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晉南北朝四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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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東方諸國 中國文化之傳播,莫盛于東方,東方諸國,能承受中國之文化者,莫如貉族;《先秦史》及《秦漢史》已言之。

    貉族之立國北方者曰夫餘,使夫餘而能日益昌大,則白山、黑水之區,可早成文明之域,惜乎塞北苦寒,崎岖于鮮卑、靺鞨之間,至竟不能自立;爾後貉族之展布,日趨于東南;而遼東、西已北之地,為鮮卑、靺鞨所據,遂與漠南北遊牧之民,同為侵掠之族矣。

    近人撰《東北史綱》,謂此一轉變,關系之大,不讓中央亞細亞自印度日耳曼人之手轉入突厥人之手,誠不誣也。

     公孫康因夫餘介居句麗、鮮卑之間,妻以宗女,已見《秦漢史》第十二章第十節。

    此時之夫餘,形勢蓋已頗危殆,然中國之聲威,未盡失墜,為蕃國者,究不敢明目張膽,互相吞并也。

    及晉初而形勢又惡。

    《晉書·夫餘傳》雲:武帝時,頻來朝貢。

    209大康六年(284),為慕容廆所襲破,其王依慮自殺,《廆載記》雲:廆夷其國城,驅萬餘人而歸。

    子弟走保沃沮。

    今朝鮮鹹鏡道之地,詳見《秦漢史》第九章第七節。

    帝為下诏曰:“夫餘王世守忠孝,為惡虜所滅,甚愍念之。

    若其遺類足以複國者,當為之方計,使得存立。

    ”有司奏護東夷校尉鮮于嬰不救夫餘,失于機略。

    诏免嬰,以何龛代之。

    明年,夫餘後王依羅遣詣龛,求率見人,還複舊國。

    仍請救。

    龛上列,遣督郵賈沈以兵送之。

    廆又要之于路。

    沈與戰,大敗之。

    廆衆退,羅得複國。

    《廆載記》雲:龛遣沈迎立依慮之子為王,廆遺其将孫丁率騎邀之,沈力戰斬丁,遂複夫餘之國。

    爾後每為廆掠其種人,賣于中國。

    210帝愍之。

    又發诏以官物贖還。

    下司、冀二州,禁市夫餘之口。

    《隋書·高麗傳》謂朱蒙曾孫莫來并夫餘,《北史》同,其說殊誤。

    莫來尚在宮之前,讀《秦漢史》第九章第七節,其誤立見。

    《魏書·句麗傳》但雲莫來征夫餘,夫餘大敗,遂統屬焉;《周書》亦但雲莫來擊夫餘而臣之;其說蓋是。

    然亦一時之事,非謂自此以後,夫餘遂永為句麗之臣屬也。

    不然,宮犯玄菟時,夫餘王又何緣遣子與州郡并力邪?《晉書·慕容皝載記》:永和三年(347),皝遣其世子儁與恪率騎萬七千東襲夫餘,克之,虜其王及部衆五萬餘口以還,亦見《恪傳》。

