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彙錄乙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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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再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題,乾隆二十年二月初五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員缺,查有陸路标标前營遊擊溫有哲人材精壯,辦事明白,堪以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
所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員缺,查有福甯鎮标中營遊擊清祿,年力強壯,明白幹練,以之調補陸路提标前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系題調之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系題補之缺,溫有哲、清祿俱系現任遊擊,任内并無事故,調補遊擊,均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溫有哲人材精壯,辦事明白,堪以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清祿年力強壯,明白幹練,調補陸路提标前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等語,應如所請。
溫有哲準其調補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清祿準其調補福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
該員等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各令其任事。
所遺福甯鎮标中營遊擊,系題補之缺,現在并無預保注冊應行掣補之員,相應行文該督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三月初一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暫行署理鑲白旗漠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六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六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二次臣于敏中、右侍郎紀錄八次臣李清芳、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景善、郎中臣來成德、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關亮、員外郎臣武霖布、員外郎臣伊琳、主事臣德成、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覺羅巴彥學、主事臣李霖、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龔同。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三~七五四頁。
一八三、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軍功加一級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台灣北路副将楊普詳,據右營守備王軒呈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照例備造履曆清冊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守備王軒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以及生息銀兩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降級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
合就詳請察照具題。
再查該員任内有香山莊民黃聰等被番殺死一案罰俸一年,現據照數完納解繳。
此外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茲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台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該員任内有香山莊民黃聰等被番殺死一案罰俸一年,現據照數完納解繳,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等由前來。
臣查守備王軒先經臣預行保舉,準到部覆,行令給咨送部引見,現在行調,俟到日另行給咨送部。
今王軒二年俸滿,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十月初七日題,十一月初八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曆俸二年期滿,任内并無參罰案件,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台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任事,連閏計算曆俸已滿二年,既據該督查明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守備王軒俸滿之處注冊,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十二月初四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軍功加一級臣來保、兵部尚書暫行署理工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五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五級留任臣觀保、經筵講官左侍郎紀錄二次降一級留任臣于敏中、右侍郎加一級紀錄八次臣李清芳、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來成德、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富勒賀、員外郎臣景善、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伊琳、主事臣承訓、主事臣德成、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覺羅巴彥學、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主事臣呂光亨、候補主事臣張曾榖、額外主事臣多隆武、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龔同、額外主事臣錢策。
旨: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四~七五五頁。
一八四、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七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補遊擊事:竊照福建水師提标前營遊擊楊添,經臣會疏具題,請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遊擊,準到部覆,準其調補。
所遺水師提标前營遊擊,系題補之缺,行令照例揀選題補等因。
臣查水師遊擊缺出,應于候補水師遊擊内揀補。
但閩省見在并無候補水師遊擊人員,例應于見任水師都司及見任水師守備内揀選題補。
查閩省水師都司止有閩安左、右二營,左營都司聶吳昭見在另疏請補海壇鎮标右營遊擊,右營都司洪福甫準部文補授,尚未送部引見。
今臣于見任水師守備内詳加揀選。
查有水師提标左營守備林聖,人材強壯,谙練水師,堪以升補水師提标前營遊擊,于海洋營伍有益。
查林聖引見已滿三年,見于預行保舉案内行調到日,并案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一年正月三十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七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七五五頁。
一八五、兵部「為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喀奏」移會 兵部為請暫留海疆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内閣抄出福督喀奏前事一案等因,于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奉朱批:着照所請行,該部知道,欽此。
除将原奏業于二十六日行文外,相應移會内閣稽察房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粘單一紙。
右移會内閣稽察房。
乾隆二十二年七月日。
閩浙總督喀謹奏為請暫留海疆等事:竊照澎湖協水師左營遊擊楊添,于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到任,操防勤慎,轄兵有方,久曆水師,熟悉海疆情形,于澎湖要缺人地相宜。
本年四月二十九日,接準部咨,因楊添于前任水師提标後營遊擊任内,失察賊犯梁宋等入口一案,議以降三級調用,奉旨依議,命臣出具考語,送部引見,欽此,行知到臣。
自應即令離任領咨赴部,但查澎湖孤懸大洋,衆嶼環繞,兵民雜處,台廈商漁船隻,往來如織,皆由該地收風按椗,防範稽查,在在均關緊要。
茲該營新任副将葉相德尚未到任,副将事務現系楊添護理,而左營守備許朝耀預保送部,亦未回任,右營遊擊吳志忠又屆俸滿,将次離營,新調守備蕭英系屬初任,若将楊添複行調回,則全營将備,一時皆易生手,殊非所宜。
合無仰懇聖恩,俯準将楊添所降之級暫留澎任,俟該遊擊曆俸年滿,再行調回,給咨送部引見,庶要地不緻乏員,于營伍地方大有裨益。
臣為海疆需人起見,不揣冒昧,恭折陳奏,是否可行,伏祈皇上訓示,謹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頁。
一八六、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督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補副将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應琚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水師副将員缺,例應以内地水師副将調補。
惟查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現任副将沈廷耀到任甫經數月,營務正資整饬,且該員原系台灣水師副将,俸滿調回内地,未便再請調台。
臣于現任水師參将内,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銅山營參将裴鏡,系湖廣武陵縣人,由藍翎侍衛出身,經前督臣喀爾吉善預行保舉,又于副參等次案内保列一等送部,于乾隆二十一年閏九月二十八日引見,奉旨準注冊,仍準其一等,欽此。
該員熟悉海洋,曆練營伍,原系應升外海水師副将之員,今以之拟升台灣水師副将,洵屬人地相宜。
其所遺銅山營參将,亦系外海水師應題之缺,應聽部臣于預保人員内掣補。
再查裴鏡引見未滿三年,應否送部引見,聽候部議。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題,十一月初四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福建台灣水師副将員缺,例應以内地水師副将調補。
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現任副将沈廷耀原系台灣水師副将,俸滿調回内地,未便再請調台。
臣于現任水師參将内,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銅山營參将裴鏡熟悉海洋,曆練營伍,以之拟升台灣水師副将,洵屬人地相宜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水師副将系題調之缺,裴鏡系現任參将應升副将之員,該督既稱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現任副将沈廷耀原系台灣水師副将,俸滿調回内地,未便再請調台,臣于現任水師參将内會同提臣詳加揀選,查有銅山營參将裴鏡熟悉海洋,曆練營伍,以之拟升台灣水師副将,洵屬人地相宜等語;應如所請,參将裴鏡準其升補福建台灣水師副将。
