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晉南北朝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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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六十家之說,依其前後遠近,編而為部,謂之《地理書》。
任昉又增澄書八十四家,謂之《地記》。
陳時,顧野王抄撰衆家之言,作《輿地志》。
隋大業中,普诏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産、地圖,上于尚書。
故隋代有《諸郡物産土俗記》一百三十一卷,《區宇圖志》一百二十九卷,《諸州圖經集》一百卷。
”案《志》所謂但記州郡之名者蓋官書?所謂因其經曆,并有記載者,蓋私家之作?作志者之意,蓋以網羅宏富,條理分明為貴?故訾此等記載,不能成一家之體也。
陸澄、任昉之書,蓋叢書體?故亦不能成一家之言。
此類記載,取材實多。
有根據官書,專記州郡建置者,如《元康三年地記》、《元嘉六年地記》、《九州郡縣名》、《并帖省置諸郡舊事》是也。
有兼及戶口者,如《元康六年戶口簿記》是也。
其專詳一地方情形者,則為諸州圖經。
專志風俗者,如《陳留風俗傳》。
演繹舊聞者,如揚雄《蜀王本紀》,記山水者,如劉澄之《永初山川古今記》,宋居士《衡山記》,謝靈運《遊名山志》、《居名山志》、《水經》,庾仲容《江記》,釋道安《四海百川水源記》。
記宮室者,有《洛陽宮殿簿》,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劉璆、釋昙鸾《京師寺塔記》。
記冢墓者,有李彤《聖賢冢墓記》。
記道裡者,有蔡允恭《并州入朝道裡記》。
談沿革者,有京相璠《春秋土地名》,不著撰人《古來國名道裡記》。
記外國者,如法顯《佛國記》,不著撰人《交州以南外國傳》,楊莩《交州異物志》,不著撰人《諸蕃風俗記》。
存錄荒誕傳說者,如托諸東方朔之《十洲記》、《神異經》。
王儉七志,七曰圖譜,記地域及圖書,參看下節。
可見其卷帙之浩繁矣。
地圖之作,亦較前世為精。
《晉書·裴秀傳》言:“秀為司空,職在地官。
以《禹貢》山川地名,從來久遠,多有變易,後世說者,或強牽引,漸以暗昧,于是甄擿舊文,疑者則阙。
古有名而今無者,皆随事注列。
作《禹貢地域》十八篇奏之,藏于秘府。
”此蓋合古今地理為一書,亦可雲作今圖而兼詳其沿革也。
其《序》雲:“秘府既無古之地圖,又無蕭何所得。
惟有漢氏輿地及括地諸雜圖,各不設分率,又不考正準望,亦不備載名山大川。
”其例實未盡善。
顧又雲:“晉文帝命有司撰訪吳蜀地圖。
蜀土既定,六軍所經,地域遠近,山川險易,征路迂直,校驗圖記,罔或有差。
”以當時粗疏之技,安能成此精審之作?其必谀媚非實明矣。
秀所制圖,其體有六:一曰分率,二曰準望,三曰道裡,四曰高下,五曰方邪,六曰迂直。
其言曰:“有圖象而無分率,則無以審遠近之差。
有分率而無準望,雖得之于一隅,必失之于他方。
有準望而無道裡,則施于山海絕隔之地,不能相通。
有道裡而無高下、方邪、迂直之校,則徑路之數,必與遠近之實相違。
”蓋以分率定其地之所在,而以準望校之;以道裡著準望所不及,而以高下、方邪、迂直核道裡之實。
在未知測經緯度之法時,所能為者,亦不過如是而已。
《宋書·謝莊傳》雲:莊分《左氏經傳》,随國立篇,制木方丈,圖山川土地,各有分理。
離之則州别郡殊,合之則内為一。
以木制圖,蓋由當時簡牍,尚與缣素并用?見第二節。
而其可分可合,亦可見其分率之審也。
《隋志》所載,冀州、齊州、幽州,皆有圖經;隋有《諸州圖經集》,已見前;而其先已有《周地圖記》一百九卷;可見各地皆有圖。
《魏書·沮渠牧犍傳》,世祖诏公卿為書讓牧犍,有“民籍地圖,不登公府”之語,可見上計之制仍存。
《南史·宋宗室及諸王傳》:陳文诏訴父饒為竟陵王誕府吏,恒使入山圖畫道路,不聽歸家。
又《張弘策傳》,謂當指建業時,凡矶浦、村落,軍行宿次,立頓處所,弘策豫為圖,皆在目中。
此等則皆供一時之用,不必精審也。
《隋志》有張氏《江圖》一卷,劉氏《江圖》二卷,其亦弘策所為之類欤? 醫學情形就《隋志》醫方類之書觀之,可分八類:一論醫理,二言明堂針灸,三論診法,四論病源候,五本草、藥錄、采藥法、種藥法,六醫方,七食經,八獸醫。
此純為醫家之學。
其養身、養性、導引、合丹、服食、房中之說,則當與神仙家相出入也。
方藥有來自外國者:如《雜戎狄方》,當來自西北,《龍樹菩薩》、《婆羅門》、《耆婆》、《乾陁利》諸方,當來自南海,香方亦當來自南海。
《西域諸仙所說藥方》,《西域名醫所集藥方》,則當來自西胡也。
《魏書·西域傳》:悅般國,真君九年(448),遣使朝獻。
并送幻人,稱能割人喉脈令斷,擊人頭令骨陷。
皆血出,或數升,或盈鬥。
以草藥内其口中,令嚼齧之,須臾血止,養創一月複常,又無痕瘢。
世祖疑其虛,乃取死罪囚試之,皆驗。
雲中國諸名山,皆有此草。
乃使人受其術而厚遇之。
此事或誇誕失實,然必有此類方藥,則無疑也。
《北齊書·馬嗣明傳》雲:嗣明少明醫術,博綜經方。
《甲乙》、《素問》、《明堂》、《本草》,莫不鹹誦,其所學可謂甚博。
然此特名醫如是。
《宋書·範晔傳》言:孔熙先善于治病,兼能診脈,則尋常醫家,于脈法且未能盡通也。
《魏書·徐謇傳》言:顯祖欲驗其所能,乃置諸病人于幕中,使謇隔而脈之,深得病形,兼知色候,說亦近誕,謇善診脈當不誣,謇固亦非常醫也。
《晉書·魏詠之傳》雲:詠之生而兔缺。
年十八,聞荊州刺史殷仲堪帳下有名醫能療之,乃西上。
仲堪召醫視之。
醫曰:“可割而補之,但須百日進粥,不得笑語。
”詠之曰:“半生不語,而有半生,亦當療之,況百日邪?”遂閉口不語,惟食薄粥。
而卒獲差。
此醫之技,蓋可謂精。
662《魏書·長孫道生傳》:曾孫子彥,少嘗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
乃命開肉鋸骨,流血數升,言戲自若。
時以為逾于關羽。
此醫之技,亦足與華佗争勝矣。
《晉書·盧欽傳》:欽子浮,以病疽截手,則斷一支以全生命,昔時醫者亦知之,毒虵螫手,壯士斷腕,非譬喻之辭也。
又《溫峤》傳:蘇峻平後,固辭還藩。
先有齒疾,至是拔之因中風,至鎮未旬而卒。
峤之緻病,或由拔齒為之,則手術之未盡善者矣。
《劉曜載記》:曜之敗,被創十餘,通中者三。
為石堪所執,送于石勒。
勒使金創醫李永療之。
《宋書·魯爽傳》:程天祚為虜所獲,以妙善針術,為拓跋焘所愛賞。
《齊書·陳顯達傳》:顯達讨桂陽王,休範。
矢中左眼,拔箭而镞不出。
地黃村潘妪善禁。
先以釘釘柱,禹步作氣,釘即時出。
乃禁達顯目中镞出之。
《南史·張融傳》:有薛伯宗,善徙癰疽。
公孫泰患背,伯宗為氣封之,徙置齋前柳樹上。
明旦癰消。
樹邊便起一瘤,如拳大。
稍稍長。
二十餘日,瘤大膿爛,出黃赤汁鬥餘。
樹為之痿損。
此乃咒由之科。
凡此,皆醫之以一技鳴者也。
神仙家與醫家,關系本極密,故二家之學,仍相出入。
葛洪、陶弘景之留心方書,即其明證。
洪有《金匮藥方》百卷,《肘後要急方》四卷,弘景有《本草集注效驗方》、《肘後百一方》,見《晉書》、《南史》本傳。
《宋書·羊欣傳》:言欣素好黃老,有病不服藥,飲符水而已。
此蓋張角之術,在宋世為天師道之流,見下章第三節。
然又言兼善醫術,撰藥方十卷,則初非不知醫藥,蓋張角之術,原亦與神仙家相出入,即其以符水飲人,663亦未必非咒由科之支流餘裔也。
《王微傳》言:微兼解醫方。
載其報何偃書曰:“生平好服上藥,起年十二時病虛耳,所撰服食方中,粗言之矣。
家貧乏役,春秋令節,辄自将兩三門人入草采之,意在取精,世人便言希仙好異。
”亦以所服食者與希仙者相出入,故見疑于世人耳。
徐謇常吞服道符,又欲為魏孝文合金丹。
祖珽長于醫藥,齊武成欲撲殺之,乃大呼曰:“莫殺臣,為陛下合金丹。
”二家關系之密,可以想見。
此時沙門亦有善醫術,而其技初非傳自外國者。
《魏書·藝術傳》:李修父亮,少學醫術,未能精究。
世祖時,奔劉義隆于彭城,又就沙門僧坦,研習衆方,略盡其術。
針灸、授藥,莫不有效。
此其學已不能皆來自域外。
又《崔彧傳》,言其少嘗詣青州,逢隐逸沙門,教以《素問》九卷及《甲乙》,遂善醫術,則更明為中國之學矣。
蓋時道佛雖互相排,然其術則初非彼此不相知;抑二家為行其教計,于醫藥等便民之術,亦多所研習也。
參看下章自明。
信巫不信醫者仍多此符水之所由足以惑衆也。
《晉書·顧榮傳》言:元帝所幸鄭貴嫔有疾,以祈禱頗廢萬幾。
榮上箋,言貴嫔未安,藥石實急,請塞鬼道淫祀。
帝王如此,細民可知。
褚澄、徐嗣,附《澄傳》。
《南史》作徐嗣伯,附《張融傳》。
皆号善醫,而《南史》所載治驗,率荒誕不經,即薛伯宗亦如是,可見其時之風氣矣。
《南史·張融傳》雲:融與東海徐文伯兄弟厚。
文伯,濮陽大守熙曾孫也。
熙好黃老,隐于秦望山。
有道士過求飲,留一瓠與之,曰:君子孫宜以道術救世,當得二千石。
熙開之,乃《扁鵲鏡經》一卷。
因精心學之。
遂名振海内。
傳業至于文伯。
觀醫家之以此自張,而知附會失實之辭,亦不必盡出于愚民矣。
《晉書·孝友傳》:顔含兄畿,得疾,就醫自療,遂死于醫家。
664後複活。
《衛瓘傳》:瓘與子恒、嶽、裔及孫等九人同遇害,而恒二子璪、玠在醫家得免,蓋亦就醫自療也。
《魏書》言李亮,四方疾苦,不遠千裡往從之。
亮大為聽事,以舍病人。
時有死者,則就而棺殡,親往吊視。
史言此,意以著亮之仁厚,其實為舍以舍病者,恐當時醫家類然也。
醫之所舍,必也能自給之人,若貧病者,則莫或顧恤矣。
《梁書·儒林傳》:嚴植之,性仁慈,好陰德。
少嘗山行,見一患者。
問其姓名,不能答。
載與俱歸,為營醫藥。
六日而死,植之為棺斂殡之,卒不知何許人也。
嘗緣栅塘行,見患人卧塘側。
下車問其故。
雲姓黃氏,家本荊州,為人傭賃。
疾既危笃,船主将發,棄之于岸。
植之恻然,載還治之。
經年而黃氏差。
請終身充奴仆,植之不受,遺以資糧遣之。
此等義舉,非可恒遇;即有仁心者,亦必有力而後能為之。
《齊書·孝義傳》:江泌,曆仕南中郎行參軍。
所給募役,去役得時病,莫有舍之者。
吏扶杖投泌。
泌親自隐恤。
吏死,泌為買棺。
無僮役,兄弟共輿埋之。
可見荒僻之地,呼籲無門,貧病之士,哀号莫恤之狀。
《晉書·孝義傳》:庾衮,鹹甯中大疫,二兄俱亡,次兄毗複殆。
疠氣方熾,父母兄弟,皆出次于外。
衮獨留不去。
病之能傳染者,固以走避為宜,然竟任病者之颠連而莫之或恤,則亦非人之相人偶之道矣。
救恤之事,官家亦間有之。
《宋書·文帝紀》:元嘉四年(427),五月,京師疾疫,遣使存問,給醫藥。
死者若無家屬,賜以棺器。
二十四年(447),六月,京邑疫疠。
使郡縣及營署部司,普加履行,給以醫藥。
二十八年(451),四月,都下疾疫。
使巡視給醫藥。
《孝武帝紀》:大明元年(457),四月,京邑疾疫。
遣使按行,賜給醫藥。
死而無收斂者,官為斂埋。
四年(460),四月,诏都邑節氣未調,疠疫尤衆。
可遣使存問,并給醫藥。
其死亡者,随宜恤贍。
此皆疾疫時之救療。
《魏書·顯祖紀》:皇興四年(470),三月,诏曰:“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發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廣集良醫,遠采名藥,欲以救護兆民。
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醫就家診視。
所須藥物,任醫給之。
”《高祖紀》:大和二十一年(497),九月,诏敕司州、洛陽之民,年七十已上無子孫,六十已上無期親,貧不自存者,給以衣食。
不滿六十而有廢痼之疾,無大功之親,窮困無以自療者,皆于别坊,遣醫救護。
665給醫師四人,豫請藥物以療之。
《世宗紀》:永平三年(510),十月,诏敕大常,于閑敞之處,别立一館。
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鹹令居處。
嚴敕醫署,分師療治。
考其能否,而行賞罰。
又經方浩博,流傳處廣,應病投藥,卒難窮究。
更令有司,集諸醫工,尋篇推檢,務存精要,取三十餘卷,以班九服。
郡縣備寫,布下鄉邑。
使知救患之術。
《藝術傳》:王顯,世宗诏顯撰藥方三十五卷,班布天下,以療諸疾。
此則不惟京邑,兼及四境,不惟疫疠,兼及平時矣。
言之匪艱,行之惟艱,欲行諸诏,所集醫師所儲藥物,當得幾何?博施濟衆,堯、舜猶病,故終于别坊立館,僅在司洛,餘地止于班給方書也。
延昌元年(512),四月,以肆州地震,陷裂,死傷甚多。
遣大醫、折傷醫,并給所須之藥就治之。
亦僅災害時為然耳。
《齊書·劉善明傳》:上表陳事,凡十一條:其二,以為京師浩大,遠近所歸,宜遣醫藥,問其疾苦。
年九十已上及六疾不能自存者,随宜量賜,此北朝所已行,南朝則僅存願望而已。
《梁書·文惠大子傳》,言其與竟陵王子良,俱好釋氏,立六疾館以養窮民,其所及恐亦有限也。
醫工貪厚糈,多集都邑,偏僻之地,乃更無人療治。
《宋書·隐逸傳》:戴颙,止于桐廬,僻遠難以養疾,乃出居吳下。
僻遠之地,何以不能療疾?蓋亦以阙于醫藥耳。
醫家流品,仍為衆所賤視。
666《南史·張融傳》言:徐文伯兼有學行,倜傥不屈意于公卿,不以醫自業。
融謂曰:“昔王微、嵇叔夜,并學而不能。
殷仲堪之徒,故所不論。
得之者由神明洞徹,然後可至,故非吾徒所及。
且褚侍中澄,當貴亦能救人疾。
卿此更成不達。
”答曰:“惟達者知其可貴,不達者多以為深累。
既鄙之,何能不恥之。
”醫家之地位可見。
《北齊書·斛律金傳》:行燕郡守馬嗣明,醫術之士,為金子羨所欽愛。
北齊流品混雜,嗣明蓋以見愛而得官?又《徐之才傳》:父雄,事南齊,位蘭陵大守。
以醫術為江右所稱。
之才以豫章王綜啟其大善醫衛見征。
魏孝明時。
藥石多效。
又窺涉經史,發言辯捷,朝賢競相要引,為之延譽。
又以首唱禅代,又戲谑滑稽,言無不至,于是大被狎昵。
齊文宣。
于和士開、陸令萱母子,曲盡卑狎。
二家若疾,救護百端。
蓋其父雖士流,之才則亦以嬖幸自居矣。
流品既下,其人遂惟利是圖,而聲價既高,又或以驕蹇取禍。
《李元忠傳》言其善于方技,而性仁恕。
