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梁陳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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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鐵騎二百襲綸。
綸無備,又敗。
走定州。
治蒙茏城,在今湖北麻城縣西。
定州刺史田龍祖迎綸。
綸以龍祖荊鎮所任,懼為所執,複歸齊昌。
行至汝南,《隋志》:安陸郡吉陽,梁立汝南郡,在今湖北應山縣北。
西魏所署汝南城主李素,綸之故吏,聞綸敗,開城納之。
綸乃修浚城池,收集士卒,将攻竟陵。
西魏安州刺史馬岫聞之,報于西魏。
安州,安陸。
西魏遣楊忠、侯幾通率衆赴焉。
二年(551),西魏大統十七年。
二月,忠等至于汝南。
綸嬰城自守。
會天寒大雪。
忠等攻之,不能克,死者甚衆。
後李素中流矢卒,城乃陷。
忠等執綸,綸不為之屈,遂害之。
《周書·楊忠傳》雲:綸與前西陵郡守羊思達,要随、陸土豪段珍寶、夏侯珍治合謀,送質于齊,欲來寇掠。
汝南城主李素,綸故吏也,開門納焉。
梁元帝密報大祖,大祖乃遣忠督衆讨之。
诘旦陵城,日昃而克。
擒綸,數其罪而殺之。
忠閑歲再舉,盡定漢東之地。
于是漢東之地,入于西魏矣。
初大同元年(535),魏梁州民皇甫圓、姜宴反正,《周書·楊乾運傳》。
北梁州刺史蘭欽因攻漢中,魏梁州刺史元羅降,梁遂複梁州。
是歲,十月,宇文泰遣王雄出子午,見第五章第四節。
伐上津、在今湖北鄖西縣北,路通陝西之山陽縣。
魏興;見第三章第六節。
達奚武出散關,伐南鄭。
明年,大寶三年(552),即元帝承聖元年。
西魏廢帝元年,不立年号。
春,王雄陷上津、魏興,以其地置東梁州。
達奚武圍南鄭,梁梁州刺史宜豐侯循鄱陽忠烈王恢子。
《南北史》皆作修。
力屈降。
八月,東梁州民叛魏,圍州城。
泰複遣王雄攻之。
明年,承聖二年(553),魏廢帝二年。
春,平之。
遷其豪帥于雍州。
事見《周書·泉企傳》。
于是漢中之地,亦入于西魏矣。
其東方之地,則東魏于大清二年(548),東魏武定六年。
以辛術為東徐州刺史、淮南經略使。
術本為東南道行台,與高嶽等同破侯景及淵明。
明年,大清三年(549),武定七年。
蕭正表以北徐州降魏。
侯景使王顯貴守壽陽,亦降魏青、冀二州刺史明少遐,東徐州刺史湛海珍,北青州刺史王奉伯,各舉州附于魏。
《隋志》:東海郡懷仁縣,梁置南北二青州。
下邳郡,梁置東徐州。
案懷仁,東魏縣,在今江蘇贛榆縣西。
下邳,見第三章第四節。
初北兖州刺史定襄侯祇,南平元襄王偉子。
與湘潭侯退,及前潼州刺史郭鳳,同起兵,将赴援,至是,鳳謀以淮陰應景,淮陰,見第四章第二節。
祇等力不能制,并奔魏。
景以蕭弄璋為北兖州刺史。
州民發兵拒之。
景遣廂公丘子英,直将軍羊海赴援。
海斬子英,率其衆降于魏。
魏人遂據淮陰。
鄱陽王範出東關,魏又據合肥。
事見上節。
柳仲禮使夏侯強守司州,魏又使潘樂取之。
城鎮先後附魏者二十餘州。
辛術遂移鎮廣陵。
大寶元年(550),齊文宣帝天保元年。
齊篡東魏。
明年,大寶二年(551),齊天保二年。
五月,齊合州刺史斛斯顯攻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陷之。
江北之地盡矣。
《南史·元帝紀》雲:“自侯景之難,州郡大半入魏。
自巴陵以下至建康,以江為限。
荊州界北盡武甯,東晉郡,今湖北荊門縣北。
西拒峽口。
自嶺以南,複為蕭勃所據。
文軌所同,千裡而近。
人戶著籍,不盈三萬。
中興之盛,盡于是矣。
”其形勢實至蹙也。
武陵王紀,以大同三年(537)為益州刺史,至是已十六年矣。
紀在蜀,南開甯州、越巂,甯州,見第三章第六節。
越巂,漢郡,治邛都,在今四川西昌縣東南。
晉徒治會無,今四川會理縣。
宋還治邛都。
齊沒于獠。
西通資陵、吐谷渾;内修耕桑、鹽鐵之功;外通商賈遠方之利;故能殖其财用,器甲殷積。
大寶元年(550),六月,紀遣世子圓照領兵三萬東下,受元帝節度,元帝命且頓白帝。
見第七章第三節。
七月,元帝遣報武帝崩問。
十一月,紀總戎将發,元帝又書止之曰:“蜀中鬥絕,易動難安,弟可鎮之,吾自滅賊。
”又别紙雲:“地拟孫、劉,各安境界,情深魯、衛,書信恒通。
”三年(551),四月,紀稱帝。
元帝遣萬州刺史宋簉襲圓照于白帝。
萬州,治石城,今四川達縣。
紀第二子圓正,時為西陽大守,西陽,見第四章第三節。
召至,鎖于省内。
承聖二年(553),五月,紀東下,次西陵。
見第七章第三節。
元帝命陸法和立二城于峽口,名七勝城,鎖江以斷峽。
湘州刺史王琳,本兵家,元帝居藩,琳姊妹并入後庭見幸,琳由此未弱冠得在左右。
少好武,遂為将帥。
琳果勁絕人,又能傾身下士。
麾下萬人,多是江、淮群盜。
平景之功,與杜龛俱為第一。
恃寵縱暴于建業。
王僧辯禁之不可,懼将為亂,啟請誅之。
琳亦疑禍,令長史陸納率部曲前赴湘州,身徑上江陵。
将行,謂納等曰:“吾若不返,子将安之?”鹹曰:“請死相報。
”泣而别。
及至,帝以下吏,而以子方略為湘州刺史。
時承聖元年十月也。
于是陸納及其将潘烏累等反。
襲陷湘州。
十一月,納遣潘烏累等攻破衡州。
此衡州治衡陽,今湖南衡陽縣。
十二月,分兵襲巴陵,為湘州刺史蕭循所破。
循降魏後,宇文泰使還江陵。
營州刺史李洪鴉,營州,治營陽,今湖南道縣。
自零陵率衆出空靈灘,零陵,漢郡,治零陵,在今廣西全縣北。
後漢徒治泉陵,在今湖南零陵縣北。
空靈灘,據《王僧辯傳》,《本紀》作空雲,在今湖南湘潭縣北。
稱助讨納。
朝廷未達其心,深以為慮。
乃征王僧辯兵上,就循南征。
二年(553),二月,李洪雅降賊。
賊将吳藏等據車輪,洲名,在湖南湘陰縣北。
夾岸為城,前斷水勢。
士卒骁猛,皆百戰之餘。
僧辯乃不戰以驕之。
五月,因其無備,陷其二城。
賊歸保長沙。
時武陵擁衆上流,内外駭懼,元帝乃遣王琳以和解之。
六月,湘州平。
僧辯旋于江陵,因被诏會衆軍西讨,而武陵之難已平矣。
初興勢楊乾運,興勢,晉縣,今陝西洋縣。
為方隅豪族,魏除安康郡守。
安康,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漢中之複,乾運亦來歸。
求為梁州刺史,不得,而以為潼州刺史。
此從《南史·紀傳》。
《周書·乾運傳》雲:紀稱尊号,以乾運威服巴、渝,拜梁州刺史,鎮潼州。
潼州,今四川綿陽縣。
乾運兄子略,說乾運送款關中。
