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晉南北朝人民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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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曰:“秦、漢以來,風俗轉薄。

    公侯之尊,莫不殖園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

    360漸染相放,莫以為恥。

    今西園賣葵菜、藍子、雞、面之屬,虧敗國體,貶損令問。

    ”夫商賈之事,古之士大夫,莫不視為大恥,今乃以大子之尊,而公然為之,封建之世,治人、食于人者之節概,掃地盡矣。

    此其所以五胡一起,遂如土崩瓦解而不可止欤? 當時奢侈之事,觀史之所載,殆無不出于意表者。

    如王濟食晉武帝,供馔悉貯琉璃器中,已見第二章第一節。

    《石崇傳》雲:崇與貴戚王恺、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

    武帝每助恺,嘗以珊瑚樹賜之,高三尺許,枝柯扶疏,世所罕比。

    恺以示崇,崇便以鐵如意擊之,應手而碎。

    恺既惋惜,又以為嫉己之寶,聲色方厲。

    崇曰:“不足多恨,今還卿。

    ”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樹。

    有三四尺者六七株。

    條幹絕俗,光采耀日,如恺比者甚衆。

    恺恍然自失矣。

    琉璃、珊瑚,乃西域、南海之物,既路途遙遠,又喪亂薦臻,宇縣分隔,緻之甚艱,而晉初君臣,乃能多緻之如此,其驕淫矜誇,可以想見。

    當時以奢侈聞者,如竟陵王楙、何曾、夏侯湛、任恺、賈谧、賈模等,其事迹皆見《晉書》本傳。

    王濬功名之士,而史稱其平吳之後,不複素業自居,玉食錦衣,縱奢侈以自逸。

    習俗之移人,可謂深矣。

    奢侈之極而無以供,則不得不競為聚斂。

    如義陽成王望、《望傳》雲:望性儉吝,而好聚斂。

    身亡之後,金帛盈溢,以此獲譏。

    望孫奇,亦好畜聚,不知紀極。

    遣三部使到交、廣商貨,為有司所奏,貶為三縱亭侯。

    和峤、杜預稱峤有錢癖,見《預傳》,亦見《峤傳》。

    《王濟傳》雲:峤性至儉。

    家有好李,武帝求之,不過數十。

    濟候其上直,率少年詣園共啖,畢,伐樹而去。

    王戎等是也。

    《戎傳》雲:性好興利。

    廣收八方園、田、水碓,周遍天下。

    積實聚錢,不知紀極。

    每自執牙籌,晝夜算計,恒若不足。

    而又儉啬,不自奉養。

    天下人謂之膏肓之疾。

    又雲:家有好李,常出貨之,恐人得種,恒鑽其核。

    以此獲譏于世。

    儉以持身者,殆為鳳毛麟角。

    當時以儉稱者:如高密王泰、下邳王晃、劉寔、山濤、華恒等是,皆見《晉書》本傳。

    然泰子新蔡王騰,史稱邺中雖府庫虛竭,而騰資用甚饒。

    性儉啬,無所振惠。

    臨急,乃賜将士米可數升,帛各數尺。

    人不為用,遂緻于禍矣。

    甚至身當戎馬之際,日迫危亡之機,而猶不能自振焉。

    如羅尚,史稱蜀中風謠,謂其富拟魯、衛,辭固多誣,見第三章第六節,然謂尚不富亦不可得也。

    又如王浚,361《裴楷傳》言石勒簿其官寮、親屬,皆赀至巨萬。

    浚之所以敗,未必不由此也。

    流風所被,則雖賢者亦不能獨立,而不得不随俗波靡矣。

    如杜預饷遺洛中貴要,苟晞厚遺都下親貴是也,見第二章第一節。

