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晉南北朝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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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封事遂寝。
荀丕惡于王儉,又上書極谏齊武帝,言甚直。
帝不悅。
竟于荊州獄賜死。
徐孝嗣聞之曰:“丕縱有罪,亦不應殺,數千年後,其如竹帛何?”《南史·齊豫章王嶷傳》。
魏孝文謂史官曰:“直書時事,無諱國惡。
人君威福自己,史複不書,将何所懼?”皆謂史筆,足儆人君。
然君既賞罰任情,史又何所恃以奮其直筆?《齊書·王智深傳》:世祖使沈約撰《宋書》,疑立《袁粲傳》,以谂世祖。
世祖曰:“袁粲自是宋家忠臣。
”約又多載孝武、明帝諸鄙渎事。
上遣左右謂曰:“孝武事迹,不容頓尒。
我昔經事宋明帝,卿可思諱惡之義。
”于是多所省除。
則視人君之意旨為進退矣。
世祖敕智深撰《宋紀》,令奏上,未及而崩,郁林又索其書,已見前。
《傳》言智深初為袁粲所接,及撰《宋紀》,意常依依,世祖之索之,蓋意實有所不釋然,故郁林猶繼其志也。
劉祥撰《宋書》,譏斥禅代,世祖銜而不問,亦已見前。
《南史》言祥又于朝士多所貶忽,著連珠十五首以寄其懷。
或以啟上,卒以是徙廣州,則亦未嘗不以他事中之矣。
觀此,可知人君之于直筆,畏忌之深。
《周書·柳虬傳》:虬上疏曰647:“古人君立史官,非但紀事而已,蓋所以為監戒。
漢、魏已還,密為記注,徒聞後世,無益當時。
且著迷之人,密書其事,縱能直筆,人莫之知。
何止物生橫議,亦自異端互起。
故班固緻受金之名,陳壽有求米之論。
著漢、魏者非一氏,造晉史者至數家。
後代紛纭,莫知準的。
諸史官記事者,請皆當朝顯言其狀,然後付之史閣。
庶令是非明著,得失無隐。
使聞善者自修,有過者知懼。
”事遂施行。
《文帝紀》:魏恭帝元年(554),四月,帝大飨群臣。
魏史柳虬執簡書于朝曰:“廢帝文皇帝之嗣子。
年七歲,文皇帝托于安定公,曰:是子才由于公,不才亦由于公,宜勉之。
公既受重寄,居元輔之任,又納女為皇後,遂不能訓誨有成,緻令廢黜,負文皇帝付屬之意,此咎非安定公而誰?”大祖乃令大常盧辯作诰谕公卿。
此其所謂顯言于朝者也,豈不令人作惡?虬以大統十四年(548)除秘書丞,秘書雖領著作,不參史事,自虬為丞,始令監掌焉。
十六年(550),修起居注,仍領丞事。
周文之委任之,豈不以其能破密書之局,則知公論之莫予毒,而可以釋然于懷也邪? 人君如此,人臣亦然。
魏孝文譴婦人冠帽着小襦襖,任城王澄言著者猶少,孝文斥為一言喪邦,欲使史官書之,已見第二十一章第三節。
梁取漢中,魏将乙速孤佛保自刎死,文帝诏著作錄之。
《北史·節義傳》。
丘冠先死于蠕蠕,齊武帝賜其子雄錢一萬,布三十匹,雄不受。
詣阙上書曰:“臣父執節如蘇武,守死如谷吉,遂不書之良史,甄之褒策,萬代之後,誰死社稷?”《南史·孝義傳》。
謝朓之死,謂門賓曰:“寄語沈公:君方為三代史,亦不得見沒。
”皆視史家之褒貶為榮辱之大者也。
源懷表陳其父賀擁立高宗及執立高祖之功,不沾茅土之錫。
诏曰:“宿老元臣,雲如所訴,訪之史官,頗亦言此,可依授北馮翊郡開國公。
”可見私家勳伐,亦以書于國史者為準。
故有見錄者則引為殊榮,如李孝伯與張暢對問,書于《宋史·暢傳》,其孫豹子,欲求其君之披覽是也。
其或見遺,則以為大戚,如訴魏收者或雲遺其家世職位,或雲其家不見記錄,或雲妄有非毀是也。
《收傳》言:收性頗急,夙有怨者,多沒其善。
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則使入地。
則藉此以肆其恣睢者,又有之矣。
收《自序》曰:武定四年(546),獻武于西門豹祠宴集,謂司馬子如曰:“魏收為史官,書吾等善惡,聞北伐時諸貴常饷史官飲食,司馬仆射頗曾饷不?”因共大笑。
仍謂收曰:“卿勿見元康等在吾目下趨走,謂吾以為勤勞。
我後世身名在卿手,勿謂我不知。
”又言齊文宣诏收撰魏史,敕收曰:“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大武誅史官。
”神武、文宣皆粗才,能作是語,可知此等見解入人之深矣。
《南史·王韶之傳》曰:韶之為晉史,序王珣貨殖,王廞作亂。
珣子弘、廞子華并貴顯,韶之懼為所陷,深附結徐羨之、傅亮等。
少帝即位,遷侍中,出為吳郡大守。
羨之被誅,王弘入相,領揚州刺史。
弘雖與韶之不絕,諸弟未相識者,皆不複往來。
韶之在郡,嘗慮為弘所繩,夙夜勤勵,政績甚美。
弘亦抑其私憾。
文帝兩嘉之。
《裴子野傳》雲:齊永明末,沈約撰《宋書》,稱松之已後無聞焉。
子野撰《宋略》雲:戮淮南大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
約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
歎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蓋直道之難行如此。
《隋書·盧思道傳》雲:齊天保中,魏史未出,思道先已誦之,由是大被笞辱。
蓋亦以秉筆者為恩怨所叢,慮其或受牽率,故當其未成之時,諱莫如深也。
史氏之初,本系記錄故事,648以備方來之參證,其為用,略如後世之檔案,先代學者,留意于此者極多。
《宋書·殷景仁傳》雲:景仁于國典、朝儀、舊章、記注,莫不撰錄,識者知其有當世之志。
《梁書·孔休源傳》:高祖嘗問吏部尚書徐勉曰:“今帝業初基,須一人有學藝、解朝儀者,為尚書儀曹郎。
為朕思之,誰堪其選?”勉對曰:“孔休源識鑒清通,谙練故實。
自晉、宋起居注,誦略上口。
”高祖亦素聞之。
即日除儀曹郎中。
是時多所改作每逮訪前事,休源即以所誦記,随機斷決,曾無疑滞。
吏部郎任昉嘗謂之為孔獨誦。
其有裨實用如此。
王彪之博聞多識,練悉朝儀。
自是家世相傳,并谙江左舊事。
緘之青箱。
世人謂之王氏青箱學。
《宋書·王淮之傳》。
王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诏命表奏,辄手自書寫。
泰元、隆安時事,小大悉撰錄之。
《宋書·王韶之傳》。
偉之,韶之父也。
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
訖義熙九年(413)。
許懋尤曉故事,深為儀注之學。
《梁書》本傳。
劉諒尤博悉晉代故事,時人号曰皮裡晉書。
《梁書·劉孝綽傳》。
江蒨好學,尤悉朝儀、故事,撰《江左遺典》三十卷,未就。
《梁書》本傳。
凡此皆後世所謂掌故之學。
《隋志》有舊事、儀注兩門皆其書,刑法一門,律令而外,有制、科、議、議駁、彈事、奏事、決事、駁事,亦其類也。
漢世治古史者,當以韋曜、谯周、趙晔、袁康為巨擘。
曜之《洞紀》,意在網羅放佚,求其完備。
周之《古史考》,則是正舊聞,求其足信。
晔與康之《吳越春秋》、《越絕書》,則皆著傳說于竹帛,使其不緻湮滅者也。
參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五節。
魏、晉以降,此風未替。
皇甫谧有《帝王世紀》,蓋《洞記》之倫。
此書起三皇,盡漢、魏,見于《隋志》。
其體例與《洞紀》之起庖犧至秦、漢,而黃武以後别作者同。
《隋志》又有何茂材《續帝王世紀》十卷,疑本谧書續以晉已後事。
其書在晉、南北朝之世,最為通行。
觀義疏言古事,多引此書,罕引《史記》可知。
故當時即有為作音注者。
《隋志》有虞綽《帝王世紀音》四卷。
《北史·文成五王傳》,安豐王猛之子延明,曾注《帝王世紀》。
來奧有《帝王本紀》,似亦《世紀》之類。
楊晔有《華夷帝王世紀》,則似兼詳外國者也。
《隋志》所著錄者,又有甄鸾《帝王世錄》一卷。
此書蓋但記世系,故卷帙甚少。
《劉·先聖本紀》十卷,所謂先聖,蓋亦指古帝王,《志》雲:“自後漢已來,學者多鈔撮舊史,自為一書。
或起自人皇,或斷之近代,亦各其志。
而體制不經。
又有委之說,迂怪妄誕,真虛莫測,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可證也。
王子年《拾遺記》二卷,今尚存,可見迂怪妄誕之概,然亦多記古帝王事也。
又有姚恭《年曆帝紀》十卷,不著撰人《帝王諸侯世略》十一卷,蓋亦主年代、世系。
又有孟儀《周載》八卷,《注》雲:記前代下至秦,蓋古史之較略者。
又有潘傑《王霸記》五卷,蓋亦記古帝王,下逮戰國。
《晉書·陳壽傳》雲:壽撰《古國志》五十篇。
壽嘗師事谯周,其書或與周同調。
《司馬彪傳》雲:彪以周為未盡善,條《古史考》中凡百二十二事為不當,多據《汲冢紀年》之義,亦行于世,則又周之诤友。
649然立說雖異,其途轍則同也。
《楊方傳》:謂方嘗撰《吳越春秋》,《隋志》作《吳越春秋削繁》。
又有皇甫遵《吳越春秋》十卷,不著撰人《吳越記》六卷,蓋皆以趙、袁二氏之書為不雅馴而改之。
又有沈氏《南越志》八卷,則其所記,當較袁氏之書為廣也。
又有何承天《春秋前傳》十卷,《春秋前雜傳》九卷,樂資《春秋後傳》三十一卷,蓋記戰國前事,而附麗于《春秋》,如司馬光《通鑒》、劉恕《通鑒外紀》之例也。
此節所引《隋志》之書,皆在雜史類。
一地方之史實,亦有留心搜緝者。
常璩之《華陽國志》,其傳于今而可見者也。
崔慰祖著《海岱志》,起大公,迄西晉人物;本傳雲:四十卷,半未成。
《隋志》在雜傳類,二十卷。
王遵業著《三晉記》;十卷。
見《北史·王慧龍傳》。
遵業,慧龍曾孫也。
蓋亦其倫。
《隋志》雲:“後漢光武,始诏南陽撰作風俗。
故沛、三輔有耆舊節士之序,魯、廬江有名德先賢之贊。
郡國之書,由是而作。
”此後世方志之權輿,當時作者,蓋以人物為重。
然一地方之史實,苞含其中者,必不少矣。
宋段國有《吐谷渾記》一卷,《隋志》入霸史類,其地實在域外,亦可稱為外國史也。
傳記之作,此時最為浩繁。
有該括全國者,如《隋志》所著錄之《海内先賢傳》、《四海耆舊傳》是也。
有域于一地者,如陳壽之《益部耆舊傳》,劉義慶之《江左名士傳》是也。
有專詳一類人者,如嵇康之《聖賢高士傳》,諸家之《孝子傳》,梁元帝之《忠臣傳》,鐘岏之《良吏傳》,張隐之《文士傳》,範宴之《陰德傳》,王瑱之之《童子傳》,諸家之《列女傳》,不著撰人之《美婦人傳》是也。
此實正史類傳之倫。
其兼容并苞者,則謂之《雜傳》。
任昉、賀蹤、陸澄皆有其書。
蹤書本七十卷,昉書本百四十七卷,可見其搜采之博。
就官守而傳其人者,有梁元帝之《丹陽尹傳》。
網羅一時人物者,有袁敬仲之《正始人士傳》,戴逵之《竹林七賢論》,專記一人者,如不著撰人之《東方朔傳》,《毌丘儉記》,管辰之《管辂傳》。
家傳亦有多家。
就所知者而識之,則梁元帝之《懷舊志》也。
僧、道亦有列傳,如《高僧傳》、《衆僧傳》、《尼傳》、《列仙傳》是。
其專傳一人者,則有如《法顯傳》、《正一真人、三天法師、張君内傳》、《嵩高寇天師傳》。
所傳并有非人者,如《靈鬼志》、《志怪》、《神錄》等是。
梁元帝著《古今同姓名錄》一卷,則人名辭典之先河也。
譜牒之作,650斯時亦盛,以俗重閥閱故也。
譜皇室者,如不著撰人之《漢氏帝王譜》、《宋譜》是。
元晖業之《辨宗錄》,亦其類也。
又有諸家之《百家譜》。
一家之譜,則有如《京兆韋氏譜》、《謝氏譜》。
譜一方巨族者,如《益州譜》、《冀州姓族譜》。
官纂之書,以地、以姓為别,如梁有王司空《新集諸州譜》十一卷,又有《諸姓譜》一百一十六卷,梁武帝總責境内十八州譜六百九十卷,蓋其最巨者矣。
譜牒之書,亦非僅記世次。
如《隋志》有《楊氏家譜狀并墓記》一卷,裴子野有《續裴氏家傳》二卷。
《南史》本傳。
陸煦著《陸史》十五卷,《陸氏骊泉志》一卷是。
《梁書·陸杲傳》。
參看第十七章第二節。
宋元嘉中,使何承天立史學,石勒使任播、崔濬為史學祭酒,已見第一節。
私家亦有以此傳授者。
《隋志》雲:“正史作者尤廣。
一代一史,至數十家,惟《史記》、《漢書》,師法相傳,并有解釋。
《三國志》及範晔《後漢》,雖已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讀之可知。
梁時明《漢書》者有劉顯、韋稜,陳時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蕭該,并為名家。
該、恺并見《隋書·儒林傳》,雲:于時《漢書》學者,以蕭、包二人為宗匠。
聚徒教授,著錄者數千人。
其盛,不下于傳經也。
恺從王仲通受《史記》、《漢書》,李密師事恺,受《史記》、《漢書》,閻毗受《漢書》于該,皆見本傳。
該梁鄱陽王恢之孫,恺東海人。
《北史·崔贍傳》雲:颍川荀濟,自江南入洛,贍學于濟,故得經史有師法。
《隋書·儒林傳》:又有吳郡張沖,撰《前漢音義》十二卷。
《文學傳》:劉臻,精于《兩漢書》,時人稱為《漢》聖,《楊汪傳》:汪受《漢書》于臻。
臻亦梁人,江陵陷沒歸蕭詧者也。
然則是時史學,實自南而北也。
《舊唐書·儒林傳》:秦景通,與弟尤精《漢書》。
當時習《漢書》者皆宗師之。
常稱景通為大秦君,為小秦君。
不經其兄弟指授,則謂之不經師匠,無足采也。
又有劉讷,亦為當時宗匠。
可見史學專門傳授之風,至唐初而未絕也。
《史記》傳者甚微。
”諸史述其時之人,熟精漢史者甚多,《梁書·文學傳》雲:臧嚴于學多所谙記,尤精《漢書》,諷誦略皆上口。
《張緬傳》:尤明後漢及晉代衆家,客有執卷質緬者,随問便對,略無遺失。
《南史·梁宗室傳》:吳平侯景之子勵,聚書至三萬卷,披玩不倦尤好《東觀漢記》,略皆誦憶。
劉顯執卷策,勵誦應如流。
乃至卷次,行數,亦不差失。
《陳書·蕭濟傳》:第三子從典,笃好學業,博涉群書,于班史尤所措意。
《史記》則除裴骃作注外,骃松之子,見《宋書·松之傳》。
治者較罕,除前引蕭恺事王仲通與《漢書》并受外,惟《晉書·劉殷傳》言:殷有七子,五子各受一經,一子受《大史公》,一子受《漢書》。
《南史·吳喜傳》雲:喜出身為領軍府白衣吏。
少知書。
