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梁陳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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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侯景亂梁上
侯景,朔方人,或雲雁門人。
朔方,見第八章第五節。
雁門,見第二章第二節。
此據《梁書·景傳》。
《南史》雲:景懷朔鎮人。
懷朔,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少而不羁,見憚鄉裡。
及長,骁勇,有膂力,善騎射。
《南史》雲:景右足短,弓馬非其長。
案景右足短之說,他無所見,恐非其實。
以選為北鎮戍兵,北鎮,見第八章第三節。
《南史》雲:為鎮功曹史。
稍立功效。
尒朱榮自晉陽入,景始以私衆見榮。
榮甚奇景,即委以軍事。
會葛賊南逼,榮自讨,命景先驅。
以功擢為定州刺史,大行台。
定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自是威名遂著。
齊神武入洛,景複以衆降之。
仍為神武所用。
《南史》雲:高歡微時,與景甚相友好。
及歡誅尒朱氏,景以衆降。
仍為歡用,稍至吏部尚書。
景性殘忍酷虐。
馭軍嚴整,然破掠所得财寶,皆班賜将士,故鹹為之用,所向多捷。
總攬兵權,與神武相亞。
魏以為司徒、南道行台,案事在大同八年(542),即東魏興和四年。
擁衆十萬,專制河南。
《南史》雲:歡使擁兵十萬,專制河南,杖任若己之半體。
又雲:時歡部将高昂、彭樂,皆雄勇冠時。
景常輕之,言似豕突爾,勢何所至?案歡所用,戰将多而有謀略者少;又歡居晉陽,去河南較遠,勢不能不專有所任;此景之所以有大權也。
神武疾笃,謂子澄曰:“侯景狡猾多計,反覆難知,我死後,必不為汝用。
”乃為書召景。
景知之,慮及于禍,《南史》雲:将鎮河南,請于歡曰:“今握兵在遠,奸人易生詐僞,大王若賜以書,請異于他者。
”許之。
每與景書,别加微點,雖子弟弗之知。
及歡疾笃,其世子澄矯書召之。
景知,懼禍,因用王偉計求降。
《北齊書·神武紀》亦雲:世子為神武書召景。
景先與神武約,得書書背微點乃來。
書至無點,景不至。
152又聞神武疾,遂擁兵自固。
案神武猜忌性成,從未聞以将帥為腹心,而自疏其子弟;況文襄在神武世,與政已久,神武與景有約,文襄安得不知?說殆不足信也。
大清元年(547),西魏大統十三年,東魏武定五年。
乃遣其行台郎中丁和來,上表請降。
《本紀》事在二月。
雲:景求以豫章、廣、颍、洛陽、西揚、東荊、北荊、襄、東豫、南兖、西兖、齊等十三州内屬。
《景傳》載景降表,則雲與豫州刺史高成,廣州刺史郎椿,襄州刺史李密,兖州刺史邢子才,南兖州刺史石長宣,齊州刺史許季良,東豫州刺史丘元征,洛州刺史朱渾願,揚州刺史樂恂,北荊州刺史梅季昌,北揚州刺史無神和等。
《廿二史考異》雲:“豫章之章字衍。
洛陽之陽當作揚。
廣州刺史下,奪&lsquo暴顯颍州刺史司馬世雲荊州刺史&rsquo十四字,當據《通鑒考異》補。
朱渾願,當依《考異》作尒朱渾願。
《紀》有西揚,《傳》作北揚;《紀》有東荊,《傳》但雲荊;未審誰是。
”案豫州,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廣州,見第十二章第九節。
後移襄城,今河南方城縣。
颍州,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洛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揚州,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西揚,未詳。
東荊,見第十二章第四節。
北荊,魏收《志》不言治所。
或雲治其首郡伊陽,在今河南嵩縣東北。
襄州,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東豫州,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南兖州,正光中移治谯城,見第三章第三節。
西兖州,治定陶,在今山東定陶縣西北。
後移左城,在今定陶縣西南。
齊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北揚州,治項城,見第三章第三節。
荊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景之叛也,颍州刺史司馬世雲應之。
景入據颍城。
誘執豫、襄、廣諸州刺史。
高澄遣韓軌等讨之。
景以梁援未至,又請降于西魏。
三月,宇文泰遣李弼援之。
《魏書》作李景和,弼字。
軌等退去。
《周書·文帝紀》雲:景請留收輯河南,遂徙鎮豫州。
于是遣王思政據颍川,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弼引軍還。
七月,景密圖附梁。
大祖知其謀,追還前後所配景将士。
景懼,遂叛。
案景之降梁,在降西魏之先,事甚明白,安得雲此時始有是謀?蓋至此乃與西魏絕耳。
《周書·王悅傳》雲:侯景據河南來附,大祖先遣韋法保、賀蘭願德等率衆助之。
悅言于大祖,大祖納之,乃遣追法保等。
而景尋叛。
《裴寬傳》言:寬從法保向颍川。
景密圖南叛,軍中頗有知者,以其事計未成,外示無貳。
景往來諸軍間,侍從寡少。
軍中名将,必躬自造。
至于法保,尤被親附。
寬謂法保曰:“侯景狡猾,必不肯入關。
雖托款于公,恐未可信。
若杖兵以斬之,亦一時之計也。
如曰不然,便須深加嚴警。
不得信其诳誘,自诒後悔。
”法保納之。
然不能圖景,但自固而已。
蓋時西魏欲召景入關,而景不肯,遂至彼此相圖。
153西魏兵力,未足取景,然其将帥嚴警有備,景亦不能圖之,故棄颍川而走豫州也。
景非不侵不叛之臣,此自西魏所知。
為之出師,原不過相機行事。
而當時事機,并不甚順。
必欲乘釁進取,勢非更出大兵不可。
然此時西魏,亦甚疲敝;兼之景既不易駕馭,又須抗拒東魏及梁;利害紛纭,應付非易,故西魏始終以謹慎出之。
此自不失為度德量力。
而梁之貪利冒進者,乃自诒伊戚矣。
梁武帝既納元颢而無成,其年,中大通元年(529),魏孝莊帝永安二年。
十一月,魏巴州刺史嚴始欣以城降。
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遣蕭玩等援之。
明年,中大通二年(530),魏永安三年。
正月,始欣為魏所破斬。
