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齊梁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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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齊武文惠猜忌殺戮
凡朝代之革易,其力有自外至者,亦有自内出者。
自外至者,非敵國則亂民,往往殺人盈城,僵屍蔽野。
然操政權者既悉易其人,政事之改觀自易。
自内出者,恒為前代之權臣。
望實既歸,托諸禅讓。
市朝無改,宗社已移。
兵燹之災,于茲可免。
然人猶是人,政猶是政,欲望其除舊布新則難矣。
故以社會之安甯論,革易自内者較優,以政治之改革論,革易自外者較善也。
蕭齊一代之事迹,幾與劉宋孝建以後無殊,則足以證吾說矣。
齊高帝代宋後,四年而崩。
大子赜立,是為世祖武皇帝。
高帝十九男:長武帝。
次為豫章文獻王嶷。
與武帝同母,且有賢名。
高帝創業之際,亦嘗出作方州,入參密計。
《南史·荀伯玉傳》雲:建元元年(479),為豫章王司空谘議。
時武帝居東宮,自以年長,與高帝同創大業,朝事大小,悉皆專斷多違制度。
左右張景真,偏見任遇,又多僭侈。
武帝拜陵還,景真白服乘畫舴艋坐胡床,觀者鹹疑是大子。
107内外隻畏,莫敢言者。
骁騎将軍陳胤叔,先已陳景真及大子前後得失。
伯玉因武帝拜陵之後密啟之。
上大怒。
豫章王嶷素有寵。
政以武帝長嫡,又南郡王兄弟并列,文惠大子,初封南郡王。
故武帝為大子。
至是,有改易之意。
武帝東還,遣文惠大子、聞喜公子良宣敕诘責。
并示以景真罪狀,使以大子令收殺之。
胤叔因白武帝,皆言伯玉以聞。
武帝憂懼,稱疾月餘日。
上怒不解。
晝卧太陽殿。
王敬則直入叩頭,啟請往東宮以慰大子。
高帝無言。
敬則因大聲宣旨往東宮,命裝束。
又敕大官設馔。
密遣人報武帝令奉迎。
因呼左右索輿。
高帝了無動意。
敬則索衣以衣高帝,仍牽上輿。
遂幸東宮。
召諸王宴飲。
因遊玄圃園。
高帝大飲,賜武帝以下酒,并大醉。
盡歡,日暮乃去。
是日無敬則,則東宮殆廢。
高帝重伯玉盡心,愈見信使。
掌軍國密事,權動朝右。
武帝深怨伯玉。
高帝臨崩,指伯玉以屬。
武帝即位,伯玉憂懼。
上聞之,以其與垣崇祖善,崇祖田業在江西,慮相扇為亂,加意撫之,伯玉乃安。
永明元年(483),與崇祖并見誣伏誅。
而胤叔為大子左率。
《崇祖傳》曰:武帝即位,為五兵尚書,領骁騎将軍。
初豫章王有盛寵,武帝在東宮,崇祖不自附。
及破魏軍,建元二年(480)。
诏使還朝,與共密議。
武帝疑之,曲加禮待。
酒後謂曰:“世間流言,我已豁懷抱,自今已後,富貴見付也。
”崇祖拜謝。
及去後,高帝複遣荀伯玉敕以邊事。
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
武帝以為不盡誠,心銜之。
永明元年(483),诏稱其與荀伯玉搆扇邊荒,誅之。
又《江谧傳》曰:齊建元元年(479),位侍中。
既而骠騎豫章王嶷領湘州,以谧為長史。
三年(481),為左戶尚書。
尋遷掌吏部。
高帝崩,谧稱疾不入。
衆頗疑其怨不豫顧命。
武帝即位,谧又不遷官,以此怨望。
時武帝不豫,谧詣豫章王嶷,語間曰:“至尊非起疾,東宮又非才,公今欲何計?”武帝知之,出谧為南東海大守。
南東海,見第九章第三節。
未幾,使禦史中丞沈沖奏谧前後罪惡,請收送廷尉。
诏賜死。
《嶷傳》言:建元中,武帝以事失旨,帝頗有代嫡之意,而嶷事武帝,恭悌盡禮,未嘗違忤顔色,故武帝友愛亦深。
蓋高、武同起艱難,高帝鑒于宋代之所以亡知骨肉相争,為禍至烈,故不敢輕于易儲;觀下以長沙王晃屬武帝語可見。
而嶷亦小心謹慎,初雖或有奪宗之謀,繼以知難而退,無足畏忌故得以榮祿終也。
高帝第三子臨川獻王映,史稱其善騎射,解聲律,應接賓客,風韻韶美,其性質蓋近乎文,亦不足忌。
第四子長沙威王晃,少有武力。
為豫州刺史,嘗執殺其典簽。
史稱高帝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辇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483),以晃為南徐州刺史。
入為中書監。
時諸王蓄仗,在京都者,惟置捉刀左右四十人。
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
為禁司所覺,投之江中。
帝聞之,大怒。
将糾以法。
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
”白象,晃小字也。
