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晉南北朝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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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戶為務,安土重遷,故有離叛”,當時如是者,正不止利鹿孤一人。
遷徙者既久而不安,故壓力一弛,即相率遁歸本土,此冉闵之所以亡,蒲洪、姚弋仲,亦此等思歸戎落之大酋耳。
參看第五章第三節。
《宋書·天文志》:永和七年(351),劉顯殺石祇及諸胡帥,中土大亂,戎、晉十萬數,各還舊土,互相侵略,及病疫死亡,能達者十二三。
新舊僑民,既難浃洽,則綏撫之者,不得不設僑州、郡、縣。
宋南徐州備有徐、兖、幽、冀、青、并、揚七州郡邑,《宋書·州郡志》。
則其一例。
不獨華人,即于戎落,亦或如是。
《魏書·昭成子孫傳》:道武時,休屠郁原等叛,壽鸠之子素讨之,徙千餘家于涿鹿之陽,立平原郡以處之,是其事也。
僑州、郡、縣之置,實為政理之害,已見上節。
移多就寡,實為移民之首務,此所以調劑土滿與人滿也,然能行之者絕少。
《宋書·孔靖傳》:子靈符,大明初入為丹陽尹。
山陰縣土境褊狹,民多田少,靈符表徙無赀之家于餘姚、鄞、鄮三縣界,墾起湖田。
上使公卿博議。
公卿多不以為然。
上違議從其徙民,并成良業。
移多就寡,有成效者,恐惟此而已。
封裕之谏慕容皝也,曰:“九州之人,塞表殊類,襁負萬裡,流人之多舊士,十倍有餘,人殷地狹,無田者十四”,其窘困之情可想。
魏初徙民,多給田業。
天興元年(398),二月,诏給内徙民耕牛,計口授田;永興五年(413),七月,奚斤等破越勤倍泥部落,徙二萬家于大甯,計口授田則其事。
蓋代北地廣人希,故能如是。
然鮮卑實昧于政理,恐亦未必能善其事也。
《隋書·食貨志》言:北齊天保八年(557),議徙冀、定、瀛無田之人于範陽寬鄉,而百姓驚擾。
土滿人滿之不易調劑,由來舊矣。
官家移民,雖多無以善其後,然士大夫則仍有能為之率将者。
《晉書·徐邈傳》:東莞姑幕人也。
祖澄之,為州治中,屬永嘉之亂,與鄉人臧環等,率子弟并闾裡士庶千餘家南渡江,家于京口。
《祖逖傳》雲:京師大亂,逖率親黨數百家,避地淮、泗。
以所乘車馬,載同行老疾,躬自徒步。
藥物衣糧,與衆共之。
又多權略。
是以少長鹹宗之,推為行主。
郗鑒之寝疾也,上疏曰:“臣所統錯雜,率多北人。
或逼遷徙,或是新附。
百姓懷土,皆有歸本之心。
臣宣國恩,示以好惡,處與田宅,漸得少安。
聞臣疾笃,衆情駭動。
若當北渡,必啟寇心。
”因薦蔡谟為徐州刺史,兄子邁為兖州刺史。
逖與鑒之能保土立功,其故蓋可思矣。
《孝友·庾衮傳》雲:明穆皇後伯父也。
諸父并貴盛,惟父獨守貧約。
衮躬親稼穑,以給供養。
齊王冏之唱義也,張弘等肆掠于陽翟,衮乃率其同族及庶姓,保于禹山。
是時百姓安甯,未知戰守之事。
衮曰:“孔子雲:不教而戰,是為棄之。
”乃集群士而謀曰:“古人有言,千人聚而不以一人為主,不散則亂矣,将若之何?”衆曰:“善。
今日之事,非君而誰?”衮乃誓之曰:“無恃險,無怙亂,無暴鄰,無抽屋,無樵采人所植,無謀非德,無犯非義。
戮力一心,同恤危難。
”衆鹹從之。
于是峻險阨,杜蹊徑,修壁塢,樹藩障,考功庸,計丈尺,均勞逸,通有無,繕完器備,量力任能,物應其宜。
使邑推其長,裡推其賢而身率之。
分數既明,号令不二。
及賊至,衮乃勒部曲,整行伍,皆持滿而勿發。
賊挑戰,晏然不動,且辭焉。
賊服其慎而畏其整,是以皆退。
如是者三。
及冏歸于京師,逾年不朝。
衮曰:“晉室卑矣,寇難方興。
”乃攜其妻子适林慮山。
比及期年,而林慮之人歸之,鹹曰庾賢。
及石勒攻林慮,父老謀曰:“此有大頭山,九州之絕險也,上有古人遺迹,可共保之。
”惠帝遷于長安,衮乃相與登于大頭山,而田于其下。
年谷未熟,食木實,餌石蕊,同保安之。
及将收獲,命子怞與之下山,中塗目眩瞀,墜崖而卒。
此傳稱美,庸或過當,然其人必田疇、管甯之倫,則可信矣。
當時山澤之主,堡塢之雄,此等人必不少也。
官亦有能率民以徙者:柳慶五世祖恭,仕後趙為河東郡守,以秦、趙喪亂,率民南徙,居于汝、颍之間;高翼為渤海大守,率合境徙于河、濟之間是其事。
播遷之衆,能犯波濤,移殖海外者,亦頗有之。
《晉書·庾翼傳》言:時東土多賦役,百姓乃從海道入廣州。
刺史鄧嶽,大開鼓鑄,諸夷因此知造兵器。
翼表陳:“夷人常伺隙,若知造鑄之利,将不可禁。
”此自一時之邊防言為可慮,自長久之計言之,則夷人之開化,正有藉于此等播遷之民矣。
《馮跋載記》:河間人褚匡言于跋曰:“陛下至德應期,龍飛東夏,舊邦崇族,傾首朝陽,以日為歲。
若聽臣往迎,緻之不遠。
”跋曰:“隔絕殊域,阻回數千,何可緻也?”匡曰:“章武郡臨海,船路甚通,章武,見第八章第五節。
出于遼西臨渝,不為難也。
”300跋許之。
匡尋與跋從兄買、從弟睹自長樂率五千餘戶來奔。
《陳書·蕭允傳》:侯景之亂,梁元帝為荊州刺史,朝士多往歸之。
允弟引曰:“諸王力争,禍患方始。
今日逃難,未是擇君之秋。
吾家再世為姑興郡,遺愛在民,正可南行,以存家門耳。
”于是與弟彤及宗親百餘人奔嶺表。
觀此,知當時南至交、廣,北至遼東、西,人民之浮海而往者,皆不少也。
第五節 各地方風氣 漢世風俗,見于《漢書·地理志》,晉、南北朝風俗,則見于《隋書·地理志》。
《隋志》多承《漢志》立論,雖其說不必盡确,然總可見其變遷之大略也。
《隋志》論雍州雲:京兆王都所在,隋京兆,治今西京。
俗具五方。
人物混淆,華戎雜錯。
去農從商,争朝夕之利;遊手為事,競錐刀之末;貴者崇侈靡,賤者薄仁義;豪強者縱橫,貧簍者窘蹙;桴鼓屢驚,盜賊不禁;此乃古今之所同焉。
自京城至于外郡,得馮翊、扶風,馮翊,魏時為同州,見第十四章第五節。
扶風,本岐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是漢之三輔,其風大抵與京師不異。
安定、本泾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北地、本豳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上郡、本北華州,見第十二章第二節。
隴西、本渭州,見第十二章第七節。
天水、本秦州,見第十一章第三節。
金城,今甘肅臯蘭縣。
于古為六郡之地,其人性猶質直,然尚儉約,習仁義,勤于稼穑,多畜牧,無複寇盜矣。
雕陰、今陝西綏德縣。
延安、魏東夏州,見第十二章第七節。
弘化,西魏朔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連接山胡,301性多木強,皆女淫而婦貞,蓋俗然也。
平涼、本原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朔方、本夏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鹽川、今甯夏鹽池縣北。
靈武、魏靈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榆林、今綏遠托克托縣境。
五原,今綏遠五原縣。
地接邊荒,多尚武節,亦習俗然焉。
河西諸郡,其風頗同,并有金方之氣矣。
論梁州雲:302漢中之人,質樸無文,不甚趨利。
性嗜口腹,多事田漁,雖蓬室柴門,食必兼肉。
好祀鬼神,尤多忌諱,家人有死,辄離其故宅。
崇重道教,猶有張魯之風焉。
