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彙錄乙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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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忠所遺水師提标前營守備員缺,即請以張勇調補。
似于海疆營伍,均有裨益。
查遊擊林竿、鄭李嘉、林洛、高省、守備曾志忠、張勇,俱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又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饬取履曆并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乾隆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二頁。
一五六、閩浙總督馬爾泰題本 領侍衛内大臣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紀錄七次帶降十一級駐劄福州府臣馬爾泰謹題為請補遊擊事:竊照福建金門鎮标左營遊擊施鳳倈,經臣于舉劾案内糾參,所遺員缺,系水師應行題補之缺。
臣詳加揀選,有原台灣水師右營遊擊梁國助,先經俸滿,準到部咨,調回内地另行酌量題調;經臣考驗,該員為人誠謹,谙練營務,熟悉水師,堪以題請補授金門鎮标左營遊擊,實屬人地相宜。
查梁國助系俸滿原品補用,毋庸送部引見。
又該員雖屬福建人,緣系水師營缺,與前準到部咨,嗣後題缺省分,如水師河營各缺,仍照例毋庸回避本省之例相符。
再該員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取具履曆并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年六月十八日,領侍衛内大臣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紀錄七次帶降十一級駐劄福州府臣馬爾泰。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三頁。
一五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馬爾泰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南路營守備張淵,已經推升四川夔州協中軍都司,所缺員缺,系陸路調補之缺。
接準部咨,令臣揀選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右營守備吳俊,人材壯健,弓馬可觀,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于海疆營伍均有裨益。
再查守備吳俊,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一年正月二十日題,二月二十九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月三十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馬爾泰疏稱:福建台灣南路營守備張淵升任員缺,準部咨令揀選調補。
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右營守備吳俊,人材壯健,弓馬可觀,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于海疆營伍有益。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台灣南路營守備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守備吳俊任内,并無事故,調補守備,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吳俊人材壯健,弓馬可觀,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于海疆營伍有益等語,應如所請,守備吳俊準其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之員,毋庸送部引見。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換給劄付,令其赴任。
所遺陸路提标右營守備員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歸分發候補人員補用,應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一年三月十一日,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降三級留任紀錄三次臣彭維新、左侍郎辦理步軍統領事務加二級紀錄五十三次臣舒赫德、左侍郎降三級留任紀錄二次臣歸宣光、署理兵部右侍郎事務國子監祭酒世襲三等伯臣鄂容安、右侍郎降一級留任又降三級留任臣陳德華、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永善、郎中臣富松、郎中臣張榘、郎中臣盛典、員外郎臣富勒渾、員外郎臣常海、員外郎臣吳雲從、額外員外郎臣達靈阿、主事臣巴爾布、主事臣格圖肯、主事臣燕侯然、額外主事臣舒敏、額外主事臣王宬、額外主事臣楊培、額外主事臣高麟勳。
夾片:吳俊,福建人,年四十八歲,由行伍拔補千把總。
乾隆元年二月内,經原任閩浙總督郝玉麟預行保舉。
五年四月内,掣補福建陸路提标右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馬爾泰以該員人材壯健,弓馬可觀,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
旨:吳俊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三~七三四頁。
一五八、台灣總兵張天駿題本 鎮守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台灣府臣張天駿謹題為恭報微臣交代起程日期、仰祈睿鑒事:乾隆十一年五月初六日,準閩浙總督臣馬爾泰咨開:乾隆十一年四月初九日,準兵部咨開:職方清吏司案呈,内閣抄出乾隆十一年閏三月十六日内閣奉上谕:福建水師提督員缺,着台灣總兵張天駿補授。
台灣總兵官員缺,着總督馬爾泰于通省總兵内揀選一員調補;所遺總兵員缺,着河南南陽總兵哈攀龍調補。
南陽總兵員缺,着項朝選補授。
欽此。
除另行兼銜給劄外,相應知照該督欽遵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
随經欽遵揀選得海壇總兵陳汝鍵,堪以調補台灣總兵。
其所遺海壇總兵員缺,遵旨即以河南南陽總兵哈攀龍補授。
除經具題,并照行海壇總兵陳汝鍵遵照先行赴台接任外,所有廈島地方,甚為緊要,相應移咨欽遵。
總兵陳汝鍵未到之前,将台灣總兵印務交與副将施必功暫行護理,即由台來廈接印視事等因到臣,欽遵在案。
經臣具疏恭謝天恩外,臣于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九日謹将欽頒雍字第一百六十九号鎮守福建台灣總兵官銀印一顆、王命旗牌十面杆副、未填用火牌三張、節奉上谕聖訓諸書及恩賞生息銀兩,前後典買田産、魚塭、糖廍文契、年收租息等項數目,差委臣标中軍遊擊茅魁赍交護理總兵印務台協水師副将施必功接受。
交代清楚,臣即于是日起程登舟,候風渡海,前赴廈門提督任。
所有微臣交代起程日期,理合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九日,鎮守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台灣府臣張天駿。
旨: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科己編第八本七三四頁。
一五九、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題本 提督福建水師等處地方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廈門臣張天駿謹題為恭報微臣到廈接印任事日期事:竊臣猥蒙聖恩,補授福建水師提督,經臣在台具疏奏謝天恩在案。
準閩浙總督臣馬爾泰移,臣将台灣總兵印務就近交與台灣水師副将施必功暫行護理,即赴廈接任。
臣于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九日,遵将台灣總兵印務送交台協副将施必功接受明白,離任登舟,并經具疏題報在案。
茲已渡海到廈。
于本年六月初二日,準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差委标下中軍參将沈廷耀,赍送欽頒福建水師提督銀印一顆、王命旗牌八面杆副、聖谕廣訓漢字書一本、聖訓一道、禦制朋黨論滿漢書共二本、扇面連四紙裱的一張、上谕清漢書共一十二本、禦制人臣儆心錄清漢各一本、欽頒漢文律例一部共二十本、上谕一部計二十四本、福建布政使司刊送禦纂經書、性理各一部、上谕二本、大清會典一部、上谕一部計一十本、大清律例一部計四十本、欽定中樞政考一部共一十八本、欽定督捕則例一部、大清律續纂條例一部二本、未填用兵部火牌四張及生息等項一切文卷到臣。
随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祗受,即于初三日啟印任事訖。
所有臣衙門應辦一切事宜,容臣檢查次第辦理。
合将微臣到廈接印任事日期,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一年六月初三日,提督福建水師等處地方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廈門臣張天駿。
旨: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五頁。
一六○、署理閩浙總督陳大受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詳,據本标中營遊擊茅魁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年二月初一日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丁卯年正月初一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茅魁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詳報:台灣鎮标中營遊擊茅魁,于乾隆十年二月初一日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丁卯年正月初一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五頁。
一六一、署理閩浙總督陳大受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謹題為報明病故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呈,據台灣水師副将施必功呈,據右營守備馬國棟報,據本營遊擊薛存忠胞侄薛欽報稱:竊欽胞叔薛存忠,系見任福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緣染患風寒病證,醫藥罔效,于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申時身故,理合取具醫生甘結,同原領劄付一并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合就繳報等由,并準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咨同前因各到臣。
準據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薛存忠,緣染患風寒病證,醫藥罔效,于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申時身故。
準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咨,并據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呈報,并繳該遊擊原領劄付同醫生甘結前來。
除結存案、劄付送部察銷、所遺員缺另疏具題調補外,相應題報。
臣謹具題,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六頁。
一六二、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十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員缺,經前任督臣馬爾泰請以陸路提标右營遊擊楊春華調補,準到部覆在案。
今楊春華于疊徇弁玩愒無能案内,經陸路提督臣武進升會同署督臣陳大受會疏題參,所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員缺,例應另行遴員調補。
