十二年

關燈
力,無路推移。

    隻許半減田稅米太。

    」 3月11日 ○壬戌,行王世子告期禮,如納采儀。

    上有眼患,不得親臨。

     ○京畿楊州等四邑小雨,山頂下雪,雪深二三寸。

    水原等二十邑,嚴霜連降,淒風日吹,向茂牟麥皆損。

     3月12日 ○癸亥,以李浣爲兵曹判書。

    浣雖有嚴刻驕亢之病,居官能執法,不受請托,無敢以武人而輕之。

    嘗稱衰病,辭避兵權不出,至是上思復用,授以是職。

     3月13日 ○甲子,冬至正使福善君柟、副使同知鄭榏、書狀官鄭華齊,還自淸國。

     ○上禦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正言姜碩昌啓曰:「近來體統不嚴,宦寺驕橫之漸,將不可制,識者之憂久矣。

    今此嘉禮內外習儀時,內官急招使者,使之行禮,都監堂上及使者,皆以不當先行於外習儀之前,且使者無往參內習儀之規,至送郞廳,再三緻言于中官,則中官盛氣發怒,言語不恭,督迫尤至,使者不得已趨往行禮。

    外朝事體至重,幺麿一黃門,何敢肆然呼斥若是乎?禮曹初旣有不察之失,使者亦難免失禮之責,請竝推考,次知內官尹完先罷後推,以懲其縱恣之習。

    」上曰:「正副使似無可推事。

    禮曹堂上爲先從重推考。

    」碩昌又曰:「使者之往與不往,無論前例有無,幺麿一黃門,豈可任其呼斥如此乎?」上乃命推考曰:「見其緘答,可知其責有所歸也。

    」時旣退外習儀,而禮曹不請竝退內習儀,故碩昌論之如此。

     3月14日 ○乙醜,忠淸道飢民六萬六千四百二十人。

     3月15日 ○丙寅,京畿二月望後,癘疫死者八十餘人。

     3月16日 ○丁卯,以李翊相爲執義,李三錫爲持平,李柙爲副修撰,沈攸爲司諫,鄭維嶽爲正言。

     ○掌令尹理啓曰:「均役便民,王政之急務,一道田稅,不宜有輕重。

    慶尙道沿江二十邑,公木米獨當,誠爲偏苦,比之於山郡作木上納之數,輕重懸絶。

    以此怨咨徹天,逋戶過半。

    勿論上納與倭貢,通融合計,比較彼此,推移均定,則庶無偏苦之患。

    請令廟堂,從長變通。

    」上從之。

    又啓曰:「公家貿販,必有弊端。

    近來嶺南各營貿鹽興販之擧,實爲痼弊,沿海鹽戶,擧皆失業。

    各營雖逐年興販,財貨鉅萬,而未聞添補於公用。

    隻見招怨於民間。

    請令本道監司,切勿自犯,行會各營,以革其弊。

    」上不從。

     ○京畿楊根地有私婢,一胎生二男一女。

     ○鹹鏡道飢民二萬一千三百七十餘人,死亡者甚多。

     ○慶尙道前後飢民十一萬五千六百七十餘人,癘疫大熾,無一乾淨之地,而兩麥萎損,決無豐熟之望。

     3月17日 ○戊辰,平安道春牟播種,因雨過時,落種後,又多腐傷,連夜下霜,日氣甚冷,道臣啓聞。

     ○京畿二月望後,飢民四萬五千六百人,癘疫死者八十餘人,燒死者六人。

     3月18日 ○己巳,全羅道二月初六日以後,大雨連仍,牟麥傷損。

     ○原襄道癘疫死者七十餘人。

     ○是時飢民屯聚都城,盡就粥所,夜宿街路,惡氣薰蒸,轉相侵染,呻吟數日,輒至殞斃。

    車載出門,逐日相望,其或鬼形已成,命脈猶存者,亦多混入於積屍中。

    無論貴賤家,毒癘遍滿,如火益熾,遘之者十無一瘳。

    至有合族俱死者,人皆驚遑奔走,若避兵火,其景象之愁慘如此。

    議者以當初設賑都城內,以緻流丐紛集,釀成此患雲。

     ○令人收養遺棄兒。

    時飢民迫於窮急,不能保其骨肉,棄道路納溝渠者滔滔。

    一日於前席,有以此爲言,上聞之,惻愴久之,遂下是令,呈漢城府,受公文收養爲子爲奴,任其所處。

     3月19日 ○庚午,以李慶億爲右副賓客,李端錫爲執義,李翊相爲弼善。

     3月20日 ○辛未,平壤敎授以年兇權革。

     3月21日 ○壬申,獻納鄭華齊引避曰:「直講李台瑞削版之啓,負累見棄行身無狀等語,殊異於臣所聞,不可苟同參啓,請遞。

    」正言姜碩昌亦引避曰:「削版之啓,欲使少有懲礪矣。

    同僚以此起閙,無非臣見輕之緻。

    請遞。

    」司諫沈攸處置,遞華齊,而出碩昌。

     ○忠淸監司李弘淵馳啓曰:「連山私婢順禮居在深谷中,殺食其五歲女三歲子,同裡人,聞其傳說之言,往問眞僞,則答以:『子女因病而死,大病飢餒中,果爲烹食,而非殺食』雲。