    劉毅等數劾奏何曾侈汰無度,武帝一無所問。

    益州監軍位缺,朝議用武陵大守楊宗及唐彬。

    武帝以問散騎常侍文立。

    立曰:“宗、彬俱不可失,然彬多财欲,而宗好酒,惟陛下裁之。

    ”帝曰:“财欲可足,酒者難改。

    ”遂用彬。

    蓋其視貪侈,亦習焉而不以為怪矣。

    曷怪其口言節儉,而卒不能董之以齊斧哉?參看第二章第一節。

     當時之貴戚、功臣,非惟侈靡而已,其敖很又特甚。

    如石崇因其帳下洩其作豆粥、韭蓱齑及禦牛之法而殺其人,又吹笛小不韻而殺其伎是也。

    驕侈之極,則見惡于人,而身亦不免。

    《晉書·何曾傳》言:曾每宴見,不食大官所設,帝辄命取其馔。

    又雲:人以小紙為書者,362敕記室勿報。

    曾子劭,驕奢簡貴,亦有父風。

    劭庶兄遵,性亦奢汰。

    遵四子:嵩、綏、機、羨。

    史惟于嵩無貶辭。

    于綏則雲:自以繼世名貴,奢侈過度。

    性既輕物,翰劄簡敖。

    城陽王尼見綏書疏,謂人曰:“伯蔚居亂,而矜豪乃爾,豈其免乎?”劉輿、潘協谮之于東海王越,越遂誅綏。

    于機則雲:性亦矜敖。

    責鄉裡謝鲲等拜。

    或戒之曰:“禮敬年爵,以德為主,令鲲拜勢,懼傷風俗。

    ”機不以為慚。

    于羨則雲:既驕且吝,陵駕人物,鄉闆疾之如仇。

    永嘉之末,何氏滅亡無遺焉,得謂之偶然乎?《石崇傳》雲:賈谧誅,崇以黨與免官。

    時趙王倫專權,崇甥歐陽建,與倫有隙。

    崇有伎曰綠珠,美而豔,善吹笛。

    孫秀使人求之。

    崇盡出其婢妾數十人,曰:“在所擇。

    ”使者曰:“本受命指索綠珠,不識孰是?”崇勃然曰:“綠珠吾所愛,不可得也。

    ”使者曰:“君侯博古通今,察遠照迩,願加三思。

    ”崇曰:“不然。

    ”使者出而又返,崇竟不許。

    秀怒,乃勸倫誅崇、建。

    夫其所以召禍,亦未始非其敖很有以緻之也,豈真以一伎哉?孔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

    ”當時貴勢中人,輕淺寡慮如此,而欲任之以家國之重,安可得乎?此其所以五胡一起,遂如土崩瓦解而不可止欤? 元帝渡江,奢侈之風,未之有改。

    363《晉書·紀瞻傳》雲:瞻厚自奉養。

    立宅于烏衣巷,館宇崇麗,園池竹木,有足賞玩焉。

    《謝安傳》雲:安于土山營墅,樓觀林竹甚盛。

    每攜中外、子侄,往來遊集,肴馔亦屢費百金。

    世頗以此譏焉,而安殊不以屑意。

    則雖賢者亦不免焉。

    安弟石,遂以聚斂無厭,取譏當世,不可謂非父兄之教不先也。

    武人如陶侃、劉胤,見第三章第三節,第四章第三節。

    世族如王國寶等,國寶,述之孫,坦之之子也。

    史言其聚斂不知紀極。

    後房伎妾以百數。

    天下珍玩,充滿其家。

    不知禮義者,自更不足責。

    恭謹志節之士,不随俗波靡者,如周、卞壸、褚裒、庾冰、桓沖、王恭、殷仲堪等,其為鳳毛麟角,亦與西晉之世無以異也。

    南方之豪,其貪縱鄙吝者如周劄等,亦與北方之士無異。

    《劄傳》雲:性貪财好色,惟以業産為務。

    兵至之日,庫中有精仗,外白以配兵,劄猶惜不與,以敝者給之。

    其鄙吝如此。

    故士卒莫為之用。

    此與新蔡王騰,可謂雙絕矣。

    《謝安傳》言:元帝始鎮建業,公私窘罄。

    每得一,以為珍膳。

    頂上一脔尤美,辄以薦帝,群下未嘗敢食,于時呼為禁脔。

    364江東之窮困如此,而北來新人,溺于故習,南方舊族,率其弊俗如此,欲求振起得乎? 凡政治,每随風俗為轉移,而欲以政治之力,矯正風俗者,則往往僅能收效于一時,此事之無可如何者也。