    案慕容氏是時用兵,蓋專務俘略以益其衆,故其所虜至于如是之多,參觀其伐句麗時之俘略可見。

    經一次見侵,則人衆寡弱一次,此夫餘之所以卒難複振。

    夫餘距遼東、西近,又其地平夷,無險可扼,而句麗則反之,此又夫餘之所以難于自全,句麗之克避兇鋒,終至昌大也。

    是其國當晉穆帝之世,猶自有王也。

    《慕容載記》:苻堅攻邺,散騎侍郎徐蔚率扶餘、高句麗及上黨質子五百餘人,夜開城門,以納堅軍,是其國當海西公之世,仍與句麗比肩而事燕也。

    《魏書·高宗紀》:大安三年(459),十二月,于阗、夫餘等五十餘國各遣朝獻。

    大安三年(459),為宋孝武帝大明三年,則其國至宋世仍能自達于中原。

    然所居似已非故地。

    《魏書·高句麗傳》:世祖時,遣員外散騎侍郎李敖使其國。

    敖至其所居平壤城,訪其方事。

    雲其地北至舊夫餘。

    《豆莫婁傳》雲:在勿吉國北千裡,舊北夫餘也。

    在室韋之東,東至于海,方二千裡。

    下文述其法俗,全與前史《夫餘傳》同,其為夫餘遺種無疑。

    《唐書》雲:達末婁,自言北夫餘之裔,高麗滅其國,遺人度那河,因居之。

    達末婁即豆莫婁,那河,今嫩江也。

    句麗疆域,南北不過千餘裡,亦李敖所說。

    似不能至此。

    則所謂舊夫餘者,必在靺鞨之南或在今圖們江流域。

    若後漢以來之夫餘,則在句麗之西北而不在其北,且句麗境界,亦不能至此。

    疑夫餘自遭破敗,分為兩支:一北走,居靺鞨之北,是為豆莫婁;一南出,居句麗、靺鞨之間,其後又經喪敗,乃并此而失之,則此所謂舊夫餘之地也。

    南出之夫餘,失此舊夫餘之地後,播遷何處,今難質言,但知其地仍産黃金。

    何者?《高句麗傳》又雲:正始中,世宗于東堂引見其使芮悉弗,芮悉弗進曰:“高麗系誠天極,累葉純誠,地産土毛,無愆王貢。

    但黃金出自夫餘,珂則涉羅所産,今夫餘為勿吉所逐,涉羅為百濟所并,國王臣雲,惟繼絕之義,悉遷于境内。

    二品所以不登王府,實兩賊是為。

    ”案句麗當世祖時,歲緻黃金二百斤,白銀四百斤。

    高祖時貢獻倍前,賞賜亦稍加焉。

    黃金之阙貢,當在世宗之朝。

    則夫餘當是時,又經一破敗,并其既失舊夫餘後所居之地而失之,而為句麗封内之寓公矣。

    其祭祀絕于何時不可考。

    《北史》言豆莫婁、地豆幹、烏洛侯等國,曆齊、周及隋,朝貢遂絕,則豆莫婁雖唐世猶存,亦必式微已甚矣。

    東國史籍,自句麗、百濟以前悉亡佚,今所謂古史者,類皆出于後人之附會,不盡可據。

    據其說:則夫餘國王有曰解夫婁者,用其相阿蘭弗之言,遷于加葉原,是為東夫餘。

    其族人解慕濑,代主舊國,是為北夫餘。

    中國史所述夫餘之事,彼皆以為北夫餘之事。

    而所謂東夫餘者,則以齊明帝建武元年(494),為靺鞨所逐,降于句麗。

    據朝鮮金于霖《韓國小史》。

    核以中國史籍,說亦不相矛盾,但夫餘國王,似應氏夫餘而不應氏解耳。

    觀百濟出于夫餘,而以夫餘為氏可見。

     夫餘雖敝,貉族之移殖于南者,則日益昌大,則句麗、百濟是也。

    《魏書》述句麗緣起,已見《秦漢史》第九章第七節。

    《魏書》又雲:朱蒙在夫餘時,妻懷孕,朱蒙逃後生一子,字始闾諧。

    及長,知朱蒙為國王,即與母亡而歸之。

    名之曰闾達,委之國事。

    朱蒙死,闾達代立。

    闾達死,子如栗代立。

    如栗死,子莫來代立。

    後漢時之句麗王宮,《魏書》謂為莫來裔孫,而不能詳其世數。

    清光緒七年(1881),遼東懷仁縣今曰桓仁。

    發見《高句麗永樂大王碑》,稱句麗之始祖為鄒牟王,即朱蒙音轉;新羅僧無亟所作《東事古記》,亦稱朱蒙為鄒牟。

    稱朱蒙之子為儒留王,則音與始闾諧及闾達皆不合。

    然碑為稱頌功德之作,亦不必其所言者較中國史籍為可信也。

    宮及其子遂成、孫伯固、曾孫伊夷模、玄孫位宮之事,已見《秦漢史》第九章第七節,第十二章第十節。

    《魏書》雲:位宮玄孫乙弗利,利子钊。

    《梁書》雲:钊頻寇遼東,慕容廆不能制。

    據《晉書·廆載記》:平州刺史東夷校尉崔毖,嘗結高句麗及宇文、段國等,謀滅廆而分其地。

    大興初,三國伐廆,攻棘城。

    見第三章第八節。

    廆行反間之策,二國疑宇文同于廆,引歸,宇文悉獨官遂敗績。

    崔毖亦奔句麗。

    然其明年,句麗複寇遼東。

    又《石季龍載記》;季龍謀伐昌黎,見第二章第二節。

    嘗以船三百艘運谷三十萬斛詣高句麗。

    俱可見句麗之日漸強大,而足為慕容氏之患。

    然句麗究系小部,崎岖山谷之間,故其勢尚不足與大舉之鮮卑敵。

    廆之世,使其庶長子翰鎮遼東。

    見《翰傳》。

    廆死,子皝嗣,翰奔段遼,皝母弟仁,又據遼東以叛,故皝不能逞志于句麗。

    已而皝襲仁,殺之;翰亦複歸,皝乃以鹹康七年(341)伐句麗。

    率勁卒四萬,入自南陝,使翰及子垂為前鋒。

    又遣長史王等勒衆萬五千,從北置而進。

    南陝、北置,蓋從遼東趨木底、丸都之南北兩道,今難确指。

    钊謂皝軍從北路,遣其弟武,統精銳五萬距北置。

    躬率将卒,以防南陝。

    翰與钊戰于木底,見第六章第八節。

    大敗之。

    乘勝遂入丸都。

    句麗都城,在今遼甯輯安縣境。

    钊單馬而遁。

    皝掘钊父利墓,載其屍,并其母、妻、珍寶,掠男女五萬餘口,《皝載記》載其記室參軍封裕谏皝之辭曰:“句麗、百濟,及宇文、段部之人,皆兵勢所徙,非如中國慕義而至,鹹有思歸之心。

    今戶垂十萬,狹湊都城,恐方将為國家之患。

    宜分其兄弟、宗屬,徙于西境諸城,撫之以恩,檢之以法使不得散在居人,知國之虛實。

    ”合前慕容廆虜夫餘人之事觀之,可見慕容氏是時用兵,極重俘掠人口。

    焚其宮室,毀丸都而歸。

    明年,钊遣使稱臣于皝,貢其方物。

    乃歸其父屍,而使慕容恪鎮遼東。

    見《恪傳》。

    钊于是淪為慕容氏之臣屬矣。

    《慕容儁載記》:儁僭位後,高句麗王钊遣使謝恩,責其方物,儁以钊為營州諸軍事、征東大将軍、營州刺史,封樂浪公,王如故。

    钊後為百濟所殺。

    《魏書·高句麗傳》。

    事見下。

    自钊以後,句麗與晉及拓跋魏,皆無交涉,故其世次史亦不詳。

    據東史,則钊稱故國原王,殁于晉簡文帝鹹安元年(371)。

    子小獸林王丘夫立,殁于孝武帝大元九年(384)。

    弟故國壤王伊連立,殁于大元十五年(390)。

    子廣開土王談德立,即所謂永樂大王也。

    燕之亡也,慕容評奔句麗,郭慶追至遼海,句麗縛評送之,《苻堅載記》。

    此事尚在钊之世。

    其後符洛謀叛,征兵于鮮卑、烏丸、高句麗、百濟,及薛羅、休忍等,諸國不從,亦見《堅載記》,事在大元五年。

    則在小獸林王之世矣。

    自前燕入中原,遼東守禦之力稍薄,句麗之勢,蓋至此而稍張;至符秦亡而益盛。

    《晉書·慕容垂載記》:高句麗寇遼東,垂平北慕容佐遣司馬郝景救之,為所敗,遼東、玄菟遂沒。

    建節将軍徐岩叛,據令支,見第五章第二節。

    慕容農攻克之,斬岩兄弟。

    進伐高句麗,複遼東、玄菟二郡。

    此事據《北史》在大元十年(385)。

    然據《慕容熙載記》:高句麗寇燕郡,未詳。

    殺掠百餘人,熙伐高句麗,以符氏從,為沖車地道,以攻遼東,不能下。

    又與符氏襲契丹,恽其衆,将還,符氏弗聽,遂棄其辎重,輕襲高句麗。

    周行三千餘裡,士馬疲凍,死者屬路。

    攻木底城,不克而還。

    此二事,《通鑒》系諸義熙元(405)、二年(406),則不及二十年(424),而遼東複陷矣。

    211《馮跋載記》有遼東太守務銀提,以謀外叛見殺,《通鑒》系義熙十一年(415),馮氏未聞用兵于東方,其時之遼東,恐系僑置或遙領,未必仍在故地也。

    《北史·句麗傳》:慕容垂死,子寶立,以句麗王安為平州牧,封遼東、帶方二國王。

    安始置長史、司馬、參軍官。

    後略有遼東郡,不言其年代。

    《韓國小史》:遼東之陷,在隆安元年(397),至元興元年(402),又陷平州,皆在廣開土王之世。

    王殁于義熙八年(415)。

    東史叙事已不足據,紀年更無論也。

    钊之曾孫琏,始複見于中國史。

    據東史,為廣開土王之子。

    《魏書》雲:琏以大和十五年(491)死,齊武帝永明九年。

    年百餘歲,故東史稱為長壽王焉。

    子雲立,東史文明咨王羅雲。

    天監十七年(518)卒。

    子安立,東史大安藏王興安。

    普通七年(526)卒。

    子延立,東史安原王寶延,雲系安藏王之弟。

    大清二年(548)卒。

    子成立。

    東史陽原王平成。

    成卒,東史在永定三年(557)。

    子湯立,東史平原王陽成。

    而南北朝之世遂終。

    自琏至湯,皆兼通貢于南北朝,受封爵。

    然魏大武帝诏琏送馮弘,琏不聽。

    後文明大後以顯祖六宮未備,敕琏薦其女,琏始稱女已出嫁,求以弟女應旨,及遣送币,則又稱女死,魏遣使切責之,雲若女審死者,聽更選宗淑,琏雖雲當奉诏,會顯祖死,事遂止,設顯祖不死,亦未必其女之果至也。

