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錯失的機遇:海洋經營政策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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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昆侖一名據費琅考定,在13世紀以前,中國人以之統名蘇門答臘、爪哇印度化之群島人民,與大陸上印度化之占波、吉蔑、得楞諸種,同用昆侖語(古爪哇之Kawi語)之人民。
(14)當時往來東洋之商舶,較法顯時代已大有進步,“舶大者長二十丈載六七百人”(15)。
以師子國舶為最大,梯而上下數丈,皆積寶貨,豢養白鴿為通消息及搜索陸地之用。
(16)至11世紀﹑12世紀之交,華船航行已知利用指南針。
(17)外商之來廣州多乘中國船。
(18)中國船之往大食,則以形體重大,于波斯灣航行不便,必自故臨易較小之波斯船以往。
(19)南洋航業幾為中國及波斯商人所壟斷。
至元世祖注意海外,至元二十一年(1284)由國家造船給本,選人入番貿易諸貨。
(20)其構造設備及載量皆冠絕千古。
(21)百餘年後遂有鄭和下西洋之壯舉。
海外貿易漸盛,中國商船之出口及外國之商船之來華者日多,于是政府不得不設官管理。
唐開元(713&mdash741)初期已設市舶使之官,專司市舶。
(22)廣州、交州、揚州、泉州、福州、明州(今甯波)、溫州、松江并為當時貿易要港,而以廣州為最繁盛。
(23)宋初指定廣州、明州、杭州為外國貿易港,各置市舶司以征關稅,凡與外國貿易有關者,一切均由其主管,當時謂之三司。
北宋末年泉州之外國貿易漸盛,亦置市舶司。
南渡後,以地近首都,貿易日盛,海舶輻辏,遂成為當時世界最大之貿易港。
(24)元至元十四年(1277)于泉州、慶元(甯波)、上海、澉浦立市舶司,每歲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貨等物。
(25) 中國曆代對于南洋貿易,均甚注意。
市舶司之職權除“掌蕃貨、海舶、征榷、貿易之事,以來遠人,通遠物”(26)之外,并負有買進政府專賣品及保護外商之責任。
(27)自太平興國初(977)置榷易院後,即诏“諸蕃國香藥寶貨至廣州、交趾、泉州、兩浙,非出于官庫者不得私相市易”(28)。
因香料之需要廣,得利厚,故政府專以為利。
(29)甚至下令舶務監官抽買乳香每及一百萬兩轉一官。
蕃商有以販香料多得官者。
(30)政府一意招徕蕃商,鼓勵貿易,設蕃坊以居蕃商,(31)也有雜居民間者。
(32)在法律上也給予蕃商以特殊便利,“化外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33)。
後來甚至蕃人和中國人的刑事案件,如非重罪,也隻以送交蕃長依本國律處分了事。
(34)蕃坊置蕃長一人,除管理蕃坊公事外,其職務為“專理招邀蕃商”(35)。
一面政府也特派人到海外去經營貿易,招攬商賈,宋太宗雍熙四年(987)曾大規模派太監往南洋做此項活動! 遣内侍八人,赍敕書金帛,分四綱,各往海南諸蕃國,勾招進奉,博買香藥、犀牙、真珠、龍腦。
每綱赍空名诏書三道于所至處賜之。
(36) 宋高宗南渡後,經費困乏,更一切倚辦海舶。
(37)紹興七年(1137)特下诏獎勵外國貿易: 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動以百萬計,豈不勝取之于民。
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幾可以少寬民力耳。
(38) 結果市舶司歲入至占全國總收入二十分之一。
(39)至元代亦積極招徕,至元十五年(1278)诏行中書省唆都、蒲壽庚等曰: 諸蕃國列居東南島砦者,皆有慕義之心。
可因蕃舶人宣布朕意,誠能來朝,朕将寵禮之,其往來互市,各從所欲。
(40) 以唆都為左丞行省泉州,奉玺書十道招谕南夷諸國。
(41)次年(1279)複遣廣東招讨使達噜、噶齊、楊廷璧招俱藍,十八年(1281)複命噶紮爾、哈雅、楊廷璧再往招谕,到馬八兒時,其宰相言: 算端聞天使來,對衆稱本國貧陋,此是妄言。
凡回回國金珠寶貝盡出本國,其餘回回,盡來商賈。
(42) 元使一到即對衆宣稱本國貧陋,由此可見當時出使招谕蕃國的目的實在貿易。
使臣中最著者有亦黑迷失,曾四次奉使海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爪哇黥朝使右丞孟琪面,大發兵征讨,以亦黑迷失領海軍,發舟千艘往征。
谕降南巫裡、速木都剌諸國。
(43) 海上交通頻繁,香藥、珠玉、象牙、犀角諸寶貨輸入日多,政府雖得巨額之關稅以補歲入之不足,但輸出額與輸入額不能相抵,錢貨遂如漏卮外溢,源源不絕。
東至日本,南至南海諸國,均行用中國銅錢。
(44)輸入為奢侈品,輸出則為正貨,雖年年鑄錢,而不能補其不足,遂發生“錢荒”之弊。
(45)自唐宋以來,曆朝均有極嚴厲之禁令,禁錢币出口。
宋甯宗嘉定十二年(1219)下令凡買外貨,以絹帛錦绮瓷漆為代價,不以金銀銅錢。
(46)法令雖嚴而錢币之流出仍有增無減。
上流社會除好用外貨之習慣外,并有蓄養黑奴之風氣,此風自南北朝以來即已盛行(47),宋時廣中富人多蓄之(48)。
至元代則顯貴家有不蓄黑奴者為人所笑。
(49)上行下效,外貨之需要日增,中國與南洋諸國之貿易亦日盛。
華人至海外貿易,特被敬禮。
如爪哇則“中國賈人至者,待以賓館,食豐潔”(50)。
浡泥則“尤敬愛唐人,醉則扶之以歸歇處”(51)。
宋趙汝适曾記當時華商到浡泥時之貿易情形雲: 蕃舶抵岸三日,其王與眷屬率大人(王之左右号曰大人)到船問勞,船人用錦借跳闆迎肅,款以酒醴,用金銀器皿、褖席、涼傘等分獻有差。
既泊舟登岸,皆未及博易之事,商賈日以中國飲食獻其王,故舟往佛泥,必挾善庖者一二輩與倶。
朔望并講賀禮。
幾月餘,方請其王與大人論定物價,價定然後鳴鼓以召遠近之人,聽其貿易。
價未定而私貿者罰。
俗重商賈,有罪抵死者罰而不殺。
船回日,其王亦酾酒椎牛祖席酢以腦子番布等稱其所施。
(52) 往往有僑居不歸,至長子孫者。
(53)打闆國之建築受華僑影響,與中國同。
(54)三佛齊至有中國文字,專用于朝貢中國時之章表。