上亦垂泣。
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屠,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終無異意。
然晃亦不被親寵。
當時論者,以武帝優于魏文,減于漢明。
自此以下諸弟,年皆幼,更不足忌矣。
然當時待藩邸頗嚴急。
諸王不得讀異書,五經之外,惟得看孝子圖而已。
又制諸王年未三十,不得娶妾,皆見《南史·齊高帝諸子傳》。
其為納之軌物邪?抑節其蕃育?未可知也。
要之一時之人心,不易驟變,故武帝雖鑒于宋氏之滅亡,勉自抑制,然其于諸弟,終不能泯其猜忌之心也。
武帝之猜忌,亦見之于異姓之臣。
垣崇祖既死,複殺張敬兒。
108永明元年(483),五月。
案敬兒在南北朝武人中,最為貪殘好殺,沈攸之反,遣使報敬兒。
敬兒勞接周至,為設酒食。
謂之曰:“沈公那忽使君來?君殊可念。
”乃列仗于聽事前斬之。
及攸之敗,其留府司馬邊榮見敬兒。
敬兒問曰:“邊公何不早來?”榮曰:“沈公見留守,而委城求活,所不忍也。
本不蕲生,何須見問?”敬兒曰:“死何難得?”命斬之。
泰山程邕之,素依随榮,至是,抱持榮曰:“與邊公周旋,不忍見邊公前死,乞見殺。
”兵不得行戮,以告敬兒。
敬兒曰:“求死甚易,何為不許?”先殺邕之,然後及榮。
其至江陵也,誅攸之親黨,沒入其财物數十萬,悉以入私。
在雍貪殘。
人間一物堪用,莫不奪取。
于襄陽城西起宅聚物貨,宅大小殆侔襄陽。
又欲移羊叔子堕淚碑,于其處置台。
綱紀谏曰:“羊大傅遺德,不宜遷動。
”敬兒曰:“大傅是誰?我不識也。
”以此等人莅民,民之受其荼毒,不待言矣。
至此死晚矣。
然武帝謂其招扇群蠻,規擾樊、夏,敬兒時為内任。
妄設征祥,潛圖問鼎:則莫須有之辭也。
高、武艱難創業,所期望于後嗣者至深。
武帝子文惠大子長懋,當武帝鎮盆城時,即使之勞接将帥。
時年二十。
事甯遣還都,高帝又命通文武賓客。
敕出行日城中軍悉受節度。
将受禅,以襄陽兵馬重地,不欲處他族,出為雍州刺史。
會北虜南侵,上慮當出樊、沔,建元二年(480),乃征為中軍将軍,置府,鎮石頭。
武帝即位,立為大子。
大子善立名尚。
禮接文士,蓄養武人,皆親近左右,布在省闼。
與同母弟竟陵文宣王子良,俱好釋氏,立六疾館以養窮民。
而性頗奢麗。
宮内殿堂,皆雕飾精绮,過于上宮。
開拓玄圃園,與台城北塹等。
其中起土山、地閣。
樓觀、塔宇,窮極奇麗。
費以千萬。
多聚奇石,妙極山水。
慮上宮望見,乃傍門列修竹,内施高鄣。
造遊牆數百間,施諸機巧,宜須鄣蔽,須臾成立,若應毀徹,應手遷徙。
善制珍玩之物。
織孔雀毛為裘,光采金翠,過于雉頭遠矣。
以晉明帝為大子時立西池,乃啟武帝,引前例,求于東田起小苑。
109上許之。
永明中,二宮兵力全實,大子使宮中将吏,更番役作。
營城包巷,制度之盛,觀者傾都。
上性雖嚴,多布耳目,大子所為,無敢啟者。
後上幸豫章王宅,還過大子東田,見其彌互華遠,壯麗極目。
大怒,收監作主帥。
大子懼,皆藏匿之。
由是見責。
大子素多疾,體又過壯,常在宮内,簡于遨遊。
玩弄羽儀,多所僭拟。
雖咫尺宮禁,而上終不知。
十一年(493),薨。
年三十六。
武帝履行東宮,見大子服玩過制,大怒,敕有司随事毀除,以東田殿堂為崇虛館。
《南史·豫章王嶷傳》雲:嶷薨後,忽見形于沈文季,曰:“我未應便死,皇大子加膏中十一種藥,使我癰不瘥;湯中複加藥一種,使利不斷。
吾已訴先帝,先帝許還東邸,當判此事。
”因胸中出青紙文書示文季,曰:“與卿少舊,因卿呈上。
”俄失所在。
文季秘而不傳,甚懼此事。
少時,大子薨。
據《本紀》:嶷薨于永明十年四月,大子薨于十一年正月。
說雖不經,亦可見大子之猜忌矣,而魚服侯子響之事,遂為亡齊之本。
子響,武帝第四子。
豫章王嶷無子,養子響。
後有子,表留為嫡。
有司奏子響宜還本。
乃封巴東郡王。
子響勇力絕人。
初為豫州刺史,後為江州,永明七年(489),遷荊州。
子響少好武。
居西豫時,自選帶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膽幹。
至鎮,數在齋内殺牛、置酒,與之聚樂。
令内人私作錦袍、绛襖,欲饷蠻交易器仗。
長史劉寅等連名密啟。
上敕精檢。
寅等懼,欲秘之。
子響聞台使至,不見敕,召寅及司馬席恭穆,谘議參軍江愈、殷昙粲,中兵參軍周彥,典簽吳修之、王賢宗、魏景淵殺之。
上聞之,怒。
遣衛尉胡諧之,遊擊将軍尹略,中書舍人茹法亮領齋仗數百人,此據《宋書》。
《南史》作羽林三千。
檢捕群小。
敕子響:“若束手自歸,可全其性命。
”《齊書》雲: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
胡三省曰:在江津西,江水至此合靈溪水。
