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晉南北朝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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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舊有諸迷信
玄學與迷信,不相容者也。
故魏、晉以降,玄學盛行,而迷信遂澹。
《晉書·天文志》: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
有司奏免大尉。
诏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
後有天地眚,勿複劾三公。
”此诏雖仍引咎責躬,然已知天地之眚,無與于人事矣。
摯虞對策曰:“古之聖明,原始以要終,體本以正末,故憂法度之不當,而不憂人物之失所,憂人物之失所,而不憂災害之流行。
其有日月之眚,水旱之災,則反聽内視,求其所由。
遠觀諸物,近驗諸身。
于物無忤,于人無尤,此則陰陽之事,非吉兇所在也。
”郤诜對策,與虞實同時事。
亦曰:“水旱之災,自然理也。
故古者三十年耕必有十年之儲。
堯、湯遭之而人不困,有備故也。
自頃風雨,雖頗不時,考之萬國,或境土相接,而豐約不同,或頃畝相連,而成敗異流,固非天之必害于人,人實不能均其勞苦。
失之于人,而求之于天,則有司惰職而不勸,百姓殆業而咎時,非所以定人志,緻豐年也。
”皆以釋天時任人事為言,與漢人之論大異矣。
《魏書·高祖紀》:承明十二年(487),九月,甲午,诏曰:“日月薄蝕,陰陽之恒度耳。
聖人懼人君之放怠,因之以設戒,故稱日蝕修德,月蝕修刑,乃癸巳夜,月蝕盡,公卿已下,宜慎刑罰,以答天意。
”此诏辭旨,幾于自相矛盾,然亦知天變與人事無關。
684虜主而能為此言,可知釋天時,任人事,已成通常之見解矣。
然此特學者之見如是,習俗固未能驟變。
魏自武帝,至于文、明,皆禁淫祀,已見《秦漢史》第二十章第二、第六節。
晉武帝泰始元年(266),诏曰:“末代信道不笃,僭禮渎神,縱欲祈請。
曾不敬而遠之,徒偷以其幸,妖妄相扇,舍正為邪,故魏朝疾之。
其按舊禮,具為之制。
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報,而妖淫之鬼,不亂其間。
”猶是前世之志也。
然穆帝升平中,何琦論祠五嶽,謂“今非典之祠,可謂非一。
考其正名,則淫昏之鬼。
推其糜費,則四人之蠹。
可俱依法令,先去其甚。
”不見省。
《宋書·禮志》。
而武皇之志荒矣。
宋武帝永初二年(481),四月,诏曰:“淫祠惑民廢财,前典所絕。
可并下在所,除諸房廟。
”《宋書·禮志》雲:由是蔣子文祠已下,并皆毀絕。
然又雲:孝武孝建初,更修起蔣山祠。
所在山川,漸皆修複。
明帝立九州廟于雞籠山,大聚群神。
則其廢之曾無幾時,旋且變本加厲矣。
所謂蔣子文者,與蘇侯同為南朝嚴祀之神。
《宋書·禮志》雲:蔣侯,宋代稍加爵位,至相國、大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鐘山王。
蘇侯骠騎大将軍。
案《晉書·簡文三王傳》言:孫恩至京口,會稽王道子無他謀略,惟日禱蔣侯廟,為厭勝之術。
又《苻堅載記》言:淝水之役,堅望八公山上草木,皆類人形。
初朝廷聞堅入寇,道子以威儀鼓吹,求助于鐘山之神,奉以相國之号。
堅見草木狀人,若有力焉。
則蔣子文在晉代,久受尊崇矣。
齊東昏又加帝号,見第十章第六節。
《南史·曹景宗傳》述鐘離之役雲:先是旱甚,诏祈蔣帝神求雨。
十旬不降。
帝怒,命載荻,欲焚蔣廟并神影。
爾日開朗,欲起火,當神上忽有雲如傘。
倏忽驟雨如寫。
台中宮殿,皆自振動。
帝懼,馳召追停。
少時還靜。
自此帝畏信遂深。
自踐阼已來,未嘗躬自到廟,于是備法駕将朝臣禮谒。
是時魏軍攻圍鐘離,蔣帝神報敕必許扶助。
既而無雨水長,遂挫敵人。
凱旋之後,廟中人馬腳盡有泥濕,當時并目睹焉。
梁武非迷信者流,蓋因大敵當前,藉此以作士氣也。
陳高祖以十月乙亥即帝位,丙子即幸鐘山祀蔣帝廟,見《紀》。
亦是志矣。
蔣子文行事,不見正史。
《齊書·崔祖思傳》雲:州辟主簿。
與刺史劉懷珍于堯廟祀神。
廟有蘇侯象。
懷珍曰:“堯聖人,而與雜神為列,欲去之,何如?”祖思曰:“蘇峻今日,可謂四兇之五也。
”懷珍遂令除諸雜神。
《南史》雲:所随者為青州刺史垣護之,祖思,清河東武城人。
清河齊世屬冀州,如《齊書》意,懷珍當為冀州刺史。
然當時青、冀二州,或可合一刺史也。
而載祖思對辭,則雲:“使君若清蕩此坐,則是唐堯重去四兇,”不以蘇侯為蘇峻。
峻兇逆,不應見祀,論者或以《南史》為可信。
然《齊書》此語,不能杜撰。
《南北史》多采異說,其所據依,實較諸官修之史為晚。
《北史·魏蘭根傳》言常山郡境有董卓祠,《景穆十二王傳》言邺城有石季龍廟,董卓兇逆,豈減蘇峻?季龍尤異族淫暴之主也,二兇可祀,峻獨不可杞乎?然則《齊書》之說,殆為不誣。
以此推之,蔣子文亦必非正神也。
685永初之除房廟,明言“先賢及以勳德立祠者,不在此例”。
蔣子文若為正神,豈應其時亦見除毀邪。
或謂蘇侯神在建康,不應在青、冀,《崔祖思傳》所言者,或為别一蘇侯,此亦不然。
《南史·張沖傳》:言東昏遣薛元嗣等援沖,沖卒,與其子孜及程茂等共守,無他經略,惟迎蔣子文及蘇侯神于州聽上祀以求福,則蔣、蘇二神,流播及于荊郢矣。
可至荊郢,何不可至青、冀邪? 淫祀所奉,泛然不一。
吳興郡有項羽神,俗謂甚靈驗,至于郡聽事安施床簟為神坐,大守皆避不敢居,見《宋書·孔季恭》、《齊書·李安民》、《蕭惠基》、《梁書·蕭琛》諸傳。
《南史》、《陳本紀》:高祖永定二年(558),正月,遣策吳興楚王神為帝,蓋即所謂項羽神也。
其見崇奉,亦不在蔣子文下矣。
此與董卓、石季龍等,皆擇衆所共知之人而奉之,不計其善惡也。
《齊書·周山圖傳》雲:義鄉縣長風廟神姓鄧,先為縣令,死遂發靈,此則所謂名宦之流,亦不必其人之果有功德也。
後世所謂城隍神者,亦昉見于此時。
《南史·梁武帝諸子傳》,謂邵陵王綸在郢州祭城隍神,将烹牛,有赤蛇繞牛口。
《隋書·五行志》以為武陵王紀之事。
《北齊書·慕容俨傳》雲:俨在郢城,為侯瑱、任約所攻,于上流鹦鹉洲上造獲葓竟數裡,以塞船路。
人信阻絕,城守孤懸,衆情危懼。
俨導以忠義,又悅以安之。
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号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禱。
于是順士卒之心,相率祈請,須臾,沖風歘起,驚濤湧激,漂斷獲葓。
約複以鐵鎖連緝,防禦彌切。
俨還共祈請。
風浪夜驚,複以斷絕。
如此者再三。
城人大喜,以為神助。
此《傳》言俨戰功,全不足信,然郢城有城隍神祠,俨曾祠之,自不害為實語也。
案隍謂城下池,686戰時憑城池以守,故祀其神,後遂以為地方之神,若人間之有守令矣。
《梁書·王神念傳》雲:神念性剛正,所更州郡,必禁止淫祠。
為青、冀二州刺史,州東北有石鹿山,臨海,先有神廟。
妖巫欺惑百姓,遠近祈禱,糜費極多。
神念至,便令毀撤,風俗遂改。
而《南史·陰子春傳》言:神念之毀神廟,棟上有一大虵,長丈餘,役夫打撲不禽,得入海水。
子春為朐山戍主、東莞大守。
爾夜夢人通名,雲有人見苦,破壞宅舍。
欽君厚德,欲憩此境。
經二日而知之。
因辦牲醪請召,安置一處。
數日,複夢一朱衣人,相問辭謝,雲得君厚惠,當以一州相報。
子春心喜,供事彌勤。
經月餘,魏欲襲朐山,間諜前知,設伏破之,诏授南青州刺史。
此則海濱怪物,廢于彼而興于此矣。
要之可以惑衆則藉之,無恒奉也。
宋世祖之責百官谠言也,周朗上書曰:“凡鬼道惑衆,妖巫破俗,其原本是亂男女,合飲食。
因之以禱祝,從之以報請。
是亂不除,為害未息。
凡一苑始立,一神初興,淫風辄以之而甚。
今修堤以北,置園百裡,峻山以西,居靈十房,糜财敗俗,其可稱限?”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凡民之所費誠多,而敢為矯誣者,則其大欲遂焉矣。
世豈有創教傳教之人,而真信教者哉?687 然矯誣之徒,亦有實為救死之計者。
《南史·孝義傳》雲:諸暨東洿裡屠氏女。
父失明,母痼疾。
親戚相棄,鄉裡不容。
女移父母,遠住纻舍。
晝采樵,夜紡織,以供養。
父母俱卒,親營殡葬,負土成墳。
忽空中有聲雲:“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驅使,汝可為人療病。
”女謂是魅,弗敢從。
遂得病積時。
鄰舍人有溪蜮毒者,女試療之,自覺便差。
遂以巫道為人療疾,無不愈。
家産日益,鄉裡多欲娶之。
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
為山劫所殺。
此女所為,謂非矯誣得乎?然得以是為其罪乎?辟二氏者,恒病其不耕而食,不織而衣。
然如此女者,當其困窮之時,則親戚相棄,鄉裡不容,及其為巫而多财,則又欲娶之以為利。
風俗薄惡如此,而以藉矯誣以自活者為罪,有是理乎? 《隋書·地理志》雲:揚州“俗重鬼神,好淫祀”。
又雲:“大抵荊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
”似淫祀之俗,南方為甚。
然《魏書·肅宗紀》:神龜二年(519),十二月,嘗诏除淫祀,焚諸雜神,則北方淫祀,亦不少矣。
《北齊書·于翼傳》:翼出為安州總管。
時屬大旱,涢水絕流。
