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晉南北朝社會等級

關燈
dot忠義傳》:王育少孤貧,為人傭牧羊。

    每過小學,必欷歔流涕。

    時有暇,即折蒲學書。

    忘而失羊,為羊主所責。

    育将粥己以償之。

    同郡許子章,聞而嘉之。

    代育償羊。

    給其衣食,使與子同學。

    《齊書·孝義傳》:公孫僧遠,兄姊未婚嫁,乃自賣為之成禮。

    吳康之妻趙氏,父亡弟幼,值歲饑,母老病笃。

    趙詣鄉裡自賣,言辭哀切。

    鄉裡憐之,人人分升米相救。

    遂得免。

    吳達之,嫂亡無以葬,自賣為十夫客,以營冢椁。

    從祖弟敬伯夫妻,荒年被略賣江北,達之有田十畝,貨以贖之,與之同财共宅。

    《南史·孝義傳》:朱文濟自賣以葬母。

    《周書·王德傳》:子慶,小名公奴。

    初德喪父,家貧無以葬,乃賣公奴并一女,以營葬事。

    因遭兵亂,不複相知。

    及德在平涼,始得之,遂名曰慶。

    皆其事也。

    粥賣之多者,皆在兵荒之時。

    如《魏書·島夷傳》言:侯景渡江至陷城之後,江南之民,及王侯、妃、主,世胄子弟,為景軍人所掠,或自賣粥,漂流入國者,蓋以數十萬口?陳寶應因東境饑馑,平民男女并皆自賣,多緻玉帛子女是也。

