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元魏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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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馮後專朝
元魏之國情,實至孝文遷洛而一大變。
122孝文之為人,蓋全出文明大後所卵育,其能令行于下,亦大後專政時威令夙行,有以緻之;故後實北魏一朝極有關系之人物也。
欲知後之得政,又必先知其前此兩朝繼嗣時之争亂。
《魏書》:大武皇帝十一男:賀皇後生景穆皇帝。
越椒房生晉王伏羅。
舒椒房生東平王翰。
初封秦王。
弗椒房生臨淮王譚。
初封燕王。
伏椒房生楚王建闾。
後改封廣陽王。
《北史》但名建。
石昭儀生南安王餘。
其小兒、貓兒、虎頭、《北史》作彪頭,避唐諱。
龍頭,并阙母氏,皆早薨;無傳。
《殿本考證》雲:“凡十人,而雲十一男者?蓋其一不特阙母氏,并未有名,故木可得紀也。
”案《北史》貓兒下多一真,則足十一之數矣。
景穆帝為其子高宗文成帝濬即位後追谥。
廟号恭宗。
名晃。
以大武帝延和元年(432),宋文帝元嘉九年。
立為大子。
時年五歲。
真君五年(445),元嘉二十一年。
監國。
正平元年(451),元嘉二十八年。
死。
《魏書·閹官傳》雲:宗愛,不知其所由來。
以罪為閹人。
曆碎職,至中常侍。
正平元年(451),正月,世祖大會于江上,班賞群臣,以愛為秦郡公。
恭宗之監國也,每事精察,愛天性險暴,行多非法,恭宗每銜之。
給事中仇尼道盛,《北史》作侯道盛。
案此等系或從本姓或據後所改之姓追書。
侍郎任平城等,任事東宮,微為權勢,世祖頗聞之。
二人與愛并不睦。
愛懼道盛等案其事,遂構告其罪。
诏斬道盛等于都街。
世祖震怒,恭宗遂以憂薨。
是後世祖追悼恭宗,愛懼誅,遂謀逆。
二年(452),元嘉二十五年。
春,世祖暴崩,二月甲寅。
愛所為也。
尚書左仆射蘭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秘不發喪。
延、疋議以高宗沖幼,時年十三。
欲立長君。
征秦王翰,置之秘室。
提以高宗有世嫡之重,不可廢所宜立,而更求君。
延等猶豫未決。
愛知其謀。
始愛負罪于東宮,而與吳王餘素協。
乃密迎餘,自中宮便門入。
矯皇後令皇後赫連氏,屈丐女。
征延等。
延等以愛素賤,弗之疑,皆随之入。
愛先使閹豎三十人持仗于宮内,以次收縛,斬于殿堂。
執秦王翰,殺之于永巷。
而立餘。
餘以愛為大司馬、大将軍、大師、都督中外諸軍事,領中秘書,封馮翊王。
愛既立餘,位居元輔,錄三省,兼總戎禁。
坐召公卿,權恣日甚。
内外憚之。
群情鹹以愛必有趙高、閻樂之禍。
餘疑之,遂謀奪其權。
愛憤怒,使小黃門賈周等夜殺餘。
事在十月丙午朔。
高宗立,誅愛、周等,皆具五刑,夷三族。
《餘傳》雲:餘自以非次而立,厚賞群下,取悅于衆。
為長夜之飲,聲樂不絕。
旬月之間,帑藏空罄。
尤好弋獵,出入無度。
邊方告難,餘不恤之。
百姓憤惋,而餘宴如也。
宗愛權恣日甚,内外憚之,餘疑愛将謀變,奪其權,愛怒,因餘祭廟,夜殺餘。
《劉尼傳》雲:拜羽林中郎。
宗愛既殺南安王餘于東廟,秘之,惟尼知狀。
尼勸愛立高宗。
愛自以負罪于景穆,聞而驚曰:“君大癡人。
皇孫若立,豈忘正平時事乎?”尼曰:“若爾,今欲立誰?”愛曰:“待還宮,擢諸皇子賢者而立之。
”尼懼其有變,密以狀告殿中尚書源賀。
秃發傉檀子。
本名破羌,大武賜姓,後又賜名。
賀時與尼俱典兵宿衛。
仍共南部尚書陸麗謀。
于是賀與尚書長孫渴侯嚴兵守衛,尼與麗迎高宗于苑中。
麗抱高宗于馬上,入京城。
尼馳還東廟,大呼曰:“宗愛殺南安王,大逆不道。
皇孫已登大位。
有诏:宿衛之士,皆可還宮。
”衆鹹唱萬歲。
賀及渴侯登執宗愛、賈周等。
勒兵而入,奉高宗于宮門外入登永安殿。
