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朝頒降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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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南宋人宋慈(一一八六──一二四九)所著《洗寃集錄》,成書于淳佑七年(一二四七),是一部古典法醫名著。
此書流傳較廣的清人孫星衍所輯《岱南閣叢書》本,系據元刊本校訂重刊。
此本原文前所增《聖朝頒降新例》乃元代有關檢驗死屍的官方文書,共七則。
其中「檢驗法式」一則并見于《元典章》卷四三,刑部卷五(題作「檢屍法式」),《大元檢屍記》(「檢屍式」)和《無寃錄》(「屍帳式」);「初複檢驗本末」、「初複檢驗體式」兩則并見于《檢屍記》(作「檢屍式」、「檢屍法」)和《無寃錄》(「初複檢驗體式」作「初複檢驗關文式」);「屍帳用印關防」一則又見于《無寃錄》。
這四則前兩件已具,故不再重錄。
茲僅輯出其餘三件加以标點。
屍首檢訖埋瘗 鄰近檢複屍例 官吏親臨檢屍 ○屍首檢訖埋瘗 至元十一年六月,中書省兵刑部承奉中書省判送禦史台呈備山北遼東道按察司呈:本道所轄北京等處,遇有身死不明之人,官司初複檢驗訖,不行埋瘗,将屍起于棚樹棧合,以緻風日曝吹,蠅蟲姑【姑,原文作咕,據文義改。
參見《孟子滕文公》。
】嘬。
時值暑月,皮膚破裂,脂肉潰流,熏觸天地神明,見之無不感傷。
卑司欲拟改正,如初複檢訖,責付屍親埋瘗。
遇無屍親者,責付地主鄰佑權行收埋,插立封牌,标寫年顔形貌,使行旅見後廣傳,令屍親知而來認。
實愈棧合以厚風俗事。
奉此,本部議得:依準按
此書流傳較廣的清人孫星衍所輯《岱南閣叢書》本,系據元刊本校訂重刊。
此本原文前所增《聖朝頒降新例》乃元代有關檢驗死屍的官方文書,共七則。
其中「檢驗法式」一則并見于《元典章》卷四三,刑部卷五(題作「檢屍法式」),《大元檢屍記》(「檢屍式」)和《無寃錄》(「屍帳式」);「初複檢驗本末」、「初複檢驗體式」兩則并見于《檢屍記》(作「檢屍式」、「檢屍法」)和《無寃錄》(「初複檢驗體式」作「初複檢驗關文式」);「屍帳用印關防」一則又見于《無寃錄》。
這四則前兩件已具,故不再重錄。
茲僅輯出其餘三件加以标點。
屍首檢訖埋瘗 鄰近檢複屍例 官吏親臨檢屍 ○屍首檢訖埋瘗 至元十一年六月,中書省兵刑部承奉中書省判送禦史台呈備山北遼東道按察司呈:本道所轄北京等處,遇有身死不明之人,官司初複檢驗訖,不行埋瘗,将屍起于棚樹棧合,以緻風日曝吹,蠅蟲姑【姑,原文作咕,據文義改。
參見《孟子滕文公》。
】嘬。
時值暑月,皮膚破裂,脂肉潰流,熏觸天地神明,見之無不感傷。
卑司欲拟改正,如初複檢訖,責付屍親埋瘗。
遇無屍親者,責付地主鄰佑權行收埋,插立封牌,标寫年顔形貌,使行旅見後廣傳,令屍親知而來認。
實愈棧合以厚風俗事。
奉此,本部議得:依準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