303傍南山,雜有僚戶,富室者頗參夏人為婚,衣服、居處、言語,殆與華不别。
西城、今陝西安康縣。
房陵、今湖北竹山縣。
清化、本巴州,見第十六章第二節。
通川、今四川達縣。
宕渠,今四川渠縣。
地皆連接,風俗頗同。
漢陽、魏南秦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臨洮、周洮陽郡,後立洮州,見第十六章第七節。
宕昌、周宕州,見第十六章第七節。
武都、今甘肅武都縣東南。
同昌、今甘肅文縣西北。
河池、魏南岐州,見第十二章第九節。
順政、魏東益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義城、西魏利州,見第十五章第一節。
平武、今四川平武縣東南。
汶山,今四川茂縣。
皆連雜氐、羌,人尤勁悍,性多質直,皆務于農事,工習獵射,于書計非其長矣。
蜀郡、見第三章第六節。
臨邛、今四川雅安縣。
眉山、今四川樂山縣。
隆山、今四川仁壽縣。
資陽、今四川資中縣北。
泸川、今四川泸縣。
巴東、見第三章第六節。
遂甯、今四川遂甯縣。
巴西、西魏隆州,見第十五章第一節。
新城、今四川三台縣。
金山、西魏潼州,見第十四章第五節。
普安、西魏始州,見第十五章第一節。
犍為、今四川宜賓縣西南。
越嶲、今西康西昌縣。
牂柯、今貴州德江縣西。
黔安,今四川彭水縣。
得蜀之舊域。
其地四塞,山川重阻,水陸所湊,貨殖所萃,蓋一都之會也。
昔劉備資之以成三分之業;自金行喪亂,四海沸騰,李氏據之于前,谯氏依之于後;當梁氏将亡,武陵馮險而取敗;後周之末,王謙負固而速禍;故孟門不祀,古人所以誡焉。
其風俗大抵與漢中不别。
304其人敏慧輕急,貌多蕞陋;頗慕文學,時有斐然;多溺于逸樂,少從宦之士,或至耆年白首,不離鄉邑。
人多工巧,绫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國。
貧家不務儲蓄,富家專于趨利。
其處家,則女勤作業,而士多自閑。
305聚會宴飲,尤足意錢之戲。
小人薄于情禮,父子率多異居。
其邊野富人,多規固山澤,以财物雄使夷獠,故輕為奸藏,權傾州縣,此亦其舊俗乎?又有儴、蠻、賨,其居處、風俗、衣冠、飲食,頗同于獠,而亦與蜀人相類。
論豫州雲:洛陽,其俗尚商賈,機巧成俗,故《漢志》雲:周人之失,巧僞趨利,賤義貴财,此亦自古然矣。
荥陽今河南鄭縣。
古之鄭地,梁郡,見第二章第三節。
梁孝王故都,邪辟敖蕩,舊傳其俗。
今則好尚稼穑,重于禮文,其風皆變于古。
谯郡、魏南兖州,見第十三章第一節。
濟陰、今山東曹縣西北。
襄城、今河南臨汝縣。
颍川、魏鄭州,見第十四章第四節。
汝南、治縣瓠,見第五章第六節。
淮陽、今河南淮陽縣。
汝陰,今安徽阜陽縣。
其風頗同。
南陽見第三章第四節。
古帝鄉,搢紳所出。
自三方鼎立,地處邊疆,戎馬所萃,失其舊俗。
上洛、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弘農,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本與三輔同俗。
自漢高發巴、蜀之人定三秦,遷巴之渠帥七姓,居于商、洛之地,由是風俗不改其壤,其人自巴來者,風俗猶同巴郡。
見第三章第六節。
淅陽、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淯陽,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亦頗同其俗雲。
參看第十六章第六節。
論兖州雲:東郡、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東平、見第三章第三節。
濟北、舊濟州,治碻磝,見第十二章第九節。
武陽、今河北大名縣東。
平原今山東陵縣。
等郡,兼得鄒、魯、齊、衛之交。
舊傳大公、康叔之教,亦有周、孔遺風。
其人多好尚儒學,質直懷義,有古之風烈矣。
論冀州雲:信都、舊冀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清河、今河北清河縣北。
河間、舊瀛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博陵、舊定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恒山、周恒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趙郡、今河北趙縣。
武安、今河北永年縣。
襄國,見第四章第二節。
其俗頗同。
人性多敦厚,務在農桑,好尚儒學,而傷于遲重。
前代稱幽、冀之士鈍如椎,蓋取此焉。
俗尚氣俠,好結朋黨。
其相赴死生,亦出于仁義。
故班《志》述其土風,悲歌慷慨;椎剽掘冢,亦自古之所患焉。
前諺雲:仕宦不偶遇冀部,實弊此也。
魏郡,魏相州,見第八章第二節。
邺都所在,浮巧成俗。
雕刻之工,特雲精妙。
306士女被服,鹹以奢麗相尚。
其性所尚習,得京、洛之風矣。
語曰:魏郡、清河,天公無奈何,斯皆輕狡所緻。
汲郡、今河南濬縣西南。
河内,舊懷州,見第十一章第三節。
得殷之故壤。
考之舊說,有纣之餘教;汲又衛地,習仲由之勇;故漢之官人,得以便宜從事,其多行殺戮,本以此焉。
今風俗頗移,皆向于禮矣。
長平、舊建州,見第十二章第七節。
上黨,今山西長治縣。
多重農桑,性尤樸直,蓋少誣詐。
河東、周蒲州,見第十四章第五節。
绛郡,今山西新绛縣。
文城、今山西吉縣。
臨汾、舊晉州,見第十二章第八節。
龍泉、今山西隰縣。
西河,今山西臨汾縣西。
土地沃少塉多,以是傷于儉啬。
其俗剛強,亦風氣然乎?大原山川重複,實一都之會。
本雖後齊别都,人物殷阜,然不甚機巧。
俗與上黨頗同。
人性勁悍,習于戎馬。
離石、見第三章第四節。
雁門、今山西代縣。
馬邑、舊朔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定襄、今山西平魯縣西北。
樓煩、今山西靜樂縣。
涿郡、今河北涿縣。
上谷、今河北易縣。
漁陽、今河北薊縣。
北平、今河北盧龍縣。
安樂、今河北密雲縣東北。
遼西,舊營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皆連接邊郡,習尚與大原同。
故自古言勇俠者,皆推幽、并雲。
然涿郡、大原,自前代以來,皆多文雅之士,雖俱曰邊郡,風教不為比也。
論青州雲:在漢之時,俗彌侈泰。
織作冰執绮繡純麗之物,号為冠帶衣履天下。
始大公以尊賢、尚智為教,故士庶傳習其風,莫不矜于功名,依于經術;闊達多智,志度舒緩。
其為失也,誇奢朋黨,言與行缪。
齊郡,舊曰濟南,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其俗好教飾子女,淫哇之音,能使骨騰肉飛,傾詭人目,俗雲齊倡,本出此也。
大抵數郡風俗,與古不殊。
君子多務農桑,崇尚學業。
其歸于儉約,則頗變舊風。
東萊本膠州,見第十三章第一節。
人尤樸魯,故特少文義。
論徐州曰:其在列國,則楚、宋及魯之交。
考其舊俗,人頗勁悍輕剽;其士子則挾任節氣,好尚賓遊;此蓋楚之風焉。
案此指彭城言。
大抵徐、兖同俗,故其餘諸郡,皆得齊、魯之所尚,莫不賤商賈,務稼穑,尊儒慕學,得洙、泗之俗焉。
論揚州雲:江都、舊廣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弋陽、今河南光山縣。
淮南、見第十四章第四節。
鐘離、見第八章第四節。
蕲春、今湖北蕲春縣西北。
同安、今安徽潛山縣。