《宋書·索虜傳》雲:初焘有六子:長子晃,字天真,為大子。
次曰晉王。
焘所住屠蘇為疾雷擊,屠蘇倒,見厭殆死,左右皆号泣,晉王不悲,焘怒,賜死。
《魏書》:晉王死于真君八年(448),即宋元嘉二十四年。
次曰秦王烏奕幹。
與晃對掌國事。
晃疾之,愬其貪暴。
焘鞭之二百,遣鎮枹罕。
見第五章第一節。
次曰燕王。
次曰吳王,名可博真。
次曰楚王,名樹洛真。
焘至汝南、瓜步,晃私取諸營鹵獲甚衆。
焘歸聞知,大加搜檢。
晃懼,謀殺焘。
焘乃詐死,使其近習召晃迎喪,于道執之。
及國,罩以鐵籠。
尋殺之。
《通鑒考異》引《宋略》雲:焘既南侵,晃淫于内,謀欲殺焘。
焘知之。
歸而詐死,召晃迎喪。
晃至,執之。
罩以鐵籠,捶之三百,曳于叢棘以殺焉。
以烏奕幹有武用,以為大子。
會焘死,使嬖人宗愛立博真為後。
宗愛、博真恐為奕幹所危,矯殺之而自立。
博真懦弱,不為國人所附。
晃子濬,字烏靁直懃,素為焘所愛。
燕王謂人曰:“博真非正,不宜立,真懃嫡孫應立耳。
”乃殺博真及宗愛,而立濬為主。
《魏書》之非實錄不俟辯,自當以《宋書》為據。
《魏書·高允傳》雲:恭宗季年,頗親近左右,營立田園,以取其利。
允谏不納,則恭宗頗好賄,私取鹵獲,說自不誣。
仇尼道盛、任平城,蓋即其左右之見親者。
秦王既為大子,則本所當立,薛提非持正之論,反為幹紀之人,故蘭延、和疋疑不敢應;高宗即位,乃以其有謀立之誠,特诏其弟浮子襲兄爵也。
宗愛雖為郡公,究屬閹宦,安能為所欲為?觀《宋書》之說,則知南安之立,本由大武亂命,故雖據非其所,仍能綿曆八閱月也。
《魏書·本紀》:文成即位之後,以元壽樂為大宰,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
壽樂,章帝之後。
《傳》雲:有援立功。
長孫渴侯為尚書令,加儀同三司。
十一月,二人争權,并賜死。
是月,臨淮王譚薨。
平南将軍宋子侯周忸進爵樂陵王。
陸麗為平原王。
十二月,以周忸為大尉,陸麗為司徒,杜元寶為司空。
遣子。
遺,密皇後兄超之從弟。
建業公陸俟進爵東平王。
俟,麗之父。
《麗傳》雲:封平原王。
頻讓再三。
诏不聽。
麗又啟曰:“臣父曆奉先朝,忠勤著稱,今年至西夕,未登王爵,願裁過恩,聽遂所講。
”高宗曰:“朕為天下主,豈不能得二王封卿父子也?”乃以其父俟為樂平王。
廣平公杜遺進爵為王。
周忸有罪,賜死。
濮陽公闾若文進爵為王。
明年,正月,杜元寶進爵京兆王。
是月,杜遺薨。
尚書仆射東安公劉尼進爵為王。
封建甯王崇子麗為濟南王。
崇,明元帝子。
尚書西平公源賀進爵為王。
二月,杜元寶謀反,伏誅。
建甯王崇,崇子濟南王麗為元寶所引,各賜死。
三月,安豐公闾虎皮進爵為河間王。
七月,闾若文、永昌王仁謀反,仁,明元子永昌莊王健之子。
賜仁死于長安,若文伏誅。
又古弼與張黎,恭宗攝政時俱為輔弼。
吳王立,弼為司徒,黎為大尉。
高宗立,二人俱以議不合旨免。
弼有怨謗之言,家人告其巫蠱,伏法。
黎亦同誅。
凡此,皆當與當時争位之事有關,其詳則不可考矣。
文成帝在位十三年,以宋明帝泰始元年五月死。
大子弘立,是為顯祖獻文皇帝。
時年十一。
車騎大将軍乙渾矯诏殺尚書楊保年、平陽公賈愛仁、南陽公張天度于禁中。
侍中司徒陸麗自湯泉入朝,渾又殺之。
此湯泉在代郡,見《麗傳》。
以渾為大尉,錄尚書事。
七月,為丞相。
位居諸王上。
事無大小,皆決于渾。
《順陽公郁傳》雲:郁,桓帝後。
高宗時,位殿中尚書。
高宗崩,乙渾專權,隔絕内外,百官震恐,計無所出。
郁率殿中衛士數百人,從順德門入,欲誅渾。
渾懼,逆出問郁曰:“君入何意?”郁曰:“不見天子,群臣憂懼,求見主上。
”渾窘怖,謂郁曰:“今大行在殡,天子諒陰,故未接百官,諸君何疑?”遂奉顯祖臨朝。
後渾心規為亂,朝臣側目。
郁複謀殺渾,為渾所誅。
《宜都王目辰傳》雲:為侍中尚書左仆射。
與兄郁議欲殺渾,事洩,郁被誅,目辰逃隐得免。
觀此,則渾在當日,殆有廢立之謀而未克遂也。
至明年,正月,乃為文明皇後所殺。