見有疾者,不問貴賤,皆為救療。
《崔季舒傳》言其大好醫術。
天保中,于徙所無事,更銳意研精。
遂為名手,多所全濟。
雖位望轉高,未曾懈怠。
縱貧賤厮養,亦為之療。
此正由其本非醫家,是以能爾。
《周書·藝術傳》:褚該,性淹和,不自矜尚,有請之者,皆為盡其藝術,時論稱其長者,則由其禀性使然。
若徐謇,則史言其“性甚秘忌,承奉不得其意者,雖貴為王公,不為措療”矣。
職是故,人亦遂以威力脅之,667甚有以療治無效加之罪者。
《魏書·孝文六王傳》,彭城王勰,高祖不豫,召徐謇至,勰引之别所,泣涕執手而謂之曰:“君今世元化。
至尊氣力危惙,願君竭心,專思方治。
若聖體日康,當獲意外之賞。
不然,便有不測之誅。
非但榮辱,乃存亡由此。
”權戚矯僞,固不足論,然時人之所以待醫師者,則于此可見矣。
其後謇治高祖有驗。
車駕發豫州,次于汝濱,乃大為謇設大官珍膳。
因集百官,特坐謇于上席。
命左右宣謇救攝危笃。
下诏褒美,以謇為大鴻胪卿,金鄉縣開國伯,食邑五百戶,賜錢一萬貫。
明年,從詣馬圈,高祖疾勢遂甚,則又每加切诮,又欲加之鞭捶,幸而獲免。
加膝墜淵,異于俄頃,方術之士,能不人人自危乎?然此已在高祖時,稍沾中國之化矣。
若虜初入塞時,則更有甚于此者。
《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傳》:上谷公纥羅之子題,擊慕容驎于義台,中流矢薨。
道武以大醫陰光為視療不盡術,伏法。
則真如元勰所言,非但榮辱,存亡由之矣。
王顯之死,雖由為時所疾,然亦托諸世宗之崩,侍療無效也。
虜豈足與言藝術哉? 第八節 經籍 晉、南北朝之世,王室藏書情形,《隋書·經籍志》備言之。
其言曰:“董卓之亂,獻帝西遷,圖書缣帛,軍人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猶七十餘載。
兩京大亂,掃地皆盡。
魏氏代漢,采綴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
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
秘書監荀勖,又因中經,更著新簿。
分為四部,總括群書。
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
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
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
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
大凡四部,合二萬九千九百四十五卷。
但錄題及言,盛以缥囊,書用缃素。
至于作者之意,無所論辯。
惠、懷之亂,京華蕩覆,渠閣文籍,靡有孑遺。
東晉之初,漸更鸠聚。
著作郎李充,以勖舊部校之。
其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充遂總沒衆篇之名,但以甲乙為次。
自爾因循,無所變革。
其後中朝遺書,稍流江左。
宋元嘉八年(431),秘書監謝靈運造四部目錄,大凡六萬四千五百八十二卷。
元徽元年(473),秘書丞王儉又造目錄,大凡一萬五千七百四卷。
儉又别撰《七志》。
一曰《經典志》,紀六藝、小學、史記、雜傳,二曰《諸子志》,紀古今諸子。
三曰《文翰志》,紀詩賦。
四曰《軍書志》,紀兵書。
五曰《陰陽志》,紀陰陽圖緯。
六曰《術藝志》,紀方技。
七曰《圖譜志》,紀地域及圖書。
其道、佛附見。
合九條。
然亦不述作者之意。
但于書名之下,每立一傳。
而又作九篇條例,編乎首卷之中。
文義淺近,未為典則。
齊永明中,秘書丞王亮,監謝朏又造四部書目。
大凡一萬八千一十卷。
齊末兵火,延燒秘閣,經籍遺散。
梁初,秘書監任昉,躬加部集。
又于文德殿内,列藏衆書,華林園中,總集釋典。
大凡二萬三千一百六卷,而釋氏不豫焉。
梁有秘書監任昉、殷均四部目錄,又文德殿目錄。
其術數之書,更為一部,使奉朝請祖暅撰其名。
故梁有五部目錄。
普通中,有處士阮孝緒,博采宋、齊已來王公之家,凡有書記,參校官簿,更為《七錄》。
一曰《經典錄》,紀六藝。
二曰《記傳錄》,紀史傳。
三曰《子兵錄》,紀子書、兵書。
四曰《文集錄》,紀詩賦。
五曰《技術錄》,紀數術。
六曰《佛錄》。
七曰《道錄》。
其分部題目,頗有次序。
割析辭義,淺薄不經。
梁武敦悅詩書,下化其上,四境之内,家有文史。
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經籍,歸于江陵,大凡七萬餘卷。
周師入郢,鹹自焚之。
”牛弘雲:“侯景渡江,秘省經籍,雖從兵火,文德殿内書史,宛然猶存。
蕭繹據有江陵,遣将破平侯景。
收文德之書,及公私典籍,重本七萬餘卷,悉送荊州。
”《南史·賊臣侯景傳》雲:“王僧辯收圖書八萬卷歸江陵。
”顔之推《觀我生賦注》雲:“王司徒表送秘閣舊事八萬卷。
”蓋以成數言之。
顔氏又雲:“北方墳籍,少于江東,三分之一。
梁氏剝亂,散佚湮亡,惟孝元鸠書,通重十餘萬卷。
”則并江陵所故有者言之也。
牛弘又雲:“周師入郢,繹悉焚之于外城,所收十才一二。
”則元帝焚書,亦未能盡,但所餘不多耳。
668《梁書·昭明大子傳》雲:于時東宮有書三萬卷。
《賊臣·侯景傳》雲:又登東宮牆射城内。
至夜,簡文募人出燒東宮。
台殿遂盡。
所聚圖書數百廚,一皆灰燼。
先是簡文夢有人畫作秦始皇,雲此人複焚書,至是而驗。
然則侯景之亂,東宮所失書,亦不少也。
陳天嘉中,又更鸠集。
考其篇目,遺阙尚多。
其中原則戰争相尋,幹戈是務。
文教之盛,苻、姚而已。
宋武入關,收其圖籍,府藏所有,才四千卷。
赤軸青紙,文字古拙。
後魏始都燕代,南略中原,粗收經史,未能全具。
《魏書·李先傳》:大祖問曰:“天下書籍,凡有幾何?朕欲集之,如何可備?”對曰:“不可計數。
陛下誠欲集之,嚴制天下諸州郡縣,搜索備送。
主之所好,集亦不難。
”大祖于是頒制天下,經籍稍集。
《高湖傳》:子谧,天安中,除中散,專典秘閣。
肅勤不倦,高宗深重之。
拜秘書郎。
谧以墳典殘缺,奏請廣訪群書,大加繕寫。
由是代京圖籍,莫不審正。
孝文徙都洛邑,借書于齊。
秘府之中,稍以充實。
《魏書·高祖紀》:大和十九年(495),六月,诏求天下遺書,秘閣所無,有裨益時用者,加以優賞。
《世宗紀》:永平三年(510),六月,诏重求遺書于天下。
《薛野傳》:孫昙寶,初補散騎,高祖诏采遺書于天下。
《儒林傳》:孫惠蔚,入東觀,上疏請依前丞盧昶所撰甲乙新錄,裨殘補阙,損并有無,校練句讀,以為定本。
其先無者,廣加推尋,搜求令足。
求令四門博士及在京儒生四十人,在秘書省專精校考,參定字義。
诏許之。
《宋翻傳》:弟道玙,世宗初,以才學被召。
與秘書丞孫惠蔚典校群書,考正同異。
暨于尒朱之亂,散落人間。
《魏書·高道穆傳》:莊帝以秘閣圖籍,出内繁蕪,緻多零落,诏道穆總集帳目。
并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隋書·李德林傳》:魏孝靜帝時,命當世通人正定文籍,以為内校書。
後齊遷邺,頗更搜聚。
迄于天統、武平,校寫不辍。
《隋書·郎茂傳》:茂在齊世,嘗奉诏于秘書省刊定載籍。
後周始基關右,外逼強鄰,戎馬生郊,日不暇給。
保定之始,書止八千。
後稍加增,方盈萬卷。
《周書·黎景熙傳》:六官建,為外史上士。
武成末,遷外史下大夫。
保定三年,時外史廨宇屢移,未有定所。
上言曰:“外史之職,漢之東觀。
自魏及周,公館不立。
臣雖愚瞽,猶知其非。
是以去年十一月中,敢冒陳奏。
将降中旨,即遣修營。
荏苒一周,未加功力。
臣職思其憂,敢不重請。
”帝納焉,于是廨宇方立。
周武平齊,先封書府。
所加舊本,才至五千。
隋開皇三年(583),秘書監牛弘表請分遣使人,搜訪異本。
每書一卷,賞絹一匹,校寫既定,本即歸主。
于是民間異書,往往間出。
及平陳已後,經籍漸備。
《隋書·裴矩傳》:伐陳之役,領元帥記室。
既破丹陽,晉王廣令矩與高颎收陳圖籍。
檢其所得,多大建時書。
紙墨不精,書亦拙惡。
于是總集編次,存為古本。
召天下工書之士,京兆韋霈,南陽杜頵等,于秘書内,補續殘缺。
為正副二本,藏于宮中。
其餘以實秘書内外三閣。
凡三萬餘卷。
《牛弘傳》載弘表辭,論書有五厄,與此可以參觀。
四部之分,本為藏庋,而後遂以為書之宏綱,669《七志》、《七錄》等沿劉《略》而漸變者,則存為子目。
求學術流别者,固當于子目觀之。
校仇之家,或病四部之分,不合學術分類,亦未為知言也。
舊時書目,觀其名最不能責其實者為集部。
此由專門變為通學,著述者所苞率廣緻之。
欲救其弊,非撰類書不可。
非編書目者所能為力也。
十六國中,知收葺圖籍者,苻、姚而外,尚有沮渠氏。
670《魏書·阚骃傳》雲:蒙遜甚重之,拜為秘書考課郎,給文吏三十人,典校經籍。
刊定諸子三千餘卷。
即此一部,已幾當姚秦所有之全數已。
《李順傳》雲:世祖克統萬,賜諸将珍寶雜物,順固辭,惟取書數十卷。
觀其所取之少,而知赫連氏所藏之薄也。
《宋書·蒙遜傳》:元嘉三年(426),其世子興國遣使奉表,請《周易》及子、集諸書,大祖并賜之,合四百七十五卷。
蒙遜又就司徒王弘求《搜神記》,弘寫與之。
十四年(437),茂虔奉表獻方物,并獻書合一百五十四卷。
又求晉、趙起居注、諸雜書數十件,大祖賜之。
觀其求請之殷,亦可知其搜求之切也。
晉、南北朝之世,外夷求書者,或與或不與。
671齊世祖時,虜遣使求書,朝議欲不與,王融上書請與之,見《齊書》本傳。
吐谷渾易度侯求星書,則朝議不給。
見《齊書·河南傳》。
私家之藏,少者數千,多者亦逾萬卷。
《晉書·儒林傳》:範蔚,家世好學,有書七千餘卷。
《齊書·褚淵傳》:父湛之卒,淵推财與弟,惟取書數千卷。
《劉善明傳》:家無遺儲,惟有書八千卷。
《梁書·沈約傳》:聚書至二萬卷,京師莫比。
《任昉傳》:聚書至萬餘卷,率多異本。
《王僧孺傳》:聚書至萬餘卷,率多異本,與沈約、任昉相埒。
《孔休源傳》:聚書盈七千卷。
《陳書·文學傳》:徐伯陽,家有史書,所讀者近三千餘卷。
《南史·梁宗室傳》:吳平侯景之子勵,聚書至三萬卷。
《文學傳》:崔慰祖,聚書至萬卷。
《隋書·許善心傳》:九歲而孤,家有舊書萬餘卷。
北方則沮渠蒙遜平酒泉,于宋繇室得書數千卷。
魏任城王澄之子順,遇害,家徒四壁,無物斂屍,止有書數千卷。
安豐王猛之子延明,鸠集圖籍,萬有餘卷。
元晏,好集圖籍,家書多于秘閣。
穆崇七世孫子容,求天下書,逢即寫錄,所得萬餘卷。
陽尼,有書數千卷。
楊愔,前後賞賜,積累巨萬,散之九族,架箧之中,惟有書數千卷。
祖珽,盜陳元康家書數千卷。
李業興,愛好墳籍,鸠集不已,其家所有,垂将萬卷。
黎季明,有書千餘卷。
皆藏書家之佼佼者也。
《魏書·逸士傳》:李谧之卒,學官四十五人上書,言其棄産營書,手自删削,卷無重複者,四千有餘。
則諸家之藏,皆非無重複,然其數已不少矣。
所藏或多奇秘,公家搜求、校理,往往資焉。
如《晉書·張華傳》言:華雅愛書籍。
身死之日,家無餘财,惟有文史,溢于幾箧。
嘗徙居,載書三十乘。
秘書監摯虞,撰定官書,皆資華之本,以取正焉。
天下奇秘,世所希有者,悉在華所。
由是博物洽聞,世無與比。
《齊書·陸澄傳》言:家多墳籍,人所罕見。
《梁書·任昉傳》言:昉卒後,高祖使學士賀縱共沈約勘其書目。
官所無者,就昉家取之。
《魏書·江式傳》言:内徙代京,獻經史諸子千餘卷。
《北齊書·文苑傳》:樊遜,天保七年(556),诏令校定群書供皇大子。
遜等十一人,同被尚書召共刊定,時秘府書籍,纰缪者多。
遜乃議:大常卿邢子才,大子少傅魏收,吏部尚書辛術,司農少卿穆子容,前黃門郎司馬子瑞,故國子祭酒李業興,并是多書之家,請牒借本,參校得失。
秘書監尉瑾移尚書都坐,凡得别本三千餘卷。
五經諸史,殆無遺阙。
其所裨益,亦雲大矣。
私家著述,亦有自行呈獻者,如虞溥撰《江表傳》,子勃過江,上于元帝,诏藏于秘府是也。
又有官就取之者,如陳後主敕人就張譏家寫所撰入秘閣是也。
刻版未興,書不易得,公私之藏,皆為借讀者所渴望。
左思欲賦三都,自以所見不博,求為秘書郎。
秘書郎四員,宋、齊已來,為甲族起家之選,居職例不數十日便遷。
672張缵乃固求不徙,欲遍觀閣内書籍。
此求居藏書之府,以便借讀者也。
不居職而求借者:皇甫谧自表就晉武帝借書,帝送一車與之。
柳世隆啟齊大祖借秘閣書,上給二千卷。
673又有于人臣家開館,以書充之者,如宋明帝之于王儉是已,見第一節。
賜書之事,亦時有之。
如《宋書·自序》:大祖賜沈亮書二千卷;《陳書·江總傳》:家傳賜書數千卷是也。
此皆公家之藏也。
私家之藏,公諸同好者:範尉之書,遠近來讀者,恒有百餘人,蔚為辦衣食。
崔慰祖,鄰裡年少好事者,來從假借,日數十帙,慰祖親自取與,未嘗為辭。
元宴,諸有假借,鹹不逆其意。
可謂廓然大公。
其以交誼假借者,則如陸少玄,家有父澄書萬餘卷,張率與少玄善,遂通書籍,盡讀其書。
無交誼而徑往求乞者,則如劉峻,從桑乾還,自謂所見不博,更求異書,聞京師有者,必往祈借,崔慰祖謂之書淫。
又有依附藏書之家而讀之者。
劉晝知宋世良家有書,求為其子博士,已見第一節。
傅縡依湘州刺史蕭循,循頗好士,廣集墳籍,縡肆志尋閱,因博通群書,亦其類也。
藏書之家,多在都邑,遂有不憚遠遊者。
李铉以鄉裡寡墳籍遊京師,劉晝以裡下少墳籍杖策入都是也。
《顔氏家訓·治家篇》雲:“借人典籍,皆須愛護。
先有缺壞,就為補治。
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濟陽江祿,讀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得起。
故無損敗,人不厭其求假。
或有狼籍幾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幼婢妾所點污,風雨犬鼠所毀傷,實為累德。
吾每讀聖人之書,未嘗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辭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