該員于保列一等案内,乾隆二十一年閏九月内引見,未滿三年,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發給劄付,令其任事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工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書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候補郎中臣傅椿、員外郎臣暻善、員外郎臣五十三、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素章阿、主事臣多隆武、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題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色布星額、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裴鏡補授福建台灣水師副将,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一頁。
一八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原署閩折總督印務福州将軍新柱題前事内開:據前任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據台灣城守營參将阿思泰詳,據左軍守備王錫榮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二年俸滿。
茲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扣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到本職。
據此,覆查王錫榮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并無事故。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茲據前任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報: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王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用。
臣謹會同護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漳州鎮總兵官臣王無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題,十月十一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原署閩浙總督印務福州将軍新柱疏稱: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王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曆俸二年期滿,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今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王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任事起,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連閏計算曆俸已滿二年,任内并無事故,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守備王錫榮俸滿之處注冊,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工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書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候補郎中臣傅椿、員外郎臣暻善、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呂光亨、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多隆武、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色布星額、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二頁。
一八八、閩浙總督楊應琚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駐劄福州府臣楊應琚謹題為請補守備事:竊照福建同安營守備張焴,經臣會疏題請調補台灣鎮标左營守備,并聲明所遺員缺,系陸路應題之缺,容臣另行揀選題補在案。
茲臣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發閩學習試用武進士何國玺,系廣東順德縣人,先因試用五年期滿,經前督臣喀爾吉善咨準部覆,留閩候補。
該員年力富強,弓馬可觀,曆經委署營務,俱無贻誤,以之拟補同安營守備,于營伍地方有益。
再查何國玺系咨準部覆留閩候補之員,與奉旨發閩以守備題補者有間,應俟部覆到日,給咨送部引見。
又該員見在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臣謹會同福建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初六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駐劄福州府臣楊應琚。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三頁。
一八九、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都司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應琚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盧光裕,準到部文,推升山東登州鎮标左營遊擊,所遺員缺,行令揀選題調等因。
臣随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那爾吉,系滿洲正紅旗人,該員年力壯盛,營務曆練,以之調補台灣北路中營都司,于海外營伍地方有益。
其所遺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亦系陸路應題之缺,現無預保注冊人員,容臣另行揀選題補。
再查那爾吉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該員任内亦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題,三月二十九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盧光裕推升遺缺,查有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那爾吉,系滿洲正紅旗人,該員年力壯盛,營務曆練,以之調補台灣北路中營都司,于海外營伍地方有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系題調之缺,那爾吉系現任都司,任内并無事故,調補都司,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那爾吉年力壯盛,營務曆練,以之調補台灣北路中營都司,于海外營伍地方有益等語,應如所請,那爾吉準其調補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換給劄付,令其任事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暫行兼署戶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署領侍衛内大臣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宗人府右宗人管理健銳營事務奉恩輔國公臣如松、右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暻善、郎中臣福勒賀、郎中臣灏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博卿額、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素章阿、主事臣本忠、主事臣多隆武、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那爾吉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三~七六四頁。
一九○、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呈請回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應琚題前事内開:準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咨稱:準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咨,據台灣水師副将裴鏡詳,據中營守備陳國泰呈稱:竊照守備國泰由水師提标右營守備調補今職,業經到營,現在等候部劄實授任事。
惟查本營遊擊林聖系守備母舅,守備隸在管轄,有一切考核之責,似應照例回避。
理合據實呈明,俯賜轉詳改調,實為公便等情到副将,轉詳到鎮,咨會到提督。
據此,合就咨請會核具題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武職官員如有甥舅同營,屬在管轄者,例應令官卑者回避。
今據台灣水師中營守備陳國泰呈報:該守備由水師提标右營守備調補今職,現在等候部劄實授任事,惟查該營遊擊林聖系該守備母舅,該守備隸在管轄,有一切考核之責,應照例回避等情,呈明該管副将,由鎮轉移提臣,咨會前來。
臣查台灣水師中營守備陳國泰,既系該營遊擊林聖之甥,自應照例令陳國泰回避另補。
随與提臣劄商,查有澎湖水師左營守備許朝耀,谙習營伍,熟悉水師,堪以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
其所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員缺,應請即以陳國泰調補,以符定例。
再查台灣水師中營守備與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均系應行調補之缺。
今以許朝耀、陳國泰對品請調,俱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又陳國泰任内并無參罰案件,許朝耀于前署水師提标右營守備任内因戰哨船隻造冊遲延罰俸三個月,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八月初八日題,九月十七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福建台灣水師中營守備陳國泰系該營遊擊林聖之甥,應照例令陳國泰回避。
查有澎湖水師左營守備許朝耀,堪以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所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員缺,即以陳國泰調補,以符定例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武職官員外姻嫡甥,令官卑者回避等語。
守備陳國泰既系該營遊擊林聖之甥,例應回避。
該員任内并無事故,對品調補,與例相符,應如所請,守備陳國泰準其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換給劄付,令其任事。
至守備許朝耀系預保注冊之員,于乾隆二十三年六月内,臣部已将該員掣補閩安水師左營都司具題,奉旨依拟用,欽此,欽遵發給劄付,令赴新任在案。
應将該督所請許朝耀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之處,毋庸議。
其所遺台灣水師中營守備員缺,系題調之缺,行令該督另行揀選合例人員題調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十月初十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兼管工部尚書事務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署領侍衛内大臣正黃旗漢軍都統宗人府右宗人管理健銳營事務奉恩輔國公臣如松、右侍郎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暻善、郎中臣福勒賀、郎中臣灏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本忠、主事臣靈保、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額外主事臣賈世興。
夾片:陳國泰,福建人,年三十四歲,由行伍拔補把總千總。
乾隆二十一年九月内,題補福建水師提标右營守備。