《文成文明皇後傳》雲:馮氏,長樂信都人也。
父朗,秦、雍二州刺史。
母樂浪王氏。
信都,見第四章第二節。
樂浪,漢武定朝鮮所置四郡之一,治今平壤,此時已沒于高句麗矣。
後生于長安。
朗坐事誅,後遂入宮。
世祖左昭儀,後之姑也。
雅有母德,撫養教訓。
年十四,高宗踐極,以選為貴人。
後立為皇後。
高宗崩,故事,國有大喪,三日之後,禦服、器物,一以燒焚,百官及中宮,皆号泣而臨之,後悲叫,自投火中,左右救之,良久乃蘇。
案此事極可異,其時殆有欲殺後者?其即乙渾邪?抑非也?《傳》又雲:顯祖即位,尊為皇大後。
丞相乙渾謀逆,顯祖年十三,居于諒暗,大後密定大策,誅渾。
遂臨朝聽政。
《烈帝玄孫丕傳》雲:顯祖即位,累遷侍中。
丞相乙渾謀反,丕以奏聞,诏丕帥元賀、牛益得收渾誅之。
乙渾事之可考者,如是而已。
渾妻庶姓,而求公主之号,為賈秀所拒,見《秀傳》,其事無甚關系。
魏史之阙略,誠令人如堕五裡霧中也。
獻文帝在位五年,以天安六年(471),即孝文帝延興元年,宋明帝泰始七年。
傳位于子宏,是為高祖孝文皇帝。
又五年(476)而死。
孝文帝承明元年,宋後廢帝元徽四年。
《文明後傳》雲:高祖生,大後躬親撫養,是後罷令不聽政事。
大後行不正,内寵李奕,顯祖因事誅之,大後不得意。
顯祖暴崩,時言大後為之也。
此十一字,《北史》作“遂害帝”三字。
《通鑒考異》引元行沖《後魏國典》雲:“大後伏壯士于禁中,大上入谒,遂崩。
”李奕者,順之子。
其見誅在皇興四年(470),即宋明帝泰始六年,獻文傳位之前一年也。
奕兄敷、式,敷次子仲良,敷從弟顯德,妹夫宋叔珍,同時俱死。
敷長子伯和,走竄歲餘,為人執送,殺之。
惟奕别生弟冏,逃避得免;伯和庶子孝祖,年小藏免。
實當時一大獄也。
敷之獲罪,由李列其罪惡二十餘條,大和初,大後追念奕兄弟,乃誅追念奕兄弟,乃誅而存問式子憲等焉。
敷之誅,《帝紀》與慕容白曜連書。
《白曜傳》雲:高宗崩,與乙渾共秉朝政。
初乙渾專權,白曜頗所依附,緣此追以為責。
及将誅也,雲謀反叛,時論冤之。
白曜之誅,非以依附乙渾,無待于言,或正以其與李奕等交關耳。
白曜陷青、冀有功,在當時應有威望,然則奕之見誅,恐尚不僅以其為大後所寵也。
案高祖之生,在皇興元年八月,宋泰始三年(267)。
其時顯祖年僅十三,能否生子,實有可疑。
後來後專朝政,高祖拱手不得有為,且幾遭廢黜,《高祖紀》雲:文明大後以帝聰聖,後或不利于馮氏,将謀廢帝。
乃于寒月單衣閉室,絕食三朝。
召鹹陽王禧,将立之。
元丕、穆泰、李沖固谏,乃止。
帝初不有憾,惟深德丕等。
《天象志》雲:大後将危少主者數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故竟得無咎。
然迄無怨言。
比其死也,方修諒陰之儀,緻史家譏其昧于《春秋》之義。
《天象志》雲:獻文暴崩,實有酖毒之禍焉。
其後文明皇大後崩,孝文皇帝方修諒暗之儀,笃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義,而懲奸人之黨。
是以胡氏循之,卒傾魏室。
豈不哀哉?又高祖之母思皇後李氏,絕無事迹可見。
《文明後傳》言:“迄後之崩,高祖不知所生”,夫後之于高祖,絕非如宋章獻後之于仁宗,何以為此諱匿?思皇後為李惠女,惠家遭文明後屠戮,後死後絕無平反。
且高祖于馮氏甚厚,李氏甚薄,至世宗時猶然。
李惠者,蓋之子,蓋即尚沮渠牧犍之妻武威公主者也。
《外戚傳》雲:惠素為文明大後所忌。
誣惠将南叛,誅之。
惠二弟初、樂,與惠諸子同戮。
後妻梁氏,亦死青州。
盡沒其家财。
惠本無釁,天下冤惜焉。
此事在大和元年(477),即宋順帝之升明二年也。
惠時為青州刺史。
《傳》又雲:惠從弟鳳,為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主簿。
後長樂以罪賜死,時蔔筮者河間邢贊辭引鳳,雲長樂不軌,鳳為謀主,伏誅。
惟鳳弟道念與鳳子及兄弟之子皆逃免。
後遇赦乃出。
案鳳之死在大和三年(479),即齊高帝建元元年也。