玩亦被殺。
是歲,六月,又遣元悅還北。
高歡欲迎立之而未果,事已見前。
其明年,中大通三年(531),魏節闵帝普泰元年。
魏诏有司不得複稱僞梁,罷細作之條;無禁鄰國還往;蓋頗有意于與南言和矣。
是年,南兖州城民王買德,逼前刺史劉世明以州降。
十一月,梁使元樹入據。
四年(532),魏孝武帝永熙元年。
二月,複以元法僧為東魏王。
蓋欲并建法僧與樹。
魏以樊子鹄為東南道行台,率徐州刺史杜德讨元樹。
樹城守不下。
七月,子鹄使說之。
樹請委城南還。
子鹄許之。
樹恃誓約,不為戰備。
杜德襲擒之。
送魏都,賜死。
時梁以羊侃為兖州刺史,随法僧還北。
行次官竹,《水經注》:睢水自睢陽東南流,曆竹圃,世人謂之梁王竹園。
官收其利,因曰官竹。
睢陽,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聞樹喪師,軍亦罷。
十二月,魏尒朱仲遠來奔。
以為定洛将軍,封河南王,北侵。
随所克土,使自封建。
亦無所成。
五年(533),魏永熙二年。
四月,青州人耿翔,襲據膠州,《魏志》雲:治東武陵。
陵字當系城字之訛。
東武,漢縣,今山東諸城縣。
殺刺史裴粲,來降。
六月,魏以樊子鹄為青、膠大使,督濟州刺史蔡儁讨之。
師達青州,翔拔城走。
是月,魏建義城主蘭保,殺東徐州刺史崔祥,以下邳降。
《魏書·紀》雲:東徐州城民王早、簡實等殺刺史崔庠,據州入蕭衍。
六年(534),魏永熙三年。
十月,以元慶和為鎮北将軍,封魏王,率衆北侵。
閏十二月,據濑鄉。
胡三省曰:即陳國苦縣之賴鄉。
案其地在今河南鹿邑縣東。
是歲,魏始分為東西。
明年,為大同元年(535),西魏文帝大統元年,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
東魏東南道行台元宴擊元慶和,破走之。
六月,慶和又攻南頓,見第八章第六節。
為東魏豫州刺史堯雄所破。
北梁州刺史蘭欽攻漢中,西魏梁州刺史元羅降。
《北史》在七月,《梁書》在十一月。
二年(536),西魏大統二年,東魏天平三年。
九月,魏以侯景節度諸軍入寇。
十月,梁亦下诏北伐。
侯景攻楚州,治楚城,在今河南息縣西。
刺史桓和陷沒。
景仍進兵淮上,陳慶之擊破之。
十一月,诏北伐衆軍班師。
十二月,與東魏通和。
自此歲通使聘,直至侯景來降,而兵釁始啟。
《北史·本紀》:東魏孝靜帝武定二年(544),二月,徐州人劉烏黑聚衆反,遣行台慕容紹宗讨平之。
《北齊書·慕容紹宗傳》雲:梁劉烏黑入寇徐方,《北史》作梁人劉烏黑。
此特人民之叛魏,非兩國有戰事。
侯景之來降也,高祖诏群臣廷議。
尚書仆射謝舉及百辟等議,皆雲納景非宜。
高祖不從。
《梁書·景傳》。
下文又雲:初大同中,高祖嘗夜夢中原牧守,皆以地來降。
旦見朱異,說所夢。
異曰:“此豈宇内方一,天道前見其征乎?”及景歸附,高祖欣然自悅,謂與神通。
乃議納之。
而意猶未決。
曾夜出視事,至武德閣,獨言:“我國家猶若金瓯,無一傷缺。
今便受地,讵是事宜?脫緻紛纭,非可悔也。
”異接聲而對曰:“侯景據河南十餘州,分魏土之半,輸誠送款,遠歸聖朝,若拒而不容,恐絕後來之望。
此誠易見,願陛下無疑。
”高祖深納異言,又信前夢,乃定議納景。
154《異傳》略同。
此乃歸罪于異之辭,不足為信,觀前文叙廷議事,并無異欲納景之說可知。
高祖是時,于北方降者,無所不納,何獨至于景而疑之?《南史·謝舉傳》雲:侯景來降。
帝詢諸群臣。
舉及朝士,皆請拒之。
帝從朱異言納之,以為景能立功趙、魏。
舉等不敢複言。
《南史》後出,但主博采,亦不足信也。
乃下诏:封景為河南王,大将軍、使持節、董督河南北諸軍事、大行台,承制辄行,如鄧禹故事。
遣北司州刺史羊鴉仁,督土州刺史桓和之,土州,治龍巢,在今湖北随縣東北。
仁州刺史湛海珍,仁州,治己吾,在今河南甯陵縣南。
精兵三萬,趨縣瓠應接。
七月,鴉仁入縣瓠。
诏以縣瓠為豫州,壽春為南豫州。
改合肥為合州,北廣陵為淮州,項城為殷州,合州為南合州。
以西陽大守羊思建為殷州刺史。
高澄以書喻侯景雲:“若能卷甲來朝,當授豫州刺史,即使終君之世;所部文武,更不追攝;寵妻愛子,亦送相還。
”景報書曰:“為君計者,莫若割地兩和,三分鼎峙。
燕、衛、晉、趙,足相奉祿;齊、曹、宋、魯,悉歸大梁。
”觀此,知景之意,亦僅在于河南,無意進取河北也。
六月,以鄱陽王範總督漢北、征讨諸軍事。
範,鄱陽忠烈王恢之子。
八月,命群帥大舉北伐。
以南豫州刺史淵明為大都督。
淵明,長沙宣武王懿之子。
《南史·範傳》雲:為雍州刺史。
範作牧莅人,甚得時譽;撫循将士,盡獲歡心。
于是養士馬,修城郭,聚軍糧于私邸。
時廬陵王續。
為荊州,既是都督府,又素不相能,乃啟稱範謀亂。
範亦馳啟自理。
武帝恕焉。
時論者猶謂範欲為賊。
又童謠雲:“莫匆匆,且寬公。
誰當作人主?草覆車邊己。
”155時武帝年高,諸王莫肯相服。
簡文雖居儲貳,亦不自安。
而與司空邵陵王綸,特相疑阻。
綸時為丹陽尹,威震都下,簡文乃選精兵,以衛宮内。
兄弟相貳,聲聞四方。
範以名應謠言,而求為公。
未幾,加開府儀同三司。
範心密喜,以為謠驗。
武帝若崩,諸王必亂,範既得衆,又有重名,謂可因機,以定天下。
乃更收士衆,希望非常。
大清元年(547),大舉北侵,初謀元帥,帝欲用範。
時朱異取急外還,聞之,遽入曰:“嗣王雄豪蓋世,得人死力,然所至殘暴非常,非吊人之材。
昔陛下登北顧亭以望,謂江右有反氣,骨肉為戎首。
今日之事,尤宜詳擇。
”帝默然曰:“會理何如?”南康簡王續子。
對曰:“陛下得之,臣無恨矣。
”會理懦而無謀。
所乘襻輿施版屋,冠以牛皮。
帝聞,不悅。
行至宿豫,見第七章第四節。
貞陽侯明《南史》避唐諱,淵明但稱明。
請行,又以代之,而以範為征北大将軍,總督漢北征讨諸軍事。
内相乖離如此,安冀克捷?況範與會理、淵明等,無一為将帥之才,而必用為元帥,安得不召輿屍之禍邪?《明傳》雲:代為都督,趨彭城。
《敕》曰:“侯景志清邺、洛,以雪仇恥,其先率大軍,随機撫定。
汝等衆軍,可止于寒山,在今江蘇銅山縣東南。
築堰引清水,以灌彭城。
大水一沈,孤城自殄,慎勿妄動。
”觀此,知武帝欲以掃蕩北方之責,全委諸侯景,即使克捷,景又安可制邪?《傳》又雲:明師次呂梁,見第九章第五節。
作寒山堰,以灌彭城。
水及于堞,不沒者三版。
魏遣将慕容紹宗赴援。
時魏以紹宗為東南道行台,與高歡從父弟清河王嶽及潘樂共禦淵明。
明謀略不出,号令莫行。
諸将每谘事,辄怒曰:“吾自臨機制變,勿多言。
”衆乃各掠居人。
明亦不能制,惟禁其一軍,無所侵略。
紹宗至,決堰水,明命諸将救之,莫肯出。
魏軍轉逼,人情大駭。
胡貴孫謂趙伯超曰:“不戰何待?”伯超懼不能對。
貴孫乃入陳苦戰。
伯超擁衆弗敢救。
乃使具良馬,載愛妾自随。
貴孫遂沒。
