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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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各曉知,而京華卿相之家,豈敢以此批旨,作爲語欛乎?此亦知悉。

    」 ○以金履翼爲司諫院大司諫。

     11月19日 ○戊申,展拜于景慕宮。

     ○議政府領議政洪樂性等,率禮曹堂上求對,召見于便殿。

    樂性等曰:「今日卽亞歲也。

    明年甲寅,慈殿聖壽,恰滿五旬,慈宮寶齡,光躋六旬,此實國朝初有之慶。

    識喜之道,惟在於上號殿宮,克伸揄揚之忱,誕撫昌熾之慶。

    固知我聖上愛日知年之孝,已有所自內仰請者,而事關典禮,玆敢相率仰請。

    亟賜允許焉。

    」上曰:「明年邦慶,往牒罕有。

    在昔莊烈、仁元兩聖後,俱躋遐齡,而至於今日之慶,尤有稀異者。

    慈殿舟梁之禮,成於先朝望七之歲,而恰滿五旬;慈宮躬誕育之慶,享千乘之養,而又躋六旬。

    此尤我家之所未嘗有也。

    以予祝岡之誠,不待卿等之請,已有所自內導達者,而顧以慈殿撝謙之德,每下固拒之敎。

    念我慈宮周甲之將屆,予之靡逮之痛,益無以爲懷。

    」仍嗚咽掩抑者良久曰:「予當至誠勉回,而予心如此,慈宮之心,尤當如何?喜今愴昔,不知何以爲喩矣。

    丁卯稱慶之時,追憶庚子,豈有得請之望,而先朝孝誠,竟乃孚格。

    予方以此自勉,又欲借卿等之一言,伸此至情矣。

    」樂性曰:「臣等淺薄之誠,不敢望上格,而賓啓庭請,行將次第擧行矣。

    廟宮徽號之追上,非不知事體重大,而今玆之慶,實由陟降之眷佑,且今年又異於他年。

    在先朝則誕降百年也,在閟宮則又屆周甲。

    事旣不偶,禮若有待,特命有司,亟議追上之典焉。

    」上曰:「先朝徽號,字數已多,雖欲加上,更無他字之可以形容德美者。

    且仁元王後上號之時,亦未嘗每每追上於肅祖。

    予則以不爲加上,爲仰體之道矣。

    」樂性曰:「聖敎如此,臣等敢不奉承,而至於宮號,明年異於他年,不可不擧行矣。

    」判中樞府事金鍾秀等,同聲而奏,上曰:「事係莫大,卿等退出,先陳賓啓。

    」樂性等曰:「臣等幾年蘊結之懷,每欲一陳,而咨且囁嚅,迄至于今。

    今因千一之會,敢此仰達矣。

    惟我聖上,孝通神明,學貫天人,臨禦垂二十年,化理淸明,朝野昇平。

    巍蕩之德,民無能名;煥郁之治,史不勝書。

    摸畫天日,少伸愛戴之忱,亦臣等秉彜之所不容已者也。

    非不知聖衷之一於謙挹,而不以此時仰請,更待何時乎?語曰:『人之所欲,天必從之。

    』伏願亟許進號之請焉。

    」上曰:「卿等何爲而發此言耶?此乃列朝已行之典也。

    獨我英陵、孝廟,隻有謚號,予何敢追擬兩朝,過加謙挹?況予曾所仰請於先朝者,而予則固拒,亦有所不敢者。

    祗以予之情理,實有所不忍受、不敢從者。

    卿等庶諒予言外之意也。

    予於崇報之道,雖靡不用極,禮有緣情而制者,有以義而制者。

    義之所在,亦不得盡其情,則以予情理,何可受一字之號乎?今之尊號,卽古之封禪也。

    三代以下,明君哲辟之所未免,又何必苦心力拒,而予之情理,別有所不可受者存。

    卿等勿復言。

    」鍾秀曰:「臣等何敢以三代以下,望於聖明?況陸宣公所謂冒虛名而損實德者,亦豈非後世人辟之炯戒,而今承聖敎,以言外之意,爲固拒之端,則實有不然者矣。

    」上曰:「眞宗追崇,如無以承統二字,更有加號之大典禮,則予以不敢承從爲定。

    況於此事不忍勉從者,卽天理人情之所未容已也。

    」諸臣齊起力請,上堅不許。

    樂性曰:「元子宮尺衣漸長,睿質天成,斯乃東方億萬年無疆之休,封冊盛典,尙未擧行。

    聖上雖以遲待爲敎,而明年異於他年,亟行冊禮,上貽殿宮之歡,下係億兆之望。

    」上曰:「明年固好。

    再明年卽慈殿望六、慈宮周甲也。

    又明年則元子七歲,而肅廟封冊之年也。

    又明年則元子八歲,而卽予封冊之年也。

    自明年甲寅,至於丁巳,無年不宜,無歲不嘉,予意則欲遲待七八歲矣。

    」 ○領議政洪樂性等,率二品以上,賓廳啓曰:「猗歟盛哉!今日卽明年之亞歲,而明年卽我東方千載一有之嘉會也,諸福畢至之昌辰也。

    慈殿聖壽,恰滿於五旬,慈宮寶籌,儼躋於六旬。

    從古帝王承歡飾慶,有一於此,猶雲夐越。

    伏況我殿下,受皇天之篤棐,履熙洽之鴻運,上奉殿宮怡愉之歡,下貽元良燕翼之謨。

    吉慶薦臻於一歲,祥和普洽於八域。

    此非但國朝之所未有,抑亦史牒之所罕覯。

    惟我慈聖,徽音偉烈,克符仁元,洪功至化,遠邁女堯。

    揭倫綱於百代,奠宗社於萬年。

    惟我慈宮,誕育聖躬,啓佑邦籙,慶葉文孫,基鞏磐泰。

    享備養於千乘,膺景祿於遐齡。

    伏想我殿下篤至之孝、喜懼之誠,當此歲逢此慶,其所以揄揚賁巍之方,不待臣等區區之言,必有所導達而勉回者矣。

    今此莫大之邦慶,何莫非上穹之垂隲、陟降之默佑,而洪惟我景慕宮,仁孝之性,通乎神明,淵默之化,流于率普。

    攝理機務,而裁決悉當於天意;不出宮闈,而聲聞自洽于民心。

    盛德輝光,於戲不忘。

    式至于今,誕降之辰,奄屆六旬,長發之祥,永垂千禩。

    値玆無前之慶,益切不洎之思。

    以殿下無窮之慕,以臣民欲報之誠,追加揄揚之盛禮,仰答天休之滋至者,此豈天理人情之所可已者哉?矧今一陽初復,歲律將新,聖人履長,茀祿鼎至。

    在宗社爲無疆之休,在臣民爲均忭之會。

    其欲移華封之祝,而行三呼於大庭;頌《初筵》之什,而稱萬壽於公堂。

    闡揚徽猷,載之琬琰,祗獻顯冊,鋪張宏休者,是誠彜典之所當遵,群情之所共祝者也。

    伏願聖明,仰稟慈旨,亟擧殿宮進號宴賀之縟儀、追上景慕宮徽號,以彰睿德,以光聖孝焉。

    抑臣等久懷區區之忱,每欲揄揚功德,模畫天日,上遵列朝應行之典,下伸擧國同情之願,而聖德撝謙,每存不自聖之意,臣等囁嚅不發,抱玆抑鬱,于今十有八年。

    幸玆皇天眷佑,邦籙川至,慶曠古昔,歡均中外。

    此實我聖上達孝大德,仰格天心,以緻今日無疆之休,臣等始可以開口而仰請矣。

    猗歟盛哉!我聖上篤行至德,豐功盛烈,洋溢八域,卓冠百王。

    蕩乎民無能名,煥然史不勝書。

    以臣等蠡管之見,安敢形容其萬一,而謹就朝野之所欽誦、耳目之所記睹陳之。

    以言乎聖孝,則根天之行,愛日之誠,篤於人倫,格于神天。

    十年侍湯,荷聖諭於篤愛;萬機代聽,受重托於分勞。

    殿宮養志,放諸東海而準,宮園定禮,允爲百世之則。

    義理精微,度越漢、宋;誠敬篤至,匹美堯、舜。

    銀印諭書,先王昭其至孝;日瞻月覲,國人感其孺慕。

    遂復念王跡之肇基,貞氓永樹於北關;闡列朝之盛謨,寶鑑祗獻于太室。

    法祖宗則書編羹墻,敬祀享則禮秩籩豆。

    眞殿之朔望躬謁,雖寒暑而靡曠;廟宮之禴嘗命攝,撤更漏而坐待。

    世室預定而先烈益彰,奎閣新建而祖訓虔奉。

    乃以必誠必愼之心,克擧至重至大之禮。

    天旣降監,地亦效靈,占千載一遇之兆,伸卅年積費之念。

    移其邑裡而民不知遷,樹之松檜而財不費公。

    奉禦眞而替定省之禮,設行宮而寓瞻依之思,洞屬之誠,純亦不已。

    以言乎聖學,則天縱聰睿,日將緝熙,貫天人性命之原,接精一授受之傳。

    聖而益聖,親輯《紫陽會統》;發前未發,遂著《太極講說》。

    誘掖新進,則八選而育英才;攘斥邪學,則一言而牖迷俗。

    炳治亂得失之幾,而撰定《史筌》;噤噍殺鄙俚之文,而印頒經傳。

    蓋以學問則地負海涵,文章則雲昭漢倬。

    禦製三集,而隻字單辭,爲法於萬世;絲綸一下,而匹夫愚婦,傳誦於四方。

    躬行心得,發爲聲敎,以至崇儒重道,侈以碑祠。

    禮士求賢,招以玉帛,皷舞振作,躋一世於郁郁彬彬之域。

    以言乎敬天,則夙宵對越,嚴恭寅畏,階設儀天之器,庭竪占風之竿。

    一念雨暘,而道啓毋滯晷刻,或値災異,而禦膳隻進數品。

    日月所照,褻容不設;風雲之祀,儀式新定。

    以至尋常楮墨之間,亦必緻敬而緻謹。

    以言乎恤民,則恩推若保,念切如傷。

    上辛祈穀,歲必躬行;元正勸農,降以綸音。

    革內司之推刷,而公賤獲更生之樂;罷宮房之折受,而殘民免橫徵之苦。

    笞杖申式,同漢帝之除肉刑;字恤頒則,符周王之惠孤獨。

    勤審理之政,求生必死;開申籲之路,無冤不洗。

    水火漂頹,皆有救助;旱澇癘疫,輒施蠲減。

    賙飢則發倉、船粟之不足,而至分內帑;除役則身布、戶還之所推,而竝及緇徒。

    減鰒採而惠覃重溟,罷臘供而恩曁深峽。

    夏雉不獵,閭裡安堵;秋蟹半蠲,沿野息肩。

    以至嚴贓汚之律,擢循良之吏,丙枕憧憧,惟在於諴小民而祈永命。

    以言乎明義理,則溯戊己之亂本,正丙丁之逆案。

    遺兇餘孽,廓掃氛翳,天經地義,昭揭日星,一部《春秋》,亂賊知懼。

    以至感再造之恩,則華陽之扁額斯煌;樹百代之風,則越中之壇墠載屹。

    美贈峻秩,遍加於辛壬遺忠;追配竝侑,亦及於鄧、駱諸人。

    扶植彜敎,永有辭於天下後世。

    以言乎昭儉德,則燕居所設,隻是書籍便服,所禦不用紬絹。

    茵褥則隨弊而隨補,衣襨則屢濯而屢澣。