今臣照例于閩省陸路見任遊擊内,詳加揀選。
查有興化城守右營遊擊張盛,系江南武進縣人,由台灣南路下淡水營都司升補遊擊。
該員年力壯盛,熟悉台地風土情形,堪以調補台灣鎮标左營遊擊,于海疆營伍洵有裨益。
查張盛系對品調補,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二年三月十六日,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十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六頁。
一六三、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正藍旗滿洲都統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等謹題為請旨事:查定例内,各省題補之缺,該督、撫、提、鎮分别水師、陸路,将現任屬員内有才守兼優、勤慎奉職者,預先公同選擇保題,送部引見,恭候欽定注冊,俟有本省題補缺出,按應升之缺,掣簽補用等語。
先經調任閩浙總督那蘇圖以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陳起鵬,年力精壯,技藝娴熟,預行保舉,送部引見。
奉旨:準注冊,欽此。
遇有本省陸路應升題補缺出,掣簽補用在案。
今出有福建督标中軍都司一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歸保舉注冊人員掣補。
臣等将保舉注冊人員,公同掣簽,掣着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陳起鵬。
理合開列職名具題,恭候命下之日,臣部照例兼銜給劄,令其赴任。
其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員缺,系調補之缺,應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調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正藍旗滿洲都統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降一級留任紀錄三次臣彭維新、左侍郎辦理步軍統領事務暫行兼管戶部侍郎事加三級紀錄五十九次臣舒赫德、(下缺) 旨:陳起鵬依拟用,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七頁。
一六四、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十七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補遊擊事:竊照福建诏安營遊擊王天祿,據報于乾隆十二年五月初九日病故,經臣具疏題報,并于疏内聲明員缺緊要,另行揀選請補在案。
臣查诏安一營,系沿海沖繁要缺,又與閩粵交界,地方緊要,稽查防範,責任匪輕,必須廉幹熟練之員,方堪勝任。
今遊擊員缺,例應于見任各都司内揀選升補。
查閩省都司十一員,如臣标中營都司陳起鵬、同安營灌口汛都司馬鈵、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陳林萬,俱未報到任。
将軍标左營都司紀樸,經臣會疏題請升補連江營遊擊;長福營右軍都司周宏祚,原因親老改補近地,例補原缺;其餘福州城守左軍都司陳嘉言、右軍都司趙璧、邵武城守右營都司王管、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馮啟聖、南路下淡水營都司陳獻龍、北路中營都司劉宗源,均系曆俸未滿三年。
是都司中并無合例,堪以升補遊擊之員。
臣複于大銜守備内詳加揀選,查有桐山營守備吳勝,系江西南城縣人,署遊擊銜,該員年力壯健,曆練營務,弓馬可觀,堪以勝任。
經前任督臣馬爾泰預行保舉案内給咨送部,于乾隆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引見,奉旨準注冊,欽遵在案。
相應仰懇皇上天恩,俯準将吳勝升補诏安營遊擊員缺,于海疆營伍均有裨益。
倘蒙聖恩俞允,其吳勝所遺桐山營守備員缺,系部推之缺,聽部照例推用。
查守備吳勝,引見未滿三年,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二年七月十九日,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十七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七~七三八頁。
一六五、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二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賴星先因俸滿準到部咨,掣補河南衛輝營守備,頒給劄票,令其赴任等因,所遺員缺,例應調補。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中營守備丁士武,系浙江錢塘縣人,該員辦事勤慎,曆練營伍,以之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洵堪勝任。
查丁士武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題,三月初四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賴星俸滿推升員缺,例應調補。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中營守備丁士武,系浙江人,該員辦事勤慎,曆練營伍,以之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洵堪勝任。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員缺,系調補之缺,丁士武系現任守備,任内并無事故,對品調補,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丁士武辦事勤慎,曆練營伍,以之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洵堪勝任等語;應如所請,守備丁士武準其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令其赴任。
所遺陸路提标中營守備員缺,系題補之缺,應輪分發候補人員補用,相應行文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二級留任臣來保、經筵講官太子少師尚書加一級紀錄三次臣梁詩正、署理兵部侍郎事務軍功加二級紀錄二次降三級留任臣馬靈阿、左侍郎紀錄二次臣蔣炳、右侍郎兼正紅旗滿洲副都統紀錄十二次臣雅爾圖、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富勒賀、郎中臣永貴、郎中臣盛典、郎中臣陳自能、車駕司郎中兼辦司事臣楊暹、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儲爾漢、員外郎臣楊文桂、主事臣巴爾布堂、主事兼辦司事臣舒敏、額外主事臣赫齡、額外主事臣張肇殷、額外主事臣朱履端。
夾片:丁士武,浙江人,年五十五歲,由行伍拔補福州将軍标左營把總,又拔補左營千總。
乾隆七年十二月内,原署福州将軍策楞預行保舉,送部引見,奉旨準注冊,欽此。
十年六月内,掣補福建陸路提标中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喀爾吉善,以該員辦事勤慎,曆練營伍,調補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
旨:丁士武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頁。
一六六、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降一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具報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薛瓀呈,據南路營參将李現祥呈稱:竊照南路下淡水營都司趙璧,緣染患風寒病證,醫治不痊,于乾隆十四年三月初五日辰時身故,将原領劄付同醫生甘結一并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合就呈報等由,并準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咨同前因各到臣。
準據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南路下淡水營都司趙璧,緣患風寒病證,醫治不痊,于乾隆十四年三月初五日辰時身故。
據台灣鎮總兵官薛瓀呈報,并繳該員原領劄付同醫生甘結前來,除結存案、劄付送部查銷外,理合恭疏題報,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四年五月十六日,太子少保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降一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喀爾吉善。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一頁。
一六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少師兵部尚書加一級紀錄三次臣梁詩正等謹題為請旨事:查定例内,各省題補之缺,該督、撫、提、鎮分别水陸,将現任屬員内有才守兼優、勤慎奉職者,預先公同選擇保題,送部引見,恭候欽定注冊,俟有本省應升題補缺出,掣簽補用等語。
先經原任閩浙總督馬爾泰以福建楓嶺營守備續調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聶成德,騎射可觀,營伍谙悉,預行保舉,送部引見,奉旨準注冊,欽此,遇有本省應升陸路題補缺出,掣簽補用在案。
今出有福建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員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歸預保注冊人員補用。
臣等公同掣簽,将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聶成德掣補,理合開列職名具題,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兼銜給劄,令其赴任。
所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員缺,系題調之缺,應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調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太子少師兵部尚書加一級紀錄三次臣梁詩正、左侍郎紀錄二次臣蔣炳、右侍郎兼正紅旗滿洲副都統暫行署理戶部侍郎事務紀錄十四次臣雅爾圖、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永貴、郎中臣成德、郎中臣盛典、郎中臣陳自能、員外郎臣富勒賀、員外郎臣儲爾漢、(下缺) 旨:聶成德依拟用,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一頁。
一六八、兵部「為内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奏」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武庫司當月章京雙鼎于乾隆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内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保舉副将沈廷耀等堪勝總兵之選一折、又同日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請酌動備公以資滿營公費一折,相應抄錄,粘單移會貴廳查照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粘單一紙。
右移會典籍廳。
乾隆十五年三月日。
乾隆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内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謹奏為遵旨保舉事:竊臣接準兵部劄開,奉上谕:從前朕曾降旨,令各省督、撫、提督于所屬副将内,保舉堪勝總兵之員,經各督、撫等陸續保奏,朕調來引見,人皆平常,并無傑出之才。
朕于其中簡擢數員,亦祗将就錄用。
總兵為将領之統率,必須才具出衆,乃能勝任。
今遇有缺出,一時難得其人。
着該督、撫、提督再于所屬副将内,擇其實在堪勝總兵者,各保二、三人。
倘副将内乏人,即于參将内揀擇亦可。
