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晉南北朝四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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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危,在于所任,不可不察也。
”讀此疏,可略知交、廣民生、吏治之情形矣。
赤烏二年(239),魏明帝景初三年。
十月,将軍蔣秘,南讨夷賊,所領都督廖式,殺臨賀大守嚴綱等,與弟潛共攻零陵、桂陽,漢郡,今湖南郴縣。
及搖動交州、蒼梧、郁林諸郡,衆數萬人。
《孫權傳》。
呂岱時在武昌,自表辄行。
孫權遣使追拜岱交州牧,及遣諸将唐咨等絡繹相繼。
攻讨一年,破之,斬式等。
《呂岱傳》。
十一年(248),群齊王芳正始九年。
交址、九真夷賊攻役城邑,交部騷動。
以陸胤為交州刺史、安南校尉。
胤入南界,喻以恩信,務崇招納,交域清泰。
至孫休永安元年(258)魏高貴鄉公甘露三年。
乃征還。
《胤傳》。
五年(262),魏常道鄉公景元三年。
休使察戰到交址調孔雀、大豬。
注:察戰,吳官号。
案其人姓名,似即《晉書·本紀》之鄧句,《陶璜傳》之鄧苟,見下。
先是交址大守孫谞,科郡上手工千餘人送建業,察戰至,恐複見取,郡吏呂興等,因此扇動兵民,招誘諸夷,殺谞。
220使使如魏請大守及兵。
《休傳》。
《晉書·陶璜傳》雲:谞貪暴,為百姓所患,會察戰鄧苟至,擅調孔雀三千頭送秣陵,興殺谞及苟,及郡内附。
七年(264),八月後為孫皓元興元年(264)。
魏常道鄉公鹹熙元年。
吳複分交州置廣州。
《孫休傳》。
仍統南海、蒼梧、郁林三郡,見《晉志》。
九月,魏以呂興為使持節都督交州諸軍事。
诏曰:“孫休遣使鄧句敕交址大守鎖送其民,發以為兵。
吳将呂興,因民心忿怒,又承王師平定巴蜀,即糾合豪桀,誅除句等。
驅逐大守長吏,撫和吏民,以待國命。
九真、日南,亦齊心響應,與興協同。
興移書日南州郡,開示大計。
兵臨合浦,告以禍福。
遣都尉唐譜等詣進乘縣,因南中都督護軍霍弋上表自陳。
”案蜀以李恢為建甯大守,遙領交州刺史,晉平蜀,亦以弋遙領交州,見《晉書·地理志》。
策命未至,興為下人所殺。
《魏志·本紀》。
然是歲,魏所置交址大守之郡。
《孫皓傳》。
案《華核傳》:寶鼎二年(267),核上疏言交州諸郡,國之南土,交址、九真二郡已沒,日南孤危,存亡難保,則其時日南尚屬吳。
然《晉書·武帝紀》:泰始五年(269),五月,曲赦交址、九真、日南三歲刑,則日南亦屬晉矣。
孫皓寶鼎三年(268),晉武帝泰始四年。
遣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修則等入擊交址。
為晉毛炅等所破,皆死。
兵散還合浦。
《皓傳》。
《晉書·武帝紀》:泰始四年(268),十月,吳将顧容寇郁林,大守毛炅大破之,斬其交州刺史劉俊,将軍修則。
《陶璜傳》:呂興為功曹李統所殺,帝更以建甯爨谷為交址大守。
谷又死,更遣巴西馬融代之。
融病卒。
南中監軍霍弋又遣犍為楊稷代融。
與将軍毛炅、九真大守董元等自蜀出交址。
破吳軍于古城,斬大都督修則、交州刺史劉俊。
建衡元年(269),晉泰始五年。
十一月,遣監軍虞汜、威南将軍薛珝、蒼梧大守陶璜由荊州;監軍李勖、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建安,見第八章第一節。
皆就合浦擊交址。
二年(270),晉泰始六年。
春,李勖以建安道不通利,殺導将馮斐,引軍還。
四月,勖及徐存家屬皆伏誅。
三年(271),晉泰始七年。
汜、璜破交址,禽殺晉所置守将,九真、日南皆還屬。
《孫皓傳》。
《晉書·本紀》:四月,九真大守董元為吳将虞汜所攻,軍敗,死之。
七月,吳将陶璜等圍交趾,大守楊稷與郁林大守毛炅,及日南等三郡降于吳。
案謂稷、炅降吳者,說出《漢晉春秋》。
《華陽國志》則雲:稷至合浦歐血死,炅不屈,為吳所殺。
見《三國志·孫皓傳注》。
《晉書·陶璜傳》兼采二說。
又雲:炅密謀襲璜。
事覺,被誅。
吳因用璜為交州刺史。
九真郡功曹李祚保郡,璜遣攻之,逾時乃拔。
皓以璜為交州牧。
武平、九德、新昌,九德,吳分九真郡立。
破交趾後,又分交趾為新昌郡。
諸将破扶嚴夷,置武平郡。
皆在今越南境。
土地阻險,夷僚勁悍,曆世不賓,璜征讨,開置三郡及九真屬國三十餘縣。
征璜為武昌都督,以合浦大守修允代之。
交土人請留璜以千數,于是遣還。
《晉書·璜傳》。
天紀三年(279),晉武帝鹹甯五年。
夏,修允轉桂林大守,疾病,住廣州,先遣部曲督郭馬将五百兵至郡,安撫諸夷。
允死,兵當分給,馬等累世舊軍,不樂離别;晧時又科實廣州戶口;馬與部曲将何典、王族、吳述、殷興等,因此恐動兵民,會聚人衆,攻殺廣州督虞授。
馬自号都督交、廣二州諸軍事,興廣州刺史,述南海大守。
典攻蒼梧,族攻始興。
見第三章第九節。
八月,以滕修領廣州牧,率萬人從東道讨馬。
與族遇于始興,未得前。
皓又遣徐陵督陶濬璜弟。
将七千人從西道。
命交州牧陶璜部伍所領,及合浦、郁林諸郡兵,當與東西軍共擊馬。
陶濬至武昌,聞北軍大出,停駐不前。
《孫皓傳》。
滕修赴難,至巴丘,見第十三章第六節。
而晧已降,乃還,與廣州刺史闾豐、蒼梧大守王毅各送印绶。
诏以修為廣州牧,委以南方事。
修在南積年,為邊夷所附。
大康九年(288),卒。
《晉書·修傳》。
皓既降晉,手書遣璜息融敕璜歸順。
诏複本職。
晉減州郡兵,璜上言曰:“交土荒裔,鬥絕一方,或重譯而言,連山帶海。
又南郡去州,海行千有餘裡,外距林邑,才七百裡,夷帥範熊,世為逋寇,自稱為王,數攻百姓。
且連接扶南,種類猥多,朋黨相倚,負險不賓。
往隸吳時,數作寇逆,攻破郡縣,殺害長吏。
臣以尩弩,昔為故國所采,偏戍在南,十有餘年。
雖前後征讨,翦其魁桀,深山僻穴,尚有逋竄。
又臣所統之卒,本七千餘人,南土溫濕,多有氣毒;加累年征讨,死亡減耗;其見在者,二千四百二十人。
今四海混同,無思不服,當卷甲消刃,禮樂是務,而此州之人,識義者寡,厭其安樂,好為禍亂。
又廣州南岸,周旋六千餘裡,不賓屬者,乃五萬餘戶。
及桂林不羁之輩,複當萬戶。
至于服從官役,才五千餘家。
二州唇齒,惟兵是鎮。
又甯州興古,見下。
接據上流,去交址郡千六百裡,水陸并通,互相維衛。
州兵未宜約損,以示單虛。
”又以合浦郡土地硗确,無有田農,百姓惟以采珠為業,商賈去來,以珠貨米,而吳時珠禁甚嚴,慮百姓私散好珠,禁絕來去,人以饑困。
又所調猥多,限每不充。
今請上珠三分輸二,次者輸一,粗者蠲除。
自十月訖二月,非采上珠之時,聽商旅往來如舊。
并從之。
璜在南三十年,威恩著于殊俗。
及卒,朝廷以員外散騎常侍吾彥代璜。
《彥傳》:在鎮二十餘年,威恩宣著,南州甯靜。
彥卒,又以員外散騎常侍顧秘代彥。
秘衆父,見《衆傳》。
秘卒,州人逼秘子參領州事。
參尋卒。
參弟壽求領州,州人不聽,固求之,遂領州。
壽乃殺長史胡肇等。
又将殺帳下督梁碩。
碩走得免,起兵讨壽,禽之。
付壽母,令鸩殺之。
碩乃迎璜子蒼梧大守威領刺史。
在職甚得百姓心。
三年卒。
璜父基,吳交州刺史。
威弟淑,子綏,後并為交州。
自基至綏四世,為交州者五人。
《璜傳》。
威,《晉書·忠義王諒傳》作鹹,雲:新昌大守梁碩,專威交土,迎立陶鹹為刺史。
鹹卒,王敦以王機為刺史。
碩發兵距機,自領交址大守。
乃迎前刺史修則子湛行州事。
敦以諒為交州刺史。
諒既到境,湛退還九真。
廣州刺史陶侃遣人誘湛來詣諒,諒斬之。
碩率衆圍諒于龍編。
以上《諒傳》。
大甯元年(323),五月,龍編陷,諒死之。
六月,陶侃遣參軍高寶攻碩,斬之。
《本紀》。
參看第三章第九節。
大元五年(327),十月,初九真大守李遜,父子勇壯有權力,威制交土。
聞刺史滕遜之當至,分遣二子,斷遏水陸津要。
杜瑗者,朱鸢人,漢朱縣,《晉志》作朱鸢,在今河内東南。
本屬京兆,祖元為甯浦大守,甯浦,晉郡,今廣西橫縣西南。
遂居交趾。
瑗仕州府,為日南、九德、交趾大守。
是時為交趾大守。
收衆斬遜,州境獲甯。
遜之居州十餘年及北還,以瑗為交州刺史。
參看下節。
義熙六年(410),年八十四卒。
府州綱佐,共推瑗第五子慧度行州府事。
辭不就。
七年(411),除交州刺史。
诏書未至,盧循襲破合浦,徑向交州。
李遜子奕、脫等;引諸俚帥,衆五六千人,受循節度。
慧度與弟交趾大守慧期,九真大守章民讨破之。
循中箭赴水死。
斬李脫等。
慧度儉約質素;為政纖密,有如治家;由是威惠沾洽,奸盜不起。
宋少帝景平元年(423),卒。
以慧度子弘文為刺史。
亦以寬和得衆。
大祖元嘉四年(427),以廷尉王徽為交州刺史。
弘文就征。
會得重疾,行到廣州,卒。
《宋書·慧度傳》。
二十年(424),以檀和之為刺史。
二十三年(427),伐林邑,破之,事見下節。
《齊書,南夷傳》雲:泰始初,刺史張牧卒,交趾人李長仁殺牧北來部曲,《宋書·徐爰傳》雲:悉誅北來流寓,無或免者。
爰時徙交州,長仁素聞爰名,爰又以智計诳誘,乃得無患。
據交州叛。
數年,病死。
從弟叔獻嗣事,号令未行,遣使求刺史。
宋朝以南海大守沈煥為交州刺史,以叔獻為煥甯遠司馬、武平、新昌二郡大守。
叔獻得朝命,人情服從,遂發兵守險,不納煥。
煥停郁林,病卒。
大祖建元元年(479),仍以叔獻為交州刺史,就安慰之。
案《宋書·本紀》:泰始四年,三月,以孫奉伯為交州刺史。
交州人李長仁據州叛。
妖賊攻廣州,殺刺史羊南,陳伯紹讨平之。
八月,以劉勃為交州刺史。
五年(483),七月,以陳伯紹為交州刺史。
七年(485),二月,置百梁、在今廣東合浦縣東。
蘇、在合浦東北。
永甯、在今廣東陽江縣境。
安昌、在合浦北。
富昌、未詳。
南流郡,今廣西郁林縣。
又分廣、交州三郡廣之臨漳,交之合浦、宋壽。
立越州。
《齊志》:鎮臨漳。
案臨漳,宋郡,在今合浦東北。
蓋孫奉伯、劉勃、陳伯紹皆未能之鎮,故立越州以規交土也。
《齊書·大祖紀》:即位後遣使分行四方,以交、甯道遠不遣使。
《劉善明傳》:善明表陳時事,以為“交州險敻,要荒之表,宋末政苛,遂至怨叛,今大化創始,宜懷以恩德,未應遠勞将士,搖動邊氓。
且彼土所出,惟有珠寶,實非聖朝所須之急,讨伐之事,謂宜且停。
”蓋大祖本意在息民,又時交州惟有珠寶,大祖性儉,非其所重,故遂以姑息處之也。
《南夷傳》又雲:叔獻受命。
既而斷割外國,貢獻寡少。
世祖欲讨之。
永明元年(483),以司農劉楷為交州刺史,發南康、廬陵、始興郡兵征交州。
南康,見第七章第五節。
廬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叔獻間道自湘川還朝。
六年(488),以始興大守房法乘代楷。
法乘至鎮,屬病不理事。
好讀書。
長史伏登之因此擅權,改易将吏。
錄事房季文白之。
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獄。
十餘日,登之厚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
将部曲襲執法乘。
啟法乘心疾動,不任親事。
世祖仍以登之為交州刺史。
蓋終不免于姑息矣。
梁武帝天監四年(505),二月,交州刺史李凱據州反,長史李畟讨平之。
十五年(516),交州刺史李畟斬州反者阮宗孝,傳首京師。
普通四年(526),六月,分交州置愛州。
治九真。
皆見《本紀》。
大同七年(541),先是武林侯蕭谘為交州刺史,以裒刻失衆心。
土人李贲連結數州豪傑,同時反,攻谘。
谘輸賂,得還越州。
