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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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也。
且近日政目間,多有未妥處,而未嘗言之,今見此事,尤不勝痛駭。
堂郞竝推考,望單子改書以入。
」吏曹以崔逸加擬以入,落點。
又敎曰:「高山察訪趙?遞付京職,以吏曹正郞洪萬容代之。
南二星則魚川察訪除授。
○大司諫姜栢年、司諫洪柱三、獻納李東老等啓曰:「今此承宣之望,自是循例政體,則非有他意於其間。
而銓郞兩人,竝補西北馬官,有乖和平之道。
請還收成命。
」上不從。
○掌令權鬥樞亦啓請還收萬容、二星馬官之命,且劾:「承旨崔逸,曾爲諫官,怵於嚴威,臨事規避,重被臺彈。
殿下何取於此人,而遽有此特除之命也。
請遞差。
」上皆不從。
且嚴批以折之。
3月28日 ○壬寅,掌令權鬥樞以聖批嚴峻,引避請遞,而攻斥逸甚力,上答曰:「觀此避辭,誠可笑也。
以予所謂箝制之說,反作沮抑等語,有若儕僚間相較之事,此果爲直截之風耶。
噫!護黨之弊,日以益甚,觀於爾益可見矣。
如爾之輩,有何可取。
勿辭。
」 3月29日 ○癸卯,政院啓曰:「許積已遞相職,宜發遣宣傳官,齎來命召密符。
」上允之。
○大司憲樸長遠以身帶職名,越法下鄕,引避請遞,處置免。
○持平李叔達處置鬥樞請出,上曰:「護黨之人,不可仍置臺閣,以長其習。
遞差。
」承旨金宇亨、沈梓覆逆曰:「臺閣處置,一任公議者,其意有在,而輒加摧折,特命遞之,殊非待臺閣之道。
且關日後之弊,敢達。
」上不納。
○持平李叔達以所見昏謬,處置乖當,引避請遞,退待。
3月30日 ○甲辰,政院啓:「溫幸漸迫,而同副承旨崔逸,尙在臺啓中,守宮護駕,俱未稟定,何以爲之。
」上曰:「其姑遞之。
」 ○上遣承旨傳諭於右相鄭緻和、判中樞府事鄭太和、洪命夏曰:「溫幸迫近,而大臣無行公之員,隨駕留都,皆不得稟定,事體未安。
須速行公,以爲諸事稟定之地。
」 ○大司諫姜栢年等處置李叔達請出仕,上從之。
夏四月 4月1日 ○乙巳朔,太白晝見。
○以張善澂爲都承旨,李程爲同副承旨,鄭知和爲大司憲,呂聖齊爲司諫,洪柱三爲修撰。
○持平李叔達建啓請還收權鬥樞特遞之命,上不從。
4月2日 ○丙午,義禁府囚人金益廉供辭曰:「春坊入直之夜,承旨金禹錫、李翊入直於政院,送人招邀,卽往政院,與兩承旨同坐房中,此是合啓將發之時也。
語及合啓之論,禹錫披閱新修日記,讀過引見說話時,臣耳聞領相所奏之言。
言於翊曰:『前頭合啓,勢不可已。
將此義理,備陳於榻前,然後論啓似得矣。
不然則上下否塞,可憂者多雲』,則翊笑曰:『君入臺閣,必善爲之』,答曰:『勿論誰某之入臺,不可不詳審爲之』,仍起出。
前後事狀,不過如斯矣。
」上判曰:「觀此元情,其意可知。
金禹錫、李翊一體拿問稟處。
」 4月3日 ○丁未,以樸長遠爲大司憲,李叔達爲掌令,洪柱三爲持平,尹搢爲正言。
○右議政鄭緻和出仕。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緻和辭職言:「兄弟二人,交承議政,有乖朝家用人之道。
」上曰:「卿之才德,允合此任。
特拜意非偶然。
當今之時,捨卿其誰也。
」緻和曰:「溫幸時大臣,誰當隨駕,誰當留都。
」上曰:「李景奭、鄭太和宜留都,卿及洪命夏宜隨駕。
」緻和又言於上曰:「頃日兩司之論,始得其實狀,而禹錫、翊等,又相繼就拿。
使近侍臺臣,對卞於金吾之庭,誠有損於國體者矣。
」上曰:「益廉若見日記,則當以實對,隻諉於據例考證,終不直招。
何敢乃爾。
」緻和又言:「罰金之辱,歸於上躬,若或歸咎,則非大臣而誰也。
年少臺官,以言獲罪,相繼竄逐,彼大臣亦豈敢自安於心乎。
宜乎?心舒究以鎭之。
且崔逸未經亞長,臺論纔停,則不擬承宣之望,在政體固然。
此等通塞,在於堂上,而郞官,則元無所與,遽被補外之罰,物情皆以爲過重矣。
」上不答。
持平洪柱國,以馬官還收之論,嫌不可否,引避免。
萬容之叔父也。
4月5日 ○己酉,江界、宣川等地,三月二十五日下雪,道臣以聞。
○禮曹啓曰:「溫幸之後,留都百官,當爲戎服,而世子冠禮未行之前,則戎服一款,似不當擧論。
宜以常時書筵服色,接見臣僚。
」啓可。
○以金萬重爲持平,李端夏爲副校理,鄭載嵩爲文學,閔維重爲副提學。
4月6日 ○庚戌,司諫呂聖齊以推勘引避,持平金萬重以黃壖之啓,嫌不隨參,引避俱免。
4月8日 ○壬子,以樸世堅爲司諫,李興浡爲掌令,李世長爲持平,兪命胤爲吏曹正郞,呂聖齊爲應敎。
○領中樞府事李景奭請對入奏曰:「七諫臣之所論,雖似過激,實公共之議也。
斥逐言官,未有甚於近日。
古昔人君,從諫如流,故能成至治,願殿下之留念也。
今者節屆初夏,飛霜如雪,節序之乖,於此可知。
今將奉慈殿幸溫泉,此實出於誠孝之意,若於此時,誕布中和之德,以施曠蕩之典,則恩波所及,中外胥悅矣。
昔在唐憲宗時,劉禹錫以王叔文之黨,得播州,裵度爲言其母老,禹錫得以播易連州。
憲宗聞度言,尙能惻然感悟,今竄逐諸臣,亦多有老親者,則臣之所望於殿下者,豈在憲宗之下乎?」上曰:「卿言出於至誠,而似難容易放釋矣。
」景奭又縷縷陳達,上曰:「予當從容量處焉。
」景奭又言萬容、二星之無罪,上令還收馬官之命。
4月9日 ○癸醜,右尹李尙眞上疏略曰: 臣見黃壖之疏,至擧臣名,謂之不容。
今臣在外,隻是病廢,有何不容之可言。
臣竊怪之,亦甚恥之。
若如壖言,則未知臣見斥於何如人,受憐於何如人,而臣身又將爲何如人也。
後世公議,誠可畏也。
奚但爲一時之不容而已。
答以勿辭上來。
○東萊、密陽、昌原、漆原、態川、延日、巨濟、梁山、長鬐、彥陽、蔚山、慶州、機張、大丘、金海、固城、陜川等地,地震,屋宇皆掀。
4月10日 ○甲寅,右贊成宋時烈上疏言: 聞嶺人黃壖疏論八九人罪狀,而以臣爲誅首。
臣兢惶戰慄,頭粘頸上矣。
臣前犯雖宥,後負尤大。
蓋臣自柳世哲以來,無君不道之誅,叢沓一身,雖就斧鉞,而無惜。
然而仄聽累日,未聞朝旨,無乃聖明,特以簪履之舊物,欲全腰領於殘年耶 上優批答之,亟令上來。
○贊善宋浚吉上疏言: 黃姓人疏,如鄕曲陋儒,不識靑黃,狂言妄罵者,則臣當笑而受之。
此則不然,洞知朝家議論,琢磨構結,千巧百慘,乃是異日大禍之根本。
而臣向日之疏,實爲之首,臣安得不驚且懼也 上優批以答。
4月11日 ○乙卯,上幸溫泉。
是日曉,雨下如注,巳初稍止。
上乘駕轎,由鷺梁沙邊,迤向西氷庫乘船。
慈駕隨到。
○判中樞洪命夏自江邊村舍,出迎路左,追入於果川,上箚陳病,上令本道,給駕轎以行。
4月12日 ○丙辰,上次水原。
4月13日 ○丁巳,上次振威。
4月14日 ○戊午,上次稷山,忠淸道觀察使李敏迪,率管下守令,迎于境上。
4月15日 ○己未,上到溫陽行宮。
4月16日 ○庚申,上沐浴。
○三月二十九日潭陽地繁霜如雪,又下霰,道臣以聞。
4月17日 ○辛酉,上在溫泉行宮。
是時連日寒澟,人皆挾纊。
○以尹宣擧爲執義。
4月19日 ○癸亥,上沐浴。
○大司諫姜栢年、正言尹搢啓:「醫官尹後益,公然面辱重臣,聞者莫不驚駭。
此莫非朝綱之解弛,名分之不嚴也,此而置之,無以懲後。
請罷推。
」上從之。
〈史臣曰:「自上違豫以來,粗曉醫技者,多因緣衒鬻,少奏其效,恩數便蕃,超躐班資,金玉遍及。
此輩仍成驕傲,視士大夫如輩行,後益於廣坐中,面侮宰臣,故有此啓。
」〉 4月21日 ○乙醜,是月十一日陽德、德川地下雪,道臣以聞。
○遣承旨諭于許積,勉以速赴行宮。
下旨于宋時烈、宋浚吉,諭以上來。
4月22日 ○丙寅,上沐浴。
○道內老人年八十以上者加資,且賜衣資食物有差。
○時比歲兇歉,流離丐乞者,聞車駕行幸,扶攜成群,來聚於行宮之外,上聞之,令攸司散給常平穀物有差。
4月23日 ○丁卯,上沐浴。
上禦行宮便殿,引見藥房提調,仍命招判府事洪命夏。
命夏入對,縷縷引咎。
且曰:「臣與鄭太和,罪無異同,而臣獨免加律,慙悚若無所容。
論事臺諫,一時竄逐,未蒙宥之前,臣心豈得自安,而復立於朝端乎?」上曰:「予意則終不釋然,故不得勉從矣。
」右相鄭緻和曰:「命夏言之,誠是也。
聖上如欲慰安大臣,則宜亟釋被竄諸臣。
」命夏、緻和,又反覆陳達,上曰:「卿等之言如此,被竄諸臣,竝令減等量移。
」 4月24日 ○戊辰,上沐浴。
○右贊成宋時烈、贊善宋浚吉、行知中樞許積皆辭疾不赴。
4月26日 ○庚午,上沐浴。
行判府事洪命夏上疏略曰: 自古帝王,巡狩所到,輒祠先聖之廟。
以我朝言之,成宗幸英陵,遣官祭于驪州鄕校,至今以爲美談。
今車駕三臨溫井,闕此禮,誠欠典也。
且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車駕未還都前,令兩銓訪問近邑可用人,宜急調用。
上優批以從。
○是月十七八日,寧邊、成川、平壤等地霜降,二十四日,全州、南原等地雨雹,或如鳥卵、或如鵝卵,禾黍多損,兩道臣啓聞。
4月29日 ○癸酉,上沐浴。
上引見諸臣於行宮便殿。
右相鄭緻和曰:「連歲行幸,輒有蠲減之命,今若廢閣,民情必落莫矣。
」上命招監司李敏迪問之,對曰:「年年特減二鬥,今減此數,則民必缺望矣。
且前日蠲減,亦甚不均。