    雲之立,高祖诏其遣世子入朝,雲亦惟遣其從叔升于随使詣阙而已,诏嚴責之,終亦不聞其至也。

    而宋大祖欲北讨,诏琏送馬,琏即獻馬八百匹。

    蓋句麗之于虜,特畏其無道,不得不姑與周旋,于中國,則心悅誠服者也,此則不可以力緻者也。

     半島諸國,嗣受中國之文化者,在晉、南北朝之世,似當以百濟為嫡乳。

    212高句麗雖系出夫餘,然以高為氏,似系夫餘之支庶,百濟以夫餘為氏,則似系夫餘之正支也。

    《周書·百濟傳》雲:王姓夫餘氏。

    《北史》作餘氏,即夫餘氏之略稱。

    如其王餘映、餘毗等,餘皆其氏也。

    句麗名城曰溝婁,見《三國志·本傳》,北沃沮一名置溝婁,蘇猶言置城。

    句麗二字,疑仍系溝婁異譯,高句麗亦猶言高氏城耳。

    百濟開國神話,見于《隋書》。

    《隋書》雲:百濟之先,出自高麗國。

    《北史》作出自索離國。

    索疑橐之誤;說見《秦漢史》第九章第七節。

    其國王有一侍婢,忽懷孕,王欲殺之。

    《北史》:其王出行,其侍兒于後妊娠,王還欲殺之。

    婢雲“有物狀如雞子,來感于我,故有娠也。

    ”《北史》:侍兒曰:“前見天上有氣,如大雞子來降感,故有娠。

    ”王舍之。

    後遂生一男。

    棄之廁溷,久而不死。

    《北史》:王置之豕牢,豕以口氣噓之,不死,後徙于馬闌,亦如之。

    以為神,命養之。

    名曰東明。

    及長,高麗王忌之。

    《北史》:及長,善射,王忌其猛,複欲殺之。

    東明懼,逃至淹水,夫餘人共奉之。

    《北史》:東明乃奔走,南至淹滞水,以弓擊水,魚鼈皆為橋,東明乘之得度,至夫餘而王焉。

    東明之後,有仇台者,笃于仁信,始立其國于帶方故地。

    帶方,漢縣,公孫康以為郡,在今朝鮮錦江流域,詳見《秦漢史》第十二章第十節。

    漢遼東大守公孫度以女妻之,漸以昌盛,《北史》無此四字。

    為東夷強國。

    初以百家濟海,《北史》無海字。

    因号百濟。

    與夫餘、句麗開國傳說略同,蓋系貉族所共。

    然雲夫餘人共奉之,則所君者仍系夫餘人,與自夫餘出走,而為他族之大長者異矣。

    雲初以百家濟海,則其播遷至帶方舊壤,實系浮海而來,此語自為仇台之事,乃史實而非神話也。

    東明傳說,乃貉族之所共,仇台則誠百濟始祖,故百濟歲四祠之,見《周書》本傳。

    《隋書》以百家濟海之語,《北史》删一海字,出入甚大,作史之不可輕于增删如此。

    案《晉書》尚隻有《三韓傳》。

    其《馬韓傳》雲:武帝大康元年(279)、二年(280),其王頻遣使入貢方物。

    七年(285)、八年(286)、十年(288)又頻至。

    大熙元年(290),詣東夷校尉何龛上獻。

    鹹甯三年(277),複來。

    明年,又請内附。

    《辰韓傳》雲:大康元年(279),其王遣使獻方物。

    二年(280),複來朝貢。

    七年(285),又來。

    弁辰十二國,屬于辰韓,故不能徑通于中國。

    蓋皆以馬韓及辰韓之名自通,則百濟、新羅之大,必在武帝以後也。

    新羅出于辰韓,辰韓,前史言為秦人避役者,見《秦漢史》第九章第七節。

    然至晉、南北朝之世,則似新羅之中國人反少,而百濟反多。

    《梁書·百濟傳》雲:今言語、服章,略與高麗同,行不張拱,拜不申足則異。

    《魏書·句麗傳》雲:立則反拱,拜曳一腳,行步如走。

    《隋書》雲:拜則曳一腳,立各反拱,行必搖手。

    拜申足,即滿洲人之打跧,乃夷俗,而百濟無之。

    《梁書》又雲:呼帽曰冠,襦曰複衫,袴曰裈,其言參諸夏,亦秦韓之遺俗雲。

    而新羅則冠曰遺子禮,襦曰尉解,袴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及行與高麗相類。

    亦見《梁書》本傳。

    則秦韓遺俗,不在新羅,顧在百濟矣。

    觀史所載三國法俗,文化程度,似以百濟為最高。

    百濟法俗,《北史》言之最詳。

    其官制較之句麗,即遠近于中國。

    昏取之禮,略同華俗。

    其王每以四仲月祭天及五帝之神;都下有方,分為五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亦中國法也。

    俗重騎射,兼愛文史,秀異者頗解屬文。

    新羅則《梁書》本傳言其無文字,刻木為信,語言且待百濟而後通也。

    日本之文化,據彼國史籍,受諸百濟者,亦較句麗、新羅為多,其以是欤? 《宋書·百濟傳》雲:本與高麗俱在遼東之東千餘裡,其後高麗略有遼東,百濟略有遼西。

    百濟所治,謂之晉平郡晉平縣。

    《梁書》雲:晉世句麗既略有遼東,百濟亦據有遼西、晉平二郡地矣。

    自置百濟郡。

    《宋書》雲:義熙十二年(416),以百濟王餘映為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鎮東将軍、百濟王。

