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晉南北朝社會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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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愉不為禮,及得志,愉合家見誅,見《魏書·王慧龍傳》。
又《南史·庾悅傳》:累遷建威将軍、江州刺史。
初劉毅家在京口,酷貧。
嘗與鄉曲士大夫往東堂共射。
時悅為司徒右長史,與府州僚佐出東堂。
毅已先至,遣與悅相聞曰:“身并貧踬,營一遊甚難,君如意人,無處不可為适,豈不能以此堂見讓?”悅素豪,徑前,不答毅。
時衆人并避,惟毅留射如故。
悅廚馔甚盛,不以及毅。
毅既不去,悅甚不歡。
毅又相聞曰:“身今年未得子鵝,豈能以殘炙見惠?”悅又不答。
至是,毅表解悅都督、将軍官,以刺史移鎮豫章。
以親将趙恢領千兵守尋陽。
建威府文武三千人,悉入毅将府。
深相挫辱。
悅不得志,疽發背,到豫章,少日卒。
毅之挫折悅,庸或以非己黨,欲去其權,然當時貴人,任意而行,賈怨寒士,自所不免也。
欲使族姓貴賤,恒久不變,則必婚姻不通而後可。
故當時士庶之族,通婚頗難。
《陳書·儒林傳》:王元規,大原晉陽人。
八歲而孤。
兄弟三人,随母依舅氏往臨海郡。
時年十二。
郡土豪劉瑱者,資财巨萬,欲以女妻之。
元規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結強援。
元規泣請曰:“因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苟安異壤,辄昏非類?”母感其言而止。
《魏書·崔辯傳》:孫巨倫,有姊明惠,有德行,因眇一目,内外親族,莫有求者。
其家議欲下嫁之。
巨倫姑,趙國李叔胤之妻,聞而悲感,曰:“吾兄盛德,不幸早世,豈令此女,屈事卑族?”乃為子翼納之。
時人歎其義。
觀此二事,可知當時貴胄,不肯苟婚庶姓。
《宋書·褚叔度傳》,謂諸尚公主者并因世胄,不必皆有才能。
魏孝文帝以諸王婚多猥濫,為鹹陽王禧聘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聘代郡穆明樂女,廣陵王羽聘荥陽鄭平城女,颍川王雍聘範陽盧神寶女,始平王勰聘隴西李沖女,北海王詳聘荥陽鄭懿女。
315北齊世宗謂趙郡王叡曰:“我為爾娶鄭述祖女,門閥甚高,汝何所嫌,而精神不樂?”《崔傳》:一門婚嫁,皆是衣冠之美,吉兇儀範,為當時所稱。
婁大後為博陵王納妹為妃,敕中使曰:“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
”觀此諸事,可知當時帝王之家,求婚望族之切。
然《梁書·王峻傳》:峻子琮,為國子生,尚始興王女繁昌縣主,不惠,為學生所嗤,遂離昏。
峻謝王。
王曰:“此是上意,仆極不願如此。
”峻曰:“臣大祖是謝仁祖外孫,亦不藉殿下姻構為門戶。
”則望族之于王室,轉不以獲居胏胕為榮矣。
門望較下之家,尤以結婚望族為至幸。
《北史·孫骞傳》:世寒賤。
神武賜妻韋氏,既士人子女,又兼色貌,時人榮之。
又《陳元康傳》:左衛将軍郭瓊以罪死,子婦,範陽盧道虞女也,沒官,神武啟以賜元康為妻,元康地寒,時以為殊賞。
求之不得,則以為大怨。
如前述公孫表之于封氏,即其一事。
《北史·崔逞傳》:逞六世孫叔義,父休,為青州刺史,放盜魁令出其黨,遂以為門客,在洛陽,與叔義兄叔仁鑄錢。
事發,合家逃逸,叔義見執。
時城陽王徽為司州牧,臨淮王彧以非其身罪,數為緻言,徽以求婚不得,遂停赦書而殺之。
又《崔傳》:為齊文襄所禁,謂邢子才曰:“卿知我屬意大丘不?”子才出,告子瞻曰:“尊公正應欲結姻于陳元康。
瞻有女,乃許妻元康子。
”元康為言于文襄,乃舍之。
此又以許婚而見德者也。
甚有視為盛衰榮辱所關,出死力以争之者。
《北史·房谟傳》:谟與子結婚盧氏。
谟卒後,盧氏将改适他姓。
有平陽廉景孫者,少厲志節,以明經舉郡孝廉,為谟所重,至是訟之台、府,不為理。
乃持繩詣神廟前,北面大呼曰:“房谟清吏,忠事高祖,及其死也,妻子見陵,神而有知,當助申之,今引決訴于地下。
”便以繩自經于樹。
衛士見之,救解送所司。
朝廷哀其至誠,命女歸房族。
觀此,而知當時士庶之間,限隔之峻也。
至于百工厮養之徒與士民通婚,則法本為之厲禁矣。
316《魏書·高宗紀》:和平四年(463)十二月,制皇族、師傳、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技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
高祖大和元年五月,以百姓習常,仍不肅改,著之律令,永為定準,犯者以違制論。
十七年九月,诏厮養戶不得與庶士婚。
有文武之才,積勞應進者,同庶族例聽之。
然貪财而與卑姓婚者仍多,見第十七章第一節。
乃知社會演進之大勢,卒不可逆也。
冢中枯骨,與人生榮辱升沉,關系之密如此,譜牒自不免于誣。
317《南史·齊本紀》雲:“據齊、梁紀錄,并雲出自蕭何,又編禦史大夫望之,以為先祖之次。
案何及望之,于漢俱為勳德,而望之本傳,不有此言,齊典所書,便乖實錄。
近秘書監顔師古,博考經籍,注解《漢書》,已正其非,今随而改削雲。
”《南史》之言如此,而《齊書·本紀》,自蕭何至高帝之父,凡二十三世,皆有官位、名諱,其誣亦可謂甚矣。
《陳書·高祖紀》雲:“其本甚微,自雲漢大丘長寔之後也”,亦為不信之辭。
梁武請立選簿表曰:“譜牒訛誤,詐僞多緒,人物雅俗,莫肯留心,是以冒襲良家,即成冠族,妄修邊幅,便為雅士”,言之可謂深切矣。
乃其謂俞藥曰:“俞氏無先賢,宜改姓喻。
”見《南史·陳慶之傳》。
又何其習于誣罔,恬不為怪也? 門寒者雖或驟貴,仍不免見輕于人。
《宋書·袁湛傳》:朱齡石伐蜀,使袁豹為檄文曰:“蕞爾谯縱,編戶黔首。
”《南史·張缵傳》:大同五年(539),武帝诏曰:“缵外氏英華,朝中領袖,司空已後,名冠範陽,可尚書仆射。