臣意則以所減之米,劃給於道臣,使之分苦歇分給,則庶乎其均也。
」上曰:「本郡及天安、稷山,依上年例全減,其餘應役之邑,減其半。
」 ○是月十一日,吉州以北三、甲等地,雪下盈尺,累日不消。
4月30日 ○甲戌,上沐浴。
○德川地雨雹鋪地寸厚。
閏四月 閏4月1日 ○乙亥朔,上沐浴。
○上令政院,諭于贊成宋時烈、參贊宋浚吉,使之上來。
○行知中樞府事許積上疏辭西樞,上優批不許,遣史官以傳。
○校理李有相、副校理李端夏上箚言: 今日所急,莫如招緻儒賢。
而頃下敦諭之音,未有承赴之意,蓋緣讒說罔極,情勢難進故也。
又曰: 殿下之當初深罪八九諫臣者,蓋疑其爲黨論也。
噫!國言未已,正論難遏。
上自朝臣,下至閭巷,無敢以此論爲非,則其非黨論,亦明矣。
今者黃壖之疏,用意尤慘,聖明非不洞燭其情狀,而懲惡不嚴,尙今偃息於都下,兇邪禍亂之萌,無以杜塞。
斯豈非大可寒心者乎。
伏願殿下,益盡誠禮,使儒賢亟回遐心,前後竄斥諸臣,亟命全釋。
上不從曰:「儒賢招緻事,予雖誠薄,何待爾等之言也。
」 閏4月2日 ○丙子,上沐浴。
閏4月3日 ○丁醜,上沐浴。
○遣重臣,以大牢祀溫陽孔子廟。
○是月九日、十日,通川、歙谷、平康、金化等地下雪如冬,二十四日,鹹陽、宜寧、陜川、密陽、慶州等地,雨雹。
閏4月4日 ○戊寅,上沐浴。
○宋時烈、宋浚吉、李惟泰、尹宣擧辭不赴。
閏4月5日 ○己卯,上沐浴。
閏4月6日 ○庚辰,上沐浴。
閏4月7日 ○辛巳,上沐浴。
○上敎于政院曰:「更遣承旨于許積處,諭以未還宮前,作速來赴,以慰予日望之意。
又令別爲措辭勸起,必與偕來。
」 閏4月8日 ○壬午,上沐浴。
○右參贊宋浚吉上疏辭職,上優答不許。
○上引見諸臣於行宮便殿。
判府事辛啓榮自禮山來謁,時年九十。
上令小宦,扶掖以入,啓榮能拜跪。
上曰:「卿以大耋之年,跋涉遠來,予深喜悅。
」啓榮曰:「臣垂死之年,有此賜對之擧,今雖死,無恨矣。
」上曰:「卿欲有所言乎?」對曰:「老臣退伏田間,精神已亡,豈有可達之言乎。
第聞八諫臣,得蒙量移雲,甚盛德事也。
臣之爲聖上所願,在於全釋。
」上曰:「予悉卿意。
當從容思之。
」啓榮曰:「聖敎如是,不勝惶感。
」上曰:「卿須起坐視予。
」啓榮擧頭諦視,揮泣而退。
○以趙爾重、愼仁立、樸敎相、權誨除職。
皆道內人,而從洪命夏之言也。
○賜道內老人衣資食物有差。
閏4月9日 ○癸未,上禦行宮便殿,與諸臣疏決道內罪囚。
閏4月10日 ○甲申,大司憲樸長遠、掌令蘇鬥山、持平李世長啓:「全州府尹李延年敢於監司所住處,騎馬直入於階前,亂打門卒,多發詬辱之言。
淩蔑上官,肆然無忌之狀,誠極驚駭。
請先罷後推。
」上從之。
又啓:「監司洪處厚,身爲道臣,旣被下官之慢侮,則啓聞請罪,事體固然。
而陳疏乞遞,難免疲軟之譏。
請從重推考。
」上不從。
○承旨沈梓自忠州歸啓:「知中樞府事許積辭不赴召。
」 ○因忠淸監司李敏迪陳達蕩減湖西奴婢身貢乙巳條應捧之數。
○文川、高原地,是月二十三日雨雹,鹹興地雹雪交下,幾至半尺。
閏4月11日 ○乙酉,上回鑾,夕次稷山。
閏4月12日 ○丙戌,上次水原。
○行知事許積來謁,上引見于帳殿。
積俯伏流涕,備陳情事曰:「臣欲一瞻望羽旄,來此祗候,而情勢臲卼,不得肅謝矣。
今蒙賜對之命,徒增悚蹙之至。
」上曰:「卿之一向引嫌,非但事體有不然者。
予之私情,切欲相見,而不可得。
今幸來見,慰喜之甚也。
肅謝不安,抑何意耶?」積曰:「因臣無狀,僚相狼狽,言事之臣,皆被竄謫,臣何忍抗顔於朝端乎。
首相之事,有明白可證者。
其時遠接使狀啓,今若取見,則可燭實狀。
狀啓所無之事,而使僚相,得此莫重之罪,因是而宸衷激惱,多有失中之擧,此臣心尤所不安者。
」上曰:「臺諫以無據之事爲言,故欲明是非而已。
是豈卿所自緻者耶。
久未相見,暫此相逢,卿何更退耶?」積曰:「臣雖無狀,先朝肉骨之恩,死猶難忘,聖上眷顧之意,生亦難報。
若使國家不幸,而有用臣之秋,則臣當不辭難,而卽赴矣。
卽今情迹,實無面隨駕渡江矣。
欲自此退歸,而聖敎丁寧,臣當隨後而行,爲中路退歸計。
」上曰:「何嫌渡江,而必欲中路退去耶?卿以渡江入城爲難,則或可暫留城外,一番面對後,定其去就,似無不宜,此亦不肯爲耶?古人雲知心爲貴。
情勢雖或不安,予之此請,胡忍不念乎?」積曰:「聖敎懃懇若是,臣非木石,但有涕淚而已。
」上謂承旨李程曰:「許知事上來時,給馬。
」 ○兩司以車駕疾驅,擧措顚倒,陳箚以諫,上不從。
是行也,上馳馬疾驅,不踰時,輒過一站,隨駕百官,不能追及,衛卒或有踣死道路者。
故有是諫,而上竟不用其言,兩司皆引避。
閏4月13日 ○丁亥,上還宮。
駕次西氷庫越邊沙場,令別軍職武士,排成一字陣,使之一時馳逐以觀之,初昏還宮。
蓋別軍職者,孝宗卽位之初,募中外武士勇力絶倫者,授以軍職,分番直宿於闕內,擧動時,必使挾輦而行。
時時招見於後苑,以試其才,寵齎便蕃,或擢授邊地雄郡,老者雖退,而募代之。
閏4月14日 ○戊子,東萊府倭館,失火燒盡,諸倭脫身免死。
府使馳聞事狀,仍請依辛酉年失火時例,造給東西館及左右行廊。
○鹹鏡道大饑,移關西寧遠、孟山、陽德所置管餉穀萬餘斛,分賑北關飢民。
從監司閔鼎重之啓請也。
閏4月17日 ○辛卯,以旱災,下求言敎,避正殿、減膳、撤樂如例。
○上與大臣及諸宰、禁府、刑曹、三司之官,疏決京外罪人。
判義禁洪重普進奏流人尹善道罪目,上曰,各言所見,右相鄭緻和曰:「罪目雖重,被竄已久,年垂老死,宜若有寬宥之道。
然不可輕議,宜下詢三司。
」大司憲樸長遠、校理李端夏皆曰:「釋之不可。
」上曰:「渠罪雖重,年旣衰老,今可放釋,歸死其家。
」緻和曰:「永釋之後,如有紛紜之議,不如初不擧論。
」上曰:「若謂以無罪而放之,臺官爭之可也,以年老將死而放之,則豈更有紛紜之論乎。
」知義禁李慶億亦雲不可放,重普亦言必有後弊,上不答。
重普又奏李?等罪目,上曰,此則如何。
諸臣皆請放,上命竝釋?等。
○上命招判府事鄭太和、洪命夏,進參於明日疏決之時。
閏4月18日 ○壬辰,是月二十一日,平昌、旌善等地下霜。
○上與諸臣疏決罪人如例,上謂諸大臣曰:「近來宮中,多有鬼變,慈殿所禦,尤甚不安,頃者奉移于慶德宮。
慈殿念舊宮之不可仍廢,今復還禦,而變怪猶前。
不可無變通之擧,欲於慶福舊基,略搆新宮,未知諸卿之意如何?」鄭太和曰:「聖敎雖出於切迫,此事不可輕議。
陽德盛,則陰邪自屛。
當此之時,何可遽起土木之役乎。
」洪命夏曰:「萬分切迫,有此聖敎,下詢有司,量度材木,間架制度,不至過侈,則亦何妨也。
」右相鄭緻和力言其不可,至曰:「旱災此酷,雖一心對越,安靜無爲,猶不足以答天譴。
當此之時,如有興作,則民將以爲如何也。
殿下必爲此擧,則國必亡。
安有國亡,而慈殿獨享其安乎。
」上默然良久曰:「予亦不非念此,而情勢甚切,故與大臣相議。
若以爲不可,則何可強拂群議乎。
」太和曰:「上敎初出於至情,而及聽群下之言,遽爾容受,此實聖德事也。
」 閏4月22日 ○丙申,移安永寧殿神位于慶德宮,蓋將改建永寧殿也。
上祗送于太廟門內。
○神輦長杠折傷,都監該掌郞廳竝下吏。
都提調以下,上箚待罪。
閏4月23日 ○丁酉,時染病大熾,都下民人,出幕城外及接置東西活人署,幾至數千,而關東、關西流丐之民,接踵而至,竝令五部,知其實數,各給糧資。
閏4月27日 ○辛醜,以申厚載爲持平,復拜洪命夏爲領議政,許積爲左議政。
積時在忠州,遣史官諭以上來。
閏4月28日 ○壬寅,鹹鏡道旱災太甚,端川、三、甲等地,是月十日下霜雪。
閏4月29日 ○癸卯,判中樞府事許積自素沙到振威落後,封疏乞免,上遣史官諭之曰:「今見此疏,益歎知心之爲難也。
纔拜議政,宜勿控辭,趁卽上來,以濟時難。
」 五月 5月1日 ○甲辰朔,日暈。
5月2日 ○乙巳,以李元禎爲廣州府尹,宋時喆、閔點、尹飛卿爲承旨。
○領議政洪命夏上疏乞免,上諭之曰:「旱災此酷,民事罔極。
卿身佩安危,義同休戚。
其可以因一時過激之論,過爲撝謙,不顧國事之艱危乎。
宜勿固辭,速出論道。
」 ○司憲府應旨上箚,極陳修省之道,上優答之。
5月6日 ○己酉,遣近侍及重臣,祈雨于諸處。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右相鄭緻和曰:「各司奴婢貢木各一匹之外,又有楮貨加捧之規,而卽今奴,則加捧一匹,婢則加捧半匹,故不能支保,逃避日滋。
似當參酌蠲減,以施實惠矣。
」上曰:「奴婢貢木,各減半匹,楮貨價亦令特減,定式施行。
」 5月11日 ○甲寅,大司憲鄭知和、掌令李叔達啓曰:「奉使之臣,雖有遠路奔喪者,自下啓請遣醫,實是曾所未有之事也。
頃日政院,不顧事體,規外陳啓,請當該承旨從重推考。
」上從之。
○吏曹判書金壽恒應旨上箚,請勤學、正心、親賢、從諫、修德,以應天災,上嘉納之,因命務進賢才,以輔國事。
○修撰樸世堂以應旨上疏,極言民瘼之可祛,弊政之可革,而且及本職之闕,群下之失,無不渴論備陳,上優答,下其疏于備局。
回啓,擧皆防塞,而有一二條見施矣。
○平壤等地有蟲災。
○幼學李碩??上疏略曰: 殿下睿智沖裕,得之天縱,而乾剛不足,坤柔太過,威福不作於上,權綱皆奪於下。
或有忠言藥石,一進於殿下之庭,則眩幻鹿馬,張皇欺蔽,煽起館學而助之,吹噓外方而引之,自謂公共之論,以爲脅持之資,風聲所及,莫不顚倒。