領軍将軍沈演之使寫起居注。
所寫既畢,暗誦略皆上口。
演之嘗作讓表,未奏失本,喜經一見,即寫無所脫漏。
演之甚知之。
因此涉獵《史》、《漢》,頗見古今,則不過涉獵而已,非真治學者也。
蓋漢事近己而俗變相類,為用較切,而言古史者,《史記》之席,又為谯周、皇甫谧等書所奪也。
《隋志》所雲傳受,蓋重在訓诂、音釋,此馬融從班昭受讀《漢書》之舊,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五節。
實尚不足語于史學。
斯時史學之可稱者,一在補苴罅漏,一在提要鈎玄。
補苴罅漏之功,見于注釋,《史通》言三國之志:“異聞錯出,其流最多。
宋文帝以《國志》載事,傷于簡略,乃命裴松之兼采衆書,補注其阙。
”651《古今正史篇》。
《宋書·松之傳》,稱其“鸠集傳記,廣增異聞”,蓋其所用心,實在于此。
崔慰祖欲更注遷、固二史,采《史》、《漢》所漏二百餘事。
《齊書·文學傳》。
劉昭伯父彤,集衆家《晉書》注幹寶《晉紀》,昭又集後漢同異,以注範晔書,世稱博悉。
彤書四十卷,昭書一百八十卷。
《梁書》本傳。
卷帙并遠逾于舊。
王規亦集後漢衆家異同,注《續漢書》二百卷。
《梁書》本傳。
此等皆名為注,實則補也。
蔡谟總應劭以來注《漢書》者,為之集解。
《晉書》本傳。
《梁元帝注漢書》百十五卷,《本紀》。
其世子方等注範晔《後漢書》未就。
《南史》本傳。
吳均注範晔《後漢書》九十卷。
《梁書·文學傳》。
此等雖專于注釋,亦必有荟萃之功。
惟韋稜著《漢書續訓》二卷,稜叡孫,見《南史·叡傳》。
則或專于音訓耳。
提要鈎玄之功,見于抄撮。
有為校勘同異者,如張緬抄《後漢》、《晉書》衆家異同,為《後漢紀》四十卷,《晉抄》三十卷,又抄《江左集》,未及成。
《梁書》本傳。
裴子野抄合後漢事四十餘卷。
是也。
《南史》本傳。
有欲删繁就簡者,如袁峻抄《史記》、《漢書》,各為二十卷,《南史·文學傳》。
于仲文撰《漢書刊繁》三十卷,見《北史·于栗磾傳》。
仲文,栗磾八世孫。
劉延明以三史文繁,著《略記》百三十篇,八十四卷,《北史》本傳。
阮孝緒有《正史削繁》九十四卷是也。
《隋志》雜史類。
《隋志》有漢衛飒《史要》十卷,《注》雲:約《史記》要言,以類相從,亦見雜史類。
此蓋《科錄》之先河。
又有王蔑《史漢要集》二卷,《注》雲:抄《史記》,入《春秋》者不錄。
亦見雜史類。
蓋合《史》、《漢》及《春秋》去其重者也。
第六節 文學美術 晉、南北朝,為文字趨于靡麗之世。
以諸葛亮之綜事經物,而人或怪其文采不豔,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六節。
即可見當時之風尚。
《抱樸子·喻蔽篇》,述時人論王仲任者,病其“屬辭比義,不盡美”,亦此等見解也。
652葛氏雖正其非,然其所作之文,亦繁而不殺。
《鈞世篇》論今人之文學,不必不如古人,其說多通。
然又雲:“俱論宮室,奚斯路寝之頌,何如王生之賦《靈光》?同說遊獵,叔曰盧鈴之詩,何如相如之言《上林》?并美祭祀,《清廟》、《雲漢》之辭,何如郭氏《南郊》之豔?等稱征伐,《出軍》、《六月》之作,何如陳琳《武軍》之壯?”則亦病古之醇素,而貴後之雕飾矣,可見自拔于風氣之難也。
《晉書·劉頌傳》詳載其奏疏,且稱之曰:“遊目西京,望賈誼而非遠,眷言東國,顧郎而有餘。
”可謂以言存其人矣,然又譏其文慚華婉。
《傅鹹傳》雲:“好屬文論,雖绮麗不足,而言成規鑒。
”皆眷眷于文辭。
此等皆時人之議論,為史氏所采者也。
曹魏之世,文章雖尚華飾,去古尚不甚遠。
晉初潘、陸,稍離其真,然迄宋世,尚有雅正之作。
至齊、梁而雕琢塗澤愈甚矣。
北方文字,初較南方為質樸,至其末葉,乃亦與之俱化焉。
南朝文學之華靡,至梁之叔世而極。
所謂宮體是也,見《南史·徐摛傳》。
北朝則大盛于北齊後主之世。
祖珽奏立文林館,召引文學之士,一時稱盛焉。
見《北史·文苑傳》。
《傳》雲:“永明、天監之際,大和、天保之間,洛陽、江左,文雅尤盛。
彼此好尚,雅有異同,江左宮商發越,貴于清绮。
河朔辭義貞剛,重乎氣質。
氣質則理勝其辭,清绮則文過其意。
理深者便于時用,文華者宜于詠歌。
此南北辭人得失之大較也。
”然又雲:“革車電邁,渚宮雲徹,梁荊之風,扇于關右。
狂簡之徒,斐然成俗。
流宕忘反,無所取裁。
”則周人雖欲複古,亦未能自立于風氣之外矣。
斯時綴述之家,多務搜集辭藻。
葛洪所謂以古書當山淵,采伐漁獵其中者也。
《鈞世篇》。
辭藻富麗者,吐屬仍貴自然。
《顔氏家訓·文章篇》曰:“沈隐侯曰:文章當從三易:易見事一也,易識字二也,易讀誦三也。
邢子才常曰:沈侯文章,用事不使人覺,若胸億語也。
深以此服之。
”用事若胸億語,則于語言之法無背,此行文之正軌也。
若乃有意堆砌,緻使辭浮于意,則雖庾信之富麗,論者且訾為辭賦之罪人矣。
《周書·信傳論》。
又其甚者,如《顔氏·勉學篇》所譏:“既不學問,而又羞為鄙樸。
道聽塗說,強事飾辭。
一二百件,傳相祖述,尋問莫知緣由,施安時複失所。
”則為絕物也矣。
此等人并不讀書,然讀書者亦不必皆善雕飾。
劉晝以舉秀才不第,發憤緝綴辭藻,已見第二十二章第四節。
晝制一首賦,以《六合》為名。
自謂絕倫,吟諷不辍。
以呈魏收。
收謂人曰:“賦名六合,其愚已甚,及見其賦,又愚于名。
”此真可發一笑。
顔氏雲:“學問有利鈍,文章有巧拙。
鈍學累功,不妨精熟,拙文研思,終歸蚩鄙。
但成學士,自足為人,必乏天才,勿強操筆。
”《文章篇》。
學問自有其真,夫豈鈍根所能就?顔氏所雲,亦經生呫嘩之業耳。
然善用所長,亦足自立,究愈于強用所短者也。
而一時風氣鼓蕩,必率天下之人而出于一途。
則知流俗波靡,未有不毀壞人才者。
君子所以貴獨立不懼,遁世無悶也。
斯時之文字,有文筆之分。
文貴華豔,筆則仍頗質實,與口語相去,初不甚遠。
653然二者已不必兼長。
《晉書·摯虞傳》雲:東平大叔廣,樞機清辯。
廣談虞不能對,虞筆廣不能答。
《樂廣傳》雲:廣善清言,而不長于筆。
累遷侍中河南尹。
将讓尹,請潘嶽為表。
嶽曰:“當得君意。
”廣乃作二百句語,述己之志。
嶽因取次比,便成名筆。
時人鹹雲:“若廣不假嶽之筆,嶽不取廣之志,無以成斯美也。
”《齊書·劉繪傳》:繪以辭辯,敕接虜使。
事畢,當撰語辭。
繪謂人曰:“無論潤飾,未易,但得我語亦難矣。
”皆可見口舌筆劄,二者自有懸違也。
然口語次比,便可成筆,則其相去究不甚遠,故雖不讀書者,亦或能為之。
《齊書·周颙傳》言颙善尺牍,而沈攸之送絕交書,大祖仍口授令颙裁答。
《魏書·楊大眼傳》雲:大眼雖不學,恒遣人讀書,坐而聽之,悉皆記識。
令作露布,皆口授之,而竟不多識字也。
《周書·梁台傳》雲:不過識千餘字,而口占書啟,辭意可觀。
此尚與王平所識不過十字,而能口授作書無異。
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六節。
大抵當時古書,苟非有意塗澤者,仍是盡人所能解。
《晉書·石勒載記》言:勒嘗使人讀《漢書》,聞郦食其勸立六國後,大驚曰:“此法當失,何得遂成天下?”至留侯谏,乃曰:“賴有此耳。
”此與楊大眼使人讀書坐而聽之正同。
《赫連勃勃載記》:劉裕入長安,遣使遺勃勃書。
勃勃命其中書侍郎皇甫徽為文而陰誦之。
召裕使前,口授舍人為書,封以答裕。
裕覽其文而奇之。
苟與語言相去甚遠,必非勃勃所能記也。
《宋書·劉穆之傳》雲:穆之與朱齡石并便尺牍。
常于高祖坐與齡石答書。
自旦至中,穆之得百函,齡石得八十函,而穆之應對無廢也。
此等書翰,亦必僅就口語,略事翦裁耳。
《魏書·胡叟傳》雲:好作文。
既善為典雅之辭,又工為鄙俗之句。
《成淹傳》雲:子霄,亦學涉,好為文詠,但辭采不倫,率多鄙俗。
與河東姜質等朋遊相好,詩賦間起。
知音之士,共所嗤笑。
闾巷淺識,頌諷成群,乃至大行于世,則知俗語亦可為文,但不為文士所貴耳。
文士之于語言,既但用之于筆,則高文典冊,必也競事塗澤,寖失其真矣。
窮而思返,實始北周。
《周書·蘇綽傳》曰:自有晉之季,文章競為浮華,遂成風俗,大祖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廟,群臣畢至,乃命綽為《大诰》奏行之。
自是之後,文筆皆依此體。
恭帝元年大祖命盧辯作诰喻公卿,見第五節。
及闵帝時魏帝禅诏,冊文,亦皆蘇綽《大诰》之流也。
此等文字,雖似質實,實則仍以古語堆砌,未能達其真意。
此仍是塗澤,不過其所塗澤者不同耳。
故史臣譏其“矯枉非适時之用”焉。
《王褒庾信傳論》。
賦體多學漢人,間有漸趨妍俊者,如《雪》、《月》、《恨》、《别》諸賦是也。
詩體亦仍漢世之五言。
如陶潛之高曠,謝靈運之工整,鮑照之雄駿,可謂各自名家。
然較諸漢、魏以前之作,如《古詩》十九首等,則真樸漸漓矣。
樂府之體,稍為文人所效為。
《宋書·樂志》雲:“凡樂章古辭,今之存者,并漢世街陌謠讴。
吳哥、雜曲,并出江東,晉、宋已來,稍有增廣。
古者天子聽政,使公卿大夫獻詩,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
秦、漢阙采詩之官,歌詠多因前代。
與時事既不相應,且無以垂示後昆。
漢武帝雖頗造新哥,然不以光揚祖考,崇述正德為先,但多詠祭祀見事及其祥瑞而已,商、周雅頌之體阙焉。
”觀此,可知是時之詩,民間歌謠見采者日希,文人之所為愈盛矣。
視書法為藝事之風,降而益甚。
古篆稍廢,通行最廣者,實惟隸書。
作隸求其姿媚,則有八分書,亦曰楷法。
其專講實用者,仍稱為隸書,亦曰章程書。
統觀晉、南北朝諸史,善隸草者最多,工楷法者已少,古篆則幾于絕無矣。
此可見雖雲藝事,仍不能不受實用之牽率也。
江式六世祖瓊,善蟲篆古訓,子孫世傳家業。
此在當時,蓋為孤學。
式上表求作《古今文字》,言曹喜、蔡邕、張揖、邯鄲淳、韋誕、衛觊皆能篆,瓊即受學于觊者,此皆魏、晉間人。
《表》稱“題篆宮禁,猥同上哲”,《傳》言式篆體尤工,洛京宮殿諸門版題皆式書,似題署尚皆用篆。
然《晉書·王羲之傳》言:大元中,新起大極殿,謝安欲使其子獻之題榜,而難言之,試謂曰:“魏時淩雲殿榜未題,而匠者誤釘之,不可下,乃使韋仲将縣橙書之。
比訖,須發盡白,裁餘氣息。
還語子弟,宜絕此法。
”獻之揣知其旨,正色曰:“仲将魏之大臣,甯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長。
”安遂不之逼。
獻之,《傳》僅言其工草隸而已。
《魏書·盧玄傳》言代京宮殿,多其孫淵所題,亦僅雲其六世祖志法鐘繇書,傳業累世。
繇亦僅工章程書耳。
《窦瑾傳》:子遵,善楷、篆。
北京諸碑及台殿樓觀宮門題署多遵書,此當皆用楷、篆。
然《周書·藝術傳》言:冀儁善隸書。
趙義深少學楷隸,雅有鐘、王之則。
當時碑榜,惟文深及儁而已。
平江陵後,王褒入關。
貴遊等翕然,并學褒書。
文深之書,遂被遐棄。
文深慚恨,形于言色。
後知好尚難反,亦攻習褒書。
然竟無所成。
轉被譏議,謂之學步邯鄲焉。
至于碑榜,餘人猶莫能逮。
王褒亦每推先之。
宮殿樓閣,皆其迹也。
世宗令至江陵書景福寺碑,漢南人士,亦以為工。
雖外任,每須題榜,辄複追之。
儁固僅以善隸稱,文深雖楷、隸并言,然雲有鐘、王之則,則所工者亦隸書也。
然則碑榜亦不必篆分矣。
古篆之用日少,654此識之者所由日希欤?見第一節。
衛恒作《四體書勢》:一為古文,二為篆書,三為隸書,四為草書,行書即該于隸書之中。
蓋行、楷八分皆隸之小變,不足獨成一體也。
然則晉、南北朝諸史所稱善隸書者,亦未始不可兼該行、楷矣。
而楷法之名,亦漸移于章程書,不專指八分。
《北齊書·趙彥深傳》:子仲将,善草隸。
雖與弟書,書字楷正。
雲:“草不可不解。
若施之于人,即似相輕易。
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疑所在宜爾。
是以必須隸筆。
”此雲楷正,即指隸書,事甚明白。
然其所謂隸筆,未必不苞行書,不必皆如今之正書,亦理之可信者也。
《四體書勢》于行書稱鐘、胡,而荀勖領秘書監,立書博士,置弟子教習,以鐘、胡為法,可見行書為用之廣矣。
史于行書,亦間有别諸隸書者,如《魏書·崔玄伯傳》,言其尤善草、隸、行押之書是也,然甚少。
當時工書者,頗多衣冠中人。
南則王、謝,如《晉書·王導傳》言其孫岷善行書,《謝安傳》亦言其善行書。
北則崔、盧,見《魏書·崔玄伯》、玄伯子《浩》及《盧淵傳》。
并為史所豔稱,而王羲之尤稱“古今之冠”。
《晉書》本傳語。
書藝既為世所重,名人筆迹,亦因之見寶。
齊大祖嘗示王僧虔古迹十一袠,就求能書人名。
僧虔得民間所有袠中所無者十一卷奏之。
又上羊欣所撰《能書人名》一卷。
《齊書》本傳。
又《劉繪傳》,繪善隸書,亦嘗撰《能書人名》。
梁武帝天監初,殷鈞為秘書郎,啟校定秘閣四部書,更為目錄。
又受诏料簡西省法書古迹,别為品目。
《梁書》本傳。
西陽王大鈞,年七歲,高祖嘗問讀何書?對曰:學《詩》。
因命諷誦,音均清雅。
賜王羲之書一卷。
《梁書·大宗十一王傳》。
陳時,征北軍人于丹徒盜發晉郗昙墓,大獲王羲之書及諸名賢遺迹。
事覺,其書并沒縣官,藏于秘府。
世祖以始興王伯茂好古,多以賜之。
《陳書·世祖九王傳》。
此皆天家之藏。
桓玄愛王羲之父子書,各為一袠,置左右玩之。
《晉書·羲之傳》。
江祐遠緻饷遺,或取諸王名書。
《南史》本傳。
此則士大夫之笃嗜成癖者也。
北方則多寶崔、盧之書。
《魏書·崔浩傳》言;世寶其迹,多裁割綴連,以為模楷。
《梁書·文學·周興嗣傳》言:次均王羲之書千字,使興嗣為文。
此皆世所謂集字。
《魏書·崔玄伯傳》:玄伯父潛,為兄渾诔手筆草本,延昌初,著作佐郎王遵業買書于市,遇得之。
深藏秘之。
武定中,遵業子松年,以遺黃門郎崔季舒。
人多摹拓之。
則又後世鈎摹展拓之本矣。
诏令、奏議,要密者或出親書,蓋欲以防詐僞。
蔡興宗說宋明帝為手诏以慰殷琰,已見第九章第五節。
劉道濟之死,裴方明等使書與相似者為教,酬答簽疏。
蕭穎胄死,州中秘之,亦使似其書者假為教命。
此皆施于軍機緊急之時。
謝兄朏,在吳興,論啟公事稽晚,辄代為啟,齊明帝見非其手迹,被問,見原,此則施之平時者矣。
冀儁特工模寫,周大祖令僞為魏帝敕書與費也頭,令将兵助大祖讨侯莫陳悅。
