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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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 春正月 1月1日 ○癸醜朔,令朝官士人,着黑色衣,禁白色衣。

    東方之人,自古尙白,國典雖有白色之禁,而因仍成習,莫之變,上思以易之,遂定是制。

     ○忠淸道癘疫死者,二百二十餘人。

     1月2日 ○甲寅,以金鋿爲獻納,李光迪、樸贄爲掌令,洪萬鍾爲正言。

     ○黃海道癘疫牛疫竝發。

     1月3日 ○乙卯,慶尙道飢民五千一百餘人癘疫,又從而薰染,死者二百餘人,牛疫亦一向熾蔓。

     1月5日 ○丁巳,右議政洪重普上箚,引咎辭職,上答曰:「今日之國事,誠岌岌乎殆哉。

    赤子顚連飢餓凍死者,相續以聞,予心驚慘,當復如何。

    食息靡寧,若恫在己。

    想卿念及於玆,必將不日而來矣,今歲已換,一向退處,是豈所望於卿者哉。

    從速入來,以副上下之望。

    」遺史官傳諭。

     ○以宋光淵爲正言。

     1月7日 ○己未,掌令李光迪啓曰:「頃日前副提學李敏迪,因其乞罷之疏,有所陳達,而殿下旣不優容,又從而踏啓字以下,其有欠於恢言路、禮儒臣之道大矣。

    政院終無一言覆逆,其爲不職莫甚。

    當該承旨請推考。

    」又處置執義沈攸曰:「相臣箚批,雖有未安之敎,還收之請,臺體當然。

    請出仕。

    」上不從,且敎曰:「沈攸強引疾病,累日呈疏,有規避之迹,遞差。

    」 ○說書鄭維嶽上疏,其略:「請輔養元子,使之召見宮僚,簡其禮數,從容咨訪,虛心傾聽。

    而亦極掄擇經明識博端方敦良之士,使與世子,朝夕遊處。

    必有所裨益矣。

    」上優批答之。

     1月8日 ○庚申,以李秞爲執義,金粹爲持平,姜碩昌爲正言,李夏爲修撰,李端錫爲司諫,吳挺緯爲京畿觀察使,吳挺昌爲說書,金萬重爲副校理,金萬均爲輔德,鄭維嶽爲司書,閔點爲判決事,李選爲兼文學。

    〈史臣曰:「挺緯曾以貪鄙,與李殷相同被臺彈,因相臣李景奭、許積伸解,遂得復齒朝班。

    」〉○右議政洪重普復上箚辭職,上遣承旨敦諭。

     ○禮曹判書趙復陽上箚曰: 臣頃日登對時,以兩湖田稅,或蠲減、或留賑,而取來關西米,以充其代之意,縷縷陳達,未蒙開允。

    近聞外方之言,民間餓死之類甚多,日日所聞,無非驚慘。

    當此之時,督捧田稅於飢餓之民,轉輸上來,是可忍者乎?今若以盡數停留爲甚難,隻令兩湖沿海之邑上納,而量減其米太鬥數,山邑則竝令捧留本道,分賑飢民,竊恐決不可已也。

     先是,復陽與閔鼎重、金萬基等,因入侍請減三南田稅,許積、金佐明、權大運皆以爲:「經費可慮,田稅決不可減,」議遂不決。

    復陽退又上箚,未數日而病卒。

    上以箚辭,屢詢諸臣,竟有捧留補賑之命。

     ○掌令李光迪引避曰:「臣之處置沈攸也,以爲其所論啓,臺體當然,故請出矣。

    昨承聖批,以擧措情態可駭爲敎。

    臣誠惶悸,不可一刻仍冒,而適緣夜深,不敢瀆擾,朝因胸痛今始來避。

    請遞。

    」玉堂處置請出,上特命遞差,且曰:「光迪承批之日,夜未深矣。

    不爲引避而出去,翌朝稱病不來,過午之後,費辭張皇,偃然來避,揆以情迹,殊涉駭怪。

    如此奔走臺官,用於何處乎?」 1月9日 ○辛酉,以申晸爲校理,李惟泰爲贊善,閔宗道爲修撰。

    〈史臣曰:「惟泰居鄕多怨謗,其諸子,爭以射利爲事,廣占田土,甚爲民害,有識者莫不唾鄙。

    宗道嘗奉使北關,重制中,大張妓樂,人皆非之。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乞收祿俸輸送之命,上優批答之,遣史官傳諭。

     ○淑敬公主卒。

    公主進見于內,猝患痘疾,出歸其第,因不起。

    上率百官,擧哀于崇文堂。

    時上候未寧,擧哀一節,藥房三啓請停而不從。

     1月10日 ○壬戌,禮曹判書趙復陽卒。

    復陽,左議政翼之子也。

    感疾未數日卒。

    上命給喪需,世子亦賜棺材。

    復陽少有文才,歷敭華顯,而立朝無可稱之節,隻喜黨論。

    及掌銓柄,多有鬻官之誚,識者鄙之。

     1月11日 ○癸亥,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饑饉之慘,未有甚於今年,南土之寒,亦莫甚於今冬。