古今天下,安有主威奪政柄倒,而國不亡者乎。
間有一二大臣數三重臣,目見國事之日非,橫議之日肆,心懷憂國,志切匡時,而畏首畏尾,欲言未言者,莫非殿下委任之不專,聽納之無誠也。
若幹年少輩,狹勢皷氣,攻擊爲事,偏邪乳臭之人,久竊銓柄,古人所謂國之殘、君之蠧,莫此爲甚,臣竊痛之。
頃者日月之明,洞燭幽陰,綸音一下,奸膽盡破。
而曾未幾何,旋又全釋,此雖聖朝之美事,而終未免示弱之歸。
故得罪於殿下者,則群起而解之,衆和而伸之,使聲譽日增,名位日榮,得罪於時議者,則同聲而攻之,相詆而斥之,擧世目之以兇類,使權奸日熾,國勢日非,臣竊痛之。
嗚呼!頃者館學之儒,怒於停擧之命,乃有捲堂之擧,遂使聖廟,空虛累日,其要君無上之罪,可勝言哉。
不參疏儒生諭集之敎,實出於尊聖之意,凡在沐浴菁莪之類,苟聞聖敎,孰敢不入。
知館事金壽恒、大司成趙復陽等,唯恐多士齊入,則敗其脅制君上之計,遂將聖敎,秘而不宣,隻暗通於一二親暱之人,佯若召聚,而陰實指嗾,使不得入來,欺蔽至尊,終得解停,然後始出聖敎於邸報中。
其愚弄君父,視同嬰兒之狀,路人所知也。
爲人臣而忍此,將何所不至。
噫!此輩徒知有黨,不知有國,十目所視,欺罔至此,則多年銓注,用舍偏重,斥逐異己,殆無一人之間於朝者,何足怪哉。
向於大霈之典,盡赦怙終之罪,而尙遺尹善道一人,未知殿下,以善道爲得罪於國家,而不放乎。
抑以爲其罪可赦,而重拂時議,而不得放乎。
善道不能自量,妄論典禮,其被放逐,固自取也,今者善道,年踰八耋,死亡無日,北投南遷,栫棘十年。
雖曰有罪,而罰已行矣。
推先王師傅之恩霈,今日曠蕩之典,使得歸死於田園,則豈非殿下盛德事乎。
審理之擧,今過累日,而天意邈然,火雲鬱結,赤魃肆虐,猶且未已,道路相弔而言曰:『善道不放,天豈雨哉』田野仰天而嘆曰:『善道得釋,天乃雨。
』天之雨不雨,未必係於善道之放不放,而人情如此,天意可見矣。
○左承旨宋時喆、左副承旨尹飛卿、右副承旨沈梓、同副承旨李程啓曰:「卽者幼學李碩??,來呈一疏,觀其主意,則掇拾黃壖餘論,滿紙張皇,皷唱邪說,欲爲熒惑天聽,傾軋朝廷之計。
而至以諫臣之全釋,謂之君上之示弱,又以善道之未放,緻有今日之旱災,其陰慘兇巧之態,不忍正視,不料聖明之世,復有此怪鬼之輩也。
如此危險不正之疏,其在出納惟允之道,固宜退卻,而彼旣假借儒名,稱以應旨,且其奸慝之狀,必難逃於天鑑之下,故不得不捧入矣。
」 5月13日 ○丙辰,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右相鄭緻和奏曰:「旱災太甚,歲將大侵,賑救之策,不可不預講。
而國儲蕩竭,宜減百官祿俸,以補國用。
」上曰:「我國士夫,祿俸甚薄,實難減數,而賑政方急,國用不足,五品以上,減大米一碩,而代以田米,六品以下則勿減。
」獻納李東老奏曰:「流配罪人姜錫圭、刑曹罪人李世恭,殺人之罪,與李溫無異。
而溫則頃於審理之日,得蒙偏配之典,世恭則謫裏喪母,已過三年,方在獄中,又遭父喪,而尙未蒙赦。
罪同罰異,實涉冤枉矣。
」上曰:「世恭所犯,與溫有間,不可輕議也。
」副校理李端夏曰:「聞李碩??投進兇疏,辭意陰慘雲。
傾陷朝廷,嫁禍士林之計,與黃壖一般也。
陰陽消長,國家存亡之幾,不可不審。
若例賜批報,則益啓兇徒之心,將爲國家之禍矣。
」上不答。
又奏:「臣曾任龍安時,聞境內故府使吳應鼎,當倭亂節死,贈職旌表。
而其子稶,隨父同死,誠孝可尙,子稷,戊午以右營千摠,力戰而死,自朝家隻贈職。
而子孫微弱,不得有所陳籲,泯泯焉無旌閭之擧,實爲欠典矣。
」上令該曹,覆啓擧行。
5月15日 ○戊午,以閔熙爲承旨,洪萬容爲副應敎。
5月16日 ○己未,慶尙道內雨澤周洽,道臣以聞。
5月17日 ○庚申,上移禦于昌慶宮,以宮人患痘故也。
○正言權格啓:「殺人者死,王法至嚴。
而罪人李溫殺人情迹,昭無可掩,豈可因審理,遽從末減之典乎。
臣欲與長官,相議論啓,而長官終始堅執。
臣之見輕甚矣,請遞。
」退待。
○大司諫姜栢年啓:「臣之所料,當初按法償命,在律當然,而罪疑惟輕,亦是欽恤之道。
今此審理,實是大霈,到今爭執,恐或過當。
」引避退待。
○正言尹搢啓:「以李溫事,同僚引避,則臣之知而不言之罪,到此益著。
請遞。
」 ○獻納李東老、持平趙遠期亦以此引避,而遠期,則以不敢處置爲辭,請遞。
退待。
○持平申厚載啓:「兩司引避,臣當處置,而臣於本府前啓,不敢可否,則隻爲處置,不傳前啓,有違臺例,臣之情迹,實涉難便。
請遞。
」退待。
○副應敎洪萬容等上箚處置,請遞姜栢年、趙遠期、申厚載,餘皆請出。
5月18日 ○辛酉,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啓:「償命之典,三尺至嚴。
請還收殺人罪人李溫減死定配之命。
」上不從。
○鹹鏡道內飢民一萬二千三百餘人,給糧以賑。
5月19日 ○壬戌,以尹文擧爲大司憲,閔維重爲大司諫,崔寬、李世長爲持平。
○黃海、忠淸兩道雨澤周洽,道臣以聞。
5月20日 ○癸亥,宮女貴烈伏誅。
先是貴烈以王大妃殿宮女,潛奸其兄夫書吏李興允有娠,事覺,上命囚內司。
至是生子於獄中,原情直告。
上出付該曹,使之照律。
刑曹奏當處絞,上命加等處斬。
該曹引法爭之,上不聽,命卽行刑。
政院亦啓,法一撓,關後弊不細,請依該曹奏議行之,上又不聽,遂斬之。
其父光燦、其母淑隻,亦以知情不告,竝刑訊定配。
興允逃躱,索之不得。
○副司直趙遠期上疏六條,立志恤民、納諫節儉、立紀綱、礪臣工,上嘉納之。
5月21日 ○甲子,領相洪命夏呈告,上遣承旨,諭以出仕。
○掌令李叔達等啓:「永寧殿修改之役,相臣看檢,重臣爲堂上,則其所句管監董者,蔑以加矣。
聞自上又別定中使看檢雲,揆諸事體,殊甚未安。
宗廟修改,非他營建之比,且有大臣重臣,則豈宜使內官監董哉?請還寢中使定送之命。
」上答批嚴辭摧折之不聽。
叔達以嚴批,引避請遞,上答曰:「如此妄言,不足道也。
而且惡臺閣上無公正之論也。
」因命勿辭。
叔達退待。
○掌令蘇鬥山亦以此引避請遞,而備陳中使之不可董役,謬例之不可遵守,且及上心之有所偏蔽,辭氣之不得其平,上答曰:「噫!近日處事差誤,而巧飾成風。
靜看答批,追省處事,則顚倒無據,可立而見矣。
況爾還自溫泉,帶職已久,殿宇修改,亦過兩月,若以爲未安,則身居言地,曾無一言半辭,而今乃雲雲乎。
然則杜門而然歟。
掩耳而然歟。
予未可知也。
以此觀之,不公不正之意,其可掩乎。
玆事雖非大叚,而臺閣上,萌此不正之心,其習不佳。
此予所以深惡而痛斥也。
」因命勿辭。
○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等處置曰:「大臣重臣,委任旣專,則宦寺幹預,似涉未妥。
有懷直陳,深得臺體。
叔達、鬥山竝請出仕。
」上從之曰:「憲府啓辭,語意顚倒,今此處置,反又顚倒。
予實未曉也。
」正言權格、獻納李東老,以嚴批,引避退待。
5月22日 ○乙醜,上密遣中使,摘奸于修改都監,時己酉矣。
堂郞皆罷仕歸,故執頉以啓。
上命招都廳校理吳鬥寅,留門入待于政院,而達夜無所問。
凡摘奸之時,必令史官與中使偕進例也,而隻遣中使者,上意蓋欲秘之外朝,而探其有無也。
5月23日 ○丙寅,上下敎曰:「昨日酉末,摘奸于都監,則都廳兩員,無一人留。
凡都監之規,午後罷去,是爲例歟?」萬容對曰:「昨者本館以一會事發簡,故直往本館,未及仕進。
」都監鬥寅對曰:「昨日午後,聞妻父喪,蒼黃出去,未免爲摘奸執頉。
」上敎于政院曰:「吏判金壽恒雖有不安之事,一向引入不進,都監事體未安。
從重推考,使之卽出察任。
昨夕遣中使摘奸都監,則堂郞無一員留看役所者,至於郞廳,則又不得備員。
何其與臺啓相左也。
戶判金壽興獨參都監之坐,爲日已久,而摘奸之時,旣不留在都廳,吳鬥寅雖有切迫之故,旣非朝家應給之典。
俱不可全然置之,姑先從重推考。
都廳洪萬容,何敢諉之於本館之事,而慢忽至此。
郞廳金宇慶,無緣不進,偃蹇莫甚。
竝拿問定罪。
」 ○安邊等十邑蝗蟲熾發,平安道內雨澤頗洽。
5月24日 ○丁卯,領相洪命夏陳疏乞免,上優批以答,遣史官傳諭。
○玉堂處置,權格、李東老、李叔達、蘇鬥山竝請出仕,上從之。
5月26日 ○乙巳,上敎于政院曰:「近日人心不古,私意橫流。
今日碩??之疏,不正甚矣。
欲罪則求言之旨纔下,不罪則予心未快。
然而罪之不可,報之亦不可。
此疏其卻之。
」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右相鄭緻和奏曰:「請寢別遣中使,雖或過當。
因此輾轉,至有嚴批,恐非優容臺閣之道。
」上曰:「觀其啓辭,初則曰:『旣令相臣看撿,重臣句管,有若以予不能專任者然』,又曰:『廟宇至嚴之地,不可使內官句管。
』旣雲廟宇至嚴,則何敢以此等說話,敢下於大臣重臣,其顚倒無據,莫此爲甚。
予以此意答批,則渠自以爲是,而反以予爲非。
未曉其意也。
宣廟朝廟宇修改時,亦遣內官,豈無前例乎?」都承旨張善澂曰:「不遣史官,隻遣中使摘奸,亦是無前之事,殊甚未安矣。
」上曰:「亦有前例矣。
」上謂善澂曰:「艱危至此,百憂叢萃,此非大臣久退之時。
不可以一箇未安之故,終棄國事,須體至意,趁速上來之意,遣史官諭于左相許積。
」吏判金壽恒以重被李碩??疏斥,陳疏乞免,上答曰:「此不足介意。
