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武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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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曆史上偉大的政治家,從她參與政權到掌握政權的五十年中,繼承和鞏固并且發展了唐太宗貞觀治世的事業,足食安民,知人善用,從谏如流,發揚文化,為下一代培養了人才,下啟唐玄宗開元時代的太平盛世,就唐朝前期曆史說是個承先啟後的人物,就整個我國曆史說,她也是封建統治者中的傑出的人物。
不說别的,單就她在位時期,文獻上還沒有發現大規模農民起義的記載這一點來看,和曆史上任何王朝,任何封建統治者統治時期是有所區别的。
這一點說明當時的人民是支持她、愛戴她的。
宋朝人修的《新唐書》罵她罵得很厲害,但是,宋祁在大罵之後,也還是不能不說一句公道話,“僭于上而治于下”。
從今天來說,僭不僭不幹我們的事,“治于下”三個字卻是武則天的定評,我看,評論武則天要從這一點出發,也就是從政治出發。
從她當時對百姓是做好事還是做壞事出發、她對生産的作用是推進還是阻礙出發。
武則天在殺裴炎、程務挺,平定徐敬業以後,曾經召集群臣講過一次話,這番話實質上是對她自己的評價。
她說:“朕輔先帝逾三十年,憂勞天下。
爵位富貴,朕所與也。
天下安佚,朕所養也。
先帝棄群臣以社稷為托,不敢愛身而知愛人。
今為戎首者皆将相大臣,何見負之遽乎?且受遺老臣伉扈難制,有若裴炎乎?世将種,能合亡命,有若徐敬業乎?宿将善戰有若程務挺乎?彼皆人豪,朕能戮之。
公等才能過彼,則蚤為之,不然,謹以事朕,無自悔也!”這番話明朝末年人李贽逐段加以批點,“憂勞天下”,批“真”!“天下安佚,朕所養也”,批“真”!“不敢愛身而知愛人”,批“真”!從當時情況看來,武則天這段話确如李卓吾所批的都是真話。
反對她的是些什麼人呢?是一部分老臣宿将和勳貴子孫,她做了皇帝以後呢,是一部分唐朝宗室。
她曾經兩次大規模殺人,殺的就是這些人,政治上的反對派。
在你死我活的鬥争中,在封建統治階級内部的激烈鬥争中,武則天是很堅強果斷的,她消滅了所有反對她的官僚和貴族,其中包括她自己的兒子、女婿、孫子、孫女和孫女婿,不止殺李家人,也殺武家人。
道理很簡單,不殺這些人,這些人就會推翻她,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
沫若同志的劇本通過太子賢、裴炎等人和武則天的鬥争,很突出地闡明了這一曆史情況。
她殺了不少李家人,還曾經把第三個兒子英王哲從皇帝寶座攆下來,廢為盧陵王,幽禁在房州十五年,照理說這個兒子應該恨她了,但是不然。
705年的宮廷政變,武則天下台,盧陵王做了皇帝,是為唐中宗。
同年武則天死。
景龍元年(公元707)二月唐中宗下诏把諸州紀念他重做皇帝的中興寺、觀,一律改為龍興,并禁止說他的再次做皇帝是中興。
《唐大诏令集·一一四》載他的诏書說: 則天大聖皇後思顧托之隆,審變通之數,忘己濟物,從權禦宇,四海由其率順,萬姓所以鹹甯,唐周之号漸殊,社稷之祚斯永&hellip&hellip朕&hellip&hellip事惟繼體,義即缵戎&hellip&hellip中興之号,理異于茲,宜革前非,以歸事實,自今以後,更不得言中興。
表揚武則天在位時忘己濟物,萬姓鹹甯,他是繼承武則天的統治的,不能說是中興。
豈但不恨,還十分尊重呢!當時還有人建議“神龍元年(公元705)制書,一事以上,并依貞觀故事。
豈可近舍母儀,遠尊祖德?”意思是說705年的命令規定政治措施都要學貞觀時代,也就是廢除則天時代的成規,這是不對的。
怎麼可以把近時母親的行政作為抛棄
不說别的,單就她在位時期,文獻上還沒有發現大規模農民起義的記載這一點來看,和曆史上任何王朝,任何封建統治者統治時期是有所區别的。
這一點說明當時的人民是支持她、愛戴她的。
宋朝人修的《新唐書》罵她罵得很厲害,但是,宋祁在大罵之後,也還是不能不說一句公道話,“僭于上而治于下”。
從今天來說,僭不僭不幹我們的事,“治于下”三個字卻是武則天的定評,我看,評論武則天要從這一點出發,也就是從政治出發。
從她當時對百姓是做好事還是做壞事出發、她對生産的作用是推進還是阻礙出發。
武則天在殺裴炎、程務挺,平定徐敬業以後,曾經召集群臣講過一次話,這番話實質上是對她自己的評價。
她說:“朕輔先帝逾三十年,憂勞天下。
爵位富貴,朕所與也。
天下安佚,朕所養也。
先帝棄群臣以社稷為托,不敢愛身而知愛人。
今為戎首者皆将相大臣,何見負之遽乎?且受遺老臣伉扈難制,有若裴炎乎?世将種,能合亡命,有若徐敬業乎?宿将善戰有若程務挺乎?彼皆人豪,朕能戮之。
公等才能過彼,則蚤為之,不然,謹以事朕,無自悔也!”這番話明朝末年人李贽逐段加以批點,“憂勞天下”,批“真”!“天下安佚,朕所養也”,批“真”!“不敢愛身而知愛人”,批“真”!從當時情況看來,武則天這段話确如李卓吾所批的都是真話。
反對她的是些什麼人呢?是一部分老臣宿将和勳貴子孫,她做了皇帝以後呢,是一部分唐朝宗室。
她曾經兩次大規模殺人,殺的就是這些人,政治上的反對派。
在你死我活的鬥争中,在封建統治階級内部的激烈鬥争中,武則天是很堅強果斷的,她消滅了所有反對她的官僚和貴族,其中包括她自己的兒子、女婿、孫子、孫女和孫女婿,不止殺李家人,也殺武家人。
道理很簡單,不殺這些人,這些人就會推翻她,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
沫若同志的劇本通過太子賢、裴炎等人和武則天的鬥争,很突出地闡明了這一曆史情況。
她殺了不少李家人,還曾經把第三個兒子英王哲從皇帝寶座攆下來,廢為盧陵王,幽禁在房州十五年,照理說這個兒子應該恨她了,但是不然。
705年的宮廷政變,武則天下台,盧陵王做了皇帝,是為唐中宗。
同年武則天死。
景龍元年(公元707)二月唐中宗下诏把諸州紀念他重做皇帝的中興寺、觀,一律改為龍興,并禁止說他的再次做皇帝是中興。
《唐大诏令集·一一四》載他的诏書說: 則天大聖皇後思顧托之隆,審變通之數,忘己濟物,從權禦宇,四海由其率順,萬姓所以鹹甯,唐周之号漸殊,社稷之祚斯永&hellip&hellip朕&hellip&hellip事惟繼體,義即缵戎&hellip&hellip中興之号,理異于茲,宜革前非,以歸事實,自今以後,更不得言中興。
表揚武則天在位時忘己濟物,萬姓鹹甯,他是繼承武則天的統治的,不能說是中興。
豈但不恨,還十分尊重呢!當時還有人建議“神龍元年(公元705)制書,一事以上,并依貞觀故事。
豈可近舍母儀,遠尊祖德?”意思是說705年的命令規定政治措施都要學貞觀時代,也就是廢除則天時代的成規,這是不對的。
怎麼可以把近時母親的行政作為抛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