”此蓋後人敬惜字紙之緣起?蓋緣得之艱,故其珍之甚矣。
以書贈人者674:沈約,每見王筠文,咨嗟吟詠,以為不逮也。
嘗謂筠:“昔蔡伯喈見王仲宣,稱曰:王公之孫也。
吾家墳籍,悉當相與。
仆雖不敏,請附斯言。
”劉顯每共孔奂讨論,深相歎服。
乃執奂手曰:“昔伯喈墳素,悉與仲宣。
吾當希彼蔡君,足下無愧王氏。
”所保書籍,尋以相付。
見賢思齊,何其異世而同揆也?馬樞,梁邵陵王綸為南徐州刺史,素聞其名,引為學士。
侯景亂,綸舉兵援台,留書二萬卷以付樞。
蔡大寶,嘗以書幹仆射徐勉,大為勉所賞異。
乃命與其子遊處。
所有墳籍,盡以給之。
皆可謂付托得人。
陸瓊第三子從典,從父瑜,特相賞愛。
及瑜将終,家中墳籍皆付焉。
孫惠蔚一子早卒,其家墳籍,多歸其族曾孫靈晖。
或亦誠以其能讀而與之,非盡親族中相傳授也。
刻版之術雖未興,然賣書之風,亦已稍盛。
齊武帝時,藩邸嚴急,諸王不得讀書,江夏王鋒,乃密遣人于市裡街巷買圖籍,期月之間殆備,可見書之可劇買者多。
劉勰負書若貨粥者,以幹沈約,事見第二十章第三節,則并有粥于道者矣。
陽俊之多作六言歌詩,淫蕩而拙。
世俗流傳,名為《陽五伴侶》,寫而賣之,675在市不絕。
俊之嘗過市,取而改之,言其字誤。
賣書者曰:“陽五古之賢人,作此《伴侶》。
君何所知?輕敢議論。
”俊之大喜。
《北史·陽尼傳》。
則凡時俗流行之書,皆有寫賣者矣。
崔亮傭書自業,從兄光勸亮往托李沖:“彼家饒書,因可得學。
”亮曰:“弟妹饑寒,豈可獨飽?自可觀書于市,安能看人眉睫乎?”則雖書賈,似亦不禁人之借讀也。
古人言鈔,義與今異,676已見第二節。
謄寫非易,鈔最遂多。
《梁書·王筠傳》,載其《自序》雲:“予少好抄書,老而彌笃。
雖遇見瞥觀,皆即疏記。
後重省覽,歡興彌深。
習與性成,不覺筆倦。
自年十三四,齊建武二年(495)乙亥,至梁大同六年(540),四十載矣。
幼年讀《五經》,皆七八十遍。
愛《左氏春秋》,吟諷常為口實。
廣略去取,凡三過五抄。
餘經及《周官》、《儀禮》、《國語》、《爾雅》、《山海經》、《本草》,并再抄子史諸集皆一遍。
未嘗倩人假手,并躬自鈔錄。
大小百餘卷。
不足傳之好事,蓋以備遺忘而已。
”此鈔書者之自道也。
鈔書而亦可假手,則雖鈔胥,亦與寫手有異矣。
《宋書·傅隆傳》,言其歸老在家,手不釋卷,常手抄書籍。
《齊書·高逸傳》:沈驎士遭火燒書數千卷。
年過八十,耳目猶聰明,以火故,抄寫,燈下細書,複成二三千卷。
《北史·崔逞傳》:崔謙好讀書,凡手抄八千餘紙。
《李彪傳》:高悅兄闾,家富典籍,彪于悅家,手抄口誦,不暇寝食。
凡此雲抄,皆當有所廣略去取,非徒寫錄也。
鈔雖亦有所廣,要以撷取精要之意為多,故亦謂之抄略。
《周書·薛憕傳》:言憕止其族父懷儁家,終日讀書,手自抄略:将二百卷,謂此也。
陸澄之《地理書》凡百四十九卷,而其《地理書抄》不過二十卷,任昉增澄之書為《地記》,二百五十二卷,而其《地理書抄》不過九卷。
參看上節。
《宋書·何承天傳》:先是《禮論》有八百卷,承天删減并合,以類相從,凡為三百卷,此亦所謂抄也。
可見其去取之嚴矣,《晉書·鄭袤傳》:子默,起家秘書郎。
考合舊文,删省浮穢。
中書舍人虞松謂曰:“而今而後,朱紫别矣。
”與其過而廢之也,毋甯過而存之,删省舊文,庸或不免可惜,然其汰除蕪穢之功,則自不可沒也。
抄書體例,蓋亦非一,而其有益于人者,則莫如類書。
蓋學問愈進,則分科愈繁。
就其全體而言之,則苦于遍覽之為難,而必有人焉以助其采撷,就其一科而言之,又苦于網羅之不備,而必有人焉以助其搜讨;此類書之所以可貴也。
677魏文《皇覽》,蓋其開山。
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八節。
晉世摯虞,撰古文章,類聚區分,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蓋亦斯意。
過江而後,作者仍多。
齊竟陵王子良,集學士抄五經、百家,依《皇覽》例,為《四部要略》千卷。
《齊書》本傳。
《南史·陸慧曉傳》:子良西邸抄書,令慧曉參知其事。
随主子隆為荊州,召庾于陵為主簿,使與謝朓、宗夬,抄撰群書。
梁武帝敕到洽鈔甲部書,張率治丙丁部書抄。
皆見《梁書》本傳。
簡文在雍州,撰《法寶聯璧》。
見《南史·陸杲》、《庾肩吾》,《文學·杜之偉傳》。
安成王秀搜集經記,招劉孝标,使撰《類苑》。
《梁書》本傳,及《文學·劉峻傳》。
魏出帝時,诏撰《四部要略》。
《魏書·裴延儁傳》。
又召僧化與孫安都共撰兵法。
《魏書·術藝傳》。
安豐王延明,家有群書,欲抄集五經算事為《五經宗》,及古今樂事為《樂書》。
亦見《魏書·術藝傳》。
元晖《科錄》,周明帝《世譜》,已見第五節;北齊後主,雖曰無道,然其所撰《禦覽》,則規模不可謂不大。
見《北史·文苑傳序》。
此等皆妙選一時之英才為之。
《北齊書·文苑傳》謂:祖珽奏立文林館,奏撰禦覽,當時操筆之徒,搜求略盡,可見其取材之多。
又《陽休之傳》:其子辟疆,性疏脫無文藝,休之亦引入文林館,為時人所嗤鄙,又可見濫竿之不易也。
而流俗一見抄字,辄以為胥史之業,誤矣。
鈔書亦有出于胥史者。
《周書·寇儁傳》:儁以大統五年(539)入關,拜秘書監。
時軍國草創,墳典散逸。
儁始選置令史,抄集經籍。
四部群書,稍得周備。
蓋不暇一一謄寫,故且采撷其大略也。
然此令史,亦必非今俗所謂鈔胥之流矣。
照本移錄之謂寫,《梁書·王泰傳》言:齊永元末,後宮火,延燒秘書,圖書散亂殆盡,泰為丞,表校定繕寫是也。
其事士大夫多不自為。
穆子容求天下書,逢即寫錄,已見前。
張缵晚頗好積聚,多寫圖書數萬卷。
《南史》本傳。
亦必出于假倩。
《北齊書·循吏傳》:郎基,性慎,無所營求。
曾語人雲:“任官之所,木枕亦不須作,況重于此事?”惟頗令寫書。
潘子義曾遺之書曰:“在官寫書,亦是風流罪過。
”基答書曰:“觀過知仁,斯亦可矣。
”可證其系役人為之也。
惟寫錄亦有裨于精熟;又寫手必有力之家,乃能多畜;《北齊書·祖珽傳》雲:齊州客至,請賣《華林遍略》、文襄多集書人,一日夜寫畢,退其本曰:不須也。
故士大夫亦有自為之者。
齊衡陽元王嗣子鈞,常手自細書,寫五經,部為一卷,置巾箱中。
侍讀賀玠問曰:“殿下家自有墳素,複何須蠅頭細書,别藏巾箱中?”答曰:“巾箱中有五經,檢閱既易,且一更手寫,則永不忘。
”此為求精熟起見者也。
若袁峻家貧無書,每從人假借,必皆抄寫,見第二節,此與《南史·王泰傳》手所抄寫二千許卷,皆以抄寫并言,蓋有抄亦有寫。
則以無可假倩而然矣。
又《梁書·處士傳》:劉慧斐在匡山,手寫佛經二千餘卷。
《周書·蕭大圜傳》:周明帝開麟趾殿,大圜與焉。
《梁武帝集》四十卷,《簡文集》九十卷,各止一本。
大圜入麟趾,方得見之。
乃手寫二本,一年并畢。
識者稱歎之。
此則或以虔誠孝愛而然也。
《梁書·孔休源傳》:年十一而孤。
居喪盡禮。
每見父手所寫書,必哀恸流涕。
時無刻書,抄寫之本,讀書者必人人有之也。
寫手之中,亦有高材屈居焉。
吳喜寫起居注,暗誦略皆上口,已見第五節。
王僧孺家貧,傭書養母,所寫既畢,諷誦亦通。
《梁書》本傳。
朱異以傭書自業,寫畢便誦,《南史》本傳。
亦其倫也。
此等事亦有傳言失實者。
《梁書·文學傳》雲:任孝恭家貧無書,常崎岖從人假借。
每讀一遍,諷誦略無所遺。
《北史裴佗傳》:佗子诹之,嘗從常景借書百卷,十許日便返。
景疑其不能讀,每卷策問。
應答無遺。
此所借書,或與其故所讀者相出入,故能舉其大略。
若《梁書·陸倕傳》,謂其所讀一遍,必誦于口。
嘗借人《漢書》,失《五行志》四卷,乃暗寫還之,略無遺脫,則必無是理矣。
然寫錄一過,即能通知大略,則固事所可有也。
校勘之學,時人尚不甚精。
《北齊書·邢子才傳》雲:有書甚多,而不甚雠校。
見人校書,常笑曰:“天下書至死讀不可遍,焉能始複校此?且誤書思之,更是一适。
”妻弟李季節,才學之士,謂子才曰:“世問人多不聰明,思誤書何由能得?”678子才曰:“若思不能得,便不勞讀書。
”此乃妄語,而史書之以為美談,誤矣。
且如田肯之肯誤作宵,見第二節。
何由思而得之邪?即有義可通者,馮億度之,亦易緻誤。
《顔氏家訓·勉學篇》雲:“觀天下書未遍,不得妄下雌黃,”自是學人語也。
古書、古物,稍為時人所愛重,然辨别真僞之術未精,故多為作僞者所欺。
古書之大批出土者,無過晉武帝時汲郡發冢所得。
679此事不徒空前,亦且古書出土如此之多,至今未曾再見,言考古者,誠不可不一審定其真僞也。
此事見于《晉書》者:《武帝紀》雲:鹹甯五年(279),十月,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得竹簡小篆、古書十餘萬言,藏于秘府。
《律曆志》雲:武帝大康元年(280),汲郡盜發六國時魏襄王冢,亦得玉律。
又雲:武帝泰始九年(274),中書監荀勖校大樂,八音不和,始知後漢至魏,尺長于古四分有餘。
勖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聲均。
以尺量古器,與本銘尺寸無差。
又汲郡盜發六國時魏襄王冢,得古周時玉律及鐘磬,與新律聲均暗同。
《衛瓘傳》:子恒,為《四體書勢》曰:“魏初傳古文者,出于邯鄲淳。
恒祖敬侯,寫淳《尚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别。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經,轉失淳法,因科鬥之名,遂效其形。
大康元年(280),汲縣人盜發魏襄王冢,得策書十餘萬言。
按敬侯所書,猶有仿佛。
古書亦有數種,其一卷論楚事者,最為工妙,恒竊悅之。
”《荀勖傳》雲及得汲郡冢中古文竹書,诏勖撰次之,以為中經,列在秘書。
《束晳傳》雲:初大康二年(281),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
其《紀年》十三篇,紀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
以事接之。
疑當作以晉事接之。
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前257)。
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
其中經傳大異,則為夏年多殷;益幹啟位,啟殺之;大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既亡,幽當作厲,此傳寫之誤。
有共伯和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
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
《易繇陰陽卦》二篇,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
《卦下易經》一篇,似《說卦》而異。
《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
《國語》三篇,言楚、晉事。
《名》三篇,似《禮記》,又似《爾雅》、《論語》。
《師春》一篇,書《左傳》諸蔔筮,師春似是造書者姓名也。
《瑣語》十一篇,諸國蔔夢、妖怪、相書也。
《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
《繳書》二篇,論弋射法。
《生封》一篇,帝王所封。
《大曆》二篇,鄒子談天類也。
《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
圖書一篇,畫贊之屬也。
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
大凡七十五篇。
七篇簡折書壞,不識名題。
冢中又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
漆書皆科鬥字。
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劄。
文既殘缺,不複诠次。
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而以今文寫之。
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随宜分釋,皆有義證。
《王接傳》雲:時秘書丞衛恒考正汲冢書,未訖而遭難,佐著作郎束晳述而成之,事多證異義。
句疑有奪誤。
時東萊大守陳留王庭堅難之,亦有證據。
晳又釋難,而庭堅已亡。
散騎侍郎潘滔謂接曰:“卿才學理議,足解二子之紛,可試論之。
”接遂詳其得失。
摯虞、謝衡,皆博物多聞,鹹以為允當。
《司馬彪傳》雲:初谯周以司馬遷《史記》,書周、秦以上,或采俗語百家之言,不專據正經,周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憑舊典,以糾遷之缪誤。
彪複以周為未盡善也,條《古史考》中凡百二十二事為不當,多據《汲冢紀年》之義,亦行于世。
《儒林·續鹹傳》雲:著《遠遊志》、《異物志》、《汲冢古文釋》,皆十卷,行于世。
汲冢得書之事,見于《晉書》者如此。
年代舛訛,古籍恒有,不足以疑其事之真。
簡策煩重,十餘萬言,自可盈數十車,說亦相會。
《武帝紀》言竹簡文字為小篆古書,《束晳傳》謂皆科鬥,二者似不相符。
然觀《衛恒傳》所言,則其時之人言字體之異者,非以其構造而以其筆畫形狀,則古書小篆,二者亦可并稱。
以構造言與小篆同,以筆畫形狀言之則異。
續鹹之《古文釋》,蓋就其構造異于小篆者而釋之耳。
此三者皆不足惑。
然仍有甚可疑者。
據《衛恒傳》,似策書雖有十餘萬言,其可知者不過數種。
與《束晳傳》雲文既殘缺,不複诠次者相符。
晳之學,未聞遠逾于恒,何以所述成者能如是之多?杜預《春秋後序疏》引王隐《晉書·束晳傳》雲:汲冢竹書,大凡七十五卷。
其六十八卷,皆有名題。
其七卷折簡碎雜,不可名題。
有《周易上下經》二卷,《紀年》十二卷,《瑣語》十一卷,《周王遊行》五卷,說周穆王遊行天下之事,今謂之《穆天子傳》。
此四部差為整頓。
汲郡初得此書,表藏秘府。
诏荀勖、和峤以隸字寫之。