儁依舊敕模寫,及代舍人主書等署,與真無異,此固禀分使然,亦其時多用手筆,故有工于模放者邪?《宋書·武三王傳》言:衡陽王義季素拙書,文帝聽使餘人書啟事,惟自署名,則非特許必出親筆,故梁昭明大子疾,武帝敕參問,辄自力手書啟也。
萬幾日不暇給,或武人實不能書者,亦須自署名。
《南史·恩幸傳》雲:齊高帝在領軍府,令紀僧真學手迹下名。
篡位後報答書疏,皆付僧真。
上觀之,笑曰:“我亦不複能别也。
”《王敬則傳》雲:敬則不識書,止下名。
《侯安都傳》雲:安都日益驕慢,表啟封訖,有事未盡,乃開封自書之,雲又啟某事。
然則本不自書也。
手迹之為用既廣,留意于其工拙者遂多。
劉穆之說宋高祖,已見第二節。
《魏書·崔玄伯傳》:弟子衡學崔浩書,頗亦類焉。
天安元年(466),擢為内秘書中散。
班下诏命及禦所覽書多其述。
此則虜主不能書,而使工書者為代也。
北齊高祖令工書人韓毅在東館師友諸王。
後主在東宮,世祖亦選善書人性行純謹者令侍書。
《北齊書·儒林傳》。
亦以世重書法,故加意教習也。
書工有徒取機速能集事者。
《齊書·幸臣傳》:劉系宗,泰始中為主書。
大祖廢蒼梧,明日,呼正直舍人虞整,醉不能起。
系宗歡喜奉命。
使寫諸處分敕令及四方書疏。
使主書十人,書吏二十人配之。
事皆稱旨。
此等但求能赴事機,未必更求筆迹之美。
若崔衡供職,兼及虜主所覽;《梁書·張率傳》:敕使撰婦人事二十餘條,使工書人琅邪王深、吳郡範懷約、褚洵等繕寫,以給後宮;則兼求其書法之工矣。
然當時雖重書法,于工書者仍賤視之。
655觀王獻之對謝安語可見。
《宋書·羊欣傳》:元顯每使欣書,嘗辭不奉命。
元顯怒,乃以為其後軍府舍人。
此職本用寒人,欣意貌恬然,不以高卑見色,論者稱焉。
觀劉系宗本為竟陵王誕子景粹侍書,誕舉兵,廣陵城内皆死,敕赦之,又以為東宮侍書,則知作書本寒人事也。
《梁書·劉顯傳》:嘗為上朝詩,沈約見而美之。
時約郊居宅新成,因命工書人題之于壁。
《文學傳》:約郊居宅新構閣齋,劉杳為贊二首,并以所撰文章呈約。
約即命工書人題其贊于壁。
此等工書人,亦必寒素可随意使令者。
《顔氏家訓·雜藝篇》言:“真草書迹,微須留意,江南諺雲:尺牍書疏,千裡面目也。
”然又言:“此藝不須過精。
見第二節。
王褒地胄清華,才學優敏,後雖入關,亦被禮遇,猶以書工,崎岖碑碣之間,辛苦筆硯之役。
嘗悔恨曰:使吾不知書,可不至今日邪?”趙文深書見遐棄而以為恨,褒書見推重而亦以為恨,膏粱寒素,自處之不同,概可見矣。
《宋書·謝靈運傳》雲:靈運詩書,皆兼獨絕,每文竟,手自寫之,文帝稱為二寶。
然則當時士夫,自寫文字者絕少,書工之見役使者必多也。
圖畫仍以人物為主。
王粹圖莊周于室,廣集朝士,使嵇含為之贊。
《晉書·忠義嵇紹傳》。
宋明光殿以胡粉塗壁,畫古賢、烈士。
《宋書·百官志》。
王綸之為豫章大守,圖畫陳蕃、華歆、謝鲲象于郡朝堂。
顧野王與王褒并為梁宣城王賓客。
王于東府起齋,命野王畫古賢,褒書贊。
韋叡居家無事,慕萬石、陸賈之為人,畫之于壁以自玩。
石季龍造大武殿初成,圖畫自古賢聖、忠臣、孝子、烈士、貞女。
《晉書·藝術·佛圖澄傳》。
《傳》又雲:皆變為胡狀。
旬餘,頭悉縮入肩中,惟冠仿佛微出。
季龍大惡之,秘而不言也。
《宋書·五行志》亦雲:石虎末,大武殿前所圖賢聖人象人頭悉縮入肩中。
說雖怪誕,然其圖畫人象,自系實事也。
皆畫古人于屋壁,以資鑒戒。
李玄盛于南門外臨水起堂,名曰靖恭之堂,以議朝政,閱武事。
圖贊自古聖帝、明王、忠臣、孝子、烈士、貞女,親為序頌。
當時文武臣僚,亦皆圖焉。
則兼及今人矣。
齊武帝時,藩邸嚴急,諸王《五經》之外,惟得看《孝子圖》,已見第十章第一節。
王僧虔子慈,年八歲,外祖宋江夏王義恭迎之内齋,施寶物,恣所取,慈取素琴、石硯及《孝子圖》而已。
《隋書·經籍志》:梁有《孝經圖》一卷,《孝經孔子圖》二卷,雜傳類又有《陳留先賢像贊》一卷,《會稽先賢像贊》五卷,皆裝成卷帙者。
魏肅宗欲釋奠,豫诏有司,圖飾聖賢,見第一節。
則祠祀者亦有畫像也。
《宋書·自序》:世祖以沈伯玉容狀似畫圖仲尼像,常呼為孔丘,此孔子像不知在廟中?抑在屋壁上?或裝成卷帙?然當時孔子畫像必頗多,則可想見也。
畫今人者:王玄谟子寬,泰始初為随郡大守,逢四方反,父在建康,寬棄郡自歸。
以母在西,為賊所執,請西行。
遂襲破随郡,收其母。
事平,明帝嘉之,使圖寬形以上。
齊高帝圖功臣,劉僧副在焉。
《南史·劉善明傳》。
竟陵王子良開西邸延才俊,使工圖其像,王亮、宗夬皆與焉。
并見《梁書》本傳。
桓康随武帝起兵。
所經村邑,恣行暴害。
江南人畏之,以其名怖小兒。
畫其形于寺中。
病瘧者寫形帖着床壁,無不立愈。
《南史》本傳。
馮道根為豫州,梁高祖引與燕,召工圖其形象。
柳仲禮遷司州,帝思見其面,亦使畫工圖之。
張緬居憲司,号為勁直,帝遣畫工圖其形于台省,以勵當官。
陳武帝定杜僧明等之亂,帝亦遣畫工圖其容貌而觀之。
昭明大子起樂賢堂,使圖工先圖劉孝綽。
王秀之欽慕宗測,令陸探微畫其形,與己相對。
《南史·隐逸傳》。
夏侯亶遷吳興大守,在郡有惠政,吏人圖其像,立碑頌美。
齊武成于華林起玄洲苑,備山水台觀之麗,诏于閣上畫魏收。
許惇遷守陽平,治為天下第一,特加賞異,圖形于阙。
凡此皆徒畫其人。
《南史·宋宗室諸王傳》:長沙景王道憐之孫韫,人才凡鄙。
在湘州、雍州,使善畫者圖其出行鹵簿羽儀,常自披玩。
嘗以示蔡興宗,興宗戲之,陽若不解畫者,指韫形問之曰:“此何人而在輿?”韫曰:“正是我。
”其庸鄙類如此。
《梁書·康絢傳》:絢身長八尺,容貌絕倫。
雖居顯官,猶習武藝。
高祖幸德陽殿戲馬,敕絢馬射。
撫弦貫的,觀者悅之。
其日,上使畫工圖絢形,遣中使持以問絢,曰:“卿識此圖不?”其見親如此。
此圖中蓋亦有多人?齊武帝志存恢複,使毛惠秀畫《漢武北伐圖》,置琅邪城射堂壁,遊幸辄觀焉。
《齊書·王融傳》。
此圖除人物外,當更有他景色以資點綴也。
然特以資點綴而已,所重者仍在人物,故有以善畫一種人物稱者,如《齊書·劉繪傳》言:荥陽毛惠遠善畫馬,繪弟瑱善畫婦人,當世并為第一是也。
顧恺之之畫,特重古今,觀《晉書》本傳所言,亦僅善于人物而已。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武烈大子,偏能寫真。
坐上賓客,随宜點染,即成數人。
以問童稚,皆知姓名矣。
”《南史·陳本紀》雲:袁彥聘隋,竊圖隋文帝狀以歸。
後主見之,大駭,曰:“吾不欲見此人。
”此說不知信否?然當時有此速繪之術,自不誣也。
山水畫似亦起于此時,但不多耳。
656《宋書·隐逸傳》:宗炳,好山水,愛遠遊。
西陟荊巫,南登衡嶽。
因而結宇衡山。
欲懷尚平之志,即《後書·逸民傳》之向長,字子平。
《注》雲:《高士傳》作尚。
有疾還江陵。
歎曰:“老、疾俱至,名山恐難遍睹,惟當澄懷觀道,卧以遊之。
”凡所遊履,皆圖之于室。
謂人曰:“撫琴動操,欲令衆山皆響。
”此所畫者,必為山水無疑。
炳孫測,見《齊書·高逸傳》。
雲:欲遊名山,乃寫祖炳所畫《尚子平圖》于壁上,則仍為人物矣。
《宋書·王微傳》,微報何偃書曰:“性知畫缋,盤纡糾紛,或記心目。
故兼山水之愛。
一往迹求,皆放象也。
”此所言者,或亦山水畫。
佛畫、佛像,亦随佛教而俱興。
《梁書·諸夷傳》述縣光宅寺雲:大同中,出舊塔舍利,敕市寺側數百家宅地,以廣寺域。
657造諸堂殿并瑞像周回閣等,窮于輪奂焉。
其圖諸經變,并吳人張繇運筆。
繇丹青之工,一時冠絕。
又雲:師子國,晉義熙初,始遣獻玉像。
經十載乃至。
像高四尺二寸。
玉色潔潤。
形制殊特,殆非人工。
此像曆晉、宋世在瓦官寺。
寺先有征士戴安道手制佛像五軀,及顧長康《維摩畫圖》,世人謂為三絕。
至齊東昏,遂毀玉像,前截臂,次取身,為嬖妾潘貴妃作钗钏。
戴安道名逵,其子颙,見《宋書·隐逸傳》。
雲:自漢世始有佛像,形制未工。
逵特善其事,颙亦參焉。
宋世子鑄丈六銅像于瓦官寺,既成,面恨瘦,工人不能治,乃迎颙看之。
颙曰:“非面瘦,乃臂胛肥耳。
”既錯減臂胛,瘦患即除,無不歎服焉。
元魏造像,規模尤大,見第二十四章第二節。
畫工見賤,尤甚于書工。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吳郡顧士端,出身湘東國侍郎,後為鎮南府刑獄參軍。
有子曰庭,西朝中書舍人。
父子并有琴書之藝,尤妙丹青。
常被元帝所使,每懷羞恨。
彭城劉嶽,橐之子也。
仕為骠騎府管記、平氏縣令。
才學快士,而畫絕倫。
後随武陵王入蜀。
下牢之敗,遂為陸護軍畫支江寺壁,與諸工巧雜處。
鄉使三賢都不曉畫,直運素業,豈見此恥乎?”其見輕可謂甚矣。
然名畫與法書,同為人所寶愛。
《隋書·經籍志》簿錄類,有《陳秘閣圖書法書目錄》一卷,《法書目錄》六卷,《書品》二卷,《名手畫錄》一卷。
魏複雅樂,始自杜夔,已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六節。
晉初,荀勖典知樂事,又修律呂,事見《晉書·勖傳》及《宋書·樂志》。
《志》雲:江左以無雅樂器及伶人,省大樂并鼓吹令。
是後頗得登哥食舉之樂,猶有未備。
明帝大甯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
成帝鹹和中,乃複置大樂官,鸠習遺逸。
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勖修正鐘磬,事未竟而勖薨。
惠帝元康三年(293),诏其子蕃修定金石,以施郊廟。
事亦見《晉書·裴秀傳》。
尋直喪亂,遺聲舊制,莫有記者。
庾亮為荊州,與謝尚共為朝廷修雅樂。
亮尋薨,庾翼、桓溫,專事軍旅,樂器在庫,遂至朽壞焉。
晉氏之亂也,樂人悉沒戎虜。
《晉書·劉弘傳》雲:伶人避亂,多至荊州。
下書郡縣,使安慰之。
須朝廷旋反,送還本署。
則時伶人亦有南奔者,朝廷未能存撫耳。
及胡亡,邺下樂人,頗有來者。
謝尚時為尚書仆射,因之以具鐘磬。
大元中,破苻堅,又獲樂工揚蜀等,閑練舊樂,四廂金石始備焉。
《隋書·音樂志》曰:慕容垂破慕容永于長子,盡獲苻氏舊樂。
垂息為魏所敗,其鐘律令李佛等将大樂細伎奔慕容德于邺。
德遷都廣固,子超嗣立,其母先沒姚興,超以大樂伎百二十人詣興贖母。
及宋武帝入關,悉收南度。
文帝元嘉九年(432),大樂令鐘宗之更調金石。
至十四年(417),典書令奚縱複改定之。
齊代因而用之。
梁武帝思弘古樂。
天監元年(502),下诏訪百寮。
是時對者七十八家,鹹多引流略,浩蕩其辭,言樂之宜改,而不言改樂之法。
帝既素善鐘律,詳悉舊事,遂自制定禮樂。
其後台城淪沒,樂府不修。
王僧辯破侯景,諸樂并送荊州。
經亂,工器頗阙。
元帝诏有司補綴。
才備,荊州陷沒。
西人不知采用,工人有知音者,并入關中,随例沒為奴婢。
又雲:清樂,其始即清商三調是也。
并漢末舊曲。
樂器形制,并歌章古辭,與魏三祖所作者,皆被于史籍。
屬晉朝遷播,夷羯竊據,其音分散。
苻永固平張氏,始于涼州得之。
宋武平關中,因而入南,不複存于内地。
及平陳後獲之。
高祖聽之,善其節奏,曰:“此華夏正聲也。
昔因永嘉,流于江外,我受天命,今複會同”雲雲。
此洛京亂後,雅樂流播之大略也。
《隋志》又雲:道武克中山,大武平統萬,或得其宮縣,或收其古樂。
于時經營是迫,雅器斯寝。
孝文頗為詩歌,以勖在位。
謠俗流傳,布諸音律。
大臣馳騁漢、魏,旁羅宋、齊。
功成奮豫,代有制作。
莫不各揚廟舞,自造郊歌,宣暢功德,輝光當世,而移風易俗,浸以陵夷。
《周書·斛斯征傳》雲:孝武西遷,雅樂廢阙,征博采遺逸,稽諸典故,創新改舊,方始備焉。
《隋志》又雲:齊文宣将有創革,尚樂典禦祖珽,自言舊在洛下,曉知舊樂。
上書曰:“魏氏來自雲朔,肇有諸華,樂操土風,未移其俗。
至道武帝皇始元年(396),破慕容寶于中山,獲晉樂器,不知采用,皆委棄之。
天興初,吏部郎鄧彥海奏上廟樂,創制宮縣,而鐘管不備。
樂章既阙,雜以簸邏回歌。
初用八佾,作始皇之舞。
至大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遜之伎,賓嘉大禮,皆雜用焉。
此聲所興,蓋苻堅之末,呂光出平西域,得胡戎之樂,因又改變,雜以秦聲,所謂秦漢樂也。
至永熙中,錄尚書長孫承業,共臣先人大常卿瑩等,斟酌繕修,戎華兼采。
至于鐘律,煥然大備。
自古相襲,損益可知。
今之創制,請以為準。
”珽因采魏安豐王延明及信都芳等所著樂說而定正聲,始具宮縣之器。
仍雜西涼之曲。
樂名廣成,而舞不立号。
所謂洛陽舊樂者也。
《志》又載牛弘奏雲:“後魏洛陽之曲,據魏史雲:大武平赫連昌所得,更無明證。
”《何妥傳》:妥請興雅樂,表言:“江東宋、齊以來,至于梁代,所行樂事,猶皆傳古。
侯景篡逆,樂師分散,四舞、鞞、铎、巾、拂。
三調,清、平、瑟。
悉度僞齊。
齊氏雖知傳受得曲,而不用之于宗廟朝廷也。
”《隋志》又言:後周大祖輔魏之時,高昌款附,乃得其伎,教習以備宴飨之禮。
及天和六年(571),武帝罷掖庭四夷樂,《周書·本紀》在九月。
其後帝聘皇後于北狄,得其所獲康國、龜茲等樂,更雜以高昌之舊,并于大司樂習焉。
采用其聲,被于鐘石,取周官制以陳之。
明帝武成二年(560),正月朔旦,會群臣于紫極殿,始用百戲。
武帝保定元年(561),诏罷之。
亦見《周書·本紀》。
及宣帝即位,廣召雜伎,增修百戲,魚龍漫衍,常陳殿前。
見《紀》大象元年(579)。
武帝以梁鼓吹熊罴十二案,每元正大會,列于縣間,與正樂合奏。
宣帝時,革前代鼓吹制為十五曲。
晨出夜還,恒陳鼓吹。
《志》又載牛弘謂“後周之樂,皆是新造,雜有邊裔之聲,戎音亂華,皆不可用”雲。
魏、齊、周三朝之樂,大略如此。
晉、南北朝,實為外國音樂流傳中國之世。
據《隋書·音樂志》:炀帝定清樂、西涼、龜茲、天竺、康國、疏勒、安國、高麗、禮畢為九部。
除清樂并漢末舊曲,禮畢出自晉大尉庾亮家外,亮卒,其伎追思亮,因假為其面,執翳以舞,象其容。
取其谥以号之,謂為文康樂。
每奏九部樂終則陳之,故以禮畢為名。
餘皆來自異域。
西涼者,起苻氏之末,呂光、沮渠蒙遜等據有涼州,變龜茲聲為之,号為秦漢伎。
魏大武平河西得之,謂之西涼樂。
