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資本主義萌芽:近代化曙光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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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照運糧的辦法苛斂,用種種名色加征至九百文,約合折價的百分之五十。
急得朱元璋隻是跺腳,說:“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今後犯贓者,不分輕重皆誅之!”(164) 洪武一朝,“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165),是曆史上封建政權對貪污進行鬥争最激烈的時期,殺戮貪官污吏最多的時期。
雖然随殺随犯,不可能根本清除貪污,但是朱元璋下定決心,随犯随殺,甚至嚴厲到不分輕重都殺,對貪污的減少起了作用,對人民有好處,人民是感謝他、支持他的。
資本主義萌芽問題 關于資本主義萌芽問題,現在學術界還在争論,有許多不同的意見。
有的人認為資本主義萌芽很早,有的人認為很晚。
所提供的史料的時間性都很不肯定,從8世紀到十六七世紀都有。
特别是關于《紅樓夢》的社會背景的讨論展開以後更是如此。
是在什麼情況下産生了《紅樓夢》這部作品呢?它的社會基礎是什麼?《紅樓夢》中的賈寶玉反對科舉、尊重婦女的思想是從哪裡來的?他罵念書人,罵那些舉人、秀才都是祿蠹,說女孩子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這樣的思想認識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對這一系列的問題提出了各種不同的看法,各有各的論據。
而且關于“萌芽”這個詞的含義也有不同的理解。
比如種樹,種子種下去以後,慢慢地露出了頭,這叫萌芽;又如泡豆芽菜,把豆子放在水裡,長出一點東西,這也叫萌芽。
既然隻是萌芽,它就不是已經成熟了的東西,還隻是那麼一點點。
假如是整棵的菜,那就不是萌芽;至于開了花、結了果的東西就更不是萌芽了。
所以要把這些情況區别開。
可是現在某些讨論中存在有這樣的問題:将萌芽看成已經開花結果的東西。
這實際上就不是資本主義萌芽,而是資本主義的成熟階段了,還有人認為中國資本主義早已經成熟了,中國社會早已經進入了資本主義社會。
這樣一來就發生了一系列的大問題:中國既然早已進入資本主義社會,那麼,怎麼解釋1840年以後中國進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一百年來我們反對封建主義、反對帝國主義的問題怎麼解釋? 關于這個問題,我自己有些看法,也不一定成熟,提出來大家讨論。
我想,要說明某個時期有某個事物萌芽,必須有一個界限。
這個界限是什麼呢?就是要具體地指出一些事實,這些事實是以往的時期所不可能發生和沒有發生過的,隻有到了這個時候才能發生的。
沒有這個界限就會把曆史一般化了。
試問:這個時期發生過,一百年以前發生過,五百年以前也發生過,這怎麼能說明問題?而且這些新發生的東西不應該是個别的。
僅僅在某個時期、某個地區出現的個别的東西能不能說明問題呢?不能說明問題。
因為我們的國家這樣大,經濟發展不平衡,有先進的,有落後的,沿海和内地不同,平原和山區也不同。
不要說别的地方,就說北京吧,全市面積有一萬七千平方公裡,市内和郊區就不同,因此,個别時期所發生的個别的事情也會有所不同。
所以作為一個事物的萌芽,必須是這個東西過去沒有發生過;現在發生了,而且不是個别的。
隻有這樣看才比較科學。
現在我們根據這個精神來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
我想把問題局限在14世紀到16世紀所發生的主要事件上面,特别是16世紀中葉,這個明朝人自己已感覺到發生巨大變化的時期,着重提出那些在這時期以前沒有發生,或雖已發生而很不顯著,這個時期以後成為比較普遍、比較顯著的一些問題。
第一,關于手工工場。
在明朝初年的時候,有一個人叫徐一夔,他寫了一本書叫《始豐稿》。
這本書裡面有一篇文章叫《織工對》。
這篇文章講到元末明初,在浙江杭州地方有許多手工業紡織工場。
這些紡織工場的經營方式是怎樣的呢?有若幹間房子和若幹部織機,工人都是雇工,他們不占有生産工具。
生産工具是誰的呢?是工場老闆的。
老闆出房子、出機器、出原料,工人出勞動力。
工人在勞動以後可以取得若幹計日工資,工資随着工人的技術熟練程度不同而有高有低,其中有一些技術水平比較高的,可以得到比一般工人加倍的工資,假如這家工場不能滿足他的要求,别的工場可以拿更高的工資把他請去,勞動強度很高,把工人弄得面黃肌瘦。
這是元末明初(14世紀)的情況,當時這樣的工場在杭州不止一個。
但是能不能說在14世紀時就已經普遍地有了資本主義萌芽呢?因為隻有這一個地區的資料,我看不能。
但是從這裡可以看出,在14世紀中期,個别地區已經有了這樣相當大的手工工場,老闆通過這樣的生産手段來剝削雇用工人的曆史事實。
這說明當時已經有一部分農村勞動力轉化為城市雇傭勞動者了。
這種情況在14世紀以前是沒有的。
第二,新的商業城市興起。
在讨論中有不少文章籠統地提到明朝有南京、北京、蘇州等三十三個新的商業城市,來說明這個時期商業的發展。
有三十三個商業城市是不錯的,但是時間有問題。
因為并不是整個明朝都是這樣的情況。
事實上,這些城市成為商業城市是在明成祖以後。
在明成祖建都北京以後,為了解決糧食的運輸問題,把運河挖深、加寬了。
這樣,通過水運不僅保證了糧食的運輸,其他商品的運輸也暢通了,因而促進了南北物資的交流。
這樣,到了宣宗時期(15世紀中期),沿運河一帶的許多城市開始繁榮起來。
這時候,由于農業、手工業的發展,國内市場擴大了。
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當時為了保證貨物的流通,沿長江、運河及布政使司所在地建立了三十三個鈔關。
明朝用的貨币叫寶鈔(紙币)。
關于紙币的情況這裡不能詳細說了,隻說明一條,明朝的紙币很不合理,它不兌現,開頭拿一張鈔票還能換到一些物資,後來就不行了。
政府隻發鈔票,越發越多,超過了實際物資的幾百倍。
在這種情況下,鈔票就貶值了。
明朝政府為了提高鈔票的信用,采取收回鈔票的政策。
怎樣收回呢?其中一個辦法就是增加稅額。
因此就在各個商業城市設立了一個機構,叫作“鈔關”。
一共設立了三十三個鈔關。
鈔關是幹什麼的呢?就是向往來的貨物收稅。
納稅時就用鈔票交納。
鈔關設在商業城市,有三十三個鈔關就有三十三個商業城市,這是不錯的。
但有些人就根據這個數字說整個明朝隻有三十三個商業城市,這就不确切了。
因為設立鈔關是明宣宗時候的事情,宣宗以前沒有。
而就商業城市來說,在明成祖的時候就不止三十三個,後來又有所增加。