伯超子威方将赴戰,伯超使人召之,遂相與南還。
明醉不能興,衆軍大敗。
明見俘執。
十一月。
北人懷其不侵略,謂之義王。
《羊侃傳》雲:大舉北侵,以侃為冠軍将軍,監作寒山堰。
堰立,侃勸明乘水攻彭城,不見納。
既而魏援大至。
侃頻言乘其遠來可擊;旦日,又勸出戰;并不從。
侃乃率所領頓堰上。
及衆軍敗,侃結陳徐還。
觀此,知當日梁兵,真同兒戲,他時台城被圍,援軍四集而不能救,而徒以擾民,其機已兆于此矣。
淵明既敗,慕容紹宗進圍潼州。
治夏丘,今安徽泗縣。
刺史郭鳳棄城走。
十二月,景圍谯城,不下。
攻城父,見第五章第三節。
拔之。
遣其行台左丞王偉、左民郎中王則詣阙獻策:求諸元子弟,立為魏主,輔以北伐。
诏遣元貞為鹹陽王,貞,樹子。
須渡江,許即僞位。
乘輿副禦,以資給之。
齊遣慕容紹宗追景。
景退入渦陽。
見第十一章第三節。
相持于渦北。
景軍食盡。
士卒并北人,不樂南渡。
其将暴顯等,各率所部,降于紹宗。
景軍潰。
與腹心數騎,自硖石濟淮。
硖石,見第六章第四節。
稍收散卒,得馬步八百人,奔壽春。
羊鴉仁、羊思建并棄城,魏進據之。
恢複河南,遂成畫餅矣。
侯景之去颍川也,王思政分布諸軍,據其七州、十二鎮。
景既敗,東魏使高嶽、慕容紹宗、劉豐生攻之。
宇文泰遣趙貴帥軍至穰,魏荊州治,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并督東西諸州兵,以救思政。
東魏起堰,引洧水以灌城。
自颍川以北,皆為陂澤,兵不得至。
貴還。
大清三年(549),西魏大統十五年,東魏武定七年。
四月,紹宗、豐生共乘樓船,以望城内。
大風暴起,船飄至城下。
城上人以長鈎牽船,弓弩亂發。
紹宗窮急,赴水死。
豐生浮向土山,複中矢而斃。
陳元康勸高澄自以為功。
澄從之,自将而往。
六月,陷之。
思政見俘。
《周書·崔猷傳》言:思政初赴景,大祖與書曰:“崔宣猷智略明贍,有應變之才。
若有所疑,宜與量其可否。
”思政初頓兵襄城,後欲于颍川為行台治所,遣使人魏仲奉啟陳之,并緻書于猷。
猷複書曰:“襄城控帶京、洛,實當今之要地。
如有動靜,易相應接。
颍川既鄰寇境,又無山川之固。
賊若充斥,徑至城下。
莫若頓兵襄城,為行台治所;颍川置州,遣郭賢鎮守;則表裡膠固,人心易安。
縱有不虞,豈能為患?”仲見大祖,具以啟聞。
大祖即遣仲還,令依猷之策。
思政重啟,求與朝廷立約:“賊若水攻,乞一周為斷;陸攻請三歲為期;限内有事,不煩赴援。
過此以往,惟朝廷所裁。
”大祖以思政既親其事,兼複固請,遂許之。
及颍川沒,大祖深追悔焉。
案颍川之敗,實敗于無援。
小敵之堅,大敵之禽,若終無援師,即據襄城何益?自侯景之敗,思政即勢成孤懸,不拔之還,即宜豫籌救援之策。
趙貴之兵,縱雲沮于水不得至,豈出他道牽掣之師,亦不能籌畫邪?而當時絕不聞有是,是棄之也。
豈思政為孝武腹心,宇文泰終不免于猜忌欤?亦可異矣。
第二節 侯景亂梁中 侯景之濟淮也,莫适所歸。
時鄱陽王範為南豫州刺史,未至,馬頭戍主劉神茂,馬頭,見第八章第七節。
為監州韋黯所不容,馳謂景曰:“壽陽去此不遠,城池險固。
王次近郊,黯必郊迎,因而執之,可以集事。
得城之後,徐以啟聞,朝廷喜王南歸,必不責也。
”景執其手曰:“天教也。
”及至,而黯授甲登陴。
景謂神茂曰:“事不諧矣。
”對曰:“黯懦而寡知,可說下也。
”乃遣豫州司馬徐思玉夜入說之。
黯乃開門納景。
據《南史·景傳》。
《梁書·景傳》雲:監州韋黯納之,其辭較略。
《蕭介傳》雲:高祖敕防主韋黯納之,則恐非其實也。
景遣于子悅馳以敗聞,自求貶削。
優诏不許。
複求資給。
即授南豫州刺史。
光祿大夫蕭介表谏,言“景必非歲暮之臣。
今既亡師失地,直是境上一匹夫。
陛下愛匹夫而棄與國之好,臣竊不取也。
”不聽。
而以鄱陽王範為合州刺史,鎮合肥。
其措置,實不免于姑息矣。
《梁書·傅岐傳》雲:大清二年(548),淵明遣使還,述魏人欲更通和好。
敕有司及近臣定議。
朱異言:“且得靜寇息民,于事為便。
”議者并然之。
岐獨曰:“高澄既新得志,其勢非弱,何事須和?此必是設間,故令貞陽遣使,令侯景自疑:當以貞陽易景。
景意不安,必圖禍亂。
今若許澄通好,正是堕其計中。
且彭城去歲喪師,渦陽新複敗退,今便就和,益示國家之弱。
”朱異等固執。
高祖遂從異議。
《南史·侯景傳》雲:魏人更求和親,帝召公卿謀之,張绾、朱異鹹請許之。
景聞,未之信,乃僞作邺人書,求以貞陽侯換景。
帝将許之。
舍人傅岐曰:“侯景以窮歸義,棄之不祥。
且百戰之餘,甯肯束手受絷?”謝舉、朱異曰:“景奔敗之将,一使之力耳。
”帝從之。
複書曰:“貞陽朝至,侯景夕返。
”景謂左右曰:“我知吳兒老公薄心腸。
”案邺人之書,似不易僞為;即能僞之,武帝複書,亦未必輕率至是;此說殆不足信。
不則景妄為此言,以激怒其衆也。
然即不以淵明易景,當時與北言和,亦非所宜。
傅岐之議,可謂洞燭事機。
史言岐在禁省十餘年,機事密勿,亞于朱異,而武帝于此,獨不用其議,蓋偷安苟且之念,入之深矣。
是歲,六月,遣使通好于北。
侯景累啟絕和,及請追使。
又緻書朱異,辭意甚切。
異但述敕旨以報之。
案和議合宜與否,别是一事。
國家和戰之計,要非降人所得與。
若如景之所為,是國家當守小諒,為匹夫報仇也,其悖亦甚矣。
既決意言和,而景有此請,便宜乘機,加以誅責,乃又優容不斷,又曷怪景之生心乎?鄱陽王及羊鴉仁累啟稱景有異志,朱異并抑不奏聞。
異蓋以常理度之,謂景必不能叛也。
然事有出于意計之外者,而其變化,遂非恒情所能測度矣。
故曰:“日中必熭,操刀必割”也。
是歲八月,侯景舉兵反。
《南史·景傳》:景上言曰:“高澄狡猾,甯可全信?陛下納其詭語,求與通和,臣亦所竊笑也。
臣行年四十有六,未聞江左有佞邪之臣,一旦入朝,乃緻嚣。
甯堪粉骨,投命仇門?請乞江西一境,受臣控督。
如其不許,即領甲臨江,上向閩越。
非惟朝廷自恥,亦是三公旰食。
”帝使朱異宣語答景使曰:“譬如貧家,畜十客五客,尚能得意,朕惟有一客,緻有忿言,亦是朕之失也。
”景又知臨賀王正德怨望朝廷,密令要結,正德許為内應,景遂發兵反。
以誅朱異等為辭。
攻馬頭木栅,執大守劉神茂、戍主曹璆等。
武帝聞之,笑曰:“是何能為?吾以折棰答之。
”于是诏鄱陽王範為南道都督,封山侯正表臨川靖惠王子,正德之弟。
時為北徐州刺史,治鐘離,見第八章第四節。
為北道都督,柳仲禮為西道都督,裴之高邃兄子。
為東道都督。
又令邵陵王綸董督衆軍。
景聞之,謀于王偉。
偉曰:“莫若直掩揚都,臨賀反其内,大王攻其外,天下不足定也。
兵聞拙速,不聞工遲,即今便須進路。
不然,邵陵及人。
”案景乃羁旅之臣,衆又寡弱,即極剽悍,安敢遽犯京師?縱使幸勝,亦将何以善其後乎?景上武帝書,雖絕悖慢,然其“表疏跋扈,言辭不遜”,亦《南史·景傳》語。
為朝廷所優容久矣,實未可指為反迹,故武帝不以為意,及其既叛,尚以談笑處之也。
