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晉南北朝社會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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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可參看《宋書》本傳。

    立身之無禮,而且無行,《晉書·胡母輔之傳》:性嗜酒任縱,不拘小節。

    子謙之,才學不及父,而傲縱過之。

    至酣醉,常呼其父字,輔之亦不以介意。

    輔之正酣飲,謙之窺而厲聲白:“彥國年老,不得為爾,将令我尻背東壁?”輔之歡笑,呼入與共飲。

    《畢卓傳》:卓少希放達,為胡母輔之所知。

    大興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

    比舍郎釀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間盜飲之。

    為掌酒者所縛。

    明旦,視之,乃畢吏部也。

    遽釋其縛。

    卓遂引主人宴于甕側,緻醉而去。

    此無禮也。

    《謝鲲傳》:鄰家高氏女有美色,鲲嘗挑之,女投梭,折其兩齒。

    時人為之語曰:“任達不已,幼輿折齒。

    ”鲲聞之,傲然長嘯,曰:“猶不廢我嘯歌”,則無行矣。

    《南史·張融傳》:永明二年(484),總明觀講,敕朝臣集聽。

    融扶入就榻,私索酒飲之。

    難問既畢,乃長歎曰:“嗚呼!仲尼獨何人哉?”為禦史中丞到所奏,免官。

    《文學傳》:謝幾卿,性通脫,會意便行,不拘朝憲。

    嘗豫樂遊宴,不得醉而還,因詣道邊酒墟,停車褰幔,與車前三驺對飲。

    時觀者如堵,幾卿處之自若。

    後以在省署夜着犢鼻裈,與門生登閣道飲酒酣呼,為有司糾奏,坐免官。

    此皆無禮之尤。

    徐孝綽與到洽友善,同遊東宮。

    孝綽自以才優于洽,每于宴坐;嗤鄙其文。

    洽銜之。

    及孝綽為廷尉正,攜妾入官府,其母猶停私宅。

    洽尋為禦史中丞,遣令史案其事,遂劾奏之,雲“攜少妹于華省,棄老母于下宅。

    ”高祖為隐其惡,改妹為姝。

    坐免官。

    孝綽諸弟,時随藩皆在荊、雍,乃與書,論共洽不平者十事,其辭皆鄙。

    到氏又寫别本,封呈東宮。

    昭明大子命焚之,不開視也。

    孝綽所攜,果妾,高祖當究到洽之誣,不得但改妹為姝。