長樂,文成帝子。
《傳》又雲:大和十二年(488),高祖将爵舅氏,诏訪存者,而惠諸從以再罹孥戮,難于應命。
惟道念敢先詣阙。
乃申後妹及鳳兄弟子女之存者。
于是賜鳳子屯爵柏人侯,安祖浮陽侯,興祖安喜侯,道念真定侯,從弟寄生高邑子,皆加将軍。
十五年(491),安祖昆弟四人以外戚蒙見。
诏謂之曰:“卿之先世,内外有犯,得罪于時。
然官必用才,以親非興邦之選。
外氏之寵,超于末葉。
從今已後,自非奇才,不得複以外戚,謬班抽舉。
既無殊能,今且可還。
”後例降爵,安祖等改侯為伯,并去軍号。
高祖奉馮氏過厚,于李氏過薄,舅家了無叙用,朝野人士,所以竊議。
大常高闾,顯言于禁中。
及世宗寵隆外家,并居顯位,乃惟高祖舅氏,存己不沾恩澤。
其事皆不可解。
然則高祖果思後子邪?抑非思後子也?竊謂文明後為好專權勢之人,豈有因生孫而罷政?且亦何必因此而罷政?豈高祖實後私生之子,後因免乳,乃不得不罷朝欤?此事固無證據可舉,然以事理推之,實不得不作如是想。
此等事,固永無證據可得也。
馮朗為北燕末主弘之子。
馮跋,史雖雲其家于昌黎,遂同夷俗,然觀其政事,即知其大與胡虜不同。
樂浪王氏,亦久為衣冠之族。
《齊書·魏虜傳》亦雲:馮氏黃龍人。
又載一異說雲:“馮氏本江都人,江都,漢縣,今江蘇江都縣。
佛狸元嘉二十七年(450)南侵,略得馮氏。
濬以為妾”,其說恐不足信。
即謂可信,其為以文明人入野蠻部族,亦與燕、魏之為婚媾同也。
高祖之教育,蓋全受諸文明後,與佛狸母雖漢人,教育則全受諸鮮卑者大異,此其所以能去腥膻之鄉,踐禮教之域,毅然獨斷,大革胡俗欤?《北史·薛聰傳》雲:帝曾與朝臣論海内姓地人物,戲謂聰曰:“世人謂卿諸薛是蜀人,定是蜀人不?”聰對曰:“臣遠祖廣德,世仕漢朝,時人呼為漢人。
九世祖永,随劉備入蜀,時人呼為蜀臣。
今事陛下,是虜非蜀也。
”帝撫掌笑曰:“卿幸可自明非蜀,何乃遂複苦朕?”彼其胸中,蓋無複絲豪以虜自居之意矣。
謂非實有以呂易嬴之事,而彼且自知之,得乎? 孝文受禅時,年五歲。
史言獻文本欲傳位于京兆王子推,景穆子。
以任城王雲亦景穆子。
及元丕、源賀、陸馛、俟子。
高允、趙黑固谏,乃止。
此自為表面文字。
獻文死,文明後為大皇大後,臨朝稱制。
至大和十四年(490)齊武帝永明八年。
乃死。
稱制凡十五年。
自乙渾誅至此,則二十五年矣。
《後傳》雲:自大後臨朝專政,高祖雅性孝謹,不欲參決,事無巨細,一禀于大後。
大後多智略。
猜忍,能行大事。
生殺賞罰,決之俄頃,多有不關高祖者。
是以威福兼作,震動内外。
杞道德、即抱嶷,見《閹官傳》。
王遇、張祐、苻承祖等,拔自寒閹,歲中而至王公。
大後所寵閹人,尚有趙黑。
嘗為選部尚書。
出為定州刺史。
又為尚書左仆射。
李之死,黑有力焉。
又有劇鵬、李豐、王質、李堅、孟鸾等,皆見《閹官傳》。
王叡出入卧内,數年便為宰輔。
賞責财帛,以千萬億計。
金書鐵券,許以不死之诏。
《叡傳》雲:出入帷幄,大後密賜珍玩、缯采,人莫能知。
率常以夜,帷車載往,閹官防緻。
前後巨萬,不可勝數。
加以田園、奴婢、牛馬、雜畜,并盡良美。
大臣及左右,因是以受赉錫,外示不私,所費又以萬計。
至其子椿,《傳》猶稱其僮仆千餘,園宅華廣,聲伎自适,無乏于時。
叡弟谌之孫超,史亦稱其每食必窮水陸之味焉。
《閹官傳》雲:李豐之徒數人,皆被眷寵,積赀巨萬,第宅華壯。
文明大後崩後,乃漸衰矣。
又雲:張祐歲月賞賜,家累巨萬。
王遇與抱嶷,前後賜奴婢數百人,馬、牛、羊他物稱是。
二人俱号富室。
王叡疾病,高祖、大後,每親視疾。
侍官省問,相望于道。
将葬于城東,高祖登城樓以望之。
诏為叡立祀,于都南二十裡大道右起廟,以時祭薦。
并立碑銘,置守冢五家。
京都士女,谄稱叡美,造新聲而弦歌之,名曰中山王樂,诏班樂府,合樂奏之。
初叡女妻李沖兄子延賓,次女又适趙國李恢子華,女之将行也,先入宮中,其禮略如公主、王女之儀。
大後親禦大華殿,寝其女于别帳。
叡與張祐侍坐。
叡所親及兩李家丈夫、婦人;列于東西廊下。
及車引,大後送過中路。