    所謂順禮,所見兇慘,面目肌髮,略無人形,如狂鬼之狀,必是失性之人。

    雖曰失性,此實前古所未有之事,而所犯極兇,姑爲嚴囚。

    請令該曹稟處。

    」政院啓曰:「今此連山人烹食子女之變,極爲驚慘。

    慈愛之性,天賦同得,彼雖兇頑,豈無知覺。

    飢火所迫,爲惡至此,此雖由於風化之大壞,實因賑政之踈漏而然也。

    道臣所當先擧守令之罪,而隻治面任輩而止,事涉可駭。

    請監司守令竝從重推考。

    仍竊伏念,朝家講究荒政,靡不用極,府庫罄匱,官吏竭蹶,而菜色之民,魚喁將盡,況今春旱已兆,兩麥漸枯,土崩瓦解之禍,不在於冥冥。

    宜令京中設賑處,更加申飭,諸道監司處,措辭下諭,俾無賑政未盡之患。

    」上答曰:「朝觀狀啓,驚心慘惻不可忍言,而措辭不明,有難詳知。

    啓下該曹,意有所在,泛然請推,似非着實,而啓辭如此,姑先推考。

    末端誡誨之意,誠深切實,甚用感歎,予當留意焉。

    」 3月22日 ○癸酉,上具遠遊冠、絳紗袍,禦崇政殿,冊金氏爲王世子嬪。

    敎命文曰: 自昔有國家,必預樹冡儲,以固國本,亦惟博求淑哲,定祥建配,以啓纉女之業。

    人倫攸始,王化攸基,玆惟艱哉。

    肆予承寧王休命,奉若謨訓,考愼令典,以祈協于神民。

    粵予元嗣,聰明岐嶷,夙膺主鬯之重,名號縶于百姓,宜采嘉耦,以儷厥美,以觀厥刑。

    咨爾金氏,德性稟乎天,和柔則著於沖年。

    自乃祖世種德,敎成于家,澤流于後昆。

    寔毓碩媛,以應我寤寐求。

    爰玆歷選,惟簡在予心。

    迺相言容,宮闈胥慶,廼稽于蔔,龜筮協從,廼詢于外朝,卿士僉同,徽章所加,禮實宜之。

    玆遣正使沈益顯、副使金壽恒,持節備禮,冊爾爲王世子嬪。

    予聞陽德,非陰功莫宣,男敎非婦順不章,稱是象服,罔不在爾。

    承我宗事,輔我元良,在孝敬、在和順。

    爾忱念玆,毌以侈滅義,毌以逸敗禮,惟勤惟儉,終始惟一。

    罔俾俔天之妹,專美有周。

    於戲!思齊思媚,播無窮之聞,惟爾賢,本支百世,俾我邦家無斁,惟爾體,敬哉夙夜,毌忝予訓。

     辭大提學金壽恒製進,開城留守李正英書寫。

     ○竹冊文曰: 少陽正貳極之位,國本斯隆;大婚爲萬福之源,人倫攸始。

    維德是擇,於禮則然。

    疇其左右乎元良,允矣幽閒之嘉偶。

    咨爾金氏,貞莊懿範。

    禮法名門,忠孝家傳,所聞者嘉言善行。

    婉娩閨則,乃見於動止周旋。

    特簡旣出於慈心,僉議亦諧於予意。

    龜筮協吉,象服備儀。

    玆遣正使沈益顯、副使金壽恒,持節備禮,冊爾爲王世子嬪,宜其室家,父母之志順矣;察乎天地,君子之道存焉。

    順德惟和,飭躬惟儉,而終始寅畏不怠,則福祿申錫無彊。

    於戲!知爾祖訓之嚴,固無待於更勖;顧予宗嗣之重,深有冀於益虔。

    必敬必戒無違,之子之孫勿替。

     藝文提學姜栢年製進,趙威明書寫。

     ○嬪,文元公金長生之四代孫。

    生於禮法之門,夙著幽閑之德,屬歷選世家女,入宮中。

    嬪年纔十歲,而動止周旋,無違禮,四殿鹹眷愛之,遂定世子嬪。

    至是加冊禮,時適天雨,迨行事始淸明,人皆相賀。

     3月23日 ○甲戌,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前後飢民,合而計之,十七萬二千二百餘人。