    鄙辭累及十事,凡鄙之所羞言,況于士君子邪?此真無行之尤矣。

    果有以異于鄉之所雲者乎?為此者果何人哉?《抱樸子·疾謬篇》又曰:“敢為此者,非必笃頑也。

    率冠蓋之後,勢援之門。

    素頗力行善事,以竊虛名。

    名既粗立,本情便放。

    或假财色以交權豪,或因時運以佻榮位,或以昏姻而連貴戚,或弄毀譽以合威柄。

    器盈志溢,态發病出。

    黨成交廣,志通步高,清論所不能制,繩墨所不能彈,遂成鷹頭之蠅,廟垣之鼠”矣。

    其下于此者,《刺驕篇》雲:“既辱天官,又移染庸民。

    後生晚出,見其或以泾清之資,或佻竊虛名,而躬自為之,便謂立身當世,莫此為美。

    ”乃轉為其所污染者耳。

    夫顯為名者,未有不陰為利者也。

    《交際篇》謂此輩“能令壤蟲群飛,斥鷃戾天。

    手捉刀尺。

    口為禍福”。

    《刺驕篇》雲:“所惠則得多。

    屬托則常聽。

    所欲則必副。

    言論則見饒。

    有患則見救。

    所論薦則蹇驢蒙龍駿之價。

    所中傷則孝己受商臣之談。

    ”此“小人之赴之”,所以“若決積水于萬仞之高堤,而放烈火于雲、夢之枯草”也。

    參觀第二章第一節所引幹寶、潘尼之言,而其所由來,可以思過半矣。

     葛氏推原此等弊風,以為皆起于東漢。

    其所辭嚴義正、首緻其誅者乃為最負高名之郭林宗。

    《正郭篇》曰:“此人有機辯風姿,又巧自抗遇而善用;且好事者為之羽翼,延其聲譽于四方,故能見推慕于亂世。

    所言所褒,則重于千金。

    遊涉所經,則賢愚波蕩。

    320蓋欲立朝則世已大亂,欲潛伏則悶而不堪。

    或躍則畏禍害,确乎則非所安。

    ”故其“言行相伐,口稱靜退,心希榮利。

    ”其“名稱重于當世,美談盛于既沒”,則“其所得者世共傳聞,所失者莫之有識”。

    “逋逃不仕也,則方之巢、許;廢職待客也,則比之周公;養徒避役者,則拟之仲尼;棄親依豪者,則同之遊、夏”,321使“世眩名實,大亂滋甚”。

    “朱家、郭解之亂世,曾不若是也”。

    葛氏之言如此,可謂禹鼎象物,魑魅罔兩,無所遁其形矣。

    《刺驕篇》又總論之曰:“漢末諸無行,自相品藻次第。

    群驕慢敖不入道檢者,為都魁雄伯,四通八達。

    背叛禮教,而縱肆邪辟。

    讒毀真正,中傷非黨。

    口習醜言,身行弊事。

    凡所雲為,使人不忍論也。

    ”此則漢世之所謂名士者,何一能免于葛氏之譏乎?吾曹試一按往史,《三國·吳志·諸葛恪傳》雲:“恪父瑾,面長似驢,孫權大會群臣,使人牽一驢入,長檢其面,題曰諸葛子瑜。