乾運深然之。
乃令略将二千人鎮劍閣。
又遣其婿樂廣鎮安州。
今四川劍閣縣。
會宇文泰遣乾運孫法洛及使人牛伯友等至,略即夜送乾運,乾運乃使入關送款。
氏酋楊法琛,求為黎州刺史,不得,以為沙州刺史,亦遣使通西魏。
大同元年(535)漢中之複,法琛為北益州刺史陰平王,見《梁書·本紀》。
《通鑒》:大寶元年(550),黎州民攻刺史張贲,贲棄城走,州民引法琛據黎州,命王、賈二姓詣紀,請法琛為刺史。
紀深責之,囚其質子。
使楊乾運攻之。
法琛使降魏,而據劍閣以拒乾運。
明年,乾運破之,焚平興。
平興,法琛治所也。
胡三省曰:魏以武興為東益州,梁蓋以為北益州。
平興,宋縣,在今四川昭化縣西北。
黎州,今四川廣元縣。
沙州,胡三省曰:蓋即以平興為之。
時元帝以紀東下,請救于魏,又請伐蜀。
據《周書·尉遲迥傳》。
宇文泰與群公會議。
諸将多有異同。
惟尉遲迥以為“紀既盡銳東下,蜀必空虛,王師臨之,必有征無戰。
”乃令迥督甲士一萬二千,騎萬匹伐蜀。
承聖二年(553),春,前軍臨劍閣。
樂廣降。
楊幹運又降。
六月,迥至潼州,大飨将士,引之而西。
紀之次西陵也,軍容甚盛。
時陸納未平,蜀軍複逼,元帝甚憂。
陸法和告急,旬日相繼。
帝乃拔任約于獄,以為晉安王司馬,撤禁兵以配之,并遣宣猛将軍劉棻,共約西赴。
六月,紀築連城,攻絕鐵鎖。
元帝複于獄拔謝答仁為步兵校尉,配衆一旅上赴。
紀頓兵日久,頻戰不利,師老糧盡,智力俱殚;又魏人入劍閣,成都虛弱;憂懑不知所為。
先是元帝已平侯景,執所俘馘,頻遣報紀。
圓照鎮巴東,留執不遣。
啟紀雲:“侯景未平,宜急征讨。
已聞荊鎮,為景所滅,疾下大軍。
”紀謂為實然,故仍率衆沿江急進。
于路方知侯景已平,便有悔色,召圓照責之,圓照曰:“侯景雖誅,江陵未服,宜速平蕩。
”紀亦以既居尊位,宣言于衆:“敢谏者死。
”蜀中将卒,日夜思歸。
所署江州刺史王開業進曰:“宜還救根本,更為後圖。
”江州,治犍為,今四川彭山縣。
諸将佥以為然。
圓正、劉孝勝獨言不可,孝勝,紀長史,紀僭号,以為尚書仆射。
紀乃止。
聞王琳将至,潛遣将軍侯叡,傍險出陸法和後,臨水築壘,以禦琳及法和。
元帝書遺紀,遣使喻意,許其還蜀,專制岷方。
紀不從。
既而侯叡為任約、謝答仁所破;又陸納平,諸軍并西赴;紀頻敗,知不振,遣往江陵,論和緝之計。
元帝知紀必破,遂拒而不許。
于是兩岸十餘城俱降。
七月,陸法和揣紀師老卒惰,令将樊猛,率骁勇三千,輕舸百餘,乘流直上,出不意薄之。
紀衆驚駭,不及整列,皆棄艦登岸,赴水死者以千數。
獲紀及其第三子圓滿,俱殺之于峽口。
法和收圓照兄弟三人。
圓照及紀第四子圓普,第五子圓肅。
《南史·圓照傳》雲:次弟圓正,先見鎖在江陵,元帝使謂曰:“西軍已敗,汝父不知存亡。
”意欲使其自裁,頻看知不能死,又付廷尉獄,并命絕食,于獄齧臂啖之,十三日死。
并命絕食,當兼指圓正及圓照兄弟三人言之也。
紀之東下,留永豐侯為益州刺史,武帝弟安成康王秀之子。
見兵不滿萬人。
倉庫空竭,軍無所資。
尉遲迥至,乃為城守之計。
迥進軍圍之。
紀至巴郡,見第三章第六節。
聞迥來侵,遣谯淹回援,為迥分兵所破。
前後戰數十合,皆不克,乃降。
時八月也。
案紀果有觊觎天位之心,則當台城被圍時,宜傾蜀中之衆東下,以圖一決,其時元帝未必能阻,乃裴回不進,至景已将平,忽又稱帝,豈不進退失據?史言其東下時,黃金一斤為餅,百餅為簉,至有百簉;銀五倍之;其他錦罽缯采稱是。
每戰,則懸金帛以示将士,終不賞賜。
甯州刺史陳知祖請散金銀募勇士,不聽,恸哭而去。
自是人有離心,莫肯為用。
豈非妄庸人哉?然唇亡齒寒,蜀既亡,江陵亦益危矣。
時東方寇氛,亦甚熾烈。
郭元建之奔齊也,陳霸先納其部曲三千人而還。
王僧辯啟霸先鎮京口。
承聖元年(552),齊天保三年。
三月,齊以其清河王嶽為南道大都督,潘樂為東南道大都督,及行台辛術,率衆南伐。
五月,術圍嚴超達于秦郡。
見上節。
霸先命徐度領兵,助其固守。
齊衆七萬,填塹,起土山,穿地道,攻之甚急。
霸先自率萬人解其圍。
縱兵四面擊之。
齊平秦王中流矢死,斬首數百級。
齊人乃收兵而退。
七月,廣陵僑民朱盛、張象潛結兵襲齊刺史溫仲邕,遣使來告。
霸先率衆濟江以應之。
會齊人來聘,求割廣陵之地,王僧辯許焉,仍報霸先,霸先乃引還。
元帝承制授霸先南徐州刺史。
及王僧辯征陸納,又命霸先代鎮揚州。
二年(553),齊天保四年。
九月,齊遣郭元建率衆二萬,大列舟艦于合肥,謀襲建業,又遣其大将邢景遠、步大汗薩、東方老等繼之。
霸先馳報江陵。
元帝诏王僧辯次于姑孰,即留鎮焉。
十一月,僧辯遣侯瑱帥精甲三千人築壘于東關,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征吳郡大守張彪,吳興大守裴之橫繼之。
十二月,宿豫土民東方光宿豫,見第七章第四節。
東方光,《齊書》作東方白頟。
據城歸化。
江西州郡,皆起兵應之。
三年(554),齊天保五年。
正月,霸先攻廣陵。
秦州刺史嚴超達圍泾州。
治石梁戍,在今安徽天長縣西北。
侯瑱出石梁,為其聲援。
霸先遣杜僧明助東方光。
三月,齊将王球攻宿豫,僧明逆擊,大破之。
六月,齊遣步大汗薩救泾州。
又征其冀州刺史段韶攻宿豫。
韶留兵圍守,自将步騎數千人,倍道赴泾州,破嚴超達。
回赴廣陵,霸先亦引還。
韶遣辯士喻東方光。
光請盟。
盟訖,韶執而殺之。
圖江北之事,更無所成,而精兵良将,已萃于下遊矣。
武陵王之敗也,元帝授王琳衡州刺史,又改廣州。
琳友人主書李膺,帝所任遇,琳告之曰:“琳蒙拔擢,常欲畢命以報國恩。
今天下未平,遷琳嶺外,如有不虞,安得琳力?何不以琳為雍州刺史,使鎮武甯?琳自放兵作田,為國禦捍也。
”膺然其言,而不敢啟。
王琳雖無足取,自不失為一戰将,琳去,上遊彌空虛矣。
承聖三年(554),西魏廢帝三年。
九月,魏遣于謹、宇文護、楊忠、韋孝寬等步騎五萬入寇。
其啟釁之因:《周書·于謹傳》雲:帝密與齊氏通使,将謀侵轶。
《文帝紀》則雲:梁元帝遣使請據舊圖,以定疆界;又連結于齊,言辭悖慢。
此皆所謂強為之辭。
《長孫儉傳》:儉除荊州刺史,密陳攻取之謀,于是征儉入朝,問其經略。
儉對曰:“湘東即位,已涉三年,觀其形勢,不欲東下。
國家既有蜀土,若更平江、漢,撫而安之,收其貢賦,以供軍國,天下不足定也。
”此當是啟釁之實情。
江陵陷後,以儉元謀,賞奴婢三百口,遂令鎮江陵。
而《于謹傳》言嶽陽王詧“仍請王師”,或亦足以促其生心耳。
十月,丙寅,虜兵至襄陽。
蕭詧帥衆會之。
元帝征王僧辯及王琳,倉卒皆不得至,惟徐世譜、任約以軍次馬頭岸。
見第七章第三節。
世譜,魚複人。