該督等不得以中平之人,濫膺茲選;亦不得因朕有此旨,遂委之無人,以圖規避。
務須實心遴擇,據實保舉,具折奏聞,送部引見,候朕酌量簡用。
欽此。
劄行到臣。
仰見我皇上虗衷博采、慎重封疆之至意。
臣前蒙聖恩,簡任水師提督,轄屬水師副參内,逐員詳加體察,大抵熟娴水務者于營制不甚練達,練達營制者又于水務不甚熟娴,欲求出衆全材,殊屬不可多得。
臣欽遵谕旨,謹選得台灣水師副将沈廷耀,福建诏安縣人,由浙江黃岩鎮标入伍,拔補把總、千總。
雍正十一年奉旨命往福建,以水師守備題補,洊曆遊擊、參将,升補今職。
該員老成持重,辦事誠實,水務通曉。
上年委署台灣總兵印務,一切訓練弁兵、水陸操防、整饬地方營務,曆時四月,辦理裕如。
又臣标中軍參将題升閩安水師副将林洛,福建晉江縣人,由行伍出身。
康熙六十年随師征剿台匪,誘擒朱一貴等,解報議叙,功加署都司佥書。
雍正十年,随征台灣北路兇番,議叙功加一等,帶軍功紀錄二次。
該員人材強幹,辦事勇敢,水務最為熟悉,營伍訓練有方。
現于請升補副參事案内送部引見,恭候欽定。
以上二員,就臣屬水師副參中實心遴擇,據臣愚見,堪備水師總兵之選。
謹據實繕折,遵旨保舉,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臣謹奏。
乾隆十五年三月十九日奉朱批:該部知道,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二頁。
一六九、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右營遊擊羅佳雄已經推升陝西西安城守營參将,所遺員缺,于乾隆十六年正月十六日,準到兵部咨,令臣照例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漳州鎮标中營遊擊黃成緒,人材壯健,谙練營伍,堪以調補台灣鎮标右營遊擊。
至所遺漳州鎮标中營遊擊一缺,例應題補。
但查閩省并無合例人員,堪以題補,亦無預行保舉見在候掣之員。
且職任中軍,有綜理九營之責,必得明白幹練之員,方克勝任。
查有羅源營遊擊紀樸為人明白,辦事幹練,堪以調補漳州鎮标中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查黃成緒、紀樸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又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取具履曆并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陸路提督臣吳進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四頁。
一七○、護理台灣總兵馬龍圖題本 護理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印務台灣北路副将帶紀錄二次駐劄台灣府臣馬龍圖謹題為恭報微臣護理鎮印日期、仰祈睿鑒事:竊臣于乾隆十六年九月十七日奉閩浙總督臣喀爾吉善委劄内開:為委署鎮務事:照得台灣鎮總兵李有用現準部文,補授水師提督,所有該鎮印務,合行饬委。
為此劄委該将照依事理,即便遵照,前赴署理任事等因,發給委劄一張到臣。
臣随于本月二十一日自北路副将駐劄彰化縣地方起程赴郡。
十月初一日,蒙升任總兵臣李有用差委中軍遊擊殷王賓赍送欽頒鎮守福建台灣總兵官銀印一顆、王命旗牌十面杆副、未填用火牌三張、節奉上谕聖訓欽頒諸書、及恩賞生息銀兩、前後買典田産、魚塭、糖廍文契、年收租息等項數目到臣。
臣随恭設香案,望阙叩頭祗受,即于初一日啟印護理任事外,所有微臣護理鎮印日期,理合循例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六年十月初二日,護理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印務台灣北路副将帶紀錄二次駐劄台灣府臣馬龍圖。
旨:福建台灣總兵員缺,着陳林每補授,已有旨了。
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五頁。
一七一、兵部「為内閣抄出奉上谕」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内閣抄出馬負書等調補總兵欽奉上谕一道,本部已于本月二十一日行文在案,業經完結,相應移會貴處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粘抄上谕一道。
右移會稽察房。
乾隆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額外主事乾隆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内閣奉上谕:台灣鎮為水師總兵最要缺,馬負書未免非其所長,着調補狼山鎮總兵。
保在着來京,有總兵缺出,即行補用。
陳林每系水師内出衆之員,今服滿候補,未免可惜,着即補授台灣總兵。
馬負書俟陳林每到台交代後,再赴狼山鎮。
保在亦俟馬負書到任後,起程來京。
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六頁。
一七二、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守備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馮廷揆,于軍政案内,經臣以罷軟具疏題參,準到部覆在案。
所遺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長福營左軍守備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
查孫奮揚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譚行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三月初十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六頁。
一七三、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參将事:竊照福建台灣南路營參将李文成,曆俸二年期滿,見在調回内地,給咨送部引見,經臣另疏題報外,所遺員缺,業于疏内聲明,照例另行遴員請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泉州城守營參将高志唐,年力壯健,谙練營務,辦事切實,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
所遺泉州城守營參将員缺,系陸路應行題補之缺。
查有奉旨交臣以參将補用之巴哈那,滿州正白旗人,該員為人樸實,曆經委署辦理營務,頗屬明白勤慎,以之補授泉州城守營參将,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查高志唐系對品調補,巴哈那系奉旨發閩候補之員,均毋庸送部引見。
再高志唐見任内并巴哈那署任,俱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譚行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四月初七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七頁。
一七四、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馮廷揆,于軍政案内,經臣以罷軟具疏題參,準到部覆在案。
所遺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長福營左軍守備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
查孫奮揚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譚行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三月初十日題,四月十七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系應行調補之缺,臣詳加揀選,查有長福營左軍守備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系陸路調補之缺,守備孫奮揚任内并無參罰事故,雖有服制未滿,但系調補,并非升任,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等語,應如所請,守備孫奮揚準其調補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兼銜換劄,令其赴任。
其所遺長福營左軍守備員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輪候補人員補用,行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五月初八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紀錄四次降二級留任臣李元亮、左侍郎正紅旗滿洲副都統降二級留任臣雅爾圖、左侍郎兼署吏部侍郎事務臣裘曰修、經筵講官右侍郎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一級留任臣觀保、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革職留任臣玉柱、郎中臣舒明、郎中臣關寶、郎中臣陳自能、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五十三、主事臣李霖、主事革職留任臣張玉階、主事革職留任臣甘禾、額外主事臣多隆武、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程焘。
旨:孫奮揚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八頁。
一七五、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原任台灣鎮總兵官陳林每詳,據台灣北路副将郭弘基詳,據左營守備歐世亮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六年八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三日止,曆俸二年期滿,理合照例備造履曆清冊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守備歐世亮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以及生息銀兩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降級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呈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
再查該員任内有諸羅縣民翁守等被盜搶奪一案,又原籍龍溪縣寄居諸羅縣民陳突被賊打搶一案,俱将疏防職名開參,見候部覆在案,此外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原任台灣鎮總兵官陳林每詳報:台灣北路左營守備歐世亮,于乾隆十六年八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三日止,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該員任内有諸羅縣民翁守等被盜搶奪一案,又諸羅縣民陳突被賊打搶一案,俱将疏防職名開參,見候部覆在案,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下缺)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八頁。
一七六、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吳志忠已經升補水師提标後營遊擊,所遺員缺,準到部咨,照例揀選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臣标水師營守備洪福,年力壯健,曉暢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守備,于海洋營伍有益。
查守備洪福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查該員現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題,乾隆十九年正月二十九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吳志忠升補遊擊員缺,準到部咨,照例揀選調補。