    然使懲勸有方,亦尚能收一時之效。

    而晉、南北朝之世,則并此而無之。

    《晉書·範甯傳》:甯上書曰:“人性無涯,奢儉由勢。

    今并兼之士,亦多不贍。

    非力不足以厚身,非祿不足以富家,是得之有由,而用之無節。

    蒱博永日,馳骛卒年。

    一宴之馔,費過十金。

    麗服之美,不可赀算。

    盛狗馬之飾。

    營鄭、衛之音。

    南畝廢而不墾。

    講誦阙而無聞。

    凡庸競馳,敖誕成俗。

    ”其弊可謂深矣。

    然不贍者豈不窮而思反,合第十二章第五節所引賀琛之言觀之,而知整饬之非遂無術也。

    乃謝石之死,範弘之議谥曰襄墨,此徒以虛名貶斥,而時尚不能用,況其進于此者乎?《王述傳》雲:述家貧,求試宛陵令,頗受賂遺,而修家具。

    為州司所檢,有一千三百條。

    王導使謂之曰:“名父之子,不患無祿,屈臨小縣,甚不宜爾。

    ”述答曰:“足自當止。

    ”時人未之達也。

    比後屢居州郡,清潔絕倫。

    祿賜皆散之親故。

    宅宇舊物,不革于昔。

    始為當時所歎。

    犯法至千三百條,而猶為當時所歎,可見時俗之波靡矣。

    而王導之徇私縱惡,其所犯,又奚翄千三百條而已哉? 縱侈之為,固多出于貴勢,然紀綱既紊,則亦将延及平民。

    《宋書·周朗傳》:世祖即位,普責百官谠言。

    朗上書曰:“一體炫金,不及百兩;一歲美衣,不過數襲;而必收寶連椟,集服累笥。

    逮至婢豎,皆無定科。

    一婢之身,重婢以使;一豎之家,列豎以役。

    365瓦金、皮繡、漿酒、藿肉者,不可稱紀。

    至有列以遊敖,飾兵以驅叱,不亦重甚哉?且細作始并,以為儉節,而市造華怪,即傳于民。

    366如此,則遷也,非罷也。

    凡厥庶民,制度日侈。

    商販之室,飾等王侯;傭賣之身,制均妃後。

    一袖之大,足斷為兩;一裙之長,可分為二。

    見車馬不辨貴賤,視冠服不知尊卑。

    尚方今造一物,小民明已睥睨;官中朝制一衣,庶家晚已裁學。

    侈麗之原,實先宮阃。

    ”梁武帝中興二年367(502)下令曰:“自永元失德,國命朝權,盡移近習。

    販官粥爵,賄貨公行。

    并甲第康衢,漸台廣室。

    長袖低昂,等和戎之賜。

    368珍羞百品,同伐冰之家。

    愚人因之,浸以成俗。

    驕豔競爽,誇麗相高。

    至乃市井之家,貂狐在禦;工商之子,缇繡是襲。

    日入之次,夜分未反;昧爽之朝,期之清旦。

    ”可見侈靡之風,漸染氓庶矣。

    武人不知禮義,所欲者不出于聲色貨利之間,故開創之後,不繼之以文教者,敝俗必不能革。

    劉穆之,宋開國元臣也,而自奉不免奢豪;參看第九章第七節。

    《宋書》本傳雲:穆之性奢豪,食必方丈。

    嘗白高祖曰:“穆之家本貧賤,贍生多阙。

    自叨忝以來,雖每存約損,而朝夕所須,微為過豐。

    自此以外,一豪不以負公。

    ”王鎮惡,亦當時名将也,而入關裒斂無極。

    《鎮惡傳》雲:是時關中豐全,倉庫殷積。

    鎮惡極意收斂。

    子女玉帛,不可勝計。

    高祖以其功大,不問也。

    此後貴戚、武人之倫,抑更不足論矣。

