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憲綱要所載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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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添支茶蒜。

    兵部議得:雲南系煙瘴炎熱地面,出使人員在外,宜準所拟添撥茶蒜。

    省準。

    (三下) 大德六年,兵部呈:各處站赤館舍鋪陳什物,歲久損壞,實有不堪修理者,必須添置,或有不敷,必借于民,不無騷擾。

    拟令各路于逐年額定平銷祗應,從長規畫到息錢逐旋修置。

    省準。

    (九下) 大德六年,土番宣慰司花押進呈:馬狗人曲木哥于差劄上鋪馬九疋,刮寫作一十疋,進馬二十疋、改作三十疋,及多要長行馬騾一十疋草料。

    部拟多餘騾馬納官。

    [表列:八十七下](十上) 大德七年十一月,江浙行省宣使品從善等連名狀告,本省差委馳驿管押金銀等物到都交納完備,通政院省會回程,宣使應付驢畜者,切緣從善等雖同閑慢使臣,一例應付。

    都堂議得:閑慢使臣給驢,本革泛濫之弊,各省宣使事畢回還聽差,雖同閑慢人員,回日依例給馬。

    (二下) 大德七年,宣政院所委伯顔帖木兒西番勾當回,為行李沉重,多起兀剌赤馬一疋。

    都省議決。

    [表列:四十七下](九下—十上) 大德七年,河南省咨:出征平章差百戶塔海燕隻哥赴都計禀,為本省急無見在劄子就赍三疋鋪馬,聖旨一道,差劄上止起馬二匹,本官卻令從人杜千奴多騎鋪馬一匹,部拟各決杜千奴系從人,量拟免罪。

    [表列:六十七下](九下—十下) 大德七年十一月,都省議得:使臣除軍情急務外,不得走驟,日行不過三站,宿頓處,于起馬關文上明白該寫某站起程至第三站止宿。

    如違,站官宣使各斷。

    再犯罪役。

    [表列:二十七下](二十一下—二十二上) 大德八年,中書省照得各處行省不【不,原文作下,據文義改。

    】依都省無行,往往濫給鋪馬,雲南四川尤甚。

    中間多是任滿得代無祿之人,或因起納諸物,或指計禀公事為名,驸馬赴都因而别行求仕,直至得除馳驿回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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