今查有臣标水師營守備洪福,年力壯健,曉暢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守備,于海洋營伍有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系調補之缺,守備洪福任内并無事故,對品調補,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洪福,年力壯健,曉暢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守備,于海洋營伍有益等語,應如所請,守備洪福準其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令其赴任。
所遺閩浙督标水師營守備,系題補之缺,應歸候補人員補用,行文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六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六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加一級紀錄一次臣彭啟豐、右侍郎紀錄六次臣吳達善、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舒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五十三、額外員外郎臣楊重榖、主事臣承訓、主事臣永慶、主事臣伊琳、主事臣李霖、主事臣程焘、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龔同。
夾片:洪福,福建人,年五十九歲,由行伍拔補把總、千總。
乾隆十三年九月内俸滿,赴部引見,奉旨洪福着發回本省以水師守備題補,欽此。
乾隆十六年六月内,題補閩浙督标水師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喀爾吉善以該員年力壯健,曉暢水務,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旨:洪福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九頁。
一七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蔡連升已經俸滿,經臣會疏題報,準到部咨,調回内地,遇有水師應升缺出,即行題補。
所遺員缺,仍令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銅山營守備朱廷谟,年力精壯,水務明白,堪以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
至所遺銅山營守備員缺,系水師應行題補之缺,相應仰懇皇上天恩,俯準即以俸滿守備蔡連升補授,在任候升,均于海洋營伍有益。
查守備朱廷谟、蔡連升均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查朱廷谟、蔡連升各任内俱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題,乾隆十九年正月三十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蔡連升已經俸滿,經臣題報,接準部咨,調回内地,遇有應升缺出題補。
所遺員缺,仍令揀選題調。
今臣查有銅山營守備朱廷谟,年力精壯,水務明白,堪以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
所遺銅山營守備員缺,即以蔡連升補授,均于海洋營伍有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系調補之缺,銅山營守備員缺系題補之缺,守備朱廷谟任内并無事故,蔡連升系台灣俸滿調回内地補用,遇有應升缺出題補之員,今對品調補,俱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朱廷谟年力精壯,水務明白,堪以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所遺銅山營守備員缺,即以蔡連升補授,均于海洋營伍有益等語,應如所請,朱廷谟準其調補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蔡連升準其調補福建銅山營水師守備,均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各令其赴任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六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六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加一級紀錄一次臣彭啟豐、右侍郎紀錄六次臣吳達善、右侍郎紀錄五次臣于敏中、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舒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五十三、額外員外郎臣楊重榖、主事臣承訓、主事臣永慶、主事臣伊琳、主事臣李霖、主事臣程焘、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龔同。
旨:朱廷谟等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頁。
一七八、暫署閩浙總督覺羅雅爾哈善題本 暫署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加一級紀錄八次革職留任臣覺羅雅爾哈善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署澎湖水師副将吳英漢詳,據左營遊擊莫邝緯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六年十月初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十月初一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莫邝緯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船隻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澎湖水師左營遊擊莫邝緯,于乾隆十六年十月初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十月初一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用。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暫署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加一級紀錄八次革職留任臣覺羅雅爾哈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一頁。
一七九、兵部「為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所有職方司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喀奏請調補副将事一折,乾隆十九年二月十一日奉朱批:該部議奏,欽此。
除現在定議外,相應抄錄原奏移會貴處查照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原奏一紙。
右移會稽察房。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謹奏為奏請調補副将事:竊照台灣北路協副将郭弘基,現屆台俸三年已滿,例得保題升用。
但查郭弘基任内,扶同捏報柳樹湳汛兵被番焚殺一案,已經附參。
又彰化縣民林天成被盜諱匿不報,亦将郭弘基統轄職名開參在案。
均現候部議。
且臣查其任内料理營伍地方,均屬平常,雖台俸已滿,未便循例保題。
所遺北路協副将員缺,地廣汛繁,境内生番出沒,要隘較别營更多,防範調度,實非明白勤幹之員,難堪勝任。
臣查閩省内地副将僅止五缺,現在員缺二員,由台灣俸滿調回一員,其餘二員或現居緊要之缺,或才具辦事難勝海外之任,閩省副将,實無堪以調補。
伏查乾隆七年前督臣那蘇圖因閩省員缺一時不得其人,奏請嗣後于浙省酌選補授,奉有朱批,着照所請行,該部知道,欽此,欽遵在案。
今查浙江金華協副将甯古奇,系滿洲鑲藍旗人,由浙江撫标參将升授,人甚明白,辦事結實,以之調補台灣北路協副将,誠堪勝任。
臣因閩省副将一時乏員調補,員缺緊要,不揣冒昧,恭折奏請,仰懇皇上天恩,俯準以金華協副将甯古奇調補台灣北路協副将,于海外營伍實有裨益。
至郭弘基現有議處之案,既不便保題,俸滿若再允留台任,于營伍無益。
臣現在行知甯古奇,令其束裝以待,一俟奉到朱批,如蒙俞允,即令來閩過台,将郭弘基調回内地,候奉議處部覆,再行遵照辦理,合并陳明。
伏祈皇上睿鑒,訓示施行。
謹奏。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奉朱批:該部議奏,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一~七五二頁 一八○、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報明事:準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咨,據澎湖水師左營遊擊莫邝緯、澎湖水師右營遊擊謝王福同報,據署理澎湖水師副将吳英漢家人吳光祖報稱:竊光祖家主吳英漢,系見任銅山營參将,委署澎湖水師副将,緣患冷嗽,痰氣上升,醫藥罔效,于乾隆二十年正月初二夜亥時身故,合情報明等情,轉報到提督。
據此,合就咨報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見任福建銅山營參将吳英漢,經臣委署澎湖水師副将,緣患冷嗽,痰氣上升,醫藥罔效,于乾隆二十年正月初二夜亥時身故。
茲準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咨報前來,除取具醫生甘結存案,并饬取銅山營參将劄付另咨送部,至所遺員缺,查預保注冊候掣參将之遊擊,止有南澳左營遊擊裴鏡一員,見因水師提标中軍參将林貴題升澎湖副将員缺,應候掣補,此外雖經保送,尚未送部引見注冊,銅山營參将一缺,見無可掣之員,容臣遴員另行具題補用,合并聲明。
所有銅山營參将吳英漢病故緣由,相應題報,臣謹具題,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二十年正月三十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二頁。
一八一、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台灣鎮标右營遊擊滿丕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二年俸滿。
今俾職于乾隆十八年二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三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滿丕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停升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台灣鎮标右營遊擊滿丕,于乾隆十八年二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三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任内并無降罰停升案件前來。
臣查遊擊滿丕先經預行保舉,準到部覆,行令給咨送部引見,見在行調到日,給咨送部,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二月十三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三頁。
一八二、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補遊擊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王管已經□升江南江北六安營參将所遺員缺,接準部咨,令臣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陸路提标前營遊擊溫有哲,山西太谷縣武進士,該員人材精壯,辦事明白,堪以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
所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員缺,亦系應行題補之缺。
提标将領為全省表率,且駐劄泉州府治,地居沖要,防範訓練,責任綦重,必得精明強幹之員,方足資以整頓。
查有福甯鎮标中營遊擊清祿,滿洲鑲藍旗人,該員年力強壯,明白幹練,以之調補陸路提标前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查溫有哲、清祿俱系對品調
似于海疆營伍,均有裨益。