舊俗每逢亢陽,禱白兆山析雨。
高祖先禁群祀,山廟已除。
翼遣主簿祭之。
即日澍雨沾洽。
歲遂有年。
民庶感之,聚會歌舞,頌翼之德。
除之而民猶信之,則有其廢之,必有其舉之者矣。
故破除迷信,實非政令所能為也。
巫術所重,祠祀而外,莫如厭詛。
元兇劭為巫蠱,已見第九章第一節。
及孝武起兵,劭又迎蔣侯神于宮内,厭祝祈請。
竟陵王誕,陳談之上書告之,亦雲:其弟詠之,見誕疏孝武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咒詛。
廬江王袆,明帝泰始五年(470)下诏,謂其“呪詛禱請,謹事邪巫。
常被發跣足,稽首北極。
遂圖畫朕躬,勒以名字。
或加之矢刃,或烹之鼎镬。
在江州得一女,雲知吉兇,能行厭咒,大設供養,敬事如神。
令其咒詛孝武,并及崇憲,祈皇室危弱,統天稱己”。
陳長沙王叔堅為左道厭魅,已見第十五章第二節。
《宋書·王悅傳》:悅為侍中,檢校禦府大官、大醫諸署得奸巧甚多。
及悅死,衆鹹謂諸署咒詛之。
明帝乃收典掌者十餘人,桎梏,雲送淮陰,密令渡瓜步江投之中流。
咒詛未必能殺人,怨奸巧之見發而為咒詛,則罪有可誅,明帝處諸典掌者雖雲非法,然諸人若果為咒詛,亦自有取禍之道也。
司馬休之降虜,孫彌陁,選尚臨淮公主。
彌陁先娶窦瑾女,與瑾并坐咒詛伏誅。
事見《魏書·休之傳》,亦見《瑾傳》。
北齊河間王孝琬怨執政,為草人而射之,和士開、祖珽谮其為草人乃以拟武成,已見第十四章第三節。
《魏書·刑罰志》:神中,崔浩定律令,為蠱毒者,男女皆斬而焚其家。
巫蠱者負羖羊,抱犬,沉諸淵。
《高祖紀》:承明九年(484),正月,诏:“諸巫觋假稱神鬼,妄說吉兇,及委巷諸蔔,非墳典所載者,嚴加禁斷。
”可見北方巫術之盛矣。
厭勝之術,并有施諸死人者。
賈後之殺武悼後也,妖巫謂後必訴冤先帝,乃覆而殡之,施諸厭劾符書、藥物。
慕容儁夜夢石季龍齧其臂。
寤而惡之,命發其墓,剖棺出屍,數其殘酷之罪,棄于漳水。
姚苌以苻登頻戰勝,亦于軍中立苻堅神主而請之。
及敗苻師奴,禽梁犢,乃掘堅屍,鞭撻無數,裸剝衣裳,薦之以棘,坎土而埋之。
侯景之葬梁武帝,使衛士以大釘于要地釘之,欲令後世絕滅。
北齊孝昭不豫,見文宣為祟,厭勝之術備設,《北齊書·廢帝紀》及《孝昭紀》。
參看第十四章第三節。
皆是物也。
行序之說,本謂治法當随時變易,後乃流為空談,入于迷信,已見《先秦史》第十五章第二節,《秦漢史》第二十章第三節。
魏、晉已後,雖迷信已澹,而此故事仍存。
晉武帝泰始元年(266),有司奏晉行尚金。
《宋書·曆志》。
劉曜、石勒,皆承金為水德。
皆見《載記》。
慕容儁僭位,群下言承黑精之君,代金行之後,從之。
《韓恒傳》雲:附《儁載記》後。
将定行次,衆論紛纭,恒時疾在龍城,儁召怛決之。
未至,群臣議以燕承晉為水德。
恒至,言于儁曰:“趙有中原,非惟人事,天所命也。
且燕王迹始震。
于《易》,震為青龍,受命之初,有龍見于都邑。
龍為木德,幽契之符也。
”儁初雖難改,後終從恒議,《慕容暐載記》雲:郭欽奏議,以暐承石季龍為木德,暐從之。
則《儁載記》所謂後從韓恒之議者,實暐時事也。
《姚苌載記》:苌僭位,自謂以火德承苻氏木行。
案《苻堅載記》雲:大元七年(382),堅謀入寇。
初堅即僞位,新平王彫,陳說圖谶。
堅大悅,以彫為大史令。
嘗言于堅曰:“謹按谶雲:古月之末亂中州,洪水大起健西流,惟有雄子定八州,此即三祖陛下之聖諱也。
又曰:當有草付臣又土,滅東燕,破白虜,氐在中,華在表。
按圖谶之文,陛下當滅燕平六州。
願徙汧、隴諸氐于京師,三秦大戶,置于邊地,以應圖谶之言。
”堅訪王猛,猛以彫為左道惑衆,勸堅誅之。
彫臨刑上疏曰:“臣以趙建武四年,從京兆劉湛學。
明于圖記,謂臣曰:新平地古颛顼之虛,裡名曰雞闾。
此裡應出帝王寶器,其名曰延壽寶鼎。
颛顼有雲:河上先生為吾隐之于西北,吾之孫有草付臣又土應之。
湛又雲:吾嘗齋于室,中夜,有流星大如半月,落于此地,斯蓋是乎?願陛下志之。
平七州之後,出于壬午之年。
”至是而新平人得之,以獻。
堅以彫言有征,追贈光祿大夫。
分氐戶,留鮮卑,當時蓋有深意,說見第六章第七節。
彫在當時,蓋因違是策而見誅,既而造作妖言,則又托諸已受誅之人,以見其可信也。
則堅實自以為颛顼後。
颛顼,必從相勝之說,乃得為木德,見《秦漢史》。
豈堅時嘗行其說,苌乃又以相生之說承之欤?《魏書·禮志》雲:大祖天興元年(399),定都平城,即皇帝位。
诏有司定行次。
688群臣奏以國家繼黃帝之後,宜為土德。
故神獸如牛,牛土畜,又黃星顯曜,其符也。
于是始從土德,數用五,服尚黃。
亦見《本紀》。
此時之拓跋氏,實受封于西燕,說見第六章第七節,豈亦從相勝之說,而以土承燕之水欤?參看第三章第八節。
孝文大和十四年(490),八月,诏議國之行次。
《本紀》。
《禮志》載中書監高闾議,謂:“居尊據極,允膺明命者,莫不以中原為正統,神州為帝宅。
五德之論,始自漢劉。
一時之議,三家緻别:以為水德者,以嘗有水溢之應,不推運代相承之數。
以為土德者,以亡秦繼曆相即為次,不推逆順之異。
以為火德者,縣證赤帝斬蛇之符,越惡承善,不以世次為正。
自茲厥後,乃以為常。
魏承漢,火生土,故魏為土德。
晉承魏,土生金,故晉為金德。
趙承晉金生水,故趙為水德。
燕承趙,水生木,故燕為木德。
秦承燕,木生火故秦為火德。
此說與《晉書·姚苌載記》不合,蓋憑億為說,不依據故事也。
秦之未滅,皇魏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稱制河朔。
故平文之廟,始稱大祖。
以明受命之證,如周在岐之陽。
若繼晉,晉亡已久,若承秦,則中原有寄。
又五緯表驗,黃星曜采。
考氏定實,合德軒轅。
承土祖木,事為著矣。
秦、趙及燕,雖非明聖,各正号赤縣,統有中土。
非若邊方僭拟之屬;遠如孫權、劉備,近若劉裕、道成,事系蠻夷,非關中夏。
臣愚以為宜從尚黃,定為土德。
”案魏亦五胡之一,若祧後趙、燕、秦,試問自居何等?韓恒、高闾,蓋欲避内華外夷之嫌,故為此認賊作子之說。
然孝文之意,有異于是,闾亦未嘗不窺知之,故又請“集中秘群儒,人人别議,擇其所長”也。
于是秘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議,謂:“魏雖祖黃制朔,綿迹有因,然此帝業,神元為首。
司馬祚終于郏鄏,而元氏受命于雲代。
自周之滅,及漢正号,幾六十年,自有晉傾淪,暨登國肇号,亦六十餘載。
物色旗幟,率多從黑。
是又自然合應,玄同漢始。
且秦并天下,革創法度,漢承其制,少所變易,猶仰推五運,竟踵隆姬,而況劉、石、苻、燕,世業促褊,綱紀弗立,魏接其弊,自有彜典?豈可異漢之承木,舍晉而為土邪?”诏命群官議之。
十五年,正月,司空穆亮等言:欲從彪等所議。
诏可。
《紀》在十六年正月壬戌。
居然自附于華夏矣。
周孝闵帝之立,百官奏議,以木承水,制可,見《周書·本紀》。
五德之說,明出學者推論,乃《宋書·曆志》曰:“鄒衍生在周時,不容不知周之行運。
張蒼雖是漢臣,生與周接,司秦柱下,備睹圖書。
秦雖滅學,不廢術數,則有周遺文,雖不畢在,據漢水行,事非虛作。
然則相勝之義,于事為長。
”竟以行序之說為古來實事,誤矣。
又雲:“漢高斷虵,而神母夜哭,雲赤帝子殺白帝子,然則漢非火而何?斯又不然。
漢若為火,則當雲赤帝,不宜雲赤帝子也。
白帝子又何義況乎?蓋由漢是上德,土生乎火,689秦是水德,水生乎金,斯則漢以土德為赤帝子,秦以水德為白帝子也。
”立說雖巧,終近鑿孔。
圖谶之作,本由後漢君臣之矯誣,而儒者因之以阿世,自炎祚雲亡,而其學漸微,其書亦寖阙佚矣。
690《晉書·索靖傳》,言其兼通内緯,此尚是後漢經生之遺風。
《魏書·高崇傳》:子謙之,圖緯之書,多所該涉。
《周書·陸騰傳》:父旭,好緯候之學。
此等皆是術數之家,與經學無涉。
儒林傳中人兼治圖緯者,不過取證經說,所重者緯而非谶。
藝術傳中人,則取證術數,而或流于妖妄矣。
要之圖緯非複顯學也。
乃如《魏書·燕鳳傳》雲:明習陰陽谶緯,《許謙傳》雲:善天文圖谶,則恐魏人欲以妖妄之說托之,乃妄言其善是耳。
東渡之初,戴邈疏請興學,有曰:圖谶無複孑遺于世,”可見其書之存者已不多也。
見《宋書·禮志》。
然握有政權者,其矯誣如故。
《齊書·高帝紀》雲:“上姓名骨體,及期運曆數,并遠應圖谶,數十百條,曆代所未有。
臣下撰錄,上抑而不宣,盛矣。
”《祥瑞志》雲:“齊氏受命,事殷前典。
黃門郎蘇侃撰《聖皇瑞應記》。
永明中,庾溫撰《瑞應圖》。
其餘衆品,史注所載。
今詳錄去取,以為《志》雲。
”《紀》所謂抑而弗宣者,即是物也。
《芮芮虜傳》雲:宋世,其國相希利垔解星算數術,通胡、漢語。
嘗言:“南方當有姓名齊者,其人當興。
”又雲:國相邢基祇羅回奉表曰:“京房谶雲:卯金十六,草肅應王。
曆觀圖緯,休征非一,皆雲慶鐘蕭氏,代宋者齊。
”造妖言而托諸外夷,可謂匪夷所思矣。
梁武佳人,然亦未能免俗。
《梁書·本紀》雲:禅讓時,大史令蔣道秀陳天文符谶六十四條。
《沈約傳》:約謂高祖曰:“谶雲:行中水,作天子。
”《處士傳》:陶弘景問議禅代,援引圖谶,數處皆成梁字,令弟子進之。
其矯誣如此。
蓋宋、齊、梁、陳四代之興,宋、陳皆有外攘之功,齊、梁更多慚德,故其矯誣尤甚也。
《晉書·石季龍載記》:季龍以谶文天子當從東北來,備法駕自信都而還以應之。
又以谶文言滅石者陵,而石闵徙封蘭陵公,惡之,改蘭陵為武興郡。
此說蓋闵所造作。
《藝術傳》:黃泓,父沈,善天文秘術,泓從父受業。
永嘉之亂,與渤海高瞻避地幽州,說瞻曰:“谶言真人出東北。
”瞻不從。
泓乃率宗族歸慕容廆。
《苻洪載記》:洪以谶文有草付應王,又其孫堅背有草付字,遂改姓苻氏。
此說蓋堅所造作,苻洪時尚未有也。