    飢寒切身,相聚爲盜。

    家有擔石者,輒遭刦掠之患,身着一褐者,亦被鋒刃之禍,甚至發塚剖棺,掘出藁葬,偸取歛衣。

    丐乞之徒,皆以編藁,掩其腹背,縷命雖存,鬼形已具,在在皆然,慘不忍見。

    近營之邑,凍死之數,至於一百九十名之多,而赤子之棄溝投水,無處無之。

    有罪者,不以兇年而廢囚,一入囹圄,罪無大小,相繼凍死,其數無算,而癘疫又熾,死者已至六百七十餘人雲。

    」 ○京畿富平人乘船下海,猝遇狂風,男女渰死者五十餘人。

     1月12日 ○甲子,正言姜碩昌啓曰:「科場事體極嚴,不容濫雜,而今番殿試試券中,樸千榮試草,顯有刀擦添書之跡,聞來驚愕。

    近日人心巧詐,國綱解弛,怪鬼之輩,徒務奸計之得售,不知法禁之可畏,誠極痛心。

    其試券旣經睿覽,殿下萬機之暇,不能緻察耶?抑以數字之誤,庸或無妨乎?防禁不可不嚴,後弊不可不懲。

    請樸千榮拔榜,差備官及其擧子,竝拿問重處。

    今此千榮試券,顯有朱墨竄改之跡,而矇然不察,混同入啓,不職之責,在所難免。

    請試官姜栢年以下罷職。

    殿試場屋之事,承旨專管,而試券中塗改處,矇不緻察,請承旨閔點先罷後推。

    」上皆不從,命政院還入樸千榮試券。

     ○正言宋光淵以方被推勘,引避而遞。

     1月13日 ○乙醜,禮曹參判兪?卒。

    〈史臣曰:「?少時,雖歷敭淸顯,而爲人無可取。

    在仁祖朝,當姜庶人之獄,以刑房承旨陞資,時議薄之,至有兪推鞫之譏。

    其長諫院也,偶論一事,下理慘被刑訊,仍謫荒裔。

    及其放還,甘心從仕,都忘廉隅,人皆賤鄙,至是卒。

    」〉 1月14日 ○丙寅,開城留守李正英請得賑資,朝廷劃給江都米一千五百石。

     1月15日 ○丁卯,以閔鼎重爲禮曹判書,李煦爲掌令,趙威明爲正言。

     ○正言姜碩昌以新及第樸千榮拔榜,差備官及其擧子,竝拿問,試官竝罷職,承旨先罷後推事連啓,又啓曰:「試券安寶,承旨專管,而尙瑞院官陪往安寶,乃其職也。

    莫重殿試試券中三字塗改之處,全不安寶,無非不謹之緻。

    請當該尙瑞院官,拿問定罪。

    」上從差備官、擧子、尙瑞院官事,試官、承旨,竝命從重推考,拔榜事,不從。

     ○全羅道自十二月二十九日以後,飢民凍死者二百五十餘人。

     ○平安道碧潼郡有熊囕殺人,其體甚長大,其色半灰半黑,或赤或白,似熊而非熊。

     1月16日 ○戊辰,命京外年八十者,毌論士夫常漢,有職無職,特爲加資,以示優老之典。

     ○京畿自十二月望後癘疫死者,一百七十餘人,牛疫斃者,三十餘首。

     ○是日京中始設粥於宣惠廳、漢城府、訓鍊院三處,以賑飢民。

    初日就粥者,六千餘人,翌日已過萬數。

    丐乞之類,作粥分饋,士族婦女之難於就粥者,食粥中願爲歸農者,竝給乾糧。

     ○副應敎洪柱國上疏,極言服色變白爲染之弊,疏入三閱月,而始下批答,以從當議處。

     1月17日 ○己巳,日暈兩珥,暈上有冠。

    白氣如虹,出自兩珥,逶迤指北,長各四五丈。

     ○以李翊相爲執義,李休徵爲掌令,金德遠、尹嘉績爲持平。

     ○原襄道癘疫死者六十七人,牛疫亦一向熾盛。

     ○持平尹嘉績以文科殿試,一倂削榜之意發論,僚議不合,引避曰:「國朝取人,專責科擧。

    蓋其設置之意至公,防奸之法至嚴,而今此文科殿試,濫雜不公。

    李聃命之事,旣發於前,樸千榮試券塗改,又若是明白,此而置之,臣恐其流之弊,將無以設科擧,而取人才也。

    臣於今日發言席上,而論議參差,終未歸一,無非臣不見信之緻。

    請遞臣職。

    」掌令李煦、持平金德遠亦引避曰:「李元禎之罪目,隻在於以自己證其子也,李聃命之斷案,不出於因其父免違格也。

    而元禎未入之前,衡難旣決,立落已判,其文不在眼前,酬酢出於泛然,則謂之以身爲證,得免違格者,旣非實狀,亦涉深文。

    因其父無情之語,拔其子已登之科,揆以情法,可謂已甚。

    至於樸千榮試券添改之事,其間虛實,已命詳覈,而因此輾轉,盡削一榜,實出於意慮之外。

    噫!去年罷一榜,今年削一科,自今以後,將不得設科取人,其弊豈淺淺哉。

    臣等意見如此,未及商確,同僚起閑。

    請遞臣等之職。

    」竝答以勿辭。

    竝退待。

    正言趙威明處置,遞嘉績,出煦、德遠。

     ○下謄錄官李台瑞、枝同官李壽慶、査同官樸文道、擧子樸千榮于禁府。

    初千榮試券中,有一字半邊添改處,皆以朱墨書之,而筆畫微細,不能覺察,遂得中第,至入禦覽。

    及還下政院,更相取見,始發其奸。

    臺諫論啓,請究問其陰私,乃命俱下吏。

     1月19日 ○辛未,慶尙道前後飢民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三名。

     ○因慶尙監司閔蓍重疏,命除出統營租四千石,使之均分於左右道各鎭浦土卒,以助其生理。

     ○注書安後泰,承命往諭于行判中樞府事宋時烈、贊善宋浚吉、行護軍李惟泰使之上來,共濟時艱,皆謝病不至。

     1月20日 ○壬申,上禦崇文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左相許積曰:「田稅終始以爲可減者,閔鼎重也,以爲不可減者,權大運也。