    詳見第十三章第七節。

    國家亦間有救正之策,如姚興班命郡國,百姓因荒自賣為奴婢者,悉免為良人是,然其效蓋微矣。

     粥賣之外,又有以人為質者,亦謂之貼。

    328《晉書·桓沖傳》雲:彜亡後,沖兄弟并少,家貧,母患須羊以解,無由得之?溫乃以沖為質。

    羊主甚富,言不欲為質,幸為養買德郎。

    買德,沖小字也。

    及沖為江州,出射,羊主于堂邊看,沖識之,謂曰:“我買德也,”遂厚報之。

    《宋書·何承天傳》言:時有尹嘉者,家貧,母熊,自以身貼錢,為嘉償責。

    《齊書·孝義傳》:公孫僧遠弟亡無以葬,身自販貼與鄰裡,供斂送之費。

    《良政傳》:明帝以故宅起湘宮寺。

    新安大守巢尚之罷郡還見。

    帝曰:“卿至湘宮寺未?我起此寺,是大功德。

    ”虞願在側,曰:“陛下起此寺,皆是百姓賣兒貼婦錢,佛若有知,當悲哭哀愍,罪高佛圖,有何功德?”皆其事也。

    《齊書·陸澄傳》:揚州主簿顧測,以奴就澄弟鮮質錢,鮮死,子晖誣為賣券,合第十七章第一節所述楊元孫以婢貼與黃權之事觀之,可知賣與質之别也。

     以力脅迫人為奴婢者曰掠。

    既脅迫之,而又粥賣之以取利曰掠賣。

    大者如熊昙朗之縛賣居民,見第十三章第七節。

    小者如《南史·柳仲禮傳》言:其弟敬禮,少以勇烈聞,粗暴無行檢,恒略賣人,為百姓所苦是也。

    亦有身為官吏,而為此不法之事者。

    如《魏書·酷吏傳》:羊祉為秦、梁二州刺史,坐掠人為奴婢,329為禦史中丞王顯所彈免是也。

    據《魏書·刑法志》:盜律:掠人、掠賣人、和賣人為奴婢者皆死。

    和賣人法蓋不能盡治,掠人及掠賣人,則尚不能置之不問。

    《北史·高謙之傳》:謙之弟道穆,正光中為禦史,糾相州刺史李世哲事,大相挫辱,其家恒以為憾。

    至是,世哲弟神軌,為靈大後深所寵任。

    會謙之家奴訴良,神軌左右之。

    人諷尚書,判禁謙之于廷尉。

    時将赦,神軌乃啟靈大後發诏,于獄賜死。

    此事雖出搆陷,然合羊祉之事觀之,可見脅迫人為奴婢者,其罪甚重也。

    然官吏之不法者仍多。

    元暹為涼州,欲規府人及商胡富人财物。

    詐一台符,诳諸豪等,雲欲加賞。

    一時屠戮。

    所有資财、生口,悉沒自入。

    《魏書·景穆十二王傳》。

    邢巒在漢中,因百姓去就,誅滅齊民,籍為奴婢者二百餘口。

    馮熙為州,取人子女為奴婢,有容色者,則幸之為妾。

    此皆罪不容于死,然法固不能盡治也。

    因之掠賣人之事頗多。

    喪亂之際,雖貴胄亦不得免。

    如晉惠帝賈皇後女臨海公主,洛陽之亂,為人所略,傳賣與吳興錢溫是也。

    溫以送女,女遇主甚酷,元帝鎮建康,主詣縣自言,元帝為誅溫及女。

    亦可慨矣。

     古之有奴婢者,皆使事生業,330故其數可以甚多,說見《秦漢史》第十四章第二節。

    晉、南北朝之世,猶有此風。

    石崇之敗也,有司簿閱,倉頭八百餘人。

    刁協孫逵,兄弟子侄,并不拘名行,以貨殖為務。

    有田萬頃,奴婢數千人。

    陶淡家累千金,僮客百數。

    謝混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僮仆千人。

    東鄉君薨,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大傅、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有數百人。