善水戰。
從陸法和讨任約,随王僧辯攻郢州,皆有功。
仍随僧辯東下,恒為軍鋒。
時為衡州刺史。
江陵陷後,世譜、約皆退巴陵,約後降于齊。
魚複,漢縣,以魚複浦名,在今四川奉節縣東,後移治白帝。
于是樹木栅于外城,廣輪六十裡。
以領軍胡僧祐都督城東、城北諸軍事,左仆射王褒都督城西、城南諸軍事。
虜以十一月丙申至,悉衆圍城。
戊申,胡僧祐、朱買臣等出戰,買臣敗績。
辛亥,魏軍大攻。
帝出枇杷門,親臨陳督戰。
胡僧祐中流矢薨,軍敗。
反者斬西門守卒,以納魏軍。
帝見執。
如蕭詧營,甚見诘辱。
他日,見長孫儉,谲儉雲:“埋金千斤于城内,欲以相贈,”儉乃将帝入城。
此可見魏人之貪。
帝因述詧相辱狀。
謂儉曰:“向聊相谲,欲言耳,豈有天子自埋金乎?”儉乃留帝于主衣庫。
十二月,辛未,魏人戕帝。
據《南史·本紀》。
其下文雲:梁王詧遣尚書傅準監行刑,帝謂之曰:“鄉幸為我宣行。
”準捧詩流淚不能禁,進土囊而殒之。
詧使以布帊纏屍,斂以蒲席,束以白茅,以車一乘,葬于津陽門外。
蓋魏欲戕帝,而使詧行之也。
詧誠可謂枭獍矣。
愍懷大子元良帝弟四子方矩更名。
及始安王方略等皆見害。
簡文子臨川王大款、桂陽王大成亦遇害。
惟汝南王大封,《南史·傳》雲:魏克江陵遇害則誤。
《北史·蕭大圜傳》雲:元帝令大封充使,大圜副焉,其實質也。
周保定二年(562),大封為晉陵縣公。
《南史·元帝紀》亦雲:大封為俘歸長安,與傳異。
大圜,亦簡文子。
于謹收府庫珍寶,及宋渾天儀,梁日晷,銅表,魏相風烏,銅蟠螭趺,大玉徑四尺、圍七尺,及諸轝辇法物以歸。
虜百官及士民十餘萬人,沒為奴婢,其免者二百餘家而已。
161兼據《周書·文帝紀》及《于謹傳》。
《梁書·本紀》雲:“乃選百姓男女數萬口,分為奴婢,驅入長安,小弱者皆殺之,”數字上疑奪十字。
元帝之亡,論者多咎其不肯遷都建業,其實亦不盡然。
當時江陵、建業,皆隔江是敵,形勢之淺露正同,而江陵,元帝居之有年矣,其完富,亦非建業新遭兵燹者比,江陵不可守,豈建業獨可守乎?敬帝即位之後,齊氏大舉入犯,其兵力,曷嘗薄于西魏之師,若如元帝之所為,建業亦安有不亡者哉?《南史·元帝紀》雲:武陵之平,議者欲因其舟艦,遷都建業。
宗懔、黃羅漢皆楚人,不願移。
帝及胡僧祐,亦俱未欲動。
仆射王褒,左戶尚書周弘正,驟言即楚非便。
宗懔及禦史大夫劉懿,以為建業王氣已盡,且褚宮洲已滿百,于是乃留。
及魏軍逼,朱買臣按劍進曰:“惟有斬宗懔、黃羅漢,可以謝天下。
”帝曰:“曩實吾意,宗、黃何罪?”渚宮洲已滿百者?下文雲:江陵先有九十九洲,古老相承,雲洲滿百當出天子。
桓玄之為荊州,内懷篡逆,乃遣鑿破一洲,以應百數,随而崩散,竟無所成。
宋文帝在蕃,一洲自立,俄而纂統。
後遇元兇之禍,此洲還沒。
大清末,枝江楊之閣浦複生一洲,群公上疏稱慶,明年而帝即位。
承聖末,其洲與大岸相通,惟九十九雲。
此本不足信之說,不欲遷者,不過姑借以為言,元帝亦未必真信此也。
《周書·王褒傳》雲:元帝以建業凋殘,方須修複,江陵殷盛,便欲安之。
又其故府臣寮,皆楚人也,并願即都荊、郢。
嘗召群臣議之。
領軍将軍胡僧祐,吏部尚書宗懔,大府卿黃羅漢,禦史中丞劉瑴等曰:“建業雖是舊都,王氣已盡。
且與北寇鄰接,止隔一江,若有不虞,悔無及矣。
臣等又嘗聞之:荊南之地,有天子氣,今陛下龍飛缵業,其應斯乎?天時人事,征祥如此,臣等所見,遷徙非宜。
”元帝深以為然。
時褒及尚書周弘正鹹侍坐,乃顧謂褒等曰:“卿意以為何如?”褒性謹慎,知元帝多猜忌,弗敢公言其非,當時唯唯而已。
後因清間密谏,言辭甚切。
元帝頗納之。
然其意好荊楚,已從僧祐等策。
明日,乃于衆中謂褒曰:“卿昨日勸還建業,不為無理。
”褒以宣室之言,豈宜顯之于衆,知其計之不用也,于是止不複言。
謂建業凋殘,方須修複,又與寇止隔一江,皆系實情,當時梁與齊幹戈日接,與西魏則固和好也。
然則主不遷者,實未必專為鄉裡之私。
遷之利究何在,求之于史,并無切實之說。
則以不遷為失計者,特事後追咎之辭,或竟出于欲遷者之附會,亦未可知也。
枝江,見第七章第三節。
帝之失,首在信敵國過深。
夫狡焉思啟封疆者,何國蔑有?況在巴蜀已亡,襄陽作伥,武甯而外,即為敵境之時乎?而帝信魏人之和好,将精兵良将,盡行遣往下流,剩一王琳,又遷諸嶺外,于是江陵宿将,惟一胡僧祐,精兵蓋無一人焉,此而可恃以為安乎?元帝敕王僧辯曰:“國家猛将,多在下流,荊、陝之衆,悉非勁勇,”此是實情。
禦武陵時,即須拔任約、謝答仁而用之,可見其将才之乏也。
然江陵兵力雖薄,謂當時即有必亡之勢,則又未必然,此又誤于帝之不能堅守。
《周書·于謹傳》雲:謹率衆出讨,大祖餞于青泥谷,見第五章第六節。
長孫儉問謹曰:“為蕭繹之計将如何?”謹曰:“耀兵漢、沔,席卷渡江,直據丹陽,今湖北枝江縣境。
是其上策。
移郭内居民,退保子城,峻其陴堞,以待援至,是其中策。
若難于移動,據守羅郭,是其下策。
”儉曰:“揣繹定出何策?”謹曰:“必用下策。
”儉曰:“何也?”對曰:“蕭氏保據江南,綿曆數紀,屬中原多故,未遑外略;又以我有齊氏之患,必謂力不能分;且繹懦而無謀,多疑少斷,愚民難與慮始,皆戀邑居,既惡遷移,當保羅郭;所以用下策也。
”夫棄城而逆走,安能必所走者之必可守?攻者不足,守者有餘,南北朝時,以重兵攻一小城而不能下者多矣。
然則謹所謂上策,特史家文飾,侈其兵威之辭,所謂中策,乃上策也。
《梁書·王僧辯傳》曰:世祖遣李膺征僧辯,僧辯命侯瑱等為前軍,杜僧明等為後軍。
處分既畢,乃謂膺雲:“秦兵骁猛,難與争銳,衆軍若集,吾便直指漢江,截其後路。
千裡饋糧,尚有饑色,況賊越數千裡者乎?此孫膑克龐涓時也。
”此亦良謀。
魏師至凡二十八日而城敗,《南史·本紀》。
從來下流應援,本無如是之速,即僧辯亦未料及江陵之遂破也。
或咎下流應援之過遲,又非其實矣。
江陵之守,若更能綿互旬月,于謹即不為龐涓,亦必斂兵而退。
謹謂梁人以我有齊患,謂力不能分,此乃當時實在情勢。
觀長孫儉觀其形勢,不欲東下之語,則魏人本意,原冀元帝遷都建業,乃乘虛而取江陵,其不能用甚厚之兵力可知,一大創之,則此後不敢複至,而江陵安如泰山矣。
故曰:元帝之失策,不在不遷建業,而在不能堅守江陵也。
162《南史·本紀》曰:魏人燒栅,朱買臣、謝答仁勸帝乘暗潰圍,出就任約。
帝素不便馳馬,曰:“事必無成,徒增辱耳。
”答仁又求自将。
帝以問王褒。
褒曰:“答仁侯景之黨,豈是可信?成彼之勳,不如降也。
”答仁又請守子城,收兵可得五千人。
帝然之,即授城内大都督,以帝鼓吹給之,配以公主。
既而又召王褒謀之,答仁請入不得,歐血而去。
遂使皇大子、王褒出質請降。