江津、靈溪,皆見第七章第三節。
遣傳诏石伯兒入城慰勞。
子響曰:“我不作賊,長史等見負,今政當受殺人罪耳。
”乃殺牛、具酒馔響台軍。
而諧之等疑畏,執錄其吏。
子響怒,遣所養數十人收集府州器仗。
令二千人從靈溪西渡,刻明旦與台軍對陳南岸。
子響自與百餘人袍騎将萬鈞弩三四張宿江堤上。
明日,兇黨與台軍戰。
子響于堤上放弩,亡命王沖天等蒙楯陵城。
台軍大敗。
尹略死之。
官軍引退。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至。
子響部下恐懼,各逃散。
子響乃白服降。
賜死。
時年二十二。
《南史》則雲: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
子響白服登城,頻遣信與相聞,曰:“天下豈有兒反?身不作賊,直是粗疏,今便單舸還阙,何築城見捉邪?”尹略獨答曰:“誰将汝反父人共語?”子響聞之,惟灑泣。
又送牛數十頭,酒二百石,果馔三十輿。
略棄之江流。
子響膽力之士王沖天不勝忿,乃率黨渡洲攻台軍,斬略,而諧之、法亮,單艇奔逸。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之。
子響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中流下都。
初順之将發,文惠大子素忌子響,密遣不許還,令便為之所。
子響及見順之,欲自申明,順之不許,于射堂缢之。
及順之還,上心甚怪恨。
百日于華林為子響作齋,上自行香,對諸朝士蹙。
及見順之,嗚咽移時。
左右莫不掩涕。
他日,出景陽山,見第九章第七節。
見一猿,透擲悲鳴。
問後堂丞:“此猿何意?”答曰:“猿子前日堕崖緻死,其母求之不見,故爾。
”上因憶子響,歔欷良久不自勝。
順之慚懼成病,遂以憂卒。
案子響擊敗台軍之事,恐當以《齊書》之言為真。
《茹法亮傳》雲:子響殺僚佐,上遣軍西上,使法亮宣旨慰勞,安撫子響。
法亮至江津,子響呼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
又求見傳诏,法亮又不遣。
故子響怒,遣兵破尹略軍。
然則激變之咎,實在法亮,特尹略已死,無可質證,乃以罪歸之耳。
至于遣破台軍,則發蹤指示,自由子響,《南史》舉其罪而蔽諸王沖天,又諱飾之辭也。
《齊書》亦雲:上憐子響死,後遊華林園,見猿對跳子鳴嘯,上留目久之,因嗚咽流涕,則《南史》所雲上有憾于蕭順之者自真。
順之蓋非良死?梁武篡齊,固與報父仇無涉,然其助明帝以傾武帝之嗣,則不能謂非複仇一念使然也。
争奪相殺之禍,推波助瀾,至于如此,可驚,亦可哀矣。
第二節 郁林王之敗 文惠大子之死也,武帝立其長子昭業為大孫。
永明十一年(493),七月,武帝崩。
昭業立,是為郁林王。
時年二十。
竟陵王子良,為文惠母弟。
少有清尚。
禮才好士,傾意賓客,天下才學,皆遊集焉。
宋末守會稽。
高帝建元二年(480),為丹陽尹。
武帝即位,刺南徐州。
永明二年(484),入為護軍将軍,兼司徒。
十年(492),領尚書令。
為揚州刺史。
尋解尚書令,加中書監。
數陳政事。
又嘗集學士,鈔五經、百家,依《皇覽》例,為《四部要略》千卷。
招緻名僧,講論佛法。
造經呗新聲。
道俗之盛,江左未有。
論其地位聲望,本可繼文惠為儲貳。
然史稱文惠薨,武帝檢行東宮,見服禦、羽儀,多過制度,以子良與大子善,不啟聞,頗加嫌責。
蓋二人之罪,本相牽連;而竟陵之為人,亦文惠一流;武帝固知之,故卒舍之而立孫也。
《南史·子良傳》曰:武帝不豫,诏子良甲仗入延昌殿侍醫藥,日夜在殿内,大孫間日入參。
武帝暴漸,内外惶懼,百僚皆已變服,物議疑立子良。
俄頃而蘇。
問大孫所在。
因召東宮器甲皆入。
遺诏使子良輔政,明帝知尚書事。
子良素仁厚,不樂時務,乃推明帝。
诏雲:“事無大小,悉與鸾參懷,”子良所志也。
大孫少養于子良妃袁氏,甚著慈愛。
既懼前不得立,自此深忌子良。
大行出大極殿,子良居中書省,帝使虎贲中郎将潘敞二百人仗屯大極殿西階之下。
成服之後,諸王皆出,子良乞停至山陵,不許。
進位大傅,加侍中。
隆昌元年(494),加殊禮。
進督南徐州。
其年,疾笃,尋薨。
四月。
高帝第五子《武陵昭王晔傳》曰:大行在殡,竟陵王子良在殿内,大孫未至,衆論喧疑。
晔衆中言曰:“若立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在大孫。
”郁林立,甚見馮賴。
《王融傳》曰:融弘曾孫。
魏軍動,竟陵王子良于東府募人,闆融甯朔将軍、軍主。
融文辭捷速,有所造作,援筆可待,子良特相友好。
晚節大習騎馬,招集江西伧楚數百人,并有幹用,融特為謀主。
武帝病笃暫絕,子良在殿,大孫未入,融戎服绛衫,于中書省口斷東宮仗不得進。