(55)元人記龍牙門有中國人僑居,勾欄山有唐人與蕃人雜居,馬魯澗國之長酋長陳姓為元臨漳人,威逼諸蕃。
(56)明初人記爪哇國有三等人,“一等唐人,皆是廣東、漳泉等處人竄居此地,食用亦美潔,多有從回回教門受戒持齋者”。
國中杜闆多有廣東及漳州人流居。
革兒昔原系沙灘之地,因中國之人來此創居,遂名新村,村主為廣東人,有千餘家。
各處蕃人多到此處買賣,民甚殷富。
蘇魯馬益亦有中國人。
(57)滿剌加國膚白者為唐人種。
(58)又據傳說,14世紀(略當元代)有閩人林旺者航海到菲律賓,為菲人獵山澤,驅猛獸,教菲人以種種耕稼上之知識,菲人始由遊牧時代漸入農業時代。
(59)由此可知在14世紀以前華僑已遍布南洋,握有其地之經濟權,筚路藍縷,為其地之開發者。
積千餘年之經驗,航舶往來,直同内地,政府極力鼓勵國際貿易,商人極力向外發展,中國在政治上為諸國宗主,在文化上為諸國先驅,到明初更極意經營,鄭和七下西洋,兵威遠屆,中國在南洋的勢力遂達頂點。
二 明太祖(1368&mdash1398)承元而起,一面繼續用武力削平大陸上的割據者,另一面派使臣到南洋諸國,說明中朝已經換了朝代,命令他們向新統治者表示臣服的儀節。
這儀節的手續分為幾部分:第一是繳還元代所頒的印绶冊诰,表示他們已和元室脫離關系。
第二是重新頒賜新的印绶冊诰,表示他們自此受新朝的冊封,在名義上是新朝的藩國。
第三是頒賜大統曆,表示受新朝的正朔,永為藩臣。
在受冊封者應表示的儀節是派使稱臣入貢,恢複正常的外交關系。
所受的權利是得和中國通商,外交上的使節同時也是商船上的領袖。
洪武初年出使南洋的使臣,二年(1369)有吳用、顔宗魯使爪哇(60),劉叔勉使西洋瑣裡,三年有趙述使三佛齊,張敬之、沈秩使浡泥,塔海帖木兒使瑣裡。
永樂元年(1403)有中官尹慶使滿剌加、古裡、柯枝國,聞良輔、甯善使西洋瑣裡、蘇門答臘。
(61)足迹已遍南洋。
洪武二年(1369)谕爪哇之诏書純為說明統治權之轉移,書曰: 中國正統,胡人竊據百有餘年,綱常既隳,冠履倒置。
朕以是起兵讨之,垂二十年,海内悉定。
朕奉天命以主中國,恐遐迩未聞,故專報王知之。
頒去大統曆一本,王其知正朔所在,必能奉若天道,俾爪哇之民安于生理,王亦永保祿位,福及子孫。
其勉圖之勿怠。
(62) 次年其王昔裡八達剌蒲(63)遣使朝貢,納前元所授宣敕二道,诏封為國王。
(64)其他使臣之出發均負同樣使命。
明太祖是個腳踏實地的消極主義者,在他在位的期間用全力去削平割據勢力,奠定統一的規模,一面緻力于沿海的海防,抵禦倭寇的侵入,鞏固北邊的邊防,防止蒙古人的南犯。
另一面内地諸蠻族叛亂紛起,自甯夏、涼州、洮州到湖南、湖北、四川、兩廣、雲南、貴州諸蕃蠻,三十年中幾乎沒有一年不用兵。
他審慮自己的國力,隻能鞏固國内和抵禦外來的侵犯,絕不能有餘力去向外發展,因此他就立定主意不再南邁,洪武二年(1369)編定《皇明祖訓·箴戒章》時就特别指出,不可倚中國富強,無故對外興兵,他也看出元代征爪哇失敗的教訓,特别列出不征的十五夷國,叫後人遵守。
他說: 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
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
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緻傷人命,切記不可。
但胡戎與西北邊境,互相密迩,累世戰争,必選将練兵,時謹備之。
今将不征諸國名列後: 東北:朝鮮國 正東偏北:日本國 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
正南偏東:大琉球國 小琉球國 西南:安南國 真臘國 暹羅國 占城國 蘇門答臘 西洋國 爪哇國 彭亨國 白花國 三佛齊國 浡泥國(65) 除即位後派使臣去招谕之外,即采取大陸政策,不再向海外謀發展。
在通商方面,也循前朝舊例,海外諸國入貢,許附載方物,與中國貿易,設市舶司,置提舉官以領之。
洪武初設于太倉黃渡,尋罷(66),複設于甯波、泉州、廣州。
(67)甯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廣州通占城、暹羅、西洋諸國。
永樂三年(1405)以諸蕃貢使益多,乃置驿于福建、浙江、廣東三市舶司以館之,福建曰來遠,浙江曰安遠,廣東曰懷遠。
尋設交趾、雲南市舶提舉司,(68)接西南諸國朝貢者。
(69)凡貢使附至蕃貨,欲與中國貿易者,官抽六分,給價以償之,仍除其稅。
(70)為招谕蕃商計,貨舶亦有時得邀免稅的特典。
(71) 貢使之來往往多挾蕃貨,國家所費不赀。
其館驿又依例由地方人民負責,(72)官民為之交病。
洪武七年(1374)以倭寇猖獗,罷三市舶司不設。
同時又谕中書及禮部臣曰: 古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
九州之外,則每世一朝,所貢方物,表誠敬而已&hellip&hellip遠國如占城、安南、西洋瑣裡、爪哇、浡泥、三佛齊、暹羅斛、真臘諸國,入貢既頻,勞費太甚。
今不必複爾,其移牒諸國俾知之。
可是諸國仍貪入貢之利,來者不止。
(73)當時朝廷以為海寇之起,多緣于通商互市,因之廢市舶司不設。
同時下禁海令,不許人民私自出海貿易。
洪武十四年(1381)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74)可是沿海居民,迫于生計,仍私自出外貿易,禁令愈嚴,獲利愈大,私出貿易者因之愈多,貨币之流出亦愈不可問。
二十三年(1390)诏戶部申嚴交通外蕃之禁:“上以中國金銀銅錢段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來,不許出蕃。
令兩廣、浙江、福建愚民無知,往往交通外蕃,私易貨物,以故嚴禁之。
沿海軍民官司縱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
”(75)二十七年(1394)又下令禁民間用蕃香蕃貨,使這一些蕃商失去市場,為釜底抽薪之計:“先是上以海外諸夷多詐,絕其往來,唯琉球、真臘、暹羅許入貢。
而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諸蕃,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