論者或又以是為帝之失計,此又不然。
《周書·王褒傳》雲:褒本以文雅見知,一旦總戎,深自勉厲,盡忠勤之節。
被圍之後,上下猜懼,元帝惟于褒深相委信,此必非偶然。
又言褒從元帝入子城,猶欲固守,然則謂元帝聽其言,緻誤潰圍、守城之計,非傳者之誣,則必任約、謝答仁,有其灼然不可信者在也。
元帝猜忌,自難為辯,然傳述之辭,亦多過其實。
帝多殺戮,自系實錄,然當時如此者實非帝一人,如蕭詧其忍虐,豈不更甚于帝乎?殺機既動矣,親戚相屠,既已成習矣,徒為徐偃、宋襄,豈遂有裨于大局?《南史·本紀》雲:帝性好矯飾。
多猜忌。
于名無所假人,微有勝己者,必加毀害。
帝姑義興昭長公主子王铨,兄弟八九人,有盛名,帝妒害其美,遂改寵姬王氏兄王珩名琳,以同其父名。
忌劉之遴學,使人鸩之。
如此者甚衆。
改寵姬兄名同人父名,何以能敗其名。
有學問者多矣,殺一劉之遴何益?此等皆傳者之過也。
《侯景傳》雲:王偉及呂季略、周石珍、嚴亶俱送江陵。
偉尚望見全,于獄為詩贈元帝下要人,又上五百字詩于帝。
帝愛其才,将舍之。
朝士多忌,乃請曰:“前日偉作檄文,有異辭句。
”元帝求而視之。
《檄》雲:“項羽重瞳,尚有烏江之敗;湘東一目,甯為四海所歸?”帝大怒,使以釘釘其舌于柱,剜其腸,仇家脔其肉至骨,方刑之。
石珍及亶,并夷三族。
其殺之之法誠酷矣,殺之之由,是否如史之所雲,亦難遽斷。
且當時用此等酷刑者,亦非帝一人也。
觀其于任約、謝答仁,尚能釋而用之,臨難時又能擢王褒于文臣之中,則亦非全不能用人者,惟究非豁達大度之流,故其下可任之才甚少,如陳武帝,帝即用之未盡其才也。
灑落君臣契,飛騰戰伐名,杜陵所以慨想于孫吳之世欤? 江陵既亡,宇文泰命蕭詧主梁嗣,居江陵東城,資以江陵一州之地。
其襄陽所統,盡入于魏。
詧乃稱皇帝于其國。
惟上疏則稱臣,奉正朔。
仍置江陵防主,統兵居于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禦,内實兼防詧也。
江陵陷時,宿将尹德毅謂詧曰:“人主之行,與匹夫不同。
魏虜貪惏,肆其殘忍,多所誅夷;俘囚士庶,并充軍實;此等戚屬,鹹在江東,痛心疾首,何日能忘?悠悠之人,不可戶說,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為之。
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仇也,誰與為國?魏之精銳,盡萃于此。
若殿下為設享會,固請于謹等為歡,彼無我虞,當相率而至。
豫伏武士,因而斃之。
分命果毅,掩其營壘,斬馘逋醜,俾無遺噍。
江陵百姓,撫而安之。
文武官僚,随即铨授。
魏人懾息,未敢送死。
僧辯之徒,折簡可緻。
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缵堯複禹,萬世一時。
晷刻之間,大功可立。
願殿下恢弘遠略,勿懷匹夫之行。
”詧不從。
既而阖城長幼,被虜入關,又失襄陽之地,詧乃追悔曰:“恨不用尹德毅之言。
”居常怏怏,遂以憂憤,發背而死。
烏乎!哀莫大于心死,梁武當攻郢不下,進退惟谷之際,尚不肯求援于異族,雖裴叔業欲入虜,亦勸止之,而詧托庇于非類,以主其祀,春秋飨祭,祝史将何辭以告?而詧亦何顔以入其父祖之廟乎? 第五節 陳武帝卻齊師 江陵既陷,建業複危,斯時之中國,幾于不國矣。
梁任公曰:“曠觀我國之曆史,每至群陰交搆,蜩螗沸羹之際,則非常之才出焉,”則陳武帝其人也。
梁元帝第九子晉安王方智,為江州刺史。
江陵既陷,王僧辯與陳霸先奉為梁王,大宰、承制,奉迎還建康。
江陵陷之明年,敬帝紹泰元年(555),齊天保六年。
二月,即位,是為敬帝。
時年十三。
而齊即以是月,遣其上黨王渙,神武第七子。
納貞陽侯淵明為梁主。
齊文宣與王僧辯書,屬其迎接。
淵明亦頻與僧辯書。
僧辯不納。
三月,渙陷谯郡。
見第十章第十節。
至東關。
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裴之橫拒之。
營壘未周,齊軍大至,兵盡矢窮,沒于陳。
案是時下流兵力,未為甚乏,僧辯何以遣之橫孤軍迎敵,不籌應援,甚可疑也。
之橫既死,僧辯遂謀納淵明。
具啟定君臣之禮。
淵明複書,許齊師不渡江。
僧辯又報書,許遣其第七子顯,顯所生劉,并弟子世珍為質。
仍遣左民尚書周弘正至曆陽奉迎,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因求以敬帝為大子。
淵明許之。
又許衆軍不渡。
僧辯遂使送質于邺。
淵明求渡衛士三千,僧辯止受散卒千人。
七月,淵明自采石濟,采石,見第三章第九節。
入京師,即僞位。
以敬帝為皇大子。
此時齊人若果有吞并江南之心,其師必不臨江而返。
齊人當日,蓋亦如梁之納元颢,以偏師要幸而已。
其兵鋒,尚不及陳慶之之銳也。
有何不可拒,而必迎立之哉?僧辯在梁世,功名不為不高,而其晚節不終如此,小人豈知自愛哉?淵明既即僞位,大赦,惟宇文黑獺、賊詧等不在赦例,是時之中國,則純乎一齊而已矣。
時陳霸先為南徐州刺史,鎮京口。
九月,江、淮人報雲:齊兵大舉至壽春。
王僧辯謂齊軍必出江表,遣記室參軍江旰報霸先,仍使整舟艦器械。
霸先因與薛安都謀襲之。
使安都率水軍,自京口趨石頭,自率馬、步,從江乘羅落會之。
江乘,見第三章第九節。
自江乘至羅落橋,為自京口趨建康之大路。
安都至石頭北,棄舟登岸。
僧辯弗之覺也。
石頭城北接岡阜,雉堞不甚危峻,安都被甲、帶長刀,軍人捧之,投于女垣内。
衆随而入。
進逼僧辯卧室。
霸先大軍亦至。
僧辯正視事,與其子走出,據南門樓,乞命拜請。
霸先命縱火焚之。
方共下就執。
爾夜斬之。
《南史·僧辯傳》雲:陳武宿有圖僧辯志,及聞命,留江旰城中,銜枚而進,知謀者惟侯安都、周文育而已。
外人但謂旰征兵捍北。
時壽春竟無齊軍,又非陳武之谲,殆天授也。
然陳武亦可謂善于乘機矣。
《傳》又雲:僧辯平建業,遣陳武守京口,推以赤心,結廉、蔺之分;且為第三子許娶陳武章後所生女,未婚而僧辯母亡,然情好甚密,可見陳武此舉,純出公義。
抑《梁書·僧辯傳》言:僧辯既就執,陳武謂之曰:“我有何辜,公欲與齊師緻讨?”此語最堪注意。
陳武既不能屈膝于異族,僧辯倒行逆施,何所不至?壽春雖無齊師,安知不忽焉而有?陳武果聽其調遣而出江西,安知不為裴之橫之續邪?要之陳武之于中國,有存亡絕續之功,則不可誣矣。
僧辯既伏誅,陳武乃黜淵明,複立敬帝。
封淵明為建安郡王,後複以為大傳。
《齊書·淵明傳》雲:霸先奉表朝廷,雲僧辯陰謀篡逆,故誅之。
方智請稱臣,永為蕃國。