勖等于時即已不能盡識其書。
今複阙落。
又轉寫益誤。
《穆天子傳》,世間偏多。
整頓者不過四種,與衛恒之言,隐相符合。
然則所謂六十八種者,不過能知其名題,而今《晉書·束晳傳》,乃皆能知其書之所述,其為無稽之語可知也。
《隋書·經籍志》:古史家有《紀年》十二卷,《注》雲:汲冢書并《竹書同異》一卷。
《志》又論其事雲:晉大康元年(280),汲郡人發魏襄王冢,得古竹簡書。
字皆科鬥。
發冢者不以為意,往往散亂。
帝命中書監荀勖、令和峤撰次為十五部八十七卷。
多雜碎怪妄,不可訓知。
惟《周易》、《紀年》,最為分了。
其《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
《紀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無諸侯國别。
惟特記晉國。
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
盡晉國。
滅,獨記魏事。
下至魏哀王,謂之今王。
蓋魏國之史記也?其著書皆編年相次,文意大似《春秋經》,諸所記事,多與《春秋左氏》扶同。
《晉書·束晳傳》,并無自夏以來即有年紀之意,此所雲則似有之。
謂記魏事下至哀王,亦與《晳傳》不合。
《四體書勢》雲:魏文好古,世傳丘墳,曆代基發,真僞靡分,則以冢屬魏襄王,晉初亦在疑似之列。
安釐王者,魏襄王之曾孫。
據《史記》,其死在秦始皇四年(前243),斯時魏已距亡不遠,能否如此厚葬,實有可疑。
然則《晳傳》或言安釐王冢一語,正因其紀年迄于安釐王二十年(前257)而雲然,而或雲迄于哀王,則造作者又有所增也。
文似《春秋》,事同《左氏》,蓋造作者所摹放據依。
夏年多殷,蓋曆人治古史者之異說。
益幹啟位,大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曆,則其時之人,舜、禹之事,我知之矣之見解耳。
穆王享國之年,共伯釋位之事,說已見《先秦史》第四章及第八章第八節。
此數事蓋造作者之所特著,不與經傳舊說相會者也。
《隋書·律曆志》載劉孝孫論曆語雲:“案《竹書紀年》,堯元年在丙子。
”則其紀年又不起于夏,與《經籍志》及《晉書·束晳傳》皆不符,可見依托《紀年》而為僞者,非一家矣。
《易繇陰陽卦》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此蓋世所傳《焦氏易林》之倫,世間自有此物。
《卦下易經》,似《說卦》而異,蓋亦《易》家之所為。
此篇言《易》之書特多,《易》固晉以來通行之學也。
《名》三篇,似《禮記》,又似《論語》、《爾雅》,此合《僞家語》、《孔叢子》為一書。
《師春》一篇,書《左氏》諸蔔筮,似全與《左氏》同者,古書有如此略無出入者乎?《瑣語》,《隋志》在雜史家,雲《古文璅語》四卷。
《注》雲:汲冢書。
雜史家又有《周書》十卷,《注》亦雲汲冢書。
又雲:“似仲尼删《書》之餘。
”《顔氏家訓·書證篇》謂《瑣語》中有秦望碑。
《史通·疑古篇》雲:中有舜放堯于平陽事。
與《晳傳》所雲記蔔夢妖怪相書者,相去絕遠。
舜之放堯,豈可雲瑣事?即蔔夢妖怪相書,在迷信甚深之世,亦豈以為瑣事乎?鄒子談天,久成絕學。
誰則聞之,而知其與大曆相似?《周王遊行》之誣,已見《先秦史》第八章第八節。
此書《隋志》在起居注類,作《穆天子傳》六卷。
《注》雲:“汲冢書,郭璞注。
”大體即今日之本,蓋無可疑。
王隐雲:《周王遊行》,今謂之《穆天子傳》,而今《晉書·束晳傳》亦謂之《穆天子傳》,則今《晉書》所據,實出隐書所據後也。
然今《晉書·晳傳》盛姬死事,尚不在《穆天子傳》中,而今本不然,則今本又非作今《晉書》者之所見矣。
亦可見造作者非一家也。
晉初四部之分,特計藏庋之便,說已見前。
汲冢書列于丁部者,蓋以不可诠次,附諸四部之末,實非列于丁部。
猶今編書目者,于四部之外,别立叢部耳。
若如《隋志》之說,可撰次為十五部,則既能分别部居矣,何不分隸四部之中,而必别為一部?而下雲多雜碎怪妄,不可紀知,又隐與王隐之說相合。
則《隋志》此語,可信與否,亦正難言之也。
要而觀之,則自有汲冢得書之役,因之而作僞者非一家,随之而說其事者,亦非一人。
有心之造作,益以無意之傳訛,其說乃紛如亂絲,彌不可理,真為荀勖、和峤所隸寫,束晳、王庭堅、王接所考論者,蓋不知是否存十一于千百矣。
然則以大體言之,汲冢書雖經出土,經隸寫而整頓者,實無幾種。
惠懷亂後,故簡與寫本全亡,傳于世者,悉皆僞物,過江後人之所說,正與明代之僞本同也。
《隋書·律曆志》雲:梁武帝時,猶有汲冢玉律。
候氣。
此語之不足信,觀下論諸古物而可知。
又非特如此汲冢果曾得玉律,抑治樂者妄為此說以自張,亦正難言之矣。
《梁書·蕭琛傳》雲:天監九年(510),出為江夏大守。
始琛在宣城,有北僧南度,惟赍一瓠蘆,中有《漢書序傳》。
僧雲:三輔舊老相傳,以為班固真本。
琛固求得之。
其書多有異今者,而紙墨亦古。
文字多如龍舉之例,非隸非篆。
680琛甚秘之。
及是,以書饷鄱陽王範。
範乃獻于東宮。
《劉之遴傳》雲:範得班固所上《南史》作撰。
《漢書》真本,獻之東宮。
皇大子令之遴與張缵、到溉、陸襄等參校異同。
之遴具異狀十事。
其大略雲:“案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己酉郎班固上,而今本無上書年月日字。
又案古本《叙傳》号為《中篇》,而今本稱為《叙傳》。
又今本《叙傳》載班彪行事,而古本雲稚生彪,自有傳。
又今本《紀》及《表》、《志》、《列傳》不相合為次,而古本相合為次,總成三十八卷。
又今本《外戚》在《西域》後,古本《外戚》次《帝紀》下。
又今本《高五子》、《文三王》、《景十三王》、《武五子》、《宣元六王》,雜在諸傳秩中,古本諸王悉次《外戚》外,在《陳項傳》前。
又今本《韓彭英盧吳述》雲:信惟餓隸,布實黥徒,越亦狗盜,芮尹江湖,雲起龍骧,化為侯王。
古本《述》雲:淮陰毅毅,杖劍周章,邦之傑子,實惟彭、英,化為侯王,雲起龍骧。
又古本第三十七卷,解音釋義,以助雅诂,而今本無此卷也。
”案改外戚為後妃,以次帝紀,類聚諸王,以次後傳,晉後乃有此例,顯為後人所改。
音義亦必後人所附。
《韓彭英盧胡述》,蓋不滿舊文者改之。
其事皆顯而易見,而舊老相同,顧信為班固真本,當時論古者之無識,可見一斑矣。
681 《晉書·郭璞傳》雲:元帝初鎮建業,王導令璞筮之。
遇《鹹》之《井》。
璞曰:“東北郡縣有武名者當出铎,以著受命之符。
西南郡縣有陽名者井當沸。
”其後晉陵武進縣人于田中得銅铎五枚。
曆陽縣中井沸,經日乃止。
及帝為晉王,又使璞筮。
遇《豫》之《睽》。
璞曰:“會稽當出鐘以告成功,上有勒銘,應在人家井泥中得之。
”大興初,剡縣人果于井中得一鐘,長七寸二分,口徑四寸半。
上有古文奇書十八字,雲會稽嶽命,餘字時人莫識之。
《齊書·陸澄傳》雲:竟陵王子良得古器,小口方腹而底平,可容七八升。
以問澄。
澄曰:“此名服匿,單于以與蘇武。
”子良後詳視器底有字,仿佛可識,如澄所言。
《梁書·劉顯傳》雲:魏人獻古器,有隐起字,無能識者,顯案文讀之,無有滞礙。
考校年月,一字不差。
高祖甚嘉焉。
《南史·何承天傳》雲:張永嘗開玄武湖,遇古冢。
冢上得一銅鬥,有柄。
宋文帝以訪朝士。
承天曰:“此亡新威鬥,王莽三公亡皆賜之,一在冢外,一在冢内。
時三台居江左者,惟甄邯為大司徒,必邯之墓。
”俄而永又啟冢,内更得一鬥,複有一石,銘大司徒甄邯之墓。
《魏書·祖瑩傳》:孝昌中,于廣平立第,掘得古玉印。
敕召瑩與黃門郎李琰之,令辨何世之物。
瑩雲:“此是于阗國王晉大康中所獻。
”乃以墨塗字觀之,果如瑩言。
時人稱為博物。
此等皆藉文字以辨古物,以時人識古字者之少,見第一節。
其信否殊不可知也。
藉器物以考古事者,亦間有之。
如《梁書·劉杳傳》雲:嘗于沈約坐語及宗廟犧尊。
約雲:“鄭玄答張逸,謂為鳳皇尾娑娑然。
今無複此器,則不依古。
”杳曰:“此言未必可按。
《南史》作安。
古者樽彜皆刻木為鳥獸,鑿頂及背以出内酒。
頃魏世魯郡地中得齊大夫子尾送女器,有犧尊,作犧牛形。
晉永嘉中,賊曹嶷于青州發齊景公冢,又得二樽,形亦為牛象。
二處皆古之遺器,知非虛也。
”約大以為然。
其一事也。
其時發掘之事,皆出于偶然。
其有意為之者,則多在古墓。
汲冢即其最大者。
齊文惠大子鎮襄陽時盜發古冢,陳時征北軍人于丹徒發郗昙墓,亦其事也。
見第一節及第六節。
《晉書·惠帝紀》:元康五年(295),十月,武庫火,焚累代之寶。
《張華傳》雲:武庫火,華懼因此變作,列兵固守,然後救之,故累代之寶及漢高斬蛇劍,王莽頭,孔子履等盡焚焉。
《五行志》略同。
《劉頌傳》雲:武庫火,頌弟彪,建計斷屋,得出諸寶器,蓋亦微有所出。
王莽頭經漢末大亂,是否尚存,已屬可疑,孔子履何由得之?漢高斬蛇,事本烏有,劍更不必論矣。
天家掌故,有同東野人言如此。
《齊書·竟陵王子良傳》:升明三年(481),為會稽大守。
子良敦義愛古。
郡閣下有虞翻舊床,罷任還,乃緻以歸。
後于西邸起古齋,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
《孔稚圭傳》:父靈産,大祖饷以白羽扇、素隐幾。
曰:“君性好古,故遺君古物。
”《梁書·劉之遴傳》:之遴好古愛奇。
在荊州,聚古器數十百種。
又獻古器四種于東宮。
《處士傳》:何點,竟陵王子良遺以嵇叔夜酒柧,徐景山酒铛。
《南史·柳恽傳》:齊竟陵王子良嘗置酒後園,有晉大傅謝安鳴琴在側,援以授恽,恽彈為雅弄。
《齊高帝諸子傳》始興王鑒為益州刺史。
時有廣漢什邡段祖以淳于獻。
古禮器,所以節樂也。
《王敬則傳》:世子仲雄善彈琴。
江左有蔡邕焦尾琴,在主衣庫,齊明帝敕五日一給。
《劉杳傳》:昭明大子有瓠食器,以賜焉,曰:“卿有古人之風,故遺卿占人之器。
”此等皆如世俗之玩骨董,其信否,觀俗所謂骨董者之信否而可知矣。
682劉曜所作渾儀,何承天等誤為張衡所造,已見上節。
此事緻誤,實緣不按題識,具見《隋志》。
魏時,禦史中尉王顯,與廣平王匡争權量。
奏匡曰:“匡表雲:所據銅權,形如古志,明是漢作,非莽别造。
及案權銘:黃帝始祖,德布于虞,虞帝始祖,德布于新。
莽佐漢時,甯有銘新之号?”《北史·景穆十二王傳》。
二人論權量,誰曲誰直,姑不必論,而匡之不案銘文,則無可解免矣。
《隋書·律曆志》載梁武帝作《鐘律論》曰:“山謙之記雲:殿前三鐘,悉是周景王所鑄無射也。
遣樂官以今無射新笛飲,不相中,以夷則笛飲,則聲均合和。
端門外鐘,亦案其銘題,定皆夷則。
其西廂一鐘,天監中移度東。
以今笛飲,乃中南呂。
驗其镌刻,乃是大簇,則下金笛二調。
重敕大樂丞斯宣達,令更推校,鐘定有鑿處,表裡皆然。
借訪舊識,乃是宋泰始中使張永鑿之,去銅既多,故其調啴下。
以推求鐘律,便可得而見也。
宋武平中原,使将軍陳傾緻三鐘,小大中各一,則今之大極殿前二鐘,端門外一鐘是也。
案西鐘銘,則雲清廟撞鐘,秦無清廟,此周制明矣。
又一銘雲大簇鐘徵,則林鐘宮所施也。
檢題既無秦、漢年代,直雲夷則、大簇,則非秦、漢明矣。
”此等雖案銘題,信否亦難遽定,乃後人或真信為三代時物,毋亦見卵而求時夜乎?《殿本考證》,齊召南雲:“三代樂器,流傳最遠者,莫如此事。
《左傳》昭二十一年,天王将鑄無射。
孔《疏》曰:秦滅周,其鐘徒于長安。
曆漢、魏、晉,常在長安。
及劉裕滅姚泓,又移于江東。
曆宋、齊、梁、陳時鐘猶在。
東魏使魏收聘梁,作《聘遊賦》,雲珍是淫器,無射在懸是也。
及開皇九年(589)平陳,又遷于西京,置大常寺,時人悉得見之,至十五年(595)敕毀之,可為此文之證。
” 毀壞古物之事,亦時有之。
所謂三鐘者,入隋為文帝所毀。
其事,《北史·隋本紀》在開皇九年(589),雲“毀所得秦漢三大鐘,越二大鼓。
”《隋書·本紀》無之,而雲:“十一年(591),春,正月,丁酉,以平陳所得古器,多為妖變,悉命毀之。
”則《北史》亦同。
三鐘之毀,未知究在何時,然隋毀江東古物,恐必甚多,且不止一次。
三鐘固不必周景王物,江東所雲古器,亦不必皆信,然其有較古之物,則必不誣也。
齊東昏侯毀晉義熙初師子國所獻玉象已見第六節。
《宋書·武三王傳》:魯郡孔子舊庭,有柏樹二十四株,經曆漢、晉,其大連抱。
有二株先折倒。
士人崇敬,莫之敢犯。
江夏王義恭悉遣人伐取,父老莫不歎息。
義恭未為最暴橫者,當四夷交侵,武人跋扈之世,此等事之不見記載者,必尚不知凡幾也。
著書假托古人者,此時仍有之。
《晉書·曹志傳》:武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魏陳思王孽子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
”還奏曰:“按錄無此。
”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
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于後,是以假托。
”帝曰:“古來亦多有是。
”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自今已後,可無複疑。
”托名高者以行其言,683而已不欲屍其名,此乃廓然大公之心;不得議其欺世也。
《陸機傳》:機從子瑁,吳平又作《西州清論》,傳于世。
借稱諸葛孔明,以行其書也。
亦曹冏之志也。
《隋書·儒林傳》雲:劉炫因牛弘奏請購求遺逸,僞造書百餘卷,題為《連山易》、《魯史記》等,錄上送官,取賞而去。
後有人訟之,經赦免死,坐除名。
則風斯下矣。
然時書一卷不過賞絹一匹,炫負盛名,豈不能緻百餘匹絹?則其造書非利官賞,蓋時俗莫辨真僞,乃借此欺世,以炫其博洽耳。
然其心亦足誅矣。
《晉書·郭象傳》雲:先是注《莊子》者數十家,莫能究其旨統。
向秀于舊注外而為解義,妙演奇緻,大暢玄風。
惟《秋水》、《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
秀子幼,其義零落。
然頗有别本遷流。
象為人行薄,以秀義不傳于世,遂竊以為己注。
乃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餘衆篇,或點定文句而已。
