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世大典憲典總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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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曆代之律,着之首篇。

    國家任子之法,舉人之條,皆曰不犯十惡者,始得預列。

    嗟夫,之二者之選,豈必其人有是惡而後絕之哉!言不犯者,意其必無也。

    意其必無,而猶慎之,知人之難也。

     八議 八議者,先王用法忠厚之至情也,故自《周官》至于《唐律》具載之。

    國家待國人異色目,待世族異庶人。

    其有大勳勞于王室者,則固當有九死無與之賜,十世猶宥之恩欤!若夫官由制授者,必聞奏而論罪,罰從吏議者,許功過之相贖。

    豈非八議之遺意乎!故仍古律舊文,特着于篇,以議法之君子。

     ○衛禁篇 人君一身,天地民物之所寄,宗廟社稷之所托。

    故君門九重,出警入跸,非自衛也,所系重焉。

    國家肇基,淳德馭下,乘輿行幸,歲以為常。

    起居緝禦,扈從番直,亦既周且慎矣。

    今上皇帝入正大統,内嚴管鑰,外肅辇毂,侍正置府,通籍創符,其為長治久【原文作冬,據文義徑改。

    】安之策,所以幸萬世者。

    豈過計哉!敕時幾,弭奸慝。

    作《衛禁篇》第二。

     ○職制篇 日月運,四時行,法度彰,百官理。

    至元班祿以來,常任則有省部諸院,準人則有台臣憲司。

    立民長伯,則總而方鎮,分而郡縣,以及府兵伐閱之世襲,宮邸湯沐之樹建,星列而棋布焉。

    居積典守有官,工肆視成有官,河有防,賦有漕,驿有置,冠蓋往來則有王人之銜命,嶽牧之移委。

    受事既殊,随事為令。

    其間禦暴而司平,則捕盜典獄專庀厥司。

    是故國中共守者,曰總例則揭之,化外羁縻者,用輕典則傳之。

    于是職制備矣。

    嗚呼,人君之遇臣下,豈務恃法哉!由夫才谞之不齊,資踐之雜進,然後罪列公私,贓論多寡,而風紀之責望日益重矣。

    定官箴,謹侯度。

    作《職制篇》第三。

     ○祭令篇 國有大事,祀其一焉。

    我朝稽古,禋祀郊廟。

    先齊擇日,集執事官朝堂讀誓誡以徇,朝服再拜,聽受而退。

    祭之日,禦史二人服其廌冠以莅之外,而郡邑通祀部使者糾之如禦史。

    于是承事者罔敢不敬。

    質神明,壹臣志。

    作《祭令篇》第四。

     ○學規篇 法至于學規,輕之至者也。

    而至重焉。

    太宗皇帝始為國都學規。

    世祖皇帝廣為國子學規。

    今上皇帝親為王宮學規。

    夫法不從吏議而出聖裁,重之至矣乎!本王化,厲士節。

    作《學規篇》第五。

     ○軍律篇 國家經武,耆定四方,師律尚矣。

    廟算之折沖,将略之制勝,固非言之所可傳者。

    惟夫仁義節制,并行當時,載之簡書,有可征焉。

    缵戎功,奮武衛。

    作軍律篇第六。

     ○戶婚篇 井田廢而廉讓之道缺,争敓之俗興。

    民無恒居,田無恒主,婚姻不以其時,而獄訟作矣。

    教化不足,然後制之以刑,而非得已也。

    法常興,原人情。

    作《戶婚篇》第七。

     ○食貨篇 治财之道,厚民為本。

    民者财之府,财者民之命也。

    故治财者,先義而後利,教民順,先利而後義,教民争。

    故治财者,先民而後國,國常富,先國而後民,國常貧。

    治财而有刑,所以防奸欺,制期程,非治财之本也。

    作《食貨篇》第八。

     ○大惡篇 天地之道,至仁而已。

    國以仁固,家以仁和。

    故國不仁則君臣疑,家不仁則父子離。

    父子離,無所不至矣。

    君臣疑,亦無所不至矣。

    故《易》着履霜之戒,孟子有仁義之對,審哉!幾乎去仁,惡足為國家哉!作《大惡篇》第九。

     ○奸非篇 王化始于閨門,故關雎之化行,則天下無犯非禮,桑間濮上之音作,則男女相奔,強暴相陵,尊卑無别,而上下失序矣。

    文武道在,施之則行。

    古者聖人以禮防民,制刑以輔其不及,後世因之。

    作《奸非篇》第十。

     ○盜賊篇 夫盜賊豈人情哉!或迫于饑寒,或驅于苛政,或訹于誘脅,出于不得已者,十常八九。

    至于白晝攫金于市,略人以為貨,皆有司不能其政所緻。

    使人人各得其所,烏有盜賊哉?作《盜賊篇》第十一。

     ○詐僞篇 霸代王而淳樸散,利勝義而詐僞生,其來亦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