因此,不标明确切的時間,以一個時期的情況來概括整個明朝,是不符合當時存在的客觀事實的。
随着商業城市的增加,商人、手工業工人也增加了,這就形成了一個市民階層(這個階層主要是指手工業者、中小商人)。
這些人為了保護他們自己的利益,建立了很多行會,有事情共同商量,采取一緻的行動。
在這種情況下就發生了明朝末年的市民暴動。
這裡應該指出:所謂“市民”這個概念不能亂用。
有些人把當時的進士、舉人、秀才等官僚都算作市民,這就模糊了階級界限。
這些人都是當時的統治者,不是被統治者。
把市民階層擴大化,混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界限,這是不對的。
第三,倭寇、葡萄牙海盜和沿海通商問題。
明朝中葉,以朱纨為中心的一派人反對對外通商,對海盜采取鎮壓的政策,因而引起沿海地主階級的反對,形成一個政治上的鬥争。
在這個鬥争中,朱纨最後失敗了。
這種性質的鬥争在以往的曆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
漢朝、唐朝、宋朝、元朝都有過對外通商,有時還很繁盛,大量的中國人到海外去經商;不但如此,國内有不少地方還住有許多外國商人。
在唐朝的時候,廣州就有數量衆多的蕃商。
其中主要是阿拉伯人,他們住的地方叫蕃坊。
其他如揚州、長安等地方也住了不少的外國商人,對外通商也很頻繁。
但是像明朝那樣,代表通商利益的官僚地主在政治上形成一種力量,和内地一些反對通商的地主進行鬥争,這種鬥争影響到政府的政策,這種情況卻是以往的曆史上所沒有的。
為什麼明朝會出現這種新的情況呢?因為明朝國内國外的市場日益擴大,商業資本日益發展,商人地主在政府裡有了自己的代言人。
商人地主在政治上有了地位,這在曆史上是個新問題。
關于這個問題,近年來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見。
北京大學有個學生寫了一篇文章,說朱纨鎮壓海盜是愛國的行為。
朱纨是個愛國者,這觀點是沒有問題的,朱纨确實是愛國者,可是不能拿這個來否認當時在政治上存在着的不同意見。
當時已經出現了代表沿海通商地主利益的政治活動家,這和朱纨是否愛國是兩回事。
我們并沒有說朱纨不愛國。
這點不必争論。
問題在于這個時期出現了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主張通商,另一種意見反對通商,這是曆史事實,是過去所沒有的。
第四,内地的某些官僚地主也參加商業活動和經營手工工場。
這方面的例子很多,大家所熟悉的《遊龍戲鳳》中的正德皇帝(明武宗),他就開了許多皇店。
這是16世紀初期的事情。
嘉靖時有個貴族叫郭勳(《三國演義》最早的刻本是他搞的),在北京開了許多店鋪。
另外有個外戚叫周瑛,在河西務開店肆做買賣。
現在這個地方已經很蕭條了。
可是在明朝的時候,由于南方的糧食、物資運到北方來都要經過這裡,因此是個很繁華的地方。
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在地方上,明朝四品以上的官到處經商。
四品有多大呢?知府就是四品。
知縣是七品。
原來明朝有一條規定,禁止四品以上的官員做買賣。
但是行不通。
事實上官做得越大,買賣也做得越多越大。
特别是像蘇州這樣的地方,很多退休官員開各種各樣的鋪子,有的發了大财,成了百萬富翁。
官員經商過去也有,但是在明初還多半是武官,到了明朝中葉這種情況就改變了,不但武官經商,文官也經商;不但小官經商,大官也經商;不但經商,而且還經營手工工場。
華亭人徐階做宰相時,“家中多蓄織婦,歲計所織,與市為賈”。
這種現象也是過去沒有過的。
過去的官僚認為做買賣有失身份,社會上看不起。
士、農、工、商,商放在最後。
孟子就罵商人是“壟斷”,認為他們不勞動,出賣别人生産的東西從中取利,是不道德的事情,有身份的人不幹這種事。
漢朝以來,各個曆史時期都曾不同程度地實行過重農抑商的政策。
當時社會上一般是看不起商人的,當然也有個别地區有個别例外的情況。
但是到16世紀以後,這種看法就改變了,不止武官,就連皇帝、貴族、官僚都搶着做買賣,商人的社會地位也提高了。
第五,當時的人對這個時期社會情況變化的總結。
16世紀中期社會經濟情況發生的變化,明朝人看得很清楚,有不少人就各方面變化的情況做出了總結。
首先,從社會風俗方面來說。
明朝人認為嘉靖以前和嘉靖以後是兩個顯然不同的時代。
有不少著書的人指出了正德、嘉靖以後社會風俗的變化。
在嘉靖以前,婦女的服裝很樸素;嘉靖以後變了,很華麗,講究漂亮了。
宴會請客,原來一般是四碗菜一碗湯,後來變成六碗、八碗,以至十二碗、十六碗菜。
山東《郓城縣志》記載在嘉靖以前老百姓很樸素、很老實,嘉靖以後變了,講排場了,普通老百姓穿衣服向官僚看齊,向知識分子看齊。
窮人飯都吃不上,找人家借點錢也要講排場。
總之,從吃飯、娛樂到家庭用具都不像過去了。
這個時候,看到一些老實、樸素的人,大家認為不好,恥笑他。
《博平縣志》講嘉靖以後過去好的風氣沒有了,過去鄉村裡沒有酒店,也沒有遊民,嘉靖中期以後變了,到處都有酒店,二流子很多。
當時有一種風氣,一個人有名,有字,還要起别号。
嘉靖皇帝就有很多别号。
不但知識分子起别号,就連乞丐也有别号。
其次,在文化娛樂方面。
嘉靖以前唱的歌曲主要是北曲,嘉靖以後南曲流行了,而且唱的歌詞主要是講男女戀愛的。
嘉靖以前不大講究園亭建築;嘉靖以後,到處修假山,建花園,光南京就有園亭一百多所,蘇州有好幾十所,北方就更多了,清華園這些地方都是過去的園亭。
明朝前期有一條規定,官員禁止嫖娼妓,嘉靖以後,這個紀律不生效了,文人捧妓女成為風氣,為她們寫詩,寫文章,甚至選妓女為狀元、榜眼、探花。
戲劇方面,過去隻有男戲,嘉靖以後就有女戲了。
很多做過大官的人寫劇本,像《牡丹亭》的作者湯顯祖就是一個官。
元曲的作者沒有一個是高級官員,都是一些下層社會的人,有的在衙門裡當一個小辦事員,有的做醫生;可是明朝戲曲的作者,大部分是舉人、進士,有些還是高級官員。
明朝後期盛行賭博,官吏、士人以不會賭博、打紙牌為恥。
再次,從政治方面來看。
《明史·循吏傳序》提到嘉靖以前一百多年,一方面休養生息,發展生産;另一方面政治上比較清明,好官比較多。
譬如大家知道的《十五貫》裡面有個況鐘,連做十幾年的蘇州知府,是個好官。
另外一個周忱也是個好官,他做蘇州巡撫二十一年,在《十五貫》裡被刻畫壞了,這是不對的。
此外,像于謙連做河南、山西巡撫十九年。
嘉靖以前,有好些巡撫連任幾年甚至十幾年的,這是明朝後期所沒有的情況。
明朝後期好官就少了。
做官講資格,一講資格就壞事了,隻要活得長就可以做大官;相反,真正能給老百姓做點事情的人卻到處碰壁。
像海瑞就是這樣,到處遭到大地主階級的反對,辦不了好事。
明朝後期有個知識分子陳邦彥對吏治的這種變化做了總結,他說:在嘉靖以前,做官的人還講個名節,做官回到家裡,人家問他賺多少錢,他要生氣;嘉靖以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做官等于做買賣,計較做這個官賺錢多還是賺錢少,在這個地方做官賺錢多,另外換一個賺錢少的地方就不願意去。