”缵本寒門,以外戚顯重,高自拟論,而诏有司空、範陽之言,深用為恨。
以朱異草诏,與異不平。
又《到溉傳》:溉掌吏部尚書,時何敬容以令參選,事有不允,溉辄相執。
敬容謂人曰:“到溉尚有餘臭,遂學作貴人。
”溉祖彥之,初以擔糞自給,故世以為譏雲。
皆其事也。
然亦有世實顯貴,妄為人所擠排者。
《晉書·楊佺期傳》雲:弘農華陰人,漢大尉震之後也。
佺期沉勇果勁,而兄廣及弟思平等,皆強犷粗暴。
自雲門戶承藉,江表莫比。
有以其門第比王珣者,猶恚恨。
而時人以其晚過江,婚宦失類,每排抑之。
恒慷慨切齒,欲因事際,以逞其志。
《桓玄傳》雲:佺期為人驕悍,常自謂承藉華胄,江表莫比,而玄每以寒士裁之,佺期甚憾。
《宋書·杜骥傳》:骥高祖預。
曾祖耽,避難河西,因仕張氏。
苻堅平涼州,父、祖始還關中。
兄坦,高祖征長安,席卷随從南還。
晚度北人,朝廷恒以伧燕遇之,雖複人才可施,每為清途所隔。
坦以此慨然。
嘗與大祖言及史籍。
上曰:“金日磾忠孝淳深,漢朝莫及,恨今世無複如此輩人。
”坦曰:“日磾之美,誠如聖诏,假使生乎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上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坦曰:“請以臣言之。
臣本中華高族。
亡曾祖因晉氏喪亂,播遷涼土,世葉相承,不殒其舊。
直以南度不早,便以荒伧賜隔。
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便超入内侍,齒列名賢。
聖躬雖複拔才,臣恐未必能也。
”上默然。
《梁書·羊侃傳》:中大通四年(532),诏随大尉元法僧北讨。
侃曰:“北人雖謂臣為吳,南人已呼臣為虜。
今與法僧同行,還是群類相逐。
非止有乖素心,亦使匈奴輕漢。
”《魏書·李元護傳》:遼東襄平人。
八世祖胤,晉司徒、廣陸侯。
胤子順、璠,及孫沉、智,皆有名宦。
沈孫根,慕容寶中書監。
根子後智等,随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
數世無名位,三齊豪門多輕之。
世族既以把持權利為事,自不免于互相擠排,故位宦深沉,雖馮家世,亦藉人事也。
荀伯子通率好為雜語,敖遊闾裡,遂失清途。
白建雖無他才伎,而勤于在公,以溫柔自處。
與唐邕俱以典執兵馬,緻位卿相。
諸子幼弱,俱為州郡主簿。
男婚女嫁,皆得勝流。
平恒三子,并不率父業,好酒自棄。
恒常忿其世衰,不為營事婚宦,故仕聘碎濁,不得及其門流。
其明驗矣。
門第優劣,亦有兼論名德者。
《南史·王彧傳》:彧曾孫克,仕侯景,景敗,克迎候王僧辯。
僧辯問克曰:“勞事夷狄之君。
”又诮之曰:“王氏百世卿族,便是一朝而墜。
”《北史·鄭羲傳》言:“自靈大後豫政,淫風稍行;及元叉擅權,公為奸穢;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亂雜,法官不加糾正,昏宦無貶于時,有識者鹹以歎息矣。
”則其本有糾貶可知。
此似較專論位宦者為優,然庸流無識,所糾貶者,亦多瑣瑣末節,無當于出處大節也。
《北齊書·羊烈傳》:烈家傳素業,閨門修飾,為世所稱。
一門女不再醮。
天統中,與尚書畢義雲争為兖州大中正。
義雲盛稱門閥,雲:“我累世本州刺史,卿世為我家故吏。
”烈答雲:“卿自畢軌被誅以還,寂無人物。
近日刺史,皆是疆埸之上,彼此而得,何足為言?豈若我漢之河南尹,晉之大傳,名德、學行,百代傳美;且男清女貞,足以相冠;自外多可稱也?”蓋譏義雲之帷薄焉,窺觀女貞,又何關于德業邪? 士庶利權,相去既遠,故欲清釐之者,每以招怨。
《晉書·慕容寶載記》言:寶以垂遺令,校閱戶口。
罷諸軍營,分屬郡縣。
定士族舊籍,明其官儀。
而法峻政嚴,上下離德,百姓思亂者,十室而九焉。
《宋書·沈懷文傳》言:孝武壞諸郡士族,以充将吏。
并不服役,至悉逃亡。
加以嚴罰不能禁。
乃改用軍法,得便斬之。
莫不奔竄山湖,聚為盜賊。
《魏書·道武七王傳》:元法僧為益州刺史。
素無治幹,加以貪虐。
殺戮自任,威怒無恒。
王、賈諸姓,州内人士,法僧皆召為卒伍,無所假縱。
于是合境皆反。
民之多幸,國之不幸,固也,然政令本已非平,而更加之以操切,又曷怪怨叛之起邪? 第二節 門閥之制下 語曰:“國于天地,必有與立。
”晉、南北朝之世,所謂世族者,既居于率将之地,則國家之盛衰強弱,恒必由之。
乃其人率多呰窳莫能振拔,遂緻神州陸沉,久而不複矣。
《詩》曰:“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此則可為痛哭流涕者也。
此輩之見譏于世者,首為其不事事。
《梁書》載姚察之論曰:“魏正始及晉之中朝,時俗尚于玄虛,貴為放誕。
尚書丞、郎以上,簿領文案,不複經懷,皆成于令史。
逮乎江左,此道彌扇。
惟卞壸以台閣之務,頗欲綜經。
阮孚謂之曰:卿嘗無閑暇,不乃勞乎?《晉書·壸傳》雲:壸幹實當官,以褒貶為己任。
勤于吏事。
欲軌正督世,不肯苟同時好。
然性不弘裕,才不副意,故為諸名士所少,而無卓爾優譽。
明帝深器之。
于諸大臣,而最任職。
阮孚每謂之曰:“卿恒無閑泰,常如含瓦石,不亦勞乎?”壸曰:“諸君以道德恢弘,風流相尚,執鄙吝者,非壸而誰?”時貴遊子弟,多慕王澄、謝鲲為達。
壸厲色于朝曰:“悖禮傷教,罪莫斯甚。
中朝傾覆,實由于此。
”欲奏推之。
王導、庾亮不從,乃止。
然而聞者莫不折節。
宋世王敬弘,身居端右,未嘗省牒。
敬弘名裕之,名與宋武帝諱同,故以字行。
元嘉三年(426),為尚書仆射。
關署文案,初不省讀。
嘗豫聽訟,上問疑獄,敬弘不對。
上變色,問左右:“何故不以訊牒副仆射?”敬弘曰:“臣乃得訊牒,讀之正自不解。
”上甚不悅。
雖加禮敬,亦不以時務及之。
見《南史》本傳。
風流相尚,其流遂遠。
望白署空,是稱清貴;恪勤匪懈,終滞鄙俗。
是使朝經廢于上,職事隳于下。
小人道長,抑此之由。
嗚呼!傷風敗俗,曾莫之悟。
永嘉不競,戎馬生郊,宜其然矣。
”《何敬容傳論》。