廬江、今安徽合肥縣。
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人性并躁勁,風氣果決。
包藏禍害,視死如歸,戰而貴詐,此則其舊風也。
自平陳之後,其俗頗變,尚淳質,好儉約,喪紀婚姻,率漸于禮,其俗之敝者,稍愈于古焉。
丹陽舊京所在,人物本盛,小人率多商販,君子資于官祿。
市廛列肆,埒于二京。
人雜五方,故俗頗相類。
京口東通吳會,南接江湖,西連都邑,亦一都會也。
其人本并習戰,号為天下精兵。
俗以五月五日為鬥力之戲,各料強弱相敵,事類講武。
宣城、見第三章第九節。
毗陵、今江蘇武進縣。
吳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會稽、見第三章第九節。
餘杭、今浙江杭縣西。
東陽,見第五章第六節。
其俗亦同。
然數郡川澤沃衍,有海陸之饒,珍果所聚,故商賈并湊。
其人,君子尚禮,庸庶敦龐,風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風氣所尚也。
豫章見第三章第九節。
之俗,頗同吳中。
其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
衣冠之人,多有數婦,暴面市廛,競分铢以給其夫。
及舉孝廉,更要富者。
前妻雖有積年之勤,子女盈室,猶見放逐,以避後人。
俗少争訟,而尚歌舞。
一年蠶四五熟。
307勤于紡績。
亦有夜浣紗而旦成布者,俗稱為雞鳴布。
新安、今安徽歙縣。
永嘉、今浙江麗水縣東南。
建安、今福建閩侯縣。
遂安、晉新安郡,見第四章第三節。
鄱陽、見第四章第三節。
九江、今江西九江縣。
臨川、見第七章第一節。
廬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南康、見第七章第五節。
宜春,見第十三章第八節。
其俗又頗同豫章。
而廬陵人龐淳,率多壽考。
然此數郡,往往畜蠱,而宜春偏甚。
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種蟲,308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餘一種存者留之,蛇則曰蛇蠱,虱則曰虱蠱。
行以殺人。
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藏。
死則其産移入蠱主之家。
三年不殺他人,則畜者自鐘其弊。
累世子孫,相傳不絕,亦有随女子嫁焉。
幹寶謂之為鬼,其實非也。
自侯景亂後,蠱家多絕,既無主人,故飛遊道路之中則殒焉。
自嶺以南二十餘郡,大抵土地下濕,皆多瘴疠,人尤夭折。
南海、交趾,各一都會也,參看第十六章第二節。
并所處近海,多犀象、玳瑁、珠玑、奇異珍玮,故商賈至者,多取富焉。
其人性并輕悍,易興逆節。
椎結、踑踞,乃其舊風。
其俚人則質直尚信,諸蠻則勇敢自立,皆重賄輕死,惟富為雄。
巢居崖處,盡力農事。
刻木以為符契。
言誓則至死不改。
父子别業。
父貧,乃有質身于子,諸僚皆然。
并鑄銅為大鼓。
初成,縣于庭中,置酒以招同類。
來者有豪富子女,則以金銀為大钗,執以叩鼓,竟,乃留遺主人,名為銅鼓钗。
俗好相殺,多搆仇怨,欲相攻則鳴此鼓,到者如雲。
有鼓者号為都老,群情推服。
論荊州雲:其風俗、物産,頗同揚州。
其人率多勁悍決烈,亦天性然也。
南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夷陵、今湖北宜昌縣西北。
竟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沔陽、今湖北沔陽縣。
沅陵、今湖南沅陵縣。
清江、今湖北恩施縣東。
襄陽、見第三章第四節。
舂陵、魏南荊州,見第十二章第四節。
漢東、今湖北鐘祥縣西北。
安陸、今湖北安陸縣。
永安、今湖北黃岡縣西北。
義陽、見第八章第七節。
九江、江夏今湖北武昌縣。
諸郡,多雜蠻、左。
309其與夏人雜居者,則與諸華不别。
其僻處山谷者,則言語不通,嗜好、居處全異,頗與巴渝同俗。
諸蠻,本其所出,承盤瓠之後。
故服章多以班布為飾。
其相呼以蠻,則為深忌。
自晉氏南遷之後,南郡、襄陽,皆為重鎮,四方湊會,故益多衣冠之緒,稍尚禮義、經籍焉。
九江襟帶所在,江夏、竟陵、安陵,各置名州,為藩鎮重寄,人物乃與諸郡不同。
大抵荊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
昔屈原為制《九歌》,蓋為此也。
屈原以五月望日赴汨羅,土人追至洞庭,不見,湖大船小,莫得濟者,乃歌曰:何由得渡湖?因爾鼓棹争歸,競會亭上。
習以相傳,為競渡之戲。
其迅楫齊馳,棹歌亂響,喧振水陸,觀者如雲,諸郡率然,而南郡、襄陽尤甚。
二郡又有牽鈎之戲,雲從講武所出。
楚将伐吳,以為教戰,流遷不改,習以相傳。
鈎初發動,皆有鼓節,群噪歌謠,振驚遠近。
俗雲以此厭勝,用緻豐穰。
其事亦傳于他郡。
梁簡文之臨雍部,發教禁之,由是頗息。
其死喪之紀,雖無被發袒踴,亦知号叫哭泣。
始死,即出屍于中庭,不留室内。
斂畢,送至山中。
以十三年為限。
先擇吉日,改入小柩,謂之拾骨。
拾骨必須女婿。
蠻重女婿,故以委之。
拾骨者,除肉取骨,棄小取大。
當葬之夕,女婿或三數十人,集會于宗長之宅。
著芒心接籬,名曰茅綏。
各執竹竿,長一丈許,上三四尺許,猶帶枝葉。
其行伍前卻,皆有節奏;歌吟叫呼,亦有章曲。
傳雲:盤瓠初死,置之于樹,乃以竹木刺而下之,故相承至今,以為風俗。
隐諱其事,謂之刺北鬥。
既葬設祭,則親疏鹹哭。
哭畢,家人既至,但歡飲而歸,無複祭哭也。
其左人則又不同。
無衰服。
不複魄。
始死,置屍館舍。
鄰裡少年,各持弓箭,繞屍而歌,以箭扣弓為節。
其歌辭說平生樂事,以至終卒,大抵亦猶今之挽歌。
歌數十阕,乃衣衾棺斂,送往山林。
别為廬舍,安置棺柩。
亦有于村側瘗之,待二三十喪,總葬石窟。
長沙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又雜有夷蜓,名曰莫徭。
自雲其先祖有功,常免徭役,故以為名。
其男子但着白布裈、衫,更無巾、袴。
其女子青布衫,班布裙,通無鞋。
婚嫁用鐵钴為聘财。
武陵、今湖南常德縣。
巴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零陵、今湖南零陵縣。
桂陽、今湖南郴縣。
澧陽、今湖南澧縣。
衡山、今湖南衡陽縣。
熙平今廣東連縣。
皆同焉。
其喪葬之節,頗同于諸左雲。
《隋志》之言如此:綜而論之:北方之俗,大體質樸厚重;而河東儉啬,幽、冀椎魯,齊、魯文儒,緣邊之地,多尚武節,又各因其所處之境而殊;大緻尚與《漢志》所言相類,然如邺都為都邑所在;梁郡則菁華已竭,褰裳去之;而其風氣亦即随之而異,則又可見風俗之随人事而變遷者為不少矣。
以大體言之,北方之文教,可謂頗有增進。
六郡無複寇盜;汲郡之桀驚,化為馴良;青州之侈靡,歸于節儉;涿郡、大原,亦日習于文雅;皆其驗也。
江、淮之俗,本稱勁悍。
自晉室東渡,衣冠之族,為土人所慕效,武風乃漸就衰頹。
後世江域之風氣,轉較河域為弱,蓋始于此。
然如京口之習兵,荊域之狎于水戰,其流風遺烈,蓋猶有存焉。
《記》曰:“季春出火,為焚也。
然後簡其車賦,而曆其卒伍,而君親誓社,以習軍旅。
左之右之,坐之起之,以觀其習變也。
而流示之禽,而鹽諸利,以觀其不犯命也。
求服其志,不貪其得,故以戰則克,以祭則受福。
”古于生活大有關系之事,必有大祭,聚衆既多,則因以習武,牽鈎、競渡,其原皆出于此,雲以追屈原等,則附會之談耳。