查遊擊林竿、鄭李嘉、林洛、高省、守備曾志忠、張勇,俱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又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饬取履曆并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乾隆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二頁。
一五六、閩浙總督馬爾泰題本 領侍衛内大臣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紀錄七次帶降十一級駐劄福州府臣馬爾泰謹題為請補遊擊事:竊照福建金門鎮标左營遊擊施鳳倈,經臣于舉劾案内糾參,所遺員缺,系水師應行題補之缺。
臣詳加揀選,有原台灣水師右營遊擊梁國助,先經俸滿,準到部咨,調回内地另行酌量題調;經臣考驗,該員為人誠謹,谙練營務,熟悉水師,堪以題請補授金門鎮标左營遊擊,實屬人地相宜。
查梁國助系俸滿原品補用,毋庸送部引見。
又該員雖屬福建人,緣系水師營缺,與前準到部咨,嗣後題缺省分,如水師河營各缺,仍照例毋庸回避本省之例相符。
再該員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取具履曆并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年六月十八日,領侍衛内大臣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紀錄七次帶降十一級駐劄福州府臣馬爾泰。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三頁。
一五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馬爾泰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南路營守備張淵,已經推升四川夔州協中軍都司,所缺員缺,系陸路調補之缺。
接準部咨,令臣揀選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右營守備吳俊,人材壯健,弓馬可觀,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于海疆營伍均有裨益。
再查守備吳俊,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一年正月二十日題,二月二十九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月三十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馬爾泰疏稱:福建台灣南路營守備張淵升任員缺,準部咨令揀選調補。
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右營守備吳俊,人材壯健,弓馬可觀,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于海疆營伍有益。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台灣南路營守備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守備吳俊任内,并無事故,調補守備,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吳俊人材壯健,弓馬可觀,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于海疆營伍有益等語,應如所請,守備吳俊準其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之員,毋庸送部引見。
恭候命下,臣部照例換給劄付,令其赴任。
所遺陸路提标右營守備員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歸分發候補人員補用,應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一年三月十一日,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降三級留任紀錄三次臣彭維新、左侍郎辦理步軍統領事務加二級紀錄五十三次臣舒赫德、左侍郎降三級留任紀錄二次臣歸宣光、署理兵部右侍郎事務國子監祭酒世襲三等伯臣鄂容安、右侍郎降一級留任又降三級留任臣陳德華、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永善、郎中臣富松、郎中臣張榘、郎中臣盛典、員外郎臣富勒渾、員外郎臣常海、員外郎臣吳雲從、額外員外郎臣達靈阿、主事臣巴爾布、主事臣格圖肯、主事臣燕侯然、額外主事臣舒敏、額外主事臣王宬、額外主事臣楊培、額外主事臣高麟勳。
夾片:吳俊,福建人,年四十八歲,由行伍拔補千把總。
乾隆元年二月内,經原任閩浙總督郝玉麟預行保舉。
五年四月内,掣補福建陸路提标右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馬爾泰以該員人材壯健,弓馬可觀,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
旨:吳俊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三~七三四頁。
一五八、台灣總兵張天駿題本 鎮守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台灣府臣張天駿謹題為恭報微臣交代起程日期、仰祈睿鑒事:乾隆十一年五月初六日,準閩浙總督臣馬爾泰咨開:乾隆十一年四月初九日,準兵部咨開:職方清吏司案呈,内閣抄出乾隆十一年閏三月十六日内閣奉上谕:福建水師提督員缺,着台灣總兵張天駿補授。
台灣總兵官員缺,着總督馬爾泰于通省總兵内揀選一員調補;所遺總兵員缺,着河南南陽總兵哈攀龍調補。
南陽總兵員缺,着項朝選補授。
欽此。
除另行兼銜給劄外,相應知照該督欽遵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
随經欽遵揀選得海壇總兵陳汝鍵,堪以調補台灣總兵。
其所遺海壇總兵員缺,遵旨即以河南南陽總兵哈攀龍補授。
除經具題,并照行海壇總兵陳汝鍵遵照先行赴台接任外,所有廈島地方,甚為緊要,相應移咨欽遵。
總兵陳汝鍵未到之前,将台灣總兵印務交與副将施必功暫行護理,即由台來廈接印視事等因到臣,欽遵在案。
經臣具疏恭謝天恩外,臣于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九日謹将欽頒雍字第一百六十九号鎮守福建台灣總兵官銀印一顆、王命旗牌十面杆副、未填用火牌三張、節奉上谕聖訓諸書及恩賞生息銀兩,前後典買田産、魚塭、糖廍文契、年收租息等項數目,差委臣标中軍遊擊茅魁赍交護理總兵印務台協水師副将施必功接受。
交代清楚,臣即于是日起程登舟,候風渡海,前赴廈門提督任。
所有微臣交代起程日期,理合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九日,鎮守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台灣府臣張天駿。
旨: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科己編第八本七三四頁。
一五九、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題本 提督福建水師等處地方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廈門臣張天駿謹題為恭報微臣到廈接印任事日期事:竊臣猥蒙聖恩,補授福建水師提督,經臣在台具疏奏謝天恩在案。
準閩浙總督臣馬爾泰移,臣将台灣總兵印務就近交與台灣水師副将施必功暫行護理,即赴廈接任。
臣于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九日,遵将台灣總兵印務送交台協副将施必功接受明白,離任登舟,并經具疏題報在案。
茲已渡海到廈。
于本年六月初二日,準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差委标下中軍參将沈廷耀,赍送欽頒福建水師提督銀印一顆、王命旗牌八面杆副、聖谕廣訓漢字書一本、聖訓一道、禦制朋黨論滿漢書共二本、扇面連四紙裱的一張、上谕清漢書共一十二本、禦制人臣儆心錄清漢各一本、欽頒漢文律例一部共二十本、上谕一部計二十四本、福建布政使司刊送禦纂經書、性理各一部、上谕二本、大清會典一部、上谕一部計一十本、大清律例一部計四十本、欽定中樞政考一部共一十八本、欽定督捕則例一部、大清律續纂條例一部二本、未填用兵部火牌四張及生息等項一切文卷到臣。
随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祗受,即于初三日啟印任事訖。
所有臣衙門應辦一切事宜,容臣檢查次第辦理。
合将微臣到廈接印任事日期,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一年六月初三日,提督福建水師等處地方總兵官署都督佥事駐劄廈門臣張天駿。
旨: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五頁。
一六○、署理閩浙總督陳大受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詳,據本标中營遊擊茅魁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年二月初一日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丁卯年正月初一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茅魁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詳報:台灣鎮标中營遊擊茅魁,于乾隆十年二月初一日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丁卯年正月初一日,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五頁。
一六一、署理閩浙總督陳大受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謹題為報明病故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呈,據台灣水師副将施必功呈,據右營守備馬國棟報,據本營遊擊薛存忠胞侄薛欽報稱:竊欽胞叔薛存忠,系見任福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緣染患風寒病證,醫藥罔效,于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申時身故,理合取具醫生甘結,同原領劄付一并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合就繳報等由,并準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咨同前因各到臣。
準據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水師右營遊擊薛存忠,緣染患風寒病證,醫藥罔效,于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申時身故。
準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咨,并據台灣鎮總兵官陳汝鍵呈報,并繳該遊擊原領劄付同醫生甘結前來。
除結存案、劄付送部察銷、所遺員缺另疏具題調補外,相應題報。
臣謹具題,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紀錄十次仍帶降二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陳大受。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六頁。
一六二、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十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員缺,經前任督臣馬爾泰請以陸路提标右營遊擊楊春華調補,準到部覆在案。
今楊春華于疊徇弁玩愒無能案内,經陸路提督臣武進升會同署督臣陳大受會疏題參,所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員缺,例應另行遴員調補。
今臣照例于閩省陸路見任遊擊内,詳加揀選。
查有興化城守右營遊擊張盛,系江南武進縣人,由台灣南路下淡水營都司升補遊擊。
該員年力壯盛,熟悉台地風土情形,堪以調補台灣鎮标左營遊擊,于海疆營伍洵有裨益。
查張盛系對品調補,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二年三月十六日,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十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六頁。