    詳見第十七章第二節。

    沈慶之奴僮千計。

    魏鹹陽王禧,奴婢千數。

    高崇家資富厚,僮仆千餘。

    王叡子椿,亦僮仆千餘。

    趙黑及張宗之之後,皆家僮數百。

    老壽敗後,妻常氏,收紀家業,稍複其舊,奴婢尚六七百人。

    北齊婁提,昭之祖。

    家僮千數,牛馬以谷量。

    周薛善家素富,僮仆數百人。

    此中除一二豪侈之士,庸或多以之供使令外,如石崇等。

    使事生業者必多。

    故奴婢多者田業亦多。

    《陳書·程靈洗傳》,言其伎妾無遊手,并督之紡績,伎妾且然,況于奴婢乎?中人之家,則大抵有奴婢一二十人。

    王僧達請解職,自言“婢仆十餘,粗有田入,歲時是課,足繼朝昏”;《顔氏家訓·止足篇》雲:“常以為二十口家,331奴婢盛多,不可出二十人。

    良田十頃。

    堂室才蔽風雨。

    車馬僅代杖策。

    蓄财數萬,以拟吉兇急速。

    不翄此者,以義散之;不至此者,勿非分求之。

    ”是其證。

    陶潛與子書曰:“恨汝輩稚小,家貧無役,柴水之勞,何時可免?”此則家無仆役者。

    設有所蓄,亦不過一二人。

    又不逮中家之業矣。

     私奴中亦有佳人被抑者。

    《晉書·熊遠傳》:遠祖翹,嘗為石崇倉頭,而性廉直有士風,潘嶽見而稱異,勸崇免之,乃還鄉裡。

    《魏書·索敞傳》:初敞在州之日,敞敦煌人,涼州平入魏。

    與鄉人陰世隆文才相友。

    世隆至京師,被罪徙和龍。

    屆上谷,困不能達,土人徐能抑掠為奴。

    敞因行至上谷,遇見世隆,語其由狀,對泣而去,為訴理得免。

    是其證也。

     《齊書·蕭景先傳》:景先遇疾,遺言曰:“三處田勤作自足供衣食,力少,更随宜買粗猥奴婢充使。

    ”則奴婢之事力作者,初不求其俊巧。

    然權勢之門,不必其皆如是。

    故《魏書·文苑傳》言:溫子昇為廣陽王淵賤客,在馬坊教諸奴子書焉。

    332《北史·恩幸傳》言:趙邕以少年端謹,出入李沖家;頗給按摩奔走之役,沖令與諸子遊處,人有束帶谒沖者,時托之以自通。

    按摩奔走,蓋去奴仆無幾?而谒者托以自通,則權勢之漸矣。

    《顔氏家訓·風操篇》雲:“門不停賓,古所貴也。

    失教之家,阍寺無禮。

    或以主君寝食嗔怒,拒客未通。

    江南深以為恥。

    黃門侍郎裴之禮,号善為士大夫。

    有如此輩,對賓杖之。

    其門生、僮仆,接于他人,折旋俯仰,辭色應對,莫不肅敬,與主無别。

    ”中國士大夫之風教,固非虜朝之士所能及也。

    《魏書·恩幸傳》:王仲興兄可久在徐州,恃仲興寵勢,輕侮司馬梁郡大守李長壽,遂至忿诤。

    可久乃令僮仆邀毆長壽,折其骨。

    《景穆十二王傳》:濟陰王小新成之孫誕,為齊州刺史,在州貪暴,家之奴隸,悉迫取良人為婦。

    則更不法之尤矣。

     晉、南北朝之世,僮奴多習武事。

    333蓋由時值喪亂,畜奴者多武人,又地方豪右,亦藉僮奴以自衛故也。

    劉伯根之起也,王彌率家僮從之;法秀之亂,蘭台禦史張求等一百餘人,招結奴隸,謀與相應;《魏書·高祖紀》大和五年(481)。

    則藉其力且可以為亂矣。

    謝靈運因父祖之資,生業甚厚,奴僮既衆,義故門生數百。

    嘗自始甯南山,伐木開道,直至臨海,臨海大守王琇驚駭,謂為山賊。

    靈運非能為亂者,而其聲勢如此,武人及土豪可知。

    職是故,當時有奴客者,往往懷不逞之心,而亦易招疑忌。

    蔡興宗說沈慶之曰:“公門徒義附,并三吳勇士,宅内奴僮,人有數百。

    ”封士讓啟斛律光曰:“家藏弩甲,奴僮千數。

    ”胡靈後欲出張烈為青州,議者以烈家富殖,僮客甚多,慮其怨望,謂不宜出為本州,烈,元義黨。

    宜矣。

    奴既習武,故亦可以從戎。

    尉遲迥之叛,梁士彥令家僮梁默等為前鋒,而身繼之,所當皆破,其著者也。

    職是故,充兵者或以奴自代,而朝廷亦時發私奴從軍。

    《晉書·何充傳》:充入領揚州。

    先是庾翼悉發江、荊二州編戶奴以充兵役,士庶嗷然。

    充複欲發揚州奴以均其謗。

    後以中興時已發三吳,今不宜複發而止。

    所謂中興時已發三吳者?《王敦傳》言:“帝以劉隗為鎮北将軍,戴若思淵為征西将軍,悉發揚州奴為兵,外以讨胡,實禦敦也,”是其事。

    其後元顯又發東土諸郡免奴為客者,号曰樂屬,移置京師,以充兵役。

    《武十三王傳》。

    此等勉強不得已之衆,束縛馳驟而用之,夫安得不偾事?《宋書·武帝紀》:永初元年八月,诏“先因軍事所發奴僮,各還本主。

    若死亡及勳勞破免,亦依限還直”。

    案為奴者為國驅馳,苟非有功,即須仍還奴籍,安足為勸?而為之主人者,又以喪失财産為慮,主奴皆怨,其衆複安可用邪?《魏書·高謙之傳》:謙之上疏曰:“自正光已來,諸守帥或非其才。

    多遣親者,妄稱入募,别倩他人引弓格。

    虛受征官,身不赴陳。

    惟遣奴客充數而已,”此亦魏之兵力所以不振欤? 兵亦役也。

    發奴以從軍,即責其主出奴以應役也。

    334故亦可發奴以應他役。

    《晉書·食貨志》:鹹甯元年(275)十二月,诏曰:“出戰入耕,雖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嘗不以戰士為念也。