    寢殿窄小,法夏禹之卑宮以居;膳羞省約,邁宋仁之燒羊不食。

    罷除冗費,內司祛宿債之弊;節省經用,度支無標紙之入。

    設壯營而絲毫不煩公費,軫邊邑而蔘稏亦蠲歲貢。

    以至於首?則設禁,紋緞則申禁,而繼述之德愈光,奢靡之俗永祛。

    以言乎靖世道,則痛淫朋病國之害,監戚畹幹政之弊。

    禦極之初,乾斷赫然,掃除轇轕之窟,痛卞助匿之習。

    登崇士類而朝著淸明,立賢無方而大和保合。

    接士時多而宦官宮妾之自遠,會極化成而彼此物我之無間。

    蕩蕩平平,庭衢八荒。

    明好惡之分,而民有定志;行疏通之政,而世無棄物。

    罷銓郞而抑躁競之俗,正士趨而嚴科擧之規。

    飭薦剡之法而側陋鹹揚,申彰癉之敎而孝悌以勸。

    功化所及,匝域風動。

    猗歟盛矣!擧國臣民,抑又有淪肌浹髓,感激欽仰者。

    惟我聖上,寬仁侔乎天地,英明倂乎日月。

    獄案則每從惟輕,而龍蛇皆化;世臣則必思曲保,而雨露普洽。

    推心置腹,反側自安;察微燭隱,幽枉必伸。

    來諫諍,則朝無以言獲譴;任器使,則人惟一藝必錄。

    包容陶甄,無物不遂。

    此非徒臣等之言,卽國人之言,而亦非但國人之言,皇天祖宗實監于玆。

    傳曰:『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壽,必得其名。

    』爲今日臣子者,其敢不竭誠齊籲,期回撝謙之聖衷,得伸久鬱之微忱,思所以揄揚大德之萬一也哉?伏況邦慶薦疊,縟儀將擧。

    臣等之此時陳請,固出於情文之所不能已,而以我聖上飾喜志慶之心,亦豈不勉循群情,同受瑤冊,以爲悅豫之道乎?惟願聖明,竝賜允兪,以副擧國之顒望焉。

    」批曰:「猗歟!明年之慶,初有於我朝,盛矣盛矣!予小子之事我慈殿,如事先王,先王癸亥甲子已擧之縟儀,可述於今日。

    且我慈宮寶齡,恰躋六旬,誕育小子,毓慶長發,以啓億萬年無疆之邦籙。

    殿宮吉慶,鹹湊於是歲,呼嵩而稱賀,奉觴而上壽。

    玉冊金寶,揚美闡徽,卽天理人情之所不容已。

    幾年摟指,夙宵顒企,間亦從傍愉惋,備陳飾喜伸誠之方者屢矣,慈心愴昔,過加固拒。

    此際卿等此擧,大有藉力於得請。

    更欲將此齊籲,以冀強回之敎矣。

    閟宮追上之儀,逢是年行是禮,小子宿昔之至願。

    在此感群情從群請,何待再啓?惟議號涓期,當在得諾於慈旨之後矣。

    至於上號於予躬之請,曾謂卿等不如林放乎?朝筵之諭,夫夫之所曉,卿等知而言之,則是不信予也,信而又言,則是不知予也。

    大抵上號之制,雖昉於三代以後,其義可據,其文有秩,明王哲辟之莫不講行而修明之者,其出於仰答天眷,俯循輿情,以賁太平之休象,亦自有我家典章。

    予嘗積誠祈懇於先朝,輒蒙允兪。

    予甚否德無能爲,凡屬治法政謨,萬萬非跂及於先朝鴻功豐烈,而以先朝撝謙之德,猶且勉屈聖衷,予何敢獨自違卻於卿等乎?非不知從之亦關繼述中一事,而予意予已言。

    聞予之言,拂予之意,決非仁人君子之所忍爲。

    禮固緣情,義以制禮。

    特以人所謂崇奉,非吾所謂崇奉,不敢不忍以第一等義,空載於經傳。

    千載之下,庶有知予心者。

    當制禮處制禮,當緣情處緣情,恕予而體予,俾予遂初志。

    卽惟曰將順二字。

    」 11月20日 ○己酉,賓廳啓曰:「臣等幸値千載罕有之慶,敢陳擧國同情之請,聚首顒望,恭竢兪音。

    及奉批旨,敷示丁寧,閟宮上冊,旣蒙允許之音,殿宮縟儀,又有強回之敎。

    臣等奉讀以還,歡欣忭祝,而惟是臣等之積歲耿耿,今始仰籲者,雖以我聖上撝謙之盛德,亦不以臣等之言爲不可也。

    歷代舊典之不可不修明,祖宗故事之不可不繼述,天眷之不可不仰答,輿情之不可不俯循,日月之明,悉賜俯燭,殆無餘蘊,而至如聖敎中,人所謂崇奉以下數句語,臣等拜擎三復,感激怵惕,繼之以欽仰贊頌也。

    嗚呼!我聖上此箇義理,眞可以建天地而竢百世。

    凡今日臣子者,孰不仰大聖人精義之所存,而事面各有地頭,義理隨處適宜。

    縱緣孝思之無窮,以緻聖念之及此,而今日之事,但當觀天眷之當仰答與否、輿情之當俯循與否、祖宗故事之當繼述與否、歷代舊典之當修明與否而已。

    以我聖上之明燭萬理,必有所秤量於淵衷者,臣等何敢更容煩陳也哉?竊伏念先大王,粵在庚申,回宸衷而膺丕號,所以體慈心也;仁元聖母,曾於丁卯,抑至情而受顯冊,由於感聖孝也。

    慶旣相符,禮若有待,此時此請,尤不容少緩。

    伏願聖明稽祖宗已行之典,察臣民顒祝之情,亟降明命,誕擧縟儀焉。

    」上遣承旨洪義榮,還其啓于賓廳,且諭之曰:「聞昨筵之敎,有昨日之啓,大是常情之外。

    爲臣盡臣道,固難望於今日習俗,而如卿等體國者,待予寧容若是乎?昨批辭旨,意謂卿等之領會於言外矣。

    今予之固拒,非由於謙挹,別有所秉之義理。

    此所以遠引明君哲辟之莫不行之,近取仰請於先朝而得請之故事,以證其是禮之可據有秩,而其下始言予獨不可受之本意。

    其曰禮固緣情雲者,指緻隆之典禮而言也;其曰義以制禮雲者,指情雖無窮,禮無貳本而言也。

    其曰人所謂崇奉雲雲,屬於上句緣情之文;其曰非吾所謂崇奉及第一等義雲雲,屬於下句義制之文,而又以當制禮處制禮、當緣情處緣情兩句結之者,予意以爲,莫重緻隆之典禮,雖不敢不以義制情,至於下此一等事,當盡吾之情而後已。

    在閟宮,則上號之擧,不嫌其旣上又上,在予躬,則拒此一款,少洩莫逮靡及之此心。

    夫然後情與禮,庶或無缺也。

    年前圖寫禦眞也,標題例書尊號,廷臣或有言尊號之不可不受,其時予謂監董大臣曰雲雲雲雲者,卽昨批微意也。

    大臣言下將順,更不敢發說。

    此大臣爲予之心,待予之誠,豈不若卿等而然乎?卿等在股肱之地,雖不能先事將順,以慰此時之予心,乃反以決知其必不許之事,備禮陳請,使予緻惱而受損,貞痼之膈氣,如期而作者,是誠何心?今日賓廳之所請,何等莫大莫重之慶禮?且況國體所在,尤不可不一味積誠,仰冀慈心之勉回。

    以殿宮所請之事,更爲書入。

    」 11月21日 ○庚戌,賓廳啓曰:「今此慈殿聖壽之五旬、慈宮寶籌之六旬,實是國朝初有之盛事,載籍罕覯之大慶也。

    凡係進號宴賀之節,亟宜揄揚賁飾,昭示來後。

    非但臣等之所仰請,卽擧國臣民之所顒祝,非但擧國臣民之所顒祝,卽我聖上摟指而企佇,怡顔而屢陳者也,而隻緣慈心愴昔,撝謙太過,上而宸孝莫伸,下而群情轉鬱。

    伏想我聖上知年之孝、愛日之誠,其所以導達勉回,靡不用極,奚待臣等蕪拙之辭、淺薄之誠,而一日二日,兪音尙遲,實不勝徊徨悶鬱之至。

    伏況我閟宮瑤冊之追上,旣伏奉慈旨承諾後涓期之敎,則聖孝之有光、輿情之胥忭,尤不容暫時遲緩。

    雖以我慈聖謙光之盛,慈宮沖挹之德,思之及此,似不待臣等之畢其說,而必有所勉強感回者矣。

    猗歟休哉!吉慶幷湊於一歲,洪休幸逢於千載。

    如川之景運滋至,奠泰之邦籙永鞏。

    于斯時也,發揚宏休,鋪張縟禮,聖人獻觴,文孫舞綵,洋溢和氣,充于兩間,則於昭陟降,亦將降監而悅豫,豈不盛哉,豈不休哉!臣等昨因承宣之奉傳,伏承敷心之至敎,聚首抑塞,伏地隕越,罔知爲計,相率退出,而微誠莫暴,臣分都虧。

    今若以臣等之不忠無狀,又未能盡誠盡分於殿宮應行之典,則其爲罪,尤無以自贖,達宵耿耿,敢此申籲。

    伏願聖明,仰稟慈旨,俯從群請,載循彜典,祗獻顯冊,宴賀之禮,次第誕擧,以答天休,以飾大慶。

    」批曰:「値此慶辰,伸此誠悃,亶在於賀宴號三條。

    縟禮之誕擧,慈殿謙衷,尙或有一分仰挽之方,每以順志爲先務,不能苦心力懇,煩借卿等之言,要以爲藉,愧予淺誠,徒切洩鬱。

    乃若得請於慈宮之道,爲尤難,愉容婉辭,無以慰慈懷,賓啓庭籲,亦豈回慈心?自有卿等之請,益不知何以爲計矣。

    」 ○賓廳再啓,批曰:「得請於慈殿然後,以慈殿勉許之至意,申復於慈宮,以圖一分感回之方,而慈殿尙靳唯諾,下情倍切抑鬱矣。

    」 ○賓廳三啓,批曰:「以卿等輿情之難遏,屢已導達,而慈心謙畏,回聽未易。

    不惟起感於故事、興愴於昔日,三禮之一時竝擧,尤以爲萬萬不可者,恐或涉於侈大爲敎。

    慈殿之敎,猶且若此,慈宮之心,益當如何?此所以今至向申,尙稽準請者也。

    」 ○賓廳四啓,批曰:「慈心之莫回,隻緣誠未仰槪。

    卿等所謂相率鹹簉,幷籲殿宮之議,實合於重國體、尊事面之道。

    且況攷之典章,次第本自如此。

    擧措轉益張大,輿情愈當抑鬱,雖以慈心之固拒,亦豈無一分體諒之望乎?更欲以此,從容備陳於寢膳之暇矣。

    」 11月22日 ○辛亥,領議政洪樂性等率百官啓曰:「臣等鎭日賓啓,忱誠淺薄,慈聽未格,群情轉菀,不得不相率鹹簉,更此齊籲焉。

    惟我聖母,默運坤化,翊護聖躬,在周姬姒、在宋宣仁,隆功盛德,史不勝書。

    惟我慈宮,篤生聖人,旣啓長發之祥,抱玆文孫,益鞏磐泰之基,景貺潛周,寶齡彌高。

    猗歟盛哉!此皆祖宗陟降之所冥佑,聖上誠孝之所孚格。

    凡我環東土含生之類,孰不欲宣揚洪休,描畫徽猷,刻之琬琰,永垂至盛之烈,祝以岡陵,仰獻無疆之壽?此實天理人情之所不可已者。

    雖以仁元聖母撝謙之盛德,亦不忍強咈群情,以我寧考順志之至孝,終期於積誠勉回。

    考諸先朝之故事,寔爲昭代之盛典。

    記以彤管,載諸樂府,則此誠慈殿、慈宮之所仰覩而親聞者,豈可以執謙之慈德,終靳於應行之典禮者哉?伏想寢膳之暇,婉辭導達,必當靡不用極,以我殿宮止慈之仁,亦豈不感回而勉從乎?伏乞聖明,念盛禮之不容少緩,察群情之不可終遏,仰徹慈聽,誕發明旨。