    恪跪曰:&lsquo乞請筆益兩字。

    &rsquo因聽與筆。

    恪續其下曰之驢。

    舉坐歡笑,乃以驢賜恪。

    ”權“命恪行酒,至張昭前。

    昭先有酒色,不肯飲,曰:&lsquo此非養老之禮也。

    &rsquo權曰:&lsquo卿其能令張公辭屈,乃當飲之耳。

    &rsquo恪難昭曰:&lsquo昔師尚父九十,秉旄仗钺,猶未告老也。

    今軍旅之事,将軍在後,酒食之事,将軍在先,何謂不養老也?&rsquo昭卒無辭,遂為盡爵”。

    後蜀使至,群臣并會,權謂使曰:“此諸葛恪,雅好騎乘,還告丞相,為緻好馬。

    ”恪因下謝。

    權曰:“馬未至而謝,何也?”恪對曰:“夫蜀者陛下之外廄,今有恩诏,馬必至也,安敢不謝?”魏晉、南北朝使人,每好以口舌争勝,322實為無禮之尤。

    魏孝文使盧昶、王清石聘于齊,謂清石曰:“凡使人以和為貴,勿疊相矜,見于辭色,失将命之體。

    ”其所見,反出于中國君若臣之上也,亦可愧矣。

    《蜀志·周群傳》:蜀郡張裕,先主與劉璋會涪時,為璋從事,侍坐。

    其人饒須。

    先主嘲之曰:“昔吾居涿縣,特多毛姓。

    東西南北,皆諸毛也。

    涿令稱曰:諸毛繞涿居乎?”裕即答曰:“昔有作上黨潞長,遷為涿令。

    涿令者去官還家。

    時人與書,欲署潞則失涿,欲署涿則失潞,乃署曰潞涿君。

    ”先主無須,故裕以此及之。

    先主嘗銜其不遜,後遂以事誅之。

    此即葛洪所雲好相嘲谑,出辭鄙黩之俗也。

    《魏志·武帝紀》注引《曹瞞傳》曰:大祖為人,佻易無威重。

    時或冠帢帽以見賓客。

    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誦,盡無所隐。

    及歡悅大笑,至以頭沒杯案中,肴膳皆沾污巾帻。

    其輕易如此:此即洪所謂狐蹲牛飲,争食競割者也。

    又引孫盛《異同雜語》雲:大祖嘗私入中常侍張讓室,讓覺之,乃舞手戟于庭,逾垣而出。

    此即洪所雲犯門折關,逾垝穿隙,有似抄劫者也。

    《蜀志·龐統傳》注引《襄陽記》雲:司馬德操嘗造龐德公,直其渡沔,德操徑入其室,呼德公妻子,使速作黍。

    “徐元直向雲:有客當來就我與龐公譚”。

    其妻子皆羅列,拜于堂下,奔走供設。

    須臾,德公還,直入相就,不知何者是客也。

    此即洪所謂入門呼奴,入室視妻者也。

    有一起于正始之年者乎?即謂起于東京季世,亦非其情,此特吾曹之所知極于此耳。

    同一事也,譽之者則以為名士風流,疾之者則曰“左衽之所為”,“羌、胡猾夏先著之妖怪”,《抱樸子·刺驕篇》。

    不博考諸家之記載,驗以今日之人情,亦安往而能知史事之真哉? 六朝風俗之敝如此,顧論世之士,猶有稱道之者,謂其尊嚴家諱,矜尚門地,慎重婚姻,區别流品,主持清議,皆非後世所能及也。

    清楊繩武之論,《日知錄·正始》條《集釋》引之。

    矜尚門地,慎重婚姻,區别流品,其不足取,讀前所述,已可見之。

    清議之不足尚,當于述選舉之時明之。

    尊嚴家諱,為時人所謂守禮之一端。

    六朝士夫,好講禮學,亦多能寶其刍狗,其人率多以此自矜,其實乃極可笑。

    夫禮之所以可貴者,以其為人生之軌範耳。

    既為人生之軌範,則修之必因乎俗。

    《秦漢史》第五章第二節,已深明之。

    在晉世,亦惟葛洪,深明此義,《抱樸子·省煩》之篇,實名論也。

    其言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彌綸人理,誠為曲備,然冠婚飲射,何煩碎之甚邪?323人倫雖以有禮為貴,但當足叙等威而表情敬,何在乎升降揖讓之繁重,跽拜俯伏之無已邪?往者天下乂安,四方無事,好古官長,時或修之。