    百濟二字,蓋即據其自置之郡也。

    百濟是時之都,應在遼西。

    《周書》雲:百濟治固麻城;《隋書》雲:其都曰居拔城,則其遷歸半島後之所居也。

    自帶方故地遵陸而至遼西非易;且句麗未必容其越境;疑其略有遼西,亦浮海而至也。

    據《梁書》,則晉大元中,其王須,已遣使獻生口。

    餘映之後餘毗,于宋元嘉七年(430),複修貢職。

    毗死,子慶立。

    《宋書》。

    慶死,子牟都立。

    都死,子牟大立。

    天監元年(502),進号。

    尋為高句麗所破,衰弱者累年,遷居南韓地。

    普通二年(521),王餘隆始複遣使奉表,稱累破句麗,今始與通好。

    《梁書》雲:百濟更為強國,然遼西之地,則似未能恢複也。

    《魏書·百濟傳》雲:延興二年(472),宋泰豫元年。

    其王餘慶始遣使上表,雲:“臣與高句麗,源出夫餘。

    先世之時,笃崇舊款。

    其祖钊,輕廢舊好。

    親率士衆,陵踐臣境。

    臣祖須,整旅電邁,應機馳擊,矢石暫交,枭斬钊首。

    自爾已來,莫敢南顧。

    自馮氏數終,餘燼奔竄,醜類漸盛,遂見陵逼。

    構怨連禍,三十餘載。

    财殚力竭,轉自孱踧。

    若天慈曲矜,遠及無外,速遣一将,來救臣國。

    當奉送鄙女,執帚後宮,并遣子弟,牧圉外廄;尺壤匹夫,不敢自有。

    ”又雲:“今琏有罪,國自魚肉,大臣強族,戮殺無已,罪盈惡積,民庶崩離,是滅亡之期,假手之秋也。

    且馮族士馬,有鳥畜之戀;樂浪諸郡,懷首丘之心。

    天威一舉,有征無戰。

    臣雖不敏,志效畢力,當率所統,承風響應。

    ”又雲:“去庚辰年後,庚辰當系宋元嘉十七年(440),即魏大平真君元年。

    臣西界小石山北國海中見屍十餘,并得衣器、鞍勒。

    視之非高麗之物。

    後聞乃是王人,來降臣國,長蛇隔路,以沉于海。

    今上所得鞍一,以為實驗。

    ”顯祖遣使者邵安與其使俱還。

    诏曰:“前所遣使,浮海以撫荒外之國,從來積年,往而不返,存亡達否,未能審悉。

    卿所送鞍,比校舊乘,非中國之物。

    不可以疑似之事,生必然之過。

    ”又曰:“高麗稱藩先朝,共職日久,于彼雖有自昔之釁,于國未有犯令之愆。

    卿使命始通,便求緻伐,尋讨事會,理亦未周。

    故往年遣禮等至平壤,餘禮,百濟使。

    欲驗其由狀。

    然高麗奏請頻煩,辭理俱詣,行人不能抑其請,司法無以成其責,故聽禮等還。

    若今複違旨,則過咎益露,後雖自陳,無所逃罪,然後興師讨之,于義為得。

    ”又诏琏護送安等。

    安等至高句麗,琏稱昔與餘慶有仇,不令東過。

    安等于是皆還。

    案餘慶表有“投舫波阻,搜徑玄津”之語,則其使本自海至。

    乃下诏切責之。

    五年(475),宋元徽三年。

    使安等從東萊浮海東萊,見第三章第四節。

    賜餘慶玺書。

    至海濱,遇風飄蕩,竟不達而返。

    案自延興二年(472)上溯三十六年,為宋文帝元嘉十三年(436),魏大武帝大延二年。

    馮弘實以其歲走句麗。

    百濟之事勢,蓋自此逐漸緊急。

    觀此,知句麗不肯送馮弘于魏,又不肯聽其歸宋,蓋欲留其衆以為用也。

    馮氏在十六國中兵力不為強盛,然句麗一得其衆,百濟之事勢,即形緊急,則知是時半島諸國之兵力,遠非中國之敵,此其所以自慕容氏以前,累為遼東所弱欤?《永樂大王碑》言:王以丙申之歲伐百濟,取城五十八,部落七百。