二十三年四月内,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楊應琚,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旨:陳國泰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五頁。
一九一、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二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廷璋題前事内開:據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德福會同按察使司按察使史奕昂呈詳:奉閩浙總督楊部院批:據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據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二年俸滿。
今卑職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造具履曆并行取本營備弁印甘各結繳報等情到鎮。
據此,覆查遊擊溫達勇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逃盜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核具題等由。
奉批:仰福建布政司會同按察司查明該員有無參罰案件詳報,冊結存。
奉此,該本司布政使德福會同按察使史奕昂查得: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逃盜等案違礙。
惟前在汀州鎮标中營遊擊任内,因連城縣民羅張文家失火一案罰俸九個月,其罰俸銀兩,已經扣完,彙入乾隆二十三年春季武職咨銷冊内報部,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相應查明會詳,伏候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茲先據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報: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報。
經督臣楊應琚批行福建布政使德福會同按察使史奕昂查明,遊擊溫達勇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逃盜等案違礙。
惟前在汀州鎮标中營遊擊任内,因連城縣民羅張文家失火一案罰俸九個月,其罰俸銀兩已經扣完,彙入乾隆二十三年春季武職咨銷冊内報部,此外并無參罰案件,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冊結存案外,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報,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十四日題,五月十三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廷璋疏稱: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今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任事起,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計算曆俸已滿二年,任内并無事故,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遊擊溫達勇俸滿之處注冊,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六月初五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二級留任臣來保、兼管兵部滿尚書事務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八級留任臣李元亮、太子少師署兵部尚書加一級臣梁詩正、經筵講官左侍郎降五級留任正白旗滿洲副都統革職留任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臣錢汝誠、右侍郎署領侍衛内大臣正黃旗漢軍都統宗人府右宗人管理健銳營事務奉恩輔國公臣如松、右侍郎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暻善、郎中臣福勒賀、郎中臣灏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五十三、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本忠、主事臣德義、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六~七六七頁 一九二、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左營遊擊楊添,先因曆俸年滿,經前任督臣楊應琚具疏題報,準到部覆,該員任内見有失察賊犯梁宋等入口降調調取引見之案未結,俟到部引見,恭候谕旨遵行等因在案。
今于乾隆二十四年閏六月十八日,準到部咨,将降調遊擊楊添帶領引見,奉旨楊添着照部議所降之級,從寬留任,欽此。
除給限票回任外,應令将該員調回内地補用,所有降級從寬留任之案,帶于新任。
其所遺澎湖水師左營遊擊系題調之缺,另選人員題調等因。
臣随會商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南澳鎮标左營遊擊魏文偉,系福建同安縣人,由蔭生改武。
該員才技優娴,谙練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遊擊。
其所遺南澳鎮标左營遊擊員缺,請即以楊添調補,将降級留任之案帶于新任。
查魏文偉、楊添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再魏文偉任内并無參罰案件,楊添見丁母憂,另咨報部。
該員雖有親喪,系請調任,并非升補,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七頁。
一九三、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病故,業經臣具疏題報,所遺員缺,例應于内地陸路見任遊擊内揀選調補。
臣随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福甯鎮标右營遊擊薩克慎,系滿洲鑲黃旗人,由護軍出身,奉發福建,以遊擊題補。
乾隆十七年,經前督臣喀爾吉善題補福甯鎮右營遊擊。
該員弓馬娴熟,谙練營伍,年力精壯,以之調補台灣鎮标左營遊擊,于海外營伍有益。
再查薩克慎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署理陸路提督印務漳州鎮總兵官臣王無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八頁 一九四、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守備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李鬥綱已經病故,臣另疏題報,所遺員缺,例應于内地陸路各營見任守備内揀選調補。
臣随會商提臣于内地陸路各營守備内詳加揀選。
查有陸路提标後營守備孟明遠,系陝西沔縣人,由蔭生出身。
該員年力青壯,弓馬優娴,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于海外營伍有益。
查孟明遠系對品調補,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八頁。
一九五、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守備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右營守備蕭英,先因曆俸年滿,經臣具疏題報,準到部咨,調回内地候升。
所遺員缺,行令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臣标水師營守備戴福,系浙江仁和縣人,由行伍出身。
該員人材精壯,熟谙水師,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右營守備。
至所遺臣标水師營守備員缺,請即以蕭英調補,均于海疆營伍有益。
查守備戴福、蕭英均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各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九頁。
一九六、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補守備事:竊照福建海壇鎮标右營守備許元吉已經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所遺員缺,準到部咨,應輪用分發候補人員,照例揀選題補等因。
今臣會同詳加揀選。
查有原任诏安營左哨千總吳科,系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出身,先因曆俸年滿,經前署督臣新柱給咨送部引見,奉旨:吳科着發回本省,以守備題補,欽此,經臣具題請改水師,經部覆準在案。
該員年力強壯,谙曉水師,弓馬可觀,以之補授海壇鎮标右營守備,駐劄福州府福清縣轄之平潭地方,系屬隔府别營,與例相符,于海洋營伍,均有裨益。
查吳科系奉旨發回候補之員,毋庸送部引見。
再該員見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署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金門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十六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頁。
一九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加一級軍功加一級軍功紀錄三次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廷璋題前事内開:據福建台灣鎮調任總兵官林洛詳,據台灣北路營署副将事南路營參将李雲标詳,據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都司吳順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降罰停升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調任總兵官林洛詳報: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于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
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署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金門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一日題,本月二十六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廷璋疏稱:福建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于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曆俸二年期滿,任内亦無降罰停升等案,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今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自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任事起,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連閏計算曆俸已滿二年,任内并無事故,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都司吳順俸滿之處注冊,恭候〔□□〕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加一級軍功加一級軍功紀錄三次臣來保、經筵講官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戶部尚書兼署兵部尚書事務鑲白旗漢軍都統禦前大臣管理銮儀衛事務武毅謀勇公加二級紀錄二次軍功加一級軍功紀錄四次臣兆惠、太子少師署兵部尚書加二級臣梁詩正、經筵講官左侍郎降四級留任正白旗滿洲副都統革職留任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臣觀保、經筵講官左侍郎加一級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臣王際華、署理兵部侍郎事務署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佐領加二級紀錄四次臣旌額理、右侍郎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加一級随帶加一級臣熊學鵬、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暻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五十三、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薩哈禅、員外郎臣本忠、員外郎臣書甯、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紮祿順、主事臣德義、主事臣繼昌、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額外主事臣陸永燽、司務兼辦司事臣沐爾斌。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七七一頁。