其後秀義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注,其義一也。
似象之為人,攘善無恥矣。
然《秀傳》則但雲秀為之隐解,象又述而廣之而已。
則知此等傳說,亦難盡信也。
任昉又增澄書八十四家,謂之《地記》。
陳時,顧野王抄撰衆家之言,作《輿地志》。
隋大業中,普诏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産、地圖,上于尚書。
故隋代有《諸郡物産土俗記》一百三十一卷,《區宇圖志》一百二十九卷,《諸州圖經集》一百卷。
”案《志》所謂但記州郡之名者蓋官書?所謂因其經曆,并有記載者,蓋私家之作?作志者之意,蓋以網羅宏富,條理分明為貴?故訾此等記載,不能成一家之體也。
陸澄、任昉之書,蓋叢書體?故亦不能成一家之言。
此類記載,取材實多。
有根據官書,專記州郡建置者,如《元康三年地記》、《元嘉六年地記》、《九州郡縣名》、《并帖省置諸郡舊事》是也。
有兼及戶口者,如《元康六年戶口簿記》是也。
其專詳一地方情形者,則為諸州圖經。
專志風俗者,如《陳留風俗傳》。
演繹舊聞者,如揚雄《蜀王本紀》,記山水者,如劉澄之《永初山川古今記》,宋居士《衡山記》,謝靈運《遊名山志》、《居名山志》、《水經》,庾仲容《江記》,釋道安《四海百川水源記》。
記宮室者,有《洛陽宮殿簿》,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劉璆、釋昙鸾《京師寺塔記》。
記冢墓者,有李彤《聖賢冢墓記》。
記道裡者,有蔡允恭《并州入朝道裡記》。
談沿革者,有京相璠《春秋土地名》,不著撰人《古來國名道裡記》。
記外國者,如法顯《佛國記》,不著撰人《交州以南外國傳》,楊莩《交州異物志》,不著撰人《諸蕃風俗記》。
存錄荒誕傳說者,如托諸東方朔之《十洲記》、《神異經》。
王儉七志,七曰圖譜,記地域及圖書,參看下節。
可見其卷帙之浩繁矣。
地圖之作,亦較前世為精。
《晉書·裴秀傳》言:“秀為司空,職在地官。
以《禹貢》山川地名,從來久遠,多有變易,後世說者,或強牽引,漸以暗昧,于是甄擿舊文,疑者則阙。
古有名而今無者,皆随事注列。
作《禹貢地域》十八篇奏之,藏于秘府。
”此蓋合古今地理為一書,亦可雲作今圖而兼詳其沿革也。
其《序》雲:“秘府既無古之地圖,又無蕭何所得。
惟有漢氏輿地及括地諸雜圖,各不設分率,又不考正準望,亦不備載名山大川。
”其例實未盡善。
顧又雲:“晉文帝命有司撰訪吳蜀地圖。
蜀土既定,六軍所經,地域遠近,山川險易,征路迂直,校驗圖記,罔或有差。
”以當時粗疏之技,安能成此精審之作?其必谀媚非實明矣。
秀所制圖,其體有六:一曰分率,二曰準望,三曰道裡,四曰高下,五曰方邪,六曰迂直。
其言曰:“有圖象而無分率,則無以審遠近之差。
有分率而無準望,雖得之于一隅,必失之于他方。
有準望而無道裡,則施于山海絕隔之地,不能相通。
有道裡而無高下、方邪、迂直之校,則徑路之數,必與遠近之實相違。
”蓋以分率定其地之所在,而以準望校之;以道裡著準望所不及,而以高下、方邪、迂直核道裡之實。
在未知測經緯度之法時,所能為者,亦不過如是而已。
《宋書·謝莊傳》雲:莊分《左氏經傳》,随國立篇,制木方丈,圖山川土地,各有分理。
離之則州别郡殊,合之則内為一。
以木制圖,蓋由當時簡牍,尚與缣素并用?見第二節。
而其可分可合,亦可見其分率之審也。
《隋志》所載,冀州、齊州、幽州,皆有圖經;隋有《諸州圖經集》,已見前;而其先已有《周地圖記》一百九卷;可見各地皆有圖。
《魏書·沮渠牧犍傳》,世祖诏公卿為書讓牧犍,有“民籍地圖,不登公府”之語,可見上計之制仍存。
《南史·宋宗室及諸王傳》:陳文诏訴父饒為竟陵王誕府吏,恒使入山圖畫道路,不聽歸家。
又《張弘策傳》,謂當指建業時,凡矶浦、村落,軍行宿次,立頓處所,弘策豫為圖,皆在目中。
此等則皆供一時之用,不必精審也。
《隋志》有張氏《江圖》一卷,劉氏《江圖》二卷,其亦弘策所為之類欤? 醫學情形就《隋志》醫方類之書觀之,可分八類:一論醫理,二言明堂針灸,三論診法,四論病源候,五本草、藥錄、采藥法、種藥法,六醫方,七食經,八獸醫。
此純為醫家之學。
其養身、養性、導引、合丹、服食、房中之說,則當與神仙家相出入也。
方藥有來自外國者:如《雜戎狄方》,當來自西北,《龍樹菩薩》、《婆羅門》、《耆婆》、《乾陁利》諸方,當來自南海,香方亦當來自南海。
《西域諸仙所說藥方》,《西域名醫所集藥方》,則當來自西胡也。
《魏書·西域傳》:悅般國,真君九年(448),遣使朝獻。
并送幻人,稱能割人喉脈令斷,擊人頭令骨陷。
皆血出,或數升,或盈鬥。
以草藥内其口中,令嚼齧之,須臾血止,養創一月複常,又無痕瘢。
世祖疑其虛,乃取死罪囚試之,皆驗。
雲中國諸名山,皆有此草。
乃使人受其術而厚遇之。
此事或誇誕失實,然必有此類方藥,則無疑也。
《北齊書·馬嗣明傳》雲:嗣明少明醫術,博綜經方。
《甲乙》、《素問》、《明堂》、《本草》,莫不鹹誦,其所學可謂甚博。
然此特名醫如是。
《宋書·範晔傳》言:孔熙先善于治病,兼能診脈,則尋常醫家,于脈法且未能盡通也。
《魏書·徐謇傳》言:顯祖欲驗其所能,乃置諸病人于幕中,使謇隔而脈之,深得病形,兼知色候,說亦近誕,謇善診脈當不誣,謇固亦非常醫也。
《晉書·魏詠之傳》雲:詠之生而兔缺。
年十八,聞荊州刺史殷仲堪帳下有名醫能療之,乃西上。
仲堪召醫視之。
醫曰:“可割而補之,但須百日進粥,不得笑語。
”詠之曰:“半生不語,而有半生,亦當療之,況百日邪?”遂閉口不語,惟食薄粥。
而卒獲差。
此醫之技,蓋可謂精。
662《魏書·長孫道生傳》:曾孫子彥,少嘗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
乃命開肉鋸骨,流血數升,言戲自若。
時以為逾于關羽。
此醫之技,亦足與華佗争勝矣。
《晉書·盧欽傳》:欽子浮,以病疽截手,則斷一支以全生命,昔時醫者亦知之,毒虵螫手,壯士斷腕,非譬喻之辭也。
又《溫峤》傳:蘇峻平後,固辭還藩。
先有齒疾,至是拔之因中風,至鎮未旬而卒。
峤之緻病,或由拔齒為之,則手術之未盡善者矣。
《劉曜載記》:曜之敗,被創十餘,通中者三。
為石堪所執,送于石勒。
勒使金創醫李永療之。
《宋書·魯爽傳》:程天祚為虜所獲,以妙善針術,為拓跋焘所愛賞。
《齊書·陳顯達傳》:顯達讨桂陽王,休範。
矢中左眼,拔箭而镞不出。
地黃村潘妪善禁。
先以釘釘柱,禹步作氣,釘即時出。
乃禁達顯目中镞出之。
《南史·張融傳》:有薛伯宗,善徙癰疽。
公孫泰患背,伯宗為氣封之,徙置齋前柳樹上。
明旦癰消。
樹邊便起一瘤,如拳大。
稍稍長。
二十餘日,瘤大膿爛,出黃赤汁鬥餘。
樹為之痿損。
此乃咒由之科。
凡此,皆醫之以一技鳴者也。
神仙家與醫家,關系本極密,故二家之學,仍相出入。
葛洪、陶弘景之留心方書,即其明證。
洪有《金匮藥方》百卷,《肘後要急方》四卷,弘景有《本草集注效驗方》、《肘後百一方》,見《晉書》、《南史》本傳。
《宋書·羊欣傳》:言欣素好黃老,有病不服藥,飲符水而已。
此蓋張角之術,在宋世為天師道之流,見下章第三節。
然又言兼善醫術,撰藥方十卷,則初非不知醫藥,蓋張角之術,原亦與神仙家相出入,即其以符水飲人,663亦未必非咒由科之支流餘裔也。
《王微傳》言:微兼解醫方。
載其報何偃書曰:“生平好服上藥,起年十二時病虛耳,所撰服食方中,粗言之矣。
家貧乏役,春秋令節,辄自将兩三門人入草采之,意在取精,世人便言希仙好異。
”亦以所服食者與希仙者相出入,故見疑于世人耳。
徐謇常吞服道符,又欲為魏孝文合金丹。
祖珽長于醫藥,齊武成欲撲殺之,乃大呼曰:“莫殺臣,為陛下合金丹。
”二家關系之密,可以想見。
此時沙門亦有善醫術,而其技初非傳自外國者。
《魏書·藝術傳》:李修父亮,少學醫術,未能精究。
世祖時,奔劉義隆于彭城,又就沙門僧坦,研習衆方,略盡其術。
針灸、授藥,莫不有效。
此其學已不能皆來自域外。
又《崔彧傳》,言其少嘗詣青州,逢隐逸沙門,教以《素問》九卷及《甲乙》,遂善醫術,則更明為中國之學矣。
蓋時道佛雖互相排,然其術則初非彼此不相知;抑二家為行其教計,于醫藥等便民之術,亦多所研習也。
參看下章自明。
信巫不信醫者仍多此符水之所由足以惑衆也。
《晉書·顧榮傳》言:元帝所幸鄭貴嫔有疾,以祈禱頗廢萬幾。
榮上箋,言貴嫔未安,藥石實急,請塞鬼道淫祀。
帝王如此,細民可知。
褚澄、徐嗣,附《澄傳》。
《南史》作徐嗣伯,附《張融傳》。
皆号善醫,而《南史》所載治驗,率荒誕不經,即薛伯宗亦如是,可見其時之風氣矣。
《南史·張融傳》雲:融與東海徐文伯兄弟厚。
文伯,濮陽大守熙曾孫也。
熙好黃老,隐于秦望山。
有道士過求飲,留一瓠與之,曰:君子孫宜以道術救世,當得二千石。
熙開之,乃《扁鵲鏡經》一卷。
因精心學之。
遂名振海内。
傳業至于文伯。
觀醫家之以此自張,而知附會失實之辭,亦不必盡出于愚民矣。
《晉書·孝友傳》:顔含兄畿,得疾,就醫自療,遂死于醫家。
664後複活。
《衛瓘傳》:瓘與子恒、嶽、裔及孫等九人同遇害,而恒二子璪、玠在醫家得免,蓋亦就醫自療也。
《魏書》言李亮,四方疾苦,不遠千裡往從之。
亮大為聽事,以舍病人。
時有死者,則就而棺殡,親往吊視。
史言此,意以著亮之仁厚,其實為舍以舍病者,恐當時醫家類然也。
醫之所舍,必也能自給之人,若貧病者,則莫或顧恤矣。
《梁書·儒林傳》:嚴植之,性仁慈,好陰德。
少嘗山行,見一患者。
問其姓名,不能答。
載與俱歸,為營醫藥。
六日而死,植之為棺斂殡之,卒不知何許人也。
嘗緣栅塘行,見患人卧塘側。
下車問其故。
雲姓黃氏,家本荊州,為人傭賃。
疾既危笃,船主将發,棄之于岸。
植之恻然,載還治之。
經年而黃氏差。
請終身充奴仆,植之不受,遺以資糧遣之。
此等義舉,非可恒遇;即有仁心者,亦必有力而後能為之。
《齊書·孝義傳》:江泌,曆仕南中郎行參軍。
所給募役,去役得時病,莫有舍之者。
吏扶杖投泌。
泌親自隐恤。
吏死,泌為買棺。
無僮役,兄弟共輿埋之。
可見荒僻之地,呼籲無門,貧病之士,哀号莫恤之狀。
《晉書·孝義傳》:庾衮,鹹甯中大疫,二兄俱亡,次兄毗複殆。
疠氣方熾,父母兄弟,皆出次于外。
衮獨留不去。
病之能傳染者,固以走避為宜,然竟任病者之颠連而莫之或恤,則亦非人之相人偶之道矣。
救恤之事,官家亦間有之。
《宋書·文帝紀》:元嘉四年(427),五月,京師疾疫,遣使存問,給醫藥。
死者若無家屬,賜以棺器。
二十四年(447),六月,京邑疫疠。
使郡縣及營署部司,普加履行,給以醫藥。
二十八年(451),四月,都下疾疫。
使巡視給醫藥。
《孝武帝紀》:大明元年(457),四月,京邑疾疫。
遣使按行,賜給醫藥。
死而無收斂者,官為斂埋。
四年(460),四月,诏都邑節氣未調,疠疫尤衆。
可遣使存問,并給醫藥。
其死亡者,随宜恤贍。
此皆疾疫時之救療。
《魏書·顯祖紀》:皇興四年(470),三月,诏曰:“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發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廣集良醫,遠采名藥,欲以救護兆民。
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醫就家診視。
所須藥物,任醫給之。
”《高祖紀》:大和二十一年(497),九月,诏敕司州、洛陽之民,年七十已上無子孫,六十已上無期親,貧不自存者,給以衣食。
不滿六十而有廢痼之疾,無大功之親,窮困無以自療者,皆于别坊,遣醫救護。
665給醫師四人,豫請藥物以療之。
《世宗紀》:永平三年(510),十月,诏敕大常,于閑敞之處,别立一館。
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鹹令居處。
嚴敕醫署,分師療治。
考其能否,而行賞罰。
又經方浩博,流傳處廣,應病投藥,卒難窮究。
更令有司,集諸醫工,尋篇推檢,務存精要,取三十餘卷,以班九服。
郡縣備寫,布下鄉邑。
使知救患之術。
《藝術傳》:王顯,世宗诏顯撰藥方三十五卷,班布天下,以療諸疾。
此則不惟京邑,兼及四境,不惟疫疠,兼及平時矣。
言之匪艱,行之惟艱,欲行諸诏,所集醫師所儲藥物,當得幾何?博施濟衆,堯、舜猶病,故終于别坊立館,僅在司洛,餘地止于班給方書也。
延昌元年(512),四月,以肆州地震,陷裂,死傷甚多。
遣大醫、折傷醫,并給所須之藥就治之。
亦僅災害時為然耳。
《齊書·劉善明傳》:上表陳事,凡十一條:其二,以為京師浩大,遠近所歸,宜遣醫藥,問其疾苦。
年九十已上及六疾不能自存者,随宜量賜,此北朝所已行,南朝則僅存願望而已。
《梁書·文惠大子傳》,言其與竟陵王子良,俱好釋氏,立六疾館以養窮民,其所及恐亦有限也。
醫工貪厚糈,多集都邑,偏僻之地,乃更無人療治。
《宋書·隐逸傳》:戴颙,止于桐廬,僻遠難以養疾,乃出居吳下。
僻遠之地,何以不能療疾?蓋亦以阙于醫藥耳。
醫家流品,仍為衆所賤視。
666《南史·張融傳》言:徐文伯兼有學行,倜傥不屈意于公卿,不以醫自業。
融謂曰:“昔王微、嵇叔夜,并學而不能。
殷仲堪之徒,故所不論。
得之者由神明洞徹,然後可至,故非吾徒所及。
且褚侍中澄,當貴亦能救人疾。
卿此更成不達。
”答曰:“惟達者知其可貴,不達者多以為深累。
既鄙之,何能不恥之。
”醫家之地位可見。
《北齊書·斛律金傳》:行燕郡守馬嗣明,醫術之士,為金子羨所欽愛。
北齊流品混雜,嗣明蓋以見愛而得官?又《徐之才傳》:父雄,事南齊,位蘭陵大守。
以醫術為江右所稱。
之才以豫章王綜啟其大善醫衛見征。
魏孝明時。
藥石多效。
又窺涉經史,發言辯捷,朝賢競相要引,為之延譽。
又以首唱禅代,又戲谑滑稽,言無不至,于是大被狎昵。
齊文宣。
于和士開、陸令萱母子,曲盡卑狎。
二家若疾,救護百端。
蓋其父雖士流,之才則亦以嬖幸自居矣。
流品既下,其人遂惟利是圖,而聲價既高,又或以驕蹇取禍。
《李元忠傳》言其善于方技,而性仁恕。
見有疾者,不問貴賤,皆為救療。
《崔季舒傳》言其大好醫術。
天保中,于徙所無事,更銳意研精。
遂為名手,多所全濟。
雖位望轉高,未曾懈怠。
縱貧賤厮養,亦為之療。
此正由其本非醫家,是以能爾。
《周書·藝術傳》:褚該,性淹和,不自矜尚,有請之者,皆為盡其藝術,時論稱其長者,則由其禀性使然。