命禮部嚴禁絕之,敢有私下諸蕃互市者,必寘之重法。
凡蕃香蕃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民間禱祀止用松柏楓桃諸香,違者罰之。
其兩廣所産香木聽土人自用,亦不許越嶺貨賣,蓋慮其雜市蕃香,故并及之。
”(76)三十年(1397)又申禁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
(77) 成祖(1403&mdash1424)于建文四年(1402)六月入南京即帝位,在他的登基诏書中,重又申明通蕃的禁例:“沿海軍民人等近年以來,往往私自下蕃,交通外國,今後不許,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
”(78)這命令仍是一紙虛文,不能禁遏這一股向南洋發展的洪流。
政府沒有法子,隻好于次年(1403)八月重新恢複久已廢置的三處市舶提舉司(79),希望将互市的權利收回國家,明認通商為合法,隻要商人肯照例繳納貨稅,便聽其出入諸蕃。
然而在事實上,一般商人久已習慣于無約束的自由貿易,海禁雖開,仍不願領政府的執照,向政府繳納出入口稅。
政府沒有辦法拘束這群私商,于是又想出一個主意,航海必須海船,把海船禁止航行,私商自然無法出海了。
永樂二年(1404)正月又頒布了一條新禁令,《明成祖實錄》記: 時福建瀕海居民,私載海船,交通外國,因而為寇,郡縣以聞。
遂下令禁民間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為平頭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80) 這法子雖好,可是還要“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海舶為當時最大利源,地方官每居為奇貨,哪肯認真替國家查禁,而且沿海的文武官吏多半就是這些海舶的實際股東,即不然,也有豪富的士紳為之撐腰,例如太祖時的軍官通蕃案: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乙未,上谕大都督府臣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嘗禁其往來。
近聞福建興化衛指揮李興、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賈,則濱海軍衛豈無如彼所為者乎?(81) 周玄記通蕃情形: 閩廣奸商,慣習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為主。
中載重貨,餘各以己資市物往,牟利恒百餘倍。
(82) 而且即使私商肯報官納稅,也是弊窦百出,政府所得無幾,例如廣州的市舶收入情形: 廣屬香山為海舶出入咽喉,每一舶至,常持萬金,并海外珍異諸物,多有至數萬者。
先報本縣申達藩司,令舶提舉司縣官盤驗,各有長例,而額外隐漏,所得不資。
其報官納稅者不過十之一二而已。
(83) 試驗盡了各種法子,私商依然照樣出海,市舶司等于虛設。
幾條路都走不通,這才毅然決定了國營海外貿易的政策,由政府備船隻武器資本貨物大規模地派武裝艦隊到南洋諸國去貿易。
這一政策的實現者是威震一代的明成祖,執行和代表者是曆史上有名的三保太監鄭和。
明初對南洋諸國的态度,從明太祖的消極的保境安民政策突轉而為明成祖的積極經營海外政策,實有其内在的原因。
原來自太祖建國後,連年征戰,北征蒙古,東南防倭,西南蕃蠻疊次叛亂,加以宮室城廟的營建,諸王就封的王府興造,國帑空虛,民生凋瘁。
到建文帝(1399&mdash1402)繼位以後,靖難師起,轉戰四年,赤地千裡。
到成祖繼位後,國家财政已經到了沒有辦法的地步,不能不改變政策,掉轉頭來向南洋發展,從國際貿易的收入上來解救當前的難關。
關于這一曆史事實的說明,我們有明代人的記載可以引證: 自永樂改元,遣使四出,招谕海番,貢獻疊至,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府庫。
貧民承令博買,或多緻富,而國用亦羨裕矣。
(84) 使臣派出之目的在貿采琛異: 太宗皇帝入缵丕緒,将長馭遠駕,通道于乖蠻革夷,乃大赉西洋貿采琛異&hellip&hellip由是明月之珠,鴉鹘之石,沉南龍速之香,麟獅孔翠之奇,梅腦薇露之珍,珊蝴瑤琨之美,皆充舶而歸。
(85) 曾從鄭和數度出使的回教徒馬歡,在他的紀行書中有關于寶船和南洋諸國貿易的詳細記載。
《瀛涯勝覽》古裡條記當時貿易情形: 其二大頭目受朝廷升賞。
若寶船到彼,全憑二人主為買賣,王差頭目并哲地未讷兒計書算于官府,牙人來會,領船大人議擇某日打價,至日,先将帶去錦绮等物,逐一議價已定,随寫合同價數,彼此收執。
其頭目哲地即與内官大人衆手相挈。
其牙人則言某月某日于衆手中拍一掌已定,或貴或賤,再不悔改。
然後哲地富戶才将寶石、珍珠、珊瑚等物來看,議價非一日能定,快則一月,緩則二三月。
若價錢較議已定,如買一主珍珠等物,該價若幹,是原經手頭目未讷兒計算該還絲等物若幹,照原打手之貨交還,毫厘無改。
溜山條: 中國寶船一二隻亦到彼處收買龍涎香、椰子等物。
祖法兒國條: 中國寶船到彼,開讀賞賜畢。
其王差頭目遍谕國人,皆将乳香血竭蘆荟沒藥安息香蘇合油木别子之類,來換易纻絲磁器等物。
阿丹國條: 分内官周口領駕寶船數隻到彼,王聞其至,即率大小頭目至海濱迎接诏敕賞賜。
至王府行禮甚恭謹感服。
開讀畢,即谕其國人,但有珍寶,許令賣易。
在彼買得重二錢許大塊貓睛石,各色雅姑等異寶。
大顆珍珠,珊瑚樹高二尺者數株,又買得珊瑚枝五櫃、金珀、薔薇露、麒麟、獅子、花福鹿、金錢豹、駝雞、白鸠之類而還。
柯枝國條: 第三等人名哲地,系有錢财主。
專一收買下寶石珍珠、香貨之類候中國寶石(石字疑衍)船或别國蕃船客人來買。
暹羅條: 國之西北去二百餘裡,有一市鎮名上水。
中國寶船到暹羅,亦用小船去做買賣。
而以滿剌加為博易總樞,嚴密警衛。
同書滿剌加條: 凡中國寶船到彼,則立排栅如城垣,設四門更鼓樓,夜則提鈴巡警。
内又立重栅如小城,蓋造庫藏倉廒,一應錢糧屯在其内。
去各國船隻回到此處取齊,打整蕃貨,裝載船内。
等候南風正順,于五月中旬開洋回還。
一方面南洋物産豐富,若幹物貨均為中國人日常生活所不可缺。
