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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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箴儆,而諸臣引避,旣因箚辭,則不敢處置,其勢固然。

    請正言洪萬容、掌令尹衡聖、宋昌、大司諫金壽興、正言鄭載嵩,竝命出仕。

     上從之。

     ○以成均館今月初三日儒生製述,賜居首生員李厚徵直赴會試,蓋三日有故,製述退行於是日也。

     3月14日 ○丙子,幼學趙楷等上疏斥徐必遠以爲:「近日橫議日盛,正論杜塞,人慾肆行,天理滅絶。

    自是詖僻,侵辱儒賢,其說若行,則人不爲人,國不爲國,安得不爲淪夷狄、入禽獸之蹊逕乎。

    」語甚張皇上命還出給,承旨洪處大、元萬石,以疏語雖過激,而多士之疏,出給未安,上不納。

    玉堂張善澂、南二星請對言:「國家之待章甫,固當優異,還給其疏,有駭聽聞。

    」上曰:「必遠之狂妄,不足責也,外議亦不達予意。

    」命還入其疏,後五日批曰:「必遠之狂疏,何足深責。

    且爾等之言,亦多未妥。

    爾等退修學業。

    」善澂入侍時,又曰:「臣今者下往保寧時,聞沿路守令之言,白綿紙一事,最有弊端。

    雖一依該曹紙樣,措備上送,而到京之後,輒有見退之患,見退之後,或自京中倍價貿納,民弊益甚雲。

    宜有變通之擧矣。

    聞大同餘米,其數甚多,而京中卽百物輸委之地,有價則物皆無脛而至,臣意則白綿紙價,詳定之外,量宜添給,自京貿得,則民弊自祛,而亦無害於國事矣。

    」上曰:「當初分定於各邑,意有所在。

    今姑依前分定外方,其見退之紙,則勿下送本邑,以該廳所在米,給價貿得,輸送該曹,而詳定外,量宜添價,自京貿得,此兩款便否,其令該廳議處。

    」 ○慶尙道義城縣民家。

    牛産雌犢,一頭四足,三目兩鼻,纔四日自斃。

     3月15日 ○丁醜,大司諫金壽興以儒生趙楷等,上章請正徐必遠悖倫侮賢之罪,而又以私相黨比,莫敢矯非等語,攻斥三司,自以忝居諫職,被此意外之斥,引避退待。

    掌令尹衡聖、宋昌、正言鄭載嵩亦以此引避。

    獻納安縝自西原任所,承召上來,以本院箚本,言臺諫曠闕之弊,而至曰:「有政則必請外任竝擬,及其點下,則或出人望之外。

    以自外承召不愜人望等語,引避皆退待。

     3月16日 ○戊寅,上,以眼患受鍼,或傳頻幸後苑,眼患因以添劇雲。

     ○慶尙道昆陽、南海、河東、鎭海、熊川、巨濟等邑,地震。

     3月17日 ○己卯,正言洪萬容以被儒生譏詆,亦引避退待,修撰南二星上箚,請大司諫金壽興、掌令宋昌、正言洪萬容、獻納安縝出仕,掌令尹衡聖、正言鄭載嵩遞差,從之。

     ○吏曹參判尹文擧以疾上疏辭遞。

     3月18日 ○庚辰,以尹順之爲右參贊,南龍翼爲都承旨,吳挺緯爲平安監司,張善澂爲掌令,孟冑瑞爲持平,尹遇丁爲正言,尹深爲修撰。

     3月19日 ○辛巳,司諫李端相以前後推勘未畢,獻納安縝以未赴召命,皆引避。

     ○江原道原州、橫城地,殞霜損穀。

     ○全羅監司鄭萬和辭朝,上禦熙政堂引見。

    上曰:「本道人物之盛,最於八路,安集流散之責,卿其盡心焉。

    」萬和對曰:「臣才雖不逮,敢不竭心。

    」上曰:「上年災實,本道多不以實,卿勿以交承爲拘,從實啓聞,賑事亦宜着念也。

    」萬和對曰:「前監司雖有災實不以實之失,或謂全無飢民雲者,亦似過實。

    臣何敢拘於交承,而啓不以實也。

    聞沿海各邑,未必皆失稔,其中饑荒處,設粥賑飢,不無虛實相蒙之弊。

    故賑恤廳以此爲慮,而但念作粥賑飢之後,其所用穀物,賑廳若不會減,及秋徵捧,則其在國體,誠極未安矣。

    」承旨權大運曰:「作粥賑民,而反徵其穀,則國體果爲未安矣。

    」上曰:「湖南地方之大,比諸嶺南何如?」萬和對曰:「嶺南幅員甚大矣。

    」上曰:「土地肥饒,則湖南爲優耶?」萬和對曰:「田土比嶺南尤好,人物亦蕃於嶺南。

    而嶺南則人心敦實,自古無革號之變,胡湖人心狡詐,虛僞之習、獄訟之弊,罔有紀極矣。

    」上曰:「軍兵比嶺南何如?」萬和曰:「湖南之兵,皆是精強,而其心狡詐,故丙子之亂,嶺南之兵,則戰敗後再聚,而湖南之兵,不得更聚矣。

    且湖南近行新法,而誠難善爲奉行,臣以此惶悶。

    」上曰:「大同之法,可着實擧行也。

    」仍賜臘藥弓箭等物。

     ○慶尙監司李尙眞馳啓曰:「各邑飢民,通計十一萬三千四百三十八人,而饋粥已過五十日。

    卽今春耕方急,合有勸農之擧,故自願歸農者,依辛醜年例給乾糧歸農,隻以仍願喫粥者,依前饋粥,至如失祿前銜,窮居絶火之人及行誼表著,而尤甚貧餒,出於公論者,亦令單抄,別樣分賑。

    染病者四千二百八十四人,依前給乾糧,使其隣族,各別救活,助耕田土,而飢民病民,愈往愈增,前頭救活,恐未遍及,極可悶慮。

    」事下賑恤廳。

     3月22日 ○甲申,以尹絳爲判尹,趙啓遠爲開城留守,趙壽益爲刑曹參判,宋時喆爲司諫,李紬爲掌令,張善澂爲獻納,蘇鬥山爲持平。

     ○定館學儒生考講試製之規。

    初因大司成閔鼎重所啓,上令禮官,議于諸大臣,領中樞府事李景奭、判中樞府事鄭維城、領相鄭太和皆獻議,而太和之議以爲:「因大司成閔鼎重建白,儒生考講二十分,製述十分以上者抄啓,雖出於激勸成就,而此是無前之事。

    若依鼎重榻前所陳之言,自上或別設殿講,別遣承旨、大提學考講試製,別爲賞格,則事體過重,儒生所望,亦不止於初試給分而已,終恐有濫觴之弊。

    臣之愚意,寧倣幼學以講以製,許赴監試初試之例,考講製述優等者各五人,成均館俱錄其畫數,報禮曹啓下,給與東堂初試似當。

    」上曰:「依領議政議施行。

    」 3月24日 ○丙戌,獻納張善澂以推勘未畢,引避遞。

     ○江原道旌善郡雨雹。

     3月25日 ○丁亥,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兵曹判書金佐明曰:「右相之疏,曾有待領相出仕稟處之敎,故敢稟。

