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晉南北朝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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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作之,與真無異”,可見“變化之術,何所不為”。
且“化作之金,乃是諸藥之精”,轉“勝于自然者”。
而且“得其要,則不煩聖賢大才而可為”。
《黃白》。
此其所以信丹之可作也。
然則何以成者甚寡?曰:此由道士皆貧,不得備其藥劑;又其法得之不易;既得之,又必入名山,不則當于海中大島嶼作之,其事彌難耳。
葛氏謂導引、房中、服藥、禁咒,隻能延年,愈疾,外攘邪惡,皆不能免于死;而且命不可以重禱延,疾不可以豐祀除;故惟金丹為足恃,說見《金丹》、《釋滞》、《微旨》等篇。
其所以堅信金丹而賤草木之藥者,則以金石之質,堅于草木,而金又堅于石也。
當時方士,信丹者甚多。
《梁書·處士·陶弘景傳》雲:大通初,令獻二丹于高祖。
《南史》則雲:天監中獻二丹于武帝,中大通初又獻二丹。
又雲:弘景既得神符秘訣,以為神丹可成,而苦無藥物。
帝給黃金、朱砂、曾青、雄黃等。
後合飛丹,色如霜雪,服之體輕。
帝服飛丹有驗,益敬重之。
《魏書·釋老志》雲:京兆人韋文秀,隐于嵩高,征詣京師。
世祖曾問方士金丹事,多曰可成。
文秀對曰:“神道幽昧,變化難測,可以暗遇,難以豫期。
臣昔受教于先師,曾聞其事,未之為也。
”然《崔逞傳》言:逞子頤,與方士韋文秀詣王屋山造金丹,不就,則文秀實非不事此者,特不欲為虜主言之耳,《術藝傳》:徐謇欲為高祖合金丹,乃入居崧高,采營其物,曆歲無所成,遂罷。
入山所采,當為植物,然雲金丹,則當僅以之為助,仍以礦物為主也。
《北史·藝術傳》雲:有張遠遊者,文宣時,令與諸術士合九轉金丹。
及成,帝置之玉匣,雲:“我貪人間作樂,不能飛上天,待臨死時取服耳。
”案《葛氏金丹篇》言丹之名甚多,而最貴者為還丹及金液。
還丹,亦曰神丹,成之凡九轉,故又稱九丹。
得其一即仙。
金液效與還丹同,而較還丹為易作。
其所謂仙者?則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遊于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
既已得仙,則升天住地,各從所好。
又服還丹金液之法,若欲留在世間,可但服其半,錄其半,後求升天,乃盡服之。
說見《論仙》、《對俗》兩篇,實與張遠遊之說密合,而神丹之名,亦與陶弘景所欲作者同。
足見其說皆有傳授,雖不足信,述之者則初非欺人也。
作金丹必入名山或大島嶼者?《金丹篇》述其師鄭隐之言曰:“合大藥皆當祭,祭則大乙、元君、老君、玄女皆來鑒。
若令俗間愚人得經過聞見之,諸神便責作藥者不遵承經戒,緻令惡人有毀謗之言,則不複佑助人,邪氣得進,而藥不成。
”又雲:“老君告之:諸小山皆不可于其中作金液、神丹,凡小山皆無正神為主,多是木石之精,千歲老物,血食之鬼。
此輩皆邪炁,不念為人作福,但能作禍。
善試道士。
須當以術辟身及将從弟子,然或能壞人藥也。
”其堅信長生之可求如此,然問以長生之理,則曰:“松、喬之徒,雖得其效,亦未必測其所以然,”《對俗》。
坦然自承其不知焉。
又設難曰:理之明顯,事之昭著如此,聖如周、孔,何莫之為?則曰:“受氣結胎,各有星宿。
命屬生星,則其人必好仙道,求之必得。
命屬死星,則其人不信仙道,不修其事。
”《塞難》。
“俗所謂聖人者,皆治世之聖人,非得道之聖人”也。
《辨問》。
《遐覽篇》論符,謂“世間有受體使術用符獨效者”,亦同此意。
其持論之緻密如此,安得謂與迷信同科邪?葛氏之論,亦有類乎迷信者,如雲:“按《易内戒》、《赤松子經》、《河圖記命》符皆雲:天地有司過之神,随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三日,紀三百日。
又言身中有三屍,魂靈鬼神之屬也。
欲使人早死,此屍當得作鬼,放縱遊行,飨人祭酬。
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為過失。
又月晦之夜,竈神亦上天,白人罪狀。
大者奪紀,小者奪算。
吾亦未能審此事之有無。
然山川、草木、井竈、污池,猶皆有精氣,況天地為物之至大者,于理當有精神則宜賞善而罰惡。
但其體大而網疏,不必機發而響應耳。
”《微旨》。
又雲:“山無大小,皆有神靈,又有老魅。
”“入山無術,必有患害。
”因此而著諸符。
然又曰:“天地之情狀,陰陽之吉兇,茫茫乎其難詳也,吾不必謂之有,亦不敢保其無。
”《登陟》。
則于此等說,特過而存之耳。
于說之不能決者,過而存之,而又明著其存之之意,正見其立論之矜慎,亦非迷信也。
然此等議論,究尚未足登談玄者之堂。
故神仙家之言,又有更進于此者。
《抱樸子》首篇《暢玄》曰:“玄者,自然之始祖,而萬殊之大宗也。
其高則冠蓋乎九霄,其曠則籠罩乎八隅。
來焉莫見,往焉莫追。
乾以之高,坤以之卑。
雲以之行,雨以之施。
胞胎元一,範鑄兩儀。
吐納大始,鼓冶億類。
”以宇宙萬物,皆一玄之所彌綸,幾乎哲學家一元之論矣。
然又雲:“玄之所在,其樂不窮,玄之所去,器弊神逝。
”則似又岐形與氣而二之。
又引《仙經》述貞一之說曰:“一有姓氏、服色。
男長九分,女長六分。
或在臍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
或在心下绛宮金阙中丹田。
或在人兩眉間,卻行一寸為明堂,二寸為洞房,三寸為上丹田也。
此乃道家所重,世世歃血,口傳其姓名耳。
”又述其師說曰:“一在北極大淵之中。
道術諸經所思存念作,可以卻惡防身者,乃有數千法,亦各有效。
然思作數千物以自衛,率多煩難。
若知守一之道,則一切除棄此輩。
故曰:能知一則萬事畢也。
”又曰:“玄一之道,亦要法也。
無所不辟,與貞一同功。
吾内篇第一名之為《暢玄》者,正以此也,守玄一複易于守貞一。
守貞一有姓字、長短、服色。
曰玄一,但此見之。
初求之于日中,所謂知白守黑,欲死不得者也。
然先當百日潔齋,乃可候求。
亦不過三四日得之。
得之守之,則不複去矣。
守玄一并思其身分為三人。
三人已見,又轉益之,可至數十人,皆如己身。
隐之顯之,皆自有口訣。
此所謂分形之道。
左君及薊子訓、葛仙公所以能一日至數十處,及有客坐上,一主人與客語,門中又有一主人迎客,而水側又有一主人投釣也。
”《地真》。
此則不成語矣。
蓋以其仍受舊說之牽率,故如此也。
《齊書·高逸傳》雲:杜京産,杜子恭玄孫也。
世傳五鬥米道。
與同郡顧歡同契,歡為道教中名人。
其答袁粲之難曰:“神仙有死,權便之說。
神仙是大化之總稱,非窮妙之至名。
至名無名,其有名者,二十七品。
仙變成真,真變成神,或謂之聖,各有九品。
品極則入空寂,無為無名。
若服食、茹芝,延壽萬億,壽盡則死,藥極則枯,此修考之士,非神仙之流也。
”736《齊書》本傳。
其說較葛氏彌有進矣。
然如此則無體。
無體則辛苦修為,誰受其報?此必非俗情之所能甘。
抑無拟人之神,以資崇奉,而徒皈心于虛寂,亦非俗情之所能喻也。
此雖無負于哲理,而必不能成為宗教,故建立道教之士,又必别辟一途焉。
一切迷信若方術,果何以結合之,使之成為一大宗教乎?曰:文之以當時通行之哲理,更益之以佛說之虛誕,其要道也。
觀于《魏書·釋老志》及《隋書·經籍志》之說,而道教之所以成為宗教者,思過半矣。
《魏書·釋老志》曰:“道家之原,出于老子。
其自言也:先天地生,以資萬類。
上處玉京,為神王之宗,下在紫微,為飛仙之主。
千變萬化,有德不德,随感應物,厥迹無常。
授軒轅于峨嵋,教帝喾于牧德,大禹問長生之訣,尹喜受道德之旨。
至于丹書紫字,升玄飛步之經,玉石金光,妙有靈洞之說,如此之人,不可勝記。
其為教也,鹹蠲去邪累,澡雪心神,積行樹功,累德增善。
乃至白日升天,長生世上。
所以秦皇、漢武,甘心不息,靈帝置華蓋于灌龍,設壇場而為禮。
及張陵受道于鹄鳴,因傳天官章本千有二百。
弟子相授,其事大行。
齋祠跪拜,各成法道。
有三元、九府、百二十官,一切諸神,鹹所統攝。
又稱劫數,頗類佛經。
其延康、龍漢、赤明、開皇之屬,皆其名也。
及其劫終,稱天地俱壞。
其書多有禁秘,非其徒也,不得辄觀。
至于化金銷玉,行符敕水,奇方妙術,萬等千條。
上雲羽化飛天,次稱消災滅禍。
故好異者往往尊事之。
”《隋書·經籍志》曰:“道經者?雲有元始天尊,生于大元之先,禀自然之氣,沖虛凝遠,莫知其極。
所以說天地淪壞,劫數終盡,略與佛經同。
以為天尊之體,常存不滅。
每至天地初開,或在玉京之上,或在窮桑之野,授以秘道,謂之開劫度人。
然其開劫,非一度矣。
故有延康、赤明、龍漢、開皇,是其年号。
其間相去,經四十一億萬載。
所度皆諸天仙上品。
亦有大上老君、大上丈人、天真皇人、五方天帝,及諸仙官,轉共承受,世人莫之與也。
所說之經,亦禀元一之氣,自然而有,非所造為。
亦與天尊,常在不滅。
天地不壞,則蘊而莫傳,劫運若開,其文自見。