    」 ○領議政洪樂性等率百官,庭籲于王大妃曰:「恭惟我東朝殿下,德媲周姒,徽音夙著於先朝,位尊文母,柔敎丕彰於聖嗣。

    粵在乙丙之際,默贊大策,誕垂保翊之功;曁至丙庚之冬,渙發諺敎,芟除禍亂之本。

    倫綱賴以克整,邦基由是永鞏。

    陰功遠邁於宋代宣仁,慈化同符於仁元聖母。

    匝域臣庶,鹹仰厚坤資生之德。

    惟我當甯殿下,以舜、文之孝,奉長樂之歡。

    千乘備養,三朝緻誠,兩宮之間,和氣瀜洽,卄載之內,景祿滋至。

    惟天惟祖宗,默祐篤棐,載錫重輪之慶,遂貽含飴之樂,啓我東土無疆之休。

    幸玆歲紀,將屆於攝提,寶齡恰滿於五旬,裘冕彌康,萱砌長茂。

    以我聖上愛日之孝,益切三春報暉之誠,方將稱瑤觴於萬壽,進顯冊於三呼。

    此實聖人之大孝,國朝之彜典。

    況當寧考滿百齡之期,倍切臣民祝千歲之願。

    不但有光於慈德,抑亦大慰於聖孝。

    臣等冒進六啓,未承一兪,莫大之盛禮漸遲,同聲之群情莫遏。

    玆敢不避猥越之罪,相率齊籲於大庭。

    伏乞慈聖殿下,俯諒輿情,特降兪音,以答天休,以愜宸誠。

    」王大妃以諺書批曰:「予有何世念乎?況宴號尤不當矣,而感大殿誠孝,欲爲慈宮之同受,此亦爲國,不暇顧予躬矣。

    後年卽慈宮回甲,大殿禦極二十年,邦國之慶之大,豈有加於此乎?卿等於後年,以今日之請請之,則予聽從。

    然後慈宮當受宴號,大殿亦受禦極二十年陳賀矣,予豈固辭乎?卿等諒之。

    」 ○領議政洪樂性等率百官,庭達于惠慶宮曰:「惟今在庭之齊陳,乃是擧國之同情。

    賓啓已六徹矣,聖上之勉請者,益懇到矣,群下之顒望者,益切至矣。

    于今四日,未蒙一兪,群下之恧蹙悚悶,姑舍是,我聖上企待洩鬱之心,當復如何?請更以情文之所當然、典禮之所當行,相率仰陳於慈覆之下。

    恭惟我慈宮,女中堯、舜,京室任、姒。

    敬愛柔婉之德,先王嘉其篤行;靜淑淵徽之化,國人仰其懿訓。

    深存謙挹,戒濯龍之車馬;懋昭勤儉,慕《葛覃》之絺絡。

    遂乃仁洽宮壼,慶毓瓜瓞。

    誕育聖躬,啓萬年鞏基之休;尊臨長樂,受一國備物之養,而其祥長發,祚胤永錫。

    惟我元良,克岐克嶷,尺衣漸長,舞彩繞膝,以承含飴之歡。

    宮闈之和氣藹然,宗社之景祿無疆,此是國朝四百年初有之慶。

    皇天祖宗,眷佑我慈宮之至德、聖上之至孝,錫之以純嘏,申之以萬壽。

    璇杓初回於亞歲,寶齡載屆於六旬,海屋添籌,壽曜呈輝。

    以聖上隆養之孝思,雖日行呼嵩之禮,歲進稱觴之擧,猶未足以克稱愛日之誠,夬伸顯親之心。

    惟此揄揚德美,表章吉祥,斯乃人情天理之所不能已。

    八域臣民,莫不歡欣皷舞,惟日望其縟儀之夬覩,群情亦不可遏,而惟我聖上之摟指以待今日,凡幾年矣,則以我慈宮止慈之德,一日二日,不思所以體諒慰悅之道乎?群下雖甚愚迷,豈不知靳許之盛意,而聖上之孝思,不可不念,列朝之故事,不可不遵。

    伏況東朝闡揚之禮,願與同擧,閟宮加上之期,待以涓吉,尤豈不勉回撝謙之德,亟許賁飾之道乎?描畫天日,誕揚彼淇之竹,頌祝岡陵,載擧北鬥之酌,于以光聖上出天之孝,表國家無前之慶,以昭太平萬歲之象,豈不休哉?聖上積誠陳請,必當感回慈心,何待群下淺薄之誠、拙訥之言,而仰體懇摯之聖孝,冒進盈庭之群情,玆敢鹹造而申籲,伏願勉降兪音,亟行盛禮焉?」惠慶宮以諺書批曰:「以予心聞今日所請之辭,尤無以自定矣。

    慈殿聖意、大殿誠孝,激感而已。

    卿等諒之。

    」 ○下綸音于庭請百官曰:「逢今日千一之慶會,祗獻萬年之祝,獲伸愛日之誠。

    賀筵曁進號,一也,同時竝行,固小子中心至願,次第準許,亦小子滿望大幸。

    大抵情到至處,儀文都屬外物。

    喜與懼交於中,常常有來無盡之思,賁飾鋪張之節,猶不敢極意竭力。

    明年行一慶禮,又明年行一慶禮,年年歲歲,歲歲年年,何歲不擧,無年不爲,時百時千,維萬維億,如天地之悠久無疆,乃小子至願之至願,大幸之大幸也。

    予且聞之,事親之方,莫爲先於順志,尊親之義,莫有大於述事。

    慈敎十行,懃懃懇懇,以慈心爲予心,惟慈敎是遵,予則曰近於順志。

    謹稽先朝故事,先大王春秋五十癸亥歲首,行稱慶陳賀,至翌年甲子寶齡望六,始行西樓題帖、法殿進宴之禮。

    仁元聖母春秋六十丙寅歲首,行稱慶陳賀,至翌年丁卯寶齡回甲,始行上號受爵之禮。

    明年甲寅,如聖母丙寅、先王癸亥,而再明年乙卯,如聖母丁卯、先王甲子。

    今於慈殿五旬、慈宮六旬,一遵聖母六旬、先王五旬已行之縟儀而行之,予則曰亦合於述事。

    來甲寅元月,行慈殿五旬、慈宮六旬稱慶之禮。

    先將慶禮,告于廟宮,禮成,頒赦中外,設科取人。

    殿宮進宴進號、閟宮上號,宗伯之臣,稟旨於再明年乙卯。

    乙卯之歲,卽小子踐祚之二十年也。

    臨殿受群臣朝賀,述事於先朝癸亥,順志於今日慈敎,在予誠所願也,與有幸矣。

    令在廷百僚知悉。

    」 ○召見大臣、禮曹堂上。

    上謂領議政洪樂性等曰:「俄以文字,有所洞諭。

    以予愛日之心、祝岡之誠,凡係飾喜之道,豈有限量,而喜懼之心,益無以爲喩。

    將來飾喜之擧,與先朝故事,一一相符。

    明年當引癸亥、丙寅之已例,再明年又當引甲子、丁卯之盛禮,歲歲年年,舒長優遊,則尤豈非廣慶衍喜之道乎?」樂性等曰:「再昨伏見筵敎,我殿下撝謙之德,臣等欽仰之不暇,而言外之聖意,亦豈不仰揣乎?第顒祝之群情,緣臣等誠淺,竟未能少伸,不勝抑鬱矣。

    」上曰:「卿等何爲更發此言?其亟止之。

    伊日賜批之時,膈氣如期而發,語到是事,自不得不然。

    予若無秉執之義,則祖宗朝故事,予豈欲自予躬獨不行乎?且有向卿等一言者。

    予雖當可受之地,有不可受者。

    賓啓中一句,以調劑酸醎爲揄揚之端,予不覺自顧歉然。

    試看今筵,卿等之周旋僚席者,多欠古人寅協之風。

    使卿等如此,而可謂之調劑酸醎乎?此一款足爲予固拒之端矣。

    」 ○禮曹判書閔鍾顯,以慶科當設增廣或庭試稟旨,上詢于大臣,皆言當設庭試。

    領中樞府事蔡濟恭曰:「庭試之設,初試無補於簡拔人才,徒有鄕儒許久留滯之弊。

    臣意則除初試爲當,而但卽日放榜,亦非禮闈取士之義。

    若使考官盡爲考券,雖至一兩日,勿以爲拘,惟以得人才爲心,則似勝於初試之有弊而無益。

    」敎曰:「禦極以後,科規雖未更張,至於慶科庭試之卽日唱榜,除非謁聖,姑未嘗一爲,而間有一榜,當以別論,則今番慶科,亦當設初試試取,而際聞領府事言,正合予意。

    禁其紛亂,嚴其科規,其於從簡之道、拔尤之方,似亦兩便。

    況今同慶之時,當有闊狹。

    且以謁聖之太久,兼欲爲之於鄕儒鹹造之時。

    科名定以春塘臺,除初試,庭試爲之,以示同慶之意,以除滯留之弊。

    旣非當日唱榜,直赴殿試之類,與特赴庭試會試數儒,特爲別坐試取,付之榜尾。

    武科準此。

    」 11月23日 ○壬子,特補沈鳳錫同福縣監。

    鳳錫以持平,詣臺不傳啓而出。

    上以壞損臺體,特命補外。

     ○上謂禮曹判書閔鍾顯曰:「大臣以鄕儒留滯爲弊,故今番慶科,雖命除初試,而考券則不必以當日爲限。

    大抵卽日唱第之科,非不赫然觀美,而忽遽忙猝,全失設科取人之本意。

    此予所以難愼者也。

    科場容私之弊,近來則雖不至如前雜濫,而亦安保其必無也?雖以擧子言之,初見君父之日,若是行私,豈不有靦面目乎?他日卿相盡出於此,拔尤得人之方,尤不可踈忽也。

    」 11月24日 ○癸醜,次對。

     ○召見耽羅禦史沈樂洙、接慰官尹悌東。

    樂洙辭陛,悌東反面也。

    上謂樂洙曰:「貪贓按覈外,又有慰諭島民、巡撫境內、試取文武等諸條。

    悉心擧行,毋負特遣之意。

    先朝有韓億增故事,而姑以禦史差遣,毋替對揚也。

     ○上授濟州禦史沈樂洙香祝,緻祭于漢挐山神,命禮曹,磨鍊儀注。

    禮曹啓,宜用《五禮儀》所載州縣名山大川儀,允之。

     ○下綸音于耽羅大小民人曰: 咨爾耽羅大小民人!水陸幾千餘裡,乘危而涉險來往,動以時月計,甚哉逖矣!爾等謂予於爾等,以其逖矣,而或之忽歟?遠,吾民也;近,吾民也。

    均吾民也,何遠何近,而眷眷之心,有時乎遠或加於近。

    蓋以艱難疾苦之無由數數聞,而聞輒垂念故耳。

    故橘包登盤,則想爾等之辛勤裁培;馬群來庭,則想爾等之奔走畜牧。

    每當北風颼飀,雪花翩躚,則慮到貢船,惺惺不寐。

    爾等知予心眷眷否乎?予聞之,島之黎庶,勤儉淳厖,有唐俗瞿瞿遺風,他州之所莫及。

    星有老人,出地燭天,黃耉鮐背,村村扶醉。

    依鬥望京,爭獻眉壽,勅子弟善事官長,服勞趨令,如捍頭目。

    儒武吏胥,各習其藝,農漁工商,各安其業,俗亦可謂善矣。

    第其地勢确而斥,橫縱田畝,以石戴土,原隰無別,備無俱損,通計三邑,多歉少穰,日用契活,專資乎貿遷。

    予之視之,非陸民比。

    去歲萬斛之哺,特濟爾等頷顑之急,而方其泛舟也,申諭于道伯,徼福於海神,風靜浪恬,其還如往。

    逮夫春晷載陽,賙賑伊始,則無非予爲爾等憧憧之日,而直到仲夏,獲接告竣之啓,南顧憂虞,爲之小紓。

    廼有臺言出,而疑信多端,民之雲苦,若己推諸。

    玆命弘文館校理沈樂洙爲禦史。

    往哉!汝覈有罪無罪,無漏無濫,俾旣厥事。

    又思之,耽羅之見繡衣,在十有二年之後,抑闊矣!於其行也,衆瘼詢咨也,苦役釐革也,庶獄伸理也,人才搜訪也,高年晏樂也,善惡彰癉也,文武試取也,田政、浦政、戎政、馬政之飭勵也,邑守、鎭帥之臧否黜陟也,爰命籌司之臣,條列齎其行。