到富庶的地方去做官,親友設宴慶賀;如果到窮地方去,大家就歎息。
做官和發财聯系起來了,念書是為了做官,做官是為了發财。
當時升官是憑什麼呢?一個是憑資格,一個是憑賄賂。
當時叫“送禮”。
地方官三年期滿要進京,朝廷要考核他的成績。
這時就是他“送禮”的時候了。
送了禮就可以升官。
所謂送上黃米、白米若幹擔,即指黃金、白銀若幹兩。
後來改為送書若幹冊,書的後面附上金子、銀子,叫作“書帕”。
所以明朝後期的地方官上任以後先刻書。
但是他們又沒有什麼學問,于是粗制濫造,亂抄一氣。
以上這些情況說明,由于整個社會經濟的變化,即農業、手工業生産的發展,商業的繁榮,影響到了社會各方面。
一些大地主把一部分從土地剝削所得的财産投資于手工業和商業,這樣,過去被社會上歧視的商人的地位就提高了。
國家的高級官員有不少人變成了商人。
經商成為社會風氣。
商人賺了錢就奢侈浪費,造成社會上的虛假繁榮現象。
封建秩序、封建禮法開始受到沖擊,從而在文學藝術方面也出現了反映這種社會生活的作品。
第六,貨币經濟的發展。
在明朝以前,白銀已經部分使用,但是還不普遍,還沒有作為正式的貨币。
元朝使用鈔票。
明朝初年用銅錢,由于老百姓已經有了用鈔票的習慣,反而不習慣用銅錢,隻好仍然用鈔票。
但是由于明朝對鈔票管理不善,無限制地發行,又不兌現,因而引起通貨膨脹,鈔價貶值,由一貫鈔值銀一兩貶至隻值一兩個錢,鈔票的經濟意義逐漸沒有了。
鈔票不能用,銅錢的重量又太大,短途進行交易還可以,像從南到北的遠距離交易,帶大量的銅錢就不行,幾萬、幾十萬銅錢很重,不方便。
在這種情況下白銀就日漸流通于市場。
白銀有它的優點:它的質量不會變,既能分割,化整為零,又能把一些分散的銀子鑄成一錠,化零為整。
白銀價值比較高,一兩白銀可以抵一千錢。
因此社會上對白銀的需要越來越迫切。
上次講過,明朝遷都北京,糧食主要要從南方運來。
四五百萬石糧食的運費要由農民負擔,運費超過糧食價格的幾倍,農民負擔很重。
所以到明英宗時,逐漸改變了這種辦法。
有些地方稅收開始改折“金花銀”,像這個地區應該送四石糧食,現在不要你交糧食了,改交一兩銀子。
政府用一兩銀子同樣可以買到四石糧食。
由于國内市場的擴大和稅收折銀的結果,銀子的需要量就大大增加了,原有的銀子滿足不了市場的需要。
因此在萬曆時期就出現了采銀的高潮。
政府征發許多人,到處開銀礦,苛征暴斂,引起國内人民的反對。
通過對外貿易的入超,大量的白銀輸入了。
西班牙人從墨西哥運白銀到呂宋,由呂宋轉運中國,以換取中國的絲織品和瓷器。
到後期,墨西哥的銀圓也大量流入中國。
這樣,國内白銀數量逐漸增加。
所以到萬曆初年,賦役制度大改變,把原來的田賦制度改為“一條鞭法”,使賦役合一。
從此大部分地區的賦稅和徭役改折銀兩。
由于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商品流通的客觀需要,遠距離的大量的交易需要共同的貨币做媒介,因而白銀普遍地應用起來了。
這種情況也是以往曆史上所沒有發生過的。
第七,文學作品上的反映。
唐朝、宋朝也有傳奇小說,裡面的主角是些什麼人?主要是官僚、士大夫、文人,等等。
寫市井人物的作品很少。
到明代中葉以後出現了以市井人物為主人公的作品。
例如《白蛇傳》的故事。
在《西湖三塔記》中的三怪是:烏雞、水獺、白蛇,男主角是将門之後&mdash&mdash奚宣贊(嶽飛部下的将官奚統制之子)。
而《洛陽三怪記》的三怪是:赤斑蛇、白貓精、白雞精,男主角卻是開金銀鋪的老闆潘松了。
流傳到現在的《白蛇傳》隻剩下二怪:白蛇和青蛇,男主角則是開生藥鋪的許仙。
故事的主角從将門之後的奚宣贊轉變為生藥鋪的許仙,這一變化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又如《金瓶梅》,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以後的作品,寫嘉靖、萬曆年間的事。
主角西門慶也是開生藥鋪的。
與西門慶來往的篾片、清客都是官僚地主的後人,原來的地位比西門慶高,後來沒落了,成為西門慶的門客。
以這樣一些人物為中心的小說,在過去是沒有的。
此外,在“三言”“二拍”中,如《賣油郎獨占花魁》《倒運漢巧遇洞庭紅》等,主角是賣油小販和偶然發财的窮漢,這也都是當時的社會現實在文藝作品中的具體反映。
第八,明朝後期有了一些替商人說話的政治家。
譬如徐光啟,他是上海人,是最早接受西洋科學,介紹和傳播西洋科學,如物理學、化學、天文學的一個人。
他家裡原來是地主,後來兼營商業。
他本人中了進士,做過宰相。
在他的思想中,反映了保護商人特權的要求,他提出了維護商人利益的具體建議。
當時國家财政困難,西北有許多荒地,他就主張政府允許各地的地主階級招募農民來開墾荒地。
開墾荒地多的,除了糧食給他外,還可以允許這個地主家裡的子弟有多少人考秀才、多少人上學,給他以政治保證。
從他這種主張來看,他是當時從地主轉為商人的這一集團在政治上的代表人物。
總的來說,上面所講的這些問題是明朝以前沒有發生過的,或者雖然發生過,但并不顯著。
當時的人也認識到了嘉靖前和嘉靖後所發生的這種巨大變化。
當然,他們還不能理解這叫作資本主義萌芽。
從我們今天來看,這個變化是舊的東西改變了,新的東西露出了頭。
這些例子都可以作為資本主義萌芽來看。
但是這些萌芽并沒有成長,以後又遭到了壓制,因此到鴉片戰争以前還不能說中國進入了資本主義社會。
資本主義還處在萌芽狀态。
這方面的材料直到現在還是不夠完備的,還沒有進行認真的研究。
上面談的隻是個人的看法,不一定對,更不一定成熟,隻供同志們參考。
明代之農民 一 按照職業的區分,明代的戶口有民戶、軍戶、醫戶、儒戶、竈戶、僧戶、道戶、匠戶(166)、陰陽戶(167)、優免戶、女戶、神帛堂戶(168)、陵戶、園戶、海戶、廟戶(169)&hellip&hellip之别。
戶有戶籍戶帖: 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辛亥,核民數給以戶帖。
戶部制戶籍戶帖,各書其戶之鄉貫丁口名歲,合籍與帖,以字号編為勘合,識以部印,儲藏于部,帖給之民。
仍令有司歲計其戶口之登耗,類為籍冊以進,著為令。
(170)戶籍藏于戶部,戶帖給民收執。
“父子相承,徭稅以定。
”(171)令有司各戶比對,不合者遣戍,隐匿者斬,男女田宅,備載于後。
(172)若詐冒避免,避重就輕者杖八十,其官司妄準脫免,及變亂版籍者罪同。
(173)洪武十四年(1381)改為賦役黃冊,以一百十戶為一裡,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餘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裡長一人,甲首一人,董一裡一甲之事,先後以丁糧多寡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
在城曰坊,近城曰廂,鄉都曰裡。
