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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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靜、淑安兩公主,憑藉啓下公事,白奪信川、載寧、平山等地民田,平山府使尹?怯於恐嚇之言,欲爲媚悅之計,許多民田,盡爲輸入於宮家,小民失業,怨聲徹天。
本道監司洪處尹不勝憤慨,具由馳啓,啓下戶曹。
參判徐元履、參議洪處厚深冤民事,回啓備陳李廷枓、林荃,同惡相濟,僞造文記之狀,且以爲許多火田,爲民所耕食,或至三十年,不可論以無主陳田,監營所屬火田收稅,亦係緊關,俱不可不出給雲,故上震怒,有此未安之敎。
鄭緻和曰:「臣得罪地部,曾有回啓錯誤之罪,尙今惶悚。
臣於此事之回啓,嫌不同參,而不可謂不與聞,請與元履,同被推考。
」上不答。
仍顧大臣曰:「徐元履不知規例而然耶?」鬥杓曰:「元履非不知規例,而近來年少輩,皆以爲宮家事,不分曲直,而出給小民爲當雲,故元履之言,自不免如此矣。
」元鬥杓又曰:「李時術家用賂之物無數,至於賣家,而不盡償。
前此朝臣之遭如此患難者,例給若幹物矣。
」上曰:「依前給之。
」緻和請給五百金,上允之。
〈史臣曰:「鬥杓每於前席,言語無倫,倨傲莫甚,侵困諸臣,無處不及。
以不培養武士,欲歸罪於前後中兵,此則造意陰險處也。
以元履之回啓,爲年少輩之意指,謀欲乘時傾陷,此則逞憾固寵之計也。
至於武將鞍馬疲弊之說,鄙悖尤甚,其將使壽昌,恣爲貪婪以肥己耶?三司之臣,耳聞目見,而畏其氣勢,緘口結舌而退,識者恨之。
」〉○命陞敍臨陂縣令許秩等四人,吳挺彥準職除授,安獻徵賜熟馬,都擧元、韓希卨賜表裏,尙州牧使李聖基等三人賜熟馬,楊逸漢等五人陞敍、成後卨等四人賜表裏、罷南天澤、金雲長等七人職。
因兩南禦史李?、南九萬等書啓,施以當罰也。
○平安監司任義伯、鹹鏡監司權堣以水災傷穀,民事可慮,馳啓以聞。
○司諫鄭繼冑等啓以:「閫帥在得人,不論其他。
而昨者大臣,以新授慶尙兵使李壽昌,職係中軍,不當出外,而久在京師,鞍馬疲弊,亦不可不送,陳於榻前,此豈朝廷差遣之意。
爲閫帥者,以此藉口,豈復有所忌憚哉。
請李壽昌遞差。
」答曰:「鄭繼冑旣參入侍,而辭意之大失本意至此耶。
勿煩。
」 ○應敎南九萬、校理李敏叙請對入侍。
九萬曰:「聞徐元履以回啓事,至被罷推之罰,大臣陳達,旋卽允從,不勝欣幸。
而第於宮家事,每有未安之敎,是可悶也。
」上曰:「爾以戶曹回啓爲是耶?」對曰:「在外未聞其詳,取見回啓,別無所失。
」上曰:「民田則出給可也。
宮家先受處,監營不可奪,而回啓如彼,豈無所失。
」敏叙曰:「南九萬非敢營護戶曹,恐有損於聖德而言也。
」九萬曰:「臣聞一宮家免稅,或至一千四百結雲,此則中邑結數也。
如此而豈無民怨。
速爲定制似當。
且臣曾以賑恤禦史,與李?同時拜辭於榻前,臣等泛以納穀免賤事仰達,初不分奴與婢也。
嶺南則婢子無願納者,湖南適有之,而李?泛然許之。
初誤之失,固有之,旣許免賤,隻令免役,則國家歸於失信。
一口婢至微細,而此後朝命,無以取信於民,所關非細,臣敢縷陳。
」上曰:「然則婢子仍令免賤,李?事,令廟堂稟處。
」敏叙曰:「古人有矯制發倉者,李?似無議罪之事。
」上曰:「李?推考可也。
」九萬曰:「弘文錄,因徐必遠疏,擧皆不安,宜速處置。
」上曰:「領中樞請問於在野儒臣,其言何如?」九萬曰:「若議禮事則問之可也,此何必問?」上曰:「予意亦如此。
待大臣出仕,問而處之。
」敏叙曰:「太白之變,甚可畏也。
玉候欠安,雖不得開筵,若於便殿,時賜顧問,豈不愈於宦寺之與處乎。
」九萬曰:「臣往嶺南時,目覩衆民迫於溝壑,而宮家租數百石,適有儲置者,故分給飢民矣。
得見常平廳關文,則宮奴亦將飢死,其穀物勿爲分給雲,事甚未安矣。
且淑明公主農莊,在金海,被災特甚,無以收稅,而差人張鬥吉,攘奪屯民之牛馬釜鼎,作挐侵虐,罔有紀極,號冤徹天,如此之人,不可不重治矣。
」上曰:「令攸司囚治。
」敏叙曰:「今年饑饉,上下憂遑,今雖有稍稔之望,不可弛其憂懼之心。
胎封石物,似是不急之役也。
」上曰:「令該曹更稟。
」 7月15日 ○丙戌,司諫鄭繼冑引避略曰:「臣於再昨入侍,得聞大臣,以李壽昌久在京裏,鞍馬疲弊之語,達於榻前,臣竊以爲未妥,而係是大臣之言,不敢率爾論列。
昨發此言於相會禮時,同僚皆言,大臣雖不敢論,壽昌則不可仍令赴任,相議論啓矣。
伏承大失本意之敎,何敢仍冒。
」正言樸世堂、尹深引避略曰:「昨於相會禮時,司諫鄭繼冑,言及大臣榻前所達之語,聞來駭歎。
閫職之除,非使其人得爲鮮明鞍馬之地。
責以廉謹,尙多貪婪,斯言也,不幾爲誨墨之歸乎?僚議無異同,遂論壽昌矣。
繼冑避辭曰,同僚皆言,大臣則雖不敢論雲,此言令人大慙。
席上言語,本無雲雲,而繼冑之言如此,不亦可怪乎。
臣等貽羞臺閣,勢難仍冒。
」竝退待。
掌令宋時喆等處置,請遞繼冑而出世堂與深。
從之。
○吏曹啓以:「尙州幼學金鍵,以才行入於鄕薦,擬拜齋郞,而臺閣以得罪倫紀,至於削版。
如此之人,冒薦啓聞,事極可駭。
薦者令本道科罪,本州牧使與本道監司,亦難免不察之失,請推考以徵後。
」從之。
又啓以:「鄕薦保擧之法,自前不一其揆,人心漸巧,濫雜可慮。
三南各限三人,五道各限二人,每於式年,道臣精抄啓聞,如或名實不相副,或冒錄其年歲而見露,則保擧者從重科罪,守令監司罷職宜當。
」上允之。
○諫院論李壽昌請罷其職,久不允,乃停之。
○上禦熙政堂,裁決留院公事,都承旨南龍翼、左承旨韓震琦、右承旨李殷相、左副承旨權大運、右副承旨兪瑒入侍。
震琦曰:「以宮莊事徐元履被推公事,時無判付,無以奉行。
」龍翼曰:「聖上直自決給,則過誤在於下,盛德歸於上矣。
」上曰:「予何幹預也。
」 7月20日 ○辛卯,太白晝見。
○右參贊閔應亨卒。
應亨字嘉伯,歷事三朝,無大疵累,平生慷慨自許。
當仁祖朝,姜逆賜死時,天怒震疊,竄黜相繼,人皆股慄,不敢出聲,應亨以副提學,自順天任所,承召入來,挺身請對,爲擔當救止之計。
上辭以病不見,事雖無成,士論翕然重之。
凡有所懷,入告于內,有時涕泣,極言上躬闕失,時政得失,無所隱諱,以忠樸讜直,見稱於世。
末年,以請釋尹善道,大爲宋黨所排斥,目之以耄荒,至是卒,年八十五。
○左議政元鬥杓上箚略曰: 頃於入侍之日,以訓局中軍差代無人,語及李壽昌,仍陳武弁在京艱苦之狀,鞍馬凋弊,卽話頭泛稱之辭也。
鄭繼冑果以爲非,則卽於筵中直斥,斯乃諫官風采,而緘口默默,退有後言何也?況樸世堂初以傳聞之人,峻辭如彼,及承大失本意之批,然後強爲繼冑所不言之語,侵辱臣身,靡所不至,反斥繼冑爲緩論,籲亦異矣。
臣與世堂父炡,弱冠定交,共結義盟,世堂卽臣故人子也。
其所視臣,亦豈徒然。
而近有一種誇大之論,喜操切秩高人,以爲高緻,跨空架虛,奮揚風采,以是掠取美名華譽,故世堂歆艶於此,好爲大言。
世道至此,良可慨也。
然耐彈行公,小臣猶不敢,況臣旣忝大臣之列,決難冒恥行公,亟賜鐫罷,以謝人言。
答以:「繼冑麤厲之論,世堂輕怪之言,一何至此。
今日世道,誠可寒心。
卿勿引嫌,安心行公。
」 ○正言樸世堂引避略曰:「夫慢藏者,非延盜以入室,而謂之誨盜,則大臣所謂鞍馬凋弊內外交授者,獨不爲誨墨之歸乎?噫!今日之仕於朝者,孰不有先父兄執友之在位者乎?如或某相某卿,有過可論,而爲臺閣者,顧瞻私分,不敢彈論,此豈國家之利乎?臣則以爲:『私交自私交,公義自公義。
』而箚辭及此,臣竊惑焉。
古之大臣,有勤攻闕失之語,而今之大臣,一言相規,輒加怒色。
而殿下亦且盛加摧折,以爲慰藉大臣之地,所謂出一言,而莫敢矯其非者,將不幸近之矣。
臣旣被峻斥,又承嚴批,決難仍冒。
請遞。
」退待。
玉堂「以聖朝優容臺閣,比之股肱耳目,輕怪之敎,非所可施,請出仕。
」從之。
世堂牌不進,乃遞。
○大司憲宋浚吉疏陳累千百言,首請鐫免本職,次陳開筵稀闊學問間斷之患,次陳李時術事曰:「朝家不善周旋,以至於此,今後當邊任者,誰肯至誠循國。
」又陳偏護諸宮家及北學遲延不營之失,上優批答之,且諭以調理上來。
7月22日 ○癸巳,以樸世堂爲獻納。
○禮曹稟:「以春秋展謁陵寢事,曾已定式矣。
今秋展謁何陵,而擇日何間乎?」答曰:「以八月念間,展謁獻陵可也。
」 7月24日 ○乙未,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于熙政堂。
領相鄭太和曰:「譯官李芬新自北京還,永曆皇帝爲淸兵圍逼,至於自縊雲,而彼中誇言,亦何可信。
」上曰:「頃日淸人越來我境之時,上土僉使,至給糧饌,何也?」太和曰:「彼人放逐我人,故給與若幹糧饌以說之,蓋出不得已也。
然莫非通事,不曉淸語,不得開諭之緻也。
」上曰:「不曉語通事,沙汰可也。
」金佐明曰:「湖南山郡大同,擬於今年秋設行,領相將出疆,宜速議定。
」上遍問入侍諸臣,或言專委守令爲便,或言戶曹主管爲當。
鄭緻和曰:「畿邑田結,舊則十三萬結,而今爲三萬結,此不可不釐整也。
」趙復陽曰:「兩西亦不可不量田。
」諸臣同辭勸之,李浣獨曰:「量田雖是必可行之事,今年則民役浩大,似難斷然行之也。
」上曰:「玉堂新錄事,何爲而可?領府事欲問于在野儒臣,而南九萬、李敏叙皆以爲:『此非禮經事,不當問之雲。
』予意亦然,將奈何?」太和曰:「臣忝居首席,使妹子得參,臣實瞿然。
何敢容議。
」洪命夏曰:「今若仍存,渠豈安心,銓曹亦安得擬望。
臣意則四人削之可矣。
」鄭維城曰:「都堂錄本不拘相避,則何可以一人之言,遽爾削去?」李敏迪曰:「都堂錄不公,則諸宰罪之宜矣。
四人者豈可竝棄乎?」趙復陽曰:「今若削之,後弊可慮。
且崔攸之經學最優,何不合於玉堂之選?」上曰:「何可削錄。
銓曹從公議收用宜矣。
」上曰:「前日所議宮家給結事,定以六百結則如何?」復陽曰:「六百結,乃中邑結數,實涉過多。
」上曰:「前則一千四百結,今定以六百結,亦是太減,何謂過也?」敏迪曰:「六百結太多,依大典定制似當。