齊遣行台司馬恭及梁人盟于曆陽。
明年,诏征明,霸先猶稱藩将,遣使送明,會疽發背死。
明以疽發背死,不知信否,則方智請稱臣為蕃國,其說之信否,亦不可知矣。
即謂為信,是時之臣齊
綸無備,又敗。
走定州。
治蒙茏城,在今湖北麻城縣西。
定州刺史田龍祖迎綸。
綸以龍祖荊鎮所任,懼為所執,複歸齊昌。
行至汝南,《隋志》:安陸郡吉陽,梁立汝南郡,在今湖北應山縣北。
西魏所署汝南城主李素,綸之故吏,聞綸敗,開城納之。
綸乃修浚城池,收集士卒,将攻竟陵。
西魏安州刺史馬岫聞之,報于西魏。
安州,安陸。
西魏遣楊忠、侯幾通率衆赴焉。
二年(551),西魏大統十七年。
二月,忠等至于汝南。
綸嬰城自守。
會天寒大雪。
忠等攻之,不能克,死者甚衆。
後李素中流矢卒,城乃陷。
忠等執綸,綸不為之屈,遂害之。
《周書·楊忠傳》雲:綸與前西陵郡守羊思達,要随、陸土豪段珍寶、夏侯珍治合謀,送質于齊,欲來寇掠。
汝南城主李素,綸故吏也,開門納焉。
梁元帝密報大祖,大祖乃遣忠督衆讨之。
诘旦陵城,日昃而克。
擒綸,數其罪而殺之。
忠閑歲再舉,盡定漢東之地。
于是漢東之地,入于西魏矣。
初大同元年(535),魏梁州民皇甫圓、姜宴反正,《周書·楊乾運傳》。
北梁州刺史蘭欽因攻漢中,魏梁州刺史元羅降,梁遂複梁州。
是歲,十月,宇文泰遣王雄出子午,見第五章第四節。
伐上津、在今湖北鄖西縣北,路通陝西之山陽縣。
魏興;見第三章第六節。
達奚武出散關,伐南鄭。
明年,大寶三年(552),即元帝承聖元年。
西魏廢帝元年,不立年号。
春,王雄陷上津、魏興,以其地置東梁州。
達奚武圍南鄭,梁梁州刺史宜豐侯循鄱陽忠烈王恢子。
《南北史》皆作修。
力屈降。
八月,東梁州民叛魏,圍州城。
泰複遣王雄攻之。
明年,承聖二年(553),魏廢帝二年。
春,平之。
遷其豪帥于雍州。
事見《周書·泉企傳》。
于是漢中之地,亦入于西魏矣。
其東方之地,則東魏于大清二年(548),東魏武定六年。
以辛術為東徐州刺史、淮南經略使。
術本為東南道行台,與高嶽等同破侯景及淵明。
明年,大清三年(549),武定七年。
蕭正表以北徐州降魏。
侯景使王顯貴守壽陽,亦降魏青、冀二州刺史明少遐,東徐州刺史湛海珍,北青州刺史王奉伯,各舉州附于魏。
《隋志》:東海郡懷仁縣,梁置南北二青州。
下邳郡,梁置東徐州。
案懷仁,東魏縣,在今江蘇贛榆縣西。
下邳,見第三章第四節。
初北兖州刺史定襄侯祇,南平元襄王偉子。
與湘潭侯退,及前潼州刺史郭鳳,同起兵,将赴援,至是,鳳謀以淮陰應景,淮陰,見第四章第二節。
祇等力不能制,并奔魏。
景以蕭弄璋為北兖州刺史。
州民發兵拒之。
景遣廂公丘子英,直将軍羊海赴援。
海斬子英,率其衆降于魏。
魏人遂據淮陰。
鄱陽王範出東關,魏又據合肥。
事見上節。
柳仲禮使夏侯強守司州,魏又使潘樂取之。
城鎮先後附魏者二十餘州。
辛術遂移鎮廣陵。
大寶元年(550),齊文宣帝天保元年。
齊篡東魏。
明年,大寶二年(551),齊天保二年。
五月,齊合州刺史斛斯顯攻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陷之。
江北之地盡矣。
《南史·元帝紀》雲:“自侯景之難,州郡大半入魏。
自巴陵以下至建康,以江為限。
荊州界北盡武甯,東晉郡,今湖北荊門縣北。
西拒峽口。
自嶺以南,複為蕭勃所據。
文軌所同,千裡而近。
人戶著籍,不盈三萬。
中興之盛,盡于是矣。
”其形勢實至蹙也。
武陵王紀,以大同三年(537)為益州刺史,至是已十六年矣。
紀在蜀,南開甯州、越巂,甯州,見第三章第六節。
越巂,漢郡,治邛都,在今四川西昌縣東南。
晉徒治會無,今四川會理縣。
宋還治邛都。
齊沒于獠。
西通資陵、吐谷渾;内修耕桑、鹽鐵之功;外通商賈遠方之利;故能殖其财用,器甲殷積。
大寶元年(550),六月,紀遣世子圓照領兵三萬東下,受元帝節度,元帝命且頓白帝。
見第七章第三節。
七月,元帝遣報武帝崩問。
十一月,紀總戎将發,元帝又書止之曰:“蜀中鬥絕,易動難安,弟可鎮之,吾自滅賊。
”又别紙雲:“地拟孫、劉,各安境界,情深魯、衛,書信恒通。
”三年(551),四月,紀稱帝。
元帝遣萬州刺史宋簉襲圓照于白帝。
萬州,治石城,今四川達縣。
紀第二子圓正,時為西陽大守,西陽,見第四章第三節。
召至,鎖于省内。
承聖二年(553),五月,紀東下,次西陵。
見第七章第三節。
元帝命陸法和立二城于峽口,名七勝城,鎖江以斷峽。
湘州刺史王琳,本兵家,元帝居藩,琳姊妹并入後庭見幸,琳由此未弱冠得在左右。
少好武,遂為将帥。
琳果勁絕人,又能傾身下士。
麾下萬人,多是江、淮群盜。
平景之功,與杜龛俱為第一。
恃寵縱暴于建業。
王僧辯禁之不可,懼将為亂,啟請誅之。
琳亦疑禍,令長史陸納率部曲前赴湘州,身徑上江陵。
将行,謂納等曰:“吾若不返,子将安之?”鹹曰:“請死相報。
”泣而别。
及至,帝以下吏,而以子方略為湘州刺史。
時承聖元年十月也。
于是陸納及其将潘烏累等反。
襲陷湘州。
十一月,納遣潘烏累等攻破衡州。
此衡州治衡陽,今湖南衡陽縣。
十二月,分兵襲巴陵,為湘州刺史蕭循所破。
循降魏後,宇文泰使還江陵。
營州刺史李洪鴉,營州,治營陽,今湖南道縣。
自零陵率衆出空靈灘,零陵,漢郡,治零陵,在今廣西全縣北。
後漢徒治泉陵,在今湖南零陵縣北。
空靈灘,據《王僧辯傳》,《本紀》作空雲,在今湖南湘潭縣北。
稱助讨納。
朝廷未達其心,深以為慮。
乃征王僧辯兵上,就循南征。
二年(553),二月,李洪雅降賊。
賊将吳藏等據車輪,洲名,在湖南湘陰縣北。
夾岸為城,前斷水勢。
士卒骁猛,皆百戰之餘。
僧辯乃不戰以驕之。
五月,因其無備,陷其二城。
賊歸保長沙。
時武陵擁衆上流,内外駭懼,元帝乃遣王琳以和解之。
六月,湘州平。
僧辯旋于江陵,因被诏會衆軍西讨,而武陵之難已平矣。
初興勢楊乾運,興勢,晉縣,今陝西洋縣。
為方隅豪族,魏除安康郡守。
安康,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漢中之複,乾運亦來歸。
求為梁州刺史,不得,而以為潼州刺史。
此從《南史·紀傳》。
《周書·乾運傳》雲:紀稱尊号,以乾運威服巴、渝,拜梁州刺史,鎮潼州。
潼州,今四川綿陽縣。
乾運兄子略,說乾運送款關中。
乾運深然之。
乃令略将二千人鎮劍閣。
又遣其婿樂廣鎮安州。
今四川劍閣縣。
會宇文泰遣乾運孫法洛及使人牛伯友等至,略即夜送乾運,乾運乃使入關送款。
氏酋楊法琛,求為黎州刺史,不得,以為沙州刺史,亦遣使通西魏。
大同元年(535)漢中之複,法琛為北益州刺史陰平王,見《梁書·本紀》。