一六三、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正藍旗滿洲都統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等謹題為請旨事:查定例内,各省題補之缺,該督、撫、提、鎮分别水師、陸路,将現任屬員内有才守兼優、勤慎奉職者,預先公同選擇保題,送部引見,恭候欽定注冊,俟有本省題補缺出,按應升之缺,掣簽補用等語。
先經調任閩浙總督那蘇圖以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陳起鵬,年力精壯,技藝娴熟,預行保舉,送部引見。
奉旨:準注冊,欽此。
遇有本省陸路應升題補缺出,掣簽補用在案。
今出有福建督标中軍都司一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歸保舉注冊人員掣補。
臣等将保舉注冊人員,公同掣簽,掣着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陳起鵬。
理合開列職名具題,恭候命下之日,臣部照例兼銜給劄,令其赴任。
其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員缺,系調補之缺,應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調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理理藩院正藍旗滿洲都統事務固山額驸加二級紀錄十二次臣班第、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降一級留任紀錄三次臣彭維新、左侍郎辦理步軍統領事務暫行兼管戶部侍郎事加三級紀錄五十九次臣舒赫德、(下缺) 旨:陳起鵬依拟用,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七頁。
一六四、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十七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補遊擊事:竊照福建诏安營遊擊王天祿,據報于乾隆十二年五月初九日病故,經臣具疏題報,并于疏内聲明員缺緊要,另行揀選請補在案。
臣查诏安一營,系沿海沖繁要缺,又與閩粵交界,地方緊要,稽查防範,責任匪輕,必須廉幹熟練之員,方堪勝任。
今遊擊員缺,例應于見任各都司内揀選升補。
查閩省都司十一員,如臣标中營都司陳起鵬、同安營灌口汛都司馬鈵、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陳林萬,俱未報到任。
将軍标左營都司紀樸,經臣會疏題請升補連江營遊擊;長福營右軍都司周宏祚,原因親老改補近地,例補原缺;其餘福州城守左軍都司陳嘉言、右軍都司趙璧、邵武城守右營都司王管、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馮啟聖、南路下淡水營都司陳獻龍、北路中營都司劉宗源,均系曆俸未滿三年。
是都司中并無合例,堪以升補遊擊之員。
臣複于大銜守備内詳加揀選,查有桐山營守備吳勝,系江西南城縣人,署遊擊銜,該員年力壯健,曆練營務,弓馬可觀,堪以勝任。
經前任督臣馬爾泰預行保舉案内給咨送部,于乾隆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引見,奉旨準注冊,欽遵在案。
相應仰懇皇上天恩,俯準将吳勝升補诏安營遊擊員缺,于海疆營伍均有裨益。
倘蒙聖恩俞允,其吳勝所遺桐山營守備員缺,系部推之缺,聽部照例推用。
查守備吳勝,引見未滿三年,毋庸給咨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二年七月十九日,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十七次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七~七三八頁。
一六五、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二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賴星先因俸滿準到部咨,掣補河南衛輝營守備,頒給劄票,令其赴任等因,所遺員缺,例應調補。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中營守備丁士武,系浙江錢塘縣人,該員辦事勤慎,曆練營伍,以之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洵堪勝任。
查丁士武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題,三月初四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賴星俸滿推升員缺,例應調補。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中營守備丁士武,系浙江人,該員辦事勤慎,曆練營伍,以之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洵堪勝任。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員缺,系調補之缺,丁士武系現任守備,任内并無事故,對品調補,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丁士武辦事勤慎,曆練營伍,以之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洵堪勝任等語;應如所請,守備丁士武準其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令其赴任。
所遺陸路提标中營守備員缺,系題補之缺,應輪分發候補人員補用,相應行文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教習庶吉士降二級留任臣來保、經筵講官太子少師尚書加一級紀錄三次臣梁詩正、署理兵部侍郎事務軍功加二級紀錄二次降三級留任臣馬靈阿、左侍郎紀錄二次臣蔣炳、右侍郎兼正紅旗滿洲副都統紀錄十二次臣雅爾圖、職方清吏司掌印員外郎臣富勒賀、郎中臣永貴、郎中臣盛典、郎中臣陳自能、車駕司郎中兼辦司事臣楊暹、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儲爾漢、員外郎臣楊文桂、主事臣巴爾布堂、主事兼辦司事臣舒敏、額外主事臣赫齡、額外主事臣張肇殷、額外主事臣朱履端。
夾片:丁士武,浙江人,年五十五歲,由行伍拔補福州将軍标左營把總,又拔補左營千總。
乾隆七年十二月内,原署福州将軍策楞預行保舉,送部引見,奉旨準注冊,欽此。
十年六月内,掣補福建陸路提标中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喀爾吉善,以該員辦事勤慎,曆練營伍,調補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
旨:丁士武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頁。
一六六、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降一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具報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薛瓀呈,據南路營參将李現祥呈稱:竊照南路下淡水營都司趙璧,緣染患風寒病證,醫治不痊,于乾隆十四年三月初五日辰時身故,将原領劄付同醫生甘結一并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
據此,合就呈報等由,并準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咨同前因各到臣。
準據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南路下淡水營都司趙璧,緣患風寒病證,醫治不痊,于乾隆十四年三月初五日辰時身故。
據台灣鎮總兵官薛瓀呈報,并繳該員原領劄付同醫生甘結前來,除結存案、劄付送部查銷外,理合恭疏題報,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四年五月十六日,太子少保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降一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喀爾吉善。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一頁。
一六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少師兵部尚書加一級紀錄三次臣梁詩正等謹題為請旨事:查定例内,各省題補之缺,該督、撫、提、鎮分别水陸,将現任屬員内有才守兼優、勤慎奉職者,預先公同選擇保題,送部引見,恭候欽定注冊,俟有本省應升題補缺出,掣簽補用等語。
先經原任閩浙總督馬爾泰以福建楓嶺營守備續調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聶成德,騎射可觀,營伍谙悉,預行保舉,送部引見,奉旨準注冊,欽此,遇有本省應升陸路題補缺出,掣簽補用在案。
今出有福建泉州城守營安海汛都司員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歸預保注冊人員補用。
臣等公同掣簽,将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聶成德掣補,理合開列職名具題,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兼銜給劄,令其赴任。
所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員缺,系題調之缺,應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調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經筵講官太子少師兵部尚書加一級紀錄三次臣梁詩正、左侍郎紀錄二次臣蔣炳、右侍郎兼正紅旗滿洲副都統暫行署理戶部侍郎事務紀錄十四次臣雅爾圖、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永貴、郎中臣成德、郎中臣盛典、郎中臣陳自能、員外郎臣富勒賀、員外郎臣儲爾漢、(下缺) 旨:聶成德依拟用,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一頁。
一六八、兵部「為内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奏」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武庫司當月章京雙鼎于乾隆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内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保舉副将沈廷耀等堪勝總兵之選一折、又同日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請酌動備公以資滿營公費一折,相應抄錄,粘單移會貴廳查照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粘單一紙。
右移會典籍廳。
乾隆十五年三月日。
乾隆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内閣抄出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謹奏為遵旨保舉事:竊臣接準兵部劄開,奉上谕:從前朕曾降旨,令各省督、撫、提督于所屬副将内,保舉堪勝總兵之員,經各督、撫等陸續保奏,朕調來引見,人皆平常,并無傑出之才。
朕于其中簡擢數員,亦祗将就錄用。
總兵為将領之統率,必須才具出衆,乃能勝任。
今遇有缺出,一時難得其人。
着該督、撫、提督再于所屬副将内,擇其實在堪勝總兵者,各保二、三人。
倘副将内乏人,即于參将内揀擇亦可。
該督等不得以中平之人,濫膺茲選;亦不得因朕有此旨,遂委之無人,以圖規避。
務須實心遴擇,據實保舉,具折奏聞,送部引見,候朕酌量簡用。
欽此。
劄行到臣。
仰見我皇上虗衷博采、慎重封疆之至意。
臣前蒙聖恩,簡任水師提督,轄屬水師副參内,逐員詳加體察,大抵熟娴水務者于營制不甚練達,練達營制者又于水務不甚熟娴,欲求出衆全材,殊屬不可多得。
臣欽遵谕旨,謹選得台灣水師副将沈廷耀,福建诏安縣人,由浙江黃岩鎮标入伍,拔補把總、千總。
雍正十一年奉旨命往福建,以水師守備題補,洊曆遊擊、參将,升補今職。
該員老成持重,辦事誠實,水務通曉。
上年委署台灣總兵印務,一切訓練弁兵、水陸操防、整饬地方營務,曆時四月,辦理裕如。
又臣标中軍參将題升閩安水師副将林洛,福建晉江縣人,由行伍出身。