    其在于爾等,時哉時哉!爾等知予心眷眷否乎?噫!一陽肇生,萬品將蘇。

    爾等其能畢糴於倉,息肩於室,爲酒食以養父母,爲衣褐以及童稚歟?來牟之在在大熟,舟楫之人人利涉,深有祝於爾等。

    咨爾耽羅大小民人! 11月25日 ○甲寅,罷開城府留守金魯永、經歷崔景嶽、豐德府使林性運職。

    刑曹啓言:「開城留守金魯永狀啓以爲:『殺獄罪人陰世亨供,與妾劉順娘同居矣。

    出商還鄕之日,目見素親人朱之賢在於順娘之家,憤心陡起,初欲敺之,而之賢頗有膂力,故脫身走避。

    如是者三,而去六月,路逢文太爀,則太爀雲:「順娘方與朱之賢,同在林召史家」,故卽往追踵,則順娘、之賢,果同在林家。

    憤火弸撐,不暇計量,先以右手拔所佩刀,刺之賢左胯,次以左手執之賢頭髻,以頭觸之賢之額上及胸膛,又以足踢其脊背脅肋等處。

    其翌日之賢緻死雲。

    令該曹照法勘斷,其餘幹連人劉順娘等,仍囚待決末,自臣營從重勘處』雲矣。

    係是一罪,請報議政府,詳覆施行。

    」判曰:「事有經權,法有低昻,大抵權宜,非自下之擅便也。

    至於金石之法律,爲有司者,尤當但知斷例而已。

    設有其情之絶可矜,豈或輕生闊狹之見,而此事則反於是。

    陰世亨,夫也;順娘,妾也。

    順娘與奸夫朱之賢,狼藉行淫,人人皆知。

    爲世亨者,昏劣莫甚,屢往奸淫之所,恐被反荷之杖。

    幸於伊日,的執淫婦奸夫之同坐一室,直前快刺奸夫者,此乃律文所謂奸所被捉也。

    今乃嚴訊世亨,直招結案,無一言論理者,此非違法而何?此一不可也。

    名雖謂之花妻,判異於行露之鶉奔。

    其娶也有據,其居也有素,厥女又似非人盡夫之蹤跡,則淫婦作奸之律,不施於厥女而何哉?然則以殺奸夫,反殺本夫,往古來今,豈有如許倫常?此二不可也。

    敬考先朝受敎,與他人挽裳、對飯,而其夫見而出忿,或有忿頭枉殺,幷許從輕之律,頒示京外法官。

    厥女之與厥漢,被捉於厥處,又豈比於挽裳而已、對飯而已,則莫重受敎,初不槪論於狀辭,直以結案文書登聞者,節節踈忽。

    此三不可也。

    居留雖非旬宣之任,亦掌一府之風化,則其所處決,若是反常。

    開城留守金魯永,施以罷職之典,以重法律,以扶風敎,以尊受敎。

    世亨令新留守招緻官庭,曉諭放送;順娘亦令新留守,考律處置。

    卿等在按法之地,不惟不能出意見敷陳,乃反自歸於違法之科,幷從重推考。

    初檢官之不當成獄而成獄,其罪均矣,覆檢亦然。

    經歷崔景嶽、豐德府使林性運,幷罷職。

    」 ○以李秉鼎爲開城府留守。

     11月26日 ○乙卯,召見開城府留守李秉鼎。

    辭陛也。

     ○以柳焵爲司諫院大司諫。

     11月27日 ○丙辰,上問司饔院副提調徐邁修曰:「近聞朝臣日用磁器,皆用匣燔,至於輿儓下賤,亦多效之雲,然否?」邁修奏誠有此弊。

    上曰:「例燔之器,亦足可用,何必別造匣器乎?如甁罌盃鍾之屬,亦皆務尙奇巧,多有新製雲。

    卿其言于都相,另加禁斷,使之勿復燔造。

    」 ○敎曰:「曾聞朔膳貢獻物種之如海衣、魚卵、廣魚等種,拘於長廣,糊付涎塗。

    不但事面之欠精,其爲民弊,想亦不些。

    有隨所捉勿拘尺度封進之命,而此等處,不能每每緻察。

    意謂行之數年,令已行矣,近聞營邑之封進,依舊爲弊。

    今日適因海衣貢獻聞之,比前差減,塗付則一也。

    令廟堂,申加嚴飭兩南、關東。

    」 11月28日 ○丁巳,罷刑曹判書李得臣、漢城府左尹宋鍈職。

    以赴衙晩也。

    以李緻中爲刑曹判書,具庠爲漢城府左尹。

     11月29日 ○戊午,禦春塘堂,行官弓中日試射。

     ○遣義州府尹李義直,緻祭于故忠臣崔孝一。

    先是,上念孝一忠義,特除其後孫崔性烈宣傳官。

    至是,赴官弓試射中格,賜及第。

    敎曰:「故忠臣贈參判崔孝一之忠義,前乎萬古而未之聞。

    蔭補之擧,不施於此家而何爲?此所以特除宣傳官,以寓一分酬勞之方,而今日能決科,豈不奇韙?宣傳官崔性烈還鄕時,沿路給樂給馬宴需,贈參判家,蔔日下送香祝,遣灣尹緻祭。

    」 ○配具紞于鹿島鎭,罷前京畿觀察使徐鼎修職。

    觀察使徐龍輔馳啓言:「南陽府使具紞,幻弄災結,執錢染指之數,爲一千一百五十兩,還穀偸弄爲四百七十餘石。

    官廳排朔米,以大同出秩,高價捧錢,而大同不足之數,則以外倉還穀,那移充數。

    私山松木,無數斫取,境內富民,勒徵錢貨,以至各廳官屬,皆不免白歛。

    所犯諸條,俱係不法。

    」上震怒,命義禁府拿來,卽其夜開坐,嚴刑究問,紞一一輸款。

    判曰:「渠亦人耳,亦知如此則生,不如此則死之利害關頭。

    抑何心術,罔念行百裡半九十裡之戒,纔得一麾,意慾滿足,大貪小饕,無所不犯,凡所以厲民虐民之政,如恐一事之或漏,剝膚椎髓,頭會箕歛?揚子所謂狼獸之角而翼者,渠之謂也。

    如許貪吏,置之近畿,尙逭王章者,豈可曰有懲貪之典乎?況偸弄災結,無難都呑,忍使頷顑饑民,替受白徵之苦,無辜籲天,天可欺乎?今日之就拿被訊,難誣者理也。

    一言而蔽之曰,渠之罪罔赦。

    然各項所犯,無非移此而充彼,破西而補東,其計至黠,其竇不一。

    若令考律定罪,則當爲枉法贓,而準監守自盜矣。

    旣下準字,則例爲杖流,豈非失之太輕乎?以今貪風日熾之時,若不嚴法重繩,何以懲後戢他?待拷訊限滿,更加嚴刑,遠惡絶島,限己身減死定配,那移假貸之物,令道伯一一徵出,偸用災結,亦卽還給於民間,或以當納者計給。

    貪吏莫察,民之受困若此,誰當執其咎乎?許久在任,不卽論奏,前前道臣徐鼎修,施以罷職之典。

    」 ○以鄭大容爲吏曹參議,李敬五爲司諫院大司諫。

     十二月 12月1日 ○庚申朔,常參,兼行次對、輪對。

    召見各司久任郞廳。

    侍衛誤入楹內,各司久任郞廳等與三司,班次相錯。

    上謂左議政金履素曰:「今日臨殿,踐是位,行是禮,惓惓於體例儀文者,上而承遺大投艱之業,下而爲裕後貽燕之謨也。

    蓋朝廷之尊不尊,專係於體例之嚴不嚴。

    故臨禦以後,每於此等事,隨現隨飭,或不無下行之嫌者,非獨爲外面觀瞻而已。

    今日摠管騎堂之冒入楹內,久任郞廳之混廁於三司之班,無非失儀者。

    此蓋平日無所拘檢而入公門,猝欲行擎拳曲跽之節,其可得乎?董正提飭之責,專在於卿等。

    予之有望於卿等者,誠切矣。

    」 ○罷備邊司堂上鄭昌順、金持默、兵曹判書鄭好仁職。

    昌順等自侍衛退出,不復入參賓對,左議政金履素請推考,上特罷之。

     ○罷前宣惠廳提調鄭昌順職,削徐有隣職。

    宣惠廳提調鄭民始啓言:「近年以來,以嶺南漕卒之無回糧,自本廳貸下米石,仍令漕倉,收捧於漕卒而上納矣。

    自該倉,直於除留米中會減,上下三次貸去不報之數,爲七百六十餘石矣。

    漕卒旣有越海糧、回糧米,則又爲之貸下回糧,已是大惠。

    不爲還捧,以除留米會減,極爲駭然。

    除留法意,與儲置無異,則決不可無端犯用。

    而況漕卒之給糧,本自有裕,則又以公穀上下,尤爲無義。

    旣無前例,不可創開。

    申飭該道,使之卽速還捧於漕卒,待明春,添載上送本廳。

    旣令收捧上送,則該倉之不有京廳之知委,擅自冒減於除留米者,不可無責。

    請各年漕倉邑守令,捧現告拿問處之。

    」批曰:「大抵恩竭之弊,莫有甚於近日。

    其責固在於朝廷。

    上好下甚,爲弊日加,有司之臣如此,營邑之臣又如此。

    本事委折則雖未知其緣甚,而一則曰法外,二則曰法外也。

    法外之事,初何以許之?旣許而又不緻察於營邑之法外勘定,節節駭然,不可仍置。

    當該各年諸堂,竝施罷職之典。

    」大司憲林蓍喆啓言:「當該創開之該堂,不可罷職而止,宜施削職之典。

    」從之。

     ○行司直李文源啓言:「搢紳相敬,乃所以尊朝廷也。

    隔二等則隱避,隔一等則讓路,自是體貌,而近來或於街路往來之際,宜讓路者不讓路,宜回馬者不回馬,宜隱身者不隱身,不念爵秩之高下,戞過前進,便作能事。

    此爲壞損朝體之大者。

    自廟堂嚴飭,俾各痛革前習宜矣。

    」批曰:「卿之此奏,可謂目下先務。

    是矣是矣!國之有體統,猶人之有家法。

    莫曰屬於儀文間細節,灑掃應對爲修齊治平之本。

    大抵邇之事父,將以遠之事君也;入而敬兄,將以出而敬長也。

    爲學做聖之方,其要亦自外面威儀上用工始。

    觀於程子《四勿箴》制之於外之語,及朱子《敬齋箴》正衣冠之訓,庶驗予言之不誣。

    數十年來,朝端乏矜式之美,野外無在山之畏。

    童習浮靡,長益放縱,居常動作,不識繩墨,及其立朝從宦,己不免技癢之所使。

    且況濡染於先進者,卽亦這般風俗,則禮讓二字,非所可論。

    常常以體統邊事,隨處提撕,不嫌其叢脞者,是豈得已而然?予亦不言,將作如何貌樣耶?自卿等益思淬勵.凡有過於工謀,不欲開口者,各自相規,而位卑人之於官高者,侮慢而易忽,擺卻軌範之類,亦卽一一規正,毋或饒貸,則庶僚自可觀感,以至輿儓,亦必知等分。

    其收効之處,有不可勝言。

    體統立則朝廷尊,而自好之士,亦當輩出,不待加勸,而將使揖遜之風,不獨專美於.虞。

    卿等須勿以予言看作陳談,先以此頒示朝紙,至於讓路、回避等事,令廟堂,另究修明之道。

    」 ○禮曹判書閔鍾顯啓言:「來初一日陳賀,卽無前之大慶。

    雖在祈穀大祭齋日之內,當遵舊事,軒架皷吹,依例磨鍊。

    」從之。

     ○戶曹正郞鄭東敎啓言:「近來錢荒忒甚,捄弊之道,惟有鑄錢,而銅錫極貴,故權以子母,餘剩無多。

    今若鑄以一當十錢,每一文以五六錢重爲定,則常平通寶一兩所入,可做當十錢二十餘文。

    非但爲捄錢荒之道,亦當有補於經費。

    名之曰十錢通寶,與常平通寶竝行,則誠爲公私兩便之道。

    」命廟堂稟處。

     ○掌令李鎭宅啓言:「濟州前牧使李喆運之許多罪犯,果如姜鳳瑞之疏,則烹阿之典,不可不用,而第念官民之分,本自截然。

    況此耽羅一域,邈在海外,憑仗王靈、維係民心者,賴有官長而已。

    喆運雖伏贓汚之律,在鳳瑞已有淩犯之罪,而四字悖說,不待査問,已屬誣罔。

    謀陷土主,自有當律。

    請前掌令姜鳳瑞,施以刊削之典。

    」批曰:「所謂四字之說,亦不過一時妄發。

    渠於問啓之下,以此爲對,則與構陷差間。

    其他事件,有行査之命,當待決末處分矣。

    」 ○以徐有防爲兵曹判書,鄭緻淳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2日 ○辛酉,敎曰:「昨夜始行冬令,依定式分遣宣傳官考察,則衛士及街路伏兵軍等,單衣單袴,或甲袴呼凍之數,如彼其夥然。