    自三月爲始,喫粥之中,抄擇農民,分給乾糧。

    流丐則使之聚喫於邑底粥所,凍餒已甚,黃浮滿面之類,日暖之後,死亡尤多。

    土着則朝夕喫粥之暇,兼藉小菜之味,皆有蘇生之氣。

    而鹽幹漁戶,撤業挈家,皆就粥所,魚鹽之稅,若無大蠲之擧,前頭之憂,萬分切迫。

    浦民島氓之居,大抵皆遠於官門,顧戀家舍,不卽就粥,以緻駢首而死,倍甚於陸民。

    通州大都,則流丐雲集,以緻僵屍甚多。

    饑歲癘疫,雖曰常事,千村萬落,無一乾淨,如火益熾,寧息無期。

    設粥監色之染痛者,不可悉數,各邑守令與衙屬之染痛者亦多。

    或官人沒數染痛,則以其衙奴婢,代行官屬之役。

    別設病民之幕,以防薰染之患,而乾糧限五六日分給,則一時盡食,扶杖膝行而入,開口望哺,逐之不得,諭之不得。

    愁慘之狀,難以毛擧雲。

    」 3月24日 ○乙亥,鹹鏡道安邊府有牛生犢,一身兩頭四目二鼻兩耳兩口。

     ○原襄道原州三月十一日大雪,其厚幾至二寸。

    無論山野,變成白地。

     ○黃海道三月內,連降嚴霜,十一日下雪,諸山皆白,終日不消,黍粟凍損。

    仲春間雨水連仍,春耕失時,至是月,旱氣日甚,獰風捲地,兩麥漸枯。

     ○鹹鏡道牛疫斃者四十餘首。

     3月25日 ○丙子,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

    右相洪重普曰:「兵曹用度匱竭,至用封不動木綿,而餘存不多,誠非細慮也。

    」左相許積請令賑恤廳料理,四五月一當番,上許之。

    執義李端錫進曰:「賑所飢民之屍,車載相續,所見慘酷,其中或有命脈未絶,而混同載出者。

    此足以感傷和氣,請嚴飭賑廳及各部官吏,俾無此弊。

    」上曰:「此後若復有此弊,則賑廳堂郞及各部官吏,難免其責。

    各別嚴飭。

    」上又曰:「死人埋葬之際,若不斂屍深瘞,則非久必不免露出,尤可矜慘。

    」許積曰:「已自賑廳,覓給綿布,使之掩體堅瘞。

    而似聞旋卽掘出,脫其所斂而去,誠極驚慘,而亦無奈何矣。

    」洪重普曰:「臣頃於街上,見有命脈未絶之人,而足有縶索。

    此則洞內人,預爲曳出之具也,極可矜慘。

    」上爲之惻然。

    承旨成後卨,以漢城府粥所,頗近於時禦所,而癘氣尤盛,請令移設,上曰:「搬運之際,必有失時之患,飢民或因此緻斃,則亦甚矜惻。

    」金萬基請於世子嘉禮前三日,姑令合設於附近賑所,上許之。

    李端錫連啓李元禎父子事,上不從。

    未幾停之。

    端錫又以各營貿販革罷事連啓,許積曰:「兵水營,則不可全廢此事,至於監司,隻當承流宣化而已,若先自幹預於財利,則又何以禁人乎?此弊不可不革矣。

    」上令廟堂査處。

    後因備局回啓,隻罷監營貿販。

     ○特減慶尙、原襄、鹹鏡三道今辛亥條上次歲幣,命賑恤廳,料理厥價,送于戶曹。

     3月26日 ○丁醜,校理申晸、閔宗道、副修撰李柙等上箚,極言賑救之政,仍陳冊禮時,減省浮費、刑獄滯囚,速爲處決等事,上答曰:「國家不幸,到此地頭,遑遑迫急,比如中流舍揖,罔知攸濟。