至魏、周之際,遂謂之國伎。
龜茲者,起自呂光滅龜茲,因得其聲。
呂氏亡,其樂分散。
後魏平中原,複獲之。
其後聲多變易。
至隋,有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凡三部。
天竺者,起自張重華據有涼州,重四譯來貢男伎。
康國,起自周代聘北狄為後,得其所獲西戎伎,因其聲。
疏勒、安國、高麗,并起自後魏平馮氏及通西域,因得其伎雲。
《志》又雲:吹笛、彈琵琶、五弦及歌舞之伎,齊自文襄以來,皆所愛好。
658至河清以後,傳習尤盛。
後主惟賞胡戎樂,耽愛無已。
于是繁手淫聲,争新哀怨。
故曹妙達、安未弱、安馬駒之徒,至有封王開府者。
遂服簪纓而為伶人之事。
後主亦能自度新曲。
親執樂器,悅玩無倦。
倚弦而歌,别采新聲,為無愁曲。
音均窈窕,極于哀思。
使胡兄、閹官之輩齊唱和之。
莫不隕涕。
雖行幸道路,或時馬上奏之。
樂往哀來,竟以亡國。
蓋時外國音樂,率較中國舊樂為幽怨、高吭,故俗好之如此雲。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禮曰:君子無故不撤琴瑟。
古來名士,多所愛好。
洎于梁初,衣冠子弟,不知琴者,号有所阙。
”此亦習俗使然,好尚未必存焉也。
角抵百戲,仍頗盛行。
《晉書·武帝紀》:泰始元年(286),十二月,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
《成帝紀》:鹹康七年(341),十二月,除樂府雜伎。
然《齊書·禮志》言:“晉中朝元會,設卧騎、倒騎、颠騎,自東華門馳往神虎門,此亦角抵雜戲之流也。
”則除之究不能盡矣。
《抱樸子·對俗篇》言:“幻化之事,九百有餘。
”可想見其盛況。
《周書·崔猷傳》謂大統時,大廟初成,四時祭祀,猶設俳優角抵之戲,則北朝亦迄有之也。
俳優者,《北齊書·尉景傳》言:神武令優者石董桶戲之。
董桶剝景衣曰:“公剝百姓,董桶何為不剝公?”猶是诙諧剽剝之舊也。
《齊書·崔祖思傳》:高帝初即位,祖思啟陳政事曰:“前漢編戶千萬,大樂伶官,方八百二十九人。
孔光等奏罷不合經法者四百四十一人,正樂定員,惟置三百八十八人。
今戶口不能百萬,而大樂雅鄭,元徽時校試,千有餘人,後堂雜伎,不在其數。
”659《王晏傳》:晏弟诩,永明中為少府卿。
六年(488),敕位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伎。
诩與射聲校尉陰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锢。
《南史·王琨傳》:大明中,尚書仆射顔師伯豪貴,下省設女樂,要琨同聽。
侍酒行炙,皆悉内伎。
《陳書·章昭達傳》:每飲會,必盛設女伎雜樂,備盡羌胡之聲。
音律姿容,并一時之妙。
雖臨寇對敵,旗鼓相望,弗之廢也。
壯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豈況平時之酣歌恒舞哉?然滿堂而飲酒,一人鄉隅而飲泣,則四坐為之不樂;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果何以緻和氣之應乎?曷怪墨翟有《非樂》之篇也。
第七節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之中,天文、曆法,措意者頗多。
《宋書·天文志》曰: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宣夜,660二曰蓋天,三曰渾天。
而天之正體,經無前說,馬書、班志,又阙其文。
漢靈台議郎蔡邕,于朔方上書曰:“言天體者三家,宣夜之學,661絕無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近得其情。
今史官所用候台銅儀,則其法也。
官有器而無本書,前志亦阙而不論,本欲寝伏儀下,思惟微意,按度成數,以著篇章。
罪惡無狀,投畀有北,灰滅兩絕,勢路無由。
宜問群臣及岩穴,知渾天之意者,使述其義。
”時閹官用事,邕議不行。
案《晉書·天文志》載漢秘書郎郗萌,能記宣夜先師相傳之說,則其師法似非全絕。
故晉成帝時,虞喜能因其說以造《安天論》焉。
蓋天之說,著于《周髀》,後漢時,王充據之以駁渾儀。
《晉書·天文志》。
梁武帝于長春殿講義,别拟天體,亦全同《周髀》之文。
《隋書·天文志》。
渾天之說,信者最多。
揚雄即難蓋天八事,以通渾天。
《隋志》。
鄭玄又難其二事,為蓋天之學者不能通。
《宋志》。
而桓譚亦駁王充之說,吳陸績始推渾天意,王蕃傳劉洪乾象曆,亦主渾天。
晉葛洪譏虞喜,釋王充,說頗同蕃。
宋何承天,梁祖暅,亦信渾天之說。
《梁書·儒林傳》雲:先是儒者論天,互執渾蓋二義,崔靈恩立義,以渾蓋為一焉。
其說未知如何。
案宣夜之說,謂天了無質。
其見為蒼蒼然者,以高遠無極,仰而瞻之,眼瞀精絕。
猶旁望黃山皆青,俯察深谷窈黑,青非正色,黑非有體。
日、月、衆星,自然浮生虛空之中。
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順或逆,伏見不常,進退不常,由其無所根系為證。
虞喜《安天論》,謂天有常安之形,地有居靜之體,光曜布列,各自運行。
蓋天之說,則謂天似蓋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
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滂沲四,三光隐映,以為晝夜。
又謂天圓如張蓋,地方如棋局,天旁轉如推磨而左行。
日月右行,天左轉。
故日月實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
譬之蟻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蟻右去,磨疾而蟻遲,不得不随磨左回。
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見,入下故不見。
天之居之如倚蓋,故極在人北。
極在天中,今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蓋。
渾天之論,則謂天如雞子,地如中黃,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
天表裡有水。
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行。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
故二十八宿,半見半隐。
天之轉,如車毂之運焉。
皆見《隋志》。
其非天之正體相同,然渾天之術,于推步最便,故後人率遵其說也。
《隋志》載葛洪之言,謂張平子、陸公紀之徒,鹹以推步莫密于渾象。
又載祖暅之言,謂“自來論天者多矣,群氏糾紛,至相非毀。
竊覽同異,稽之典經,仰觀辰極,旁矚四維,規日月之升降,五星之見伏,校之以儀象,覆之以晷漏,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征。
”束晳雲:“物有惑心,形有亂目,誠非斷疑定理之主。
故仰遊雲以觀日月,日月常動而雲不移,乘船以涉水,水去而船不徙矣。
”察群象必資征實,夫固為學自然之軌轍也。
渾天之器,有儀有象。
《隋書·天文志》雲:“《書》:舜在璇、玑、玉衡,以齊七政。
璇玑,謂渾天儀也。
故《春秋文耀鈎》雲:唐堯即位,羲和立渾儀。
而先儒或因星官書北鬥第二星名璇,第三星名玑,第五星名玉衡,仍七政之言,以為北鬥七星。
載筆之官,莫之或辨。
史遷、班固,猶且緻疑。
馬季長創謂玑衡為渾天儀。
鄭玄亦雲:其轉運者為玑,其持止者為衡,皆以玉為之。
七政者,日、月、五星也。
以玑視其行度,以觀天意也。
故王蕃雲:渾天儀者,羲和之舊器,積代相傳,謂之玑衡,其為用也,以察三光,以分宿度者也。
又有渾天象者,以著天體,以布星辰。
而渾象之法,地當在天中,其勢不便。
故反觀其形,地為外匡。
于已解者,無異在内,然斯二者,以考于天蓋密矣。
又雲:古舊渾象,莫知何代所造。
今案虞喜雲:洛下闳為漢孝武帝于地中轉渾天,定時節,作大初曆,或其所制也。
”案《堯典》乃東周後人所述,星官書亦出其時,以之相釋,正得其實。
指為渾儀,而以為出于堯時,則謬矣。
此造作谶緯者之妄談,馬、鄭無識,誤襲之也。
渾象出于洛下闳,亦近億測。
古不知何人之業,往往附諸一知名之人,一部《世本·作篇》,蓋莫非如是,虞喜之說,亦仍其故智耳。
漢世作者,以張衡為最精,已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七節。
王蕃以古制局小,以布星辰,相去稠穊,不得了察,張衡所作,又複傷大,難可轉移,乃改作之,大小居二者之中。
陸績作渾象,形如鳥卵,以施黃赤二道,不得如法。
績說雲:天東西徑三十五萬七千裡直徑亦然,則績意以天為正圓。
器與言謬,頗為後人所譏。
僞劉曜光初六年(323),史官丞南陽孔挺造銅儀,則古渾儀之法。
宋高祖定鹹陽得之。
何承天、徐爰、沈約著宋史,鹹以為即張衡所造,誤也。
後魏道武天興初,命大史令晁崇修渾儀。
明元永興四年(536),诏造大史候部鐵儀,唐時大史候台尚用之。
渾天象有機而無衡。
梁末秘府有,以木為之,吳大史令陳苗雲:先賢制木為儀,名曰渾天,謂此。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436),诏大史更造渾儀。
大史令錢樂之,依案舊說,采效儀象,鑄銅為之。
以為渾儀,則内阙衡管,以為渾象,而地不在外,是參兩法,别為一體。
吳時有葛衡,改作渾天,使地居于天中,以機動之,天動而地止,以上應晷度,則樂之之所放述也。
十七年(440),又作小渾天,亦象天而地在其中。
此晉、南北朝之世天文儀器之大略也。
亦據《隋志》。
自後漢行四分曆後,靈帝時,會稽東部尉劉洪,悟其于天疏闊,更作乾象曆。
魏文帝黃初中,大史丞韓翊造黃初曆。
校議未定,會帝崩而寝。
明帝景初元年(237),尚書郎楊偉造景初曆。
表上,帝遂改正朔,施行偉曆。
帝崩,複用夏正。
劉氏在蜀,仍漢四分曆。
孫氏用乾象曆。
晉武帝踐阼,因魏景初曆,改名泰始。
始楊偉推五星尤疏闊,故渡江以後,更以乾象五星法代偉曆。
以上據《晉志》。
宋武代晉,改泰始為永初,此特更其名而已。
元嘉二十年(443),何承天表上所作元嘉曆。
二十二年(445)行之。
大明六年(462),祖沖之表言其謬,上所創新曆。
八年(464),孝武欲以明年改元行之,而是歲晏駕。
齊高祖代宋,改元嘉曆為建元,亦徒更其名而已。
梁天監九年(510),改用沖之之曆。
《南史·祖沖之傳》:子暅之。
父所改何承天曆,時尚未行,梁天監初,暅之更修之,于是始行焉。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算術亦是六藝要事,江南此學殊少。
惟範陽祖暅精之。
河北多曉此術。
大同十一年(545),制诏更造新曆。
未及施用,而遭侯景亂,遂寝。
陳武受禅,亦無創改。
以上據《隋志》。
魏初仍用景初曆。
世祖平涼土,得趙所修玄始曆。
高宗踐阼,以代景初。
真君中,崔浩為五寅元曆,未及施行,浩誅,遂寝。
高祖大和中,诏秘書鐘律郎上谷張明豫為大史令,修綜曆事。
未成,明豫物故。
世宗景明中,诏大樂令公孫崇等同共考驗。
正始四年(507)冬,崇表請更造新曆,名景明曆。
延昌四年(515)冬,侍中國子祭酒領著作郎崔光表言:大和十一年(487),臣自博士遷著作。
時舊鐘律郎張明豫推步曆法,草創未備。
及遷中京,轉為大史令。
未幾喪亡。
所造緻廢。
臣中修史。
景明初,奏求奉車都尉領大史令趙樊生,著作佐郎張洪,給事中領大樂令公孫崇等造曆。
功未及訖,樊生又喪,洪出除泾州長史,惟崇獨專其任。
暨永平初,亦已略舉。
時洪府解停京,又奏令重修前事。
更取大史令趙勝,大廟令龐靈扶,明豫子龍祥,共集秘書,與崇等詳驗,推建密曆。
崇及勝前後并喪。
洪又除豫州司馬。
靈扶亦除蒲陰令,惟龍祥在京,獨修前事。
洪至豫州,仍續有所造。
兼校書郎李業興,本雖不豫,亦私造曆。
三家之術,并未施用。
故貞靜處士李谧,私立曆法,言合紀次,求就其兄玚追取,與洪等所造,遞相參考。
”又求更取諸能算術兼解經義者,前司徒司馬高綽,驸馬都尉盧道虔,前冀州鎮東長史祖瑩,前并州秀才王延業,谒者仆射常景等,日集秘書,與史官同檢疏密。
神龜初,光表總合洪、龍祥、業興、道、虔前大極采材軍主衛洪顯,殄寇将軍大史令胡榮,雍州沙門統道融,司州河南人樊仲遵,定州钜鹿人張僧豫九家,共成一曆。
請定名為神龜曆。
肅宗以曆就,大赦改元,因名正光曆,班于天下。
其九家共修,以龍祥、業興為主。
孝靜世,複頗乖舛。
齊獻武王入邺,複命業興改正。
以年号為目,命曰興和曆。
以上據《魏志》。
文宣受禅,命散騎侍郎宋景業造天保曆,施用之。
後主武平七年(576),董峻、鄭元偉立議非之,而上甲寅元曆。
又有廣平人劉孝孫、張孟賓,同知曆事。
孟賓受業于張子信。
并棄舊事,更制新法。
争論未定,遂屬國亡,西魏入關,尚行李業興正光曆法。
至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始诏有司造周曆。
及武帝時,甄鸾造天和曆。
大象元年(579),大史上士馬顯又上景寅元曆。
以上據《隋志》。
然改曆之事,至隋世乃成。
地理之學,留意者亦多。
《隋書·經籍志》言:“漢初蕭何得秦圖書,故知天下要害,武帝時計書既上大史,郡國地志,固亦在焉。
”病“史遷所記,但述河渠”。
又雲:“其後劉向略言地域。
丞相張禹,使屬朱貢條記風俗。
班固因之,作《地理志》。
其州國郡縣,山川夷險,時俗之異,經星之分,風氣所生,區域之廣,戶口之數,各有攸叙。
是後載筆之士,管窺末學,不能及遠,但記州郡之名而已。
晉世,摯虞依《禹貢》、《周官》作《畿服經》。