《陳書·後主紀論》曰:“自魏正始、晉中朝以來,貴臣雖有識治者,皆以文學相處,罕關庶務。
朝章大典,方參議焉。
文案簿領,鹹委小吏。
浸以成俗。
迄至于陳,後主因循,未遑改革。
故施文慶、沈客卿之徒,專掌軍國要務。
奸黠左道,以哀刻為功。
自取身榮,不存國計。
是以朝經隳廢,禍生鄰國。
”案當時論者,率以政事之敗壞,歸咎于人主之好用小人,實仍是士族偏私之見。
此輩實不可謂無才;抑貴胄既不事事,人主雖欲不用此輩,亦不可得也。
參看下引《顔氏家訓》自明。
是時流風所扇,雖英君、哲相,亦不能免。
《南史·鄭鮮之傳》雲:宋武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
及為宰相,頗慕風流。
時或談論。
人皆依違不敢難。
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
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
是雖雄才如宋武,亦未能免俗也。
《宋書·袁粲傳》雲:粲與齊王、褚淵、劉秉入直,平決萬幾,時謂之四貴。
粲間默寡言,不肯當事。
主書每往咨決,或高詠。
對之。
宅宇平素,器物取給。
好飲酒,善吟諷。
獨酌園庭,以此自适。
居負南郭,時杖策獨遊。
素寡往來,門無雜客。
及受遺當權,四方輻湊,閑居高外,一無所接。
談客文士,所見不過一兩人。
疏率如此,此粲之所以敗也。
甚至武人亦沿其流。
《宋書·沈演之傳》:家世為将,而演之折節好學,讀《老子》日百遍,以義理業尚知名。
《自序》:沈林子所著,有《論老子》一百二十一首。
杜慧度以勳業名,《傳》亦雲其頗好莊、老。
甚至如崔慧景,稱兵内向,而頓法輪寺,對客高談,卒以緻敗。
習俗之誤人,可謂深矣。
朝士曠職者,多見容恕。
《晉書·阮孚傳》:避亂渡江,元帝以為安東參軍,蓬發飲酒,不以王務嬰心。
時帝既用申、韓以救世,而孚之徒未能棄也,雖然,不以事任處之。
轉丞相從事中郎,終日酣縱,恒為有司所按,帝每優容之。
《南史·王裕之傳》:宋武帝以為道規谘議參軍。
時府主簿宋協,亦有高趣。
道規并以事外相期。
其孫延之,在江州,獨處齋内,未嘗出戶,吏人罕得見焉。
延之子綸之,為安成王記室參軍,偃仰召會,退居僚末。
司徒袁粲聞而歎曰:“格外之官,便今日為重。
”貴遊居此位者,遂以不掌文記為高,自綸之始也。
可謂世有佚德矣。
《王球傳》:彭城王義康謂劉湛曰:“王敬弘、王球之屬,竟何所堪?施為自富貴,複那可解。
”殷景仁卒,球除尚書仆射。
素有腳疾,多病還家,朝直甚少。
錄尚書江夏王義恭謂尚書何尚之曰:“當今乏才,群下宜加戮力,而王球放恣如此,宜以法糾之。
”尚之曰:“球有素尚,加又多疾,公應以淡退求之,未可以文案責也。
”義恭又面啟文帝曰:“王球誠有素譽,頗以物外自許,端任要切,或非所長。
”帝曰:“誠知如此,要是時望所歸。
昔周伯仁終日飲酒而居此任,蓋所以崇素德也。
”遂見優容。
《張率傳》:為揚州别駕。
率雖曆居職務,未嘗留心簿領。
及為别駕,奏事,梁武帝覽牒,問之,并無對,但雲事在牒中。
帝不悅。
然亦不聞其有所懲也。
即有願治之主,或加屏棄;《南史·明山賓傳》:诏使公卿舉士。
左衛将軍江祏上書薦山賓才堪理劇。
齊明帝不重學,謂祏曰:“聞山賓談書不辍,何堪官邪?”遂不用。
又《恩幸傳》:齊武帝常雲:“學士輩不堪經國,惟大讀書耳。
經國一劉系宗足矣。
沈約、王融數百人,于事何用。
”持正之士,深緻譏平;《梁書·何敬容傳》:大宗頻于玄圃,自講《老》、《莊》二書。
學士吳孜,時寄詹事府,每日入聽。
敬容謂孜曰:“昔晉代喪亂,頗由祖尚玄虛,胡賊殄覆中夏。
今東宮複襲此,殆非人事,其将為戎乎?”《侯景傳》:陶弘景嘗為詩曰:“夷甫任散誕,平叔坐談空,不意昭陽殿,化作單于宮。
”卒不能挽滔滔之俗也。
當時衣冠中人,亦閑有明于政務,勤于職事者。
如《宋書·王淮之傳》雲:曾祖彪之,尚書令。
彪之博聞多識,練悉朝儀。
自是家世相傳,并谙江左舊事。
緘之青箱,世人謂之王氏青箱學。
淮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
時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淮之兩三人,天下便治矣。
”然寡乏風味,不為時流所重。
撰儀注,朝廷至今遵用之。
《梁書·周舍傳》雲:雖居職屢徙,而常留省内,罕得休下。
國史、诏诰、儀體、法律、軍旅謀谟;皆兼掌之。
日夜侍上,豫機密,二十餘年,未嘗離左右。
《何敬容傳》雲:敬容久處台閣,詳悉舊事;且聰明識治,勤于簿領,诘朝理事,日旰不休。
自晉、宋以來,宰相皆文義自逸,敬容獨勤庶務,為世所嗤鄙。
時蕭琛子巡者,頗有輕薄才,因制卦名離合等詩以嘲之,敬容處之如初,亦不屑也。
然此等人甚少矣。
魏寇之動也,梁元帝猶于龍光殿述《老子》義,敵兵至襄陽,乃停講,旋複續講,百僚戎服以聽。
置禍福死生于度外,時人庸或以為高緻,然膺民社之重者,其成敗利鈍,實非徒一身死生禍福之所關,而其輕心掉之,至于如此,尚何言哉?王衍之死也,顧而言曰:“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
”桓溫曰:“神州陸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諸人,不得不任其責”,信矣。
此等弊風,前人每蔽其罪于清談,而溯其原于正始。
《日知錄》雲:魏明帝殂,少帝即位,改元正始,凡九年。
其十年,則大傅司馬懿殺大将軍曹爽,而魏之大權移矣。
三國鼎立,至此垂三十年。
一時名士風流,盛于雒下。
乃其棄經典而尚《老》、《莊》,蔑禮法而崇放達,視其主之颠危,若路人然,即此諸賢為之唱也。
自此以後,競相祖述。
如《晉書》言王敦見衛玠,謂長史謝鲲曰:“不意永嘉之末,複聞正始之音。
”沙門支遁,以清談著名,于時莫不崇敬,以為造微之功,足參諸正始。
《宋書》言羊玄保二子,大祖賜名曰鹹曰粲。
謂玄保曰:“欲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餘風。