    」太和曰:「京畿大同十二鬥出役事,曾已稟定,而洪命夏慮有窒礙之弊,有此陳疏,此法初議之時,固已慮其窒礙。

    而當事之臣,或有事故,道臣亦遞,不得詳議矣。

    白綿紙一事,臣意自初以分定各官爲當,故到今亦不變初見,而卽今群議,皆以爲有弊,臣何敢固守前見,有若好勝者哉?忠淸一道,當先變通,而必善爲之,可以行矣。

    」上曰:「湖西姑先變通。

    」積曰:「京圻大同十二鬥收捧,則米數不足,難以支用。

    夫馬價若自常平給之,則此法可行。

    」太和曰:「當初以十二鬥酌定時,隻思其大綱領,今者仔細計度,則米數大不足矣。

    」緻和曰:「十二鬥酌定時,旣以諸般雜役,盡入其中,則今難更加米數。

    」上曰:「十二鬥外,不可更加,夫馬之價,自常平給之可也。

    」積曰:「勑使時夫馬,各邑籍其有馬而責立,或以煙戶調用,則有馬者不能堪,其弊亦不貲矣。

    」佐明曰:「若以田結出馬,則結役駸駸,與前無異。

    右相每慮結役之如前,有此十二鬥盡入雜役之議,請姑待右相之還,更議以定。

    」太和、鬥杓亦請待右相還朝,上從之。

    閔鼎重曰:「臺諫卽人主之耳目。

    凡有引避,卽爲處置,乃是古例。

    而今則處置或至累日,憲府之廢坐已久,推勘積滯,吏曹之參議獨政,亦過一月,刑曹禮曹,則判書之外,無他員,國事豈容如此。

    聖上過於寬仁,專事覆蓋,故臣等雖入告,亦無其效。

    臣常與領相言及,以爲悶矣。

    」太和曰:「大司憲,則自前年七月,無行公者矣。

    」鬥杓曰:「近來臺諫差出之際,吏曹必以守令啓請差出,而差出之後,又以推考見遞,自今三司擬望之人,勿除外任何如。

    」上曰:「曾以推考之紛紜,有變通蕩滌之擧矣。

    」太和曰:「先朝每於臺臣被推之避,輒有特棄之命矣。

    」上曰:「政院知此意,凡臺官引避時,必以某事被推,使之明白措辭。

    」鼎重曰:「人才之乏,豈有如近日之甚乎?農時守令,實難遷動,至於兩湖,方有賑政,尤不可遞易,而迫於事勢,不得不啓請備擬。

    政體之顚倒苟簡,臣亦自知。

    大臣之言,今又如此,尤極惶恐。

    且臣多病才踈,兼帶太多,筋力精神,不能周旋管察。

    請下詢于大臣,遞臣兼帶諸務。

    」太和、鬥杓等皆以爲,宜許遞兼大司成上許之上招禮判近前曰:「外家宗孫張善淵之妻,失節於丙子亂,不可以其子奉祀,以其弟善涵代承宗祀事,禮曹知悉。

    」 ○領相鄭太和、左相元鬥杓等啓:「以故參判兪棨喪,今將返葬于林川家鄕,而貧無以運柩,事甚可矜。

    請依先朝故判書金益熙喪,官給擔軍之例,分付京畿、忠淸監司,使之運送。

    」上許之。

     ○以金重鎰爲同副承旨,吳始壽爲獻納,鄭載嵩爲持平。

     3月26日 ○戊子,忠淸監司李翊漢辭朝。

    上禦熙政堂引見曰:「卿之所受,卽圻輔門戶之地,而比年兇歉,赤子流散,安集撫摩,卿宜盡心焉。

    」翊漢曰:「敢不如敎。

    」上曰:「三南之中,本道雖少,比他道則亦大矣。

    」翊漢曰:「州縣五十有四矣。

    上年雖曰失稔,不至大無。

    而春窮方急,不可不設粥以賑矣。

    」上曰:「藩臣啓聞或有過實之事,過實過虛,均爲不可,卿其善爲。

    」翊漢曰:「上達天聽之事,臣何敢欺罔。

    且臣曾爲濟州牧使,其地弊瘼,亦多有變通者。

    而本州僻在海外,不霑王化,民心難可收拾。

    曾在仁祖朝,特遣禦史試文武才,本州人吳暹,在於選中,仁祖特命賜第,人到于今稱之。

    今亦宜依故事,遣官試才,以爲激勸之地。

    牧使例以文武交差,故牧使若文官,則與訓導課製儒生,歲取二人,爲之陞補,參選者相慶若登科然,而牧使若武人,則廢閣不行,人大失望。

    蓋本州土風,雖以儒爲名,專以馳獵爲事,其中或不無願學之人,而旣無勸課之道,其何以成就乎?臣意牧使若武臣,則判官必以文官差送,使之不廢勸課當矣。

    」上竝令廟堂稟處,又問其土俗如何。

    翊漢對曰:「民俗皆業工,雖女子,必作駿笠,賣於陸地而食矣。

    且本州有戰船,其弊不可言。

    濟州之海,異於他海,無潮汐之水,波濤常接天,何以用戰船乎?況賊船之來,若得順風,則戰船爲逆風,我得順風,則賊固不能來,戰船實無所用。

    而每每造作,終不免腐敗,似當變通。

    」上亦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啓曰:「濟州試才禦史,曾在祖宗朝,亦有別遣之時。

    今亦遵依舊例,以爲激勸文武之地而入送,早晩試才節目,令該曹稟旨擧行,牧使判官竝文武交差事,亦令該曹,依此施行。

    至於戰船,則無實用,而有巨弊,曾前受任之人,亦嘗啓聞。

    而自古設置,其意有在,有難猝變,故至今持難。

    而目見之人,如是陳達,從容博詢於曾經牧使之人,更爲議處。

    」上允之。

     ○平安道理山,霜降損穀。

     3月27日 ○己醜,龍安縣監李端夏以副校理承召入京,上疏曰: 臣於上年七月,始赴任所,其時旱災慘甚,田野焦盡。

    七月中旬,雖得下雨,旱傷已極,無望西成。

    然幸霜降頗遲,餘穀得收,而其爲兇年則判矣。

    幸賴聖上特軫民飢,凡所以蠲減賦役,靡所不至,故窮民稍有生道,得以其所收之穀,延活歲前,及至春初,又行賑貸之政,將散之民,恃以按堵,得免顚壑,此乃極濟得宜故也。

    噫!國運不幸,四五年來,連値大無,前年旱事,旋又慘酷,牧民任事之官,深憂過計,何所不至。

    然而得雨霜降之後,監司參驗災實,以勝於辛醜爲啓,則何嘗有不善處事之失也。

    至於賑政方擧,而飢民絶少者,此由監司慮有不飢者冒錄之患,當初抄出飢民時,以分糶還捧爲言,故願入者果少矣。

    及聞設粥白給之令,則願入始多,而隻緣賑米不優,擇其甚者而設粥,其餘則但以糶穀濟之耳。

    今者朝廷,不察遐遠之民事,遽以報災過實,至罪道臣,自此兇歉,雖有甚於今年,臣恐諱災,而不復聞也。

    臣旣以守令,竝在瞞報之科,則縷縷此言,終歸於自明而已,亦何能取信於上下也。

     上下敎曰:「今觀此疏,非但自明而已,容護道主,其態不美,端夏遞差。

    」政院啓:「以端夏之疏槪,陳民事,則其言雖不必用,不宜遽加摧折。

    」上不納。

    初全羅監司趙龜錫據各邑所報,啓聞本道兇歉,大臣以龜錫爲瞞報,白于榻前,臺諫繼以劾罷龜錫,故端夏雲然,而上疑端夏自明,且營護龜錫,是後兩司,皆請還收特遞之命,而終不從。

     ○平安道染病熾發,病者三百五十人,死亡二十三人。

     ○取濟州種子馬雌雄幷五十匹,放牧于江華鎭江牧塲,又揀鎭江之雜種馬,移放于長峰島。

     3月28日 ○庚寅,鹹鏡監司徐必遠上疏曰: 臣得見幼學趙楷等疏及朝報中兩司避辭,臣不勝瞿然之至。

    楷等童儒之見,固不足道,朝紳之上,亦爲此論乎?臣於頃日陳疏之後,因人得聞,《禮記》《檀弓篇》,論此事甚詳。

    若於燕閑之中,一賜觀覽,詳味其仕不仕等句,則臣之有罪、無罪自可曉然於天鑑之前矣。

    《周禮》所論,固是常經之道,《禮記》所雲:實是隨時制宜之訓,周公、孔子,同是聖人,則於其範世垂後之書,豈可彼此而取舍哉?凡人未仕之前,私恩爲主,公議無暇論也,旣仕之後,公議爲重,私恩之不得不撓奪,此自然之理也。

    今欲無論不仕已仕,一以私恩爲重,則公私之間,未免有偏重偏輕之患,臣之前日之疏,蓋爲此懼。

    而楷等不諒,有若以臣爲工訶巧詆,力斥儒賢者然,造意陰險,籲亦甚矣。

    雖然此則猶有可諉者,不過年少之輩,阿其所好,曲爲之說也。

    至於兩司避辭中,斥臣以全昧義理,措語乖戾等語。

    其所雲雲,未知指臣何說而言耶?臣之向日疏辭,雖出粗率,溯而求之,卽《禮記》緖餘也,義理豈至於全昧,措語豈至於乖戾而不察?衆咻之中,且以其事係儒賢,反爲此推波助瀾之說,臣之前日之懼,至此而更添一節也。

    在臣今日之道,固宜緘口結舌,以竢朝廷處分之如何,而顧臣於悖倫侮賢之外,更添全昧義理之罪,廉隅所在,何敢一刻仍冒。

    伏乞特削臣職,仍治臣罪。

     上答以卿其安心,勿辭察職。

     ○掌令宋昌、正言洪萬容皆以被必遠侵斥,引避,上竝命勿辭。

     3月29日 ○辛卯,持平孟冑瑞以未赴召命,引避遞。

     夏四月 4月1日 ○癸巳朔,遣承旨,往閱典獄署囚人,釋其罪輕者。

     ○大司諫金壽興上疏以爲: 殿下臨禦五年,漸不如初,聽政漸倦,納諫漸怠,民生漸困,人才漸乏,朝偸漸乖,文罔漸密,紀綱漸壞,風俗漸偸,國勢之扤捏,漸至於不可收拾之域。

    遂條陳八漸之目,而末言:國之所賴以恃者,相與將耳,輦下親兵,比他軍尤重。

    而訓鍊大將李浣身有重疾,自前冬不得察任,今又乞暇浴溫,歸期未易。

    近萬之卒,無將者半年,鍊習專廢,無所統領,此豈安不忘危之道哉。

    雖大臣摠察,提調代行,而此時此任,寧可終始代察而已乎。

    宜詢大臣,從速變通。

     上曰:「疏中事,當令廟堂議處。

    」備邊司回啓曰:「壽興目見時政,條陳八漸,辭語懃懇,伏見聖批,已有嘉納之意。

    聽政納諫,惟在聖明,更加惕念,民生漸困,實由於差役之不均。

    內司及諸宮家各衙門屯民,竝一體差役,從前非不啓下申飭,而外方不能着實擧行。

    頃者三宮所屬莊奴,均差其役,臺諫亦嘗論執,而終未蒙許,此中外缺望,而慨然者也。

    若先自內司宮家,打破偏私之政,則其餘各衙門勢家莊戶豪右所護,不令而自罷。

    惟願特下聖敎,別爲申明,俾有實效。

    近來人才漸乏,至於醫譯諸技,無不皆然,此誠今日切急之憂也。

    文武才藝雜技等類,培養成就之制,俱載國典,著令各該司,一依法典,申明勸奬。

    文罔漸密,乃是衰世之事,而國家經亂之後,未免事爲寢多,以緻新條煩增,爲弊多端,雖不可一時盡除,令該司抄出舊制外新立之科,來議於臣等,然後其中可省者,爲先錄啓稟定。