其州郡及縣分野、封略、事業、國邑、山陵、水泉、鄉亭、城、疑奪郭字。
道裡、土田、民物、風俗、先賢、舊好,靡不具悉,凡一百七十卷,今亡。
而學者因其經曆,并有記載,然不能成一家之體。
齊時,陸澄聚一
荀丕惡于王儉,又上書極谏齊武帝,言甚直。
帝不悅。
竟于荊州獄賜死。
徐孝嗣聞之曰:“丕縱有罪,亦不應殺,數千年後,其如竹帛何?”《南史·齊豫章王嶷傳》。
魏孝文謂史官曰:“直書時事,無諱國惡。
人君威福自己,史複不書,将何所懼?”皆謂史筆,足儆人君。
然君既賞罰任情,史又何所恃以奮其直筆?《齊書·王智深傳》:世祖使沈約撰《宋書》,疑立《袁粲傳》,以谂世祖。
世祖曰:“袁粲自是宋家忠臣。
”約又多載孝武、明帝諸鄙渎事。
上遣左右謂曰:“孝武事迹,不容頓尒。
我昔經事宋明帝,卿可思諱惡之義。
”于是多所省除。
則視人君之意旨為進退矣。
世祖敕智深撰《宋紀》,令奏上,未及而崩,郁林又索其書,已見前。
《傳》言智深初為袁粲所接,及撰《宋紀》,意常依依,世祖之索之,蓋意實有所不釋然,故郁林猶繼其志也。
劉祥撰《宋書》,譏斥禅代,世祖銜而不問,亦已見前。
《南史》言祥又于朝士多所貶忽,著連珠十五首以寄其懷。
或以啟上,卒以是徙廣州,則亦未嘗不以他事中之矣。
觀此,可知人君之于直筆,畏忌之深。
《周書·柳虬傳》:虬上疏曰647:“古人君立史官,非但紀事而已,蓋所以為監戒。
漢、魏已還,密為記注,徒聞後世,無益當時。
且著迷之人,密書其事,縱能直筆,人莫之知。
何止物生橫議,亦自異端互起。
故班固緻受金之名,陳壽有求米之論。
著漢、魏者非一氏,造晉史者至數家。
後代紛纭,莫知準的。
諸史官記事者,請皆當朝顯言其狀,然後付之史閣。
庶令是非明著,得失無隐。
使聞善者自修,有過者知懼。
”事遂施行。
《文帝紀》:魏恭帝元年(554),四月,帝大飨群臣。
魏史柳虬執簡書于朝曰:“廢帝文皇帝之嗣子。
年七歲,文皇帝托于安定公,曰:是子才由于公,不才亦由于公,宜勉之。
公既受重寄,居元輔之任,又納女為皇後,遂不能訓誨有成,緻令廢黜,負文皇帝付屬之意,此咎非安定公而誰?”大祖乃令大常盧辯作诰谕公卿。
此其所謂顯言于朝者也,豈不令人作惡?虬以大統十四年(548)除秘書丞,秘書雖領著作,不參史事,自虬為丞,始令監掌焉。
十六年(550),修起居注,仍領丞事。
周文之委任之,豈不以其能破密書之局,則知公論之莫予毒,而可以釋然于懷也邪? 人君如此,人臣亦然。
魏孝文譴婦人冠帽着小襦襖,任城王澄言著者猶少,孝文斥為一言喪邦,欲使史官書之,已見第二十一章第三節。
梁取漢中,魏将乙速孤佛保自刎死,文帝诏著作錄之。
《北史·節義傳》。
丘冠先死于蠕蠕,齊武帝賜其子雄錢一萬,布三十匹,雄不受。
詣阙上書曰:“臣父執節如蘇武,守死如谷吉,遂不書之良史,甄之褒策,萬代之後,誰死社稷?”《南史·孝義傳》。
謝朓之死,謂門賓曰:“寄語沈公:君方為三代史,亦不得見沒。
”皆視史家之褒貶為榮辱之大者也。
源懷表陳其父賀擁立高宗及執立高祖之功,不沾茅土之錫。
诏曰:“宿老元臣,雲如所訴,訪之史官,頗亦言此,可依授北馮翊郡開國公。
”可見私家勳伐,亦以書于國史者為準。
故有見錄者則引為殊榮,如李孝伯與張暢對問,書于《宋史·暢傳》,其孫豹子,欲求其君之披覽是也。
其或見遺,則以為大戚,如訴魏收者或雲遺其家世職位,或雲其家不見記錄,或雲妄有非毀是也。
《收傳》言:收性頗急,夙有怨者,多沒其善。
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則使入地。
則藉此以肆其恣睢者,又有之矣。
收《自序》曰:武定四年(546),獻武于西門豹祠宴集,謂司馬子如曰:“魏收為史官,書吾等善惡,聞北伐時諸貴常饷史官飲食,司馬仆射頗曾饷不?”因共大笑。
仍謂收曰:“卿勿見元康等在吾目下趨走,謂吾以為勤勞。
我後世身名在卿手,勿謂我不知。
”又言齊文宣诏收撰魏史,敕收曰:“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大武誅史官。
”神武、文宣皆粗才,能作是語,可知此等見解入人之深矣。
《南史·王韶之傳》曰:韶之為晉史,序王珣貨殖,王廞作亂。
珣子弘、廞子華并貴顯,韶之懼為所陷,深附結徐羨之、傅亮等。
少帝即位,遷侍中,出為吳郡大守。
羨之被誅,王弘入相,領揚州刺史。
弘雖與韶之不絕,諸弟未相識者,皆不複往來。
韶之在郡,嘗慮為弘所繩,夙夜勤勵,政績甚美。
弘亦抑其私憾。
文帝兩嘉之。
《裴子野傳》雲:齊永明末,沈約撰《宋書》,稱松之已後無聞焉。
子野撰《宋略》雲:戮淮南大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
約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
歎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蓋直道之難行如此。
《隋書·盧思道傳》雲:齊天保中,魏史未出,思道先已誦之,由是大被笞辱。
蓋亦以秉筆者為恩怨所叢,慮其或受牽率,故當其未成之時,諱莫如深也。
史氏之初,本系記錄故事,648以備方來之參證,其為用,略如後世之檔案,先代學者,留意于此者極多。
《宋書·殷景仁傳》雲:景仁于國典、朝儀、舊章、記注,莫不撰錄,識者知其有當世之志。
《梁書·孔休源傳》:高祖嘗問吏部尚書徐勉曰:“今帝業初基,須一人有學藝、解朝儀者,為尚書儀曹郎。
為朕思之,誰堪其選?”勉對曰:“孔休源識鑒清通,谙練故實。
自晉、宋起居注,誦略上口。
”高祖亦素聞之。
即日除儀曹郎中。
是時多所改作每逮訪前事,休源即以所誦記,随機斷決,曾無疑滞。
吏部郎任昉嘗謂之為孔獨誦。
其有裨實用如此。
王彪之博聞多識,練悉朝儀。
自是家世相傳,并谙江左舊事。
緘之青箱。
世人謂之王氏青箱學。
《宋書·王淮之傳》。
王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诏命表奏,辄手自書寫。
泰元、隆安時事,小大悉撰錄之。
《宋書·王韶之傳》。
偉之,韶之父也。
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
訖義熙九年(413)。
許懋尤曉故事,深為儀注之學。
《梁書》本傳。
劉諒尤博悉晉代故事,時人号曰皮裡晉書。
《梁書·劉孝綽傳》。
江蒨好學,尤悉朝儀、故事,撰《江左遺典》三十卷,未就。
《梁書》本傳。
凡此皆後世所謂掌故之學。
《隋志》有舊事、儀注兩門皆其書,刑法一門,律令而外,有制、科、議、議駁、彈事、奏事、決事、駁事,亦其類也。
漢世治古史者,當以韋曜、谯周、趙晔、袁康為巨擘。
曜之《洞紀》,意在網羅放佚,求其完備。
周之《古史考》,則是正舊聞,求其足信。
晔與康之《吳越春秋》、《越絕書》,則皆著傳說于竹帛,使其不緻湮滅者也。
參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五節。
魏、晉以降,此風未替。
皇甫谧有《帝王世紀》,蓋《洞記》之倫。
此書起三皇,盡漢、魏,見于《隋志》。
其體例與《洞紀》之起庖犧至秦、漢,而黃武以後别作者同。
《隋志》又有何茂材《續帝王世紀》十卷,疑本谧書續以晉已後事。
其書在晉、南北朝之世,最為通行。
觀義疏言古事,多引此書,罕引《史記》可知。
故當時即有為作音注者。
《隋志》有虞綽《帝王世紀音》四卷。
《北史·文成五王傳》,安豐王猛之子延明,曾注《帝王世紀》。
來奧有《帝王本紀》,似亦《世紀》之類。
楊晔有《華夷帝王世紀》,則似兼詳外國者也。
《隋志》所著錄者,又有甄鸾《帝王世錄》一卷。
此書蓋但記世系,故卷帙甚少。
《劉·先聖本紀》十卷,所謂先聖,蓋亦指古帝王,《志》雲:“自後漢已來,學者多鈔撮舊史,自為一書。
或起自人皇,或斷之近代,亦各其志。
而體制不經。
又有委之說,迂怪妄誕,真虛莫測,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可證也。
王子年《拾遺記》二卷,今尚存,可見迂怪妄誕之概,然亦多記古帝王事也。
又有姚恭《年曆帝紀》十卷,不著撰人《帝王諸侯世略》十一卷,蓋亦主年代、世系。
又有孟儀《周載》八卷,《注》雲:記前代下至秦,蓋古史之較略者。
又有潘傑《王霸記》五卷,蓋亦記古帝王,下逮戰國。
《晉書·陳壽傳》雲:壽撰《古國志》五十篇。
壽嘗師事谯周,其書或與周同調。
《司馬彪傳》雲:彪以周為未盡善,條《古史考》中凡百二十二事為不當,多據《汲冢紀年》之義,亦行于世,則又周之诤友。
649然立說雖異,其途轍則同也。
《楊方傳》:謂方嘗撰《吳越春秋》,《隋志》作《吳越春秋削繁》。
又有皇甫遵《吳越春秋》十卷,不著撰人《吳越記》六卷,蓋皆以趙、袁二氏之書為不雅馴而改之。
又有沈氏《南越志》八卷,則其所記,當較袁氏之書為廣也。
又有何承天《春秋前傳》十卷,《春秋前雜傳》九卷,樂資《春秋後傳》三十一卷,蓋記戰國前事,而附麗于《春秋》,如司馬光《通鑒》、劉恕《通鑒外紀》之例也。
此節所引《隋志》之書,皆在雜史類。
一地方之史實,亦有留心搜緝者。
常璩之《華陽國志》,其傳于今而可見者也。
崔慰祖著《海岱志》,起大公,迄西晉人物;本傳雲:四十卷,半未成。
《隋志》在雜傳類,二十卷。
王遵業著《三晉記》;十卷。
見《北史·王慧龍傳》。
遵業,慧龍曾孫也。
蓋亦其倫。
《隋志》雲:“後漢光武,始诏南陽撰作風俗。
故沛、三輔有耆舊節士之序,魯、廬江有名德先賢之贊。
郡國之書,由是而作。
”此後世方志之權輿,當時作者,蓋以人物為重。
然一地方之史實,苞含其中者,必不少矣。
宋段國有《吐谷渾記》一卷,《隋志》入霸史類,其地實在域外,亦可稱為外國史也。
傳記之作,此時最為浩繁。
有該括全國者,如《隋志》所著錄之《海内先賢傳》、《四海耆舊傳》是也。
有域于一地者,如陳壽之《益部耆舊傳》,劉義慶之《江左名士傳》是也。
有專詳一類人者,如嵇康之《聖賢高士傳》,諸家之《孝子傳》,梁元帝之《忠臣傳》,鐘岏之《良吏傳》,張隐之《文士傳》,範宴之《陰德傳》,王瑱之之《童子傳》,諸家之《列女傳》,不著撰人之《美婦人傳》是也。
此實正史類傳之倫。
其兼容并苞者,則謂之《雜傳》。
任昉、賀蹤、陸澄皆有其書。
蹤書本七十卷,昉書本百四十七卷,可見其搜采之博。
就官守而傳其人者,有梁元帝之《丹陽尹傳》。
網羅一時人物者,有袁敬仲之《正始人士傳》,戴逵之《竹林七賢論》,專記一人者,如不著撰人之《東方朔傳》,《毌丘儉記》,管辰之《管辂傳》。
家傳亦有多家。
就所知者而識之,則梁元帝之《懷舊志》也。
僧、道亦有列傳,如《高僧傳》、《衆僧傳》、《尼傳》、《列仙傳》是。
其專傳一人者,則有如《法顯傳》、《正一真人、三天法師、張君内傳》、《嵩高寇天師傳》。
所傳并有非人者,如《靈鬼志》、《志怪》、《神錄》等是。
梁元帝著《古今同姓名錄》一卷,則人名辭典之先河也。
譜牒之作,650斯時亦盛,以俗重閥閱故也。
譜皇室者,如不著撰人之《漢氏帝王譜》、《宋譜》是。
元晖業之《辨宗錄》,亦其類也。
又有諸家之《百家譜》。
一家之譜,則有如《京兆韋氏譜》、《謝氏譜》。
譜一方巨族者,如《益州譜》、《冀州姓族譜》。
官纂之書,以地、以姓為别,如梁有王司空《新集諸州譜》十一卷,又有《諸姓譜》一百一十六卷,梁武帝總責境内十八州譜六百九十卷,蓋其最巨者矣。
譜牒之書,亦非僅記世次。
如《隋志》有《楊氏家譜狀并墓記》一卷,裴子野有《續裴氏家傳》二卷。
《南史》本傳。
陸煦著《陸史》十五卷,《陸氏骊泉志》一卷是。
《梁書·陸杲傳》。
參看第十七章第二節。
宋元嘉中,使何承天立史學,石勒使任播、崔濬為史學祭酒,已見第一節。
私家亦有以此傳授者。
《隋志》雲:“正史作者尤廣。
一代一史,至數十家,惟《史記》、《漢書》,師法相傳,并有解釋。
《三國志》及範晔《後漢》,雖已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讀之可知。
梁時明《漢書》者有劉顯、韋稜,陳時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蕭該,并為名家。
該、恺并見《隋書·儒林傳》,雲:于時《漢書》學者,以蕭、包二人為宗匠。
聚徒教授,著錄者數千人。
其盛,不下于傳經也。
恺從王仲通受《史記》、《漢書》,李密師事恺,受《史記》、《漢書》,閻毗受《漢書》于該,皆見本傳。
該梁鄱陽王恢之孫,恺東海人。
《北史·崔贍傳》雲:颍川荀濟,自江南入洛,贍學于濟,故得經史有師法。
《隋書·儒林傳》:又有吳郡張沖,撰《前漢音義》十二卷。
《文學傳》:劉臻,精于《兩漢書》,時人稱為《漢》聖,《楊汪傳》:汪受《漢書》于臻。
臻亦梁人,江陵陷沒歸蕭詧者也。
然則是時史學,實自南而北也。
《舊唐書·儒林傳》:秦景通,與弟尤精《漢書》。
當時習《漢書》者皆宗師之。
常稱景通為大秦君,為小秦君。
不經其兄弟指授,則謂之不經師匠,無足采也。
又有劉讷,亦為當時宗匠。
可見史學專門傳授之風,至唐初而未絕也。
《史記》傳者甚微。
”諸史述其時之人,熟精漢史者甚多,《梁書·文學傳》雲:臧嚴于學多所谙記,尤精《漢書》,諷誦略皆上口。
《張緬傳》:尤明後漢及晉代衆家,客有執卷質緬者,随問便對,略無遺失。
《南史·梁宗室傳》:吳平侯景之子勵,聚書至三萬卷,披玩不倦尤好《東觀漢記》,略皆誦憶。
劉顯執卷策,勵誦應如流。
乃至卷次,行數,亦不差失。
《陳書·蕭濟傳》:第三子從典,笃好學業,博涉群書,于班史尤所措意。
《史記》則除裴骃作注外,骃松之子,見《宋書·松之傳》。
治者較罕,除前引蕭恺事王仲通與《漢書》并受外,惟《晉書·劉殷傳》言:殷有七子,五子各受一經,一子受《大史公》,一子受《漢書》。
《南史·吳喜傳》雲:喜出身為領軍府白衣吏。
少知書。
領軍将軍沈演之使寫起居注。
所寫既畢,暗誦略皆上口。
演之嘗作讓表,未奏失本,喜經一見,即寫無所脫漏。
演之甚知之。
因此涉獵《史》、《漢》,頗見古今,則不過涉獵而已,非真治學者也。
蓋漢事近己而俗變相類,為用較切,而言古史者,《史記》之席,又為谯周、皇甫谧等書所奪也。