    己亥之歲,百濟違誓,與倭連和,新羅請救。

    庚子,王以步騎五萬救新羅,倭退。

    移師伐百濟,取質而歸。

    丙申為晉孝武帝大元二十一年(396),己亥為安帝隆安三年(399),庚子為其四年,又在馮弘亡前四十載。

    钊之用兵于百濟,當在其見敗于慕容氏之後,慕容皝之入丸都,下距大元二十一年(396),凡五十四年。

    麗、濟之構釁,可謂舊矣。

    《隋書》稱钊為昭烈帝,似系其國之私谥。

    觀此,知其人好黩武,雖始喪師于北,繼且殒命于南,亦必自有其功烈,故能竊帝号以自娛,而其國人亦被之以大名也。

    《梁書》:隆以普通五年死,複诏其子明襲其爵号。

    《北史》雲:齊受禅,其王隆亦通使焉,齊受禅上距普通五年二十有六載,疏矣。

    或傳寫誤邪?隆之後為昌,嘗通使于陳,天嘉三年(562),光大元年(567),大建九年(577),至德二年(584),皆見《紀》。

    亦通使于齊、周。

    見《北史》本傳。

     《梁書·新羅傳》雲:新羅者,其先本辰韓種也。

    辰韓始有六國,後稍分為十二,新羅則其一也。

    魏時曰新盧,宋時曰新羅,或曰斯羅。

    其國小,不能自通使聘。

    普通二年(521),王名慕泰,始使随百濟奉獻方物。

    《隋書》則雲:新羅居漢時樂浪之地,或稱斯羅。

    魏将毌丘儉讨高句麗,奔沃沮,其後複歸故國,留者遂為新羅焉。

    故其人雜有華夏、高麗、百濟之屬。

    兼有沃沮、不耐、韓、穢之地,其王本百濟人,自海逃入新羅,遂王其國。

    傳祚至金真平,開皇十四年(594),遣使貢方物。

    又雲:其先附庸于百濟,後因百濟征高麗,高麗人不堪戎役,相率歸之,遂緻強盛。

    因襲百濟,附庸于迦羅國。

    《北史》說同《梁書》,又列《隋書》之說于後為或說。

    案沃沮為今朝鮮鹹鏡道,樂浪為平安南道、黃海道、京畿道之地,辰韓則慶尚地道,詳見《秦漢史》第五章第四節,第九章第七節。

    疆域既各不相幹。

    《梁書》之王名募泰,《南史》作姓募名泰,當有所據。

    《陳書·本紀》:大建二年(570)、三年(571)、十年(578),新羅并遣使貢方物,不言其王之姓名。

    《北齊書》武平三年(572),亦但雲遣使朝貢,而河清四年(565),《紀》載以其國王金真興為樂浪郡公、新羅王,與《隋書》王氏金者相合。

    金之與募,亦各不相幹。

    又劇《梁》、《隋》二書,一則君民皆屬辰韓,一則民雜華夏、句麗、百濟、沃沮、韓、穢,而君為百濟人,亦若風馬牛之不相及。

    迦羅當即《齊書》之加羅,雲:三韓種也。

    建元元年(479),國王荷知使來獻。

    三韓在半島中,勢較微末,未必能拓土而北。

    加羅既能自通于上國,蓋其中之佼佼者,故新羅曾附庸焉。

    則新羅與今慶尚道之地有交涉矣。

    竊疑《梁書》所謂新羅,與《隋書》所謂《新羅》,本非一國。

    新羅本辰韓十二國之一,其王氏募,在梁普通二年(521)至齊河清四年(565),即陳天嘉六年之間,凡四十四年。

    自百濟浮海逃入樂浪故地之金氏,拓上而南,兼并其國,而代募氏為王。

    《梁書》隻知募氏時事,《隋書》又不知有募氏,奪去中間一節,故其說龃龉而不可通也。

    東史雲:辰韓有二種:一曰辰韓本種,一曰秦韓,是為楊山、高墟、大樹、珍支、加利、明活六村,今慶州之地也。

    新羅始祖曰赫居世。

    其生也,蒙胞衣而出,其狀似瓠,方言呼瓠為樸,故以樸為姓。

    年十三,高墟部長與諸部推尊之,赫居世乃即王位。

    卒,子南解立。

    南解子曰儒理,婿曰昔脫解。

    南解遺命:繼嗣之際,于樸、昔二姓中,擇年長者立之。

    于是二姓疊承王位。

    第十一世王曰助赍,婿曰金仇道。

    助贲卒,弟沾解立。

    沾解傳位于仇道之子味鄒,而複歸于助贲之子儒理。

    儒理傳其弟子基臨。

    基臨傳昔氏之族訖解。

    訖解傳味鄒兄子奈勿。

    自此新羅王位,遂永歸于金氏。

    《隋書》之金真平,東史稱為金平王,名伯淨,為新羅第二十六王。

    《北史》雲:新羅傳世三十至真平,說差相近,或不盡無據。

    然即有據,亦必居樂浪故地金氏之世系,以之牽合于辰韓則誤矣。

    豈金氏之于樸氏,實如莒之于鄫,非以力取邪?迦羅,東史作駕洛,雲:少昊金天氏之裔八人,自中國之莒縣見第六章第八節。

    之辰韓之西,人稱其地曰八莒,今之星洲也。

    其後有名首露者,弁韓九幹立為君。

    幹尊稱。

    案此說出金海《金氏譜》。

    金氏又有惱窒朱日者,别開國曰大加耶,今高靈。

    或曰任那。

    說出崔緻遠《釋利貞傳》。

    或曰:駕洛之始,有兄弟六人,皆美好長大,衆推其兄為駕洛之主,餘五人則分為大、小、阿羅、古甯、碧珍五加耶焉。

    小加耶,今固城。

    阿羅加耶、古甯加耶,皆今鹹安。

    碧珍加耶,今星洲。

    此說出新羅僧無亟《東事古記》。

    首露神聖,在位凡百五十八年,乃死。

    自後漢光武帝建武十八年(42)至獻帝建安四年(199)。

    其後傳九世,合首露十世。

    至梁中大通四年(532),乃降于新羅。

    加耶則嘗為日本所據。

    彼國史有所謂神功皇後者,即《秦漢史》第九章第七節拟為我國史之卑彌呼者也。

    據彼國史,嘗渡海伐新羅,新羅降,得金帛八十艘。

    其後日本遂定任那之地,置府駐兵。

    據朝鮮史籍,則陳文帝天嘉三年(562),大加耶為新羅所滅,日本所置府亦毀。

    以上所述朝鮮事,亦據金于霖《韓國小史》。

    《永樂大王碑》亦載王援新羅卻倭人之事,則朝鮮、日本史籍所載,不盡子虛,可知是時三韓、日本,隔海相對,日本之勢,較之三韓為少強也。

     日本在晉、南北朝之世,與中國交涉頗繁。

    卑彌呼、壹與之事,已見《秦漢史》第十二章第十節。

    《晉書·倭傳》雲:宣帝之平公孫氏也,其女王遣使至帶方朝見,其後貢聘不絕。

    及文帝作相,又數至。

    泰始初,遣使重譯入貢。

    《晉帝紀》:魏正始元年(504),東倭重譯納貢。

    《武帝紀》:泰始二年(266),倭人來獻方物。

    《梁書·倭傳》雲:其後複立男王。

    其事在于何時,則不可考矣。

    《南史·倭傳》雲:晉安帝時,有倭王贊,遣使朝貢。

    《晉書·本紀》在義熙九年(413),雲高句麗、倭國及西南夷銅頭大帥并獻方物。

    《宋書·倭傳》雲:高祖永初二年(421),诏曰:“倭贊萬裡修貢,遠誠宜甄,可賜除授,”而不言所除授者為何。

    元嘉中,贊死,弟珍立。

    遣使貢獻。

    自稱使持節,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秦韓、慕韓即馬韓。

    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将軍。

    表求除正。

    诏除安東将軍、倭國王。

    二十年(439),倭國王濟遣使貢獻。

    複以為安東将軍、倭國王。

    二十八年(447),乃加使持節、都督倭、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

    濟死,世子興遣使貢獻。

    世祖大明六年(462),诏除安東将軍、倭國王。

    興死,子武立。

    自稱使持節、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七國諸軍事、安東大将軍、倭國王。

    順帝升明二年(478),遣使上表曰:“封國偏遠,作藩于外。

    自昔祖襧,躬擐甲胄,跋涉山川,不遑甯處。

    東征毛人,五十五國;西服東夷,六十六國;渡平海北,九十五國;王道融泰,廓土遐畿,累葉朝宗,不愆于歲。

    臣雖下愚,忝胤先緒。

    驅率所統,歸崇天極。

    道徑百濟,裝治舶舫。

    而句麗無道,圖欲見吞。

    掠抄邊隸,虔劉不已。

    每緻稽滞,以失良風。

    雖曰進路,或通或否。

    臣亡考濟,實忿寇仇,壅塞天路。

    控弦百萬,義聲感激。

    方欲大舉,奄喪父兄,使垂成之功,不獲一篑。

    居在諒暗,不動兵甲,是以偃息,未捷至今。

    欲練甲治兵,申父兄之志。

    義士虎贲,文武效功,白刃交前,亦所不顧。

    若以帝德覆載,摧此強敵,克靖方難,無替前功。

    竊自假開府、儀同三司,其餘鹹假受,以勸忠節。

    诏除武使持節、都督倭、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将軍、倭王。

    ”《宋書·本紀》:元嘉七年(430)、十五年(438)、二十年(443),大明四年(460),升明元年(477),皆書倭國王遣使獻方物。

    齊建元元年(479),進号為鎮東大将軍。

    梁高祖即位,進号征東将軍。

    《紀》在天監元年(502)。

    案觀倭武表辭,可知是時句麗為倭強敵。

    倭人自假所督諸國,中國除百濟外,皆如其所請與之,又可見是時中國視百濟與倭相等夷,餘則皆下于倭也。

    黃公度《日本國志鄰交志》曰:“源光國作《大日本史》,青山延光作《紀事本末》,皆謂通使實始于隋,而于《魏志》、《漢書》所叙朝貢、封拜,概置弗道。

    213揣其意,蓋因推古以降,稍習文學,略識國體,觀于世子草書,自稱天皇;表仁争禮,不宣帝诏;其不肯屈膝稱臣,始于是時,斷自隋、唐,所以著其不臣也。

    彼謂推古以前,國家并未遣使,漢史所述,殆出于九州國造任那守帥之所為。

    餘考委奴國印,出于國造,是則然矣。

    《魏志》、《漢書》所謂女皇卑彌呼,非神功皇後而誰?武帝滅朝鮮而此通倭使,神功攻新羅而彼受魏诏,其因高麗為鄉道,情事确鑿,無可疑者。

    神功既已上表貢物,豈容遽停使節?且自應神已還,求縫織于吳,求《論語》、《千文》、佛像、經典于百濟,豈有上國朝廷,反吝一介往來之理?宋順帝時,倭王上表,稱東征毛人,五十五國;西服衆夷,六十六國;渡平海北,九十五國;謂有國造、守帥,能為此語者乎?惟《宋》、《齊》、《梁》諸書所雲倭王,考之倭史,名字、年代,皆不相符,然日本于推古時始用甲子,始有紀載,東西遼遠,年代舛異,譯音輾轉,名字乖午,此之不同,亦無足怪。

    按此自黃氏時之見解,由今言之,日本、朝鮮、安南等之古史,皆馮藉中國史籍,附會而成,治此諸史者,反當以中國史為據,理極易明,不待更說也。

    日本人每諱言臣我,而中土好自誇大,辄視為屬國。

    餘謂中古之時,人文草昧,禮制簡質,其時瞻仰中華,如在天上,慕漢大而受封,固事之常,不必諱也。

    隋、唐通使,往多來少,中國未嘗待以鄰禮,而《新》、《舊唐書》,不載一表,其不願稱臣、稱藩,以小朝廷自處,已可想見。

    五代以後,通使遂希。

    而自元兵遇飓,倭寇擾邊以來,雖足利義滿,稱臣于明,樹碑鎮國,賜服封王,而不知乃其将軍,實為竊号。

    神宗之封秀吉,至于裂冠毀冕,擲書于地,此又奚足誇也?史家舊習,尊己侮人,索虜、島夷,互相嘲罵。

    中國列日本于《東夷傳》,日本史亦列隋、唐為《元蕃傳》;中國稱為倭王,彼亦書隋主、唐主,譬之鄉鄰交罵,于事何益?”此論可謂極其持平,足以破拘墟狹隘之見矣。

    《北史·倭傳》雲:“居于耶摩堆,則《魏志》所謂邪馬台者也。

    ”亦可見與我往還者,确為其共主也。

     第二節 南方諸異族之同化 内地諸異族之同化,為晉、南北朝之世之一大事,第一章已言之。

    此等異族之同化,固由漢族入山,與之雜居,亦由地方喪亂,曠土增多,諸蠻族逐漸出居平地。

    當政事素亂、防務空虛之日,自不免苦其擾害,然易一端而論之,則同化之功,正因之而加速,長江流域之全辟,實深有賴于茲,史事利害,繁赜難明,固不容偏執一端也。

     曷言乎斯時之開拓,深有賴于諸異族之出居平地也?大抵當九州鼎沸,群龍無首之日,海内之擾亂必甚,可謂幾無一片幹淨土,若猶有一政府,則暴政雖曰亟行,疆埸雖曰多故,較之群龍無首之世,終必有間。