淮南則因喪亂而習于戰鬥。
《晉書·伏滔傳》:滔從桓溫伐袁真,至壽陽,以淮南屢叛,著論二篇,名曰《正淮》。
其上篇曰:“爰自戰國,至于晉之中興,六百有餘年,保淮南者九姓,稱兵者十一人,皆亡不旋踵,禍溢于世,而終莫戒焉。
其俗尚氣力而多勇悍;其人習戰争而貴詐僞;豪右并兼之門,十室而七;藏甲挾劍之家,比屋而發;然而仁義之化不漸,刑法之令不及,所以屢多亡國也。
”以淮南之多叛,歸咎于其地之人,可謂因果颠倒矣。
《齊書·地理志》:劉毅複鎮姑孰,上表曰:“西界荒餘,密迩寇虜。
北垂蕭條,土氣強犷。
民不識義,惟戰是習。
逋逃不逞,不謀日會。
”可見其緻此之由。
當時南風之強勁,實不在北方之下。
使能善用之,夫豈五胡所能格?惜乎政柄迄在北來貴族之手,淫靡脃弱,徒作新亭之對泣也。
蜀為沃土,故其民耽于逸樂而頗尚文。
其地阻塞,故安土而不樂與外境往來。
民不習戰而即安,故有割據其地者,其人皆不能抗,然割據者亦不能用其人以有為也。
此時代中,漢族與異族,關涉最繁。
異族衆多之區,漢族亦間染其習尚,如雕陰等郡則是。
然以大體言之,固皆異族同化于我,彼之風俗,終不能以久存矣。
殊方之俗,至此時始見記載,如競渡至此始見正史。
可見彼我交涉之繁。
此等風俗,其後有遂不可見者;如畜蠱之俗,據《隋志》,今江西地方最盛,後世則惟西南諸省有之矣。
亦有久存而并為漢人所效法者,如競渡即其一事。
然亦全非故意矣。
風氣之遷移,必随乎生計。
漢族資生之法,較諸異族,演進實深,彼我相遇,彼自不得不舍其舊而從我。
自蜀至于豫章,皆女勞而男逸,此蓋淺演之世,女事生産,男事戰鬥,其後幹戈日澹,而男女職業,不複轉變使然,此亦一種社會組織也,而其後遂不可複見,杜甫《負薪行》詠夔州之俗雲:“土風坐男使女立,應門當戶女出入。
十猶八九負薪歸,賣薪得錢應供給。
”又雲:“筋力登危集市門,死生射利兼鹽井。
”則至唐世猶有其風,然雖有存焉者寡矣。
而蜀人之處邊郡者,且能規固山澤,役使夷獠,可見生計之變遷,彼皆舍其舊而從我矣。
資生之法變,則日用行習,一切随之而變,而風氣迥殊矣。
野蠻社會,人皆譏為野蠻,實則其組織自有法度,相處乃極安和,而文明社會,則适與之相反,風尚遷流,俗亦随之而薄,固其所也。
此亦一古今之升降也。
特世鮮通方之士,于我之古變為今,則哀之惜之,于彼則慶其自野蠻進于文明,自诩牖啟之功,且以是為彼幸,為可笑耳。
南北分疆之世,華夷錯處之時,際會之區,風氣自極錯雜,《梁書·大祖五王傳》:南平元襄王偉之子恭,除雍州刺史,大宗手令曰:“彼士流肮髒,有關輔餘風;黔首捍格,但知重劍輕死;降胡惟尚貪惏;邊蠻不知敬讓。
”可以見其一班。
一統之後,乃稍歸于一焉,亦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斯時代之大事,尤莫如南北意見之漸見融和。
吳亡之後,叛晉者之多,已見第三章第九節。
《晉書·周浚傳》雲:吳之未平也,浚在弋陽,南北為互市,而諸将多相襲奪以為功。
吳将蔡敏,守于沔中,其兄珪,為将在秣陵,與敏書曰:“古者兵交,使在其間,軍國固當舉信義以相高,而聞疆埸之上,往往有襲奪互市,甚不可行,弟慎無為小利而忘大備也。
”候者得珪書,以呈浚。
浚曰:“君子也。
”及渡江,求珪得之,問其本,曰:“汝南人也。
”浚戲之曰:“吾固疑吳無君子,而卿果吾鄉人。
”陸玩者,機之從弟,元帝引為丞相參軍,時王導初至江左,思結人情,請婚于玩。
玩對曰:“培塿無松柏,薰莸不同器。
玩雖不才,義不能為亂倫之始。
”導乃止。
玩嘗詣導,食酪,因而得疾,與導箋曰:“仆雖吳人,幾為伧鬼。
”王獻之嘗經吳郡,聞顧辟疆有名園,先不相識,乘平肩輿徑入。
時辟疆方集賓友,而獻之遊曆既畢,旁若無人。
辟疆勃然,數之曰:“傲主人,非禮也;以貴驕士,非道也;失是二者,不足齒之伧耳。
”便驅出門。
獻之傲如也,不以屑意。
丘靈鞠烏程人。
領骁騎将軍,靈鞠不樂武位,謂人曰:“我應還東掘顧榮冢。
江南地方數千裡,士子風流,皆出此中,顧榮忽引諸伧輩渡,妨我輩塗轍,死有餘罪。
”《齊書·文學傳》。
觀此數事,當時南北人士相疾之情,實不可謂之不深刻。
案是時北人岐視南人頗甚。
《晉書·儒林傳》:文立,蜀時遊大學,師事谯周。
泰始初,拜濟陰大守。
入為大子中庶子。
上表請以諸葛亮、蔣琬、費祎等子孫,流徙中畿,宜見叔用,一以慰巴、蜀之心,其次傾吳人之望。
事皆施行。
又以立為散騎常侍。
是晉之于蜀,頗能收用其人。
乃吳亡則大不然。
《顧榮傳》雲:吳平,與陸機兄弟同入洛,時人号為三俊。
《薛兼傳》雲:少與同郡紀瞻,廣陵闵鴻,吳郡顧榮,會稽賀循齊名,号為五俊。
初入洛,司空張華見而奇之,曰:“皆南金也。
”此皆南士之宜見收用者也。
乃《賀循傳》言:循以無援于朝,久不進序。
陸機上疏薦循曰:“伏見武康令賀循,前烝陽令郭讷,皆出自新邦,朝無知己,居在遐外,志不自營,年時倏忽,而邈無階緒,州黨愚智,所為恨恨。
臣等伏思:台郎所以使州州有人,非徒以均分顯路,惠及外州而已。
誠以庶士殊風,四方異俗,壅隔之害,遠國益甚。
至于荊、揚二州,戶各數十萬,今揚州無郎,而荊州江南,乃無一人為京城職者,誠非聖朝待四方之本心。
”《顧榮傳》:齊王冏召為大司馬主簿,榮懼及禍,以情告友人長樂馮融。
融為榮說冏長史葛嶼曰:“以顧榮為主簿,所以甄拔才望,委以事機,不複計南北親疏,欲平海内之心也。
”《陸晔傳》曰:大興元年(318),元帝以侍中皆北士,宜兼用南人,晔以清貞著稱,遂拜侍中。
《齊書·張緒傳》:大祖欲用緒為右仆射,以問王儉。
儉曰:“南士由來,少居此職。
”褚淵在坐,啟曰:“儉年少,或不盡憶,江左用陸玩、顧和,皆南人也。
”儉曰:“晉氏衰政,不可以為準則。
”上乃止。
《沈文季傳》:世祖謂文季曰:“南士無仆射,多曆年所。
”合第三章第九節所引劉頌、華譚之言觀之,可見北人岐視南人之甚。
此固由朝士把持權利之私,然南北意見,未盡融和,亦必不能為之曲諱;抑北人之岐視南人,此等成見,或且隐為之祟也。
自元帝東渡至陳末,曆二百七十年,歲月既深,僑居者漸成土著,而此等意見,寖以消融矣。
此亦我民族合同而化之一重要關鍵也。
異族既已同化,則習焉而忘其初相處之難,遂忘古人提攜誘掖之勞,此亦未足知人論世也。
今試引二事,以見當時異族風氣與漢人相去之遠。
《齊書·焦度傳》曰:南安氐人也。
明帝時,補晉熙王燮防,随鎮夏口。
武陵王贊代燮為郢州,度仍留鎮。
沈攸之大衆至夏口,将直下都,度于城樓上肆言辱罵攸之,至自發露形體穢辱之,故攸之怒,改計攻城。
後度見朝廷貴戚,說郢城事,發露如初。
楊大眼者,武都氐難當之孫也。
仕魏,以勇名。
《魏書》本傳雲:大眼妻潘氏,善騎射。
戰陳遊獵之際,大眼令潘戎裝,或齊镳戰場,或并驅林壑。
及至還營,同坐幕下。
對諸僚佐,言笑自得。
時指之謂人曰:“此潘将軍也。
”大眼有三子:長甑生,次領軍,次征南,皆潘氏所生。
大眼徙營州,以鐘離之敗,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潘在洛陽,頗有失行。
及為中山,永平中,世宗追其前勳,起為試守中山内史。
大眼側生女夫趙延寶言之于大眼。
大眼怒,幽潘而殺之。
後娶繼室元氏。
大眼之死也,甑生等問印绶所在。
時元始懷孕,自指其腹,謂甑生等曰:“開國當我兒襲之,汝等婢子,勿以為望。
”甄生深以為恨。
及大眼喪将還京,大眼為荊州刺史死。
出城東七裡,營車而宿。
夜二更,甑生等開大眼棺。
延寶怪而問之。
征南射殺之。
元怖,走入水。
征南又彎弓射之。
甑生曰:“天下豈有害母之人?”乃止。
遂取大眼屍,令人馬上抱之,左右扶掖以叛。
奔于襄陽,遂歸蕭衍。
此等舉動,自漢人觀之,直是匪夷所思,無怪當時暴主如石虎、高洋輩,淫虐出人意外也。
使其洗心革面,豈易事哉?