”王微與何偃書曰:“卿少陶玄風,淹雅修暢,自是正始中人。
”《南齊書》言袁粲言于帝曰:“臣觀張緒,有正始遺風。
”《南史》言何尚之謂王球,正始之風尚在。
其為後人企慕如此。
然而《晉書·儒林傳序》雲:“擯阙裡之典經,習正始之餘論,指禮法為流俗,目縱誕以清高。
”此則虛名雖被于時流,笃論未忘乎學者。
是以講明六藝,鄭、王為集漢之終,演說《老》、《莊》,王、何為開晉之始。
以至國亡于上,教淪于下,羌戎互僭,君臣屢易,非林下諸賢之咎而誰咎哉?其實正始諸賢,初非無意于天下者,讀《秦漢史》所述,已可見之。
談玄亦學問之事,初不必其廢事;即晉世所謂名士者,亦或廢事或不廢事,初非一染玄風,即遺俗務也。
318如《晉書·羊曼傳》曰:“曼任達頹縱,好飲酒。
溫峤、庾亮、阮放、桓彜,同志友善,并為中興名士。
時州裡稱阮放為宏伯,郗鑒為方伯,胡母輔之為達伯,卞壺為裁伯,蔡谟為朗伯,阮孚為誕伯,劉綏為委伯,而曼為濌伯,凡八人,号兖州八伯,蓋拟古之八隽也。
”此中溫峤、庾亮、桓彜、郗鑒、卞壸、蔡谟,并功名志節之士也。
故以晉、南北朝士大夫風俗之惡,蔽罪于清談,溯原于正始,非笃論也。
晉、南北朝士大夫風俗之惡,實當溯其原于千載以前。
蓋自隆古之世,治人者與治于人者,等級既分,治人者遂日益縱恣淫佚,而其居心亦日益險詐卑鄙,其體魄遂日以委靡不振,終至于滅亡而後已。
此乃一等級之将即消亡,固非一人一事之咎,亦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晉、南北朝之世,士大夫之惡德,蓋有多端。
言之深切著明者,莫如葛洪。
洪固有心人,其所著之《抱樸子》,《内篇》雖惑溺神仙,《外篇》則實足與王符之《潛夫論》并稱也。
今試略引其言,以見其時所謂貴胄者之情形焉。
其惡德之最淺而易見者,時曰淫酗。
《酒誡篇》述其弊曰:“貞良者流華督之顧眄;怯懦者效慶忌之蕃捷;遲重者蓬轉而波擾;整肅者鹿踴而魚躍。
或奔車走馬,赴坑谷而不憚;或登危蹋頹,雖堕墜而不覺;或肆忿于器物。
或酗醟于妻子。
加枉酷于臣仆。
用剡鋒于六畜。
熾火烈于室廬。
掊寶玩于淵流。
遷威怒于路人。
加暴害于士友。
亵嚴主以夷戮。
犯兇人而受困。
白刃抽而忘思難之慮。
棓杖奮而罔顧前後。
搆漉血之仇。
招大辟之禍。
以少陵長,則鄉黨不相重矣。
責辱人父兄,則子弟将推刃矣。
發人所諱,則壯士不能堪矣。
計數深刻,則醒者不能恕矣。
其為禍敗,不可勝載。
”此等情形,設見于今日,甯非極下等無教化之人所為乎?319今之論者,每謂“中國人之酒德,遠勝于歐、美”,然此實後世之事,若稽諸古昔,則知其淫酗實與歐、美人同,此篇亦可為其證也。
此猶可诿曰酒實為之也,而其醒時之悖戾,亦有不減于醉時者。
《疾謬篇》曰:“嘲戲之談,或及祖考,或逮婦女。
往者必務其深焉。
報者恐其不重焉。
利口者扶強而黨勢。
辯給者借鍒以刺瞂。
以不應者為拙劣,以先止者為負敗。
乃有使酒之客,及于難侵之性,不能堪之,拂衣拔棘,手足相及。
醜言加于所尊。
歡心變而成仇。
絕交壞身,搆隙緻禍。
”此其忿不思難,亦何異于醉客乎?夫行檢之不修,實由其居心之不遜。
《疾謬篇》又曰:“或因變故,佻竊榮貴;或賴高援,翻飛拔萃;于是氣陵雲物,步高視遠。
顧瞻否滞失群之士,雖實英異,忽焉若草。
或傾枕而延賓,或稱疾以距客。
欲令人士立門以成林,車騎填噎于闾巷。
”更有“不治清德以取敬,而杖氣力以求畏。
其入衆也,則亭立不坐,争處端上,作色諧聲,逐人自安。
其不得意,恚對不退。
其行出入也,窄逼之地,恥于分塗,振策長驅,推人于險,有不即避,更加摅頓。
”此非子輿氏所謂橫逆之來,與禽獸奚擇者乎?《刺驕篇》曰:“生乎世貴之門,居乎熱烈之勢,率多不與驕期而驕自來矣。
亦有出自卑碎,由微而著。
便自軒昂,視人猶芥。
或曲宴集,管弦嘈雜,後賓填門,不複接引。
或于同造之中,偏有所見。
複未必全得也,直以求之差勤,苞苴繼到,壺榼不曠耳。
”内貪婪而外悖慢,其惡德為何如哉?其夷居則不務德業,惟事遊蕩。
《疾謬篇》曰:“盛務惟在樗蒲彈棋。
所論極于聲色之間。
舉口不逾绮襦纨袴之側。
遊步不去勢利酒客之門。
不聞清談論道之言,專以醜辭嘲弄為先。
”《交際篇》自言:“諸戲弄之事,彈棋、博、弈,皆所惡見;飛輕走迅,遊獵遨覽,鹹所不為;殊不喜嘲亵”,則“親交遼遠”矣。
至其黨類聚集,則《疾謬篇》又言之曰:“其相見也,不複叙離闊,問安否。
賓則入門而呼奴,主則望客而喚狗。
其或不爾,不成親至,棄之不與為黨。
及好會則狐蹲牛飲,争食競割,橫撥淼摺,無複廉恥。
以同此者為泰,以不爾者為劣。
終日無及義之言,徹夜無箴規之益。
”甚有如《刺驕篇》所言:“或亂項科頭,或裸袒蹲夷,或濯腳于稠衆,或溲便于人前”者。
其遊遨也,則《疾謬篇》言之曰:“攜手連袂,以遨以集。
入他堂室,觀人婦女。
指玷修短,平論美醜。
或有不通主人,便共突前,犯門折關,逾垝穿隙,有似抄劫之至也。
其或妾媵,藏避不及,至搜索隐僻,就而引曳。
落拓之子,無骨鲠而好随俗者,以通此者為親密,距此者為不恭。
于是要呼愦雜,入室視妻;促膝狹室,交杯咫尺;弦歌淫冶之曲,以誂文君之心;載号載呶,戲谑醜亵,窮鄙極黩。
”又有“戲婦之法”:“于稠衆之中,親屬之前,問以醜言,責以慢對。
其為鄙黩,不可忍論。
”乃“或蹙以楚撻,或系腳倒懸,酒客酗醟,不知限齊,至有傷于血流,踒折支體者。
”此則直當歸諸司敗,威之齊斧矣。
而其時之婦女,亦市也婆娑,習非成俗,已見第十七章第一節。
觀于此,然後知宋孝武之狎侮,齊文宣之淫酗,宋、齊諸荒主之四出遊走,梁世諸王、貴遊之擾害人民,以及曆朝佞幸之臣之權勢熏灼,貨賄豐盈,皆非一時之失政,一人之失德,而實為其時貴族社會之通病也。
吾故曰:此實自隆古以來,所謂治者階級,積其縱恣淫欲,将趨于滅亡之候也。
或曰:無禮無義之徒,貴遊之中,何世蔑有?安得以此誣當時之名士乎?則試與觀當時之所謂名士者,其居心之忌刻,參看第四章第四節論王羲之,第九章第六節論宋明帝。
交友之勢利,《晉書·郗超傳》:王獻之兄弟,自超未亡,見愔常蹑履問訊,甚修舅甥之禮。
及超死,見愔慢怠。
展而候之,命席便遷延辭避。
愔每慨然曰:“使嘉賓不死,鼠子敢爾邪?”接物之狂敖,《梁書·劉孝綽傳》:孝綽少有盛名,而仗氣負才,多所陵忽。