    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種稻。

    奴婢各五十人為一屯,屯置司馬,使皆如屯田法。

    ”《惠帝本紀》:大安二年(303),張方決千金堨,水碓皆涸,乃發王公奴婢手舂,以給兵廪。

    《苻堅載記》:堅以關中水旱不時,議依鄭、白故事,發其王侯已下及豪望富室僮隸三萬人開泾水上源。

    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溉斥鹵之田。

    及暮而成,百姓賴其利。

    梁武帝大同九年(543)二月,使江州民三十家出奴婢一戶,配送司州。

    此等苟能善用之,似較使從征戍為善也。

     奴籍之免除,有行之以政令者。

    每丁喪亂之後,必多曠蕩之恩。

    335《晉書·元帝紀》:大興四年(321),诏曰:“昔漢二祖及魏武,皆免良人;武帝時涼州覆敗,諸為奴婢,亦皆複籍;此累代成規也。

    其免中州良人遭難為揚州諸郡僮客者,以備征役。

    ”此舉固未嘗無利其可充征役之心,然大亂之後,被抑者多,為民生計,勢亦不得不爾也。

    周武帝建德元年八月,诏曰:“有刑止刑,以輕代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

    雜役之徒,獨異常憲。

    一從罪配,百代不免。

    336罰既無窮,刑何以措?凡諸雜戶,悉放為百姓。

    ”是年十月,诏江陵所獲俘虜充官口者,悉免為民。

    六年(577)滅齊,诏:“自武平三年(572)已來,河南諸州之民,僞齊掠為奴婢者,不問官私,并宜放免。

    ”是年十一月,又诏:“自永熙三年七月已來,去年十月已前,東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後,良人沒為奴婢者;并宜放免。