    若不旌別淑慝,無以勵世。

    忠孝節義,外方非不上聞,而遠外窮域,豈無見漏之人乎?令該曺更加詢訪,凡係激勵之典,着實擧行。

    七十緻政,非但古經,我國法例,亦多聽許。

    自非係國家輕重者,則許遂其願,俾食奉朝請之祿,以示優老勵廉之意,誠爲允當。

    抄選廉謹,從前稀闊之擧,雖不可猝然輕議,事關勸勵,從容考出舊例,熟講稟定。

    疏末所陳事,請於後日登對時,面稟議處。

    」上許之。

     ○以權坽爲右承旨,李慶徽爲同副承旨,李端相爲應敎,樸世堂爲校理,沈梓爲副修撰,李奎齡爲持平。

     ○忠淸道染病,方痛五百八十六人,死亡七十八人。

     4月2日 ○甲午,大司諫金壽興以鹹鏡監司徐必遠疏中,有推波助瀾等語,侵斥兩司,引避。

    諫院處置請出仕。

     4月3日 ○乙未,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領議政鄭太和曰:「頃日引見時,因大司成閔鼎重懇辭其職,臣以此非例兼之職,仰達矣,群議皆以爲:」鼎重多有施措,未免中止,士心缺然雲。

    大司成可使仍察:「上允之。

    上曰:」近來染患甚熾,活人署病人處食物題給,藥物亦令兩醫司題給。

    「佐明曰:」嶺東兇荒故,大臣因道臣狀啓,蠲減大同廳收米之數,至六百餘石矣。

    嶺南蠲減雜役之價,皆自賑廳給之。

    江原道蠲減之役,亦依嶺南例乎?「鼎重曰:」以事體言之,則蠲減役價,賑廳寧有移償之理哉?「積曰:」均是國事,何可不爲也。

    請使移給二百石。

    「上從之。

    積曰:」兩湖宣惠廳餘米甚不足,無以支用。

    今番裁省時,除留兩湖各邑官需米,以爲賑救之用,而湖西則時無賑事,其除留米,取用何如。

    「太和曰:」此則事體未安。

    當初除留各官自俸之米,爲賑飢民也。

    今若不用於賑政,則當還給本官,何可移用於宣惠廳乎?「積曰:」若不移用此米,則貢物給價之米,無以充給,貢物主人輩,以未給價之故,怨聲徹天矣。

    「鼎重曰:」如不得已,則取半用之猶可也,至於全數取用,事體不當。

    「上曰:」一半還給本官,一半令宣惠廳取用。

    「佐明曰:」別害僉使張文奎以朔試射,連次居首,除拜僉使,蓋出於賞格。

    而今聞其父母,年皆八十,群議以爲:『情理可矜』似當有變通之道。

    「太和曰:」此則非厭避之類也。

    情理如此,而不許遞,則賞職之意安在。

    「上許遞。

    太和曰:」國家當以孝理爲尙。

    昔在宣祖朝,有一武人,家在原州,連爲六鎭倅,遞歸之後,又除邊倅,其人上疏乞往見老母。

    宣廟憫然,特除南陽府使,榮養其母,其人不勝感泣。

    若以孝爲理,則人豈無報效之心乎?「戶曹判書鄭緻和曰:」上年湖南稅入之縮,其數甚多,米至四百餘石,大豆亦一百餘石。

    當此經費不足之日,且多養軍兵,一朔放料極多。

    賑廳所用兩湖貢物價,自戶曹移用何如?「上曰可。

    鼎重以還差大司成,事體顚倒,仍辭本職,上曰:」本職當從容處之。

    「大司諫金壽興啓曰。

    」蕃臣之於朝廷,事體嚴截,而近來體統大壞,藩臣少有責罰,輒敢費辭辭職,已極非矣。

    今者趙龜錫旣已罷職之後,乃以災實一事,張皇馳啓,其在事體,誠極不當。

    請推考。

    「上從之。

    仍謂諸臣曰:」副校理李端夏上疏,亦與龜錫狀,先後入啓矣,龜錫於緘答,則猶可自明,至於狀啓,則實猥濫矣。

    「壽興又啓曰:」榻前辭職,事體重大,故堂上以下,則不敢爲之,而吏曺參議閔鼎重前後榻前,煩瀆辭職,請推考。

    「上從之。

     ○京畿染病熾發,方痛一千四十三人,死亡五十二人。

     4月5日 ○丁酉,以閔鼎重爲吏曹參判,李正英爲平安監司,樸增輝爲掌令,閔汝老爲獻納。

     ○江原道染病大熾,方痛一千五百八十四人,死亡八十七人。

     ○夜月入東井星。

     4月6日 ○戊戌,夜白雲一道如氣,起自西方,直指艮方,長竟天,廣二尺許,漸進東南,良久乃滅。

     4月8日 ○庚子,鹹鏡監司徐必遠前後疏,譏斥宋時烈,時輩以爲大駭,而必遠於時輩中,亦有聲稱,故在臺閣者,亦不深加攻擊。

    至是李奎齡爲持平,欲深自托於時烈,以宋昌以其時臺官,不擧劾,必遠將論之,隻請相會禮於長官,而不請於昌。

    昌因其友之在玉堂者,而聞其將劾,己先引避,以斥奎齡,奎齡亦引避。

    大司諫金壽興、正言洪萬容、司諫宋時喆,皆以爲奎齡避辭,有頃者兩司旣陳必遠之可論,而終無一言。

    至有論遞憲官之語,臣等之終無一言,與憲官無異,竝引避退待。

    掌令樸增輝處置,請遞昌、奎齡、壽興、萬容,而出時喆。

    上從之。

     4月9日 ○辛醜,以金壽興爲同副承旨,李慶徽爲大司諫,李慶億爲吏曺參議,尹遇丁爲掌令,鄭重徽爲持平,趙聖輔、趙遠期爲正言。

     ○江原道三陟府、旌善郡,竝下雪。

     ○司諫宋時喆以不赴召再避,掌令樸增輝亦以處置乖當,引避退待。

    校理樸世堂等上箚,請竝遞之,上從之。

     4月11日 ○癸卯,上幸春塘臺禦帳殿觀武才,試柳葉箭片箭騎芻鞭芻等技,訓局將官,馳馬不閑,又不中芻,上曰:「訓局哨官之除初試者,欲其私習,而今見馳馬無形,宜施罰以爲懲勵地。

    」仍命兵房承旨權大運,決棍哨官吳悏,酉末,上罷還宮。

     4月12日 ○甲辰,上幸春塘臺,觀武才。

     ○鹹鏡道甲山府,下雪。

     4月13日 ○乙巳,五更下霜。

    上幸春塘臺,設儒生庭試,命出內藏強弓,使遠射者挽之,或挽或不能。

    有李尙植者,挽之如弱弓。

    禦營大將柳赫然曰:『雖添一張,必能挽之,命給一張。

    尙植操兩弓引滿,上笑而壯之。

    取文臣閔蓍重等八人,武臣具英望等二十八人,盡賜及第,其餘武藝之入格者,或加資、或付職、或給馬、或給弓箭、或給綿布有差。

     ○以吳挺緯爲開城留守,李垕爲司諫,孟冑瑞爲掌令。

     ○慶尙道染病大熾,方通五千二百七人。

     4月14日 ○丙午,掌令孟冑瑞:「以徐必遠前後之疏,見非公議,而臣於其時,忝在本府,未卽駁正,兩司之官,皆以不論見遞,則臣何敢獨自晏然。

    」引避而遞。

     ○江原道洪州、鐵原等地,隕霜。

     4月16日 ○戊申,以趙珩爲判尹,郭聖龜、尹元擧爲掌令,閔蓍重爲典籍 ○平安道染病熾發,方痛六百三十六人,死亡三十二人。

     ○遣禮官,緻祭于參判兪棨。

     ○正言趙聖輔將劾徐必遠,以謟附宋時烈,與同僚行相會禮,而發其論。

    大司諫李慶徽以爲:「曾於喪亂之日,有原隰之哀,而立朝以來,或値境外應接之事,不得不仰念公議,隱忍私情者屢矣。

    今者必遠之疏,專以公私輕重爲言,而請罪之論,愈出愈激,何敢可否於其間。

    」正言趙遠期以爲必遠之疏,出於尊朝廷之體例。

    而學術麤踈,見識粗謬,顧其初心,豈盡如議者所言。

    「皆不從。

    聖輔遂以見輕引避。

    慶徽、遠期亦皆引避。

    校理樸世堂等上箚,請遞聖輔、遠期,而出慶徽,上從之。

     4月18日 ○庚戌,以鄭太和爲內醫都提調,鄭知和爲刑曹參判,李弘淵爲兵曺參議,望筒之入啓也。

    政官以奎齡擬正言,聖輔擬持平,遠期、衡聖竝擬守令之望。

    上下敎曰:「前持平李奎齡北靑判官除授,前正言趙聖輔利城縣監除授,趙遠期除授持平,尹衡聖除授正言,北靑、利城兩邑前官,竝付京職。

    」又敎曰:「近觀政體,銓官之循私成風,以衡聖、聖輔之事,益可見護黨之態。

    噫!銓官之縱恣無忌,擅用威權,未有甚於今日。

    吏曺當該堂上郞廳,竝先罷後推。

    」又敎曰:「新除授北靑、利城兩邑守令,今日內,竝除署經發送。

    」 ○都承旨南龍翼、左承旨洪處大、右承旨權坽請對,上禦熙政堂,命入侍,而坽自兵批政廳來,入侍少遲,上使人問之曰:「引見命下之後,不卽入來,有何未及相議事乎?」龍翼對曰:「右承旨權坽在政廳,未卽入對。