    故後漢之末,華人相率入山者,至晉、南北朝之世,則又相率而出焉。

    其出也,不徒一身,必有稍已同化之蠻民,與之偕出,勢也。

    又不徒在其附近之地,而必分播于較遠之區。

    何哉?喪亂之後,曠土增多,遷徙者必追蹤而往,一也。

    新居不必安靖,甫奠居者或又将轉徙,二也。

    如是,故其為數滋繁,而所至亦頗遠。

    《宋書》分蠻為荊雍州蠻及豫州蠻。

    《齊書》則雲:布荊、湘、雍、郢、司五州界。

    《魏書》雲:在江、淮之間。

    依托險阻,部落滋蔓,布于數州。

    東連壽春,西通上洛,北接汝、颍,往往有焉。

    其地實苞今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陝西六省。

    《宋書》以荊雍州蠻為盤瓠後,豫州蠻為廪君後;《魏書》亦雲:蠻之種類,蓋盤瓠之後。

    夫盤瓠、廪君,皆不過一小部落,安能散布至于如是之廣?《齊書》雲:蠻言語不一;又言其俗或椎髻,或翦發;即可見其種類之多。

    然觀其一出山即可列為編戶,又可見其中漢人實不少;即本為蠻族,其同化于漢,亦必已甚深。

    《三國·魏志·四裔傳注》引《魏略·西戎傳》,謂氐人多知中國語,由與中國錯居故也,其自還種落間,則自氐語,《齊書》謂蠻言語不一,當亦如是,非遂不知華語也。

     《宋書·荊雍州蠻傳》雲:結黨連群,動有數百千人,州郡力弱,則起為盜賊。

    《豫州蠻傳》雲:曆世為盜賊,北接淮、汝,南極江、漢,地方數千裡。

    《齊書》雲:蠻俗善弩射,皆暴悍,好寇賊。

    《魏書》雲:魏氏之時,不甚為患。

    至晉之末,稍以繁昌,漸為寇暴。

    自劉、石亂後,諸蠻無所忌憚,故其族類,漸得北遷;陸渾以南,滿于山谷;宛、洛蕭條,略為丘墟矣。

    觀此諸語,一似華夏與諸蠻,日在争戰之中者,其實不然。

    《宋書·荊雍州蠻傳》雲:蠻民順附者,一戶輸谷數斛,其餘無雜調,而宋民賦役嚴苦,貧者不複堪命,多逃亡入蠻。

    蠻無徭役,強者又不供賦稅。

    然則蠻人之擾亂,仍是中國貧民,铤而走險耳。

    當兩國相争之時,彼此鹹藉蠻以為用。

    平時則資其捍蔽,戰時則用為前驅。

    又或使其擾亂敵後,阻塞道路。

    蠻族之桀黠者,遂得叛服于二國之間焉。

    《北齊書·元景安傳》言:景安除豫州刺史。

    管内蠻多華少,景安被以威恩,鹹得甯輯。

    招慰生蠻,輸租賦者數萬戶。

    豫州中原之地,而至于蠻多華少者?幹戈數動,則民卒流亡,惟蠻人依據險阻,又質直,能耐勞苦,不慮危難,故其蕩析離居,轉不如漢人之甚也。

    土滿者豈曰能有其土?疆埸之控扼,不能謂其無成勞矣。

    即内争之際,亦有引以為助者。

    而戰敗之士,亡命之徒,又或藉為逋逃之薮。

    史所記者,本以兵事為多,遂覺殺伐之氣,滿于紙上矣。

    然其同化,實仍在平和中逐漸緻之。

    綜觀晉、南北朝之世,所謂諸蠻,大煩征讨者,不過三役:一為宋文帝、孝武世之于沔中蠻及西陽蠻。

    沔中蠻,亦曰緣沔蠻,即雍州蠻。

    元嘉七年(427),劉道産為雍州刺史,諸蠻悉出,緣沔而居。

    十九年(442),道産卒,群蠻大動,朱修之讨之失利,沈慶之乃讨破之。

    二十二年(445),孝武帝為雍州,慶之又随之西上,率柳元景、宗悫等,前往讨擊。

    漢西陽縣,本在今河南光山縣境,晉世為蠻所據,乃于今湖北黃岡縣西立西陽郡。

    元嘉末,為亡命司馬黑石等所诳動,自淮、汝至于江、沔,鹹罹其患。

    孝武時為江州刺史,與沈慶之往讨之,會元兇弑逆,旋師起義,至孝建四年(454),慶之乃複往讨定,事見《宋書》諸人本傳。

    二周文帝之于峽中蠻。

    詳見《周書·蠻傳》。

    三魏明帝之末,三鴉蠻人,大肆擾亂,明帝至欲親征,後卒未果,而遣臨淮王刬讨之。

    事在孝昌元年(525),見《紀》。

    前二役誠用兵力戡定,後一役仍不過徒有其名,此外則皆州郡及理蠻之官,晉武帝于荊州置南蠻校尉,雍州置甯蠻校尉,皆治襄陽。

    江左省。

    尋置南蠻校尉,治江陵。

    孝武帝又置甯蠻校尉,以授魯宗之。

    宋世祖罷南蠻,而甯蠻如故。

    事見第九章第二節。

    武帝又置南夷校尉,治甯州,江左改曰鎮蠻校尉,見《宋書·百官志》。

    廣州西南二江,川源深遠,别置督護,專征讨之任,見《齊書·州郡志》。

    此等皆理蠻之官也。

    随宜讨伐而已。

    諸蠻既與漢人習狎,撫之者自以能行德化為上。

    《梁書·良吏傳》:孫謙擢為巴東、建平二郡大守。

    郡居三峽,恒以威力鎮之。

    謙将述職,敕募千人自随。

    謙曰:“蠻夷不賓,蓋待之失節耳,何煩兵役,以為國費。

    ”固辭不受。

    至郡,布恩惠之化,蠻、獠懷之。

    又《文學傳》:臧嚴,曆監義陽、武甯郡。

    累任皆蠻左,前郡守常選武人,以兵鎮之。

    嚴獨以數門生單車入境,群蠻悅服,遂絕寇盜。

    此皆治蠻不必用兵力之證也。

    然能如是者卒鮮,往往濫施讨伐;而其行軍且極殘酷。

    《宋書·夷蠻傳》曰:自元嘉将半,寇盜彌廣,于是命将出師,恣行誅讨。

    自江、漢以北,廬江以南,搜山蕩谷,窮兵罄武。

    系頸囚俘,蓋以數百萬計。

    至于孩年、耋齒,執訊所遺,将卒申好殺之憤,幹戈窮酸慘之用,雖雲積怨,為報已甚。

    按俘虜之多,蓋利其可輸稅租,服力役,甚且沒為奴婢耳。

    亦有無所利而肆情誅殺者,如陳顯達為益州刺史,使責大度村獠租赕,獠帥殺其使,顯達分部諸将,聲言出獵,夜襲之,男女無少長皆斬,此則所謂申好殺之憤者也。

    此實将帥之貪功徼利,謂蠻非讨伐不可,固不其然。

    抑雖如是,真能深入其阻者,亦卒鮮也。