欲矯诏立子良,诏草已立。
上重蘇,朝事委西昌侯鸾。
俄而帝崩,融乃處分,以子良兵禁諸門。
西昌侯聞,急馳到雲龍門,不得進,乃曰:“有敕召我。
”仍排而入。
奉大孫登殿,命左右扶出子良。
指麾音響如鐘,殿内無不從命。
融知不遂,乃釋服還省。
歎曰:“公誤我。
”郁林深怨融。
即位十餘日,收下廷尉獄。
朋友、部曲,參問北寺,相繼于道。
請救于子良,子良不敢救。
西昌侯固争不能得。
诏于獄賜死。
《十七史商榷》曰:“融乃處分至無不從命一段,《齊書》所無,《南史》所添也。
描摹情事,頗覺如繪。
但李延壽既知此,則下文西昌侯固争不得一句,亦《齊書》所無,延壽何意又添此一句乎?”110案此可見古人史例,凡衆說皆網羅之,雖相矛盾,亦不刊落,以待讀者之自參。
因當時行文通例如此,故不必更加解釋。
後人動以矛盾駁雜議古人,實非也。
抑表裡之不必如一久矣,鸾雖隐與子良為敵,何嘗不可顯争融之死乎?王氏之言,未為達也。
《南史·李安民傳》:子元履,為司徒竟陵王子良法曹參軍,與王融遊狎。
及融誅,郁林敕元履随右将軍王廣之北征,密令于北殺之。
廣之先為安人所厚,又知元履無過,甚擁護之。
會郁林敗死。
元履拜謝廣之曰:“二十二載,父母之年,自此以外,丈人之賜也。
”此段亦《齊書》所無。
夫果武帝生時,即有召東宮器甲皆入之命,又有使子良輔政、明帝知尚書事之遺诏,何至大行在殡,衆論猶疑?且絕而複蘇,尚能問大孫所在,何以未彌留之際,一任子良晝夜在内,大孫間日入參乎?然則絕而複蘇一節,必非情實明矣。
殆子良欲自立而未果,且防衛未周,倉卒之間,明帝乃以東宮器甲,入而敗之邪?《齊書·高祖十二王傳》曰:“世祖以群王少弱,未更多難,高宗清謹,同起布衣,故韬末命于近親,寄重權于疏戚。
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勢;支庶中立,可息觊觎之謀;表裡相維,足固家國。
”以為末命真出世祖,則為明帝所欺矣。
西昌侯鸾者,高帝次兄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
時為右衛将軍。
郁林既立,鸾以遺诏為侍中、尚書令。
王晏為尚書右仆射,轉左仆射。
蕭谌為後軍将軍,領殿内事。
蕭坦之為射聲校尉。
晏等并武帝舊人,郁林深加委信,而皆轉附于鸾。
晏本随世祖盆城。
即位後,猶以舊恩見寵。
領大孫右衛率。
徐孝嗣領左衛率。
世祖遺旨,以尚書事付晏及孝嗣,令久于其職。
谌于大祖為絕服族子。
元徽末,世祖在郢州,欲知京邑消息,大祖遣谌就世祖宣傳謀計,留為腹心,世祖在東宮,谌領宿衛。
即位,為步兵校尉,齋内兵仗悉付之。
心膂密事,皆使參掌。
及卧疾延昌殿,敕谌在左右宿直。
上崩,遺敕領殿内事如舊。
坦之與谌同族。
世祖時,亦以宗族見驅使。
郁林深委信谌。
谌每請急出宿,帝通夕不寐,谌還乃安。
坦之亦見親信,得入内見皇後。
高宗輔政,有所匡谏,惟遣谌及坦之,乃得聞達。
郁林被廢日,聞外有變,猶密敕呼谌焉。
徐孝嗣為右仆射,轉丹陽尹;孝嗣,聿之子。
沈文季為護軍将軍,轉領軍;亦無所可否。
惟中書舍人綦毋珍之、朱隆之,直将軍曹道剛、周奉叔,并為帝羽翼。
帝又用閹宦徐龍駒為後舍人,亦為帝心腹。
鸾先啟誅龍駒,帝不能違。
奉叔者,盤龍子,父子并以勇名。
《齊書》言帝謀誅宰輔,出奉叔為青州刺史,以為外援。
高宗慮其一出不可複制,與蕭谌謀,稱敕召奉叔,于省内殺之。
《南史》則雲:明帝令蕭谌、蕭坦之說帝,出奉叔為外鎮樹腹心。
又說奉叔以方倍之重,奉叔納其言。
夫是時郁林所患,近在肘腋之間,青州孤寄海中,見第九章第五節。
安能為援?《齊書》之言,其不實明矣。
殆使谌、坦之脅帝出之,又乘奉叔自謂出外則可以無患,出不意而殺之也。
《南史·恩幸傳》雲:有杜文謙者,吳郡錢塘人。
錢塘,見第四章第三節。
帝為南郡王,文謙侍五經文句。
謂綦毋珍之曰:“天下事可知灰盡粉滅,匪朝伊夕。
不早為計,吾徒無類矣。
”珍之曰:“計将安出?”答曰:“先帝故人,多見擯斥,今召而使之,誰不慷慨?近聞王洪範與趙越常、徐僧亮、萬靈會共語,皆攘袂捶床。
君其密報周奉叔:使萬靈會、魏僧勔殺蕭谌,則宮内之兵,皆我用也。
即勒兵入尚書斬蕭令,兩都伯力耳。
其次則遣荊卿、豫讓之徒,因谘事左手頓其胸,則方寸之刃,足以立事,亦萬世一時也。
今舉大事亦死,不舉事亦死,二死等耳,死社稷可乎?”珍之不能用。
果收送廷尉,與奉叔、文謙同死。
觀此,知郁林羽翼,為鸾所翦除者多矣。
時中書令何胤,以皇後從叔見親,使直殿省。
郁林與胤謀誅鸾,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杜谏,帝乃止。
謀出鸾于西州。
揚州刺史治所。
在台城西,故稱西州。
中敕用事,不複關谘。