時人竊謂天子、大後嫁女。
張祐,大後為造甲宅,宅成,高祖、大後,親率文武往燕會焉。
抱嶷,幼時隴東人張乾王反叛,家染其逆,及乾王敗,父睹生逃避得免,嶷獨與母沒入京師,遂為宦人。
大後既寵
122孝文之為人,蓋全出文明大後所卵育,其能令行于下,亦大後專政時威令夙行,有以緻之;故後實北魏一朝極有關系之人物也。
欲知後之得政,又必先知其前此兩朝繼嗣時之争亂。
《魏書》:大武皇帝十一男:賀皇後生景穆皇帝。
越椒房生晉王伏羅。
舒椒房生東平王翰。
初封秦王。
弗椒房生臨淮王譚。
初封燕王。
伏椒房生楚王建闾。
後改封廣陽王。
《北史》但名建。
石昭儀生南安王餘。
其小兒、貓兒、虎頭、《北史》作彪頭,避唐諱。
龍頭,并阙母氏,皆早薨;無傳。
《殿本考證》雲:“凡十人,而雲十一男者?蓋其一不特阙母氏,并未有名,故木可得紀也。
”案《北史》貓兒下多一真,則足十一之數矣。
景穆帝為其子高宗文成帝濬即位後追谥。
廟号恭宗。
名晃。
以大武帝延和元年(432),宋文帝元嘉九年。
立為大子。
時年五歲。
真君五年(445),元嘉二十一年。
監國。
正平元年(451),元嘉二十八年。
死。
《魏書·閹官傳》雲:宗愛,不知其所由來。
以罪為閹人。
曆碎職,至中常侍。
正平元年(451),正月,世祖大會于江上,班賞群臣,以愛為秦郡公。
恭宗之監國也,每事精察,愛天性險暴,行多非法,恭宗每銜之。
給事中仇尼道盛,《北史》作侯道盛。
案此等系或從本姓或據後所改之姓追書。
侍郎任平城等,任事東宮,微為權勢,世祖頗聞之。
二人與愛并不睦。
愛懼道盛等案其事,遂構告其罪。
诏斬道盛等于都街。
世祖震怒,恭宗遂以憂薨。
是後世祖追悼恭宗,愛懼誅,遂謀逆。
二年(452),元嘉二十五年。
春,世祖暴崩,二月甲寅。
愛所為也。
尚書左仆射蘭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秘不發喪。
延、疋議以高宗沖幼,時年十三。
欲立長君。
征秦王翰,置之秘室。
提以高宗有世嫡之重,不可廢所宜立,而更求君。
延等猶豫未決。
愛知其謀。
始愛負罪于東宮,而與吳王餘素協。
乃密迎餘,自中宮便門入。
矯皇後令皇後赫連氏,屈丐女。
征延等。
延等以愛素賤,弗之疑,皆随之入。
愛先使閹豎三十人持仗于宮内,以次收縛,斬于殿堂。
執秦王翰,殺之于永巷。
而立餘。
餘以愛為大司馬、大将軍、大師、都督中外諸軍事,領中秘書,封馮翊王。
愛既立餘,位居元輔,錄三省,兼總戎禁。
坐召公卿,權恣日甚。
内外憚之。
群情鹹以愛必有趙高、閻樂之禍。
餘疑之,遂謀奪其權。
愛憤怒,使小黃門賈周等夜殺餘。
事在十月丙午朔。
高宗立,誅愛、周等,皆具五刑,夷三族。
《餘傳》雲:餘自以非次而立,厚賞群下,取悅于衆。
為長夜之飲,聲樂不絕。
旬月之間,帑藏空罄。
尤好弋獵,出入無度。
邊方告難,餘不恤之。
百姓憤惋,而餘宴如也。
宗愛權恣日甚,内外憚之,餘疑愛将謀變,奪其權,愛怒,因餘祭廟,夜殺餘。
《劉尼傳》雲:拜羽林中郎。
宗愛既殺南安王餘于東廟,秘之,惟尼知狀。
尼勸愛立高宗。
愛自以負罪于景穆,聞而驚曰:“君大癡人。
皇孫若立,豈忘正平時事乎?”尼曰:“若爾,今欲立誰?”愛曰:“待還宮,擢諸皇子賢者而立之。
”尼懼其有變,密以狀告殿中尚書源賀。
秃發傉檀子。
本名破羌,大武賜姓,後又賜名。
賀時與尼俱典兵宿衛。
仍共南部尚書陸麗謀。
于是賀與尚書長孫渴侯嚴兵守衛,尼與麗迎高宗于苑中。
麗抱高宗于馬上,入京城。
尼馳還東廟,大呼曰:“宗愛殺南安王,大逆不道。
皇孫已登大位。
有诏:宿衛之士,皆可還宮。
”衆鹹唱萬歲。
賀及渴侯登執宗愛、賈周等。
勒兵而入,奉高宗于宮門外入登永安殿。
《宋書·索虜傳》雲:初焘有六子:長子晃,字天真,為大子。
次曰晉王。
焘所住屠蘇為疾雷擊,屠蘇倒,見厭殆死,左右皆号泣,晉王不悲,焘怒,賜死。
《魏書》:晉王死于真君八年(448),即宋元嘉二十四年。
次曰秦王烏奕幹。
與晃對掌國事。
晃疾之,愬其貪暴。
焘鞭之二百,遣鎮枹罕。