康熙六十年随師征剿台匪,誘擒朱一貴等,解報議叙,功加署都司佥書。
雍正十年,随征台灣北路兇番,議叙功加一等,帶軍功紀錄二次。
該員人材強幹,辦事勇敢,水務最為熟悉,營伍訓練有方。
現于請升補副參事案内送部引見,恭候欽定。
以上二員,就臣屬水師副參中實心遴擇,據臣愚見,堪備水師總兵之選。
謹據實繕折,遵旨保舉,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臣謹奏。
乾隆十五年三月十九日奉朱批:該部知道,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二頁。
一六九、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遊擊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右營遊擊羅佳雄已經推升陝西西安城守營參将,所遺員缺,于乾隆十六年正月十六日,準到兵部咨,令臣照例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漳州鎮标中營遊擊黃成緒,人材壯健,谙練營伍,堪以調補台灣鎮标右營遊擊。
至所遺漳州鎮标中營遊擊一缺,例應題補。
但查閩省并無合例人員,堪以題補,亦無預行保舉見在候掣之員。
且職任中軍,有綜理九營之責,必得明白幹練之員,方克勝任。
查有羅源營遊擊紀樸為人明白,辦事幹練,堪以調補漳州鎮标中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查黃成緒、紀樸系對品調補,均毋庸送部引見。
又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取具履曆并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張天駿、陸路提督臣吳進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紀錄二次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四頁。
一七○、護理台灣總兵馬龍圖題本 護理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印務台灣北路副将帶紀錄二次駐劄台灣府臣馬龍圖謹題為恭報微臣護理鎮印日期、仰祈睿鑒事:竊臣于乾隆十六年九月十七日奉閩浙總督臣喀爾吉善委劄内開:為委署鎮務事:照得台灣鎮總兵李有用現準部文,補授水師提督,所有該鎮印務,合行饬委。
為此劄委該将照依事理,即便遵照,前赴署理任事等因,發給委劄一張到臣。
臣随于本月二十一日自北路副将駐劄彰化縣地方起程赴郡。
十月初一日,蒙升任總兵臣李有用差委中軍遊擊殷王賓赍送欽頒鎮守福建台灣總兵官銀印一顆、王命旗牌十面杆副、未填用火牌三張、節奉上谕聖訓欽頒諸書、及恩賞生息銀兩、前後買典田産、魚塭、糖廍文契、年收租息等項數目到臣。
臣随恭設香案,望阙叩頭祗受,即于初一日啟印護理任事外,所有微臣護理鎮印日期,理合循例恭疏題報,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十六年十月初二日,護理福建台灣等處挂印總兵官印務台灣北路副将帶紀錄二次駐劄台灣府臣馬龍圖。
旨:福建台灣總兵員缺,着陳林每補授,已有旨了。
該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五頁。
一七一、兵部「為内閣抄出奉上谕」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内閣抄出馬負書等調補總兵欽奉上谕一道,本部已于本月二十一日行文在案,業經完結,相應移會貴處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粘抄上谕一道。
右移會稽察房。
乾隆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額外主事乾隆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内閣奉上谕:台灣鎮為水師總兵最要缺,馬負書未免非其所長,着調補狼山鎮總兵。
保在着來京,有總兵缺出,即行補用。
陳林每系水師内出衆之員,今服滿候補,未免可惜,着即補授台灣總兵。
馬負書俟陳林每到台交代後,再赴狼山鎮。
保在亦俟馬負書到任後,起程來京。
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六頁。
一七二、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守備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馮廷揆,于軍政案内,經臣以罷軟具疏題參,準到部覆在案。
所遺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長福營左軍守備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
查孫奮揚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譚行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三月初十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六頁。
一七三、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請調參将事:竊照福建台灣南路營參将李文成,曆俸二年期滿,見在調回内地,給咨送部引見,經臣另疏題報外,所遺員缺,業于疏内聲明,照例另行遴員請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泉州城守營參将高志唐,年力壯健,谙練營務,辦事切實,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
所遺泉州城守營參将員缺,系陸路應行題補之缺。
查有奉旨交臣以參将補用之巴哈那,滿州正白旗人,該員為人樸實,曆經委署辦理營務,頗屬明白勤慎,以之補授泉州城守營參将,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查高志唐系對品調補,巴哈那系奉旨發閩候補之員,均毋庸送部引見。
再高志唐見任内并巴哈那署任,俱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譚行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四月初七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一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七頁。
一七四、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馮廷揆,于軍政案内,經臣以罷軟具疏題參,準到部覆在案。
所遺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長福營左軍守備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
查孫奮揚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饬取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陸路提督臣譚行義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三月初十日題,四月十七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系應行調補之缺,臣詳加揀選,查有長福營左軍守備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系陸路調補之缺,守備孫奮揚任内并無參罰事故,雖有服制未滿,但系調補,并非升任,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孫奮揚人材壯健,谙練營務,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于海外營伍均有裨益等語,應如所請,守備孫奮揚準其調補福建台灣城守營右軍守備。
該員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恭候命下,臣部照例兼銜換劄,令其赴任。
其所遺長福營左軍守備員缺,系陸路題補之缺,應輪候補人員補用,行令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五月初八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領侍衛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紀錄四次降二級留任臣李元亮、左侍郎正紅旗滿洲副都統降二級留任臣雅爾圖、左侍郎兼署吏部侍郎事務臣裘曰修、經筵講官右侍郎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一級留任臣觀保、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革職留任臣玉柱、郎中臣舒明、郎中臣關寶、郎中臣陳自能、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五十三、主事臣李霖、主事革職留任臣張玉階、主事革職留任臣甘禾、額外主事臣多隆武、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程焘。
旨:孫奮揚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八頁。
一七五、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九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原任台灣鎮總兵官陳林每詳,據台灣北路副将郭弘基詳,據左營守備歐世亮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六年八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三日止,曆俸二年期滿,理合照例備造履曆清冊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守備歐世亮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以及生息銀兩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升降級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呈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
再查該員任内有諸羅縣民翁守等被盜搶奪一案,又原籍龍溪縣寄居諸羅縣民陳突被賊打搶一案,俱将疏防職名開參,見候部覆在案,此外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原任台灣鎮總兵官陳林每詳報:台灣北路左營守備歐世亮,于乾隆十六年八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三日止,曆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該員任内有諸羅縣民翁守等被盜搶奪一案,又諸羅縣民陳突被賊打搶一案,俱将疏防職名開參,見候部覆在案,此外并無參罰案件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下缺)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八頁。
一七六、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吳志忠已經升補水師提标後營遊擊,所遺員缺,準到部咨,照例揀選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臣标水師營守備洪福,年力壯健,曉暢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守備,于海洋營伍有益。
查守備洪福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查該員現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題,乾隆十九年正月二十九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吳志忠升補遊擊員缺,準到部咨,照例揀選調補。