若徐謇,則史言其“性甚秘忌,承奉不得其意者,雖貴為王公,不為措療”矣。
職是故,人亦遂以威力脅之,667甚有以療治無效加之罪者。
《魏書·孝文六王傳》,彭城王勰,高祖不豫,召徐謇至,勰引之别所,泣涕執手而謂之曰:“君今世元化。
至尊氣力危惙,願君竭心,專思方治。
若聖體日康,當獲意外之賞。
不然,便有不測之誅。
非但榮辱,乃存亡由此。
”權戚矯僞,固不足論,然時人之所以待醫師者,則于此可見矣。
其後謇治高祖有驗。
車駕發豫州,次于汝濱,乃大為謇設大官珍膳。
因集百官,特坐謇于上席。
命左右宣謇救攝危笃。
下诏褒美,以謇為大鴻胪卿,金鄉縣開國伯,食邑五百戶,賜錢一萬貫。
明年,從詣馬圈,高祖疾勢遂甚,則又每加切诮,又欲加之鞭捶,幸而獲免。
加膝墜淵,異于俄頃,方術之士,能不人人自危乎?然此已在高祖時,稍沾中國之化矣。
若虜初入塞時,則更有甚于此者。
《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傳》:上谷公纥羅之子題,擊慕容驎于義台,中流矢薨。
道武以大醫陰光為視療不盡術,伏法。
則真如元勰所言,非但榮辱,存亡由之矣。
王顯之死,雖由為時所疾,然亦托諸世宗之崩,侍療無效也。
虜豈足與言藝術哉? 第八節 經籍 晉、南北朝之世,王室藏書情形,《隋書·經籍志》備言之。
其言曰:“董卓之亂,獻帝西遷,圖書缣帛,軍人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猶七十餘載。
兩京大亂,掃地皆盡。
魏氏代漢,采綴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
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
秘書監荀勖,又因中經,更著新簿。
分為四部,總括群書。
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
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
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
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
大凡四部,合二萬九千九百四十五卷。
但錄題及言,盛以缥囊,書用缃素。
至于作者之意,無所論辯。
惠、懷之亂,京華蕩覆,渠閣文籍,靡有孑遺。
東晉之初,漸更鸠聚。
著作郎李充,以勖舊部校之。
其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充遂總沒衆篇之名,但以甲乙為次。
自爾因循,無所變革。
其後中朝遺書,稍流江左。
宋元嘉八年(431),秘書監謝靈運造四部目錄,大凡六萬四千五百八十二卷。
元徽元年(473),秘書丞王儉又造目錄,大凡一萬五千七百四卷。
儉又别撰《七志》。
一曰《經典志》,紀六藝、小學、史記、雜傳,二曰《諸子志》,紀古今諸子。
三曰《文翰志》,紀詩賦。
四曰《軍書志》,紀兵書。
五曰《陰陽志》,紀陰陽圖緯。
六曰《術藝志》,紀方技。
七曰《圖譜志》,紀地域及圖書。
其道、佛附見。
合九條。
然亦不述作者之意。
但于書名之下,每立一傳。
而又作九篇條例,編乎首卷之中。
文義淺近,未為典則。
齊永明中,秘書丞王亮,監謝朏又造四部書目。
大凡一萬八千一十卷。
齊末兵火,延燒秘閣,經籍遺散。
梁初,秘書監任昉,躬加部集。
又于文德殿内,列藏衆書,華林園中,總集釋典。
大凡二萬三千一百六卷,而釋氏不豫焉。
梁有秘書監任昉、殷均四部目錄,又文德殿目錄。
其術數之書,更為一部,使奉朝請祖暅撰其名。
故梁有五部目錄。
普通中,有處士阮孝緒,博采宋、齊已來王公之家,凡有書記,參校官簿,更為《七錄》。
一曰《經典錄》,紀六藝。
二曰《記傳錄》,紀史傳。
三曰《子兵錄》,紀子書、兵書。
四曰《文集錄》,紀詩賦。
五曰《技術錄》,紀數術。
六曰《佛錄》。
七曰《道錄》。
其分部題目,頗有次序。
割析辭義,淺薄不經。
梁武敦悅詩書,下化其上,四境之内,家有文史。
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經籍,歸于江陵,大凡七萬餘卷。
周師入郢,鹹自焚之。
”牛弘雲:“侯景渡江,秘省經籍,雖從兵火,文德殿内書史,宛然猶存。
蕭繹據有江陵,遣将破平侯景。
收文德之書,及公私典籍,重本七萬餘卷,悉送荊州。
”《南史·賊臣侯景傳》雲:“王僧辯收圖書八萬卷歸江陵。
”顔之推《觀我生賦注》雲:“王司徒表送秘閣舊事八萬卷。
”蓋以成數言之。
顔氏又雲:“北方墳籍,少于江東,三分之一。
梁氏剝亂,散佚湮亡,惟孝元鸠書,通重十餘萬卷。
”則并江陵所故有者言之也。
牛弘又雲:“周師入郢,繹悉焚之于外城,所收十才一二。
”則元帝焚書,亦未能盡,但所餘不多耳。
668《梁書·昭明大子傳》雲:于時東宮有書三萬卷。
《賊臣·侯景傳》雲:又登東宮牆射城内。
至夜,簡文募人出燒東宮。
台殿遂盡。
所聚圖書數百廚,一皆灰燼。
先是簡文夢有人畫作秦始皇,雲此人複焚書,至是而驗。
然則侯景之亂,東宮所失書,亦不少也。
陳天嘉中,又更鸠集。
考其篇目,遺阙尚多。
其中原則戰争相尋,幹戈是務。
文教之盛,苻、姚而已。
宋武入關,收其圖籍,府藏所有,才四千卷。
赤軸青紙,文字古拙。
後魏始都燕代,南略中原,粗收經史,未能全具。
《魏書·李先傳》:大祖問曰:“天下書籍,凡有幾何?朕欲集之,如何可備?”對曰:“不可計數。
陛下誠欲集之,嚴制天下諸州郡縣,搜索備送。
主之所好,集亦不難。
”大祖于是頒制天下,經籍稍集。
《高湖傳》:子谧,天安中,除中散,專典秘閣。
肅勤不倦,高宗深重之。
拜秘書郎。
谧以墳典殘缺,奏請廣訪群書,大加繕寫。
由是代京圖籍,莫不審正。
孝文徙都洛邑,借書于齊。
秘府之中,稍以充實。
《魏書·高祖紀》:大和十九年(495),六月,诏求天下遺書,秘閣所無,有裨益時用者,加以優賞。
《世宗紀》:永平三年(510),六月,诏重求遺書于天下。
《薛野傳》:孫昙寶,初補散騎,高祖诏采遺書于天下。
《儒林傳》:孫惠蔚,入東觀,上疏請依前丞盧昶所撰甲乙新錄,裨殘補阙,損并有無,校練句讀,以為定本。
其先無者,廣加推尋,搜求令足。
求令四門博士及在京儒生四十人,在秘書省專精校考,參定字義。
诏許之。
《宋翻傳》:弟道玙,世宗初,以才學被召。
與秘書丞孫惠蔚典校群書,考正同異。
暨于尒朱之亂,散落人間。
《魏書·高道穆傳》:莊帝以秘閣圖籍,出内繁蕪,緻多零落,诏道穆總集帳目。
并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隋書·李德林傳》:魏孝靜帝時,命當世通人正定文籍,以為内校書。
後齊遷邺,頗更搜聚。
迄于天統、武平,校寫不辍。
《隋書·郎茂傳》:茂在齊世,嘗奉诏于秘書省刊定載籍。
後周始基關右,外逼強鄰,戎馬生郊,日不暇給。
保定之始,書止八千。
後稍加增,方盈萬卷。
《周書·黎景熙傳》:六官建,為外史上士。
武成末,遷外史下大夫。
保定三年,時外史廨宇屢移,未有定所。
上言曰:“外史之職,漢之東觀。
自魏及周,公館不立。
臣雖愚瞽,猶知其非。
是以去年十一月中,敢冒陳奏。
将降中旨,即遣修營。
荏苒一周,未加功力。
臣職思其憂,敢不重請。
”帝納焉,于是廨宇方立。
周武平齊,先封書府。
所加舊本,才至五千。
隋開皇三年(583),秘書監牛弘表請分遣使人,搜訪異本。
每書一卷,賞絹一匹,校寫既定,本即歸主。
于是民間異書,往往間出。
及平陳已後,經籍漸備。
《隋書·裴矩傳》:伐陳之役,領元帥記室。
既破丹陽,晉王廣令矩與高颎收陳圖籍。
檢其所得,多大建時書。
紙墨不精,書亦拙惡。
于是總集編次,存為古本。
召天下工書之士,京兆韋霈,南陽杜頵等,于秘書内,補續殘缺。
為正副二本,藏于宮中。
其餘以實秘書内外三閣。
凡三萬餘卷。
《牛弘傳》載弘表辭,論書有五厄,與此可以參觀。
四部之分,本為藏庋,而後遂以為書之宏綱,669《七志》、《七錄》等沿劉《略》而漸變者,則存為子目。
求學術流别者,固當于子目觀之。
校仇之家,或病四部之分,不合學術分類,亦未為知言也。
舊時書目,觀其名最不能責其實者為集部。
此由專門變為通學,著述者所苞率廣緻之。
欲救其弊,非撰類書不可。
非編書目者所能為力也。
十六國中,知收葺圖籍者,苻、姚而外,尚有沮渠氏。
670《魏書·阚骃傳》雲:蒙遜甚重之,拜為秘書考課郎,給文吏三十人,典校經籍。
刊定諸子三千餘卷。
即此一部,已幾當姚秦所有之全數已。
《李順傳》雲:世祖克統萬,賜諸将珍寶雜物,順固辭,惟取書數十卷。
觀其所取之少,而知赫連氏所藏之薄也。
《宋書·蒙遜傳》:元嘉三年(426),其世子興國遣使奉表,請《周易》及子、集諸書,大祖并賜之,合四百七十五卷。
蒙遜又就司徒王弘求《搜神記》,弘寫與之。
十四年(437),茂虔奉表獻方物,并獻書合一百五十四卷。
又求晉、趙起居注、諸雜書數十件,大祖賜之。
觀其求請之殷,亦可知其搜求之切也。
晉、南北朝之世,外夷求書者,或與或不與。
671齊世祖時,虜遣使求書,朝議欲不與,王融上書請與之,見《齊書》本傳。
吐谷渾易度侯求星書,則朝議不給。
見《齊書·河南傳》。
私家之藏,少者數千,多者亦逾萬卷。
《晉書·儒林傳》:範蔚,家世好學,有書七千餘卷。
《齊書·褚淵傳》:父湛之卒,淵推财與弟,惟取書數千卷。
《劉善明傳》:家無遺儲,惟有書八千卷。
《梁書·沈約傳》:聚書至二萬卷,京師莫比。
《任昉傳》:聚書至萬餘卷,率多異本。
《王僧孺傳》:聚書至萬餘卷,率多異本,與沈約、任昉相埒。
《孔休源傳》:聚書盈七千卷。
《陳書·文學傳》:徐伯陽,家有史書,所讀者近三千餘卷。
《南史·梁宗室傳》:吳平侯景之子勵,聚書至三萬卷。
《文學傳》:崔慰祖,聚書至萬卷。
《隋書·許善心傳》:九歲而孤,家有舊書萬餘卷。
北方則沮渠蒙遜平酒泉,于宋繇室得書數千卷。
魏任城王澄之子順,遇害,家徒四壁,無物斂屍,止有書數千卷。
安豐王猛之子延明,鸠集圖籍,萬有餘卷。
元晏,好集圖籍,家書多于秘閣。
穆崇七世孫子容,求天下書,逢即寫錄,所得萬餘卷。
陽尼,有書數千卷。
楊愔,前後賞賜,積累巨萬,散之九族,架箧之中,惟有書數千卷。
祖珽,盜陳元康家書數千卷。
李業興,愛好墳籍,鸠集不已,其家所有,垂将萬卷。
黎季明,有書千餘卷。
皆藏書家之佼佼者也。
《魏書·逸士傳》:李谧之卒,學官四十五人上書,言其棄産營書,手自删削,卷無重複者,四千有餘。
則諸家之藏,皆非無重複,然其數已不少矣。
所藏或多奇秘,公家搜求、校理,往往資焉。
如《晉書·張華傳》言:華雅愛書籍。
身死之日,家無餘财,惟有文史,溢于幾箧。
嘗徙居,載書三十乘。
秘書監摯虞,撰定官書,皆資華之本,以取正焉。
天下奇秘,世所希有者,悉在華所。
由是博物洽聞,世無與比。
《齊書·陸澄傳》言:家多墳籍,人所罕見。
《梁書·任昉傳》言:昉卒後,高祖使學士賀縱共沈約勘其書目。
官所無者,就昉家取之。
《魏書·江式傳》言:内徙代京,獻經史諸子千餘卷。
《北齊書·文苑傳》:樊遜,天保七年(556),诏令校定群書供皇大子。
遜等十一人,同被尚書召共刊定,時秘府書籍,纰缪者多。
遜乃議:大常卿邢子才,大子少傅魏收,吏部尚書辛術,司農少卿穆子容,前黃門郎司馬子瑞,故國子祭酒李業興,并是多書之家,請牒借本,參校得失。
秘書監尉瑾移尚書都坐,凡得别本三千餘卷。
五經諸史,殆無遺阙。
其所裨益,亦雲大矣。
私家著述,亦有自行呈獻者,如虞溥撰《江表傳》,子勃過江,上于元帝,诏藏于秘府是也。
又有官就取之者,如陳後主敕人就張譏家寫所撰入秘閣是也。
刻版未興,書不易得,公私之藏,皆為借讀者所渴望。
左思欲賦三都,自以所見不博,求為秘書郎。
秘書郎四員,宋、齊已來,為甲族起家之選,居職例不數十日便遷。
672張缵乃固求不徙,欲遍觀閣内書籍。
此求居藏書之府,以便借讀者也。
不居職而求借者:皇甫谧自表就晉武帝借書,帝送一車與之。
柳世隆啟齊大祖借秘閣書,上給二千卷。
673又有于人臣家開館,以書充之者,如宋明帝之于王儉是已,見第一節。
賜書之事,亦時有之。
如《宋書·自序》:大祖賜沈亮書二千卷;《陳書·江總傳》:家傳賜書數千卷是也。
此皆公家之藏也。
私家之藏,公諸同好者:範尉之書,遠近來讀者,恒有百餘人,蔚為辦衣食。
崔慰祖,鄰裡年少好事者,來從假借,日數十帙,慰祖親自取與,未嘗為辭。
元宴,諸有假借,鹹不逆其意。
可謂廓然大公。
其以交誼假借者,則如陸少玄,家有父澄書萬餘卷,張率與少玄善,遂通書籍,盡讀其書。
無交誼而徑往求乞者,則如劉峻,從桑乾還,自謂所見不博,更求異書,聞京師有者,必往祈借,崔慰祖謂之書淫。
又有依附藏書之家而讀之者。
劉晝知宋世良家有書,求為其子博士,已見第一節。
傅縡依湘州刺史蕭循,循頗好士,廣集墳籍,縡肆志尋閱,因博通群書,亦其類也。
藏書之家,多在都邑,遂有不憚遠遊者。
李铉以鄉裡寡墳籍遊京師,劉晝以裡下少墳籍杖策入都是也。
《顔氏家訓·治家篇》雲:“借人典籍,皆須愛護。
先有缺壞,就為補治。
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濟陽江祿,讀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得起。
故無損敗,人不厭其求假。
或有狼籍幾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幼婢妾所點污,風雨犬鼠所毀傷,實為累德。
吾每讀聖人之書,未嘗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辭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
”此蓋後人敬惜字紙之緣起?蓋緣得之艱,故其珍之甚矣。
以書贈人者674:沈約,每見王筠文,咨嗟吟詠,以為不逮也。
嘗謂筠:“昔蔡伯喈見王仲宣,稱曰:王公之孫也。
吾家墳籍,悉當相與。
仆雖不敏,請附斯言。
”劉顯每共孔奂讨論,深相歎服。
乃執奂手曰:“昔伯喈墳素,悉與仲宣。
吾當希彼蔡君,足下無愧王氏。
”所保書籍,尋以相付。