    」上又使人讓之曰:「請對而乃竝請遠在同僚,何也。

    」龍翼曰。

    右副承旨金益炅、同副承旨金壽興皆以嫌不得入侍,權坽亦非在外,政廳纔罷,方在闕中,故與之入來矣。

    「俄頃,上引見急問曰:」今日請對,有何奇謀?「龍翼曰:」聖敎連下,有未安事,故臣等乃敢請對耳。

    「上曰:」何事未安。

    「龍翼曰:」徐必遠之事,初以微細,轉輾至此。

    當初必遠爲啓辭時,臣忝此職矣。

    「言未畢,上厲聲曰:」此事首末,予亦知之。

    所謂未安者,言之可也。

    「龍翼曰:」趙聖輔等以年少氣銳之人,設有過激之論,以此補外,固未安,趙遠期、尹衡聖之特除臺諫,亦甚未安矣。

    「上曰:」聖輔、奎齡之還擬臺諫,何事?遠期、衡聖之補外,亦何事?政官尙除正言持平、則政官之所爲,予不得爲之乎?予欲相反於政官所爲,特除臺諫,何爲未安?「龍翼曰:」政曺用人之規,例取峻論之人,故所以擬聖輔、奎齡於臺職,而特命補外,實關後弊,至於特除臺諫,尤爲未安。

    「上曰:」欲達聖輔等事,則啓辭可也,何至請對。

    意謂必兼有他事,承旨之言,別無新奇之事矣。

    「龍翼曰:」小臣雖無狀,豈有他腸。

    臺諫特除,乃是過擧,故欲面達。

    而至於政官,亦豈有擅弄之罪乎?「上曰:」以予見之,則爲政官而來也。

    「龍翼、處大,齊聲對曰:」臣等豈爲政官,而請對乎?臺諫之特除補外,已極未安,而一日之內,嚴旨累下,遠外傳播,豈不有駭於聽聞乎?「上曰:」聖輔等隱然之意可見矣。

    凡事有是非善惡,政官之事若非,則何可慮其聽聞,而不施其罰也?「校理樸世堂、修撰尹深請對入侍。

    世堂曰:」必遠疏辭,狂率麤踈,則有之,而聖輔欲以脅制縱恣罪之,故臣等之處置也,亦遞聖輔,而原其本情,亦無他意,投之絶塞,極涉未安。

    且政官則黜陟之間,雖有少失,若遽以擅用威權罪之,則亦甚未安矣。

    「上曰:」政官有擅用之跡,而謂之非其罪可乎?「世堂曰:」若果擅用威權,則雖誅戮可也,而此則決非擅用威權之事也。

    「仍請還收,上曰:」欲改之,則爾等改之可也。

    「世堂曰:」爲臺官者,當爲一定之論,而趙遠期避辭,首尾各異。

    吏曺之補外,亦豈過乎?「上曰:」遠期事,予亦知之,而特除之時,忘卻而混除矣。

    「遂令還入望單子。

    龍翼請於傳旨中,刪去擅用威權四字,上不從。

     ○護軍李秞曾牧楊州,以臺職承召,入京而遞,上疏略曰: 國家特念圻甸民事,大同新設之後,已令變通,其窒礙處,至於楊州一邑田結,亦令待秋改量,大小民生,欣欣感戴,如得更生,自此而大同之設得其中,改量之政得其均,則生民之幸,孰大於是乎。

    竊念惟楊一邑,最近京城,而七陵四墓,東北要衝,已非他邑之比,春秋奉審之時、使命往來之際,種種雜役,倍於他邑,一邑偏苦,其勢固然。

    誠願聖明,下詢廟堂,或蠲其稅、或減其役,則可以少紓民力,而慰民心矣。

    且陳本邑量前行用田結,八百九十二結,而收米之數,三百六十石,及至量後行用田結,至於三千三百四十餘結,收米之數,一千五百十六石,則比諸量前,厥數四倍有餘,而以去秋量案未畢之故,歲後始與其田稅一千二百二十四石。

    而竝出兩色米,合二千七百四十餘石,一時竝徵,民力旣竭,萬無畢捧之勢。

    請於今秋收米,元數中收捧一半,其一半,則待秋徵納,而該廳經用,如其不贍,姑以常平所儲,引而貸用,以其收米之一半,選償於秋成之後,則國有實惠,而民有餘力矣。

    臣又見一年內,兩朔京上番之軍,亦充束伍之隊。

    此無他,元額甚多,而軍政極重,故急於充定,移東補西,姑免闕額之責。

    軍丁之虛簿,兩役之稱冤,固其所也。

    臣願自今,量其元戶多寡,各樣身役之外,抄定軍丁額數,而一年兩朔上番之軍,減其束伍之役,則軍無兩役之苦,而亦無虛簿之患矣。

    亦宜發遣一二近臣,出入村閭,廉問民間疾苦。

     疏下,備邊司回啓以爲:「楊州爲邑,最近京城,常時應役,比他尤重,而自設宣惠廳之後,凡幹責應,皆給價米,今無變通之事。

    新量田結,累倍前數而去秋收米,到今始捧,則繼徵春米,民力果有所不逮。

    請於今春應捧元數內,一半則趁卽上納,一半則與秋等米一時上納。

    外方束伍中騎步兵兼役,自是諸道通行之規,若値其上番之期,以其保人充送,亦有三南已定之式,此則固難更改。

    而至於廉問疾苦之事,自下有不敢直請,請上裁。

    」上依允。

     ○時吏曹判書當差出,而本曹無現存堂上,命議于大臣差出。

     4月19日 ○辛亥,正言孟冑瑞引避曰:「臣以不論徐必遠,被斥於人,誠無以抗顔臺閣,復有所論列。

    而第必遠之疏,專出於忿懥,揆以事體,不可無一番相規,而亦不可無愼重之道。

    此前日兩司之官,隻明是非,而不爲輕論者也。

    物議愈激,終使聖明,有此過擧,言官補外,銓官一空,天威震疊,辭氣太嚴,中外索然,瞻聆俱駭。

    當此之時,回天怒、扶公義,責在臺臣,而如臣疲劣,尙何望見信君上,厭服衆望乎。

    請遞。

    」退待。

     ○司諫李垕啓曰:「臣昨伏見吏曹堂上郞廳罷推之命,至以縱恣擅用爲敎,臣不勝驚惑之至。

    人臣之護私黨,是何等罪目,而情外之敎,遽出意外,廷臣沮喪,氣象不美。

    政院玉堂之請對,一切揮斥,是豈群下所望於聖明者哉。

    請少霽嚴威,亟收吏曹堂上郞廳罷推之命。

    」又啓曰:「臣伏見李奎齡、趙聖輔等補外之命,臣竊以爲未安。

    鹹鏡監司徐必遠前後投疏強辨,未免煩擾之失,而原其本情,不過所見之固滯而已。

    至以脅制縱恣等語,爲其罪案,必欲追論者,雖欠恰當底意,而臺官遠斥,實非淸朝之美事,亦有妨於優容臺諫之道,請還收北靑判官李奎齡、利城縣監趙聖輔特除之命。

    」上答曰:「爲君上,而不得施微細之罰,則是爾之視君,不如一朝士矣,予甚愧之。

    」垕以批辭極嚴,引避退待。

     ○以樸長遠爲吏曹判書。

     ○黃海道染病益熾,方痛一千六百二十九人,死亡一百七十七人。

     4月20日 ○壬子,大司諫李慶徽引避曰:「昨者本院,以銓官罷推事,論請還收,而臣與前參判閔鼎重,有婚家應避之嫌,旣不敢可否其論。

    同僚以此引避,而又不敢晏然處置,臣何可一刻仍冒。

    」退待。

     ○上禦熙政堂受鍼。

    都提調鄭太和請對入侍。

    太和曰:「數日之間,朝廷上景象不佳,臣下之被罪者多矣。

    臣欲以箚辭,仰陳所懷,而紛擾之時,有所不敢,臺臣補外,銓席一空。

    新判書雖在京中,臺諫方以還收論請,其勢不得行公,而今適在外,參議亦在外,上來無期。

    臺諫之窠,無以差出,國事將無以成形。

    外間群議,皆以爲用罰過當矣。

    」上曰:「近觀所爲事太露,故如是施罰矣。

    」太和曰:「在仁祖朝,亦有銓郞用罰之事,而今則以擅用威權爲敎,若果有此罪,則奚止於罷推而已乎?趙遠期避辭,首尾異說,無論事之是非,外議亦以爲非,以吏曹之補外爲是矣。