何引嫌至此。
安心勿辭。
」 ○原襄監司報,平海郡五月十三日申末,黑霧一道,出自海中,須曳蔽天,天地晦暝,咫尺不辨,初昏乃撤,又數日之內,江陵、平海相繼晝晦。
5月27日 ○庚午,以金萬基爲承旨,樸世堅爲司諫,洪柱三爲持平。
5月28日 ○辛未,掌令李叔達、蘇鬥山等又以別遣中使事,引避遞。
○獻納李東老啓曰:「李碩??繼黃壖而起,托以應旨,挺身投疏,其危動君上,醜辱朝紳之狀,實與壖相表裏。
而遊辭揣摩,弄幻嘗試之態,又有甚於壖者。
請邊遠竄逐。
」上不從。
5月30日 ○癸酉,以李端夏爲兼輔德,崔寬、宋昌爲掌令,趙遠期爲持平、申晸爲兼說書。
○禁府以洪萬容、金宇慶元情奏,當杖八十、贖奪告身三等,上命決杖放送。
政院以爲非法,再覆逆爭之,上不聽。
諫院又以用罰失中,爭執。
從之。
六月 6月1日 ○甲戌朔,流星出,色赤。
6月2日 ○乙亥,平安道內雨水過多,禾穀被損。
6月3日 ○丙子,獻納李東老等啓曰:「陰邪之輩,指嗾投疏者,往往有之。
今此李碩??之疏,造意回譎,遣辭慘毒,固非一時猝發者也。
政院之使讀其疏也,堇堇句絶,非所自辦,昭不可掩。
敎誘投進者,不可不重究以治之。
請令攸司,嚴明査問。
」上不從。
6月5日 ○戊寅,以南九萬爲承旨。
○大司諫閔維重在忠州,辭疾不至,遞職。
6月8日 ○辛巳,以宋浚吉爲大司憲,權大運爲大司諫。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先是都承旨張善澂、兵曹參判李正英等疏陳德仁枉被逆名,請伸其冤,天安進士李重明上疏,請立大明神宗皇帝祠宇,因以名臣楊鎬、將臣李如松配享,以報再造東方之恩,久不報。
至是,上以兩疏問可否,右議政鄭緻和曰:「德仁之與知逆謀,人皆稱冤。
然推戴之說,出於逆魁器遠之招。
人臣負此罪名,則安得免刑章乎。
到今伸冤,不可輕議矣。
皇帝祠宇,創建外國,前古所無之禮,而今之時,亦有所礙矣。
」上曰:「然。
」 6月10日 ○癸未,領相洪命夏又陳疏乞免,上優批以答。
6月13日 ○丙戌,高陽綱常罪人守男伏誅。
初守男以撾母綱常之罪,拿囚禁府,三省取服行刑。
6月14日 ○丁亥,以李殷相爲都承旨,閔維重爲右承旨,兪?爲開城留守,南二星爲副校理。
○永柔縣諸葛武侯祠宇賜額褒忠,鏡城府鄭文孚祠宇,賜額彰烈。
○上引見諸臣。
右相鄭緻和奏曰:「永寧殿秋享大祭漸迫,必趁其前還安,可無窘急之患矣。
」禮判洪重普曰:「問于日官,則七月初六日爲吉雲。
以是日還安,後初八日行秋享大祭宜矣。
」上從之。
承旨閔維重奏:「嶺東飢民,流離乞食,轉向京畿、湖西、嶺南等道,卽今麥秋雖過,西成尙遠。
若不救活於此時,則難免餓死之患。
宜分付三道,隨所在賑之。
」上曰:「可。
」緻和曰:「頃日綱常罪人三省推鞠,事體極嚴,牌招憲官趙遠期不進,至於更招而後來參。
而參鞫諸臣,齊會開坐,達夜企待。
朝廷少有紀綱,豈敢如是乎。
臣聞古事,雖宰秩年老之人,初牌不進之後,未聞有更招之例。
近來則百隷怠慢,視牌不進,爲尋常事,以緻更招之擧。
臺諫猶不當更招,況下番史官乎。
史官洪萬鍾自直所,因病擅出,三牌不進,奉敎尹敬敎則以爲墜落古風,投疏而退,亦三牌終不入來,至有四牌之擧。
紀綱之解紀,國事之委靡,至於此極。
誠可寒心。
」上曰:「萬鍾則拿問定罪。
」上顧敬敎曰:「此翰林亦甚未妥矣。
」敬敎惶悚,但俯伏興,僕僕而已。
緻和曰:「砥礪廉隅,雖是美事,近來朝臣,每以廉隅爲事,時因朋儕間言語,或呈辭、或陳疏,引入不出,曠職廢事,實由於此。
同寅協恭,非所可望,恪謹奉職,亦不可得。
臺諫若聞臣言,必爲一場避嫌。
然旣有所懷,何可不達。
臣每見各司文書,奪告罷職之類,連績不絶,被罰旣多,而人益不畏,罷散者衆,而注擬亦窘。
雖一守令望,按簿指畫,不得其人,而終未免苟充差遣。
典邑之任,雖似輕卑,苟非其人,則一境之民,受害不細也。
」上然之。
維重曰:「前參議李惟泰遭其母喪,而家甚貧乏,似當有軫恤之典矣。
」上命本道,題給喪需。
6月16日 ○己醜,持平趙遠期以見斥大臣,引避遞。
6月20日 ○癸巳,司諫樸世堅、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啓:「金禹錫、李翊、金益廉等事,實是世道之大變,搢紳之大恥。
而朝家處分,終欠明夬,至今朝著之間,是非攜貳,曲直互爭。
揆以國體,豈容如是。
不可不更加窮覈,以施欺罔之律。
請令該曹,取考彼此供辭書劄,參互考據,嚴明査治。
」上答曰:「別無可問之事,啓辭予未知其穩當矣。
」 ○北兵使李晩榮辭朝,上引見論關防事。
且及開市採蔘之弊,六鎭之風俗,軍卒之精悍,論說甚勤。
因勉諭而送之。
6月21日 ○甲午,以閔周冕爲承旨,鄭華齊爲持平,金世行爲正言,李尙眞爲鹹鏡監司,南龍翼爲慶尙監司,閔點爲全羅監司,樸長遠爲大司憲,李慶億爲刑曹判書,洪處亮爲副提學,鄭緻和爲謝恩兼冬至正使,李翊漢爲副使,李世翊爲書狀官。
○全羅監司洪處厚因濟州牧使洪宇亮牒報馳啓,略曰:「唐船一隻,漂泊州地,而船則片片破碎,船中蔔物,盡皆沈水,所餘無幾。
乘船人九十五名下陸,觀其服色,聽其言語,的是漢人。
招緻一人,給紙筆使之書其居住及漂到之由,則書以大明福建省官商人,以商販事,向日本洋中,遇風緻敗,以至于此雲。
其中林寅觀、曾勝、陳得三人,稍優者也。
且九十餘名,俱不剃頭,結?揷簪,不屬於淸,而與倭交通者也。
請令廟堂稟處。
」 6月23日 ○丙申,上引見備局諸臣,問曰:「今此漂到人,何以處之?」右相鄭緻和曰:「事難終秘,莫如押送北京。
」上曰:「此輩俱不剃頭雲,不入於彼中者乎?」緻和曰:「然。
大明時漂來人,或付使行入送。
而淸國,則雖微細事,必有嘖言,今宜別定齎咨官押送,而呈文禮部,然後庶無後患矣。
」刑判李慶億曰:「壬辰年,亦有漂到人,自旌義送至開城府,付送於勑使之歸,甲申、丁亥,亦有入送之擧矣。
」承旨閔維重曰:「如無後患,則入送北京,誠有所不忍者。
似聞此輩,欲轉往日本,其情可哀。
托以耶蘇宗門之黨,入送日本,或者可乎?」上曰:「耶蘇宗門之事,彼若有聞,則亦必不喜矣。
」維重曰:「淸人必執文書,然後緻責於我,若自邊邑,管送日本,而朝廷無所與,則後雖査問,旣無文書,有何生事之憂。
此輩不剃頭,明知其漢人,而直送北京,豈非可矜。
」緻和起而拜曰:「山城之事,固不忍說,而助兵之擧,亦出於萬不獲已。
卽今在我之勢,若可以敵彼則已,如其不然,豈不難哉。
今若不忍,而生事之後,亦將奈何。
臣之所見如此。
宜詢于入侍諸臣。
」上曰:「予亦思之熟矣。
誠有不忍者,其如後患何。
」吏曹參判趙復陽曰:「若使邊臣,初不報知,直自從便揮送,則好矣。
事今到此,不幸甚矣。
」知事柳赫然曰:「我國力弱,業已事彼,惟當曲事,俾無嘖言可也。
若不入送,而或有怨國之人,潛訴於彼,有査問之擧,則萬無終諱之理,將復奈何。
」慶億曰:「今不捉送,而後有査擧,則彼必以不歸逃民爲責,而不以漢人爲辭矣。
」戶曹判書金壽興曰:「此輩旣稱大明人,則不忍押送,誠有如維重之言。
但小不忍,緻大患,不可說也。
」判尹吳挺一曰:「今若押送,彼必殺之,可矜也。
」終以押送燕京定議。
大司憲樸長遠啓李碩??事,上不允,且敎曰:「碩??事,予有所未曉者。
當初讀疏時,不能通曉文義,則卽當啓達,而其時政院之啓,無此等語,而始出於近日臺啓,是可怪也。
」維重曰:「其時承旨生疎,未及啓達,且因日暮,悤遽未遑雲矣。
」〈謹按政院之攻斥碩??,更無餘地,不通文義,不分句絶,果如臺啓,則此其大肯綮處耳,以其時政院之心,豈肯漏此一款於啓辭中耶。
聖明之敎,可謂洞燭其情。
而維重以生疎日暮等語,取辦於口,欺蔽於咫尺之地,其循私護黨甚矣。
〉司諫樸世堂啓金禹錫、李翊、金益廉事,上曰:「臺啓之不當,初已言之,事體極涉殊常。
當初拿問之時,則群議皆以爲不當,而到今數月之後,乃有窮覈得實之請,予實未曉也。
若欲窮覈,則請以拿囚推問,事體當然。
而欲以供辭書劄憑考卞覈,且欲推問於院吏房直,論事之體,殊極苟且,朝家處置,亦豈容如是。
是以不允。
」世堅引避曰:「臣惟知採取一時之公議,而敢有所陳達矣。
當初拿問之時,未能明辨其曲直,而聖敎以翊、禹錫等,爲別無可問之事,而放釋之,益廉則特命削職,有若一伸一屈者然。
而互相推詆,旣無證據,朝家處置,亦欠明白,至今是非未定,衆論喧爭。
故臣與同僚,相議論啓。
聖敎以事體失當,反復申喩,臣何敢晏然。
請遞。
」上曰:「以其時招辭觀之,則此事是非,亦非眩亂難知之事。
到今更欲鉤覈,有若爲他伸累者然,臺體不當矣。
勿辭。
」退待。
○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亦以此引避退待。
6月24日 ○丁酉,持平洪柱國啓曰:「臣聞昨日引對時,以李碩??讀疏事,政院初不啓達,而始出於臺論,緻勤聖敎雲,臣不勝瞿然之至。
伊時碩??,僅僅句絶,不曉文義之狀,政院雖不能擧實啓達,而厥後李程之疏,以忙遞之間,未及添入爲言,則其爲實狀,更無可疑。
兩司之論,蓋據此而發也。
今聞下敎。
實有所不安於心,請遞。
」退待。
大司憲樸長遠啓:「昨日登對,以李碩??論啓事,緻有聖敎,而入侍承旨,備陳當初曲折。
臣以爲自上當以俯察,似無未安之嫌,故不果引避矣。