台遣高州刺史孫冏、新州刺史盧子雄将兵擊之。
兼采梁、陳《書·本紀》。
高州治高涼,見第十五章第三節。
新州梁置,今廣東新興縣。
時春草已生,瘴疠方起,子雄請待秋讨之。
廣州刺史新渝侯蕭映不聽,谘又促之。
時谘亦至廣州。
子雄等不得已,遂行。
至合浦,死者十六七。
衆并憚役潰散,禁之不可,乃引其餘兵退還。
谘啟子雄及冏與賊交通,逗留不進。
武帝敕于廣州賜死。
《陳書·杜僧明傳》。
子雄弟子略,與冏子侄及其主帥杜天合、杜僧明共舉兵,執南江督護沈,進寇廣州。
《陳書·武帝紀》。
其事詳見《杜僧明傳》。
陳高祖時為西江督護,讨平之。
時又遣越州刺史陳侯、羅州刺史甯巨、安州刺史李智、愛州刺史阮漢同征贲。
羅州,見第十五章第三節。
安州,未詳。
九年(543),四月,林邑王破德州,治九德。
攻贲。
贲将範脩破走之。
十年(544),正月,贲于交趾竊位号,署置百官。
《梁書·本紀》。
诏陳高祖為交州司馬,領武平大守,與刺史楊南讨。
十一年(545),六月,軍至交州,破贲。
中大同元年(546),四月,克交趾嘉甯城。
贲竄入僚洞。
屈獠斬贲,傳首京師。
《陳書·高祖紀》在大清元年(547),《梁書·本紀》在二年三月,蓋贲死于元年,《紀》于其傳首至京之日書之。
贲兄天寶,遁入九真。
與劫帥李紹隆收餘兵二萬,殺德州刺史陳文戒;進圍愛州。
高祖仍率衆讨平之。
越南國史,稱贲為前李氏。
謂其七世祖為中國人,徙居大平。
以大同十年(546)自立,國号萬春,年号天德。
贲死後,天寶自立為桃郎王。
有趙光複者,亦于大清三年(549),自立為越王。
敬帝紹泰元年(555),天寶死,無子,諸臣共立其族人李佛子。
陳宣帝大建二年(556),襲禽趙光複。
至隋文帝仁壽三年(603)降隋。
據馮承鈞譯迦節《越南世系》,在《史地叢考續編》中,商務印書館本。
案李佛子之降,事見《隋書·本紀》及《劉方傳》。
越南古史,原系依附中國史籍而成,其不足據,與朝鮮、日本之古史正同也。
陳世交、廣之域,歐陽氏實擅大權,歐陽為廣州刺史,及其子纥之事已見前。
弟盛為交州刺史。
纥之平,交址夷僚,往往相聚為寇抄,阮卓奉使招慰,交趾多金翠珠貝珍怪之産,前後奉使者皆緻之,惟卓挺身而還,衣裝無他,時論鹹服其廉焉。
以上所言,為交、廣緣海之地,為文明及财富所萃,政權亦托于是。
大抵能樹威德者,皆久居其地之豪族,單車孤往,則形同羁旅,即使清能,亦多無以善其後,而貪暴者更無論矣。
此其所以勢同割據,五代後卒至分裂而去也。
至遠海之區,則啟辟尤廑。
《齊書·州郡志》言:“廣州民戶不多,而俚、獠猥雜,皆樓居山險,不肯賓服。
”“越州俚、獠叢居,隐伏岩障,寇盜不賓,略無編戶。
元徽二年(474),以陳伯紹為刺史,始立州鎮,穿山為城門,威服俚、獠。
土有瘴氣殺人。
漢世,交州刺史每暑月辄避處高,今交土調和,越瘴獨甚。
刺史嘗事戎馬,惟以戰伐為務。
”此可見廣州之啟辟,不如交州,越州又落廣州之後。
蓋其文化皆自海道傳來,交州眣出海中,故其啟辟較易也。
瓊州一島,漢武帝時,置儋耳、今廣東儋縣。
珠崖二郡,昭帝時罷儋耳,元帝時又罷珠崖,已見《秦漢史》第五章第十六節。
孫權欲取夷洲及珠崖,陸遜、全琮皆谏,詳見第五節。
然赤烏五年(242),卒遣将軍聶權、校尉陸凱以兵三萬讨珠崖、儋耳。
《三國·吳志·權傳》。
是歲,遂置珠崖郡。
晉平吳,省入合浦。
宋文帝元嘉八年(480),又立珠崖。
《南夷傳》雲:世祖大明中,合浦大帥陳檀歸順。
四年(476),檀表乞官軍征讨未附。
乃以檀為高興大守,羅州治。
遣前朱提大守費沈,龍骧将軍武期率衆南伐,并通朱崖道。
并無功。
辄殺檀而返。
沈下獄死。
則亦僅等諸羁縻而已。
甯州之地,距中原窎遠,與交、廣無異,而又無海路可通,故其閉塞尤甚。
自兩漢開辟之後,迄于南北朝,惟蜀漢之世,頗能控制之,則以其相距較近;又蜀土褊狹,軍資國用,勢不能不有藉于此;故能盡力經營也。
晉世甯州之地,後漢時分越巂、見第十三章第四節。
益州、牂牁、今貴州平越縣。
永昌今雲南保山縣。
四郡,而以庲降為控扼之所。
《三國·蜀志·李恢傳注》雲:臣松之訊之蜀人,雲庲降地名,去蜀二千餘裡。
時未有甯州,号為南中,立此職以總攝之。
晉泰始中,始分為甯州。
案《馬忠傳》言:初建甯郡殺大守正昂,縛大守張裔于吳,故都督常住平夷縣,至忠乃移治味縣,似庲降都督本治益州也。
平夷,今雲南曲靖縣。
雍闿之亂,殺大守正昂。
蜀以張裔為大守,闿又執之,送于吳。
吳遙置闿為永昌大守,《三國·蜀志·呂凱傳》。
而以劉璋子闡為益州刺史,處交、益界首。
諸葛亮平南中,闡還吳,為禦史中丞,見《蜀志·二牧傳》。
越巂夷王高定,牂牁大守朱褒亦叛。
惟永昌五官掾功曹呂凱,與丞王伉閉境拒闿。
諸葛亮欲自征之。
長史王連谏:以為不毛之地,疫疠之鄉,不宜以一國之望,冒險而行。
亮為留連久之。
建興三年(225),三月,卒自行。
時李恢為庲降都督,領交州刺史,住平夷。
亮由越巂,恢案道向建甯。
諸縣大相糾合,圍恢軍于昆明。
未詳。
恢給以官軍糧盡,欲引還,乘其怠出擊,大破之。
追奔逐北,南至槃江,謝鐘英《三國疆域志補注》雲:即今南盤江。
東接牂牁,與亮聲勢相連。
時亮發在道,而雍闿為高定部曲所殺。
亮至南,改益州為建甯,分建甯、永昌置雲南,治弄棟,今雲南姚安縣。
建甯、牂牁置興古。
治溫,今雲南羅平縣。
表呂凱為雲南大守,會為叛夷所害,子祥嗣。
王伉為永昌大守。
軍還,南夷複叛,殺害守将。
李恢身往撲讨,盡惡類,徙其豪帥于成都。
賦其叟、濮耕牛、戰馬、金、銀、犀革,充繼軍資,于時費用不乏。
案《諸葛亮傳》稱亮南征之功,亦曰“軍資所出,國以富饒”,可見當時之用兵,固欲絕後顧之憂,實亦利其賦入也。
七年(229),以交州屬吳,解恢刺史,更領建甯大守。
九年(231),張翼為庲降都督。
持法嚴,不得殊俗之歡心。
十一年(233),耆帥劉胄作亂。
翼讨之,不克。
以馬忠代之,乃讨斬胄。
移治味縣。
越嶲叟夷數反,殺大守龔祿、焦璜,是後大守不敢之郡。
隻住安定縣,去郡八百餘裡。
安定治所未詳。
除張嶷為大守。
嶷誘以恩信,讨其不服。
在官三年,徙還故郡。
定莋、在今四川鹽源縣南。
台登、在今四川冕甯縣東。
卑水在今四川會理縣東北。
三縣,舊出靈、鐵及漆,夷徼久自锢食,嶷率所領奪取,署長吏焉。
郡有舊道,經旄牛中旄牛,漢縣,在今四川漢源縣南。
至成都,既平且近,絕已百餘年,更由安上,既險且遠。
安上,謝鐘英雲:當在峨邊、越嶲間。
亦獲開通,複古亭驿。
嶷在郡十五年,至延熙十七年(255)乃還。
永昌郡夷僚不賓,以霍弋領大守,率偏軍讨之,斬其豪帥,郡界甯靜。
弋後領建甯大守,統南郡事。
蜀亡降魏,仍拜南中都督,委以本任,使救呂興,事已見前。
案馬谡攻心之論,諸葛亮七縱七禽之說,古今侈為美談,221《三國·蜀志·馬谡傳注》引《襄陽記》曰:亮征南中,谡送之數十裡。
亮曰:“雖共謀之曆年,今可更惠良規。
”谡對曰:“南中恃其險阻,不服久矣。
雖今日破之,明日複反耳。
今公方傾國北伐,以事強賊,彼知官勢内虛,其叛亦速。
若殄盡遺類,以除後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倉卒也。
夫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願公服其心而已。
”亮納其策,赦孟獲以服南方,故終亮之世,南方不敢複反。
《亮傳注》引《漢晉春秋》曰:亮在南中,所在戰捷,聞孟獲為夷漢所服,募生緻之。
既得,使觀于營陳之間,問曰:“此軍何如?”獲對曰:“向者不知虛實,故敗。
今蒙賜觀看營陳,若隻如此,即定易勝耳。
”亮笑,縱使更戰。
七縱七禽,而亮猶遣獲。
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複反矣。
”遂至滇池。
南中平,皆即其渠帥而用之。
或以谏亮。
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
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
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
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網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
”粗安、粗定四字,最可注意,所能期望者,原不過如此也。
其實反斾未幾,叛旗複舉,重煩讨伐,又曆多年,知志在賦取者,終非如厚往薄來之可以無猜也。
鄧艾入陰平,或以為南中七郡,阻險鬥絕,易以自守,宜可奔南。
谯周言:“若至南方,外當拒敵,内供服禦,費用張廣,他無所取,耗損諸夷必甚,甚必速叛。
”事乃已。
晉既定蜀,泰始七年(271),建為甯州。
大康三年(282),廢甯入益,置南夷校尉以護之。
《三國·蜀志·霍峻傳注》引《漢晉春秋》;弋之孫彪,為晉越巂大守;《呂凱傳注》引《蜀世譜》:凱子祥,為晉南夷校尉;祥子及孫,世守永昌;又《馬忠傳注》:子修,修弟恢,恢子義,皆為晉建甯大守;蓋皆用舊人以撫之,故獲相安。
惠帝大安二年(303),複立甯州。
巴氐亂作,聲教始隔。
永嘉元年(424),南夷校尉李毅卒,甯州遂陷。
治中毛孟求刺史于京都,诏以李遜為之。
遜仍據州與李雄相拒。
遜死,州人立其子堅。
陶侃使尹奉代之。
至成帝鹹和八年(333),乃為李壽所陷,已見第三章第六節。
鹹康二年(336),廣州刺史鄧嶽,遣督護王随擊夜郎,晉郡,今貴州石阡縣西南。
新昌大守陶協擊興古,并克之。
加督甯州。
五年(339),嶽又伐蜀,建甯人孟彥執李壽将霍彪以降。
壽遣李奕攻牂牁,大守謝恕固守,奕糧盡引還。
後八歲,李氏滅,甯州還屬晉朝。
苻堅陷益州,《載記》言西南夷邛、笮、夜郎等皆歸之,蓋嘗緻其獻見,然堅實未能有其地也。
宋世蕭惠開督益、甯,大明八年(464)。
《傳》言其欲收牂牁、越嵩,以為内地,綏讨蠻、濮,開地征租,然有志而未逮。
梁世武陵王紀居蜀,史言其南開甯州、越巂,故能殖其财用,已見第十三章第四節,此亦意在賦斂而已。
其時徐文盛為甯州,《傳》雲:州在僻遠,所管群蠻,不識教義,貪欲财賄,劫篡相尋,前後刺史莫能制。
文盛推心撫慰,示以威德,夷僚感之,風俗遂改。
當時自邊徼舉兵勤王者,實惟文盛與陳高祖二人,其人蓋亦異才,惜乎未竟其用也。
《齊書·州郡志》雲:甯州道遠土瘠,蠻夷衆多,齊民甚少。
諸爨氏強族,侍遠擅命,故數有土反之虞。
蓋客籍官于甯能舉其職亦少,故其後地遂為兩爨所擅焉。
第三節 林邑建國 秦、漢之開南越,所至之地,不為不遠,然其地陸路阻塞,交通皆藉海道,其南境,海道距印度近而距中國已開發之地遠,故越三四百年,其地之民族,遂有承襲印度之文化而謀自立者,林邑是也。
《晉書·林邑傳》曰:林邑國,本漢時象林縣,則馬援鑄柱之處也。
漢象林縣,在今越南之廣南。
其地有茶荞古城,考古者雲即林邑之都,見鄂魯梭《占城史料補遺》,在《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續騙》中,商務印書館本。
《水經·溫水注》雲:建武十九年(43),馬援樹兩銅柱于象林南界,與西屠國分,漢之南疆也。
土人以其流寓,号曰馬流,世稱漢子孫也。
又雲:秦徙餘民,染同夷俗,日南舊風,變易俱盡。
蓋其地華人甚少,故漸為夷所同化。
後漢末,功曹姓區,有子曰連,《梁書》作達,《水經注》作逵。
殺令,自立為王。
子孫相承。
《水經注》雲:自區逵以後,國無文史,失其年代,世數難詳。
其後王無嗣,外孫《梁書》作外甥,《隋書》作其甥。
範熊代立。
熊死,子逸立。