凡八字,盡道體之奧,謂之天書,字方一丈,八角垂芒,光輝照耀,驚心眩目,雖諸天仙,不能省視。
天尊之開劫也,乃命天真皇人,改啭天音而辯析之。
自天真已下,至于諸仙,展轉節級,以次相授。
諸仙得之,始授世人。
然以天尊經曆年載,始一開劫,受法之人,得而寶秘,亦有年限,方始傳授。
上品則年久,下品則年近。
故今授道者經四十九年,始得授人。
推其大旨,蓋亦歸于仁愛、清靜,積而修習,漸緻長生,自然神化。
或白日登仙,與道合體。
案此即顧歡之說。
其受道之法,初受《五千文箓》,次受《三洞箓》,次受《洞玄箓》,次受《上清箓》。
箓皆素書,紀諸天曹官屬佐吏之名有多少。
又有諸符錯在其間。
文章詭怪,世所不識。
受者必先潔齋,然後赍金環一,并諸贽币,以見于師。
師受其贽,以箓授之。
仍剖金環,各持其半,雲以為約。
弟子得箓,緘而佩之。
其潔齋之法,有黃箓、玉箓、金箓、塗炭等齋。
為壇三成,每成皆置綿蕝,以為限域。
傍各開門,皆有法象。
齋者亦有人數之限。
以次入于綿蕝之中,魚貫面縛,陳說愆咎,告白神祇。
晝夜不息,或一二七日而止,其齋數之外有人者,并在綿蕝之外,謂之齋客,但拜謝而已,不面縛焉。
而又有諸消災、度厄之法,依陰陽數術,推人年命,書之如章表之儀,并具贽币,燒香陳讀,雲奏上天堂,請為除厄,謂之上章。
夜中于星辰之下,陳設酒脯、餌、币物,曆祀天皇、大一,祀五星、列宿,為書如上章之儀以奏之,名之為醮。
又以木為印,刻星辰日月于其上,吸氣執之,以印疾病,多有愈者。
又能登刃入火,而焚敕之使刃不能割,火不能熱。
而又有諸服餌,辟谷、金丹、玉漿、雲英蠲除滓穢之法,不可殚記。
雲自上古黃帝、帝喾、夏禹之俦,并遇神人,鹹受道箓。
年代既遠,經史無聞焉。
推尋事迹,漢時諸子,道書之流有三十七家,大旨皆去健羨,處沖虛而已,無上天官符箓之事。
”綜觀二說,以老子或天尊影射自然之力,誠如孟景翼之言,猶佛家之說法身。
見上節,始蓋即傅會老子,繼乃又造一元始天尊也。
開劫之說,亦竊諸佛。
仁愛、清靜,積累功德,則所以随順世俗。
白日升天,長生世上,取諸神仙家。
凡諸方術,亦多自此而來。
章醮印敕,節級之煩,傳授之秘,蓋大平、五鬥米道之舊也。
凡此皆後人所謂雜而多端者,而其能成為一大教,則正由此,以其能網羅一切也。
考諸漢時而無可見,可見其為魏、晉後所造作矣。
其為誰造作不可知,亦必非一人所為,一時所成也。
道教之成為宗教,必在其經箓既具之後。
《隋志》雲:“陶弘景受道經、符箓,梁武帝素與之遊。
帝弱年好道,先受道法。
及即位,猶自上章。
朝士受道者衆。
三吳及邊海之際,信之逾甚。
陳武世居吳興,故亦奉焉。
”蓋至梁、陳之世,而江左之道教,規模粗立,非複其為天師道時之舊矣。
然梁武究為明哲之主,且學問深邃,故其事道之笃,卒不敵其信佛之誠,而道教之大受崇奉,必有待于虜朝焉。
《魏書·釋老志》雲:“大祖好老子之言,誦詠不倦。
天興中,儀曹郎董谧,因獻服食仙經數十篇。
于是置仙人博士,立仙坊,煮煉百藥。
封西山以供其薪蒸。
令死罪者試服之。
非其本心,多死無驗。
大祖猶将修焉。
大醫周澹,苦其煎采之役,欲廢其事,乃陰令妻貨仙人博士張曜妾,得曜隐罪。
曜懼死,因請辟谷。
大祖許之。
給曜資用,為造淨室于苑中,給灑掃民二家。
而煉藥之官,仍為不息。
久之,大祖意少懈,乃止。
”此所信者實方士耳,與道教無涉也。
至世祖時而寇謙之起。
《志》雲:謙之少修張魯之術。
有仙人成公興,至謙之從母家傭賃,謙請回賃興,代己使役。
乃将還,令其開舍南辣田。
謙之算七曜,有所不了,興曰:“先生試随興語布之。
”俄然便決。
謙之歎伏,請師事之。
興固辭不肯,但求為謙之弟子。
未幾,令謙之絜齋三日,共入華山。
令謙之居一石室。
自出采藥,還與謙之。
食藥不複饑。
乃将謙之入嵩山。
有三重石室,令謙之住第二重。
曆年,興謂謙之曰:“興出,後當有人将藥來。
得但食之,莫為疑怪。
”尋有人将藥而至,皆是毒蟲、臭惡之物,謙之大懼出走。
興還問狀,謙之具對。
興歎息曰:“先生未便得仙,政可為帝王師耳。
”興事謙之七年而卒。
明日中,有叩石室者。
謙之出視。
見兩童子,一持法服,一持缽及錫杖。
謙之引入。
至興屍所。
興歘然而起。
着衣、持、缽、執杖而去。
先是有京兆灞城人王胡兒,其叔父亡,頗有靈異。
曾将胡兒至嵩高别館,同行觀望。
見金室玉堂。
有一館,尤珍麗,空而無人,題曰成公興之館。
胡兒怪而問之。
其叔父曰:“此是仙人成公興館。
坐失火燒七間屋,被谪為寇謙之作弟子七年。
”始知謙之精誠遠通,興乃仙者,谪滿而去。
謙之守志嵩嶽,精專不懈。
神瑞二年(415),十月,乙卯,忽遇大神,稱大上老君。
謂謙之曰:往辛亥年,嵩嶽鎮靈集仙宮主表天曹:稱自天師張陵去世已來,地上曠誠,修善之人,無所師授。
嵩嶽道士上谷寇謙之,立身直理,行合自然,才任軌範,宜處師位。
吾故來觀汝。
授汝天師之位。
賜汝雲中音誦新科之誡二十卷,号曰《并進言》。
吾此經誡,自天地開辟以來,不傳于世,今運數應出。
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
除去三張僞法租米、錢稅,及男女合氣之術。
大道清虛,豈有斯事?專以禮度為首,而加之以服食、閉練。
使王九疑人長客之等十二人授謙之服氣、導引、口訣之法,遂得辟谷,氣盛體輕,顔色殊麗。
弟子十餘人,皆得其術。
泰常八年(423),十月,戊戌,有牧土上師李譜文來臨嵩嶽。
雲老君之玄孫。
昔居代郡桑乾。
以漢武之世得道,為牧土宮主,領治三十六土人鬼之政。
地方十八萬裡有奇,蓋曆術一章之數也?其中為方萬裡者有三百六十萬。
遣弟子宣教,雲:“嵩嶽所統廣漢平土方裡,以授謙之。
賜汝天中三真大文錄,劾召百神,以授弟子。
文錄有五等。
壇位,禮拜,衣冠儀式,各有差品。
凡六十餘卷。
号曰《錄圖真經》。
付汝奉持。
轉佐北方泰平真君,出天宮靜論之法。
能興造克就,則起真仙矣。
又地上生民,末劫垂及。
其中行教甚難。
但令男女立壇宇、朝夕禮拜。
若家有嚴君,功及上世。
其中能修身、練藥、學長生之術,即為真君種民。
”藥别授方,銷練金丹雲八石玉漿之法,皆有訣要。
上師李君手筆有數篇。
其餘皆正真書曹趙道覆所書古文、鳥迹、篆、隸雜體。
又言:“二儀之間,有三十六天。
中有三十宮,宮有一主。
最高者無極至尊。
次曰大至真尊,次天覆地長陰陽真尊,次洪正真尊,姓趙,名道隐,以殷時得道,牧土之師也。
”牧土之來,赤松、王喬之倫,及韓終、張安世、劉根、張陵,近世仙者,并為翼從。
牧土命謙之為子。
與群仙結為徒友。
幽冥之事,世所不了,謙之具問,一一告焉。
經雲:佛者,昔于西胡得道。
在四十二天,為延真宮主。
勇猛苦教,故其弟子皆髡形、染衣,斷絕人道。
諸天衣服悉然。
此初無辟佛之意,可見崔浩說大武滅佛,非素定之計也。
737始光初,奉其書獻之。
世祖乃令謙之止于張曜之所,供其食物。
時朝野聞之,若存若亡,未全信也。
崔浩獨異其言。
因師事之,受其法衛。
于是上疏贊明其事,曰:“臣聞聖王受命,則有天應。
而《河圖》《洛書》,皆寄言于蟲獸之文,未若今日,人神接對,手筆燦然,辭旨深妙,自古無比。
斯誠陛下侔蹤軒、黃,應天之符也。
豈可以世俗常談,而忽上靈之命?臣竊懼之。
”世祖欣然。
乃使谒者奉玉帛牲牢祭嵩嶽,迎緻其餘弟子在山中者。
于是崇奉天師,顯揚新法,宣布天下,道業大行。
及嵩高道士四十餘人至,遂起天師道場于京城之東南。
重壇五層,遵其新經之制。
給道士百二十人衣食。
齊肅祈請,六時禮拜。
月設廚會數千人。
真君三年(442),謙之奏曰:“今陛下以真君禦世,建靜輪天宮之法,開古以來,未之有也。
應登受符書,以彰聖德。
”世祖從之。
于是親至道壇受符錄。
自後諸帝每即位皆如之。
恭宗見謙之奏造靜輪宮,必令其高不聞雞鳴狗吠之聲,欲上與天神交接,功役萬計,經年不成,乃言于世祖曰:“人天道殊,卑高定分。
今謙之欲要以無成之期,說以不然之事,财力費損,百姓疲勞,無乃不可乎?必如其言,未若因東山萬仞之上,為功差易。
”世祖深然恭宗之言,但以崔浩贊成,難違其意,沉吟者久之,乃曰:“吾亦知其無成。
事既爾,何惜五三百功?”九年(448),謙之卒,葬以道士之禮。
崔浩實有覆虜之計,謙之蓋亦同心,738已見第八章第六節。
《北史·李先傳》:先少子皎,天興中密問先曰:“子孫永為魏臣,将複事他姓邪?”皎為謙之弟子,亦謙之不甘臣虜之一證也。
隆靜輪之宮至于天,豈不知其勞民?所圖者大,則不得複恤其小矣,此民族義士之苦心也。
崔浩雖敗,道教初不因之而廢,足見謙之藏機之深,而其志竟不得遂,徒使後人譏為迷信之魁,豈不哀哉? 道教之寺,名曰崇虛。
《釋老志》雲:大和十五年(491),诏以昔京城之内,居舍尚希,今者裡宅栉比,移寺于都南桑乾之陰,嶽山之陽,給戶五十,以供齋祀。
仍名為崇虛寺。
可召諸州隐士,員滿九十人。
《高祖紀》雲:所移者為道壇,改曰崇虛寺,蓋以寺該于道壇之中也。
《志》又雲:遷洛移邺,踵如故事。
其道壇在南郊,方二百步。
以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十五日,壇主、道士、哥人一百六人行拜祠之禮。
諸道士罕能精至,又無才術可高,武定六年(546),有司執奏罷之。
其有道術如河東張遠遊、河間趙靜通等,齊文襄王别置館京師而禮接焉。