」上厲聲曰:「若然則依前勿爲定制。
」復陽曰:「上敎未安矣。
不定數,於理不可。
」上曰:「予意在於六百結,否則因循不改而已。
爾等擇於斯二者。
」復陽曰:「六百結雖多,猶愈於因循不改。
」敏迪曰:「六百過多,決不可爲。
」維城曰:「敏迪言是也。
」緻和曰:「固當徐議。
」太和、鬥杓默無一言。
敏迪又曰:「近來州縣凋弊,正坐奴婢鮮少。
《大典》州府郡縣奴婢,各有定額,今依《大典》州縣未準數奴婢,勿許移給他處宜矣。
」上曰:「《大典》元額及卽今州縣奴婢實數,令該院書啓稟處。
」敏迪曰:「常平倉載在法典。
穀貴則減價而賣,賤則增價而貿,卽耿壽昌遺法。
請依《大典》,以賑恤餘米,設常平以濟都民。
」上曰:「度支匱竭,更設常平,力有不贍。
賑餘米,須付諸度支別置。
」 ○夜四更,月入東井星。
流星出畢星下,入巽方。
7月26日 ○丁酉,進賀正使鄭太和、副使許積、書狀官李東溟辭朝,上引見于熙政堂。
太和曰:「臣今遠離,憂切國事。
畿邑量田,湖南大同,旣已稟定,貴在速完。
」上曰:「李時昉主管此事,不幸奄逝。
今則何人可了也?」太和曰:「臣弟緻和,素有持難之意,可以擔當者,金佐明是己。
故相金堉,排遏群議,定行湖西大同,佐明曾亦自請爲全羅監司,行湖南大同,今若任之,必繼先志矣。
」太和請遞相職而往還,上曰:「不過百日,可以還歸,何可許遞。
」賜藥物慰諭而遣之。
○以諭旨,賜晉州居前縣監河弘度、鹹安居前佐郞趙任道米菽。
禦史南九萬以行誼見稱,別單書啓故也。
禮曹請令道臣,倣古賜帛之規,優給米菽,不可無賜諭之擧矣,上從之。
7月27日 ○戊戌,以尹晢爲正言,洪重普爲兵曹判書。
〈史臣曰:「重普無他才能,特以連姻王室之故,得拜大司馬,已非己任,而與其叔父命夏,同時秉兩銓,識者寒心。
」〉 7月28日 ○己亥,湖南務安縣男女十八人,入島漁採,猝遇顚風,漂至琉球國。
其人削髮或長髮,語音不通,莫知爲何國人。
取一皷進前,以手指爲皷舞狀,我人覺其意,唱歌皷舞,其人始稱爲高麗人,造室以處,給米使炊,頻示款厚之意。
久之,移送薩摩州,轉送馬島,辛勤得還。
7月29日 ○庚子,司諫李敏迪、獻納樸世堅啓以:「政權萃一家,古今所戒。
一家叔姪,對掌兩銓,非但物情未安,亦係異日之慮,請兵曹判書洪重普遞差。
」從之。
○戶曹參判徐元履旣承嚴旨,變辭回啓,請以營案所屬火田,移屬宮家,從之。
史臣曰:「徐元履一承嚴旨之後,便生患失之心,悔過乞哀,備盡醜態,人之無恥,乃如是耶。
元履本以鄙夫。
曾在先朝,爲江原監司,金弘郁杖死後,有親屬禁錮之命,元履馳啓曰,某倅以弘郁之外四寸,不宜居官,罷黜之。
其行心處事,可謂無所不至,人皆唾鄙。
今此回啓之逢迎,自是本態,何足誅哉。
」 八月 8月1日 ○辛醜朔,黃海監司洪處尹,以平山小民田被奪於宮家事,更馳啓,縷陳民冤,而以爲任意打量,成冊上送,都出於平山府使尹?之與內司官符同,至請與?同下司敗,以戒方來雲。
〈謹按洪處尹爲本道監司,始不覺尹?之私自打量,是不明也,及其事露,又不能據法罷黜,是不武也。
至請同下司敗,何其疲軟之甚,而大失事體也。
可歎也已。
〉 8月3日 ○癸卯,大王大妃感暑靡寧,內醫院提調金佐明等,直宿藥房。
8月4日 ○甲辰,以李程爲執義,金佐明爲兵曹判書,柳慶昌爲大司成,樸弼成爲錦平尉,金萬均爲正言,特除金壽恒禮曹判書,時年三十四。
○司諫李敏迪等啓以:「國初各該司各有土田。
經亂之後,不能收拾,盡爲勢家所占奪,寢久寢廢,至有不知其爲公田者。
請令京兆與當該各司官,考出文籍,開錄庫數,竝爲一冊,以復祖宗朝舊制,其有冒占不輸稅者,從重科罪。
各驛位田,亦不免占奪之弊,今當畿甸改量田時,竝宜搜括,以充缺數。
且畿邑量田,擧行於六十年後,田籍無憑可考,若非愼簡守令,汰其尤甚疲軟者,則經界大政,無以均平。
高陽郡守尹後益輕躁不似,陽城縣監金垓鈍騃昧事,永平縣令沈樞癡濫無識,竝遞差。
」上隻許官田位田事,而三守令事,竝不從。
○掌令宋時喆等啓以:「今年雖曰稍豐,飢疫死亡之餘,初不耕者頗多,若不許給陳,必招民怨。
請令該曹,趁卽變通,給陳一款,添入事目中。
且平山、載寧田盜賣之人,已送本道,自可辨覈,而信川本以小邑,諸宮設屯,多至十二處,決不可更設宮莊。
平山之田,本非無主之處,而府使尹?,勒令成冊,民怨徹天。
請平山、信川、載寧三邑守令,罷職不敍。
監司洪處尹至遣軍官摘奸,而不能擧正守令之罪,從重推考。
戶曹再次回啓之堂上,旣承嚴旨,惶怯失措,一則曰猝然當之,一則曰泛然看過,回啓公事,猶不詳察,則何事可爲。
前後之啓,如出二手,物情甚駭,請遞差。
」上竝不允,隻給陳一款,令該曹更稟。
8月5日 ○乙巳,大臣及備局諸臣請對,上引見于熙政堂。
元鬥杓曰:「畿邑量田事,今將擧行。
而仁祖朝甲戌量田時,臣忝湖南,樸潢、鄭基廣爲左右道量田使。
今則隻令守令擔當,監司檢察,恐或有虛踈之患。
今亦分左右道,各出一人宜矣。
」上曰:「誰可者。
」鬥杓曰:「閔鼎重、金始振可也,而始振方在罷散中。
玆事重大,特敍用之宜矣。
」洪命夏曰:「湖南山郡,將行大同,以米作布,合有定制。
」上曰:「以十三鬥米,作二匹綿布。
」鄭維城曰:「黃豆粳米,貢物主人防納之弊,罔有紀極,若自大同給價備納,似無此患。
」鬥杓曰:「祭享之事,何可苟簡如是。
」聲色甚厲,維城默然而退。
獻納樸世堅曰:「春秋拜陵,甚盛擧也,歸路閱武,恐非其所。
」上曰:「爾言是矣。
」世堅曰:「聖敎雖如此,若不快從,則臣本遲鈍,臨時必不能告達,敢此預陳。
」上微哂而答曰:「何可預期。
臨時當善處也。
」 8月6日 ○丙午,上以眼患禦熙政堂受鍼。
都提調以下,狹窄不得入侍,伏於閤戶外,其後因爲常例。
○下敎政院,特敍前承旨金始振,差京畿左均田使,閔鼎重爲右均田使。
8月7日 ○丁未,吏曹啓以:「兼持平李柙與執義李程爲親兄弟,論以常例,在下當遞。
而試期且迫,狼狽可慮,臺體亦重,不敢擅便,請上裁。
」命姑遞李程。
8月8日 ○戊申,大王大妃玉候欠安,內醫都提調元鬥杓副提調南龍翼,竝直宿,仍請前參議李元鎭、昌城都正佖、前參奉鄭維嶽、前監役李耆善、幼學趙泂俱以醫術見稱,請竝召詣藥房,同參議藥,從之。
8月13日 ○癸醜,內醫都提調元鬥杓請於受鍼後,瞻望玉色,上曰:「開戶近前。
」鬥杓仍曰:「日氣尙熱,陵幸請差退。
」上從之。
提調金佐明曰:「伏聞玉體濕瘡又發,深恐添傷於勞動之餘。
」上曰:「濕瘡浴溫井,則見効雲,近京之地,有溫井耶?」鬥杓曰:「自古列聖,或有浴溫之時,伊川、溫陽,尙有行宮遺址雲。
」上曰:「予之濕瘡,日益熾盛,浴溫似不可已。
卿等之意何如?」鬥杓曰:「時異古今,似涉重難,而瘡患如此,亦何可已。
工曹判書李浣,上年浴於溫陽,試問可也。
」上曰:「卿言是矣。
」上召浣入侍,仍問浴溫得效與否,浣對曰:「臣之癮疹,不得見效,而如濕瘡等??,浴則有效雲矣。
」南龍翼曰:「溫陽去京三日程,往返必費半月,豈不重難乎?且世祖朝以後,無此事,不可猝定。
後日更詢于大臣,定之似當。
」上曰:「此言姑勿傳說,更待後日議定可也。
」 ○接慰官尹晢病重,不稟朝廷,擅往梁山郡,道臣馳啓,備局回啓,請出交代,且請推考,以徵後弊,上允之。
8月14日 ○甲寅,以安後說爲掌令,特除趙復陽禮曹參判。
〈史臣曰:「金壽恒、趙復陽,俱以名家子,頗有時譽,不待吹噓,自可平進。
而因鬥杓擢用之請,相繼陞擢,兩臣其無愧乎?人皆嗤之。
」〉○諫院陳啓,請寢南別殿修理監役金宇慶六品遷轉之命,且請革罷諸宮家廣占柴場及沿海擅收漁利之弊,上不從。
○全南監司李泰淵馳啓,自七月望後,大雨連下,彌月不止,禾穀大傷,木花盡腐,民事可慮雲。
○慶尙監司閔熙馳啓,右兵使迎來下人,到鹹陽阻水,不得越川,從下流借農船渡涉,十七人渰死,事極驚慘雲。
8月18日 ○戊午,以鄭榏、趙胤錫爲右副同副承旨,安後說、吳鬥寅爲修撰,樸承健爲掌令,李光稷爲正言,徐必遠爲禮曹參議。
○上下敎政院,錦林君女子之喪,令該曹優給喪需。
孝宗朝,淸國九王,欲與我國結婚,遣使要得公主,孝宗重違其意,選宗室錦林君愷胤女,稱以義順公主,送與九王。
九王旣死,淸國以其女,遽與九王手下將,愷胤適奉使入燕京,呈文請還,淸人許出送。
至是病死,上憐之,命官庇其喪。
○申時,白雲一道,起坤指巽,長十餘丈。
8月19日 ○己未,禮曹判書金壽恒陳疏略曰: 受爵控辭,士夫常禮,聖明想未察其狼狽之勢也。
臺閣激揚之地,欲有繳正,事理當然,物議旣騰,輿情可見。
乞收成命。
上優批不許。
司諫李敏迪,以壽恒陞秩,出於特旨,有關後弊,欲?正之,發論於完席,正言金萬均力止之,故壽恒之疏語如此。
壽恒曾於廣集,醉罵敏迪,或言敏迪之論,亦出報復之地雲。
8月20日 ○庚申,以呂聖齊爲正言,閔鼎重爲大司諫,李敏叙爲校理。
○上下敎政院:「本月卄七日,欲閱武於鷺梁,分付兵曹。
」政院陳啓以:「受鍼纔停,拜陵又迫,江頭觸寒,易緻添傷,請停閱武之擧。
」答曰:「予之疾病,予可忽乎?卿等勿慮。
」兵曹啓稟:「訓局軍兵,纔已分付,而禦營軍不赴番已久。
新番上京之期,在卄五日,點閱團束於兩日之內,合操於卄七日,勢未及周旋。
何以爲之。
」上答曰:「兵者,以備不時也,豈定日字乎?」校理金宇亨等上箚,請寢閱武之擧,答曰:「輦下軍兵,日漸耗減,老弱將半。
無親閱之擧,而一向抛棄,則豈可謂之備不虞乎。
」 8月21日 ○辛酉,左議政元鬥杓、右議政鄭維城、兵曹判書金佐明請對,上引見于熙政堂。
鬥杓曰:「鷺梁沙場甚闊大,而數少之軍,布列排陣,非但不成模樣。
卽位之後,始行閱武之擧,親臨習操,事體重大,不可埋沒。
禦營上番軍,勢必不及閱武,退行於陵幸後似當。
」上曰:「來月則日氣必寒,是可慮也。
」鬥杓曰:「九月秋陽,不至太涼,何必過慮?」南龍翼曰:「宜從大臣之言也。
」上曰:「然則退定於陵幸後九月初四五日間。
」龍翼又曰:「眼患彌留,經筵久停,陵幸過後,宜卽開筵。
」上不答。
鬥杓曰:「陵幸之後,例有春塘臺閱武之規。
當此外方擧子鹹集之日,合有庭試取人之擧。