    當時諸蠻之出山,固有脅以兵力者;又有由于俘獲,迫令遷移者;然其慕化内徙,或酋長身來歸順者,亦屬不少。

    慕化内徙,即同齊民。

    酋長内附,往往設置郡縣,即以其人為守令,多有仍行世襲之制者,然數世之後,終必别簡人以代之,此亦無形之改土歸流也。

    《隋書·南蠻傳》雲:“南蠻雜類,與華人錯居,曰蜓,曰儴,曰俚,曰僚,曰,俱無君長;既同于齊民,則無複君長耳,非本無君長也。

    随山洞而居,古所謂百越是也。

    浸以微弱,稍屬于中國,皆列為郡縣,同之齊人,不複詳載。

    ”可見晉、南北朝之世所謂蠻者,至隋、唐時,多已泯然無迹矣。

    使其言語風俗,判然與我不同,豈能泯然于一旦?可見民族早已同化,覺其不同者,特時勢之不安谧,激之使然耳。

    然則民族之同化,實皆社會自為之,政治之所能為力者甚鮮也。

     梁、益二州情形,則較荊、雍、豫州為惡。

    以荊、雍、豫州,漢末以來,喪亂較烈,華人之入山者較多,梁、益二州則不然;觀此二州無所謂山越,史間言山僚亦甚希可知。

    又荊、雍、豫州,去大川及平地近,其人之出山較易,梁、益地勢較險,夷人自深山而出者,仍依山并谷故也。

    《魏書》雲:“自漢中達于邛、筰,川洞之間,所在皆有。

    ”僚即今所謂仡佬,見《秦漢史》第九章第四節。

    雖處山谷,其初本來自海濱,《魏書》言其“能卧水底,持刀刺魚”。

    又曰:“報怨相攻擊,必殺而食之。

    俗畏鬼神,尤尚淫祀。

    所殺之人,美須髯者,必剝其面皮,籠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鼓舞杞之,以求福利。

    至有賣其昆季妻孥盡,乃自賣以供祭者。

    ”此緣海之馬來人,即古所謂越族者食人之俗也。

    詳見《先秦史》。

    因所居深阻,罕與華人交接,故其舊俗沿襲尚多,而其文明程度亦較低焉。

    《魏書》雲:“種類甚多,散居山谷。

    略無氏族之别。

    又無名字,所生男女,惟以長幼次第呼之,其丈夫稱阿謩、阿段,婦人稱阿夷、阿等之類,皆語之次第稱謂也。

    依樹積木,以居其上,名曰幹闌。

    幹闌大小,随其家口之數。

    往往推一長者為王,亦不能遠相統攝。

    父死則子繼,若中國之貴族也。

    僚王各有鼓角一雙,使其子弟自吹擊之。

    好相殺害,多不敢遠行。

    性同禽獸,至于忿怒,父子不相避,惟手有兵刃者先殺之。

    若殺其父,走避,求得一狗,以謝其母,母得狗,不複嫌恨。

    若報怨相攻,必殺而食之。

    平常劫掠,賣取豬狗而已。

    親戚比鄰,指授相賣。

    被賣者号哭不服,逃竄避之。

    乃将買人捕逐,指若亡叛,獲便縛之。

    但經被縛者,即服為賤隸,不敢稱良矣。

    亡失兒女,一哭便止,不複追思。

    惟執盾持矛,不識弓矢。

    ”案幹闌之名,與後印度諸國同,亦可見其初居海濱也。

    《魏書》雲:“李勢之時,諸僚始出,攻破郡縣,為益州大患。

    桓溫破蜀之後,力不能制;又蜀人東流,山險之地多空,僚遂挾山傍谷。

    此謂華人所居山谷之地,僚自深山遷此。

    與夏人參居者,頗輸租賦。

    在深山者,仍不為編戶。

    蕭衍梁、益二州,歲歲伐僚,以自裨潤,公私頗藉為利。

    ”夏侯始遷之叛也,魏以邢巒為梁、益二州刺史,頗得僚和。

    後以羊祉、元恒、元子真為梁州,傳豎眼為益州。

    豎眼頗得物情。

    祉性酷虐,恒、子真并無德績,諸僚苦之。

    魏以梁、益二州,統攝險遠,又立巴州,以統諸僚,《魏書·地形志》:巴州郡縣阙。

    《隋書·地理志》:清化郡,舊置巴州,今四川巴中縣。

    以巴酋嚴始欣為刺史。

    又立隆城鎮,蓋因梁之隆城郡,在今四川儀隴縣北。

    所绾僚二十萬戶。

    隆城所統,謂之北僚,歲輸租布,又與外人交通貿易。

    巴州生僚,并皆不順,其諸頭王,每于時節,谒見刺史而已。

    孝昌初,諸僚以始欣貪暴,相率反叛,攻圍巴州。

    時魏子建為山南行台,勉谕之,乃得散罷。

    始欣慮獲罪譴,謀來附,而其族子恺為隆城鎮将,歸心于魏。

    魏子建啟以鎮為南梁州,以恺為刺史。

    發使執始欣,囚于南鄭。

    遇子建見代,傅豎眼為行台,豎眼久病,其子敬紹,納始欣重賄,使得還州,始欣乃起衆攻恺屠滅之,據城南叛。

    梁将蕭玩,率衆援接,為魏梁、益二州兵所破斬。

    魏攻陷巴州,執始欣,然梁州未久即入梁。

    其後梁、益皆陷于周。

    《周書》雲:“每歲命随近州鎮,出兵讨之,獲其口以充賤隸,謂之壓僚。

    214後有商旅往來者,亦資以為貨。

    公私逮于民庶之家,有僚口者多矣。

    ”其虐,亦無以異于梁也。

    又雲:“其種類滋蔓,保據岩壑,依林走險,若履平地,雖屢加兵,弗可窮讨。

    性又無知,殆同禽獸。

    諸夷之中,最難以道義招懷者也。

    ”可見其同化,遠較豫、荊、雍州蠻為後矣。

     交、廣、甯三州,情形較梁、益二州為尤惡。

    案此三州,西通緬甸,東苞東京灣為内海,實為中國向南拓展之樞機,惜距中原較遠,民族拓展之力,一時有所不及,而政事尤欠清明,遂至越南之地,終于分裂以去,而自雲南西南出之路,亦未能盡力經營也。

    中國之稍知注意于交土,似自後漢中葉以來。

    《晉書·地理志》雲:順帝永和九年(144),交趾大守周敞交趾,今越南河内。

    求立為州,朝議不許,即拜敞為交趾刺史。

    建安八年(203),張津為刺史,士燮為交趾大守,共表立為州,乃拜津為交州牧。

    215十五年(150),移治番禺。

    《三國·吳志,孫策傳注》引《江表傳》,謂策欲殺于吉,諸将連名陳乞,策曰:“昔南陽張津,為交州刺史,舍前聖典訓,廢漢家法律,常着绛帕頭,鼓琴燒香,讀邪俗道書,雲以助化,卒為南夷所殺。