    宗室中如梁之諸王,已見第十二章第五節。

    此外如宋南郡王義宣、竟陵王誕、齊蕭景先之子毅、陳始興王叔陵;世族如謝靈運、虞悰;國戚、功臣之後,如宋之徐湛之、何勖、孟靈休,齊之到等;史皆言其縱侈。

    武人如沈攸之,見第九章第九節。

    張敬兒,見第十章第一節。

    魚弘、羊侃,見第十二章第五節。

    又沈慶之、夏侯夔、孫玚等,其事迹皆見本傳。

    世族既驕淫矜誇,其人遂不足用,乃不得不任所謂佞幸者流。

    此輩出身雖微,而既小有才,能把握事權,則其勢焰熏灼,臧污狼籍,又非世族之無能為者比也。

    參看第九章第三節,第十章第四節。

    開創之君,大率多有儉德,然不一再傳,即複流于縱侈。

    參看第九章第七節,第十章第四節。

    甚至迫其臣以貢獻,369《宋書·後妃傳》雲:大宗為後廢帝立江皇後為妃,諷朝士、州郡令獻物,多者将及百金。

    始興大守孫奉伯止獻琴書,其外無餘物。

    上大怒,封藥賜死,既而原之。

    《南史·齊武帝諸子傳》雲:南康王子琳,以母寵故,最見愛。

    大尉王儉因請婚。

    武帝悅而許之。

    群臣奉寶物、名好,盡直數百金。

    武帝為之報答,亦如此。

    蓋幾成例舉矣。

    《崔慧景傳》雲:每罷州,辄傾赀獻奉,動至數百萬,武帝以此嘉之。

    《垣闳傳》雲:孝武帝即位,以為交州刺史,時交土全實,闳罷州還,赀财巨萬。

    孝武末年貪欲,刺史二千石罷任還朝,必限使獻奉,又以蒱戲取之,要令罄盡乃止。

    《魏書·島夷傳》雲:梁武所部刺史、郡守,初至官者,皆責其上禮。

    獻物多者,便雲稱職。

    所貢微少,言其弱惰。

    故其牧守在官,皆競事聚斂,劫剝細民,以自封殖。

    多伎妾、粱肉、金绮。

    百姓怨苦,鹹不聊生。

    梁武未必貪取于下,然其政事既廢弛,則積習亦不易改也。

    或取之以樗蒱,370樗蒱永日,最為惡習,然在當時,幾上下皆習之。

    《晉書·陶侃傳》言:諸參佐或以談戲廢事者。

    乃命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之于江。

    吏将則加鞭樸。

    曰:“樗蒱者,牧豬奴戲耳。

    ”可見東渡之初,此風已甚,後乃更借之以取财。

    《桓玄傳》雲:性貪鄙,好奇異。

    尤愛寶物,珠玉不離于手。

    人士有法書、好畫及園、宅者,悉欲歸己。

    猶難逼奪之,皆蒱博而取。

    當時如是者必非玄一人。

    《南史·朱修之傳》雲:修之立身清約。

    百城贶贈,一無所受。

    惟以蠻人宜存撫納,有饷皆受。

    辄與佐史賭之,未嘗入己。

    可見時俗漸靡,不以為非。

    《顔師伯傳》雲:孝武嘗與師伯樗蒱。

    帝擲得雉。

    大悅,謂必勝。

    師伯後得盧。

    帝失色。

    師伯遽斂子曰:“幾得盧。

    ”爾日師伯一輸百萬,此與逼奪又何異邪?且此風無間南北。

    《魏書·食貨志》:和平二年(461)冬,诏出内庫绫、綿、布、帛二十萬匹,令内外百官分曹賭射,此已為非禮。

    《北史·王思政傳》:周文帝曾在同州與群公宴集,出錦、罽及雜绫、絹數千段,令諸将樗博取之。