見賢思齊,何其異世而同揆也?馬樞,梁邵陵王綸為南徐州刺史,素聞其名,引為學士。
侯景亂,綸舉兵援台,留書二萬卷以付樞。
蔡大寶,嘗以書幹仆射徐勉,大為勉所賞異。
乃命與其子遊處。
所有墳籍,盡以給之。
皆可謂付托得人。
陸瓊第三子從典,從父瑜,特相賞愛。
及瑜将終,家中墳籍皆付焉。
孫惠蔚一子早卒,其家墳籍,多歸其族曾孫靈晖。
或亦誠以其能讀而與之,非盡親族中相傳授也。
刻版之術雖未興,然賣書之風,亦已稍盛。
齊武帝時,藩邸嚴急,諸王不得讀書,江夏王鋒,乃密遣人于市裡街巷買圖籍,期月之間殆備,可見書之可劇買者多。
劉勰負書若貨粥者,以幹沈約,事見第二十章第三節,則并有粥于道者矣。
陽俊之多作六言歌詩,淫蕩而拙。
世俗流傳,名為《陽五伴侶》,寫而賣之,675在市不絕。
俊之嘗過市,取而改之,言其字誤。
賣書者曰:“陽五古之賢人,作此《伴侶》。
君何所知?輕敢議論。
”俊之大喜。
《北史·陽尼傳》。
則凡時俗流行之書,皆有寫賣者矣。
崔亮傭書自業,從兄光勸亮往托李沖:“彼家饒書,因可得學。
”亮曰:“弟妹饑寒,豈可獨飽?自可觀書于市,安能看人眉睫乎?”則雖書賈,似亦不禁人之借讀也。
古人言鈔,義與今異,676已見第二節。
謄寫非易,鈔最遂多。
《梁書·王筠傳》,載其《自序》雲:“予少好抄書,老而彌笃。
雖遇見瞥觀,皆即疏記。
後重省覽,歡興彌深。
習與性成,不覺筆倦。
自年十三四,齊建武二年(495)乙亥,至梁大同六年(540),四十載矣。
幼年讀《五經》,皆七八十遍。
愛《左氏春秋》,吟諷常為口實。
廣略去取,凡三過五抄。
餘經及《周官》、《儀禮》、《國語》、《爾雅》、《山海經》、《本草》,并再抄子史諸集皆一遍。
未嘗倩人假手,并躬自鈔錄。
大小百餘卷。
不足傳之好事,蓋以備遺忘而已。
”此鈔書者之自道也。
鈔書而亦可假手,則雖鈔胥,亦與寫手有異矣。
《宋書·傅隆傳》,言其歸老在家,手不釋卷,常手抄書籍。
《齊書·高逸傳》:沈驎士遭火燒書數千卷。
年過八十,耳目猶聰明,以火故,抄寫,燈下細書,複成二三千卷。
《北史·崔逞傳》:崔謙好讀書,凡手抄八千餘紙。
《李彪傳》:高悅兄闾,家富典籍,彪于悅家,手抄口誦,不暇寝食。
凡此雲抄,皆當有所廣略去取,非徒寫錄也。
鈔雖亦有所廣,要以撷取精要之意為多,故亦謂之抄略。
《周書·薛憕傳》:言憕止其族父懷儁家,終日讀書,手自抄略:将二百卷,謂此也。
陸澄之《地理書》凡百四十九卷,而其《地理書抄》不過二十卷,任昉增澄之書為《地記》,二百五十二卷,而其《地理書抄》不過九卷。
參看上節。
《宋書·何承天傳》:先是《禮論》有八百卷,承天删減并合,以類相從,凡為三百卷,此亦所謂抄也。
可見其去取之嚴矣,《晉書·鄭袤傳》:子默,起家秘書郎。
考合舊文,删省浮穢。
中書舍人虞松謂曰:“而今而後,朱紫别矣。
”與其過而廢之也,毋甯過而存之,删省舊文,庸或不免可惜,然其汰除蕪穢之功,則自不可沒也。
抄書體例,蓋亦非一,而其有益于人者,則莫如類書。
蓋學問愈進,則分科愈繁。
就其全體而言之,則苦于遍覽之為難,而必有人焉以助其采撷,就其一科而言之,又苦于網羅之不備,而必有人焉以助其搜讨;此類書之所以可貴也。
677魏文《皇覽》,蓋其開山。
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八節。
晉世摯虞,撰古文章,類聚區分,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蓋亦斯意。
過江而後,作者仍多。
齊竟陵王子良,集學士抄五經、百家,依《皇覽》例,為《四部要略》千卷。
《齊書》本傳。
《南史·陸慧曉傳》:子良西邸抄書,令慧曉參知其事。
随主子隆為荊州,召庾于陵為主簿,使與謝朓、宗夬,抄撰群書。
梁武帝敕到洽鈔甲部書,張率治丙丁部書抄。
皆見《梁書》本傳。
簡文在雍州,撰《法寶聯璧》。
見《南史·陸杲》、《庾肩吾》,《文學·杜之偉傳》。
安成王秀搜集經記,招劉孝标,使撰《類苑》。
《梁書》本傳,及《文學·劉峻傳》。
魏出帝時,诏撰《四部要略》。
《魏書·裴延儁傳》。
又召僧化與孫安都共撰兵法。
《魏書·術藝傳》。
安豐王延明,家有群書,欲抄集五經算事為《五經宗》,及古今樂事為《樂書》。
亦見《魏書·術藝傳》。
元晖《科錄》,周明帝《世譜》,已見第五節;北齊後主,雖曰無道,然其所撰《禦覽》,則規模不可謂不大。
見《北史·文苑傳序》。
此等皆妙選一時之英才為之。
《北齊書·文苑傳》謂:祖珽奏立文林館,奏撰禦覽,當時操筆之徒,搜求略盡,可見其取材之多。
又《陽休之傳》:其子辟疆,性疏脫無文藝,休之亦引入文林館,為時人所嗤鄙,又可見濫竿之不易也。
而流俗一見抄字,辄以為胥史之業,誤矣。
鈔書亦有出于胥史者。
《周書·寇儁傳》:儁以大統五年(539)入關,拜秘書監。
時軍國草創,墳典散逸。
儁始選置令史,抄集經籍。
四部群書,稍得周備。
蓋不暇一一謄寫,故且采撷其大略也。
然此令史,亦必非今俗所謂鈔胥之流矣。
照本移錄之謂寫,《梁書·王泰傳》言:齊永元末,後宮火,延燒秘書,圖書散亂殆盡,泰為丞,表校定繕寫是也。
其事士大夫多不自為。
穆子容求天下書,逢即寫錄,已見前。
張缵晚頗好積聚,多寫圖書數萬卷。
《南史》本傳。
亦必出于假倩。
《北齊書·循吏傳》:郎基,性慎,無所營求。
曾語人雲:“任官之所,木枕亦不須作,況重于此事?”惟頗令寫書。
潘子義曾遺之書曰:“在官寫書,亦是風流罪過。
”基答書曰:“觀過知仁,斯亦可矣。
”可證其系役人為之也。
惟寫錄亦有裨于精熟;又寫手必有力之家,乃能多畜;《北齊書·祖珽傳》雲:齊州客至,請賣《華林遍略》、文襄多集書人,一日夜寫畢,退其本曰:不須也。
故士大夫亦有自為之者。
齊衡陽元王嗣子鈞,常手自細書,寫五經,部為一卷,置巾箱中。
侍讀賀玠問曰:“殿下家自有墳素,複何須蠅頭細書,别藏巾箱中?”答曰:“巾箱中有五經,檢閱既易,且一更手寫,則永不忘。
”此為求精熟起見者也。
若袁峻家貧無書,每從人假借,必皆抄寫,見第二節,此與《南史·王泰傳》手所抄寫二千許卷,皆以抄寫并言,蓋有抄亦有寫。
則以無可假倩而然矣。
又《梁書·處士傳》:劉慧斐在匡山,手寫佛經二千餘卷。
《周書·蕭大圜傳》:周明帝開麟趾殿,大圜與焉。
《梁武帝集》四十卷,《簡文集》九十卷,各止一本。
大圜入麟趾,方得見之。
乃手寫二本,一年并畢。
識者稱歎之。
此則或以虔誠孝愛而然也。
《梁書·孔休源傳》:年十一而孤。
居喪盡禮。
每見父手所寫書,必哀恸流涕。
時無刻書,抄寫之本,讀書者必人人有之也。
寫手之中,亦有高材屈居焉。
吳喜寫起居注,暗誦略皆上口,已見第五節。
王僧孺家貧,傭書養母,所寫既畢,諷誦亦通。
《梁書》本傳。
朱異以傭書自業,寫畢便誦,《南史》本傳。
亦其倫也。
此等事亦有傳言失實者。
《梁書·文學傳》雲:任孝恭家貧無書,常崎岖從人假借。
每讀一遍,諷誦略無所遺。
《北史裴佗傳》:佗子诹之,嘗從常景借書百卷,十許日便返。
景疑其不能讀,每卷策問。
應答無遺。
此所借書,或與其故所讀者相出入,故能舉其大略。
若《梁書·陸倕傳》,謂其所讀一遍,必誦于口。
嘗借人《漢書》,失《五行志》四卷,乃暗寫還之,略無遺脫,則必無是理矣。
然寫錄一過,即能通知大略,則固事所可有也。
校勘之學,時人尚不甚精。
《北齊書·邢子才傳》雲:有書甚多,而不甚雠校。
見人校書,常笑曰:“天下書至死讀不可遍,焉能始複校此?且誤書思之,更是一适。
”妻弟李季節,才學之士,謂子才曰:“世問人多不聰明,思誤書何由能得?”678子才曰:“若思不能得,便不勞讀書。
”此乃妄語,而史書之以為美談,誤矣。
且如田肯之肯誤作宵,見第二節。
何由思而得之邪?即有義可通者,馮億度之,亦易緻誤。
《顔氏家訓·勉學篇》雲:“觀天下書未遍,不得妄下雌黃,”自是學人語也。
古書、古物,稍為時人所愛重,然辨别真僞之術未精,故多為作僞者所欺。
古書之大批出土者,無過晉武帝時汲郡發冢所得。
679此事不徒空前,亦且古書出土如此之多,至今未曾再見,言考古者,誠不可不一審定其真僞也。
此事見于《晉書》者:《武帝紀》雲:鹹甯五年(279),十月,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得竹簡小篆、古書十餘萬言,藏于秘府。
《律曆志》雲:武帝大康元年(280),汲郡盜發六國時魏襄王冢,亦得玉律。
又雲:武帝泰始九年(274),中書監荀勖校大樂,八音不和,始知後漢至魏,尺長于古四分有餘。
勖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聲均。
以尺量古器,與本銘尺寸無差。
又汲郡盜發六國時魏襄王冢,得古周時玉律及鐘磬,與新律聲均暗同。
《衛瓘傳》:子恒,為《四體書勢》曰:“魏初傳古文者,出于邯鄲淳。
恒祖敬侯,寫淳《尚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别。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經,轉失淳法,因科鬥之名,遂效其形。
大康元年(280),汲縣人盜發魏襄王冢,得策書十餘萬言。
按敬侯所書,猶有仿佛。
古書亦有數種,其一卷論楚事者,最為工妙,恒竊悅之。
”《荀勖傳》雲及得汲郡冢中古文竹書,诏勖撰次之,以為中經,列在秘書。
《束晳傳》雲:初大康二年(281),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
其《紀年》十三篇,紀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
以事接之。
疑當作以晉事接之。
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前257)。
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
其中經傳大異,則為夏年多殷;益幹啟位,啟殺之;大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既亡,幽當作厲,此傳寫之誤。
有共伯和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
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
《易繇陰陽卦》二篇,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
《卦下易經》一篇,似《說卦》而異。
《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
《國語》三篇,言楚、晉事。
《名》三篇,似《禮記》,又似《爾雅》、《論語》。
《師春》一篇,書《左傳》諸蔔筮,師春似是造書者姓名也。
《瑣語》十一篇,諸國蔔夢、妖怪、相書也。
《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
《繳書》二篇,論弋射法。
《生封》一篇,帝王所封。
《大曆》二篇,鄒子談天類也。
《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
圖書一篇,畫贊之屬也。
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
大凡七十五篇。
七篇簡折書壞,不識名題。
冢中又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
漆書皆科鬥字。
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劄。
文既殘缺,不複诠次。
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而以今文寫之。
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随宜分釋,皆有義證。
《王接傳》雲:時秘書丞衛恒考正汲冢書,未訖而遭難,佐著作郎束晳述而成之,事多證異義。
句疑有奪誤。
時東萊大守陳留王庭堅難之,亦有證據。
晳又釋難,而庭堅已亡。
散騎侍郎潘滔謂接曰:“卿才學理議,足解二子之紛,可試論之。
”接遂詳其得失。
摯虞、謝衡,皆博物多聞,鹹以為允當。
《司馬彪傳》雲:初谯周以司馬遷《史記》,書周、秦以上,或采俗語百家之言,不專據正經,周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憑舊典,以糾遷之缪誤。
彪複以周為未盡善也,條《古史考》中凡百二十二事為不當,多據《汲冢紀年》之義,亦行于世。
《儒林·續鹹傳》雲:著《遠遊志》、《異物志》、《汲冢古文釋》,皆十卷,行于世。
汲冢得書之事,見于《晉書》者如此。
年代舛訛,古籍恒有,不足以疑其事之真。
簡策煩重,十餘萬言,自可盈數十車,說亦相會。
《武帝紀》言竹簡文字為小篆古書,《束晳傳》謂皆科鬥,二者似不相符。
然觀《衛恒傳》所言,則其時之人言字體之異者,非以其構造而以其筆畫形狀,則古書小篆,二者亦可并稱。
以構造言與小篆同,以筆畫形狀言之則異。
續鹹之《古文釋》,蓋就其構造異于小篆者而釋之耳。
此三者皆不足惑。
然仍有甚可疑者。
據《衛恒傳》,似策書雖有十餘萬言,其可知者不過數種。
與《束晳傳》雲文既殘缺,不複诠次者相符。
晳之學,未聞遠逾于恒,何以所述成者能如是之多?杜預《春秋後序疏》引王隐《晉書·束晳傳》雲:汲冢竹書,大凡七十五卷。
其六十八卷,皆有名題。
其七卷折簡碎雜,不可名題。
有《周易上下經》二卷,《紀年》十二卷,《瑣語》十一卷,《周王遊行》五卷,說周穆王遊行天下之事,今謂之《穆天子傳》。
此四部差為整頓。
汲郡初得此書,表藏秘府。
诏荀勖、和峤以隸字寫之。
勖等于時即已不能盡識其書。
今複阙落。
又轉寫益誤。
《穆天子傳》,世間偏多。
整頓者不過四種,與衛恒之言,隐相符合。
然則所謂六十八種者,不過能知其名題,而今《晉書·束晳傳》,乃皆能知其書之所述,其為無稽之語可知也。
《隋書·經籍志》:古史家有《紀年》十二卷,《注》雲:汲冢書并《竹書同異》一卷。