一九八、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一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具禀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呈,據台灣水師副将裴鏡呈,據右營署守備許元吉呈,據本營遊擊聶吳昭男聶才三禀稱:竊才三父吳昭,系見任台灣水師右營遊擊,因染患痰症,調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十日戌時病故,理合禀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合就呈報等由。
并準水師提臣移咨各到署督臣莊有恭,移交到臣。
該臣看得:武職守備以上等官病故,例應題報。
茲福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聶吳昭,因染患痰症,調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十日身故。
準據水師提臣、台灣鎮各咨報前來,除委員暫行署理,并饬追原領劄付,到日另咨送部,所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員缺,系水師應行調補之缺,臣見在遴員另疏請調外,臣謹具疏題報,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題聞。
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一頁。
一九九、福建建甯總兵楊瑞題本 鎮守福建建甯等處地方總兵官駐劄建甯府臣楊瑞謹題為恭謝天恩事:竊臣由行伍于康熙六十年随師克複全台,領受功加署都司劄付,曆拔福建水師千、把、守備。
雍正十三年,補授水師提标右營遊擊。
乾隆三年,調補澎湖水師遊擊,旋擢參将、副将。
乾隆十三年,蒙閩浙總督臣喀爾吉善請補海壇鎮總兵,履任十載,未展寸籌。
于二十二年六月内,恭請陛見,奉到朱批:準汝來京陛見可也,欽此,欽遵。
臣随束裝登程,不期行至瓯甯途中猝聞母訃,立即奔回廣東潮洲府海陽縣原籍治喪,丁憂三載,未遂犬馬之私。
茲當服阕,承領兩廣總督臣李侍堯咨文,于本年四月二十四日抵京,到部投咨,随赴圓明園恭請聖安,荷蒙皇上召見,訓誨周詳。
仰蒙天恩,着補授福建建甯總兵。
随于二十八日赴阙叩謝天恩,複蒙召見,谕訓營伍教兵諸事。
五月初二日,又蒙召見,跪聆聖谕,前赴新任。
當即陛辭,自京起程,于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到任視事。
除将到任日期另疏題報外,伏念臣一介庸愚,至微極陋,仰蒙知遇殊恩,不次擢拔,雖捐糜頂踵,難報高深,惟有凜遵聖訓,實心整頓營伍,教練士卒,務保地方綏靜,兵民相安,以期稍報天恩于萬一耳。
所有微臣感激下忱,理合恭疏題謝,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題聞。
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鎮守福建建甯等處地方總兵官駐劄建甯府臣楊瑞。
旨: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二頁。
二○○、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降又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禀繳劄付事:據福建泉州城守營參将索渾報,據台灣城守營參将哈福家人劉钰禀稱:竊钰家主哈福,系見任台灣城守營參将,因預行保舉,奉調給咨送部引見,自台配船開駕到泉。
緣陡染風熱病症,醫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六月初一日身故,合将原領劄付禀繳等情。
據此,合就繳報等由。
并準據水師提臣、台灣鎮各咨報到臣。
準據此,該臣看得:武職守備以上等官病故,例應題報。
茲福建台灣城守營參将哈福,因預行保舉,行調給咨送部引見,自台配船開駕到泉,緣陡染風熱病症,醫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六月初一日身故。
據泉州城守營參将索渾呈報,并準據水師提臣、台灣鎮各咨報前來。
除繳到該故員原領劄付送部查銷,所遺台灣城守營參将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容臣遴員另疏請調外,臣謹具疏題報,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題聞。
乾隆二十五年七月初二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二頁。
二○一、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據台灣南路營參将李雲标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止,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到本職。
據此,覆查參将李雲标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降級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
再查李雲标前在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内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一案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将任内晉江縣城内失火、見任内罰俸九個月,又署理北路副将任内有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等五名被番殺死割去頭顱一案罰俸一年,又見任内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割去頭顱一案詳奉咨參,見候部覆,此外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報:台灣南路營參将李雲标于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李雲标前在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内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一案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将任内晉江縣城内失火見任内罰俸九個月,又署理北路副将任内有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等五名被番殺死割去頭顱一案罰俸一年,又見任内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割去頭顱一案詳奉咨參,見候部覆,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等情前來。
臣覆查無異。
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七月十七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三頁。
二○二、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參将事:竊照福建台灣南路營參将李雲标曆俸二年期滿,經臣會疏題報,準到部咨,應将參将李雲标俸滿注冊,遇有副将缺出,于開列本内聲明具題,仍将該員調回内地,所遺台灣南路營參将系題調之缺,該督另行揀選題調等因。
經臣移行遵照外,随即會同水陸提臣于内地陸路各營參将内詳加揀選。
查有泉州城守營參将索渾,系滿洲鑲白旗人,由前鋒出身。
該員年壯技優,谙練營伍,操防勤慎,辦事細心,在閩年久,熟悉海疆風土,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于海外營伍有裨。
至所遺泉州城守營參将員缺,請即以參将李雲标調補,仍令在調任候升。
查索渾任内并無參罰案件。
惟李雲标前于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内,因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将任内因晉江縣城内失火罰俸九個月,又署台灣北路營副将任内因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被番殺死罰俸一年,又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罰俸一年,又崁頭厝莊民楊智業等被番殺死,業将職名咨參,見候部覆。
再查參将索渾、李雲标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除饬取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二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四頁。
二○三、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升任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據台灣鎮标右營遊擊福保祥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一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造具履曆清冊同本營備弁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福保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降罰停升等案違礙。
今該員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茲據升任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報:台灣鎮标右營遊擊福保,于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一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再查福保于前署台灣南路營參将任内,因鳳山縣賊犯黃繼祖等搶奪劉俊秀等銀物打傷事主一案,業将疏防職名題參,見候部覆,合并聲明。
臣謹會同暫署福建水師提督印務調任金門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四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四頁。
二○四、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副将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副将談秀,奉旨補授金門鎮總兵官,所遺員缺,接準部咨,行令照例揀選題調等因。
臣查澎湖水師副将員缺,例應與内地水師副将對調。
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見任副将魏宗聖系浙江永嘉縣人,由行伍出身,該員年力壯健,熟谙水師,請即以之調補澎湖水師副将,實于海外營伍有裨。
查魏宗聖系對品調補,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見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暫署福建水師提督印務新調任台灣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九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