」維城曰:「武弁亦乏人,設科竝取,似不可已。
」上曰:「九月定爲觀武才。
」維城曰:「陵幸當前,而禮曹判書金壽恒久不出仕,合有變通矣。
」上曰:「牌招出仕。
」維城請令趙復陽,仍管賑恤廳,上從之。
○行大司諫李尙眞在全州,陳疏累百言。
首陳宮家設莊之濫觴,臺啓牢拒之不當,次陳科場用情之弊,縷縷不已,上優批答之,許遞本職,諭以調理上來。
8月23日 ○癸亥,以尹文擧爲大司憲。
○禮曹啓以九月九日閱武,命改以初四日。
○上下敎政院曰:「接慰官尹晢,奉使客死,予甚矜慘。
其令所經各邑,護喪以送。
」 ○禮曹啓以:「大王大妃殿愆候平復,請告廟陳賀。
」從之。
○兵曹啓以:「北路烽火之中絶,旣已査問於三道監司,請更加申飭,此後如前,則竝罪道臣與兵使。
」上可之。
8月26日 ○丙寅,以李翊爲持平,安後說、樸世堅爲掌令,吳鬥寅爲執義,宋時喆爲獻納,金徽爲刑曹參判。
○禮曹啓稟:「麗朝舊陵禁斷耕牧事,前承聖敎,發遣郞廳摘奸,略已釐正矣。
麗太祖統一功大,故禁標限以二百步,如顯宗、文宗、忠敬王,亦有可稱之功,故限以一百五十步,一一開錄,以憑後考,其中事係變通者,則臣曹不敢擅斷,請議大臣。
」上曰:「後日登對時稟處。
」 8月29日 ○己巳,大司諫閔鼎重、司諫李敏迪、獻納宋時喆、正言金萬均等詣臺廳請對,上答曰:「予有微感,餘汗未止,或恐添傷,所懷書啓可也。
」鼎重等聯名引避略曰:「講筵久停,言路漸杜,區區憂愛之忱,欲有所仰達。
而草草文字,恐不足以畢陳危悃,思欲一瞻淸光宿戒,敢請入對矣,聖敎以微感不得引見爲辭。
違和輕重,未知如何,而君臣猶父子也,臥內延訪,亦何不可。
臣等雖微,官以諫名,所欲陳者國事,而咫尺閭闔,終不得進見。
聖上雖輕視臣等,獨不念重臺閣、開言路之地乎?臣等無面仍冒,請命遞斥。
」 ○藥房啓辭:「伏聞有微感之候,卽今聖體何如,敢此問安。
」答曰:「此病出於拒諫而然,雖或添傷,臣僚何必憂乎?卿等獨勿爲慮。
」上下敎政院曰:「今此避嫌臺官,自前皆非牌招時稱病不進之人歟?本院無可考之事耶?」政院回啓:「此臺閣等,雖或有不赴召牌之時,而倉卒間未能考出,不勝惶恐。
」上答以知道。
右承旨李殷相、同副承旨趙胤錫等:「以臺官之引避,出於憂愛,而亦所以存臺閣之舊例也。
下敎有欠和平,敢此啓達。
」答曰:「欠於和平,在於予耶?啓辭之意,予實未曉。
」答閔鼎重等避辭曰:「予之初言,出於誠意。
豈料爾等疑之以托疾乎?爾等去其盛氣,勿辭可也。
」殷相等再啓封還,上不從。
乃以批答,傳示于臺廳,鼎重等復引避略曰:「臣鼎重曾忝玉堂,先王屬有微愆,久停引接。
本館上箚陳戒,卽日賜對,仰瞻天顔,餘汗未乾,玉音失和。
猶且力疾禦殿,咨訪移時,先王盛德,不可忘也。
古人之請見其君於在疚之日者何限。
而未聞以不憂其君父之病爲罪也。
且使臣等有罪,則直加譴罰宜矣,又不當移怒於問安之批。
至於不許議藥,亦恐非聖人喜怒在物之道也。
臣等事君無狀,遽被嚴旨,請削臣等之職。
」上以一事再避不當捧入,責承旨,殷相等啓陳承嚴旨而再避,乃是前例,與一事再避不同矣,上命推考承旨,還給避草。
〈史臣曰:「近年講筵久廢,讜言罕聞,諫官之思欲面陳闕失,其意固好。
而第上旣辭以疾,使之書陳所懷,則鼎重輩,所當詳悉書進,或姑退竢後。
竝無不可,而遽爾引避,遣辭欠婉,以緻天怒震疊,嚴旨連降。
藥房議啓之批,政院累啓之答,諫官避辭峻斥之敎,承旨封還推考之命,俱有乖於虛心聽納之道,可勝歎哉。
」〉 8月30日 ○庚午,大司諫閔鼎重等復引避,都承旨南龍翼等縷縷陳啓,請召見諫官,俾陳所懷,還收承旨等推考,答以已諭于大臣之批。
○左議政元鬥杓、右議政鄭維城上箚,請霽雷霆之威,快示和平之意,使中外鹹覩日月之更,答以:「昨者予病不得召見,而事係時急,則自可書啓,書不盡意,則且待少間,宜更請也,故以使之書啓爲答矣。
豈料怒頭看過,疑人至此,世道人心良可歎也。
卿等箚辭至此,予當留念焉。
」 ○執義吳鬥寅、校理金宇亨等上箚,請收前後未安之批,以開言路,答以勿煩。
○答大司諫閔鼎重等聯名避嫌曰:「今觀避辭,予竊笑也。
欲陳所懷,猝生妄怒,忠之所激,果如此乎?若非時急之事,少待予之病差。
豈無面對之日耶。
」 ○以慈懿大妃殿違豫復常,告宗廟頒敎中外,赦宥雜犯死罪以下,加百官資。
百官進箋于大殿大妃殿陳賀。
○禮曹啓以:「擧動時兩司備員,然後始可行禮。
而諫院多官,方在引避中,陳賀時無進參之員,何以爲之。
」答曰:「陳賀之禮,不可闕焉,諫院多官,旣令勿辭,使之進參。
」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實錄卷之五〉 九月 9月1日 ○辛未朔,憲府陳啓,請還收承旨推考之命,答以勿煩。
○大司諫閔鼎重等引避略曰:「前後聖批,無非臣子之極罪,其在分義,固當屛伏竢譴。
而適値陳賀大禮,時刻漸遲,且承傳敎,強顔就列,玷辱名器,臣等之罪益大。
多官請對,事體旣重。
聖批又以微感爲敎,暫時延訪,何至大妨?區區之望,實出於此,夫豈有一毫緻疑君父之心哉?伏見大臣箚批,辭旨極嚴,至以人心世道爲歎。
是聖疑尙未釋,而特以大禮臨迫,姑使進參而已,非以臣等爲可恕也。
罪戾如此,不可仍冒,請削臣等之職。
」仍退待。
執義吳鬥寅等處置請出。
從之。
9月2日 ○壬申,大司諫閔鼎重等承牌不進,後引避退待,執義吳鬥寅等處置請遞。
答曰:「故犯違牌,必欲遞改,事欠誠敬。
今日處置,不可徒守舊例,竝令出仕。
」執義吳鬥寅等引避略曰:「殿下旣使之出仕,苟能從此溫顔奬問,進盡忠言,則此誠聖人犯而不較、不遷不貳、涵養德性之一大機會。
臣等徒守舊例,率爾請遞之失,在所難免,請遞。
」退待,閔鼎重等又復引避退待。
玉堂處置,請竝出仕。
從之。
○上下敎政院曰:「初九日拜陵,十二日閱武事,分付該曺。
」 9月4日 ○甲戌,大司諫閔鼎重等請遞高陽郡守尹後益、永平縣令沈樞、陽城縣監金垓,論執累日,至是允之。
○禮曹判書金壽恒上箚略曰: 慈候平復後設科,大臣以合設庭試爲未安,請行別試。
蓋欲遵兩朝成憲。
而第念庭試別試,其同慶,一也,別試則初試講經,殿試鱗次設場。
不但勢有窘迫,赴擧守令曠官之弊,亦不少。
庭試則外方擧子,雖或來赴,一番出入,旋卽罷歸,其爲省費,大相懸絶。
春塘臺庭試,則隻行觀武才,而別設庭試,加數試取可也。
況科擧頻數,實非美事。
今春纔行增廣,又設庭別兩試,則一年之內,設科稠疊,竊恐其未安也。
疏入,下備局,備局回啓,請從其議,上允之。
9月5日 ○乙亥,以樸承健爲掌令,安後說爲校理,李?爲修撰。
○上下敎政院,頃日請對諫官,竝牌招,使與大臣一時入侍,仍引見于熙政堂。
戶曺判書鄭緻和,請各年逋欠穀三分徵二,吏曺判書洪命夏。
請減半收捧,諸臣多右命夏,上從之。
司諫李敏迪曰:「臣頃達宮家免稅六百結之過多,而聖聽不回,臣竊悶焉。
」上曰:「其時予欲定數,而未果,若以五百結定限,則如何?」命夏、敏迪皆以爲過多,佐明曰:「頃日引見之後,臣等退而相議,皆以爲五百結,則似非太多矣。
」上問左右,三司諸臣亦多貌隨者。
於是,大君公主以五百結爲限,王子翁主,則以三百五十結爲限,折受中陳結,竝以實結充給。
上曰:「前日請對臺官近前。
」閔鼎重曰:「臣作事怪妄,累承嚴批,今賜引接,不任惶悚。
」上曰:「爾等所欲言者何事?」鼎重曰:「玉候靡寧,今幸差愈,陵幸閱武,次第擧行,而唯獨經筵久廢,引接甚闊,臣竊悶鬱。
人主一心之怠忽,實兆亂亡之機。
其不幾於接賢士時少,親宦官宮妾之日多乎。
」上曰:「眼患最妨看書,故冊上工夫,未免間斷,深以爲悶。
今則稍似差愈,將欲開筵矣。
頃者爾等之請對也,方擁衾發汗,故不得引見,使之書啓所懷矣。
」鼎重曰:「雖不得開筵,使儒臣讀而聽之,豈無少補?伏聞時有後苑調馬臨射小的之事雲。
街談難信,無乃或有之耶?」上曰:「設令予意在此,氣力不堪也。
」敏迪繼而縷縷於開筵講學之事,上謂承旨,自今依例稟視事。
鼎重、敏迪竝達海西宮莊之弊及尹?可罪之狀,上曰:「臺諫之言,道臣之啓,亦何可盡信也。
」敏迪曰:「道臣之言,雖或失當,若係民怨,不可不念。
」上曰:「洪處尹不能平心,至請同下司敗,無已甚乎。
」諸臣多言民情所在,宮屯不可不罷,上不允。
大司諫閔鼎重以賑救時,朝家命令,不卽奉行,請罷慶尙監司閔熙、全羅監司李泰淵,從之。
又以客使恐喝,私贈太多,劾平安監司任義伯、兵使金體乾,請罷職,上曰:「客使將到,有煩聽聞,上來後推考可也。
」洪命夏曰:「頃日天威震疊之餘,有此賜對從容之擧,入侍諸臣,孰不感動。
但諫院所啓,多是不緊,而不及當言之事,臣請陳之。
戶曹參判徐元履、參議洪處厚以當初回啓之失,特命罷職,改爲覆啓之後,至有格外加由之命,外議不快於斯矣。
」上曰:「元履初雖有做錯之失。
戶曹堂上所當擇人,而元履乃大臣所薦也,以此加由。
豈爲其將順也。
」鼎重曰。
元履之前後回啓,若出二手,而聖上前則特罷,後則加由,群情皆以爲:『聖上惡其違拂,而喜其順旨也。
』臣固欲言,忘未及達,重臣之斥宜矣。
請賜遞斥。
「上曰勿辭,仍顧承旨曰:」物議如此,參判徐元履、參議洪處厚竝遞差。
「李敏迪曰:」頃日李昌炫事,臣以該曺事體論啓矣。
出家女,旣無當坐之律,則逆家女壻,似無終身永棄之事,當有一番稟定矣。
「洪命夏曰:」臣曾達其人可惜,不可終棄之意。
署經之官,不可除拜矣。
「上曰:」淸華職及署經官外,許令除拜可也。
「 9月7日 ○丁醜,吏曹判書洪命夏、禮曹參判趙復陽等上箚以爲: 諫院之請罷西路監兵使之擧,可謂得體。
然此言或播,必爲他日生梗之資,此最可慮。
且聞應索之數,不至如所傳,而監司任義伯多有料理句當之事,不宜輕遞付之生手也。
箚入留中。
9月9日 ○己卯,寅時,上動駕,辰時,詣寧陵展謁,周審陵域畢,步出紅門,乘小轎,詣顯陵展謁,次詣穆陵,如顯陵儀。
終詣健元陵,先行望陵禮,爵獻禮畢,仍詣碑石下,觀碑文。
上曰:「他陵不竪碑,此獨竪碑何也。
」承旨李殷相曰:「健元陵與獻陵有碑,而他陵無之,蓋其後有一種論議,以竪碑贊揚爲未安,故寢而不爲,此亦古說之所相傳也。