    臣則習知戶曹經費之不足,而自聞有民方飢死,何以救濟之敎,感聖上之德意,今不敢膠守初見。

    」鼎重曰:「臣意固欲全減,而如不得已,則捧留本官亦好。

    」上曰:「三南及京畿、黃海、原襄等六道田稅,竝捧留本道,以爲賑救之資。

    」鼎重又進曰:「各司奴婢身貢,指徵無處之類,似當蕩減。

    」大運曰:「每每蕩減,則必有後弊。

    」上曰:「庚戌條,各司奴婢指徵無處者,蕩減。

    」 ○以李廷夔爲大司憲,樸贄爲獻納,宋光淵爲持平,洪萬鍾爲正言,張善澂爲大司諫,李尙眞爲水原府使。

    〈史臣曰:「廷夔、尙眞皆休官不出有年,人頗許其恬退,至是,無端復起,識者笑之。

    」〉○正言趙威明引避曰:「近以科試事,臺論日激。

    初以李元禎不謹語默請罷,而不及聃命,則此以聃命爲無罪也。

    中間罷職之論,加以不敍,而又請聃命拔榜,此論議加一節也,以試官不準本草,至請罷職,此又加一節也。

    今又遽發削榜之議,則誠未免太激。

    憲府之異同,其意蓋欲守先朝之受敎,故處置之際,以此立落矣,卽聞物議爲非雲。

    請遞臣職。

    」掌令李煦、持平金德遠亦引避曰:「處置之官,方在是非中,臣等難冒之勢,到此決矣。

    請遞臣職。

    」玉堂處置,竝請遞差,上答曰:「趙威明別無可遞事,出仕。

    」 1月21日 ○癸酉,忠淸道定山等邑,飢凍癘疫,死者四十三人。

     ○持平宋光淵引避曰:「今此李元禎,以嫌私請罪,李聃命以違格請拔,樸千榮又以用奸請削,而不罷其榜,不亦苟且之甚乎?臣以此發言,終未歸一,請遞。

    」大司憲李廷夔亦引避曰:「設科取士,國家莫重莫大之擧,以一二人之罪,盡罷一榜文武無罪之人,殊涉寬抑,亦不無傷損國體。

    是故先朝受敎,罪在試官,罪試官,罪在擧子,罪擧子,以爲永式。

    則隨其所犯,至於二三,亦無不可也。

    拔榜之規無則已,有則豈可以所犯之多寡,而有罷拔之異乎。

    一榜十人之中,九人有故,則雖拔九人,自有無故餘人,至於罷榜,決不可也。

    臣之謬見如此,終未免參差,請遞。

    」上答曰:「卿言得體。

    年少浮薄之論,何用爲嫌。

    勿辭。

    」玉堂處置曰:「據法拔去,足懲其罪。

    延及一榜,未免太過。

    遞光淵,而出廷夔。

    」 1月22日 ○甲戌,正言洪萬鍾,以李元禎父子事,意見相左,不得仍傳前啓,引避遞。

     ○南部居故進士申彬後妻金姓人,與申彬前妻所出第三子有楨陰奸,事覺一時結項而死。

    母子相奸,乃綱常莫大之變,而但男女兩人,皆已自斃,不得施正刑,人莫不痛惋。

     1月23日 ○乙亥,夜流星出太微垣,尾長色白。

     ○以李慶億爲禮曹判書,洪處亮爲右承旨,沈梓爲右副承旨,尹堦爲持平,鄭維嶽爲正言。

    〈史臣曰:「處亮自少,雖歷淸顯,爲人庸鄙,別無可取。

    休官退居幾十年,及陞亞卿之列,乃復出而從仕,識者譏其去就無據。

    」〉○上禦崇文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上曰:「當此之時,國有所儲,則蠲減民役,顧何難哉?蓄積空虛,誠可悶也。