所謂“夷中百貨,皆中國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國必欲得之”(86)。
故不能不開放海禁,并且用國家的力量去經營。
在貧民方面則更非開海禁不能生活: 海濱一帶,田盡斥鹵,耕者無所望歲,隻有視淵若陵,久成習慣。
富家征貨,固得捆載歸來,貧者為傭,亦博升鬥自給。
一旦戒嚴,不得下水,斷其生活,若輩悉健有力,不肯搏手困窮,于是所在連結為亂,潰裂以出。
(87) 因禁海後,沿海平民無從資生,往往流為海寇,“其久潛蹤于外者,既觸網不敢歸,又連結遠夷向導以入”(88)。
要解決沿海平民的生活和海寇的騷擾,也不能不使朝廷突然改變計劃,開海通商,使平民得沾貿易之利。
同時武裝艦隊之派出目的,固在貿易蕃貨,也附帶解決海寇之使命。
而另一方面,鄭和一行人的出使,還負有重要的秘密使命,鄭曉說得好: 高皇何以有海外之使也?更始也。
成祖西洋之,不已勞乎?鄭和之泛海,胡濙之頒書也,國有大疑焉耳。
(89) 所謂“大疑”,《明史·鄭和傳》已明白指出: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迹之。
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永樂三年(1405)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
(90) 次之,自洪武末年以來,西南諸國久不通貢: 三十年,禮官以諸蕃久缺貢,奏聞。
帝曰:洪武初,諸蕃貢使不絕。
迩者安南、占城、真臘、暹羅、爪哇、大琉球、三佛齊、浡泥、彭亨、百花、蘇門答臘、西洋等三十國,以胡惟庸作亂,三佛齊乃生間諜,绐我使臣至彼。
爪哇王聞知,遣人戒饬,禮送還朝。
自是商旅阻遏,諸國之意不通。
唯安南、占城、真臘、暹羅、大琉球朝貢如故。
(91) 成祖是一個好大喜功的英主,他要恢複洪武初年諸蕃朝貢的盛況,令海南諸國都稽首阙下,同為王臣,所以一即位便先派中官尹慶、馬彬等出使爪哇、滿剌加、柯枝、古裡、西洋瑣裡、蘇門答臘諸國,通告新帝的登基,一面調查南洋諸國的情形,做武裝艦隊派出的準備。
經過了洪武朝三十年的努力,叛側盡平,國内無事。
在極北對蒙古人的防禦,明成祖自以身當敵沖,長駐北平,集中軍力,使敵不敢南犯。
在極南,鄭和所率領的艦隊第一次便得了相當的成功,成宣相繼在三十年中,北則六次親征,南則七下西洋,為有史以來之盛事。
三 在鄭和所率領之遠征軍未出發之前二年,政府已着手大造海船,以其為下西洋取寶之用,又稱寶船,或稱寶舡。
其承造者或為軍衛有司(92),或為工部(93)。
至永樂十八年(1420)八月始置大通關提舉司,置官如南京龍江提舉司,專造舟艦。
(94)在南京則有寶船廠,專造西洋寶船。
(95)所造船,大船長四十四丈四尺,闊一十八丈;中船長三十七丈,闊一十五丈。
(96)就第一次遠征軍之人數計之,每船平均可載四百五十人左右。
遠征軍之組織,除使臣外,有“官校、旗軍、火長、舵工、斑碇手、通事、辦事、書算手、醫士、鐵錨木艌搭材等匠、水手、民梢人等”(97)。
平均每次出發之人數約為二萬七八千人。
(98)占遠征軍中最多數之軍人,大抵由南京及直隸衛所運糧官軍和水軍右衛等衛官軍中臨時抽調。
(99)将校亦由各衛軍官中選用。
(100)當時南洋諸國大抵多奉回教,故遠征隊中之通事(翻譯人員)多為回教徒,今可知者有會稽馬歡,仁和郭崇禮(101),西安羊市大清真寺掌教哈三(102)。
鄭和本人亦為一回教徒(103),亦奉佛教,受菩薩戒(104)。
其幕下書手有太倉費信(105),應天鞏珍(106),各有紀行書傳世(107)。
南洋諸國亦有奉佛教者,故在第四次出發時有僧人勝慧同行(108)。
前後同奉命遠征之使臣中,可考者有内官王景弘(109)、侯顯(110)、楊慶、洪保(111)、楊敏、李恺(112)、李興、朱良、楊真、周福、張達(113)諸人。
将校中在錫蘭山、蘇門答臘兩次戰役中有功者有李實、何義宗、彭以勝、林全、唐敬、王衡、林子宣、胡複、哈隻、陸通、馬貴、張通、劉海諸人。
(114) 鄭和,雲南昆陽州人。
本姓馬,祖父均為回教徒。
(115)其被閹入宮,在洪武十四年(1381)傅友德、沐英定雲南時。
(116)事燕王于藩邸,從起兵有功,累擢太監。
(117)姿貌才智内侍中無與比者。
(118)永樂三年(1405)六月受命出使西洋,帶領空前絕後之遠征軍出發。
第一次遠征軍航行印度洋時,其任務為“多赍金币”經營大規模的國際貿易,和“遍曆諸番國,宣天子诏,因給賜其君長”,做經濟和政治的活動。
率領将士二萬七千八百餘人,分乘六十二艘大舶。
擁有最新組織和設備的海軍,所到處有不服從的便用武力解決。
(119)當時印度洋上海盜縱橫,剽掠商旅,此次遠征除負有上述任務外,附帶有解決海盜、肅清航路的使命。
自唐宋以來,三佛齊(120)即為東西貿易之中心。
(121)至明代仍為諸蕃要會。
(122)故華人之僑居者最多。
在鄭和未出使以前,有梁道明雄長其地。
《明史》記: 有梁道明者廣州南海縣人,久居其國,閩粵軍民泛海從之者數千家,推道明為首,雄視一方。
會指揮孫铉使海外,遇其子挾與倶來。
永樂三年(1405)成祖以行人譚勝受與道明同邑,命偕千戶楊信等赍诏招之。
道明及其黨鄭伯可随入朝貢方物,受賜而還。
(123) 又有陳祖義亦廣東人,亦為舊港(Palembang)頭目,遠征軍過蘇門答臘時祖義出降,遣使入貢: 永樂四年(1406)七月壬子,舊港頭目陳祖義遣子士良,梁道明遣侄觀政來朝,賜鈔币有差。
(124) 一面仍為盜海上(125),剽掠商旅(126),貢使往來者苦之(127)。
遠征軍回帆時,複謀要劫,被擒伏誅,《明成祖實錄》記: 五年(1407)九月壬子太監鄭和使西洋諸國還(128)。
械至海賊陳祖義等。
初和至舊港,遇祖義等,遣人招谕之,祖義詐降,而潛謀要劫官軍。
和等覺之,整兵堤備。
祖義率衆來劫,和出兵與戰,祖義大敗,殺賊黨五千餘人,燒賊船十艘,獲其七艘,及僞銅印二顆。
生擒祖義等三人。
既至京師,命悉斬之。
(129) 陳祖義的“潛謀要劫”,實由于施進卿之告密。
施進卿為梁道明之副酋(130),亦廣東人(131)。
祖義詐降,潛謀要劫。
有施進卿者告于和。
祖義來襲,被擒,獻于朝伏誅。
(132) 即遣使随鄭和入朝,以功授舊港宣慰使: 五年(1407)九月戊午舊港頭目施進卿遣婿邱彥誠朝貢,設舊港宣慰使司,命進卿為宣慰使,賜印诰冠帶文绮紗羅。