苻實舊氏,見第五章第三節。
又雲:王堕明天文圖緯,洪征梁犢,以堕為司馬。
謂洪曰:“谶言苻氏應王,公其人也。
”《苻生載記》:健以谶言三羊五眼應符,故立為大子。
《苻堅載記》:姚苌求傳國玺于堅,堅瞋目叱之曰:“圖緯符命,何所依據?五胡次序,無汝羌名。
違天不祥,其能久乎?”《苻登載記》:馮翊郭質,起兵廣鄉以應登。
宣檄三輔曰:“姚苌窮兇餘害,毒被人神,于圖谶曆數,萬無一分。
”《姚興載記》:興以司馬休之為鎮南将軍揚州刺史。
休之将行,侍禦史唐盛言于興曰:“符命所記,司馬氏應複河、洛。
休之既得濯鱗南翔,恐非複池中之物。
”興曰:“脫如所記,留之适足為患。
”遣之。
觀下引《南史》,魯宗之亦為谶,此說恐又休之所造作。
《慕容垂載記》:垂少好畋遊,因獵墜馬,折齒。
慕容儁僭即王位,改命。
本名霸。
外以慕郤為名,内實惡而改之。
尋以谶記之文,乃去夬,以垂為名焉。
堅之敗于淮南也,垂軍獨全。
堅以千餘騎奔垂。
垂世子寶言于垂曰:“家國傾喪,皇綱廢弛。
至尊明命,著之圖箓,當隆中興之業,建少康之功。
”《慕容德載記》:劉藻自姚興至。
大史令高魯,遣其甥王景晖随藻送玉玺一紐,并圖谶秘文,曰:“有德者昌,無德者亡。
應受天命,柔而複剛。
”又有謠曰:“大風蓬勃揚塵埃,八井三刀卒起來,四海鼎沸中山頹。
惟有德人據三台。
”群臣因勸德即尊号。
時以慕容寶尚存,未遽聽。
《魏書·賨李雄傳》:谯周著谶曰:“廣漢城北有大賊,曰流特;攻難得。
歲在玄宮自相克。
”卒如其言。
《大宗紀》:泰常五年(420),五月,诏曰:“宣武皇帝,體道得一,大行大名,未盡美,非所以光揚洪烈,垂之無窮也。
今因啟緯圖,始睹尊号。
天人之意,煥然著明。
其改宣曰道,更上尊谥曰道武皇帝,以彰靈命之先啟,聖德之玄同。
告祀郊廟,宣于八表。
”《靈征志》雲:大祖真君五年(444),二月,張掖郡上言691:“往曹氏之世,丘池縣大柳谷山石表龍馬之形,石馬脊文曰大讨曹,而晉氏代魏。
今石文記國家祖宗諱,著受命之符。
”乃遣使圖寫其文。
大石有五,皆青質白章,間成文字。
其二石記張、呂之前已然之效,其三石記國家祖宗以至于今。
其文記昭成皇帝諱,繼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
次記大祖道武皇帝諱,應王載記千歲,凡七字。
次記大宗明元皇帝諱,長子二百二十年,凡八字。
次記大平天王繼世主治,凡八字。
次記皇大子諱,昌封泰山,凡五字。
初上封大平王,天文圖錄,又授大平真君之号,與石文相應。
大宗名諱之後,有一人像,攜一小兒。
見者皆曰:“上愛皇孫,提攜卧起,不離左右,此即上像。
”靈契真天授也。
于是群臣參議:“宜以石文之征,宣告四海,令方外僭竊,知天命有歸。
”制可如所奏。
《衛操傳》雲:桓帝崩後,操立碑于大邗城南,以頌功德,雲魏軒轅之苗裔。
皇興初,雍州别駕雁門段榮于大邗掘得此碑。
此更可謂極矯誣之緻矣。
造作妖妄,乃為夷狄竊以為資,豈不哀哉?然《道武七王傳》:陽平王熙之玄孫禹,頗好内學。
每雲晉地有福。
孝昌末,遂詣尒朱榮。
《北齊書·元坦傳》:坦,魏鹹陽王禧之子,事亦見《北史·魏獻文六王傳》。
子世寶,與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因酒醉诽謗,妄說圖谶,有司奏當死。
诏并宥之。
坦配北營州,死配所。
然則夷狄效中國而為矯誣,亦适足啟分崩離析之端,而速其自弊耳。
豈不哀哉?北齊文宣之篡也,徐之才、宋景業亦以谶為言。
見《之才》及《高德政傳》。
武成禅位後主,則祖珽引《元命苞》以說,亦一丘之貉耳。
成則為王,敗則為寇,其實一也。
秉政者既以此自張矣,睨而思奪之者,安得不競相放效?《南史·宋武帝紀》:魯宗之為谶曰:“魚登日,輔帝室。
”此強臣之造谶也。
《範晔傳》:孔熙先使婢随法靜尼南上見胡道世,付以箋書,陳說圖谶。
其說徐湛之,則謂谶緯天文,并有征驗。
《顔竣傳》:竣為世祖主簿,有沙門釋僧舍謂曰:“貧道嘗見谶記,當有真人應符,名諱次第,屬在殿下。
”《文五王傳》:孝武使有司奏竟陵王誕,謂其征引巫史,潛考圖緯。
此宗戚之造谶也。
《晉書·張軌傳》:晉昌張越,涼州大族,谶言張氏霸涼,自以才力應之,陰圖代軌。
《魏書·傳豎眼傳》:祖父融,有三子:靈慶、靈根、靈越,并有才力。
融以此自負。
嘗密謂鄉人曰:“汝聞之不?鬲蟲之子有三靈,此圖谶之文也。
”好事者然之。
故豪勇之士,多相歸附。
此豪右之造谶也。
《晉書·石季龍載記》:貝丘人李弘,因衆心之怨,自言姓名應谶,遂連結奸黨,署置百僚。
事發誅之。
連坐者數百家。
《魏書·大宗紀》:泰常元年(416),三月,常山民霍季,自言名載圖谶。
持一黑石,以為天賜玉印。
聚黨入山為盜。
州郡捕斬之。
《術藝傳》:劉靈助妄說圖谶,言劉氏當王。
則凡思蠢動者,無不以谶為資矣,此其所以終遭禁斷欤? 《隋書·經籍志》曰:“《易》曰:河出圖,洛出書,然則聖人之受命也,必因積德累業,豐功厚利,誠著天地,澤被生人。
萬物之所歸往,神明之所福飨,則有天命之應。
蓋龜、龍銜負,出于河、洛,以紀易代之征。
其理幽昧,究極神道。
先王恐其惑人,秘而不傳。
說者又雲:孔子既叙六經,以明天人之道,知後世不能稽同其意,故别立緯及谶,以遺末世。
”觀此,知當時所謂谶者,實有二科:一猶借重經義,與緯相雜,一則純為妖言矣。
抑谶本民間之物,與學術并無關系,自攘竊者競事造作,以古者政事與天道,關系極密,而天文之學,遂為其所取資,乃亦随之而遭禁斷焉。
魏道武之狂惑也,史言其慮如天文之占,因此大肆殺戮。
道武是時,固病狂易,然以天文之占為慮,亦非虛語。
《北史·魏宗室傳》雲:天賜六年(409),天文多變,占者雲:當有逆臣,伏屍流血。
帝惡之。
頗殺公卿,欲以厭當天災,秦王翰之子儀,内不自安,單騎遁走,帝使人追執之,遂賜死,其一征也。
《北齊書·神武帝紀》:武定五年(547),正月朔,日食。
神武曰:“日食其為我邪?死亦何恨。
”《北史·後妃傳》:宣武皇後高氏,天文有變,靈大後欲以當禍,暴崩。
《北齊書·孝昭六王傳》:河清三年(564),五月,白虹圍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武成以盆水盛星影而蓋之,一夜,盆自破。
欲以百年厭之,遂斬之。
不肯信福善禍淫之說,而又惴惴于變異如此,皆利害之見大切為之也。
《齊書·天文志》雲:“今所記三辰、七曜之變,起建元迄于隆昌。
建武世,大史奏事,明帝不欲使天變外傳,并秘而不書,自此阙焉。
”《河南傳》:拾寅子易度侯好星文,嘗求星書,朝議不給。
畏忌如此,天文之學,安得不遭禁斷?《隋志》雲:“宋大明中,始禁圖谶。
天監已後,又重其制。
及高祖受禅,禁之愈切。
炀帝即位,乃發使四出,搜天下書籍與谶緯相涉者皆焚之。
692為吏所糾者至死。
自是無複其學。
秘府之内,亦多散亡。
”書籍之佚,實由喪亂弘多,印刷之術未興,流傳之本大少,與政令禁毀,關系實微。
秦不禁醫藥蔔筮種樹之書,而其傳于後者,亦不多于詩書百家語,即其明證。
然昔時皇室,究為一大書府,至中秘所藏散亡,而其湮沒愈易矣。
谶雖妖妄緯亦僞作,然其中究有漢人經說存焉,蘭艾同焚亦可惜也。
天文圖谶之禁,初非僅如《隋志》所雲。
《晉書·武帝紀》泰始三年(268),十二月,禁星氣谶緯之學。
《南史·隐逸阮孝緒傳》言:齊武帝禁畜谶緯。
《晉書·石季龍載記》:季龍禁郡國不得私學星谶,敢有犯者誅。
《苻堅載記》:堅亦嘗禁老莊、圖谶之學。
魏大武之滅佛,并禁師巫、谶記,事見下節。
高祖承明九年(485)之诏,見上。
亦曰:“圖谶之興,起于三季。
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
自今圖谶、秘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
留者以大辟論。
”《世宗紀》:永平四年(512),五月,诏禁天文之學。
《肅宗紀》:熙平二年(517),五月,重申天文之禁,犯者皆大辟論。
皆其事也。
《劉潔傳》:潔使右丞張嵩求圖谶,問:“劉氏應王,繼國家後,我審有姓名否?”嵩對曰:“有姓而無名。
”窮治款引。
搜嵩家,果得谶書。
潔及嵩等皆夷三族。
潔事見第八章第三節,其死實别有原因。
尋求圖谶,蓋忌潔者以此陷之,然可見谶書之易以陷人矣。
《北史·藝術傳》:庾季才,宇文護執政,問以天道征祥,對曰:“上台有變,不利宰輔,公宜歸政天子,請老私門。
”及護夷滅,閱其書記,有假托符命,妄造異端者皆誅。
惟得季才兩紙,盛言緯候,宜免政歸權。
周武帝謂斛斯征曰:“季才甚得人臣之禮。
”因賜粟帛。
此雖意外獲福,其所乘亦危道也。
是以通其說者皆兢兢焉。
齊武帝之禁畜谶緯也,阮孝緒兼有其書,雲兼有,可見是時谶緯有别。
或勸藏之。
答曰:“昔劉德重《淮南秘要》,适為更生之禍。
杜瓊所謂不如不知,此言美矣。
”客有求之。
答曰:“己所不欲,豈可嫁禍于人?”乃焚之。
《魏書·高允傳》:允雖明于曆數,初不推步,有所論說。
惟遊雅數以災異問矣。
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難,既知複恐漏洩,不如不知也。
”《北齊書·儒林傳》:權會,妙識玄象。
至于私室,辄不及言。
學徒有請問者,終無所說。
每雲:“此學可知不可言。
諸君并貴遊子弟,不由此進,何煩問也?今惟有一子,亦不以此術教之。
”治其學者之畏慎如此,宜其學之易于失傳矣。
有意造作之谶,頗類謠辭,蓋取其簡而有韻,為衆所易傳、易記也。
谶多近鄙俗字亦以此,若其爾雅深厚,即為衆所不能解矣。
謠辭亦有造作者。
《宋書·王景文傳》雲:明帝以景文外戚貴盛,張永累經軍旅,疑其将來難信,乃自為謠言曰:“一士不可親,弓長射殺人。