    」柳赫然曰:「上年稍豐,米價頗賤,而公私濫用,不知撙節,甚可恨也。

    」閔鼎重曰:「凡事必須裁省,而軍兵所費,最爲不貲,不可不慮也。

    」金萬基曰:「昔在宋時,輦轂之下,多養軍兵,以緻國儲虛耗。

    中國尙如此,況我國乎。

    」閔鼎重曰:「京中賑濟,旣已設行,必須發遣禦史,訪問民間疾怨,荒政得失,使之啓聞處置,此實外方民情之所願也。

    雖不遍送諸道,而自有警飭之效矣。

    」 ○上敎曰:「濟州式年例貢馬五百匹,今當上來,而非徒役使飢民,搜捕爲難,驅來之際,亦必貽弊於一路,姑令今年,勿來獻。

    」 1月24日 ○丙子,貴人張氏卒。

    貴人,仁祖大王之後宮也。

    上命禮葬。

     1月25日 ○丁醜,夜月入南鬥星魁中。

     ○以吏曹判書金壽恒爲大提學,閔鼎重爲漢城府判尹,金鋿爲掌令,金世行爲持平。

    是時設賑於漢城府,故鼎重自請爲判尹,治本府事兼監賑恤,未久厭之,還爲禮判。

     ○新除守令赴任者,以兇荒除挈眷。

     ○外方孝行人,監司啓聞,禮曹分等旌表,次贈職除職,次給復。

    其未及除職,而死者贈職,未及給復,而死者,亦限三年給復。

     1月26日 ○戊寅,下敎曰:「欲移禦于慶德宮,令該曹擇日以啓。

    」是時外間傳言,宮中不淨,或雲因災異有是敎。

     1月27日 ○己卯,日暈,暈上有冠,冠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

    雨雹。

     ○執義李翊相以承牌不進,應被推勘,引避遞。

     1月28日 ○庚辰,夜流星出攝提星上。

     ○正言趙威明以雖有特出之命,不敢赴召,引避遞。

     1月29日 ○辛巳,以崔寬爲同副承旨,李柙爲執義,李三錫爲正言,兪夏益爲司書。

     ○鹹鏡道癘疫死者頗多。

     ○行判中樞宋時烈在懷德,上疏辭職曰: 臣自遭變故,愧懼憤懣。

    雖欲收召魂魄,稍復平素,而一喪其心,五性壞敗。

    受此彌天之惡名,不敢擧顔於天日之下。

    臣之職名,雖是西樞閑散,而以此醜辱之身,自同於元輔例受之列,誠有所僭猥。

     蓋時烈嘗遭李世直誣告之變,故疏語如此,上優批答之,遣史官傳諭。

     1月30日 ○壬午,夜流星出北鬥星下。

     ○忠淸道癘疫死者五百五十四人。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本島三邑民事,已至十分地頭。

    大小人民,上山拾木實,木實殆盡,下取野菜,草根已乏。

    殺牛馬以充腹,無賴之徒,處處結黨,公私牛馬,偸取屠殺,不知其幾。

    相食之患,迫在朝夕,愁慘之象,有不忍言。

    自八月設粥捄活,而倉穀已竭,四萬餘飢民,更無可濟。

    請以沿海邑鹽石,優數入送。

    前日移轉五千石之穀,不爲不多,而正二月兩朔賑資猶不足,三四月,則無一升餘存。

    前頭繼賑之策,請令廟堂稟處。

    」朝廷以全羅道所在戶曹鹽五百石,常平廳統營及兩南司僕寺牧場等穀,劃給七千石,令全羅水營兵船載送。

    但海路遼遠。

    風波久阻,上年冬初所封狀啓,今始來到,而前後運穀之船,亦不能及期得達,以緻島民餓死尤多。

     二月 2月1日 ○癸未朔,江華府海溢,潮水所及,或三尺許,各處堤堰,亦多頹圯。

     2月2日 ○甲申,上移禦于慶德宮,王大妃及世子,亦同日移禦。

     ○夜流星出北極星上,色白光照地。

     ○執義李柙、掌令金鋿、持平尹堦啓曰:「頃日敬陵參奉,以故判書吳挺一,營葬於陵寢案山禁地事,論報禮曹,禮曹使郞廳摘奸,則郞官與本陵參奉,眼同摘奸之後,圖形以來。

    而沒其前圖,改寫以進之說,藉藉傳播,臣取見參奉報狀及郞官山圖,則多有參差。

    凡係陵寢之事,莫嚴莫重,不可不明覈實狀而處之。

    請當該參奉郞廳,竝拿問按覈,別遣禮官,更爲看審禁地界限,亦令本道都事與地方官,摘奸其埋葬處,依法處置。

    」上從之。

     2月3日 ○乙酉,諫院前啓試官姜栢年以下罷職事,停啓。

     ○慶尙道飢民二萬三千五百五十三人,鹹鏡道飢民四千八百六十九人。

     ○全羅道正月初八日以後,飢民凍餒死者二百三十九人,癘疫死者一千七百五十二人。

     ○濟州去十一月初二日大風大雪,一時暴作,積雪盈丈。

    飢民上山拾實者,未及歸巢,路塞凍死者九十一人。

    饑饉之中,癘疫熾發死者亦多。

     ○下禮曹佐郞李一井、敬陵參奉沈始漢于禁府,從臺啓也。

     2月4日 ○丙戌,大王大妃及中殿,移禦慶德宮。

     ○大司憲李廷夔、掌令金鋿、持平尹堦啓曰:「梁山郡守安後昌,曾爲保寧縣監,金海、靈巖稅船,來到本邑浦口,水淺欹側,而楫物無一傷破,所載之物,元不沈沒,而乃以洋中緻敗,瞞報道臣。

    道臣査得實狀,啓聞請罪。

    就吏之後,巧爲文飾,隻被徒配。

    當其稅船之初泊也,恐喝船人,使之逃散,符同奸吏,潛竊千餘石國穀,終無置處。

    使保寧之民,年年責徵,尙未準數,一邑之人,欲食其肉,不可以事在旣往而置之。

    請拿問,亦令道臣嚴査,依律處斷。

    平安兵使成釴曾爲黃海兵使,正方山城,長養樹木,稱以密近城堞,恣意斫伐,賣以牟利。

    其時山城別將,至於定罪,而成釴獨免,豈可不問其首,而治其奉行者哉?及除平安兵使之後,自廟堂分付,多備甎甓,留待不時之需,而成釴憑此聚材力,私自燔瓦,多捧銀貨,盡歸私用,至於甎甓,以若幹塞責,其爲奸濫縱恣,莫此爲甚。