    物盡,周文又解所服金帶,令諸人遍擲,曰:“先得盧者即與之。

    ”則其惡風全與南朝無異矣。

    或徑出于劫奪。

    《齊書·到傳》: 資藉豪富,厚自奉養。

    宅宇山池,京師第一。

    伎妾姿藝,皆窮上品。

    愛仗陳玉珠,明帝遣求不與,逼奪之。

    頗怨望。

    帝令有司誣奏罪,付廷尉,将殺之。

    入獄數宿,須鬓皆白。

    免死系尚方。

    奪封與弟責。

    由是屏斥聲玩,更以貶素自立。

    又《劉悛傳》:悛既藉舊恩,尤能悅附人主,承迎權貴。

    賓客閨房,供費奢廣。

    罷廣、司二州,傾資貢獻,家無留儲。

    在蜀作金浴盆,餘金物稱是。

    罷任,以本号還朝,欲獻之,而世祖宴駕。

    郁林新立,悛奉獻減少。

    郁林知之,諷有司收悛付廷尉,将加誅戮。

    高宗啟救之,見原,禁锢終身。

    又《張欣泰傳》:父興世,元徽中在家,擁雍州還資見錢三千萬。

    蒼梧王自領人劫之,一夜垂盡。

    興世憂懼,感病卒。

    群下效之,相驅成俗。

    《南史·王僧達傳》:為吳郡大守。

    吳郡西台寺多富沙門,僧達求須不稱意,乃遣主簿顧曠率門義劫寺内沙門竺法瑤,得數百萬。

    《北齊書·文襄六王傳》:漁陽王紹信,行過漁陽,與大富人鐘長命同床坐。

    大守鄭道蓋谒,長命欲起,紹信不聽,曰:“此何物小人,而主人公為起?”乃與長命結為義兄弟,妃與長命妻為姊妹。

    責其阖家幼長,皆有贈賄。

    鐘氏因此遂貧。

    此亦與劫奪無以異也。

    觀于南北朝之弊風,而知罔不小大,草竊奸宄之非虛言也。

    京邑如此,邊方自更無忌憚。

    《宋書·劉秀之傳》言:梁、益二州,土境豐富,前後刺史,莫不大營聚畜,多者緻萬金。

    所攜賓寮,并京邑貧士,出為郡縣,皆以苟得自資。

    羅研言蜀中之民,百家為村,不過數家有食,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蓋有由也。

    《南史·梁宗室傳》言:鄧元起在蜀,崇于聚斂,金玉珍物為一室,名曰内藏,绮縠錦繡為一室,号為外府。

    此蓋蕭淵藻誣蔑之辭。

    參看第十一章第四節。

    《梁書》無此語,蓋知其不足信而不之采也。

    然亦必宦蜀者貪取已甚,乃能為是誣辭也。

    梁、益如斯,交、廣更不必論,其屢招外寇而激起土人之怨叛,亦宜矣。

    參看第十六章第二、第三節。

     侈費甚則所入雖豐,仍苦不足,乃不得不厚自封殖。

    梁臨川王奪人田宅、邸店,已見第十二章第五節。

    石崇之敗也,有司簿閱崇水碓至三十餘區,371倉頭八百餘人,他珍寶、貨賄、财物稱是。

    其倉頭,蓋即使管治田宅、水碓等者,非以供使令也。

    參看第十八章第四節。

    田園之盛,觀前所述謝氏世業,即可見之。

    見第十七章第二節。

    而此曹又多封固山澤,詳見下節。

    《齊書·虞悰傳》,言其治家富殖,奴婢無遊手。

    《魏書·畢衆敬傳》,言其善持家業,尤能督課田産,大緻儲積。

    知當時豪富之徒,能持籌握算若王戎者,為不少矣。

    沈慶之廣開田園之業,每指地示人曰:“錢盡在此中興。