自孫權以來,不朝中國。
至武帝大康中,始來貢獻。
鹹康二年(336),《梁書》、《南史》作三年。
範逸死,奴文篡位。
文,日南西卷縣夷帥範椎奴也。
222《齊》、《梁書》、《南史》皆作範稚。
西卷縣,在今越南承天府附近。
嘗牧牛澗中,獲二鯉魚,化成鐵,用以為刀。
刀成,乃對大石鄣而祝之曰:“鯉魚變化,冶成雙刀,石鄣破者,是有神靈。
”進斫之,石即瓦解。
文知其神,乃懷之。
随商賈往來,《梁書》、《南史》雲:範稚常使之商賈。
見上國制度。
至林邑,遂教逸作宮室、城邑及器械。
《梁書》、《南史》作及兵車器械。
逸甚愛信之,使為将。
文乃谮逸諸子,或徙或奔。
及逸死,無嗣,文遂自立為王。
《梁書》、《南史》雲:文僞于鄰國迎王子;置毒于漿中而殺之,遂脅國人自立。
于是乃攻大岐界、小岐界、式仆、徐狼、屈都、乾魯、扶單等諸國,并之。
《梁書》雲:舉兵攻旁小國,皆吞滅之。
有衆四五萬人。
近世治南洋史者,謂林邑即唐之環王,五代後之占城,在我雖有異名,在彼則迄以占婆自号,《唐書》:環王,亦名占婆。
《西域記》名摩诃瞻波。
《南海寄歸内法傳》作占波。
未嘗有所謂林邑者。
223馮承鈞譯馬司培羅《占婆史序》。
商務印書館本。
案《太平寰宇記》卷百七十六。
雲:林邑國,本秦象郡林邑縣地,漢為象林縣,屬日南郡,而《水經注》述林邑事,有“後去象林、林邑之号”之文,則占婆建國之初,實曾以中國縣名,為其國号也。
《三國·吳志·呂岱傳》,謂岱既定交州,遣從事南宣國化,徼外扶南、林邑、明堂諸王各遣使奉貢,則《晉書》謂自孫權以來,不朝中國者實非;或其所謂中國,乃指漢、魏而言也。
《後漢書·南蠻傳》:和帝永元十二年(100),四月,日南象林縣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
郡縣發兵讨擊,斬其渠率,餘衆乃降。
于是置象林将兵長史,以防其患。
順帝永和二年(137),日南象林徼外蠻夷區憐等數千人攻象林縣,燒城寺,殺長吏。
交址刺史樊演發交址、九真二郡兵萬餘人救之。
兵士憚遠役,遂反。
攻其府。
會侍禦史賈昌使在日南,即與州郡并力讨之,不利。
遂為所攻圍。
明年,用李固議,拜祝良為九真大守,張喬為交址刺史,乃讨平之。
後張津為區景所殺,事見上節。
然則象林徼外蠻夷,為患已久,而區氏為象林魁桀,故終至殺令而自立也。
占婆古碑,尚有存者。
馬司培羅謂考諸碑文,占婆有史以來第一王為釋利魔羅criMara,或即區連雲。
見《占婆史》第二章。
範為中國姓,抑系譯音,近人多有異說。
伯希和雲:占婆碑文,國王名号,無一與範字相類者;馬司培羅謂範為Varnan對音;詳見費郎《葉調斯調與爪哇》,在《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續編》中。
其言似亦有理,然究不能謂中國史所載林邑諸王,必見于占波碑文中也。
予謂範文之知識,尚系得諸中國,則自此以前,以中國人入占波作大長,于勢甚順。
範熊、範文,不必論其種姓如何,視為中國民族,固無不可也。
陶璜言範熊世為逋寇,則林邑之為邊患,由來已久,及範文立而愈烈。
《晉書·林邑傳》言:文遣使通表入貢,其書皆胡字,此與《本紀》所書鹹康六年十月,林邑獻馴象,當即一事。
後七年而兵端啟。
《傳》雲:永和三年(347),文率其衆,攻害日南。
陷大守夏侯覽。
殺五六千人。
餘奔九真。
以覽屍祭天。
鏟平西卷縣城。
遂據日南。
告交州刺史朱蕃,《梁書》作朱藩。
求以日南北鄙橫山為界。
初徼外諸國,嘗赍寶物,自海路來貨賄,而交州刺史、日南大守多貪利侵侮,十折二三。
至刺史姜壯時,《梁書》、《南史》皆作姜莊。
使韓戢領日南大守,戢估較大半,又伐船調桅,聲雲征伐,由是諸國恚憤。
且林邑少田,貪日南之地。
戢死,繼以謝擢,《梁書》作謝稚。
侵刻如初。
及覽至郡,《梁書》雲:台遣覽為大守。
酖荒于酒,政教愈亂,故被破滅。
既而文還林邑。
是歲,朱蕃使督護劉雄戍于日南,文複攻陷之。
四年(348),文又襲九真,害士庶十八九。
明年,征西督護滕畯率交,廣之兵伐文于盧容,縣名,當在承天府之南。
為文所敗,退次九真。
其年,文死,子佛嗣。
升平末。
廣州刺史滕含率衆伐之。
佛懼,請降。
含與盟而還。
含,修之孫,見《修傳》。
《梁書·林邑傳》雲:文殺夏侯覽,留日南三年,乃還林邑。
朱蕃後遣劉雄戍日南,文複屠滅之。
進寇九德,殘害吏民。
遣使告蕃:願以日南北境橫山為界。
蕃不許。
又遣督護陶緩、李衢讨之。
文歸林邑。
尋複屯日南。
五年(349),文死,子佛立。
猶屯日南。
桓溫遣督護滕畯、九真大守灌邃帥交、廣州兵讨之。
佛嬰城固守。
邃令畯盛兵于前,邃率勁卒七百人自後逾壘而入。
佛衆驚潰奔走。
邃追至林邑。
佛乃請降。
留日南三年句,乃總其前後而言之,自永和三年(347)至五年(349)。
此處所謂乃還林邑,與下文之文歸林邑,正是一事。
然雲尋複屯日南;又雲文死,子佛立,猶屯日南;則自永和三年(418)之後,林邑之兵,實迄未賞去日南矣。
惟範文初還,劉雄未敗時嘗暫複,此時文實尚未據日南也。
滕峻之兵,《晉書》在範文時言其敗,而《梁書》在範佛時言其勝者?《水經注》言:永和五年(349),桓溫遣督護滕畋,率交、廣兵伐範文于舊日南之盧容縣,為文所敗,退次九真,更治兵。
文被創死,子佛代立。
七年(351),畯與交州刺史楊平複進。
軍壽泠浦。
在區粟城之南。
區粟城,《水經注》雲:即西卷縣。
入頓郎湖。
在四會浦口之西。
四會浦口,今順安海。
讨佛于日南故治。
佛蟻聚,連壘五十餘裡。
畯、平破之。
佛逃竄山薮,遣大帥面縛,請罪軍門。
遣武士陳延勞佛,與盟而還。
則畯征林邑,實經再駕,始敗終勝,範文既以創死,則初役亦不得謂全敗。
《晉書》漏書其後一役,《梁書》又漏書其前一役也。
《本紀》:永和九年(353),三月,交州刺史阮敷讨佛于日南,破其五十餘壘。
《梁書·傳》雲:升平初,複為寇暴,刺史溫放之讨破之。
放之,峤子。
《晉書·峤傳》雲:放之以貧求為交州,朝廷許之。
既至南海,甚有威惠。
将征林邑,交址大守杜寶,别駕阮朗并不從,放之以其沮衆,誅之。
勒兵而進。
遂破林邑而還。
《水經注》事在升平二年(358),雲水陸累戰,佛保城自守,重求請服,聽之。
《本紀》:三年(359),十二月,放之又讨林邑參離、耽潦,蓋林邑屬夷。
并降之。
此數事《晉書·傳》亦漏書。
《傳》又雲:至孝武甯康中,遣使貢獻。
至義熙中,每歲又來寇日南、九真、九德諸郡,殺傷甚衆。
交州遂緻虛弱,而林邑亦用疲弊。
佛死,子胡達立,上疏貢黃金盤碗及金钲等物。
一似佛死胡達立,在義熙之後者,其誤殊甚。
《杜慧度傳》:慧度父瑗,平李遜之亂,交州刺史滕遜之乃得至州,已見上節。
《傳》又雲:遜之在前十餘年,與林邑累相攻伐。
遜之将北還,林邑王範胡達攻破日南、九德、九真三郡,遂圍州城。
時遜之去已遠。
瑗與第三子爰之,悉力固守。
多設權策,累戰,大破之。
追讨于九真、日南,連捷。
故胡達走還林邑。
乃以瑗為交州刺史。
義熙六年(410),年八十四,卒。
李遜之叛,事在大元五年十月,其見殺在六年七月,遜之到官,必在六七年間,在州十餘年,約當大元之末,佛死而胡達繼,必在升平二年(358)至大元末年之間。
《梁書·傳》雲:安帝隆安三年(399),佛孫須達,複寇日南,執大守炅源。
又進寇九德,執大守曹炳。
交址大守杜瑗遣都督鄧逸等擊破之。
即以瑗為刺史。
則隆安三年(399),林邑王位,又嬗于須達矣。
《晉書·本紀》:大元七年(382),三月,林邑範熊獻方物,此時在位者為佛為胡達不可知,要不得更有範熊,疑熊乃号而非名也。
《梁書·傳》又雲:義熙三年(407),須達複寇日南,殺長史。
瑗遣海邏督護阮斐讨破之,斬獲甚衆。
九年(413),須達複寇九真。
行郡事杜慧期慧度弟。
與戰,斬其息交龍王甄知,及其将範健等。
生俘須達息那能,及虜獲百餘人。
《本紀》:是年三月,林邑範湖達寇九真,交州刺史杜慧度斬之,湖達蓋即甄知,亦号而非名也。
《梁書·傳》雲:自瑗卒後,林邑無歲不寇日南、九德諸郡,殺蕩甚多。
交州遂緻虛弱。
《杜慧度傳》雲:高祖踐阼之歲,慧度率文武萬人,南讨林邑。
所殺過半。
前後被鈔略,悉得還本。
林邑乞降。
是役蓋亦一大舉,然兵端仍不戢。
《宋書·林邑傳》雲:高祖永初二年(421),林邑王範陽邁遣使貢獻,即加除授。
大祖元嘉初,侵暴日南、九德諸郡。
八年(427),又遣樓船百餘寇九德,入四會浦口。
交州刺史阮彌之,遣隊主相道生三千人赴讨。
攻區粟城,不克而還。
林邑欲伐交州,借兵于扶南,扶南不從。
十年(429),陽邁遣使上表獻方物,求領交州。
诏答以道遠,不許。
十二(431)、十五(434)、十六(435)、十八年(437),頻遣貢獻,而寇盜不已。
所貢亦陋薄。
224大祖忿其違慠。
二十三年(442),使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
遣大尉振武将軍宗殷受和之節度。
和之遣府司馬蕭景憲為軍鋒,悫仍領景憲軍副。
向區粟城,克之。
乘勝進讨,即克林邑。
陽邁父子,并挺身奔逃。
所獲珍異,皆是未名之寶。
此役之後,林邑寇盜遂息,或謂中國之兵威,有以懾之,核其實,亦未必然。
《齊書·林邑傳》雲:永初二年(421),林邑王範楊邁,初産,母夢人以金席藉之,光色奇麗,中國謂紫磨金,夷人謂之楊邁,故以為名。
楊邁死,子咄立,纂其父,複改名楊邁。
下叙檀和之征林邑事。
其下雲:楊邁子孫相傳為王,未有位号。
夷人範當根純攻奪其國,篡立為王。
永明九年(491),遣使貢獻金簟等物。
诏可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将軍、林邑王。
範楊邁子孫範諸農,率種人攻當根純,複得本國。
十年(492),以諸農為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将軍、林邑王。
永泰元年(498),諸農入朝,海中遭風溺死。
以其子文款為假節、都督緣海諸軍事、林邑王。
《梁書》則雲:須達死,子敵真立。
其弟敵铠,攜母出奔。
敵真追恨不能容其母、弟,舍國而之天竺,傳位于其甥。
國相藏驎固谏,不從。
其甥既立,而殺藏驎。
藏驎子又攻殺之,而立敵铠同母異父之弟曰文敵。
文敵後為扶南王子當根純所殺。
大臣範諸農,平其亂而自立為王。
諸農死,子陽邁立。
宋永和二年(434),遣使貢獻,以陽邁為林邑王。
陽邁死,子咄立。
纂其父,複曰陽邁。
下乃叙元嘉以來侵暴,及檀和之讨伐之事。
案自義熙九年(413)至永初二年(421),其間僅八年,似未能容敵真、敵铠、藏驎、文敵、範當根純、範諸農之争奪相殺,及諸農後兩世之傳襲。
永明九年(491)、十年(492)之除授,明有當根純及諸農之名,必不緻誤。
《齊書·扶南傳》:永明二年(484),其王阇邪跋摩上表曰:“臣有奴名鸠酬羅,委臣逸走,别在餘處,構結兇逆。
遂破林邑,仍自立為王。
伏願遣軍,讨伐兇逆。
臣亦自效微誠,助朝廷翦撲。
若欲别立餘人為彼王者,伏聽敕旨。
脫未欲灼然興兵者,伏願特賜敕在所,随宜以少軍助臣,乘天之威,殄滅小賊。
”此所謂鸠酬羅,與當根純當即一人。
一雲奴,一雲王子者?或奴而見養為子;或實奴而詐稱王子;或又諱子叛父,稱之為奴也。
然則《梁書》此段叙述必誤。
陽邁本号而非名,《占婆史》雲:陽邁yanmah,意言金王也。
故人人可以之自稱也。
《齊書》死于永初二年(421)之楊邁,似即須達;《梁書》範諸農之子陽邁,則即《齊書》之文款也。
林邑在宋、齊之際,蓋内既有釁,外又遭扶南賊子之侵寇,故無暇陵犯邊邑矣。
《梁書》又雲:孝武建元、當作孝建。
大明中,林邑王範神成,累遣長史,奉表貢獻。
明帝泰豫元年(472),又遣使獻方物。