    噫!咎實在予。

    民有何辜。

    念及于玆,對食忘味,坐臥靡寧。

    況連山之事,言之慘矣。

    深愧敎化之不行,予之煎迫之懷,病裏尤切。

    雖有行禮之事,豈可萌侈大之心乎?今見箚辭,誡誨切至,可不置諸左右,而觀覽焉。

    」 3月27日 ○戊寅,正言姜碩昌以殿試時當該承旨罷職,直講李台瑞削去仕版,嘉禮時次知內官罷職事,連啓,上皆不從,遂次第停之。

    又啓曰:「近日都城之內,毒癘熾發,轉相薰染,死亡日繼。

    至於外方飢民之來集者,專爲仰哺賑粥,自冬至春,凍餒到骨,晝夜露處,重爲風霜所砭,少或撼頓,輒卽緻斃。

    僵屍相望,溝瀆皆滿。

    言念及此,不覺心驚而目怛。

    該府及賑恤廳,所當急急報聞,而尙未有動念之擧,誠可駭然。

    請漢城府及賑恤堂上郞廳,從重推考。

    且賑恤設粥之所,移設於門外可合之地,其中患染之類,亦令區別以處,另加救療事,令攸司稟定行之。

    」上從之。

     ○行判中樞府事鄭太和上疏,乞緻仕,以年滿七十也。

    上優答不許。

     3月28日 ○己卯,以徐必遠爲兵曹判書,樸長遠爲判尹,李廷夔爲大司憲。

     ○平安道理山等四邑、黃海道遂安、慶尙道昌寧、原襄道原州、忠淸道永春、全羅道雲峰等二邑,皆下雪,或三四寸、或一二寸,積地不消。

    六道監司相繼以聞。

     3月30日 ○辛巳,是月京中飢病緻斃之數,百有五十餘人。

     ○全羅監司吳始壽以道內癘疫日熾,止息無期,請得香祝,虔誠設祭於道內中央。

    上許之。

     夏四月 4月1日 ○壬午朔,執義李端錫、掌令尹理等啓曰:「今年田三稅,有捧留本邑,以賑飢民之敎。

    聖上之軫恤民事,可謂至矣,而爲守令者,或有因朝旨督捧者,或有從民願不捧者,或有隨捧,而移用賑救者,或有旣捧,而不得任用者。

    請令該曹,更爲稟旨,明白指揮,以爲各道遵行之地。

    」上從之。

    備邊司回啓曰:「田稅惟正之供,特許捧留本邑,以爲賑救之用,實出於聖上軫恤民隱之盛意也。

    當春分糶,待秋上納者,欲以還充江都之米。

    而守令或捧、或不捧、或旣捧,而不得任用,或初頭不捧,而到今督徵於餓莩雲者,似無是理。

    而臺啓必有所聞而,發已往未捧之稅,則姑待秋成之意,請分付諸道。

    」上從之。

     ○司諫沈攸、獻納樸贄、正言姜碩昌等啓曰:「今年饑饉之慘,八道同然,而鹹鏡六鎭爲尤甚,至取?藁爲末,和以草食,暫延朝夕之命,不過旬日,擧將塡壑。

    六鎭爲國藩蔽,不可不各別撫恤,以示朝家德意。

    請遣禦史,慰諭邊民,仍許便宜從事,發倉賑飢,以捄燃眉之急。

    」上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六鎭饑饉之狀,傳聞甚慘。

    苟有倉貯,道臣亦無視死遏糶之理。

    今雖別遣禦史,旣無本道之穀,又無移粟之勢,若使空往空來,則反乖朝家德意之布。

    姑先査問倉穀有無,或可推移相救之勢於道臣後,更爲稟處宜當。

    」上曰:「依啓。

    如有可以推移之勢,啓聞前趁卽便宜爲之之意,分付。

    」 4月2日 ○癸未,以張善澂爲大司憲,洪萬容爲大司諫,柳赫然爲刑曹判書。

     ○諫院啓曰:「故判書吳挺一蔔葬之處,旣自禮曹摘奸而來,一向掩置,殊極未安。

    請令該曹從速稟處,以解國人之惑。

    」從之。

    是後月餘,禮判鄭知和、參判金萬基始爲回啓曰:「觀此圖形,詳細參考,敬陵垓子之於挺一葬處,相距十四步,則其爲界限之外可知。

    今不可以垓子近地,而混同禁斷。

    」上以其不入於垓子及位田之內,命置之。

     ○憲府啓曰:「連山地子女烹食之變,實由於飢火之所迫,則本縣賑政之全不着力,擧此可知。

    請連山縣監尹敏道拿問定罪。

    」上從之。

    又論:「道臣不能擧法,請罪其守令,一道賑政之踈漏,推此可知。

    請忠淸監司李弘淵罷職。

    」上命從重推考。

    後尹敏道因禁府照律,奪其告身。

    〈子女烹食人,亦旋緻斃雲。

    〉 4月3日 ○甲申,上禦崇政殿,行世子醮禮。

     ○司諫沈攸、獻納樸贄、正言姜碩昌啓曰:「持平李三錫,居鄕多聚斂之怨,立朝有趨附之跡,爲一世所嗤點。

    曾爲全羅都事,當金澄壽親之日,首先拜跪於庭除,恬不知恥,及其事發之後,厭然掩之,助爲辭說,顯有左右之態。

    士夫處心,豈容如是。

    繩愆糾謬之任,決不可付諸此人,請罷職。

    」三啓而上命遞差,遂停之。

    又啓曰:「京畿都事曺憲卿爲人殘劣。

    曾爲臺諫,擧措無形,貽笑一時,及授本職,處事昏迷,見侮列邑。

    如此之人,決不可仍置畿輔佐幕之任,請罷職。

    」上不從。

    又以持平金粹五,人微望輕,承乏濫授,物議嗤點,請遞差,三啓乃從。

     ○諫院又啓曰:「事君之道,固宜一心無私。

    而禮曹參判李晩榮當敬陵摘奸之初,已生圖免之計,及其往審之後,旣詳遠近形止,而含糊遊辭,節節推諉,必欲規避,其用意周章之狀,誠極駭然。

    請罷職。

    」上命從重推考。

    屢啓不從。

    又論右承旨金宇亨投疏猥褻冒沒苟且之狀,請罷職,上不從,樸贄、沈攸旋以失實引避。

    姜碩昌遂引避曰:「嘉禮時宮僚之必擇完福者,其在國體,未免苟且之歸,而大臣旣已發言,政官至於移差,〈弼善權格以福未完,吏曹改差,蓋以其喪妻故也。

    〉都監大小執事,旣已區別,則在宇亨之道,所當汲汲引入,姑待朝家議定,然後以爲進退之地。

    而不思自處,公議大譁,聽若不聞。

    及其事過之後,偃蹇投疏,諉以傳敎官別無擇差之規,豈非猥瀆之甚乎。

    今聞物議,或以爲當初弼善之遞,有傷事體,仍以爲案,反歸猥褻雲,請遞臣職。

    」上答曰:「避事顚倒,不成說話,予未曉其主意也。

    」憲府處置曰:「宮官移差,特是拘俗之末節,承旨自處,未見喪恥之實狀。

    當初論啓,已欠愼重,畢竟張皇,尤涉深文。

    請樸贄、沈攸、姜碩昌竝遞差。

    」從之。

    宇亨事,其後諫院連啓,至再三而停。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本島飢民死亡之數多至二千二百六十餘人,餘存者已成鬼形。

    食鷄犬殆盡,四境之內,不聞鷄犬之聲,繼殺牛馬,以延晷刻之命,相食之變,迫在朝夕雲。

    」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流丐之民,投棄赤子,指不勝屈,六七歲兒,挽裾而從者,至於縛樹而去,父母兄弟,死於目前,而不知哀戚,無意掩土。

    人理滅絶,至於如此雲。

    」 4月4日 ○乙酉,自巳至酉,四方昏濛若下塵,日暈。

     ○世子嬪朝見于四殿。

     ○頒敎: 王若曰,元良,一國之本,久喜儲位之正名,大昏萬世之基,肇見縟禮之協吉。

    肆頒澳汗之誥,庸布欣慶之懷。

    念予冡嗣之賢,夙膺匕鬯之重。

    願爲有室,固是父母之常情,在齊其家,必須窈窕之嘉耦。

    王世子嬪金氏,天賦令質,家傳義方。

    柔則芳猷,宜配德於貳極;和聲法相,已騰譽於六宮。

    禮隆端冕之迎,儀備象服之命。

    鷄鳴問寢,載覩夫婦之隨;燕翼貽謨,可占子姓之衍。

    奚但予一人私喜。

    嘉與爾萬方同歡。

    於戲!追關睢麟趾之休,復何憂於付托;錫洪範龜疇之福,庶鹹囿於生成。

     大提學金壽恒製進。

     4月5日 ○丙戌,以樸長遠爲大司憲,南龍翼爲大司諫。

     ○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尹理等啓曰:「內司侵漁之弊,罔有紀極。

    白川貢米,上來已久,而遷延不捧,先責人情,奪取元貢之說,藉藉傳播。

    自本府推問本郡色吏,則節節招承。

    上自內官,下至吏胥,一人所捧之米,多者十餘石,少不下三四石,銀貨各種,亦在其中。

    科外責徵,自有其罪,不可不嚴治,以杜後弊。

    請當該內官拿問定罪,別坐官吏,竝令攸司囚禁重治,所捧之物,一一徵還。

    」上答曰:「當該別坐以下官吏,竝爲囚禁,嚴査得實。

    」憲府以別坐以下,旣皆吐實,次知內官其罪惟均,浹月爭執,上不從。

     ○鹹鏡道安邊府,大風從西南起,揚沙走石,數裡之間,不見山嶽,早耕各穀,盡爲飛沙所損,無復餘種。

    德源等十餘邑,亦大風,道臣啓聞。

     4月6日 ○丁亥,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曰:「善山府有一女人,以其十餘歲兒子,竊盜隣家,沈水殺之,又有一女人,抱攜三四歲兒,忽然棄置,不顧而去,金山郡飢民一人,猝斃粥所,其妻在傍,喫盡其粥而後哭之。