」上曰:「此碑撰書篆者何人。
」殷相曰:「權近撰之,成石磷書之,篆之者,鄭傅也。
」兪瑒曰:「碑陰記,太祖功臣矣。
」上曰:「所記者誰某也。
」南龍翼曰:「有開國、定社、佐命三功臣,而各行列書矣。
」上使讀而聽之,仍問山向背,龍翼仰觀碑陰曰:「坐癸向丁也。
」 ○應敎南九萬等上箚,請徐行還宮,勿如來路之馳驟,答以箚辭至此,當留意焉。
○未時,上返駕,次晝停所,左相元鬥杓、右相鄭維城、吏判洪命夏、兵判金佐明請對入侍。
兩相同辭以啓曰:「頃日引見時,諫院劾罷平安監兵使,其言誠是矣。
第監司有不可遞易之事,臣初欲陳達,而趑趄矣。
今見領議政狀啓,勑行又有先聲,此時尤不可遞。
仍任何如?」上曰:「予意初以罷職爲不可,擧行條件,尙不還下者,蓋有所商量也。
群意如此,當於擧行條件中,改有分付矣。
」鬥杓曰:「其所費用,亦不至太濫矣。
」上曰然。
行過松溪,下敎于禁軍將,使之先往沙河裡之野,結陣以待。
上至陣前,令解陣,東西馳馬而觀之,申時還入大內。
9月10日 ○庚辰,備局啓:「以閱武時節目中訓局軍兵,與禦營軍合爲一陣,而兩大將所見差異,不可不前期稟定。
」上命招兩大將,引見問之。
李浣曰:「兩局合爲一陣,卽先朝已行之規,柳赫然以爲,如此則大將不得號令,此爲欠事雲爾。
」赫然曰:「兩局之軍,雖一體周營,及其應變,則各自排陣號令矣。
」上曰:「一營之內,似不當各爲號令。
而及其出兵合戰之際,則亦自分陣應變也。
」 9月11日 ○辛巳,憲府前啓還收尹善道撤圍籬之命事,至是停。
〈謹按安置與圍籬安置,輕重幾何,困苦亦何懸殊,而累月煩啓,至是乃停,蓋欲取媚於時烈,爲己榮祿之階梯,未必皆盛怒於善道也。
世道如此,何所不至,可哀也已。
〉 ○大司諫閔鼎重等上箚以爲: 展謁陵寢之際,愾然若祖考照臨在上,念創守之惟艱,思繼承之匪易,以此存心,無少間斷。
且如開經筵勤接引,聖明旣許臣等,而惟海西宮莊事,憲臣論執已久,臣等亦曾面達,而尙今持難。
豈臣等言不可信,而內庭差人輩,反爲可信耶?深願毋牽私愛,斷以公義,罷爭田以與貧民,嚴新令以絶橫侵。
敎諸宮以儉,訓諸臣以廉,鄕豪之擅占柴場漁場,一例盡罷。
則數十年拘攣之弊,一朝擺脫,而言路亦可增氣矣。
上優批答之。
9月12日 ○壬午,上幸鷺梁沙場閱武。
左邊訓局兵,變陣太遲,命拿中軍鄭傅賢,決棍二十,別將鄭漢驥以馬兵進退失次之故,決棍七度。
命賜訓鍊大將李浣、禦營大將柳赫然、禦營中軍尹天賚熟馬各一匹,酉時還宮。
9月13日 ○癸未,大司諫閔鼎重等啓:「以爲人後者爲之子,乃常經通義。
旣以所生父母,爲伯叔父母,則與親子無毫髮之殊,而世俗常情,歸重於親子。
或有繼後之後生親子,則遂以親子奉祀,所後子爲衆庶。
是父子爲假合之親,而倫紀於是乎紊錯也。
曾在仁祖朝,禮官引胡安國故事,請以所後子奉祀,已成受敎,如故相臣崔鳴吉等家,皆遵此法。
而其後士夫,往往不顧禮律,復以親子爲嫡,其有傷於倫理大矣。
請命禮官申明,自仁祖朝受敎以後,有違者,一一改定。
史苑古風,爲下番者,雖遭服制,亦不許出,蓋所以重史事也。
然念服有輕重,而公法私情,有不可不相參者。
假如遭祖父母以下朞服者,不得出哭,而立喪未殮殯之前,乃以朝衫公服,趨走於法從近密之地,則史事雖重,亦傷禮敎。
請命政院,議于大臣,竝許成服後出仕。
」答以議大臣處之。
是時,故相沈之源家,欲捨所後子,而以親子爲嫡,物議譁然,故鼎重據禮論之如此。
○全南道高敞縣民妻,一産三男,本道啓聞。
9月14日 ○甲申,大司諫閔鼎重等以平安監兵使,旣罷還仍,有損國體,請罷職,上不從。
9月15日 ○乙酉,以柳慶昌爲大司憲,郭齊華爲掌令,金萬均爲修撰,李端錫爲正言,洪重普爲右參贊。
○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左議政元鬥杓曰:「江邊淸人,曾前雖或有越來之時,而未有如今之多者也。
我無移咨緻責之事,故彼無忌憚如此。
群議多以爲可報於鳳凰城雲,而平安監司任義伯之意,欲先遣解事人於鳳凰城將,以爲淸人越來,前後非一再。
朝廷若知之,必有奏文請罪之擧,而吾等姑且隱置。
此後又復越來,勢當報知朝廷,轉奏上國雲爾,則彼有所畏,庶絶越來之患雲,此言不無所見矣。
」上曰:「雖言於鳳城,江邊之胡,何以知之。
」鬥杓曰:「鳳城將管領江邊諸部雲,自可禁止矣。
」上曰唯唯。
金佐明盛陳捕賊賞加濫觴之弊,上意頗然之,無所變更。
鄭緻和曰:「戶曹收稅船,太半歸於虛簿,今則不計船之存否,勒捧船稅,此爲沿海巨弊。
請令該道監司,一一査出各處所屬,參酌定數外,其餘船隻,竝屬本曺,以爲收稅之地。
」上允之。
大司憲柳慶昌請罷平山、信川兩邑宮屯,平山府使尹?拿問定罪,上隻允?啓。
又啓:「頃日承旨入侍時,已詣臺廳之臺官,不請入侍,當該承旨請推考。
」上曰:「臺官自當請入,而彼旣不請,何與於承旨。
」不允。
9月16日 ○丙戌,以下番史官服制變通事,諸大臣獻議。
領府事李景奭議,略曰:「臣自少時,習聞諸老鴻碩之言,此法之設,非直爲史局之重,上下番之分,不容少慢,乃所以維持綱紀,推以上之,以尊朝廷之體面者也。
國朝以來,耆宿識禮之卿士,非不多矣,未嘗有矯之者,豈有取乎禮莫大於分之遺意耶?朝廷立法,似違古禮,不敢別議。
」左相元鬥杓、右相鄭維城以爲:「祖宗朝遵行此規,蓋出於重史局之意,久遠成例,不敢輕議。
」命依議施行。
9月17日 ○丁亥,正言李端錫議啓略曰:「史局謬規,議大臣變通事,陳啓蒙允矣。
今見獻議,殊無參酌之義,強引謬例,迫人以情理之所不忍,果是以禮導下之道哉?請命政院,更議大臣,裁量變通。
」答曰:「旣已收議,有何更議事乎。
」 ○以有繼後子,而以親子奉祀者改定事,諸大臣獻議。
領府事李景奭以爲:「臣竊聞國朝嘉靖癸醜受敎,立嗣後生親子,親子奉祀,繼後子論以衆子,毋得罷繼。
又於仁祖朝,故相臣崔鳴吉繼後後生子,請從胡文定公故事,以繼後子,爲長子蒙允。
前後令甲如此,然天倫一定,序不可易。
求諸古人,則諸葛武侯無子,取兄瑾子喬爲子,及後生子瞻,而以喬爲嫡,胡文定公安國,養其兄子寅,後生二子寧、宏,而以寅爲後,此實可法者也。
今若依臺啓,自仁祖朝受敎後,有違者,一切釐正,則年所已多,久近不齊,恐不免參差異同之舛錯。
臣之愚意,自今日申明布告中外,反正後受敎,永以爲式。
則上不廢嘉靖時受敎,下不違仁祖朝成憲,似爲便順。
」左議政元鬥杓以爲:「爲人後者爲之子,禮經明訓。
或以己出爲承重,殊非明倫序、重嫡嗣之意。
今此諫官,據經爲證,又有仁祖朝受敎,臣何敢異同。
」右議政鄭維城以爲:「旣已立後之後,則父子之倫,嫡庶之序,已定矣。
禮經之意至嚴,豈可以己出,有所紊亂於其間。
況仁祖朝,明有受敎,朝臣亦多遵行,臣何敢更容別議。
」上答曰:「依嘉靖癸醜受敎施行。
」其後司諫李敏迪啓請,還寢依受敎施行之命,而上竟不從。
9月18日 ○戊子,上禦宣政殿常參。
正言李端錫啓:「以繼後子承重,左右相之意,與本院啓辭相符,而今以一依癸醜受敎,爲敎臣竊惑焉。
明宗朝受敎,雖如此,仁祖朝受敎,亦不可不從也。
」上曰:「明宗朝受敎,則親自敎之事也,仁祖朝受敎,仍他事敎之也,不允。
」校理金萬基曰:「世代旣遠,古事難詳,雖未知其時垂敎之本意,而亡其已生子之後,多有罷繼者,故有此毋得紛紜罷繼之敎耶?父子人倫之最重者,一定之後,安可以己出繼後,有彼此之分乎?領府事李景奭議中所謂諸葛武侯、胡安國等事,可定爲常法,一依仁祖朝受敎,允從臺啓爲當矣。
」上不允。
萬基又曰:「待士之道,有其實,然後士可緻,聽言之道,有其實,然後言可進。
頃者李惟泰上疏,多有設施事,而尙無採用之擧。
故宋浚吉疏中,亦嘗以此爲言,而亦無詢問採用之事。
惟泰之不肯上來,固其勢也,請於引接大臣日,逐條詢問採用。
」上曰。
已下備局矣。
9月20日 ○庚寅,掌令樸世堅請對入侍。
上曰:「請對者何事。
」世堅進曰:「頃者陵幸還駕時,不使軍兵騎射,閱武時,氣象亦頗從容,誠爲好矣。
而大將中軍,不能齊整變陣,則至於親自指揮傳敎之際,多有急遽之色。
殿下心上,常留此等思念,決非治心之要。
」至引程明道暮歸觀獵事證之,上曰:「閱武,所以習操鍊也。
親臨,所以觀勤慢也。
有國者不可全忘戎政,予不知其不可也。
」世堅曰:「經筵久廢,下情悶鬱。
今也至於郊外擧動,而獨靳開筵,愚下之人,孰知玉候連在違豫中也。
引接儒臣,不當如是之疎闊也。
」上曰:「頃日則眼患深重,妨於看字,近有喘急之證,妨於酬酢言語,不得引接矣。
」世堅仍陳前啓,請罷平山、信川兩邑屯田,符同宮奴,妄爲指示者,請竝査出治罪,上曰:「掌令所謂手本中地大結小事査覈,而其宮奴,亦令本道査出。
」世堅曰:「宗室外居者不給祿,太薄於親親之道,請給其祿。
」上允之。
世堅又曰:「宮家免稅事,頃日纔已稟定,而五百結似太多矣。
曾在宣、仁兩朝,宮家免稅之數,多寡雖殊,皆從簡約,或未滿職田之數,此非殿下所當取法乎?今宜更加酌定,歸於適中也。
此事所當論啓爭執,而不如登對時從容,故臣敢陳達矣。
」上有慍色曰:「欲論啓,則直爲論啓可矣,何可如是雲也。
必欲更定,則依前置之可矣。
」世堅曰:「臣以愚忘之見,妄幹咫尺天威,辭不達意,緻勤聖敎,死罪死罪。
旣失論事之體,何敢晏然,請遞。
」退待。
9月21日 ○辛卯,司諫李敏迪引避略曰:「頃日宮家免稅結數稟定時,臣不能終始力爭,遂成聖朝過擧,臣罪無所逃矣。
伏見戶曹回啓,柴場則隻罷關東,而不論海西,火田則禁山腰以上,而無申明禁令,京畿則山林川澤折受處,幷無革罷事雲。
臣之混論海西,可謂失實,至於火田,則癸巳年因玄禹錫上疏,遂下禁令,戊戌年備局諸宰引見時,先王敎曰:『西路山田之弊,罔有紀極。
至於蔥秀山,乃國中名山,亦有此患,此皆逃役流民之所爲,事極痛駭,不可不禁。
』其後江原監司,以本道平地絶少,無田之民,勢將流散,請許山腰以下,馳啓蒙允。
然則先王未始不罷,而隻許山腰者,所以姑借無業之民也。
以此言之,戶曹回啓,誠爲不察矣。
京圻川澤,不在革罷中雲者,亦戶曹之不察處也。
圻民之役,視外方尤苦,而柴場漁場,一任橫奪,則深山窮海,皆不得其生矣。