再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題,乾隆二十年二月初五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員缺,查有陸路标标前營遊擊溫有哲人材精壯,辦事明白,堪以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
所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員缺,查有福甯鎮标中營遊擊清祿,年力強壯,明白幹練,以之調補陸路提标前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系題調之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系題補之缺,溫有哲、清祿俱系現任遊擊,任内并無事故,調補遊擊,均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溫有哲人材精壯,辦事明白,堪以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清祿年力強壯,明白幹練,調補陸路提标前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等語,應如所請。
溫有哲準其調補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清祿準其調補福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
該員等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各令其任事。
所遺福甯鎮标中營遊擊,系題補之缺,現在并無預保注冊應行掣補之員,相應行文該督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三月初一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暫行署理鑲白旗漠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六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六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二次臣于敏中、右侍郎紀錄八次臣李清芳、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景善、郎中臣來成德、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關亮、員外郎臣武霖布、員外郎臣伊琳、主事臣德成、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覺羅巴彥學、主事臣李霖、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龔同。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三~七五四頁。
一八三、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軍功加一級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台灣北路副将楊普詳,據右營守備王軒呈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照例備造履曆清冊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守備王軒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以及生息銀兩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降級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
合就詳請察照具題。
再查該員任内有香山莊民黃聰等被番殺死一案罰俸一年,現據照數完納解繳。
此外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茲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台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該員任内有香山莊民黃聰等被番殺死一案罰俸一年,現據照數完納解繳,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等由前來。
臣查守備王軒先經臣預行保舉,準到部覆,行令給咨送部引見,現在行調,俟到日另行給咨送部。
今王軒二年俸滿,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十月初七日題,十一月初八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曆俸二年期滿,任内并無參罰案件,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台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于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任事,連閏計算曆俸已滿二年,既據該督查明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守備王軒俸滿之處注冊,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十二月初四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軍功加一級臣來保、兵部尚書暫行署理工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五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五級留任臣觀保、經筵講官左侍郎紀錄二次降一級留任臣于敏中、右侍郎加一級紀錄八次臣李清芳、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來成德、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富勒賀、員外郎臣景善、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伊琳、主事臣承訓、主事臣德成、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覺羅巴彥學、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主事臣呂光亨、候補主事臣張曾榖、額外主事臣多隆武、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龔同、額外主事臣錢策。
旨: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四~七五五頁。
一八四、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七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補遊擊事:竊照福建水師提标前營遊擊楊添,經臣會疏具題,請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遊擊,準到部覆,準其調補。
所遺水師提标前營遊擊,系題補之缺,行令照例揀選題補等因。
臣查水師遊擊缺出,應于候補水師遊擊内揀補。
但閩省見在并無候補水師遊擊人員,例應于見任水師都司及見任水師守備内揀選題補。
查閩省水師都司止有閩安左、右二營,左營都司聶吳昭見在另疏請補海壇鎮标右營遊擊,右營都司洪福甫準部文補授,尚未送部引見。
今臣于見任水師守備内詳加揀選。
查有水師提标左營守備林聖,人材強壯,谙練水師,堪以升補水師提标前營遊擊,于海洋營伍有益。
查林聖引見已滿三年,見于預行保舉案内行調到日,并案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一年正月三十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七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七五五頁。
一八五、兵部「為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喀奏」移會 兵部為請暫留海疆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内閣抄出福督喀奏前事一案等因,于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奉朱批:着照所請行,該部知道,欽此。
除将原奏業于二十六日行文外,相應移會内閣稽察房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粘單一紙。
右移會内閣稽察房。
乾隆二十二年七月日。
閩浙總督喀謹奏為請暫留海疆等事:竊照澎湖協水師左營遊擊楊添,于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到任,操防勤慎,轄兵有方,久曆水師,熟悉海疆情形,于澎湖要缺人地相宜。
本年四月二十九日,接準部咨,因楊添于前任水師提标後營遊擊任内,失察賊犯梁宋等入口一案,議以降三級調用,奉旨依議,命臣出具考語,送部引見,欽此,行知到臣。
自應即令離任領咨赴部,但查澎湖孤懸大洋,衆嶼環繞,兵民雜處,台廈商漁船隻,往來如織,皆由該地收風按椗,防範稽查,在在均關緊要。
茲該營新任副将葉相德尚未到任,副将事務現系楊添護理,而左營守備許朝耀預保送部,亦未回任,右營遊擊吳志忠又屆俸滿,将次離營,新調守備蕭英系屬初任,若将楊添複行調回,則全營将備,一時皆易生手,殊非所宜。
合無仰懇聖恩,俯準将楊添所降之級暫留澎任,俟該遊擊曆俸年滿,再行調回,給咨送部引見,庶要地不緻乏員,于營伍地方大有裨益。
臣為海疆需人起見,不揣冒昧,恭折陳奏,是否可行,伏祈皇上訓示,謹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頁。
一八六、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督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補副将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應琚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水師副将員缺,例應以内地水師副将調補。
惟查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現任副将沈廷耀到任甫經數月,營務正資整饬,且該員原系台灣水師副将,俸滿調回内地,未便再請調台。
臣于現任水師參将内,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銅山營參将裴鏡,系湖廣武陵縣人,由藍翎侍衛出身,經前督臣喀爾吉善預行保舉,又于副參等次案内保列一等送部,于乾隆二十一年閏九月二十八日引見,奉旨準注冊,仍準其一等,欽此。
該員熟悉海洋,曆練營伍,原系應升外海水師副将之員,今以之拟升台灣水師副将,洵屬人地相宜。
其所遺銅山營參将,亦系外海水師應題之缺,應聽部臣于預保人員内掣補。
再查裴鏡引見未滿三年,應否送部引見,聽候部議。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題,十一月初四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福建台灣水師副将員缺,例應以内地水師副将調補。
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現任副将沈廷耀原系台灣水師副将,俸滿調回内地,未便再請調台。
臣于現任水師參将内,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銅山營參将裴鏡熟悉海洋,曆練營伍,以之拟升台灣水師副将,洵屬人地相宜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水師副将系題調之缺,裴鏡系現任參将應升副将之員,該督既稱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現任副将沈廷耀原系台灣水師副将,俸滿調回内地,未便再請調台,臣于現任水師參将内會同提臣詳加揀選,查有銅山營參将裴鏡熟悉海洋,曆練營伍,以之拟升台灣水師副将,洵屬人地相宜等語;應如所請,參将裴鏡準其升補福建台灣水師副将。
該員于保列一等案内,乾隆二十一年閏九月内引見,未滿三年,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發給劄付,令其任事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工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書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候補郎中臣傅椿、員外郎臣暻善、員外郎臣五十三、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素章阿、主事臣多隆武、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題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色布星額、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裴鏡補授福建台灣水師副将,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一頁。