”《南史·文學傳》雲:袁粲、王蘊雖敗,沈攸之尚存,卞彬意高帝事無所成,乃謂帝曰:“比聞謠雲:可憐可念屍著服,孝子不在日代哭,列管暫鳴死滅族,公頗聞不?”時蘊居父憂,與粲同死,故雲屍着服。
孝子不在日代哭者,褚字。
彬謂沈攸之得志,褚彥回當敗,故言哭也。
列管,謂蕭也。
高帝不悅。
及彬退,曰:“彬自作此。
”《北史·韋孝寬傳》雲:孝寬參軍曲岩,頗知蔔筮。
謂孝寬曰:“來年東朝必大相殺戮。
”孝寬因令岩作謠歌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
”百升,斛也。
又言“高山不摧自崩,槲樹不扶自豎。
”令諜人多赍此文,送之于邺。
祖孝征聞之,更潤色之,斛律明月竟以此誅。
此等果如史說以否,雖不可知,然必時有造作謠辭之事,乃有此傳說也。
吳人因童謠叛晉,已見第三章第九節。
《晉書·五行志》又雲:孫皓天紀中,童謠曰:“阿童複阿童,銜刀浮渡江。
不畏岸上獸,當作虎,唐人避諱之字。
但畏水中龍。
”武帝聞之,加王濬龍骧将軍。
又雲:司馬越還洛,有童謠曰:“洛中大鼠長尺二,若不早去大狗至。
”及苟晞将破汲桑,又謠曰:“元超兄弟大落度,上桑打椹為苟作。
”由是越惡晞,奪其兖州,隙難遂搆焉。
《南史·賊臣傳》雲:大同中,童謠曰:“青絲白馬壽陽來。
”景渦陽之敗,求錦,朝廷給以青布,及舉兵,皆用為袍,采色尚青,景乘白馬,青絲為辔,欲以應謠。
此等看似先有謠而後以事應之,又安知非欲作其事者,有意造為謠言邪?《晉書·愍帝紀》雲:初有童謠曰:“天子何在豆田中。
”時王浚在幽州,以豆有藿,殺隐士霍原而應之。
及帝如劉曜營,營實在城東豆田壁。
《原傳》雲:王浚稱制,謀僭,使人問之,原不答,浚心銜之。
又有遼東囚徒三百餘人,依山為賊,意欲劫原為主,事亦未行。
時有謠曰:“天子在何許?近在豆田中。
”浚以豆為霍,收原斬之。
《浚傳》曰:燕國霍原,北州名賢。
浚以僭位示之,原不答,浚遂害之。
浚謀僭位說不足信,已見第四章第二節。
原雖列《隐逸傳》,實非恬退之人。
《李重傳》雲:遷尚書吏部,留心隐逸,拔用燕國霍原等為秘書郎及諸王文學,故海内莫不歸心,則原嘗一出仕。
此事《原傳》未載。
其見殺未知何由,然以風謠為其藉端,則必不誣矣。
生于其心,未有不害于其政者也。
詩者,民幽約怨悱不能自言之情。
作之一夫,播之衆口,民情大可見焉,故古有采詩之官。
漢世刺舉,猶重風謠以此,造谶者必放謠辭亦以此。
乃诪張者,遂因之而私造作焉。
人心之變幻,誠不可測度矣。
龜蔔之術,随世益微,693諸言蔔者,實多指筮。
《北齊書·清河王嶽傳》雲:初嶽家于洛邑,高祖每奉使入洛,必止于嶽舍。
嶽母山氏夜起,見高祖室中有光,怪其神異,詣蔔者筮之,遇《乾》之《大有》,即其一事也。
《南史·梁元帝紀》雲:魏師至栅下,有然星墜城中,帝援曹筮之。
卦成,取龜式驗之。
因抵于城,曰:“吾若死此下,豈非命乎?”筮而取驗龜式,似二者已可相通。
豈莫能灼龜,乃以其繇供筮者之參證邪?《魏書·景穆十二王傳》:高祖诏大常卿王谌親命龜蔔,易筮南伐之事,其兆遇《革》。
雖并言蔔,《革》亦《周易》卦名。
《齊書·荀伯玉傳》雲:大祖為明帝所疑,征為黃門郎。
伯玉勸遣騎入虜界,于是虜騎數百,履行界上。
大祖以聞。
猶懼不得留,令伯玉蔔。
《南史》作占。
伯玉斷卦不成行。
詳見第九章第八節。
此所雲卦,恐亦指《易》。
《隋書·經籍志》有《龜決》一卷,葛洪撰,洪多為言藝術者所依托,不必可信。
《北史·文苑傳》雲:明克讓龜策、曆象,鹹得其要,恐亦泛辭。
《王世充傳》雲:曉龜策,世充多詐,其說更不必實也。
《齊本紀》雲:文宣謀篡位,使李密蔔之,遇《大橫》,曰:“大吉,漢文帝之封也。
”似系龜蔔。
然此文《北齊書》無之,文宣之篡,與漢文之立,事亦不倫,或出附會。
惟《齊書·柳世隆傳》言其善蔔,别龜甲價至一萬,著《龜經秘要》二卷行于世,《南史》又言其子恽著《十杖龜經》,則必系龜蔔之術耳。
筮術則似極盛。
豈由其時,談玄之家,争重《周易》,而占者亦受其賜欤?《晉書·郭璞傳》言:璞撰前後筮驗六十餘事。
又抄京、費諸家要最。
更撰《新林》十篇,《蔔韻》一篇。
璞為術數之家,諸書當非依托。
其時言筮驗者,多誕謾不可信之辭,如隗炤是也。
見第二十章第五節。
此等誕謾之辭,而亦托諸筮,可見筮為人人之所知矣。
《宋書·王微傳》雲:大祖以其善蔔,賜以名蓍。
明帝以蔔筮最吉,為後廢帝立江皇後,見第九章第六節。
又帝諸子在孕,皆以《周易》筮之,即以所得之卦為小字,見《後廢帝紀》。
《齊書·劉休傳》雲:泰始初,諸州反,休筮明帝當勝,靜處不與異謀。
又雲:後宮孕者,帝使筮其男女,無不如占。
《晉書·苻健載記》雲:杜洪盡關中之衆來距,健筮之,遇《泰》之《臨》。
《北史·許彥傳》雲:從沙門法叡受《易》,大武征令蔔筮,頻驗,遂使左右,參與謀議,而齊神武館客如王春、趙輔和等,亦以善筮稱。
見《北史·藝術傳》。
皆王公大人之信筮者也。
筮家亦分二派:一如吳遵等别有占書,亦見《北史·藝術傳》。
蓋有專門傳授,一如權會,但用爻辭、彖、象辨吉兇,《易占》之屬,都不經口,《北齊書·儒林傳》。
則儒者之業耳。
魏樂平王及董道秀之死也,見第八章第二節。
高允著《筮論》,曰:“道秀若推六爻以對曰:《易》稱亢龍有悔,窮高曰亢,高而無民,不為善也,則上甯于王,下保于己,福祿方至,豈有禍哉?今舍本而從其末,咎釁之至,不亦宜乎?”此則王公大人因信筮而取禍者也。
荀伯玉嘗隸子勳将孫沖,事敗還都,以賣蔔自業。
王叡父橋,解天文、蔔筮,涼州平入京,以術自給。
《魏書·恩幸傳》。
吉士瞻年逾四十,忽忽不得志,乃就江陵蔔者王先生計祿命。
《南史》本傳。
此等皆民間之賣蔔者也。
望氣之術,亦廑有存者。
《晉書·隐逸傳》:魯勝,嘗歲日望氣,知将來多故,便稱疾去官。
《藝術傳》,台産,善望氣之術。
蓋尚真有所受?然矯誣者極多。
《齊書·祥瑞志》雲:元徽四年(476),大祖從南郊,望氣者陳安寶見其身上黃紫氣屬天,此固顯然出于造作。
《宋書·袁粲傳》雲:順帝即位,使粲鎮石頭,有周旋人解望氣,謂粲:“石頭氣甚乖,往必有禍。
”亦安知非高祖之徒所造作邪?《南史·後妃傳》雲:梁武帝鎮樊城,嘗登樓以望,見漢濱五采如龍,下有女子擘絖,則丁貴嫔也。
造作讕言而及于嫔禦,可謂善于矯誣矣。
北齊孝昭以望氣者雲邺城有天子氣而殺濟南,已見第十四章第三節。
事亦見《北齊書·上洛王思宗傳》,雲大史奏言邺城有天子氣。
望氣蓋兵家所重?故《隋志》所載,兵家多有其書。
《南史·梁宗室傳》言:元英謂望氣者言九月賊退,至九月而洛口軍果潰,可見軍中甚重此術也。
占夢之術蓋微?然仍有藉夢征以惑人者。
《南史·張敬兒傳》雲:性好蔔術,信夢尤甚。
初征荊州,每見諸将帥,不遑有餘計,惟叙夢,雲:“未貴時,夢居村中,社樹忽高數十丈,及在雍州,又夢社樹直上至天。
”以此誘說部曲,自雲貴不可言。
其妻尚氏,亦曰:“吾昔夢一手熱如火,而君得南陽郡,元徽中夢一髀熱如火,君得本州,建元中夢半體熱,尋得開府,今複舉體熱矣。
”敬兒亦以告所親,言其妻初夢、次夢,今舉體熱矣。
其鄙倍真可發一噱。
然亦有真信其事者。
《晉書·劉曜載記》雲:曜夢三人,金面丹唇,東向逡巡,不言而退,曜拜而履其迹。
旦召公卿已下議之。
朝臣鹹賀,以為吉祥。
惟大史令任義進曰:“秦兵必暴起,亡主喪師,留敗趙地。
遠至三年,近至七日。
”曜大懼,于是躬親二郊,飾繕神祠,望秩山川,靡不周及。
大赦殊死已下。
複百姓租稅之半。
義之占夢,不知所操為何術?然曜因此而恐懼修省,則事必不誣,蓋胡人無識,又禍福之念大切,故不覺為所動也。
相術在諸術數中,可謂最有征驗,故士大夫信者較多。
《晉書·趙至傳》:嵇康謂至曰:“卿頭小而銳,童子白黑分明,有白起之風矣。
”《南史·庾杲之傳》:從子敻,少聰慧。
家富于财。
好賓客,食必列鼎。
又狀貌豐美,頤頰開張。
人皆謂必為方伯,無餒乏之慮。
及魏克江陵,卒至餓死。
時又有水軍都督褚蘿。
面甚尖危,有從理入口,竟保衣食而終。
為此說者,皆知前世行事者也。
術家自炫,亦多依附舊聞。
《陳書·章昭達傳》:少時嘗遇相者,謂曰:“卿容貌甚善,須小虧損,則當富貴。
”梁大同中,為東宮直後,因醉墜馬,鬓角小傷,昭達喜之。
相者曰:“未也。
”及侯景之亂,率募鄉人援台,為流矢所中,眇其一目。
相者見之,曰:“卿相善矣,不久當貴。
”此放英布當黥而王之說也。
《南史·梁元帝紀》雲:初從劉景受相術,因訊以年,答曰:“未至五十,當有小厄。
”此放高元呂相魏文帝之事也。
見《秦漢史》第二十章第二節。
亦與委巷之言不同。
然亦多惑人之談。
《晉書·周訪傳》雲:訪少時,遇善相者廬江陳訓,謂訪與陶侃曰:“二君皆位至方嶽,功名略同,但陶得上壽,周得下壽,優劣更由此耳。
”《宋書·武帝紀》:與何無忌等同建大謀。
有善相者,相高祖及無忌等,并當大貴,其應甚近。
惟雲檀憑之無相。
《沈攸之傳》雲:與吳郡孫超之、全景文共乘小船出京都。
三人共上引埭。
有一人止而相之,曰:“君三人皆當至方伯。
”其後攸之為郢、荊二州,超之廣州,景文豫州刺史。
亦見《齊書·呂安國傳》。
觀其所傳事極相類,便知其造作無實矣。
《齊書·江祏傳》雲:新立海陵,人情未服。
高宗胛上有赤志,常秘不傳。
祏勸帝出以示人。
晉壽大守王洪範罷任還,上袒示之,曰:“人皆謂此是日月相,卿幸無洩言。
”洪範曰:“公日月之相在軀,如何可隐?轉當言之公卿。
”上大悅。
《蕭谌傳》雲:谌好左道。
吳興沈文猷相谌雲:相不減高宗。
谌喜曰:“感卿意,無為人言也。
”谌被殺,文猷亦伏誅。
王晏之死,以數呼相工自視,雲當大貴。
武陵王晔,巫觋言有非常之相,以此自負,武帝聞之,故無寵。
此皆以相惑人,有所觊觎者,其事無足深論。