    至乃講試累月,督以楚撻,晝夜修習,廢寝與食。

    經時學之,一日試之,執卷從事,案文舉動,黜谪之罰,又在其間,猶有過誤,不得其意,而欲以為生民之常事,至難行也。

    此墨子所謂累世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究其事者也。

    古人詢于刍荛,博采童謠,狂夫之言,猶在擇焉,墨子之論,不能廢也。

    但其張刑網,開塗徑,浃人事,備王道,不能曲述耳。

    至于譏葬厚,刺禮煩,未可棄也。

    自建安之後,魏之文、武,送終之制,務在儉薄,此則墨子之道,有可行矣。

    予以為喪亂既平,朝野無為,王者所制,自今作古。

    可命精學洽聞之士,才任損益,免于居愚者,使删定三禮。

    割棄不要,次其源流,總合其事,類集以相從。

    其煩重遊說,辭異而理同者,存之不可常行,除之無所傷損,卒可斷約,勿令沉隐,複有凝滞。

    其吉兇器用之物,俎豆觚觯之屬,衣冠車服之制,旗章采色之美,宮室尊卑之品,朝飨賓主之儀,祭奠殡葬之變,郊祀禘祫之法,社稷山川之禮,皆可減省,務令儉約。

    夫約則易從,儉則用少;易從則不煩,用少則費薄;不煩則莅事者無過矣,費薄則調求者無苛矣。

    拜伏揖讓之節,升降盤旋之容,使足叙事,無令小碎。

    條牒各别,易案用今。

    五禮混擾,雜飾紛錯,枝分葉散,重出互見,更相貫涉。

    曲儒尋案,猶多所滞。

    駁難漸廣,異同無已。

    殊理兼說,歲增月長。

    自非至精,莫不惑悶。

    治之勤苦,妨費日月,廢棄他業。

    長緻章句,多于本書。

    今若次比、删削,息學者萬倍之役,彌諸儒争訟之煩,将來達者觀之,當美于今之視周矣。

    此亦改燒石、去血食之比也。

    顧其時朝廷之所修,晉、南北朝之世,修禮之盛業,當推梁世之五禮。

    其事起于齊之永明三年(485),至梁普通五年(524)乃成。

    六年(525),徐勉表上之。

    見《梁書勉》及《司馬褧》、《儒林·賀玚》、《處士·何胤傳》。

    禮論先有八百卷,何承天删并為三百卷,見《南史·承天傳》。

    士夫之所守,率多違人情而不可行。

    《顔氏家訓·風操篇》雲:“江左朝臣,子孫初釋服,朝見二宮,皆當泣涕,二宮為之改容。

    頗有膚色充澤無哀感者,梁武薄其為人,多被抑退。

    ”又雲:“江南餞送,下泣言離。

    有王子侯,梁武帝弟,出為東郡,與武帝别。

    帝曰:&lsquo我年已老,與汝分張,甚心恻怆。

    &rsquo數行淚下。

    侯遂密雲,赧然而出。

    坐此被責,飄飖舟渚,一百許日,卒不得去。

    ”又雲:“江南凡遭重喪,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則絕之,除喪雖相遇,則避之,怨其不己憫也。

    有故及道遙者,緻書可也,無書亦如之。

    ”此等既非人情,于事自亦多礙,不可行也。

    即以避諱論:聞名心瞿之實不存焉,而以是自矜其知禮,其事已極無謂。

    乃度責罰之不加,則恣睢而廢事;《顔氏家訓·風操篇》雲:“《禮》雲:見似目瞿,聞名心瞿。

    有所感觸,恻怆心眼,若在從容平常之地,幸須申其情耳。

    必不可避,亦當忍之。

    伯叔、兄弟,酷類先人,可得終身腸斷,與之絕邪?又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無私諱,蓋知聞名須有消息,不必期于颠沛而走也。