臣聞太祖王子,本科隻百餘結,至《大典》時,則職田至二百餘結。
今則免稅多者,至於一千四百結,聖上稍加節損,雖限以五百,比國初則數猶倍矣,比中世則加一倍矣。
況柴場江海
本道監司洪處尹不勝憤慨,具由馳啓,啓下戶曹。
參判徐元履、參議洪處厚深冤民事,回啓備陳李廷枓、林荃,同惡相濟,僞造文記之狀,且以爲許多火田,爲民所耕食,或至三十年,不可論以無主陳田,監營所屬火田收稅,亦係緊關,俱不可不出給雲,故上震怒,有此未安之敎。
鄭緻和曰:「臣得罪地部,曾有回啓錯誤之罪,尙今惶悚。
臣於此事之回啓,嫌不同參,而不可謂不與聞,請與元履,同被推考。
」上不答。
仍顧大臣曰:「徐元履不知規例而然耶?」鬥杓曰:「元履非不知規例,而近來年少輩,皆以爲宮家事,不分曲直,而出給小民爲當雲,故元履之言,自不免如此矣。
」元鬥杓又曰:「李時術家用賂之物無數,至於賣家,而不盡償。
前此朝臣之遭如此患難者,例給若幹物矣。
」上曰:「依前給之。
」緻和請給五百金,上允之。
〈史臣曰:「鬥杓每於前席,言語無倫,倨傲莫甚,侵困諸臣,無處不及。
以不培養武士,欲歸罪於前後中兵,此則造意陰險處也。
以元履之回啓,爲年少輩之意指,謀欲乘時傾陷,此則逞憾固寵之計也。
至於武將鞍馬疲弊之說,鄙悖尤甚,其將使壽昌,恣爲貪婪以肥己耶?三司之臣,耳聞目見,而畏其氣勢,緘口結舌而退,識者恨之。
」〉○命陞敍臨陂縣令許秩等四人,吳挺彥準職除授,安獻徵賜熟馬,都擧元、韓希卨賜表裏,尙州牧使李聖基等三人賜熟馬,楊逸漢等五人陞敍、成後卨等四人賜表裏、罷南天澤、金雲長等七人職。
因兩南禦史李?、南九萬等書啓,施以當罰也。
○平安監司任義伯、鹹鏡監司權堣以水災傷穀,民事可慮,馳啓以聞。
○司諫鄭繼冑等啓以:「閫帥在得人,不論其他。
而昨者大臣,以新授慶尙兵使李壽昌,職係中軍,不當出外,而久在京師,鞍馬疲弊,亦不可不送,陳於榻前,此豈朝廷差遣之意。
爲閫帥者,以此藉口,豈復有所忌憚哉。
請李壽昌遞差。
」答曰:「鄭繼冑旣參入侍,而辭意之大失本意至此耶。
勿煩。
」 ○應敎南九萬、校理李敏叙請對入侍。
九萬曰:「聞徐元履以回啓事,至被罷推之罰,大臣陳達,旋卽允從,不勝欣幸。
而第於宮家事,每有未安之敎,是可悶也。
」上曰:「爾以戶曹回啓爲是耶?」對曰:「在外未聞其詳,取見回啓,別無所失。
」上曰:「民田則出給可也。
宮家先受處,監營不可奪,而回啓如彼,豈無所失。
」敏叙曰:「南九萬非敢營護戶曹,恐有損於聖德而言也。
」九萬曰:「臣聞一宮家免稅,或至一千四百結雲,此則中邑結數也。
如此而豈無民怨。
速爲定制似當。
且臣曾以賑恤禦史,與李?同時拜辭於榻前,臣等泛以納穀免賤事仰達,初不分奴與婢也。
嶺南則婢子無願納者,湖南適有之,而李?泛然許之。
初誤之失,固有之,旣許免賤,隻令免役,則國家歸於失信。
一口婢至微細,而此後朝命,無以取信於民,所關非細,臣敢縷陳。
」上曰:「然則婢子仍令免賤,李?事,令廟堂稟處。
」敏叙曰:「古人有矯制發倉者,李?似無議罪之事。
」上曰:「李?推考可也。
」九萬曰:「弘文錄,因徐必遠疏,擧皆不安,宜速處置。
」上曰:「領中樞請問於在野儒臣,其言何如?」九萬曰:「若議禮事則問之可也,此何必問?」上曰:「予意亦如此。
待大臣出仕,問而處之。
」敏叙曰:「太白之變,甚可畏也。
玉候欠安,雖不得開筵,若於便殿,時賜顧問,豈不愈於宦寺之與處乎。
」九萬曰:「臣往嶺南時,目覩衆民迫於溝壑,而宮家租數百石,適有儲置者,故分給飢民矣。
得見常平廳關文,則宮奴亦將飢死,其穀物勿爲分給雲,事甚未安矣。
且淑明公主農莊,在金海,被災特甚,無以收稅,而差人張鬥吉,攘奪屯民之牛馬釜鼎,作挐侵虐,罔有紀極,號冤徹天,如此之人,不可不重治矣。
」上曰:「令攸司囚治。
」敏叙曰:「今年饑饉,上下憂遑,今雖有稍稔之望,不可弛其憂懼之心。
胎封石物,似是不急之役也。
」上曰:「令該曹更稟。
」 7月15日 ○丙戌,司諫鄭繼冑引避略曰:「臣於再昨入侍,得聞大臣,以李壽昌久在京裏,鞍馬疲弊之語,達於榻前,臣竊以爲未妥,而係是大臣之言,不敢率爾論列。
昨發此言於相會禮時,同僚皆言,大臣雖不敢論,壽昌則不可仍令赴任,相議論啓矣。
伏承大失本意之敎,何敢仍冒。
」正言樸世堂、尹深引避略曰:「昨於相會禮時,司諫鄭繼冑,言及大臣榻前所達之語,聞來駭歎。
閫職之除,非使其人得爲鮮明鞍馬之地。
責以廉謹,尙多貪婪,斯言也,不幾爲誨墨之歸乎?僚議無異同,遂論壽昌矣。
繼冑避辭曰,同僚皆言,大臣則雖不敢論雲,此言令人大慙。
席上言語,本無雲雲,而繼冑之言如此,不亦可怪乎。
臣等貽羞臺閣,勢難仍冒。
」竝退待。
掌令宋時喆等處置,請遞繼冑而出世堂與深。
從之。
○吏曹啓以:「尙州幼學金鍵,以才行入於鄕薦,擬拜齋郞,而臺閣以得罪倫紀,至於削版。
如此之人,冒薦啓聞,事極可駭。
薦者令本道科罪,本州牧使與本道監司,亦難免不察之失,請推考以徵後。
」從之。
又啓以:「鄕薦保擧之法,自前不一其揆,人心漸巧,濫雜可慮。
三南各限三人,五道各限二人,每於式年,道臣精抄啓聞,如或名實不相副,或冒錄其年歲而見露,則保擧者從重科罪,守令監司罷職宜當。
」上允之。
○諫院論李壽昌請罷其職,久不允,乃停之。
○上禦熙政堂,裁決留院公事,都承旨南龍翼、左承旨韓震琦、右承旨李殷相、左副承旨權大運、右副承旨兪瑒入侍。
震琦曰:「以宮莊事徐元履被推公事,時無判付,無以奉行。
」龍翼曰:「聖上直自決給,則過誤在於下,盛德歸於上矣。
」上曰:「予何幹預也。
」 7月20日 ○辛卯,太白晝見。
○右參贊閔應亨卒。
應亨字嘉伯,歷事三朝,無大疵累,平生慷慨自許。
當仁祖朝,姜逆賜死時,天怒震疊,竄黜相繼,人皆股慄,不敢出聲,應亨以副提學,自順天任所,承召入來,挺身請對,爲擔當救止之計。
上辭以病不見,事雖無成,士論翕然重之。
凡有所懷,入告于內,有時涕泣,極言上躬闕失,時政得失,無所隱諱,以忠樸讜直,見稱於世。
末年,以請釋尹善道,大爲宋黨所排斥,目之以耄荒,至是卒,年八十五。
○左議政元鬥杓上箚略曰: 頃於入侍之日,以訓局中軍差代無人,語及李壽昌,仍陳武弁在京艱苦之狀,鞍馬凋弊,卽話頭泛稱之辭也。
鄭繼冑果以爲非,則卽於筵中直斥,斯乃諫官風采,而緘口默默,退有後言何也?況樸世堂初以傳聞之人,峻辭如彼,及承大失本意之批,然後強爲繼冑所不言之語,侵辱臣身,靡所不至,反斥繼冑爲緩論,籲亦異矣。
臣與世堂父炡,弱冠定交,共結義盟,世堂卽臣故人子也。
其所視臣,亦豈徒然。
而近有一種誇大之論,喜操切秩高人,以爲高緻,跨空架虛,奮揚風采,以是掠取美名華譽,故世堂歆艶於此,好爲大言。
世道至此,良可慨也。
然耐彈行公,小臣猶不敢,況臣旣忝大臣之列,決難冒恥行公,亟賜鐫罷,以謝人言。
答以:「繼冑麤厲之論,世堂輕怪之言,一何至此。
今日世道,誠可寒心。
卿勿引嫌,安心行公。
」 ○正言樸世堂引避略曰:「夫慢藏者,非延盜以入室,而謂之誨盜,則大臣所謂鞍馬凋弊內外交授者,獨不爲誨墨之歸乎?噫!今日之仕於朝者,孰不有先父兄執友之在位者乎?如或某相某卿,有過可論,而爲臺閣者,顧瞻私分,不敢彈論,此豈國家之利乎?臣則以爲:『私交自私交,公義自公義。
』而箚辭及此,臣竊惑焉。
古之大臣,有勤攻闕失之語,而今之大臣,一言相規,輒加怒色。
而殿下亦且盛加摧折,以爲慰藉大臣之地,所謂出一言,而莫敢矯其非者,將不幸近之矣。
臣旣被峻斥,又承嚴批,決難仍冒。
請遞。
」退待。
玉堂「以聖朝優容臺閣,比之股肱耳目,輕怪之敎,非所可施,請出仕。
」從之。
世堂牌不進,乃遞。
○大司憲宋浚吉疏陳累千百言,首請鐫免本職,次陳開筵稀闊學問間斷之患,次陳李時術事曰:「朝家不善周旋,以至於此,今後當邊任者,誰肯至誠循國。
」又陳偏護諸宮家及北學遲延不營之失,上優批答之,且諭以調理上來。
7月22日 ○癸巳,以樸世堂爲獻納。
○禮曹稟:「以春秋展謁陵寢事,曾已定式矣。
今秋展謁何陵,而擇日何間乎?」答曰:「以八月念間,展謁獻陵可也。
」 7月24日 ○乙未,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于熙政堂。
領相鄭太和曰:「譯官李芬新自北京還,永曆皇帝爲淸兵圍逼,至於自縊雲,而彼中誇言,亦何可信。
」上曰:「頃日淸人越來我境之時,上土僉使,至給糧饌,何也?」太和曰:「彼人放逐我人,故給與若幹糧饌以說之,蓋出不得已也。
然莫非通事,不曉淸語,不得開諭之緻也。
」上曰:「不曉語通事,沙汰可也。
」金佐明曰:「湖南山郡大同,擬於今年秋設行,領相將出疆,宜速議定。
」上遍問入侍諸臣,或言專委守令爲便,或言戶曹主管爲當。
鄭緻和曰:「畿邑田結,舊則十三萬結,而今爲三萬結,此不可不釐整也。
」趙復陽曰:「兩西亦不可不量田。
」諸臣同辭勸之,李浣獨曰:「量田雖是必可行之事,今年則民役浩大,似難斷然行之也。
」上曰:「玉堂新錄事,何爲而可?領府事欲問于在野儒臣,而南九萬、李敏叙皆以爲:『此非禮經事,不當問之雲。
』予意亦然,將奈何?」太和曰:「臣忝居首席,使妹子得參,臣實瞿然。
何敢容議。
」洪命夏曰:「今若仍存,渠豈安心,銓曹亦安得擬望。
臣意則四人削之可矣。
」鄭維城曰:「都堂錄本不拘相避,則何可以一人之言,遽爾削去?」李敏迪曰:「都堂錄不公,則諸宰罪之宜矣。
四人者豈可竝棄乎?」趙復陽曰:「今若削之,後弊可慮。
且崔攸之經學最優,何不合於玉堂之選?」上曰:「何可削錄。
銓曹從公議收用宜矣。
」上曰:「前日所議宮家給結事,定以六百結則如何?」復陽曰:「六百結,乃中邑結數,實涉過多。
」上曰:「前則一千四百結,今定以六百結,亦是太減,何謂過也?」敏迪曰:「六百結太多,依大典定制似當。
」上厲聲曰:「若然則依前勿爲定制。
」復陽曰:「上敎未安矣。
不定數,於理不可。
」上曰:「予意在於六百結,否則因循不改而已。
爾等擇於斯二者。
」復陽曰:「六百結雖多,猶愈於因循不改。
」敏迪曰:「六百過多,決不可爲。
」維城曰:「敏迪言是也。