《隋書·經籍志》曰:遷洛已後,置道場于南郊之旁,方二百步。
正月、十月之十五日,并有道士、哥人百六人拜而祠焉。
後齊武帝遷邺,遂罷之。
文襄之世,更置館宇,選其精至者使居焉。
後周承魏,崇奉道法,每帝受箓,如魏之舊,尋與佛法并滅,其事已見上節。
齊世道士屬崇虛局,局隸大常之大廟署,見《隋書·百官志》。
自道教既興之後,昔日神仙之家,方術之士,世遂皆稱為道教之徒。
其實此教在張角、張魯等推行于民間之時,可稱為一宗教,至其受政府崇奉之後,則轉失其宗教之性質矣。
如齊文襄之所館,實方士也。
方士之中,亦有精心學道者。
《抱樸子·金丹篇》,自言所見道士數百,各有數十卷書,亦未能悉解,但寫畜之而已,此等必非欺人之人,739或轉受欺于人也。
《魏書·釋老志》雲:河東羅崇之,常餌松脂,不食五谷。
自稱受道于中條山。
世祖令崇還鄉裡立壇祈請。
崇雲:“條山有穴,與昆侖,蓬萊相屬,入穴中得見仙人,與之往來。
”诏令河東郡給所須。
崇入穴,行百餘步,遂窮。
後召至,有司以崇誣罔不道,奏治之。
世祖曰:“崇修道之人,豈至欺罔以詐于世?或傳聞不審而至于此。
今治之,是傷朕待賢之意。
”遂赦之。
以世祖之酷而能如是,蓋深審其無他也。
然欺人者實不少。
《勤求篇》謂可有十餘人。
《袪惑篇》述其欺詐之狀,真可發一笑。
然葛氏于其師鄭隐,葛氏受業鄭隐,見《遐覽篇》。
崇信甚至,而隐恐即欺人之人。
何者?隐信金丹甚笃,《黃白篇》謂其與左慈試作有成,不應不服,然則何以不仙去邪?而葛氏曾不之知,故人不可以有所蔽也。
方士中之一派,奔走于貴人之間。
河間大妃之去邺,必待道士而後決,已見第三章第三節。
三王之起兵也,趙王倫拜道士胡沃為大平将軍。
又令近親于嵩山着羽衣,詐稱王子喬,作神仙書,述倫祚長久以惑衆。
皆其最得信任者也。
此等人日與貴人為緣,亦有為其所害者,如孟欽、王嘉是。
然自其徒言之,仍不妨以為未嘗遇害,且别有異迹。
孟欽、王嘉,皆見《晉書·藝術傳》。
欽洛陽人,苻堅召詣長安。
惡其惑衆,命苻融誅之。
俄而欽至。
融留之。
遂大燕郡寮。
酒酣,目左右收欽,欽化為旋風,飛出第外。
頃之,有告在城東者。
融遣騎追之。
垂及,忽然已遠。
或有兵衆距戰,或前溪澗,騎不得進,遂不知所在。
堅末,複見于青州,苻朗尋之,入于海島。
蓋其人實為堅所殺,而其徒造為此言也。
嘉字子年,為姚苌所殺。
然道家甚尊信之。
《傳》雲:其所造《牽三歌識》,事過皆驗,累世猶傳之。
李少君明系病死,葛洪且信為屍解,《抱樸子·論仙》。
人之有所蔽者,誠不可以常理喻也。
此等人迄不絕。
如北齊文宣所信之由吾道榮,周文帝所信之李順興,皆其人也。
皆見《北史·藝術傳》。
因之圖谶之類,亦或托之道家。
如《隋書·經籍志》所載《老子河洛谶》、《嵩高道士歌》等是矣。
又一派則遊行民間。
《晉書·藝術傳》雲:戴洋,吳興長城人,年十二,遇病死。
五日而蘇。
說死時天使為酒藏吏,授符箓,給吏從、幡麾。
将上蓬萊、昆侖、積石、大室、恒、廬、衡等山。
既而遣歸。
逢一老父,謂之曰:“汝後當得道,為貴人所識。
”及長,遂善風角。
為人短陋,無風望,然好道術,妙解占候、蔔數。
吳末為台吏,知吳将亡,托病不仕。
及吳平,還鄉裡。
後行至濑鄉,經老子祠,皆是昔死時所見使處,但不複見昔物耳。
因問守藏應鳳曰:“去二十餘年,嘗有人乘馬東行,過老君而不下,未及橋墜馬死者不?”鳳言有之。
所問之事,多與洋同。
此人乃以占候、蔔數遊行民間者,而亦自托于老子,無怪老子之多受附會矣。
此等托辭诳惑之徒,初未必有為亂之意,然亦或為亂人所假藉。
晉初有李脫者,自言八百歲,故号李八百,為王敦所殺,已見第四章第三節。
《抱樸子·道意篇》論淫祀之宜絕雲:“諸妖道百餘種,皆殺生血食,獨李家道無為為小差。
或問李氏之道,起于何時?答曰吳大帝時,蜀中有李阿者,穴居不食,傳世見之,号為八百歲公。
人往往問事,阿無所言但占問顔色。
若顔色欣然,則事皆吉,若顔容慘戚,則事皆兇,若含笑者,則有大慶,若微歎者,即有深憂,如此之候,未曾一失也。
一旦忽去,不知所在。
後有一人,姓李名寬,到吳而蜀語。
能咒水治病,頗愈。
于是遠近翕然,謂寬為李阿,因共呼之李八百。
而實非也。
自公卿已下,莫不雲集其門。
後轉驕貴,不複得常見,賓客但拜其外門而退。
其怪異如此。
于是避役之吏民,依寬為弟子者,恒近千人。
而升堂入室,高業先進者,不過得祝水及三部符、道引日月行氣而已。
了無治身之要,服食神藥,延年駐命不死之法也。
吞氣斷谷,可得百日以還亦不堪久。
此是其術至淺可知也。
予親識多有及見寬者,皆雲:寬衰老羸悴,起止欬噫,目瞑耳聾,齒堕發白,漸又昏耗,或忘其子孫,與凡人無異也。
然民複謂寬故作無異以欺人。
豈其然乎?吳曾大疫,死者過半。
寬所奉道室,名之為廬。
寬亦得溫病,托言入廬齋戒,遂死于廬中。
而事寬者猶複謂之化形屍解之仙,非真死也。
”綜觀其事,蜀中蓋有一穴居不食之士,李阿已非其人,李寬更無論矣。
然即寬亦非有意于為亂,事之者之多,特為避役計耳。
然至李脫,則竟别有所圖矣。
範長生亦不過索隐行怪之徒,如桔槔俯仰以求自免,見第三章第六節。
而後隗文、鄧定,竟立其子贲為帝,為晉平西将軍周撫龍骧将軍朱壽所擊斬。
撫,周訪子,見《晉書·周訪傳》。
則更非贲始願所及矣,故事之推波助瀾,不可測也。
《抱樸子·袪惑篇》曰:有道士白和,忽去不知所在。
有一人于河北自稱為白和。
遠近往奉事之,大得緻遺,甚富。
而白和弟子,聞和再出,大喜,往見之,乃定非也。
此人因亡走矣。
此則李寬之敗露較速者也。
[1]移民:晉時之移民,士庶等級平,地方畛域化,山胡越歸化,江域開辟。
[2]民族:異族民族性之顯晦,遼金間為一大界。
[3]宗教:孔與道佛,善于分途,故東洋無政教之争。
[4]宗教:拓跋氏中晉人善戰。
[5]宗教:異族寓居相團結而強,國人散而弱,此略如後世之漢回。
[6]刑法:晉法大嚴,使人不能盡忠,太子枉死。
[7]大:同。
[8]史事:晉武帝之儉&mdash&mdash焚雉頭裘。
[9]職官:傅鹹言官多之弊。
[10]役法:劉頌願受役者,不出其國兵備待事其鄉。
[11]史事:杜預、苟晞,賄賂洛中。
[12]選舉:晉初選舉之混亂。
[13]大:同“太”,呂著中作“大”。
[14]呂著以“大”通“太”。
[15]民族:野蠻鮮卑最甚。
[16]民族:遷氐入關,非徒魏武。
[17]戶口:江統言關中戎狄居半,蓋據著籍之數。
[18]封建:晉封建之制未定,所定者亦未行。
時人重救強臣擅國、匹夫崛起之禍。
然力不強,不足相輔,故段灼欲替公侯而大王,晉初封建不定,諸王出鎮由此。
[19]史事:惠帝即位,年三十二,即立遹為太子。
楚王兵起,朱振說楊駿,引東宮兵翼太子,然有調和意。
[20]史事:楚王亂後,安谧九年,由賈模用張華、裴。
雲賈模、裴、王衍欲廢後立謝淑妃誣。
雲後詐有身欲廢太子誣。
太子非無罪。
[21]農業:水碓。
[22]商業:郅輔供給張方。
[23]民族:石勒為羌人。
羯室乃地以種名。
[24]史事:越阻周馥請遷之誤。
[25]應為铨。
[26]史事:謂索欲降敵、麹允無威斷之誣。
[27]四夷:巴氏五姓、羅氏七姓為兩部。
《晉書》辭不别白。
[28]四夷:李特似出闆楯蠻。
[29]史事:《晉書·載記》記李氏據蜀事之誣。
[30]史事:亂時方鎮,恒圖自保。
[31]民族:慕容得氏之由,案莫護、慕容亦雙聲。
[32]民族:宇文染悅般俗,西域勢力東漸之始。
[33]民族:拓跋造作史事一,雲出衛操誣,乃始道武。
其族自凍土帶來,與秃發同原,力微以上皆僞,初似曾托李陵後,托軒轅似欲承漢。
[34]風俗:王澄勇力絕人。
[35]史事:石勒欲寇建業時之危機。
[36]史事:王浚惟恃段氏。
劉琨惟恃拓跋。
專恃異族兵之殷鑒。
然并州實破敗,琨可諒也,浚何為哉?段氏反覆,王浚亡幽州入匹磾,異族之用果能獲勝,決無甘于爵賞者。
契丹和宋&hellip&hellip非矣。
猗廬下不欲。
[37]史事:劉猛欲複匈奴而敗,故鐵弗助劉淵以攻,劉琨亦恃鮮卑以禦之。
[38]史事:謂王浚欲叛,劉琨與石勒圖浚之誣。
[39]史事:段氏内争真相。
[40]史事:王鑒論創業之主不得不躬親戎事。
[41]宗教:李八百。
[42]史事:元帝于王敦群從無所問。
[43]史事:王敦之叛,特由敖狠。
[44]商業:劉胤在荊州商販百萬。
[45]史事:史于庾氏多謗辭不實,由任法也。
[46]階級:陶侃不篡,由出寒門。
[47]民族:六夷。
[48]宗教:胡天。
[49]民族:冉闵所殺諸胡之數。
[50]民族:冉闵非有民族觀念。
[51]宗教:前蜀亡後,叛者立範長生子。
[52]史事:殷浩之見誣。
失恢複之機咎在桓溫。
戕浩後。
[53]風俗:清談者或無實濟,有實濟者不必皆不善玄談。
[54]移民:孫綽論南移者不易一時遣歸。
[55]史籍:孫盛《晉陽秋》。
[56]宗教:妖賊盧悚謀複海西公。
[57]史事:引殷浩後又堅拒桓溫者,實簡文,可見庾氏欲立之非私意。
[58]民族:拓跋造作史事之二。
[59]史事:分氐未必失策,失策在伐晉,伐晉亦非如世俗所雲。
[60]史事:望八公山草木為兵,乃迷信傅會之談。
[61]史事:大沮渠蒙遜,乃以大冠沮渠,大非氏。
[62]兵:百姓營聚不足自固,所以聚糧集兵以資敵。
[63]民族:拓跋氏之暴,代北之殘虐。