    梁世謝舉,聞諱必哭,為世所譏。

    又臧逢世,臧嚴之子也。

    孝元經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

    郡縣民庶、競修箋書,朝夕輻湊,幾案盈積。

    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不省取記。

    多廢公事,物情怨駭。

    竟以不辦而還。

    此并過事也。

    近在揚都,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沈氏交結周厚。

    沈與其書,名而不姓。

    此非人情也。

    ”此等皆有礙于事。

    又雲:“言及先人,理當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之所難。

    江南事不獲已,乃陳文墨;須言閥閱,必以文翰,罕有面論者。

    北人無何便爾話說,及相訪問。

    如此之事,不可加于人也。

    人加諸己,則當避之。

    ”此為顔氏所主張,然已不可行矣。

    《晉書·禮志》:大元十三年(388),召孔安國為侍中,安國表以黃門郎王愉名犯私諱,不得連署求解。

    有司議雲:“公義奪私情,王制屈家禮。

    尚書安衆男臣先表中兵曹郎王祐名犯父諱,求解職,明诏爰發,聽許換曹,蓋是恩出制外耳。

    而頃者互用瞻式。

    源流既啟,莫知其極。

    請一斷之。

    ”從之。

    是矣。

    然《江統傳》:選司以統叔父春為宜春令,統因上疏曰:“故事:父祖與官職同名,皆得改選。

    身名所加,亦施于臣子。

    佐吏系屬,朝夕從事,官位之号,發言所稱。

    臣以為身名與官職同者,宜與觸父祖名為比。

    ”朝廷從之。

    《王舒傳》:舒父名會。

    舒授會稽内史,上疏辭以父名。

    朝議以字同音異,于禮無嫌。

    舒複陳:音雖異而字同,求換他郡。

    于是改會字為郐。

    《梁書·張稷傳》:稷父名永,稷為新興、永甯二郡大守,以郡犯私諱,改永甯為長甯。

    則因之以廢事者,卒不少也。

    逮富貴之可求,又借之以行谄;《齊書·禮志》:晉武大始二年(266),有司奏故事皇後諱與帝諱俱下。

    诏曰:“禮:内諱不出宮,近代諱之也。

    ”此已為非禮之禮矣,猶曰皇後之尊也。

    乃如毛寶子穆之,字憲祖,小字武生,名犯王靖後諱,故行字,後又以桓溫母名憲,乃更稱小字。

    虞預本名茂,犯明穆皇後母諱,故改焉。

    徐爰本名瑗,後以與傅亮父同名,改為爰。

    荊州人為羊祐諱,屋室皆以門為稱,改戶曹為辭曹。

    則谄谀已甚矣。

    遂至有權勢者,亦以此求之于人。

    桓玄平元顯後,諷朝廷發诏為桓溫諱。

    有姓名同者,一皆改之。

    姚興班告境内及在朝文武:立名不得犯叔父緒及碩德之名,以彰殊禮。

    此并非法已甚。

    《魏書·遊肇傳》:高肇以肇名與己同,欲令改易,肇以高祖所賜,秉志不許。

    高肇甚銜之,世宗嘉其剛梗。

    魏史于高肇,多溢惡之辭,所雲或非其實,然亦當時實有此等事,故得肆其诋誣也。

    行比于宦官宮妾,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

    《顔氏家訓·風操篇》雲:“劉縧、緩、綏兄弟,父名昭,一生不為照字,惟依《爾雅》火旁作召。

    ”是諱嫌名也。

    古之避諱者,諱其音非諱其義,照豈無昭音乎?是并不達于禮矣。

    《北齊書·杜弼傳》:相府法曹辛子炎谘事,雲須取署,子炎讀署為樹,高祖大怒曰:“小人都不知避人家諱”,杖之于前。

    弼進曰:“禮二名不偏諱,子炎之罪,理或可恕。

    ”案《神武紀》其父名樹,蓋其字為後來所制,實非單名樹也。

    《顔氏家訓》雲:“江南至今不諱字,河北士人,全不辨之。

    ”《晉書·儒林傳》:劉兆,字延世,嘗有人着靴騎驢,至兆門外,曰:吾欲見劉延世,門人大怒。

    更可發笑。

    而其居心之悖傲、卑鄙,則更甚焉,不亦可羞矣乎?抑禮之非因乎人情者,雖不複足為人生之軌範,然情生文,文亦生情,果為衆所共嚴,猶足維持一時之綱紀,如《秦漢史》第十九章第一節所論《後漢書·儒林傳贊》之語,雖誣而實不可謂之誣是。

    此實當時社會僅存一線之綱維也。

    乃自魏、晉已還,而此藩籬又毀。

    《日知錄》又雲:“有亡國,有亡天下。

    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于率獸食人,人将相食,謂之亡天下。

    嵇紹之父,被殺于晉文王,至武帝革命,而山濤薦之入仕。

    紹時屏居私門,欲辭不就。

    濤謂之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而況于人乎?一時傳誦,以為名言,而不知其敗義傷教,至于率天下而無父者也。