《隋志》所雲傳受,蓋重在訓诂、音釋,此馬融從班昭受讀《漢書》之舊,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五節。
實尚不足語于史學。
斯時史學之可稱者,一在補苴罅漏,一在提要鈎玄。
補苴罅漏之功,見于注釋,《史通》言三國之志:“異聞錯出,其流最多。
宋文帝以《國志》載事,傷于簡略,乃命裴松之兼采衆書,補注其阙。
”651《古今正史篇》。
《宋書·松之傳》,稱其“鸠集傳記,廣增異聞”,蓋其所用心,實在于此。
崔慰祖欲更注遷、固二史,采《史》、《漢》所漏二百餘事。
《齊書·文學傳》。
劉昭伯父彤,集衆家《晉書》注幹寶《晉紀》,昭又集後漢同異,以注範晔書,世稱博悉。
彤書四十卷,昭書一百八十卷。
《梁書》本傳。
卷帙并遠逾于舊。
王規亦集後漢衆家異同,注《續漢書》二百卷。
《梁書》本傳。
此等皆名為注,實則補也。
蔡谟總應劭以來注《漢書》者,為之集解。
《晉書》本傳。
《梁元帝注漢書》百十五卷,《本紀》。
其世子方等注範晔《後漢書》未就。
《南史》本傳。
吳均注範晔《後漢書》九十卷。
《梁書·文學傳》。
此等雖專于注釋,亦必有荟萃之功。
惟韋稜著《漢書續訓》二卷,稜叡孫,見《南史·叡傳》。
則或專于音訓耳。
提要鈎玄之功,見于抄撮。
有為校勘同異者,如張緬抄《後漢》、《晉書》衆家異同,為《後漢紀》四十卷,《晉抄》三十卷,又抄《江左集》,未及成。
《梁書》本傳。
裴子野抄合後漢事四十餘卷。
是也。
《南史》本傳。
有欲删繁就簡者,如袁峻抄《史記》、《漢書》,各為二十卷,《南史·文學傳》。
于仲文撰《漢書刊繁》三十卷,見《北史·于栗磾傳》。
仲文,栗磾八世孫。
劉延明以三史文繁,著《略記》百三十篇,八十四卷,《北史》本傳。
阮孝緒有《正史削繁》九十四卷是也。
《隋志》雜史類。
《隋志》有漢衛飒《史要》十卷,《注》雲:約《史記》要言,以類相從,亦見雜史類。
此蓋《科錄》之先河。
又有王蔑《史漢要集》二卷,《注》雲:抄《史記》,入《春秋》者不錄。
亦見雜史類。
蓋合《史》、《漢》及《春秋》去其重者也。
第六節 文學美術 晉、南北朝,為文字趨于靡麗之世。
以諸葛亮之綜事經物,而人或怪其文采不豔,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六節。
即可見當時之風尚。
《抱樸子·喻蔽篇》,述時人論王仲任者,病其“屬辭比義,不盡美”,亦此等見解也。
652葛氏雖正其非,然其所作之文,亦繁而不殺。
《鈞世篇》論今人之文學,不必不如古人,其說多通。
然又雲:“俱論宮室,奚斯路寝之頌,何如王生之賦《靈光》?同說遊獵,叔曰盧鈴之詩,何如相如之言《上林》?并美祭祀,《清廟》、《雲漢》之辭,何如郭氏《南郊》之豔?等稱征伐,《出軍》、《六月》之作,何如陳琳《武軍》之壯?”則亦病古之醇素,而貴後之雕飾矣,可見自拔于風氣之難也。
《晉書·劉頌傳》詳載其奏疏,且稱之曰:“遊目西京,望賈誼而非遠,眷言東國,顧郎而有餘。
”可謂以言存其人矣,然又譏其文慚華婉。
《傅鹹傳》雲:“好屬文論,雖绮麗不足,而言成規鑒。
”皆眷眷于文辭。
此等皆時人之議論,為史氏所采者也。
曹魏之世,文章雖尚華飾,去古尚不甚遠。
晉初潘、陸,稍離其真,然迄宋世,尚有雅正之作。
至齊、梁而雕琢塗澤愈甚矣。
北方文字,初較南方為質樸,至其末葉,乃亦與之俱化焉。
南朝文學之華靡,至梁之叔世而極。
所謂宮體是也,見《南史·徐摛傳》。
北朝則大盛于北齊後主之世。
祖珽奏立文林館,召引文學之士,一時稱盛焉。
見《北史·文苑傳》。
《傳》雲:“永明、天監之際,大和、天保之間,洛陽、江左,文雅尤盛。
彼此好尚,雅有異同,江左宮商發越,貴于清绮。
河朔辭義貞剛,重乎氣質。
氣質則理勝其辭,清绮則文過其意。
理深者便于時用,文華者宜于詠歌。
此南北辭人得失之大較也。
”然又雲:“革車電邁,渚宮雲徹,梁荊之風,扇于關右。
狂簡之徒,斐然成俗。
流宕忘反,無所取裁。
”則周人雖欲複古,亦未能自立于風氣之外矣。
斯時綴述之家,多務搜集辭藻。
葛洪所謂以古書當山淵,采伐漁獵其中者也。
《鈞世篇》。
辭藻富麗者,吐屬仍貴自然。
《顔氏家訓·文章篇》曰:“沈隐侯曰:文章當從三易:易見事一也,易識字二也,易讀誦三也。
邢子才常曰:沈侯文章,用事不使人覺,若胸億語也。
深以此服之。
”用事若胸億語,則于語言之法無背,此行文之正軌也。
若乃有意堆砌,緻使辭浮于意,則雖庾信之富麗,論者且訾為辭賦之罪人矣。
《周書·信傳論》。
又其甚者,如《顔氏·勉學篇》所譏:“既不學問,而又羞為鄙樸。
道聽塗說,強事飾辭。
一二百件,傳相祖述,尋問莫知緣由,施安時複失所。
”則為絕物也矣。
此等人并不讀書,然讀書者亦不必皆善雕飾。
劉晝以舉秀才不第,發憤緝綴辭藻,已見第二十二章第四節。
晝制一首賦,以《六合》為名。
自謂絕倫,吟諷不辍。
以呈魏收。
收謂人曰:“賦名六合,其愚已甚,及見其賦,又愚于名。
”此真可發一笑。
顔氏雲:“學問有利鈍,文章有巧拙。
鈍學累功,不妨精熟,拙文研思,終歸蚩鄙。
但成學士,自足為人,必乏天才,勿強操筆。
”《文章篇》。
學問自有其真,夫豈鈍根所能就?顔氏所雲,亦經生呫嘩之業耳。
然善用所長,亦足自立,究愈于強用所短者也。
而一時風氣鼓蕩,必率天下之人而出于一途。
則知流俗波靡,未有不毀壞人才者。
君子所以貴獨立不懼,遁世無悶也。
斯時之文字,有文筆之分。
文貴華豔,筆則仍頗質實,與口語相去,初不甚遠。
653然二者已不必兼長。
《晉書·摯虞傳》雲:東平大叔廣,樞機清辯。
廣談虞不能對,虞筆廣不能答。
《樂廣傳》雲:廣善清言,而不長于筆。
累遷侍中河南尹。
将讓尹,請潘嶽為表。
嶽曰:“當得君意。
”廣乃作二百句語,述己之志。
嶽因取次比,便成名筆。
時人鹹雲:“若廣不假嶽之筆,嶽不取廣之志,無以成斯美也。
”《齊書·劉繪傳》:繪以辭辯,敕接虜使。
事畢,當撰語辭。
繪謂人曰:“無論潤飾,未易,但得我語亦難矣。
”皆可見口舌筆劄,二者自有懸違也。
然口語次比,便可成筆,則其相去究不甚遠,故雖不讀書者,亦或能為之。
《齊書·周颙傳》言颙善尺牍,而沈攸之送絕交書,大祖仍口授令颙裁答。
《魏書·楊大眼傳》雲:大眼雖不學,恒遣人讀書,坐而聽之,悉皆記識。
令作露布,皆口授之,而竟不多識字也。
《周書·梁台傳》雲:不過識千餘字,而口占書啟,辭意可觀。
此尚與王平所識不過十字,而能口授作書無異。
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六節。
大抵當時古書,苟非有意塗澤者,仍是盡人所能解。
《晉書·石勒載記》言:勒嘗使人讀《漢書》,聞郦食其勸立六國後,大驚曰:“此法當失,何得遂成天下?”至留侯谏,乃曰:“賴有此耳。
”此與楊大眼使人讀書坐而聽之正同。
《赫連勃勃載記》:劉裕入長安,遣使遺勃勃書。
勃勃命其中書侍郎皇甫徽為文而陰誦之。
召裕使前,口授舍人為書,封以答裕。
裕覽其文而奇之。
苟與語言相去甚遠,必非勃勃所能記也。
《宋書·劉穆之傳》雲:穆之與朱齡石并便尺牍。
常于高祖坐與齡石答書。
自旦至中,穆之得百函,齡石得八十函,而穆之應對無廢也。
此等書翰,亦必僅就口語,略事翦裁耳。
《魏書·胡叟傳》雲:好作文。
既善為典雅之辭,又工為鄙俗之句。
《成淹傳》雲:子霄,亦學涉,好為文詠,但辭采不倫,率多鄙俗。
與河東姜質等朋遊相好,詩賦間起。
知音之士,共所嗤笑。
闾巷淺識,頌諷成群,乃至大行于世,則知俗語亦可為文,但不為文士所貴耳。
文士之于語言,既但用之于筆,則高文典冊,必也競事塗澤,寖失其真矣。
窮而思返,實始北周。
《周書·蘇綽傳》曰:自有晉之季,文章競為浮華,遂成風俗,大祖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廟,群臣畢至,乃命綽為《大诰》奏行之。
自是之後,文筆皆依此體。
恭帝元年大祖命盧辯作诰喻公卿,見第五節。
及闵帝時魏帝禅诏,冊文,亦皆蘇綽《大诰》之流也。
此等文字,雖似質實,實則仍以古語堆砌,未能達其真意。
此仍是塗澤,不過其所塗澤者不同耳。
故史臣譏其“矯枉非适時之用”焉。
《王褒庾信傳論》。
賦體多學漢人,間有漸趨妍俊者,如《雪》、《月》、《恨》、《别》諸賦是也。
詩體亦仍漢世之五言。
如陶潛之高曠,謝靈運之工整,鮑照之雄駿,可謂各自名家。
然較諸漢、魏以前之作,如《古詩》十九首等,則真樸漸漓矣。
樂府之體,稍為文人所效為。
《宋書·樂志》雲:“凡樂章古辭,今之存者,并漢世街陌謠讴。
吳哥、雜曲,并出江東,晉、宋已來,稍有增廣。
古者天子聽政,使公卿大夫獻詩,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
秦、漢阙采詩之官,歌詠多因前代。
與時事既不相應,且無以垂示後昆。
漢武帝雖頗造新哥,然不以光揚祖考,崇述正德為先,但多詠祭祀見事及其祥瑞而已,商、周雅頌之體阙焉。
”觀此,可知是時之詩,民間歌謠見采者日希,文人之所為愈盛矣。
視書法為藝事之風,降而益甚。
古篆稍廢,通行最廣者,實惟隸書。
作隸求其姿媚,則有八分書,亦曰楷法。
其專講實用者,仍稱為隸書,亦曰章程書。
統觀晉、南北朝諸史,善隸草者最多,工楷法者已少,古篆則幾于絕無矣。
此可見雖雲藝事,仍不能不受實用之牽率也。
江式六世祖瓊,善蟲篆古訓,子孫世傳家業。
此在當時,蓋為孤學。
式上表求作《古今文字》,言曹喜、蔡邕、張揖、邯鄲淳、韋誕、衛觊皆能篆,瓊即受學于觊者,此皆魏、晉間人。
《表》稱“題篆宮禁,猥同上哲”,《傳》言式篆體尤工,洛京宮殿諸門版題皆式書,似題署尚皆用篆。
然《晉書·王羲之傳》言:大元中,新起大極殿,謝安欲使其子獻之題榜,而難言之,試謂曰:“魏時淩雲殿榜未題,而匠者誤釘之,不可下,乃使韋仲将縣橙書之。
比訖,須發盡白,裁餘氣息。
還語子弟,宜絕此法。
”獻之揣知其旨,正色曰:“仲将魏之大臣,甯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長。
”安遂不之逼。
獻之,《傳》僅言其工草隸而已。
《魏書·盧玄傳》言代京宮殿,多其孫淵所題,亦僅雲其六世祖志法鐘繇書,傳業累世。
繇亦僅工章程書耳。
《窦瑾傳》:子遵,善楷、篆。
北京諸碑及台殿樓觀宮門題署多遵書,此當皆用楷、篆。
然《周書·藝術傳》言:冀儁善隸書。
趙義深少學楷隸,雅有鐘、王之則。
當時碑榜,惟文深及儁而已。
平江陵後,王褒入關。
貴遊等翕然,并學褒書。
文深之書,遂被遐棄。
文深慚恨,形于言色。
後知好尚難反,亦攻習褒書。
然竟無所成。
轉被譏議,謂之學步邯鄲焉。
至于碑榜,餘人猶莫能逮。
王褒亦每推先之。
宮殿樓閣,皆其迹也。
世宗令至江陵書景福寺碑,漢南人士,亦以為工。
雖外任,每須題榜,辄複追之。
儁固僅以善隸稱,文深雖楷、隸并言,然雲有鐘、王之則,則所工者亦隸書也。
然則碑榜亦不必篆分矣。
古篆之用日少,654此識之者所由日希欤?見第一節。
衛恒作《四體書勢》:一為古文,二為篆書,三為隸書,四為草書,行書即該于隸書之中。
蓋行、楷八分皆隸之小變,不足獨成一體也。
然則晉、南北朝諸史所稱善隸書者,亦未始不可兼該行、楷矣。
而楷法之名,亦漸移于章程書,不專指八分。
《北齊書·趙彥深傳》:子仲将,善草隸。
雖與弟書,書字楷正。
雲:“草不可不解。
若施之于人,即似相輕易。
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疑所在宜爾。
是以必須隸筆。
”此雲楷正,即指隸書,事甚明白。
然其所謂隸筆,未必不苞行書,不必皆如今之正書,亦理之可信者也。
《四體書勢》于行書稱鐘、胡,而荀勖領秘書監,立書博士,置弟子教習,以鐘、胡為法,可見行書為用之廣矣。
史于行書,亦間有别諸隸書者,如《魏書·崔玄伯傳》,言其尤善草、隸、行押之書是也,然甚少。
當時工書者,頗多衣冠中人。
南則王、謝,如《晉書·王導傳》言其孫岷善行書,《謝安傳》亦言其善行書。
北則崔、盧,見《魏書·崔玄伯》、玄伯子《浩》及《盧淵傳》。
并為史所豔稱,而王羲之尤稱“古今之冠”。
《晉書》本傳語。
書藝既為世所重,名人筆迹,亦因之見寶。
齊大祖嘗示王僧虔古迹十一袠,就求能書人名。
僧虔得民間所有袠中所無者十一卷奏之。
又上羊欣所撰《能書人名》一卷。
《齊書》本傳。
又《劉繪傳》,繪善隸書,亦嘗撰《能書人名》。
梁武帝天監初,殷鈞為秘書郎,啟校定秘閣四部書,更為目錄。
又受诏料簡西省法書古迹,别為品目。
《梁書》本傳。
西陽王大鈞,年七歲,高祖嘗問讀何書?對曰:學《詩》。
因命諷誦,音均清雅。
賜王羲之書一卷。
《梁書·大宗十一王傳》。
陳時,征北軍人于丹徒盜發晉郗昙墓,大獲王羲之書及諸名賢遺迹。
事覺,其書并沒縣官,藏于秘府。
世祖以始興王伯茂好古,多以賜之。
《陳書·世祖九王傳》。
此皆天家之藏。
桓玄愛王羲之父子書,各為一袠,置左右玩之。
《晉書·羲之傳》。
江祐遠緻饷遺,或取諸王名書。
《南史》本傳。
此則士大夫之笃嗜成癖者也。
北方則多寶崔、盧之書。
《魏書·崔浩傳》言;世寶其迹,多裁割綴連,以為模楷。
《梁書·文學·周興嗣傳》言:次均王羲之書千字,使興嗣為文。
此皆世所謂集字。
《魏書·崔玄伯傳》:玄伯父潛,為兄渾诔手筆草本,延昌初,著作佐郎王遵業買書于市,遇得之。
深藏秘之。
武定中,遵業子松年,以遺黃門郎崔季舒。
人多摹拓之。
則又後世鈎摹展拓之本矣。
诏令、奏議,要密者或出親書,蓋欲以防詐僞。
蔡興宗說宋明帝為手诏以慰殷琰,已見第九章第五節。
劉道濟之死,裴方明等使書與相似者為教,酬答簽疏。
蕭穎胄死,州中秘之,亦使似其書者假為教命。
此皆施于軍機緊急之時。
謝兄朏,在吳興,論啟公事稽晚,辄代為啟,齊明帝見非其手迹,被問,見原,此則施之平時者矣。
冀儁特工模寫,周大祖令僞為魏帝敕書與費也頭,令将兵助大祖讨侯莫陳悅。
儁依舊敕模寫,及代舍人主書等署,與真無異,此固禀分使然,亦其時多用手筆,故有工于模放者邪?《宋書·武三王傳》言:衡陽王義季素拙書,文帝聽使餘人書啟事,惟自署名,則非特許必出親筆,故梁昭明大子疾,武帝敕參問,辄自力手書啟也。