齊永明中,範文贊累遣使貢獻。
神成、文贊,似即敵真、文敵。
二人皆須達之子,而未受封拜,故《齊書》雲陽邁子孫相傳為王,未有位号也。
阇邪跋摩之表在永明二年(484),則當根純之篡奪林邑,必尚在其前,永明中文贊似不容累使貢獻,或國都雖見奪于當根純,範文之子孫,仍能據一隅自守,諸農乃藉之而起,亦如後世新、舊阮之事邪?《梁書》又雲:天監九年(510),文贊子天凱奉獻白猴。
诏以為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林邑王。
十三年(514),天凱累遣使獻方物,俄而病死,子弼毳跋摩立,奉表貢獻。
普通七年(526),王高式勝铠遣使獻方物。
中大通二年(530),行林邑王高式律陁羅跋摩遣使貢獻。
诏皆以為持節督緣海諸軍事、綏南将軍、林邑王。
文贊果即文敵,則天凱非以子繼父乃繼文款之後,要仍為範文之子孫,弼毳跋摩之名,忽易而為侏離之語,雲系文贊之子,或不可信。
當時史籍,于四裔世次多誤,參看第七節吐谷渾、第八節高昌等可見。
自此以後,林邑諸王名号皆然。
疑其國更有變故,而為史所不詳。
王林邑者,自中國民族易而為印度民族,或即在斯時也。
林邑之自立,實由占婆民族,受印度文化之濡染,程度稍高,不忍官吏之貪暴而叛去。
《晉書·林邑傳》雲:人皆保露徒跣,以黑色為美;《隋書傳》雲:其人深目高鼻,發拳色黑;可見其民純系馬來人。
其文化:如居處為閣,名曰幹闌,門戶皆北向;男女皆以橫幅吉貝繞要以下,謂之幹漫,亦曰都缦;不設刑法,有罪者使象蹋殺之;《梁書》本傳。
自系馬來舊俗。
然謂師君為婆羅門;《齊書》本傳。
其大姓亦号婆羅門;《宋書》本傳。
女嫁者由婆羅門率婿與婦,握手相付;《齊書》。
其王着法服,加璎珞,如佛像之飾;事乾尼道,鑄金、銀人像,大十圍;檀和之銷其金人,得黃金數十萬斤。
《宋書》。
人皆奉佛;文字同于天竺;《隋書》本傳。
則純為來自印度之文化矣。
種族既不相同,文化又複岐異,為之大長之範氏,即果系中國人,其不能持久,亦其宜也,況益以官吏之貪暴乎?既服于我之民族,複叛而去,論者恒以為可惜。
然政治之管轄,僅一時之事,惟社會合同而化,乃可以長治久安。
苟其不然,兵力雖強,政令雖酷,終不能永遠束縛也。
文化本所以謀樂利,我之文化,果優于彼,彼自樂從。
若其不然,安能強人以從我?文化既不相同,安能禁人之謀自立?若謂彼藉我之力而稍開化,轉圖叛我,實為孤恩。
則我之啟發彼,果為我欤?抑為彼也?此世所謂先進之民族,不應不撫心自問者也。
果以大公無我為心,則人自不知求自立而至于知求自立,正見我牖啟之功,以先知先覺自任者,正當欣然而笑耳。
225 第四節 海南諸國 《梁書·海南傳》雲:海南諸國,大抵在交州南及西南大海洲上。
相去近者三五千裡,遠者二三萬裡。
其西與西域諸國接。
漢元鼎中,遣伏波将軍路博德開百越,置日南郡,其徼外諸國,自武帝以來皆朝貢。
後漢桓帝世,大秦、天竺,皆由此道遣使貢獻。
及吳孫權時,遣宣化從事朱應,中郎康泰通焉。
其所經及傳聞,則有百數十國。
因立記傳。
晉代通中國者蓋鮮,故不載史官。
及宋、齊,至者十有餘國,始為之傳。
自梁革運,其奉正朔,修貢職,航海歲至,逾于前代矣。
今采其風俗粗著者,綴為《海南傳》雲。
案史官記載之多少,由于諸國修貢職者之多少,諸國修貢職者之多少,特其與朝廷交際之多少,民間航海之盛衰,則初不系乎此也。
《傳》以林邑居首,今以其本為中國郡縣,别為一節,其餘諸國,則著之于此。
海南諸國,扶南為大。
扶南,今柬埔寨也。
226《晉書·扶南傳》雲:西去林邑三千餘裡,在海大灣中。
《齊書》雲:在日南之南大海西蠻中,蠻蓋彎之誤。
《梁書》雲:在日南郡之南海西大灣中,去日南可七千裡,在林邑西南三千餘裡。
乍觀之,極似指今之泰國,故中外史家,多有以泰國釋之者,然非也。
法艾莫捏《扶南考》曰:“凡中國史家所載扶南事述,證之柬埔寨,全相吻合,然從未有一端合于暹羅者。
”艾莫涅《扶南考》,在《國聞譯證》第一冊中,開明書店本。
記扶南事者,以《梁書》為詳。
其《傳》雲:扶南國俗本裸,文身被發,不制衣裳。
以女人為王,号曰柳葉。
《晉書》作葉柳。
年少壯健,有似男子。
其南有徼國,齊書作激國,《南史》同。
《晉書》但雲外國人。
有事鬼神者字混填。
《晉書》作混潰。
夢神賜之弓,乘賈人舶入海。
混填晨起,即詣廟。
于神樹下得弓。
便依夢乘船入海。
遂入扶南外邑。
《晉書》雲:夢神賜之弓,又教乘舶入海。
混潰旦詣神祠得弓,遂随賈入泛海至扶南外邑。
《齊書》雲:夢神賜弓二張。
柳葉人衆見舶至,欲取之。
混填即張弓射其舶,穿度一面,矢及侍者。
《齊書》雲:貫船一面,通中人。
柳葉大懼,舉衆降。
混填乃教柳葉穿布貫頭,形不複露。
遂治其國。
伯希和《越南半島中國史文》引《吳時外國傳》曰:扶南之先,女人為主,名柳葉。
有摸趺國人,字混慎,好事神,一心不懈。
神感至意。
夜夢人賜神弓一張,教載賈人舶入海。
混慎晨入廟,于神樹下得弓,便載大船入海。
神回風令至扶南。
柳葉欲劫取之。
混慎舉神弓而射焉,貫船通渡。
柳葉懼伏。
混慎遂王扶南。
此文見《大平禦覽》卷三百四十七。
伯希和雲:《吳時外國傳》,即康泰《行記》之一名。
柳葉似非譯音。
若雲譯意,柬埔寨無柳樹,何來柳葉?恐是椰葉之誤。
明陳繼儒《珍珠船》雲:诃陵以柳花為酒,柳花酒必是已見唐人記載之椰子花酒。
設女王實名椰葉,則可推想扶南亦有一椰樹部落,與古占城同矣。
混慎,他書作填或滇,康泰元文似作填,此為Kaundinya之漢譯無疑也。
摸趺不見他書,必有誤。
《禦覽》又引康泰《扶南土俗》多條,大半在第七百八十七卷中。
有一條,言混填初載賈人大舶入海之國名烏文國,其元名似系Uman或Umun,然亦無考。
一條雲:橫跌國,在優钹之東南。
又雲:優钹國在天竺之東南,可五千裡。
城郭、珍玩、謠俗,與天竺同。
橫跌、摸趺,字形相類,明是一國。
以古來譯例求之,元名似系摸跌。
此處所雲天竺,設指全印度,則其東南五千裡之優钹,應在恒河以東。
摸跋在優跋東南,似當求之馬來半島東岸。
烏文亦在此處。
惟未将康泰《行記》一切殘文及他可助考證文字詳考,不能盡廢在印度東岸之說也。
伯希和此篇,在馮承鈞《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中。
占婆古有二大部落:一曰槟榔,在賓童龍,一曰椰子,在其北,見馮譯《占婆史》第一章。
納柳葉為妻。
生子分王七邑。
其後王混盤況,以詐力間諸邑,令相疑阻,因舉兵攻并之。
乃遣子孫,分治諸邑,号曰小王。
盤況年九十餘乃死。
立中子盤盤。
以國事委其大将範蔓。
盤盤立三年死。
國人共舉蔓為王。
蔓勇健,有權略。
複以兵威攻伐旁國,鹹服屬之。
自号扶南大王。
乃治作大船,窮漲海,費郎雲:即東起瓊州,西至麻六甲海峽之中國海,見所著《蘇門答剌古國考·蘇門答剌史草》篇。
馮承鈞譯,商務印書館本。
攻屈都昆、九稚、典孫等十餘國,開地五六千裡。
次當伐金隣國,伯希和《扶南考》雲:屈都昆之名,他處未見,僅見屈都乾、都昆、都軍等。
屈都乾見《齊書·林邑傳》及《大平禦覽》卷七百九十。
《水經注》卷三十六引《林邑記》,省稱屈都。
此處之屈都昆,應即都昆。
《通典》卷百八十八,《禦覽》卷八百八十八,有邊鬥一雲斑鬥,都昆一雲都軍,拘利一雲九離,比嵩四國。
雲:并隋時聞焉。
扶南度金隣大灣,南行三千裡,有此四國。
都昆,應在馬來半島。
九稚,蓋九離之訛,亦即《禦覽》卷七百九十之句稚。
典孫,即頓遜。
金隣,《禦覽》七百九十引《異物志》雲:一名金陳,去扶南可二千餘裡。
又引《外國傳》雲:從扶南西去金陳二千餘裡。
《水經注》卷一引竺芝《扶南記》雲:林陽國,陸地距金隣國二千裡。
《禦覽》卷七百八十七引康泰《扶南土俗》雲:扶南之西南,有林陽國,去扶南七千裡。
又引《南州異物志》雲:林陽,在扶南西七千餘裡。
義淨《南海寄歸内法傳》,亦有金隣之名,日本僧人注解,謂即此傳之金洲,則為梵文之Suvarnadvipa,今之Palembang矣。
伯希和此篇,亦馮承鈞譯,在《史地叢考續編》中。
蔓遇疾,遣大子金生代行。
蔓姊子旃,時為二千人将,因篡蔓自立。
遣人詐金生而殺之。
蔓死時,有乳下兒,名長,在民間。
至年二十,乃結國中壯士襲殺旃。
旃大将範尋,又殺長而自立。
吳時,遣中郎将康泰、宣化從事朱應使于尋國。
國人猶裸,惟婦人着貫頭。
泰、應謂曰:“國中實佳,但人亵露可怪耳。
”尋始令國内男子着橫幅。
橫幅,今幹缦也。
案《三國·吳志·孫權傳》:赤烏六年(243),十二月,扶南王範旃遣使獻樂人及方物,《呂岱傳》言扶南奉貢,已見上節。
岱之召還,在黃龍三年(231),則扶南入貢,應在黃龍三年以前。
惟史家叙事,不能皆具年月,《岱傳》或系要其終而言之,則扶南初入貢,或即在此年,亦未可知也。
則範旃篡立,略當吳大帝之時。
其先須容一老壽之盤況及盤盤三年;自此上溯,必尚有數世;則混填年代,必不得甚近。
扶南之建國,尚當在林邑之先也。
《晉書·扶南傳》雲:武帝泰始初,遣使貢獻。
大康中,又頻來。
《武帝紀》:泰始四年(468),扶南、林邑各遣使來獻。
此後書其至者,為大康六年(285)、七年(286)、八年(287)。
《梁書》雲:晉武帝大康中,尋始遣使貢獻,誤。
穆帝升平初,複有竺旃檀稱王,遣使貢馴象。
帝以殊方異獸,恐為人患,诏還之。
此事《紀》在升平元年(357),竺旃檀作天竺旃檀,竺蓋天竺之省稱也。
其後《紀》于大元十四年(389),又書其來獻方物,而不言其王為何人。
《梁書》亦叔竺旃檀貢馴象事,下雲:其後主憍陳如,本天竺婆羅門也。
有神語曰:應王扶南。
憍陳如心悅。
南至盤盤。
見下。
扶南人聞之,舉國欣戴,迎而立焉。
複改制度,用天竺法。
按竺旃檀當是印度人,當其時,天竺治法,必已頗行于扶南矣,特至憍陳如而更盛耳。
《梁書》又雲:憍陳如死,後王持梨陀跋摩,宋文帝世,奉表獻方物。
《宋書·夷蠻傳》雲:元嘉十一(434)、十二(435)、十五年(438),國王持黎跋摩遣使奉獻。
《齊書·南夷傳》雲:宋末,扶南王姓僑陳如,名阇邪跋摩,遣商貨至廣州。
天竺道人那伽仙附載欲歸國。
遭風至林邑,掠其财物皆盡。
那伽仙閑道得達扶南。
案此叙事即系據其表辭。
永明二年(484),阇邪跋摩遣那伽仙上表,已見上節。
梁天監二年(503),跋摩複遣使送珊瑚佛像,并獻方物。
诏以為安南将軍、扶南王。
十年(511)、十三年(514),跋摩累遣使貢獻。
其年死。
庶子留陁跋摩殺其嫡弟自立。
其後十六年(517)、十八年(519)、普通元年(520)、中大通二年(530)、天同元年(535)、五年(539),又遣使來,皆見本傳。
陳高祖永定三年(559),宣帝大建四年(572),後主祯明二年(588),皆使獻方物,見《本紀》。
艾莫涅《扶南考》,謂中國于四裔,同時或時極相近者,多以異名稱之,層見疊出。
使能名号歸一,國數必可大減。
彼謂《文獻通考》紀狼牙修事雲:立國以來,四百餘年。
後嗣衰弱。
王族有賢者,國人歸之。
王聞,乃加囚執。
其鎖無故自斷。
王以為神,不敢害。
逐出境。
遂奔天竺。
天竺妻以長女。
俄而狼牙修王死,大臣迎還為王。
二十餘年死。
子婆加達多立。
天監十四年(515),遣使阿撒多奉表。
案此亦《梁書·海南傳》之文。
狼牙修即扶南,賢王即憍陳如,此說似大早計。
彼又謂憍陳如之印度名曰甘婆Kambu,從大自在天神Siva處得一婦,即柬埔寨梵文碑之班羅。
Perá因此,古代傳說,其國名甘婆地PaysdeKambu,教徒名甘婆阇Kambujas。
意即系出甘婆之人。
此為其五世紀時之名,後遂以甘白智名國雲。
甘白智,柬埔寨古名。
憍陳如登位後,号持留陁跋摩rutavarman,意即聖經之保衛者。