帝謂蕭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晏、蕭谌欲共廢我,鸾時領鎮軍将軍。
似非虛傳,蘭陵所聞雲何?”111坦之嘗作蘭陵令,故
自外至者,非敵國則亂民,往往殺人盈城,僵屍蔽野。
然操政權者既悉易其人,政事之改觀自易。
自内出者,恒為前代之權臣。
望實既歸,托諸禅讓。
市朝無改,宗社已移。
兵燹之災,于茲可免。
然人猶是人,政猶是政,欲望其除舊布新則難矣。
故以社會之安甯論,革易自内者較優,以政治之改革論,革易自外者較善也。
蕭齊一代之事迹,幾與劉宋孝建以後無殊,則足以證吾說矣。
齊高帝代宋後,四年而崩。
大子赜立,是為世祖武皇帝。
高帝十九男:長武帝。
次為豫章文獻王嶷。
與武帝同母,且有賢名。
高帝創業之際,亦嘗出作方州,入參密計。
《南史·荀伯玉傳》雲:建元元年(479),為豫章王司空谘議。
時武帝居東宮,自以年長,與高帝同創大業,朝事大小,悉皆專斷多違制度。
左右張景真,偏見任遇,又多僭侈。
武帝拜陵還,景真白服乘畫舴艋坐胡床,觀者鹹疑是大子。
107内外隻畏,莫敢言者。
骁騎将軍陳胤叔,先已陳景真及大子前後得失。
伯玉因武帝拜陵之後密啟之。
上大怒。
豫章王嶷素有寵。
政以武帝長嫡,又南郡王兄弟并列,文惠大子,初封南郡王。
故武帝為大子。
至是,有改易之意。
武帝東還,遣文惠大子、聞喜公子良宣敕诘責。
并示以景真罪狀,使以大子令收殺之。
胤叔因白武帝,皆言伯玉以聞。
武帝憂懼,稱疾月餘日。
上怒不解。
晝卧太陽殿。
王敬則直入叩頭,啟請往東宮以慰大子。
高帝無言。
敬則因大聲宣旨往東宮,命裝束。
又敕大官設馔。
密遣人報武帝令奉迎。
因呼左右索輿。
高帝了無動意。
敬則索衣以衣高帝,仍牽上輿。
遂幸東宮。
召諸王宴飲。
因遊玄圃園。
高帝大飲,賜武帝以下酒,并大醉。
盡歡,日暮乃去。
是日無敬則,則東宮殆廢。
高帝重伯玉盡心,愈見信使。
掌軍國密事,權動朝右。
武帝深怨伯玉。
高帝臨崩,指伯玉以屬。
武帝即位,伯玉憂懼。
上聞之,以其與垣崇祖善,崇祖田業在江西,慮相扇為亂,加意撫之,伯玉乃安。
永明元年(483),與崇祖并見誣伏誅。
而胤叔為大子左率。
《崇祖傳》曰:武帝即位,為五兵尚書,領骁騎将軍。
初豫章王有盛寵,武帝在東宮,崇祖不自附。
及破魏軍,建元二年(480)。
诏使還朝,與共密議。
武帝疑之,曲加禮待。
酒後謂曰:“世間流言,我已豁懷抱,自今已後,富貴見付也。
”崇祖拜謝。
及去後,高帝複遣荀伯玉敕以邊事。
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
武帝以為不盡誠,心銜之。
永明元年(483),诏稱其與荀伯玉搆扇邊荒,誅之。
又《江谧傳》曰:齊建元元年(479),位侍中。
既而骠騎豫章王嶷領湘州,以谧為長史。
三年(481),為左戶尚書。
尋遷掌吏部。
高帝崩,谧稱疾不入。
衆頗疑其怨不豫顧命。
武帝即位,谧又不遷官,以此怨望。
時武帝不豫,谧詣豫章王嶷,語間曰:“至尊非起疾,東宮又非才,公今欲何計?”武帝知之,出谧為南東海大守。
南東海,見第九章第三節。
未幾,使禦史中丞沈沖奏谧前後罪惡,請收送廷尉。
诏賜死。
《嶷傳》言:建元中,武帝以事失旨,帝頗有代嫡之意,而嶷事武帝,恭悌盡禮,未嘗違忤顔色,故武帝友愛亦深。
蓋高、武同起艱難,高帝鑒于宋代之所以亡知骨肉相争,為禍至烈,故不敢輕于易儲;觀下以長沙王晃屬武帝語可見。
而嶷亦小心謹慎,初雖或有奪宗之謀,繼以知難而退,無足畏忌故得以榮祿終也。
高帝第三子臨川獻王映,史稱其善騎射,解聲律,應接賓客,風韻韶美,其性質蓋近乎文,亦不足忌。
第四子長沙威王晃,少有武力。
為豫州刺史,嘗執殺其典簽。
史稱高帝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辇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483),以晃為南徐州刺史。
入為中書監。
時諸王蓄仗,在京都者,惟置捉刀左右四十人。
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
為禁司所覺,投之江中。
帝聞之,大怒。
将糾以法。
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
”白象,晃小字也。
上亦垂泣。
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屠,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終無異意。
然晃亦不被親寵。
當時論者,以武帝優于魏文,減于漢明。