    所在附籍,一同民伍。

    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為部曲及客女。

    ”337宣政元年三月,诏:“豆盧甯征江南武陵、南平等郡,所有民庶為人奴婢者,悉依江陵放免。

    ”此等行之雖未知如何,以政令論,固為度越前人之舉也。

    至于平時彜典,則為奴婢者,大抵以六十為限,338故律、令有婦人六十已上免配之條,《北史·崔仲方傳》:仲方從叔昂,從甥李公統,河清元年(562),坐高歸彥事誅。

    依律:婦人年六十已上免配官。

    時公統母年始五十餘,而稱六十。

    公統舅宣寶求吏以免其姊,昂弗知。

    錄尚書彭城王浟發其事,竟坐除名。

    案此事亦見《齊宗室諸王傳》,雲“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

    ”而诏命亦時有免六十已上奴婢之舉也。

    梁武帝天監十七年(518)之诏,已見第十七章第三節。

    《北齊書·孝昭帝紀》:皇建元年八月,诏官奴婢年六十已上,免為庶人。

    《後主紀》:天統四年十二月,诏掖庭、晉陽、中山宮人等,及邺下并州大官官口二處,其年六十已上,及有癃患者,仰所司簡放。

    政令以外,亦有主人自行釋放者,不則當以财贖。

    間有以人贖者,《魏書·崔光傳》:皇興初,有同郡二人,并被掠為奴婢,後詣光求哀,光乃以二口贖免是其事。

    抑勒不許贖者,其罰頗重。

    《魏書·高宗紀》:和平四年八月,诏曰:“前以民遭饑寒,不自存濟,有賣鬻男女者,盡仰還其家。

    或因緣勢力,或私行請托,共相通融,不時檢校。

    令良家子息,仍為奴婢。

    今仰精究,不聽其贖,有犯加罪。

    若仍不檢還,聽其父兄上訴,以掠人論。

    ”可見其一斑也。

    然被掠者亦須以财贖。

    339吳達之贖從祖弟,已見前。

    《梁書·文學傳》:劉峻,宋泰始初青州陷魏,峻年八歲,為人所略,至中山,中山富人劉實以束帛贖之,教以書學,亦其事也。

     贖法亦通行于國際之間。

    340《南史·劉善明傳》:泰始五年(470),魏克青州,善明母在焉,移置代郡。

    善明少立節行,及累為州郡,頗黩财賄。

    所得金錢,皆以贖母。

    及母至,清節方峻。

    341《魏書·張谠傳》:初谠妻皇甫氏被掠,賜中官為婢。

    皇甫遂乃詐癡,不能梳沐。

    後谠為劉駿冀州長史,以貨千餘匹,購求皇甫。

    高宗怪其納财之多也,引見之。

    時皇甫年垂六十矣。

    342高宗曰:“南人奇好,能重室家之義。

    此老母複何所任?乃能如此緻費也?”案此可見鮮卑人之思想。

    《齊書·劉懷珍傳》:子靈哲,嫡母崔氏,及兄子景煥,泰始中沒虜。

    靈哲傾私産贖,年不能得。

    世祖哀之,令北使告虜主,虜主送以還南。

    《北史·韋孝寬傳》:兄子沖,從元定渡江,為陳人所虜,周武帝以币贖還之。

    複令沖以馬千匹使陳,贖開府賀拔華等五十人及元定之柩而還。

    觀此數事,則不論官私奴婢,皆可以财贖,且可公然求之于異國之君,實為國際間明仞之法矣。

     《南史·範雲傳》:雲為始興内史。

    舊郡界得亡奴婢,悉付作部曲,即貨之買銀輸官。

    雲乃先聽為百姓志之,若百日無主,依判送台。

    賣買奴婢,既為法所不許,奴婢逃者,必其主人遇之不善,此當分别情事,或徑放免,或則為贖,乃或因以為利,或則抑還其主,亦酷矣。

    虜以生口為利,故其酷尤甚。

    《魏書·崔模傳》:附《崔玄伯傳》。

    為劉裕荥陽大守,戍虎牢。

    神中平滑台,模歸降。

    始模在南,妻張氏有二子:沖智、季柔。

    模至京師,賜妻金氏。

    生子幼度。

    沖智等以父隔遠,乃聚貨物,間托開境,規贖模歸。

    張氏每謂之曰:“汝父性懷,本自無決,必不能來也。

    ”行人遂以财賄至都。

    當竊模還。

    模果顧念幼度等,指幼度謂行人曰:“吾何忍舍此輩,令坐緻刑辱?當為爾取一人,使名位不減于我。

    ”乃授以申谟。

    谟劉義隆東郡大守,與朱修之守滑台,神中被執入國,俱得賜妻,生子靈度。

    申谟聞此,乃棄妻子,走還江外。

    靈度刑為閹人。

    《隋書·藝術傳》:萬寶常父大通,從梁将王琳歸齊,後複謀還江南,事洩伏誅,由是寶常被配為樂戶。

    然則沒虜者雖可以财贖,而依常法并不能得,謀叛走者,則又當身死而刑其家累也,可謂無道矣。

     中國人或掠外夷為奴婢,如第十六章第二節所言,南北朝皆有伐僚之事是也。

    《隋書·蘇孝慈傳》:兄子沙羅,檢校益州總管長史。

    蜀王秀廢,吏奏案沙羅雲:秀調熟僚令出奴婢,沙羅隐而不奏,則虜掠之外,并有以人為賦者,其無道尤甚矣。

    343《秀傳》:秀廢為庶人,幽内侍省,不得與妻子相見,令給僚婢二人驅使,蓋尚攜自蜀中者也。

    亦有外夷掠外夷之人,而賣諸中國者,如第十六章第一節所言,慕容廆掠夫餘種人,賣諸中國是也。

    《梁書·王僧孺傳》:僧孺出為南海大守。

    郡常有高涼生口;及海舶每歲數至,外國賈人,以通貨易;舊時州郡以半價就市,又買而即賣,其利數倍,曆政以為常,僧孺并無所取。

    又《良吏傳》:孫謙為巴東、建平二郡大守,掠得生口,皆放還家。

    《魏書·呂羅漢傳》:高祖诏羅漢曰:“赤水諸羌居邊土,非卿善誘,何以招輯?仰所得口馬,表求貢奉,朕嘉乃誠,便領納。

    其馬即付都牧,口以賜卿。

    ”此并緣邊之地,以夷口為利之事,已為無道,若其附塞或居塞内者,既經歸化,即為中國邊氓,而司馬騰乃執賣諸胡以為利,則其無道更甚矣。

    芮芮之亡也,周文既聽突厥之請,縛其主已下三千餘人付突厥使斬之,又以其中男已下配王公家,茹柔而嗜利,尚複成何政體哉? 中國人為夷虜奴婢者亦多,344第六章第六節所言,呂隆時姑臧被困,百姓請出城乞為夷虜奴婢者,日有數百;第十六章第六節引《侯莫陳穎傳》言胡村厭匿漢人為奴皆其事。