遷徙者既久而不安,故壓力一弛,即相率遁歸本土,此冉闵之所以亡,蒲洪、姚弋仲,亦此等思歸戎落之大酋耳。
參看第五章第三節。
《宋書·天文志》:永和七年(351),劉顯殺石祇及諸胡帥,中土大亂,戎、晉十萬數,各還舊土,互相侵略,及病疫死亡,能達者十二三。
新舊僑民,既難浃洽,則綏撫之者,不得不設僑州、郡、縣。
宋南徐州備有徐、兖、幽、冀、青、并、揚七州郡邑,《宋書·州郡志》。
則其一例。
不獨華人,即于戎落,亦或如是。
《魏書·昭成子孫傳》:道武時,休屠郁原等叛,壽鸠之子素讨之,徙千餘家于涿鹿之陽,立平原郡以處之,是其事也。
僑州、郡、縣之置,實為政理之害,已見上節。
移多就寡,實為移民之首務,此所以調劑土滿與人滿也,然能行之者絕少。
《宋書·孔靖傳》:子靈符,大明初入為丹陽尹。
山陰縣土境褊狹,民多田少,靈符表徙無赀之家于餘姚、鄞、鄮三縣界,墾起湖田。
上使公卿博議。
公卿多不以為然。
上違議從其徙民,并成良業。
移多就寡,有成效者,恐惟此而已。
封裕之谏慕容皝也,曰:“九州之人,塞表殊類,襁負萬裡,流人之多舊士,十倍有餘,人殷地狹,無田者十四”,其窘困之情可想。
魏初徙民,多給田業。
天興元年(398),二月,诏給内徙民耕牛,計口授田;永興五年(413),七月,奚斤等破越勤倍泥部落,徙二萬家于大甯,計口授田則其事。
蓋代北地廣人希,故能如是。
然鮮卑實昧于政理,恐亦未必能善其事也。
《隋書·食貨志》言:北齊天保八年(557),議徙冀、定、瀛無田之人于範陽寬鄉,而百姓驚擾。
土滿人滿之不易調劑,由來舊矣。
官家移民,雖多無以善其後,然士大夫則仍有能為之率将者。
《晉書·徐邈傳》:東莞姑幕人也。
祖澄之,為州治中,屬永嘉之亂,與鄉人臧環等,率子弟并闾裡士庶千餘家南渡江,家于京口。
《祖逖傳》雲:京師大亂,逖率親黨數百家,避地淮、泗。
以所乘車馬,載同行老疾,躬自徒步。
藥物衣糧,與衆共之。
又多權略。
是以少長鹹宗之,推為行主。
郗鑒之寝疾也,上疏曰:“臣所統錯雜,率多北人。
或逼遷徙,或是新附。
百姓懷土,皆有歸本之心。
臣宣國恩,示以好惡,處與田宅,漸得少安。
聞臣疾笃,衆情駭動。
若當北渡,必啟寇心。
”因薦蔡谟為徐州刺史,兄子邁為兖州刺史。
逖與鑒之能保土立功,其故蓋可思矣。
《孝友·庾衮傳》雲:明穆皇後伯父也。
諸父并貴盛,惟父獨守貧約。
衮躬親稼穑,以給供養。
齊王冏之唱義也,張弘等肆掠于陽翟,衮乃率其同族及庶姓,保于禹山。
是時百姓安甯,未知戰守之事。
衮曰:“孔子雲:不教而戰,是為棄之。
”乃集群士而謀曰:“古人有言,千人聚而不以一人為主,不散則亂矣,将若之何?”衆曰:“善。
今日之事,非君而誰?”衮乃誓之曰:“無恃險,無怙亂,無暴鄰,無抽屋,無樵采人所植,無謀非德,無犯非義。
戮力一心,同恤危難。
”衆鹹從之。
于是峻險阨,杜蹊徑,修壁塢,樹藩障,考功庸,計丈尺,均勞逸,通有無,繕完器備,量力任能,物應其宜。
使邑推其長,裡推其賢而身率之。
分數既明,号令不二。
及賊至,衮乃勒部曲,整行伍,皆持滿而勿發。
賊挑戰,晏然不動,且辭焉。
賊服其慎而畏其整,是以皆退。
如是者三。
及冏歸于京師,逾年不朝。
衮曰:“晉室卑矣,寇難方興。
”乃攜其妻子适林慮山。
比及期年,而林慮之人歸之,鹹曰庾賢。
及石勒攻林慮,父老謀曰:“此有大頭山,九州之絕險也,上有古人遺迹,可共保之。
”惠帝遷于長安,衮乃相與登于大頭山,而田于其下。
年谷未熟,食木實,餌石蕊,同保安之。
及将收獲,命子怞與之下山,中塗目眩瞀,墜崖而卒。
此傳稱美,庸或過當,然其人必田疇、管甯之倫,則可信矣。
當時山澤之主,堡塢之雄,此等人必不少也。
官亦有能率民以徙者:柳慶五世祖恭,仕後趙為河東郡守,以秦、趙喪亂,率民南徙,居于汝、颍之間;高翼為渤海大守,率合境徙于河、濟之間是其事。
播遷之衆,能犯波濤,移殖海外者,亦頗有之。
《晉書·庾翼傳》言:時東土多賦役,百姓乃從海道入廣州。
刺史鄧嶽,大開鼓鑄,諸夷因此知造兵器。
翼表陳:“夷人常伺隙,若知造鑄之利,将不可禁。
”此自一時之邊防言為可慮,自長久之計言之,則夷人之開化,正有藉于此等播遷之民矣。
《馮跋載記》:河間人褚匡言于跋曰:“陛下至德應期,龍飛東夏,舊邦崇族,傾首朝陽,以日為歲。
若聽臣往迎,緻之不遠。
”跋曰:“隔絕殊域,阻回數千,何可緻也?”匡曰:“章武郡臨海,船路甚通,章武,見第八章第五節。
出于遼西臨渝,不為難也。
”300跋許之。
匡尋與跋從兄買、從弟睹自長樂率五千餘戶來奔。
《陳書·蕭允傳》:侯景之亂,梁元帝為荊州刺史,朝士多往歸之。
允弟引曰:“諸王力争,禍患方始。
今日逃難,未是擇君之秋。
吾家再世為姑興郡,遺愛在民,正可南行,以存家門耳。
”于是與弟彤及宗親百餘人奔嶺表。
觀此,知當時南至交、廣,北至遼東、西,人民之浮海而往者,皆不少也。
第五節 各地方風氣 漢世風俗,見于《漢書·地理志》,晉、南北朝風俗,則見于《隋書·地理志》。
《隋志》多承《漢志》立論,雖其說不必盡确,然總可見其變遷之大略也。
《隋志》論雍州雲:京兆王都所在,隋京兆,治今西京。
俗具五方。
人物混淆,華戎雜錯。
去農從商,争朝夕之利;遊手為事,競錐刀之末;貴者崇侈靡,賤者薄仁義;豪強者縱橫,貧簍者窘蹙;桴鼓屢驚,盜賊不禁;此乃古今之所同焉。
自京城至于外郡,得馮翊、扶風,馮翊,魏時為同州,見第十四章第五節。
扶風,本岐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是漢之三輔,其風大抵與京師不異。
安定、本泾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北地、本豳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上郡、本北華州,見第十二章第二節。
隴西、本渭州,見第十二章第七節。
天水、本秦州,見第十一章第三節。
金城,今甘肅臯蘭縣。
于古為六郡之地,其人性猶質直,然尚儉約,習仁義,勤于稼穑,多畜牧,無複寇盜矣。
雕陰、今陝西綏德縣。
延安、魏東夏州,見第十二章第七節。
弘化,西魏朔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連接山胡,301性多木強,皆女淫而婦貞,蓋俗然也。
平涼、本原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朔方、本夏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鹽川、今甯夏鹽池縣北。
靈武、魏靈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榆林、今綏遠托克托縣境。
五原,今綏遠五原縣。
地接邊荒,多尚武節,亦習俗然焉。
河西諸郡,其風頗同,并有金方之氣矣。
論梁州雲:302漢中之人,質樸無文,不甚趨利。
性嗜口腹,多事田漁,雖蓬室柴門,食必兼肉。
好祀鬼神,尤多忌諱,家人有死,辄離其故宅。
崇重道教,猶有張魯之風焉。
303傍南山,雜有僚戶,富室者頗參夏人為婚,衣服、居處、言語,殆與華不别。
西城、今陝西安康縣。
房陵、今湖北竹山縣。
清化、本巴州,見第十六章第二節。
通川、今四川達縣。
宕渠,今四川渠縣。
地皆連接,風俗頗同。
漢陽、魏南秦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臨洮、周洮陽郡,後立洮州,見第十六章第七節。
宕昌、周宕州,見第十六章第七節。