柬埔寨列王,皆以跋摩Varman字為尊号結尾,自此王啟之也。
持梨陁跋摩resthavarman意為善人與婆羅門教士之保護者。
後代碑文,稱其居持梨陁補羅resthapura,意即婆羅門城。
留陁跋摩Rudravarman自附于憍陳如之女之統
”讀此疏,可略知交、廣民生、吏治之情形矣。
赤烏二年(239),魏明帝景初三年。
十月,将軍蔣秘,南讨夷賊,所領都督廖式,殺臨賀大守嚴綱等,與弟潛共攻零陵、桂陽,漢郡,今湖南郴縣。
及搖動交州、蒼梧、郁林諸郡,衆數萬人。
《孫權傳》。
呂岱時在武昌,自表辄行。
孫權遣使追拜岱交州牧,及遣諸将唐咨等絡繹相繼。
攻讨一年,破之,斬式等。
《呂岱傳》。
十一年(248),群齊王芳正始九年。
交址、九真夷賊攻役城邑,交部騷動。
以陸胤為交州刺史、安南校尉。
胤入南界,喻以恩信,務崇招納,交域清泰。
至孫休永安元年(258)魏高貴鄉公甘露三年。
乃征還。
《胤傳》。
五年(262),魏常道鄉公景元三年。
休使察戰到交址調孔雀、大豬。
注:察戰,吳官号。
案其人姓名,似即《晉書·本紀》之鄧句,《陶璜傳》之鄧苟,見下。
先是交址大守孫谞,科郡上手工千餘人送建業,察戰至,恐複見取,郡吏呂興等,因此扇動兵民,招誘諸夷,殺谞。
220使使如魏請大守及兵。
《休傳》。
《晉書·陶璜傳》雲:谞貪暴,為百姓所患,會察戰鄧苟至,擅調孔雀三千頭送秣陵,興殺谞及苟,及郡内附。
七年(264),八月後為孫皓元興元年(264)。
魏常道鄉公鹹熙元年。
吳複分交州置廣州。
《孫休傳》。
仍統南海、蒼梧、郁林三郡,見《晉志》。
九月,魏以呂興為使持節都督交州諸軍事。
诏曰:“孫休遣使鄧句敕交址大守鎖送其民,發以為兵。
吳将呂興,因民心忿怒,又承王師平定巴蜀,即糾合豪桀,誅除句等。
驅逐大守長吏,撫和吏民,以待國命。
九真、日南,亦齊心響應,與興協同。
興移書日南州郡,開示大計。
兵臨合浦,告以禍福。
遣都尉唐譜等詣進乘縣,因南中都督護軍霍弋上表自陳。
”案蜀以李恢為建甯大守,遙領交州刺史,晉平蜀,亦以弋遙領交州,見《晉書·地理志》。
策命未至,興為下人所殺。
《魏志·本紀》。
然是歲,魏所置交址大守之郡。
《孫皓傳》。
案《華核傳》:寶鼎二年(267),核上疏言交州諸郡,國之南土,交址、九真二郡已沒,日南孤危,存亡難保,則其時日南尚屬吳。
然《晉書·武帝紀》:泰始五年(269),五月,曲赦交址、九真、日南三歲刑,則日南亦屬晉矣。
孫皓寶鼎三年(268),晉武帝泰始四年。
遣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修則等入擊交址。
為晉毛炅等所破,皆死。
兵散還合浦。
《皓傳》。
《晉書·武帝紀》:泰始四年(268),十月,吳将顧容寇郁林,大守毛炅大破之,斬其交州刺史劉俊,将軍修則。
《陶璜傳》:呂興為功曹李統所殺,帝更以建甯爨谷為交址大守。
谷又死,更遣巴西馬融代之。
融病卒。
南中監軍霍弋又遣犍為楊稷代融。
與将軍毛炅、九真大守董元等自蜀出交址。
破吳軍于古城,斬大都督修則、交州刺史劉俊。
建衡元年(269),晉泰始五年。
十一月,遣監軍虞汜、威南将軍薛珝、蒼梧大守陶璜由荊州;監軍李勖、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建安,見第八章第一節。
皆就合浦擊交址。
二年(270),晉泰始六年。
春,李勖以建安道不通利,殺導将馮斐,引軍還。
四月,勖及徐存家屬皆伏誅。
三年(271),晉泰始七年。
汜、璜破交址,禽殺晉所置守将,九真、日南皆還屬。
《孫皓傳》。
《晉書·本紀》:四月,九真大守董元為吳将虞汜所攻,軍敗,死之。
七月,吳将陶璜等圍交趾,大守楊稷與郁林大守毛炅,及日南等三郡降于吳。
案謂稷、炅降吳者,說出《漢晉春秋》。
《華陽國志》則雲:稷至合浦歐血死,炅不屈,為吳所殺。
見《三國志·孫皓傳注》。
《晉書·陶璜傳》兼采二說。
又雲:炅密謀襲璜。
事覺,被誅。
吳因用璜為交州刺史。
九真郡功曹李祚保郡,璜遣攻之,逾時乃拔。
皓以璜為交州牧。
武平、九德、新昌,九德,吳分九真郡立。
破交趾後,又分交趾為新昌郡。
諸将破扶嚴夷,置武平郡。
皆在今越南境。
土地阻險,夷僚勁悍,曆世不賓,璜征讨,開置三郡及九真屬國三十餘縣。
征璜為武昌都督,以合浦大守修允代之。
交土人請留璜以千數,于是遣還。
《晉書·璜傳》。
天紀三年(279),晉武帝鹹甯五年。
夏,修允轉桂林大守,疾病,住廣州,先遣部曲督郭馬将五百兵至郡,安撫諸夷。
允死,兵當分給,馬等累世舊軍,不樂離别;晧時又科實廣州戶口;馬與部曲将何典、王族、吳述、殷興等,因此恐動兵民,會聚人衆,攻殺廣州督虞授。
馬自号都督交、廣二州諸軍事,興廣州刺史,述南海大守。
典攻蒼梧,族攻始興。
見第三章第九節。
八月,以滕修領廣州牧,率萬人從東道讨馬。
與族遇于始興,未得前。
皓又遣徐陵督陶濬璜弟。
将七千人從西道。
命交州牧陶璜部伍所領,及合浦、郁林諸郡兵,當與東西軍共擊馬。
陶濬至武昌,聞北軍大出,停駐不前。
《孫皓傳》。
滕修赴難,至巴丘,見第十三章第六節。
而晧已降,乃還,與廣州刺史闾豐、蒼梧大守王毅各送印绶。
诏以修為廣州牧,委以南方事。
修在南積年,為邊夷所附。
大康九年(288),卒。
《晉書·修傳》。
皓既降晉,手書遣璜息融敕璜歸順。
诏複本職。
晉減州郡兵,璜上言曰:“交土荒裔,鬥絕一方,或重譯而言,連山帶海。
又南郡去州,海行千有餘裡,外距林邑,才七百裡,夷帥範熊,世為逋寇,自稱為王,數攻百姓。
且連接扶南,種類猥多,朋黨相倚,負險不賓。
往隸吳時,數作寇逆,攻破郡縣,殺害長吏。
臣以尩弩,昔為故國所采,偏戍在南,十有餘年。
雖前後征讨,翦其魁桀,深山僻穴,尚有逋竄。
又臣所統之卒,本七千餘人,南土溫濕,多有氣毒;加累年征讨,死亡減耗;其見在者,二千四百二十人。
今四海混同,無思不服,當卷甲消刃,禮樂是務,而此州之人,識義者寡,厭其安樂,好為禍亂。
又廣州南岸,周旋六千餘裡,不賓屬者,乃五萬餘戶。
及桂林不羁之輩,複當萬戶。
至于服從官役,才五千餘家。
二州唇齒,惟兵是鎮。
又甯州興古,見下。
接據上流,去交址郡千六百裡,水陸并通,互相維衛。
州兵未宜約損,以示單虛。
”又以合浦郡土地硗确,無有田農,百姓惟以采珠為業,商賈去來,以珠貨米,而吳時珠禁甚嚴,慮百姓私散好珠,禁絕來去,人以饑困。
又所調猥多,限每不充。
今請上珠三分輸二,次者輸一,粗者蠲除。
自十月訖二月,非采上珠之時,聽商旅往來如舊。
并從之。
璜在南三十年,威恩著于殊俗。
及卒,朝廷以員外散騎常侍吾彥代璜。
《彥傳》:在鎮二十餘年,威恩宣著,南州甯靜。
彥卒,又以員外散騎常侍顧秘代彥。
秘衆父,見《衆傳》。
秘卒,州人逼秘子參領州事。
參尋卒。
參弟壽求領州,州人不聽,固求之,遂領州。
壽乃殺長史胡肇等。
又将殺帳下督梁碩。
碩走得免,起兵讨壽,禽之。
付壽母,令鸩殺之。
碩乃迎璜子蒼梧大守威領刺史。
在職甚得百姓心。
三年卒。
璜父基,吳交州刺史。
威弟淑,子綏,後并為交州。
自基至綏四世,為交州者五人。
《璜傳》。
威,《晉書·忠義王諒傳》作鹹,雲:新昌大守梁碩,專威交土,迎立陶鹹為刺史。
鹹卒,王敦以王機為刺史。
碩發兵距機,自領交址大守。
乃迎前刺史修則子湛行州事。
敦以諒為交州刺史。
諒既到境,湛退還九真。
廣州刺史陶侃遣人誘湛來詣諒,諒斬之。
碩率衆圍諒于龍編。
以上《諒傳》。
大甯元年(323),五月,龍編陷,諒死之。
六月,陶侃遣參軍高寶攻碩,斬之。
《本紀》。
參看第三章第九節。
大元五年(327),十月,初九真大守李遜,父子勇壯有權力,威制交土。
聞刺史滕遜之當至,分遣二子,斷遏水陸津要。
杜瑗者,朱鸢人,漢朱縣,《晉志》作朱鸢,在今河内東南。
本屬京兆,祖元為甯浦大守,甯浦,晉郡,今廣西橫縣西南。
遂居交趾。
瑗仕州府,為日南、九德、交趾大守。
是時為交趾大守。
收衆斬遜,州境獲甯。
遜之居州十餘年及北還,以瑗為交州刺史。
參看下節。
義熙六年(410),年八十四卒。
府州綱佐,共推瑗第五子慧度行州府事。
辭不就。
七年(411),除交州刺史。
诏書未至,盧循襲破合浦,徑向交州。
李遜子奕、脫等;引諸俚帥,衆五六千人,受循節度。
慧度與弟交趾大守慧期,九真大守章民讨破之。
循中箭赴水死。
斬李脫等。
慧度儉約質素;為政纖密,有如治家;由是威惠沾洽,奸盜不起。
宋少帝景平元年(423),卒。
以慧度子弘文為刺史。
亦以寬和得衆。
大祖元嘉四年(427),以廷尉王徽為交州刺史。
弘文就征。
會得重疾,行到廣州,卒。
《宋書·慧度傳》。
二十年(424),以檀和之為刺史。
二十三年(427),伐林邑,破之,事見下節。
《齊書,南夷傳》雲:泰始初,刺史張牧卒,交趾人李長仁殺牧北來部曲,《宋書·徐爰傳》雲:悉誅北來流寓,無或免者。
爰時徙交州,長仁素聞爰名,爰又以智計诳誘,乃得無患。
據交州叛。
數年,病死。
從弟叔獻嗣事,号令未行,遣使求刺史。
宋朝以南海大守沈煥為交州刺史,以叔獻為煥甯遠司馬、武平、新昌二郡大守。
叔獻得朝命,人情服從,遂發兵守險,不納煥。
煥停郁林,病卒。
大祖建元元年(479),仍以叔獻為交州刺史,就安慰之。
案《宋書·本紀》:泰始四年,三月,以孫奉伯為交州刺史。
交州人李長仁據州叛。
妖賊攻廣州,殺刺史羊南,陳伯紹讨平之。
八月,以劉勃為交州刺史。
五年(483),七月,以陳伯紹為交州刺史。
七年(485),二月,置百梁、在今廣東合浦縣東。
蘇、在合浦東北。
永甯、在今廣東陽江縣境。
安昌、在合浦北。
富昌、未詳。
南流郡,今廣西郁林縣。
又分廣、交州三郡廣之臨漳,交之合浦、宋壽。
立越州。
《齊志》:鎮臨漳。
案臨漳,宋郡,在今合浦東北。
蓋孫奉伯、劉勃、陳伯紹皆未能之鎮,故立越州以規交土也。
《齊書·大祖紀》:即位後遣使分行四方,以交、甯道遠不遣使。
《劉善明傳》:善明表陳時事,以為“交州險敻,要荒之表,宋末政苛,遂至怨叛,今大化創始,宜懷以恩德,未應遠勞将士,搖動邊氓。
且彼土所出,惟有珠寶,實非聖朝所須之急,讨伐之事,謂宜且停。
”蓋大祖本意在息民,又時交州惟有珠寶,大祖性儉,非其所重,故遂以姑息處之也。
《南夷傳》又雲:叔獻受命。
既而斷割外國,貢獻寡少。
世祖欲讨之。
永明元年(483),以司農劉楷為交州刺史,發南康、廬陵、始興郡兵征交州。
南康,見第七章第五節。
廬陵,見第三章第九節。
叔獻間道自湘川還朝。
六年(488),以始興大守房法乘代楷。
法乘至鎮,屬病不理事。
好讀書。
長史伏登之因此擅權,改易将吏。
錄事房季文白之。
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獄。
十餘日,登之厚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
将部曲襲執法乘。
啟法乘心疾動,不任親事。
世祖仍以登之為交州刺史。
蓋終不免于姑息矣。
梁武帝天監四年(505),二月,交州刺史李凱據州反,長史李畟讨平之。
十五年(516),交州刺史李畟斬州反者阮宗孝,傳首京師。
普通四年(526),六月,分交州置愛州。
治九真。
皆見《本紀》。
大同七年(541),先是武林侯蕭谘為交州刺史,以裒刻失衆心。
土人李贲連結數州豪傑,同時反,攻谘。
谘輸賂,得還越州。
台遣高州刺史孫冏、新州刺史盧子雄将兵擊之。
兼采梁、陳《書·本紀》。
高州治高涼,見第十五章第三節。
新州梁置,今廣東新興縣。
時春草已生,瘴疠方起,子雄請待秋讨之。
廣州刺史新渝侯蕭映不聽,谘又促之。
時谘亦至廣州。
子雄等不得已,遂行。
至合浦,死者十六七。
衆并憚役潰散,禁之不可,乃引其餘兵退還。
谘啟子雄及冏與賊交通,逗留不進。