裡編為冊,冊首總為一圖,鳏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畸零,僧道給度牒,有田者編冊如民科,無田者亦為畸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冊,以丁糧增減而升降之。
冊凡四,一上戶部,其三則布政司、府、縣各存一焉。
上戶部者冊面黃紙,故謂之黃冊。
其後黃冊隻具文,有司征稅編徭則自為一冊,曰白冊雲。
(174) 各色戶口中占絕大多數的是民戶,民戶中占絕大多數的是農民。
(也可以說民戶即指農民,一小部分的小商也包括在内。
曾任官吏的則另别為宦戶。
)其次是軍戶和匠戶。
民由有司,軍由衛所,匠由工部管理。
(175)農民人數最多,和土地的關系最密切,對國家的負擔也最重。
他們的生活也最值得我們注意。
農民中的富民和大地主的子弟有特權享受最好的教育,在科舉制度下,他們可以利用所受的教育,一經中試便搖身變成儒戶,一列仕途,便又變成宦戶。
退休後又變成鄉紳,不再屬于民戶。
或則買官捐監,也可以使一家的身份提高。
貧農中也有由子弟的努力而成為儒戶、宦戶的,不過身份一改,便面目全非,對國家的擔負和社會上的待遇便全然不同了。
他們不但不再屬于民戶,反而掉轉頭來自命為上層階級,去剝削他從前所隸屬的集團了。
二 農民的本分是納賦和力役,明太祖告訴他的百姓說:“為吾民者當知其分。
田賦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
能安其分則保其父母妻子,家昌身裕,為仁義忠孝之民,刑罰何由及哉。
”(176)賦役都以黃冊為準,冊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稅,曰秋糧,凡二等。
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
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
役曰裡甲,曰均徭,曰雜泛,凡三等。
以戶計曰甲役,以丁計曰徭役,上命非時曰雜役,皆有力役,有雇役,田租大略以米麥為主,而絲絹與鈔次之。
(177) 要農民安于本分,使其永遠不能離開所耕種的土地,除有黃冊登記土地戶口外,并設路引的制度,百裡内許農民自由通行,百裡外即須驗引:“凡軍民等往來但出百裡者,即驗文引。
”(178)天下要沖去處設立巡檢司,專一盤诘無引面生可疑之人。
軍民無文引必須擒拿送官,仍許諸人首告,得實者賞,縱容者同罪。
(179)此制在洪武初年即已施行: 洪武六年(1373)七月癸亥,常州府呂城巡檢司盤獲民無路引者送法司論罪。
問之,其人以祖母病笃,遠出求醫急,故無驗。
上聞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
”釋之。
(180) 于是農民永遠被禁鄉裡,隻好硬着頭皮為國家盡本分。
田賦和力役隻是農民負擔的一小部分。
除了對國家的以外,農民還要對地方官吏、豪紳、地主&hellip&hellip盡種種義務,他們要受四重甚至五重的剝削。
官吏則巧立名目,肆行科斂,即在開國時嚴刑重法,也還有此種情形,明太祖極為憤怒,他很生氣地訓斥一般地方官說: 置造上中下三等黃冊,朝觐之時,明白開谕,毋得擾動鄉村。
止将黃冊底冊就于各府州縣官備紙劄,于底冊内挑選上中下三等以憑差役,庶不靠損小民,所谕甚明。
及其歸也,仍前着落鄉村,巧立名色,團局置造,科斂害民。
(181) 科斂之害,甚于虎狼。
如折收秋糧,府州縣官發放,每米一石官折鈔二貫,巧立名色,取要水腳錢一百文,車腳錢三百文,口食錢一百文。
庫子又要辨驗錢一百文,蒲簍錢一百文,竹簍錢一百文,沿江神佛錢一百文。
(182)政府之懲治雖嚴,而官吏之貪污如故,剝削如故,方震孺整饬吏治疏言: 一邑設佐貳二三員,各有職掌。
司捕者以捕為外府,收糧者以糧為外府,清軍者以軍為外府,其刑驅勢逼,雖綠林之豪,何以加焉。
稍上而有長吏,則有科罰,有羨餘,曰吾以備朝京之需,吾以備考滿之用,上言之而不諱,下聞之而不驚,雖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于常例者不盡無也。
又上之而為郡守方面,歲時則有獻,生辰則有賀,不謀而集,相摩而來,尋常之套數不足以獻芹,方外之奇珍始足以下點,雖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于常例者不盡無也。
蕭然而來,捆載而去。
夫此捆載者非其攜之于家,雨之于天,又非輸于神,運于鬼,總皆為百姓之脂膏,又窮百姓賣兒賣女而始得之耳。
(183) 其剝削之方法,多用濫刑誅求,英宗時江西按察司佥事夏時言: 今之守令冒牧民之美名,乏循良之善政,往往貪泉一酌而邪念頓興,非深文以逞,即鈞距是求。
或假公營私,或誅求百計。
經年置人于犴獄,濫刑恒及于無辜。
甚至不任法律而颠倒是非,高下其手者有之,刻薄相尚,而避己小嫌,入人大辟者有之。
不貪則酷,不怠則奸,或通吏胥以賈禍,或縱主案以肥家,殃民蠹政,莫敢誰何。
(184) 地方官以下之糧長吏胥,則更變本加厲,橫征暴斂,如《續诰》所記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額外斂錢之十八種名色: 一定舡錢,一包納運頭米錢,一臨運錢,一造冊錢,一車腳錢,一使用錢,一絡麻錢,一鐵炭錢,一申明旌善亭錢,一修理倉廒錢,一點舡錢,一館驿房舍錢,一供狀戶口錢,一認役錢,一黃糧錢,一修墩錢,一鹽票錢,一出由子錢。
(185) 又如糧長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擾糧戶,至超過正稅數倍: 其擾民之計,立名曰舡水腳米,斛面米,裝糧飯米,車腳錢,脫夫米,造冊錢,糧局知房錢,看米樣中米,燈油錢,運黃糧脫夫米,均需錢,棕軟篾錢一十二色。
通計斂米三萬七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
正米止該一萬,便做加五收受,尚餘二萬二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
民無可納者,以房屋準者有之,變賣牲口準者有之,衣服段匹布帛之類準者亦有之,其鍋竈水車農具盡皆準折。
(186) 隸快書役為害尤甚:“民之賦稅每郡小者不過數萬,大者不過數十萬,而所以供此輩者不啻倍之。
”(187) 地方豪紳不但享有優免賦役的特權(參看《大公報·史地周刊》:《明代仕宦階級的生活》《晚明之仕宦階級》二文),而且創立了種種苛稅,剝削農民。
有征收道路通行稅的: 宣德八年(1433)十一月丙午,順天府尹李庸言:“比奉命修築橋道,而豪勢之家,占據要路,私搭小橋,邀阻行人,榷取其利,請行禁革。
”上曰:“豪勢擅利至此,将何所不為。
”命行在都察院揭榜禁約。
(188) 有私征商稅的: 正統元年(1436)十二月甲申,驸馬都尉焦敬令其司副李于文明門外五裡建廣鲸店,集市井無賴,假牙行名,詐稅商販者,錢積數十千。