《通鑒》:大寶元年(550),黎州民攻刺史張贲,贲棄城走,州民引法琛據黎州,命王、賈二姓詣紀,請法琛為刺史。
紀深責之,囚其質子。
使楊乾運攻之。
法琛使降魏,而據劍閣以拒乾運。
明年,乾運破之,焚平興。
平興,法琛治所也。
胡三省曰:魏以武興為東益州,梁蓋以為北益州。
平興,宋縣,在今四川昭化縣西北。
黎州,今四川廣元縣。
沙州,胡三省曰:蓋即以平興為之。
時元帝以紀東下,請救于魏,又請伐蜀。
據《周書·尉遲迥傳》。
宇文泰與群公會議。
諸将多有異同。
惟尉遲迥以為“紀既盡銳東下,蜀必空虛,王師臨之,必有征無戰。
”乃令迥督甲士一萬二千,騎萬匹伐蜀。
承聖二年(553),春,前軍臨劍閣。
樂廣降。
楊幹運又降。
六月,迥至潼州,大飨将士,引之而西。
紀之次西陵也,軍容甚盛。
時陸納未平,蜀軍複逼,元帝甚憂。
陸法和告急,旬日相繼。
帝乃拔任約于獄,以為晉安王司馬,撤禁兵以配之,并遣宣猛将軍劉棻,共約西赴。
六月,紀築連城,攻絕鐵鎖。
元帝複于獄拔謝答仁為步兵校尉,配衆一旅上赴。
紀頓兵日久,頻戰不利,師老糧盡,智力俱殚;又魏人入劍閣,成都虛弱;憂懑不知所為。
先是元帝已平侯景,執所俘馘,頻遣報紀。
圓照鎮巴東,留執不遣。
啟紀雲:“侯景未平,宜急征讨。
已聞荊鎮,為景所滅,疾下大軍。
”紀謂為實然,故仍率衆沿江急進。
于路方知侯景已平,便有悔色,召圓照責之,圓照曰:“侯景雖誅,江陵未服,宜速平蕩。
”紀亦以既居尊位,宣言于衆:“敢谏者死。
”蜀中将卒,日夜思歸。
所署江州刺史王開業進曰:“宜還救根本,更為後圖。
”江州,治犍為,今四川彭山縣。
諸将佥以為然。
圓正、劉孝勝獨言不可,孝勝,紀長史,紀僭号,以為尚書仆射。
紀乃止。
聞王琳将至,潛遣将軍侯叡,傍險出陸法和後,臨水築壘,以禦琳及法和。
元帝書遺紀,遣使喻意,許其還蜀,專制岷方。
紀不從。
既而侯叡為任約、謝答仁所破;又陸納平,諸軍并西赴;紀頻敗,知不振,遣往江陵,論和緝之計。
元帝知紀必破,遂拒而不許。
于是兩岸十餘城俱降。
七月,陸法和揣紀師老卒惰,令将樊猛,率骁勇三千,輕舸百餘,乘流直上,出不意薄之。
紀衆驚駭,不及整列,皆棄艦登岸,赴水死者以千數。
獲紀及其第三子圓滿,俱殺之于峽口。
法和收圓照兄弟三人。
圓照及紀第四子圓普,第五子圓肅。
《南史·圓照傳》雲:次弟圓正,先見鎖在江陵,元帝使謂曰:“西軍已敗,汝父不知存亡。
”意欲使其自裁,頻看知不能死,又付廷尉獄,并命絕食,于獄齧臂啖之,十三日死。
并命絕食,當兼指圓正及圓照兄弟三人言之也。
紀之東下,留永豐侯為益州刺史,武帝弟安成康王秀之子。
見兵不滿萬人。
倉庫空竭,軍無所資。
尉遲迥至,乃為城守之計。
迥進軍圍之。
紀至巴郡,見第三章第六節。
聞迥來侵,遣谯淹回援,為迥分兵所破。
前後戰數十合,皆不克,乃降。
時八月也。
案紀果有觊觎天位之心,則當台城被圍時,宜傾蜀中之衆東下,以圖一決,其時元帝未必能阻,乃裴回不進,至景已将平,忽又稱帝,豈不進退失據?史言其東下時,黃金一斤為餅,百餅為簉,至有百簉;銀五倍之;其他錦罽缯采稱是。
每戰,則懸金帛以示将士,終不賞賜。
甯州刺史陳知祖請散金銀募勇士,不聽,恸哭而去。
自是人有離心,莫肯為用。
豈非妄庸人哉?然唇亡齒寒,蜀既亡,江陵亦益危矣。
時東方寇氛,亦甚熾烈。
郭元建之奔齊也,陳霸先納其部曲三千人而還。
王僧辯啟霸先鎮京口。
承聖元年(552),齊天保三年。
三月,齊以其清河王嶽為南道大都督,潘樂為東南道大都督,及行台辛術,率衆南伐。
五月,術圍嚴超達于秦郡。
見上節。
霸先命徐度領兵,助其固守。
齊衆七萬,填塹,起土山,穿地道,攻之甚急。
霸先自率萬人解其圍。
縱兵四面擊之。
齊平秦王中流矢死,斬首數百級。
齊人乃收兵而退。
七月,廣陵僑民朱盛、張象潛結兵襲齊刺史溫仲邕,遣使來告。
霸先率衆濟江以應之。
會齊人來聘,求割廣陵之地,王僧辯許焉,仍報霸先,霸先乃引還。
元帝承制授霸先南徐州刺史。
及王僧辯征陸納,又命霸先代鎮揚州。
二年(553),齊天保四年。
九月,齊遣郭元建率衆二萬,大列舟艦于合肥,謀襲建業,又遣其大将邢景遠、步大汗薩、東方老等繼之。
霸先馳報江陵。
元帝诏王僧辯次于姑孰,即留鎮焉。
十一月,僧辯遣侯瑱帥精甲三千人築壘于東關,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征吳郡大守張彪,吳興大守裴之橫繼之。
十二月,宿豫土民東方光宿豫,見第七章第四節。
東方光,《齊書》作東方白頟。
據城歸化。
江西州郡,皆起兵應之。
三年(554),齊天保五年。
正月,霸先攻廣陵。
秦州刺史嚴超達圍泾州。
治石梁戍,在今安徽天長縣西北。
侯瑱出石梁,為其聲援。
霸先遣杜僧明助東方光。
三月,齊将王球攻宿豫,僧明逆擊,大破之。
六月,齊遣步大汗薩救泾州。
又征其冀州刺史段韶攻宿豫。
韶留兵圍守,自将步騎數千人,倍道赴泾州,破嚴超達。
回赴廣陵,霸先亦引還。
韶遣辯士喻東方光。
光請盟。
盟訖,韶執而殺之。
圖江北之事,更無所成,而精兵良将,已萃于下遊矣。
武陵王之敗也,元帝授王琳衡州刺史,又改廣州。
琳友人主書李膺,帝所任遇,琳告之曰:“琳蒙拔擢,常欲畢命以報國恩。
今天下未平,遷琳嶺外,如有不虞,安得琳力?何不以琳為雍州刺史,使鎮武甯?琳自放兵作田,為國禦捍也。
”膺然其言,而不敢啟。
王琳雖無足取,自不失為一戰将,琳去,上遊彌空虛矣。
承聖三年(554),西魏廢帝三年。
九月,魏遣于謹、宇文護、楊忠、韋孝寬等步騎五萬入寇。
其啟釁之因:《周書·于謹傳》雲:帝密與齊氏通使,将謀侵轶。
《文帝紀》則雲:梁元帝遣使請據舊圖,以定疆界;又連結于齊,言辭悖慢。
此皆所謂強為之辭。
《長孫儉傳》:儉除荊州刺史,密陳攻取之謀,于是征儉入朝,問其經略。
儉對曰:“湘東即位,已涉三年,觀其形勢,不欲東下。
國家既有蜀土,若更平江、漢,撫而安之,收其貢賦,以供軍國,天下不足定也。
”此當是啟釁之實情。
江陵陷後,以儉元謀,賞奴婢三百口,遂令鎮江陵。
而《于謹傳》言嶽陽王詧“仍請王師”,或亦足以促其生心耳。
十月,丙寅,虜兵至襄陽。
蕭詧帥衆會之。
元帝征王僧辯及王琳,倉卒皆不得至,惟徐世譜、任約以軍次馬頭岸。
見第七章第三節。
世譜,魚複人。
善水戰。
從陸法和讨任約,随王僧辯攻郢州,皆有功。
仍随僧辯東下,恒為軍鋒。
時為衡州刺史。
江陵陷後,世譜、約皆退巴陵,約後降于齊。
魚複,漢縣,以魚複浦名,在今四川奉節縣東,後移治白帝。
于是樹木栅于外城,廣輪六十裡。
以領軍胡僧祐都督城東、城北諸軍事,左仆射王褒都督城西、城南諸軍事。