武帝敕于廣州賜死。
《陳書·杜僧明傳》。
子雄弟子略,與冏子侄及其主帥杜天合、杜僧明共舉兵,執南江督護沈,進寇廣州。
《陳書·武帝紀》。
其事詳見《杜僧明傳》。
陳高祖時為西江督護,讨平之。
時又遣越州刺史陳侯、羅州刺史甯巨、安州刺史李智、愛州刺史阮漢同征贲。
羅州,見第十五章第三節。
安州,未詳。
九年(543),四月,林邑王破德州,治九德。
攻贲。
贲将範脩破走之。
十年(544),正月,贲于交趾竊位号,署置百官。
《梁書·本紀》。
诏陳高祖為交州司馬,領武平大守,與刺史楊南讨。
十一年(545),六月,軍至交州,破贲。
中大同元年(546),四月,克交趾嘉甯城。
贲竄入僚洞。
屈獠斬贲,傳首京師。
《陳書·高祖紀》在大清元年(547),《梁書·本紀》在二年三月,蓋贲死于元年,《紀》于其傳首至京之日書之。
贲兄天寶,遁入九真。
與劫帥李紹隆收餘兵二萬,殺德州刺史陳文戒;進圍愛州。
高祖仍率衆讨平之。
越南國史,稱贲為前李氏。
謂其七世祖為中國人,徙居大平。
以大同十年(546)自立,國号萬春,年号天德。
贲死後,天寶自立為桃郎王。
有趙光複者,亦于大清三年(549),自立為越王。
敬帝紹泰元年(555),天寶死,無子,諸臣共立其族人李佛子。
陳宣帝大建二年(556),襲禽趙光複。
至隋文帝仁壽三年(603)降隋。
據馮承鈞譯迦節《越南世系》,在《史地叢考續編》中,商務印書館本。
案李佛子之降,事見《隋書·本紀》及《劉方傳》。
越南古史,原系依附中國史籍而成,其不足據,與朝鮮、日本之古史正同也。
陳世交、廣之域,歐陽氏實擅大權,歐陽為廣州刺史,及其子纥之事已見前。
弟盛為交州刺史。
纥之平,交址夷僚,往往相聚為寇抄,阮卓奉使招慰,交趾多金翠珠貝珍怪之産,前後奉使者皆緻之,惟卓挺身而還,衣裝無他,時論鹹服其廉焉。
以上所言,為交、廣緣海之地,為文明及财富所萃,政權亦托于是。
大抵能樹威德者,皆久居其地之豪族,單車孤往,則形同羁旅,即使清能,亦多無以善其後,而貪暴者更無論矣。
此其所以勢同割據,五代後卒至分裂而去也。
至遠海之區,則啟辟尤廑。
《齊書·州郡志》言:“廣州民戶不多,而俚、獠猥雜,皆樓居山險,不肯賓服。
”“越州俚、獠叢居,隐伏岩障,寇盜不賓,略無編戶。
元徽二年(474),以陳伯紹為刺史,始立州鎮,穿山為城門,威服俚、獠。
土有瘴氣殺人。
漢世,交州刺史每暑月辄避處高,今交土調和,越瘴獨甚。
刺史嘗事戎馬,惟以戰伐為務。
”此可見廣州之啟辟,不如交州,越州又落廣州之後。
蓋其文化皆自海道傳來,交州眣出海中,故其啟辟較易也。
瓊州一島,漢武帝時,置儋耳、今廣東儋縣。
珠崖二郡,昭帝時罷儋耳,元帝時又罷珠崖,已見《秦漢史》第五章第十六節。
孫權欲取夷洲及珠崖,陸遜、全琮皆谏,詳見第五節。
然赤烏五年(242),卒遣将軍聶權、校尉陸凱以兵三萬讨珠崖、儋耳。
《三國·吳志·權傳》。
是歲,遂置珠崖郡。
晉平吳,省入合浦。
宋文帝元嘉八年(480),又立珠崖。
《南夷傳》雲:世祖大明中,合浦大帥陳檀歸順。
四年(476),檀表乞官軍征讨未附。
乃以檀為高興大守,羅州治。
遣前朱提大守費沈,龍骧将軍武期率衆南伐,并通朱崖道。
并無功。
辄殺檀而返。
沈下獄死。
則亦僅等諸羁縻而已。
甯州之地,距中原窎遠,與交、廣無異,而又無海路可通,故其閉塞尤甚。
自兩漢開辟之後,迄于南北朝,惟蜀漢之世,頗能控制之,則以其相距較近;又蜀土褊狹,軍資國用,勢不能不有藉于此;故能盡力經營也。
晉世甯州之地,後漢時分越巂、見第十三章第四節。
益州、牂牁、今貴州平越縣。
永昌今雲南保山縣。
四郡,而以庲降為控扼之所。
《三國·蜀志·李恢傳注》雲:臣松之訊之蜀人,雲庲降地名,去蜀二千餘裡。
時未有甯州,号為南中,立此職以總攝之。
晉泰始中,始分為甯州。
案《馬忠傳》言:初建甯郡殺大守正昂,縛大守張裔于吳,故都督常住平夷縣,至忠乃移治味縣,似庲降都督本治益州也。
平夷,今雲南曲靖縣。
雍闿之亂,殺大守正昂。
蜀以張裔為大守,闿又執之,送于吳。
吳遙置闿為永昌大守,《三國·蜀志·呂凱傳》。
而以劉璋子闡為益州刺史,處交、益界首。
諸葛亮平南中,闡還吳,為禦史中丞,見《蜀志·二牧傳》。
越巂夷王高定,牂牁大守朱褒亦叛。
惟永昌五官掾功曹呂凱,與丞王伉閉境拒闿。
諸葛亮欲自征之。
長史王連谏:以為不毛之地,疫疠之鄉,不宜以一國之望,冒險而行。
亮為留連久之。
建興三年(225),三月,卒自行。
時李恢為庲降都督,領交州刺史,住平夷。
亮由越巂,恢案道向建甯。
諸縣大相糾合,圍恢軍于昆明。
未詳。
恢給以官軍糧盡,欲引還,乘其怠出擊,大破之。
追奔逐北,南至槃江,謝鐘英《三國疆域志補注》雲:即今南盤江。
東接牂牁,與亮聲勢相連。
時亮發在道,而雍闿為高定部曲所殺。
亮至南,改益州為建甯,分建甯、永昌置雲南,治弄棟,今雲南姚安縣。
建甯、牂牁置興古。
治溫,今雲南羅平縣。
表呂凱為雲南大守,會為叛夷所害,子祥嗣。
王伉為永昌大守。
軍還,南夷複叛,殺害守将。
李恢身往撲讨,盡惡類,徙其豪帥于成都。
賦其叟、濮耕牛、戰馬、金、銀、犀革,充繼軍資,于時費用不乏。
案《諸葛亮傳》稱亮南征之功,亦曰“軍資所出,國以富饒”,可見當時之用兵,固欲絕後顧之憂,實亦利其賦入也。
七年(229),以交州屬吳,解恢刺史,更領建甯大守。
九年(231),張翼為庲降都督。
持法嚴,不得殊俗之歡心。
十一年(233),耆帥劉胄作亂。
翼讨之,不克。
以馬忠代之,乃讨斬胄。
移治味縣。
越嶲叟夷數反,殺大守龔祿、焦璜,是後大守不敢之郡。
隻住安定縣,去郡八百餘裡。
安定治所未詳。
除張嶷為大守。
嶷誘以恩信,讨其不服。
在官三年,徙還故郡。
定莋、在今四川鹽源縣南。
台登、在今四川冕甯縣東。
卑水在今四川會理縣東北。
三縣,舊出靈、鐵及漆,夷徼久自锢食,嶷率所領奪取,署長吏焉。
郡有舊道,經旄牛中旄牛,漢縣,在今四川漢源縣南。
至成都,既平且近,絕已百餘年,更由安上,既險且遠。
安上,謝鐘英雲:當在峨邊、越嶲間。
亦獲開通,複古亭驿。
嶷在郡十五年,至延熙十七年(255)乃還。
永昌郡夷僚不賓,以霍弋領大守,率偏軍讨之,斬其豪帥,郡界甯靜。
弋後領建甯大守,統南郡事。
蜀亡降魏,仍拜南中都督,委以本任,使救呂興,事已見前。
案馬谡攻心之論,諸葛亮七縱七禽之說,古今侈為美談,221《三國·蜀志·馬谡傳注》引《襄陽記》曰:亮征南中,谡送之數十裡。
亮曰:“雖共謀之曆年,今可更惠良規。
”谡對曰:“南中恃其險阻,不服久矣。
雖今日破之,明日複反耳。
今公方傾國北伐,以事強賊,彼知官勢内虛,其叛亦速。
若殄盡遺類,以除後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倉卒也。
夫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願公服其心而已。
”亮納其策,赦孟獲以服南方,故終亮之世,南方不敢複反。
《亮傳注》引《漢晉春秋》曰:亮在南中,所在戰捷,聞孟獲為夷漢所服,募生緻之。
既得,使觀于營陳之間,問曰:“此軍何如?”獲對曰:“向者不知虛實,故敗。
今蒙賜觀看營陳,若隻如此,即定易勝耳。
”亮笑,縱使更戰。
七縱七禽,而亮猶遣獲。
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複反矣。
”遂至滇池。
南中平,皆即其渠帥而用之。
或以谏亮。
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
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
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
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網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
”粗安、粗定四字,最可注意,所能期望者,原不過如此也。
其實反斾未幾,叛旗複舉,重煩讨伐,又曆多年,知志在賦取者,終非如厚往薄來之可以無猜也。
鄧艾入陰平,或以為南中七郡,阻險鬥絕,易以自守,宜可奔南。
谯周言:“若至南方,外當拒敵,内供服禦,費用張廣,他無所取,耗損諸夷必甚,甚必速叛。
”事乃已。
晉既定蜀,泰始七年(271),建為甯州。
大康三年(282),廢甯入益,置南夷校尉以護之。
《三國·蜀志·霍峻傳注》引《漢晉春秋》;弋之孫彪,為晉越巂大守;《呂凱傳注》引《蜀世譜》:凱子祥,為晉南夷校尉;祥子及孫,世守永昌;又《馬忠傳注》:子修,修弟恢,恢子義,皆為晉建甯大守;蓋皆用舊人以撫之,故獲相安。
惠帝大安二年(303),複立甯州。
巴氐亂作,聲教始隔。
永嘉元年(424),南夷校尉李毅卒,甯州遂陷。
治中毛孟求刺史于京都,诏以李遜為之。
遜仍據州與李雄相拒。
遜死,州人立其子堅。
陶侃使尹奉代之。
至成帝鹹和八年(333),乃為李壽所陷,已見第三章第六節。
鹹康二年(336),廣州刺史鄧嶽,遣督護王随擊夜郎,晉郡,今貴州石阡縣西南。
新昌大守陶協擊興古,并克之。
加督甯州。
五年(339),嶽又伐蜀,建甯人孟彥執李壽将霍彪以降。
壽遣李奕攻牂牁,大守謝恕固守,奕糧盡引還。
後八歲,李氏滅,甯州還屬晉朝。
苻堅陷益州,《載記》言西南夷邛、笮、夜郎等皆歸之,蓋嘗緻其獻見,然堅實未能有其地也。
宋世蕭惠開督益、甯,大明八年(464)。
《傳》言其欲收牂牁、越嵩,以為内地,綏讨蠻、濮,開地征租,然有志而未逮。
梁世武陵王紀居蜀,史言其南開甯州、越巂,故能殖其财用,已見第十三章第四節,此亦意在賦斂而已。
其時徐文盛為甯州,《傳》雲:州在僻遠,所管群蠻,不識教義,貪欲财賄,劫篡相尋,前後刺史莫能制。
文盛推心撫慰,示以威德,夷僚感之,風俗遂改。
當時自邊徼舉兵勤王者,實惟文盛與陳高祖二人,其人蓋亦異才,惜乎未竟其用也。
《齊書·州郡志》雲:甯州道遠土瘠,蠻夷衆多,齊民甚少。
諸爨氏強族,侍遠擅命,故數有土反之虞。
蓋客籍官于甯能舉其職亦少,故其後地遂為兩爨所擅焉。
第三節 林邑建國 秦、漢之開南越,所至之地,不為不遠,然其地陸路阻塞,交通皆藉海道,其南境,海道距印度近而距中國已開發之地遠,故越三四百年,其地之民族,遂有承襲印度之文化而謀自立者,林邑是也。
《晉書·林邑傳》曰:林邑國,本漢時象林縣,則馬援鑄柱之處也。
漢象林縣,在今越南之廣南。
其地有茶荞古城,考古者雲即林邑之都,見鄂魯梭《占城史料補遺》,在《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續騙》中,商務印書館本。
《水經·溫水注》雲:建武十九年(43),馬援樹兩銅柱于象林南界,與西屠國分,漢之南疆也。
土人以其流寓,号曰馬流,世稱漢子孫也。
又雲:秦徙餘民,染同夷俗,日南舊風,變易俱盡。
蓋其地華人甚少,故漸為夷所同化。
後漢末,功曹姓區,有子曰連,《梁書》作達,《水經注》作逵。
殺令,自立為王。
子孫相承。
《水經注》雲:自區逵以後,國無文史,失其年代,世數難詳。
其後王無嗣,外孫《梁書》作外甥,《隋書》作其甥。
範熊代立。
熊死,子逸立。
自孫權以來,不朝中國。
至武帝大康中,始來貢獻。
鹹康二年(336),《梁書》、《南史》作三年。
範逸死,奴文篡位。
文,日南西卷縣夷帥範椎奴也。
222《齊》、《梁書》、《南史》皆作範稚。
西卷縣,在今越南承天府附近。
嘗牧牛澗中,獲二鯉魚,化成鐵,用以為刀。
刀成,乃對大石鄣而祝之曰:“鯉魚變化,冶成雙刀,石鄣破者,是有神靈。