(133) 後其子濟孫襲職,亦遣使朝貢: 二十二年(1424)正月甲辰,舊港故宣慰使施進卿之子濟孫遣使邱彥誠請襲父職,并言舊印為火所毀。
上命濟孫襲宣慰使,賜紗帽及花金帶金織文绮襲衣銀印,令中官鄭和赉往給之。
(134) 洪熙元年(1425)複
(14)當時往來東洋之商舶,較法顯時代已大有進步,“舶大者長二十丈載六七百人”(15)。
以師子國舶為最大,梯而上下數丈,皆積寶貨,豢養白鴿為通消息及搜索陸地之用。
(16)至11世紀﹑12世紀之交,華船航行已知利用指南針。
(17)外商之來廣州多乘中國船。
(18)中國船之往大食,則以形體重大,于波斯灣航行不便,必自故臨易較小之波斯船以往。
(19)南洋航業幾為中國及波斯商人所壟斷。
至元世祖注意海外,至元二十一年(1284)由國家造船給本,選人入番貿易諸貨。
(20)其構造設備及載量皆冠絕千古。
(21)百餘年後遂有鄭和下西洋之壯舉。
海外貿易漸盛,中國商船之出口及外國之商船之來華者日多,于是政府不得不設官管理。
唐開元(713&mdash741)初期已設市舶使之官,專司市舶。
(22)廣州、交州、揚州、泉州、福州、明州(今甯波)、溫州、松江并為當時貿易要港,而以廣州為最繁盛。
(23)宋初指定廣州、明州、杭州為外國貿易港,各置市舶司以征關稅,凡與外國貿易有關者,一切均由其主管,當時謂之三司。
北宋末年泉州之外國貿易漸盛,亦置市舶司。
南渡後,以地近首都,貿易日盛,海舶輻辏,遂成為當時世界最大之貿易港。
(24)元至元十四年(1277)于泉州、慶元(甯波)、上海、澉浦立市舶司,每歲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貨等物。
(25) 中國曆代對于南洋貿易,均甚注意。
市舶司之職權除“掌蕃貨、海舶、征榷、貿易之事,以來遠人,通遠物”(26)之外,并負有買進政府專賣品及保護外商之責任。
(27)自太平興國初(977)置榷易院後,即诏“諸蕃國香藥寶貨至廣州、交趾、泉州、兩浙,非出于官庫者不得私相市易”(28)。
因香料之需要廣,得利厚,故政府專以為利。
(29)甚至下令舶務監官抽買乳香每及一百萬兩轉一官。
蕃商有以販香料多得官者。
(30)政府一意招徕蕃商,鼓勵貿易,設蕃坊以居蕃商,(31)也有雜居民間者。
(32)在法律上也給予蕃商以特殊便利,“化外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33)。
後來甚至蕃人和中國人的刑事案件,如非重罪,也隻以送交蕃長依本國律處分了事。
(34)蕃坊置蕃長一人,除管理蕃坊公事外,其職務為“專理招邀蕃商”(35)。
一面政府也特派人到海外去經營貿易,招攬商賈,宋太宗雍熙四年(987)曾大規模派太監往南洋做此項活動! 遣内侍八人,赍敕書金帛,分四綱,各往海南諸蕃國,勾招進奉,博買香藥、犀牙、真珠、龍腦。
每綱赍空名诏書三道于所至處賜之。
(36) 宋高宗南渡後,經費困乏,更一切倚辦海舶。
(37)紹興七年(1137)特下诏獎勵外國貿易: 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動以百萬計,豈不勝取之于民。
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幾可以少寬民力耳。
(38) 結果市舶司歲入至占全國總收入二十分之一。
(39)至元代亦積極招徕,至元十五年(1278)诏行中書省唆都、蒲壽庚等曰: 諸蕃國列居東南島砦者,皆有慕義之心。
可因蕃舶人宣布朕意,誠能來朝,朕将寵禮之,其往來互市,各從所欲。
(40) 以唆都為左丞行省泉州,奉玺書十道招谕南夷諸國。
(41)次年(1279)複遣廣東招讨使達噜、噶齊、楊廷璧招俱藍,十八年(1281)複命噶紮爾、哈雅、楊廷璧再往招谕,到馬八兒時,其宰相言: 算端聞天使來,對衆稱本國貧陋,此是妄言。
凡回回國金珠寶貝盡出本國,其餘回回,盡來商賈。
(42) 元使一到即對衆宣稱本國貧陋,由此可見當時出使招谕蕃國的目的實在貿易。
使臣中最著者有亦黑迷失,曾四次奉使海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爪哇黥朝使右丞孟琪面,大發兵征讨,以亦黑迷失領海軍,發舟千艘往征。
谕降南巫裡、速木都剌諸國。
(43) 海上交通頻繁,香藥、珠玉、象牙、犀角諸寶貨輸入日多,政府雖得巨額之關稅以補歲入之不足,但輸出額與輸入額不能相抵,錢貨遂如漏卮外溢,源源不絕。
東至日本,南至南海諸國,均行用中國銅錢。
(44)輸入為奢侈品,輸出則為正貨,雖年年鑄錢,而不能補其不足,遂發生“錢荒”之弊。
(45)自唐宋以來,曆朝均有極嚴厲之禁令,禁錢币出口。
宋甯宗嘉定十二年(1219)下令凡買外貨,以絹帛錦绮瓷漆為代價,不以金銀銅錢。
(46)法令雖嚴而錢币之流出仍有增無減。
上流社會除好用外貨之習慣外,并有蓄養黑奴之風氣,此風自南北朝以來即已盛行(47),宋時廣中富人多蓄之(48)。
至元代則顯貴家有不蓄黑奴者為人所笑。
(49)上行下效,外貨之需要日增,中國與南洋諸國之貿易亦日盛。
華人至海外貿易,特被敬禮。
如爪哇則“中國賈人至者,待以賓館,食豐潔”(50)。
浡泥則“尤敬愛唐人,醉則扶之以歸歇處”(51)。
宋趙汝适曾記當時華商到浡泥時之貿易情形雲: 蕃舶抵岸三日,其王與眷屬率大人(王之左右号曰大人)到船問勞,船人用錦借跳闆迎肅,款以酒醴,用金銀器皿、褖席、涼傘等分獻有差。
既泊舟登岸,皆未及博易之事,商賈日以中國飲食獻其王,故舟往佛泥,必挾善庖者一二輩與倶。
朔望并講賀禮。
幾月餘,方請其王與大人論定物價,價定然後鳴鼓以召遠近之人,聽其貿易。
價未定而私貿者罰。
俗重商賈,有罪抵死者罰而不殺。
船回日,其王亦酾酒椎牛祖席酢以腦子番布等稱其所施。
(52) 往往有僑居不歸,至長子孫者。
(53)打闆國之建築受華僑影響,與中國同。
(54)三佛齊至有中國文字,專用于朝貢中國時之章表。
(55)元人記龍牙門有中國人僑居,勾欄山有唐人與蕃人雜居,馬魯澗國之長酋長陳姓為元臨漳人,威逼諸蕃。
(56)明初人記爪哇國有三等人,“一等唐人,皆是廣東、漳泉等處人竄居此地,食用亦美潔,多有從回回教門受戒持齋者”。
國中杜闆多有廣東及漳州人流居。
革兒昔原系沙灘之地,因中國之人來此創居,遂名新村,村主為廣東人,有千餘家。
各處蕃人多到此處買賣,民甚殷富。
蘇魯馬益亦有中國人。