一八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原署閩折總督印務福州将軍新柱題前事内開:據前任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據台灣城守營參将阿思泰詳,據左軍守備王錫榮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二年俸滿。
茲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扣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到本職。
據此,覆查王錫榮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并無事故。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茲據前任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報: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王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用。
臣謹會同護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漳州鎮總兵官臣王無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題,十月十一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原署閩浙總督印務福州将軍新柱疏稱: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王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曆俸二年期滿,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今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王錫榮,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任事起,至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連閏計算曆俸已滿二年,任内并無事故,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守備王錫榮俸滿之處注冊,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工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書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候補郎中臣傅椿、員外郎臣暻善、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呂光亨、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博卿額、主事臣多隆武、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色布星額、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二頁。
一八八、閩浙總督楊應琚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駐劄福州府臣楊應琚謹題為請補守備事:竊照福建同安營守備張焴,經臣會疏題請調補台灣鎮标左營守備,并聲明所遺員缺,系陸路應題之缺,容臣另行揀選題補在案。
茲臣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發閩學習試用武進士何國玺,系廣東順德縣人,先因試用五年期滿,經前督臣喀爾吉善咨準部覆,留閩候補。
該員年力富強,弓馬可觀,曆經委署營務,俱無贻誤,以之拟補同安營守備,于營伍地方有益。
再查何國玺系咨準部覆留閩候補之員,與奉旨發閩以守備題補者有間,應俟部覆到日,給咨送部引見。
又該員見在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臣謹會同福建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初六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駐劄福州府臣楊應琚。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三頁。
一八九、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都司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應琚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盧光裕,準到部文,推升山東登州鎮标左營遊擊,所遺員缺,行令揀選題調等因。
臣随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那爾吉,系滿洲正紅旗人,該員年力壯盛,營務曆練,以之調補台灣北路中營都司,于海外營伍地方有益。
其所遺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亦系陸路應題之缺,現無預保注冊人員,容臣另行揀選題補。
再查那爾吉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該員任内亦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題,三月二十九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盧光裕推升遺缺,查有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那爾吉,系滿洲正紅旗人,該員年力壯盛,營務曆練,以之調補台灣北路中營都司,于海外營伍地方有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系題調之缺,那爾吉系現任都司,任内并無事故,調補都司,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那爾吉年力壯盛,營務曆練,以之調補台灣北路中營都司,于海外營伍地方有益等語,應如所請,那爾吉準其調補福建台灣北路中營都司。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換給劄付,令其任事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暫行兼署戶部尚書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署領侍衛内大臣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宗人府右宗人管理健銳營事務奉恩輔國公臣如松、右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暻善、郎中臣福勒賀、郎中臣灏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博卿額、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素章阿、主事臣本忠、主事臣多隆武、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那爾吉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三~七六四頁。
一九○、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呈請回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應琚題前事内開:準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咨稱:準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咨,據台灣水師副将裴鏡詳,據中營守備陳國泰呈稱:竊照守備國泰由水師提标右營守備調補今職,業經到營,現在等候部劄實授任事。
惟查本營遊擊林聖系守備母舅,守備隸在管轄,有一切考核之責,似應照例回避。
理合據實呈明,俯賜轉詳改調,實為公便等情到副将,轉詳到鎮,咨會到提督。
據此,合就咨請會核具題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武職官員如有甥舅同營,屬在管轄者,例應令官卑者回避。
今據台灣水師中營守備陳國泰呈報:該守備由水師提标右營守備調補今職,現在等候部劄實授任事,惟查該營遊擊林聖系該守備母舅,該守備隸在管轄,有一切考核之責,應照例回避等情,呈明該管副将,由鎮轉移提臣,咨會前來。
臣查台灣水師中營守備陳國泰,既系該營遊擊林聖之甥,自應照例令陳國泰回避另補。
随與提臣劄商,查有澎湖水師左營守備許朝耀,谙習營伍,熟悉水師,堪以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
其所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員缺,應請即以陳國泰調補,以符定例。
再查台灣水師中營守備與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均系應行調補之缺。
今以許朝耀、陳國泰對品請調,俱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又陳國泰任内并無參罰案件,許朝耀于前署水師提标右營守備任内因戰哨船隻造冊遲延罰俸三個月,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八月初八日題,九月十七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福建台灣水師中營守備陳國泰系該營遊擊林聖之甥,應照例令陳國泰回避。
查有澎湖水師左營守備許朝耀,堪以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所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員缺,即以陳國泰調補,以符定例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武職官員外姻嫡甥,令官卑者回避等語。
守備陳國泰既系該營遊擊林聖之甥,例應回避。
該員任内并無事故,對品調補,與例相符,應如所請,守備陳國泰準其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換給劄付,令其任事。
至守備許朝耀系預保注冊之員,于乾隆二十三年六月内,臣部已将該員掣補閩安水師左營都司具題,奉旨依拟用,欽此,欽遵發給劄付,令赴新任在案。
應将該督所請許朝耀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之處,毋庸議。
其所遺台灣水師中營守備員缺,系題調之缺,行令該督另行揀選合例人員題調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三年十月初十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兼管工部尚書事務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九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七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一次降二級留任臣李清芳、右侍郎署領侍衛内大臣正黃旗漢軍都統宗人府右宗人管理健銳營事務奉恩輔國公臣如松、右侍郎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暻善、郎中臣福勒賀、郎中臣灏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員外郎臣觀亮、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本忠、主事臣靈保、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額外主事臣賈世興。
夾片:陳國泰,福建人,年三十四歲,由行伍拔補把總千總。
乾隆二十一年九月内,題補福建水師提标右營守備。