    分付各該所掌衙門,營門防寒之具,依例題給。

    每年極寒,不待特敎,臨時提稟事,年前新有定式。

    入直兵曹堂上,無一言皂白,從重推考。

    流丐之街路裡巷,昏夜呼寒之類,隨納之窨中,無或出頭事,曾有別般嚴飭,亦或面飭於捕將矣。

    近果有其效乎?至於城內外大道,每冬廣設窨幕,以爲庇寒之所,年年屢勤提飭,今年亦爲擧行與否,幷言于廟堂,時加摘奸。

    若値極寒之夜,發遣備郞,頻行考察,如有不勤,小則懲治,大則草記論罪。

    」 ○壯勇營提調鄭民始啓言:「本營軍物修補物力,今方經紀,而關西今年加分耗爲萬餘石。

    請限折米三千三百石,劃付本營,以爲需用之地。

    各屯築筒物力,每年以加分耗三百石,劃給取用,而每有不足之患。

    請自今每年加劃二百石,以爲添補之地。

    」從之。

     ○摠戎使鄭民始啓言:「守令之兼營將者,皆自兵營殿最等第。

    京畿守廳所屬兼營將,皆爲殿最,而本廳所屬兼營將守令,則不爲殿最,不但事例斑駁,殊無管轄之意。

    請此後幷爲殿最。

    」從之。

     12月3日 ○壬戌,上親綴祭文,緻祭于故領議政徐命善,命銓曹,調用其子。

     ○以沈煥之爲吏曹參判。

     ○有獸似麟,見于原州鳴鳳山。

    外史楊口縣監趙德潤陰晴記曰:「原州判官元羽孫牒報雲:『有獸馬首馬尾牛目圓蹄,大如三歲牛犢。

    毛灰色而鮮潤,額上有毛,長可數三寸,其中隱有角。

    去十一月十五日,現於沙堤面民家,十二月初九日,自鳴鳳山,遵大路入建登山。

    行不履草,食不害穀,見人搖尾,如馴獸。

    』雲。

    」 12月5日 ○甲子,以洪良浩爲藝文館提學,李義弼爲弘文館副提學。

     ○敎曰:「外史之職務何如,則稱以外職,不書殿最雲者,不過館吏輩不知故事,誤訓年少翰林之緻。

    軍門鄕把摠,猶書等第,況堂堂史局乎?實績磨勘然後,渠輩不敢隻以陰晴修啓。

    此意令本館知悉,仍又嚴飭外史所在外邑,此後民物風俗、其他可錄之事,依舊例一一修正。

    」 12月6日 ○乙醜,召見領中樞府事蔡濟恭、備邊司堂上鄭民始、沈頣之、尹行恁、趙心泰。

    上謂濟恭曰:「水原築城之役,卿居留時,有所經紀,而間因拜相,未免中止。

    予則以爲限十年可以告訖,而若監董得人,則何必拖至十年?凡事莫如先定規模,規模莫如預爲經紀,經紀又莫如得其人。

    今日特召卿等者,此也。

    木石財力,予意本不意煩費經用。

    若以禁禦兩營停番軍錢取用,則於公於私,少無所礙。

    卿等以爲何如?」濟恭曰:「凡係本府事,必欲不煩經費之聖意,臣等之常所欽仰者。

    停番錢取用,果極便好。

    」上問停番錢當爲幾緡,心泰曰:「一年當爲二萬餘兩,限計十年,則爲二十五萬兩。

    」上曰:「如得四五十萬財,則優可告功耶?」濟恭曰:「臣意則三十萬兩,足可經紀矣。

    」心泰曰:「所入物力,姑未可料度,而臣意則三十萬兩,似不足矣。

    」上曰:「姑依此數拮據,而得人最難。

    誰可合者?」濟恭曰:「訓將外,無可合者。

    此人自移邑時,效勞旣多,且慣熟於監董之事。

    」上曰:「當在京監董乎?抑或往留而主管設施乎?」濟恭曰:「莫如作爲主人矣。

    」上頷之,復謂濟恭曰:「事體重大,不可無大臣摠察。

    此則卿外無人矣。

    」上曰:「浮石最爲急務。

    浮石之所,距邑治幾裡?」心泰曰:「卽三裡七裡之地,而道路平坦,易於運輸。

    」濟恭曰:「八達山越邊之地,自邑相距,不過三裡,而石材旣優且好,可謂無盡藏矣。

    其地名卽空石面。

    臣常以爲,神慳鬼秘,以待今日者,皆是聖孝格天而然矣。

    」上遂命心泰爲監董堂上,濟恭主管摠察,禁禦兩營番上軍,限十年,每番各減一哨,以其費用於城役。

    心泰啓言:「設築凡節,宜先講定。

    槪南北邊石城及東西邊土築,歸一停當,然後來頭工役,可無掣礙之端。

    且以城制言之,雉堞譙樓,便若鳥翼車輪,不可或廢。

    今此城址,山勢不峻,郊野案平,曲城譙樓,尤宜得力。

    請下詢大臣。

    」上詢濟恭,濟恭曰:「東西邊亦當依南北邊,一體石築有城,而不設雉堞譙樓,則與無城同,不可闕。

    」上命心泰,馳詣水原,看審形便,定其基址。

     ○敎曰:「聞筵臣言,耆社貶坐行將設行,而進參諸堂凡七人,時原任元輔二、時原任吏兵判文任二、內外偕老者二,事甚稀貴。

    況起感於昔年甲子,才有頒綸於大庭者,此時祝慶之心,凡係及老之典,豈忽尊年?令度支,備送暖飽之需於耆社齊會之日。

    」 ○敍金尙集、鄭昌順、金持默。

    持默仍壯勇使之任。

     ○緻祭于洪鳳漢。

    敎曰:「此時予心之祝慶,日深一日,而慈宮之愴昔慕先,此時尤切。

    初欲於歲初,緻祭奉朝賀祠宇,以慰慈宮之思矣,更思猶遲矣。

    況於今年,計奉朝賀年甲爲八十有一年,而爲奉朝賀內外子孫者,亦準八十有一之數,福履之盛,有如是矣。

    洪奉朝賀、貞敬夫人李氏祠宇,遣官緻祭。

    」 12月7日 ○丙寅,遣京畿觀察使徐龍輔,奉審弘陵。

    敎曰:「是日何日?卽貞聖王後誕辰也。

    小子生年在聖後周甲之年,偏蒙聖後慈覆之恩。

    每年是日,不敢虛度。

    弘陵遣畿伯,奉審以來。

    」 ○先是,禮曹判書閔鍾顯啓言:「明年立春在於初四日上辛,祈穀在於初三日矣。

    《月令》,元日祈穀在於迎春東郊之後,則祈辛之禮,恐當在於立春之後。

    」命內閣、弘文館博考,仍令大臣文任,獻議本曺,指一稟處。

    至是,奎章閣啓言:「臣等謹按國朝祈穀之禮,始於肅廟癸亥,因大臣金壽興箚請施行,而二十二年正月上辛,又行親享禮。

    《續五禮儀》《時日》條有曰:『祈穀孟春上辛,祭社稷。

    』其時隻取歲首最上之辛,不計立春先後者,其所取捨,必有所據,而今不可考矣。

    《禮記》《月令》孟春之月:『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

    』鄭玄曰:『謂以上辛,郊祭天也。

    《春秋傳》,郊祀後稷,以祈農事。

    是故啓蟄而郊,郊而後耕。

    』孔穎達曰:『甲乙丙丁等謂之日,郊之用辛雲元日。

    《郊特牲》,郊之用辛也。

    言郊不言祈穀,此經言祈穀不言郊。

    鄭旣以二祭爲一,故此註謂以上辛郊祭天也,引《春秋傳》以明之。

    』又《禮記》《郊特牲》,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

    鄭玄曰:『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陽氣新用事,順之而用辛日,此說非也。

    郊天之月日以至,魯禮也。

    』齊武帝永明元年,立春前郊祀。

    王儉啓雲:『按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醜南郊,其年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郊,其月八日立春。

    此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爲嫌,無煩遷日。

    』帝從之。

    梁武帝,南郊爲壇,正月上辛行事。

    吳操之雲:『啓蟄而郊,郊應在立春後。

    』何佟之雲:『今之郊祀,是報昔歲之功,而祈今年之福。

    故取歲首上辛,不拘立春先後。

    』宋景德三年,陳彭年奏言:『啓蟄而郊,乃三代彜章,郊在春前,乃後世變禮。

    襲王儉之末議,違《左氏》之明文,禮有未安,事當從古。

    』因詔有司詳定。

    宋仁宗天禧元年,禮儀院言:『來年正月十七日,祈穀前二日,奏告太祖室,緣歲以正月十五日朝拜玉淸、昭應宮。

    景德四年以前,祈穀止用上辛,其後用立春後辛日,蓋當時未有朝拜宮觀禮,王儉啓不以先郊後春爲嫌。

    宋武朝有司奏,魏代郊天値雨,更用後辛或上辛,事有相妨,幷許互用,在於禮典,固亦無嫌。

    』宋徽宗大觀四年,禮局議以立春後上辛祈穀,詔以今歲孟春上辛在醜,次辛在亥,遇醜不祈而祈於亥,非禮也,乃不果行。

    皇明初,祈穀未嘗行,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祈穀禮於大祀殿,尋用驚蟄節。

    十二年驚蟄節,命武定侯郭勛代獻,給事中葉洪雲:『祈穀、大報,祀名不同,郊天一也。

    祖宗無不親郊,成化、弘治或有故,寧展至三月。

    』竊念此乃前代已行之例,先儒異同之論也,互相牴牾,莫能合一,而其中鄭玄、吳操之、陳彭年等數說,乃主立春後祈穀之論,而鄭玄則但從《左傳》啓蟄而郊一句,釋《月令》則直以祈穀爲郊,釋《郊特牲》則直以周郊爲魯禮。

    夫郊與祈穀,祀名旣異,則乃以其同是祭天,而遂謂之一祭,未敢知也。

    《左氏》雖可信,《郊特牲》亦經文,則信《左氏》之過,而遂以《郊特牲》爲非者,亦未敢知也。

    吳操之、陳彭年,則襲《左氏》、鄭氏之餘論而立說也。

    三王郊祀之禮,旣未敢以鄭註爲必可從,則久遠難稽,而有不可質言矣。

    其後諸代之隻取歲首上辛,不拘立春先後者,出於傳記,歷歷如右。

    春後祈穀,隻宋景德中,因陳彭年所請行之,而至于天禧,旋卽仍舊,其間不過十餘年也。

    魏、宋則後辛上辛,幷許互用,皇明則始用上辛,尋改驚蟄,此則不特不以先郊後春爲嫌而已。

    歷代典禮之可據者如此矣。

    」弘文館啓言:「元日祈穀,始見於《禮記》。

    《月令》孟春之月註曰:『元日,上辛也。

    』觀其文勢,雖若在於迎春東郊之後,而泛言是月元日,其釋元辰則曰:『郊後吉日。

    』其釋元日,則隻曰上辛,而無立春後上辛之明言者。

    《穀梁傳》曰:『以十二月下辛,蔔正月上辛;如不從,則以正月下辛,蔔二月上辛;如不從,則以二月下辛,蔔三月上辛。

    』註曰:『郊必用上辛者,取其新潔也。

    』此則隻用春之辛日,而取其新潔之意而已,亦無孟仲季一定之朔。

    《郊特牲》曰:『周之始郊日,以至。

    』註雲:『周家始郊祀,適遇冬至,是辛日,自後用冬至後辛日。

    』又於《月令》註曰:『郊祭天而配以後稷,爲祈穀也。

    』然則郊亦祈穀,而《郊特牲》之隻用冬至後辛日,不拘立春之先後,槪可見矣。

    蓋自三代以後,莫不以祈穀爲重,而至於立春先後之說,經傳別無槪見,諸儒亦無的論。

    獨於宋景德間,因陳彭年之言,遂行立春後祈穀之禮。

    《左氏》雖有可據,《郊特牲》亦是經文,則必從《左氏》之論而不從《郊特牲》之言,臣未敢知矣。

    」禮曹啓言:「問議于時原任大臣文任,則領議政洪樂性以爲:『祈穀之行於立春前後,先儒之說,互相參差,前代之規,亦自異同,各有所據,迄無定論。

    第伏念我朝典禮,行之已久,考之禮經,旣無明證,仍舊遵行,恐合率由之義』雲。

    右議政金憙以爲:『《月令》祈穀之在立春之後,必有精義。

    歷代所行,雖有先後,諸儒所論,雖有異同,直斷以經旨,則似得其宜』雲。

    判中樞府事樸宗嶽以爲:『《續五禮儀》曰,隻取歲首上辛;聖敎若曰,神之格思,在於誠敬,不在於立春之前後。

    大哉王言!臣之淺見,與其眩疑於諸儒之論,無寧一從國朝故事,勿拘立春先後,隻取歲首上辛,則不害爲祭禮從先祖之義』雲。

    藝文館提學洪良浩以爲:『臣竊謂,祈穀之禮,雖是祭天,有異於南郊之祭。

    故我國得以倣行,不必引郊天之日月也。

    祈穀之名,始見於《月令》,而其文曰:「以元日祈穀于上帝。

    」疏曰:「元日,上辛也。

    」後世之用上辛,蓋本於此,未嘗言立春前後,而謹按《月令》上章曰:「立春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以迎春於東郊。