    《北史·王慧龍傳》:崔浩被誅,盧遐後妻,寶興慧龍子。

    從母也,緣坐沒官。

    寶興亦逃避。

    未幾得出。

    遐妻時官賜度斤鎮高車滑骨。

    寶興盡賣貨産,自出塞贖之以歸。

    則贖法亦通行于塞外。

    然喪亂之際,沒身異域而不能歸者,必甚衆矣。

     漢世殺奴婢者,不過先以白官,晉、南北朝之世,蓋猶有此習,故孔稚珪殺其兄之妾,亦不過先白大守,已見第十七章第一節。

    然《宋書·沈文秀傳》,坐為尋陽王鞭殺私奴免官,加杖一百,則似又不能擅殺也。

    《魏書·高謙之傳》:世無髡黥奴婢。

    常稱俱禀人體,如何殘害?然《北史·魏本紀》:文帝大統十三年二月,诏亡奴婢應黥者,止科亡罪。

    345又《房谟傳》:前後賜其奴婢,率多免放。

    神武後賜其生口,多黥面為房字而付之。

    則黥法尚習為故常也。

    《晉書·王敦傳》言:王恺、石崇,以豪侈相尚。

    恺常置酒,敦與導俱在坐。

    有女伎,吹笛小失聲韻,恺便毆殺之。

    一坐改容。

    敦神色自若。

    他日,又造恺。

    恺使美人行酒。

    以客飲不盡,辄殺之。

    酒至敦、導所。

    敦故不肯持,美人悲懼失色,而敦傲然不視。

    導素不能飲,恐行酒者得罪,遂勉強盡觞。

    《崇傳》:崇為客作豆粥,咄嗟便辦。

    每冬得韭蓱虀。

    嘗與恺出遊,争入洛城,崇牛迅若飛禽,恺絕不能及。

    恺每以此三事為恨。

    乃密貨崇帳下,問其所以。

    答雲:“豆至難煮,豫作熟末,客來但作白粥以投之耳。

    韭蓱虀是搗韭根,雜以麥苗耳。

    牛奔不遲,良由禦者逐不及反制之,可聽蹁轅則矣。

    ”于是悉從之,遂争長焉。

    崇後知之,因殺所告者。

    《北齊書·盧文偉傳》:子宗道,性粗率,重任俠。

    嘗于晉陽置酒,賓遊滿坐。

    中書舍人馬士達,目其彈箜篌女伎雲:“手甚纖素。

    ”宗道即以此婢遺士達。

    士達固辭。

    宗道便命家人,将解其腕。

    士達不得已而受之。

    将赴營州,于督亢陂大集鄉人,殺牛聚會。

    有一舊門生,酒醉,言辭之間,微有疏失,宗道遂令沉之于水。

    紀綱廢弛之世,人命真如草菅也。

     部曲緣起,本因軍事,見《秦漢史》第十四章第二節。

    故當喪亂之際,招募孔多,或藉之以為亂。

    遙光之叛,欲用遙欣、遙昌二州部曲。

    桑偃等謀立昭胄,亦以蕭寅有部曲,大事皆以委之。

    皆見第十章第五節。

    殷琰無部曲,則受制于杜叔寶。

    見第九章第四節。

    劉秉之圖齊高帝也,其弟遐為吳郡,潛相影響,齊高密令張瓌取遐。

    諸張世有豪氣,瓌宅中常有父時舊部曲數百。

    遐召瓌,瓌僞受旨,與叔恕領兵十八人入郡,與防郡隊主郭羅雲進中齋取遐。

    遐逾窗而走。

    瓌部曲顧憲子手斬之。

    郡内莫敢動者。

    夏侯夔在豫州七年,有部曲萬人,346馬二千匹,并服習精強,為當時之盛。

    大同四年(538),卒于州。

    子譒,少粗險薄行,常停鄉裡領其父部曲,為州助防。

    刺史蕭淵明引為府長史。

    淵明彭城戰沒,複為侯景長史。

    景反,譒前驅濟江,頓兵城西士林館,破掠邸第及居人富室,子女财貸,盡掠有之。

    淵明在州有四妾,并有國色。

    淵明沒,并還京第。

    譒至,破第納焉。

    有部曲者之足以為患如此。

    案《齊書·蕭景先傳》:景先北征,軍未還,遇疾,遺言“周旋部曲,還都理應分張,其人舊勞勤者,應料理随宜啟聞乞恩”,則部曲本不應傳襲,347而當時多聽其子孫有之,此其所以诒禍也。