”進斫之,石即瓦解。
文知其神,乃懷之。
随商賈往來,《梁書》、《南史》雲:範稚常使之商賈。
見上國制度。
至林邑,遂教逸作宮室、城邑及器械。
《梁書》、《南史》作及兵車器械。
逸甚愛信之,使為将。
文乃谮逸諸子,或徙或奔。
及逸死,無嗣,文遂自立為王。
《梁書》、《南史》雲:文僞于鄰國迎王子;置毒于漿中而殺之,遂脅國人自立。
于是乃攻大岐界、小岐界、式仆、徐狼、屈都、乾魯、扶單等諸國,并之。
《梁書》雲:舉兵攻旁小國,皆吞滅之。
有衆四五萬人。
近世治南洋史者,謂林邑即唐之環王,五代後之占城,在我雖有異名,在彼則迄以占婆自号,《唐書》:環王,亦名占婆。
《西域記》名摩诃瞻波。
《南海寄歸内法傳》作占波。
未嘗有所謂林邑者。
223馮承鈞譯馬司培羅《占婆史序》。
商務印書館本。
案《太平寰宇記》卷百七十六。
雲:林邑國,本秦象郡林邑縣地,漢為象林縣,屬日南郡,而《水經注》述林邑事,有“後去象林、林邑之号”之文,則占婆建國之初,實曾以中國縣名,為其國号也。
《三國·吳志·呂岱傳》,謂岱既定交州,遣從事南宣國化,徼外扶南、林邑、明堂諸王各遣使奉貢,則《晉書》謂自孫權以來,不朝中國者實非;或其所謂中國,乃指漢、魏而言也。
《後漢書·南蠻傳》:和帝永元十二年(100),四月,日南象林縣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
郡縣發兵讨擊,斬其渠率,餘衆乃降。
于是置象林将兵長史,以防其患。
順帝永和二年(137),日南象林徼外蠻夷區憐等數千人攻象林縣,燒城寺,殺長吏。
交址刺史樊演發交址、九真二郡兵萬餘人救之。
兵士憚遠役,遂反。
攻其府。
會侍禦史賈昌使在日南,即與州郡并力讨之,不利。
遂為所攻圍。
明年,用李固議,拜祝良為九真大守,張喬為交址刺史,乃讨平之。
後張津為區景所殺,事見上節。
然則象林徼外蠻夷,為患已久,而區氏為象林魁桀,故終至殺令而自立也。
占婆古碑,尚有存者。
馬司培羅謂考諸碑文,占婆有史以來第一王為釋利魔羅criMara,或即區連雲。
見《占婆史》第二章。
範為中國姓,抑系譯音,近人多有異說。
伯希和雲:占婆碑文,國王名号,無一與範字相類者;馬司培羅謂範為Varnan對音;詳見費郎《葉調斯調與爪哇》,在《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續編》中。
其言似亦有理,然究不能謂中國史所載林邑諸王,必見于占波碑文中也。
予謂範文之知識,尚系得諸中國,則自此以前,以中國人入占波作大長,于勢甚順。
範熊、範文,不必論其種姓如何,視為中國民族,固無不可也。
陶璜言範熊世為逋寇,則林邑之為邊患,由來已久,及範文立而愈烈。
《晉書·林邑傳》言:文遣使通表入貢,其書皆胡字,此與《本紀》所書鹹康六年十月,林邑獻馴象,當即一事。
後七年而兵端啟。
《傳》雲:永和三年(347),文率其衆,攻害日南。
陷大守夏侯覽。
殺五六千人。
餘奔九真。
以覽屍祭天。
鏟平西卷縣城。
遂據日南。
告交州刺史朱蕃,《梁書》作朱藩。
求以日南北鄙橫山為界。
初徼外諸國,嘗赍寶物,自海路來貨賄,而交州刺史、日南大守多貪利侵侮,十折二三。
至刺史姜壯時,《梁書》、《南史》皆作姜莊。
使韓戢領日南大守,戢估較大半,又伐船調桅,聲雲征伐,由是諸國恚憤。
且林邑少田,貪日南之地。
戢死,繼以謝擢,《梁書》作謝稚。
侵刻如初。
及覽至郡,《梁書》雲:台遣覽為大守。
酖荒于酒,政教愈亂,故被破滅。
既而文還林邑。
是歲,朱蕃使督護劉雄戍于日南,文複攻陷之。
四年(348),文又襲九真,害士庶十八九。
明年,征西督護滕畯率交,廣之兵伐文于盧容,縣名,當在承天府之南。
為文所敗,退次九真。
其年,文死,子佛嗣。
升平末。
廣州刺史滕含率衆伐之。
佛懼,請降。
含與盟而還。
含,修之孫,見《修傳》。
《梁書·林邑傳》雲:文殺夏侯覽,留日南三年,乃還林邑。
朱蕃後遣劉雄戍日南,文複屠滅之。
進寇九德,殘害吏民。
遣使告蕃:願以日南北境橫山為界。
蕃不許。
又遣督護陶緩、李衢讨之。
文歸林邑。
尋複屯日南。
五年(349),文死,子佛立。
猶屯日南。
桓溫遣督護滕畯、九真大守灌邃帥交、廣州兵讨之。
佛嬰城固守。
邃令畯盛兵于前,邃率勁卒七百人自後逾壘而入。
佛衆驚潰奔走。
邃追至林邑。
佛乃請降。
留日南三年句,乃總其前後而言之,自永和三年(347)至五年(349)。
此處所謂乃還林邑,與下文之文歸林邑,正是一事。
然雲尋複屯日南;又雲文死,子佛立,猶屯日南;則自永和三年(418)之後,林邑之兵,實迄未賞去日南矣。
惟範文初還,劉雄未敗時嘗暫複,此時文實尚未據日南也。
滕峻之兵,《晉書》在範文時言其敗,而《梁書》在範佛時言其勝者?《水經注》言:永和五年(349),桓溫遣督護滕畋,率交、廣兵伐範文于舊日南之盧容縣,為文所敗,退次九真,更治兵。
文被創死,子佛代立。
七年(351),畯與交州刺史楊平複進。
軍壽泠浦。
在區粟城之南。
區粟城,《水經注》雲:即西卷縣。
入頓郎湖。
在四會浦口之西。
四會浦口,今順安海。
讨佛于日南故治。
佛蟻聚,連壘五十餘裡。
畯、平破之。
佛逃竄山薮,遣大帥面縛,請罪軍門。
遣武士陳延勞佛,與盟而還。
則畯征林邑,實經再駕,始敗終勝,範文既以創死,則初役亦不得謂全敗。
《晉書》漏書其後一役,《梁書》又漏書其前一役也。
《本紀》:永和九年(353),三月,交州刺史阮敷讨佛于日南,破其五十餘壘。
《梁書·傳》雲:升平初,複為寇暴,刺史溫放之讨破之。
放之,峤子。
《晉書·峤傳》雲:放之以貧求為交州,朝廷許之。
既至南海,甚有威惠。
将征林邑,交址大守杜寶,别駕阮朗并不從,放之以其沮衆,誅之。
勒兵而進。
遂破林邑而還。
《水經注》事在升平二年(358),雲水陸累戰,佛保城自守,重求請服,聽之。
《本紀》:三年(359),十二月,放之又讨林邑參離、耽潦,蓋林邑屬夷。
并降之。
此數事《晉書·傳》亦漏書。
《傳》又雲:至孝武甯康中,遣使貢獻。
至義熙中,每歲又來寇日南、九真、九德諸郡,殺傷甚衆。
交州遂緻虛弱,而林邑亦用疲弊。
佛死,子胡達立,上疏貢黃金盤碗及金钲等物。
一似佛死胡達立,在義熙之後者,其誤殊甚。
《杜慧度傳》:慧度父瑗,平李遜之亂,交州刺史滕遜之乃得至州,已見上節。
《傳》又雲:遜之在前十餘年,與林邑累相攻伐。
遜之将北還,林邑王範胡達攻破日南、九德、九真三郡,遂圍州城。
時遜之去已遠。
瑗與第三子爰之,悉力固守。
多設權策,累戰,大破之。
追讨于九真、日南,連捷。
故胡達走還林邑。
乃以瑗為交州刺史。
義熙六年(410),年八十四,卒。
李遜之叛,事在大元五年十月,其見殺在六年七月,遜之到官,必在六七年間,在州十餘年,約當大元之末,佛死而胡達繼,必在升平二年(358)至大元末年之間。
《梁書·傳》雲:安帝隆安三年(399),佛孫須達,複寇日南,執大守炅源。
又進寇九德,執大守曹炳。
交址大守杜瑗遣都督鄧逸等擊破之。
即以瑗為刺史。
則隆安三年(399),林邑王位,又嬗于須達矣。
《晉書·本紀》:大元七年(382),三月,林邑範熊獻方物,此時在位者為佛為胡達不可知,要不得更有範熊,疑熊乃号而非名也。
《梁書·傳》又雲:義熙三年(407),須達複寇日南,殺長史。
瑗遣海邏督護阮斐讨破之,斬獲甚衆。
九年(413),須達複寇九真。
行郡事杜慧期慧度弟。
與戰,斬其息交龍王甄知,及其将範健等。
生俘須達息那能,及虜獲百餘人。
《本紀》:是年三月,林邑範湖達寇九真,交州刺史杜慧度斬之,湖達蓋即甄知,亦号而非名也。
《梁書·傳》雲:自瑗卒後,林邑無歲不寇日南、九德諸郡,殺蕩甚多。
交州遂緻虛弱。
《杜慧度傳》雲:高祖踐阼之歲,慧度率文武萬人,南讨林邑。
所殺過半。
前後被鈔略,悉得還本。
林邑乞降。
是役蓋亦一大舉,然兵端仍不戢。
《宋書·林邑傳》雲:高祖永初二年(421),林邑王範陽邁遣使貢獻,即加除授。
大祖元嘉初,侵暴日南、九德諸郡。
八年(427),又遣樓船百餘寇九德,入四會浦口。
交州刺史阮彌之,遣隊主相道生三千人赴讨。
攻區粟城,不克而還。
林邑欲伐交州,借兵于扶南,扶南不從。
十年(429),陽邁遣使上表獻方物,求領交州。
诏答以道遠,不許。
十二(431)、十五(434)、十六(435)、十八年(437),頻遣貢獻,而寇盜不已。
所貢亦陋薄。
224大祖忿其違慠。
二十三年(442),使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
遣大尉振武将軍宗殷受和之節度。
和之遣府司馬蕭景憲為軍鋒,悫仍領景憲軍副。
向區粟城,克之。
乘勝進讨,即克林邑。
陽邁父子,并挺身奔逃。
所獲珍異,皆是未名之寶。
此役之後,林邑寇盜遂息,或謂中國之兵威,有以懾之,核其實,亦未必然。
《齊書·林邑傳》雲:永初二年(421),林邑王範楊邁,初産,母夢人以金席藉之,光色奇麗,中國謂紫磨金,夷人謂之楊邁,故以為名。
楊邁死,子咄立,纂其父,複改名楊邁。
下叙檀和之征林邑事。
其下雲:楊邁子孫相傳為王,未有位号。
夷人範當根純攻奪其國,篡立為王。
永明九年(491),遣使貢獻金簟等物。
诏可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将軍、林邑王。
範楊邁子孫範諸農,率種人攻當根純,複得本國。
十年(492),以諸農為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将軍、林邑王。
永泰元年(498),諸農入朝,海中遭風溺死。
以其子文款為假節、都督緣海諸軍事、林邑王。
《梁書》則雲:須達死,子敵真立。
其弟敵铠,攜母出奔。
敵真追恨不能容其母、弟,舍國而之天竺,傳位于其甥。
國相藏驎固谏,不從。
其甥既立,而殺藏驎。
藏驎子又攻殺之,而立敵铠同母異父之弟曰文敵。
文敵後為扶南王子當根純所殺。
大臣範諸農,平其亂而自立為王。
諸農死,子陽邁立。
宋永和二年(434),遣使貢獻,以陽邁為林邑王。
陽邁死,子咄立。
纂其父,複曰陽邁。
下乃叙元嘉以來侵暴,及檀和之讨伐之事。
案自義熙九年(413)至永初二年(421),其間僅八年,似未能容敵真、敵铠、藏驎、文敵、範當根純、範諸農之争奪相殺,及諸農後兩世之傳襲。
永明九年(491)、十年(492)之除授,明有當根純及諸農之名,必不緻誤。
《齊書·扶南傳》:永明二年(484),其王阇邪跋摩上表曰:“臣有奴名鸠酬羅,委臣逸走,别在餘處,構結兇逆。
遂破林邑,仍自立為王。
伏願遣軍,讨伐兇逆。
臣亦自效微誠,助朝廷翦撲。
若欲别立餘人為彼王者,伏聽敕旨。
脫未欲灼然興兵者,伏願特賜敕在所,随宜以少軍助臣,乘天之威,殄滅小賊。
”此所謂鸠酬羅,與當根純當即一人。
一雲奴,一雲王子者?或奴而見養為子;或實奴而詐稱王子;或又諱子叛父,稱之為奴也。
然則《梁書》此段叙述必誤。
陽邁本号而非名,《占婆史》雲:陽邁yanmah,意言金王也。
故人人可以之自稱也。
《齊書》死于永初二年(421)之楊邁,似即須達;《梁書》範諸農之子陽邁,則即《齊書》之文款也。
林邑在宋、齊之際,蓋内既有釁,外又遭扶南賊子之侵寇,故無暇陵犯邊邑矣。
《梁書》又雲:孝武建元、當作孝建。
大明中,林邑王範神成,累遣長史,奉表貢獻。
明帝泰豫元年(472),又遣使獻方物。
齊永明中,範文贊累遣使貢獻。
神成、文贊,似即敵真、文敵。
二人皆須達之子,而未受封拜,故《齊書》雲陽邁子孫相傳為王,未有位号也。
阇邪跋摩之表在永明二年(484),則當根純之篡奪林邑,必尚在其前,永明中文贊似不容累使貢獻,或國都雖見奪于當根純,範文之子孫,仍能據一隅自守,諸農乃藉之而起,亦如後世新、舊阮之事邪?《梁書》又雲:天監九年(510),文贊子天凱奉獻白猴。