今柱國以此至於引避,何敢晏然。
請遞。
」退待。
○行大司諫權大運啓曰:「當初處置,旣欠明白,則更覈是非,未爲不可。
而推問下,人欲得實狀,揆以臺體,殊涉苟且。
旣曰
且近日政目間,多有未妥處,而未嘗言之,今見此事,尤不勝痛駭。
堂郞竝推考,望單子改書以入。
」吏曹以崔逸加擬以入,落點。
又敎曰:「高山察訪趙?遞付京職,以吏曹正郞洪萬容代之。
南二星則魚川察訪除授。
○大司諫姜栢年、司諫洪柱三、獻納李東老等啓曰:「今此承宣之望,自是循例政體,則非有他意於其間。
而銓郞兩人,竝補西北馬官,有乖和平之道。
請還收成命。
」上不從。
○掌令權鬥樞亦啓請還收萬容、二星馬官之命,且劾:「承旨崔逸,曾爲諫官,怵於嚴威,臨事規避,重被臺彈。
殿下何取於此人,而遽有此特除之命也。
請遞差。
」上皆不從。
且嚴批以折之。
3月28日 ○壬寅,掌令權鬥樞以聖批嚴峻,引避請遞,而攻斥逸甚力,上答曰:「觀此避辭,誠可笑也。
以予所謂箝制之說,反作沮抑等語,有若儕僚間相較之事,此果爲直截之風耶。
噫!護黨之弊,日以益甚,觀於爾益可見矣。
如爾之輩,有何可取。
勿辭。
」 3月29日 ○癸卯,政院啓曰:「許積已遞相職,宜發遣宣傳官,齎來命召密符。
」上允之。
○大司憲樸長遠以身帶職名,越法下鄕,引避請遞,處置免。
○持平李叔達處置鬥樞請出,上曰:「護黨之人,不可仍置臺閣,以長其習。
遞差。
」承旨金宇亨、沈梓覆逆曰:「臺閣處置,一任公議者,其意有在,而輒加摧折,特命遞之,殊非待臺閣之道。
且關日後之弊,敢達。
」上不納。
○持平李叔達以所見昏謬,處置乖當,引避請遞,退待。
3月30日 ○甲辰,政院啓:「溫幸漸迫,而同副承旨崔逸,尙在臺啓中,守宮護駕,俱未稟定,何以爲之。
」上曰:「其姑遞之。
」 ○上遣承旨傳諭於右相鄭緻和、判中樞府事鄭太和、洪命夏曰:「溫幸迫近,而大臣無行公之員,隨駕留都,皆不得稟定,事體未安。
須速行公,以爲諸事稟定之地。
」 ○大司諫姜栢年等處置李叔達請出仕,上從之。
夏四月 4月1日 ○乙巳朔,太白晝見。
○以張善澂爲都承旨,李程爲同副承旨,鄭知和爲大司憲,呂聖齊爲司諫,洪柱三爲修撰。
○持平李叔達建啓請還收權鬥樞特遞之命,上不從。
4月2日 ○丙午,義禁府囚人金益廉供辭曰:「春坊入直之夜,承旨金禹錫、李翊入直於政院,送人招邀,卽往政院,與兩承旨同坐房中,此是合啓將發之時也。
語及合啓之論,禹錫披閱新修日記,讀過引見說話時,臣耳聞領相所奏之言。
言於翊曰:『前頭合啓,勢不可已。
將此義理,備陳於榻前,然後論啓似得矣。
不然則上下否塞,可憂者多雲』,則翊笑曰:『君入臺閣,必善爲之』,答曰:『勿論誰某之入臺,不可不詳審爲之』,仍起出。
前後事狀,不過如斯矣。
」上判曰:「觀此元情,其意可知。
金禹錫、李翊一體拿問稟處。
」 4月3日 ○丁未,以樸長遠爲大司憲,李叔達爲掌令,洪柱三爲持平,尹搢爲正言。
○右議政鄭緻和出仕。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緻和辭職言:「兄弟二人,交承議政,有乖朝家用人之道。
」上曰:「卿之才德,允合此任。
特拜意非偶然。
當今之時,捨卿其誰也。
」緻和曰:「溫幸時大臣,誰當隨駕,誰當留都。
」上曰:「李景奭、鄭太和宜留都,卿及洪命夏宜隨駕。
」緻和又言於上曰:「頃日兩司之論,始得其實狀,而禹錫、翊等,又相繼就拿。
使近侍臺臣,對卞於金吾之庭,誠有損於國體者矣。
」上曰:「益廉若見日記,則當以實對,隻諉於據例考證,終不直招。
何敢乃爾。
」緻和又言:「罰金之辱,歸於上躬,若或歸咎,則非大臣而誰也。
年少臺官,以言獲罪,相繼竄逐,彼大臣亦豈敢自安於心乎。
宜乎?心舒究以鎭之。
且崔逸未經亞長,臺論纔停,則不擬承宣之望,在政體固然。
此等通塞,在於堂上,而郞官,則元無所與,遽被補外之罰,物情皆以爲過重矣。
」上不答。
持平洪柱國,以馬官還收之論,嫌不可否,引避免。
萬容之叔父也。
4月5日 ○己酉,江界、宣川等地,三月二十五日下雪,道臣以聞。
○禮曹啓曰:「溫幸之後,留都百官,當爲戎服,而世子冠禮未行之前,則戎服一款,似不當擧論。
宜以常時書筵服色,接見臣僚。
」啓可。
○以金萬重爲持平,李端夏爲副校理,鄭載嵩爲文學,閔維重爲副提學。
4月6日 ○庚戌,司諫呂聖齊以推勘引避,持平金萬重以黃壖之啓,嫌不隨參,引避俱免。
4月8日 ○壬子,以樸世堅爲司諫,李興浡爲掌令,李世長爲持平,兪命胤爲吏曹正郞,呂聖齊爲應敎。
○領中樞府事李景奭請對入奏曰:「七諫臣之所論,雖似過激,實公共之議也。
斥逐言官,未有甚於近日。
古昔人君,從諫如流,故能成至治,願殿下之留念也。
今者節屆初夏,飛霜如雪,節序之乖,於此可知。
今將奉慈殿幸溫泉,此實出於誠孝之意,若於此時,誕布中和之德,以施曠蕩之典,則恩波所及,中外胥悅矣。
昔在唐憲宗時,劉禹錫以王叔文之黨,得播州,裵度爲言其母老,禹錫得以播易連州。
憲宗聞度言,尙能惻然感悟,今竄逐諸臣,亦多有老親者,則臣之所望於殿下者,豈在憲宗之下乎?」上曰:「卿言出於至誠,而似難容易放釋矣。
」景奭又縷縷陳達,上曰:「予當從容量處焉。
」景奭又言萬容、二星之無罪,上令還收馬官之命。
4月9日 ○癸醜,右尹李尙眞上疏略曰: 臣見黃壖之疏,至擧臣名,謂之不容。
今臣在外,隻是病廢,有何不容之可言。
臣竊怪之,亦甚恥之。
若如壖言,則未知臣見斥於何如人,受憐於何如人,而臣身又將爲何如人也。
後世公議,誠可畏也。
奚但爲一時之不容而已。
答以勿辭上來。
○東萊、密陽、昌原、漆原、態川、延日、巨濟、梁山、長鬐、彥陽、蔚山、慶州、機張、大丘、金海、固城、陜川等地,地震,屋宇皆掀。
4月10日 ○甲寅,右贊成宋時烈上疏言: 聞嶺人黃壖疏論八九人罪狀,而以臣爲誅首。
臣兢惶戰慄,頭粘頸上矣。
臣前犯雖宥,後負尤大。
蓋臣自柳世哲以來,無君不道之誅,叢沓一身,雖就斧鉞,而無惜。
然而仄聽累日,未聞朝旨,無乃聖明,特以簪履之舊物,欲全腰領於殘年耶 上優批答之,亟令上來。
○贊善宋浚吉上疏言: 黃姓人疏,如鄕曲陋儒,不識靑黃,狂言妄罵者,則臣當笑而受之。
此則不然,洞知朝家議論,琢磨構結,千巧百慘,乃是異日大禍之根本。
而臣向日之疏,實爲之首,臣安得不驚且懼也 上優批以答。
4月11日 ○乙卯,上幸溫泉。
是日曉,雨下如注,巳初稍止。
上乘駕轎,由鷺梁沙邊,迤向西氷庫乘船。
慈駕隨到。
○判中樞洪命夏自江邊村舍,出迎路左,追入於果川,上箚陳病,上令本道,給駕轎以行。
4月12日 ○丙辰,上次水原。
4月13日 ○丁巳,上次振威。
4月14日 ○戊午,上次稷山,忠淸道觀察使李敏迪,率管下守令,迎于境上。
4月15日 ○己未,上到溫陽行宮。
4月16日 ○庚申,上沐浴。
○三月二十九日潭陽地繁霜如雪,又下霰,道臣以聞。
4月17日 ○辛酉,上在溫泉行宮。
是時連日寒澟,人皆挾纊。
○以尹宣擧爲執義。
4月19日 ○癸亥,上沐浴。
○大司諫姜栢年、正言尹搢啓:「醫官尹後益,公然面辱重臣,聞者莫不驚駭。
此莫非朝綱之解弛,名分之不嚴也,此而置之,無以懲後。
請罷推。
」上從之。
〈史臣曰:「自上違豫以來,粗曉醫技者,多因緣衒鬻,少奏其效,恩數便蕃,超躐班資,金玉遍及。
此輩仍成驕傲,視士大夫如輩行,後益於廣坐中,面侮宰臣,故有此啓。
」〉 4月21日 ○乙醜,是月十一日陽德、德川地下雪,道臣以聞。
○遣承旨諭于許積,勉以速赴行宮。
下旨于宋時烈、宋浚吉,諭以上來。
4月22日 ○丙寅,上沐浴。
○道內老人年八十以上者加資,且賜衣資食物有差。
○時比歲兇歉,流離丐乞者,聞車駕行幸,扶攜成群,來聚於行宮之外,上聞之,令攸司散給常平穀物有差。
4月23日 ○丁卯,上沐浴。
上禦行宮便殿,引見藥房提調,仍命招判府事洪命夏。
命夏入對,縷縷引咎。
且曰:「臣與鄭太和,罪無異同,而臣獨免加律,慙悚若無所容。
論事臺諫,一時竄逐,未蒙宥之前,臣心豈得自安,而復立於朝端乎?」上曰:「予意則終不釋然,故不得勉從矣。
」右相鄭緻和曰:「命夏言之,誠是也。
聖上如欲慰安大臣,則宜亟釋被竄諸臣。
」命夏、緻和,又反覆陳達,上曰:「卿等之言如此,被竄諸臣,竝令減等量移。
」 4月24日 ○戊辰,上沐浴。
○右贊成宋時烈、贊善宋浚吉、行知中樞許積皆辭疾不赴。
4月26日 ○庚午,上沐浴。
行判府事洪命夏上疏略曰: 自古帝王,巡狩所到,輒祠先聖之廟。
以我朝言之,成宗幸英陵,遣官祭于驪州鄕校,至今以爲美談。
今車駕三臨溫井,闕此禮,誠欠典也。
且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車駕未還都前,令兩銓訪問近邑可用人,宜急調用。
上優批以從。
○是月十七八日,寧邊、成川、平壤等地霜降,二十四日,全州、南原等地雨雹,或如鳥卵、或如鵝卵,禾黍多損,兩道臣啓聞。
4月29日 ○癸酉,上沐浴。
上引見諸臣於行宮便殿。
右相鄭緻和曰:「連歲行幸,輒有蠲減之命,今若廢閣,民情必落莫矣。
」上命招監司李敏迪問之,對曰:「年年特減二鬥,今減此數,則民必缺望矣。
且前日蠲減,亦甚不均。
臣意則以所減之米,劃給於道臣,使之分苦歇分給,則庶乎其均也。
」上曰:「本郡及天安、稷山,依上年例全減,其餘應役之邑,減其半。
」 ○是月十一日,吉州以北三、甲等地,雪下盈尺,累日不消。