    天性之愛,或殺或棄,死喪之哀,臨食不發,彜倫滅絶。

    實非細慮雲。

    」 4月7日 ○戊子,夜月犯軒轅左角星。

     4月8日 ○己醜,以李柙爲司諫,鄭華齊爲獻納,尹堦爲正言,李嵆爲副校理,李浣爲判尹。

     4月10日 ○辛卯,備邊司啓:「以罪囚不卽處決,以緻癘氣熾發,囚人相繼染痛,事甚怠慢。

    刑曹佐貳之官,竝推考。

    判書柳赫然卽爲牌招,仍令疏決,俾無滯獄之患。

    」上從之。

     ○左尹李廷夔卒。

    廷夔雖有時望,而無他材能,居官又無廉聲。

    曾任水原府,爲禦史所擧劾,人以是短之。

     4月12日 ○癸巳,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尹理等啓曰:「會寧府使李鬥鎭,爲人貪黷,到處見敗,擢授重鎭,已極濫雜。

    到任以後,專事肥己,當此連歲大無,六鎭尤甚之時,賑活飢民之責,決不可付諸此人。

    且於前冬開市之日,驅逐商賈,聲言禁雜人,而潛引淸差,私貿貨物,極其狼藉。

    北來之人,有口皆言。

    請拿問定罪。

    」四啓而上從之。

    鬥鎭後因本道査啓,禁府以奪告身擬律,特命罷職。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啓曰:「今年賑所,流莩日增,都門內外,屍車相望。

    而該廳例於月終書啓,故日字旣久死亡之數,不得其實。

    請令賑所,五日一啓,俾無踈漏之弊。

    掩骼之政,聖王所重。

    卽今道殣相枕,尤當惕念擧行。

    而旣已申飭,多不收埋,任他噉嘬,所見慘惻。

    請令該府,逐日看檢,或有露置,趁不埋瘞者,當該部官,拿問科罪。

    近見八路狀啓,則飢疫燒溺,死亡之數,殆無虛日,而獨於盜刼戕殺者,元無上聞之事。

    此蓋道臣因循謬例之緻,本非水旱盜賊竝聞之意也。

    況今殺越之患,處處有之,前頭之慮,不可勝言。

    請令該道監司,申飭列邑,使之劃卽報知,且嚴勅討捕使,另加機捕,俾無滋蔓之患。

    」上從之。

     4月13日 ○甲午,以鄭樍爲持平,鄭維嶽爲正言,崔後尙爲修撰,洪萬容爲左副承旨。

     4月16日 ○丁酉,以李延年爲左承旨,樸贄爲掌令,趙威鳳爲持平。

     ○諫院啓曰:「寅平尉遷葬時,有禮葬擧行墓幕移構之敎,竊念遷葬,時禮葬本非法典應行之事,請還收寅平尉禮葬之命。

    」上不從。

    厥後連啓,上答曰:「此家遷葬,旣無主幹之人,事未就緖,若無常行之典,亦何能措手。

    」臺啓遂停。

     4月17日 ○戊戌,三省罪人李愛立伏誅,以偸出殿牌,罪犯惡逆也。

    漣川以罪人時居,當革。

    許積白上曰:「郡邑革罷之弊,罔有紀極。

    曾因臺啓,至復已革之邑,今宜勿革。

    此後設有如此之變,自本道捕治,以正厥罪,勿以上聞可也。

    」金萬基以本道處斷,事體不當,請自今勿復革罷,定爲恒式,許之。

     4月18日 ○己亥,左議政許積以病乞免,上答曰:「當此國勢岌嶪之日,卿何丐閑耶。

    盡瘁之極,勞苦成疾,予之慮念,當復如何。

    廟堂緊急文書,當令往議於卿,而使之覆啓,卿其安心勿辭。

    」上先已遣醫視疾,至是又遣史官諭之。

     4月19日 ○庚子,以張善澂爲大司憲。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等啓,請令該曹,急速設行厲祭於京外,上從之。

    禮曹請依戊申年例,不蔔日虔誠設行於京外諸處,遂遣重臣,祭北郊及愍忠壇,外方如險川、雙嶺、金化、兎山、江華、晉州、南原、錦山、?川、尙州、原州、蔚山等處,則隻送香祝幣,令本道擇差祭官設行。

     4月20日 ○辛醜,右議政洪重普卒。

    〈史臣曰:「重普性寬弘,與物無忤,歷職內外,多有聲績,及拜相,與時浮沈而已,無所建明。

    」〉 4月21日 ○壬寅,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啓曰:「前者憲府,以各衙門穀物,如有和賣之事,或以戶口,或給市人,以施都民一分之惠,以杜奸細專利之弊爲啓矣。

    頃於榻前,戶曹判書權大運,以訓局穀物,欲爲發賣,而前有臺啓,不得不稟之意陳達,則自上有臺啓,蓋爲牟利輩而發,又何必稟知之敎矣。

    所當一依臺啓,出給市上,少紓翔貴之患。

    而糧餉廳穀物六百餘石,諉以手決,堂郞分占,半減其價,一時散盡,以緻人言藉藉。

    當初臺啓,隻欲禁其龍斷而已,則榻前更稟,已極猥瑣,及其親承聖敎之後,不顧事體,猶踵前習,事甚可駭。

    請從重推考。

    」五啓而上不從。

     4月22日 ○癸卯,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樸贄等啓曰:「頃日宗廟夏享大祭獻官,多以病不進,或有請推,而始爲來參者,或在家,而終不進詣者,揆以事體,殊極驚駭。