自此以下諸弟,年皆幼,更不足忌矣。
然當時待藩邸頗嚴急。
諸王不得讀異書,五經之外,惟得看孝子圖而已。
又制諸王年未三十,不得娶妾,皆見《南史·齊高帝諸子傳》。
其為納之軌物邪?抑節其蕃育?未可知也。
要之一時之人心,不易驟變,故武帝雖鑒于宋氏之滅亡,勉自抑制,然其于諸弟,終不能泯其猜忌之心也。
武帝之猜忌,亦見之于異姓之臣。
垣崇祖既死,複殺張敬兒。
108永明元年(483),五月。
案敬兒在南北朝武人中,最為貪殘好殺,沈攸之反,遣使報敬兒。
敬兒勞接周至,為設酒食。
謂之曰:“沈公那忽使君來?君殊可念。
”乃列仗于聽事前斬之。
及攸之敗,其留府司馬邊榮見敬兒。
敬兒問曰:“邊公何不早來?”榮曰:“沈公見留守,而委城求活,所不忍也。
本不蕲生,何須見問?”敬兒曰:“死何難得?”命斬之。
泰山程邕之,素依随榮,至是,抱持榮曰:“與邊公周旋,不忍見邊公前死,乞見殺。
”兵不得行戮,以告敬兒。
敬兒曰:“求死甚易,何為不許?”先殺邕之,然後及榮。
其至江陵也,誅攸之親黨,沒入其财物數十萬,悉以入私。
在雍貪殘。
人間一物堪用,莫不奪取。
于襄陽城西起宅聚物貨,宅大小殆侔襄陽。
又欲移羊叔子堕淚碑,于其處置台。
綱紀谏曰:“羊大傅遺德,不宜遷動。
”敬兒曰:“大傅是誰?我不識也。
”以此等人莅民,民之受其荼毒,不待言矣。
至此死晚矣。
然武帝謂其招扇群蠻,規擾樊、夏,敬兒時為内任。
妄設征祥,潛圖問鼎:則莫須有之辭也。
高、武艱難創業,所期望于後嗣者至深。
武帝子文惠大子長懋,當武帝鎮盆城時,即使之勞接将帥。
時年二十。
事甯遣還都,高帝又命通文武賓客。
敕出行日城中軍悉受節度。
将受禅,以襄陽兵馬重地,不欲處他族,出為雍州刺史。
會北虜南侵,上慮當出樊、沔,建元二年(480),乃征為中軍将軍,置府,鎮石頭。
武帝即位,立為大子。
大子善立名尚。
禮接文士,蓄養武人,皆親近左右,布在省闼。
與同母弟竟陵文宣王子良,俱好釋氏,立六疾館以養窮民。
而性頗奢麗。
宮内殿堂,皆雕飾精绮,過于上宮。
開拓玄圃園,與台城北塹等。
其中起土山、地閣。
樓觀、塔宇,窮極奇麗。
費以千萬。
多聚奇石,妙極山水。
慮上宮望見,乃傍門列修竹,内施高鄣。
造遊牆數百間,施諸機巧,宜須鄣蔽,須臾成立,若應毀徹,應手遷徙。
善制珍玩之物。
織孔雀毛為裘,光采金翠,過于雉頭遠矣。
以晉明帝為大子時立西池,乃啟武帝,引前例,求于東田起小苑。
109上許之。
永明中,二宮兵力全實,大子使宮中将吏,更番役作。
營城包巷,制度之盛,觀者傾都。
上性雖嚴,多布耳目,大子所為,無敢啟者。
後上幸豫章王宅,還過大子東田,見其彌互華遠,壯麗極目。
大怒,收監作主帥。
大子懼,皆藏匿之。
由是見責。
大子素多疾,體又過壯,常在宮内,簡于遨遊。
玩弄羽儀,多所僭拟。
雖咫尺宮禁,而上終不知。
十一年(493),薨。
年三十六。
武帝履行東宮,見大子服玩過制,大怒,敕有司随事毀除,以東田殿堂為崇虛館。
《南史·豫章王嶷傳》雲:嶷薨後,忽見形于沈文季,曰:“我未應便死,皇大子加膏中十一種藥,使我癰不瘥;湯中複加藥一種,使利不斷。
吾已訴先帝,先帝許還東邸,當判此事。
”因胸中出青紙文書示文季,曰:“與卿少舊,因卿呈上。
”俄失所在。
文季秘而不傳,甚懼此事。
少時,大子薨。
據《本紀》:嶷薨于永明十年四月,大子薨于十一年正月。
說雖不經,亦可見大子之猜忌矣,而魚服侯子響之事,遂為亡齊之本。
子響,武帝第四子。
豫章王嶷無子,養子響。
後有子,表留為嫡。
有司奏子響宜還本。
乃封巴東郡王。
子響勇力絕人。
初為豫州刺史,後為江州,永明七年(489),遷荊州。
子響少好武。
居西豫時,自選帶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膽幹。
至鎮,數在齋内殺牛、置酒,與之聚樂。
令内人私作錦袍、绛襖,欲饷蠻交易器仗。
長史劉寅等連名密啟。
上敕精檢。
寅等懼,欲秘之。
子響聞台使至,不見敕,召寅及司馬席恭穆,谘議參軍江愈、殷昙粲,中兵參軍周彥,典簽吳修之、王賢宗、魏景淵殺之。
上聞之,怒。
遣衛尉胡諧之,遊擊将軍尹略,中書舍人茹法亮領齋仗數百人,此據《宋書》。
《南史》作羽林三千。
檢捕群小。
敕子響:“若束手自歸,可全其性命。
”《齊書》雲: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
胡三省曰:在江津西,江水至此合靈溪水。
江津、靈溪,皆見第七章第三節。
遣傳诏石伯兒入城慰勞。
子響曰:“我不作賊,長史等見負,今政當受殺人罪耳。
”乃殺牛、具酒馔響台軍。
而諧之等疑畏,執錄其吏。
子響怒,遣所養數十人收集府州器仗。
令二千人從靈溪西渡,刻明旦與台軍對陳南岸。
子響自與百餘人袍騎将萬鈞弩三四張宿江堤上。