然則無正德之許,景必不敢遽叛。
《正德傳》雲:正德陰養死士,常思國釁。
侯景反,知其有奸心,徐思玉在北,經與正德相知,至是,景遣思玉至建業,具以事告。
又與正德書曰:“今天子年尊,奸臣亂國,以景觀之,計日必敗。
大王屬當儲貳,中被廢辱,天下義士,竊所憤慨,豈得顧此私情,棄茲億兆?景雖不武,實思自奮。
”正德得書大喜,曰:“侯景之意,暗與人同,天贊我也。
”遂許之。
謂景之要結正德,在其舉兵之後,必不然矣。
九月,景發壽春,聲雲遊獵,僞向合肥,遂襲谯州。
南谯州,今安徽滁縣。
助防董紹先開城降之。
高祖聞之,遣大子家令王質率兵三千,巡江遏防。
景進攻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大守莊鐵又降。
帝問羊侃以讨景之策。
侃求以二千人急據采石,見第三章第九節。
令邵陵王襲取壽春。
使景進不得前,退失巢窟,烏合之衆,自然瓦解。
議者謂景未敢便逼都城,遂寝其策。
陳慶之子昕,為臨川大守,臨川,見第七章第一節。
敕召之還。
昕啟雲:“采石急須重鎮,王質水軍輕弱,恐虜必濟。
”乃版昕為雲騎将軍,代質,而追質為丹陽尹。
時正德都督京師諸軍,屯丹陽郡,先遣大船數十艘,僞稱載荻,實拟濟景。
景至江将渡,慮王質為梗,俄而質退,而陳昕尚未下渚,景遂自采石濟。
馬數百匹,兵八千人。
京師不之覺。
景分襲姑熟,見第四章第一節。
遂至慈湖。
見第七章第一節。
皇大子見事急,入啟帝曰:“請以事垂付,願不勞聖心。
”帝曰:“此是汝事,何更問為?”大子仍停中書省指授。
于是以宣城王大器都督城内諸軍事,大器,簡文帝長子,即哀大子也。
羊侃為軍師将軍副焉。
十二月,侃卒。
朱異以明年正月卒。
正德守朱雀航。
景至,正德率所部與之合。
石頭、白下皆棄守。
景百道攻城,不克。
傷損甚多。
乃築長園,以絕内外。
十一月,景立正德為帝。
攻陷東府城。
于城東西各起土山,以臨城内。
城内亦作兩山以應之。
材官将軍宋嶷降賊,又為賊立計,引玄武湖水以灌城。
阙前禦街,盡為洪波矣。
十二月,景造諸攻具,百道攻城,又不克。
時梁興四十七年,在位及闾裡士大夫,莫見兵甲;宿将已盡,後進少年,并出在外,城中惟羊侃、柳津、韋黯,津老疾,黯懦而無謀,軍旅指,一決于侃,《南史·羊侃傳》。
而侃又卒,平蕩之事,自不得不期望援軍。
援軍最先至者,為南徐州刺史邵陵王綸。
直指鐘山,見第四章第三節。
為賊所敗。
退奔京口。
已而鄱陽世子嗣、範子。
西豫州刺史裴之高、司州刺史柳仲禮、前衡州刺史韋粲、宣猛将軍李孝欽、南陵大守陳文徹等皆至。
共推仲禮為大都督。
仲禮者,津子。
《南史·仲禮傳》雲簡文帝為雍州,津為長史。
及入居儲宮,津從,仲禮留在襄陽,馬仗、軍人悉付之。
稍遷司州刺史。
侯景潛圖反噬,仲禮先知之,屢啟求以精兵三萬讨景,朝廷不許;及景濟江,朝野便望其至,兼畜雍、司精卒,見推總督;景素聞其名,甚憚之。
《梁書·韋粲傳》雲:粲建議推仲禮為大都督。
報下流衆軍。
裴之高自以年位,恥居其下,累日不決。
粲乃抗言于衆曰:“今者同赴國難,志在除賊。
所以推柳司州者?政以久捍邊疆,先為侯景所憚;且士馬精銳,無出其前。
若論位次,柳在粲下;語其年齒,亦少于粲;直以社稷之計,不得複論。
今日形勢,貴在将和。
若人心不同,大事去矣。
裴公朝之舊齒,年德已隆,豈應複挾私情,以沮大計?粲請為諸君解釋之。
”乃單舸至之高營,切讓之。
于是諸将定議。
仲禮方得進軍。
軍次新亭。
賊列陳于中興寺。
相持至晚,各解歸。
是夜,仲禮入粲營部分。
令粲頓青塘。
青塘當石頭中路,粲慮栅壘未立,賊必争之,頗以為憚。
仲禮使直将軍劉叔胤助粲。
直昏霧,軍人迷失道,比及青塘,夜已過半,壘栅至曉未合。
景登禅靈寺門望粲營未立,便率銳卒來攻。
軍副主王長茂勸據栅待之,粲不從。
令軍主鄭逸逆擊之,劉叔胤以水軍截其後。
叔胤畏懦不敢進逸遂敗。
賊乘勝入營。
左右牽粲避賊,粲不動。
猶叱子弟力戰。
兵死略盡,遂見害。
子尼,及三弟助、警、構,從弟昂皆戰死,親戚死者數百人。
《南史·仲禮傳》曰:韋粲見攻,仲禮方食,投箸,被練馳之。
騎能屬者七十。
比至,粲已敗。
仲禮因與景戰于青塘,大敗之。
景與仲禮交戰,各不相知。
仲禮矟将及景,賊将支伯仁自後砍仲禮,中肩,馬陷于淖。
賊聚矟刺之。
騎将郭山石救之以免。
自此壯氣外衰,不複言戰。
神情敖很,淩蔑将帥。
邵陵王綸亦鞭策軍門,每日必至,累刻移時,仲禮亦弗見也。
綸既忿歎,怨隙遂成。
而仲禮常置酒高會,日作優倡。
毒掠百姓。
污辱妃主。
父津,登城謂曰“汝君父在難,不能盡心竭力,百代之後,謂汝為何?”仲禮聞之,言笑自若。
晚又與臨城公大連不協。
大連,亦簡文子,時為東揚州刺史,以兵至,見下。
東揚州,治會稽。
景嘗登朱雀樓與之語,遺以金環。
是後開營不戰。
衆軍日固請,皆悉拒焉。
案謂仲禮一戰而傷,遂氣索不敢複戰,殊不近情;謂其與侯景通,亦近溢惡:《南》《北史》主博采,鮮别擇,所言固不盡可信也。
當日者,諸軍獨力皆不足破景,欲解台城之圍,非齊力決戰不可。
然将驕卒惰,久成痼疾,不有嚴令,孰肯向前?而一時諸将,無一材望足資統率者。
不得已,就兵之最強者求之,柳仲禮遂以小器出承其乏。
得之既不以其道,自為衆情所不服,雖膺都督之任,依然号令不行,欲決戰,仍非獨力前進不可,此自非仲禮所樂為;諸軍亦無不如是;如其向前,亦徒為韋粲耳,然并此亦無第二人也。
遂成相杖不戰之局矣。
此正與寒山之役,齊師決堰,諸軍莫肯出戰同。
故曰:觀于寒山,而知台城之圍之不可解也。
156時邵陵王之兵,與臨城公大連再至南岸,亦無功。
荊州刺史湘東王繹,遣世子方等、司馬吳晔、天門大守樊文皎下援。
與鄱陽世子,及永安侯确,邵陵王綸子。
前高州刺史李遷仕,前司州刺史羊鴉仁共破東府前栅,營青溪東。
旋為景将宋子仙所破,文皎死之。
《南史·景傳》雲:是時邵陵王與柳仲禮,甚于仇敵;臨城公與永安侯,逾于水火。
諸軍之情形,固如出一轍也。
時城中疾疫,死者大半。
景軍亦饑,不能複戰。
東城東府城。
有積粟,其路為援軍所斷;且聞湘東王下荊州兵;彭城劉邈,乃說景乞和,全師而返。
景與王偉計,遣任約至城北,拜表僞降,以河南自效。
帝曰:“吾有死而已,甯有是議?且賊兇逆多詐,此言雲何可信?”既而城中日蹙,簡文乃請帝許和,更思後計。
帝大怒曰:“和不如死。
”遲回久之,曰:“爾自圖之,無令取笑千載。
”乃聽焉。
景請割江右四州之地,謂南豫州、西豫州、合州、光州。
南豫州、合州皆見第一節。
西豫州,今安徽懷甯縣。
光州,今河南潢川縣。
并求宣城王大器出送,然後解圍濟江。
仍許遣其儀同于子悅、左丞王偉入城為質。
傅岐議:以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容許之,乃請石城公大款出送。