    夫紹之于晉,非其君也。

    忘其父而事非其君,當其未死三十餘年之間,為無父之人,亦已久矣!而蕩陰之死,何足以贖其罪乎?自正始以來,而大義之不明,遍于天下。

    邪正之說,不容兩立,何怪其相率臣于劉聰、石勒,觀其故主青衣行酒,而不以動其心者乎?”亭林所謂亡國,即今所謂王室之興亡,其所謂亡天下,則今所謂國家、民族之傾覆也。

    五胡雲擾之時,民族實藉國家以自衛,君主則為主權所寄托,而為國家之表征,君臣之義,蕩焉如此,國家、民族,安得而不傾覆?本實既撥矣,而以瑣瑣末節,自矜其知禮,不益可羞矣乎? 當時君臣之義,何以蕩焉如是?曰:此貴族争奪相殺必至之符,亦足證吾晉、南北朝士夫風俗之惡,實為其階級将趨消亡之說也。

    《齊書·褚淵傳論》曰:“金、張世族,袁、楊鼎貴,委質服義,皆由漢氏。

    膏腴見重,事起于斯。

    魏氏君臨,年祚短促。

    服褐前代,宦成後朝。

    晉氏登庸,與之後事。

    名雖魏臣,實為晉有。

    故主位雖改,臣任如初。

    自是世祿之盛,習為舊準。

    羽儀所隆,人懷羨慕。

    君臣之節,徒緻虛名。

    貴仕素資,皆由門慶。

    平流進取,坐至公卿。

    則知殉國之感無因,保家之念宜切。

    市朝亟革,寵貴方來。

    陵阙雖殊,顧眄如一,中行、智伯,未有異遇。

    夫爵祿既輕,有國常選。

    恩非己獨,責人以死,斯固人主之所同謬,世情之過差也。

    ”其于是時世族徒知自保,蔑視節義之原因,言之可謂深切矣。

    然若深求其原,則尚不止此。

    夫君臣之義之最高者,彼此皆有拯民于水火之心,奠國于苞桑之念;或為元首,或為股肱,各因其才,以任其職,志事既彼此相同,死生自不相棄背,此義知之者蓋罕。

    尋常所謂忠君者,則古封建之世,視土地人民為私有,為臣者乃受豢于其君,衣食既見解推,禮貌複雲優異,乃為是感激意氣之私。

    世變既殊,土地人民非一人一姓所私有,其義終将昌明而為之君者,亦日益驕淫縱恣,不複能有恩禮于其臣,或且視之如草芥;意氣感激之念,複安得存?逐鹿、從龍,同為私利,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餍,固勢之所必至也。