武都、今甘肅武都縣東南。
同昌、今甘肅文縣西北。
河池、魏南岐州,見第十二章第九節。
順政、魏東益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義城、西魏利州,見第十五章第一節。
平武、今四川平武縣東南。
汶山,今四川茂縣。
皆連雜氐、羌,人尤勁悍,性多質直,皆務于農事,工習獵射,于書計非其長矣。
蜀郡、見第三章第六節。
臨邛、今四川雅安縣。
眉山、今四川樂山縣。
隆山、今四川仁壽縣。
資陽、今四川資中縣北。
泸川、今四川泸縣。
巴東、見第三章第六節。
遂甯、今四川遂甯縣。
巴西、西魏隆州,見第十五章第一節。
新城、今四川三台縣。
金山、西魏潼州,見第十四章第五節。
普安、西魏始州,見第十五章第一節。
犍為、今四川宜賓縣西南。
越嶲、今西康西昌縣。
牂柯、今貴州德江縣西。
黔安,今四川彭水縣。
得蜀之舊域。
其地四塞,山川重阻,水陸所湊,貨殖所萃,蓋一都之會也。
昔劉備資之以成三分之業;自金行喪亂,四海沸騰,李氏據之于前,谯氏依之于後;當梁氏将亡,武陵馮險而取敗;後周之末,王謙負固而速禍;故孟門不祀,古人所以誡焉。
其風俗大抵與漢中不别。
304其人敏慧輕急,貌多蕞陋;頗慕文學,時有斐然;多溺于逸樂,少從宦之士,或至耆年白首,不離鄉邑。
人多工巧,绫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國。
貧家不務儲蓄,富家專于趨利。
其處家,則女勤作業,而士多自閑。
305聚會宴飲,尤足意錢之戲。
小人薄于情禮,父子率多異居。
其邊野富人,多規固山澤,以财物雄使夷獠,故輕為奸藏,權傾州縣,此亦其舊俗乎?又有儴、蠻、賨,其居處、風俗、衣冠、飲食,頗同于獠,而亦與蜀人相類。
論豫州雲:洛陽,其俗尚商賈,機巧成俗,故《漢志》雲:周人之失,巧僞趨利,賤義貴财,此亦自古然矣。
荥陽今河南鄭縣。
古之鄭地,梁郡,見第二章第三節。
梁孝王故都,邪辟敖蕩,舊傳其俗。
今則好尚稼穑,重于禮文,其風皆變于古。
谯郡、魏南兖州,見第十三章第一節。
濟陰、今山東曹縣西北。
襄城、今河南臨汝縣。
颍川、魏鄭州,見第十四章第四節。
汝南、治縣瓠,見第五章第六節。
淮陽、今河南淮陽縣。
汝陰,今安徽阜陽縣。
其風頗同。
南陽見第三章第四節。
古帝鄉,搢紳所出。
自三方鼎立,地處邊疆,戎馬所萃,失其舊俗。
上洛、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弘農,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本與三輔同俗。
自漢高發巴、蜀之人定三秦,遷巴之渠帥七姓,居于商、洛之地,由是風俗不改其壤,其人自巴來者,風俗猶同巴郡。
見第三章第六節。
淅陽、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淯陽,見第十六章第六節。
亦頗同其俗雲。
參看第十六章第六節。
論兖州雲:東郡、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東平、見第三章第三節。
濟北、舊濟州,治碻磝,見第十二章第九節。
武陽、今河北大名縣東。
平原今山東陵縣。
等郡,兼得鄒、魯、齊、衛之交。
舊傳大公、康叔之教,亦有周、孔遺風。
其人多好尚儒學,質直懷義,有古之風烈矣。
論冀州雲:信都、舊冀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清河、今河北清河縣北。
河間、舊瀛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博陵、舊定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恒山、周恒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趙郡、今河北趙縣。
武安、今河北永年縣。
襄國,見第四章第二節。
其俗頗同。
人性多敦厚,務在農桑,好尚儒學,而傷于遲重。
前代稱幽、冀之士鈍如椎,蓋取此焉。
俗尚氣俠,好結朋黨。
其相赴死生,亦出于仁義。
故班《志》述其土風,悲歌慷慨;椎剽掘冢,亦自古之所患焉。
前諺雲:仕宦不偶遇冀部,實弊此也。
魏郡,魏相州,見第八章第二節。
邺都所在,浮巧成俗。
雕刻之工,特雲精妙。
306士女被服,鹹以奢麗相尚。
其性所尚習,得京、洛之風矣。
語曰:魏郡、清河,天公無奈何,斯皆輕狡所緻。
汲郡、今河南濬縣西南。
河内,舊懷州,見第十一章第三節。
得殷之故壤。
考之舊說,有纣之餘教;汲又衛地,習仲由之勇;故漢之官人,得以便宜從事,其多行殺戮,本以此焉。
今風俗頗移,皆向于禮矣。
長平、舊建州,見第十二章第七節。
上黨,今山西長治縣。
多重農桑,性尤樸直,蓋少誣詐。
河東、周蒲州,見第十四章第五節。
绛郡,今山西新绛縣。
文城、今山西吉縣。
臨汾、舊晉州,見第十二章第八節。
龍泉、今山西隰縣。
西河,今山西臨汾縣西。
土地沃少塉多,以是傷于儉啬。
其俗剛強,亦風氣然乎?大原山川重複,實一都之會。
本雖後齊别都,人物殷阜,然不甚機巧。
俗與上黨頗同。
人性勁悍,習于戎馬。
離石、見第三章第四節。
雁門、今山西代縣。
馬邑、舊朔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定襄、今山西平魯縣西北。
樓煩、今山西靜樂縣。
涿郡、今河北涿縣。
上谷、今河北易縣。
漁陽、今河北薊縣。
北平、今河北盧龍縣。
安樂、今河北密雲縣東北。
遼西,舊營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皆連接邊郡,習尚與大原同。
故自古言勇俠者,皆推幽、并雲。
然涿郡、大原,自前代以來,皆多文雅之士,雖俱曰邊郡,風教不為比也。
論青州雲:在漢之時,俗彌侈泰。
織作冰執绮繡純麗之物,号為冠帶衣履天下。
始大公以尊賢、尚智為教,故士庶傳習其風,莫不矜于功名,依于經術;闊達多智,志度舒緩。
其為失也,誇奢朋黨,言與行缪。
齊郡,舊曰濟南,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其俗好教飾子女,淫哇之音,能使骨騰肉飛,傾詭人目,俗雲齊倡,本出此也。
大抵數郡風俗,與古不殊。
君子多務農桑,崇尚學業。
其歸于儉約,則頗變舊風。
東萊本膠州,見第十三章第一節。
人尤樸魯,故特少文義。
論徐州曰:其在列國,則楚、宋及魯之交。
考其舊俗,人頗勁悍輕剽;其士子則挾任節氣,好尚賓遊;此蓋楚之風焉。
案此指彭城言。
大抵徐、兖同俗,故其餘諸郡,皆得齊、魯之所尚,莫不賤商賈,務稼穑,尊儒慕學,得洙、泗之俗焉。
論揚州雲:江都、舊廣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弋陽、今河南光山縣。
淮南、見第十四章第四節。
鐘離、見第八章第四節。
蕲春、今湖北蕲春縣西北。
同安、今安徽潛山縣。
廬江、今安徽合肥縣。
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人性并躁勁,風氣果決。
包藏禍害,視死如歸,戰而貴詐,此則其舊風也。
自平陳之後,其俗頗變,尚淳質,好儉約,喪紀婚姻,率漸于禮,其俗之敝者,稍愈于古焉。
丹陽舊京所在,人物本盛,小人率多商販,君子資于官祿。
市廛列肆,埒于二京。