明日,兇黨與台軍戰。
子響于堤上放弩,亡命王沖天等蒙楯陵城。
台軍大敗。
尹略死之。
官軍引退。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至。
子響部下恐懼,各逃散。
子響乃白服降。
賜死。
時年二十二。
《南史》則雲: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
子響白服登城,頻遣信與相聞,曰:“天下豈有兒反?身不作賊,直是粗疏,今便單舸還阙,何築城見捉邪?”尹略獨答曰:“誰将汝反父人共語?”子響聞之,惟灑泣。
又送牛數十頭,酒二百石,果馔三十輿。
略棄之江流。
子響膽力之士王沖天不勝忿,乃率黨渡洲攻台軍,斬略,而諧之、法亮,單艇奔逸。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之。
子響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中流下都。
初順之将發,文惠大子素忌子響,密遣不許還,令便為之所。
子響及見順之,欲自申明,順之不許,于射堂缢之。
及順之還,上心甚怪恨。
百日于華林為子響作齋,上自行香,對諸朝士蹙。
及見順之,嗚咽移時。
左右莫不掩涕。
他日,出景陽山,見第九章第七節。
見一猿,透擲悲鳴。
問後堂丞:“此猿何意?”答曰:“猿子前日堕崖緻死,其母求之不見,故爾。
”上因憶子響,歔欷良久不自勝。
順之慚懼成病,遂以憂卒。
案子響擊敗台軍之事,恐當以《齊書》之言為真。
《茹法亮傳》雲:子響殺僚佐,上遣軍西上,使法亮宣旨慰勞,安撫子響。
法亮至江津,子響呼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
又求見傳诏,法亮又不遣。
故子響怒,遣兵破尹略軍。
然則激變之咎,實在法亮,特尹略已死,無可質證,乃以罪歸之耳。
至于遣破台軍,則發蹤指示,自由子響,《南史》舉其罪而蔽諸王沖天,又諱飾之辭也。
《齊書》亦雲:上憐子響死,後遊華林園,見猿對跳子鳴嘯,上留目久之,因嗚咽流涕,則《南史》所雲上有憾于蕭順之者自真。
順之蓋非良死?梁武篡齊,固與報父仇無涉,然其助明帝以傾武帝之嗣,則不能謂非複仇一念使然也。
争奪相殺之禍,推波助瀾,至于如此,可驚,亦可哀矣。
第二節 郁林王之敗 文惠大子之死也,武帝立其長子昭業為大孫。
永明十一年(493),七月,武帝崩。
昭業立,是為郁林王。
時年二十。
竟陵王子良,為文惠母弟。
少有清尚。
禮才好士,傾意賓客,天下才學,皆遊集焉。
宋末守會稽。
高帝建元二年(480),為丹陽尹。
武帝即位,刺南徐州。
永明二年(484),入為護軍将軍,兼司徒。
十年(492),領尚書令。
為揚州刺史。
尋解尚書令,加中書監。
數陳政事。
又嘗集學士,鈔五經、百家,依《皇覽》例,為《四部要略》千卷。
招緻名僧,講論佛法。
造經呗新聲。
道俗之盛,江左未有。
論其地位聲望,本可繼文惠為儲貳。
然史稱文惠薨,武帝檢行東宮,見服禦、羽儀,多過制度,以子良與大子善,不啟聞,頗加嫌責。
蓋二人之罪,本相牽連;而竟陵之為人,亦文惠一流;武帝固知之,故卒舍之而立孫也。
《南史·子良傳》曰:武帝不豫,诏子良甲仗入延昌殿侍醫藥,日夜在殿内,大孫間日入參。
武帝暴漸,内外惶懼,百僚皆已變服,物議疑立子良。
俄頃而蘇。
問大孫所在。
因召東宮器甲皆入。
遺诏使子良輔政,明帝知尚書事。
子良素仁厚,不樂時務,乃推明帝。
诏雲:“事無大小,悉與鸾參懷,”子良所志也。
大孫少養于子良妃袁氏,甚著慈愛。
既懼前不得立,自此深忌子良。
大行出大極殿,子良居中書省,帝使虎贲中郎将潘敞二百人仗屯大極殿西階之下。
成服之後,諸王皆出,子良乞停至山陵,不許。
進位大傅,加侍中。
隆昌元年(494),加殊禮。
進督南徐州。
其年,疾笃,尋薨。
四月。
高帝第五子《武陵昭王晔傳》曰:大行在殡,竟陵王子良在殿内,大孫未至,衆論喧疑。
晔衆中言曰:“若立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在大孫。
”郁林立,甚見馮賴。
《王融傳》曰:融弘曾孫。
魏軍動,竟陵王子良于東府募人,闆融甯朔将軍、軍主。
融文辭捷速,有所造作,援筆可待,子良特相友好。
晚節大習騎馬,招集江西伧楚數百人,并有幹用,融特為謀主。
武帝病笃暫絕,子良在殿,大孫未入,融戎服绛衫,于中書省口斷東宮仗不得進。
欲矯诏立子良,诏草已立。
上重蘇,朝事委西昌侯鸾。
俄而帝崩,融乃處分,以子良兵禁諸門。
西昌侯聞,急馳到雲龍門,不得進,乃曰:“有敕召我。
”仍排而入。
奉大孫登殿,命左右扶出子良。
指麾音響如鐘,殿内無不從命。
融知不遂,乃釋服還省。
歎曰:“公誤我。