大款,大器弟。
诏許焉。
遂于西華門外設壇為盟誓。
遣尚書仆射王克,兼侍中上甲鄉侯韶,散騎常侍蕭瑳,與于子悅、王偉等登壇共盟。
武衛将軍柳津出西華門下,景出其栅門,與津遙相對,刑牲歃血。
韶,長沙宣武王懿孫。
時大清三年二月也。
景之渡江也,武帝召封山侯正表入援。
正表率衆次廣陵,聞正德為景所推,遂托舫糧未集,盤桓不進。
景以正表為南兖
朔方,見第八章第五節。
雁門,見第二章第二節。
此據《梁書·景傳》。
《南史》雲:景懷朔鎮人。
懷朔,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少而不羁,見憚鄉裡。
及長,骁勇,有膂力,善騎射。
《南史》雲:景右足短,弓馬非其長。
案景右足短之說,他無所見,恐非其實。
以選為北鎮戍兵,北鎮,見第八章第三節。
《南史》雲:為鎮功曹史。
稍立功效。
尒朱榮自晉陽入,景始以私衆見榮。
榮甚奇景,即委以軍事。
會葛賊南逼,榮自讨,命景先驅。
以功擢為定州刺史,大行台。
定州,見第十一章第二節。
自是威名遂著。
齊神武入洛,景複以衆降之。
仍為神武所用。
《南史》雲:高歡微時,與景甚相友好。
及歡誅尒朱氏,景以衆降。
仍為歡用,稍至吏部尚書。
景性殘忍酷虐。
馭軍嚴整,然破掠所得财寶,皆班賜将士,故鹹為之用,所向多捷。
總攬兵權,與神武相亞。
魏以為司徒、南道行台,案事在大同八年(542),即東魏興和四年。
擁衆十萬,專制河南。
《南史》雲:歡使擁兵十萬,專制河南,杖任若己之半體。
又雲:時歡部将高昂、彭樂,皆雄勇冠時。
景常輕之,言似豕突爾,勢何所至?案歡所用,戰将多而有謀略者少;又歡居晉陽,去河南較遠,勢不能不專有所任;此景之所以有大權也。
神武疾笃,謂子澄曰:“侯景狡猾多計,反覆難知,我死後,必不為汝用。
”乃為書召景。
景知之,慮及于禍,《南史》雲:将鎮河南,請于歡曰:“今握兵在遠,奸人易生詐僞,大王若賜以書,請異于他者。
”許之。
每與景書,别加微點,雖子弟弗之知。
及歡疾笃,其世子澄矯書召之。
景知,懼禍,因用王偉計求降。
《北齊書·神武紀》亦雲:世子為神武書召景。
景先與神武約,得書書背微點乃來。
書至無點,景不至。
152又聞神武疾,遂擁兵自固。
案神武猜忌性成,從未聞以将帥為腹心,而自疏其子弟;況文襄在神武世,與政已久,神武與景有約,文襄安得不知?說殆不足信也。
大清元年(547),西魏大統十三年,東魏武定五年。
乃遣其行台郎中丁和來,上表請降。
《本紀》事在二月。
雲:景求以豫章、廣、颍、洛陽、西揚、東荊、北荊、襄、東豫、南兖、西兖、齊等十三州内屬。
《景傳》載景降表,則雲與豫州刺史高成,廣州刺史郎椿,襄州刺史李密,兖州刺史邢子才,南兖州刺史石長宣,齊州刺史許季良,東豫州刺史丘元征,洛州刺史朱渾願,揚州刺史樂恂,北荊州刺史梅季昌,北揚州刺史無神和等。
《廿二史考異》雲:“豫章之章字衍。
洛陽之陽當作揚。
廣州刺史下,奪&lsquo暴顯颍州刺史司馬世雲荊州刺史&rsquo十四字,當據《通鑒考異》補。
朱渾願,當依《考異》作尒朱渾願。
《紀》有西揚,《傳》作北揚;《紀》有東荊,《傳》但雲荊;未審誰是。
”案豫州,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廣州,見第十二章第九節。
後移襄城,今河南方城縣。
颍州,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洛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揚州,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西揚,未詳。
東荊,見第十二章第四節。
北荊,魏收《志》不言治所。
或雲治其首郡伊陽,在今河南嵩縣東北。
襄州,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東豫州,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南兖州,正光中移治谯城,見第三章第三節。
西兖州,治定陶,在今山東定陶縣西北。
後移左城,在今定陶縣西南。
齊州,見第十二章第三節。
北揚州,治項城,見第三章第三節。
荊州,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景之叛也,颍州刺史司馬世雲應之。
景入據颍城。
誘執豫、襄、廣諸州刺史。
高澄遣韓軌等讨之。
景以梁援未至,又請降于西魏。
三月,宇文泰遣李弼援之。
《魏書》作李景和,弼字。
軌等退去。
《周書·文帝紀》雲:景請留收輯河南,遂徙鎮豫州。
于是遣王思政據颍川,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弼引軍還。
七月,景密圖附梁。
大祖知其謀,追還前後所配景将士。
景懼,遂叛。
案景之降梁,在降西魏之先,事甚明白,安得雲此時始有是謀?蓋至此乃與西魏絕耳。
《周書·王悅傳》雲:侯景據河南來附,大祖先遣韋法保、賀蘭願德等率衆助之。
悅言于大祖,大祖納之,乃遣追法保等。
而景尋叛。
《裴寬傳》言:寬從法保向颍川。
景密圖南叛,軍中頗有知者,以其事計未成,外示無貳。
景往來諸軍間,侍從寡少。
軍中名将,必躬自造。
至于法保,尤被親附。
寬謂法保曰:“侯景狡猾,必不肯入關。
雖托款于公,恐未可信。
若杖兵以斬之,亦一時之計也。
如曰不然,便須深加嚴警。
不得信其诳誘,自诒後悔。
”法保納之。
然不能圖景,但自固而已。
蓋時西魏欲召景入關,而景不肯,遂至彼此相圖。
153西魏兵力,未足取景,然其将帥嚴警有備,景亦不能圖之,故棄颍川而走豫州也。
景非不侵不叛之臣,此自西魏所知。
為之出師,原不過相機行事。
而當時事機,并不甚順。
必欲乘釁進取,勢非更出大兵不可。
然此時西魏,亦甚疲敝;兼之景既不易駕馭,又須抗拒東魏及梁;利害紛纭,應付非易,故西魏始終以謹慎出之。
此自不失為度德量力。
而梁之貪利冒進者,乃自诒伊戚矣。
梁武帝既納元颢而無成,其年,中大通元年(529),魏孝莊帝永安二年。
十一月,魏巴州刺史嚴始欣以城降。
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遣蕭玩等援之。
明年,中大通二年(530),魏永安三年。
正月,始欣為魏所破斬。
玩亦被殺。
是歲,六月,又遣元悅還北。
高歡欲迎立之而未果,事已見前。
其明年,中大通三年(531),魏節闵帝普泰元年。
魏诏有司不得複稱僞梁,罷細作之條;無禁鄰國還往;蓋頗有意于與南言和矣。
是年,南兖州城民王買德,逼前刺史劉世明以州降。
十一月,梁使元樹入據。