    請當該獻官實預差,竝先罷後推。

    」上命從重推考。

     4月23日 ○甲辰,以李翊爲右副承旨,鄭緻和爲內醫都提調,吳始復爲副修撰。

     4月26日 ○丁未,司諫李柙、獻納鄭華齊、正言尹堦啓曰:「慶尙右兵使鄭韺,素性麤鄙,專事肥己,家在近地,駄載絡繹。

    而軍布多般點退,必捧織細尺長者,至使厥家,反賣於當納之人,軍卒不計遠近,往買如市。

    其他侵虐,不一而足。

    請罷職不敍。

    」累啓不從。

    又啓:「兼司僕將楊逸漢,門地卑賤,性行愚悖。

    曾爲守令時,遭厥外祖之喪,當其埋葬之日,恥其外祖之卑賤,終不歷入,揚揚過去,鄕人莫不唾罵,同列羞與爲伍。

    請削去仕版。

    」上不從。

     4月28日 ○己酉,上自慶德宮,還禦昌德宮,王大妃、世子嬪宮亦以是日還禦。

     4月29日 ○庚戌,大王大妃、中殿亦還禦昌德宮,以二十八日有拘忌也。

     ○京中三賑所每一處就粥飢民,或萬餘人、或七八千人、或五六千人。

    是月此亡之多,至於五百餘人。

    而道路僵死之類亦甚衆。

    以其暴露不收,因備局啓辭,部官之下獄論罪者,前後非一,然死者相續,各部之登時埋瘞,有所不及。

    各道飢死病死之報,亦萬有餘人。

    慶尙、全羅等道,各邑飢民就粥之數,合一道,多則二十餘萬,少不下十八九萬。

     五月 5月1日 ○辛亥朔,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獻納鄭華齊、正言尹堦等上箚,極言賑政不得其宜,以緻積屍相枕之慘,宜降罪己之敎,克盡修省之道,仍請分遣禦史,出沒看賑,精抄廳加抄之軍,勿令上番,禁軍別軍職、訓局、禦營馬軍等馬料蠲減,限季秋放牧箭郊。

    且曰: 文哲積滯之弊,前後臣僚,交謁更陳。

    而殿下終不動聽,章疏見忤於睿鑑,則必留中累日,以示未安之意,臺啓有拂於聖心,則以不允二字,終爲牢拒之地。

    頃以內司之事,憲府請罪內璫,終不蒙允。

    宮闈不嚴,內外女人,出入無常,癘氣亦延於深嚴之地,聞來驚悚。

    宜加警飭,以爲防微杜漸之地焉。

     答曰:「嗚呼!國勢遑遑,不能成樣,饑饉癘疫,民將盡劉。

    咎實在予,民受其殃,言之至此,不覺氣短。

    箚中說話,語意切至,予庸歎尙。

    可不留心而服膺焉。

    箚中可以議處事,當令廟堂,議而處之。

    」及後登對,上以賑事方張,守令遞易,亦甚有弊,姑徐廉問之擧,濟州禦史則廟議皆以爲可遣,上從之。

    至於加抄精抄停番一款,徐必遠以爲不可,許積曰:「箚中所謂限年穀稍登間,勿令上番雲者,其言極是,不可不從也。

    」上許之。

    積又以戰馬放牧事,請問便否于諸臣,徐必遠極陳其不可,而請稍減馬料,柳赫然欲擇其無用者放之,而不減其料,金壽恒曰:「其中無用之馬放之,其餘則減料何如」,積贊其議最精,上亦許之。

     ○平安道安州大雷電,人有震死者,道臣啓聞。

     5月2日 ○壬子,京畿楊州等邑雨雹,陽川等邑蝗。

     ○諫院啓曰:輦下將兵之官,爲任極重,決不可暫曠,亦不當遠出淹留。

    而禦營大將李汝發病廢戎務,殆將一年,任其虛帶,已極寒心,況今乞暇出外,又浹旬月,使莫重禁旅,長爲無將之卒,事極駭異。

    請遞差。

    「上不從。

     5月3日 ○癸醜,以淫奸士族女英善,前郡守柳徽罪涉可疑,用大臣議,參酌定配,李藎耉以構陷兄嫂之罪,特令刑推而流之。

     ○慶尙道高靈縣雨雹。

     5月4日 ○甲寅,夜流星出織女星下,色赤,光照地。

     ○黃海道金川等地雨雹。

     5月6日 ○丙辰,平安道順川等邑雨雹,大如鷄卯。

    鹹鏡道三水等邑雨雪,牟麥太半凍死。

     ○正言鄭維嶽上疏,略曰: 伏聞賑所設粥,將以今月十五日停罷雲,三處就粥之民,終必無所歸而死。

    特命有司,姑爲因留弘濟院賑所一處,限秋設粥,以終其惠。

    且三南民事,亦甚可慮,不可諉以麥秋,輟其賑政。

    其中尤甚之邑,亟令方伯料理,終始救活,允合推近及遠一視同仁之道。

     上答曰:「憂國進言之誠,予用嘉之。

    當令廟堂議處焉。

    」及後引見時,許積曰:「罷賑與否,多有窒礙,而鄭維嶽所謂隻存一處者,亦甚難便。

    」閔鼎重曰:「維嶽所陳,大體儘好,而不但國家形勢,決難支當,隻存一處,亦未知其果能無弊也。

    」徐必遠曰:「卽今兩麥全失,決無終始救活之望,臣謂與其虛費於必不可活之人,寧留小儲,以救土着之民。

    爲得宜,不如一倂罷之也。

    」諸臣之議,皆以爲可罷,維嶽遂引避,略曰:「諸色馬料,一朔近千,精抄馬兵,無甚緊關,而亦未聞有一切停罷移用賑恤之擧,如此而謂賑民之無粟,民誰信之?假令屯衛雖盛,馬畜雖肥,民類將盡,邦本旣蹶,則未知國家將焉用之。