有不合意,極言诋訾。
領軍臧盾,大府卿沈僧杲等,并被時遇,孝綽尤輕之。
每于朝集會同,處公卿間,無所與語,反呼驺卒訪道途閑事,由此多忤于物。
案南北朝時,狂敖之甚者,無過于謝靈運與王僧
又《南史·庾悅傳》:累遷建威将軍、江州刺史。
初劉毅家在京口,酷貧。
嘗與鄉曲士大夫往東堂共射。
時悅為司徒右長史,與府州僚佐出東堂。
毅已先至,遣與悅相聞曰:“身并貧踬,營一遊甚難,君如意人,無處不可為适,豈不能以此堂見讓?”悅素豪,徑前,不答毅。
時衆人并避,惟毅留射如故。
悅廚馔甚盛,不以及毅。
毅既不去,悅甚不歡。
毅又相聞曰:“身今年未得子鵝,豈能以殘炙見惠?”悅又不答。
至是,毅表解悅都督、将軍官,以刺史移鎮豫章。
以親将趙恢領千兵守尋陽。
建威府文武三千人,悉入毅将府。
深相挫辱。
悅不得志,疽發背,到豫章,少日卒。
毅之挫折悅,庸或以非己黨,欲去其權,然當時貴人,任意而行,賈怨寒士,自所不免也。
欲使族姓貴賤,恒久不變,則必婚姻不通而後可。
故當時士庶之族,通婚頗難。
《陳書·儒林傳》:王元規,大原晉陽人。
八歲而孤。
兄弟三人,随母依舅氏往臨海郡。
時年十二。
郡土豪劉瑱者,資财巨萬,欲以女妻之。
元規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結強援。
元規泣請曰:“因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苟安異壤,辄昏非類?”母感其言而止。
《魏書·崔辯傳》:孫巨倫,有姊明惠,有德行,因眇一目,内外親族,莫有求者。
其家議欲下嫁之。
巨倫姑,趙國李叔胤之妻,聞而悲感,曰:“吾兄盛德,不幸早世,豈令此女,屈事卑族?”乃為子翼納之。
時人歎其義。
觀此二事,可知當時貴胄,不肯苟婚庶姓。
《宋書·褚叔度傳》,謂諸尚公主者并因世胄,不必皆有才能。
魏孝文帝以諸王婚多猥濫,為鹹陽王禧聘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聘代郡穆明樂女,廣陵王羽聘荥陽鄭平城女,颍川王雍聘範陽盧神寶女,始平王勰聘隴西李沖女,北海王詳聘荥陽鄭懿女。
315北齊世宗謂趙郡王叡曰:“我為爾娶鄭述祖女,門閥甚高,汝何所嫌,而精神不樂?”《崔傳》:一門婚嫁,皆是衣冠之美,吉兇儀範,為當時所稱。
婁大後為博陵王納妹為妃,敕中使曰:“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
”觀此諸事,可知當時帝王之家,求婚望族之切。
然《梁書·王峻傳》:峻子琮,為國子生,尚始興王女繁昌縣主,不惠,為學生所嗤,遂離昏。
峻謝王。
王曰:“此是上意,仆極不願如此。
”峻曰:“臣大祖是謝仁祖外孫,亦不藉殿下姻構為門戶。
”則望族之于王室,轉不以獲居胏胕為榮矣。
門望較下之家,尤以結婚望族為至幸。
《北史·孫骞傳》:世寒賤。
神武賜妻韋氏,既士人子女,又兼色貌,時人榮之。
又《陳元康傳》:左衛将軍郭瓊以罪死,子婦,範陽盧道虞女也,沒官,神武啟以賜元康為妻,元康地寒,時以為殊賞。
求之不得,則以為大怨。
如前述公孫表之于封氏,即其一事。
《北史·崔逞傳》:逞六世孫叔義,父休,為青州刺史,放盜魁令出其黨,遂以為門客,在洛陽,與叔義兄叔仁鑄錢。
事發,合家逃逸,叔義見執。
時城陽王徽為司州牧,臨淮王彧以非其身罪,數為緻言,徽以求婚不得,遂停赦書而殺之。
又《崔傳》:為齊文襄所禁,謂邢子才曰:“卿知我屬意大丘不?”子才出,告子瞻曰:“尊公正應欲結姻于陳元康。
瞻有女,乃許妻元康子。
”元康為言于文襄,乃舍之。
此又以許婚而見德者也。
甚有視為盛衰榮辱所關,出死力以争之者。
《北史·房谟傳》:谟與子結婚盧氏。
谟卒後,盧氏将改适他姓。
有平陽廉景孫者,少厲志節,以明經舉郡孝廉,為谟所重,至是訟之台、府,不為理。
乃持繩詣神廟前,北面大呼曰:“房谟清吏,忠事高祖,及其死也,妻子見陵,神而有知,當助申之,今引決訴于地下。
”便以繩自經于樹。
衛士見之,救解送所司。
朝廷哀其至誠,命女歸房族。
觀此,而知當時士庶之間,限隔之峻也。
至于百工厮養之徒與士民通婚,則法本為之厲禁矣。
316《魏書·高宗紀》:和平四年(463)十二月,制皇族、師傳、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技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
高祖大和元年五月,以百姓習常,仍不肅改,著之律令,永為定準,犯者以違制論。
十七年九月,诏厮養戶不得與庶士婚。
有文武之才,積勞應進者,同庶族例聽之。
然貪财而與卑姓婚者仍多,見第十七章第一節。
乃知社會演進之大勢,卒不可逆也。
冢中枯骨,與人生榮辱升沉,關系之密如此,譜牒自不免于誣。
317《南史·齊本紀》雲:“據齊、梁紀錄,并雲出自蕭何,又編禦史大夫望之,以為先祖之次。
案何及望之,于漢俱為勳德,而望之本傳,不有此言,齊典所書,便乖實錄。
近秘書監顔師古,博考經籍,注解《漢書》,已正其非,今随而改削雲。
”《南史》之言如此,而《齊書·本紀》,自蕭何至高帝之父,凡二十三世,皆有官位、名諱,其誣亦可謂甚矣。
《陳書·高祖紀》雲:“其本甚微,自雲漢大丘長寔之後也”,亦為不信之辭。
梁武請立選簿表曰:“譜牒訛誤,詐僞多緒,人物雅俗,莫肯留心,是以冒襲良家,即成冠族,妄修邊幅,便為雅士”,言之可謂深切矣。
乃其謂俞藥曰:“俞氏無先賢,宜改姓喻。
”見《南史·陳慶之傳》。
又何其習于誣罔,恬不為怪也? 門寒者雖或驟貴,仍不免見輕于人。
《宋書·袁湛傳》:朱齡石伐蜀,使袁豹為檄文曰:“蕞爾谯縱,編戶黔首。
”《南史·張缵傳》:大同五年(539),武帝诏曰:“缵外氏英華,朝中領袖,司空已後,名冠範陽,可尚書仆射。
”缵本寒門,以外戚顯重,高自拟論,而诏有司空、範陽之言,深用為恨。
以朱異草诏,與異不平。
又《到溉傳》:溉掌吏部尚書,時何敬容以令參選,事有不允,溉辄相執。
敬容謂人曰:“到溉尚有餘臭,遂學作貴人。