    梁武帝之受禅也,齊和帝之臣顔見遠,不食而死。

    武帝聞之曰:“我自應天從人,何豫天下士大夫事,而顔見遠乃至于此也?”《梁書·文苑·顔協傳》。

    見遠,協之父。

    不啻明言之矣。

    喪亂之世,武人秉權,自尤不知忠義之可貴。

    宋竟陵王誕之叛也,其臣王玙之,五子悉在建業。

    玙之嘗乘城,沈慶之縛其五子,示而招之。

    許以富貴。

    玙之曰:“吾受主王厚恩,不可以二心。

    三十之年,未獲死所耳,安可以私親誘之?”五子号叫,于外呼其父。

    及城平,慶之悉撲殺之。

    沈攸之在郢州,州從事辄與府錄事鞭,攸之免從事官,而更鞭錄事五十,謂人曰:“州官鞭府職誠非體,要由小人陵侮士大夫。

    ”倉曹參軍事邊榮,為府錄事所辱,攸之為榮鞭殺錄事。

    攸之自江陵下,以榮為留府司馬守城。

    張敬兒将至,人或說之,使詣敬兒降。

    榮曰:“受沈公厚恩,共如此大事,一朝緩急,便改易本心,不能行也。

    ”城敗見敬兒,敬兒問曰:“邊公何不早來?”榮曰:“沈公見留守城,而委城求活,所不忍也。

    本不蕲生,何須見問?”敬兒曰:“死何難得?”命斬之。

    歡笑而去,容無異色。

    泰山程邕之者,素依随榮。

    至是,抱持榮曰:“與邊公周旋,不忍見邊公前死,乞見殺。

    ”兵不得行戮,以告敬兒。

    敬兒曰:“求死甚易,何為不許?”先殺邕之,然後及榮。

    齊始安王遙光之叛也,府佐司馬端為掌書記。

    曹虎謂之曰:“君是賊非?”端曰:“仆荷始安厚恩,今死甘心。

    ”虎不殺,執送還台。

    徐世殺之。

    《梁書·陸襄傳》:父閑,為遙光揚州治中。

    遙光作亂,或勸閑去之。

    閑曰:“吾為人吏,何所逃死?”台軍攻陷城,閑見執。

    将刑,第二子绛求代死,不獲,遂以身蔽刃,刑者俱害之。

    《南史》雲:閑被收至杜姥宅,尚書令徐孝嗣啟閑不與逆謀,未及報,徐世命殺之。

    而各忠所事,實有礙于統一,為大君者,又從而摧殘之。

    324宋孝建二年(455),改革諸王車服制度,事見第九章第二節。

    上諷有司增廣條目。

    奏曰:“郡縣内史、相及封内官長,于其封君,既非在三,罷官則不複追敬,不合稱臣,宜止下官而已。

    ”見《宋書·禮志》及《義恭傳》。

    《周書·齊炀王憲傳》:開府裴文舉,憲之侍讀,高祖嘗禦内殿引見之,謂曰:“近代以來,暫經隸屬,便即禮若君臣,此乃亂代之權宜,非經國之治術。

    《詩》雲: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者止據天子耳。

    ”積古所傳君臣之義,安得不蕩焉以盡?《齊書·王延之傳》雲:宋德既衰,大祖輔政,朝野之情,人懷彼此,延之與尚書令王僧虔,中立無所去就。

    延之時為左仆射。

    時人為之語曰:二王持平,不送不迎。

    大祖以此善之。

    《梁書·謝朏傳》:齊高帝進大尉,以朏為長史。

    高帝方圖禅代,思佐命之臣,以朏有重名,深所欽屬。

    論魏、晉故事,因曰:“晉革命時事久兆,石苞不早勸晉文,死方恸哭,方之馮異,非知機也。

    ”朏答曰:“昔魏臣有勸魏武即帝位者,魏武曰:如有用我,其為周文王乎?晉文世事魏氏,将必身終北面。

    假使魏早依唐、虞故事,亦當三讓彌高。

    ”帝不悅,更引王儉為左長史。

    以朏為侍中,領秘書監。

    及齊受禅,朏當日在直,百僚陪位,侍中當解玺。

    朏陽不知,曰:“有何公事?”傳诏雲:“解玺授齊王。

    ”朏曰:“齊自應有侍中。

    ”乃引枕卧。

    傳诏懼,乃使稱疾,欲取兼人。

    朏曰:“我無疾,何所道?”遂朝服步出東掖門。

    乃得車,仍還宅。

    是日,遂以王儉為侍中解玺。

    既而武帝言于高帝,請誅朏。

    帝曰:“殺之則逆成其名,正應容之度外耳。

    ”遂廢于家。

    後複起。

    為吳興大守。