    大司憲自前年無行公之員。

    執義南九萬,以禦史未還,掌令、持平亦在外,憲府、銓曹,皆無官員,其可如此,而能爲國乎?」且曰:「頃日金壽興上疏中,請遞訓局大將李浣事,登對時欲稟定矣,臣於日昨,往見左相,與之相議,則左相曰,無可代者,不可許遞。

    」上曰:「果無可代者矣。

    」太和曰:「李浣辭疏,入啓已久,請速爲批下。

    」上唯唯。

    太和曰:「天威震疊,臣雖仰達,必不蒙察納,而諸臣之罪,豈至於此哉。

    自上宜有斟酌之事矣。

    」上曰:「卿言至此,吏曹堂上郞廳,隻遞推。

    」 ○校理李有相、樸世堂、修撰尹深、副修撰沈梓上箚曰: 昨日登對之時,雖抱區區血懇,而終未足以仰格天心,臣等之罪,固無所逃也。

    今此徐必遠疏語,固多狂率,而至於論者,攻之太激,此固未得其當。

    然殿下咎其攻之太甚,而反更治之太嚴,今玆之擧,未免爲上下之胥失也。

    言官遠逐,銓席一空,瞻聆震駭,中外睢睢,此是何等景象也。

    願聖明,徐加察究,亟收成命,以解群疑。

     上答以勿煩。

     ○校理樸世堂等又上箚,請竝出正言孟冑瑞、司諫李垕、大司諫李慶徽,上從之。

     4月21日 ○癸醜,正言孟冑瑞啓曰:「今此銓官罷推之命,因大臣陳達,卽降其罰。

    凡在瞻聆,孰不欣聳。

    第念前日備忘,辭氣太過,大累聖德,不但爲擧措間小失。

    而殿下旣已舒究諸臣之本情,不欲深罪,則雖曰薄罰,何可必施哉。

    請還收吏曹堂上郞廳遞推之命。

    」又申請還收李奎齡、趙聖輔補外之命,上答曰:「今觀啓辭,張皇辭說,專以愛護黨類,慢侮君上爲務,不顧事之如何,有難掩其本態矣,予甚痛惜。

    」不允。

    冑瑞以承嚴批,不可一刻抗顔,引避退待。

     ○平安道江界下雪,朔州、龜城隕霜。

     ○副修撰南二星上疏曰: 頃日尹衡聖之引避處置,歸於本館,臣實主請遞之論矣。

    今者聖上,特除衡聖以諫官,則是以衡聖無可遞之失也。

    無可遞之失,而妄論遞之,則其罪當如何哉。

    此臣所以震悸踧踖,旣不敢隨衆請對,又不敢付名箚末,席藁私室,恭竢斧銊者也。

    乞亟削臣職,以正臣罪。

    仍極言:臺官去國,銓席一空,擧朝惴恐,非聖上推恕之仁也。

    殿下苟能虛心平氣,徐究是非,則必有翻然而悟,釋然而解者矣。

     上答以勿辭察職。

     4月22日 ○甲寅,司諫李垕:「以臣於嚴旨之下,退伏私室,不意處置請出,召牌遽臨,而旣承臣子所不忍聞之敎,決難抗顔,復入臺閣。

    」引避退待。

     ○成均館生員尹攇等上疏斥徐必遠以爲: 必遠違戾禮經,而不之恤,悖倫亂理,而不之恤,斷棄至親之恩愛,而不之恤,廢壞先王之正典,而不之恤,乃以此爲攻人之嗃矢、導世之準的,侮賢害正,輕肆詆罵,麤氣悖言,無所忌憚。

    此說若行,何所不至。

    遺君後親之論,未必不由於此,則夷狄禽獸之歸,實是慮世之語也。

     上不報,下備忘記于政院曰:「嗚呼!國家是非,亶在朝廷,豈是人人之所可自任者乎?今者尹攇等疏語,求其歸,則擅制朝廷,其態可惡。

    曩者趙楷之疏,實甚怪妄,而朝家所以斟酌者,意非偶然也,攇等少無顧忌,放恣太甚,殊極痛駭。

    首倡疏頭等,竝令付黃,以懲將來。

    」左副承旨權大運、同副承旨金壽興啓曰:「臣等伏見備忘記,有首倡疏頭付黃之命,臣等不勝未安之至。

    館學多士,雖有過當之擧,朝家之所以待之者,固宜優容,不當摧折,而今此付黃之命,出於意外,恐有乖於聖上待士之道也。

    」上答曰:「爾等雖萬端紛紜,終無所益,勿煩。

    」大運等再啓,上不許。

     ○黃州城中失火,延燒六十四戶,軍器庫亦焚。

     4月23日 ○乙卯,上問于政院曰:「昨夜以儒生付黃事,有備忘矣,何至今不捧傳旨乎?」政院對曰:「儒生付黃,乃是無前之擧,都承旨欲於今日受鍼時,入侍陳達,故未及擧行矣。

    」上又問曰:「昨夜備忘,下於二更三點,在外都承旨,何以得知乎?」政院對曰:「院中凡事,下吏必報知於在外承旨矣。

    」 ○上禦熙政堂受鍼。

    都提調鄭太和、提調洪重普、都承旨南龍翼入侍。

    太和問上眼候,又曰:「風日如此,雨意邈然,誠爲可悶。

    今曉乍雨旋霽,此亦旱徵也。

    」上曰:「始欲雨而終風,必不雨矣。

    」太和曰:「聞全南道雨澤頗洽,牟麥稍好,而平安道,則與畿內同,木花尤可慮矣。

    祈雨一款,該曺欲稟行,而姑觀今月,欲爲擧行矣。

    」上曰:「雖祈雨,未易得雨,此可悶也。

    」太和曰:「銓席臺閣,一空無人,不可不別樣處置。

    吏曹參議李慶億方在外,上來未易,且與判書樸長遠有相避,乃應遞人也。

    」上曰:「有相避則遞,而出其代。

    」太和曰:「太學陳疏儒生,有付黃之命,付黃乃自中極罰,事未安矣。

    」南龍翼曰:「付黃必得罪倫紀,見棄士林者,乃施此罰。

    今以此施於疏儒,豈非過重乎?」上曰:「此事於時烈,本無未安之事,而何以爲未安耶。

    我豈有不善處之事乎?」太和曰:「此事涉於淸國,當初宋時烈之請其疏留中,誠是矣。

    臣未知何爲而煩傳也。

    」上曰:「然。

    儒生事,亦甚可痛。

    臺臣被罪之後,渠輩何敢肆然陳疏乎?且儒生何與於朝廷是非耶?」太和曰:「時烈卽儒林所推仰,儒生等,以時烈被斥於必遠,故必欲卞白,有此陳疏,非於臺臣被罪後,乃爲疏論也。

    所謂付黃,卽儒生自中所施之罰,非朝家所當施者。

    朝家施罰,自有停擧之規矣。

    」上曰:「然則勿付黃而停擧。

    」上曰:「備局堂上引見。

    」右參贊許積、戶曹判書鄭緻和、兵曹判書金佐明入侍。

    太和曰:「全南道飢民之數,視前方伯時,太半減少,而卽今亦一萬五千矣,賑救之資,有不足之患,似當又以官需除給。

    」上從之。

    上笑謂太和曰:「聞右參贊亦欲退去,卿以此問之。

    」太和以上敎,言于積,積曰:「臣之父母墳,方有階砌之役,此臣所以乞暇者也。

    臣之情事,非但痛迫而已,豈得自安。

    第臣若以此事下去,則此事之出久矣,臣早已陳懇乞遞,何必到今欲去乎?臣於向日略陳情,欲使知臣情勢者知之,不欲使不知者知之,恐有煩於聽聞也。

    」太和曰:「此事若或煩洩於彼人,則固有所不可言者,臣嘗以此爲深慮矣。

    」佐明曰:「此事紛紜至此,雖傍觀者,尙不安於心,況其情事,一毫幹涉者乎?」太和曰:「辛巳年間,臣爲平安監司,其時有運糧於錦州衛之事,其時事勢,異於今日,若不得運糧,則國家恐被兵禍,許積爲都事,目見國事艱危,欲親自運糧,臣亦勸送。