《南史·江祏傳》雲:魏軍南伐,齊明帝欲以劉暄為雍州,暄時方希内職,不願遠役,投于祏。
祏謂帝曰:“昔人相暄,得一州便踬,今為雍州,傥相中乎?”上默然。
俄召梁武帝。
果如所言,則真溺虛辭而受實禍矣。
論相以骨法為主。
蓋因人之
故魏、晉以降,玄學盛行,而迷信遂澹。
《晉書·天文志》: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
有司奏免大尉。
诏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
後有天地眚,勿複劾三公。
”此诏雖仍引咎責躬,然已知天地之眚,無與于人事矣。
摯虞對策曰:“古之聖明,原始以要終,體本以正末,故憂法度之不當,而不憂人物之失所,憂人物之失所,而不憂災害之流行。
其有日月之眚,水旱之災,則反聽内視,求其所由。
遠觀諸物,近驗諸身。
于物無忤,于人無尤,此則陰陽之事,非吉兇所在也。
”郤诜對策,與虞實同時事。
亦曰:“水旱之災,自然理也。
故古者三十年耕必有十年之儲。
堯、湯遭之而人不困,有備故也。
自頃風雨,雖頗不時,考之萬國,或境土相接,而豐約不同,或頃畝相連,而成敗異流,固非天之必害于人,人實不能均其勞苦。
失之于人,而求之于天,則有司惰職而不勸,百姓殆業而咎時,非所以定人志,緻豐年也。
”皆以釋天時任人事為言,與漢人之論大異矣。
《魏書·高祖紀》:承明十二年(487),九月,甲午,诏曰:“日月薄蝕,陰陽之恒度耳。
聖人懼人君之放怠,因之以設戒,故稱日蝕修德,月蝕修刑,乃癸巳夜,月蝕盡,公卿已下,宜慎刑罰,以答天意。
”此诏辭旨,幾于自相矛盾,然亦知天變與人事無關。
684虜主而能為此言,可知釋天時,任人事,已成通常之見解矣。
然此特學者之見如是,習俗固未能驟變。
魏自武帝,至于文、明,皆禁淫祀,已見《秦漢史》第二十章第二、第六節。
晉武帝泰始元年(266),诏曰:“末代信道不笃,僭禮渎神,縱欲祈請。
曾不敬而遠之,徒偷以其幸,妖妄相扇,舍正為邪,故魏朝疾之。
其按舊禮,具為之制。
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報,而妖淫之鬼,不亂其間。
”猶是前世之志也。
然穆帝升平中,何琦論祠五嶽,謂“今非典之祠,可謂非一。
考其正名,則淫昏之鬼。
推其糜費,則四人之蠹。
可俱依法令,先去其甚。
”不見省。
《宋書·禮志》。
而武皇之志荒矣。
宋武帝永初二年(481),四月,诏曰:“淫祠惑民廢财,前典所絕。
可并下在所,除諸房廟。
”《宋書·禮志》雲:由是蔣子文祠已下,并皆毀絕。
然又雲:孝武孝建初,更修起蔣山祠。
所在山川,漸皆修複。
明帝立九州廟于雞籠山,大聚群神。
則其廢之曾無幾時,旋且變本加厲矣。
所謂蔣子文者,與蘇侯同為南朝嚴祀之神。
《宋書·禮志》雲:蔣侯,宋代稍加爵位,至相國、大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鐘山王。
蘇侯骠騎大将軍。
案《晉書·簡文三王傳》言:孫恩至京口,會稽王道子無他謀略,惟日禱蔣侯廟,為厭勝之術。
又《苻堅載記》言:淝水之役,堅望八公山上草木,皆類人形。
初朝廷聞堅入寇,道子以威儀鼓吹,求助于鐘山之神,奉以相國之号。
堅見草木狀人,若有力焉。
則蔣子文在晉代,久受尊崇矣。
齊東昏又加帝号,見第十章第六節。
《南史·曹景宗傳》述鐘離之役雲:先是旱甚,诏祈蔣帝神求雨。
十旬不降。
帝怒,命載荻,欲焚蔣廟并神影。
爾日開朗,欲起火,當神上忽有雲如傘。
倏忽驟雨如寫。
台中宮殿,皆自振動。
帝懼,馳召追停。
少時還靜。
自此帝畏信遂深。
自踐阼已來,未嘗躬自到廟,于是備法駕将朝臣禮谒。
是時魏軍攻圍鐘離,蔣帝神報敕必許扶助。
既而無雨水長,遂挫敵人。
凱旋之後,廟中人馬腳盡有泥濕,當時并目睹焉。
梁武非迷信者流,蓋因大敵當前,藉此以作士氣也。
陳高祖以十月乙亥即帝位,丙子即幸鐘山祀蔣帝廟,見《紀》。
亦是志矣。
蔣子文行事,不見正史。
《齊書·崔祖思傳》雲:州辟主簿。
與刺史劉懷珍于堯廟祀神。
廟有蘇侯象。
懷珍曰:“堯聖人,而與雜神為列,欲去之,何如?”祖思曰:“蘇峻今日,可謂四兇之五也。
”懷珍遂令除諸雜神。
《南史》雲:所随者為青州刺史垣護之,祖思,清河東武城人。
清河齊世屬冀州,如《齊書》意,懷珍當為冀州刺史。
然當時青、冀二州,或可合一刺史也。
而載祖思對辭,則雲:“使君若清蕩此坐,則是唐堯重去四兇,”不以蘇侯為蘇峻。
峻兇逆,不應見祀,論者或以《南史》為可信。
然《齊書》此語,不能杜撰。
《南北史》多采異說,其所據依,實較諸官修之史為晚。
《北史·魏蘭根傳》言常山郡境有董卓祠,《景穆十二王傳》言邺城有石季龍廟,董卓兇逆,豈減蘇峻?季龍尤異族淫暴之主也,二兇可祀,峻獨不可杞乎?然則《齊書》之說,殆為不誣。
以此推之,蔣子文亦必非正神也。
685永初之除房廟,明言“先賢及以勳德立祠者,不在此例”。
蔣子文若為正神,豈應其時亦見除毀邪。
或謂蘇侯神在建康,不應在青、冀,《崔祖思傳》所言者,或為别一蘇侯,此亦不然。
《南史·張沖傳》:言東昏遣薛元嗣等援沖,沖卒,與其子孜及程茂等共守,無他經略,惟迎蔣子文及蘇侯神于州聽上祀以求福,則蔣、蘇二神,流播及于荊郢矣。
可至荊郢,何不可至青、冀邪? 淫祀所奉,泛然不一。
吳興郡有項羽神,俗謂甚靈驗,至于郡聽事安施床簟為神坐,大守皆避不敢居,見《宋書·孔季恭》、《齊書·李安民》、《蕭惠基》、《梁書·蕭琛》諸傳。
《南史》、《陳本紀》:高祖永定二年(558),正月,遣策吳興楚王神為帝,蓋即所謂項羽神也。
其見崇奉,亦不在蔣子文下矣。
此與董卓、石季龍等,皆擇衆所共知之人而奉之,不計其善惡也。
《齊書·周山圖傳》雲:義鄉縣長風廟神姓鄧,先為縣令,死遂發靈,此則所謂名宦之流,亦不必其人之果有功德也。
後世所謂城隍神者,亦昉見于此時。
《南史·梁武帝諸子傳》,謂邵陵王綸在郢州祭城隍神,将烹牛,有赤蛇繞牛口。
《隋書·五行志》以為武陵王紀之事。
《北齊書·慕容俨傳》雲:俨在郢城,為侯瑱、任約所攻,于上流鹦鹉洲上造獲葓竟數裡,以塞船路。
人信阻絕,城守孤懸,衆情危懼。
俨導以忠義,又悅以安之。
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号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禱。
于是順士卒之心,相率祈請,須臾,沖風歘起,驚濤湧激,漂斷獲葓。
約複以鐵鎖連緝,防禦彌切。
俨還共祈請。
風浪夜驚,複以斷絕。
如此者再三。
城人大喜,以為神助。
此《傳》言俨戰功,全不足信,然郢城有城隍神祠,俨曾祠之,自不害為實語也。
案隍謂城下池,686戰時憑城池以守,故祀其神,後遂以為地方之神,若人間之有守令矣。
《梁書·王神念傳》雲:神念性剛正,所更州郡,必禁止淫祠。
為青、冀二州刺史,州東北有石鹿山,臨海,先有神廟。
妖巫欺惑百姓,遠近祈禱,糜費極多。
神念至,便令毀撤,風俗遂改。
而《南史·陰子春傳》言:神念之毀神廟,棟上有一大虵,長丈餘,役夫打撲不禽,得入海水。
子春為朐山戍主、東莞大守。
爾夜夢人通名,雲有人見苦,破壞宅舍。
欽君厚德,欲憩此境。
經二日而知之。
因辦牲醪請召,安置一處。
數日,複夢一朱衣人,相問辭謝,雲得君厚惠,當以一州相報。
子春心喜,供事彌勤。
經月餘,魏欲襲朐山,間諜前知,設伏破之,诏授南青州刺史。
此則海濱怪物,廢于彼而興于此矣。
要之可以惑衆則藉之,無恒奉也。
宋世祖之責百官谠言也,周朗上書曰:“凡鬼道惑衆,妖巫破俗,其原本是亂男女,合飲食。
因之以禱祝,從之以報請。
是亂不除,為害未息。
凡一苑始立,一神初興,淫風辄以之而甚。
今修堤以北,置園百裡,峻山以西,居靈十房,糜财敗俗,其可稱限?”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凡民之所費誠多,而敢為矯誣者,則其大欲遂焉矣。
世豈有創教傳教之人,而真信教者哉?687 然矯誣之徒,亦有實為救死之計者。
《南史·孝義傳》雲:諸暨東洿裡屠氏女。
父失明,母痼疾。
親戚相棄,鄉裡不容。
女移父母,遠住纻舍。
晝采樵,夜紡織,以供養。
父母俱卒,親營殡葬,負土成墳。
忽空中有聲雲:“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驅使,汝可為人療病。
”女謂是魅,弗敢從。
遂得病積時。
鄰舍人有溪蜮毒者,女試療之,自覺便差。
遂以巫道為人療疾,無不愈。
家産日益,鄉裡多欲娶之。
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
為山劫所殺。
此女所為,謂非矯誣得乎?然得以是為其罪乎?辟二氏者,恒病其不耕而食,不織而衣。
然如此女者,當其困窮之時,則親戚相棄,鄉裡不容,及其為巫而多财,則又欲娶之以為利。
風俗薄惡如此,而以藉矯誣以自活者為罪,有是理乎? 《隋書·地理志》雲:揚州“俗重鬼神,好淫祀”。
又雲:“大抵荊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
”似淫祀之俗,南方為甚。
然《魏書·肅宗紀》:神龜二年(519),十二月,嘗诏除淫祀,焚諸雜神,則北方淫祀,亦不少矣。
《北齊書·于翼傳》:翼出為安州總管。
時屬大旱,涢水絕流。
舊俗每逢亢陽,禱白兆山析雨。
高祖先禁群祀,山廟已除。
翼遣主簿祭之。
即日澍雨沾洽。
歲遂有年。
民庶感之,聚會歌舞,頌翼之德。
除之而民猶信之,則有其廢之,必有其舉之者矣。
故破除迷信,實非政令所能為也。
巫術所重,祠祀而外,莫如厭詛。
元兇劭為巫蠱,已見第九章第一節。