又于武清縣馬駒橋遮截磁器魚棗數車,留店不遣。
又令阍者馬進于張家灣溧陽閘河諸通商販處,詐收米八九十石,鈔以千計。
(189) 有擅據水利的: 正統八年(1443)十二月戊戌,吏部聽選官胡秉賢言:“臣原籍江西
急得朱元璋隻是跺腳,說:“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今後犯贓者,不分輕重皆誅之!”(164) 洪武一朝,“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165),是曆史上封建政權對貪污進行鬥争最激烈的時期,殺戮貪官污吏最多的時期。
雖然随殺随犯,不可能根本清除貪污,但是朱元璋下定決心,随犯随殺,甚至嚴厲到不分輕重都殺,對貪污的減少起了作用,對人民有好處,人民是感謝他、支持他的。
資本主義萌芽問題 關于資本主義萌芽問題,現在學術界還在争論,有許多不同的意見。
有的人認為資本主義萌芽很早,有的人認為很晚。
所提供的史料的時間性都很不肯定,從8世紀到十六七世紀都有。
特别是關于《紅樓夢》的社會背景的讨論展開以後更是如此。
是在什麼情況下産生了《紅樓夢》這部作品呢?它的社會基礎是什麼?《紅樓夢》中的賈寶玉反對科舉、尊重婦女的思想是從哪裡來的?他罵念書人,罵那些舉人、秀才都是祿蠹,說女孩子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這樣的思想認識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對這一系列的問題提出了各種不同的看法,各有各的論據。
而且關于“萌芽”這個詞的含義也有不同的理解。
比如種樹,種子種下去以後,慢慢地露出了頭,這叫萌芽;又如泡豆芽菜,把豆子放在水裡,長出一點東西,這也叫萌芽。
既然隻是萌芽,它就不是已經成熟了的東西,還隻是那麼一點點。
假如是整棵的菜,那就不是萌芽;至于開了花、結了果的東西就更不是萌芽了。
所以要把這些情況區别開。
可是現在某些讨論中存在有這樣的問題:将萌芽看成已經開花結果的東西。
這實際上就不是資本主義萌芽,而是資本主義的成熟階段了,還有人認為中國資本主義早已經成熟了,中國社會早已經進入了資本主義社會。
這樣一來就發生了一系列的大問題:中國既然早已進入資本主義社會,那麼,怎麼解釋1840年以後中國進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一百年來我們反對封建主義、反對帝國主義的問題怎麼解釋? 關于這個問題,我自己有些看法,也不一定成熟,提出來大家讨論。
我想,要說明某個時期有某個事物萌芽,必須有一個界限。
這個界限是什麼呢?就是要具體地指出一些事實,這些事實是以往的時期所不可能發生和沒有發生過的,隻有到了這個時候才能發生的。
沒有這個界限就會把曆史一般化了。
試問:這個時期發生過,一百年以前發生過,五百年以前也發生過,這怎麼能說明問題?而且這些新發生的東西不應該是個别的。
僅僅在某個時期、某個地區出現的個别的東西能不能說明問題呢?不能說明問題。
因為我們的國家這樣大,經濟發展不平衡,有先進的,有落後的,沿海和内地不同,平原和山區也不同。
不要說别的地方,就說北京吧,全市面積有一萬七千平方公裡,市内和郊區就不同,因此,個别時期所發生的個别的事情也會有所不同。
所以作為一個事物的萌芽,必須是這個東西過去沒有發生過;現在發生了,而且不是個别的。
隻有這樣看才比較科學。
現在我們根據這個精神來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
我想把問題局限在14世紀到16世紀所發生的主要事件上面,特别是16世紀中葉,這個明朝人自己已感覺到發生巨大變化的時期,着重提出那些在這時期以前沒有發生,或雖已發生而很不顯著,這個時期以後成為比較普遍、比較顯著的一些問題。
第一,關于手工工場。
在明朝初年的時候,有一個人叫徐一夔,他寫了一本書叫《始豐稿》。
這本書裡面有一篇文章叫《織工對》。
這篇文章講到元末明初,在浙江杭州地方有許多手工業紡織工場。
這些紡織工場的經營方式是怎樣的呢?有若幹間房子和若幹部織機,工人都是雇工,他們不占有生産工具。
生産工具是誰的呢?是工場老闆的。
老闆出房子、出機器、出原料,工人出勞動力。
工人在勞動以後可以取得若幹計日工資,工資随着工人的技術熟練程度不同而有高有低,其中有一些技術水平比較高的,可以得到比一般工人加倍的工資,假如這家工場不能滿足他的要求,别的工場可以拿更高的工資把他請去,勞動強度很高,把工人弄得面黃肌瘦。
這是元末明初(14世紀)的情況,當時這樣的工場在杭州不止一個。
但是能不能說在14世紀時就已經普遍地有了資本主義萌芽呢?因為隻有這一個地區的資料,我看不能。
但是從這裡可以看出,在14世紀中期,個别地區已經有了這樣相當大的手工工場,老闆通過這樣的生産手段來剝削雇用工人的曆史事實。
這說明當時已經有一部分農村勞動力轉化為城市雇傭勞動者了。
這種情況在14世紀以前是沒有的。
第二,新的商業城市興起。
在讨論中有不少文章籠統地提到明朝有南京、北京、蘇州等三十三個新的商業城市,來說明這個時期商業的發展。
有三十三個商業城市是不錯的,但是時間有問題。
因為并不是整個明朝都是這樣的情況。
事實上,這些城市成為商業城市是在明成祖以後。
在明成祖建都北京以後,為了解決糧食的運輸問題,把運河挖深、加寬了。
這樣,通過水運不僅保證了糧食的運輸,其他商品的運輸也暢通了,因而促進了南北物資的交流。
這樣,到了宣宗時期(15世紀中期),沿運河一帶的許多城市開始繁榮起來。
這時候,由于農業、手工業的發展,國内市場擴大了。
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當時為了保證貨物的流通,沿長江、運河及布政使司所在地建立了三十三個鈔關。
明朝用的貨币叫寶鈔(紙币)。
關于紙币的情況這裡不能詳細說了,隻說明一條,明朝的紙币很不合理,它不兌現,開頭拿一張鈔票還能換到一些物資,後來就不行了。
政府隻發鈔票,越發越多,超過了實際物資的幾百倍。
在這種情況下,鈔票就貶值了。
明朝政府為了提高鈔票的信用,采取收回鈔票的政策。
怎樣收回呢?其中一個辦法就是增加稅額。
因此就在各個商業城市設立了一個機構,叫作“鈔關”。
一共設立了三十三個鈔關。
鈔關是幹什麼的呢?就是向往來的貨物收稅。
納稅時就用鈔票交納。
鈔關設在商業城市,有三十三個鈔關就有三十三個商業城市,這是不錯的。
但有些人就根據這個數字說整個明朝隻有三十三個商業城市,這就不确切了。
因為設立鈔關是明宣宗時候的事情,宣宗以前沒有。
而就商業城市來說,在明成祖的時候就不止三十三個,後來又有所增加。
因此,不标明确切的時間,以一個時期的情況來概括整個明朝,是不符合當時存在的客觀事實的。
随着商業城市的增加,商人、手工業工人也增加了,這就形成了一個市民階層(這個階層主要是指手工業者、中小商人)。
這些人為了保護他們自己的利益,建立了很多行會,有事情共同商量,采取一緻的行動。
在這種情況下就發生了明朝末年的市民暴動。