    積或貿穀、或募粟,終以無事,今聞議者之說,以此事爲積之過。

    此則臣不能以禮處人,臣每聞此言,無地置身矣。

    」上曰:「其時事,與今日亦自別矣。

    」緻和曰:「卽今善處之道,貴在從速鎭定。

    」太和曰:「若罰疏儒,則事將漸至紛亂。

    」上曰:「此出於輕視君上,已施之罰,何可解也。

    」佐明曰:「疏頭若被罰,則其疏下,豈有在館學之理乎?」緻和曰:「卽今急務,在於鎭定。

    」上曰:「非不欲鎭定,而勢難鎭定矣。

    」龍翼曰:「昨日備忘,時未分付,故多士尙在闕下。

    自上若寢停擧之命,則幸甚。

    」太和曰:「多士之尙在闕下,以未聞備忘故也。

    若聞備忘,則散已久矣。

    」龍翼曰:「大臣、重臣所達如此,自上勿令施罰如何。

    」上曰:「事豈可苟且爲哉。

    」重普曰:「此非苟且,實是鎭定之道。

    」上不答。

     ○副修撰沈梓上箚,請出正言孟冑瑞,遞司諫李垕,上從之。

     ○以李慶徽爲吏曹參議,牌招爲政,以李一相爲大司憲,兪?爲大司諫,閔維重爲執義,南九萬爲司諫,尹深、沈梓爲持平。

     4月24日 ○丙辰,持平沈梓啓,還收疏頭首倡儒生停擧之命,上不從,又啓請還收李奎齡、趙聖輔補外之命,上不從。

     ○正言孟冑瑞以身被嚴旨,未赴召命,引避遞。

     ○成均館儒生以疏儒尹攇等,被停空館。

    同知館事金佐明以啓,都承旨南龍翼等,請依舊例先遣禮官,次遣承旨,宣諭勸入,上從之。

    禮曺判書洪重普,馳往太學,以傳敎,招緻儒生,諭令還入,儒生以不敢奉承爲辭而退。

    上命館官,招集不參疏儒生以守齋。

     ○大司諫兪?、持平尹深以方在推勘引避,上特命棄推。

     ○校理李有相、副修撰南二星上箚曰: 頃日儒疏之批,旣以狂疏斥必遠,則是朝廷已定其是非矣。

    是非已定,而猶不欲明賜指揮者,聖慮所存,實有外人之所不敢知者。

    而狂簡之輩,年少氣銳,不顧時勢之如何、不諒事體之不可,投疏叫閽,無所忌諱,聖上之必欲懲治者,不無所以,而第念帝王待士之道,必須優容而寬假,雖有狂妄過激之言,不以爲罪者。

    良以士氣之盛衰,實關世道之隆替,可養而不可沮,可培而不可摧也。

    今殿下,旣不能培養,又從以摧折之,至下疏頭停擧之命,獨不爲世道慮耶?昔我仁宗大王答大學儒生之批曰:「大學,公論所在,爭是非,則得矣,定是非,則非諸生事也。

    」嗚呼!此眞聖人之言也,是非之定,固是朝廷之事,而是非之爭,實亦太學之責也。

    今殿下,斥諸生以擅制,使不敢有所是非,殿下此擧,其亦異乎?仁宗之訓矣。

    願霽雷霆之威,還收疏頭停擧之命。

     上不從。

     ○同知館事金佐明啓曰:「儒生輩,聞聖敎卽散去,不參疏儒生,招來守齋,旣無前例,亦甚未安。

    臣等不知所以處之。

    且今日,則日勢已暮,設令外方儒生,欲爲入來,勢有所未及,臣等仍姑留宿。

    請令禮官,從長稟處,務歸得中之地。

    」上允之。

     ○備忘記曰:「大同之法新設,而變通之處頗多,此時宣惠之任,固不可暫曠。

    本廳堂上許積,纔以掃墳受由,而往來之間,必費多日,其於公務,誠非細事,雖己給由,使之停行。

    」 4月26日 ○戊午,以安後說爲左副承旨,禹昌績爲正言,張善澂爲副校理。

     ○正言禹昌績牌招肅謝後啓:「以臣前任黃海都事時,以道內堤堰未盡摘奸,方在竢罪之中,不可冒居。

    」仍退待,處置請出,上從之。

     4月27日 ○己未,行大司憲李一相以未赴召命,引避遞。

     ○禮曺判書洪重普啓曰:「儒生空館,實是莫大之變。

    而朝家待士之道,固當優容,不可威制,故自前有如此之事,則必須特降溫旨,開諭還入。

    至於在外儒生替守之擧,不但前例所無,且關後弊,自上更遣近侍,別爲溫諭之外,恐無善處之道。

    」上曰:「同是一國之聖廟,同是一國之儒生,則有何異同於彼此乎?旣令開諭以入,而終無入守之擧,聖廟空虛,亦已多日,其在事體,誠極未安。

    雖非外方儒生,亦豈無在京不參者乎?本館不卽招入,張皇啓達,誠極未妥。

    卽令本館,今日內,招入儒生守齋,俾無聖廟累日空虛之患。

    」 ○政院亦啓以平心徐究,以盡待士之道,上不納。

     4月28日 ○庚申,李奎齡等事停啓。

     ○同知館事金佐明啓曰:「今者聖敎嚴峻,且念朔日焚香已迫。

    若待疏儒之還集,則事將不止於泮齋之空虛而已,謹依聖敎,京居生進不參疏者一百九十餘人,令各其主人招請,則夕食堂前,入齋者已十人矣,臣等卽爲罷黜。

    而未入來儒生,則令本館掌務官,連續勸諭入齋之意敢啓。

    」答以知道。

     4月29日 ○辛酉,以兪?爲大司憲,李弘淵爲大司諫,閔鼎重爲大司成,吳始壽爲修撰。

     ○上禦熙政堂受鍼,都提調鄭太和入侍。

    太和曰:「聞醫官之言,左眼則如常,右眼尙有翳痕,未知視物如何?」上曰:「視物未得如常矣。

    」太和曰:「旱餘得雨,而猶未洽,今又得雨,誠幸也。

    」太和又陳漢城判尹柳赫然臂痛狀,上曰:「遞其本職。

    」遣禦醫尹後益看病。

    太和又曰:「卽見下禮曹東萊狀啓,則以公貿木事,倭人請速完定。

    此是頃年金謹行往島中時,倭人所言者也,得見慶尙監司報狀,各邑或願綿布,或願以米。

    而倭人所欲,本在於米,綿布雖好,必不捧矣。

    」上曰:「米數太多,減給爲當。

    」太和曰:「當初綿布一匹直,米十二鬥,民以爲便,今減米數,則彼必不從。

    」上曰:「若以減其米數,定爲永式爲言,則彼必喜而從之。

    」太和曰:「此則然矣。

    」提調洪重普曰:「臣曾任星山時,以價布一匹,易租六十鬥,以此作米,奚止十二鬥哉?蓋嶺南穀賤而然矣。

    」太和曰:「穀雖賤,田家作苦,有不可勝言。

    終歲勤苦所獲,僅數匹價布之直,故人之逐末漸多,蓋以此也。

    女織之苦,亦甚可矜,以綿花織布,僅能竝其夫女,則寒無掩骼之衣。

    自上何以盡知此乎?」上曰:「農家最勤苦,而其所得最少,可憐也已。

    」太和曰:「當春夏耕作之時,民皆鬼形,及秋而始有生氣,民間疾苦。

    誠可矜念。

    」上曰:「耕作之時,正當盛熱,雖廣廈單衣,搖扇而坐,尙不堪其苦,而農夫則觸熱耕耘,其勞苦,可勝言哉。

    」 五月 5月1日 ○壬戌朔,同知成均館事金佐明,詣文廟焚香,還請對,上引見於熙政堂,佐明曰:「頃日陳疏時,一齋任被停,一齋任在外遭喪,時無齋任。

    故臣於今日,招諸生諭上敎,使出齋任,諸生答雲,雖以上敎,入齋守廟,而至於出齋任,則不敢。

    在前空館之時,朝家或遣近臣、或遣大臣,必委曲勸諭,使之還入。

    今此疏儒,亦知有是規,故不得經先還入,亦其勢也。

    旣已施罰,當思鎭靜之道。

    」時領相鄭太和在藥房,上使注書,召領相入,問所以鎭定儒生者。

    太和曰:「解罰則可以鎭定,宜以特命解之。

    」上曰:「可。

    卽解停,使之入齋。

    」太和曰:「南陽府使李晶,以坡州牧使,移拜南陽,而坡州瓜限將滿,移拜南陽,故通計前仕,則近當遞還。

    南陽之民,深以爲悶雲,仍任似宜。

    」佐明曰:「不限年,則自當速遞,宜限年。

    」上曰:「此乃自前善治者,限三年仍任可也。

    」 ○安城牛産犢,兩頭兩口,四耳四目。

     ○左議政元鬥杓以病乞免,上不許。

     ○慶尙監司李尙眞啓聞各司諸宮奴婢,壬寅以上身貢未收者,一千五百八十七口。

    戶曹覆啓,除有一族逃亡者外,抄其指徵無處者,特許蕩滌,上允之。

     5月3日 ○甲子,鹹鏡道飢民一萬一千八百四十三人,癘疫死亡六十五人,牛馬疫斃者五十餘首。

     ○平安道寧遠、德川等邑,雨雹損穀。

     5月5日 ○丙寅,大司憲兪?引避曰:「臣頃忝諫院也,以爲銓官被罰,實出情外,而非但自上旣收罷職之命,新吏判亦已差出,則相持之際,徒傷事體,至於李奎齡等事,臣於平日,嘗以爲過當,故與同僚相議停之,今聞物議,以遽停爲非。