萬幾日不暇給,或武人實不能書者,亦須自署名。
《南史·恩幸傳》雲:齊高帝在領軍府,令紀僧真學手迹下名。
篡位後報答書疏,皆付僧真。
上觀之,笑曰:“我亦不複能别也。
”《王敬則傳》雲:敬則不識書,止下名。
《侯安都傳》雲:安都日益驕慢,表啟封訖,有事未盡,乃開封自書之,雲又啟某事。
然則本不自書也。
手迹之為用既廣,留意于其工拙者遂多。
劉穆之說宋高祖,已見第二節。
《魏書·崔玄伯傳》:弟子衡學崔浩書,頗亦類焉。
天安元年(466),擢為内秘書中散。
班下诏命及禦所覽書多其述。
此則虜主不能書,而使工書者為代也。
北齊高祖令工書人韓毅在東館師友諸王。
後主在東宮,世祖亦選善書人性行純謹者令侍書。
《北齊書·儒林傳》。
亦以世重書法,故加意教習也。
書工有徒取機速能集事者。
《齊書·幸臣傳》:劉系宗,泰始中為主書。
大祖廢蒼梧,明日,呼正直舍人虞整,醉不能起。
系宗歡喜奉命。
使寫諸處分敕令及四方書疏。
使主書十人,書吏二十人配之。
事皆稱旨。
此等但求能赴事機,未必更求筆迹之美。
若崔衡供職,兼及虜主所覽;《梁書·張率傳》:敕使撰婦人事二十餘條,使工書人琅邪王深、吳郡範懷約、褚洵等繕寫,以給後宮;則兼求其書法之工矣。
然當時雖重書法,于工書者仍賤視之。
655觀王獻之對謝安語可見。
《宋書·羊欣傳》:元顯每使欣書,嘗辭不奉命。
元顯怒,乃以為其後軍府舍人。
此職本用寒人,欣意貌恬然,不以高卑見色,論者稱焉。
觀劉系宗本為竟陵王誕子景粹侍書,誕舉兵,廣陵城内皆死,敕赦之,又以為東宮侍書,則知作書本寒人事也。
《梁書·劉顯傳》:嘗為上朝詩,沈約見而美之。
時約郊居宅新成,因命工書人題之于壁。
《文學傳》:約郊居宅新構閣齋,劉杳為贊二首,并以所撰文章呈約。
約即命工書人題其贊于壁。
此等工書人,亦必寒素可随意使令者。
《顔氏家訓·雜藝篇》言:“真草書迹,微須留意,江南諺雲:尺牍書疏,千裡面目也。
”然又言:“此藝不須過精。
見第二節。
王褒地胄清華,才學優敏,後雖入關,亦被禮遇,猶以書工,崎岖碑碣之間,辛苦筆硯之役。
嘗悔恨曰:使吾不知書,可不至今日邪?”趙文深書見遐棄而以為恨,褒書見推重而亦以為恨,膏粱寒素,自處之不同,概可見矣。
《宋書·謝靈運傳》雲:靈運詩書,皆兼獨絕,每文竟,手自寫之,文帝稱為二寶。
然則當時士夫,自寫文字者絕少,書工之見役使者必多也。
圖畫仍以人物為主。
王粹圖莊周于室,廣集朝士,使嵇含為之贊。
《晉書·忠義嵇紹傳》。
宋明光殿以胡粉塗壁,畫古賢、烈士。
《宋書·百官志》。
王綸之為豫章大守,圖畫陳蕃、華歆、謝鲲象于郡朝堂。
顧野王與王褒并為梁宣城王賓客。
王于東府起齋,命野王畫古賢,褒書贊。
韋叡居家無事,慕萬石、陸賈之為人,畫之于壁以自玩。
石季龍造大武殿初成,圖畫自古賢聖、忠臣、孝子、烈士、貞女。
《晉書·藝術·佛圖澄傳》。
《傳》又雲:皆變為胡狀。
旬餘,頭悉縮入肩中,惟冠仿佛微出。
季龍大惡之,秘而不言也。
《宋書·五行志》亦雲:石虎末,大武殿前所圖賢聖人象人頭悉縮入肩中。
說雖怪誕,然其圖畫人象,自系實事也。
皆畫古人于屋壁,以資鑒戒。
李玄盛于南門外臨水起堂,名曰靖恭之堂,以議朝政,閱武事。
圖贊自古聖帝、明王、忠臣、孝子、烈士、貞女,親為序頌。
當時文武臣僚,亦皆圖焉。
則兼及今人矣。
齊武帝時,藩邸嚴急,諸王《五經》之外,惟得看《孝子圖》,已見第十章第一節。
王僧虔子慈,年八歲,外祖宋江夏王義恭迎之内齋,施寶物,恣所取,慈取素琴、石硯及《孝子圖》而已。
《隋書·經籍志》:梁有《孝經圖》一卷,《孝經孔子圖》二卷,雜傳類又有《陳留先賢像贊》一卷,《會稽先賢像贊》五卷,皆裝成卷帙者。
魏肅宗欲釋奠,豫诏有司,圖飾聖賢,見第一節。
則祠祀者亦有畫像也。
《宋書·自序》:世祖以沈伯玉容狀似畫圖仲尼像,常呼為孔丘,此孔子像不知在廟中?抑在屋壁上?或裝成卷帙?然當時孔子畫像必頗多,則可想見也。
畫今人者:王玄谟子寬,泰始初為随郡大守,逢四方反,父在建康,寬棄郡自歸。
以母在西,為賊所執,請西行。
遂襲破随郡,收其母。
事平,明帝嘉之,使圖寬形以上。
齊高帝圖功臣,劉僧副在焉。
《南史·劉善明傳》。
竟陵王子良開西邸延才俊,使工圖其像,王亮、宗夬皆與焉。
并見《梁書》本傳。
桓康随武帝起兵。
所經村邑,恣行暴害。
江南人畏之,以其名怖小兒。
畫其形于寺中。
病瘧者寫形帖着床壁,無不立愈。
《南史》本傳。
馮道根為豫州,梁高祖引與燕,召工圖其形象。
柳仲禮遷司州,帝思見其面,亦使畫工圖之。
張緬居憲司,号為勁直,帝遣畫工圖其形于台省,以勵當官。
陳武帝定杜僧明等之亂,帝亦遣畫工圖其容貌而觀之。
昭明大子起樂賢堂,使圖工先圖劉孝綽。
王秀之欽慕宗測,令陸探微畫其形,與己相對。
《南史·隐逸傳》。
夏侯亶遷吳興大守,在郡有惠政,吏人圖其像,立碑頌美。
齊武成于華林起玄洲苑,備山水台觀之麗,诏于閣上畫魏收。
許惇遷守陽平,治為天下第一,特加賞異,圖形于阙。
凡此皆徒畫其人。
《南史·宋宗室諸王傳》:長沙景王道憐之孫韫,人才凡鄙。
在湘州、雍州,使善畫者圖其出行鹵簿羽儀,常自披玩。
嘗以示蔡興宗,興宗戲之,陽若不解畫者,指韫形問之曰:“此何人而在輿?”韫曰:“正是我。
”其庸鄙類如此。
《梁書·康絢傳》:絢身長八尺,容貌絕倫。
雖居顯官,猶習武藝。
高祖幸德陽殿戲馬,敕絢馬射。
撫弦貫的,觀者悅之。
其日,上使畫工圖絢形,遣中使持以問絢,曰:“卿識此圖不?”其見親如此。
此圖中蓋亦有多人?齊武帝志存恢複,使毛惠秀畫《漢武北伐圖》,置琅邪城射堂壁,遊幸辄觀焉。
《齊書·王融傳》。
此圖除人物外,當更有他景色以資點綴也。
然特以資點綴而已,所重者仍在人物,故有以善畫一種人物稱者,如《齊書·劉繪傳》言:荥陽毛惠遠善畫馬,繪弟瑱善畫婦人,當世并為第一是也。
顧恺之之畫,特重古今,觀《晉書》本傳所言,亦僅善于人物而已。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武烈大子,偏能寫真。
坐上賓客,随宜點染,即成數人。
以問童稚,皆知姓名矣。
”《南史·陳本紀》雲:袁彥聘隋,竊圖隋文帝狀以歸。
後主見之,大駭,曰:“吾不欲見此人。
”此說不知信否?然當時有此速繪之術,自不誣也。
山水畫似亦起于此時,但不多耳。
656《宋書·隐逸傳》:宗炳,好山水,愛遠遊。
西陟荊巫,南登衡嶽。
因而結宇衡山。
欲懷尚平之志,即《後書·逸民傳》之向長,字子平。
《注》雲:《高士傳》作尚。
有疾還江陵。
歎曰:“老、疾俱至,名山恐難遍睹,惟當澄懷觀道,卧以遊之。
”凡所遊履,皆圖之于室。
謂人曰:“撫琴動操,欲令衆山皆響。
”此所畫者,必為山水無疑。
炳孫測,見《齊書·高逸傳》。
雲:欲遊名山,乃寫祖炳所畫《尚子平圖》于壁上,則仍為人物矣。
《宋書·王微傳》,微報何偃書曰:“性知畫缋,盤纡糾紛,或記心目。
故兼山水之愛。
一往迹求,皆放象也。
”此所言者,或亦山水畫。
佛畫、佛像,亦随佛教而俱興。
《梁書·諸夷傳》述縣光宅寺雲:大同中,出舊塔舍利,敕市寺側數百家宅地,以廣寺域。
657造諸堂殿并瑞像周回閣等,窮于輪奂焉。
其圖諸經變,并吳人張繇運筆。
繇丹青之工,一時冠絕。
又雲:師子國,晉義熙初,始遣獻玉像。
經十載乃至。
像高四尺二寸。
玉色潔潤。
形制殊特,殆非人工。
此像曆晉、宋世在瓦官寺。
寺先有征士戴安道手制佛像五軀,及顧長康《維摩畫圖》,世人謂為三絕。
至齊東昏,遂毀玉像,前截臂,次取身,為嬖妾潘貴妃作钗钏。
戴安道名逵,其子颙,見《宋書·隐逸傳》。
雲:自漢世始有佛像,形制未工。
逵特善其事,颙亦參焉。
宋世子鑄丈六銅像于瓦官寺,既成,面恨瘦,工人不能治,乃迎颙看之。
颙曰:“非面瘦,乃臂胛肥耳。
”既錯減臂胛,瘦患即除,無不歎服焉。
元魏造像,規模尤大,見第二十四章第二節。
畫工見賤,尤甚于書工。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吳郡顧士端,出身湘東國侍郎,後為鎮南府刑獄參軍。
有子曰庭,西朝中書舍人。
父子并有琴書之藝,尤妙丹青。
常被元帝所使,每懷羞恨。
彭城劉嶽,橐之子也。
仕為骠騎府管記、平氏縣令。
才學快士,而畫絕倫。
後随武陵王入蜀。
下牢之敗,遂為陸護軍畫支江寺壁,與諸工巧雜處。
鄉使三賢都不曉畫,直運素業,豈見此恥乎?”其見輕可謂甚矣。
然名畫與法書,同為人所寶愛。
《隋書·經籍志》簿錄類,有《陳秘閣圖書法書目錄》一卷,《法書目錄》六卷,《書品》二卷,《名手畫錄》一卷。
魏複雅樂,始自杜夔,已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六節。
晉初,荀勖典知樂事,又修律呂,事見《晉書·勖傳》及《宋書·樂志》。
《志》雲:江左以無雅樂器及伶人,省大樂并鼓吹令。
是後頗得登哥食舉之樂,猶有未備。
明帝大甯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
成帝鹹和中,乃複置大樂官,鸠習遺逸。
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勖修正鐘磬,事未竟而勖薨。
惠帝元康三年(293),诏其子蕃修定金石,以施郊廟。
事亦見《晉書·裴秀傳》。
尋直喪亂,遺聲舊制,莫有記者。
庾亮為荊州,與謝尚共為朝廷修雅樂。
亮尋薨,庾翼、桓溫,專事軍旅,樂器在庫,遂至朽壞焉。
晉氏之亂也,樂人悉沒戎虜。
《晉書·劉弘傳》雲:伶人避亂,多至荊州。
下書郡縣,使安慰之。
須朝廷旋反,送還本署。
則時伶人亦有南奔者,朝廷未能存撫耳。
及胡亡,邺下樂人,頗有來者。
謝尚時為尚書仆射,因之以具鐘磬。
大元中,破苻堅,又獲樂工揚蜀等,閑練舊樂,四廂金石始備焉。
《隋書·音樂志》曰:慕容垂破慕容永于長子,盡獲苻氏舊樂。
垂息為魏所敗,其鐘律令李佛等将大樂細伎奔慕容德于邺。
德遷都廣固,子超嗣立,其母先沒姚興,超以大樂伎百二十人詣興贖母。
及宋武帝入關,悉收南度。
文帝元嘉九年(432),大樂令鐘宗之更調金石。
至十四年(417),典書令奚縱複改定之。
齊代因而用之。
梁武帝思弘古樂。
天監元年(502),下诏訪百寮。
是時對者七十八家,鹹多引流略,浩蕩其辭,言樂之宜改,而不言改樂之法。
帝既素善鐘律,詳悉舊事,遂自制定禮樂。
其後台城淪沒,樂府不修。
王僧辯破侯景,諸樂并送荊州。
經亂,工器頗阙。
元帝诏有司補綴。
才備,荊州陷沒。
西人不知采用,工人有知音者,并入關中,随例沒為奴婢。
又雲:清樂,其始即清商三調是也。
并漢末舊曲。
樂器形制,并歌章古辭,與魏三祖所作者,皆被于史籍。
屬晉朝遷播,夷羯竊據,其音分散。
苻永固平張氏,始于涼州得之。
宋武平關中,因而入南,不複存于内地。
及平陳後獲之。
高祖聽之,善其節奏,曰:“此華夏正聲也。
昔因永嘉,流于江外,我受天命,今複會同”雲雲。
此洛京亂後,雅樂流播之大略也。
《隋志》又雲:道武克中山,大武平統萬,或得其宮縣,或收其古樂。
于時經營是迫,雅器斯寝。
孝文頗為詩歌,以勖在位。
謠俗流傳,布諸音律。
大臣馳騁漢、魏,旁羅宋、齊。
功成奮豫,代有制作。
莫不各揚廟舞,自造郊歌,宣暢功德,輝光當世,而移風易俗,浸以陵夷。
《周書·斛斯征傳》雲:孝武西遷,雅樂廢阙,征博采遺逸,稽諸典故,創新改舊,方始備焉。
《隋志》又雲:齊文宣将有創革,尚樂典禦祖珽,自言舊在洛下,曉知舊樂。
上書曰:“魏氏來自雲朔,肇有諸華,樂操土風,未移其俗。
至道武帝皇始元年(396),破慕容寶于中山,獲晉樂器,不知采用,皆委棄之。
天興初,吏部郎鄧彥海奏上廟樂,創制宮縣,而鐘管不備。
樂章既阙,雜以簸邏回歌。
初用八佾,作始皇之舞。
至大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遜之伎,賓嘉大禮,皆雜用焉。
此聲所興,蓋苻堅之末,呂光出平西域,得胡戎之樂,因又改變,雜以秦聲,所謂秦漢樂也。
至永熙中,錄尚書長孫承業,共臣先人大常卿瑩等,斟酌繕修,戎華兼采。
至于鐘律,煥然大備。
自古相襲,損益可知。
今之創制,請以為準。
”珽因采魏安豐王延明及信都芳等所著樂說而定正聲,始具宮縣之器。
仍雜西涼之曲。
樂名廣成,而舞不立号。
所謂洛陽舊樂者也。
《志》又載牛弘奏雲:“後魏洛陽之曲,據魏史雲:大武平赫連昌所得,更無明證。
”《何妥傳》:妥請興雅樂,表言:“江東宋、齊以來,至于梁代,所行樂事,猶皆傳古。
侯景篡逆,樂師分散,四舞、鞞、铎、巾、拂。
三調,清、平、瑟。
悉度僞齊。
齊氏雖知傳受得曲,而不用之于宗廟朝廷也。
”《隋志》又言:後周大祖輔魏之時,高昌款附,乃得其伎,教習以備宴飨之禮。
及天和六年(571),武帝罷掖庭四夷樂,《周書·本紀》在九月。
其後帝聘皇後于北狄,得其所獲康國、龜茲等樂,更雜以高昌之舊,并于大司樂習焉。
采用其聲,被于鐘石,取周官制以陳之。
明帝武成二年(560),正月朔旦,會群臣于紫極殿,始用百戲。
武帝保定元年(561),诏罷之。
亦見《周書·本紀》。
及宣帝即位,廣召雜伎,增修百戲,魚龍漫衍,常陳殿前。
見《紀》大象元年(579)。
武帝以梁鼓吹熊罴十二案,每元正大會,列于縣間,與正樂合奏。
宣帝時,革前代鼓吹制為十五曲。
晨出夜還,恒陳鼓吹。
《志》又載牛弘謂“後周之樂,皆是新造,雜有邊裔之聲,戎音亂華,皆不可用”雲。
魏、齊、周三朝之樂,大略如此。
晉、南北朝,實為外國音樂流傳中國之世。
據《隋書·音樂志》:炀帝定清樂、西涼、龜茲、天竺、康國、疏勒、安國、高麗、禮畢為九部。
除清樂并漢末舊曲,禮畢出自晉大尉庾亮家外,亮卒,其伎追思亮,因假為其面,執翳以舞,象其容。
取其谥以号之,謂為文康樂。
每奏九部樂終則陳之,故以禮畢為名。
餘皆來自異域。
西涼者,起苻氏之末,呂光、沮渠蒙遜等據有涼州,變龜茲聲為之,号為秦漢伎。
魏大武平河西得之,謂之西涼樂。
至魏、周之際,遂謂之國伎。
龜茲者,起自呂光滅龜茲,因得其聲。
呂氏亡,其樂分散。
後魏平中原,複獲之。
其後聲多變易。
至隋,有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凡三部。