及孝武起兵,劭又迎蔣侯神于宮内,厭祝祈請。
竟陵王誕,陳談之上書告之,亦雲:其弟詠之,見誕疏孝武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咒詛。
廬江王袆,明帝泰始五年(470)下诏,謂其“呪詛禱請,謹事邪巫。
常被發跣足,稽首北極。
遂圖畫朕躬,勒以名字。
或加之矢刃,或烹之鼎镬。
在江州得一女,雲知吉兇,能行厭咒,大設供養,敬事如神。
令其咒詛孝武,并及崇憲,祈皇室危弱,統天稱己”。
陳長沙王叔堅為左道厭魅,已見第十五章第二節。
《宋書·王悅傳》:悅為侍中,檢校禦府大官、大醫諸署得奸巧甚多。
及悅死,衆鹹謂諸署咒詛之。
明帝乃收典掌者十餘人,桎梏,雲送淮陰,密令渡瓜步江投之中流。
咒詛未必能殺人,怨奸巧之見發而為咒詛,則罪有可誅,明帝處諸典掌者雖雲非法,然諸人若果為咒詛,亦自有取禍之道也。
司馬休之降虜,孫彌陁,選尚臨淮公主。
彌陁先娶窦瑾女,與瑾并坐咒詛伏誅。
事見《魏書·休之傳》,亦見《瑾傳》。
北齊河間王孝琬怨執政,為草人而射之,和士開、祖珽谮其為草人乃以拟武成,已見第十四章第三節。
《魏書·刑罰志》:神中,崔浩定律令,為蠱毒者,男女皆斬而焚其家。
巫蠱者負羖羊,抱犬,沉諸淵。
《高祖紀》:承明九年(484),正月,诏:“諸巫觋假稱神鬼,妄說吉兇,及委巷諸蔔,非墳典所載者,嚴加禁斷。
”可見北方巫術之盛矣。
厭勝之術,并有施諸死人者。
賈後之殺武悼後也,妖巫謂後必訴冤先帝,乃覆而殡之,施諸厭劾符書、藥物。
慕容儁夜夢石季龍齧其臂。
寤而惡之,命發其墓,剖棺出屍,數其殘酷之罪,棄于漳水。
姚苌以苻登頻戰勝,亦于軍中立苻堅神主而請之。
及敗苻師奴,禽梁犢,乃掘堅屍,鞭撻無數,裸剝衣裳,薦之以棘,坎土而埋之。
侯景之葬梁武帝,使衛士以大釘于要地釘之,欲令後世絕滅。
北齊孝昭不豫,見文宣為祟,厭勝之術備設,《北齊書·廢帝紀》及《孝昭紀》。
參看第十四章第三節。
皆是物也。
行序之說,本謂治法當随時變易,後乃流為空談,入于迷信,已見《先秦史》第十五章第二節,《秦漢史》第二十章第三節。
魏、晉已後,雖迷信已澹,而此故事仍存。
晉武帝泰始元年(266),有司奏晉行尚金。
《宋書·曆志》。
劉曜、石勒,皆承金為水德。
皆見《載記》。
慕容儁僭位,群下言承黑精之君,代金行之後,從之。
《韓恒傳》雲:附《儁載記》後。
将定行次,衆論紛纭,恒時疾在龍城,儁召怛決之。
未至,群臣議以燕承晉為水德。
恒至,言于儁曰:“趙有中原,非惟人事,天所命也。
且燕王迹始震。
于《易》,震為青龍,受命之初,有龍見于都邑。
龍為木德,幽契之符也。
”儁初雖難改,後終從恒議,《慕容暐載記》雲:郭欽奏議,以暐承石季龍為木德,暐從之。
則《儁載記》所謂後從韓恒之議者,實暐時事也。
《姚苌載記》:苌僭位,自謂以火德承苻氏木行。
案《苻堅載記》雲:大元七年(382),堅謀入寇。
初堅即僞位,新平王彫,陳說圖谶。
堅大悅,以彫為大史令。
嘗言于堅曰:“謹按谶雲:古月之末亂中州,洪水大起健西流,惟有雄子定八州,此即三祖陛下之聖諱也。
又曰:當有草付臣又土,滅東燕,破白虜,氐在中,華在表。
按圖谶之文,陛下當滅燕平六州。
願徙汧、隴諸氐于京師,三秦大戶,置于邊地,以應圖谶之言。
”堅訪王猛,猛以彫為左道惑衆,勸堅誅之。
彫臨刑上疏曰:“臣以趙建武四年,從京兆劉湛學。
明于圖記,謂臣曰:新平地古颛顼之虛,裡名曰雞闾。
此裡應出帝王寶器,其名曰延壽寶鼎。
颛顼有雲:河上先生為吾隐之于西北,吾之孫有草付臣又土應之。
湛又雲:吾嘗齋于室,中夜,有流星大如半月,落于此地,斯蓋是乎?願陛下志之。
平七州之後,出于壬午之年。
”至是而新平人得之,以獻。
堅以彫言有征,追贈光祿大夫。
分氐戶,留鮮卑,當時蓋有深意,說見第六章第七節。
彫在當時,蓋因違是策而見誅,既而造作妖言,則又托諸已受誅之人,以見其可信也。
則堅實自以為颛顼後。
颛顼,必從相勝之說,乃得為木德,見《秦漢史》。
豈堅時嘗行其說,苌乃又以相生之說承之欤?《魏書·禮志》雲:大祖天興元年(399),定都平城,即皇帝位。
诏有司定行次。
688群臣奏以國家繼黃帝之後,宜為土德。
故神獸如牛,牛土畜,又黃星顯曜,其符也。
于是始從土德,數用五,服尚黃。
亦見《本紀》。
此時之拓跋氏,實受封于西燕,說見第六章第七節,豈亦從相勝之說,而以土承燕之水欤?參看第三章第八節。
孝文大和十四年(490),八月,诏議國之行次。
《本紀》。
《禮志》載中書監高闾議,謂:“居尊據極,允膺明命者,莫不以中原為正統,神州為帝宅。
五德之論,始自漢劉。
一時之議,三家緻别:以為水德者,以嘗有水溢之應,不推運代相承之數。
以為土德者,以亡秦繼曆相即為次,不推逆順之異。
以為火德者,縣證赤帝斬蛇之符,越惡承善,不以世次為正。
自茲厥後,乃以為常。
魏承漢,火生土,故魏為土德。
晉承魏,土生金,故晉為金德。
趙承晉金生水,故趙為水德。
燕承趙,水生木,故燕為木德。
秦承燕,木生火故秦為火德。
此說與《晉書·姚苌載記》不合,蓋憑億為說,不依據故事也。
秦之未滅,皇魏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稱制河朔。
故平文之廟,始稱大祖。
以明受命之證,如周在岐之陽。
若繼晉,晉亡已久,若承秦,則中原有寄。
又五緯表驗,黃星曜采。
考氏定實,合德軒轅。
承土祖木,事為著矣。
秦、趙及燕,雖非明聖,各正号赤縣,統有中土。
非若邊方僭拟之屬;遠如孫權、劉備,近若劉裕、道成,事系蠻夷,非關中夏。
臣愚以為宜從尚黃,定為土德。
”案魏亦五胡之一,若祧後趙、燕、秦,試問自居何等?韓恒、高闾,蓋欲避内華外夷之嫌,故為此認賊作子之說。
然孝文之意,有異于是,闾亦未嘗不窺知之,故又請“集中秘群儒,人人别議,擇其所長”也。
于是秘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議,謂:“魏雖祖黃制朔,綿迹有因,然此帝業,神元為首。
司馬祚終于郏鄏,而元氏受命于雲代。
自周之滅,及漢正号,幾六十年,自有晉傾淪,暨登國肇号,亦六十餘載。
物色旗幟,率多從黑。
是又自然合應,玄同漢始。
且秦并天下,革創法度,漢承其制,少所變易,猶仰推五運,竟踵隆姬,而況劉、石、苻、燕,世業促褊,綱紀弗立,魏接其弊,自有彜典?豈可異漢之承木,舍晉而為土邪?”诏命群官議之。
十五年,正月,司空穆亮等言:欲從彪等所議。
诏可。
《紀》在十六年正月壬戌。
居然自附于華夏矣。
周孝闵帝之立,百官奏議,以木承水,制可,見《周書·本紀》。
五德之說,明出學者推論,乃《宋書·曆志》曰:“鄒衍生在周時,不容不知周之行運。
張蒼雖是漢臣,生與周接,司秦柱下,備睹圖書。
秦雖滅學,不廢術數,則有周遺文,雖不畢在,據漢水行,事非虛作。
然則相勝之義,于事為長。
”竟以行序之說為古來實事,誤矣。
又雲:“漢高斷虵,而神母夜哭,雲赤帝子殺白帝子,然則漢非火而何?斯又不然。
漢若為火,則當雲赤帝,不宜雲赤帝子也。
白帝子又何義況乎?蓋由漢是上德,土生乎火,689秦是水德,水生乎金,斯則漢以土德為赤帝子,秦以水德為白帝子也。
”立說雖巧,終近鑿孔。
圖谶之作,本由後漢君臣之矯誣,而儒者因之以阿世,自炎祚雲亡,而其學漸微,其書亦寖阙佚矣。
690《晉書·索靖傳》,言其兼通内緯,此尚是後漢經生之遺風。
《魏書·高崇傳》:子謙之,圖緯之書,多所該涉。
《周書·陸騰傳》:父旭,好緯候之學。
此等皆是術數之家,與經學無涉。
儒林傳中人兼治圖緯者,不過取證經說,所重者緯而非谶。
藝術傳中人,則取證術數,而或流于妖妄矣。
要之圖緯非複顯學也。
乃如《魏書·燕鳳傳》雲:明習陰陽谶緯,《許謙傳》雲:善天文圖谶,則恐魏人欲以妖妄之說托之,乃妄言其善是耳。
東渡之初,戴邈疏請興學,有曰:圖谶無複孑遺于世,”可見其書之存者已不多也。
見《宋書·禮志》。
然握有政權者,其矯誣如故。
《齊書·高帝紀》雲:“上姓名骨體,及期運曆數,并遠應圖谶,數十百條,曆代所未有。
臣下撰錄,上抑而不宣,盛矣。
”《祥瑞志》雲:“齊氏受命,事殷前典。
黃門郎蘇侃撰《聖皇瑞應記》。
永明中,庾溫撰《瑞應圖》。
其餘衆品,史注所載。
今詳錄去取,以為《志》雲。
”《紀》所謂抑而弗宣者,即是物也。
《芮芮虜傳》雲:宋世,其國相希利垔解星算數術,通胡、漢語。
嘗言:“南方當有姓名齊者,其人當興。
”又雲:國相邢基祇羅回奉表曰:“京房谶雲:卯金十六,草肅應王。
曆觀圖緯,休征非一,皆雲慶鐘蕭氏,代宋者齊。
”造妖言而托諸外夷,可謂匪夷所思矣。
梁武佳人,然亦未能免俗。
《梁書·本紀》雲:禅讓時,大史令蔣道秀陳天文符谶六十四條。
《沈約傳》:約謂高祖曰:“谶雲:行中水,作天子。
”《處士傳》:陶弘景問議禅代,援引圖谶,數處皆成梁字,令弟子進之。
其矯誣如此。
蓋宋、齊、梁、陳四代之興,宋、陳皆有外攘之功,齊、梁更多慚德,故其矯誣尤甚也。
《晉書·石季龍載記》:季龍以谶文天子當從東北來,備法駕自信都而還以應之。
又以谶文言滅石者陵,而石闵徙封蘭陵公,惡之,改蘭陵為武興郡。
此說蓋闵所造作。
《藝術傳》:黃泓,父沈,善天文秘術,泓從父受業。
永嘉之亂,與渤海高瞻避地幽州,說瞻曰:“谶言真人出東北。
”瞻不從。
泓乃率宗族歸慕容廆。
《苻洪載記》:洪以谶文有草付應王,又其孫堅背有草付字,遂改姓苻氏。
此說蓋堅所造作,苻洪時尚未有也。
苻實舊氏,見第五章第三節。
又雲:王堕明天文圖緯,洪征梁犢,以堕為司馬。
謂洪曰:“谶言苻氏應王,公其人也。
”《苻生載記》:健以谶言三羊五眼應符,故立為大子。
《苻堅載記》:姚苌求傳國玺于堅,堅瞋目叱之曰:“圖緯符命,何所依據?五胡次序,無汝羌名。
違天不祥,其能久乎?”《苻登載記》:馮翊郭質,起兵廣鄉以應登。