(57)滿剌加國膚白者為唐人種。
(58)又據傳說,14世紀(略當元代)有閩人林旺者航海到菲律賓,為菲人獵山澤,驅猛獸,教菲人以種種耕稼上之知識,菲人始由遊牧時代漸入農業時代。
(59)由此可知在14世紀以前華僑已遍布南洋,握有其地之經濟權,筚路藍縷,為其地之開發者。
積千餘年之經驗,航舶往來,直同内地,政府極力鼓勵國際貿易,商人極力向外發展,中國在政治上為諸國宗主,在文化上為諸國先驅,到明初更極意經營,鄭和七下西洋,兵威遠屆,中國在南洋的勢力遂達頂點。
二 明太祖(1368&mdash1398)承元而起,一面繼續用武力削平大陸上的割據者,另一面派使臣到南洋諸國,說明中朝已經換了朝代,命令他們向新統治者表示臣服的儀節。
這儀節的手續分為幾部分:第一是繳還元代所頒的印绶冊诰,表示他們已和元室脫離關系。
第二是重新頒賜新的印绶冊诰,表示他們自此受新朝的冊封,在名義上是新朝的藩國。
第三是頒賜大統曆,表示受新朝的正朔,永為藩臣。
在受冊封者應表示的儀節是派使稱臣入貢,恢複正常的外交關系。
所受的權利是得和中國通商,外交上的使節同時也是商船上的領袖。
洪武初年出使南洋的使臣,二年(1369)有吳用、顔宗魯使爪哇(60),劉叔勉使西洋瑣裡,三年有趙述使三佛齊,張敬之、沈秩使浡泥,塔海帖木兒使瑣裡。
永樂元年(1403)有中官尹慶使滿剌加、古裡、柯枝國,聞良輔、甯善使西洋瑣裡、蘇門答臘。
(61)足迹已遍南洋。
洪武二年(1369)谕爪哇之诏書純為說明統治權之轉移,書曰: 中國正統,胡人竊據百有餘年,綱常既隳,冠履倒置。
朕以是起兵讨之,垂二十年,海内悉定。
朕奉天命以主中國,恐遐迩未聞,故專報王知之。
頒去大統曆一本,王其知正朔所在,必能奉若天道,俾爪哇之民安于生理,王亦永保祿位,福及子孫。
其勉圖之勿怠。
(62) 次年其王昔裡八達剌蒲(63)遣使朝貢,納前元所授宣敕二道,诏封為國王。
(64)其他使臣之出發均負同樣使命。
明太祖是個腳踏實地的消極主義者,在他在位的期間用全力去削平割據勢力,奠定統一的規模,一面緻力于沿海的海防,抵禦倭寇的侵入,鞏固北邊的邊防,防止蒙古人的南犯。
另一面内地諸蠻族叛亂紛起,自甯夏、涼州、洮州到湖南、湖北、四川、兩廣、雲南、貴州諸蕃蠻,三十年中幾乎沒有一年不用兵。
他審慮自己的國力,隻能鞏固國内和抵禦外來的侵犯,絕不能有餘力去向外發展,因此他就立定主意不再南邁,洪武二年(1369)編定《皇明祖訓·箴戒章》時就特别指出,不可倚中國富強,無故對外興兵,他也看出元代征爪哇失敗的教訓,特别列出不征的十五夷國,叫後人遵守。
他說: 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
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
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緻傷人命,切記不可。
但胡戎與西北邊境,互相密迩,累世戰争,必選将練兵,時謹備之。
今将不征諸國名列後: 東北:朝鮮國 正東偏北:日本國 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
正南偏東:大琉球國 小琉球國 西南:安南國 真臘國 暹羅國 占城國 蘇門答臘 西洋國 爪哇國 彭亨國 白花國 三佛齊國 浡泥國(65) 除即位後派使臣去招谕之外,即采取大陸政策,不再向海外謀發展。
在通商方面,也循前朝舊例,海外諸國入貢,許附載方物,與中國貿易,設市舶司,置提舉官以領之。
洪武初設于太倉黃渡,尋罷(66),複設于甯波、泉州、廣州。
(67)甯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廣州通占城、暹羅、西洋諸國。
永樂三年(1405)以諸蕃貢使益多,乃置驿于福建、浙江、廣東三市舶司以館之,福建曰來遠,浙江曰安遠,廣東曰懷遠。
尋設交趾、雲南市舶提舉司,(68)接西南諸國朝貢者。
(69)凡貢使附至蕃貨,欲與中國貿易者,官抽六分,給價以償之,仍除其稅。
(70)為招谕蕃商計,貨舶亦有時得邀免稅的特典。
(71) 貢使之來往往多挾蕃貨,國家所費不赀。
其館驿又依例由地方人民負責,(72)官民為之交病。
洪武七年(1374)以倭寇猖獗,罷三市舶司不設。
同時又谕中書及禮部臣曰: 古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
九州之外,則每世一朝,所貢方物,表誠敬而已&hellip&hellip遠國如占城、安南、西洋瑣裡、爪哇、浡泥、三佛齊、暹羅斛、真臘諸國,入貢既頻,勞費太甚。
今不必複爾,其移牒諸國俾知之。
可是諸國仍貪入貢之利,來者不止。
(73)當時朝廷以為海寇之起,多緣于通商互市,因之廢市舶司不設。
同時下禁海令,不許人民私自出海貿易。
洪武十四年(1381)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74)可是沿海居民,迫于生計,仍私自出外貿易,禁令愈嚴,獲利愈大,私出貿易者因之愈多,貨币之流出亦愈不可問。
二十三年(1390)诏戶部申嚴交通外蕃之禁:“上以中國金銀銅錢段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來,不許出蕃。
令兩廣、浙江、福建愚民無知,往往交通外蕃,私易貨物,以故嚴禁之。
沿海軍民官司縱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
”(75)二十七年(1394)又下令禁民間用蕃香蕃貨,使這一些蕃商失去市場,為釜底抽薪之計:“先是上以海外諸夷多詐,絕其往來,唯琉球、真臘、暹羅許入貢。
而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諸蕃,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
命禮部嚴禁絕之,敢有私下諸蕃互市者,必寘之重法。
凡蕃香蕃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民間禱祀止用松柏楓桃諸香,違者罰之。
其兩廣所産香木聽土人自用,亦不許越嶺貨賣,蓋慮其雜市蕃香,故并及之。