這裡應該指出:所謂“市民”這個概念不能亂用。
有些人把當時的進士、舉人、秀才等官僚都算作市民,這就模糊了階級界限。
這些人都是當時的統治者,不是被統治者。
把市民階層擴大化,混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界限,這是不對的。
第三,倭寇、葡萄牙海盜和沿海通商問題。
明朝中葉,以朱纨為中心的一派人反對對外通商,對海盜采取鎮壓的政策,因而引起沿海地主階級的反對,形成一個政治上的鬥争。
在這個鬥争中,朱纨最後失敗了。
這種性質的鬥争在以往的曆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
漢朝、唐朝、宋朝、元朝都有過對外通商,有時還很繁盛,大量的中國人到海外去經商;不但如此,國内有不少地方還住有許多外國商人。
在唐朝的時候,廣州就有數量衆多的蕃商。
其中主要是阿拉伯人,他們住的地方叫蕃坊。
其他如揚州、長安等地方也住了不少的外國商人,對外通商也很頻繁。
但是像明朝那樣,代表通商利益的官僚地主在政治上形成一種力量,和内地一些反對通商的地主進行鬥争,這種鬥争影響到政府的政策,這種情況卻是以往的曆史上所沒有的。
為什麼明朝會出現這種新的情況呢?因為明朝國内國外的市場日益擴大,商業資本日益發展,商人地主在政府裡有了自己的代言人。
商人地主在政治上有了地位,這在曆史上是個新問題。
關于這個問題,近年來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見。
北京大學有個學生寫了一篇文章,說朱纨鎮壓海盜是愛國的行為。
朱纨是個愛國者,這觀點是沒有問題的,朱纨确實是愛國者,可是不能拿這個來否認當時在政治上存在着的不同意見。
當時已經出現了代表沿海通商地主利益的政治活動家,這和朱纨是否愛國是兩回事。
我們并沒有說朱纨不愛國。
這點不必争論。
問題在于這個時期出現了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主張通商,另一種意見反對通商,這是曆史事實,是過去所沒有的。
第四,内地的某些官僚地主也參加商業活動和經營手工工場。
這方面的例子很多,大家所熟悉的《遊龍戲鳳》中的正德皇帝(明武宗),他就開了許多皇店。
這是16世紀初期的事情。
嘉靖時有個貴族叫郭勳(《三國演義》最早的刻本是他搞的),在北京開了許多店鋪。
另外有個外戚叫周瑛,在河西務開店肆做買賣。
現在這個地方已經很蕭條了。
可是在明朝的時候,由于南方的糧食、物資運到北方來都要經過這裡,因此是個很繁華的地方。
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在地方上,明朝四品以上的官到處經商。
四品有多大呢?知府就是四品。
知縣是七品。
原來明朝有一條規定,禁止四品以上的官員做買賣。
但是行不通。
事實上官做得越大,買賣也做得越多越大。
特别是像蘇州這樣的地方,很多退休官員開各種各樣的鋪子,有的發了大财,成了百萬富翁。
官員經商過去也有,但是在明初還多半是武官,到了明朝中葉這種情況就改變了,不但武官經商,文官也經商;不但小官經商,大官也經商;不但經商,而且還經營手工工場。
華亭人徐階做宰相時,“家中多蓄織婦,歲計所織,與市為賈”。
這種現象也是過去沒有過的。
過去的官僚認為做買賣有失身份,社會上看不起。
士、農、工、商,商放在最後。
孟子就罵商人是“壟斷”,認為他們不勞動,出賣别人生産的東西從中取利,是不道德的事情,有身份的人不幹這種事。
漢朝以來,各個曆史時期都曾不同程度地實行過重農抑商的政策。
當時社會上一般是看不起商人的,當然也有個别地區有個别例外的情況。
但是到16世紀以後,這種看法就改變了,不止武官,就連皇帝、貴族、官僚都搶着做買賣,商人的社會地位也提高了。
第五,當時的人對這個時期社會情況變化的總結。
16世紀中期社會經濟情況發生的變化,明朝人看得很清楚,有不少人就各方面變化的情況做出了總結。
首先,從社會風俗方面來說。
明朝人認為嘉靖以前和嘉靖以後是兩個顯然不同的時代。
有不少著書的人指出了正德、嘉靖以後社會風俗的變化。
在嘉靖以前,婦女的服裝很樸素;嘉靖以後變了,很華麗,講究漂亮了。
宴會請客,原來一般是四碗菜一碗湯,後來變成六碗、八碗,以至十二碗、十六碗菜。
山東《郓城縣志》記載在嘉靖以前老百姓很樸素、很老實,嘉靖以後變了,講排場了,普通老百姓穿衣服向官僚看齊,向知識分子看齊。
窮人飯都吃不上,找人家借點錢也要講排場。
總之,從吃飯、娛樂到家庭用具都不像過去了。
這個時候,看到一些老實、樸素的人,大家認為不好,恥笑他。
《博平縣志》講嘉靖以後過去好的風氣沒有了,過去鄉村裡沒有酒店,也沒有遊民,嘉靖中期以後變了,到處都有酒店,二流子很多。
當時有一種風氣,一個人有名,有字,還要起别号。
嘉靖皇帝就有很多别号。
不但知識分子起别号,就連乞丐也有别号。
其次,在文化娛樂方面。
嘉靖以前唱的歌曲主要是北曲,嘉靖以後南曲流行了,而且唱的歌詞主要是講男女戀愛的。
嘉靖以前不大講究園亭建築;嘉靖以後,到處修假山,建花園,光南京就有園亭一百多所,蘇州有好幾十所,北方就更多了,清華園這些地方都是過去的園亭。
明朝前期有一條規定,官員禁止嫖娼妓,嘉靖以後,這個紀律不生效了,文人捧妓女成為風氣,為她們寫詩,寫文章,甚至選妓女為狀元、榜眼、探花。
戲劇方面,過去隻有男戲,嘉靖以後就有女戲了。
很多做過大官的人寫劇本,像《牡丹亭》的作者湯顯祖就是一個官。
元曲的作者沒有一個是高級官員,都是一些下層社會的人,有的在衙門裡當一個小辦事員,有的做醫生;可是明朝戲曲的作者,大部分是舉人、進士,有些還是高級官員。
明朝後期盛行賭博,官吏、士人以不會賭博、打紙牌為恥。
再次,從政治方面來看。
《明史·循吏傳序》提到嘉靖以前一百多年,一方面休養生息,發展生産;另一方面政治上比較清明,好官比較多。
譬如大家知道的《十五貫》裡面有個況鐘,連做十幾年的蘇州知府,是個好官。
另外一個周忱也是個好官,他做蘇州巡撫二十一年,在《十五貫》裡被刻畫壞了,這是不對的。
此外,像于謙連做河南、山西巡撫十九年。
嘉靖以前,有好些巡撫連任幾年甚至十幾年的,這是明朝後期所沒有的情況。
明朝後期好官就少了。
做官講資格,一講資格就壞事了,隻要活得長就可以做大官;相反,真正能給老百姓做點事情的人卻到處碰壁。
像海瑞就是這樣,到處遭到大地主階級的反對,辦不了好事。
明朝後期有個知識分子陳邦彥對吏治的這種變化做了總結,他說:在嘉靖以前,做官的人還講個名節,做官回到家裡,人家問他賺多少錢,他要生氣;嘉靖以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做官等于做買賣,計較做這個官賺錢多還是賺錢少,在這個地方做官賺錢多,另外換一個賺錢少的地方就不願意去。
到富庶的地方去做官,親友設宴慶賀;如果到窮地方去,大家就歎息。
做官和發财聯系起來了,念書是為了做官,做官是為了發财。
當時升官是憑什麼呢?一個是憑資格,一個是憑賄賂。
當時叫“送禮”。
地方官三年期滿要進京,朝廷要考核他的成績。