4月30日 ○甲戌,上沐浴。
○德川地雨雹鋪地寸厚。
閏四月 閏4月1日 ○乙亥朔,上沐浴。
○上令政院,諭于贊成宋時烈、參贊宋浚吉,使之上來。
○行知中樞府事許積上疏辭西樞,上優批不許,遣史官以傳。
○校理李有相、副校理李端夏上箚言: 今日所急,莫如招緻儒賢。
而頃下敦諭之音,未有承赴之意,蓋緣讒說罔極,情勢難進故也。
又曰: 殿下之當初深罪八九諫臣者,蓋疑其爲黨論也。
噫!國言未已,正論難遏。
上自朝臣,下至閭巷,無敢以此論爲非,則其非黨論,亦明矣。
今者黃壖之疏,用意尤慘,聖明非不洞燭其情狀,而懲惡不嚴,尙今偃息於都下,兇邪禍亂之萌,無以杜塞。
斯豈非大可寒心者乎。
伏願殿下,益盡誠禮,使儒賢亟回遐心,前後竄斥諸臣,亟命全釋。
上不從曰:「儒賢招緻事,予雖誠薄,何待爾等之言也。
」 閏4月2日 ○丙子,上沐浴。
閏4月3日 ○丁醜,上沐浴。
○遣重臣,以大牢祀溫陽孔子廟。
○是月九日、十日,通川、歙谷、平康、金化等地下雪如冬,二十四日,鹹陽、宜寧、陜川、密陽、慶州等地,雨雹。
閏4月4日 ○戊寅,上沐浴。
○宋時烈、宋浚吉、李惟泰、尹宣擧辭不赴。
閏4月5日 ○己卯,上沐浴。
閏4月6日 ○庚辰,上沐浴。
閏4月7日 ○辛巳,上沐浴。
○上敎于政院曰:「更遣承旨于許積處,諭以未還宮前,作速來赴,以慰予日望之意。
又令別爲措辭勸起,必與偕來。
」 閏4月8日 ○壬午,上沐浴。
○右參贊宋浚吉上疏辭職,上優答不許。
○上引見諸臣於行宮便殿。
判府事辛啓榮自禮山來謁,時年九十。
上令小宦,扶掖以入,啓榮能拜跪。
上曰:「卿以大耋之年,跋涉遠來,予深喜悅。
」啓榮曰:「臣垂死之年,有此賜對之擧,今雖死,無恨矣。
」上曰:「卿欲有所言乎?」對曰:「老臣退伏田間,精神已亡,豈有可達之言乎。
第聞八諫臣,得蒙量移雲,甚盛德事也。
臣之爲聖上所願,在於全釋。
」上曰:「予悉卿意。
當從容思之。
」啓榮曰:「聖敎如是,不勝惶感。
」上曰:「卿須起坐視予。
」啓榮擧頭諦視,揮泣而退。
○以趙爾重、愼仁立、樸敎相、權誨除職。
皆道內人,而從洪命夏之言也。
○賜道內老人衣資食物有差。
閏4月9日 ○癸未,上禦行宮便殿,與諸臣疏決道內罪囚。
閏4月10日 ○甲申,大司憲樸長遠、掌令蘇鬥山、持平李世長啓:「全州府尹李延年敢於監司所住處,騎馬直入於階前,亂打門卒,多發詬辱之言。
淩蔑上官,肆然無忌之狀,誠極驚駭。
請先罷後推。
」上從之。
又啓:「監司洪處厚,身爲道臣,旣被下官之慢侮,則啓聞請罪,事體固然。
而陳疏乞遞,難免疲軟之譏。
請從重推考。
」上不從。
○承旨沈梓自忠州歸啓:「知中樞府事許積辭不赴召。
」 ○因忠淸監司李敏迪陳達蕩減湖西奴婢身貢乙巳條應捧之數。
○文川、高原地,是月二十三日雨雹,鹹興地雹雪交下,幾至半尺。
閏4月11日 ○乙酉,上回鑾,夕次稷山。
閏4月12日 ○丙戌,上次水原。
○行知事許積來謁,上引見于帳殿。
積俯伏流涕,備陳情事曰:「臣欲一瞻望羽旄,來此祗候,而情勢臲卼,不得肅謝矣。
今蒙賜對之命,徒增悚蹙之至。
」上曰:「卿之一向引嫌,非但事體有不然者。
予之私情,切欲相見,而不可得。
今幸來見,慰喜之甚也。
肅謝不安,抑何意耶?」積曰:「因臣無狀,僚相狼狽,言事之臣,皆被竄謫,臣何忍抗顔於朝端乎。
首相之事,有明白可證者。
其時遠接使狀啓,今若取見,則可燭實狀。
狀啓所無之事,而使僚相,得此莫重之罪,因是而宸衷激惱,多有失中之擧,此臣心尤所不安者。
」上曰:「臺諫以無據之事爲言,故欲明是非而已。
是豈卿所自緻者耶。
久未相見,暫此相逢,卿何更退耶?」積曰:「臣雖無狀,先朝肉骨之恩,死猶難忘,聖上眷顧之意,生亦難報。
若使國家不幸,而有用臣之秋,則臣當不辭難,而卽赴矣。
卽今情迹,實無面隨駕渡江矣。
欲自此退歸,而聖敎丁寧,臣當隨後而行,爲中路退歸計。
」上曰:「何嫌渡江,而必欲中路退去耶?卿以渡江入城爲難,則或可暫留城外,一番面對後,定其去就,似無不宜,此亦不肯爲耶?古人雲知心爲貴。
情勢雖或不安,予之此請,胡忍不念乎?」積曰:「聖敎懃懇若是,臣非木石,但有涕淚而已。
」上謂承旨李程曰:「許知事上來時,給馬。
」 ○兩司以車駕疾驅,擧措顚倒,陳箚以諫,上不從。
是行也,上馳馬疾驅,不踰時,輒過一站,隨駕百官,不能追及,衛卒或有踣死道路者。
故有是諫,而上竟不用其言,兩司皆引避。
閏4月13日 ○丁亥,上還宮。
駕次西氷庫越邊沙場,令別軍職武士,排成一字陣,使之一時馳逐以觀之,初昏還宮。
蓋別軍職者,孝宗卽位之初,募中外武士勇力絶倫者,授以軍職,分番直宿於闕內,擧動時,必使挾輦而行。
時時招見於後苑,以試其才,寵齎便蕃,或擢授邊地雄郡,老者雖退,而募代之。
閏4月14日 ○戊子,東萊府倭館,失火燒盡,諸倭脫身免死。
府使馳聞事狀,仍請依辛酉年失火時例,造給東西館及左右行廊。
○鹹鏡道大饑,移關西寧遠、孟山、陽德所置管餉穀萬餘斛,分賑北關飢民。
從監司閔鼎重之啓請也。
閏4月17日 ○辛卯,以旱災,下求言敎,避正殿、減膳、撤樂如例。
○上與大臣及諸宰、禁府、刑曹、三司之官,疏決京外罪人。
判義禁洪重普進奏流人尹善道罪目,上曰,各言所見,右相鄭緻和曰:「罪目雖重,被竄已久,年垂老死,宜若有寬宥之道。
然不可輕議,宜下詢三司。
」大司憲樸長遠、校理李端夏皆曰:「釋之不可。
」上曰:「渠罪雖重,年旣衰老,今可放釋,歸死其家。
」緻和曰:「永釋之後,如有紛紜之議,不如初不擧論。
」上曰:「若謂以無罪而放之,臺官爭之可也,以年老將死而放之,則豈更有紛紜之論乎。
」知義禁李慶億亦雲不可放,重普亦言必有後弊,上不答。
重普又奏李?等罪目,上曰,此則如何。
諸臣皆請放,上命竝釋?等。
○上命招判府事鄭太和、洪命夏,進參於明日疏決之時。
閏4月18日 ○壬辰,是月二十一日,平昌、旌善等地下霜。
○上與諸臣疏決罪人如例,上謂諸大臣曰:「近來宮中,多有鬼變,慈殿所禦,尤甚不安,頃者奉移于慶德宮。
慈殿念舊宮之不可仍廢,今復還禦,而變怪猶前。
不可無變通之擧,欲於慶福舊基,略搆新宮,未知諸卿之意如何?」鄭太和曰:「聖敎雖出於切迫,此事不可輕議。
陽德盛,則陰邪自屛。
當此之時,何可遽起土木之役乎。
」洪命夏曰:「萬分切迫,有此聖敎,下詢有司,量度材木,間架制度,不至過侈,則亦何妨也。
」右相鄭緻和力言其不可,至曰:「旱災此酷,雖一心對越,安靜無爲,猶不足以答天譴。
當此之時,如有興作,則民將以爲如何也。
殿下必爲此擧,則國必亡。
安有國亡,而慈殿獨享其安乎。
」上默然良久曰:「予亦不非念此,而情勢甚切,故與大臣相議。
若以爲不可,則何可強拂群議乎。
」太和曰:「上敎初出於至情,而及聽群下之言,遽爾容受,此實聖德事也。
」 閏4月22日 ○丙申,移安永寧殿神位于慶德宮,蓋將改建永寧殿也。
上祗送于太廟門內。
○神輦長杠折傷,都監該掌郞廳竝下吏。
都提調以下,上箚待罪。
閏4月23日 ○丁酉,時染病大熾,都下民人,出幕城外及接置東西活人署,幾至數千,而關東、關西流丐之民,接踵而至,竝令五部,知其實數,各給糧資。
閏4月27日 ○辛醜,以申厚載爲持平,復拜洪命夏爲領議政,許積爲左議政。
積時在忠州,遣史官諭以上來。
閏4月28日 ○壬寅,鹹鏡道旱災太甚,端川、三、甲等地,是月十日下霜雪。
閏4月29日 ○癸卯,判中樞府事許積自素沙到振威落後,封疏乞免,上遣史官諭之曰:「今見此疏,益歎知心之爲難也。
纔拜議政,宜勿控辭,趁卽上來,以濟時難。
」 五月 5月1日 ○甲辰朔,日暈。
5月2日 ○乙巳,以李元禎爲廣州府尹,宋時喆、閔點、尹飛卿爲承旨。
○領議政洪命夏上疏乞免,上諭之曰:「旱災此酷,民事罔極。
卿身佩安危,義同休戚。
其可以因一時過激之論,過爲撝謙,不顧國事之艱危乎。
宜勿固辭,速出論道。
」 ○司憲府應旨上箚,極陳修省之道,上優答之。
5月6日 ○己酉,遣近侍及重臣,祈雨于諸處。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右相鄭緻和曰:「各司奴婢貢木各一匹之外,又有楮貨加捧之規,而卽今奴,則加捧一匹,婢則加捧半匹,故不能支保,逃避日滋。
似當參酌蠲減,以施實惠矣。
」上曰:「奴婢貢木,各減半匹,楮貨價亦令特減,定式施行。
」 5月11日 ○甲寅,大司憲鄭知和、掌令李叔達啓曰:「奉使之臣,雖有遠路奔喪者,自下啓請遣醫,實是曾所未有之事也。
頃日政院,不顧事體,規外陳啓,請當該承旨從重推考。
」上從之。
○吏曹判書金壽恒應旨上箚,請勤學、正心、親賢、從諫、修德,以應天災,上嘉納之,因命務進賢才,以輔國事。
○修撰樸世堂以應旨上疏,極言民瘼之可祛,弊政之可革,而且及本職之闕,群下之失,無不渴論備陳,上優答,下其疏于備局。
回啓,擧皆防塞,而有一二條見施矣。
○平壤等地有蟲災。
○幼學李碩??上疏略曰: 殿下睿智沖裕,得之天縱,而乾剛不足,坤柔太過,威福不作於上,權綱皆奪於下。
或有忠言藥石,一進於殿下之庭,則眩幻鹿馬,張皇欺蔽,煽起館學而助之,吹噓外方而引之,自謂公共之論,以爲脅持之資,風聲所及,莫不顚倒。
古今天下,安有主威奪政柄倒,而國不亡者乎。
間有一二大臣數三重臣,目見國事之日非,橫議之日肆,心懷憂國,志切匡時,而畏首畏尾,欲言未言者,莫非殿下委任之不專,聽納之無誠也。