不知恤民,徒知利其器械者,阿利之為也。
張作霖将敗,某西人以兵械,猶謂其必勝焉。
[64]民族:勃勃氏其支庶曰鐵伐,實即鐵弗。
然則以譯文字義為褒貶者,鐵弗氏亦然。
[65]史事:晉武帝之死? [66]宗教:孫恩,秀之族。
孫泰死,衆謂蟬蛻登仙。
恩死亦然,恩号其黨曰長生人,令誅殺異己,死亡多,孫恩酷忍,焚燒刊木堙井,其黨之多。
[67]工業:徘徊輿。
[68]史事:慕容超、公孫五樓之誣。
[69]交通:徐道複儲船材數四,裝之旬日而辨,其裝頗速。
但同黨為之隐蔽。
孫恩以二十餘萬口入海,雖不實,衆必多,則船亦必多矣。
[70]民族:遺民之乃心華夏。
[71]史事:宋武帝诏諸子以次居荊州,非宗室近戚不得居京口。
[72]階級:王華見徐羨之寒士,此武帝所以付托之欤。
[73]宗教:法略罷道。
[74]民族:崔浩說立太武。
宋武崩後,勸止南伐,不聽,又止攻城,浩事見。
[75]政體:一人主國政,一人事征伐,蓋拓跋氏成法。
[76]民族:崔浩似以漢母扶太武,然太武全為鮮卑人氣質,與孝文适相反。
[77]民族:高車語略與匈奴同,但時有小異。
傳說亦雲匈奴單于女之種。
然亦與突厥神話同托于狼。
[78]民族:柔然之強,實由社侖掠高車,深入其地,其文化蓋得諸西域。
[79]兵:慕容垂征拓跋,頗有魏武征烏丸之風。
魏大武伐柔然,武功多近誇侈,然亦有此作用。
[80]史事:魏吏治之壞。
[81]民族:西域胡程度最高,抗魏最烈。
沮渠以與西域交通故,蓋吳蓋亦然。
沮渠牧犍見。
[82]宗族:河東之薛。
[83]宗教:蓋吳時沙門或反魏。
[84]民族:拓跋造作史事三。
[85]史籍:崔浩,魏史無觸忌處。
拓跋氏史,崔浩所為,無觸忌處。
[86]婚姻:盧度世庶弟欲乘崔浩之禍害之,度世戒絕妾孽。
[87]民族:魏太武至瓜步求婚于宋,後諱之,返雲宋求婚魏不許。
[88]兵:元嘉北伐,六州破壞,又内治自此而衰,故用兵不可不慎。
[89]商業:劉道濟帥蜀,以得罪商人緻死。
[90]财政:換民錢實強迫捐獻耳。
[91]商業:宋武帝第五子江夏文獻王義恭,孝武帝時賒市百姓物,蓋以自晦也。
[92]宗族:宋孝武與劉延孫合族。
[93]史事:南北朝君臣之酷虐。
[94]封建:宋孝武時裁抑諸王。
[95]史事:南朝諸主辯誣。
[96]史事:嬖幸無不好賄。
[97]階級:願生不複生王家語,非十歲小兒,蓋徒黨造作。
[98]地權:沈慶之于婁湖開田園,婁湖在今首都東南按:此處首都,指南京 [99]婚姻:六宮萬數,驸馬一人,說不足信。
[100]階級:房崇吉南奔,藉清河俠張略之之力。
[101]宗族:垣崇祖啟明帝,門族布在北邊,一朝嘯吒,事功可立。
[102]宗族:吳喜姻親為暴。
[103]學術:宋明帝蓋長玄理,而猜忌特甚。
[104]宗教:宋明帝多忌諱,由顧慮福禍,不關迷信。
[105]學術:宋高祖、劉穆之任法。
[106]選舉:沈攸之為荊,台直閣高道慶牒其親戚十餘人,求州從事西曹,攸之為用三人,道慶怒,自入州,取教毀之而去。
[107]器用:齊武帝為太子寵張景真,武帝拜陵還,景真坐胡床,觀者疑為太子。
[108]兵:張敬兒之侈。
[109]宮室:齊文惠太子起東田苑,占民地,蓋甚廣,明帝乃斥賣之。
逼人占地。
[110]史籍:古人作史,并存矛盾之說。
[111]宗教:郁林告蕭坦之,明帝欲廢己,坦之雲諸尼師母言。
[112]封建:齊高武置典簽,威行州部,權重蕃君,明帝始輕之。
[113]生計:齊高帝打碎玉介導。
[114]官制:《南史》言送故迎新,吏人疲于道路。
鄧元起以迎激變益州。
[115]學術:齊明帝任法。
[116]職官:晉宋齊中書專權,用佞幸,尚書、九卿皆疏。
[117]宮室:花園式。
[118]史事:梁武初起時,史載其智計不足信。
[119]水利:東昏下楊、南徐、橋、塘埭丁,取見錢,由是塘渎皆廢。
[120]役法:永元後,楊、南徐人丁,三取兩,遠郡上米準行,一人五十斛,諸郡役人,依人士為附隸,謂之屬名。
[121]民族:褚緭譏魏,魏入出之。
[122]民族:魏史之矯誣。
[123]畜牧:魏什翼珪居平城,尚遂水草,無城郭。
尒朱牧亦盛。
[124]交通:魏辇五層四輪三二百人牽之,為四輪車。
虜車偏坐,垂腳轅中,在殿上亦跂據。
[125]四裔:魏兼染胡風指西域。
[126]民族:魏南遷時,群臣叛誅。
[127]民族:王融言馮李之徒,當尚中國文化,其本族必反之。
[128]民族:高允仕虜,特求免死。
[129]史事:元嘉北伐,西路克捷,孝文入寇,秦雍起義,蓋吳亦起關中,則劉裕入關,不守可惜。
[130]報仇:黃瑤起殺王奂,王肅募人脔食其肉,蓋虜法也。
[131]史事:《梁書》之誤。
[132]史事:蕭淵藻誣殺鄧元起,梁武不能治,初已無刑政矣。
[133]民族:魏史之誣。
廢太子恂及宣武母可疑,馮幽後之死可疑。
[134]賦稅:《鹹陽王禧傳》言其田業鹽鐵,遍于遠近。
[135]賦稅:魏孝昌二年稅京師田租,畝五升,借貸公田者畝一鬥。
[136]民族:義民抗魏。
[137]民族:契胡,西域種?銅鑄像,西域俗? [138]學術:梁武之賢引本紀,敗于不能任法,郭祖琛即位,即縱淵藻,用周舍、徐勉、何敬容,近綜核,然大處寬縱無益也,莫敢逆耳,實自滿也,不知核。
[139]地權:占取公田,由于假乃貴價僦稅。
傳屯,邸冶,僧尼越出地界,于中樵蘇采捕,而小民不禁。
[140]飲食:梁時賀琛言燕會者之侈。
[141]兵、生計:羊侃、魚弘之富。
[142]封建:梁武寬縱出理外,觀淵藻,則非耄荒私為之也。
[143]生計:梁臨川王宏之富,亦高利貸奪人産業。
[144]戶口:郭祖琛言僧尼及白徒、養女皆不貫籍。
[145]報仇:梁豫章王綜。
[146]史籍:《北史本傳》?“榮輕帝不謂能反”,君于臣,亦曰反。
[147]宗教:劉靈助。
[148]民族:神武累世北邊,遂同鮮卑。
尒朱兆分與神武之衆,《齊書·慕容紹宗傳》謂為鮮卑,故神武詐言特以六鎮人配契胡為部曲,不得欺漢兒。
[149]史事:尒朱兆分衆與齊神武真相。
[150]生計:豪俠者家人舉貸求利,焚契免責。
[151]生計:豪俠者家人舉貸求利,焚契免責。
[152]史事:神武與侯景約,為書加微點說不足信。
[153]史事:西魏不援侯景。
王思政之沒。
[154]史事:謂梁武納侯景由朱異不足信。
[155]宗教:莫匆匆雲雲似谶。
[156]史事:台城之圍,何以不能解。
[157]史事:陳武用降将。
侯瑱、魯悉達不降齊。
[158]器用:侯景床上垂腳坐。
[159]風俗:代北殘暴之風,江南淫靡之俗,合成梁末大災。
[160]史事:王僧辯不肯作成濟,不足信。
[161]階級:于謹陷江陵,梁人十餘萬為奴婢。
[162]史事:元帝失策不在不遷,而在信敵不備及不能堅守。
[163]史事:史記杜龛事之誣,龛,僧辯婿。
[164]史事:王僧辯見通敵否可疑。
[165]史事:謂齊人請贖蕭軌、東方老等之誣。
[166]史事:陳武得國正,功大于宋武。
公忠體國,度量大。
[167]史事:紀梁敬帝見賊之誣。
[168]史籍:《北齊書·慕容俨傳》、《周書·賀若敦傳》為極端誣罔之例。
[169]史事:王琳不受陳武之征,蓋欲自擅,譽琳之缪。
[170]封建:南北朝時土豪為郡縣世襲者,如陳羽與子寶應其一例也。
[171]文學:薛安都表啟,封訖,有事未盡,開封自書,史以為驕橫,蓋武人本不能自書也。
[172]民族:華皎征伐川洞,多緻銅鼓。
[173]婚姻:神武婁後避正室,以處茹茹公主。
神武納尒朱榮女,敬重逾于婁後。
[174]地權:初給民田,貴勢良美,貧弱瘠薄。
高隆之啟齊高袓,乃反易。
[175]職官:魏孝昌後刺史太守皆為當部都督,雖無兵事,皆立佐僚。
[176]生計:官貸金銀。
放債交易,遍于州郡。
[177]政治:《北齊書·杜弼傳》惡直醜正之尤。
[178]政治:文襄獲陳将之子,以配廚所殺。
古者不近刑人以此? [179]民族:“百保軍士”,案此即所謂百保鮮卑,亦未必皆鮮卑人也。
高歡調和漢鮮卑,鮮卑亦未必真鮮卑。
[180]宮室:三台構木,工匠皆系繩自防。
[181]交通:齊文宣使死囚,以席為翅,自台飛下。
[182]階級:文宣以第之妃賜奴。
朝士賜人為奴。
[183]民族:文宣言:高德政言宜用漢人,除鮮卑,合死。
杜弼言鮮卑車馬客。
[184]民族、長城:北齊築長城,案此時之築長城,可見契丹稍強。
[185]民族:武明後曰:豈可使我母子受漢老妪斟酌,此可見高氏以鮮卑自居。
[186]道德:教之殺人者,适使之見殺于人。
[187]史籍:謂帝王前知,乃其親昵所造。
實多昏瞀,不能遠慮,亦且沉溺不暇遠慮。
[188]風俗:《齊書·佞幸傳》載和士開說武成行樂,僞《列子·楊朱篇》即此等見解。
[189]職官:食幹,食縣幹。
[190]民族:胡小兒眼鼻深險。
[191]民族:斛律光說趙郡王俨,謂“天子弟殺一漢,何所苦”? [192]民族:北齊後主築趙郡王俨辮頭。
[193]史籍:《北齊書·斛律光傳》阿好者所為。
[194]畜牧:晉陽田,自神武以來,常種禾,飼馬數千匹。
[195]民族:穆提婆謂:孝征祖珽漢兒&hellip&hellip豈合作領軍&hellip&hellip。
韓長鸾言漢兒文官,連名總署。
[196]商業:北齊後主使商胡至周市珍珠,蓋西域通市在周境。