”溉祖彥之,初以擔糞自給,故世以為譏雲。
皆其事也。
然亦有世實顯貴,妄為人所擠排者。
《晉書·楊佺期傳》雲:弘農華陰人,漢大尉震之後也。
佺期沉勇果勁,而兄廣及弟思平等,皆強犷粗暴。
自雲門戶承藉,江表莫比。
有以其門第比王珣者,猶恚恨。
而時人以其晚過江,婚宦失類,每排抑之。
恒慷慨切齒,欲因事際,以逞其志。
《桓玄傳》雲:佺期為人驕悍,常自謂承藉華胄,江表莫比,而玄每以寒士裁之,佺期甚憾。
《宋書·杜骥傳》:骥高祖預。
曾祖耽,避難河西,因仕張氏。
苻堅平涼州,父、祖始還關中。
兄坦,高祖征長安,席卷随從南還。
晚度北人,朝廷恒以伧燕遇之,雖複人才可施,每為清途所隔。
坦以此慨然。
嘗與大祖言及史籍。
上曰:“金日磾忠孝淳深,漢朝莫及,恨今世無複如此輩人。
”坦曰:“日磾之美,誠如聖诏,假使生乎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上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坦曰:“請以臣言之。
臣本中華高族。
亡曾祖因晉氏喪亂,播遷涼土,世葉相承,不殒其舊。
直以南度不早,便以荒伧賜隔。
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便超入内侍,齒列名賢。
聖躬雖複拔才,臣恐未必能也。
”上默然。
《梁書·羊侃傳》:中大通四年(532),诏随大尉元法僧北讨。
侃曰:“北人雖謂臣為吳,南人已呼臣為虜。
今與法僧同行,還是群類相逐。
非止有乖素心,亦使匈奴輕漢。
”《魏書·李元護傳》:遼東襄平人。
八世祖胤,晉司徒、廣陸侯。
胤子順、璠,及孫沉、智,皆有名宦。
沈孫根,慕容寶中書監。
根子後智等,随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
數世無名位,三齊豪門多輕之。
世族既以把持權利為事,自不免于互相擠排,故位宦深沉,雖馮家世,亦藉人事也。
荀伯子通率好為雜語,敖遊闾裡,遂失清途。
白建雖無他才伎,而勤于在公,以溫柔自處。
與唐邕俱以典執兵馬,緻位卿相。
諸子幼弱,俱為州郡主簿。
男婚女嫁,皆得勝流。
平恒三子,并不率父業,好酒自棄。
恒常忿其世衰,不為營事婚宦,故仕聘碎濁,不得及其門流。
其明驗矣。
門第優劣,亦有兼論名德者。
《南史·王彧傳》:彧曾孫克,仕侯景,景敗,克迎候王僧辯。
僧辯問克曰:“勞事夷狄之君。
”又诮之曰:“王氏百世卿族,便是一朝而墜。
”《北史·鄭羲傳》言:“自靈大後豫政,淫風稍行;及元叉擅權,公為奸穢;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亂雜,法官不加糾正,昏宦無貶于時,有識者鹹以歎息矣。
”則其本有糾貶可知。
此似較專論位宦者為優,然庸流無識,所糾貶者,亦多瑣瑣末節,無當于出處大節也。
《北齊書·羊烈傳》:烈家傳素業,閨門修飾,為世所稱。
一門女不再醮。
天統中,與尚書畢義雲争為兖州大中正。
義雲盛稱門閥,雲:“我累世本州刺史,卿世為我家故吏。
”烈答雲:“卿自畢軌被誅以還,寂無人物。
近日刺史,皆是疆埸之上,彼此而得,何足為言?豈若我漢之河南尹,晉之大傳,名德、學行,百代傳美;且男清女貞,足以相冠;自外多可稱也?”蓋譏義雲之帷薄焉,窺觀女貞,又何關于德業邪? 士庶利權,相去既遠,故欲清釐之者,每以招怨。
《晉書·慕容寶載記》言:寶以垂遺令,校閱戶口。
罷諸軍營,分屬郡縣。
定士族舊籍,明其官儀。
而法峻政嚴,上下離德,百姓思亂者,十室而九焉。
《宋書·沈懷文傳》言:孝武壞諸郡士族,以充将吏。
并不服役,至悉逃亡。
加以嚴罰不能禁。
乃改用軍法,得便斬之。
莫不奔竄山湖,聚為盜賊。
《魏書·道武七王傳》:元法僧為益州刺史。
素無治幹,加以貪虐。
殺戮自任,威怒無恒。
王、賈諸姓,州内人士,法僧皆召為卒伍,無所假縱。
于是合境皆反。
民之多幸,國之不幸,固也,然政令本已非平,而更加之以操切,又曷怪怨叛之起邪? 第二節 門閥之制下 語曰:“國于天地,必有與立。
”晉、南北朝之世,所謂世族者,既居于率将之地,則國家之盛衰強弱,恒必由之。
乃其人率多呰窳莫能振拔,遂緻神州陸沉,久而不複矣。
《詩》曰:“其何能淑?載胥及溺”,此則可為痛哭流涕者也。
此輩之見譏于世者,首為其不事事。
《梁書》載姚察之論曰:“魏正始及晉之中朝,時俗尚于玄虛,貴為放誕。
尚書丞、郎以上,簿領文案,不複經懷,皆成于令史。
逮乎江左,此道彌扇。
惟卞壸以台閣之務,頗欲綜經。
阮孚謂之曰:卿嘗無閑暇,不乃勞乎?《晉書·壸傳》雲:壸幹實當官,以褒貶為己任。
勤于吏事。
欲軌正督世,不肯苟同時好。
然性不弘裕,才不副意,故為諸名士所少,而無卓爾優譽。
明帝深器之。
于諸大臣,而最任職。
阮孚每謂之曰:“卿恒無閑泰,常如含瓦石,不亦勞乎?”壸曰:“諸君以道德恢弘,風流相尚,執鄙吝者,非壸而誰?”時貴遊子弟,多慕王澄、謝鲲為達。
壸厲色于朝曰:“悖禮傷教,罪莫斯甚。
中朝傾覆,實由于此。
”欲奏推之。
王導、庾亮不從,乃止。
然而聞者莫不折節。
宋世王敬弘,身居端右,未嘗省牒。
敬弘名裕之,名與宋武帝諱同,故以字行。
元嘉三年(426),為尚書仆射。
關署文案,初不省讀。
嘗豫聽訟,上問疑獄,敬弘不對。
上變色,問左右:“何故不以訊牒副仆射?”敬弘曰:“臣乃得訊牒,讀之正自不解。
”上甚不悅。
雖加禮敬,亦不以時務及之。
見《南史》本傳。
風流相尚,其流遂遠。
望白署空,是稱清貴;恪勤匪懈,終滞鄙俗。
是使朝經廢于上,職事隳于下。
小人道長,抑此之由。
嗚呼!傷風敗俗,曾莫之悟。
永嘉不競,戎馬生郊,宜其然矣。
”《何敬容傳論》。
《陳書·後主紀論》曰:“自魏正始、晉中朝以來,貴臣雖有識治者,皆以文學相處,罕關庶務。
朝章大典,方參議焉。
文案簿領,鹹委小吏。
浸以成俗。
迄至于陳,後主因循,未遑改革。
故施文慶、沈客卿之徒,專掌軍國要務。
奸黠左道,以哀刻為功。
自取身榮,不存國計。
是以朝經隳廢,禍生鄰國。
”案當時論者,率以政事之敗壞,歸咎于人主之好用小人,實仍是士族偏私之見。