    」是迎春氣之禮也。

    下章言元日祈穀者,乃祈農事之禮也。

    禮義自異,而迎春則以立春日,祈穀則以上辛日,期日各異,恐不必視立春而進退。

    大抵歷代之以立春前後,獻議不一,而或許互用,或復仍舊,靡所適從。

    今當以古經爲準.而《左氏》則稱啓蟄而郊,啓蟄或在仲春,則不可以此時祈年也。

    《郊特牲》則謂冬至後辛日,其不拘於立春之前,可推而知』雲。

    大凡議禮之家,箋註支離,枝葉紛紜,固難取舍,而至於立春前後祈穀當否,尤無的確之論。

    第以傳記所載言之,祈穀之禮,始見於《月令》,而在於迎春東郊之下、躬耕籍田之上,則立文記事,旣有次第。

    且《月令》一篇,無非順時布政之方,而祈穀之祭,旣是正月之令、孟春之事,則今以辛日在立春之前,而祈穀於季冬之節,終有所未敢知者。

    《春秋》傳曰:『郊祀後稷,以祈農事。

    是故啓蟄而郊,郊而後耕。

    』後世或以啓蟄爲正月中氣,或以爲二月節,歷代異用,而今按《夏小正》春正月,首書啓蟄,又《月令》孟春,蟄蟲始振,釋之者引《國語》土氣震發之語,以爲啓者始震之謂,非出蟄也。

    然則所謂啓蟄而郊者,亦恐指立春以後也。

    至若《郊特牲》所謂國之始郊日以至者,則似指冬至圜丘之祭,而孔穎達以爲,始郊者以冬至陽氣初動,天之始也,對啓蟄言,故雲始。

    是則啓蟄祈穀與冬至郊天,各爲一祭,而祈穀之當待啓蟄,此亦可見矣。

    梁武帝時,吳操之建言啓蟄而郊,郊應在立春後,何佟之則以爲,禮兼祈報,不得限以一途。

    當取上辛,不拘立春前後。

    此與齊王儉所謂義在祈天,事兼祈穀,旣不全以祈農,何必俟夫啓蟄者,其說相符,而今之祈穀,旣非兼祀,則王、何之言,皆不足爲證。

    梁朝亦用吳說,以爲祭天宜在冬至,祈穀必須啓蟄。

    自是冬至謂之祀天,啓蟄謂之祈穀。

    故當時詔令亦曰,太皞禦氣,句芒首節。

    宋景德中用立春後上辛,行祈穀祭,而至天禧元年,因禮儀院所奏,始因王儉說及宋武朝有司所言魏代事事有相妨,幷許互用。

    此則以朝拜宮觀之適値祈穀前二日,有此權宜之擧。

    大觀四年之用春前上辛,亦以遇醜不祈而祈於亥,非禮爲言,則初非以景德詳定之禮爲不當遵行也。

    宋之樂章有雲:『陽和啓蟄,品物皆春。

    』豈其因時異制,而終亦主於啓蟄之後歟?謹稽傳記,旁考故事,祈穀之行於立春後,其義似有可據。

    請上裁。

    」批曰:「經曰:『天子元日祈穀。

    』先講元日之義,然後始可議及於上辛,而立春之前後,亦可卞釋矣。

    大抵元日,釋以上辛,昉於鄭玄之註,所釋者不甚分明,則立春之前後,當於何考據乎?玄是漢人,去古未遠,尙且說得依俙,如吳操之、陳彭年輩臆決之論,固不足爲有無輕重。

    禴祀烝嘗,不以啓閉分至爲限,而蔔日必於上旬。

    考之古經,旣乏的證,求諸通義,的有明據。

    且況諸侯之禮,異於天子,于社不于郊。

    豳人猶於季冬而祈歲,歲緻大有,頌騰屢豐。

    神其鑑玆,貽以曾孫之慶者,在予誠敬,豈在立春前後乎?祈穀之用正月上辛,依時用之例。

    」 12月8日 ○丁卯,召見監董堂上趙心泰、京畿觀察使徐龍輔。

    上謂心泰曰:「城制,自古經綸之士,多有論難,取舍裁度,惟在述者之能。

    大抵築城之法,莫如堅築基址,基址固然後方可及於其餘制度矣。

    城而無雉,是無用之城,雉城決不可不築也。

    古人莫不以甕城爲重,門無甕城,亦可謂無用之城,甕城又不可不築也。

    徒爲觀瞻之美,而不念堅緻之方,固不可,而觀瞻之美,亦有助於禦敵。

    兵法貴乎先奪人之氣,故蕭何大治未央宮,亦曰:『非壯麗,無以重威。

    』然則城樓雄麗,使觀者奪氣,亦爲守城之大助。

    懸眼之制,或曰非甓城不可爲,此則不然。

    甓旣懸眼,則石何以獨不得懸眼乎?」心泰曰:「城而無雉,雉而不懸眼,俱非守城之良制,懸眼不可不爲矣。

    」上曰:「柳馨遠《磻溪隨錄補遺》,有移水原邑治于北坪,建築城池之論。

    百年之前,預爲此論,若覩今日事者,誠亦異矣。

    」 ○平安道觀察使李秉模馳啓言:「江界府玉洞境之退標起耕後,新入民戶實數及勸耕幾許,探問于該府,則該府使申大年牒呈稱,民戶爲五十九戶,人口爲二百二十三口,新起田爲二百九十四日耕,而又幸豐登,擧皆欣欣樂業雲。

    稅與役,姑令蠲免,待根基完實,更爲登聞之意,另加嚴飭。

    」回諭曰:「生聚之效,墾闢之功,營邑益加交勉,俾有日闢之實效。

    」 12月9日 ○戊辰,敎曰:「每歲園幸之行於正月者,爲江民也,爲農民也。

    當寒往來,百官三軍之勞,有未暇顧焉。

    行之數年,細察民情,則欲除江民之弊,而三冬等待,反甚爲弊,欲除農民之弊,而掃雪治道,亦反爲弊。

    所欲除弊者,弊乃如此。

    一風念船人,一雪念田夫。

    自冬初至春初,拜園還宮之前,無非役心而費思之時。

    推以予意,可知民情。

    是豈凡係本園不欲毫分貽弊之本意?自再明年,園幸以三四月、或八九月中擇吉,仍將此敎,曉諭於田夫、船人。

    」 12月10日 ○己巳,加贈贈執義柳馨遠吏曹參判成均館祭酒。

    敎曰:「故處士贈執義兼進善柳馨遠,其所撰《磻溪隨錄補遺》曰:『水原都護府,以廣州下道之一用等面,移治於坪野,臨川因勢,邑城可築。

    』申之以邑治規模,坪野大勝,眞是大藩鎭氣像,地內外可容萬戶。

    又言:『築城力役,當藉鄕軍停番之需。

    』蓋其人有用之學,著之爲經濟文字,奇哉!其論水原形便也,移治之謨,築城之略,身在百年之前,燭照今日之事,與合面,停番等節目細務,亦皆鑿鑿如符契。

    見其書,用其言,尙謂之曠感,其書不見而如見,其言未聞而已用,在予可謂朝暮遇。

    記昔其家後承之推恩也,例贈戶曹佐貳,相臣力言其例贈之銜,反遜於特贈,不可施於此儒。

    況今興思,豈闕揭厲之典?加贈成均館祭酒,其嗣孫,令該曹訪問以聞。

    」 ○以李勉兢爲吏曹參議。

     ○掌令李鎭宅上疏曰: 今日民弊,可言者不爲不多,而絶可矜、最難保者,寺奴是已。

    均是民也,而一號爲奴,則子子孫孫,永爲賤役,不得齒之於平民之列。

    故男而有至老不娶者,女而有終身不嫁者,此豈非感傷天和之一端耶?刷官之革罷,此何等深仁厚德,而一付之於守宰之後,居住來歷,尤無可憑査。

    隻令寺奴中頭目、別差等任,塡其代而徵其貢,奸僞日滋,弊端歲加。

    以生爲死、以存爲亡之弊,無邑不然。

    臣竊有所一得者,原其積弊,實由於奴之一字。

    逃匿者是也,欺隱者是也。

    無論虛實眞僞,列邑旣有徵貢之處,每年亦有納布之人,則永罷奴婢續案,換作他般名色,視同凡民,隻責身役,良賤同歸,彼此無別,則在朝家無少損,在寺奴爲大惠。

    獨其婢貢一條,更無可徵之處,而所謂婢貢,除卻雜費,則每口二十五文之錢,其數不多,易於充補。

    此則付之營邑,從長區處爲宜。

     批曰:「寺奴婢之弊,可勝言哉!欲行大釐正之擧,年前宣諭廟堂,詢諮便否,因大臣之遞免,尙稽于今矣。

    觀爾疏陳,聞所未聞。

    先從本道伯,知此察飭,俾有得寸,亦寸之實效。

    爾疏中寺奴婢之受困,甚於刷官革罷之前雲,而刷官主內奴,守令主寺奴,弊之益痼,非法之罪,卽守令不能盡心之緻。

    令廟堂謄關,嚴飭諸道。

    」 12月11日 ○庚午,上聞耆耉諸臣會耆社,行殿最,遣史官,賜詩頒粥。

     ○壯勇營提調鄭民始啓言:「關西所在賑廳別會錄小米二萬七千石,入於各年停退,已成舊還,卒難收捧。

    在該廳,便是等棄之物,請屬之本營,漸次收拾。

    」從之。

     12月12日 ○辛未,耆社諸臣進謝箋。

    上禦便殿親受,仍召見宣饌。

    領議政洪樂性等曰:「臣等沐兩朝雨露之恩,俱登耆社,獲霑昨日之異渥,此豈臣等之所自緻也?莫非陶甄作成之化。

    今日臣等之所仰祝於宸極者,亦無窮期矣。

    」上曰:「癸巳往事,怳若隔晨。

    親書耆臣之殿最,又降煖飽之資。

    時予侍坐,歡忭交至。

    昨日之擧,亦所以仰述也。

    」時元子侍坐,抽禦案上淸《憲書》十四卷,分賜諸耆臣。

    諸耆臣獻年於元子,仍各賡進賜詩,以寓周筵贈答之義。

    上命戶曹,賜耆臣中奉老及偕老人米肉綿帛。

     12月13日 ○壬申,禦春塘臺,行柑製。

    幼學具得魯、進士尹東壽,竝直赴殿試。

    讀券官樸宗嶽等方考券,元子取命官筆,親書二中,又書太平二字于券背,寶墨淋漓,筆力遒健。

    上嘉悅,賜及第,卽得魯券也。

     12月15日 ○甲戌,次對,兼行日次儒生殿講。

    進士李存秀、幼學洪命周、宋冕載,竝直赴殿試。

     ○遣領議政洪樂性,緻祭于故大司憲洪履祥;遣兵曹判書徐有防,緻祭于領議政李天輔。

    以履祥後孫命周、天輔孫存秀登科也。

     ○改差全羅道兵馬節度使李鴻運,以本道水軍節度使李東植代之,罷黃海道水軍節度使李燁職。

    削前兵曹判書鄭好仁職,永刊西銓之望。

    鴻運、燁,以殿最不能擧刺不法鎭將也,好仁,以檢擬李燁於閫任也。

    以鄭彥衡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李海愚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平安道觀察使李秉模狀啓曰: 江界府使申大年呈稱:「本府幅圓廣大,素稱閒土最多,而嶺隘險阻,岡麓縈廻,殆不見數十裡平原廣野。

    農民恒言,願得平野爲農,而苟論一州之廣野,盡在廢境,禁養已久,關隘至嚴,前後守土之官,不能擧論,式至于今。

    九重西顧之憂,偏軫於本州,每於募民實邊之政,發諸絲綸,反復諄懇。

    遐裔蚩蚩之氓,莫不雀躍覬覦於慈江以南許耕之擧,群訴日積,衆情如沸。

    此際又有玉洞許入之令,衆民之望,又加一層,實有莫遏之勢。

    博問細探,躬加審察,則慈城界南連境處,有東洞下大麓、昆長坪、三川巨裡、毛治巖等地,延袤爲五十餘裡,山低野闊,厥土頗腴,一望蘆荻,本非關於蔘場。

    且以處在麻田、慈柞兩嶺之間,與玉洞壤地相連,卽一兩嶺間長谷開野之地。

    雖以本府各面民時居之地言之,無雷、甘湯嶺之間、狄踰、富老隻之間、甲峴、愛物兩嶺之間,有村設倉,在在皆然,嶺則禁養,阡阪則或耕或居。

    今玆三川等地,亦用此例,山則封而野則闢,則旣無礙於關防,亦不關於廢郡。

    又按舊本邑誌,慈城昔因野人抄掠人口,取閭延、江界之間慈柞裡,置郡爲江界所管雲。

    三川等地,自初爲本府境,可按而知,距邑治不過一百十餘裡。

    今若立標於東洞洞口下,其下至毛治巖,許令民耕,上下左右,凡有短麓淺谷,稍涉産蔘處,則立標設禁,隻限平闊開野之地,種種許入,則邊禁、蔘政,兩無所礙,募軍實邊,幷有其效。