見第五章第一節。
次曰燕王。
次曰吳王,名可博真。
次曰楚王,名樹洛真。
焘至汝南、瓜步,晃私取諸營鹵獲甚衆。
焘歸聞知,大加搜檢。
晃懼,謀殺焘。
焘乃詐死,使其近習召晃迎喪,于道執之。
及國,罩以鐵籠。
尋殺之。
《通鑒考異》引《宋略》雲:焘既南侵,晃淫于内,謀欲殺焘。
焘知之。
歸而詐死,召晃迎喪。
晃至,執之。
罩以鐵籠,捶之三百,曳于叢棘以殺焉。
以烏奕幹有武用,以為大子。
會焘死,使嬖人宗愛立博真為後。
宗愛、博真恐為奕幹所危,矯殺之而自立。
博真懦弱,不為國人所附。
晃子濬,字烏靁直懃,素為焘所愛。
燕王謂人曰:“博真非正,不宜立,真懃嫡孫應立耳。
”乃殺博真及宗愛,而立濬為主。
《魏書》之非實錄不俟辯,自當以《宋書》為據。
《魏書·高允傳》雲:恭宗季年,頗親近左右,營立田園,以取其利。
允谏不納,則恭宗頗好賄,私取鹵獲,說自不誣。
仇尼道盛、任平城,蓋即其左右之見親者。
秦王既為大子,則本所當立,薛提非持正之論,反為幹紀之人,故蘭延、和疋疑不敢應;高宗即位,乃以其有謀立之誠,特诏其弟浮子襲兄爵也。
宗愛雖為郡公,究屬閹宦,安能為所欲為?觀《宋書》之說,則知南安之立,本由大武亂命,故雖據非其所,仍能綿曆八閱月也。
《魏書·本紀》:文成即位之後,以元壽樂為大宰,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
壽樂,章帝之後。
《傳》雲:有援立功。
長孫渴侯為尚書令,加儀同三司。
十一月,二人争權,并賜死。
是月,臨淮王譚薨。
平南将軍宋子侯周忸進爵樂陵王。
陸麗為平原王。
十二月,以周忸為大尉,陸麗為司徒,杜元寶為司空。
遣子。
遺,密皇後兄超之從弟。
建業公陸俟進爵東平王。
俟,麗之父。
《麗傳》雲:封平原王。
頻讓再三。
诏不聽。
麗又啟曰:“臣父曆奉先朝,忠勤著稱,今年至西夕,未登王爵,願裁過恩,聽遂所講。
”高宗曰:“朕為天下主,豈不能得二王封卿父子也?”乃以其父俟為樂平王。
廣平公杜遺進爵為王。
周忸有罪,賜死。
濮陽公闾若文進爵為王。
明年,正月,杜元寶進爵京兆王。
是月,杜遺薨。
尚書仆射東安公劉尼進爵為王。
封建甯王崇子麗為濟南王。
崇,明元帝子。
尚書西平公源賀進爵為王。
二月,杜元寶謀反,伏誅。
建甯王崇,崇子濟南王麗為元寶所引,各賜死。
三月,安豐公闾虎皮進爵為河間王。
七月,闾若文、永昌王仁謀反,仁,明元子永昌莊王健之子。
賜仁死于長安,若文伏誅。
又古弼與張黎,恭宗攝政時俱為輔弼。
吳王立,弼為司徒,黎為大尉。
高宗立,二人俱以議不合旨免。
弼有怨謗之言,家人告其巫蠱,伏法。
黎亦同誅。
凡此,皆當與當時争位之事有關,其詳則不可考矣。
文成帝在位十三年,以宋明帝泰始元年五月死。
大子弘立,是為顯祖獻文皇帝。
時年十一。
車騎大将軍乙渾矯诏殺尚書楊保年、平陽公賈愛仁、南陽公張天度于禁中。
侍中司徒陸麗自湯泉入朝,渾又殺之。
此湯泉在代郡,見《麗傳》。
以渾為大尉,錄尚書事。
七月,為丞相。
位居諸王上。
事無大小,皆決于渾。
《順陽公郁傳》雲:郁,桓帝後。
高宗時,位殿中尚書。
高宗崩,乙渾專權,隔絕内外,百官震恐,計無所出。
郁率殿中衛士數百人,從順德門入,欲誅渾。
渾懼,逆出問郁曰:“君入何意?”郁曰:“不見天子,群臣憂懼,求見主上。
”渾窘怖,謂郁曰:“今大行在殡,天子諒陰,故未接百官,諸君何疑?”遂奉顯祖臨朝。
後渾心規為亂,朝臣側目。
郁複謀殺渾,為渾所誅。
《宜都王目辰傳》雲:為侍中尚書左仆射。
與兄郁議欲殺渾,事洩,郁被誅,目辰逃隐得免。
觀此,則渾在當日,殆有廢立之謀而未克遂也。
至明年,正月,乃為文明皇後所殺。
《文成文明皇後傳》雲:馮氏,長樂信都人也。
父朗,秦、雍二州刺史。
母樂浪王氏。
信都,見第四章第二節。
樂浪,漢武定朝鮮所置四郡之一,治今平壤,此時已沒于高句麗矣。
後生于長安。
朗坐事誅,後遂入宮。
世祖左昭儀,後之姑也。
雅有母德,撫養教訓。
年十四,高宗踐極,以選為貴人。
後立為皇後。