」緻和曰:「固當徐議。
」太和、鬥杓默無一言。
敏迪又曰:「近來州縣凋弊,正坐奴婢鮮少。
《大典》州府郡縣奴婢,各有定額,今依《大典》州縣未準數奴婢,勿許移給他處宜矣。
」上曰:「《大典》元額及卽今州縣奴婢實數,令該院書啓稟處。
」敏迪曰:「常平倉載在法典。
穀貴則減價而賣,賤則增價而貿,卽耿壽昌遺法。
請依《大典》,以賑恤餘米,設常平以濟都民。
」上曰:「度支匱竭,更設常平,力有不贍。
賑餘米,須付諸度支別置。
」 ○夜四更,月入東井星。
流星出畢星下,入巽方。
7月26日 ○丁酉,進賀正使鄭太和、副使許積、書狀官李東溟辭朝,上引見于熙政堂。
太和曰:「臣今遠離,憂切國事。
畿邑量田,湖南大同,旣已稟定,貴在速完。
」上曰:「李時昉主管此事,不幸奄逝。
今則何人可了也?」太和曰:「臣弟緻和,素有持難之意,可以擔當者,金佐明是己。
故相金堉,排遏群議,定行湖西大同,佐明曾亦自請爲全羅監司,行湖南大同,今若任之,必繼先志矣。
」太和請遞相職而往還,上曰:「不過百日,可以還歸,何可許遞。
」賜藥物慰諭而遣之。
○以諭旨,賜晉州居前縣監河弘度、鹹安居前佐郞趙任道米菽。
禦史南九萬以行誼見稱,別單書啓故也。
禮曹請令道臣,倣古賜帛之規,優給米菽,不可無賜諭之擧矣,上從之。
7月27日 ○戊戌,以尹晢爲正言,洪重普爲兵曹判書。
〈史臣曰:「重普無他才能,特以連姻王室之故,得拜大司馬,已非己任,而與其叔父命夏,同時秉兩銓,識者寒心。
」〉 7月28日 ○己亥,湖南務安縣男女十八人,入島漁採,猝遇顚風,漂至琉球國。
其人削髮或長髮,語音不通,莫知爲何國人。
取一皷進前,以手指爲皷舞狀,我人覺其意,唱歌皷舞,其人始稱爲高麗人,造室以處,給米使炊,頻示款厚之意。
久之,移送薩摩州,轉送馬島,辛勤得還。
7月29日 ○庚子,司諫李敏迪、獻納樸世堅啓以:「政權萃一家,古今所戒。
一家叔姪,對掌兩銓,非但物情未安,亦係異日之慮,請兵曹判書洪重普遞差。
」從之。
○戶曹參判徐元履旣承嚴旨,變辭回啓,請以營案所屬火田,移屬宮家,從之。
史臣曰:「徐元履一承嚴旨之後,便生患失之心,悔過乞哀,備盡醜態,人之無恥,乃如是耶。
元履本以鄙夫。
曾在先朝,爲江原監司,金弘郁杖死後,有親屬禁錮之命,元履馳啓曰,某倅以弘郁之外四寸,不宜居官,罷黜之。
其行心處事,可謂無所不至,人皆唾鄙。
今此回啓之逢迎,自是本態,何足誅哉。
」 八月 8月1日 ○辛醜朔,黃海監司洪處尹,以平山小民田被奪於宮家事,更馳啓,縷陳民冤,而以爲任意打量,成冊上送,都出於平山府使尹?之與內司官符同,至請與?同下司敗,以戒方來雲。
〈謹按洪處尹爲本道監司,始不覺尹?之私自打量,是不明也,及其事露,又不能據法罷黜,是不武也。
至請同下司敗,何其疲軟之甚,而大失事體也。
可歎也已。
〉 8月3日 ○癸卯,大王大妃感暑靡寧,內醫院提調金佐明等,直宿藥房。
8月4日 ○甲辰,以李程爲執義,金佐明爲兵曹判書,柳慶昌爲大司成,樸弼成爲錦平尉,金萬均爲正言,特除金壽恒禮曹判書,時年三十四。
○司諫李敏迪等啓以:「國初各該司各有土田。
經亂之後,不能收拾,盡爲勢家所占奪,寢久寢廢,至有不知其爲公田者。
請令京兆與當該各司官,考出文籍,開錄庫數,竝爲一冊,以復祖宗朝舊制,其有冒占不輸稅者,從重科罪。
各驛位田,亦不免占奪之弊,今當畿甸改量田時,竝宜搜括,以充缺數。
且畿邑量田,擧行於六十年後,田籍無憑可考,若非愼簡守令,汰其尤甚疲軟者,則經界大政,無以均平。
高陽郡守尹後益輕躁不似,陽城縣監金垓鈍騃昧事,永平縣令沈樞癡濫無識,竝遞差。
」上隻許官田位田事,而三守令事,竝不從。
○掌令宋時喆等啓以:「今年雖曰稍豐,飢疫死亡之餘,初不耕者頗多,若不許給陳,必招民怨。
請令該曹,趁卽變通,給陳一款,添入事目中。
且平山、載寧田盜賣之人,已送本道,自可辨覈,而信川本以小邑,諸宮設屯,多至十二處,決不可更設宮莊。
平山之田,本非無主之處,而府使尹?,勒令成冊,民怨徹天。
請平山、信川、載寧三邑守令,罷職不敍。
監司洪處尹至遣軍官摘奸,而不能擧正守令之罪,從重推考。
戶曹再次回啓之堂上,旣承嚴旨,惶怯失措,一則曰猝然當之,一則曰泛然看過,回啓公事,猶不詳察,則何事可爲。
前後之啓,如出二手,物情甚駭,請遞差。
」上竝不允,隻給陳一款,令該曹更稟。
8月5日 ○乙巳,大臣及備局諸臣請對,上引見于熙政堂。
元鬥杓曰:「畿邑量田事,今將擧行。
而仁祖朝甲戌量田時,臣忝湖南,樸潢、鄭基廣爲左右道量田使。
今則隻令守令擔當,監司檢察,恐或有虛踈之患。
今亦分左右道,各出一人宜矣。
」上曰:「誰可者。
」鬥杓曰:「閔鼎重、金始振可也,而始振方在罷散中。
玆事重大,特敍用之宜矣。
」洪命夏曰:「湖南山郡,將行大同,以米作布,合有定制。
」上曰:「以十三鬥米,作二匹綿布。
」鄭維城曰:「黃豆粳米,貢物主人防納之弊,罔有紀極,若自大同給價備納,似無此患。
」鬥杓曰:「祭享之事,何可苟簡如是。
」聲色甚厲,維城默然而退。
獻納樸世堅曰:「春秋拜陵,甚盛擧也,歸路閱武,恐非其所。
」上曰:「爾言是矣。
」世堅曰:「聖敎雖如此,若不快從,則臣本遲鈍,臨時必不能告達,敢此預陳。
」上微哂而答曰:「何可預期。
臨時當善處也。
」 8月6日 ○丙午,上以眼患禦熙政堂受鍼。
都提調以下,狹窄不得入侍,伏於閤戶外,其後因爲常例。
○下敎政院,特敍前承旨金始振,差京畿左均田使,閔鼎重爲右均田使。
8月7日 ○丁未,吏曹啓以:「兼持平李柙與執義李程爲親兄弟,論以常例,在下當遞。
而試期且迫,狼狽可慮,臺體亦重,不敢擅便,請上裁。
」命姑遞李程。
8月8日 ○戊申,大王大妃玉候欠安,內醫都提調元鬥杓副提調南龍翼,竝直宿,仍請前參議李元鎭、昌城都正佖、前參奉鄭維嶽、前監役李耆善、幼學趙泂俱以醫術見稱,請竝召詣藥房,同參議藥,從之。
8月13日 ○癸醜,內醫都提調元鬥杓請於受鍼後,瞻望玉色,上曰:「開戶近前。
」鬥杓仍曰:「日氣尙熱,陵幸請差退。
」上從之。
提調金佐明曰:「伏聞玉體濕瘡又發,深恐添傷於勞動之餘。
」上曰:「濕瘡浴溫井,則見効雲,近京之地,有溫井耶?」鬥杓曰:「自古列聖,或有浴溫之時,伊川、溫陽,尙有行宮遺址雲。
」上曰:「予之濕瘡,日益熾盛,浴溫似不可已。
卿等之意何如?」鬥杓曰:「時異古今,似涉重難,而瘡患如此,亦何可已。
工曹判書李浣,上年浴於溫陽,試問可也。
」上曰:「卿言是矣。
」上召浣入侍,仍問浴溫得效與否,浣對曰:「臣之癮疹,不得見效,而如濕瘡等??,浴則有效雲矣。
」南龍翼曰:「溫陽去京三日程,往返必費半月,豈不重難乎?且世祖朝以後,無此事,不可猝定。
後日更詢于大臣,定之似當。
」上曰:「此言姑勿傳說,更待後日議定可也。
」 ○接慰官尹晢病重,不稟朝廷,擅往梁山郡,道臣馳啓,備局回啓,請出交代,且請推考,以徵後弊,上允之。
8月14日 ○甲寅,以安後說爲掌令,特除趙復陽禮曹參判。
〈史臣曰:「金壽恒、趙復陽,俱以名家子,頗有時譽,不待吹噓,自可平進。
而因鬥杓擢用之請,相繼陞擢,兩臣其無愧乎?人皆嗤之。
」〉○諫院陳啓,請寢南別殿修理監役金宇慶六品遷轉之命,且請革罷諸宮家廣占柴場及沿海擅收漁利之弊,上不從。
○全南監司李泰淵馳啓,自七月望後,大雨連下,彌月不止,禾穀大傷,木花盡腐,民事可慮雲。
○慶尙監司閔熙馳啓,右兵使迎來下人,到鹹陽阻水,不得越川,從下流借農船渡涉,十七人渰死,事極驚慘雲。
8月18日 ○戊午,以鄭榏、趙胤錫爲右副同副承旨,安後說、吳鬥寅爲修撰,樸承健爲掌令,李光稷爲正言,徐必遠爲禮曹參議。
○上下敎政院,錦林君女子之喪,令該曹優給喪需。
孝宗朝,淸國九王,欲與我國結婚,遣使要得公主,孝宗重違其意,選宗室錦林君愷胤女,稱以義順公主,送與九王。
九王旣死,淸國以其女,遽與九王手下將,愷胤適奉使入燕京,呈文請還,淸人許出送。
至是病死,上憐之,命官庇其喪。
○申時,白雲一道,起坤指巽,長十餘丈。
8月19日 ○己未,禮曹判書金壽恒陳疏略曰: 受爵控辭,士夫常禮,聖明想未察其狼狽之勢也。
臺閣激揚之地,欲有繳正,事理當然,物議旣騰,輿情可見。
乞收成命。
上優批不許。
司諫李敏迪,以壽恒陞秩,出於特旨,有關後弊,欲?正之,發論於完席,正言金萬均力止之,故壽恒之疏語如此。
壽恒曾於廣集,醉罵敏迪,或言敏迪之論,亦出報復之地雲。
8月20日 ○庚申,以呂聖齊爲正言,閔鼎重爲大司諫,李敏叙爲校理。
○上下敎政院:「本月卄七日,欲閱武於鷺梁,分付兵曹。
」政院陳啓以:「受鍼纔停,拜陵又迫,江頭觸寒,易緻添傷,請停閱武之擧。
」答曰:「予之疾病,予可忽乎?卿等勿慮。
」兵曹啓稟:「訓局軍兵,纔已分付,而禦營軍不赴番已久。
新番上京之期,在卄五日,點閱團束於兩日之內,合操於卄七日,勢未及周旋。
何以爲之。
」上答曰:「兵者,以備不時也,豈定日字乎?」校理金宇亨等上箚,請寢閱武之擧,答曰:「輦下軍兵,日漸耗減,老弱將半。
無親閱之擧,而一向抛棄,則豈可謂之備不虞乎。
」 8月21日 ○辛酉,左議政元鬥杓、右議政鄭維城、兵曹判書金佐明請對,上引見于熙政堂。
鬥杓曰:「鷺梁沙場甚闊大,而數少之軍,布列排陣,非但不成模樣。
卽位之後,始行閱武之擧,親臨習操,事體重大,不可埋沒。
禦營上番軍,勢必不及閱武,退行於陵幸後似當。
」上曰:「來月則日氣必寒,是可慮也。
」鬥杓曰:「九月秋陽,不至太涼,何必過慮?」南龍翼曰:「宜從大臣之言也。
」上曰:「然則退定於陵幸後九月初四五日間。
」龍翼又曰:「眼患彌留,經筵久停,陵幸過後,宜卽開筵。
」上不答。
鬥杓曰:「陵幸之後,例有春塘臺閱武之規。
當此外方擧子鹹集之日,合有庭試取人之擧。
」維城曰:「武弁亦乏人,設科竝取,似不可已。
」上曰:「九月定爲觀武才。
」維城曰:「陵幸當前,而禮曹判書金壽恒久不出仕,合有變通矣。
」上曰:「牌招出仕。
」維城請令趙復陽,仍管賑恤廳,上從之。
○行大司諫李尙眞在全州,陳疏累百言。