    明帝謀入嗣位,朝之舊臣,皆引參謀策。

    朏内圖止足,且實避事。

    弟,時為吏部尚書。

    朏至郡,緻數斛酒。

    遺書曰:“可力飲此,勿豫人事。

    ”《齊書·傳》曰:高宗廢郁林,引兵入殿,左右驚走報。

    與客圍棋,每下子,辄雲其當有意。

    竟局,乃還齋卧,竟不問外事也。

    《梁書·王志傳》:志領右衛将軍。

    義師至,城内害東昏,百僚署名送其首。

    志聞而歎曰:“冠雖弊,可加足乎?”因取庭中樹葉挼服之,僞悶不署名。

    高祖覽箋無志署,心嘉之,弗以讓也。

    此曹在當日,已為賢者矣,亦以其時篡奪者率重民望不敢害;又明知此曹無能為,不欲加害;可以沽名,可以避事,而不至于受禍,故相率而為此耳。

    晉初名士,率計避禍。

    阮籍之事,已見第一章。

    《阮孚傳》:明帝即位,遷待中,轉吏部尚書。

    及帝疾大漸,溫峤入受顧命,過孚要與同行。

    升車乃告之曰:“主上遂大漸,江左危弱,實資群賢,共康世務。

    卿時望所歸,今欲屈卿,同受顧托。

    ”孚不答,固求下車。

    峤不許。

    垂至台門,告峤内迫。

    求暫下,便徒步還家。

    鹹和初,拜丹陽尹。

    謂所親曰:“今江東雖累世,而年數實淺。

    主幼時艱,運終百六,而庾亮年少,德信未孚。

    以吾觀之,将兆亂矣。

    ”遂苦求出。

    除廣州刺史,未之鎮卒。

    而阮放亦以其時求為交州,皆為避禍計也。

    謝鲲為王敦大将軍長史,從容諷議,卒歲而已。

    敦将為逆,謂鲲曰:“劉隗奸邪,将危社稷,吾欲除君側之惡,匡主濟時,何如?”對曰:“隗誠始禍,然城狐社鼠也。

    ”敦怒曰:“君庸才,豈達大理?”出鲲為豫章大守。

    又留不遣,藉其才望,逼與俱下。

    史稱是時朝望被害,皆為其憂,而鲲推理安常,時進正言,亦以其本不當權,不虞見害,非真能持正犯難也。

    既避實禍,亦惜虛名,心法相傳,至南北朝之末而未改。

    《齊書·孝義傳》:樂頤,隆昌末,謂丹陽尹徐孝嗣曰:“外傳藉藉,似有伊、周之事。

    君蒙武帝殊常之恩,荷托付之重,恐不得同人此舉?人笑褚公,至今齒冷。

    ”孝嗣心甚納之。

    當時愛人以德之士,所期望于人者,亦不過如是而已。

    其乾沒圖利者,褚淵母與繼母,皆為宋公主,王儉之母亦然;二人又皆尚主;而皆“不賴舅氏,遑恤國家”,《梁書·處士·何點傳》:褚淵、王儉為宰相,點謂人曰:“我作《齊書》贊雲:淵既世族,儉亦國華,不賴舅氏,遑恤國家。

    ”江、河日下之勢,尚可以堤防止乎?斯時志節之士,所行亦有足稱者,《晉書·張軌傳》:張掖人吳詠,為護羌校尉馬賢所辟。

    後為大尉龐參掾。

    參、賢相誣,罪應死,各引詠為證。

    詠計理無兩直,遂自刎而死。

    參、賢慚悔,自相和釋。

    《宋書·文五王傳》:竟陵王誕閉門拒使,參軍賀弼固谏。

    誕怒,抽刃向之,乃止。

    或勸弼出降。

    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既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惟當以死明心耳。

    ”乃服藥自殺。

    然究見危授命,抑亦邂逅至此,尚有難言。

    朱齡石伯父憲及斌,并為袁真将佐。

    桓溫伐真,真以憲兄弟與溫潛通,并殺之。

    齡石父綽,逃走歸溫。

    壽陽平,真已死,綽辄發棺戮屍。

    溫怒,将斬之。

    弟沖苦請得免。

    綽事沖如父。

    及沖薨,綽歐血而死。

    此乃意氣感激之私,無與于君臣之義也。

    陶侃,廬江大守張夔召為督郵,遷主簿。

    會州從事之郡,欲有所按。

    侃閉門部勒諸吏,謂從事曰:“若鄙郡有違,自當明憲直繩,不宜相逼。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