人雜五方,故俗頗相類。
京口東通吳會,南接江湖,西連都邑,亦一都會也。
其人本并習戰,号為天下精兵。
俗以五月五日為鬥力之戲,各料強弱相敵,事類講武。
宣城、見第三章第九節。
毗陵、今江蘇武進縣。
吳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會稽、見第三章第九節。
餘杭、今浙江杭縣西。
東陽,見第五章第六節。
其俗亦同。
然數郡川澤沃衍,有海陸之饒,珍果所聚,故商賈并湊。
其人,君子尚禮,庸庶敦龐,風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風氣所尚也。
豫章見第三章第九節。
之俗,頗同吳中。
其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
衣冠之人,多有數婦,暴面市廛,競分铢以給其夫。
及舉孝廉,更要富者。
前妻雖有積年之勤,子女盈室,猶見放逐,以避後人。
俗少争訟,而尚歌舞。
一年蠶四五熟。
307勤于紡績。
亦有夜浣紗而旦成布者,俗稱為雞鳴布。
新安、今安徽歙縣。
永嘉、今浙江麗水縣東南。
建安、今福建閩侯縣。
遂安、晉新安郡,見第四章第三節。
鄱陽、見第四章第三節。
九江、今江西九江縣。
臨川、見第七章第一節。
廬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南康、見第七章第五節。
宜春,見第十三章第八節。
其俗又頗同豫章。
而廬陵人龐淳,率多壽考。
然此數郡,往往畜蠱,而宜春偏甚。
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種蟲,308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餘一種存者留之,蛇則曰蛇蠱,虱則曰虱蠱。
行以殺人。
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藏。
死則其産移入蠱主之家。
三年不殺他人,則畜者自鐘其弊。
累世子孫,相傳不絕,亦有随女子嫁焉。
幹寶謂之為鬼,其實非也。
自侯景亂後,蠱家多絕,既無主人,故飛遊道路之中則殒焉。
自嶺以南二十餘郡,大抵土地下濕,皆多瘴疠,人尤夭折。
南海、交趾,各一都會也,參看第十六章第二節。
并所處近海,多犀象、玳瑁、珠玑、奇異珍玮,故商賈至者,多取富焉。
其人性并輕悍,易興逆節。
椎結、踑踞,乃其舊風。
其俚人則質直尚信,諸蠻則勇敢自立,皆重賄輕死,惟富為雄。
巢居崖處,盡力農事。
刻木以為符契。
言誓則至死不改。
父子别業。
父貧,乃有質身于子,諸僚皆然。
并鑄銅為大鼓。
初成,縣于庭中,置酒以招同類。
來者有豪富子女,則以金銀為大钗,執以叩鼓,竟,乃留遺主人,名為銅鼓钗。
俗好相殺,多搆仇怨,欲相攻則鳴此鼓,到者如雲。
有鼓者号為都老,群情推服。
論荊州雲:其風俗、物産,頗同揚州。
其人率多勁悍決烈,亦天性然也。
南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夷陵、今湖北宜昌縣西北。
竟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沔陽、今湖北沔陽縣。
沅陵、今湖南沅陵縣。
清江、今湖北恩施縣東。
襄陽、見第三章第四節。
舂陵、魏南荊州,見第十二章第四節。
漢東、今湖北鐘祥縣西北。
安陸、今湖北安陸縣。
永安、今湖北黃岡縣西北。
義陽、見第八章第七節。
九江、江夏今湖北武昌縣。
諸郡,多雜蠻、左。
309其與夏人雜居者,則與諸華不别。
其僻處山谷者,則言語不通,嗜好、居處全異,頗與巴渝同俗。
諸蠻,本其所出,承盤瓠之後。
故服章多以班布為飾。
其相呼以蠻,則為深忌。
自晉氏南遷之後,南郡、襄陽,皆為重鎮,四方湊會,故益多衣冠之緒,稍尚禮義、經籍焉。
九江襟帶所在,江夏、竟陵、安陵,各置名州,為藩鎮重寄,人物乃與諸郡不同。
大抵荊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
昔屈原為制《九歌》,蓋為此也。
屈原以五月望日赴汨羅,土人追至洞庭,不見,湖大船小,莫得濟者,乃歌曰:何由得渡湖?因爾鼓棹争歸,競會亭上。
習以相傳,為競渡之戲。
其迅楫齊馳,棹歌亂響,喧振水陸,觀者如雲,諸郡率然,而南郡、襄陽尤甚。
二郡又有牽鈎之戲,雲從講武所出。
楚将伐吳,以為教戰,流遷不改,習以相傳。
鈎初發動,皆有鼓節,群噪歌謠,振驚遠近。
俗雲以此厭勝,用緻豐穰。
其事亦傳于他郡。
梁簡文之臨雍部,發教禁之,由是頗息。
其死喪之紀,雖無被發袒踴,亦知号叫哭泣。
始死,即出屍于中庭,不留室内。
斂畢,送至山中。
以十三年為限。
先擇吉日,改入小柩,謂之拾骨。
拾骨必須女婿。
蠻重女婿,故以委之。
拾骨者,除肉取骨,棄小取大。
當葬之夕,女婿或三數十人,集會于宗長之宅。
著芒心接籬,名曰茅綏。
各執竹竿,長一丈許,上三四尺許,猶帶枝葉。
其行伍前卻,皆有節奏;歌吟叫呼,亦有章曲。
傳雲:盤瓠初死,置之于樹,乃以竹木刺而下之,故相承至今,以為風俗。
隐諱其事,謂之刺北鬥。
既葬設祭,則親疏鹹哭。
哭畢,家人既至,但歡飲而歸,無複祭哭也。
其左人則又不同。
無衰服。
不複魄。
始死,置屍館舍。
鄰裡少年,各持弓箭,繞屍而歌,以箭扣弓為節。
其歌辭說平生樂事,以至終卒,大抵亦猶今之挽歌。
歌數十阕,乃衣衾棺斂,送往山林。
别為廬舍,安置棺柩。
亦有于村側瘗之,待二三十喪,總葬石窟。
長沙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又雜有夷蜓,名曰莫徭。
自雲其先祖有功,常免徭役,故以為名。
其男子但着白布裈、衫,更無巾、袴。
其女子青布衫,班布裙,通無鞋。
婚嫁用鐵钴為聘财。
武陵、今湖南常德縣。
巴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零陵、今湖南零陵縣。
桂陽、今湖南郴縣。
澧陽、今湖南澧縣。
衡山、今湖南衡陽縣。
熙平今廣東連縣。
皆同焉。
其喪葬之節,頗同于諸左雲。
《隋志》之言如此:綜而論之:北方之俗,大體質樸厚重;而河東儉啬,幽、冀椎魯,齊、魯文儒,緣邊之地,多尚武節,又各因其所處之境而殊;大緻尚與《漢志》所言相類,然如邺都為都邑所在;梁郡則菁華已竭,褰裳去之;而其風氣亦即随之而異,則又可見風俗之随人事而變遷者為不少矣。
以大體言之,北方之文教,可謂頗有增進。
六郡無複寇盜;汲郡之桀驚,化為馴良;青州之侈靡,歸于節儉;涿郡、大原,亦日習于文雅;皆其驗也。
江、淮之俗,本稱勁悍。
自晉室東渡,衣冠之族,為土人所慕效,武風乃漸就衰頹。
後世江域之風氣,轉較河域為弱,蓋始于此。
然如京口之習兵,荊域之狎于水戰,其流風遺烈,蓋猶有存焉。
《記》曰:“季春出火,為焚也。
然後簡其車賦,而曆其卒伍,而君親誓社,以習軍旅。
左之右之,坐之起之,以觀其習變也。
而流示之禽,而鹽諸利,以觀其不犯命也。
求服其志,不貪其得,故以戰則克,以祭則受福。
”古于生活大有關系之事,必有大祭,聚衆既多,則因以習武,牽鈎、競渡,其原皆出于此,雲以追屈原等,則附會之談耳。
淮南則因喪亂而習于戰鬥。
《晉書·伏滔傳》:滔從桓溫伐袁真,至壽陽,以淮南屢叛,著論二篇,名曰《正淮》。
其上篇曰:“爰自戰國,至于晉之中興,六百有餘年,保淮南者九姓,稱兵者十一人,皆亡不旋踵,禍溢于世,而終莫戒焉。