虜以十一月丙申至,悉衆圍城。
戊申,胡僧祐、朱買臣等出戰,買臣敗績。
辛亥,魏軍大攻。
帝出枇杷門,親臨陳督戰。
胡僧祐中流矢薨,軍敗。
反者斬西門守卒,以納魏軍。
帝見執。
如蕭詧營,甚見诘辱。
他日,見長孫儉,谲儉雲:“埋金千斤于城内,欲以相贈,”儉乃将帝入城。
此可見魏人之貪。
帝因述詧相辱狀。
謂儉曰:“向聊相谲,欲言耳,豈有天子自埋金乎?”儉乃留帝于主衣庫。
十二月,辛未,魏人戕帝。
據《南史·本紀》。
其下文雲:梁王詧遣尚書傅準監行刑,帝謂之曰:“鄉幸為我宣行。
”準捧詩流淚不能禁,進土囊而殒之。
詧使以布帊纏屍,斂以蒲席,束以白茅,以車一乘,葬于津陽門外。
蓋魏欲戕帝,而使詧行之也。
詧誠可謂枭獍矣。
愍懷大子元良帝弟四子方矩更名。
及始安王方略等皆見害。
簡文子臨川王大款、桂陽王大成亦遇害。
惟汝南王大封,《南史·傳》雲:魏克江陵遇害則誤。
《北史·蕭大圜傳》雲:元帝令大封充使,大圜副焉,其實質也。
周保定二年(562),大封為晉陵縣公。
《南史·元帝紀》亦雲:大封為俘歸長安,與傳異。
大圜,亦簡文子。
于謹收府庫珍寶,及宋渾天儀,梁日晷,銅表,魏相風烏,銅蟠螭趺,大玉徑四尺、圍七尺,及諸轝辇法物以歸。
虜百官及士民十餘萬人,沒為奴婢,其免者二百餘家而已。
161兼據《周書·文帝紀》及《于謹傳》。
《梁書·本紀》雲:“乃選百姓男女數萬口,分為奴婢,驅入長安,小弱者皆殺之,”數字上疑奪十字。
元帝之亡,論者多咎其不肯遷都建業,其實亦不盡然。
當時江陵、建業,皆隔江是敵,形勢之淺露正同,而江陵,元帝居之有年矣,其完富,亦非建業新遭兵燹者比,江陵不可守,豈建業獨可守乎?敬帝即位之後,齊氏大舉入犯,其兵力,曷嘗薄于西魏之師,若如元帝之所為,建業亦安有不亡者哉?《南史·元帝紀》雲:武陵之平,議者欲因其舟艦,遷都建業。
宗懔、黃羅漢皆楚人,不願移。
帝及胡僧祐,亦俱未欲動。
仆射王褒,左戶尚書周弘正,驟言即楚非便。
宗懔及禦史大夫劉懿,以為建業王氣已盡,且褚宮洲已滿百,于是乃留。
及魏軍逼,朱買臣按劍進曰:“惟有斬宗懔、黃羅漢,可以謝天下。
”帝曰:“曩實吾意,宗、黃何罪?”渚宮洲已滿百者?下文雲:江陵先有九十九洲,古老相承,雲洲滿百當出天子。
桓玄之為荊州,内懷篡逆,乃遣鑿破一洲,以應百數,随而崩散,竟無所成。
宋文帝在蕃,一洲自立,俄而纂統。
後遇元兇之禍,此洲還沒。
大清末,枝江楊之閣浦複生一洲,群公上疏稱慶,明年而帝即位。
承聖末,其洲與大岸相通,惟九十九雲。
此本不足信之說,不欲遷者,不過姑借以為言,元帝亦未必真信此也。
《周書·王褒傳》雲:元帝以建業凋殘,方須修複,江陵殷盛,便欲安之。
又其故府臣寮,皆楚人也,并願即都荊、郢。
嘗召群臣議之。
領軍将軍胡僧祐,吏部尚書宗懔,大府卿黃羅漢,禦史中丞劉瑴等曰:“建業雖是舊都,王氣已盡。
且與北寇鄰接,止隔一江,若有不虞,悔無及矣。
臣等又嘗聞之:荊南之地,有天子氣,今陛下龍飛缵業,其應斯乎?天時人事,征祥如此,臣等所見,遷徙非宜。
”元帝深以為然。
時褒及尚書周弘正鹹侍坐,乃顧謂褒等曰:“卿意以為何如?”褒性謹慎,知元帝多猜忌,弗敢公言其非,當時唯唯而已。
後因清間密谏,言辭甚切。
元帝頗納之。
然其意好荊楚,已從僧祐等策。
明日,乃于衆中謂褒曰:“卿昨日勸還建業,不為無理。
”褒以宣室之言,豈宜顯之于衆,知其計之不用也,于是止不複言。
謂建業凋殘,方須修複,又與寇止隔一江,皆系實情,當時梁與齊幹戈日接,與西魏則固和好也。
然則主不遷者,實未必專為鄉裡之私。
遷之利究何在,求之于史,并無切實之說。
則以不遷為失計者,特事後追咎之辭,或竟出于欲遷者之附會,亦未可知也。
枝江,見第七章第三節。
帝之失,首在信敵國過深。
夫狡焉思啟封疆者,何國蔑有?況在巴蜀已亡,襄陽作伥,武甯而外,即為敵境之時乎?而帝信魏人之和好,将精兵良将,盡行遣往下流,剩一王琳,又遷諸嶺外,于是江陵宿将,惟一胡僧祐,精兵蓋無一人焉,此而可恃以為安乎?元帝敕王僧辯曰:“國家猛将,多在下流,荊、陝之衆,悉非勁勇,”此是實情。
禦武陵時,即須拔任約、謝答仁而用之,可見其将才之乏也。
然江陵兵力雖薄,謂當時即有必亡之勢,則又未必然,此又誤于帝之不能堅守。
《周書·于謹傳》雲:謹率衆出讨,大祖餞于青泥谷,見第五章第六節。
長孫儉問謹曰:“為蕭繹之計将如何?”謹曰:“耀兵漢、沔,席卷渡江,直據丹陽,今湖北枝江縣境。
是其上策。
移郭内居民,退保子城,峻其陴堞,以待援至,是其中策。
若難于移動,據守羅郭,是其下策。
”儉曰:“揣繹定出何策?”謹曰:“必用下策。
”儉曰:“何也?”對曰:“蕭氏保據江南,綿曆數紀,屬中原多故,未遑外略;又以我有齊氏之患,必謂力不能分;且繹懦而無謀,多疑少斷,愚民難與慮始,皆戀邑居,既惡遷移,當保羅郭;所以用下策也。
”夫棄城而逆走,安能必所走者之必可守?攻者不足,守者有餘,南北朝時,以重兵攻一小城而不能下者多矣。
然則謹所謂上策,特史家文飾,侈其兵威之辭,所謂中策,乃上策也。
《梁書·王僧辯傳》曰:世祖遣李膺征僧辯,僧辯命侯瑱等為前軍,杜僧明等為後軍。
處分既畢,乃謂膺雲:“秦兵骁猛,難與争銳,衆軍若集,吾便直指漢江,截其後路。
千裡饋糧,尚有饑色,況賊越數千裡者乎?此孫膑克龐涓時也。
”此亦良謀。
魏師至凡二十八日而城敗,《南史·本紀》。
從來下流應援,本無如是之速,即僧辯亦未料及江陵之遂破也。
或咎下流應援之過遲,又非其實矣。
江陵之守,若更能綿互旬月,于謹即不為龐涓,亦必斂兵而退。
謹謂梁人以我有齊患,謂力不能分,此乃當時實在情勢。
觀長孫儉觀其形勢,不欲東下之語,則魏人本意,原冀元帝遷都建業,乃乘虛而取江陵,其不能用甚厚之兵力可知,一大創之,則此後不敢複至,而江陵安如泰山矣。
故曰:元帝之失策,不在不遷建業,而在不能堅守江陵也。
162《南史·本紀》曰:魏人燒栅,朱買臣、謝答仁勸帝乘暗潰圍,出就任約。
帝素不便馳馬,曰:“事必無成,徒增辱耳。
”答仁又求自将。
帝以問王褒。
褒曰:“答仁侯景之黨,豈是可信?成彼之勳,不如降也。
”答仁又請守子城,收兵可得五千人。
帝然之,即授城内大都督,以帝鼓吹給之,配以公主。
既而又召王褒謀之,答仁請入不得,歐血而去。
遂使皇大子、王褒出質請降。
論者或又以是為帝之失計,此又不然。
《周書·王褒傳》雲:褒本以文雅見知,一旦總戎,深自勉厲,盡忠勤之節。
被圍之後,上下猜懼,元帝惟于褒深相委信,此必非偶然。
又言褒從元帝入子城,猶欲固守,然則謂元帝聽其言,緻誤潰圍、守城之計,非傳者之誣,則必任約、謝答仁,有其灼然不可信者在也。