此輩實不可謂無才;抑貴胄既不事事,人主雖欲不用此輩,亦不可得也。
參看下引《顔氏家訓》自明。
是時流風所扇,雖英君、哲相,亦不能免。
《南史·鄭鮮之傳》雲:宋武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
及為宰相,頗慕風流。
時或談論。
人皆依違不敢難。
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
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
是雖雄才如宋武,亦未能免俗也。
《宋書·袁粲傳》雲:粲與齊王、褚淵、劉秉入直,平決萬幾,時謂之四貴。
粲間默寡言,不肯當事。
主書每往咨決,或高詠。
對之。
宅宇平素,器物取給。
好飲酒,善吟諷。
獨酌園庭,以此自适。
居負南郭,時杖策獨遊。
素寡往來,門無雜客。
及受遺當權,四方輻湊,閑居高外,一無所接。
談客文士,所見不過一兩人。
疏率如此,此粲之所以敗也。
甚至武人亦沿其流。
《宋書·沈演之傳》:家世為将,而演之折節好學,讀《老子》日百遍,以義理業尚知名。
《自序》:沈林子所著,有《論老子》一百二十一首。
杜慧度以勳業名,《傳》亦雲其頗好莊、老。
甚至如崔慧景,稱兵内向,而頓法輪寺,對客高談,卒以緻敗。
習俗之誤人,可謂深矣。
朝士曠職者,多見容恕。
《晉書·阮孚傳》:避亂渡江,元帝以為安東參軍,蓬發飲酒,不以王務嬰心。
時帝既用申、韓以救世,而孚之徒未能棄也,雖然,不以事任處之。
轉丞相從事中郎,終日酣縱,恒為有司所按,帝每優容之。
《南史·王裕之傳》:宋武帝以為道規谘議參軍。
時府主簿宋協,亦有高趣。
道規并以事外相期。
其孫延之,在江州,獨處齋内,未嘗出戶,吏人罕得見焉。
延之子綸之,為安成王記室參軍,偃仰召會,退居僚末。
司徒袁粲聞而歎曰:“格外之官,便今日為重。
”貴遊居此位者,遂以不掌文記為高,自綸之始也。
可謂世有佚德矣。
《王球傳》:彭城王義康謂劉湛曰:“王敬弘、王球之屬,竟何所堪?施為自富貴,複那可解。
”殷景仁卒,球除尚書仆射。
素有腳疾,多病還家,朝直甚少。
錄尚書江夏王義恭謂尚書何尚之曰:“當今乏才,群下宜加戮力,而王球放恣如此,宜以法糾之。
”尚之曰:“球有素尚,加又多疾,公應以淡退求之,未可以文案責也。
”義恭又面啟文帝曰:“王球誠有素譽,頗以物外自許,端任要切,或非所長。
”帝曰:“誠知如此,要是時望所歸。
昔周伯仁終日飲酒而居此任,蓋所以崇素德也。
”遂見優容。
《張率傳》:為揚州别駕。
率雖曆居職務,未嘗留心簿領。
及為别駕,奏事,梁武帝覽牒,問之,并無對,但雲事在牒中。
帝不悅。
然亦不聞其有所懲也。
即有願治之主,或加屏棄;《南史·明山賓傳》:诏使公卿舉士。
左衛将軍江祏上書薦山賓才堪理劇。
齊明帝不重學,謂祏曰:“聞山賓談書不辍,何堪官邪?”遂不用。
又《恩幸傳》:齊武帝常雲:“學士輩不堪經國,惟大讀書耳。
經國一劉系宗足矣。
沈約、王融數百人,于事何用。
”持正之士,深緻譏平;《梁書·何敬容傳》:大宗頻于玄圃,自講《老》、《莊》二書。
學士吳孜,時寄詹事府,每日入聽。
敬容謂孜曰:“昔晉代喪亂,頗由祖尚玄虛,胡賊殄覆中夏。
今東宮複襲此,殆非人事,其将為戎乎?”《侯景傳》:陶弘景嘗為詩曰:“夷甫任散誕,平叔坐談空,不意昭陽殿,化作單于宮。
”卒不能挽滔滔之俗也。
當時衣冠中人,亦閑有明于政務,勤于職事者。
如《宋書·王淮之傳》雲:曾祖彪之,尚書令。
彪之博聞多識,練悉朝儀。
自是家世相傳,并谙江左舊事。
緘之青箱,世人謂之王氏青箱學。
淮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
時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淮之兩三人,天下便治矣。
”然寡乏風味,不為時流所重。
撰儀注,朝廷至今遵用之。
《梁書·周舍傳》雲:雖居職屢徙,而常留省内,罕得休下。
國史、诏诰、儀體、法律、軍旅謀谟;皆兼掌之。
日夜侍上,豫機密,二十餘年,未嘗離左右。
《何敬容傳》雲:敬容久處台閣,詳悉舊事;且聰明識治,勤于簿領,诘朝理事,日旰不休。
自晉、宋以來,宰相皆文義自逸,敬容獨勤庶務,為世所嗤鄙。
時蕭琛子巡者,頗有輕薄才,因制卦名離合等詩以嘲之,敬容處之如初,亦不屑也。
然此等人甚少矣。
魏寇之動也,梁元帝猶于龍光殿述《老子》義,敵兵至襄陽,乃停講,旋複續講,百僚戎服以聽。
置禍福死生于度外,時人庸或以為高緻,然膺民社之重者,其成敗利鈍,實非徒一身死生禍福之所關,而其輕心掉之,至于如此,尚何言哉?王衍之死也,顧而言曰:“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
”桓溫曰:“神州陸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諸人,不得不任其責”,信矣。
此等弊風,前人每蔽其罪于清談,而溯其原于正始。
《日知錄》雲:魏明帝殂,少帝即位,改元正始,凡九年。
其十年,則大傅司馬懿殺大将軍曹爽,而魏之大權移矣。
三國鼎立,至此垂三十年。
一時名士風流,盛于雒下。
乃其棄經典而尚《老》、《莊》,蔑禮法而崇放達,視其主之颠危,若路人然,即此諸賢為之唱也。
自此以後,競相祖述。
如《晉書》言王敦見衛玠,謂長史謝鲲曰:“不意永嘉之末,複聞正始之音。
”沙門支遁,以清談著名,于時莫不崇敬,以為造微之功,足參諸正始。
《宋書》言羊玄保二子,大祖賜名曰鹹曰粲。
謂玄保曰:“欲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餘風。
”王微與何偃書曰:“卿少陶玄風,淹雅修暢,自是正始中人。
”《南齊書》言袁粲言于帝曰:“臣觀張緒,有正始遺風。
”《南史》言何尚之謂王球,正始之風尚在。
其為後人企慕如此。
然而《晉書·儒林傳序》雲:“擯阙裡之典經,習正始之餘論,指禮法為流俗,目縱誕以清高。
”此則虛名雖被于時流,笃論未忘乎學者。
是以講明六藝,鄭、王為集漢之終,演說《老》、《莊》,王、何為開晉之始。