高宗崩,故事,國有大喪,三日之後,禦服、器物,一以燒焚,百官及中宮,皆号泣而臨之,後悲叫,自投火中,左右救之,良久乃蘇。
案此事極可異,其時殆有欲殺後者?其即乙渾邪?抑非也?《傳》又雲:顯祖即位,尊為皇大後。
丞相乙渾謀逆,顯祖年十三,居于諒暗,大後密定大策,誅渾。
遂臨朝聽政。
《烈帝玄孫丕傳》雲:顯祖即位,累遷侍中。
丞相乙渾謀反,丕以奏聞,诏丕帥元賀、牛益得收渾誅之。
乙渾事之可考者,如是而已。
渾妻庶姓,而求公主之号,為賈秀所拒,見《秀傳》,其事無甚關系。
魏史之阙略,誠令人如堕五裡霧中也。
獻文帝在位五年,以天安六年(471),即孝文帝延興元年,宋明帝泰始七年。
傳位于子宏,是為高祖孝文皇帝。
又五年(476)而死。
孝文帝承明元年,宋後廢帝元徽四年。
《文明後傳》雲:高祖生,大後躬親撫養,是後罷令不聽政事。
大後行不正,内寵李奕,顯祖因事誅之,大後不得意。
顯祖暴崩,時言大後為之也。
此十一字,《北史》作“遂害帝”三字。
《通鑒考異》引元行沖《後魏國典》雲:“大後伏壯士于禁中,大上入谒,遂崩。
”李奕者,順之子。
其見誅在皇興四年(470),即宋明帝泰始六年,獻文傳位之前一年也。
奕兄敷、式,敷次子仲良,敷從弟顯德,妹夫宋叔珍,同時俱死。
敷長子伯和,走竄歲餘,為人執送,殺之。
惟奕别生弟冏,逃避得免;伯和庶子孝祖,年小藏免。
實當時一大獄也。
敷之獲罪,由李列其罪惡二十餘條,大和初,大後追念奕兄弟,乃誅追念奕兄弟,乃誅而存問式子憲等焉。
敷之誅,《帝紀》與慕容白曜連書。
《白曜傳》雲:高宗崩,與乙渾共秉朝政。
初乙渾專權,白曜頗所依附,緣此追以為責。
及将誅也,雲謀反叛,時論冤之。
白曜之誅,非以依附乙渾,無待于言,或正以其與李奕等交關耳。
白曜陷青、冀有功,在當時應有威望,然則奕之見誅,恐尚不僅以其為大後所寵也。
案高祖之生,在皇興元年八月,宋泰始三年(267)。
其時顯祖年僅十三,能否生子,實有可疑。
後來後專朝政,高祖拱手不得有為,且幾遭廢黜,《高祖紀》雲:文明大後以帝聰聖,後或不利于馮氏,将謀廢帝。
乃于寒月單衣閉室,絕食三朝。
召鹹陽王禧,将立之。
元丕、穆泰、李沖固谏,乃止。
帝初不有憾,惟深德丕等。
《天象志》雲:大後将危少主者數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故竟得無咎。
然迄無怨言。
比其死也,方修諒陰之儀,緻史家譏其昧于《春秋》之義。
《天象志》雲:獻文暴崩,實有酖毒之禍焉。
其後文明皇大後崩,孝文皇帝方修諒暗之儀,笃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義,而懲奸人之黨。
是以胡氏循之,卒傾魏室。
豈不哀哉?又高祖之母思皇後李氏,絕無事迹可見。
《文明後傳》言:“迄後之崩,高祖不知所生”,夫後之于高祖,絕非如宋章獻後之于仁宗,何以為此諱匿?思皇後為李惠女,惠家遭文明後屠戮,後死後絕無平反。
且高祖于馮氏甚厚,李氏甚薄,至世宗時猶然。
李惠者,蓋之子,蓋即尚沮渠牧犍之妻武威公主者也。
《外戚傳》雲:惠素為文明大後所忌。
誣惠将南叛,誅之。
惠二弟初、樂,與惠諸子同戮。
後妻梁氏,亦死青州。
盡沒其家财。
惠本無釁,天下冤惜焉。
此事在大和元年(477),即宋順帝之升明二年也。
惠時為青州刺史。
《傳》又雲:惠從弟鳳,為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主簿。
後長樂以罪賜死,時蔔筮者河間邢贊辭引鳳,雲長樂不軌,鳳為謀主,伏誅。
惟鳳弟道念與鳳子及兄弟之子皆逃免。
後遇赦乃出。
案鳳之死在大和三年(479),即齊高帝建元元年也。
長樂,文成帝子。
《傳》又雲:大和十二年(488),高祖将爵舅氏,诏訪存者,而惠諸從以再罹孥戮,難于應命。
惟道念敢先詣阙。
乃申後妹及鳳兄弟子女之存者。
于是賜鳳子屯爵柏人侯,安祖浮陽侯,興祖安喜侯,道念真定侯,從弟寄生高邑子,皆加将軍。
十五年(491),安祖昆弟四人以外戚蒙見。