    況臣前冬別薦時,以士人樸錞應命。

    臣熟知其人,剛明幹敏,才局可用,故敢薦進矣。

    今者宜削之論,發於臺席,爲其薦主者,安得晏然而已。

    請遞臣職。

    」正言禹昌績亦以率爾停論,引避,玉堂處置,請竝遞,從之。

     ○以洪處亮爲大司諫,鄭重徽爲持平,尹深爲副校理。

     5月6日 ○丁卯,江原道染病死亡六十五人。

     5月7日 ○戊寅,持平沈梓引避曰:「臣於頃日,與同僚行相會禮,同僚括出被薦中,幼學樸錞不能齊家之事,欲爲拔去,仍論薦主。

    臣意以爲:不但未有所聞,適當僚員不齊之日,遽署別薦,恐或率爾,故以姑俟他日齊坐之意,反復而止矣。

    今者臺席之言,至播方外,論事不密之失,臣不可免。

    請命遞斥,校理樸世堂等處置請出。

    」上從之。

     5月10日 ○辛未,護軍宋浚吉上疏曰: 臣於日者,聞銓官罷推之命,臺臣黜陟之擧,事異尋常,臣方咄咄驚訝。

    繼聞館學儒生付黃停擧之敎,此實前古所無之事也。

    當初金萬均之疏,其情誠可矜愍,朝家所宜付諸公議,從長善處之而已。

    徐必遠之發忿草啓,已入之疏,必請還出,竟使下理,此豈的當平穩之擧耶?宋時烈之據義陳章,非爲萬均,隻欲爲世道,明義理而已。

    爲必遠之道,惟宜陳其曲折,以謝人言,而乃以胡辭亂說,盛氣張皇,此豈士夫間公平和敬聞過自反之道乎?卒乃轉輾,成一朝家之大鬧,重爲聖上之過擧。

    此則雖使必遠,自訟其罪,有不可贖矣。

    且太學,公議之所在也。

    國朝數百年來,專以培養扶植爲務,前此亦豈無年少之儒狂妄之擧。

    而自我列聖,未嘗摧折,一皆優容奬勵,其意豈偶然哉?近來館學疏入,批久不下,使諸儒經宿於闕下,已非祖宗朝待士之道,至於今日付黃停擧。

    噫!寧有是乎?近日銓曹諸官,類皆年少名流,驟蒙寵擢,俱思砥礪名節,激揚淸濁,徒聞恪謹之至,未見專擅之事。

    惜乎聖敎雲雲,發於有所忿懥,而不得其正也。

    凡近日命令之發於暴怒,如銓官之罷推,臺臣之補外,館儒之付黃停擧等事,竝下明敎,悉令收回,快示悔謝之意,則日月之更,萬目鹹仰,君德之幸,無大於此矣。

     疏入,上留中久不報。

     ○江華留守趙復陽馳啓:「染病大熾,死亡甚多。

    物故中不能歛埋者,給收瘞之需,方痛中絶食者,計日給糧,救療藥物,令該曹下送。

    」上許之。

     5月11日 ○壬申,以李一相爲大司憲,兪?爲兵曺參判,李慶億爲左副承旨,尹遇丁爲掌令,洪萬容爲正言。

     ○鹹鏡監司徐必遠上疏曰: 臣以決不可仍冒之情,屢次陳懇,而殿下終不允許。

    以臣之故,旋又斥逐言官,罷推銓官。

    仰惟聖明,必以此爲裁抑鎭定之計,而事理有不然者。

    今臣所論,卽公議所同非,而殿下之曲護至此,公議之鬱於下,謗斥之過其情,臣將不免,臣之狼狽,果何如哉?願殿下,快斥臣身,一以扶植廉隅,一以慰答公議。

    「 上答以卿其安心察職,毋負朝家之意。

     ○右贊成宋時烈上疏曰: 臣一言妄發,觸犯關捩,以緻臺閣畔非,章甫蠻觸,不勝震怖。

    雖欲走伏闕下,泥首自罪,而其道無由。

    今日之計,莫如亟削臣職,重究臣身,以謝物議,以爲起爭不靖之戒耳。

    且臣前疏所引劉子羽事,誤以爲劉珙。

    雖其意義,不甚相遠,然告君之辭,何敢毫髮參差哉?願聖慈,亟準哀懇,毋使事端漸長,辭說漸漏。

     上答以不必多誥,而卿已想矣。

    卿其安心勿辭。

    疏入累日,始批下。

     ○判敦寧府事尹絅卒。

    絅年九十八,能步履、能視聽,世人比之張倉。

     ○備邊司啓曰:「京畿監司李時楳狀啓,願得南漢米,以救飢民。

    令守禦使,參量留庫米三四千石,以與道臣,隨其民口多少,平均給糶,而其石數成冊,送于本司及守禦廳,以爲待秋照捧之地。

    」上允之。

     ○獻納閔汝老以病不得承召,上疏陳時政之弊,以爲: 朝廷之上,和氣全消,搢紳之間,論議矛盾,旗幟互竪,攻擊相尙,此何等氣象也,若此不已,則恐轉輾激成,馴緻士林之慘禍,而國隨以亡也。

    又言:忠信重祿,古有其制,而近因兇歉,減削太過,食祿之家,涼薄益甚,冷淡酸苦,無以自資,體面由是而日虧,廉恥由是而日喪。

    士夫家謀生征利之習,未必不由於此矣。

    又言庶官之不職者,決杖而使之居官。

    以搢紳之人,撻之於市,豈非羞辱之甚哉?是以賤隷待之,而非所以待士夫也。

    此豈礪廉恥,使以禮之義哉。

    又言營將軍器之修改,軍兵怨苦之弊。

     上答曰:「所陳之言,予當留心,爾其勿辭上來。

    」 5月12日 ○癸酉,執義閔維重啓曰:「是非之不可不分,如白黑之不可混也。

    頃者鹹鏡監司徐必遠常理之外,創出別樣意見。

    乃謂祖孫不與於三綱,而欲以服制,較其輕重,其達理悖謬,固已甚矣。

    又以義理愈明,國愈無人等語,肆然張皇。

    設令其意,別有所在,隻合陳其曲折而已,不當妄議於常經之義。

    而乘憤務勝,傅會經傳,文過飾非,肆氣侵淩。

    或斥以阿好曲說,或斥以推波助瀾,前後辭語,節節無倫。

    蓋始之麤踈無識,固不足深責,而終欲以偏私僻謬之見,斷爲定論,則其害甚大,實關世敎。

    朝廷非不知是非之所在,而不能早爲處分,以緻臺閣公議,累發而累沮,是非紛紜,靡有底定,傷損國體,非細故也。

    不可不明其義理,而正其悖謬,請罷職不敍。

    凡處置之規,必循公議,而向者李奎齡、趙聖輔之引避也,處置之辭,或諉之於追論起鬧,或抉摘其措語,沮抑公論,使不得發。

    事關後弊,其習不美,請玉堂處置之官,竝遞差。

    言事之官,斥遽遐外,決非聖朝美事。

    還收之論,兩司俱發,則公議所在,蓋可見矣。

    所當竭誠力爭,期於回天,匡救闕失,而數啓塞責,旋卽停止。

    臺諫事體,豈容如是。

    請其時停論臺官,竝遞差。

    臺官自處,貴在不苟,而旣發其論,旋卽引入,待其停啓,還復出仕。

    進退無據,疲軟亦甚,請持平沈梓遞差。

    徐必遠悖謬之罪,不可不正,則李奎齡、趙聖輔等身居臺閣,欲爲紏劾,乃其職責。

    而補外之命,遽出意慮之外,士氣因而沮喪,公論遏而不伸,其爲累聖德大矣。

    請命還收。

    」上皆不從。

    因下敎曰:「古人所戒者嫌疑,國家所惡者黨論也。

    今觀閔維重啓辭,則遑遑汲汲,猶自擔當,誠甚痛駭。

    當初趙聖輔等補外,在於政官罷推之時。

    其時政官,於維重何如人也,更起已停之論,隱然伸救,而敢謂之公論乎。

    徐必遠論劾之擧,若謂之公論,則徐待諸僚然後,劾之可矣。

    今乃挺身護私,蔑視君上,此人不可仍置臺閣。

    執義閔維重姑先遞差。

    」其時政官參判閔鼎重,卽維重之兄也。

    左承旨洪處大、右承旨權大運啓:「以維重之論,雖似過中,不過陳其所懷而已,何嘗有蔑視君上之心哉。

    至下嚴旨,特遞其職,誠爲聖明之過擧。

    乞收遞斥之命。

    」上答以勿煩。

    處大等再啓,不從。

     ○是時京畿農事,失稔特甚。

    纔經量田,民益困悴,春夏之交,民方阻飢,而無賑恤之擧。

    監司啓請分給南漢米數千石,以勢難遍及於許多飢民,賑恤廳啓:「以本廳遺在,尙有萬餘石,請除出其一半,令本道監司,參酌分給於願受各邑,以救目前,而待秋除耗還捧,以爲一分蒙惠之地。