    ”鄭羲西門受羊酒,東門沽賣之。

    此蓋田舍翁所不忍言,商賈人所不屑為,而當時士大夫,訟言之公行之而不以為恥。

    “民之輕死,以其奉生之厚”,蓋亦有迫于不得已者在邪?梁之蕭琛,頻莅大郡,不治産業,有阙則取,不以為嫌,此所謂随身用度,悉仰于官也,古人如此者多。

    此已為賢者。

    周王思政不營赀産,嘗被賜園池,出征後家人種桑果,及還,命左右拔而棄之,亦尚不失武士之風。

    若乃徐勉,雖居顯貴,不營産業,家無蓄積。

    嘗為書誡其子崧曰:“顯貴以來,将三十載。

    門人故舊,亟薦便宜:或使創辟田園,或勸興立邸店,又欲舳舻運緻,亦令貨殖聚斂,若此衆事,皆距而不納,非謂拔葵、去織,且欲省息紛纭。

    ”則一人而已矣。

     既以不足為患,自不得不流于吝啬。

    372案當時士夫,家口率多,參看第十七章第二節。

    江南士夫,又無田業,惟資俸祿以為食,見《顔氏家訓·涉務篇》。

    其患不足,理固宜然。

    治生纖悉,容或勢不得已,非盡可以為譏議。

    《南史·王琨傳》雲:儉于财用。

    設酒不過兩盌,辄雲此酒難得。

    鹽、豉、姜、蒜之屬,并挂屏風;酒、漿悉置床下,内外有求,琨手自賦之。

    此非其性癖,即必有所不得已也。

    《陳書·沈衆傳》雲:衆性吝啬。

    内治産業,财帛以億計。

    無所分遺。

    其自奉養甚薄。

    每于朝會之中,衣裳破裂,或躬提冠履。

    永定二年(558),兼起部尚書,監起大極殿,怛服布袍、芒,以麻繩為帶,又攜幹魚蔬菜飯獨啖之。

    朝士共诮其所為。

    衆性狷急,于是忿恨。

    遂曆诋公卿,非毀朝廷。

    高祖大怒。

    以衆素有令望,不欲顯誅之,後因其休假還武康,遂于吳中賜死。

    衆之死,有他故否難考。

    假其不然,亦以狷急緻禍。

    史所采者積毀之辭,不足信也。

    《魏書·崔亮傳》:亮從父弟光韶,家足于财,而性儉吝,衣馬敝瘦,食味粗薄。

    始光韶在都,同裡人王蔓,于夜遇盜,害其二子。

    孝莊诏黃門高道穆;令加檢捕。

    一坊之内,家别搜索。

    至光韶宅,绫、絹、錢、布,匮箧充積。

    議者譏其矯啬。

    然又雲:其家資産,皆光伯所營,光伯亡,悉焚其契。

    河間邢子才,曾貸錢數萬,後送還之。

    光韶曰:“此亡弟相貸,仆不知也。

    ”竟不納。

    則光韶必非矯啬之人也。

    又《張烈傳》雲:弟僧晧,好營産業,孜孜不已。

    藏镪巨萬,他資亦稱是。

    兄弟自供儉約,車馬瘦敝,身服布裳,而婢妾纨绮。

    僧晧尤好蒲弈,戲不擇人。

    是以獲譏于世。

    則其兄弟皆非不用财之人,特不好饬車服耳。

    清節易招嫉忌;欲沾潤澤而不得者,尤易造為誣謗之辭;不可不分别觀之也。

    然如北方之崔和,埋錢數百斛,母思堇惜錢不買,而其子乃盜錢百萬亡走;又如《顔氏家訓》所雲邺下領軍,朝夕肴膳,以十五錢為率者,見上節。

    後坐事伏法,籍其家産,麻鞋一屋,敝衣數庫,其餘财寶,不可勝言,則雖欲不謂之為吝啬而不可得矣。

    然真有儉德者,亦易見毀于人。

    朱修之之去荊州,秋毫無犯。