诏謂之曰:“卿之先世,内外有犯,得罪于時。
然官必用才,以親非興邦之選。
外氏之寵,超于末葉。
從今已後,自非奇才,不得複以外戚,謬班抽舉。
既無殊能,今且可還。
”後例降爵,安祖等改侯為伯,并去軍号。
高祖奉馮氏過厚,于李氏過薄,舅家了無叙用,朝野人士,所以竊議。
大常高闾,顯言于禁中。
及世宗寵隆外家,并居顯位,乃惟高祖舅氏,存己不沾恩澤。
其事皆不可解。
然則高祖果思後子邪?抑非思後子也?竊謂文明後為好專權勢之人,豈有因生孫而罷政?且亦何必因此而罷政?豈高祖實後私生之子,後因免乳,乃不得不罷朝欤?此事固無證據可舉,然以事理推之,實不得不作如是想。
此等事,固永無證據可得也。
馮朗為北燕末主弘之子。
馮跋,史雖雲其家于昌黎,遂同夷俗,然觀其政事,即知其大與胡虜不同。
樂浪王氏,亦久為衣冠之族。
《齊書·魏虜傳》亦雲:馮氏黃龍人。
又載一異說雲:“馮氏本江都人,江都,漢縣,今江蘇江都縣。
佛狸元嘉二十七年(450)南侵,略得馮氏。
濬以為妾”,其說恐不足信。
即謂可信,其為以文明人入野蠻部族,亦與燕、魏之為婚媾同也。
高祖之教育,蓋全受諸文明後,與佛狸母雖漢人,教育則全受諸鮮卑者大異,此其所以能去腥膻之鄉,踐禮教之域,毅然獨斷,大革胡俗欤?《北史·薛聰傳》雲:帝曾與朝臣論海内姓地人物,戲謂聰曰:“世人謂卿諸薛是蜀人,定是蜀人不?”聰對曰:“臣遠祖廣德,世仕漢朝,時人呼為漢人。
九世祖永,随劉備入蜀,時人呼為蜀臣。
今事陛下,是虜非蜀也。
”帝撫掌笑曰:“卿幸可自明非蜀,何乃遂複苦朕?”彼其胸中,蓋無複絲豪以虜自居之意矣。
謂非實有以呂易嬴之事,而彼且自知之,得乎? 孝文受禅時,年五歲。
史言獻文本欲傳位于京兆王子推,景穆子。
以任城王雲亦景穆子。
及元丕、源賀、陸馛、俟子。
高允、趙黑固谏,乃止。
此自為表面文字。
獻文死,文明後為大皇大後,臨朝稱制。
至大和十四年(490)齊武帝永明八年。
乃死。
稱制凡十五年。
自乙渾誅至此,則二十五年矣。
《後傳》雲:自大後臨朝專政,高祖雅性孝謹,不欲參決,事無巨細,一禀于大後。
大後多智略。
猜忍,能行大事。
生殺賞罰,決之俄頃,多有不關高祖者。
是以威福兼作,震動内外。
杞道德、即抱嶷,見《閹官傳》。
王遇、張祐、苻承祖等,拔自寒閹,歲中而至王公。
大後所寵閹人,尚有趙黑。
嘗為選部尚書。
出為定州刺史。
又為尚書左仆射。
李之死,黑有力焉。
又有劇鵬、李豐、王質、李堅、孟鸾等,皆見《閹官傳》。
王叡出入卧内,數年便為宰輔。
賞責财帛,以千萬億計。
金書鐵券,許以不死之诏。
《叡傳》雲:出入帷幄,大後密賜珍玩、缯采,人莫能知。
率常以夜,帷車載往,閹官防緻。
前後巨萬,不可勝數。
加以田園、奴婢、牛馬、雜畜,并盡良美。
大臣及左右,因是以受赉錫,外示不私,所費又以萬計。
至其子椿,《傳》猶稱其僮仆千餘,園宅華廣,聲伎自适,無乏于時。
叡弟谌之孫超,史亦稱其每食必窮水陸之味焉。
《閹官傳》雲:李豐之徒數人,皆被眷寵,積赀巨萬,第宅華壯。
文明大後崩後,乃漸衰矣。
又雲:張祐歲月賞賜,家累巨萬。
王遇與抱嶷,前後賜奴婢數百人,馬、牛、羊他物稱是。
二人俱号富室。
王叡疾病,高祖、大後,每親視疾。
侍官省問,相望于道。
将葬于城東,高祖登城樓以望之。
诏為叡立祀,于都南二十裡大道右起廟,以時祭薦。
并立碑銘,置守冢五家。
京都士女,谄稱叡美,造新聲而弦歌之,名曰中山王樂,诏班樂府,合樂奏之。
初叡女妻李沖兄子延賓,次女又适趙國李恢子華,女之将行也,先入宮中,其禮略如公主、王女之儀。
大後親禦大華殿,寝其女于别帳。
叡與張祐侍坐。
叡所親及兩李家丈夫、婦人;列于東西廊下。
及車引,大後送過中路。
時人竊謂天子、大後嫁女。
張祐,大後為造甲宅,宅成,高祖、大後,親率文武往燕會焉。
抱嶷,幼時隴東人張乾王反叛,家染其逆,及乾王敗,父睹生逃避得免,嶷獨與母沒入京師,遂為宦人。
大後既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