    」上允之。

     ○對馬島送還興陽漂風人十九名。

    令禮曹修書,答其好意。

    興陽縣民毛注福等十九名,乘船將市易於寧海府,去歲十一月四日,逢颶風,漂到日本隱州,自隱州送于長畸,轉送于對馬島,島主差橘成重,領付東萊。

     5月13日 ○甲戌,持平鄭重徽引避曰:「緣臣病故,未及行相會禮,昨日同僚,以鹹鏡監司徐必遠等事論啓。

    而臣意,則必遠之事,朝家之是非旣明,臺閣之論議已定,到今追劾,殊未知其可也。

    其他所論,亦未妥當,所當卽停其論,而當此天威震疊,同席一空之日,一啓旋停,實有乖於臺閣舊規。

    臣之謬見相左,旣不可連啓,體例所在,又不可獨停,臣於此勢難苟冒。

    」引避退待。

     5月14日 ○乙亥,修撰南二星上箚:「以重徽承同僚特遞之餘,有顯然規避之跡。

    臺閣風采,豈容如是苟且。

    請遞。

    」上從之。

     ○以李垕爲執義,樸純爲持平,洪萬容爲校理,孟冑瑞爲正言。

     ○副護軍金壽恒上疏: 以罪名極重,不敢重入脩門,請削所帶諸銜,仍令刊去朝籍。

     上命勿辭上來。

     ○副校理張善瀓上疏: 以病辭職,因陳宋時烈、徐必遠事,且伸救閔維重甚力。

     上不納,令調理察職。

     ○副修撰南二星上箚言: 朝臣被罪,今幾人也。

    三司一空,爭執無人,獨一維重,粗欲論列。

    而遽以蔑視等敎,顯加摧壓,箝制一世,使不敢復言。

    維重受譴,固不足惜,而殿下獨不爲言路地乎? 上不納。

     5月15日 ○丙子,左相元鬥杓於病中上箚:「極言徐必遠之疏,悖謬麤率,創爲無前之說,其弊將至於倫綱斁,而人理滅,使禮經大義,不復明於天下後世,」上隻以其疾病慮念之意,答之。

     5月16日 ○丁醜,上受鍼。

    提調洪重普、副提調南龍翼請入侍。

    重普曰:「因忠淸監司李翊漢所達濟州試才事,旣已蒙允。

    而聞渡海入去之時,秋冬西北風,爲順便。

    況今農務方劇,試才之際,不無廢農之患。

    請令待秋入送。

    」上曰可。

    重普曰:「當初使他儒入泮,故臣等亦以爲:『已有守齋之儒矣。

    』今聞若幹方外儒生,出入食堂,而盡是無名之輩。

    至於齋任,尙不得差出,此與空館無異矣。

    」上曰:「旣已解停,則何故不入。

    」重普曰:「自上特命解停之後,有識之士,非不欲卽入守齋,而泮宮規例,自前空館之時,必待敦諭後還入。

    故雖有解停之命,以未有敦諭之擧,不敢還入矣。

    」上令成均館,諭參疏儒生,使之還入。

    重普曰:「朝家之待儒生,與待朝士有異。

    儒生自處之道,亦不可苟且。

    今若分付本館,不過本館下人,知委諸生而已。

    爲儒生者,豈肯還入乎?儒生所爲,初雖妄作,事已至此,亦甚狼狽。

    自上特遣承旨,或令禮曹堂上,開諭還入,則諸生亦必承命矣。

    」上曰:「予意不知其可也。

    」重普請使知館事開諭,上唯唯。

     ○是日知館事金佐明來到本館,招集儒生面諭,而堂長樸自振以下皆以爲:「擅制朝廷,乃臣子莫大之罪。

    惶恐之心,尙今未弛,不敢入齋。

    」佐明以啓。

     ○全羅道染病大熾,死亡七十五人。

     5月17日 ○戊寅,大司憲李一相啓:「以臣於卽今本府之啓,有不敢是非之嫌。

    」引避退待。

    校理洪萬容等上箚請出,從之。

     ○同知館事金佐明又來泮中,招儒生以不可不遵聖敎守齋之意再諭。

    而諸生對以蹤跡不安,不敢還入而退。

     5月18日 ○己卯,同知館事金佐明啓曰:「今日朝食堂將設,東西上下齋儒生,無一人入坐。

    使守僕問其由,則儒生等以爲:『初聞上命,入守聖廟,而今有守齋虛踈之誚,廉隅所關,不可晏然進參於食堂。

    』臣又使守僕,再三勸諭,更引進於前,反復開導。

    旣退之後,往復無數,而儒生等終不肯出。

    請令禮曹,從長稟處,本館堂上闕員,卽速差以爲善諭之地。

    」上允之。

     ○大司憲洪處亮辭疾不至。

     ○禮曹啓曰:「儒生空館之餘,又有捲堂之擧,實是莫大之變。

    今者成均館草記儒生等,以守齋虛踈之誚,至於不參食堂雲,所謂虛踈之誚,未知從何而發,指何而言,而若幹儒生,又從而捲堂,卽今形勢,不但可慮而已。

    其在朝家處置之道,特用別遣之擧,勿論參疏,不參疏捲堂儒生,一體敦諭,以示優待之意,則鎭定多士,必無煩擾之患。

    」上答以知道。

     5月19日 ○庚辰,以洪重普爲同知成均,李弘淵、南九萬爲承旨,尹文擧爲大司諫,安縝爲東萊府使,宋時喆爲司諫,李端相爲仁川府使。

     ○大司憲李一相以未赴召牌,引避遞。

     5月20日 ○辛巳,禮曹判書洪重普請對,引見於熙政堂。

    重普曰:「自前空館之時,館官例皆守泮,臣亦當卽往。

    而臣雖進去,若不將命,則其何以開諭乎?」上曰:「捲堂之後,仍又空館乎?」重普曰:「隻守齋,而不入食堂雲矣。

    」上曰:「因禮曹草記,已欲敦諭。

    卽遣禮官勸諭。

    」重普曰:「小臣旣忝禮曹堂上,又兼館職,臣請承命往諭。

    」上曰可。

     ○賑恤廳啓曰:「畿甸阻飢之民,以本廳賑餘之米六千石分給,願受各邑,知會本道,而今見本道成冊,則道內各邑,無不願受。

    故一邑所分,多不過三四百石,小則纔百餘石。

    以此些少之米,勢難遍救許多飢民。

    請於六千石外,加給四千石,以滿萬石之數,俾令望哺之民,得蒙實惠。

    」上允之。

     ○禮曹判書洪重普詣成均館,傳上意以諭諸生。

    諸生以爲:「初承嚴旨,齋任被罰,疏下諸生,理當同罪,不敢復入於明倫之地。

    而厥後雖有開諭之命,未暴情事,蹤迹非便,不敢承命,唯俟罪罰矣。

    今者聖上,下燭臣等無他意,特遣禮官,又此勸諭,惶恐感激。

    奉承聖旨,卽時還入,而捲堂儒生,亦承命,仍參夕食堂雲。

     5月21日 ○壬午,掌令張善瀓以疊遭推勘,引避遞。

     ○慶尙道飢民十七萬六百四人,染病者一千六百十七人。

     5月22日 ○癸未,鹹鏡監司徐必遠馳啓曰:「道內未許通庶孽不得赴擧之類,願納粟受許通帖文。

    故以前日常平廳下送者,已盡分給納粟,而此外亦多願受者。

    賑求方急之日,穀物亦甚有關,請令該廳,從優成送許通帖事。

    」下常平廳,請送一百張,上許之。

     ○先是吏曹判書樸長遠屢疏乞遞。

    上不許。

    左副承旨李慶億啓請牌招,使之察任。

    長遠承牌詣闕外,具疏呈政院,以爲一邊請仍前任,一邊出而行公,實關廉隅,終不敢入謝爲辭,政院以闕外陳疏,不許捧入,有受敎卻不捧,而以重臣事體,與庶官有異,稟啓於上,上曰:「累下安心察任之批,意非偶然,則豈可以微小之嫌,曠廢至此乎。

    勿捧其疏,使之速入參政。

    」 ○以趙復陽爲吏曹參判,洪重普爲大司憲金禹錫、尹元擧爲掌令,申厚載爲持平,李有相爲校理,張善瀓爲副校理,吳鬥寅爲副修撰,鄭緻和爲同知義禁,金壽興爲兵曹參議,權大運爲禮曹參議。

     ○開城留守吳挺緯馳啓曰:「本府饑饉太甚,染病大熾,或十家、或數十家、或一村,皆染痛。

    各部合六百二十五人,而死亡者至於四十人。

    日請糜粥之資,而若幹會付米豆之外,他無下手處。

    將未免立視其死,請令該曹指揮事。

    下戶曹,請令賑恤廳稟處,賑恤廳請依京畿飢民例,以本廳所在大米三百石,令本府受去分賑,待秋除耗,還納京倉。

    」上允之。

     5月25日 ○丙戌,上禦熙政堂受鍼。

    大司憲洪重普以內局提調入侍。

    重普曰:「領相有病,備局回啓公事,因此多滯。

    在前大臣若有病,則亦有就議之規。

    令備局堂上,就領相家回啓何如?」上曰可。

    重普曰:「江都各倉庫子色吏,因禦史反庫,被囚者多至百餘人,而禦史書啓,尙今未下,故不得處決。

    江都物情,極以爲悶,請下其書啓,從速處決。

    」上曰:「近以眼患,不得覽其書啓。

    覽後當下之耳。

    」都承旨南龍翼曰:「近日朝廷半空,三司不齊。

    玉堂上番之闕直,至於累日,況兩司,則尤無行公者,憲府推勘,積滿甚多。

    故銓曹差出臺諫之際,每患乏人。

    群議或雲移送其推緘於刑曹,使之照勘爲當,或雲竝爲書入,以備睿覽,分輕重蕩滌爲當。

    而卽今在京臺官,亦有掌令金禹錫、持平申厚載,請竝牌招,使之今日內開坐。

    」上允之。

     ○行大司憲洪重普啓曰:「臣於鹹鏡監司徐必遠罷職補外,臺諫還收之論,有難便之勢,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