[197]學術:蘇綽用申韓。
[198]史事:陳攻淮南時,北齊實以備用而棄之。
[199]史事:周武帝滅齊戰略。
[200]史事:齊延宗捷後,周武帝欲走之誣。
[201]民族:顔之推勸北齊後主投陳
且“化作之金,乃是諸藥之精”,轉“勝于自然者”。
而且“得其要,則不煩聖賢大才而可為”。
《黃白》。
此其所以信丹之可作也。
然則何以成者甚寡?曰:此由道士皆貧,不得備其藥劑;又其法得之不易;既得之,又必入名山,不則當于海中大島嶼作之,其事彌難耳。
葛氏謂導引、房中、服藥、禁咒,隻能延年,愈疾,外攘邪惡,皆不能免于死;而且命不可以重禱延,疾不可以豐祀除;故惟金丹為足恃,說見《金丹》、《釋滞》、《微旨》等篇。
其所以堅信金丹而賤草木之藥者,則以金石之質,堅于草木,而金又堅于石也。
當時方士,信丹者甚多。
《梁書·處士·陶弘景傳》雲:大通初,令獻二丹于高祖。
《南史》則雲:天監中獻二丹于武帝,中大通初又獻二丹。
又雲:弘景既得神符秘訣,以為神丹可成,而苦無藥物。
帝給黃金、朱砂、曾青、雄黃等。
後合飛丹,色如霜雪,服之體輕。
帝服飛丹有驗,益敬重之。
《魏書·釋老志》雲:京兆人韋文秀,隐于嵩高,征詣京師。
世祖曾問方士金丹事,多曰可成。
文秀對曰:“神道幽昧,變化難測,可以暗遇,難以豫期。
臣昔受教于先師,曾聞其事,未之為也。
”然《崔逞傳》言:逞子頤,與方士韋文秀詣王屋山造金丹,不就,則文秀實非不事此者,特不欲為虜主言之耳,《術藝傳》:徐謇欲為高祖合金丹,乃入居崧高,采營其物,曆歲無所成,遂罷。
入山所采,當為植物,然雲金丹,則當僅以之為助,仍以礦物為主也。
《北史·藝術傳》雲:有張遠遊者,文宣時,令與諸術士合九轉金丹。
及成,帝置之玉匣,雲:“我貪人間作樂,不能飛上天,待臨死時取服耳。
”案《葛氏金丹篇》言丹之名甚多,而最貴者為還丹及金液。
還丹,亦曰神丹,成之凡九轉,故又稱九丹。
得其一即仙。
金液效與還丹同,而較還丹為易作。
其所謂仙者?則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遊于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
既已得仙,則升天住地,各從所好。
又服還丹金液之法,若欲留在世間,可但服其半,錄其半,後求升天,乃盡服之。
說見《論仙》、《對俗》兩篇,實與張遠遊之說密合,而神丹之名,亦與陶弘景所欲作者同。
足見其說皆有傳授,雖不足信,述之者則初非欺人也。
作金丹必入名山或大島嶼者?《金丹篇》述其師鄭隐之言曰:“合大藥皆當祭,祭則大乙、元君、老君、玄女皆來鑒。
若令俗間愚人得經過聞見之,諸神便責作藥者不遵承經戒,緻令惡人有毀謗之言,則不複佑助人,邪氣得進,而藥不成。
”又雲:“老君告之:諸小山皆不可于其中作金液、神丹,凡小山皆無正神為主,多是木石之精,千歲老物,血食之鬼。
此輩皆邪炁,不念為人作福,但能作禍。
善試道士。
須當以術辟身及将從弟子,然或能壞人藥也。
”其堅信長生之可求如此,然問以長生之理,則曰:“松、喬之徒,雖得其效,亦未必測其所以然,”《對俗》。
坦然自承其不知焉。
又設難曰:理之明顯,事之昭著如此,聖如周、孔,何莫之為?則曰:“受氣結胎,各有星宿。
命屬生星,則其人必好仙道,求之必得。
命屬死星,則其人不信仙道,不修其事。
”《塞難》。
“俗所謂聖人者,皆治世之聖人,非得道之聖人”也。
《辨問》。
《遐覽篇》論符,謂“世間有受體使術用符獨效者”,亦同此意。
其持論之緻密如此,安得謂與迷信同科邪?葛氏之論,亦有類乎迷信者,如雲:“按《易内戒》、《赤松子經》、《河圖記命》符皆雲:天地有司過之神,随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三日,紀三百日。
又言身中有三屍,魂靈鬼神之屬也。
欲使人早死,此屍當得作鬼,放縱遊行,飨人祭酬。
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為過失。
又月晦之夜,竈神亦上天,白人罪狀。
大者奪紀,小者奪算。
吾亦未能審此事之有無。
然山川、草木、井竈、污池,猶皆有精氣,況天地為物之至大者,于理當有精神則宜賞善而罰惡。
但其體大而網疏,不必機發而響應耳。
”《微旨》。
又雲:“山無大小,皆有神靈,又有老魅。
”“入山無術,必有患害。
”因此而著諸符。
然又曰:“天地之情狀,陰陽之吉兇,茫茫乎其難詳也,吾不必謂之有,亦不敢保其無。
”《登陟》。
則于此等說,特過而存之耳。
于說之不能決者,過而存之,而又明著其存之之意,正見其立論之矜慎,亦非迷信也。
然此等議論,究尚未足登談玄者之堂。
故神仙家之言,又有更進于此者。
《抱樸子》首篇《暢玄》曰:“玄者,自然之始祖,而萬殊之大宗也。
其高則冠蓋乎九霄,其曠則籠罩乎八隅。
來焉莫見,往焉莫追。
乾以之高,坤以之卑。
雲以之行,雨以之施。
胞胎元一,範鑄兩儀。
吐納大始,鼓冶億類。
”以宇宙萬物,皆一玄之所彌綸,幾乎哲學家一元之論矣。
然又雲:“玄之所在,其樂不窮,玄之所去,器弊神逝。
”則似又岐形與氣而二之。
又引《仙經》述貞一之說曰:“一有姓氏、服色。
男長九分,女長六分。
或在臍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
或在心下绛宮金阙中丹田。
或在人兩眉間,卻行一寸為明堂,二寸為洞房,三寸為上丹田也。
此乃道家所重,世世歃血,口傳其姓名耳。
”又述其師說曰:“一在北極大淵之中。
道術諸經所思存念作,可以卻惡防身者,乃有數千法,亦各有效。
然思作數千物以自衛,率多煩難。
若知守一之道,則一切除棄此輩。
故曰:能知一則萬事畢也。
”又曰:“玄一之道,亦要法也。
無所不辟,與貞一同功。
吾内篇第一名之為《暢玄》者,正以此也,守玄一複易于守貞一。
守貞一有姓字、長短、服色。
曰玄一,但此見之。
初求之于日中,所謂知白守黑,欲死不得者也。
然先當百日潔齋,乃可候求。
亦不過三四日得之。
得之守之,則不複去矣。
守玄一并思其身分為三人。
三人已見,又轉益之,可至數十人,皆如己身。
隐之顯之,皆自有口訣。
此所謂分形之道。
左君及薊子訓、葛仙公所以能一日至數十處,及有客坐上,一主人與客語,門中又有一主人迎客,而水側又有一主人投釣也。
”《地真》。
此則不成語矣。
蓋以其仍受舊說之牽率,故如此也。
《齊書·高逸傳》雲:杜京産,杜子恭玄孫也。
世傳五鬥米道。
與同郡顧歡同契,歡為道教中名人。
其答袁粲之難曰:“神仙有死,權便之說。
神仙是大化之總稱,非窮妙之至名。
至名無名,其有名者,二十七品。
仙變成真,真變成神,或謂之聖,各有九品。
品極則入空寂,無為無名。
若服食、茹芝,延壽萬億,壽盡則死,藥極則枯,此修考之士,非神仙之流也。
”736《齊書》本傳。
其說較葛氏彌有進矣。
然如此則無體。
無體則辛苦修為,誰受其報?此必非俗情之所能甘。
抑無拟人之神,以資崇奉,而徒皈心于虛寂,亦非俗情之所能喻也。
此雖無負于哲理,而必不能成為宗教,故建立道教之士,又必别辟一途焉。
一切迷信若方術,果何以結合之,使之成為一大宗教乎?曰:文之以當時通行之哲理,更益之以佛說之虛誕,其要道也。
觀于《魏書·釋老志》及《隋書·經籍志》之說,而道教之所以成為宗教者,思過半矣。
《魏書·釋老志》曰:“道家之原,出于老子。
其自言也:先天地生,以資萬類。
上處玉京,為神王之宗,下在紫微,為飛仙之主。
千變萬化,有德不德,随感應物,厥迹無常。
授軒轅于峨嵋,教帝喾于牧德,大禹問長生之訣,尹喜受道德之旨。
至于丹書紫字,升玄飛步之經,玉石金光,妙有靈洞之說,如此之人,不可勝記。
其為教也,鹹蠲去邪累,澡雪心神,積行樹功,累德增善。
乃至白日升天,長生世上。
所以秦皇、漢武,甘心不息,靈帝置華蓋于灌龍,設壇場而為禮。
及張陵受道于鹄鳴,因傳天官章本千有二百。
弟子相授,其事大行。
齋祠跪拜,各成法道。
有三元、九府、百二十官,一切諸神,鹹所統攝。
又稱劫數,頗類佛經。
其延康、龍漢、赤明、開皇之屬,皆其名也。
及其劫終,稱天地俱壞。
其書多有禁秘,非其徒也,不得辄觀。
至于化金銷玉,行符敕水,奇方妙術,萬等千條。
上雲羽化飛天,次稱消災滅禍。
故好異者往往尊事之。
”《隋書·經籍志》曰:“道經者?雲有元始天尊,生于大元之先,禀自然之氣,沖虛凝遠,莫知其極。
所以說天地淪壞,劫數終盡,略與佛經同。
以為天尊之體,常存不滅。
每至天地初開,或在玉京之上,或在窮桑之野,授以秘道,謂之開劫度人。
然其開劫,非一度矣。
故有延康、赤明、龍漢、開皇,是其年号。
其間相去,經四十一億萬載。
所度皆諸天仙上品。
亦有大上老君、大上丈人、天真皇人、五方天帝,及諸仙官,轉共承受,世人莫之與也。
所說之經,亦禀元一之氣,自然而有,非所造為。
亦與天尊,常在不滅。
天地不壞,則蘊而莫傳,劫運若開,其文自見。
凡八字,盡道體之奧,謂之天書,字方一丈,八角垂芒,光輝照耀,驚心眩目,雖諸天仙,不能省視。
天尊之開劫也,乃命天真皇人,改啭天音而辯析之。
自天真已下,至于諸仙,展轉節級,以次相授。
諸仙得之,始授世人。
然以天尊經曆年載,始一開劫,受法之人,得而寶秘,亦有年限,方始傳授。
上品則年久,下品則年近。