”(76)三十年(1397)又申禁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
(77) 成祖(1403&mdash1424)于建文四年(1402)六月入南京即帝位,在他的登基诏書中,重又申明通蕃的禁例:“沿海軍民人等近年以來,往往私自下蕃,交通外國,今後不許,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
”(78)這命令仍是一紙虛文,不能禁遏這一股向南洋發展的洪流。
政府沒有法子,隻好于次年(1403)八月重新恢複久已廢置的三處市舶提舉司(79),希望将互市的權利收回國家,明認通商為合法,隻要商人肯照例繳納貨稅,便聽其出入諸蕃。
然而在事實上,一般商人久已習慣于無約束的自由貿易,海禁雖開,仍不願領政府的執照,向政府繳納出入口稅。
政府沒有辦法拘束這群私商,于是又想出一個主意,航海必須海船,把海船禁止航行,私商自然無法出海了。
永樂二年(1404)正月又頒布了一條新禁令,《明成祖實錄》記: 時福建瀕海居民,私載海船,交通外國,因而為寇,郡縣以聞。
遂下令禁民間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為平頭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80) 這法子雖好,可是還要“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海舶為當時最大利源,地方官每居為奇貨,哪肯認真替國家查禁,而且沿海的文武官吏多半就是這些海舶的實際股東,即不然,也有豪富的士紳為之撐腰,例如太祖時的軍官通蕃案: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乙未,上谕大都督府臣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嘗禁其往來。
近聞福建興化衛指揮李興、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賈,則濱海軍衛豈無如彼所為者乎?(81) 周玄記通蕃情形: 閩廣奸商,慣習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為主。
中載重貨,餘各以己資市物往,牟利恒百餘倍。
(82) 而且即使私商肯報官納稅,也是弊窦百出,政府所得無幾,例如廣州的市舶收入情形: 廣屬香山為海舶出入咽喉,每一舶至,常持萬金,并海外珍異諸物,多有至數萬者。
先報本縣申達藩司,令舶提舉司縣官盤驗,各有長例,而額外隐漏,所得不資。
其報官納稅者不過十之一二而已。
(83) 試驗盡了各種法子,私商依然照樣出海,市舶司等于虛設。
幾條路都走不通,這才毅然決定了國營海外貿易的政策,由政府備船隻武器資本貨物大規模地派武裝艦隊到南洋諸國去貿易。
這一政策的實現者是威震一代的明成祖,執行和代表者是曆史上有名的三保太監鄭和。
明初對南洋諸國的态度,從明太祖的消極的保境安民政策突轉而為明成祖的積極經營海外政策,實有其内在的原因。
原來自太祖建國後,連年征戰,北征蒙古,東南防倭,西南蕃蠻疊次叛亂,加以宮室城廟的營建,諸王就封的王府興造,國帑空虛,民生凋瘁。
到建文帝(1399&mdash1402)繼位以後,靖難師起,轉戰四年,赤地千裡。
到成祖繼位後,國家财政已經到了沒有辦法的地步,不能不改變政策,掉轉頭來向南洋發展,從國際貿易的收入上來解救當前的難關。
關于這一曆史事實的說明,我們有明代人的記載可以引證: 自永樂改元,遣使四出,招谕海番,貢獻疊至,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府庫。
貧民承令博買,或多緻富,而國用亦羨裕矣。
(84) 使臣派出之目的在貿采琛異: 太宗皇帝入缵丕緒,将長馭遠駕,通道于乖蠻革夷,乃大赉西洋貿采琛異&hellip&hellip由是明月之珠,鴉鹘之石,沉南龍速之香,麟獅孔翠之奇,梅腦薇露之珍,珊蝴瑤琨之美,皆充舶而歸。
(85) 曾從鄭和數度出使的回教徒馬歡,在他的紀行書中有關于寶船和南洋諸國貿易的詳細記載。
《瀛涯勝覽》古裡條記當時貿易情形: 其二大頭目受朝廷升賞。
若寶船到彼,全憑二人主為買賣,王差頭目并哲地未讷兒計書算于官府,牙人來會,領船大人議擇某日打價,至日,先将帶去錦绮等物,逐一議價已定,随寫合同價數,彼此收執。
其頭目哲地即與内官大人衆手相挈。
其牙人則言某月某日于衆手中拍一掌已定,或貴或賤,再不悔改。
然後哲地富戶才将寶石、珍珠、珊瑚等物來看,議價非一日能定,快則一月,緩則二三月。
若價錢較議已定,如買一主珍珠等物,該價若幹,是原經手頭目未讷兒計算該還絲等物若幹,照原打手之貨交還,毫厘無改。
溜山條: 中國寶船一二隻亦到彼處收買龍涎香、椰子等物。
祖法兒國條: 中國寶船到彼,開讀賞賜畢。
其王差頭目遍谕國人,皆将乳香血竭蘆荟沒藥安息香蘇合油木别子之類,來換易纻絲磁器等物。
阿丹國條: 分内官周口領駕寶船數隻到彼,王聞其至,即率大小頭目至海濱迎接诏敕賞賜。
至王府行禮甚恭謹感服。
開讀畢,即谕其國人,但有珍寶,許令賣易。
在彼買得重二錢許大塊貓睛石,各色雅姑等異寶。
大顆珍珠,珊瑚樹高二尺者數株,又買得珊瑚枝五櫃、金珀、薔薇露、麒麟、獅子、花福鹿、金錢豹、駝雞、白鸠之類而還。
柯枝國條: 第三等人名哲地,系有錢财主。
專一收買下寶石珍珠、香貨之類候中國寶石(石字疑衍)船或别國蕃船客人來買。
暹羅條: 國之西北去二百餘裡,有一市鎮名上水。
中國寶船到暹羅,亦用小船去做買賣。
而以滿剌加為博易總樞,嚴密警衛。
同書滿剌加條: 凡中國寶船到彼,則立排栅如城垣,設四門更鼓樓,夜則提鈴巡警。
内又立重栅如小城,蓋造庫藏倉廒,一應錢糧屯在其内。
去各國船隻回到此處取齊,打整蕃貨,裝載船内。
等候南風正順,于五月中旬開洋回還。
一方面南洋物産豐富,若幹物貨均為中國人日常生活所不可缺。
所謂“夷中百貨,皆中國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國必欲得之”(86)。
故不能不開放海禁,并且用國家的力量去經營。
在貧民方面則更非開海禁不能生活: 海濱一帶,田盡斥鹵,耕者無所望歲,隻有視淵若陵,久成習慣。
富家征貨,固得捆載歸來,貧者為傭,亦博升鬥自給。