诏以為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林邑王。
十三年(514),天凱累遣使獻方物,俄而病死,子弼毳跋摩立,奉表貢獻。
普通七年(526),王高式勝铠遣使獻方物。
中大通二年(530),行林邑王高式律陁羅跋摩遣使貢獻。
诏皆以為持節督緣海諸軍事、綏南将軍、林邑王。
文贊果即文敵,則天凱非以子繼父乃繼文款之後,要仍為範文之子孫,弼毳跋摩之名,忽易而為侏離之語,雲系文贊之子,或不可信。
當時史籍,于四裔世次多誤,參看第七節吐谷渾、第八節高昌等可見。
自此以後,林邑諸王名号皆然。
疑其國更有變故,而為史所不詳。
王林邑者,自中國民族易而為印度民族,或即在斯時也。
林邑之自立,實由占婆民族,受印度文化之濡染,程度稍高,不忍官吏之貪暴而叛去。
《晉書·林邑傳》雲:人皆保露徒跣,以黑色為美;《隋書傳》雲:其人深目高鼻,發拳色黑;可見其民純系馬來人。
其文化:如居處為閣,名曰幹闌,門戶皆北向;男女皆以橫幅吉貝繞要以下,謂之幹漫,亦曰都缦;不設刑法,有罪者使象蹋殺之;《梁書》本傳。
自系馬來舊俗。
然謂師君為婆羅門;《齊書》本傳。
其大姓亦号婆羅門;《宋書》本傳。
女嫁者由婆羅門率婿與婦,握手相付;《齊書》。
其王着法服,加璎珞,如佛像之飾;事乾尼道,鑄金、銀人像,大十圍;檀和之銷其金人,得黃金數十萬斤。
《宋書》。
人皆奉佛;文字同于天竺;《隋書》本傳。
則純為來自印度之文化矣。
種族既不相同,文化又複岐異,為之大長之範氏,即果系中國人,其不能持久,亦其宜也,況益以官吏之貪暴乎?既服于我之民族,複叛而去,論者恒以為可惜。
然政治之管轄,僅一時之事,惟社會合同而化,乃可以長治久安。
苟其不然,兵力雖強,政令雖酷,終不能永遠束縛也。
文化本所以謀樂利,我之文化,果優于彼,彼自樂從。
若其不然,安能強人以從我?文化既不相同,安能禁人之謀自立?若謂彼藉我之力而稍開化,轉圖叛我,實為孤恩。
則我之啟發彼,果為我欤?抑為彼也?此世所謂先進之民族,不應不撫心自問者也。
果以大公無我為心,則人自不知求自立而至于知求自立,正見我牖啟之功,以先知先覺自任者,正當欣然而笑耳。
225 第四節 海南諸國 《梁書·海南傳》雲:海南諸國,大抵在交州南及西南大海洲上。
相去近者三五千裡,遠者二三萬裡。
其西與西域諸國接。
漢元鼎中,遣伏波将軍路博德開百越,置日南郡,其徼外諸國,自武帝以來皆朝貢。
後漢桓帝世,大秦、天竺,皆由此道遣使貢獻。
及吳孫權時,遣宣化從事朱應,中郎康泰通焉。
其所經及傳聞,則有百數十國。
因立記傳。
晉代通中國者蓋鮮,故不載史官。
及宋、齊,至者十有餘國,始為之傳。
自梁革運,其奉正朔,修貢職,航海歲至,逾于前代矣。
今采其風俗粗著者,綴為《海南傳》雲。
案史官記載之多少,由于諸國修貢職者之多少,諸國修貢職者之多少,特其與朝廷交際之多少,民間航海之盛衰,則初不系乎此也。
《傳》以林邑居首,今以其本為中國郡縣,别為一節,其餘諸國,則著之于此。
海南諸國,扶南為大。
扶南,今柬埔寨也。
226《晉書·扶南傳》雲:西去林邑三千餘裡,在海大灣中。
《齊書》雲:在日南之南大海西蠻中,蠻蓋彎之誤。
《梁書》雲:在日南郡之南海西大灣中,去日南可七千裡,在林邑西南三千餘裡。
乍觀之,極似指今之泰國,故中外史家,多有以泰國釋之者,然非也。
法艾莫捏《扶南考》曰:“凡中國史家所載扶南事述,證之柬埔寨,全相吻合,然從未有一端合于暹羅者。
”艾莫涅《扶南考》,在《國聞譯證》第一冊中,開明書店本。
記扶南事者,以《梁書》為詳。
其《傳》雲:扶南國俗本裸,文身被發,不制衣裳。
以女人為王,号曰柳葉。
《晉書》作葉柳。
年少壯健,有似男子。
其南有徼國,齊書作激國,《南史》同。
《晉書》但雲外國人。
有事鬼神者字混填。
《晉書》作混潰。
夢神賜之弓,乘賈人舶入海。
混填晨起,即詣廟。
于神樹下得弓。
便依夢乘船入海。
遂入扶南外邑。
《晉書》雲:夢神賜之弓,又教乘舶入海。
混潰旦詣神祠得弓,遂随賈入泛海至扶南外邑。
《齊書》雲:夢神賜弓二張。
柳葉人衆見舶至,欲取之。
混填即張弓射其舶,穿度一面,矢及侍者。
《齊書》雲:貫船一面,通中人。
柳葉大懼,舉衆降。
混填乃教柳葉穿布貫頭,形不複露。
遂治其國。
伯希和《越南半島中國史文》引《吳時外國傳》曰:扶南之先,女人為主,名柳葉。
有摸趺國人,字混慎,好事神,一心不懈。
神感至意。
夜夢人賜神弓一張,教載賈人舶入海。
混慎晨入廟,于神樹下得弓,便載大船入海。
神回風令至扶南。
柳葉欲劫取之。
混慎舉神弓而射焉,貫船通渡。
柳葉懼伏。
混慎遂王扶南。
此文見《大平禦覽》卷三百四十七。
伯希和雲:《吳時外國傳》,即康泰《行記》之一名。
柳葉似非譯音。
若雲譯意,柬埔寨無柳樹,何來柳葉?恐是椰葉之誤。
明陳繼儒《珍珠船》雲:诃陵以柳花為酒,柳花酒必是已見唐人記載之椰子花酒。
設女王實名椰葉,則可推想扶南亦有一椰樹部落,與古占城同矣。
混慎,他書作填或滇,康泰元文似作填,此為Kaundinya之漢譯無疑也。
摸趺不見他書,必有誤。
《禦覽》又引康泰《扶南土俗》多條,大半在第七百八十七卷中。
有一條,言混填初載賈人大舶入海之國名烏文國,其元名似系Uman或Umun,然亦無考。
一條雲:橫跌國,在優钹之東南。
又雲:優钹國在天竺之東南,可五千裡。
城郭、珍玩、謠俗,與天竺同。
橫跌、摸趺,字形相類,明是一國。
以古來譯例求之,元名似系摸跌。
此處所雲天竺,設指全印度,則其東南五千裡之優钹,應在恒河以東。
摸跋在優跋東南,似當求之馬來半島東岸。
烏文亦在此處。
惟未将康泰《行記》一切殘文及他可助考證文字詳考,不能盡廢在印度東岸之說也。
伯希和此篇,在馮承鈞《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中。
占婆古有二大部落:一曰槟榔,在賓童龍,一曰椰子,在其北,見馮譯《占婆史》第一章。
納柳葉為妻。
生子分王七邑。
其後王混盤況,以詐力間諸邑,令相疑阻,因舉兵攻并之。
乃遣子孫,分治諸邑,号曰小王。
盤況年九十餘乃死。
立中子盤盤。
以國事委其大将範蔓。
盤盤立三年死。
國人共舉蔓為王。
蔓勇健,有權略。
複以兵威攻伐旁國,鹹服屬之。
自号扶南大王。
乃治作大船,窮漲海,費郎雲:即東起瓊州,西至麻六甲海峽之中國海,見所著《蘇門答剌古國考·蘇門答剌史草》篇。
馮承鈞譯,商務印書館本。
攻屈都昆、九稚、典孫等十餘國,開地五六千裡。
次當伐金隣國,伯希和《扶南考》雲:屈都昆之名,他處未見,僅見屈都乾、都昆、都軍等。
屈都乾見《齊書·林邑傳》及《大平禦覽》卷七百九十。
《水經注》卷三十六引《林邑記》,省稱屈都。
此處之屈都昆,應即都昆。
《通典》卷百八十八,《禦覽》卷八百八十八,有邊鬥一雲斑鬥,都昆一雲都軍,拘利一雲九離,比嵩四國。
雲:并隋時聞焉。
扶南度金隣大灣,南行三千裡,有此四國。
都昆,應在馬來半島。
九稚,蓋九離之訛,亦即《禦覽》卷七百九十之句稚。
典孫,即頓遜。
金隣,《禦覽》七百九十引《異物志》雲:一名金陳,去扶南可二千餘裡。
又引《外國傳》雲:從扶南西去金陳二千餘裡。
《水經注》卷一引竺芝《扶南記》雲:林陽國,陸地距金隣國二千裡。
《禦覽》卷七百八十七引康泰《扶南土俗》雲:扶南之西南,有林陽國,去扶南七千裡。
又引《南州異物志》雲:林陽,在扶南西七千餘裡。
義淨《南海寄歸内法傳》,亦有金隣之名,日本僧人注解,謂即此傳之金洲,則為梵文之Suvarnadvipa,今之Palembang矣。
伯希和此篇,亦馮承鈞譯,在《史地叢考續編》中。
蔓遇疾,遣大子金生代行。
蔓姊子旃,時為二千人将,因篡蔓自立。
遣人詐金生而殺之。
蔓死時,有乳下兒,名長,在民間。
至年二十,乃結國中壯士襲殺旃。
旃大将範尋,又殺長而自立。
吳時,遣中郎将康泰、宣化從事朱應使于尋國。
國人猶裸,惟婦人着貫頭。
泰、應謂曰:“國中實佳,但人亵露可怪耳。
”尋始令國内男子着橫幅。
橫幅,今幹缦也。
案《三國·吳志·孫權傳》:赤烏六年(243),十二月,扶南王範旃遣使獻樂人及方物,《呂岱傳》言扶南奉貢,已見上節。
岱之召還,在黃龍三年(231),則扶南入貢,應在黃龍三年以前。
惟史家叙事,不能皆具年月,《岱傳》或系要其終而言之,則扶南初入貢,或即在此年,亦未可知也。
則範旃篡立,略當吳大帝之時。
其先須容一老壽之盤況及盤盤三年;自此上溯,必尚有數世;則混填年代,必不得甚近。
扶南之建國,尚當在林邑之先也。
《晉書·扶南傳》雲:武帝泰始初,遣使貢獻。
大康中,又頻來。
《武帝紀》:泰始四年(468),扶南、林邑各遣使來獻。
此後書其至者,為大康六年(285)、七年(286)、八年(287)。
《梁書》雲:晉武帝大康中,尋始遣使貢獻,誤。
穆帝升平初,複有竺旃檀稱王,遣使貢馴象。
帝以殊方異獸,恐為人患,诏還之。
此事《紀》在升平元年(357),竺旃檀作天竺旃檀,竺蓋天竺之省稱也。
其後《紀》于大元十四年(389),又書其來獻方物,而不言其王為何人。
《梁書》亦叔竺旃檀貢馴象事,下雲:其後主憍陳如,本天竺婆羅門也。
有神語曰:應王扶南。
憍陳如心悅。
南至盤盤。
見下。
扶南人聞之,舉國欣戴,迎而立焉。
複改制度,用天竺法。
按竺旃檀當是印度人,當其時,天竺治法,必已頗行于扶南矣,特至憍陳如而更盛耳。
《梁書》又雲:憍陳如死,後王持梨陀跋摩,宋文帝世,奉表獻方物。
《宋書·夷蠻傳》雲:元嘉十一(434)、十二(435)、十五年(438),國王持黎跋摩遣使奉獻。
《齊書·南夷傳》雲:宋末,扶南王姓僑陳如,名阇邪跋摩,遣商貨至廣州。
天竺道人那伽仙附載欲歸國。
遭風至林邑,掠其财物皆盡。
那伽仙閑道得達扶南。
案此叙事即系據其表辭。
永明二年(484),阇邪跋摩遣那伽仙上表,已見上節。
梁天監二年(503),跋摩複遣使送珊瑚佛像,并獻方物。
诏以為安南将軍、扶南王。
十年(511)、十三年(514),跋摩累遣使貢獻。
其年死。
庶子留陁跋摩殺其嫡弟自立。
其後十六年(517)、十八年(519)、普通元年(520)、中大通二年(530)、天同元年(535)、五年(539),又遣使來,皆見本傳。
陳高祖永定三年(559),宣帝大建四年(572),後主祯明二年(588),皆使獻方物,見《本紀》。
艾莫涅《扶南考》,謂中國于四裔,同時或時極相近者,多以異名稱之,層見疊出。
使能名号歸一,國數必可大減。
彼謂《文獻通考》紀狼牙修事雲:立國以來,四百餘年。
後嗣衰弱。
王族有賢者,國人歸之。
王聞,乃加囚執。
其鎖無故自斷。
王以為神,不敢害。
逐出境。
遂奔天竺。
天竺妻以長女。
俄而狼牙修王死,大臣迎還為王。
二十餘年死。
子婆加達多立。
天監十四年(515),遣使阿撒多奉表。
案此亦《梁書·海南傳》之文。
狼牙修即扶南,賢王即憍陳如,此說似大早計。
彼又謂憍陳如之印度名曰甘婆Kambu,從大自在天神Siva處得一婦,即柬埔寨梵文碑之班羅。
Perá因此,古代傳說,其國名甘婆地PaysdeKambu,教徒名甘婆阇Kambujas。
意即系出甘婆之人。
此為其五世紀時之名,後遂以甘白智名國雲。
甘白智,柬埔寨古名。
憍陳如登位後,号持留陁跋摩rutavarman,意即聖經之保衛者。
柬埔寨列王,皆以跋摩Varman字為尊号結尾,自此王啟之也。
持梨陁跋摩resthavarman意為善人與婆羅門教士之保護者。
後代碑文,稱其居持梨陁補羅resthapura,意即婆羅門城。
留陁跋摩Rudravarman自附于憍陳如之女之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