故今授道者經四十九年,始得授人。
推其大旨,蓋亦歸于仁愛、清靜,積而修習,漸緻長生,自然神化。
或白日登仙,與道合體。
案此即顧歡之說。
其受道之法,初受《五千文箓》,次受《三洞箓》,次受《洞玄箓》,次受《上清箓》。
箓皆素書,紀諸天曹官屬佐吏之名有多少。
又有諸符錯在其間。
文章詭怪,世所不識。
受者必先潔齋,然後赍金環一,并諸贽币,以見于師。
師受其贽,以箓授之。
仍剖金環,各持其半,雲以為約。
弟子得箓,緘而佩之。
其潔齋之法,有黃箓、玉箓、金箓、塗炭等齋。
為壇三成,每成皆置綿蕝,以為限域。
傍各開門,皆有法象。
齋者亦有人數之限。
以次入于綿蕝之中,魚貫面縛,陳說愆咎,告白神祇。
晝夜不息,或一二七日而止,其齋數之外有人者,并在綿蕝之外,謂之齋客,但拜謝而已,不面縛焉。
而又有諸消災、度厄之法,依陰陽數術,推人年命,書之如章表之儀,并具贽币,燒香陳讀,雲奏上天堂,請為除厄,謂之上章。
夜中于星辰之下,陳設酒脯、餌、币物,曆祀天皇、大一,祀五星、列宿,為書如上章之儀以奏之,名之為醮。
又以木為印,刻星辰日月于其上,吸氣執之,以印疾病,多有愈者。
又能登刃入火,而焚敕之使刃不能割,火不能熱。
而又有諸服餌,辟谷、金丹、玉漿、雲英蠲除滓穢之法,不可殚記。
雲自上古黃帝、帝喾、夏禹之俦,并遇神人,鹹受道箓。
年代既遠,經史無聞焉。
推尋事迹,漢時諸子,道書之流有三十七家,大旨皆去健羨,處沖虛而已,無上天官符箓之事。
”綜觀二說,以老子或天尊影射自然之力,誠如孟景翼之言,猶佛家之說法身。
見上節,始蓋即傅會老子,繼乃又造一元始天尊也。
開劫之說,亦竊諸佛。
仁愛、清靜,積累功德,則所以随順世俗。
白日升天,長生世上,取諸神仙家。
凡諸方術,亦多自此而來。
章醮印敕,節級之煩,傳授之秘,蓋大平、五鬥米道之舊也。
凡此皆後人所謂雜而多端者,而其能成為一大教,則正由此,以其能網羅一切也。
考諸漢時而無可見,可見其為魏、晉後所造作矣。
其為誰造作不可知,亦必非一人所為,一時所成也。
道教之成為宗教,必在其經箓既具之後。
《隋志》雲:“陶弘景受道經、符箓,梁武帝素與之遊。
帝弱年好道,先受道法。
及即位,猶自上章。
朝士受道者衆。
三吳及邊海之際,信之逾甚。
陳武世居吳興,故亦奉焉。
”蓋至梁、陳之世,而江左之道教,規模粗立,非複其為天師道時之舊矣。
然梁武究為明哲之主,且學問深邃,故其事道之笃,卒不敵其信佛之誠,而道教之大受崇奉,必有待于虜朝焉。
《魏書·釋老志》雲:“大祖好老子之言,誦詠不倦。
天興中,儀曹郎董谧,因獻服食仙經數十篇。
于是置仙人博士,立仙坊,煮煉百藥。
封西山以供其薪蒸。
令死罪者試服之。
非其本心,多死無驗。
大祖猶将修焉。
大醫周澹,苦其煎采之役,欲廢其事,乃陰令妻貨仙人博士張曜妾,得曜隐罪。
曜懼死,因請辟谷。
大祖許之。
給曜資用,為造淨室于苑中,給灑掃民二家。
而煉藥之官,仍為不息。
久之,大祖意少懈,乃止。
”此所信者實方士耳,與道教無涉也。
至世祖時而寇謙之起。
《志》雲:謙之少修張魯之術。
有仙人成公興,至謙之從母家傭賃,謙請回賃興,代己使役。
乃将還,令其開舍南辣田。
謙之算七曜,有所不了,興曰:“先生試随興語布之。
”俄然便決。
謙之歎伏,請師事之。
興固辭不肯,但求為謙之弟子。
未幾,令謙之絜齋三日,共入華山。
令謙之居一石室。
自出采藥,還與謙之。
食藥不複饑。
乃将謙之入嵩山。
有三重石室,令謙之住第二重。
曆年,興謂謙之曰:“興出,後當有人将藥來。
得但食之,莫為疑怪。
”尋有人将藥而至,皆是毒蟲、臭惡之物,謙之大懼出走。
興還問狀,謙之具對。
興歎息曰:“先生未便得仙,政可為帝王師耳。
”興事謙之七年而卒。
明日中,有叩石室者。
謙之出視。
見兩童子,一持法服,一持缽及錫杖。
謙之引入。
至興屍所。
興歘然而起。
着衣、持、缽、執杖而去。
先是有京兆灞城人王胡兒,其叔父亡,頗有靈異。
曾将胡兒至嵩高别館,同行觀望。
見金室玉堂。
有一館,尤珍麗,空而無人,題曰成公興之館。
胡兒怪而問之。
其叔父曰:“此是仙人成公興館。
坐失火燒七間屋,被谪為寇謙之作弟子七年。
”始知謙之精誠遠通,興乃仙者,谪滿而去。
謙之守志嵩嶽,精專不懈。
神瑞二年(415),十月,乙卯,忽遇大神,稱大上老君。
謂謙之曰:往辛亥年,嵩嶽鎮靈集仙宮主表天曹:稱自天師張陵去世已來,地上曠誠,修善之人,無所師授。
嵩嶽道士上谷寇謙之,立身直理,行合自然,才任軌範,宜處師位。
吾故來觀汝。
授汝天師之位。
賜汝雲中音誦新科之誡二十卷,号曰《并進言》。
吾此經誡,自天地開辟以來,不傳于世,今運數應出。
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
除去三張僞法租米、錢稅,及男女合氣之術。
大道清虛,豈有斯事?專以禮度為首,而加之以服食、閉練。
使王九疑人長客之等十二人授謙之服氣、導引、口訣之法,遂得辟谷,氣盛體輕,顔色殊麗。
弟子十餘人,皆得其術。
泰常八年(423),十月,戊戌,有牧土上師李譜文來臨嵩嶽。
雲老君之玄孫。
昔居代郡桑乾。
以漢武之世得道,為牧土宮主,領治三十六土人鬼之政。
地方十八萬裡有奇,蓋曆術一章之數也?其中為方萬裡者有三百六十萬。
遣弟子宣教,雲:“嵩嶽所統廣漢平土方裡,以授謙之。
賜汝天中三真大文錄,劾召百神,以授弟子。
文錄有五等。
壇位,禮拜,衣冠儀式,各有差品。
凡六十餘卷。
号曰《錄圖真經》。
付汝奉持。
轉佐北方泰平真君,出天宮靜論之法。
能興造克就,則起真仙矣。
又地上生民,末劫垂及。
其中行教甚難。
但令男女立壇宇、朝夕禮拜。
若家有嚴君,功及上世。
其中能修身、練藥、學長生之術,即為真君種民。
”藥别授方,銷練金丹雲八石玉漿之法,皆有訣要。
上師李君手筆有數篇。
其餘皆正真書曹趙道覆所書古文、鳥迹、篆、隸雜體。
又言:“二儀之間,有三十六天。
中有三十宮,宮有一主。
最高者無極至尊。
次曰大至真尊,次天覆地長陰陽真尊,次洪正真尊,姓趙,名道隐,以殷時得道,牧土之師也。
”牧土之來,赤松、王喬之倫,及韓終、張安世、劉根、張陵,近世仙者,并為翼從。
牧土命謙之為子。
與群仙結為徒友。
幽冥之事,世所不了,謙之具問,一一告焉。
經雲:佛者,昔于西胡得道。
在四十二天,為延真宮主。
勇猛苦教,故其弟子皆髡形、染衣,斷絕人道。
諸天衣服悉然。
此初無辟佛之意,可見崔浩說大武滅佛,非素定之計也。
737始光初,奉其書獻之。
世祖乃令謙之止于張曜之所,供其食物。
時朝野聞之,若存若亡,未全信也。
崔浩獨異其言。
因師事之,受其法衛。
于是上疏贊明其事,曰:“臣聞聖王受命,則有天應。
而《河圖》《洛書》,皆寄言于蟲獸之文,未若今日,人神接對,手筆燦然,辭旨深妙,自古無比。
斯誠陛下侔蹤軒、黃,應天之符也。
豈可以世俗常談,而忽上靈之命?臣竊懼之。
”世祖欣然。
乃使谒者奉玉帛牲牢祭嵩嶽,迎緻其餘弟子在山中者。
于是崇奉天師,顯揚新法,宣布天下,道業大行。
及嵩高道士四十餘人至,遂起天師道場于京城之東南。
重壇五層,遵其新經之制。
給道士百二十人衣食。
齊肅祈請,六時禮拜。
月設廚會數千人。
真君三年(442),謙之奏曰:“今陛下以真君禦世,建靜輪天宮之法,開古以來,未之有也。
應登受符書,以彰聖德。
”世祖從之。
于是親至道壇受符錄。
自後諸帝每即位皆如之。
恭宗見謙之奏造靜輪宮,必令其高不聞雞鳴狗吠之聲,欲上與天神交接,功役萬計,經年不成,乃言于世祖曰:“人天道殊,卑高定分。
今謙之欲要以無成之期,說以不然之事,财力費損,百姓疲勞,無乃不可乎?必如其言,未若因東山萬仞之上,為功差易。
”世祖深然恭宗之言,但以崔浩贊成,難違其意,沉吟者久之,乃曰:“吾亦知其無成。
事既爾,何惜五三百功?”九年(448),謙之卒,葬以道士之禮。
崔浩實有覆虜之計,謙之蓋亦同心,738已見第八章第六節。
《北史·李先傳》:先少子皎,天興中密問先曰:“子孫永為魏臣,将複事他姓邪?”皎為謙之弟子,亦謙之不甘臣虜之一證也。
隆靜輪之宮至于天,豈不知其勞民?所圖者大,則不得複恤其小矣,此民族義士之苦心也。
崔浩雖敗,道教初不因之而廢,足見謙之藏機之深,而其志竟不得遂,徒使後人譏為迷信之魁,豈不哀哉? 道教之寺,名曰崇虛。
《釋老志》雲:大和十五年(491),诏以昔京城之内,居舍尚希,今者裡宅栉比,移寺于都南桑乾之陰,嶽山之陽,給戶五十,以供齋祀。
仍名為崇虛寺。
可召諸州隐士,員滿九十人。
《高祖紀》雲:所移者為道壇,改曰崇虛寺,蓋以寺該于道壇之中也。
《志》又雲:遷洛移邺,踵如故事。
其道壇在南郊,方二百步。
以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十五日,壇主、道士、哥人一百六人行拜祠之禮。
諸道士罕能精至,又無才術可高,武定六年(546),有司執奏罷之。
其有道術如河東張遠遊、河間趙靜通等,齊文襄王别置館京師而禮接焉。
《隋書·經籍志》曰:遷洛已後,置道場于南郊之旁,方二百步。
正月、十月之十五日,并有道士、哥人百六人拜而祠焉。
後齊武帝遷邺,遂罷之。
文襄之世,更置館宇,選其精至者使居焉。
後周承魏,崇奉道法,每帝受箓,如魏之舊,尋與佛法并滅,其事已見上節。
齊世道士屬崇虛局,局隸大常之大廟署,見《隋書·百官志》。