其俗尚氣力而多勇悍;其人習戰争而貴詐僞;豪右并兼之門,十室而七;藏甲挾劍之家,比屋而發;然而仁義之化不漸,刑法之令不及,所以屢多亡國也。
”以淮南之多叛,歸咎于其地之人,可謂因果颠倒矣。
《齊書·地理志》:劉毅複鎮姑孰,上表曰:“西界荒餘,密迩寇虜。
北垂蕭條,土氣強犷。
民不識義,惟戰是習。
逋逃不逞,不謀日會。
”可見其緻此之由。
當時南風之強勁,實不在北方之下。
使能善用之,夫豈五胡所能格?惜乎政柄迄在北來貴族之手,淫靡脃弱,徒作新亭之對泣也。
蜀為沃土,故其民耽于逸樂而頗尚文。
其地阻塞,故安土而不樂與外境往來。
民不習戰而即安,故有割據其地者,其人皆不能抗,然割據者亦不能用其人以有為也。
此時代中,漢族與異族,關涉最繁。
異族衆多之區,漢族亦間染其習尚,如雕陰等郡則是。
然以大體言之,固皆異族同化于我,彼之風俗,終不能以久存矣。
殊方之俗,至此時始見記載,如競渡至此始見正史。
可見彼我交涉之繁。
此等風俗,其後有遂不可見者;如畜蠱之俗,據《隋志》,今江西地方最盛,後世則惟西南諸省有之矣。
亦有久存而并為漢人所效法者,如競渡即其一事。
然亦全非故意矣。
風氣之遷移,必随乎生計。
漢族資生之法,較諸異族,演進實深,彼我相遇,彼自不得不舍其舊而從我。
自蜀至于豫章,皆女勞而男逸,此蓋淺演之世,女事生産,男事戰鬥,其後幹戈日澹,而男女職業,不複轉變使然,此亦一種社會組織也,而其後遂不可複見,杜甫《負薪行》詠夔州之俗雲:“土風坐男使女立,應門當戶女出入。
十猶八九負薪歸,賣薪得錢應供給。
”又雲:“筋力登危集市門,死生射利兼鹽井。
”則至唐世猶有其風,然雖有存焉者寡矣。
而蜀人之處邊郡者,且能規固山澤,役使夷獠,可見生計之變遷,彼皆舍其舊而從我矣。
資生之法變,則日用行習,一切随之而變,而風氣迥殊矣。
野蠻社會,人皆譏為野蠻,實則其組織自有法度,相處乃極安和,而文明社會,則适與之相反,風尚遷流,俗亦随之而薄,固其所也。
此亦一古今之升降也。
特世鮮通方之士,于我之古變為今,則哀之惜之,于彼則慶其自野蠻進于文明,自诩牖啟之功,且以是為彼幸,為可笑耳。
南北分疆之世,華夷錯處之時,際會之區,風氣自極錯雜,《梁書·大祖五王傳》:南平元襄王偉之子恭,除雍州刺史,大宗手令曰:“彼士流肮髒,有關輔餘風;黔首捍格,但知重劍輕死;降胡惟尚貪惏;邊蠻不知敬讓。
”可以見其一班。
一統之後,乃稍歸于一焉,亦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斯時代之大事,尤莫如南北意見之漸見融和。
吳亡之後,叛晉者之多,已見第三章第九節。
《晉書·周浚傳》雲:吳之未平也,浚在弋陽,南北為互市,而諸将多相襲奪以為功。
吳将蔡敏,守于沔中,其兄珪,為将在秣陵,與敏書曰:“古者兵交,使在其間,軍國固當舉信義以相高,而聞疆埸之上,往往有襲奪互市,甚不可行,弟慎無為小利而忘大備也。
”候者得珪書,以呈浚。
浚曰:“君子也。
”及渡江,求珪得之,問其本,曰:“汝南人也。
”浚戲之曰:“吾固疑吳無君子,而卿果吾鄉人。
”陸玩者,機之從弟,元帝引為丞相參軍,時王導初至江左,思結人情,請婚于玩。
玩對曰:“培塿無松柏,薰莸不同器。
玩雖不才,義不能為亂倫之始。
”導乃止。
玩嘗詣導,食酪,因而得疾,與導箋曰:“仆雖吳人,幾為伧鬼。
”王獻之嘗經吳郡,聞顧辟疆有名園,先不相識,乘平肩輿徑入。
時辟疆方集賓友,而獻之遊曆既畢,旁若無人。
辟疆勃然,數之曰:“傲主人,非禮也;以貴驕士,非道也;失是二者,不足齒之伧耳。
”便驅出門。
獻之傲如也,不以屑意。
丘靈鞠烏程人。
領骁騎将軍,靈鞠不樂武位,謂人曰:“我應還東掘顧榮冢。
江南地方數千裡,士子風流,皆出此中,顧榮忽引諸伧輩渡,妨我輩塗轍,死有餘罪。
”《齊書·文學傳》。
觀此數事,當時南北人士相疾之情,實不可謂之不深刻。
案是時北人岐視南人頗甚。
《晉書·儒林傳》:文立,蜀時遊大學,師事谯周。
泰始初,拜濟陰大守。
入為大子中庶子。
上表請以諸葛亮、蔣琬、費祎等子孫,流徙中畿,宜見叔用,一以慰巴、蜀之心,其次傾吳人之望。
事皆施行。
又以立為散騎常侍。
是晉之于蜀,頗能收用其人。
乃吳亡則大不然。
《顧榮傳》雲:吳平,與陸機兄弟同入洛,時人号為三俊。
《薛兼傳》雲:少與同郡紀瞻,廣陵闵鴻,吳郡顧榮,會稽賀循齊名,号為五俊。
初入洛,司空張華見而奇之,曰:“皆南金也。
”此皆南士之宜見收用者也。
乃《賀循傳》言:循以無援于朝,久不進序。
陸機上疏薦循曰:“伏見武康令賀循,前烝陽令郭讷,皆出自新邦,朝無知己,居在遐外,志不自營,年時倏忽,而邈無階緒,州黨愚智,所為恨恨。
臣等伏思:台郎所以使州州有人,非徒以均分顯路,惠及外州而已。
誠以庶士殊風,四方異俗,壅隔之害,遠國益甚。
至于荊、揚二州,戶各數十萬,今揚州無郎,而荊州江南,乃無一人為京城職者,誠非聖朝待四方之本心。
”《顧榮傳》:齊王冏召為大司馬主簿,榮懼及禍,以情告友人長樂馮融。
融為榮說冏長史葛嶼曰:“以顧榮為主簿,所以甄拔才望,委以事機,不複計南北親疏,欲平海内之心也。
”《陸晔傳》曰:大興元年(318),元帝以侍中皆北士,宜兼用南人,晔以清貞著稱,遂拜侍中。
《齊書·張緒傳》:大祖欲用緒為右仆射,以問王儉。
儉曰:“南士由來,少居此職。
”褚淵在坐,啟曰:“儉年少,或不盡憶,江左用陸玩、顧和,皆南人也。
”儉曰:“晉氏衰政,不可以為準則。
”上乃止。
《沈文季傳》:世祖謂文季曰:“南士無仆射,多曆年所。
”合第三章第九節所引劉頌、華譚之言觀之,可見北人岐視南人之甚。
此固由朝士把持權利之私,然南北意見,未盡融和,亦必不能為之曲諱;抑北人之岐視南人,此等成見,或且隐為之祟也。
自元帝東渡至陳末,曆二百七十年,歲月既深,僑居者漸成土著,而此等意見,寖以消融矣。
此亦我民族合同而化之一重要關鍵也。
異族既已同化,則習焉而忘其初相處之難,遂忘古人提攜誘掖之勞,此亦未足知人論世也。
今試引二事,以見當時異族風氣與漢人相去之遠。
《齊書·焦度傳》曰:南安氐人也。
明帝時,補晉熙王燮防,随鎮夏口。
武陵王贊代燮為郢州,度仍留鎮。
沈攸之大衆至夏口,将直下都,度于城樓上肆言辱罵攸之,至自發露形體穢辱之,故攸之怒,改計攻城。
後度見朝廷貴戚,說郢城事,發露如初。
楊大眼者,武都氐難當之孫也。
仕魏,以勇名。
《魏書》本傳雲:大眼妻潘氏,善騎射。
戰陳遊獵之際,大眼令潘戎裝,或齊镳戰場,或并驅林壑。
及至還營,同坐幕下。
對諸僚佐,言笑自得。
時指之謂人曰:“此潘将軍也。
”大眼有三子:長甑生,次領軍,次征南,皆潘氏所生。
大眼徙營州,以鐘離之敗,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潘在洛陽,頗有失行。
及為中山,永平中,世宗追其前勳,起為試守中山内史。
大眼側生女夫趙延寶言之于大眼。
大眼怒,幽潘而殺之。
後娶繼室元氏。
大眼之死也,甑生等問印绶所在。
時元始懷孕,自指其腹,謂甑生等曰:“開國當我兒襲之,汝等婢子,勿以為望。
”甄生深以為恨。
及大眼喪将還京,大眼為荊州刺史死。
出城東七裡,營車而宿。
夜二更,甑生等開大眼棺。
延寶怪而問之。
征南射殺之。
元怖,走入水。
征南又彎弓射之。
甑生曰:“天下豈有害母之人?”乃止。
遂取大眼屍,令人馬上抱之,左右扶掖以叛。
奔于襄陽,遂歸蕭衍。
此等舉動,自漢人觀之,直是匪夷所思,無怪當時暴主如石虎、高洋輩,淫虐出人意外也。
使其洗心革面,豈易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