宣檄三輔曰:“姚苌窮兇餘害,毒被人神,于圖谶曆數,萬無一分。
”《姚興載記》:興以司馬休之為鎮南将軍揚州刺史。
休之将行,侍禦史唐盛言于興曰:“符命所記,司馬氏應複河、洛。
休之既得濯鱗南翔,恐非複池中之物。
”興曰:“脫如所記,留之适足為患。
”遣之。
觀下引《南史》,魯宗之亦為谶,此說恐又休之所造作。
《慕容垂載記》:垂少好畋遊,因獵墜馬,折齒。
慕容儁僭即王位,改命。
本名霸。
外以慕郤為名,内實惡而改之。
尋以谶記之文,乃去夬,以垂為名焉。
堅之敗于淮南也,垂軍獨全。
堅以千餘騎奔垂。
垂世子寶言于垂曰:“家國傾喪,皇綱廢弛。
至尊明命,著之圖箓,當隆中興之業,建少康之功。
”《慕容德載記》:劉藻自姚興至。
大史令高魯,遣其甥王景晖随藻送玉玺一紐,并圖谶秘文,曰:“有德者昌,無德者亡。
應受天命,柔而複剛。
”又有謠曰:“大風蓬勃揚塵埃,八井三刀卒起來,四海鼎沸中山頹。
惟有德人據三台。
”群臣因勸德即尊号。
時以慕容寶尚存,未遽聽。
《魏書·賨李雄傳》:谯周著谶曰:“廣漢城北有大賊,曰流特;攻難得。
歲在玄宮自相克。
”卒如其言。
《大宗紀》:泰常五年(420),五月,诏曰:“宣武皇帝,體道得一,大行大名,未盡美,非所以光揚洪烈,垂之無窮也。
今因啟緯圖,始睹尊号。
天人之意,煥然著明。
其改宣曰道,更上尊谥曰道武皇帝,以彰靈命之先啟,聖德之玄同。
告祀郊廟,宣于八表。
”《靈征志》雲:大祖真君五年(444),二月,張掖郡上言691:“往曹氏之世,丘池縣大柳谷山石表龍馬之形,石馬脊文曰大讨曹,而晉氏代魏。
今石文記國家祖宗諱,著受命之符。
”乃遣使圖寫其文。
大石有五,皆青質白章,間成文字。
其二石記張、呂之前已然之效,其三石記國家祖宗以至于今。
其文記昭成皇帝諱,繼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
次記大祖道武皇帝諱,應王載記千歲,凡七字。
次記大宗明元皇帝諱,長子二百二十年,凡八字。
次記大平天王繼世主治,凡八字。
次記皇大子諱,昌封泰山,凡五字。
初上封大平王,天文圖錄,又授大平真君之号,與石文相應。
大宗名諱之後,有一人像,攜一小兒。
見者皆曰:“上愛皇孫,提攜卧起,不離左右,此即上像。
”靈契真天授也。
于是群臣參議:“宜以石文之征,宣告四海,令方外僭竊,知天命有歸。
”制可如所奏。
《衛操傳》雲:桓帝崩後,操立碑于大邗城南,以頌功德,雲魏軒轅之苗裔。
皇興初,雍州别駕雁門段榮于大邗掘得此碑。
此更可謂極矯誣之緻矣。
造作妖妄,乃為夷狄竊以為資,豈不哀哉?然《道武七王傳》:陽平王熙之玄孫禹,頗好内學。
每雲晉地有福。
孝昌末,遂詣尒朱榮。
《北齊書·元坦傳》:坦,魏鹹陽王禧之子,事亦見《北史·魏獻文六王傳》。
子世寶,與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因酒醉诽謗,妄說圖谶,有司奏當死。
诏并宥之。
坦配北營州,死配所。
然則夷狄效中國而為矯誣,亦适足啟分崩離析之端,而速其自弊耳。
豈不哀哉?北齊文宣之篡也,徐之才、宋景業亦以谶為言。
見《之才》及《高德政傳》。
武成禅位後主,則祖珽引《元命苞》以說,亦一丘之貉耳。
成則為王,敗則為寇,其實一也。
秉政者既以此自張矣,睨而思奪之者,安得不競相放效?《南史·宋武帝紀》:魯宗之為谶曰:“魚登日,輔帝室。
”此強臣之造谶也。
《範晔傳》:孔熙先使婢随法靜尼南上見胡道世,付以箋書,陳說圖谶。
其說徐湛之,則謂谶緯天文,并有征驗。
《顔竣傳》:竣為世祖主簿,有沙門釋僧舍謂曰:“貧道嘗見谶記,當有真人應符,名諱次第,屬在殿下。
”《文五王傳》:孝武使有司奏竟陵王誕,謂其征引巫史,潛考圖緯。
此宗戚之造谶也。
《晉書·張軌傳》:晉昌張越,涼州大族,谶言張氏霸涼,自以才力應之,陰圖代軌。
《魏書·傳豎眼傳》:祖父融,有三子:靈慶、靈根、靈越,并有才力。
融以此自負。
嘗密謂鄉人曰:“汝聞之不?鬲蟲之子有三靈,此圖谶之文也。
”好事者然之。
故豪勇之士,多相歸附。
此豪右之造谶也。
《晉書·石季龍載記》:貝丘人李弘,因衆心之怨,自言姓名應谶,遂連結奸黨,署置百僚。
事發誅之。
連坐者數百家。
《魏書·大宗紀》:泰常元年(416),三月,常山民霍季,自言名載圖谶。
持一黑石,以為天賜玉印。
聚黨入山為盜。
州郡捕斬之。
《術藝傳》:劉靈助妄說圖谶,言劉氏當王。
則凡思蠢動者,無不以谶為資矣,此其所以終遭禁斷欤? 《隋書·經籍志》曰:“《易》曰:河出圖,洛出書,然則聖人之受命也,必因積德累業,豐功厚利,誠著天地,澤被生人。
萬物之所歸往,神明之所福飨,則有天命之應。
蓋龜、龍銜負,出于河、洛,以紀易代之征。
其理幽昧,究極神道。
先王恐其惑人,秘而不傳。
說者又雲:孔子既叙六經,以明天人之道,知後世不能稽同其意,故别立緯及谶,以遺末世。
”觀此,知當時所謂谶者,實有二科:一猶借重經義,與緯相雜,一則純為妖言矣。
抑谶本民間之物,與學術并無關系,自攘竊者競事造作,以古者政事與天道,關系極密,而天文之學,遂為其所取資,乃亦随之而遭禁斷焉。
魏道武之狂惑也,史言其慮如天文之占,因此大肆殺戮。
道武是時,固病狂易,然以天文之占為慮,亦非虛語。
《北史·魏宗室傳》雲:天賜六年(409),天文多變,占者雲:當有逆臣,伏屍流血。
帝惡之。
頗殺公卿,欲以厭當天災,秦王翰之子儀,内不自安,單騎遁走,帝使人追執之,遂賜死,其一征也。
《北齊書·神武帝紀》:武定五年(547),正月朔,日食。
神武曰:“日食其為我邪?死亦何恨。
”《北史·後妃傳》:宣武皇後高氏,天文有變,靈大後欲以當禍,暴崩。
《北齊書·孝昭六王傳》:河清三年(564),五月,白虹圍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武成以盆水盛星影而蓋之,一夜,盆自破。
欲以百年厭之,遂斬之。
不肯信福善禍淫之說,而又惴惴于變異如此,皆利害之見大切為之也。
《齊書·天文志》雲:“今所記三辰、七曜之變,起建元迄于隆昌。
建武世,大史奏事,明帝不欲使天變外傳,并秘而不書,自此阙焉。
”《河南傳》:拾寅子易度侯好星文,嘗求星書,朝議不給。
畏忌如此,天文之學,安得不遭禁斷?《隋志》雲:“宋大明中,始禁圖谶。
天監已後,又重其制。
及高祖受禅,禁之愈切。
炀帝即位,乃發使四出,搜天下書籍與谶緯相涉者皆焚之。
692為吏所糾者至死。
自是無複其學。
秘府之内,亦多散亡。
”書籍之佚,實由喪亂弘多,印刷之術未興,流傳之本大少,與政令禁毀,關系實微。
秦不禁醫藥蔔筮種樹之書,而其傳于後者,亦不多于詩書百家語,即其明證。
然昔時皇室,究為一大書府,至中秘所藏散亡,而其湮沒愈易矣。
谶雖妖妄緯亦僞作,然其中究有漢人經說存焉,蘭艾同焚亦可惜也。
天文圖谶之禁,初非僅如《隋志》所雲。
《晉書·武帝紀》泰始三年(268),十二月,禁星氣谶緯之學。
《南史·隐逸阮孝緒傳》言:齊武帝禁畜谶緯。
《晉書·石季龍載記》:季龍禁郡國不得私學星谶,敢有犯者誅。
《苻堅載記》:堅亦嘗禁老莊、圖谶之學。
魏大武之滅佛,并禁師巫、谶記,事見下節。
高祖承明九年(485)之诏,見上。
亦曰:“圖谶之興,起于三季。
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
自今圖谶、秘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
留者以大辟論。
”《世宗紀》:永平四年(512),五月,诏禁天文之學。
《肅宗紀》:熙平二年(517),五月,重申天文之禁,犯者皆大辟論。
皆其事也。
《劉潔傳》:潔使右丞張嵩求圖谶,問:“劉氏應王,繼國家後,我審有姓名否?”嵩對曰:“有姓而無名。
”窮治款引。
搜嵩家,果得谶書。
潔及嵩等皆夷三族。
潔事見第八章第三節,其死實别有原因。
尋求圖谶,蓋忌潔者以此陷之,然可見谶書之易以陷人矣。
《北史·藝術傳》:庾季才,宇文護執政,問以天道征祥,對曰:“上台有變,不利宰輔,公宜歸政天子,請老私門。
”及護夷滅,閱其書記,有假托符命,妄造異端者皆誅。
惟得季才兩紙,盛言緯候,宜免政歸權。
周武帝謂斛斯征曰:“季才甚得人臣之禮。
”因賜粟帛。
此雖意外獲福,其所乘亦危道也。
是以通其說者皆兢兢焉。
齊武帝之禁畜谶緯也,阮孝緒兼有其書,雲兼有,可見是時谶緯有别。
或勸藏之。
答曰:“昔劉德重《淮南秘要》,适為更生之禍。
杜瓊所謂不如不知,此言美矣。
”客有求之。
答曰:“己所不欲,豈可嫁禍于人?”乃焚之。
《魏書·高允傳》:允雖明于曆數,初不推步,有所論說。
惟遊雅數以災異問矣。
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難,既知複恐漏洩,不如不知也。
”《北齊書·儒林傳》:權會,妙識玄象。
至于私室,辄不及言。
學徒有請問者,終無所說。
每雲:“此學可知不可言。
諸君并貴遊子弟,不由此進,何煩問也?今惟有一子,亦不以此術教之。
”治其學者之畏慎如此,宜其學之易于失傳矣。
有意造作之谶,頗類謠辭,蓋取其簡而有韻,為衆所易傳、易記也。
谶多近鄙俗字亦以此,若其爾雅深厚,即為衆所不能解矣。
謠辭亦有造作者。
《宋書·王景文傳》雲:明帝以景文外戚貴盛,張永累經軍旅,疑其将來難信,乃自為謠言曰:“一士不可親,弓長射殺人。
”《南史·文學傳》雲:袁粲、王蘊雖敗,沈攸之尚存,卞彬意高帝事無所成,乃謂帝曰:“比聞謠雲:可憐可念屍著服,孝子不在日代哭,列管暫鳴死滅族,公頗聞不?”時蘊居父憂,與粲同死,故雲屍着服。
孝子不在日代哭者,褚字。
彬謂沈攸之得志,褚彥回當敗,故言哭也。