這時就是他“送禮”的時候了。
送了禮就可以升官。
所謂送上黃米、白米若幹擔,即指黃金、白銀若幹兩。
後來改為送書若幹冊,書的後面附上金子、銀子,叫作“書帕”。
所以明朝後期的地方官上任以後先刻書。
但是他們又沒有什麼學問,于是粗制濫造,亂抄一氣。
以上這些情況說明,由于整個社會經濟的變化,即農業、手工業生産的發展,商業的繁榮,影響到了社會各方面。
一些大地主把一部分從土地剝削所得的财産投資于手工業和商業,這樣,過去被社會上歧視的商人的地位就提高了。
國家的高級官員有不少人變成了商人。
經商成為社會風氣。
商人賺了錢就奢侈浪費,造成社會上的虛假繁榮現象。
封建秩序、封建禮法開始受到沖擊,從而在文學藝術方面也出現了反映這種社會生活的作品。
第六,貨币經濟的發展。
在明朝以前,白銀已經部分使用,但是還不普遍,還沒有作為正式的貨币。
元朝使用鈔票。
明朝初年用銅錢,由于老百姓已經有了用鈔票的習慣,反而不習慣用銅錢,隻好仍然用鈔票。
但是由于明朝對鈔票管理不善,無限制地發行,又不兌現,因而引起通貨膨脹,鈔價貶值,由一貫鈔值銀一兩貶至隻值一兩個錢,鈔票的經濟意義逐漸沒有了。
鈔票不能用,銅錢的重量又太大,短途進行交易還可以,像從南到北的遠距離交易,帶大量的銅錢就不行,幾萬、幾十萬銅錢很重,不方便。
在這種情況下白銀就日漸流通于市場。
白銀有它的優點:它的質量不會變,既能分割,化整為零,又能把一些分散的銀子鑄成一錠,化零為整。
白銀價值比較高,一兩白銀可以抵一千錢。
因此社會上對白銀的需要越來越迫切。
上次講過,明朝遷都北京,糧食主要要從南方運來。
四五百萬石糧食的運費要由農民負擔,運費超過糧食價格的幾倍,農民負擔很重。
所以到明英宗時,逐漸改變了這種辦法。
有些地方稅收開始改折“金花銀”,像這個地區應該送四石糧食,現在不要你交糧食了,改交一兩銀子。
政府用一兩銀子同樣可以買到四石糧食。
由于國内市場的擴大和稅收折銀的結果,銀子的需要量就大大增加了,原有的銀子滿足不了市場的需要。
因此在萬曆時期就出現了采銀的高潮。
政府征發許多人,到處開銀礦,苛征暴斂,引起國内人民的反對。
通過對外貿易的入超,大量的白銀輸入了。
西班牙人從墨西哥運白銀到呂宋,由呂宋轉運中國,以換取中國的絲織品和瓷器。
到後期,墨西哥的銀圓也大量流入中國。
這樣,國内白銀數量逐漸增加。
所以到萬曆初年,賦役制度大改變,把原來的田賦制度改為“一條鞭法”,使賦役合一。
從此大部分地區的賦稅和徭役改折銀兩。
由于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商品流通的客觀需要,遠距離的大量的交易需要共同的貨币做媒介,因而白銀普遍地應用起來了。
這種情況也是以往曆史上所沒有發生過的。
第七,文學作品上的反映。
唐朝、宋朝也有傳奇小說,裡面的主角是些什麼人?主要是官僚、士大夫、文人,等等。
寫市井人物的作品很少。
到明代中葉以後出現了以市井人物為主人公的作品。
例如《白蛇傳》的故事。
在《西湖三塔記》中的三怪是:烏雞、水獺、白蛇,男主角是将門之後&mdash&mdash奚宣贊(嶽飛部下的将官奚統制之子)。
而《洛陽三怪記》的三怪是:赤斑蛇、白貓精、白雞精,男主角卻是開金銀鋪的老闆潘松了。
流傳到現在的《白蛇傳》隻剩下二怪:白蛇和青蛇,男主角則是開生藥鋪的許仙。
故事的主角從将門之後的奚宣贊轉變為生藥鋪的許仙,這一變化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又如《金瓶梅》,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以後的作品,寫嘉靖、萬曆年間的事。
主角西門慶也是開生藥鋪的。
與西門慶來往的篾片、清客都是官僚地主的後人,原來的地位比西門慶高,後來沒落了,成為西門慶的門客。
以這樣一些人物為中心的小說,在過去是沒有的。
此外,在“三言”“二拍”中,如《賣油郎獨占花魁》《倒運漢巧遇洞庭紅》等,主角是賣油小販和偶然發财的窮漢,這也都是當時的社會現實在文藝作品中的具體反映。
第八,明朝後期有了一些替商人說話的政治家。
譬如徐光啟,他是上海人,是最早接受西洋科學,介紹和傳播西洋科學,如物理學、化學、天文學的一個人。
他家裡原來是地主,後來兼營商業。
他本人中了進士,做過宰相。
在他的思想中,反映了保護商人特權的要求,他提出了維護商人利益的具體建議。
當時國家财政困難,西北有許多荒地,他就主張政府允許各地的地主階級招募農民來開墾荒地。
開墾荒地多的,除了糧食給他外,還可以允許這個地主家裡的子弟有多少人考秀才、多少人上學,給他以政治保證。
從他這種主張來看,他是當時從地主轉為商人的這一集團在政治上的代表人物。
總的來說,上面所講的這些問題是明朝以前沒有發生過的,或者雖然發生過,但并不顯著。
當時的人也認識到了嘉靖前和嘉靖後所發生的這種巨大變化。
當然,他們還不能理解這叫作資本主義萌芽。
從我們今天來看,這個變化是舊的東西改變了,新的東西露出了頭。
這些例子都可以作為資本主義萌芽來看。
但是這些萌芽并沒有成長,以後又遭到了壓制,因此到鴉片戰争以前還不能說中國進入了資本主義社會。
資本主義還處在萌芽狀态。
這方面的材料直到現在還是不夠完備的,還沒有進行認真的研究。
上面談的隻是個人的看法,不一定對,更不一定成熟,隻供同志們參考。
明代之農民 一 按照職業的區分,明代的戶口有民戶、軍戶、醫戶、儒戶、竈戶、僧戶、道戶、匠戶(166)、陰陽戶(167)、優免戶、女戶、神帛堂戶(168)、陵戶、園戶、海戶、廟戶(169)&hellip&hellip之别。
戶有戶籍戶帖: 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辛亥,核民數給以戶帖。
戶部制戶籍戶帖,各書其戶之鄉貫丁口名歲,合籍與帖,以字号編為勘合,識以部印,儲藏于部,帖給之民。
仍令有司歲計其戶口之登耗,類為籍冊以進,著為令。
(170)戶籍藏于戶部,戶帖給民收執。
“父子相承,徭稅以定。
”(171)令有司各戶比對,不合者遣戍,隐匿者斬,男女田宅,備載于後。
(172)若詐冒避免,避重就輕者杖八十,其官司妄準脫免,及變亂版籍者罪同。
(173)洪武十四年(1381)改為賦役黃冊,以一百十戶為一裡,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餘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裡長一人,甲首一人,董一裡一甲之事,先後以丁糧多寡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
在城曰坊,近城曰廂,鄉都曰裡。
裡編為冊,冊首總為一圖,鳏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畸零,僧道給度牒,有田者編冊如民科,無田者亦為畸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冊,以丁糧增減而升降之。