    請拿問定罪。

    前冬謝恩使入燕時,過安州,求請帳幕,而必欲以藍色紬叚爲之。

    兵使初難之,終依其請,造作追送。

    當此凋弊之日,以價重之物,勒定徵責,已極可駭。

    而錦紬帳幕,尙方之所無,上使雖王室至親,安敢僭越至此乎?與受俱難免罪,請上使福善君柟、平安兵使成釴,竝命罷職。

    」上不從。

     ○慶尙監司閔蓍重,以左道海防土卒,旣減番布,無以聊生,塡壑之患,迫在朝夕,請以月課米除出分賑,備局回啓,除出月課米五百石,均分營下及所屬十鎭,使之作粥救活。

     2月5日 ○丁亥,平安道飢民二萬一千六百四十八人。

     ○領府事李景奭上箚陳救荒之策,且曰: 若用周公之緩刑,隨其輕重,命大臣處之,則庶幾消經年鬱抑之冤氣矣。

    仍力救趙世煥及尹敬敎、申命圭等。

     上答曰:「趙世煥作事無狀,而猶謂之慷慨。

    若不覈實而處決,必將爲不良輩藉口之資,其可率爾處決哉。

    禁推事,心甚痛惡其縱恣之習也。

    緩刑事,當與大臣議而處之。

    」遣史官傳諭。

     2月6日 ○戊子,諫院連啓樸千榮拔榜事,上從之。

     ○憲府連啓,梁山郡守安後昌拿問事,上命先罷後推。

    又啓曰:「全羅道羅州士人林相儒等呈狀本府曰:『本府飛禽島累代傳來田莊,被奪於宮家,』蓋宮家買得於海嵩尉家,而自內司打量之際,民田混入其中雲。

    宮家幹事之人,若有衒能貪多之事,則遐方民人之歸怨國家宜矣。

    請令本道,十分明査,從公折決。

    」上從之。

     ○京畿自正月望後,癘疫死者一百餘人。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賑穀無計辦出,請太僕訓局、戶曹常平廳、各衙門所管穀物,盡數貸用,待秋還捧以償。

    」因賑廳回啓,太僕外各衙門雜穀,倂許之。

     ○開城留守李正英馳啓,願得鹽石,以資作粥救民,賑廳請以管餉鹽五十石移給,上許之。

     ○時中外饑饉已甚,公私蓄積俱空,凡所以得穀之道,靡不用極。

    乃成送老職嘉善通政、贈知事右尹判決事、通禮佐郞影職判官主簿,以至許通校生免講補充隊等帖文于諸道,以募粟。

     2月7日 ○己醜,以李晩榮爲禮曹參判。

     ○大司憲李廷夔、持平尹堦上箚,陳賑救之策。

    請蕩減田稅,以慰民情,發遣禦史,廉察賑政,計給乾糧,俾免廢農,上答曰:「嗚呼!上年兇荒,實是前古所無。

    哀我赤子,其將奈何。

    興言及此,不覺氣塞而心痛。

    觀此箚辭,憂國之意切矣,予甚感歎。

    當與廟堂,議而處之。

    」 ○憲府又啓曰:「訓鍊都監出賣千餘石穀物,禦營廳所賣,亦過累百石,而或給衙門所屬,或給牟利人,私自爲市,獨占其利,守禦摠戎廳及司僕寺,亦有賣穀之事。

    奸細之輩,巧飾呈狀,圖出京外,留置穀物,一人多受累百石,或近千斛者有之雲。

    請令各衙門,嚴査其多受者,從重科罪,此後如有發賣之穀,一依賑恤廳例,以爲施惠都民之地。

    」上令各衙門稟處。

     2月9日 ○辛卯,夜月暈回木星。

     ○上禦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以憲府箚子,出示左議政許積。

    積受而讀之訖曰:「民事汲汲,此箚出於罔極之意,而是乃不經事之言。

    乾糧分給事,似不可施行,禦史則自上參酌處之可也。

    」上然之。

    積又曰:「尹敬敎等待命,已過三十餘日,此實無異於下理也。

    臣自初以其箚爲非,故元無救解之意,而輾轉至此,恐累聖德。

    」上乃命政院,更稟其傳旨。

    校理金萬重進曰:「趙世煥以謬悠之談,揷入疏中,誠爲無據。

    臣意以爲:究問無益,徒傷事體。

    」許積曰:「不如罪以當律,斯速結末之爲愈也。

    」上曰:「令義禁府定配。

    」萬重復曰:「當初削黜之命,群下皆以爲過當,今此定配之律,更加一層,未知如何。

    」積曰:「仍前施以削黜,日後用與不用,自上量處可也。

    」上乃命仍前削黜。

    積曰:「臺諫盛言各衙門賣穀事矣。

    」上曰:「此是軍餉,似當啓稟發賣,而曾無此擧,未知其由。

    使各衙門稟處矣,禦營廳則已書入矣。

    」積曰:「市人若有多受者,令刑曹査治似可。

    」上曰:「刑曹何以査覈,此有傷於事體也。

    」金佐明曰:「臣之所兼守禦廳,別無發賣之穀,而亦入於臺啓中。

    元數出入,當以別單啓達。

    」徐必遠曰:「大臣以査覈爲言,而査覈之際,必招問市人。

    此實有傷於事體,而亦無摘發之理也。

    」上曰然,於是査治之事,遂寢。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上遣承旨敦諭。

     2月10日 ○壬辰,以李柙爲修撰,李翊相爲執義,尹理爲掌令。

     ○是時,國用蕩竭,戶曹三倉所儲,未滿四萬石,不足以支數朔,乃取江都軍餉米三萬石、關西米三萬九千五百石,以補經費。

    又取江都米二萬四千石、關西米一萬五百石,且貸禦營廳保米五千石,以充賑資。

     ○京城飢日甚,一斛米直三兩銀,賑恤廳發米八千三百餘石,一石之價,以一兩八錢,且許計納木布以便民,惟不使一人過一兩,防乘時射利之弊。

    又出米一萬二千八百餘石,糶都民,計戶數分等。

    大戶一石,中十鬥,小五鬥,獨戶二鬥,受料軍兵,勿論大中小戶,竝給三鬥。

    是以,飢者頗獲濟。

     2月11日 ○癸巳,正言鄭維嶽連啓,前啓曰:「世煥言雖妄矣,職則臺諫。

    妄言可恕,臺諫不可罪也。

    況其言之誤聞,事之無實,不必罪之而後,可以辨明也。

    」上不從,且敎曰:「臺諫無罪則已,有罪而不罪,予實未曉也。

    」 ○忠淸道沃川等官,飢民死者六十九人,癘疫亦漸熾。

     2月13日 ○乙未,平安道癘疫死者五十九人,慶尙道前後飢民三萬八千九百六十七人,餓死病死者三百餘人。

     2月14日 ○丙申,以鄭知和爲大司憲,尹搢爲持平。

     2月15日 ○丁酉,月食。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卽今擧島,皆是飢民,凍餒癘疫死者,已至四百三十七人。