元帝猜忌,自難為辯,然傳述之辭,亦多過其實。
帝多殺戮,自系實錄,然當時如此者實非帝一人,如蕭詧其忍虐,豈不更甚于帝乎?殺機既動矣,親戚相屠,既已成習矣,徒為徐偃、宋襄,豈遂有裨于大局?《南史·本紀》雲:帝性好矯飾。
多猜忌。
于名無所假人,微有勝己者,必加毀害。
帝姑義興昭長公主子王铨,兄弟八九人,有盛名,帝妒害其美,遂改寵姬王氏兄王珩名琳,以同其父名。
忌劉之遴學,使人鸩之。
如此者甚衆。
改寵姬兄名同人父名,何以能敗其名。
有學問者多矣,殺一劉之遴何益?此等皆傳者之過也。
《侯景傳》雲:王偉及呂季略、周石珍、嚴亶俱送江陵。
偉尚望見全,于獄為詩贈元帝下要人,又上五百字詩于帝。
帝愛其才,将舍之。
朝士多忌,乃請曰:“前日偉作檄文,有異辭句。
”元帝求而視之。
《檄》雲:“項羽重瞳,尚有烏江之敗;湘東一目,甯為四海所歸?”帝大怒,使以釘釘其舌于柱,剜其腸,仇家脔其肉至骨,方刑之。
石珍及亶,并夷三族。
其殺之之法誠酷矣,殺之之由,是否如史之所雲,亦難遽斷。
且當時用此等酷刑者,亦非帝一人也。
觀其于任約、謝答仁,尚能釋而用之,臨難時又能擢王褒于文臣之中,則亦非全不能用人者,惟究非豁達大度之流,故其下可任之才甚少,如陳武帝,帝即用之未盡其才也。
灑落君臣契,飛騰戰伐名,杜陵所以慨想于孫吳之世欤? 江陵既亡,宇文泰命蕭詧主梁嗣,居江陵東城,資以江陵一州之地。
其襄陽所統,盡入于魏。
詧乃稱皇帝于其國。
惟上疏則稱臣,奉正朔。
仍置江陵防主,統兵居于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禦,内實兼防詧也。
江陵陷時,宿将尹德毅謂詧曰:“人主之行,與匹夫不同。
魏虜貪惏,肆其殘忍,多所誅夷;俘囚士庶,并充軍實;此等戚屬,鹹在江東,痛心疾首,何日能忘?悠悠之人,不可戶說,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為之。
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仇也,誰與為國?魏之精銳,盡萃于此。
若殿下為設享會,固請于謹等為歡,彼無我虞,當相率而至。
豫伏武士,因而斃之。
分命果毅,掩其營壘,斬馘逋醜,俾無遺噍。
江陵百姓,撫而安之。
文武官僚,随即铨授。
魏人懾息,未敢送死。
僧辯之徒,折簡可緻。
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缵堯複禹,萬世一時。
晷刻之間,大功可立。
願殿下恢弘遠略,勿懷匹夫之行。
”詧不從。
既而阖城長幼,被虜入關,又失襄陽之地,詧乃追悔曰:“恨不用尹德毅之言。
”居常怏怏,遂以憂憤,發背而死。
烏乎!哀莫大于心死,梁武當攻郢不下,進退惟谷之際,尚不肯求援于異族,雖裴叔業欲入虜,亦勸止之,而詧托庇于非類,以主其祀,春秋飨祭,祝史将何辭以告?而詧亦何顔以入其父祖之廟乎? 第五節 陳武帝卻齊師 江陵既陷,建業複危,斯時之中國,幾于不國矣。
梁任公曰:“曠觀我國之曆史,每至群陰交搆,蜩螗沸羹之際,則非常之才出焉,”則陳武帝其人也。
梁元帝第九子晉安王方智,為江州刺史。
江陵既陷,王僧辯與陳霸先奉為梁王,大宰、承制,奉迎還建康。
江陵陷之明年,敬帝紹泰元年(555),齊天保六年。
二月,即位,是為敬帝。
時年十三。
而齊即以是月,遣其上黨王渙,神武第七子。
納貞陽侯淵明為梁主。
齊文宣與王僧辯書,屬其迎接。
淵明亦頻與僧辯書。
僧辯不納。
三月,渙陷谯郡。
見第十章第十節。
至東關。
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裴之橫拒之。
營壘未周,齊軍大至,兵盡矢窮,沒于陳。
案是時下流兵力,未為甚乏,僧辯何以遣之橫孤軍迎敵,不籌應援,甚可疑也。
之橫既死,僧辯遂謀納淵明。
具啟定君臣之禮。
淵明複書,許齊師不渡江。
僧辯又報書,許遣其第七子顯,顯所生劉,并弟子世珍為質。
仍遣左民尚書周弘正至曆陽奉迎,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因求以敬帝為大子。
淵明許之。
又許衆軍不渡。
僧辯遂使送質于邺。
淵明求渡衛士三千,僧辯止受散卒千人。
七月,淵明自采石濟,采石,見第三章第九節。
入京師,即僞位。
以敬帝為皇大子。
此時齊人若果有吞并江南之心,其師必不臨江而返。
齊人當日,蓋亦如梁之納元颢,以偏師要幸而已。
其兵鋒,尚不及陳慶之之銳也。
有何不可拒,而必迎立之哉?僧辯在梁世,功名不為不高,而其晚節不終如此,小人豈知自愛哉?淵明既即僞位,大赦,惟宇文黑獺、賊詧等不在赦例,是時之中國,則純乎一齊而已矣。
時陳霸先為南徐州刺史,鎮京口。
九月,江、淮人報雲:齊兵大舉至壽春。
王僧辯謂齊軍必出江表,遣記室參軍江旰報霸先,仍使整舟艦器械。
霸先因與薛安都謀襲之。
使安都率水軍,自京口趨石頭,自率馬、步,從江乘羅落會之。
江乘,見第三章第九節。
自江乘至羅落橋,為自京口趨建康之大路。
安都至石頭北,棄舟登岸。
僧辯弗之覺也。
石頭城北接岡阜,雉堞不甚危峻,安都被甲、帶長刀,軍人捧之,投于女垣内。
衆随而入。
進逼僧辯卧室。
霸先大軍亦至。
僧辯正視事,與其子走出,據南門樓,乞命拜請。
霸先命縱火焚之。
方共下就執。
爾夜斬之。
《南史·僧辯傳》雲:陳武宿有圖僧辯志,及聞命,留江旰城中,銜枚而進,知謀者惟侯安都、周文育而已。
外人但謂旰征兵捍北。
時壽春竟無齊軍,又非陳武之谲,殆天授也。
然陳武亦可謂善于乘機矣。
《傳》又雲:僧辯平建業,遣陳武守京口,推以赤心,結廉、蔺之分;且為第三子許娶陳武章後所生女,未婚而僧辯母亡,然情好甚密,可見陳武此舉,純出公義。
抑《梁書·僧辯傳》言:僧辯既就執,陳武謂之曰:“我有何辜,公欲與齊師緻讨?”此語最堪注意。
陳武既不能屈膝于異族,僧辯倒行逆施,何所不至?壽春雖無齊師,安知不忽焉而有?陳武果聽其調遣而出江西,安知不為裴之橫之續邪?要之陳武之于中國,有存亡絕續之功,則不可誣矣。
僧辯既伏誅,陳武乃黜淵明,複立敬帝。
封淵明為建安郡王,後複以為大傳。
《齊書·淵明傳》雲:霸先奉表朝廷,雲僧辯陰謀篡逆,故誅之。
方智請稱臣,永為蕃國。
齊遣行台司馬恭及梁人盟于曆陽。
明年,诏征明,霸先猶稱藩将,遣使送明,會疽發背死。
明以疽發背死,不知信否,則方智請稱臣為蕃國,其說之信否,亦不可知矣。
即謂為信,是時之臣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