    此甚無益,諸君但未悟耳。

    ”又引虞喜《志林》:喜推考桓王之薨,在建安五年四月四日,是時曹、袁相攻,未有勝負,夏侯元讓與石威則書,袁紹破後也,書雲:“授孫贲以長沙,業張津以零、桂。

    ”此為桓王于前亡,張津于後死,不得相讓譬言津之死意矣。

    裴松之案:“大康八年(286),廣州大中正王範上《交廣二州春秋》,建安六年(201),張津猶為交州牧,《江表傳》之虛,如《志林》所雲。

    ”此雲津拜交州在建安八年(203),又與《交廣春秋》不合。

    案當時任疆寄者,多自刺史進為州牧,津蓋本為交趾刺史,至八年乃進為牧也。

    桓王引津死事,以譬将吏,自為虛辭,古人輕事重言,此等處多不審谛,不足深較也。

    《宋書·州郡志》雲;交州刺史,本治龍編,見第七章第五節。

    漢獻帝建安八年(203),改曰交州,治蒼梧廣信縣,廣信,漢縣,為蒼梧郡治,隋時改縣曰蒼梧,今廣西蒼梧縣。

    十六年(151),徙治南海番禺縣。

    州甫立而治所即内移,可見中朝威柄之失墜矣。

    觀下引《薛綜疏》,津或因欲與劉表争,以緻無暇顧及交土也。

    是時交土實權,乃入于士燮之手。

    《三國·吳志》:燮蒼梧廣信人。

    其先本魯國汶陽人,汶陽,漢縣,在今山東甯陽縣東北。

    王莽之亂,避地交州,六世至燮。

    燮父賜,桓帝時為日南大守。

    日南,今越南乂安。

    燮為交趾大守。

    交州刺史朱符為夷賊所殺,州郡擾亂,燮乃表弟壹領合浦大守,合浦,見第十三章第三節。

    次弟領九真大守,九真,今越南清華。

    弟武領南海大守。

    兄弟并為列郡,雄長一州。

    偏在萬裡,威尊無上。

    武先病殁。

    朱符死後,漢遣張津為交州刺史。

    津後為其将區景所殺。

    而荊州牧劉表,遣零陵賴恭代津。

    零陵,見第三章第六節。

    是時蒼梧大守史璜死,表又遣吳巨代之,與恭俱至。

    漢聞張津死,賜燮玺書曰:“交州絕域,南帶江海,上恩不宣,下義壅隔。

    知逆賊劉表,又遣賴恭,窺看南土。

    今以燮為綏南中郎将,董督七郡,領交址大守如故。

    ”後巨與恭相失,舉兵逐恭。

    恭走還零陵。

    建安十五年(210),孫權遣步骘為交州刺史。

    建安七年(202),權嘗表朱治為九真大守,見《治傳》。

    骘到,燮率兄弟奉承節度。

    而吳巨懷異心。

    骘斬之。

    據《骘傳》事在建安十六年(211)。

    燮又誘導益州豪姓雍闿等,率郡人民,使遙内附。

    益州,漢郡,蜀漢改曰建甯,在今四川晉甯縣東。

    權益嘉之。

    燮在郡四十餘歲,黃武五年(226),魏文帝黃初七年。

    年九十卒。

    權以交趾縣遠,乃分合浦以北為廣州,呂岱為刺史,交趾以南為交州,戴良為刺史。

    又遣陳時代燮為交趾大守。

    岱留南海,良與時俱前。

    行到合浦,而燮子徽,自署交趾大守,發宗兵拒良。

    時以徽領九真大守,見《呂岱傳》。

    宗即賨,賨乃夷人所出賦稅之名,用為種族之名,實借字耳。

    《三國志》多作宗。

    以上據《士燮傳》。

    呂岱督兵三千人浮海,與良共讨平之。

    殺徽兄弟六人,見《士燮傳》。

    于是除廣州,複為交州如故。

    《呂岱傳》。

    交、廣之分,交州業已還治龍編,《宋書·州郡志》。

    至是,則複舉七郡之地,通以龍編為控制之所矣,可謂内地威柄之一振也。

    黃龍三年(231),魏明帝大和五年。

    以南土清定,召岱還。

    竹邑薛綜,竹邑,後漢縣,屬沛郡,在今安徽宿縣北。

    少依族.人,避地交州。

    孫權除為合浦、交趾大守。

    岱之讨伐,綜與俱行。

    及是,上疏曰:“昔帝舜南巡,卒于蒼梧,秦置桂林、南海、象郡,然則四國之内屬也,有自來矣。

    案漢武帝平南越,以其地為儋耳、珠崖、南海、蒼梧、郁林、合浦、交址、九真、日南九郡。

    昭帝時罷儋耳。

    元帝時又罷珠崖。

    孫權之分交、廣,以南海、蒼梧、郁林三郡為廣州,交趾、日南、九真、合浦四郡為交州,見《晉書·地理志》。

    此雲四國,指交趾、日南、九真、合浦也。

    秦趙佗起番禺,懷服百越之君,珠官之南是也。

    孫權黃武七年(228),改合浦為珠官郡。

    漢武帝誅呂嘉,開九郡,設交址刺史以鎮監之。

    山川長遠,習俗不齊。

    言語同異,重譯乃通。

    民如禽獸,長幼無别。

    椎髻徒跣,貫頭左衽。

    長吏之設,雖有若無。

    自斯以來,頗徙中國罪人,雜居其間。

    稍使學書,粗知言語。

    使驿往來,觀見禮化。

    及後錫光為交址,任延為九真大守,乃教其耕犁,使之冠履,為設媒官,始知聘娶,建立學校,導之經義。

    由此以降,四百餘年,頗有似類。

    參看《秦漢史》第九章第六節。

    自臣昔客,始至之時,珠崖今廣東瓊山縣。

    除州縣,嫁娶皆須八月引戶,人民集會之時,男女自相可适,乃為夫妻,父母不能止。

    216交址糜泠、九真都龐二縣,皆在今安南境。

    皆兄死弟妻其嫂,世以此為俗,長吏恣聽,不能禁制。

    日南郡男女裸體,不以為羞。

    217由此言之,可謂蟲豸,有面目耳。

    然而土廣人衆,阻險毒害。

    易以為亂,難使從治。

    縣官羁縻,示令威服。

    田戶租賦,裁取供辦貴緻遠珍,名珠、香藥、象牙、玳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奇物,充備寶玩,不必仰其賦入,以益中國也。

    218然在九甸之外,長吏之選,類不精核。

    漢時法寬,多自放恣,故數反違法。

    珠崖之廢,起于長吏,睹其好發,髡取為髲。

    及臣所見:南海黃蓋,為日南大守,下車以供設不豐,撾殺主簿,仍見驅逐。

    219九真大守儋萌,為妻父周京作主人,并請大吏。

    酒酣作樂,功曹番歆,起舞屬京,京不肯起,歆猶迫強,萌忿杖歆,亡于郡内。

    歆弟苗,帥衆攻府,毒矢射萌,萌至物故。

    交址大守士燮,遣兵緻讨,卒不能克。

    又故刺史會稽朱符,多以鄉人虞褒、劉彥之徒,分作長吏。

    侵虐百姓,強賦于民。

    黃魚一枚,收稻一斛。

    百姓怨叛。

    山賊并出,攻州突郡。

    符走入海,流離喪亡。

    次得南陽張津,與荊州牧劉表為隙,兵弱敵強,歲歲興軍,諸将厭患,去留自在,津小檢攝,威武不足,為所陵侮,遂至殺沒。

    後得零陵賴恭,先輩仁謹,不曉時事。

    表又遣長沙吳巨為蒼梧大守,巨武夫輕悍,不為恭服,所取相怨,恨逐出恭,求步骘。

    是時津故将夷廖、錢愽之徒尚多,骘以次治,綱紀适定,會仍召出。

    呂岱既至,有士氏之變,越軍南征。

    平讨之日,改置長吏,章明王綱。

    威加萬裡,大小承風。

    由此言之,綏邊撫裔,實有其人。

    牧伯之任,既宜清能,荒流之表,禍福尤甚。

    今日交州,雖名粗定,尚有高涼宿賊。

    高涼,見第十五章第三節。

    其南海、蒼梧、郁林、珠官四郡界未綏,郁林,今廣西貴縣。

    依作寇盜,專為亡叛逋逃之薮。

    若岱不複南,新刺史宜得精密檢攝八郡,高涼郡,漢末吳所分置,并前所言七郡為八郡。

    方略智計,能稍稍以治高涼者,假其威寵,借之形勢,責其成效,庶幾補複。

    如但中人,近守常法,無奇數異術者,則群惡日滋,久遠成害。

    故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