一旦戒嚴,不得下水,斷其生活,若輩悉健有力,不肯搏手困窮,于是所在連結為亂,潰裂以出。
(87) 因禁海後,沿海平民無從資生,往往流為海寇,“其久潛蹤于外者,既觸網不敢歸,又連結遠夷向導以入”(88)。
要解決沿海平民的生活和海寇的騷擾,也不能不使朝廷突然改變計劃,開海通商,使平民得沾貿易之利。
同時武裝艦隊之派出目的,固在貿易蕃貨,也附帶解決海寇之使命。
而另一方面,鄭和一行人的出使,還負有重要的秘密使命,鄭曉說得好: 高皇何以有海外之使也?更始也。
成祖西洋之,不已勞乎?鄭和之泛海,胡濙之頒書也,國有大疑焉耳。
(89) 所謂“大疑”,《明史·鄭和傳》已明白指出: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迹之。
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永樂三年(1405)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
(90) 次之,自洪武末年以來,西南諸國久不通貢: 三十年,禮官以諸蕃久缺貢,奏聞。
帝曰:洪武初,諸蕃貢使不絕。
迩者安南、占城、真臘、暹羅、爪哇、大琉球、三佛齊、浡泥、彭亨、百花、蘇門答臘、西洋等三十國,以胡惟庸作亂,三佛齊乃生間諜,绐我使臣至彼。
爪哇王聞知,遣人戒饬,禮送還朝。
自是商旅阻遏,諸國之意不通。
唯安南、占城、真臘、暹羅、大琉球朝貢如故。
(91) 成祖是一個好大喜功的英主,他要恢複洪武初年諸蕃朝貢的盛況,令海南諸國都稽首阙下,同為王臣,所以一即位便先派中官尹慶、馬彬等出使爪哇、滿剌加、柯枝、古裡、西洋瑣裡、蘇門答臘諸國,通告新帝的登基,一面調查南洋諸國的情形,做武裝艦隊派出的準備。
經過了洪武朝三十年的努力,叛側盡平,國内無事。
在極北對蒙古人的防禦,明成祖自以身當敵沖,長駐北平,集中軍力,使敵不敢南犯。
在極南,鄭和所率領的艦隊第一次便得了相當的成功,成宣相繼在三十年中,北則六次親征,南則七下西洋,為有史以來之盛事。
三 在鄭和所率領之遠征軍未出發之前二年,政府已着手大造海船,以其為下西洋取寶之用,又稱寶船,或稱寶舡。
其承造者或為軍衛有司(92),或為工部(93)。
至永樂十八年(1420)八月始置大通關提舉司,置官如南京龍江提舉司,專造舟艦。
(94)在南京則有寶船廠,專造西洋寶船。
(95)所造船,大船長四十四丈四尺,闊一十八丈;中船長三十七丈,闊一十五丈。
(96)就第一次遠征軍之人數計之,每船平均可載四百五十人左右。
遠征軍之組織,除使臣外,有“官校、旗軍、火長、舵工、斑碇手、通事、辦事、書算手、醫士、鐵錨木艌搭材等匠、水手、民梢人等”(97)。
平均每次出發之人數約為二萬七八千人。
(98)占遠征軍中最多數之軍人,大抵由南京及直隸衛所運糧官軍和水軍右衛等衛官軍中臨時抽調。
(99)将校亦由各衛軍官中選用。
(100)當時南洋諸國大抵多奉回教,故遠征隊中之通事(翻譯人員)多為回教徒,今可知者有會稽馬歡,仁和郭崇禮(101),西安羊市大清真寺掌教哈三(102)。
鄭和本人亦為一回教徒(103),亦奉佛教,受菩薩戒(104)。
其幕下書手有太倉費信(105),應天鞏珍(106),各有紀行書傳世(107)。
南洋諸國亦有奉佛教者,故在第四次出發時有僧人勝慧同行(108)。
前後同奉命遠征之使臣中,可考者有内官王景弘(109)、侯顯(110)、楊慶、洪保(111)、楊敏、李恺(112)、李興、朱良、楊真、周福、張達(113)諸人。
将校中在錫蘭山、蘇門答臘兩次戰役中有功者有李實、何義宗、彭以勝、林全、唐敬、王衡、林子宣、胡複、哈隻、陸通、馬貴、張通、劉海諸人。
(114) 鄭和,雲南昆陽州人。
本姓馬,祖父均為回教徒。
(115)其被閹入宮,在洪武十四年(1381)傅友德、沐英定雲南時。
(116)事燕王于藩邸,從起兵有功,累擢太監。
(117)姿貌才智内侍中無與比者。
(118)永樂三年(1405)六月受命出使西洋,帶領空前絕後之遠征軍出發。
第一次遠征軍航行印度洋時,其任務為“多赍金币”經營大規模的國際貿易,和“遍曆諸番國,宣天子诏,因給賜其君長”,做經濟和政治的活動。
率領将士二萬七千八百餘人,分乘六十二艘大舶。
擁有最新組織和設備的海軍,所到處有不服從的便用武力解決。
(119)當時印度洋上海盜縱橫,剽掠商旅,此次遠征除負有上述任務外,附帶有解決海盜、肅清航路的使命。
自唐宋以來,三佛齊(120)即為東西貿易之中心。
(121)至明代仍為諸蕃要會。
(122)故華人之僑居者最多。
在鄭和未出使以前,有梁道明雄長其地。
《明史》記: 有梁道明者廣州南海縣人,久居其國,閩粵軍民泛海從之者數千家,推道明為首,雄視一方。
會指揮孫铉使海外,遇其子挾與倶來。
永樂三年(1405)成祖以行人譚勝受與道明同邑,命偕千戶楊信等赍诏招之。
道明及其黨鄭伯可随入朝貢方物,受賜而還。
(123) 又有陳祖義亦廣東人,亦為舊港(Palembang)頭目,遠征軍過蘇門答臘時祖義出降,遣使入貢: 永樂四年(1406)七月壬子,舊港頭目陳祖義遣子士良,梁道明遣侄觀政來朝,賜鈔币有差。
(124) 一面仍為盜海上(125),剽掠商旅(126),貢使往來者苦之(127)。
遠征軍回帆時,複謀要劫,被擒伏誅,《明成祖實錄》記: 五年(1407)九月壬子太監鄭和使西洋諸國還(128)。
械至海賊陳祖義等。
初和至舊港,遇祖義等,遣人招谕之,祖義詐降,而潛謀要劫官軍。
和等覺之,整兵堤備。
祖義率衆來劫,和出兵與戰,祖義大敗,殺賊黨五千餘人,燒賊船十艘,獲其七艘,及僞銅印二顆。
生擒祖義等三人。
既至京師,命悉斬之。
(129) 陳祖義的“潛謀要劫”,實由于施進卿之告密。
施進卿為梁道明之副酋(130),亦廣東人(131)。
祖義詐降,潛謀要劫。
有施進卿者告于和。
祖義來襲,被擒,獻于朝伏誅。
(132) 即遣使随鄭和入朝,以功授舊港宣慰使: 五年(1407)九月戊午舊港頭目施進卿遣婿邱彥誠朝貢,設舊港宣慰使司,命進卿為宣慰使,賜印诰冠帶文绮紗羅。
(133) 後其子濟孫襲職,亦遣使朝貢: 二十二年(1424)正月甲辰,舊港故宣慰使施進卿之子濟孫遣使邱彥誠請襲父職,并言舊印為火所毀。
上命濟孫襲宣慰使,賜紗帽及花金帶金織文绮襲衣銀印,令中官鄭和赉往給之。
(134) 洪熙元年(1425)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