今查有臣标水師營守備洪福,年力壯健,曉暢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守備,于海洋營伍有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系調補之缺,守備洪福任内并無事故,對品調補,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洪福,年力壯健,曉暢水務,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守備,于海洋營伍有益等語,應如所請,守備洪福準其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令其赴任。
所遺閩浙督标水師營守備,系題補之缺,應歸候補人員補用,行文該督照例揀選題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六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六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加一級紀錄一次臣彭啟豐、右侍郎紀錄六次臣吳達善、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舒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五十三、額外員外郎臣楊重榖、主事臣承訓、主事臣永慶、主事臣伊琳、主事臣李霖、主事臣程焘、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龔同。
夾片:洪福,福建人,年五十九歲,由行伍拔補把總、千總。
乾隆十三年九月内俸滿,赴部引見,奉旨洪福着發回本省以水師守備題補,欽此。
乾隆十六年六月内,題補閩浙督标水師營守備。
今閩浙總督喀爾吉善以該員年力壯健,曉暢水務,調補福建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旨:洪福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四九頁。
一七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蔡連升已經俸滿,經臣會疏題報,準到部咨,調回内地,遇有水師應升缺出,即行題補。
所遺員缺,仍令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銅山營守備朱廷谟,年力精壯,水務明白,堪以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
至所遺銅山營守備員缺,系水師應行題補之缺,相應仰懇皇上天恩,俯準即以俸滿守備蔡連升補授,在任候升,均于海洋營伍有益。
查守備朱廷谟、蔡連升均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再查朱廷谟、蔡連升各任内俱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及提臣印結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題,乾隆十九年正月三十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蔡連升已經俸滿,經臣題報,接準部咨,調回内地,遇有應升缺出題補。
所遺員缺,仍令揀選題調。
今臣查有銅山營守備朱廷谟,年力精壯,水務明白,堪以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
所遺銅山營守備員缺,即以蔡連升補授,均于海洋營伍有益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系調補之缺,銅山營守備員缺系題補之缺,守備朱廷谟任内并無事故,蔡連升系台灣俸滿調回内地補用,遇有應升缺出題補之員,今對品調補,俱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朱廷谟年力精壯,水務明白,堪以調補台灣水師右營守備,所遺銅山營守備員缺,即以蔡連升補授,均于海洋營伍有益等語,應如所請,朱廷谟準其調補福建台灣水師右營守備,蔡連升準其調補福建銅山營水師守備,均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
恭候命下,臣部換給劄付,各令其赴任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兵部尚書署理正白旗漢軍都統事務兼佐領降六級留任臣李元亮、經筵講官左侍郎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兼管國子監事務降六級留任臣觀保、左侍郎加一級紀錄一次臣彭啟豐、右侍郎紀錄六次臣吳達善、右侍郎紀錄五次臣于敏中、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舒明、郎中臣陳自能、郎中臣栾澍傑、員外郎臣達靈阿、員外郎臣五十三、額外員外郎臣楊重榖、主事臣承訓、主事臣永慶、主事臣伊琳、主事臣李霖、主事臣程焘、額外主事臣德義、額外主事臣呂光亨、額外主事臣龔同。
旨:朱廷谟等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頁。
一七八、暫署閩浙總督覺羅雅爾哈善題本 暫署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加一級紀錄八次革職留任臣覺羅雅爾哈善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署澎湖水師副将吳英漢詳,據左營遊擊莫邝緯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十六年十月初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十月初一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莫邝緯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船隻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澎湖水師左營遊擊莫邝緯,于乾隆十六年十月初一日領劄到營任事起,計至乾隆十八年十月初一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升用。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暫署福建浙江總督印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加一級紀錄八次革職留任臣覺羅雅爾哈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一頁。
一七九、兵部「為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所有職方司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喀奏請調補副将事一折,乾隆十九年二月十一日奉朱批:該部議奏,欽此。
除現在定議外,相應抄錄原奏移會貴處查照可也。
須至移會者。
計原奏一紙。
右移會稽察房。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謹奏為奏請調補副将事:竊照台灣北路協副将郭弘基,現屆台俸三年已滿,例得保題升用。
但查郭弘基任内,扶同捏報柳樹湳汛兵被番焚殺一案,已經附參。
又彰化縣民林天成被盜諱匿不報,亦将郭弘基統轄職名開參在案。
均現候部議。
且臣查其任内料理營伍地方,均屬平常,雖台俸已滿,未便循例保題。
所遺北路協副将員缺,地廣汛繁,境内生番出沒,要隘較别營更多,防範調度,實非明白勤幹之員,難堪勝任。
臣查閩省内地副将僅止五缺,現在員缺二員,由台灣俸滿調回一員,其餘二員或現居緊要之缺,或才具辦事難勝海外之任,閩省副将,實無堪以調補。
伏查乾隆七年前督臣那蘇圖因閩省員缺一時不得其人,奏請嗣後于浙省酌選補授,奉有朱批,着照所請行,該部知道,欽此,欽遵在案。
今查浙江金華協副将甯古奇,系滿洲鑲藍旗人,由浙江撫标參将升授,人甚明白,辦事結實,以之調補台灣北路協副将,誠堪勝任。
臣因閩省副将一時乏員調補,員缺緊要,不揣冒昧,恭折奏請,仰懇皇上天恩,俯準以金華協副将甯古奇調補台灣北路協副将,于海外營伍實有裨益。
至郭弘基現有議處之案,既不便保題,俸滿若再允留台任,于營伍無益。
臣現在行知甯古奇,令其束裝以待,一俟奉到朱批,如蒙俞允,即令來閩過台,将郭弘基調回内地,候奉議處部覆,再行遵照辦理,合并陳明。
伏祈皇上睿鑒,訓示施行。
謹奏。
乾隆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奉朱批:該部議奏,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一~七五二頁 一八○、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報明事:準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咨,據澎湖水師左營遊擊莫邝緯、澎湖水師右營遊擊謝王福同報,據署理澎湖水師副将吳英漢家人吳光祖報稱:竊光祖家主吳英漢,系見任銅山營參将,委署澎湖水師副将,緣患冷嗽,痰氣上升,醫藥罔效,于乾隆二十年正月初二夜亥時身故,合情報明等情,轉報到提督。
據此,合就咨報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見任福建銅山營參将吳英漢,經臣委署澎湖水師副将,緣患冷嗽,痰氣上升,醫藥罔效,于乾隆二十年正月初二夜亥時身故。
茲準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咨報前來,除取具醫生甘結存案,并饬取銅山營參将劄付另咨送部,至所遺員缺,查預保注冊候掣參将之遊擊,止有南澳左營遊擊裴鏡一員,見因水師提标中軍參将林貴題升澎湖副将員缺,應候掣補,此外雖經保送,尚未送部引見注冊,銅山營參将一缺,見無可掣之員,容臣遴員另行具題補用,合并聲明。
所有銅山營參将吳英漢病故緣由,相應題報,臣謹具題,伏乞皇上敕部查照施行。
為此具本謹具奏聞。
乾隆二十年正月三十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兵部知道。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二頁。
一八一、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台灣鎮标右營遊擊滿丕詳稱:竊照台澎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二年俸滿。
今俾職于乾隆十八年二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三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遊擊滿丕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停升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台灣鎮标右營遊擊滿丕,于乾隆十八年二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三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并聲明任内并無降罰停升案件前來。
臣查遊擊滿丕先經預行保舉,準到部覆,行令給咨送部引見,見在行調到日,給咨送部,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
除将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二十年二月十三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三頁。
一八二、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内務府總管兼管兵部事務紀錄四次降三級留任臣來保等謹題為請調補遊擊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内開:竊照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王管已經□升江南江北六安營參将所遺員缺,接準部咨,令臣揀選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
查有陸路提标前營遊擊溫有哲,山西太谷縣武進士,該員人材精壯,辦事明白,堪以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
所遺陸路提标前營遊擊員缺,亦系應行題補之缺。
提标将領為全省表率,且駐劄泉州府治,地居沖要,防範訓練,責任綦重,必得精明強幹之員,方足資以整頓。
查有福甯鎮标中營遊擊清祿,滿洲鑲藍旗人,該員年力強壯,明白幹練,以之調補陸路提标前營遊擊,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查溫有哲、清祿俱系對品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