    自今公私一空,救活無策,移轉米穀,若不趁此時入來,則累萬垂死之命,將盡於目前。

    痛泣渴悶,罔知所爲雲。

    」是時濟州,以絶島饑荒特甚,民間形勢,日益危急。

    盧錠出來朝天館,以待運穀之船,飢民隨之。

    有一船自遠而近,急往視之,非載粟船,盧錠痛哭而還,飢民亦一時號哭。

    聞者莫不於悒。

     2月16日 ○戊戌,慶尙道自二月初始雨,浹旬不開,江水漲溢,沿江一帶,兩麥擧皆沈沒。

     2月17日 ○己亥,掌令金鋿曾發平安兵使成釴拿問之論,聞相臣許積於榻前,有正方伐樹,罪在別將,安州燔瓦,亦由廟堂分付之語,遂以論事不審,引避遞。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道內各邑,或自正月念後,或自二月初,擧皆設粥,而黃浮滿面之類,饋粥而猶不能救,連續緻斃於賑所。

    二月初,連日大風雪,飢民屯聚,呼寒啼飢,聲徹數裡,愁慘之狀,言亦哽塞。

    就粥之數,大邑萬有餘,小邑不下數千,雖竭一道之所捧,決難繼賑於麥前。

    細察民間形勢,種資儲置之家,什無一二,全仰公糶,而若幹所捧,無一可合於種子者。

    此則雖報朝廷,亦無奈何。

    言念及此,痛哭不足雲。

    」 ○京畿監司吳挺緯馳啓,請得種租及賑穀,移轉各邑,朝廷以江都租七千六百石,米八千石,南漢米六千石劃給。

    又因其啓請,加給南漢來八千石,江都米六千石以賑民。

     2月18日 ○庚子,夜月犯氐宿第二星。

     ○諫院連啓,請還收趙世煥削黜,上不從,至是停啓。

     ○全羅道飢民死者,一旬之內,八十餘人,命施恤典。

     ○原襄道就粥飢民,九千四百九十人,癘疫死者一百十九人。

     ○鹹鏡道會寧飢民死者五人,江華府癘疫死者五十人。

     ○忠淸道報恩縣鄕校曾子位版見失,過一日復得。

    事聞,命太常改造位版以送,令本道,治其日守直校生典僕之罪。

    近來人心悖惡,奸民之怨其守令,典僕之得罪校生者,每作如此之變,豈不痛哉? 2月19日 ○辛醜,以李柙爲執義,尹元擧爲掌令。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洛江一帶稍實邑中,尤甚被災面,請減其役。

    時他道亦有此請,而朝廷以區別蠲役,事有不便,皆不從,至是,以洛江一帶被災尤甚,特許之。

     ○權罷慶尙道安東、慶州兩府判官,以年兇也。

     ○以故判書吳挺一葬地事,遣禮曹參判李晩榮,看審敬陵案山禁地限界,從臺啓也。

     2月20日 ○壬寅,京畿自正月十六日以後,就粥飢民十萬六十七人。

     ○冬至使福善君柟、副使鄭榏等,還到山海關馳啓曰:「正月初一日,淸帝將往城隍祠焚香,東西班序立於午門之外,臣等亦參賀班。

    禮畢還入,千官姑皆罷黜。

    臣等亦欲出來,禮部郞一人,以帝命召臣等,趨入乾淸宮,淸帝在門正間,坐於平床,命臣等上階。

    進跪於平床前數步之地,淸帝先問臣柟之年,次問與國王幾寸親,次問發程日字,次問讀書與否,次問名字,又問臣榏姓名,各隨其問以對。

    淸帝且曰:『汝國百姓貧窮,不能聊生,皆將餓死,此出於臣強之緻雲。

    歸傳此言於國王,』臣等對曰:『豈有臣強緻此民飢之理。

    比年以來,小邦水旱相仍,連値兇歉。

    國用罄竭,民生塡壑,君臣上下,晝夜遑遑,至於內供之物,亦皆蠲減,以救垂死之民。

    而猶不廢事大之禮,今此進獻,竭力以備,僅免闕貢,豈有臣強以緻民窮之事乎?』皇帝卽微笑,顧語侍郞中一人,又傳語曰:『正使乃國王至親,故言之耳。

    』言訖,仍令退出,臣等隨一善出來,其侍郞亦出來,相語而去。

    問其所言,則一善曰:『侍郞言使臣對帝問之語甚善雲,』且曰:『今日之召見使臣,至念本國民事,且命歸告國王者,皆出於親厚國王,優待使臣之意,使臣亦知此爲特恩乎?』蓋彼之招見臣等,有所勞問,似是優待之意。