若幹年少輩,狹勢皷氣,攻擊爲事,偏邪乳臭之人,久竊銓柄,古人所謂國之殘、君之蠧,莫此爲甚,臣竊痛之。
頃者日月之明,洞燭幽陰,綸音一下,奸膽盡破。
而曾未幾何,旋又全釋,此雖聖朝之美事,而終未免示弱之歸。
故得罪於殿下者,則群起而解之,衆和而伸之,使聲譽日增,名位日榮,得罪於時議者,則同聲而攻之,相詆而斥之,擧世目之以兇類,使權奸日熾,國勢日非,臣竊痛之。
嗚呼!頃者館學之儒,怒於停擧之命,乃有捲堂之擧,遂使聖廟,空虛累日,其要君無上之罪,可勝言哉。
不參疏儒生諭集之敎,實出於尊聖之意,凡在沐浴菁莪之類,苟聞聖敎,孰敢不入。
知館事金壽恒、大司成趙復陽等,唯恐多士齊入,則敗其脅制君上之計,遂將聖敎,秘而不宣,隻暗通於一二親暱之人,佯若召聚,而陰實指嗾,使不得入來,欺蔽至尊,終得解停,然後始出聖敎於邸報中。
其愚弄君父,視同嬰兒之狀,路人所知也。
爲人臣而忍此,將何所不至。
噫!此輩徒知有黨,不知有國,十目所視,欺罔至此,則多年銓注,用舍偏重,斥逐異己,殆無一人之間於朝者,何足怪哉。
向於大霈之典,盡赦怙終之罪,而尙遺尹善道一人,未知殿下,以善道爲得罪於國家,而不放乎。
抑以爲其罪可赦,而重拂時議,而不得放乎。
善道不能自量,妄論典禮,其被放逐,固自取也,今者善道,年踰八耋,死亡無日,北投南遷,栫棘十年。
雖曰有罪,而罰已行矣。
推先王師傅之恩霈,今日曠蕩之典,使得歸死於田園,則豈非殿下盛德事乎。
審理之擧,今過累日,而天意邈然,火雲鬱結,赤魃肆虐,猶且未已,道路相弔而言曰:『善道不放,天豈雨哉』田野仰天而嘆曰:『善道得釋,天乃雨。
』天之雨不雨,未必係於善道之放不放,而人情如此,天意可見矣。
○左承旨宋時喆、左副承旨尹飛卿、右副承旨沈梓、同副承旨李程啓曰:「卽者幼學李碩??,來呈一疏,觀其主意,則掇拾黃壖餘論,滿紙張皇,皷唱邪說,欲爲熒惑天聽,傾軋朝廷之計。
而至以諫臣之全釋,謂之君上之示弱,又以善道之未放,緻有今日之旱災,其陰慘兇巧之態,不忍正視,不料聖明之世,復有此怪鬼之輩也。
如此危險不正之疏,其在出納惟允之道,固宜退卻,而彼旣假借儒名,稱以應旨,且其奸慝之狀,必難逃於天鑑之下,故不得不捧入矣。
」 5月13日 ○丙辰,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右相鄭緻和奏曰:「旱災太甚,歲將大侵,賑救之策,不可不預講。
而國儲蕩竭,宜減百官祿俸,以補國用。
」上曰:「我國士夫,祿俸甚薄,實難減數,而賑政方急,國用不足,五品以上,減大米一碩,而代以田米,六品以下則勿減。
」獻納李東老奏曰:「流配罪人姜錫圭、刑曹罪人李世恭,殺人之罪,與李溫無異。
而溫則頃於審理之日,得蒙偏配之典,世恭則謫裏喪母,已過三年,方在獄中,又遭父喪,而尙未蒙赦。
罪同罰異,實涉冤枉矣。
」上曰:「世恭所犯,與溫有間,不可輕議也。
」副校理李端夏曰:「聞李碩??投進兇疏,辭意陰慘雲。
傾陷朝廷,嫁禍士林之計,與黃壖一般也。
陰陽消長,國家存亡之幾,不可不審。
若例賜批報,則益啓兇徒之心,將爲國家之禍矣。
」上不答。
又奏:「臣曾任龍安時,聞境內故府使吳應鼎,當倭亂節死,贈職旌表。
而其子稶,隨父同死,誠孝可尙,子稷,戊午以右營千摠,力戰而死,自朝家隻贈職。
而子孫微弱,不得有所陳籲,泯泯焉無旌閭之擧,實爲欠典矣。
」上令該曹,覆啓擧行。
5月15日 ○戊午,以閔熙爲承旨,洪萬容爲副應敎。
5月16日 ○己未,慶尙道內雨澤周洽,道臣以聞。
5月17日 ○庚申,上移禦于昌慶宮,以宮人患痘故也。
○正言權格啓:「殺人者死,王法至嚴。
而罪人李溫殺人情迹,昭無可掩,豈可因審理,遽從末減之典乎。
臣欲與長官,相議論啓,而長官終始堅執。
臣之見輕甚矣,請遞。
」退待。
○大司諫姜栢年啓:「臣之所料,當初按法償命,在律當然,而罪疑惟輕,亦是欽恤之道。
今此審理,實是大霈,到今爭執,恐或過當。
」引避退待。
○正言尹搢啓:「以李溫事,同僚引避,則臣之知而不言之罪,到此益著。
請遞。
」 ○獻納李東老、持平趙遠期亦以此引避,而遠期,則以不敢處置爲辭,請遞。
退待。
○持平申厚載啓:「兩司引避,臣當處置,而臣於本府前啓,不敢可否,則隻爲處置,不傳前啓,有違臺例,臣之情迹,實涉難便。
請遞。
」退待。
○副應敎洪萬容等上箚處置,請遞姜栢年、趙遠期、申厚載,餘皆請出。
5月18日 ○辛酉,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啓:「償命之典,三尺至嚴。
請還收殺人罪人李溫減死定配之命。
」上不從。
○鹹鏡道內飢民一萬二千三百餘人,給糧以賑。
5月19日 ○壬戌,以尹文擧爲大司憲,閔維重爲大司諫,崔寬、李世長爲持平。
○黃海、忠淸兩道雨澤周洽,道臣以聞。
5月20日 ○癸亥,宮女貴烈伏誅。
先是貴烈以王大妃殿宮女,潛奸其兄夫書吏李興允有娠,事覺,上命囚內司。
至是生子於獄中,原情直告。
上出付該曹,使之照律。
刑曹奏當處絞,上命加等處斬。
該曹引法爭之,上不聽,命卽行刑。
政院亦啓,法一撓,關後弊不細,請依該曹奏議行之,上又不聽,遂斬之。
其父光燦、其母淑隻,亦以知情不告,竝刑訊定配。
興允逃躱,索之不得。
○副司直趙遠期上疏六條,立志恤民、納諫節儉、立紀綱、礪臣工,上嘉納之。
5月21日 ○甲子,領相洪命夏呈告,上遣承旨,諭以出仕。
○掌令李叔達等啓:「永寧殿修改之役,相臣看檢,重臣爲堂上,則其所句管監董者,蔑以加矣。
聞自上又別定中使看檢雲,揆諸事體,殊甚未安。
宗廟修改,非他營建之比,且有大臣重臣,則豈宜使內官監董哉?請還寢中使定送之命。
」上答批嚴辭摧折之不聽。
叔達以嚴批,引避請遞,上答曰:「如此妄言,不足道也。
而且惡臺閣上無公正之論也。
」因命勿辭。
叔達退待。
○掌令蘇鬥山亦以此引避請遞,而備陳中使之不可董役,謬例之不可遵守,且及上心之有所偏蔽,辭氣之不得其平,上答曰:「噫!近日處事差誤,而巧飾成風。
靜看答批,追省處事,則顚倒無據,可立而見矣。
況爾還自溫泉,帶職已久,殿宇修改,亦過兩月,若以爲未安,則身居言地,曾無一言半辭,而今乃雲雲乎。
然則杜門而然歟。
掩耳而然歟。
予未可知也。
以此觀之,不公不正之意,其可掩乎。
玆事雖非大叚,而臺閣上,萌此不正之心,其習不佳。
此予所以深惡而痛斥也。
」因命勿辭。
○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等處置曰:「大臣重臣,委任旣專,則宦寺幹預,似涉未妥。
有懷直陳,深得臺體。
叔達、鬥山竝請出仕。
」上從之曰:「憲府啓辭,語意顚倒,今此處置,反又顚倒。
予實未曉也。
」正言權格、獻納李東老,以嚴批,引避退待。
5月22日 ○乙醜,上密遣中使,摘奸于修改都監,時己酉矣。
堂郞皆罷仕歸,故執頉以啓。
上命招都廳校理吳鬥寅,留門入待于政院,而達夜無所問。
凡摘奸之時,必令史官與中使偕進例也,而隻遣中使者,上意蓋欲秘之外朝,而探其有無也。
5月23日 ○丙寅,上下敎曰:「昨日酉末,摘奸于都監,則都廳兩員,無一人留。
凡都監之規,午後罷去,是爲例歟?」萬容對曰:「昨者本館以一會事發簡,故直往本館,未及仕進。
」都監鬥寅對曰:「昨日午後,聞妻父喪,蒼黃出去,未免爲摘奸執頉。
」上敎于政院曰:「吏判金壽恒雖有不安之事,一向引入不進,都監事體未安。
從重推考,使之卽出察任。
昨夕遣中使摘奸都監,則堂郞無一員留看役所者,至於郞廳,則又不得備員。
何其與臺啓相左也。
戶判金壽興獨參都監之坐,爲日已久,而摘奸之時,旣不留在都廳,吳鬥寅雖有切迫之故,旣非朝家應給之典。
俱不可全然置之,姑先從重推考。
都廳洪萬容,何敢諉之於本館之事,而慢忽至此。
郞廳金宇慶,無緣不進,偃蹇莫甚。
竝拿問定罪。
」 ○安邊等十邑蝗蟲熾發,平安道內雨澤頗洽。
5月24日 ○丁卯,領相洪命夏陳疏乞免,上優批以答,遣史官傳諭。
○玉堂處置,權格、李東老、李叔達、蘇鬥山竝請出仕,上從之。
5月26日 ○乙巳,上敎于政院曰:「近日人心不古,私意橫流。
今日碩??之疏,不正甚矣。
欲罪則求言之旨纔下,不罪則予心未快。
然而罪之不可,報之亦不可。
此疏其卻之。
」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右相鄭緻和奏曰:「請寢別遣中使,雖或過當。
因此輾轉,至有嚴批,恐非優容臺閣之道。
」上曰:「觀其啓辭,初則曰:『旣令相臣看撿,重臣句管,有若以予不能專任者然』,又曰:『廟宇至嚴之地,不可使內官句管。
』旣雲廟宇至嚴,則何敢以此等說話,敢下於大臣重臣,其顚倒無據,莫此爲甚。
予以此意答批,則渠自以爲是,而反以予爲非。
未曉其意也。
宣廟朝廟宇修改時,亦遣內官,豈無前例乎?」都承旨張善澂曰:「不遣史官,隻遣中使摘奸,亦是無前之事,殊甚未安矣。
」上曰:「亦有前例矣。
」上謂善澂曰:「艱危至此,百憂叢萃,此非大臣久退之時。
不可以一箇未安之故,終棄國事,須體至意,趁速上來之意,遣史官諭于左相許積。
」吏判金壽恒以重被李碩??疏斥,陳疏乞免,上答曰:「此不足介意。
何引嫌至此。
安心勿辭。
」 ○原襄監司報,平海郡五月十三日申末,黑霧一道,出自海中,須曳蔽天,天地晦暝,咫尺不辨,初昏乃撤,又數日之內,江陵、平海相繼晝晦。