以至國亡于上,教淪于下,羌戎互僭,君臣屢易,非林下諸賢之咎而誰咎哉?其實正始諸賢,初非無意于天下者,讀《秦漢史》所述,已可見之。
談玄亦學問之事,初不必其廢事;即晉世所謂名士者,亦或廢事或不廢事,初非一染玄風,即遺俗務也。
318如《晉書·羊曼傳》曰:“曼任達頹縱,好飲酒。
溫峤、庾亮、阮放、桓彜,同志友善,并為中興名士。
時州裡稱阮放為宏伯,郗鑒為方伯,胡母輔之為達伯,卞壺為裁伯,蔡谟為朗伯,阮孚為誕伯,劉綏為委伯,而曼為濌伯,凡八人,号兖州八伯,蓋拟古之八隽也。
”此中溫峤、庾亮、桓彜、郗鑒、卞壸、蔡谟,并功名志節之士也。
故以晉、南北朝士大夫風俗之惡,蔽罪于清談,溯原于正始,非笃論也。
晉、南北朝士大夫風俗之惡,實當溯其原于千載以前。
蓋自隆古之世,治人者與治于人者,等級既分,治人者遂日益縱恣淫佚,而其居心亦日益險詐卑鄙,其體魄遂日以委靡不振,終至于滅亡而後已。
此乃一等級之将即消亡,固非一人一事之咎,亦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晉、南北朝之世,士大夫之惡德,蓋有多端。
言之深切著明者,莫如葛洪。
洪固有心人,其所著之《抱樸子》,《内篇》雖惑溺神仙,《外篇》則實足與王符之《潛夫論》并稱也。
今試略引其言,以見其時所謂貴胄者之情形焉。
其惡德之最淺而易見者,時曰淫酗。
《酒誡篇》述其弊曰:“貞良者流華督之顧眄;怯懦者效慶忌之蕃捷;遲重者蓬轉而波擾;整肅者鹿踴而魚躍。
或奔車走馬,赴坑谷而不憚;或登危蹋頹,雖堕墜而不覺;或肆忿于器物。
或酗醟于妻子。
加枉酷于臣仆。
用剡鋒于六畜。
熾火烈于室廬。
掊寶玩于淵流。
遷威怒于路人。
加暴害于士友。
亵嚴主以夷戮。
犯兇人而受困。
白刃抽而忘思難之慮。
棓杖奮而罔顧前後。
搆漉血之仇。
招大辟之禍。
以少陵長,則鄉黨不相重矣。
責辱人父兄,則子弟将推刃矣。
發人所諱,則壯士不能堪矣。
計數深刻,則醒者不能恕矣。
其為禍敗,不可勝載。
”此等情形,設見于今日,甯非極下等無教化之人所為乎?319今之論者,每謂“中國人之酒德,遠勝于歐、美”,然此實後世之事,若稽諸古昔,則知其淫酗實與歐、美人同,此篇亦可為其證也。
此猶可诿曰酒實為之也,而其醒時之悖戾,亦有不減于醉時者。
《疾謬篇》曰:“嘲戲之談,或及祖考,或逮婦女。
往者必務其深焉。
報者恐其不重焉。
利口者扶強而黨勢。
辯給者借鍒以刺瞂。
以不應者為拙劣,以先止者為負敗。
乃有使酒之客,及于難侵之性,不能堪之,拂衣拔棘,手足相及。
醜言加于所尊。
歡心變而成仇。
絕交壞身,搆隙緻禍。
”此其忿不思難,亦何異于醉客乎?夫行檢之不修,實由其居心之不遜。
《疾謬篇》又曰:“或因變故,佻竊榮貴;或賴高援,翻飛拔萃;于是氣陵雲物,步高視遠。
顧瞻否滞失群之士,雖實英異,忽焉若草。
或傾枕而延賓,或稱疾以距客。
欲令人士立門以成林,車騎填噎于闾巷。
”更有“不治清德以取敬,而杖氣力以求畏。
其入衆也,則亭立不坐,争處端上,作色諧聲,逐人自安。
其不得意,恚對不退。
其行出入也,窄逼之地,恥于分塗,振策長驅,推人于險,有不即避,更加摅頓。
”此非子輿氏所謂橫逆之來,與禽獸奚擇者乎?《刺驕篇》曰:“生乎世貴之門,居乎熱烈之勢,率多不與驕期而驕自來矣。
亦有出自卑碎,由微而著。
便自軒昂,視人猶芥。
或曲宴集,管弦嘈雜,後賓填門,不複接引。
或于同造之中,偏有所見。
複未必全得也,直以求之差勤,苞苴繼到,壺榼不曠耳。
”内貪婪而外悖慢,其惡德為何如哉?其夷居則不務德業,惟事遊蕩。
《疾謬篇》曰:“盛務惟在樗蒲彈棋。
所論極于聲色之間。
舉口不逾绮襦纨袴之側。
遊步不去勢利酒客之門。
不聞清談論道之言,專以醜辭嘲弄為先。
”《交際篇》自言:“諸戲弄之事,彈棋、博、弈,皆所惡見;飛輕走迅,遊獵遨覽,鹹所不為;殊不喜嘲亵”,則“親交遼遠”矣。
至其黨類聚集,則《疾謬篇》又言之曰:“其相見也,不複叙離闊,問安否。
賓則入門而呼奴,主則望客而喚狗。
其或不爾,不成親至,棄之不與為黨。
及好會則狐蹲牛飲,争食競割,橫撥淼摺,無複廉恥。
以同此者為泰,以不爾者為劣。
終日無及義之言,徹夜無箴規之益。
”甚有如《刺驕篇》所言:“或亂項科頭,或裸袒蹲夷,或濯腳于稠衆,或溲便于人前”者。
其遊遨也,則《疾謬篇》言之曰:“攜手連袂,以遨以集。
入他堂室,觀人婦女。
指玷修短,平論美醜。
或有不通主人,便共突前,犯門折關,逾垝穿隙,有似抄劫之至也。
其或妾媵,藏避不及,至搜索隐僻,就而引曳。
落拓之子,無骨鲠而好随俗者,以通此者為親密,距此者為不恭。
于是要呼愦雜,入室視妻;促膝狹室,交杯咫尺;弦歌淫冶之曲,以誂文君之心;載号載呶,戲谑醜亵,窮鄙極黩。
”又有“戲婦之法”:“于稠衆之中,親屬之前,問以醜言,責以慢對。
其為鄙黩,不可忍論。
”乃“或蹙以楚撻,或系腳倒懸,酒客酗醟,不知限齊,至有傷于血流,踒折支體者。
”此則直當歸諸司敗,威之齊斧矣。
而其時之婦女,亦市也婆娑,習非成俗,已見第十七章第一節。
觀于此,然後知宋孝武之狎侮,齊文宣之淫酗,宋、齊諸荒主之四出遊走,梁世諸王、貴遊之擾害人民,以及曆朝佞幸之臣之權勢熏灼,貨賄豐盈,皆非一時之失政,一人之失德,而實為其時貴族社會之通病也。
吾故曰:此實自隆古以來,所謂治者階級,積其縱恣淫欲,将趨于滅亡之候也。
或曰:無禮無義之徒,貴遊之中,何世蔑有?安得以此誣當時之名士乎?則試與觀當時之所謂名士者,其居心之忌刻,參看第四章第四節論王羲之,第九章第六節論宋明帝。
交友之勢利,《晉書·郗超傳》:王獻之兄弟,自超未亡,見愔常蹑履問訊,甚修舅甥之禮。
及超死,見愔慢怠。
展而候之,命席便遷延辭避。
愔每慨然曰:“使嘉賓不死,鼠子敢爾邪?”接物之狂敖,《梁書·劉孝綽傳》:孝綽少有盛名,而仗氣負才,多所陵忽。
有不合意,極言诋訾。
領軍臧盾,大府卿沈僧杲等,并被時遇,孝綽尤輕之。
每于朝集會同,處公卿間,無所與語,反呼驺卒訪道途閑事,由此多忤于物。
案南北朝時,狂敖之甚者,無過于謝靈運與王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