    臣妄陳愚見,言不見採,況以擧動不參,方被推勘,請命遞斥。

    」憲府處置,以推緘未勘,遞之。

     5月7日 ○丁巳,京畿陽智等邑春牟,猝有黃氣,擧皆枯死,海西各邑,牟麥亦然。

    田無所收,飢餓日甚。

     5月8日 ○戊午,原襄道平康、鐵原等邑雨雹,鐵原之雹,其大如鉢。

     5月9日 ○己未,上受鍼,以核處成濃也。

    鄭緻和以藥房都提調入侍,仍進曰:「今日國勢,已到十分地頭。

    江都、南漢之積,蕩竭無餘,至如百官頒祿,專仰關西,而亦有難繼之患。

    且聞嶺南驛卒,幾盡餓死,朝家命令,將不得傳。

    況今牟麥,黃耗之災,古所未有,而蝗又從而熾發,前頭罔極之慮,殆有甚於已往。

    卽今所望者,唯在於殿下之一身,而竊瞷朝廷擧措,大有所不然者。

    夫國家之置臺諫,爲其可言也,而臺臣爭執,見施者絶少,近日內司內官之論,卽其一事也。

    殿下雖不能從之,時又摧折者,抑獨何歟。

    言路閉塞,未有甚於近日,則國勢至此,亦無足怪也。

    且三南素稱國家根本,而死亡之患,比他道尤甚,兩麥又失,實無可救之策,哀彼孑遺之民,擧將顚壑。

    伏想殿下,深居九重,必不盡燭其危迫之狀也。

    」上曰:「今日兇荒之慘,三南尤甚,前頭之事,誠不知所以爲計也。

    」緻和曰:「頃年彗星之變,皆以兵禍爲憂。

    而其時有善於星象者以爲:『某年間,必有饑饉癘疫,積屍相枕之慘,』其言果驗矣。

    到此地頭,存亡已判,若非殿下恐懼修省奮勵振作,則尙何望回天心而續景命乎。

    」 5月11日 ○辛酉,以鄭知和爲禮曹判書,李夏爲校理。

     ○三省罪人嘉山私奴金突、良女玉將伏誅。

    突以玉將家奴,淫蒸玉將,因監司啓聞,命三省鞫之,俱就服。

     ○備邊司啓曰:「分遣本司郞廳,摘奸東西道病人,則兩活人署,合一千餘人,在私幕者又七千八百六十餘人,皆以賑廳米,計給乾糧,而方出幕者,不知其幾,死亡之多,推此可知雲。