    」雲。

    故臣於今秋巡路,到麻田嶺下上土鎭,別遣親裨,看審形便,則自麻田嶺北至逆水巨裡爲十裡,自逆水巨裡至東洞爲十五裡,周回可七八裡,蘆葦叢雜,厥土膏沃,人居可容三四十戶,而麻田嶺及黃水?嶺兩嶺之水,合流爲逆水巨裡,過東洞,又合麻浦以南之水,爲流三川,地勢平坦,土品膏沃,延袤十餘裡,田塍形址依然尙在,人居可容數百戶。

    流三川之水,屈曲逶迤於三四十裡之間,而至知弄恠,滙其衆流,由舊城基,入于鴨綠江,川之上下左右,大巖洞、昆長坪、內三川、外三川、毛治巖等地,處處土品,種種可居,大勝於流三川,而東洞與大巖洞,皆是産蔘處,知弄恠卽是舊鎭基,昆長坪卽慈柞嶺底也。

    若自麻田嶺,限以逆水巨裡以南,立禁標,自慈柞嶺,限以昆長坪以北,立禁標,則今此許耕擬議處,摠計爲六十餘裡之地。

    雖使新入之民,擇其最好之地而居之,似得千餘戶之居。

    且聞江州父老之言,皆曰:「許耕之利有三。

    其一,當此生齒極繁之時,若得六十餘裡閒曠之土,使之耕食,則隣境與他道之願耕者,必將扶攜而來,非但爲募軍之方,亦係實邊之政也。

    其二,本府每年把守,自五統洞至兩江,把爲百餘處,而把糧之運入,通計三把,則米爲九百餘石。

    運入之際,勞費多端。

    待其新民之安接,設倉其間,糶糴取耗,原田火耕,隨起定稅,以其還耗與田稅,磨鍊把糧,則歲入之數,當不下近千包,負稅之費,可除三分之一。

    雖以募軍言之,其所齎糧,可以相資於此地,可謂民邑俱便之道也。

    其三,上土鎭近甚凋弊,姑待民戶之日滋,移鎭於知弄怪舊城址,以爲防守之地,則關隘無踈虞之患」雲雲,故以該倅所報,更加面商於節度使柳孝源,則亦無異議。

    蓋此麻嶺外人民之捲入嶺內,卽我祖宗朝一時權宜之政,而非爲其地之不可居、其土之不可懇也。

    到今時移事往之後,雖復置田郡,固無所不可。

    況此兩嶺間六十餘裡之地,便是江界境內,則形便事勢,俱無掣礙之端。

    議者或以關隘蔘場爲言。

    然以言乎關隘,則麻田、慈柞,均是關隘,稍待民戶之奠居,倉廩以實之,鎭堡以守之,則實有重關疊隘之勞;以言乎蔘場,則所謂東洞、大巖洞等凡係産蔘之處,竝爲立標,嚴禁火耕,一如狄踰嶺等諸嶺,則邊法至嚴,必不敢犯耕。

    且念江界難支之弊,莫大於逐戶入山,而入山之弊,又莫大於資糧。

    若於此地,有民有倉,蔘糧焉資於是,戶役焉分其力,則江民之勞,庶有輪回之望,非但無損於蔘場,恐或有益於蔘政。

    及今許入,姑令該府主管,使之安接,至於出稅出役等節,追後更商論理登聞,恐合事宜。

     上命依狀請施行。

     12月16日 ○乙亥,以尹行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17日 ○丙子,擢徐鼎修爲刑曹判書,以鄭尙愚爲議政府檢詳。

    尙愚逡巡,特補上土僉使,以鄭東榦代之。

     ○贈諡故判書宋言愼榮襄,贈領議政洪履祥文敬,故參判吳瑗文穆,故判中樞府事吳載純文靖。

     ○敎曰:「故吏曹判書宋言愼家寶藏宣廟禦墨,奉來敬玩,不任起感之私。

    猗歟!際遇之隆,視若家人,十行手牘,禮略而恩摯,隨節錫與,物嘉而眷厚。

    在群下知舊之間,若有逈特之交契,而往復赫蹄之斷爛箱篋者,則爲其後承者,猶且拾如零金,惜如拱璧,膠褾糊贉,十襲深弆。

    以是曾聞主家之弊屋,不堪庇護,先命邑倅,營構妥藏之所,次錄其孫,而禦墨則姑藏于內閣,擬待主家之力贍,欲記跋語以送之。

    今聞太常將擧易名之典雲。

    及此宣諡之時,同時齎還爲便。

    故重臣嗣孫之在職者,令該曹先除一麾。

    」 ○遣禮官,緻祭于海昌尉吳泰周、故參判吳瑗、故判中樞府事吳載純。

     ○試上齋生應製。

    進士申鳳朝賦券居雋,召見更試,命銓曺除初仕。

     ○慶尙道觀察使趙鎭宅,以道內名山時無火田犯耕,馳啓,回諭曰:「近來少有霖雨,輒雲汎濫。

    年前梁山等數郡事,尤可知之。

    此豈江流益迅而然?職由山容日濯之緻。

    松禁之外,火耕尤宜定限禁斷。

    自今另究矯救之方。

    」 12月18日 ○丁醜,次對。

    時有人誤敺雇工婢夫,邂逅緻斃。

    其兄發告,刑曹按之無實,以其事聞。

    上特命勿罪,謂領議政洪樂性等曰:「婢夫之於妻上典,名分何如?特以殺有償命,爲施惡蔑紀之端,而爲其妻上典者,未免彌縫爲事,以至欲治不治。

    兩班如此,中人何論,中人如此,市井何論?如此不已,則將使等威日紊,誠非細憂。

    每欲一番定式,而未果矣。

    今以刑曹稟決之殺獄觀之,所謂婢夫所爲,誅之猶輕,豈可議到於成獄乎?欲杜淩犯之漸,宜先潤色於金石之典,然後有奴婢之上典,雖甚殘微無勢力,可得以行號令,而婢夫之惡習,可以除矣。

    有國所重,莫大於風敎。

    夫爲妻綱,上典爲奴婢之綱。

    淫女之鶉奔也,除非幷殺奸夫女於奸所,則例皆成獄償命,而先朝特軫風敎之日渝,諸凡挽裳、對飯而現捉於本夫之類,皆許惟輕之典。

    妻上典之於婢之夫,不敢下手,下手而邂逅死,則必償命。

    此何異於奴婢之犯上典乎?其視悖漢之與淫女一番挽裳、一番對飯,其輕重淺深,尤有間焉。

    然則妻上典之治罪犯分之婢夫,而婢夫緻斃者,決不可勿問事實,一例償命。

    大臣及曾經刑官諸臣,各陳所見。

    」樂性曰:「此當觀用意與邂逅。

    如果用意,則固不可枉法闊狹;若係邂逅,則不可斷以殺獄。

    每當此等之獄,掌獄之臣,具意見仰請稟裁,恐合於嚴法律、扶風敎之道。

    」行司直鄭民始、戶曹判書沈頣之曰:「婢夫之於妻上典,如有淩犯之事,則許自斷笞杖幾何,或値邂逅緻命之事,若在杖數之內,則勿問,惟其用意戕殺者,具由登聞,以待處分,恐爲得宜。

    」開城留守李秉鼎曰:「臣意則三尺自來至嚴,祛弊生弊,亦不無慮。

    況閭巷之人,婢夫之中,亦多儕流。

    凡有獄案,欽恤闊狹,惟在上天之造化,恐不必作爲定制。

    」敎曰:「詢問之意,豈徒然哉?蓋欲嚴等威、正名分,兼寓生道殺人之義也。

    今雖闊狹,豈必以此爲弊?若以假與治罪之權,爲枉殺之慮雲爾,則此有大不然。

    奴婢之於上典,旣許殺活。

    其不告官之律,不過決杖,而未聞以此有枉殺之爲弊。

    至於開留所奏中,閭巷人婢夫亦多儕流雲雲,尤未必爲然。

    向所謂婢夫雲者,特指率接廊下,如奴使喚者之謂也。

    誠如重臣之說,則士夫之家,蓄人家婢僕,而見殺於本主者,亦當不爲償命乎?此則重臣之慮誠過矣。

    今番詢問之擧,積有酌量而爲者。

    自今人家率接之婢夫,向妻上典肆發惡言,情理絶悖,而妻上典治罪,邂逅緻死者,部官報于該曹,依挽裳對飯律,勿爲成獄。

    情非絶悖,治非邂逅,則獄具後草記稟決。

    不當發告而發告者,定律反坐。

    其他言語之不恭、行事之犯分者,不分輕重,隨現告官,嚴刑定配,俾人家婢夫輩,知妻上典之有處置之權事,分付京外。

    」 ○內醫院提調徐有防,以兩南封進靑竹,長短圓徑漸違尺式,請道臣守令幷推考。

    上以宜先勸令栽培,命廟堂與曾經道伯人,相議定限,自限後,用一切之法。

    有防又啓言:「朝家之於種樹一事,前後申飭,不啻嚴明。

    況如種桑種楮,卽守令七事中一條,而守令看作應文之具,監司亦無奏實之擧,年終之啓,徒歸循例。

    卽以兩南言之,前此數十年,竹田楮田到處彌望,邇來日就凋殘,價日騰踴。

    自今另加申飭,竹田種至十日耕、楮田種至十日耕者,守令親審摘奸,擧實報營,自營狀聞論賞,一依年前定式種桑論賞例。

    外此諸道各邑,亦令隨其宜土之樹,一體使之種植,恐合事宜。

    」批曰:「所奏雖似迂闊,苟有實效,足爲實政。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則五十者可以衣帛。

    今也俗習侈泰,童子皆着,等分紊亂,賤者亦服,而其所種植之勸奬,反不如古,鄒聖之訓,但爲紙上空言,《大典》科條,未免束之高閣。

    更自廟堂別加嚴飭。

    至於楮之用於交隣,竹之用於箭幹,爲用固不重歟?亦不可不嚴明申飭,俾有菀然茁長之美,而嶺南猶有年終啓本,湖南則幷與文簿廢卻。

    自今修明之方,幷令廟堂,定式行會。

    」備邊司啓請:「進上靑竹,限五年長養,六年後始準尺量,如例封進。

    五年之後,竹田猶不廣闢,竹品猶不肥大,則道臣、守令,幷勘以重律。

    」批曰:「牛山之木,未嘗不美矣,若彼其濯濯者,以其斧斤之朝朝入山林也。

    況竹之性,尤易萠蘖,則昔何茸茸,今何濯濯?觀此回啓,雖如是嚴飭禁養,近於徒法,不能自行。

    苟欲爲端本之政,養竹莫如養筍。

    定限則依草記所請,而先自貢筍,特爲限前停封。

    禦供旣停,則雖一條半條,若踰境內,道臣守令,其罪何居乎?但薦獻,事體至重,限前則兩南分年輪封,而亦依廣魚、海衣、魚卵例,勿務體大,以細簳之軟嫩者封進事,分付,每歲以茁長形止,依舊例從實狀聞。

    」備邊司啓言:「種楮,本是僧業,而三南寺刹,盡爲凋弊,僧徒散亡,楮田隨荒。

    苟究其源,流弊已久,而至於種竹一款,私田姑無論,公田之如羅州三鄕一面,盡是竹田,竹亦最爲勁剛,一國之箭幹,皆出於此。

    公家之許置監官,守直禁養,法意嚴明,而奸弊多端,漸至童濯。

    公田如此,況私田乎?僧徒種楮,旣無以復舊,則就其民田或村裡,勸課裁植,而種至十日耕,復其戶,過此則除其身役,使之興起樂業。

    三鄕竹田,亦嚴立科條,進上外俾不得芟刈,限以數年,期有茂茁之效。

    始自公田,遂及其私,種至十日耕,復戶除役,一如楮田之例爲宜。

    」批曰:「曾見湖南收租案,有禁養田免稅之規,而有名無實,爲弊至此。

    況箭竹之軍物所關,楮紙之小大日用,欲奏蔚然之效,則其所矯救,莫如多植勤播,而所謂免稅土地之皆歸烏有,可知此等處爲先出稅,看竹茁茂,隨卽還免,抑或爲一道乎!毋論如此如彼,令道臣別具意見,成節目後錄狀聞。