首陳宮家設莊之濫觴,臺啓牢拒之不當,次陳科場用情之弊,縷縷不已,上優批答之,許遞本職,諭以調理上來。
8月23日 ○癸亥,以尹文擧爲大司憲。
○禮曹啓以九月九日閱武,命改以初四日。
○上下敎政院曰:「接慰官尹晢,奉使客死,予甚矜慘。
其令所經各邑,護喪以送。
」 ○禮曹啓以:「大王大妃殿愆候平復,請告廟陳賀。
」從之。
○兵曹啓以:「北路烽火之中絶,旣已査問於三道監司,請更加申飭,此後如前,則竝罪道臣與兵使。
」上可之。
8月26日 ○丙寅,以李翊爲持平,安後說、樸世堅爲掌令,吳鬥寅爲執義,宋時喆爲獻納,金徽爲刑曹參判。
○禮曹啓稟:「麗朝舊陵禁斷耕牧事,前承聖敎,發遣郞廳摘奸,略已釐正矣。
麗太祖統一功大,故禁標限以二百步,如顯宗、文宗、忠敬王,亦有可稱之功,故限以一百五十步,一一開錄,以憑後考,其中事係變通者,則臣曹不敢擅斷,請議大臣。
」上曰:「後日登對時稟處。
」 8月29日 ○己巳,大司諫閔鼎重、司諫李敏迪、獻納宋時喆、正言金萬均等詣臺廳請對,上答曰:「予有微感,餘汗未止,或恐添傷,所懷書啓可也。
」鼎重等聯名引避略曰:「講筵久停,言路漸杜,區區憂愛之忱,欲有所仰達。
而草草文字,恐不足以畢陳危悃,思欲一瞻淸光宿戒,敢請入對矣,聖敎以微感不得引見爲辭。
違和輕重,未知如何,而君臣猶父子也,臥內延訪,亦何不可。
臣等雖微,官以諫名,所欲陳者國事,而咫尺閭闔,終不得進見。
聖上雖輕視臣等,獨不念重臺閣、開言路之地乎?臣等無面仍冒,請命遞斥。
」 ○藥房啓辭:「伏聞有微感之候,卽今聖體何如,敢此問安。
」答曰:「此病出於拒諫而然,雖或添傷,臣僚何必憂乎?卿等獨勿爲慮。
」上下敎政院曰:「今此避嫌臺官,自前皆非牌招時稱病不進之人歟?本院無可考之事耶?」政院回啓:「此臺閣等,雖或有不赴召牌之時,而倉卒間未能考出,不勝惶恐。
」上答以知道。
右承旨李殷相、同副承旨趙胤錫等:「以臺官之引避,出於憂愛,而亦所以存臺閣之舊例也。
下敎有欠和平,敢此啓達。
」答曰:「欠於和平,在於予耶?啓辭之意,予實未曉。
」答閔鼎重等避辭曰:「予之初言,出於誠意。
豈料爾等疑之以托疾乎?爾等去其盛氣,勿辭可也。
」殷相等再啓封還,上不從。
乃以批答,傳示于臺廳,鼎重等復引避略曰:「臣鼎重曾忝玉堂,先王屬有微愆,久停引接。
本館上箚陳戒,卽日賜對,仰瞻天顔,餘汗未乾,玉音失和。
猶且力疾禦殿,咨訪移時,先王盛德,不可忘也。
古人之請見其君於在疚之日者何限。
而未聞以不憂其君父之病爲罪也。
且使臣等有罪,則直加譴罰宜矣,又不當移怒於問安之批。
至於不許議藥,亦恐非聖人喜怒在物之道也。
臣等事君無狀,遽被嚴旨,請削臣等之職。
」上以一事再避不當捧入,責承旨,殷相等啓陳承嚴旨而再避,乃是前例,與一事再避不同矣,上命推考承旨,還給避草。
〈史臣曰:「近年講筵久廢,讜言罕聞,諫官之思欲面陳闕失,其意固好。
而第上旣辭以疾,使之書陳所懷,則鼎重輩,所當詳悉書進,或姑退竢後。
竝無不可,而遽爾引避,遣辭欠婉,以緻天怒震疊,嚴旨連降。
藥房議啓之批,政院累啓之答,諫官避辭峻斥之敎,承旨封還推考之命,俱有乖於虛心聽納之道,可勝歎哉。
」〉 8月30日 ○庚午,大司諫閔鼎重等復引避,都承旨南龍翼等縷縷陳啓,請召見諫官,俾陳所懷,還收承旨等推考,答以已諭于大臣之批。
○左議政元鬥杓、右議政鄭維城上箚,請霽雷霆之威,快示和平之意,使中外鹹覩日月之更,答以:「昨者予病不得召見,而事係時急,則自可書啓,書不盡意,則且待少間,宜更請也,故以使之書啓爲答矣。
豈料怒頭看過,疑人至此,世道人心良可歎也。
卿等箚辭至此,予當留念焉。
」 ○執義吳鬥寅、校理金宇亨等上箚,請收前後未安之批,以開言路,答以勿煩。
○答大司諫閔鼎重等聯名避嫌曰:「今觀避辭,予竊笑也。
欲陳所懷,猝生妄怒,忠之所激,果如此乎?若非時急之事,少待予之病差。
豈無面對之日耶。
」 ○以慈懿大妃殿違豫復常,告宗廟頒敎中外,赦宥雜犯死罪以下,加百官資。
百官進箋于大殿大妃殿陳賀。
○禮曹啓以:「擧動時兩司備員,然後始可行禮。
而諫院多官,方在引避中,陳賀時無進參之員,何以爲之。
」答曰:「陳賀之禮,不可闕焉,諫院多官,旣令勿辭,使之進參。
」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實錄卷之五〉 九月 9月1日 ○辛未朔,憲府陳啓,請還收承旨推考之命,答以勿煩。
○大司諫閔鼎重等引避略曰:「前後聖批,無非臣子之極罪,其在分義,固當屛伏竢譴。
而適値陳賀大禮,時刻漸遲,且承傳敎,強顔就列,玷辱名器,臣等之罪益大。
多官請對,事體旣重。
聖批又以微感爲敎,暫時延訪,何至大妨?區區之望,實出於此,夫豈有一毫緻疑君父之心哉?伏見大臣箚批,辭旨極嚴,至以人心世道爲歎。
是聖疑尙未釋,而特以大禮臨迫,姑使進參而已,非以臣等爲可恕也。
罪戾如此,不可仍冒,請削臣等之職。
」仍退待。
執義吳鬥寅等處置請出。
從之。
9月2日 ○壬申,大司諫閔鼎重等承牌不進,後引避退待,執義吳鬥寅等處置請遞。
答曰:「故犯違牌,必欲遞改,事欠誠敬。
今日處置,不可徒守舊例,竝令出仕。
」執義吳鬥寅等引避略曰:「殿下旣使之出仕,苟能從此溫顔奬問,進盡忠言,則此誠聖人犯而不較、不遷不貳、涵養德性之一大機會。
臣等徒守舊例,率爾請遞之失,在所難免,請遞。
」退待,閔鼎重等又復引避退待。
玉堂處置,請竝出仕。
從之。
○上下敎政院曰:「初九日拜陵,十二日閱武事,分付該曺。
」 9月4日 ○甲戌,大司諫閔鼎重等請遞高陽郡守尹後益、永平縣令沈樞、陽城縣監金垓,論執累日,至是允之。
○禮曹判書金壽恒上箚略曰: 慈候平復後設科,大臣以合設庭試爲未安,請行別試。
蓋欲遵兩朝成憲。
而第念庭試別試,其同慶,一也,別試則初試講經,殿試鱗次設場。
不但勢有窘迫,赴擧守令曠官之弊,亦不少。
庭試則外方擧子,雖或來赴,一番出入,旋卽罷歸,其爲省費,大相懸絶。
春塘臺庭試,則隻行觀武才,而別設庭試,加數試取可也。
況科擧頻數,實非美事。
今春纔行增廣,又設庭別兩試,則一年之內,設科稠疊,竊恐其未安也。
疏入,下備局,備局回啓,請從其議,上允之。
9月5日 ○乙亥,以樸承健爲掌令,安後說爲校理,李?爲修撰。
○上下敎政院,頃日請對諫官,竝牌招,使與大臣一時入侍,仍引見于熙政堂。
戶曺判書鄭緻和,請各年逋欠穀三分徵二,吏曺判書洪命夏。
請減半收捧,諸臣多右命夏,上從之。
司諫李敏迪曰:「臣頃達宮家免稅六百結之過多,而聖聽不回,臣竊悶焉。
」上曰:「其時予欲定數,而未果,若以五百結定限,則如何?」命夏、敏迪皆以爲過多,佐明曰:「頃日引見之後,臣等退而相議,皆以爲五百結,則似非太多矣。
」上問左右,三司諸臣亦多貌隨者。
於是,大君公主以五百結爲限,王子翁主,則以三百五十結爲限,折受中陳結,竝以實結充給。
上曰:「前日請對臺官近前。
」閔鼎重曰:「臣作事怪妄,累承嚴批,今賜引接,不任惶悚。
」上曰:「爾等所欲言者何事?」鼎重曰:「玉候靡寧,今幸差愈,陵幸閱武,次第擧行,而唯獨經筵久廢,引接甚闊,臣竊悶鬱。
人主一心之怠忽,實兆亂亡之機。
其不幾於接賢士時少,親宦官宮妾之日多乎。
」上曰:「眼患最妨看書,故冊上工夫,未免間斷,深以爲悶。
今則稍似差愈,將欲開筵矣。
頃者爾等之請對也,方擁衾發汗,故不得引見,使之書啓所懷矣。
」鼎重曰:「雖不得開筵,使儒臣讀而聽之,豈無少補?伏聞時有後苑調馬臨射小的之事雲。
街談難信,無乃或有之耶?」上曰:「設令予意在此,氣力不堪也。
」敏迪繼而縷縷於開筵講學之事,上謂承旨,自今依例稟視事。
鼎重、敏迪竝達海西宮莊之弊及尹?可罪之狀,上曰:「臺諫之言,道臣之啓,亦何可盡信也。
」敏迪曰:「道臣之言,雖或失當,若係民怨,不可不念。
」上曰:「洪處尹不能平心,至請同下司敗,無已甚乎。
」諸臣多言民情所在,宮屯不可不罷,上不允。
大司諫閔鼎重以賑救時,朝家命令,不卽奉行,請罷慶尙監司閔熙、全羅監司李泰淵,從之。
又以客使恐喝,私贈太多,劾平安監司任義伯、兵使金體乾,請罷職,上曰:「客使將到,有煩聽聞,上來後推考可也。
」洪命夏曰:「頃日天威震疊之餘,有此賜對從容之擧,入侍諸臣,孰不感動。
但諫院所啓,多是不緊,而不及當言之事,臣請陳之。
戶曹參判徐元履、參議洪處厚以當初回啓之失,特命罷職,改爲覆啓之後,至有格外加由之命,外議不快於斯矣。
」上曰:「元履初雖有做錯之失。
戶曹堂上所當擇人,而元履乃大臣所薦也,以此加由。
豈爲其將順也。
」鼎重曰。
元履之前後回啓,若出二手,而聖上前則特罷,後則加由,群情皆以爲:『聖上惡其違拂,而喜其順旨也。
』臣固欲言,忘未及達,重臣之斥宜矣。
請賜遞斥。
「上曰勿辭,仍顧承旨曰:」物議如此,參判徐元履、參議洪處厚竝遞差。
「李敏迪曰:」頃日李昌炫事,臣以該曺事體論啓矣。
出家女,旣無當坐之律,則逆家女壻,似無終身永棄之事,當有一番稟定矣。
「洪命夏曰:」臣曾達其人可惜,不可終棄之意。
署經之官,不可除拜矣。
「上曰:」淸華職及署經官外,許令除拜可也。
「 9月7日 ○丁醜,吏曹判書洪命夏、禮曹參判趙復陽等上箚以爲: 諫院之請罷西路監兵使之擧,可謂得體。
然此言或播,必爲他日生梗之資,此最可慮。
且聞應索之數,不至如所傳,而監司任義伯多有料理句當之事,不宜輕遞付之生手也。
箚入留中。
9月9日 ○己卯,寅時,上動駕,辰時,詣寧陵展謁,周審陵域畢,步出紅門,乘小轎,詣顯陵展謁,次詣穆陵,如顯陵儀。
終詣健元陵,先行望陵禮,爵獻禮畢,仍詣碑石下,觀碑文。
上曰:「他陵不竪碑,此獨竪碑何也。
」承旨李殷相曰:「健元陵與獻陵有碑,而他陵無之,蓋其後有一種論議,以竪碑贊揚爲未安,故寢而不爲,此亦古說之所相傳也。
」上曰:「此碑撰書篆者何人。
」殷相曰:「權近撰之,成石磷書之,篆之者,鄭傅也。
」兪瑒曰:「碑陰記,太祖功臣矣。
」上曰:「所記者誰某也。
」南龍翼曰:「有開國、定社、佐命三功臣,而各行列書矣。
」上使讀而聽之,仍問山向背,龍翼仰觀碑陰曰:「坐癸向丁也。