四年(532),魏孝武帝永熙元年。
二月,複以元法僧為東魏王。
蓋欲并建法僧與樹。
魏以樊子鹄為東南道行台,率徐州刺史杜德讨元樹。
樹城守不下。
七月,子鹄使說之。
樹請委城南還。
子鹄許之。
樹恃誓約,不為戰備。
杜德襲擒之。
送魏都,賜死。
時梁以羊侃為兖州刺史,随法僧還北。
行次官竹,《水經注》:睢水自睢陽東南流,曆竹圃,世人謂之梁王竹園。
官收其利,因曰官竹。
睢陽,見第十二章第六節。
聞樹喪師,軍亦罷。
十二月,魏尒朱仲遠來奔。
以為定洛将軍,封河南王,北侵。
随所克土,使自封建。
亦無所成。
五年(533),魏永熙二年。
四月,青州人耿翔,襲據膠州,《魏志》雲:治東武陵。
陵字當系城字之訛。
東武,漢縣,今山東諸城縣。
殺刺史裴粲,來降。
六月,魏以樊子鹄為青、膠大使,督濟州刺史蔡儁讨之。
師達青州,翔拔城走。
是月,魏建義城主蘭保,殺東徐州刺史崔祥,以下邳降。
《魏書·紀》雲:東徐州城民王早、簡實等殺刺史崔庠,據州入蕭衍。
六年(534),魏永熙三年。
十月,以元慶和為鎮北将軍,封魏王,率衆北侵。
閏十二月,據濑鄉。
胡三省曰:即陳國苦縣之賴鄉。
案其地在今河南鹿邑縣東。
是歲,魏始分為東西。
明年,為大同元年(535),西魏文帝大統元年,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
東魏東南道行台元宴擊元慶和,破走之。
六月,慶和又攻南頓,見第八章第六節。
為東魏豫州刺史堯雄所破。
北梁州刺史蘭欽攻漢中,西魏梁州刺史元羅降。
《北史》在七月,《梁書》在十一月。
二年(536),西魏大統二年,東魏天平三年。
九月,魏以侯景節度諸軍入寇。
十月,梁亦下诏北伐。
侯景攻楚州,治楚城,在今河南息縣西。
刺史桓和陷沒。
景仍進兵淮上,陳慶之擊破之。
十一月,诏北伐衆軍班師。
十二月,與東魏通和。
自此歲通使聘,直至侯景來降,而兵釁始啟。
《北史·本紀》:東魏孝靜帝武定二年(544),二月,徐州人劉烏黑聚衆反,遣行台慕容紹宗讨平之。
《北齊書·慕容紹宗傳》雲:梁劉烏黑入寇徐方,《北史》作梁人劉烏黑。
此特人民之叛魏,非兩國有戰事。
侯景之來降也,高祖诏群臣廷議。
尚書仆射謝舉及百辟等議,皆雲納景非宜。
高祖不從。
《梁書·景傳》。
下文又雲:初大同中,高祖嘗夜夢中原牧守,皆以地來降。
旦見朱異,說所夢。
異曰:“此豈宇内方一,天道前見其征乎?”及景歸附,高祖欣然自悅,謂與神通。
乃議納之。
而意猶未決。
曾夜出視事,至武德閣,獨言:“我國家猶若金瓯,無一傷缺。
今便受地,讵是事宜?脫緻紛纭,非可悔也。
”異接聲而對曰:“侯景據河南十餘州,分魏土之半,輸誠送款,遠歸聖朝,若拒而不容,恐絕後來之望。
此誠易見,願陛下無疑。
”高祖深納異言,又信前夢,乃定議納景。
154《異傳》略同。
此乃歸罪于異之辭,不足為信,觀前文叙廷議事,并無異欲納景之說可知。
高祖是時,于北方降者,無所不納,何獨至于景而疑之?《南史·謝舉傳》雲:侯景來降。
帝詢諸群臣。
舉及朝士,皆請拒之。
帝從朱異言納之,以為景能立功趙、魏。
舉等不敢複言。
《南史》後出,但主博采,亦不足信也。
乃下诏:封景為河南王,大将軍、使持節、董督河南北諸軍事、大行台,承制辄行,如鄧禹故事。
遣北司州刺史羊鴉仁,督土州刺史桓和之,土州,治龍巢,在今湖北随縣東北。
仁州刺史湛海珍,仁州,治己吾,在今河南甯陵縣南。
精兵三萬,趨縣瓠應接。
七月,鴉仁入縣瓠。
诏以縣瓠為豫州,壽春為南豫州。
改合肥為合州,北廣陵為淮州,項城為殷州,合州為南合州。
以西陽大守羊思建為殷州刺史。
高澄以書喻侯景雲:“若能卷甲來朝,當授豫州刺史,即使終君之世;所部文武,更不追攝;寵妻愛子,亦送相還。
”景報書曰:“為君計者,莫若割地兩和,三分鼎峙。
燕、衛、晉、趙,足相奉祿;齊、曹、宋、魯,悉歸大梁。
”觀此,知景之意,亦僅在于河南,無意進取河北也。
六月,以鄱陽王範總督漢北、征讨諸軍事。
範,鄱陽忠烈王恢之子。
八月,命群帥大舉北伐。
以南豫州刺史淵明為大都督。
淵明,長沙宣武王懿之子。
《南史·範傳》雲:為雍州刺史。
範作牧莅人,甚得時譽;撫循将士,盡獲歡心。
于是養士馬,修城郭,聚軍糧于私邸。
時廬陵王續。
為荊州,既是都督府,又素不相能,乃啟稱範謀亂。
範亦馳啟自理。
武帝恕焉。
時論者猶謂範欲為賊。
又童謠雲:“莫匆匆,且寬公。
誰當作人主?草覆車邊己。
”155時武帝年高,諸王莫肯相服。
簡文雖居儲貳,亦不自安。
而與司空邵陵王綸,特相疑阻。
綸時為丹陽尹,威震都下,簡文乃選精兵,以衛宮内。
兄弟相貳,聲聞四方。
範以名應謠言,而求為公。
未幾,加開府儀同三司。
範心密喜,以為謠驗。
武帝若崩,諸王必亂,範既得衆,又有重名,謂可因機,以定天下。
乃更收士衆,希望非常。
大清元年(547),大舉北侵,初謀元帥,帝欲用範。
時朱異取急外還,聞之,遽入曰:“嗣王雄豪蓋世,得人死力,然所至殘暴非常,非吊人之材。
昔陛下登北顧亭以望,謂江右有反氣,骨肉為戎首。
今日之事,尤宜詳擇。
”帝默然曰:“會理何如?”南康簡王續子。
對曰:“陛下得之,臣無恨矣。
”會理懦而無謀。
所乘襻輿施版屋,冠以牛皮。
帝聞,不悅。
行至宿豫,見第七章第四節。
貞陽侯明《南史》避唐諱,淵明但稱明。
請行,又以代之,而以範為征北大将軍,總督漢北征讨諸軍事。
内相乖離如此,安冀克捷?況範與會理、淵明等,無一為将帥之才,而必用為元帥,安得不召輿屍之禍邪?《明傳》雲:代為都督,趨彭城。
《敕》曰:“侯景志清邺、洛,以雪仇恥,其先率大軍,随機撫定。
汝等衆軍,可止于寒山,在今江蘇銅山縣東南。
築堰引清水,以灌彭城。
大水一沈,孤城自殄,慎勿妄動。
”觀此,知武帝欲以掃蕩北方之責,全委諸侯景,即使克捷,景又安可制邪?《傳》又雲:明師次呂梁,見第九章第五節。
作寒山堰,以灌彭城。
水及于堞,不沒者三版。
魏遣将慕容紹宗赴援。
時魏以紹宗為東南道行台,與高歡從父弟清河王嶽及潘樂共禦淵明。
明謀略不出,号令莫行。
諸将每谘事,辄怒曰:“吾自臨機制變,勿多言。
”衆乃各掠居人。
明亦不能制,惟禁其一軍,無所侵略。
紹宗至,決堰水,明命諸将救之,莫肯出。
魏軍轉逼,人情大駭。
胡貴孫謂趙伯超曰:“不戰何待?”伯超懼不能對。
貴孫乃入陳苦戰。
伯超擁衆弗敢救。
乃使具良馬,載愛妾自随。
貴孫遂沒。
伯超子威方将赴戰,伯超使人召之,遂相與南還。
明醉不能興,衆軍大敗。
明見俘執。
十一月。
北人懷其不侵略,謂之義王。
《羊侃傳》雲:大舉北侵,以侃為冠軍将軍,監作寒山堰。
堰立,侃勸明乘水攻彭城,不見納。
既而魏援大至。
侃頻言乘其遠來可擊;旦日,又勸出戰;并不從。
侃乃率所領頓堰上。
及衆軍敗,侃結陳徐還。
觀此,知當日梁兵,真同兒戲,他時台城被圍,援軍四集而不能救,而徒以擾民,其機已兆于此矣。