    計在州然油及牛、馬、谷、草,以私錢十六萬償之,可不謂廉乎?乃其《傳》又雲:性儉刻,少恩情。

    姊在鄉裡,饑寒不立,修之未嘗供贍。

    嘗往視姊,姊欲激之,為設菜羹粗飯。

    修之曰:“此乃貧家好食。

    ”緻飽而去。

    先是新野庾彥達為益州刺史,攜姊之鎮,分祿秩之半以供贍之,西土稱焉。

    耗公家之财以奉其姊,孰與躬履儉素,與九族同之之為愛人以德?史之所雲,謂非惡直醜正得乎?《魏書·良吏傳》言:杜纂曆任好行小惠,疏食敝衣,多涉誣矯,而輕财潔己,終無受納,為百姓所思。

    夫輕财潔己,終無受納,廉吏也,惟儉可以養廉,非疏食敝衣,安克緻此?而乃以為誣矯,不亦難乎?然則清德之士,若宋之孔觊、顧觊之;齊之劉善明;梁之周舍、徐勉、江革、到溉、顧憲之、孫謙、夏侯亶;周之蘇綽等;終不能謂非賢于人者也。

     北方之俗,大體較南方為儉。

    《顔氏家訓·治家篇》雲:“生民之本,要稼穑而食,桑麻以衣。

    疏果之蓄,園場之所産。

    雞豚之善,埘圈之所生。

    爰及棟宇、器械,樵蘇、脂燭,莫非種植之物也。

    能守其業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373但家無鹽井耳。

    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用,以贍衣食。

    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其明征矣。

    然此亦以大較言之,若居要勢者之侈汰,則北朝初末未減于南朝,且恐其縱恣尤甚。

    虜本不知禮義,惟以富厚相誇。

    觀其兼并他國,惟事略奪;有來朝貢,則肆誅求可知。

    《魏書·食貨志》雲:自大祖定中原,世祖平方鎮,收獲珍寶,府藏盈積。

    又雲:自魏德既廣,西域、東夷,貢其珍物,充于王府。

    《魏書·蠕蠕傳》雲:大和元年(477),遣莫河去汾比拔等來獻良馬、貂裘。

    比拔等稱:“伏承天朝珍寶,華麗甚積,求一觀之。

    ”乃敕有司:出禦府珍玩、金玉、文繡、器物,禦廄文馬、奇禽、異獸,及人間所宜用者,列之京肆,令其曆觀焉。

    比拔見之,自相謂曰:大國富麗,一生所未見也。

    觀此記載,而索虜之風尚可見矣。

    374職是故,其人亦惟知貪取。

    元志晚年耽好聲伎,在揚州日,侍側将百人。

    375器服珍物,冠于一時,及在雍州,逾尚奢侈,聚斂無極。

    元晖在宣武世,深被親寵。

    遷吏部尚書。

    納貨用官,皆有定價。

    天下号曰市曹。

    出為冀州刺史。

    下州之日,連車載物,發信都至湯陰間,首尾相屬,道路不斷。

    其車少脂角,即于道上所逢之牛,生截取角,以充其用。

    公孫軌之死也,大武謂崔浩曰:“吾過上黨,父老皆曰:公孫軌為将,受貨縱賊,使至今餘奸不除。

    其初來單馬執鞭,及去,從車百兩,載物而南。

    ”劉潔既居勢要,擅作威福。

    拔城破國,聚斂财貨者,與潔分之。

    其敗也,籍其家産,财盈百萬。

    視俘掠所得為利薮,而君臣上下,共朋分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