《志》又論其事雲:晉大康元年(280),汲郡人發魏襄王冢,得古竹簡書。
字皆科鬥。
發冢者不以為意,往往散亂。
帝命中書監荀勖、令和峤撰次為十五部八十七卷。
多雜碎怪妄,不可訓知。
惟《周易》、《紀年》,最為分了。
其《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
《紀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無諸侯國别。
惟特記晉國。
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
盡晉國。
滅,獨記魏事。
下至魏哀王,謂之今王。
蓋魏國之史記也?其著書皆編年相次,文意大似《春秋經》,諸所記事,多與《春秋左氏》扶同。
《晉書·束晳傳》,并無自夏以來即有年紀之意,此所雲則似有之。
謂記魏事下至哀王,亦與《晳傳》不合。
《四體書勢》雲:魏文好古,世傳丘墳,曆代基發,真僞靡分,則以冢屬魏襄王,晉初亦在疑似之列。
安釐王者,魏襄王之曾孫。
據《史記》,其死在秦始皇四年(前243),斯時魏已距亡不遠,能否如此厚葬,實有可疑。
然則《晳傳》或言安釐王冢一語,正因其紀年迄于安釐王二十年(前257)而雲然,而或雲迄于哀王,則造作者又有所增也。
文似《春秋》,事同《左氏》,蓋造作者所摹放據依。
夏年多殷,蓋曆人治古史者之異說。
益幹啟位,大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曆,則其時之人,舜、禹之事,我知之矣之見解耳。
穆王享國之年,共伯釋位之事,說已見《先秦史》第四章及第八章第八節。
此數事蓋造作者之所特著,不與經傳舊說相會者也。
《隋書·律曆志》載劉孝孫論曆語雲:“案《竹書紀年》,堯元年在丙子。
”則其紀年又不起于夏,與《經籍志》及《晉書·束晳傳》皆不符,可見依托《紀年》而為僞者,非一家矣。
《易繇陰陽卦》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此蓋世所傳《焦氏易林》之倫,世間自有此物。
《卦下易經》,似《說卦》而異,蓋亦《易》家之所為。
此篇言《易》之書特多,《易》固晉以來通行之學也。
《名》三篇,似《禮記》,又似《論語》、《爾雅》,此合《僞家語》、《孔叢子》為一書。
《師春》一篇,書《左氏》諸蔔筮,似全與《左氏》同者,古書有如此略無出入者乎?《瑣語》,《隋志》在雜史家,雲《古文璅語》四卷。
《注》雲:汲冢書。
雜史家又有《周書》十卷,《注》亦雲汲冢書。
又雲:“似仲尼删《書》之餘。
”《顔氏家訓·書證篇》謂《瑣語》中有秦望碑。
《史通·疑古篇》雲:中有舜放堯于平陽事。
與《晳傳》所雲記蔔夢妖怪相書者,相去絕遠。
舜之放堯,豈可雲瑣事?即蔔夢妖怪相書,在迷信甚深之世,亦豈以為瑣事乎?鄒子談天,久成絕學。
誰則聞之,而知其與大曆相似?《周王遊行》之誣,已見《先秦史》第八章第八節。
此書《隋志》在起居注類,作《穆天子傳》六卷。
《注》雲:“汲冢書,郭璞注。
”大體即今日之本,蓋無可疑。
王隐雲:《周王遊行》,今謂之《穆天子傳》,而今《晉書·束晳傳》亦謂之《穆天子傳》,則今《晉書》所據,實出隐書所據後也。
然今《晉書·晳傳》盛姬死事,尚不在《穆天子傳》中,而今本不然,則今本又非作今《晉書》者之所見矣。
亦可見造作者非一家也。
晉初四部之分,特計藏庋之便,說已見前。
汲冢書列于丁部者,蓋以不可诠次,附諸四部之末,實非列于丁部。
猶今編書目者,于四部之外,别立叢部耳。
若如《隋志》之說,可撰次為十五部,則既能分别部居矣,何不分隸四部之中,而必别為一部?而下雲多雜碎怪妄,不可紀知,又隐與王隐之說相合。
則《隋志》此語,可信與否,亦正難言之也。
要而觀之,則自有汲冢得書之役,因之而作僞者非一家,随之而說其事者,亦非一人。
有心之造作,益以無意之傳訛,其說乃紛如亂絲,彌不可理,真為荀勖、和峤所隸寫,束晳、王庭堅、王接所考論者,蓋不知是否存十一于千百矣。
然則以大體言之,汲冢書雖經出土,經隸寫而整頓者,實無幾種。
惠懷亂後,故簡與寫本全亡,傳于世者,悉皆僞物,過江後人之所說,正與明代之僞本同也。
《隋書·律曆志》雲:梁武帝時,猶有汲冢玉律。
候氣。
此語之不足信,觀下論諸古物而可知。
又非特如此汲冢果曾得玉律,抑治樂者妄為此說以自張,亦正難言之矣。
《梁書·蕭琛傳》雲:天監九年(510),出為江夏大守。
始琛在宣城,有北僧南度,惟赍一瓠蘆,中有《漢書序傳》。
僧雲:三輔舊老相傳,以為班固真本。
琛固求得之。
其書多有異今者,而紙墨亦古。
文字多如龍舉之例,非隸非篆。
680琛甚秘之。
及是,以書饷鄱陽王範。
範乃獻于東宮。
《劉之遴傳》雲:範得班固所上《南史》作撰。
《漢書》真本,獻之東宮。
皇大子令之遴與張缵、到溉、陸襄等參校異同。
之遴具異狀十事。
其大略雲:“案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己酉郎班固上,而今本無上書年月日字。
又案古本《叙傳》号為《中篇》,而今本稱為《叙傳》。
又今本《叙傳》載班彪行事,而古本雲稚生彪,自有傳。
又今本《紀》及《表》、《志》、《列傳》不相合為次,而古本相合為次,總成三十八卷。
又今本《外戚》在《西域》後,古本《外戚》次《帝紀》下。
又今本《高五子》、《文三王》、《景十三王》、《武五子》、《宣元六王》,雜在諸傳秩中,古本諸王悉次《外戚》外,在《陳項傳》前。
又今本《韓彭英盧吳述》雲:信惟餓隸,布實黥徒,越亦狗盜,芮尹江湖,雲起龍骧,化為侯王。
古本《述》雲:淮陰毅毅,杖劍周章,邦之傑子,實惟彭、英,化為侯王,雲起龍骧。
又古本第三十七卷,解音釋義,以助雅诂,而今本無此卷也。
”案改外戚為後妃,以次帝紀,類聚諸王,以次後傳,晉後乃有此例,顯為後人所改。
音義亦必後人所附。
《韓彭英盧胡述》,蓋不滿舊文者改之。
其事皆顯而易見,而舊老相同,顧信為班固真本,當時論古者之無識,可見一斑矣。
681 《晉書·郭璞傳》雲:元帝初鎮建業,王導令璞筮之。
遇《鹹》之《井》。
璞曰:“東北郡縣有武名者當出铎,以著受命之符。
西南郡縣有陽名者井當沸。
”其後晉陵武進縣人于田中得銅铎五枚。
曆陽縣中井沸,經日乃止。
及帝為晉王,又使璞筮。
遇《豫》之《睽》。
璞曰:“會稽當出鐘以告成功,上有勒銘,應在人家井泥中得之。
”大興初,剡縣人果于井中得一鐘,長七寸二分,口徑四寸半。
上有古文奇書十八字,雲會稽嶽命,餘字時人莫識之。
《齊書·陸澄傳》雲:竟陵王子良得古器,小口方腹而底平,可容七八升。
以問澄。
澄曰:“此名服匿,單于以與蘇武。
”子良後詳視器底有字,仿佛可識,如澄所言。
《梁書·劉顯傳》雲:魏人獻古器,有隐起字,無能識者,顯案文讀之,無有滞礙。
考校年月,一字不差。
高祖甚嘉焉。
《南史·何承天傳》雲:張永嘗開玄武湖,遇古冢。
冢上得一銅鬥,有柄。
宋文帝以訪朝士。
承天曰:“此亡新威鬥,王莽三公亡皆賜之,一在冢外,一在冢内。
時三台居江左者,惟甄邯為大司徒,必邯之墓。
”俄而永又啟冢,内更得一鬥,複有一石,銘大司徒甄邯之墓。
《魏書·祖瑩傳》:孝昌中,于廣平立第,掘得古玉印。
敕召瑩與黃門郎李琰之,令辨何世之物。
瑩雲:“此是于阗國王晉大康中所獻。
”乃以墨塗字觀之,果如瑩言。
時人稱為博物。
此等皆藉文字以辨古物,以時人識古字者之少,見第一節。
其信否殊不可知也。
藉器物以考古事者,亦間有之。
如《梁書·劉杳傳》雲:嘗于沈約坐語及宗廟犧尊。
約雲:“鄭玄答張逸,謂為鳳皇尾娑娑然。
今無複此器,則不依古。
”杳曰:“此言未必可按。
《南史》作安。
古者樽彜皆刻木為鳥獸,鑿頂及背以出内酒。
頃魏世魯郡地中得齊大夫子尾送女器,有犧尊,作犧牛形。
晉永嘉中,賊曹嶷于青州發齊景公冢,又得二樽,形亦為牛象。
二處皆古之遺器,知非虛也。
”約大以為然。
其一事也。
其時發掘之事,皆出于偶然。
其有意為之者,則多在古墓。
汲冢即其最大者。
齊文惠大子鎮襄陽時盜發古冢,陳時征北軍人于丹徒發郗昙墓,亦其事也。
見第一節及第六節。
《晉書·惠帝紀》:元康五年(295),十月,武庫火,焚累代之寶。
《張華傳》雲:武庫火,華懼因此變作,列兵固守,然後救之,故累代之寶及漢高斬蛇劍,王莽頭,孔子履等盡焚焉。
《五行志》略同。
《劉頌傳》雲:武庫火,頌弟彪,建計斷屋,得出諸寶器,蓋亦微有所出。
王莽頭經漢末大亂,是否尚存,已屬可疑,孔子履何由得之?漢高斬蛇,事本烏有,劍更不必論矣。
天家掌故,有同東野人言如此。
《齊書·竟陵王子良傳》:升明三年(481),為會稽大守。
子良敦義愛古。
郡閣下有虞翻舊床,罷任還,乃緻以歸。
後于西邸起古齋,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
《孔稚圭傳》:父靈産,大祖饷以白羽扇、素隐幾。
曰:“君性好古,故遺君古物。
”《梁書·劉之遴傳》:之遴好古愛奇。
在荊州,聚古器數十百種。
又獻古器四種于東宮。
《處士傳》:何點,竟陵王子良遺以嵇叔夜酒柧,徐景山酒铛。
《南史·柳恽傳》:齊竟陵王子良嘗置酒後園,有晉大傅謝安鳴琴在側,援以授恽,恽彈為雅弄。
《齊高帝諸子傳》始興王鑒為益州刺史。
時有廣漢什邡段祖以淳于獻。
古禮器,所以節樂也。
《王敬則傳》:世子仲雄善彈琴。
江左有蔡邕焦尾琴,在主衣庫,齊明帝敕五日一給。
《劉杳傳》:昭明大子有瓠食器,以賜焉,曰:“卿有古人之風,故遺卿占人之器。
”此等皆如世俗之玩骨董,其信否,觀俗所謂骨董者之信否而可知矣。
682劉曜所作渾儀,何承天等誤為張衡所造,已見上節。
此事緻誤,實緣不按題識,具見《隋志》。
魏時,禦史中尉王顯,與廣平王匡争權量。
奏匡曰:“匡表雲:所據銅權,形如古志,明是漢作,非莽别造。
及案權銘:黃帝始祖,德布于虞,虞帝始祖,德布于新。
莽佐漢時,甯有銘新之号?”《北史·景穆十二王傳》。
二人論權量,誰曲誰直,姑不必論,而匡之不案銘文,則無可解免矣。
《隋書·律曆志》載梁武帝作《鐘律論》曰:“山謙之記雲:殿前三鐘,悉是周景王所鑄無射也。
遣樂官以今無射新笛飲,不相中,以夷則笛飲,則聲均合和。
端門外鐘,亦案其銘題,定皆夷則。
其西廂一鐘,天監中移度東。
以今笛飲,乃中南呂。
驗其镌刻,乃是大簇,則下金笛二調。
重敕大樂丞斯宣達,令更推校,鐘定有鑿處,表裡皆然。
借訪舊識,乃是宋泰始中使張永鑿之,去銅既多,故其調啴下。
以推求鐘律,便可得而見也。
宋武平中原,使将軍陳傾緻三鐘,小大中各一,則今之大極殿前二鐘,端門外一鐘是也。
案西鐘銘,則雲清廟撞鐘,秦無清廟,此周制明矣。
又一銘雲大簇鐘徵,則林鐘宮所施也。
檢題既無秦、漢年代,直雲夷則、大簇,則非秦、漢明矣。
”此等雖案銘題,信否亦難遽定,乃後人或真信為三代時物,毋亦見卵而求時夜乎?《殿本考證》,齊召南雲:“三代樂器,流傳最遠者,莫如此事。
《左傳》昭二十一年,天王将鑄無射。
孔《疏》曰:秦滅周,其鐘徒于長安。
曆漢、魏、晉,常在長安。
及劉裕滅姚泓,又移于江東。
曆宋、齊、梁、陳時鐘猶在。
東魏使魏收聘梁,作《聘遊賦》,雲珍是淫器,無射在懸是也。
及開皇九年(589)平陳,又遷于西京,置大常寺,時人悉得見之,至十五年(595)敕毀之,可為此文之證。
” 毀壞古物之事,亦時有之。
所謂三鐘者,入隋為文帝所毀。
其事,《北史·隋本紀》在開皇九年(589),雲“毀所得秦漢三大鐘,越二大鼓。
”《隋書·本紀》無之,而雲:“十一年(591),春,正月,丁酉,以平陳所得古器,多為妖變,悉命毀之。
”則《北史》亦同。
三鐘之毀,未知究在何時,然隋毀江東古物,恐必甚多,且不止一次。
三鐘固不必周景王物,江東所雲古器,亦不必皆信,然其有較古之物,則必不誣也。
齊東昏侯毀晉義熙初師子國所獻玉象已見第六節。
《宋書·武三王傳》:魯郡孔子舊庭,有柏樹二十四株,經曆漢、晉,其大連抱。
有二株先折倒。
士人崇敬,莫之敢犯。
江夏王義恭悉遣人伐取,父老莫不歎息。
義恭未為最暴橫者,當四夷交侵,武人跋扈之世,此等事之不見記載者,必尚不知凡幾也。
著書假托古人者,此時仍有之。
《晉書·曹志傳》:武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魏陳思王孽子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
”還奏曰:“按錄無此。
”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
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于後,是以假托。
”帝曰:“古來亦多有是。
”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自今已後,可無複疑。
”托名高者以行其言,683而已不欲屍其名,此乃廓然大公之心;不得議其欺世也。
《陸機傳》:機從子瑁,吳平又作《西州清論》,傳于世。
借稱諸葛孔明,以行其書也。
亦曹冏之志也。
《隋書·儒林傳》雲:劉炫因牛弘奏請購求遺逸,僞造書百餘卷,題為《連山易》、《魯史記》等,錄上送官,取賞而去。
後有人訟之,經赦免死,坐除名。
則風斯下矣。
然時書一卷不過賞絹一匹,炫負盛名,豈不能緻百餘匹絹?則其造書非利官賞,蓋時俗莫辨真僞,乃借此欺世,以炫其博洽耳。
然其心亦足誅矣。
《晉書·郭象傳》雲:先是注《莊子》者數十家,莫能究其旨統。
向秀于舊注外而為解義,妙演奇緻,大暢玄風。
惟《秋水》、《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
秀子幼,其義零落。
然頗有别本遷流。
象為人行薄,以秀義不傳于世,遂竊以為己注。
乃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餘衆篇,或點定文句而已。
其後秀義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注,其義一也。
似象之為人,攘善無恥矣。
然《秀傳》則但雲秀為之隐解,象又述而廣之而已。
則知此等傳說,亦難盡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