    」 5月12日 ○壬戌,大司憲張善澂、執義李端錫、持平鄭樍等啓曰:「頃日弘濟院賑所,因飢民所告,捕得偸盜六人,其兇械贓物狼藉。

    付與捕盜廳,使之嚴究,則捕盜軍官,不卽捉去,隻令軍卒守之,其中桀驁者五名,至於逃躱,及其文報賑廳之時,以所不知者二人,任自充數,其前後弄奸操縱之狀,極可痛惡。

    且大將不能嚴明號令,任他盜賊恣橫,賑廳執獲之盜,又從而失之,緻令幕官,肆意作奸,平日屍居之責,亦所難免。

    請捕盜大將從重推考,從事官拿問定罪。

    前察訪任弘望,爲人偏滯,處事多怪。

    曾任郵丞,以此見黜,及爲都監監造官,又與右僚,因下人相鬨之事,辭語鄙悖,擧措顚妄,聞者莫不駭笑。

    如此之人,豈合於堂後淸選。

    請削去注書薦剡之中。

    」上從之。

     5月13日 ○癸亥,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

    許積曰:「今年死亡之數,各道多不以實聞,殿下何由知人類之將盡也。

    」上曰:「都城之內,尙不能周知,況外方乎?」積曰:「圻內之麥,初似茂盛,又有黃耗之災,難望其成熟,卽今君臣上下,罔極之外,更無可爲之策。

    自古國家之所以亡者,或以馳騁弋獵,或以奢侈遊讌,而臣知殿下決無此等事也。

    第念人主一心,與天爲一,而殿下剛健之德,有所欠闕,未嘗奮發惕厲,廓揮乾斷,且如臺啓,固未必盡善,而雖有可從之言,每以不允爲批,此又臣等之所嘗悶鬱者也。

    自今殿下,常自策勵曰:『我祖宗付畀者在予,而卽今民生盡劉,國何以保存,』一念憂危,如在亂離之中,則轉危爲安,亦此時易然也。

    」 ○上命左相許積蔔相,以原任鄭緻和爲左議政,宋時烈爲右議政,許積陞爲領議政,閔熙爲刑曹判書。

    擢李敏迪爲右尹,特除也。

    大臣以從二品尤甚乏人,每陳次次陞用之言,故有是命。

     ○命停都城習操及文臣試射月課朔書春帖等事。

    許積以爲:『輦下軍兵,病死者甚多,宜令限初秋停其習操,俾得蘇息,且文臣試射月課及春帖,俱係文具,不如一倂停之,』故有是命。

     ○命三南監司、守令,竝限秋成勿易。

    領相許積以各道守令,已過麥秋,始勤終怠,自是人情之所同,又令仍任,恐非得宜,請令次第差出,上以三南尤甚被災,遞易有弊,故特有是命。

     5月14日 ○甲子,全羅道茂朱等邑雨雹。

     ○遣史官,諭右議政宋時烈以及時上來,共濟危急之意,時烈以爲:「家有拘忌之疾,當竢少息,陳此微衷。

    」遂不至。

     ○賜故校理吳達濟家喪需,達濟妻子,以癘疫,旬日內相繼死亡。

    金壽恒以爲:「達濟之母與妻子,曾在仁祖朝,至蒙廩給之恩,今其妻子,一時俱亡,事甚矜惻。

    合有顧恤之典。

    」故有是命。

    後因李端夏之請,三年給料。

    賑恤郞廳鄭壽先,於賑所遘癘身死,鄭緻和以其盡心賑事,請施恤典,亦令該曹題給喪需。

     5月15日 ○乙醜,全羅道泰仁縣人李逵,猝得狂疾,自稱虎鬼,嚼殺其子,道臣啓聞。

     ○平安道定州等邑海溢,沿邊堰田破缺,禾穀多被損傷。

     ○左議政鄭緻和陳箚乞遞,上答曰:「國家到此地頭,卿受恩兩朝,不可恝視。

    宜早行公,以副予望。

    」遂遣史官諭之。

     ○罷各道飢民賑餽,以節屆麥秋,且緣內外儲蓄之罄竭也。

    京城三賑所飢民,合三萬二千四十餘人。

    除都民一萬九千五百七十餘人外,方飢民之罷歸本土者,計其道裡,分給歸糧有差,其中尤甚者,給十五日粥資。

    染病者各給乾糧,使活人署救療,兒弱無依之類,別給糧資,授諸設賑時監官,訪問其親屬,若收養之人,以爲區處之地。

    〈史臣曰:「外方則或有麥未熟,而過限設賑之處,京中設賑,至於三所,而又擇重臣以監之,可謂至矣。

    然不但方賑之時,死者相續,況牟麥大無,目見必死之狀,又罷設粥。

    雖緣國用之匱竭,至如各衙門所儲,猶有餘地,若使廟堂之臣,至誠料理,則亦不至於立視其死。

    而今乃以辛勤救活於三朔之餘,而諉之以無復奈何,使彼仰哺之赤子,一朝擧顚於溝壑,此豈國運之所關耶。

    痛哉。

    」〉 5月16日 ○丙寅,原襄道原州等邑,大雨雹。

     ○鹹鏡道各邑牛馬疫大熾,以至狗彘,亦皆延染緻斃。

    鹹興大雷電,一人震死。

     5月17日 ○丁卯,復令民收養遺棄兒,作爲事目,頒布京外。

     ○以都城飢甚,從民戶大小,分糶有差。

    竝江都、關西大小米,前後分給二萬六千五百餘石。

     5月18日 ○戊辰,日有重暈,色內赤外靑。

     ○以尹搢爲正言,李慶億爲判尹。

    擢金萬基爲禮曹參判。

     5月19日 ○己巳,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等啓曰:「頃日本院直房坐起時,有一官員,騎馬直過敦化門前,不勝怪訝,追問姓名,則乃內農圃次知內官崔欽也。

    其無識縱恣之狀,極爲可駭,請先罷後推。

    」又啓曰:「今年飢病死亡之慘,實是萬古之所無。

    而兩南啓聞之數,則慶尙道飢民二十四萬二千五百餘人,病死者五百九十人,全羅道飢民二十一萬二千三百餘人,病死者二千八十人也。

    就賑之數若是其多,則死亡之止此,萬無此理。

    而道臣徒遵守令之報,泛然馳啓,請慶尙監司閔蓍重、全羅監司吳始壽,竝從重推考。

    各邑死亡之數,更令査覈啓聞,以爲守令論罪之地。

    」上從之。

     5月20日 ○庚午,漢城府啓曰:「僵屍埋置事,自朝家申飭,非不嚴明,而昨遣郞廳摘奸,則南部所屬之內,僵屍尤多,城內城外,至於七十七,而或有隻餘頭骨者。

    該部之官,不卽埋置,殊甚可駭。

    請從重推考。

    」上答曰:「以此觀之,罷賑之後,部官全不着意之狀,殊甚痛惡。

    當該部官拿問定罪。

    」 ○時內間宮人,以疑疾出送于疾病家者,相繼緻死,都城士夫前後死亡,其數亦多,甚至闔家俱染,十無一瘳。

    東西活人署及各處私幕病死者與道路僵屍,不知其幾。

    各部不能盡埋,取置于溝壑,東西郊十裡之內,積屍成丘,雨水渠漲之時,浮屍相續而下。

    都城死亡之慘,古未有也。

     5月21日 ○辛未,以李殷相爲都承旨,樸長遠爲工曹判書,李選爲校理,李惟泰爲吏曹參議。

     ○領議政許積連箚乞免,上溫諭不許,遂出仕。

     ○原襄道伊川等邑,大風且雨雹,大如鷄卯,小如鳥卯,經日不消。

     ○命兩西監司以平安監營所儲軍木二百同貿麥,竝與管餉糴麥四千石,船運京城。

    以畿內無麥,將以給民種子也。

     5月22日 ○壬申,以李浣爲守禦使。

     ○命減全羅道沿海各邑浦民魚鹽稅三分之一。

    監司吳始壽諸般身役,皆已蠲減,而獨浦民不得蒙惠,請減其稅,故有是命。

     5月24日 ○甲戌,賑恤廳啓曰:「京中罷賑之後,無依丐乞之類,自各所或給糧、或餽粥,以待其族屬及收養之人。

    近日罷賑稍久,而飢民不歸本土,丐乞閭巷,以至飢病將斃者頗多。

    聞弘濟院尙有病民留餽之擧,又復哀號乞生,其數已過二百。

    今若以罷賑,而一切拒斥,則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