”郁林深怨融。
即位十餘日,收下廷尉獄。
朋友、部曲,參問北寺,相繼于道。
請救于子良,子良不敢救。
西昌侯固争不能得。
诏于獄賜死。
《十七史商榷》曰:“融乃處分至無不從命一段,《齊書》所無,《南史》所添也。
描摹情事,頗覺如繪。
但李延壽既知此,則下文西昌侯固争不得一句,亦《齊書》所無,延壽何意又添此一句乎?”110案此可見古人史例,凡衆說皆網羅之,雖相矛盾,亦不刊落,以待讀者之自參。
因當時行文通例如此,故不必更加解釋。
後人動以矛盾駁雜議古人,實非也。
抑表裡之不必如一久矣,鸾雖隐與子良為敵,何嘗不可顯争融之死乎?王氏之言,未為達也。
《南史·李安民傳》:子元履,為司徒竟陵王子良法曹參軍,與王融遊狎。
及融誅,郁林敕元履随右将軍王廣之北征,密令于北殺之。
廣之先為安人所厚,又知元履無過,甚擁護之。
會郁林敗死。
元履拜謝廣之曰:“二十二載,父母之年,自此以外,丈人之賜也。
”此段亦《齊書》所無。
夫果武帝生時,即有召東宮器甲皆入之命,又有使子良輔政、明帝知尚書事之遺诏,何至大行在殡,衆論猶疑?且絕而複蘇,尚能問大孫所在,何以未彌留之際,一任子良晝夜在内,大孫間日入參乎?然則絕而複蘇一節,必非情實明矣。
殆子良欲自立而未果,且防衛未周,倉卒之間,明帝乃以東宮器甲,入而敗之邪?《齊書·高祖十二王傳》曰:“世祖以群王少弱,未更多難,高宗清謹,同起布衣,故韬末命于近親,寄重權于疏戚。
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勢;支庶中立,可息觊觎之謀;表裡相維,足固家國。
”以為末命真出世祖,則為明帝所欺矣。
西昌侯鸾者,高帝次兄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
時為右衛将軍。
郁林既立,鸾以遺诏為侍中、尚書令。
王晏為尚書右仆射,轉左仆射。
蕭谌為後軍将軍,領殿内事。
蕭坦之為射聲校尉。
晏等并武帝舊人,郁林深加委信,而皆轉附于鸾。
晏本随世祖盆城。
即位後,猶以舊恩見寵。
領大孫右衛率。
徐孝嗣領左衛率。
世祖遺旨,以尚書事付晏及孝嗣,令久于其職。
谌于大祖為絕服族子。
元徽末,世祖在郢州,欲知京邑消息,大祖遣谌就世祖宣傳謀計,留為腹心,世祖在東宮,谌領宿衛。
即位,為步兵校尉,齋内兵仗悉付之。
心膂密事,皆使參掌。
及卧疾延昌殿,敕谌在左右宿直。
上崩,遺敕領殿内事如舊。
坦之與谌同族。
世祖時,亦以宗族見驅使。
郁林深委信谌。
谌每請急出宿,帝通夕不寐,谌還乃安。
坦之亦見親信,得入内見皇後。
高宗輔政,有所匡谏,惟遣谌及坦之,乃得聞達。
郁林被廢日,聞外有變,猶密敕呼谌焉。
徐孝嗣為右仆射,轉丹陽尹;孝嗣,聿之子。
沈文季為護軍将軍,轉領軍;亦無所可否。
惟中書舍人綦毋珍之、朱隆之,直将軍曹道剛、周奉叔,并為帝羽翼。
帝又用閹宦徐龍駒為後舍人,亦為帝心腹。
鸾先啟誅龍駒,帝不能違。
奉叔者,盤龍子,父子并以勇名。
《齊書》言帝謀誅宰輔,出奉叔為青州刺史,以為外援。
高宗慮其一出不可複制,與蕭谌謀,稱敕召奉叔,于省内殺之。
《南史》則雲:明帝令蕭谌、蕭坦之說帝,出奉叔為外鎮樹腹心。
又說奉叔以方倍之重,奉叔納其言。
夫是時郁林所患,近在肘腋之間,青州孤寄海中,見第九章第五節。
安能為援?《齊書》之言,其不實明矣。
殆使谌、坦之脅帝出之,又乘奉叔自謂出外則可以無患,出不意而殺之也。
《南史·恩幸傳》雲:有杜文謙者,吳郡錢塘人。
錢塘,見第四章第三節。
帝為南郡王,文謙侍五經文句。
謂綦毋珍之曰:“天下事可知灰盡粉滅,匪朝伊夕。
不早為計,吾徒無類矣。
”珍之曰:“計将安出?”答曰:“先帝故人,多見擯斥,今召而使之,誰不慷慨?近聞王洪範與趙越常、徐僧亮、萬靈會共語,皆攘袂捶床。
君其密報周奉叔:使萬靈會、魏僧勔殺蕭谌,則宮内之兵,皆我用也。
即勒兵入尚書斬蕭令,兩都伯力耳。
其次則遣荊卿、豫讓之徒,因谘事左手頓其胸,則方寸之刃,足以立事,亦萬世一時也。
今舉大事亦死,不舉事亦死,二死等耳,死社稷可乎?”珍之不能用。
果收送廷尉,與奉叔、文謙同死。
觀此,知郁林羽翼,為鸾所翦除者多矣。
時中書令何胤,以皇後從叔見親,使直殿省。
郁林與胤謀誅鸾,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杜谏,帝乃止。
謀出鸾于西州。
揚州刺史治所。
在台城西,故稱西州。
中敕用事,不複關谘。
帝謂蕭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晏、蕭谌欲共廢我,鸾時領鎮軍将軍。
似非虛傳,蘭陵所聞雲何?”111坦之嘗作蘭陵令,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