列管,謂蕭也。
高帝不悅。
及彬退,曰:“彬自作此。
”《北史·韋孝寬傳》雲:孝寬參軍曲岩,頗知蔔筮。
謂孝寬曰:“來年東朝必大相殺戮。
”孝寬因令岩作謠歌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
”百升,斛也。
又言“高山不摧自崩,槲樹不扶自豎。
”令諜人多赍此文,送之于邺。
祖孝征聞之,更潤色之,斛律明月竟以此誅。
此等果如史說以否,雖不可知,然必時有造作謠辭之事,乃有此傳說也。
吳人因童謠叛晉,已見第三章第九節。
《晉書·五行志》又雲:孫皓天紀中,童謠曰:“阿童複阿童,銜刀浮渡江。
不畏岸上獸,當作虎,唐人避諱之字。
但畏水中龍。
”武帝聞之,加王濬龍骧将軍。
又雲:司馬越還洛,有童謠曰:“洛中大鼠長尺二,若不早去大狗至。
”及苟晞将破汲桑,又謠曰:“元超兄弟大落度,上桑打椹為苟作。
”由是越惡晞,奪其兖州,隙難遂搆焉。
《南史·賊臣傳》雲:大同中,童謠曰:“青絲白馬壽陽來。
”景渦陽之敗,求錦,朝廷給以青布,及舉兵,皆用為袍,采色尚青,景乘白馬,青絲為辔,欲以應謠。
此等看似先有謠而後以事應之,又安知非欲作其事者,有意造為謠言邪?《晉書·愍帝紀》雲:初有童謠曰:“天子何在豆田中。
”時王浚在幽州,以豆有藿,殺隐士霍原而應之。
及帝如劉曜營,營實在城東豆田壁。
《原傳》雲:王浚稱制,謀僭,使人問之,原不答,浚心銜之。
又有遼東囚徒三百餘人,依山為賊,意欲劫原為主,事亦未行。
時有謠曰:“天子在何許?近在豆田中。
”浚以豆為霍,收原斬之。
《浚傳》曰:燕國霍原,北州名賢。
浚以僭位示之,原不答,浚遂害之。
浚謀僭位說不足信,已見第四章第二節。
原雖列《隐逸傳》,實非恬退之人。
《李重傳》雲:遷尚書吏部,留心隐逸,拔用燕國霍原等為秘書郎及諸王文學,故海内莫不歸心,則原嘗一出仕。
此事《原傳》未載。
其見殺未知何由,然以風謠為其藉端,則必不誣矣。
生于其心,未有不害于其政者也。
詩者,民幽約怨悱不能自言之情。
作之一夫,播之衆口,民情大可見焉,故古有采詩之官。
漢世刺舉,猶重風謠以此,造谶者必放謠辭亦以此。
乃诪張者,遂因之而私造作焉。
人心之變幻,誠不可測度矣。
龜蔔之術,随世益微,693諸言蔔者,實多指筮。
《北齊書·清河王嶽傳》雲:初嶽家于洛邑,高祖每奉使入洛,必止于嶽舍。
嶽母山氏夜起,見高祖室中有光,怪其神異,詣蔔者筮之,遇《乾》之《大有》,即其一事也。
《南史·梁元帝紀》雲:魏師至栅下,有然星墜城中,帝援曹筮之。
卦成,取龜式驗之。
因抵于城,曰:“吾若死此下,豈非命乎?”筮而取驗龜式,似二者已可相通。
豈莫能灼龜,乃以其繇供筮者之參證邪?《魏書·景穆十二王傳》:高祖诏大常卿王谌親命龜蔔,易筮南伐之事,其兆遇《革》。
雖并言蔔,《革》亦《周易》卦名。
《齊書·荀伯玉傳》雲:大祖為明帝所疑,征為黃門郎。
伯玉勸遣騎入虜界,于是虜騎數百,履行界上。
大祖以聞。
猶懼不得留,令伯玉蔔。
《南史》作占。
伯玉斷卦不成行。
詳見第九章第八節。
此所雲卦,恐亦指《易》。
《隋書·經籍志》有《龜決》一卷,葛洪撰,洪多為言藝術者所依托,不必可信。
《北史·文苑傳》雲:明克讓龜策、曆象,鹹得其要,恐亦泛辭。
《王世充傳》雲:曉龜策,世充多詐,其說更不必實也。
《齊本紀》雲:文宣謀篡位,使李密蔔之,遇《大橫》,曰:“大吉,漢文帝之封也。
”似系龜蔔。
然此文《北齊書》無之,文宣之篡,與漢文之立,事亦不倫,或出附會。
惟《齊書·柳世隆傳》言其善蔔,别龜甲價至一萬,著《龜經秘要》二卷行于世,《南史》又言其子恽著《十杖龜經》,則必系龜蔔之術耳。
筮術則似極盛。
豈由其時,談玄之家,争重《周易》,而占者亦受其賜欤?《晉書·郭璞傳》言:璞撰前後筮驗六十餘事。
又抄京、費諸家要最。
更撰《新林》十篇,《蔔韻》一篇。
璞為術數之家,諸書當非依托。
其時言筮驗者,多誕謾不可信之辭,如隗炤是也。
見第二十章第五節。
此等誕謾之辭,而亦托諸筮,可見筮為人人之所知矣。
《宋書·王微傳》雲:大祖以其善蔔,賜以名蓍。
明帝以蔔筮最吉,為後廢帝立江皇後,見第九章第六節。
又帝諸子在孕,皆以《周易》筮之,即以所得之卦為小字,見《後廢帝紀》。
《齊書·劉休傳》雲:泰始初,諸州反,休筮明帝當勝,靜處不與異謀。
又雲:後宮孕者,帝使筮其男女,無不如占。
《晉書·苻健載記》雲:杜洪盡關中之衆來距,健筮之,遇《泰》之《臨》。
《北史·許彥傳》雲:從沙門法叡受《易》,大武征令蔔筮,頻驗,遂使左右,參與謀議,而齊神武館客如王春、趙輔和等,亦以善筮稱。
見《北史·藝術傳》。
皆王公大人之信筮者也。
筮家亦分二派:一如吳遵等别有占書,亦見《北史·藝術傳》。
蓋有專門傳授,一如權會,但用爻辭、彖、象辨吉兇,《易占》之屬,都不經口,《北齊書·儒林傳》。
則儒者之業耳。
魏樂平王及董道秀之死也,見第八章第二節。
高允著《筮論》,曰:“道秀若推六爻以對曰:《易》稱亢龍有悔,窮高曰亢,高而無民,不為善也,則上甯于王,下保于己,福祿方至,豈有禍哉?今舍本而從其末,咎釁之至,不亦宜乎?”此則王公大人因信筮而取禍者也。
荀伯玉嘗隸子勳将孫沖,事敗還都,以賣蔔自業。
王叡父橋,解天文、蔔筮,涼州平入京,以術自給。
《魏書·恩幸傳》。
吉士瞻年逾四十,忽忽不得志,乃就江陵蔔者王先生計祿命。
《南史》本傳。
此等皆民間之賣蔔者也。
望氣之術,亦廑有存者。
《晉書·隐逸傳》:魯勝,嘗歲日望氣,知将來多故,便稱疾去官。
《藝術傳》,台産,善望氣之術。
蓋尚真有所受?然矯誣者極多。
《齊書·祥瑞志》雲:元徽四年(476),大祖從南郊,望氣者陳安寶見其身上黃紫氣屬天,此固顯然出于造作。
《宋書·袁粲傳》雲:順帝即位,使粲鎮石頭,有周旋人解望氣,謂粲:“石頭氣甚乖,往必有禍。
”亦安知非高祖之徒所造作邪?《南史·後妃傳》雲:梁武帝鎮樊城,嘗登樓以望,見漢濱五采如龍,下有女子擘絖,則丁貴嫔也。
造作讕言而及于嫔禦,可謂善于矯誣矣。
北齊孝昭以望氣者雲邺城有天子氣而殺濟南,已見第十四章第三節。
事亦見《北齊書·上洛王思宗傳》,雲大史奏言邺城有天子氣。
望氣蓋兵家所重?故《隋志》所載,兵家多有其書。
《南史·梁宗室傳》言:元英謂望氣者言九月賊退,至九月而洛口軍果潰,可見軍中甚重此術也。
占夢之術蓋微?然仍有藉夢征以惑人者。
《南史·張敬兒傳》雲:性好蔔術,信夢尤甚。
初征荊州,每見諸将帥,不遑有餘計,惟叙夢,雲:“未貴時,夢居村中,社樹忽高數十丈,及在雍州,又夢社樹直上至天。
”以此誘說部曲,自雲貴不可言。
其妻尚氏,亦曰:“吾昔夢一手熱如火,而君得南陽郡,元徽中夢一髀熱如火,君得本州,建元中夢半體熱,尋得開府,今複舉體熱矣。
”敬兒亦以告所親,言其妻初夢、次夢,今舉體熱矣。
其鄙倍真可發一噱。
然亦有真信其事者。
《晉書·劉曜載記》雲:曜夢三人,金面丹唇,東向逡巡,不言而退,曜拜而履其迹。
旦召公卿已下議之。
朝臣鹹賀,以為吉祥。
惟大史令任義進曰:“秦兵必暴起,亡主喪師,留敗趙地。
遠至三年,近至七日。
”曜大懼,于是躬親二郊,飾繕神祠,望秩山川,靡不周及。
大赦殊死已下。
複百姓租稅之半。
義之占夢,不知所操為何術?然曜因此而恐懼修省,則事必不誣,蓋胡人無識,又禍福之念大切,故不覺為所動也。
相術在諸術數中,可謂最有征驗,故士大夫信者較多。
《晉書·趙至傳》:嵇康謂至曰:“卿頭小而銳,童子白黑分明,有白起之風矣。
”《南史·庾杲之傳》:從子敻,少聰慧。
家富于财。
好賓客,食必列鼎。
又狀貌豐美,頤頰開張。
人皆謂必為方伯,無餒乏之慮。
及魏克江陵,卒至餓死。
時又有水軍都督褚蘿。
面甚尖危,有從理入口,竟保衣食而終。
為此說者,皆知前世行事者也。
術家自炫,亦多依附舊聞。
《陳書·章昭達傳》:少時嘗遇相者,謂曰:“卿容貌甚善,須小虧損,則當富貴。
”梁大同中,為東宮直後,因醉墜馬,鬓角小傷,昭達喜之。
相者曰:“未也。
”及侯景之亂,率募鄉人援台,為流矢所中,眇其一目。
相者見之,曰:“卿相善矣,不久當貴。
”此放英布當黥而王之說也。
《南史·梁元帝紀》雲:初從劉景受相術,因訊以年,答曰:“未至五十,當有小厄。
”此放高元呂相魏文帝之事也。
見《秦漢史》第二十章第二節。
亦與委巷之言不同。
然亦多惑人之談。
《晉書·周訪傳》雲:訪少時,遇善相者廬江陳訓,謂訪與陶侃曰:“二君皆位至方嶽,功名略同,但陶得上壽,周得下壽,優劣更由此耳。
”《宋書·武帝紀》:與何無忌等同建大謀。
有善相者,相高祖及無忌等,并當大貴,其應甚近。
惟雲檀憑之無相。
《沈攸之傳》雲:與吳郡孫超之、全景文共乘小船出京都。
三人共上引埭。
有一人止而相之,曰:“君三人皆當至方伯。
”其後攸之為郢、荊二州,超之廣州,景文豫州刺史。
亦見《齊書·呂安國傳》。
觀其所傳事極相類,便知其造作無實矣。
《齊書·江祏傳》雲:新立海陵,人情未服。
高宗胛上有赤志,常秘不傳。
祏勸帝出以示人。
晉壽大守王洪範罷任還,上袒示之,曰:“人皆謂此是日月相,卿幸無洩言。
”洪範曰:“公日月之相在軀,如何可隐?轉當言之公卿。
”上大悅。
《蕭谌傳》雲:谌好左道。
吳興沈文猷相谌雲:相不減高宗。
谌喜曰:“感卿意,無為人言也。
”谌被殺,文猷亦伏誅。
王晏之死,以數呼相工自視,雲當大貴。
武陵王晔,巫觋言有非常之相,以此自負,武帝聞之,故無寵。
此皆以相惑人,有所觊觎者,其事無足深論。
《南史·江祏傳》雲:魏軍南伐,齊明帝欲以劉暄為雍州,暄時方希内職,不願遠役,投于祏。
祏謂帝曰:“昔人相暄,得一州便踬,今為雍州,傥相中乎?”上默然。
俄召梁武帝。
果如所言,則真溺虛辭而受實禍矣。
論相以骨法為主。
蓋因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