淵明既敗,慕容紹宗進圍潼州。
治夏丘,今安徽泗縣。
刺史郭鳳棄城走。
十二月,景圍谯城,不下。
攻城父,見第五章第三節。
拔之。
遣其行台左丞王偉、左民郎中王則詣阙獻策:求諸元子弟,立為魏主,輔以北伐。
诏遣元貞為鹹陽王,貞,樹子。
須渡江,許即僞位。
乘輿副禦,以資給之。
齊遣慕容紹宗追景。
景退入渦陽。
見第十一章第三節。
相持于渦北。
景軍食盡。
士卒并北人,不樂南渡。
其将暴顯等,各率所部,降于紹宗。
景軍潰。
與腹心數騎,自硖石濟淮。
硖石,見第六章第四節。
稍收散卒,得馬步八百人,奔壽春。
羊鴉仁、羊思建并棄城,魏進據之。
恢複河南,遂成畫餅矣。
侯景之去颍川也,王思政分布諸軍,據其七州、十二鎮。
景既敗,東魏使高嶽、慕容紹宗、劉豐生攻之。
宇文泰遣趙貴帥軍至穰,魏荊州治,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并督東西諸州兵,以救思政。
東魏起堰,引洧水以灌城。
自颍川以北,皆為陂澤,兵不得至。
貴還。
大清三年(549),西魏大統十五年,東魏武定七年。
四月,紹宗、豐生共乘樓船,以望城内。
大風暴起,船飄至城下。
城上人以長鈎牽船,弓弩亂發。
紹宗窮急,赴水死。
豐生浮向土山,複中矢而斃。
陳元康勸高澄自以為功。
澄從之,自将而往。
六月,陷之。
思政見俘。
《周書·崔猷傳》言:思政初赴景,大祖與書曰:“崔宣猷智略明贍,有應變之才。
若有所疑,宜與量其可否。
”思政初頓兵襄城,後欲于颍川為行台治所,遣使人魏仲奉啟陳之,并緻書于猷。
猷複書曰:“襄城控帶京、洛,實當今之要地。
如有動靜,易相應接。
颍川既鄰寇境,又無山川之固。
賊若充斥,徑至城下。
莫若頓兵襄城,為行台治所;颍川置州,遣郭賢鎮守;則表裡膠固,人心易安。
縱有不虞,豈能為患?”仲見大祖,具以啟聞。
大祖即遣仲還,令依猷之策。
思政重啟,求與朝廷立約:“賊若水攻,乞一周為斷;陸攻請三歲為期;限内有事,不煩赴援。
過此以往,惟朝廷所裁。
”大祖以思政既親其事,兼複固請,遂許之。
及颍川沒,大祖深追悔焉。
案颍川之敗,實敗于無援。
小敵之堅,大敵之禽,若終無援師,即據襄城何益?自侯景之敗,思政即勢成孤懸,不拔之還,即宜豫籌救援之策。
趙貴之兵,縱雲沮于水不得至,豈出他道牽掣之師,亦不能籌畫邪?而當時絕不聞有是,是棄之也。
豈思政為孝武腹心,宇文泰終不免于猜忌欤?亦可異矣。
第二節 侯景亂梁中 侯景之濟淮也,莫适所歸。
時鄱陽王範為南豫州刺史,未至,馬頭戍主劉神茂,馬頭,見第八章第七節。
為監州韋黯所不容,馳謂景曰:“壽陽去此不遠,城池險固。
王次近郊,黯必郊迎,因而執之,可以集事。
得城之後,徐以啟聞,朝廷喜王南歸,必不責也。
”景執其手曰:“天教也。
”及至,而黯授甲登陴。
景謂神茂曰:“事不諧矣。
”對曰:“黯懦而寡知,可說下也。
”乃遣豫州司馬徐思玉夜入說之。
黯乃開門納景。
據《南史·景傳》。
《梁書·景傳》雲:監州韋黯納之,其辭較略。
《蕭介傳》雲:高祖敕防主韋黯納之,則恐非其實也。
景遣于子悅馳以敗聞,自求貶削。
優诏不許。
複求資給。
即授南豫州刺史。
光祿大夫蕭介表谏,言“景必非歲暮之臣。
今既亡師失地,直是境上一匹夫。
陛下愛匹夫而棄與國之好,臣竊不取也。
”不聽。
而以鄱陽王範為合州刺史,鎮合肥。
其措置,實不免于姑息矣。
《梁書·傅岐傳》雲:大清二年(548),淵明遣使還,述魏人欲更通和好。
敕有司及近臣定議。
朱異言:“且得靜寇息民,于事為便。
”議者并然之。
岐獨曰:“高澄既新得志,其勢非弱,何事須和?此必是設間,故令貞陽遣使,令侯景自疑:當以貞陽易景。
景意不安,必圖禍亂。
今若許澄通好,正是堕其計中。
且彭城去歲喪師,渦陽新複敗退,今便就和,益示國家之弱。
”朱異等固執。
高祖遂從異議。
《南史·侯景傳》雲:魏人更求和親,帝召公卿謀之,張绾、朱異鹹請許之。
景聞,未之信,乃僞作邺人書,求以貞陽侯換景。
帝将許之。
舍人傅岐曰:“侯景以窮歸義,棄之不祥。
且百戰之餘,甯肯束手受絷?”謝舉、朱異曰:“景奔敗之将,一使之力耳。
”帝從之。
複書曰:“貞陽朝至,侯景夕返。
”景謂左右曰:“我知吳兒老公薄心腸。
”案邺人之書,似不易僞為;即能僞之,武帝複書,亦未必輕率至是;此說殆不足信。
不則景妄為此言,以激怒其衆也。
然即不以淵明易景,當時與北言和,亦非所宜。
傅岐之議,可謂洞燭事機。
史言岐在禁省十餘年,機事密勿,亞于朱異,而武帝于此,獨不用其議,蓋偷安苟且之念,入之深矣。
是歲,六月,遣使通好于北。
侯景累啟絕和,及請追使。
又緻書朱異,辭意甚切。
異但述敕旨以報之。
案和議合宜與否,别是一事。
國家和戰之計,要非降人所得與。
若如景之所為,是國家當守小諒,為匹夫報仇也,其悖亦甚矣。
既決意言和,而景有此請,便宜乘機,加以誅責,乃又優容不斷,又曷怪景之生心乎?鄱陽王及羊鴉仁累啟稱景有異志,朱異并抑不奏聞。
異蓋以常理度之,謂景必不能叛也。
然事有出于意計之外者,而其變化,遂非恒情所能測度矣。
故曰:“日中必熭,操刀必割”也。
是歲八月,侯景舉兵反。
《南史·景傳》:景上言曰:“高澄狡猾,甯可全信?陛下納其詭語,求與通和,臣亦所竊笑也。
臣行年四十有六,未聞江左有佞邪之臣,一旦入朝,乃緻嚣。
甯堪粉骨,投命仇門?請乞江西一境,受臣控督。
如其不許,即領甲臨江,上向閩越。
非惟朝廷自恥,亦是三公旰食。
”帝使朱異宣語答景使曰:“譬如貧家,畜十客五客,尚能得意,朕惟有一客,緻有忿言,亦是朕之失也。
”景又知臨賀王正德怨望朝廷,密令要結,正德許為内應,景遂發兵反。
以誅朱異等為辭。
攻馬頭木栅,執大守劉神茂、戍主曹璆等。
武帝聞之,笑曰:“是何能為?吾以折棰答之。
”于是诏鄱陽王範為南道都督,封山侯正表臨川靖惠王子,正德之弟。
時為北徐州刺史,治鐘離,見第八章第四節。
為北道都督,柳仲禮為西道都督,裴之高邃兄子。
為東道都督。
又令邵陵王綸董督衆軍。
景聞之,謀于王偉。
偉曰:“莫若直掩揚都,臨賀反其内,大王攻其外,天下不足定也。
兵聞拙速,不聞工遲,即今便須進路。
不然,邵陵及人。
”案景乃羁旅之臣,衆又寡弱,即極剽悍,安敢遽犯京師?縱使幸勝,亦将何以善其後乎?景上武帝書,雖絕悖慢,然其“表疏跋扈,言辭不遜”,亦《南史·景傳》語。
為朝廷所優容久矣,實未可指為反迹,故武帝不以為意,及其既叛,尚以談笑處之也。
然則無正德之許,景必不敢遽叛。
《正德傳》雲:正德陰養死士,常思國釁。
侯景反,知其有奸心,徐思玉在北,經與正德相知,至是,景遣思玉至建業,具以事告。
又與正德書曰:“今天子年尊,奸臣亂國,以景觀之,計日必敗。
大王屬當儲貳,中被廢辱,天下義士,竊所憤慨,豈得顧此私情,棄茲億兆?景雖不武,實思自奮。
”正德得書大喜,曰:“侯景之意,暗與人同,天贊我也。