5月27日 ○庚午,以金萬基爲承旨,樸世堅爲司諫,洪柱三爲持平。
5月28日 ○辛未,掌令李叔達、蘇鬥山等又以別遣中使事,引避遞。
○獻納李東老啓曰:「李碩??繼黃壖而起,托以應旨,挺身投疏,其危動君上,醜辱朝紳之狀,實與壖相表裏。
而遊辭揣摩,弄幻嘗試之態,又有甚於壖者。
請邊遠竄逐。
」上不從。
5月30日 ○癸酉,以李端夏爲兼輔德,崔寬、宋昌爲掌令,趙遠期爲持平、申晸爲兼說書。
○禁府以洪萬容、金宇慶元情奏,當杖八十、贖奪告身三等,上命決杖放送。
政院以爲非法,再覆逆爭之,上不聽。
諫院又以用罰失中,爭執。
從之。
六月 6月1日 ○甲戌朔,流星出,色赤。
6月2日 ○乙亥,平安道內雨水過多,禾穀被損。
6月3日 ○丙子,獻納李東老等啓曰:「陰邪之輩,指嗾投疏者,往往有之。
今此李碩??之疏,造意回譎,遣辭慘毒,固非一時猝發者也。
政院之使讀其疏也,堇堇句絶,非所自辦,昭不可掩。
敎誘投進者,不可不重究以治之。
請令攸司,嚴明査問。
」上不從。
6月5日 ○戊寅,以南九萬爲承旨。
○大司諫閔維重在忠州,辭疾不至,遞職。
6月8日 ○辛巳,以宋浚吉爲大司憲,權大運爲大司諫。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先是都承旨張善澂、兵曹參判李正英等疏陳德仁枉被逆名,請伸其冤,天安進士李重明上疏,請立大明神宗皇帝祠宇,因以名臣楊鎬、將臣李如松配享,以報再造東方之恩,久不報。
至是,上以兩疏問可否,右議政鄭緻和曰:「德仁之與知逆謀,人皆稱冤。
然推戴之說,出於逆魁器遠之招。
人臣負此罪名,則安得免刑章乎。
到今伸冤,不可輕議矣。
皇帝祠宇,創建外國,前古所無之禮,而今之時,亦有所礙矣。
」上曰:「然。
」 6月10日 ○癸未,領相洪命夏又陳疏乞免,上優批以答。
6月13日 ○丙戌,高陽綱常罪人守男伏誅。
初守男以撾母綱常之罪,拿囚禁府,三省取服行刑。
6月14日 ○丁亥,以李殷相爲都承旨,閔維重爲右承旨,兪?爲開城留守,南二星爲副校理。
○永柔縣諸葛武侯祠宇賜額褒忠,鏡城府鄭文孚祠宇,賜額彰烈。
○上引見諸臣。
右相鄭緻和奏曰:「永寧殿秋享大祭漸迫,必趁其前還安,可無窘急之患矣。
」禮判洪重普曰:「問于日官,則七月初六日爲吉雲。
以是日還安,後初八日行秋享大祭宜矣。
」上從之。
承旨閔維重奏:「嶺東飢民,流離乞食,轉向京畿、湖西、嶺南等道,卽今麥秋雖過,西成尙遠。
若不救活於此時,則難免餓死之患。
宜分付三道,隨所在賑之。
」上曰:「可。
」緻和曰:「頃日綱常罪人三省推鞠,事體極嚴,牌招憲官趙遠期不進,至於更招而後來參。
而參鞫諸臣,齊會開坐,達夜企待。
朝廷少有紀綱,豈敢如是乎。
臣聞古事,雖宰秩年老之人,初牌不進之後,未聞有更招之例。
近來則百隷怠慢,視牌不進,爲尋常事,以緻更招之擧。
臺諫猶不當更招,況下番史官乎。
史官洪萬鍾自直所,因病擅出,三牌不進,奉敎尹敬敎則以爲墜落古風,投疏而退,亦三牌終不入來,至有四牌之擧。
紀綱之解紀,國事之委靡,至於此極。
誠可寒心。
」上曰:「萬鍾則拿問定罪。
」上顧敬敎曰:「此翰林亦甚未妥矣。
」敬敎惶悚,但俯伏興,僕僕而已。
緻和曰:「砥礪廉隅,雖是美事,近來朝臣,每以廉隅爲事,時因朋儕間言語,或呈辭、或陳疏,引入不出,曠職廢事,實由於此。
同寅協恭,非所可望,恪謹奉職,亦不可得。
臺諫若聞臣言,必爲一場避嫌。
然旣有所懷,何可不達。
臣每見各司文書,奪告罷職之類,連績不絶,被罰旣多,而人益不畏,罷散者衆,而注擬亦窘。
雖一守令望,按簿指畫,不得其人,而終未免苟充差遣。
典邑之任,雖似輕卑,苟非其人,則一境之民,受害不細也。
」上然之。
維重曰:「前參議李惟泰遭其母喪,而家甚貧乏,似當有軫恤之典矣。
」上命本道,題給喪需。
6月16日 ○己醜,持平趙遠期以見斥大臣,引避遞。
6月20日 ○癸巳,司諫樸世堅、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啓:「金禹錫、李翊、金益廉等事,實是世道之大變,搢紳之大恥。
而朝家處分,終欠明夬,至今朝著之間,是非攜貳,曲直互爭。
揆以國體,豈容如是。
不可不更加窮覈,以施欺罔之律。
請令該曹,取考彼此供辭書劄,參互考據,嚴明査治。
」上答曰:「別無可問之事,啓辭予未知其穩當矣。
」 ○北兵使李晩榮辭朝,上引見論關防事。
且及開市採蔘之弊,六鎭之風俗,軍卒之精悍,論說甚勤。
因勉諭而送之。
6月21日 ○甲午,以閔周冕爲承旨,鄭華齊爲持平,金世行爲正言,李尙眞爲鹹鏡監司,南龍翼爲慶尙監司,閔點爲全羅監司,樸長遠爲大司憲,李慶億爲刑曹判書,洪處亮爲副提學,鄭緻和爲謝恩兼冬至正使,李翊漢爲副使,李世翊爲書狀官。
○全羅監司洪處厚因濟州牧使洪宇亮牒報馳啓,略曰:「唐船一隻,漂泊州地,而船則片片破碎,船中蔔物,盡皆沈水,所餘無幾。
乘船人九十五名下陸,觀其服色,聽其言語,的是漢人。
招緻一人,給紙筆使之書其居住及漂到之由,則書以大明福建省官商人,以商販事,向日本洋中,遇風緻敗,以至于此雲。
其中林寅觀、曾勝、陳得三人,稍優者也。
且九十餘名,俱不剃頭,結?揷簪,不屬於淸,而與倭交通者也。
請令廟堂稟處。
」 6月23日 ○丙申,上引見備局諸臣,問曰:「今此漂到人,何以處之?」右相鄭緻和曰:「事難終秘,莫如押送北京。
」上曰:「此輩俱不剃頭雲,不入於彼中者乎?」緻和曰:「然。
大明時漂來人,或付使行入送。
而淸國,則雖微細事,必有嘖言,今宜別定齎咨官押送,而呈文禮部,然後庶無後患矣。
」刑判李慶億曰:「壬辰年,亦有漂到人,自旌義送至開城府,付送於勑使之歸,甲申、丁亥,亦有入送之擧矣。
」承旨閔維重曰:「如無後患,則入送北京,誠有所不忍者。
似聞此輩,欲轉往日本,其情可哀。
托以耶蘇宗門之黨,入送日本,或者可乎?」上曰:「耶蘇宗門之事,彼若有聞,則亦必不喜矣。
」維重曰:「淸人必執文書,然後緻責於我,若自邊邑,管送日本,而朝廷無所與,則後雖査問,旣無文書,有何生事之憂。
此輩不剃頭,明知其漢人,而直送北京,豈非可矜。
」緻和起而拜曰:「山城之事,固不忍說,而助兵之擧,亦出於萬不獲已。
卽今在我之勢,若可以敵彼則已,如其不然,豈不難哉。
今若不忍,而生事之後,亦將奈何。
臣之所見如此。
宜詢于入侍諸臣。
」上曰:「予亦思之熟矣。
誠有不忍者,其如後患何。
」吏曹參判趙復陽曰:「若使邊臣,初不報知,直自從便揮送,則好矣。
事今到此,不幸甚矣。
」知事柳赫然曰:「我國力弱,業已事彼,惟當曲事,俾無嘖言可也。
若不入送,而或有怨國之人,潛訴於彼,有査問之擧,則萬無終諱之理,將復奈何。
」慶億曰:「今不捉送,而後有査擧,則彼必以不歸逃民爲責,而不以漢人爲辭矣。
」戶曹判書金壽興曰:「此輩旣稱大明人,則不忍押送,誠有如維重之言。
但小不忍,緻大患,不可說也。
」判尹吳挺一曰:「今若押送,彼必殺之,可矜也。
」終以押送燕京定議。
大司憲樸長遠啓李碩??事,上不允,且敎曰:「碩??事,予有所未曉者。
當初讀疏時,不能通曉文義,則卽當啓達,而其時政院之啓,無此等語,而始出於近日臺啓,是可怪也。
」維重曰:「其時承旨生疎,未及啓達,且因日暮,悤遽未遑雲矣。
」〈謹按政院之攻斥碩??,更無餘地,不通文義,不分句絶,果如臺啓,則此其大肯綮處耳,以其時政院之心,豈肯漏此一款於啓辭中耶。
聖明之敎,可謂洞燭其情。
而維重以生疎日暮等語,取辦於口,欺蔽於咫尺之地,其循私護黨甚矣。
〉司諫樸世堂啓金禹錫、李翊、金益廉事,上曰:「臺啓之不當,初已言之,事體極涉殊常。
當初拿問之時,則群議皆以爲不當,而到今數月之後,乃有窮覈得實之請,予實未曉也。
若欲窮覈,則請以拿囚推問,事體當然。
而欲以供辭書劄憑考卞覈,且欲推問於院吏房直,論事之體,殊極苟且,朝家處置,亦豈容如是。
是以不允。
」世堅引避曰:「臣惟知採取一時之公議,而敢有所陳達矣。
當初拿問之時,未能明辨其曲直,而聖敎以翊、禹錫等,爲別無可問之事,而放釋之,益廉則特命削職,有若一伸一屈者然。
而互相推詆,旣無證據,朝家處置,亦欠明白,至今是非未定,衆論喧爭。
故臣與同僚,相議論啓。
聖敎以事體失當,反復申喩,臣何敢晏然。
請遞。
」上曰:「以其時招辭觀之,則此事是非,亦非眩亂難知之事。
到今更欲鉤覈,有若爲他伸累者然,臺體不當矣。
勿辭。
」退待。
○獻納李東老、正言權格亦以此引避退待。
6月24日 ○丁酉,持平洪柱國啓曰:「臣聞昨日引對時,以李碩??讀疏事,政院初不啓達,而始出於臺論,緻勤聖敎雲,臣不勝瞿然之至。
伊時碩??,僅僅句絶,不曉文義之狀,政院雖不能擧實啓達,而厥後李程之疏,以忙遞之間,未及添入爲言,則其爲實狀,更無可疑。
兩司之論,蓋據此而發也。
今聞下敎。
實有所不安於心,請遞。
」退待。
大司憲樸長遠啓:「昨日登對,以李碩??論啓事,緻有聖敎,而入侍承旨,備陳當初曲折。
臣以爲自上當以俯察,似無未安之嫌,故不果引避矣。
今柱國以此至於引避,何敢晏然。
請遞。
」退待。
○行大司諫權大運啓曰:「當初處置,旣欠明白,則更覈是非,未爲不可。
而推問下,人欲得實狀,揆以臺體,殊涉苟且。
旣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