    而猝然贅入剩語於民窮之下,及聞臣等辨白之語,又笑而隻令歸告,其無深意,則可見矣。

    臣等行到關外,逢一漢人,問淸主寬猛,答曰:『漢官甚恐,』又問:『關外賦役重,良田皆被高山所占雲。

    然乎?』其人點頭而已。

    譯官所得通報有曰:『上年水患,百數十年所無之災,』且有賞賜叚及禦衣資不足之語。

    欲措一年兵食,而議者皆難之雲。

    其國用之貧乏,紀綱之頹圯如此,而欲修擧文治,雲南之人,以有七十歲母,請歸養而許之,且在喪者,有不計閏,二十四月而復官之議,又有滿州衛三年喪之論以爲:『人皆行三年之制,使渠獨不然,非以孝治天下之道也』。

    雲。

    」 2月21日 ○癸卯,上禦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上曰:「冬至使狀啓中所謂:『臣強之說,』誠可怪也。

    在前朝參時,不過行茶而罷,今乃招入於數步之內,似是優待之意,而其曰歸語國王,及聞使臣之言,又微笑,而卽令出去者,此必專爲此言而發。

    或不無日後之憂,其爲陰譎叵測甚矣。

    左議政許積曰:」臣意則或者出於優待,而非深憂也。

    「兵曹判書金佐明曰:」招見而謂之王室至親有所雲雲者,似是殷勤之意,而臣等皆臣子也,臣強之說,豈無深憂。

    「知中樞柳赫然曰:」臣強之說,其本蓋久。

    自前勑使時,亦有主上仁聖,而臣下不良之語矣。

    「 ○諭八道觀察使、開城、江華兩府留守曰:「國之所依者民,民之所天者食,而近年以來,累遭饑饉之慘,公私赤立,餓莩相望,哀我民生,將至靡有孑遺。

    中夜以思,若恫在己。

    噫!旱澇緻災,雖因年運之不幸,溝洫不治,亦由人力之未盡,裕食生穀之道,可不思所以盡其力乎?卽今春日漸舒,東作漸迫,播藝百穀,此正其時。

    勸課之政,不可少緩,巡行四境,審視田野,詢其種食之有無,察其耕播之早晩。

    凡諸民力之所不足,菑畬之所未墾,有以助其窮乏,勸其耕耘者。

    其責在卿,卿其體予至意,告諭于道內。

    而守令亦須簡率騶從,親自行審,資其種糧,勸其耕墾,毌使播種愆期,農畝就荒,務盡人事之未至,以期田功之無虧。

    」 2月22日 ○甲辰,慶尙道癘疫漸熾,死者二百餘人。

     2月23日 ○乙巳,權罷北評事。

    左議政許積等言:「北評事必以吏曹郞官差送。

    而北關守令,皆是武弁,奔走接待,無異於監兵使,其弊不貲。

    當此北路兇荒,不可不變通。

    」上從之。

     ○以尹堦、金粹五爲持平。

     2月24日 ○丙午,諫院連啓李元禎父子事及閔點罷職事,上不從,且敎曰:「觀此啓辭,殊極駭然。

    予有知覺,豈可撓於投間抵隙之語,而動心不從耶?侵淩寡躬,有若全無知識者然,是何意也?」蓋臺啓中今之爲營救之說者,則必曰其情可恕,投間抵隙,上惑聖心,以拔榜之論,有若過激者然。

    聖心不能毌動於此,一向牢拒爲措語,故有是敎。

     2月25日 ○丁未,遣承旨于典獄,釋輕囚。

     ○黃海監司孟冑瑞馳啓,以飢民日增,麥秋尙遠,願得穀繼賑雲。

    本道郡邑最少,故朝廷初給四千石,至是又許繼用賑餘帖價,月課軍器作米等穀數千石。

     ○黃海道飢民一萬五千五百餘人,癘疫死者四十餘人,飢凍死者亦多。

     2月26日 ○戊申,鹹鏡道癘疫益熾,死者頗多。

     ○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請罷煤音、紫鷰兩島牧場,募民耕作,上優答,令廟堂議處。

     2月27日 ○己酉,平安道飢民死者三十三人。

     2月29日 ○辛亥,以姜碩昌爲正言,李藼爲吏曹佐郞,李翊相爲應敎,尹搢爲修撰。

     ○慶尙道前後飢民七萬四千八百五十餘人,死者九十餘人。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飢餒已極,殺越之變,無處無之,至於墓寇,曾所未聞,而寶城郡校奴日命,寺奴崔日,南原府禦營軍金元民,私奴哲石等,發人藁葬,赤脫衣服,公然偸賣,爲屍親所覺,稱以迫於寒凍,無辭就服雲。

    」上下其啓刑曹,議大臣,皆以爲:『雖曰迫於寒凍,原其情狀,甚於強盜,其罪應死,在法罔赦。

    』 ○賑恤廳二月朔,飢民二萬人,死者六十人。

    是時飢民二萬所饋粥,煮用三四十釜,始自鷄鳴,至午而畢,自午更設,夜深乃罷。

    末捎則紛沓莫甚,或有不得食者,或有疊食者。

     ○八道人民飢餓癘疫及痘疫死者,不可勝紀,而三南尤甚。

    至於溺水、燒死、虎咬死者亦多。

    古老言,此等景象,有生以後所未嘗見聞,死亡之慘,有加於壬辰兵禍雲。

    然守令之所報,特擧粥所緻斃者而已,村落飢死道路餓莩,率多不載。

    甚者要得善賑之名,爭相揜置,多不以實,啓聞之數,厪十之一二焉。

     三月 3月1日 ○壬子朔,京畿二月望前,癘疫死者一百四十七人,飢民死者十三人。

     ○出李台瑞、李壽慶、樸千榮于獄,充軍樸文道于鎭海縣。

    千榮試券塗改事,台瑞、壽慶以爲:『乃文道所準』,刀擦挾書,非其所知,竝皆自明,文道以爲:『與千榮有連姻之分。

    當其査準之際,試券一張,明是千榮筆迹,而超乘之超字,半邊誤書,相背二字之下,應有於字,而落書,故妄料以爲:『一半邊之改誤一語,助之添書,不至大害,不加深思,率意加點。