”遂許之。
謂景之要結正德,在其舉兵之後,必不然矣。
九月,景發壽春,聲雲遊獵,僞向合肥,遂襲谯州。
南谯州,今安徽滁縣。
助防董紹先開城降之。
高祖聞之,遣大子家令王質率兵三千,巡江遏防。
景進攻曆陽,見第三章第九節。
大守莊鐵又降。
帝問羊侃以讨景之策。
侃求以二千人急據采石,見第三章第九節。
令邵陵王襲取壽春。
使景進不得前,退失巢窟,烏合之衆,自然瓦解。
議者謂景未敢便逼都城,遂寝其策。
陳慶之子昕,為臨川大守,臨川,見第七章第一節。
敕召之還。
昕啟雲:“采石急須重鎮,王質水軍輕弱,恐虜必濟。
”乃版昕為雲騎将軍,代質,而追質為丹陽尹。
時正德都督京師諸軍,屯丹陽郡,先遣大船數十艘,僞稱載荻,實拟濟景。
景至江将渡,慮王質為梗,俄而質退,而陳昕尚未下渚,景遂自采石濟。
馬數百匹,兵八千人。
京師不之覺。
景分襲姑熟,見第四章第一節。
遂至慈湖。
見第七章第一節。
皇大子見事急,入啟帝曰:“請以事垂付,願不勞聖心。
”帝曰:“此是汝事,何更問為?”大子仍停中書省指授。
于是以宣城王大器都督城内諸軍事,大器,簡文帝長子,即哀大子也。
羊侃為軍師将軍副焉。
十二月,侃卒。
朱異以明年正月卒。
正德守朱雀航。
景至,正德率所部與之合。
石頭、白下皆棄守。
景百道攻城,不克。
傷損甚多。
乃築長園,以絕内外。
十一月,景立正德為帝。
攻陷東府城。
于城東西各起土山,以臨城内。
城内亦作兩山以應之。
材官将軍宋嶷降賊,又為賊立計,引玄武湖水以灌城。
阙前禦街,盡為洪波矣。
十二月,景造諸攻具,百道攻城,又不克。
時梁興四十七年,在位及闾裡士大夫,莫見兵甲;宿将已盡,後進少年,并出在外,城中惟羊侃、柳津、韋黯,津老疾,黯懦而無謀,軍旅指,一決于侃,《南史·羊侃傳》。
而侃又卒,平蕩之事,自不得不期望援軍。
援軍最先至者,為南徐州刺史邵陵王綸。
直指鐘山,見第四章第三節。
為賊所敗。
退奔京口。
已而鄱陽世子嗣、範子。
西豫州刺史裴之高、司州刺史柳仲禮、前衡州刺史韋粲、宣猛将軍李孝欽、南陵大守陳文徹等皆至。
共推仲禮為大都督。
仲禮者,津子。
《南史·仲禮傳》雲簡文帝為雍州,津為長史。
及入居儲宮,津從,仲禮留在襄陽,馬仗、軍人悉付之。
稍遷司州刺史。
侯景潛圖反噬,仲禮先知之,屢啟求以精兵三萬讨景,朝廷不許;及景濟江,朝野便望其至,兼畜雍、司精卒,見推總督;景素聞其名,甚憚之。
《梁書·韋粲傳》雲:粲建議推仲禮為大都督。
報下流衆軍。
裴之高自以年位,恥居其下,累日不決。
粲乃抗言于衆曰:“今者同赴國難,志在除賊。
所以推柳司州者?政以久捍邊疆,先為侯景所憚;且士馬精銳,無出其前。
若論位次,柳在粲下;語其年齒,亦少于粲;直以社稷之計,不得複論。
今日形勢,貴在将和。
若人心不同,大事去矣。
裴公朝之舊齒,年德已隆,豈應複挾私情,以沮大計?粲請為諸君解釋之。
”乃單舸至之高營,切讓之。
于是諸将定議。
仲禮方得進軍。
軍次新亭。
賊列陳于中興寺。
相持至晚,各解歸。
是夜,仲禮入粲營部分。
令粲頓青塘。
青塘當石頭中路,粲慮栅壘未立,賊必争之,頗以為憚。
仲禮使直将軍劉叔胤助粲。
直昏霧,軍人迷失道,比及青塘,夜已過半,壘栅至曉未合。
景登禅靈寺門望粲營未立,便率銳卒來攻。
軍副主王長茂勸據栅待之,粲不從。
令軍主鄭逸逆擊之,劉叔胤以水軍截其後。
叔胤畏懦不敢進逸遂敗。
賊乘勝入營。
左右牽粲避賊,粲不動。
猶叱子弟力戰。
兵死略盡,遂見害。
子尼,及三弟助、警、構,從弟昂皆戰死,親戚死者數百人。
《南史·仲禮傳》曰:韋粲見攻,仲禮方食,投箸,被練馳之。
騎能屬者七十。
比至,粲已敗。
仲禮因與景戰于青塘,大敗之。
景與仲禮交戰,各不相知。
仲禮矟将及景,賊将支伯仁自後砍仲禮,中肩,馬陷于淖。
賊聚矟刺之。
騎将郭山石救之以免。
自此壯氣外衰,不複言戰。
神情敖很,淩蔑将帥。
邵陵王綸亦鞭策軍門,每日必至,累刻移時,仲禮亦弗見也。
綸既忿歎,怨隙遂成。
而仲禮常置酒高會,日作優倡。
毒掠百姓。
污辱妃主。
父津,登城謂曰“汝君父在難,不能盡心竭力,百代之後,謂汝為何?”仲禮聞之,言笑自若。
晚又與臨城公大連不協。
大連,亦簡文子,時為東揚州刺史,以兵至,見下。
東揚州,治會稽。
景嘗登朱雀樓與之語,遺以金環。
是後開營不戰。
衆軍日固請,皆悉拒焉。
案謂仲禮一戰而傷,遂氣索不敢複戰,殊不近情;謂其與侯景通,亦近溢惡:《南》《北史》主博采,鮮别擇,所言固不盡可信也。
當日者,諸軍獨力皆不足破景,欲解台城之圍,非齊力決戰不可。
然将驕卒惰,久成痼疾,不有嚴令,孰肯向前?而一時諸将,無一材望足資統率者。
不得已,就兵之最強者求之,柳仲禮遂以小器出承其乏。
得之既不以其道,自為衆情所不服,雖膺都督之任,依然号令不行,欲決戰,仍非獨力前進不可,此自非仲禮所樂為;諸軍亦無不如是;如其向前,亦徒為韋粲耳,然并此亦無第二人也。
遂成相杖不戰之局矣。
此正與寒山之役,齊師決堰,諸軍莫肯出戰同。
故曰:觀于寒山,而知台城之圍之不可解也。
156時邵陵王之兵,與臨城公大連再至南岸,亦無功。
荊州刺史湘東王繹,遣世子方等、司馬吳晔、天門大守樊文皎下援。
與鄱陽世子,及永安侯确,邵陵王綸子。
前高州刺史李遷仕,前司州刺史羊鴉仁共破東府前栅,營青溪東。
旋為景将宋子仙所破,文皎死之。
《南史·景傳》雲:是時邵陵王與柳仲禮,甚于仇敵;臨城公與永安侯,逾于水火。
諸軍之情形,固如出一轍也。
時城中疾疫,死者大半。
景軍亦饑,不能複戰。
東城東府城。
有積粟,其路為援軍所斷;且聞湘東王下荊州兵;彭城劉邈,乃說景乞和,全師而返。
景與王偉計,遣任約至城北,拜表僞降,以河南自效。
帝曰:“吾有死而已,甯有是議?且賊兇逆多詐,此言雲何可信?”既而城中日蹙,簡文乃請帝許和,更思後計。
帝大怒曰:“和不如死。
”遲回久之,曰:“爾自圖之,無令取笑千載。
”乃聽焉。
景請割江右四州之地,謂南豫州、西豫州、合州、光州。
南豫州、合州皆見第一節。
西豫州,今安徽懷甯縣。
光州,今河南潢川縣。
并求宣城王大器出送,然後解圍濟江。
仍許遣其儀同于子悅、左丞王偉入城為質。
傅岐議:以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容許之,乃請石城公大款出送。
大款,大器弟。
诏許焉。
遂于西華門外設壇為盟誓。
遣尚書仆射王克,兼侍中上甲鄉侯韶,散騎常侍蕭瑳,與于子悅、王偉等登壇共盟。
武衛将軍柳津出西華門下,景出其栅門,與津遙相對,刑牲歃血。
韶,長沙宣武王懿孫。
時大清三年二月也。
景之渡江也,武帝召封山侯正表入援。
正表率衆次廣陵,聞正德為景所推,遂托舫糧未集,盤桓不進。
景以正表為南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