」 ○應敎南九萬等上箚,請徐行還宮,勿如來路之馳驟,答以箚辭至此,當留意焉。
○未時,上返駕,次晝停所,左相元鬥杓、右相鄭維城、吏判洪命夏、兵判金佐明請對入侍。
兩相同辭以啓曰:「頃日引見時,諫院劾罷平安監兵使,其言誠是矣。
第監司有不可遞易之事,臣初欲陳達,而趑趄矣。
今見領議政狀啓,勑行又有先聲,此時尤不可遞。
仍任何如?」上曰:「予意初以罷職爲不可,擧行條件,尙不還下者,蓋有所商量也。
群意如此,當於擧行條件中,改有分付矣。
」鬥杓曰:「其所費用,亦不至太濫矣。
」上曰然。
行過松溪,下敎于禁軍將,使之先往沙河裡之野,結陣以待。
上至陣前,令解陣,東西馳馬而觀之,申時還入大內。
9月10日 ○庚辰,備局啓:「以閱武時節目中訓局軍兵,與禦營軍合爲一陣,而兩大將所見差異,不可不前期稟定。
」上命招兩大將,引見問之。
李浣曰:「兩局合爲一陣,卽先朝已行之規,柳赫然以爲,如此則大將不得號令,此爲欠事雲爾。
」赫然曰:「兩局之軍,雖一體周營,及其應變,則各自排陣號令矣。
」上曰:「一營之內,似不當各爲號令。
而及其出兵合戰之際,則亦自分陣應變也。
」 9月11日 ○辛巳,憲府前啓還收尹善道撤圍籬之命事,至是停。
〈謹按安置與圍籬安置,輕重幾何,困苦亦何懸殊,而累月煩啓,至是乃停,蓋欲取媚於時烈,爲己榮祿之階梯,未必皆盛怒於善道也。
世道如此,何所不至,可哀也已。
〉 ○大司諫閔鼎重等上箚以爲: 展謁陵寢之際,愾然若祖考照臨在上,念創守之惟艱,思繼承之匪易,以此存心,無少間斷。
且如開經筵勤接引,聖明旣許臣等,而惟海西宮莊事,憲臣論執已久,臣等亦曾面達,而尙今持難。
豈臣等言不可信,而內庭差人輩,反爲可信耶?深願毋牽私愛,斷以公義,罷爭田以與貧民,嚴新令以絶橫侵。
敎諸宮以儉,訓諸臣以廉,鄕豪之擅占柴場漁場,一例盡罷。
則數十年拘攣之弊,一朝擺脫,而言路亦可增氣矣。
上優批答之。
9月12日 ○壬午,上幸鷺梁沙場閱武。
左邊訓局兵,變陣太遲,命拿中軍鄭傅賢,決棍二十,別將鄭漢驥以馬兵進退失次之故,決棍七度。
命賜訓鍊大將李浣、禦營大將柳赫然、禦營中軍尹天賚熟馬各一匹,酉時還宮。
9月13日 ○癸未,大司諫閔鼎重等啓:「以爲人後者爲之子,乃常經通義。
旣以所生父母,爲伯叔父母,則與親子無毫髮之殊,而世俗常情,歸重於親子。
或有繼後之後生親子,則遂以親子奉祀,所後子爲衆庶。
是父子爲假合之親,而倫紀於是乎紊錯也。
曾在仁祖朝,禮官引胡安國故事,請以所後子奉祀,已成受敎,如故相臣崔鳴吉等家,皆遵此法。
而其後士夫,往往不顧禮律,復以親子爲嫡,其有傷於倫理大矣。
請命禮官申明,自仁祖朝受敎以後,有違者,一一改定。
史苑古風,爲下番者,雖遭服制,亦不許出,蓋所以重史事也。
然念服有輕重,而公法私情,有不可不相參者。
假如遭祖父母以下朞服者,不得出哭,而立喪未殮殯之前,乃以朝衫公服,趨走於法從近密之地,則史事雖重,亦傷禮敎。
請命政院,議于大臣,竝許成服後出仕。
」答以議大臣處之。
是時,故相沈之源家,欲捨所後子,而以親子爲嫡,物議譁然,故鼎重據禮論之如此。
○全南道高敞縣民妻,一産三男,本道啓聞。
9月14日 ○甲申,大司諫閔鼎重等以平安監兵使,旣罷還仍,有損國體,請罷職,上不從。
9月15日 ○乙酉,以柳慶昌爲大司憲,郭齊華爲掌令,金萬均爲修撰,李端錫爲正言,洪重普爲右參贊。
○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左議政元鬥杓曰:「江邊淸人,曾前雖或有越來之時,而未有如今之多者也。
我無移咨緻責之事,故彼無忌憚如此。
群議多以爲可報於鳳凰城雲,而平安監司任義伯之意,欲先遣解事人於鳳凰城將,以爲淸人越來,前後非一再。
朝廷若知之,必有奏文請罪之擧,而吾等姑且隱置。
此後又復越來,勢當報知朝廷,轉奏上國雲爾,則彼有所畏,庶絶越來之患雲,此言不無所見矣。
」上曰:「雖言於鳳城,江邊之胡,何以知之。
」鬥杓曰:「鳳城將管領江邊諸部雲,自可禁止矣。
」上曰唯唯。
金佐明盛陳捕賊賞加濫觴之弊,上意頗然之,無所變更。
鄭緻和曰:「戶曹收稅船,太半歸於虛簿,今則不計船之存否,勒捧船稅,此爲沿海巨弊。
請令該道監司,一一査出各處所屬,參酌定數外,其餘船隻,竝屬本曺,以爲收稅之地。
」上允之。
大司憲柳慶昌請罷平山、信川兩邑宮屯,平山府使尹?拿問定罪,上隻允?啓。
又啓:「頃日承旨入侍時,已詣臺廳之臺官,不請入侍,當該承旨請推考。
」上曰:「臺官自當請入,而彼旣不請,何與於承旨。
」不允。
9月16日 ○丙戌,以下番史官服制變通事,諸大臣獻議。
領府事李景奭議,略曰:「臣自少時,習聞諸老鴻碩之言,此法之設,非直爲史局之重,上下番之分,不容少慢,乃所以維持綱紀,推以上之,以尊朝廷之體面者也。
國朝以來,耆宿識禮之卿士,非不多矣,未嘗有矯之者,豈有取乎禮莫大於分之遺意耶?朝廷立法,似違古禮,不敢別議。
」左相元鬥杓、右相鄭維城以爲:「祖宗朝遵行此規,蓋出於重史局之意,久遠成例,不敢輕議。
」命依議施行。
9月17日 ○丁亥,正言李端錫議啓略曰:「史局謬規,議大臣變通事,陳啓蒙允矣。
今見獻議,殊無參酌之義,強引謬例,迫人以情理之所不忍,果是以禮導下之道哉?請命政院,更議大臣,裁量變通。
」答曰:「旣已收議,有何更議事乎。
」 ○以有繼後子,而以親子奉祀者改定事,諸大臣獻議。
領府事李景奭以爲:「臣竊聞國朝嘉靖癸醜受敎,立嗣後生親子,親子奉祀,繼後子論以衆子,毋得罷繼。
又於仁祖朝,故相臣崔鳴吉繼後後生子,請從胡文定公故事,以繼後子,爲長子蒙允。
前後令甲如此,然天倫一定,序不可易。
求諸古人,則諸葛武侯無子,取兄瑾子喬爲子,及後生子瞻,而以喬爲嫡,胡文定公安國,養其兄子寅,後生二子寧、宏,而以寅爲後,此實可法者也。
今若依臺啓,自仁祖朝受敎後,有違者,一切釐正,則年所已多,久近不齊,恐不免參差異同之舛錯。
臣之愚意,自今日申明布告中外,反正後受敎,永以爲式。
則上不廢嘉靖時受敎,下不違仁祖朝成憲,似爲便順。
」左議政元鬥杓以爲:「爲人後者爲之子,禮經明訓。
或以己出爲承重,殊非明倫序、重嫡嗣之意。
今此諫官,據經爲證,又有仁祖朝受敎,臣何敢異同。
」右議政鄭維城以爲:「旣已立後之後,則父子之倫,嫡庶之序,已定矣。
禮經之意至嚴,豈可以己出,有所紊亂於其間。
況仁祖朝,明有受敎,朝臣亦多遵行,臣何敢更容別議。
」上答曰:「依嘉靖癸醜受敎施行。
」其後司諫李敏迪啓請,還寢依受敎施行之命,而上竟不從。
9月18日 ○戊子,上禦宣政殿常參。
正言李端錫啓:「以繼後子承重,左右相之意,與本院啓辭相符,而今以一依癸醜受敎,爲敎臣竊惑焉。
明宗朝受敎,雖如此,仁祖朝受敎,亦不可不從也。
」上曰:「明宗朝受敎,則親自敎之事也,仁祖朝受敎,仍他事敎之也,不允。
」校理金萬基曰:「世代旣遠,古事難詳,雖未知其時垂敎之本意,而亡其已生子之後,多有罷繼者,故有此毋得紛紜罷繼之敎耶?父子人倫之最重者,一定之後,安可以己出繼後,有彼此之分乎?領府事李景奭議中所謂諸葛武侯、胡安國等事,可定爲常法,一依仁祖朝受敎,允從臺啓爲當矣。
」上不允。
萬基又曰:「待士之道,有其實,然後士可緻,聽言之道,有其實,然後言可進。
頃者李惟泰上疏,多有設施事,而尙無採用之擧。
故宋浚吉疏中,亦嘗以此爲言,而亦無詢問採用之事。
惟泰之不肯上來,固其勢也,請於引接大臣日,逐條詢問採用。
」上曰。
已下備局矣。
9月20日 ○庚寅,掌令樸世堅請對入侍。
上曰:「請對者何事。
」世堅進曰:「頃者陵幸還駕時,不使軍兵騎射,閱武時,氣象亦頗從容,誠爲好矣。
而大將中軍,不能齊整變陣,則至於親自指揮傳敎之際,多有急遽之色。
殿下心上,常留此等思念,決非治心之要。
」至引程明道暮歸觀獵事證之,上曰:「閱武,所以習操鍊也。
親臨,所以觀勤慢也。
有國者不可全忘戎政,予不知其不可也。
」世堅曰:「經筵久廢,下情悶鬱。
今也至於郊外擧動,而獨靳開筵,愚下之人,孰知玉候連在違豫中也。
引接儒臣,不當如是之疎闊也。
」上曰:「頃日則眼患深重,妨於看字,近有喘急之證,妨於酬酢言語,不得引接矣。
」世堅仍陳前啓,請罷平山、信川兩邑屯田,符同宮奴,妄爲指示者,請竝査出治罪,上曰:「掌令所謂手本中地大結小事査覈,而其宮奴,亦令本道査出。
」世堅曰:「宗室外居者不給祿,太薄於親親之道,請給其祿。
」上允之。
世堅又曰:「宮家免稅事,頃日纔已稟定,而五百結似太多矣。
曾在宣、仁兩朝,宮家免稅之數,多寡雖殊,皆從簡約,或未滿職田之數,此非殿下所當取法乎?今宜更加酌定,歸於適中也。
此事所當論啓爭執,而不如登對時從容,故臣敢陳達矣。
」上有慍色曰:「欲論啓,則直爲論啓可矣,何可如是雲也。
必欲更定,則依前置之可矣。
」世堅曰:「臣以愚忘之見,妄幹咫尺天威,辭不達意,緻勤聖敎,死罪死罪。
旣失論事之體,何敢晏然,請遞。
」退待。
9月21日 ○辛卯,司諫李敏迪引避略曰:「頃日宮家免稅結數稟定時,臣不能終始力爭,遂成聖朝過擧,臣罪無所逃矣。
伏見戶曹回啓,柴場則隻罷關東,而不論海西,火田則禁山腰以上,而無申明禁令,京畿則山林川澤折受處,幷無革罷事雲。
臣之混論海西,可謂失實,至於火田,則癸巳年因玄禹錫上疏,遂下禁令,戊戌年備局諸宰引見時,先王敎曰:『西路山田之弊,罔有紀極。
至於蔥秀山,乃國中名山,亦有此患,此皆逃役流民之所爲,事極痛駭,不可不禁。
』其後江原監司,以本道平地絶少,無田之民,勢將流散,請許山腰以下,馳啓蒙允。
然則先王未始不罷,而隻許山腰者,所以姑借無業之民也。
以此言之,戶曹回啓,誠爲不察矣。
京圻川澤,不在革罷中雲者,亦戶曹之不察處也。
圻民之役,視外方尤苦,而柴場漁場,一任橫奪,則深山窮海,皆不得其生矣。
臣聞太祖王子,本科隻百餘結,至《大典》時,則職田至二百餘結。
今則免稅多者,至於一千四百結,聖上稍加節損,雖限以五百,比國初則數猶倍矣,比中世則加一倍矣。
況柴場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