自道教既興之後,昔日神仙之家,方術之士,世遂皆稱為道教之徒。
其實此教在張角、張魯等推行于民間之時,可稱為一宗教,至其受政府崇奉之後,則轉失其宗教之性質矣。
如齊文襄之所館,實方士也。
方士之中,亦有精心學道者。
《抱樸子·金丹篇》,自言所見道士數百,各有數十卷書,亦未能悉解,但寫畜之而已,此等必非欺人之人,739或轉受欺于人也。
《魏書·釋老志》雲:河東羅崇之,常餌松脂,不食五谷。
自稱受道于中條山。
世祖令崇還鄉裡立壇祈請。
崇雲:“條山有穴,與昆侖,蓬萊相屬,入穴中得見仙人,與之往來。
”诏令河東郡給所須。
崇入穴,行百餘步,遂窮。
後召至,有司以崇誣罔不道,奏治之。
世祖曰:“崇修道之人,豈至欺罔以詐于世?或傳聞不審而至于此。
今治之,是傷朕待賢之意。
”遂赦之。
以世祖之酷而能如是,蓋深審其無他也。
然欺人者實不少。
《勤求篇》謂可有十餘人。
《袪惑篇》述其欺詐之狀,真可發一笑。
然葛氏于其師鄭隐,葛氏受業鄭隐,見《遐覽篇》。
崇信甚至,而隐恐即欺人之人。
何者?隐信金丹甚笃,《黃白篇》謂其與左慈試作有成,不應不服,然則何以不仙去邪?而葛氏曾不之知,故人不可以有所蔽也。
方士中之一派,奔走于貴人之間。
河間大妃之去邺,必待道士而後決,已見第三章第三節。
三王之起兵也,趙王倫拜道士胡沃為大平将軍。
又令近親于嵩山着羽衣,詐稱王子喬,作神仙書,述倫祚長久以惑衆。
皆其最得信任者也。
此等人日與貴人為緣,亦有為其所害者,如孟欽、王嘉是。
然自其徒言之,仍不妨以為未嘗遇害,且别有異迹。
孟欽、王嘉,皆見《晉書·藝術傳》。
欽洛陽人,苻堅召詣長安。
惡其惑衆,命苻融誅之。
俄而欽至。
融留之。
遂大燕郡寮。
酒酣,目左右收欽,欽化為旋風,飛出第外。
頃之,有告在城東者。
融遣騎追之。
垂及,忽然已遠。
或有兵衆距戰,或前溪澗,騎不得進,遂不知所在。
堅末,複見于青州,苻朗尋之,入于海島。
蓋其人實為堅所殺,而其徒造為此言也。
嘉字子年,為姚苌所殺。
然道家甚尊信之。
《傳》雲:其所造《牽三歌識》,事過皆驗,累世猶傳之。
李少君明系病死,葛洪且信為屍解,《抱樸子·論仙》。
人之有所蔽者,誠不可以常理喻也。
此等人迄不絕。
如北齊文宣所信之由吾道榮,周文帝所信之李順興,皆其人也。
皆見《北史·藝術傳》。
因之圖谶之類,亦或托之道家。
如《隋書·經籍志》所載《老子河洛谶》、《嵩高道士歌》等是矣。
又一派則遊行民間。
《晉書·藝術傳》雲:戴洋,吳興長城人,年十二,遇病死。
五日而蘇。
說死時天使為酒藏吏,授符箓,給吏從、幡麾。
将上蓬萊、昆侖、積石、大室、恒、廬、衡等山。
既而遣歸。
逢一老父,謂之曰:“汝後當得道,為貴人所識。
”及長,遂善風角。
為人短陋,無風望,然好道術,妙解占候、蔔數。
吳末為台吏,知吳将亡,托病不仕。
及吳平,還鄉裡。
後行至濑鄉,經老子祠,皆是昔死時所見使處,但不複見昔物耳。
因問守藏應鳳曰:“去二十餘年,嘗有人乘馬東行,過老君而不下,未及橋墜馬死者不?”鳳言有之。
所問之事,多與洋同。
此人乃以占候、蔔數遊行民間者,而亦自托于老子,無怪老子之多受附會矣。
此等托辭诳惑之徒,初未必有為亂之意,然亦或為亂人所假藉。
晉初有李脫者,自言八百歲,故号李八百,為王敦所殺,已見第四章第三節。
《抱樸子·道意篇》論淫祀之宜絕雲:“諸妖道百餘種,皆殺生血食,獨李家道無為為小差。
或問李氏之道,起于何時?答曰吳大帝時,蜀中有李阿者,穴居不食,傳世見之,号為八百歲公。
人往往問事,阿無所言但占問顔色。
若顔色欣然,則事皆吉,若顔容慘戚,則事皆兇,若含笑者,則有大慶,若微歎者,即有深憂,如此之候,未曾一失也。
一旦忽去,不知所在。
後有一人,姓李名寬,到吳而蜀語。
能咒水治病,頗愈。
于是遠近翕然,謂寬為李阿,因共呼之李八百。
而實非也。
自公卿已下,莫不雲集其門。
後轉驕貴,不複得常見,賓客但拜其外門而退。
其怪異如此。
于是避役之吏民,依寬為弟子者,恒近千人。
而升堂入室,高業先進者,不過得祝水及三部符、道引日月行氣而已。
了無治身之要,服食神藥,延年駐命不死之法也。
吞氣斷谷,可得百日以還亦不堪久。
此是其術至淺可知也。
予親識多有及見寬者,皆雲:寬衰老羸悴,起止欬噫,目瞑耳聾,齒堕發白,漸又昏耗,或忘其子孫,與凡人無異也。
然民複謂寬故作無異以欺人。
豈其然乎?吳曾大疫,死者過半。
寬所奉道室,名之為廬。
寬亦得溫病,托言入廬齋戒,遂死于廬中。
而事寬者猶複謂之化形屍解之仙,非真死也。
”綜觀其事,蜀中蓋有一穴居不食之士,李阿已非其人,李寬更無論矣。
然即寬亦非有意于為亂,事之者之多,特為避役計耳。
然至李脫,則竟别有所圖矣。
範長生亦不過索隐行怪之徒,如桔槔俯仰以求自免,見第三章第六節。
而後隗文、鄧定,竟立其子贲為帝,為晉平西将軍周撫龍骧将軍朱壽所擊斬。
撫,周訪子,見《晉書·周訪傳》。
則更非贲始願所及矣,故事之推波助瀾,不可測也。
《抱樸子·袪惑篇》曰:有道士白和,忽去不知所在。
有一人于河北自稱為白和。
遠近往奉事之,大得緻遺,甚富。
而白和弟子,聞和再出,大喜,往見之,乃定非也。
此人因亡走矣。
此則李寬之敗露較速者也。
[1]移民:晉時之移民,士庶等級平,地方畛域化,山胡越歸化,江域開辟。
[2]民族:異族民族性之顯晦,遼金間為一大界。
[3]宗教:孔與道佛,善于分途,故東洋無政教之争。
[4]宗教:拓跋氏中晉人善戰。
[5]宗教:異族寓居相團結而強,國人散而弱,此略如後世之漢回。
[6]刑法:晉法大嚴,使人不能盡忠,太子枉死。
[7]大:同。
[8]史事:晉武帝之儉&mdash&mdash焚雉頭裘。
[9]職官:傅鹹言官多之弊。
[10]役法:劉頌願受役者,不出其國兵備待事其鄉。
[11]史事:杜預、苟晞,賄賂洛中。
[12]選舉:晉初選舉之混亂。
[13]大:同“太”,呂著中作“大”。
[14]呂著以“大”通“太”。
[15]民族:野蠻鮮卑最甚。
[16]民族:遷氐入關,非徒魏武。
[17]戶口:江統言關中戎狄居半,蓋據著籍之數。
[18]封建:晉封建之制未定,所定者亦未行。
時人重救強臣擅國、匹夫崛起之禍。
然力不強,不足相輔,故段灼欲替公侯而大王,晉初封建不定,諸王出鎮由此。
[19]史事:惠帝即位,年三十二,即立遹為太子。
楚王兵起,朱振說楊駿,引東宮兵翼太子,然有調和意。
[20]史事:楚王亂後,安谧九年,由賈模用張華、裴。
雲賈模、裴、王衍欲廢後立謝淑妃誣。
雲後詐有身欲廢太子誣。
太子非無罪。
[21]農業:水碓。
[22]商業:郅輔供給張方。
[23]民族:石勒為羌人。
羯室乃地以種名。
[24]史事:越阻周馥請遷之誤。
[25]應為铨。
[26]史事:謂索欲降敵、麹允無威斷之誣。
[27]四夷:巴氏五姓、羅氏七姓為兩部。
《晉書》辭不别白。
[28]四夷:李特似出闆楯蠻。
[29]史事:《晉書·載記》記李氏據蜀事之誣。
[30]史事:亂時方鎮,恒圖自保。
[31]民族:慕容得氏之由,案莫護、慕容亦雙聲。
[32]民族:宇文染悅般俗,西域勢力東漸之始。
[33]民族:拓跋造作史事一,雲出衛操誣,乃始道武。
其族自凍土帶來,與秃發同原,力微以上皆僞,初似曾托李陵後,托軒轅似欲承漢。
[34]風俗:王澄勇力絕人。
[35]史事:石勒欲寇建業時之危機。
[36]史事:王浚惟恃段氏。
劉琨惟恃拓跋。
專恃異族兵之殷鑒。
然并州實破敗,琨可諒也,浚何為哉?段氏反覆,王浚亡幽州入匹磾,異族之用果能獲勝,決無甘于爵賞者。
契丹和宋&hellip&hellip非矣。
猗廬下不欲。
[37]史事:劉猛欲複匈奴而敗,故鐵弗助劉淵以攻,劉琨亦恃鮮卑以禦之。
[38]史事:謂王浚欲叛,劉琨與石勒圖浚之誣。
[39]史事:段氏内争真相。
[40]史事:王鑒論創業之主不得不躬親戎事。
[41]宗教:李八百。
[42]史事:元帝于王敦群從無所問。
[43]史事:王敦之叛,特由敖狠。
[44]商業:劉胤在荊州商販百萬。
[45]史事:史于庾氏多謗辭不實,由任法也。
[46]階級:陶侃不篡,由出寒門。
[47]民族:六夷。
[48]宗教:胡天。
[49]民族:冉闵所殺諸胡之數。
[50]民族:冉闵非有民族觀念。
[51]宗教:前蜀亡後,叛者立範長生子。
[52]史事:殷浩之見誣。
失恢複之機咎在桓溫。
戕浩後。
[53]風俗:清談者或無實濟,有實濟者不必皆不善玄談。
[54]移民:孫綽論南移者不易一時遣歸。
[55]史籍:孫盛《晉陽秋》。
[56]宗教:妖賊盧悚謀複海西公。
[57]史事:引殷浩後又堅拒桓溫者,實簡文,可見庾氏欲立之非私意。
[58]民族:拓跋造作史事之二。
[59]史事:分氐未必失策,失策在伐晉,伐晉亦非如世俗所雲。
[60]史事:望八公山草木為兵,乃迷信傅會之談。
[61]史事:大沮渠蒙遜,乃以大冠沮渠,大非氏。
[62]兵:百姓營聚不足自固,所以聚糧集兵以資敵。
[63]民族:拓跋氏之暴,代北之殘虐。
不知恤民,徒知利其器械者,阿利之為也。
張作霖将敗,某西人以兵械,猶謂其必勝焉。
[64]民族:勃勃氏其支庶曰鐵伐,實即鐵弗。
然則以譯文字義為褒貶者,鐵弗氏亦然。
[65]史事:晉武帝之死? [66]宗教:孫恩,秀之族。
孫泰死,衆謂蟬蛻登仙。