    初非行私作奸之計,而自不覺其犯罪。

    』千榮以爲:『於字之落書,半邊之誤寫,皆無預於立落之關,用意塗改,萬無其理。

    』上於筵席敎曰:「千榮雖因科法之重,拔去榜中,似無相通之迹,不必施罪。

    」金吾以文道旣已直招,台瑞、壽慶,俱無可問,遂皆放釋。

    文道論以科場用情之律,當邊遠充軍,以其方持母服,事在喪前,請收贖,上特命仍發配所。

     3月2日 ○癸醜,獻納樸贄以諫院拔榜之論,與臣前日之啓,擬律雖同,辭意旣異,不可苟同引避。

    持平尹堦以故判書吳挺一葬地,請遣禮官及京畿都事看審事,有未安之敎引避。

    大司諫張善澂以病未承召引避。

    執義李柙以與尹堦初旣參啓,則嫌無異同引避。

    大司憲鄭知和以見非物議,終難苟冒引避。

    司諫李端錫以承嚴批引避。

    玉堂處置,出贄、堦、柙、知和、端錫,遞善澂。

     3月3日 ○甲寅,王世子嘉禮時,有京外進箋、陳賀、方物、物膳封進之規,禮曺依例啓稟,上命隻進箋,勿封方物、物膳。

    以兇年故也。

     ○上禦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持平尹堦啓曰:「以各衙門穀物多受者査罪之意論啓,而有令各衙門稟處之批,故稟處間姑停矣。

    厥後禦營守禦廳之外,皆無稟旨之擧,請令從速啓稟,以爲憑處之地。

    」上命各衙門書入。

    許積曰:「前主簿丁彥珩前冬飢死,其子之女,今又餓死。

    如此之患,士夫家亦多有之,驚心慘目,罔有紀極。

    」上曰:「此類各別乾糧題給。

    」 3月4日 ○乙卯,慶尙道飢民九萬八千三百六十餘人,死者一百四十餘人。

     3月6日 ○丁巳,常平廳賑所,月初就賑者六千七十餘人,自正月念後死者五十餘人。

     3月7日 ○戊午,夜流星出軍市星下。

     ○以閔鼎重爲左參贊,李翊爲大司諫,李端夏爲舍人,鄭華齊爲獻納,崔寬爲承旨。

     ○上遣承旨,諭右議政洪重普,使之從速入來,重普以爲:『當趨進城外,更陳情勢雲矣。

    』 ○正言姜碩昌啓曰:「師儒之職,責在誘掖,直講李台瑞,世濟其惡,不齒人類。

    其爲差備官時,陰私之迹,奸濫之事,莫非此人之所主謀,再次拿問,終得倖免,人言狼藉,公議憤惋。

    請削去仕版。

    」上不從。

    台瑞之父就仁,在光海時,主廢母論,故臺啓以世濟其惡爲辭。

     ○慶尙道密陽府有牛生犢,左右有頭相,背各有兩目,一口兩鼻兩角。

     3月8日 ○己未,行王世子納采禮。

    以靑平尉沈益顯充正使,吏曹判書金壽恒充副使。

    上具冕服,出禦崇政殿,百官行禮訖,右承旨金宇亨宣敎,使者受命,至嬪家行禮,竝如五禮儀。

     ○憲府前啓尹敬敎、申命圭等罷職還收事,停啓。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上遣承旨傳諭,重普以爲:「非常之典,薦及於不似之臣,謹當奉承聖意,舁疾入城。

    」雲矣。

     ○兼兵曹判書金佐明卒。

    佐明,領議政堉之子,王妃之伯父也,爲人聰明多才,美容儀。

    少登第,繼擢重試,居家有行,奉職以勤。

    明練強察,所莅辦治。

    其判度支,吏胥束手,累長本兵,武士畏服。

    遭父喪用隧羨之制,爲諫官閔維重所劾,且於登對,每極言黨論將至亡國,又與時輩,論己亥服制,以尹善道之言爲是,以此大忤於時,而亦未嘗撓屈。

    久典機務,盡瘁成疾而卒。

    然性簡伉自用,且不能撥脫綺紈之習,人以此短之。

    大禮釐正之後,以其主三年之說,配享顯宗廟庭。

    諡曰忠肅。

     3月9日 ○庚申,行王世子納徵禮,如納采儀。

    上有眼患,不得親臨。

     ○右議政洪重普始出仕。

    〈史臣曰:「重普以庸常之資,乏淸介之操。

    久掌西銓,頗受賂遺,及登台司,隻依阿而已。

    」〉 3月10日 ○辛酉,鹹鏡道飢民二萬一千三百七十餘人,二月念七以後,雨雪連下,日氣寒澟,田疇氷結,耒耜不入。

     ○全羅道癘疫死者一千七百三十餘人,飢民十三萬三千五百九十餘人,死於粥所及道路者一百四十餘人。

    自上年十月以後,各邑獄囚凍餒死者一百三十人。

     ○鹹鏡監司洪處厚馳啓曰:「上年失稔,一道同然。

    所謂稍稔邑,比常年尤甚邑,少無異同,今春飢餓,混爲一般。

    田稅米太及各司貢物價布諸色奴婢貢米布等役,請一切蠲減。

    」備局回啓以爲:「該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