天竺者,起自張重華據有涼州,重四譯來貢男伎。
康國,起自周代聘北狄為後,得其所獲西戎伎,因其聲。
疏勒、安國、高麗,并起自後魏平馮氏及通西域,因得其伎雲。
《志》又雲:吹笛、彈琵琶、五弦及歌舞之伎,齊自文襄以來,皆所愛好。
658至河清以後,傳習尤盛。
後主惟賞胡戎樂,耽愛無已。
于是繁手淫聲,争新哀怨。
故曹妙達、安未弱、安馬駒之徒,至有封王開府者。
遂服簪纓而為伶人之事。
後主亦能自度新曲。
親執樂器,悅玩無倦。
倚弦而歌,别采新聲,為無愁曲。
音均窈窕,極于哀思。
使胡兄、閹官之輩齊唱和之。
莫不隕涕。
雖行幸道路,或時馬上奏之。
樂往哀來,竟以亡國。
蓋時外國音樂,率較中國舊樂為幽怨、高吭,故俗好之如此雲。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禮曰:君子無故不撤琴瑟。
古來名士,多所愛好。
洎于梁初,衣冠子弟,不知琴者,号有所阙。
”此亦習俗使然,好尚未必存焉也。
角抵百戲,仍頗盛行。
《晉書·武帝紀》:泰始元年(286),十二月,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
《成帝紀》:鹹康七年(341),十二月,除樂府雜伎。
然《齊書·禮志》言:“晉中朝元會,設卧騎、倒騎、颠騎,自東華門馳往神虎門,此亦角抵雜戲之流也。
”則除之究不能盡矣。
《抱樸子·對俗篇》言:“幻化之事,九百有餘。
”可想見其盛況。
《周書·崔猷傳》謂大統時,大廟初成,四時祭祀,猶設俳優角抵之戲,則北朝亦迄有之也。
俳優者,《北齊書·尉景傳》言:神武令優者石董桶戲之。
董桶剝景衣曰:“公剝百姓,董桶何為不剝公?”猶是诙諧剽剝之舊也。
《齊書·崔祖思傳》:高帝初即位,祖思啟陳政事曰:“前漢編戶千萬,大樂伶官,方八百二十九人。
孔光等奏罷不合經法者四百四十一人,正樂定員,惟置三百八十八人。
今戶口不能百萬,而大樂雅鄭,元徽時校試,千有餘人,後堂雜伎,不在其數。
”659《王晏傳》:晏弟诩,永明中為少府卿。
六年(488),敕位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伎。
诩與射聲校尉陰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锢。
《南史·王琨傳》:大明中,尚書仆射顔師伯豪貴,下省設女樂,要琨同聽。
侍酒行炙,皆悉内伎。
《陳書·章昭達傳》:每飲會,必盛設女伎雜樂,備盡羌胡之聲。
音律姿容,并一時之妙。
雖臨寇對敵,旗鼓相望,弗之廢也。
壯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豈況平時之酣歌恒舞哉?然滿堂而飲酒,一人鄉隅而飲泣,則四坐為之不樂;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果何以緻和氣之應乎?曷怪墨翟有《非樂》之篇也。
第七節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之中,天文、曆法,措意者頗多。
《宋書·天文志》曰: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宣夜,660二曰蓋天,三曰渾天。
而天之正體,經無前說,馬書、班志,又阙其文。
漢靈台議郎蔡邕,于朔方上書曰:“言天體者三家,宣夜之學,661絕無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近得其情。
今史官所用候台銅儀,則其法也。
官有器而無本書,前志亦阙而不論,本欲寝伏儀下,思惟微意,按度成數,以著篇章。
罪惡無狀,投畀有北,灰滅兩絕,勢路無由。
宜問群臣及岩穴,知渾天之意者,使述其義。
”時閹官用事,邕議不行。
案《晉書·天文志》載漢秘書郎郗萌,能記宣夜先師相傳之說,則其師法似非全絕。
故晉成帝時,虞喜能因其說以造《安天論》焉。
蓋天之說,著于《周髀》,後漢時,王充據之以駁渾儀。
《晉書·天文志》。
梁武帝于長春殿講義,别拟天體,亦全同《周髀》之文。
《隋書·天文志》。
渾天之說,信者最多。
揚雄即難蓋天八事,以通渾天。
《隋志》。
鄭玄又難其二事,為蓋天之學者不能通。
《宋志》。
而桓譚亦駁王充之說,吳陸績始推渾天意,王蕃傳劉洪乾象曆,亦主渾天。
晉葛洪譏虞喜,釋王充,說頗同蕃。
宋何承天,梁祖暅,亦信渾天之說。
《梁書·儒林傳》雲:先是儒者論天,互執渾蓋二義,崔靈恩立義,以渾蓋為一焉。
其說未知如何。
案宣夜之說,謂天了無質。
其見為蒼蒼然者,以高遠無極,仰而瞻之,眼瞀精絕。
猶旁望黃山皆青,俯察深谷窈黑,青非正色,黑非有體。
日、月、衆星,自然浮生虛空之中。
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順或逆,伏見不常,進退不常,由其無所根系為證。
虞喜《安天論》,謂天有常安之形,地有居靜之體,光曜布列,各自運行。
蓋天之說,則謂天似蓋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
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滂沲四,三光隐映,以為晝夜。
又謂天圓如張蓋,地方如棋局,天旁轉如推磨而左行。
日月右行,天左轉。
故日月實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
譬之蟻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蟻右去,磨疾而蟻遲,不得不随磨左回。
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見,入下故不見。
天之居之如倚蓋,故極在人北。
極在天中,今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蓋。
渾天之論,則謂天如雞子,地如中黃,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
天表裡有水。
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行。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
故二十八宿,半見半隐。
天之轉,如車毂之運焉。
皆見《隋志》。
其非天之正體相同,然渾天之術,于推步最便,故後人率遵其說也。
《隋志》載葛洪之言,謂張平子、陸公紀之徒,鹹以推步莫密于渾象。
又載祖暅之言,謂“自來論天者多矣,群氏糾紛,至相非毀。
竊覽同異,稽之典經,仰觀辰極,旁矚四維,規日月之升降,五星之見伏,校之以儀象,覆之以晷漏,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征。
”束晳雲:“物有惑心,形有亂目,誠非斷疑定理之主。
故仰遊雲以觀日月,日月常動而雲不移,乘船以涉水,水去而船不徙矣。
”察群象必資征實,夫固為學自然之軌轍也。
渾天之器,有儀有象。
《隋書·天文志》雲:“《書》:舜在璇、玑、玉衡,以齊七政。
璇玑,謂渾天儀也。
故《春秋文耀鈎》雲:唐堯即位,羲和立渾儀。
而先儒或因星官書北鬥第二星名璇,第三星名玑,第五星名玉衡,仍七政之言,以為北鬥七星。
載筆之官,莫之或辨。
史遷、班固,猶且緻疑。
馬季長創謂玑衡為渾天儀。
鄭玄亦雲:其轉運者為玑,其持止者為衡,皆以玉為之。
七政者,日、月、五星也。
以玑視其行度,以觀天意也。
故王蕃雲:渾天儀者,羲和之舊器,積代相傳,謂之玑衡,其為用也,以察三光,以分宿度者也。
又有渾天象者,以著天體,以布星辰。
而渾象之法,地當在天中,其勢不便。
故反觀其形,地為外匡。
于已解者,無異在内,然斯二者,以考于天蓋密矣。
又雲:古舊渾象,莫知何代所造。
今案虞喜雲:洛下闳為漢孝武帝于地中轉渾天,定時節,作大初曆,或其所制也。
”案《堯典》乃東周後人所述,星官書亦出其時,以之相釋,正得其實。
指為渾儀,而以為出于堯時,則謬矣。
此造作谶緯者之妄談,馬、鄭無識,誤襲之也。
渾象出于洛下闳,亦近億測。
古不知何人之業,往往附諸一知名之人,一部《世本·作篇》,蓋莫非如是,虞喜之說,亦仍其故智耳。
漢世作者,以張衡為最精,已見《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七節。
王蕃以古制局小,以布星辰,相去稠穊,不得了察,張衡所作,又複傷大,難可轉移,乃改作之,大小居二者之中。
陸績作渾象,形如鳥卵,以施黃赤二道,不得如法。
績說雲:天東西徑三十五萬七千裡直徑亦然,則績意以天為正圓。
器與言謬,頗為後人所譏。
僞劉曜光初六年(323),史官丞南陽孔挺造銅儀,則古渾儀之法。
宋高祖定鹹陽得之。
何承天、徐爰、沈約著宋史,鹹以為即張衡所造,誤也。
後魏道武天興初,命大史令晁崇修渾儀。
明元永興四年(536),诏造大史候部鐵儀,唐時大史候台尚用之。
渾天象有機而無衡。
梁末秘府有,以木為之,吳大史令陳苗雲:先賢制木為儀,名曰渾天,謂此。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436),诏大史更造渾儀。
大史令錢樂之,依案舊說,采效儀象,鑄銅為之。
以為渾儀,則内阙衡管,以為渾象,而地不在外,是參兩法,别為一體。
吳時有葛衡,改作渾天,使地居于天中,以機動之,天動而地止,以上應晷度,則樂之之所放述也。
十七年(440),又作小渾天,亦象天而地在其中。
此晉、南北朝之世天文儀器之大略也。
亦據《隋志》。
自後漢行四分曆後,靈帝時,會稽東部尉劉洪,悟其于天疏闊,更作乾象曆。
魏文帝黃初中,大史丞韓翊造黃初曆。
校議未定,會帝崩而寝。
明帝景初元年(237),尚書郎楊偉造景初曆。
表上,帝遂改正朔,施行偉曆。
帝崩,複用夏正。
劉氏在蜀,仍漢四分曆。
孫氏用乾象曆。
晉武帝踐阼,因魏景初曆,改名泰始。
始楊偉推五星尤疏闊,故渡江以後,更以乾象五星法代偉曆。
以上據《晉志》。
宋武代晉,改泰始為永初,此特更其名而已。
元嘉二十年(443),何承天表上所作元嘉曆。
二十二年(445)行之。
大明六年(462),祖沖之表言其謬,上所創新曆。
八年(464),孝武欲以明年改元行之,而是歲晏駕。
齊高祖代宋,改元嘉曆為建元,亦徒更其名而已。
梁天監九年(510),改用沖之之曆。
《南史·祖沖之傳》:子暅之。
父所改何承天曆,時尚未行,梁天監初,暅之更修之,于是始行焉。
《顔氏家訓·雜藝篇》雲:算術亦是六藝要事,江南此學殊少。
惟範陽祖暅精之。
河北多曉此術。
大同十一年(545),制诏更造新曆。
未及施用,而遭侯景亂,遂寝。
陳武受禅,亦無創改。
以上據《隋志》。
魏初仍用景初曆。
世祖平涼土,得趙所修玄始曆。
高宗踐阼,以代景初。
真君中,崔浩為五寅元曆,未及施行,浩誅,遂寝。
高祖大和中,诏秘書鐘律郎上谷張明豫為大史令,修綜曆事。
未成,明豫物故。
世宗景明中,诏大樂令公孫崇等同共考驗。
正始四年(507)冬,崇表請更造新曆,名景明曆。
延昌四年(515)冬,侍中國子祭酒領著作郎崔光表言:大和十一年(487),臣自博士遷著作。
時舊鐘律郎張明豫推步曆法,草創未備。
及遷中京,轉為大史令。
未幾喪亡。
所造緻廢。
臣中修史。
景明初,奏求奉車都尉領大史令趙樊生,著作佐郎張洪,給事中領大樂令公孫崇等造曆。
功未及訖,樊生又喪,洪出除泾州長史,惟崇獨專其任。
暨永平初,亦已略舉。
時洪府解停京,又奏令重修前事。
更取大史令趙勝,大廟令龐靈扶,明豫子龍祥,共集秘書,與崇等詳驗,推建密曆。
崇及勝前後并喪。
洪又除豫州司馬。
靈扶亦除蒲陰令,惟龍祥在京,獨修前事。
洪至豫州,仍續有所造。
兼校書郎李業興,本雖不豫,亦私造曆。
三家之術,并未施用。
故貞靜處士李谧,私立曆法,言合紀次,求就其兄玚追取,與洪等所造,遞相參考。
”又求更取諸能算術兼解經義者,前司徒司馬高綽,驸馬都尉盧道虔,前冀州鎮東長史祖瑩,前并州秀才王延業,谒者仆射常景等,日集秘書,與史官同檢疏密。
神龜初,光表總合洪、龍祥、業興、道、虔前大極采材軍主衛洪顯,殄寇将軍大史令胡榮,雍州沙門統道融,司州河南人樊仲遵,定州钜鹿人張僧豫九家,共成一曆。
請定名為神龜曆。
肅宗以曆就,大赦改元,因名正光曆,班于天下。
其九家共修,以龍祥、業興為主。
孝靜世,複頗乖舛。
齊獻武王入邺,複命業興改正。
以年号為目,命曰興和曆。
以上據《魏志》。
文宣受禅,命散騎侍郎宋景業造天保曆,施用之。
後主武平七年(576),董峻、鄭元偉立議非之,而上甲寅元曆。
又有廣平人劉孝孫、張孟賓,同知曆事。
孟賓受業于張子信。
并棄舊事,更制新法。
争論未定,遂屬國亡,西魏入關,尚行李業興正光曆法。
至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始诏有司造周曆。
及武帝時,甄鸾造天和曆。
大象元年(579),大史上士馬顯又上景寅元曆。
以上據《隋志》。
然改曆之事,至隋世乃成。
地理之學,留意者亦多。
《隋書·經籍志》言:“漢初蕭何得秦圖書,故知天下要害,武帝時計書既上大史,郡國地志,固亦在焉。
”病“史遷所記,但述河渠”。
又雲:“其後劉向略言地域。
丞相張禹,使屬朱貢條記風俗。
班固因之,作《地理志》。
其州國郡縣,山川夷險,時俗之異,經星之分,風氣所生,區域之廣,戶口之數,各有攸叙。
是後載筆之士,管窺末學,不能及遠,但記州郡之名而已。
晉世,摯虞依《禹貢》、《周官》作《畿服經》。
其州郡及縣分野、封略、事業、國邑、山陵、水泉、鄉亭、城、疑奪郭字。
道裡、土田、民物、風俗、先賢、舊好,靡不具悉,凡一百七十卷,今亡。
而學者因其經曆,并有記載,然不能成一家之體。
齊時,陸澄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