二十三年四月内,調補台灣水師中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楊應琚,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旨:陳國泰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五頁。
一九一、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二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廷璋題前事内開:據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德福會同按察使司按察使史奕昂呈詳:奉閩浙總督楊部院批:據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據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二年俸滿。
今卑職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造具履曆并行取本營備弁印甘各結繳報等情到鎮。
據此,覆查遊擊溫達勇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逃盜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核具題等由。
奉批:仰福建布政司會同按察司查明該員有無參罰案件詳報,冊結存。
奉此,該本司布政使德福會同按察使史奕昂查得: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逃盜等案違礙。
惟前在汀州鎮标中營遊擊任内,因連城縣民羅張文家失火一案罰俸九個月,其罰俸銀兩,已經扣完,彙入乾隆二十三年春季武職咨銷冊内報部,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相應查明會詳,伏候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茲先據台灣鎮總兵官馬龍圖詳報: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報。
經督臣楊應琚批行福建布政使德福會同按察使史奕昂查明,遊擊溫達勇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逃盜等案違礙。
惟前在汀州鎮标中營遊擊任内,因連城縣民羅張文家失火一案罰俸九個月,其罰俸銀兩已經扣完,彙入乾隆二十三年春季武職咨銷冊内報部,此外并無參罰案件,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冊結存案外,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報,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十四日題,五月十三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廷璋疏稱: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領劄任事起,計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曆俸二年期滿,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今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自乾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任事起,至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計算曆俸已滿二年,任内并無事故,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遊擊溫達勇俸滿之處注冊,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六月初五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降二級留任臣來保、兼管兵部滿尚書事務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八級留任臣李元亮、太子少師署兵部尚書加一級臣梁詩正、經筵講官左侍郎降五級留任正白旗滿洲副都統革職留任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臣觀保、左侍郎紀錄三次臣錢汝誠、右侍郎署領侍衛内大臣正黃旗漢軍都統宗人府右宗人管理健銳營事務奉恩輔國公臣如松、右侍郎降二級留任臣程景伊、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暻善、郎中臣福勒賀、郎中臣灏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五十三、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本忠、主事臣德義、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額外主事臣錢策、額外主事臣邊廷掄。
旨: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六~七六七頁 一九二、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左營遊擊楊添,先因曆俸年滿,經前任督臣楊應琚具疏題報,準到部覆,該員任内見有失察賊犯梁宋等入口降調調取引見之案未結,俟到部引見,恭候谕旨遵行等因在案。
今于乾隆二十四年閏六月十八日,準到部咨,将降調遊擊楊添帶領引見,奉旨楊添着照部議所降之級,從寬留任,欽此。
除給限票回任外,應令将該員調回内地補用,所有降級從寬留任之案,帶于新任。
其所遺澎湖水師左營遊擊系題調之缺,另選人員題調等因。
臣随會商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南澳鎮标左營遊擊魏文偉,系福建同安縣人,由蔭生改武。
該員才技優娴,谙練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遊擊。
其所遺南澳鎮标左營遊擊員缺,請即以楊添調補,将降級留任之案帶于新任。
查魏文偉、楊添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再魏文偉任内并無參罰案件,楊添見丁母憂,另咨報部。
該員雖有親喪,系請調任,并非升補,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七頁。
一九三、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溫達勇病故,業經臣具疏題報,所遺員缺,例應于内地陸路見任遊擊内揀選調補。
臣随會同提臣詳加揀選。
查有福甯鎮标右營遊擊薩克慎,系滿洲鑲黃旗人,由護軍出身,奉發福建,以遊擊題補。
乾隆十七年,經前督臣喀爾吉善題補福甯鎮右營遊擊。
該員弓馬娴熟,谙練營伍,年力精壯,以之調補台灣鎮标左營遊擊,于海外營伍有益。
再查薩克慎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大用、署理陸路提督印務漳州鎮總兵官臣王無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八頁 一九四、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守備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李鬥綱已經病故,臣另疏題報,所遺員缺,例應于内地陸路各營見任守備内揀選調補。
臣随會商提臣于内地陸路各營守備内詳加揀選。
查有陸路提标後營守備孟明遠,系陝西沔縣人,由蔭生出身。
該員年力青壯,弓馬優娴,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于海外營伍有益。
查孟明遠系對品調補,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八頁。
一九五、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守備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右營守備蕭英,先因曆俸年滿,經臣具疏題報,準到部咨,調回内地候升。
所遺員缺,行令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臣标水師營守備戴福,系浙江仁和縣人,由行伍出身。
該員人材精壯,熟谙水師,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右營守備。
至所遺臣标水師營守備員缺,請即以蕭英調補,均于海疆營伍有益。
查守備戴福、蕭英均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各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六九頁。
一九六、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補守備事:竊照福建海壇鎮标右營守備許元吉已經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所遺員缺,準到部咨,應輪用分發候補人員,照例揀選題補等因。
今臣會同詳加揀選。
查有原任诏安營左哨千總吳科,系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出身,先因曆俸年滿,經前署督臣新柱給咨送部引見,奉旨:吳科着發回本省,以守備題補,欽此,經臣具題請改水師,經部覆準在案。
該員年力強壯,谙曉水師,弓馬可觀,以之補授海壇鎮标右營守備,駐劄福州府福清縣轄之平潭地方,系屬隔府别營,與例相符,于海洋營伍,均有裨益。
查吳科系奉旨發回候補之員,毋庸送部引見。
再該員見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署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金門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十六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頁。
一九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加一級軍功加一級軍功紀錄三次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廷璋題前事内開:據福建台灣鎮調任總兵官林洛詳,據台灣北路營署副将事南路營參将李雲标詳,據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都司吳順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降罰停升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調任總兵官林洛詳報: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于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
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署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金門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一日題,本月二十六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廷璋疏稱:福建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于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曆俸二年期滿,任内亦無降罰停升等案,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台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今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自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任事起,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連閏計算曆俸已滿二年,任内并無事故,與台澎俸滿題報升用之例相符,應将都司吳順俸滿之處注冊,恭候〔□□〕臣部照例升用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内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加一級軍功加一級軍功紀錄三次臣來保、經筵講官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戶部尚書兼署兵部尚書事務鑲白旗漢軍都統禦前大臣管理銮儀衛事務武毅謀勇公加二級紀錄二次軍功加一級軍功紀錄四次臣兆惠、太子少師署兵部尚書加二級臣梁詩正、經筵講官左侍郎降四級留任正白旗滿洲副都統革職留任兼管國子監事務教習庶吉士臣觀保、經筵講官左侍郎加一級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臣王際華、署理兵部侍郎事務署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兼佐領加二級紀錄四次臣旌額理、右侍郎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加一級随帶加一級臣熊學鵬、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暻善、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郎中臣李本、員外郎臣五十三、員外郎臣五霖布、員外郎臣薩哈禅、員外郎臣本忠、員外郎臣書甯、員外郎臣龔同、主事臣紮祿順、主事臣德義、主事臣繼昌、主事臣李廷鋐、主事臣李衮、主事臣葉佩荪、額外主事臣邊廷掄、額外主事臣陸永燽、司務兼辦司事臣沐爾斌。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七七一頁。