    」 ○以丁範祖爲吏曹參判。

     ○文衡會圈。

    〈八點,沈煥之、洪良浩。

    〉時,前大提學金鍾秀在鄕,遣史官受薦。

     ○以洪良浩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12月19日 ○戊寅,禦春塘臺,行關西武士遠射人試射。

     ○摠戎使鄭民始啓言:「北道利城親騎衛孔先德,卽前朝檜原君孔紹之後孫,身手壯健,膂力絶倫,可合奬拔者,而適以殺獄滯囚。

    旣在縲絏之中,姑不可擧論,其弟仁德,膂膂力幾與兄比雲。

    請令該道起送。

    」從之。

    敎曰:「孔先德膂力之外,所貴者姓字。

    設令難赦,宜念世宥,況獄案容有可議者乎?令道臣取考文案,如可傅生,卽爲酌決,一體上送。

    」 ○以李冕膺爲吏曹參議。

     12月20日 ○己卯,《育英姓彙》成。

    上每以時文之日就委靡,宵旰憂勤,惓惓乎作興導迪之方,或臨軒親試,或頒題泮宮,年課月計,積有章程。

    至是命閣臣,取每年應製榜眼,分部彙類,各以姓類,備書其貫鄕世派及前後等第,總二十九卷。

    置諸禦案,以備繙閱。

    自是,一時學操觚者,無不名徹九重。

     12月21日 ○庚辰,罷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許任職。

    兵曹啓言:「南兵營都試,居首沒技,至於十六人之多。

    一年都試之如是濫雜,近所未有。

    請竝勿施,帥臣許任罷職。

    」從之。

    敎曰:「雖甚濫雜,豈可勿施乎?以其玉石之不可俱焚也。

    今番則特竝直赴殿試。

    親臨殿講,事體至重,而純通過三人,則比較;內乘、宣傳官、別軍職春秋等帳殿親臨試射,過二人,則亦爲比較;宣薦、內禁衛春秋親臨試射,同劃多出,則雖沒技,亦皆比較。

    況外方都試乎?此後諸道都試,依帳殿內三廳及宣薦、內禁衛春秋試射例,沒技者比較,每列每技,無過一人,則在渠輩不至於抑鬱,在科規亦有依據。

    以此分付守、摠兩營、諸道道帥臣。

    」 ○以沈煥之爲藝文館提學。

     ○賜諡故左議政李性源文肅,故贈吏曹判書具人文忠莊,贈左參贊宋侃忠剛,贈吏曹判書樸彛叙忠簡,贈吏曹判書禹性傳忠康。

     12月22日 ○辛巳,禦春塘臺,行壯勇營試射。

     ○壯勇營提調鄭民始啓言:「博川郡有本營牙兵,又有屯土邑倅,自本營管轄然後,可無踈虞之弊。

    請倣禁禦兩營鄕軍所在邑兼把摠自辟之法,博川郡守,仍作本營兼把摠窠,自本營自辟。

    」從之。

     ○大提學洪良浩上疏言:「文苑故事,若是同點,則例當隨品定次,而資級失序,猥蒙恩點,此亦臣難進之一端。

    」蓋以沈煥之資級在良浩之下,而文衡薦單,書煥之於上也。

    上賜批,許令從座次,釐正于傳心之錄。

    仍敎曰:「今番文衡圈事,都堂之未及照檢有三焉。

    點爻之每人各書,一也。

    此則雖已傳諭,領相使之改書,而同資倒次。

    似以草單之如許爲說,此有不然。

    都堂之圈,異於文衡之參圈,未嘗有準點次點區別之例,二也。

    此則欲待文衡出肅後釐正矣,更思都堂之事,都堂當釐正,從座次更書之意,傳于領相。

    受薦之圈,坐賓廳,先爲稟啓,旣定之後,又當措語書入,而今番不爲,此三也。

    以此傳敎,載之政府、文苑謄錄,俾後人知舊例。

    」 12月23日 ○壬午,齋宿于摛文院敎曰:「惟予一念,在於祀典。

    今年臘享,以國忌相値,雖不得親行,冬享時獻官、執事做錯之後,一倍憧憧。

    予當於今夜出齋內閣,分遣近侍諸臣,視將事,待復命後還內,以示躬自恪虔之意。

    若是而獻官以下誠敬少弛,步趨暫緩,議節或忽,國有常憲,豈可以大臣而屈之?以此意,令傳香承旨,傳于獻官。

    」 ○召見大司憲林蓍喆、持平樸崙壽、鄭履綏等于摛文院。

    上謂蓍喆等曰:「先朝以八十倦勤之時,誠孝一念,惓惓於享祀,每有事于廟社,趨步翼如,式禮莫愆,予小子之所曾仰瞻者也。

    今日臘享,才已分遣近侍,奉審享所,而卿等亦爲分詣享所,獻官以下如有不如儀者,各卽紏正。

    予當坐待復命矣。

    」 12月24日 ○癸未,展拜于景慕宮。

    時,方修葺簾帷儀仗。

    上拱立神門外,待畢役,奉審而還。

     ○先是,行司直鄭民始啓言:「法典中本無治贓之律,凡有贓吏,宜斷以監守自盜之律。

    贓與盜各異,盜者,卽指竊取公貨之類,贓者,料理掊克之類。

    冒犯贓汚之類,未有不滿四十貫者,若過此數,則雖至千萬金,亦皆同律,故處按廉之任者,每難於刺擧,照律之際,亦多難處,終不免方便苟簡之歸。

    法旣不信,人不知畏。

    臣意則法官就議大臣,隨其贓之多少,定其律之輕重,似爲得宜。

    」上允之。

    判中樞府事樸宗嶽、左議政金履素等,謂不當變更舊制,上命義禁府堂上,具意見稟處。

    至是,義禁府啓言:「遍考律文,則盜有四,有強盜、竊盜、監守自盜、常人盜;贓有六,有竊盜贓、監守自盜贓、常人盜贓、枉法贓、不枉法贓、坐贓緻罪贓。

    強盜卽明火作賊之謂,竊盜卽偸竊人財之謂,常人盜卽常人偸竊官庫錢糧之謂,監守自盜卽官吏犯用係官錢糧之謂也。

    貪汚官吏,因《大明律》自盜贓,或用以字,或用準字者,不過照其律文而用之,非強竊盜之謂也,則盜與贓,不必強爲區別,而治贓之律,不可謂不備。

    然監守自盜贓四十貫以上罪至一律者,或不無贓小律重之論,而今若悶其四十貫之至死,寬其贓數,則枉法贓八十貫以上罪至一律者,反重於監守自盜贓,似不可隨其贓數,定其律名。

    第臣等別有愚見,敢此尾陳。

    大抵贓汚之類,不一其端,而最可痛惡者,還穀立本也,災結私用也,而或有現發於按廉之地者,每引爰辭之粧撰,雖有所犯,輒歸之於那移出納而照律。

    故法無所施,人不知畏。

    自今爲始,災結私用百結以上,還穀立本千石以上之類,勿用那移之律,各別嚴勘,恐合懲貪之道。

    」從之。

     ○敎曰:「嚴內外之禁,本自至嚴,年來防限又何如,則名以內侍者,迂路往來於他鄕,已萬萬痛駭,又敢直入邑治,謂以山訟之誤決,捉出首吏,肆行鞭捉,數其官長之罪,推覈於渠,不敢一辭發明?該倅之見其邑吏替受杖治,不惟不敢發一言禁止,始旣袖手看過,從又至今掩置,不爲登聞,其爲貽辱朝廷,莫甚於此。

    茂長縣監申禹相,卽其地定配。

    雖以道伯言之,不知亦罪,知何稽聞?不可無重勘之擧。

    其委折使之首實報來後,論理草記。

    所謂中官之作奸者,卽僅具人形,而犯科若此,則頑濫者之流弊當如何?國綱之漸益解弛,尤可知之。

    當該中官徐完世,削去籍案,絶島爲奴,令配所道伯,究覈指使之人與同謀諸人,嚴刑發配。

    近來外朝之於內侍,意謂稍識界限,乃有此前所未聞之擧。

    若不申加嚴法,何以戢後?此後,事屬內侍一有不嚴之端,則當先用加倍之律於外朝。

    受由者之迂路作行而不之禁焉,則地方官施以徒配之律,無端往來於官府近處而知而不言,則地方官用島配之律。

    俾各書壁,常目警念。

    」 ○放北靑府定配罪人李潤彬。

     12月25日 ○甲申,禦仁政殿,行祈穀大祭誓戒。

     12月26日 ○乙酉,行都政。

    〈吏曹判書金思穆、參判丁範祖、兵曹判書徐有防。

    〉召見吏兵批政官,敎曰:「兩銓夏冬大政,臨筵面飭,雖近於例飭,苟能體此對揚,窠窠人人,皆不爲人而擇窠,則是公也,公而不得其人,未之聞焉。

    今政初仕守令,另加擇擬。

    武倅諸窠之難治處,莫如見窠,尤不可不十分愼揀。

    至於邊將之如西鎭權管,以來頭可堪遠到人,勿拘時任訓正、宣傳官差送,而江邊遞付諸窠,自今政,一依內三廳例備三望,以示別加留意,尊其官方之意。

    蝟島、阿耳之蘇弊,官方之外,亦關民隱,拔例拔尤。

    仍令嚴飭該道道、帥臣,新除邊將下去後,以堪任不堪任,治績能否,待其赴防就緖,別具狀本,評品實績以聞。

    今夏大政,以蕩滌拘枳,爲一副當先務,未知其間無一人未及檢擬者乎?更加嚴飭兩銓,實心對揚,俾朝廷擧措,有悠久不怠之美。

    世家補蔭之規,法意甚好,未必其後承莫不克肖。

    所謂尙具老成人典形者此也。

    況我朝用人,專尙世類,則聞人名家之族姓,必有不忘其先之人。

    外此明於經術者、行有著稱者、念到名義者,亦宜搜訪,一體嚴飭兩銓。

    朝家一視之政,京鄕無間。

    名以大政,則尤當混遐邇、無物我。

    無論文蔭武,遠人各別收用。

    官職非銓官樹黨濟私之資也。

    自有先朝恢蕩之治敎,在今繼述之道,不可以近來流弊之較對名目,反涉於安排鋪置,任其扶抑於多寡之際。

    此段指淸貫而言。

    濫竽固不可,遺珠尤所戒。

    亦令銓官,遵此筵席申申之諭。

    」 ○以李格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

     ○遣史官,試取水原儒生製述,親考券。

    居首進士許暕,直赴殿試。

     12月27日 ○丙戌,行都政。

     ○以徐美修爲司諫院大司諫,洪良浩爲同知經筵事。

     ○緻祭于鰲興府院君金漢耉。

    敎曰:「初則擬待元朝稱慶日下敎矣,今日卽大政日也,元朝隔日。

    以予祝慶祝岡之誠,凡所以怡悅殿宮之心,固當靡不用極。

    雖外廷臣隣,猶且尊年。

    況慈殿至親、慈宮同氣乎?前參議金漢老、前承旨洪樂信、洪樂任特爲加資,金漢老副摠管除授,洪樂信、洪樂任同敦寧加設除授,司正洪樂倫敦寧都正加設除授。

    奉朝賀祠宇,才已緻祭,鰲興府院君家,今日遣禮官緻祭,以示此時予心。

    」 ○特擢行副司直金持默爲判敦寧府事,遣官緻祭于淸風府院君金佑明、淸原府院君金時默、故判敦寧府事金聖應。

    敎曰:「此家之人,古稀之年,而明聖王後本宅爲同堂之親。

    近又戚聯,予之視遇,無異國舅。

    特以蔭宰之不入於耆社,今年雖滿七十,未躋崇班。

    行副司直金持默判敦寧見窠陞擬,淸風府院君、淸原府院君祠宇緻祭。

    」尋命故判敦寧府事金聖應家,一體緻祭。

     ○以洪明浩爲司諫院大司諫,任希曾爲判義禁府事。

     ○以洪樂遊爲楸坡萬戶,仍差別兼春秋館記事官,紏察江界府使以下諸鎭將不法事。

     ○敎曰:「今夏疏通之後聞之,猶有及第洪儀泳尙在人不人之間。

    問其寸數則頗遠。

    槐園時葛藤,義理則然。

    仍置不復論之科,大關刑政。

    洪儀泳以藝閣施行,俾廁爲人之列。

    」 12月28日 ○丁亥,次對。

     ○擢韓光綮爲刑曹判書。

     12月29日 ○戊子,中批,柳戇爲知中樞府事。

     ○詣景慕宮齋宿。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