恩死亦然,恩号其黨曰長生人,令誅殺異己,死亡多,孫恩酷忍,焚燒刊木堙井,其黨之多。
[67]工業:徘徊輿。
[68]史事:慕容超、公孫五樓之誣。
[69]交通:徐道複儲船材數四,裝之旬日而辨,其裝頗速。
但同黨為之隐蔽。
孫恩以二十餘萬口入海,雖不實,衆必多,則船亦必多矣。
[70]民族:遺民之乃心華夏。
[71]史事:宋武帝诏諸子以次居荊州,非宗室近戚不得居京口。
[72]階級:王華見徐羨之寒士,此武帝所以付托之欤。
[73]宗教:法略罷道。
[74]民族:崔浩說立太武。
宋武崩後,勸止南伐,不聽,又止攻城,浩事見。
[75]政體:一人主國政,一人事征伐,蓋拓跋氏成法。
[76]民族:崔浩似以漢母扶太武,然太武全為鮮卑人氣質,與孝文适相反。
[77]民族:高車語略與匈奴同,但時有小異。
傳說亦雲匈奴單于女之種。
然亦與突厥神話同托于狼。
[78]民族:柔然之強,實由社侖掠高車,深入其地,其文化蓋得諸西域。
[79]兵:慕容垂征拓跋,頗有魏武征烏丸之風。
魏大武伐柔然,武功多近誇侈,然亦有此作用。
[80]史事:魏吏治之壞。
[81]民族:西域胡程度最高,抗魏最烈。
沮渠以與西域交通故,蓋吳蓋亦然。
沮渠牧犍見。
[82]宗族:河東之薛。
[83]宗教:蓋吳時沙門或反魏。
[84]民族:拓跋造作史事三。
[85]史籍:崔浩,魏史無觸忌處。
拓跋氏史,崔浩所為,無觸忌處。
[86]婚姻:盧度世庶弟欲乘崔浩之禍害之,度世戒絕妾孽。
[87]民族:魏太武至瓜步求婚于宋,後諱之,返雲宋求婚魏不許。
[88]兵:元嘉北伐,六州破壞,又内治自此而衰,故用兵不可不慎。
[89]商業:劉道濟帥蜀,以得罪商人緻死。
[90]财政:換民錢實強迫捐獻耳。
[91]商業:宋武帝第五子江夏文獻王義恭,孝武帝時賒市百姓物,蓋以自晦也。
[92]宗族:宋孝武與劉延孫合族。
[93]史事:南北朝君臣之酷虐。
[94]封建:宋孝武時裁抑諸王。
[95]史事:南朝諸主辯誣。
[96]史事:嬖幸無不好賄。
[97]階級:願生不複生王家語,非十歲小兒,蓋徒黨造作。
[98]地權:沈慶之于婁湖開田園,婁湖在今首都東南按:此處首都,指南京 [99]婚姻:六宮萬數,驸馬一人,說不足信。
[100]階級:房崇吉南奔,藉清河俠張略之之力。
[101]宗族:垣崇祖啟明帝,門族布在北邊,一朝嘯吒,事功可立。
[102]宗族:吳喜姻親為暴。
[103]學術:宋明帝蓋長玄理,而猜忌特甚。
[104]宗教:宋明帝多忌諱,由顧慮福禍,不關迷信。
[105]學術:宋高祖、劉穆之任法。
[106]選舉:沈攸之為荊,台直閣高道慶牒其親戚十餘人,求州從事西曹,攸之為用三人,道慶怒,自入州,取教毀之而去。
[107]器用:齊武帝為太子寵張景真,武帝拜陵還,景真坐胡床,觀者疑為太子。
[108]兵:張敬兒之侈。
[109]宮室:齊文惠太子起東田苑,占民地,蓋甚廣,明帝乃斥賣之。
逼人占地。
[110]史籍:古人作史,并存矛盾之說。
[111]宗教:郁林告蕭坦之,明帝欲廢己,坦之雲諸尼師母言。
[112]封建:齊高武置典簽,威行州部,權重蕃君,明帝始輕之。
[113]生計:齊高帝打碎玉介導。
[114]官制:《南史》言送故迎新,吏人疲于道路。
鄧元起以迎激變益州。
[115]學術:齊明帝任法。
[116]職官:晉宋齊中書專權,用佞幸,尚書、九卿皆疏。
[117]宮室:花園式。
[118]史事:梁武初起時,史載其智計不足信。
[119]水利:東昏下楊、南徐、橋、塘埭丁,取見錢,由是塘渎皆廢。
[120]役法:永元後,楊、南徐人丁,三取兩,遠郡上米準行,一人五十斛,諸郡役人,依人士為附隸,謂之屬名。
[121]民族:褚緭譏魏,魏入出之。
[122]民族:魏史之矯誣。
[123]畜牧:魏什翼珪居平城,尚遂水草,無城郭。
尒朱牧亦盛。
[124]交通:魏辇五層四輪三二百人牽之,為四輪車。
虜車偏坐,垂腳轅中,在殿上亦跂據。
[125]四裔:魏兼染胡風指西域。
[126]民族:魏南遷時,群臣叛誅。
[127]民族:王融言馮李之徒,當尚中國文化,其本族必反之。
[128]民族:高允仕虜,特求免死。
[129]史事:元嘉北伐,西路克捷,孝文入寇,秦雍起義,蓋吳亦起關中,則劉裕入關,不守可惜。
[130]報仇:黃瑤起殺王奂,王肅募人脔食其肉,蓋虜法也。
[131]史事:《梁書》之誤。
[132]史事:蕭淵藻誣殺鄧元起,梁武不能治,初已無刑政矣。
[133]民族:魏史之誣。
廢太子恂及宣武母可疑,馮幽後之死可疑。
[134]賦稅:《鹹陽王禧傳》言其田業鹽鐵,遍于遠近。
[135]賦稅:魏孝昌二年稅京師田租,畝五升,借貸公田者畝一鬥。
[136]民族:義民抗魏。
[137]民族:契胡,西域種?銅鑄像,西域俗? [138]學術:梁武之賢引本紀,敗于不能任法,郭祖琛即位,即縱淵藻,用周舍、徐勉、何敬容,近綜核,然大處寬縱無益也,莫敢逆耳,實自滿也,不知核。
[139]地權:占取公田,由于假乃貴價僦稅。
傳屯,邸冶,僧尼越出地界,于中樵蘇采捕,而小民不禁。
[140]飲食:梁時賀琛言燕會者之侈。
[141]兵、生計:羊侃、魚弘之富。
[142]封建:梁武寬縱出理外,觀淵藻,則非耄荒私為之也。
[143]生計:梁臨川王宏之富,亦高利貸奪人産業。
[144]戶口:郭祖琛言僧尼及白徒、養女皆不貫籍。
[145]報仇:梁豫章王綜。
[146]史籍:《北史本傳》?“榮輕帝不謂能反”,君于臣,亦曰反。
[147]宗教:劉靈助。
[148]民族:神武累世北邊,遂同鮮卑。
尒朱兆分與神武之衆,《齊書·慕容紹宗傳》謂為鮮卑,故神武詐言特以六鎮人配契胡為部曲,不得欺漢兒。
[149]史事:尒朱兆分衆與齊神武真相。
[150]生計:豪俠者家人舉貸求利,焚契免責。
[151]生計:豪俠者家人舉貸求利,焚契免責。
[152]史事:神武與侯景約,為書加微點說不足信。
[153]史事:西魏不援侯景。
王思政之沒。
[154]史事:謂梁武納侯景由朱異不足信。
[155]宗教:莫匆匆雲雲似谶。
[156]史事:台城之圍,何以不能解。
[157]史事:陳武用降将。
侯瑱、魯悉達不降齊。
[158]器用:侯景床上垂腳坐。
[159]風俗:代北殘暴之風,江南淫靡之俗,合成梁末大災。
[160]史事:王僧辯不肯作成濟,不足信。
[161]階級:于謹陷江陵,梁人十餘萬為奴婢。
[162]史事:元帝失策不在不遷,而在信敵不備及不能堅守。
[163]史事:史記杜龛事之誣,龛,僧辯婿。
[164]史事:王僧辯見通敵否可疑。
[165]史事:謂齊人請贖蕭軌、東方老等之誣。
[166]史事:陳武得國正,功大于宋武。
公忠體國,度量大。
[167]史事:紀梁敬帝見賊之誣。
[168]史籍:《北齊書·慕容俨傳》、《周書·賀若敦傳》為極端誣罔之例。
[169]史事:王琳不受陳武之征,蓋欲自擅,譽琳之缪。
[170]封建:南北朝時土豪為郡縣世襲者,如陳羽與子寶應其一例也。
[171]文學:薛安都表啟,封訖,有事未盡,開封自書,史以為驕橫,蓋武人本不能自書也。
[172]民族:華皎征伐川洞,多緻銅鼓。
[173]婚姻:神武婁後避正室,以處茹茹公主。
神武納尒朱榮女,敬重逾于婁後。
[174]地權:初給民田,貴勢良美,貧弱瘠薄。
高隆之啟齊高袓,乃反易。
[175]職官:魏孝昌後刺史太守皆為當部都督,雖無兵事,皆立佐僚。
[176]生計:官貸金銀。
放債交易,遍于州郡。
[177]政治:《北齊書·杜弼傳》惡直醜正之尤。
[178]政治:文襄獲陳将之子,以配廚所殺。
古者不近刑人以此? [179]民族:“百保軍士”,案此即所謂百保鮮卑,亦未必皆鮮卑人也。
高歡調和漢鮮卑,鮮卑亦未必真鮮卑。
[180]宮室:三台構木,工匠皆系繩自防。
[181]交通:齊文宣使死囚,以席為翅,自台飛下。
[182]階級:文宣以第之妃賜奴。
朝士賜人為奴。
[183]民族:文宣言:高德政言宜用漢人,除鮮卑,合死。
杜弼言鮮卑車馬客。
[184]民族、長城:北齊築長城,案此時之築長城,可見契丹稍強。
[185]民族:武明後曰:豈可使我母子受漢老妪斟酌,此可見高氏以鮮卑自居。
[186]道德:教之殺人者,适使之見殺于人。
[187]史籍:謂帝王前知,乃其親昵所造。
實多昏瞀,不能遠慮,亦且沉溺不暇遠慮。
[188]風俗:《齊書·佞幸傳》載和士開說武成行樂,僞《列子·楊朱篇》即此等見解。
[189]職官:食幹,食縣幹。
[190]民族:胡小兒眼鼻深險。
[191]民族:斛律光說趙郡王俨,謂“天子弟殺一漢,何所苦”? [192]民族:北齊後主築趙郡王俨辮頭。
[193]史籍:《北齊書·斛律光傳》阿好者所為。
[194]畜牧:晉陽田,自神武以來,常種禾,飼馬數千匹。
[195]民族:穆提婆謂:孝征祖珽漢兒&hellip&hellip豈合作領軍&hellip&hellip。
韓長鸾言漢兒文官,連名總署。
[196]商業:北齊後主使商胡至周市珍珠,蓋西域通市在周境。
[197]學術:蘇綽用申韓。
[198]史事:陳攻淮南時,北齊實以備用而棄之。
[199]史事:周武帝滅齊戰略。
[200]史事:齊延宗捷後,周武帝欲走之誣。
[201]民族:顔之推勸北齊後主投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