冊凡四,一上戶部,其三則布政司、府、縣各存一焉。
上戶部者冊面黃紙,故謂之黃冊。
其後黃冊隻具文,有司征稅編徭則自為一冊,曰白冊雲。
(174) 各色戶口中占絕大多數的是民戶,民戶中占絕大多數的是農民。
(也可以說民戶即指農民,一小部分的小商也包括在内。
曾任官吏的則另别為宦戶。
)其次是軍戶和匠戶。
民由有司,軍由衛所,匠由工部管理。
(175)農民人數最多,和土地的關系最密切,對國家的負擔也最重。
他們的生活也最值得我們注意。
農民中的富民和大地主的子弟有特權享受最好的教育,在科舉制度下,他們可以利用所受的教育,一經中試便搖身變成儒戶,一列仕途,便又變成宦戶。
退休後又變成鄉紳,不再屬于民戶。
或則買官捐監,也可以使一家的身份提高。
貧農中也有由子弟的努力而成為儒戶、宦戶的,不過身份一改,便面目全非,對國家的擔負和社會上的待遇便全然不同了。
他們不但不再屬于民戶,反而掉轉頭來自命為上層階級,去剝削他從前所隸屬的集團了。
二 農民的本分是納賦和力役,明太祖告訴他的百姓說:“為吾民者當知其分。
田賦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
能安其分則保其父母妻子,家昌身裕,為仁義忠孝之民,刑罰何由及哉。
”(176)賦役都以黃冊為準,冊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稅,曰秋糧,凡二等。
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
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
役曰裡甲,曰均徭,曰雜泛,凡三等。
以戶計曰甲役,以丁計曰徭役,上命非時曰雜役,皆有力役,有雇役,田租大略以米麥為主,而絲絹與鈔次之。
(177) 要農民安于本分,使其永遠不能離開所耕種的土地,除有黃冊登記土地戶口外,并設路引的制度,百裡内許農民自由通行,百裡外即須驗引:“凡軍民等往來但出百裡者,即驗文引。
”(178)天下要沖去處設立巡檢司,專一盤诘無引面生可疑之人。
軍民無文引必須擒拿送官,仍許諸人首告,得實者賞,縱容者同罪。
(179)此制在洪武初年即已施行: 洪武六年(1373)七月癸亥,常州府呂城巡檢司盤獲民無路引者送法司論罪。
問之,其人以祖母病笃,遠出求醫急,故無驗。
上聞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
”釋之。
(180) 于是農民永遠被禁鄉裡,隻好硬着頭皮為國家盡本分。
田賦和力役隻是農民負擔的一小部分。
除了對國家的以外,農民還要對地方官吏、豪紳、地主&hellip&hellip盡種種義務,他們要受四重甚至五重的剝削。
官吏則巧立名目,肆行科斂,即在開國時嚴刑重法,也還有此種情形,明太祖極為憤怒,他很生氣地訓斥一般地方官說: 置造上中下三等黃冊,朝觐之時,明白開谕,毋得擾動鄉村。
止将黃冊底冊就于各府州縣官備紙劄,于底冊内挑選上中下三等以憑差役,庶不靠損小民,所谕甚明。
及其歸也,仍前着落鄉村,巧立名色,團局置造,科斂害民。
(181) 科斂之害,甚于虎狼。
如折收秋糧,府州縣官發放,每米一石官折鈔二貫,巧立名色,取要水腳錢一百文,車腳錢三百文,口食錢一百文。
庫子又要辨驗錢一百文,蒲簍錢一百文,竹簍錢一百文,沿江神佛錢一百文。
(182)政府之懲治雖嚴,而官吏之貪污如故,剝削如故,方震孺整饬吏治疏言: 一邑設佐貳二三員,各有職掌。
司捕者以捕為外府,收糧者以糧為外府,清軍者以軍為外府,其刑驅勢逼,雖綠林之豪,何以加焉。
稍上而有長吏,則有科罰,有羨餘,曰吾以備朝京之需,吾以備考滿之用,上言之而不諱,下聞之而不驚,雖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于常例者不盡無也。
又上之而為郡守方面,歲時則有獻,生辰則有賀,不謀而集,相摩而來,尋常之套數不足以獻芹,方外之奇珍始足以下點,雖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于常例者不盡無也。
蕭然而來,捆載而去。
夫此捆載者非其攜之于家,雨之于天,又非輸于神,運于鬼,總皆為百姓之脂膏,又窮百姓賣兒賣女而始得之耳。
(183) 其剝削之方法,多用濫刑誅求,英宗時江西按察司佥事夏時言: 今之守令冒牧民之美名,乏循良之善政,往往貪泉一酌而邪念頓興,非深文以逞,即鈞距是求。
或假公營私,或誅求百計。
經年置人于犴獄,濫刑恒及于無辜。
甚至不任法律而颠倒是非,高下其手者有之,刻薄相尚,而避己小嫌,入人大辟者有之。
不貪則酷,不怠則奸,或通吏胥以賈禍,或縱主案以肥家,殃民蠹政,莫敢誰何。
(184) 地方官以下之糧長吏胥,則更變本加厲,橫征暴斂,如《續诰》所記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額外斂錢之十八種名色: 一定舡錢,一包納運頭米錢,一臨運錢,一造冊錢,一車腳錢,一使用錢,一絡麻錢,一鐵炭錢,一申明旌善亭錢,一修理倉廒錢,一點舡錢,一館驿房舍錢,一供狀戶口錢,一認役錢,一黃糧錢,一修墩錢,一鹽票錢,一出由子錢。
(185) 又如糧長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擾糧戶,至超過正稅數倍: 其擾民之計,立名曰舡水腳米,斛面米,裝糧飯米,車腳錢,脫夫米,造冊錢,糧局知房錢,看米樣中米,燈油錢,運黃糧脫夫米,均需錢,棕軟篾錢一十二色。
通計斂米三萬七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
正米止該一萬,便做加五收受,尚餘二萬二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
民無可納者,以房屋準者有之,變賣牲口準者有之,衣服段匹布帛之類準者亦有之,其鍋竈水車農具盡皆準折。
(186) 隸快書役為害尤甚:“民之賦稅每郡小者不過數萬,大者不過數十萬,而所以供此輩者不啻倍之。
”(187) 地方豪紳不但享有優免賦役的特權(參看《大公報·史地周刊》:《明代仕宦階級的生活》《晚明之仕宦階級》二文),而且創立了種種苛稅,剝削農民。
有征收道路通行稅的: 宣德八年(1433)十一月丙午,順天府尹李庸言:“比奉命修築橋道,而豪勢之家,占據要路,私搭小橋,邀阻行人,榷取其利,請行禁革。
”上曰:“豪勢擅利至此,将何所不為。
”命行在都察院揭榜禁約。
(188) 有私征商稅的: 正統元年(1436)十二月甲申,驸馬都尉焦敬令其司副李于文明門外五裡建廣鲸店,集市井無賴,假牙行名,詐稅商販者,錢積數十千。
又于武清縣馬駒橋遮截磁器魚棗數車,留店不遣。
又令阍者馬進于張家灣溧陽閘河諸通商販處,詐收米八九十石,鈔以千計。
(189) 有擅據水利的: 正統八年(1443)十二月戊戌,吏部聽選官胡秉賢言:“臣原籍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