一九八、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一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具禀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呈,據台灣水師副将裴鏡呈,據右營署守備許元吉呈,據本營遊擊聶吳昭男聶才三禀稱:竊才三父吳昭,系見任台灣水師右營遊擊,因染患痰症,調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十日戌時病故,理合禀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合就呈報等由。
并準水師提臣移咨各到署督臣莊有恭,移交到臣。
該臣看得:武職守備以上等官病故,例應題報。
茲福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聶吳昭,因染患痰症,調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十日身故。
準據水師提臣、台灣鎮各咨報前來,除委員暫行署理,并饬追原領劄付,到日另咨送部,所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員缺,系水師應行調補之缺,臣見在遴員另疏請調外,臣謹具疏題報,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題聞。
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一頁。
一九九、福建建甯總兵楊瑞題本 鎮守福建建甯等處地方總兵官駐劄建甯府臣楊瑞謹題為恭謝天恩事:竊臣由行伍于康熙六十年随師克複全台,領受功加署都司劄付,曆拔福建水師千、把、守備。
雍正十三年,補授水師提标右營遊擊。
乾隆三年,調補澎湖水師遊擊,旋擢參将、副将。
乾隆十三年,蒙閩浙總督臣喀爾吉善請補海壇鎮總兵,履任十載,未展寸籌。
于二十二年六月内,恭請陛見,奉到朱批:準汝來京陛見可也,欽此,欽遵。
臣随束裝登程,不期行至瓯甯途中猝聞母訃,立即奔回廣東潮洲府海陽縣原籍治喪,丁憂三載,未遂犬馬之私。
茲當服阕,承領兩廣總督臣李侍堯咨文,于本年四月二十四日抵京,到部投咨,随赴圓明園恭請聖安,荷蒙皇上召見,訓誨周詳。
仰蒙天恩,着補授福建建甯總兵。
随于二十八日赴阙叩謝天恩,複蒙召見,谕訓營伍教兵諸事。
五月初二日,又蒙召見,跪聆聖谕,前赴新任。
當即陛辭,自京起程,于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到任視事。
除将到任日期另疏題報外,伏念臣一介庸愚,至微極陋,仰蒙知遇殊恩,不次擢拔,雖捐糜頂踵,難報高深,惟有凜遵聖訓,實心整頓營伍,教練士卒,務保地方綏靜,兵民相安,以期稍報天恩于萬一耳。
所有微臣感激下忱,理合恭疏題謝,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題聞。
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鎮守福建建甯等處地方總兵官駐劄建甯府臣楊瑞。
旨: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二頁。
二○○、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降又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禀繳劄付事:據福建泉州城守營參将索渾報,據台灣城守營參将哈福家人劉钰禀稱:竊钰家主哈福,系見任台灣城守營參将,因預行保舉,奉調給咨送部引見,自台配船開駕到泉。
緣陡染風熱病症,醫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六月初一日身故,合将原領劄付禀繳等情。
據此,合就繳報等由。
并準據水師提臣、台灣鎮各咨報到臣。
準據此,該臣看得:武職守備以上等官病故,例應題報。
茲福建台灣城守營參将哈福,因預行保舉,行調給咨送部引見,自台配船開駕到泉,緣陡染風熱病症,醫治不痊,于乾隆二十五年六月初一日身故。
據泉州城守營參将索渾呈報,并準據水師提臣、台灣鎮各咨報前來。
除繳到該故員原領劄付送部查銷,所遺台灣城守營參将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容臣遴員另疏請調外,臣謹具疏題報,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題聞。
乾隆二十五年七月初二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二頁。
二○一、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據台灣南路營參将李雲标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止,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到本職。
據此,覆查參将李雲标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降級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
再查李雲标前在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内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一案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将任内晉江縣城内失火、見任内罰俸九個月,又署理北路副将任内有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等五名被番殺死割去頭顱一案罰俸一年,又見任内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割去頭顱一案詳奉咨參,見候部覆,此外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報:台灣南路營參将李雲标于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李雲标前在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内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一案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将任内晉江縣城内失火見任内罰俸九個月,又署理北路副将任内有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等五名被番殺死割去頭顱一案罰俸一年,又見任内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割去頭顱一案詳奉咨參,見候部覆,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等情前來。
臣覆查無異。
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七月十七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三頁。
二○二、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參将事:竊照福建台灣南路營參将李雲标曆俸二年期滿,經臣會疏題報,準到部咨,應将參将李雲标俸滿注冊,遇有副将缺出,于開列本内聲明具題,仍将該員調回内地,所遺台灣南路營參将系題調之缺,該督另行揀選題調等因。
經臣移行遵照外,随即會同水陸提臣于内地陸路各營參将内詳加揀選。
查有泉州城守營參将索渾,系滿洲鑲白旗人,由前鋒出身。
該員年壯技優,谙練營伍,操防勤慎,辦事細心,在閩年久,熟悉海疆風土,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于海外營伍有裨。
至所遺泉州城守營參将員缺,請即以參将李雲标調補,仍令在調任候升。
查索渾任内并無參罰案件。
惟李雲标前于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内,因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将任内因晉江縣城内失火罰俸九個月,又署台灣北路營副将任内因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被番殺死罰俸一年,又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罰俸一年,又崁頭厝莊民楊智業等被番殺死,業将職名咨參,見候部覆。
再查參将索渾、李雲标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除饬取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陸路提督臣馬負書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二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四頁。
二○三、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升任福建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據台灣鎮标右營遊擊福保祥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一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造具履曆清冊同本營備弁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福保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降罰停升等案違礙。
今該員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茲據升任台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報:台灣鎮标右營遊擊福保,于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一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轉。
再查福保于前署台灣南路營參将任内,因鳳山縣賊犯黃繼祖等搶奪劉俊秀等銀物打傷事主一案,業将疏防職名題參,見候部覆,合并聲明。
臣謹會同暫署福建水師提督印務調任金門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四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四頁。
二○四、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副将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副将談秀,奉旨補授金門鎮總兵官,所遺員缺,接準部咨,行令照例揀選題調等因。
臣查澎湖水師副将員缺,例應與内地水師副将對調。
閩省内地止有閩安水師副将一缺,見任副将魏宗聖系浙江永嘉縣人,由行伍出身,該員年力壯健,熟谙水師,請即以之調補澎湖水師副将,實于海外營伍有裨。
查魏宗聖系對品調補,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見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暫署福建水師提督印務新調任台灣鎮總兵官臣遊金辂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九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