    《梁書·處士傳》:張孝秀去職歸山,居于東林寺,有田數十頃,部曲數百人,率以力田,348此等人蓋不多也。

    《齊書·李安民傳》言,宋泰始以來,内外頻有賊寇,将帥已下,各募部曲,349屯聚京師。

    安民上表陳之,以為自非淮北常備,其外餘軍,悉皆輸遣。

    若親近宜立随身者,聽限人數,上大祖納之,诏斷衆募,固不得不然矣。

    部曲亦為私屬,故亦可以賞賜。

    《北史·窦熾傳》:子榮定,為洛州總管,隋文帝受禅來朝,文帝賜以部曲八十戶是其事。

    其等級較高于奴婢,故奴婢可免為部曲也。

    部曲之女曰客女。

    皆見上。

     賓客雖雲寄食,猶為敵體,說見《秦漢史》第十四章第二節。

    然其後亦成為部曲之流,敵體之義微矣。

    晉室東渡之際,百姓遭難流移,多芘大姓為客,時不能正,乃定給客之制,已見第十七章第三節。

    《隋書·食貨志》雲:都下人多為諸王公貴人左右、佃客、典計、衣食客之類,皆無課役。

    官品第一、第二,佃客無過四十戶;第三品三十五戶;第四品三十戶;第五品二十五戶;第六品二十戶;第七品十五戶;第八品十戶;第九品五戶;其佃谷皆與大家量分。

    其典計:官品第一、第二置三人;第三、第四置二人;第五、第六及公府參軍、殿中監、監軍、長史、司馬、部曲督、關外侯、材官、議郎已上一人;皆通在佃客數中。

    官品第六已上,并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二人;第九品及轝辇、迹禽、前驅、由基、強弩司馬,羽林郎,殿中冗從武贲,持錐斧武騎、武贲,持钑冗從、武贲,命中武贲、武騎一人。

    客皆注家籍。

    此即所謂給客之制,法所許為其私屬者也。

    《晉書·外戚傳》雲:魏氏給公卿已下租牛客戶,數各有差。

    自後小人恽役,多樂為之。

    貴勢之門,動有百數。

    又大原諸郡,亦以匈奴、胡人為田客。

    多者數千。

    武帝踐位,诏禁募客。

    則客制實起于曹魏之世,晉初嘗禁之,其後力不能勝,乃又從而許之也。

    魏世有僧祇戶、佛圖戶,亦系私屬,見第十七章第三節。

     門生之地位,更高于部曲。

    其人蓋古舍人之類,故亦可以入仕。

    《齊書·王琨傳》:琨轉吏部郎。

    更曹選局,貴要多所屬請,琨自公卿下至士大夫,例為用兩門生。

    《南史·陸慧曉傳》:慧曉遷吏部郎。

    尚書令王晏選門生補内外要局,慧曉為用數人而止,晏恨之。

    《晏傳》雲:内外要職,并用周旋門義。

    又雲:内外要職,并用門生。

    《周書·李賢傳》:高祖西巡,幸賢第,門生昔經侍奉者,二人授大都督,四人授帥都督,六人别将。

    則其入仕之途頗捷,時亦頗優;又依附公卿,人多視為榮幸;故富人子弟,亦慕為之,不惟無所利于其主,而且有所獻納焉。

    《南史·徐湛之傳》言:湛之門生千餘,皆三吳富人子,資質端美,衣服鮮麗。

    《梁書·顧協傳》:有門生,始來事協,知其廉潔,不敢厚饷,止送錢二千。

    協發怒,杖二十。

    因此事者絕于饋遺。

    又《江革傳》:革除武陵王長史、會稽郡丞,行府、州事。

    革門生故吏,家多在東州,聞革應至,并赍持緣道迎候。

    革曰:“我通不受饷,不容獨當故人筐篚。

    ”至鎮惟資公費。

    則其證也。

    其人既系仕宦之流,故頗能通文墨。

    《北史·楊愔傳》:愔所著詩賦、表奏、書論甚多,誅後散失,門生鸠集,所得者萬餘言,是其證也。

    其來也既多由趨炎附勢,恣橫自所不免。

    周嵩嫁女,門生斷道,斫傷二人,建康左尉赴變,又被斫,劉隗為禦史中丞,劾其兄,坐免官。

    江斅出為豫章内史,還除大子中庶子,領骁騎将軍,未拜,門客通臧利,至煩齊世祖遣使檢核。

    何敬容既廢,賓客門生,喧嘩如昔。

    會稽謝郁緻書戒之曰:“踵君侯之門者,未必皆感惠懷仁,有灌夫、任安之義,乃戒翟公之大署,冀君侯之複用也。

    ”則門生未嘗不足為居官之累矣。

    《齊書·劉懷珍傳》雲:孝建初,為義恭大司馬參軍直将軍。

    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

    啟上門生千人充宿衛。

    孝武大驚。

    召取青、冀豪家私附,得數千人。

    土人怨之。

    此蓋其特多者。

    然如範雲之不畜私門生者,士夫中恐不易多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