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齊梁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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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之。
坦之曰:“天下甯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昔元徽獨在路上走,三年(496),人不敢近,政坐枉殺孫超、杜幼文等,故敗耳。
官有何事,一旦便欲廢立?朝貴不容造此論,政當是諸尼師母言耳。
豈可以尼姥言為信?官若無事除此三人,誰敢自保?安陸諸王在外,甯肯複還?道剛之徒,何能抗此?”坦之之言,既以無廢立之虞,寬譬郁林,又以有外患怵之,此郁林所以不敢有所舉動也。
然帝又曰:“蘭陵可好聽察,作事莫在人後,”其信坦之亦至矣。
鸾既與谌、坦之定謀,曹道剛疑外間有異,密有處分,谌未能發。
始興内史蕭季敞,始興,見第三章第九節。
南陽大守蕭穎胄,南陽,見第三章第四節。
并應還都。
谌欲待二蕭至,藉其威力以舉事。
鸾慮事變,以告坦之。
坦之馳謂谌曰:“廢天子古來大事。
比聞曹道剛、朱隆之等轉已猜疑,衛尉明日若不發,事無所複及。
”谌皇遽。
明日,谌領兵先入,殺曹道剛、朱隆之。
時道剛直省,谌先入,若欲論事,兵随後奄進,以刀刺之,洞胸死。
因進宮内廢帝。
直後徐僧亮甚怒,大言于衆曰:“吾等荷恩,今日應死報。
”又見殺。
王晏、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系進。
後宮齋内仗身,素隸服谌,莫有動者。
此據《齊書·谌傳》。
《郁林紀》:谌初入殿,宿衛将士,皆操弓楯欲拒戰。
谌謂之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
”宿衛信之。
及見帝出,各欲自奮。
帝竟無一言。
案帝時已以帛纏頸矣,又安能有言邪?遂弑帝而立其弟新安王昭文,是為海陵恭王。
時隆昌元年七月二十二日也。
郁林之敗,與宋之前後廢帝相似而又不同。
宋前後廢帝皆多所誅戮,郁林則未戮一人。
往史誣蔑之辭雖多,然細觀之,猶可見其有性情,善容止其文德實遠在宋二廢帝之上。
《南史·本紀》曰:帝少美容止,好隸書。
武帝特所鐘愛。
敕皇孫手書,不得妄出以貴之。
進退音吐,甚有令譽。
生而為竟陵文宣王所攝養,常在袁妃間。
竟陵王移住西州,帝亦随住焉。
性甚辯慧,哀樂過人。
接對賓客,皆款曲周至。
矯情飾詐,陰懷鄙慝。
與左右無賴群小二十許人共衣食,同卧起。
妃何氏,擇其中美貌者,皆與交歡。
密就富市人求錢,無敢不與。
及竟陵王移西邸,帝獨住西州,每夜,辄開後堂,與諸不逞小人至諸營署中淫宴。
凡諸小人,并逆加爵位。
皆疏官名号于黃紙,使各囊盛以帶之。
許南面之日,即便施行。
又别作籥鈎,兼善效人書,每私出還,辄扃籥封題如故,故人無知者。
師史仁祖,侍書胡天翼聞之,相與謀曰:“若言之二宮,則其事未易。
若于營署為異人所毆打,及犬、物所傷,豈直罪止一身?亦當盡室及禍。
年各已七十,餘生甯足吝邪?”數日中,二人相系自殺,二宮不知也。
文惠大子每禁其起居,節其用度。
帝謂豫章王妃庾氏曰:“阿婆,佛法言有福生帝王家,今見作天王,便是大罪。
左右主帥,動見拘執,不如市邊屠酤富兒百倍。
”文惠大子自疾及薨,帝侍疾及居喪,哀容号毀,旁人見者,莫不嗚咽。
裁還私室,即歡笑酣飲,備食甘滋。
葬畢,立為皇大孫。
問訊大妃,截壁為,于大妃房内往何氏間,每入辄彌時不出。
武帝往東宮,帝迎拜号恸,絕而複蘇,武帝自下輿抱持之。
寵愛日隆。
又在西州令女巫楊氏禱祀,速求天位。
及文帝薨,謂由楊氏之力,倍加敬信,呼楊婆。
宋氏以來,人間有《楊婆兒哥》,蓋此征也。
武帝有疾,又令楊氏日夜禱祈,令宮車早晏駕。
時何妃在西州,武帝未崩數日,疾稍危,與何氏書,紙中央作一大喜字,而作三十六小喜字繞之。
侍武帝疾,憂容慘戚,言發淚下。
武帝每言及存亡,帝辄哽咽不自勝。
武帝以此,謂為必能負荷大業。
謂曰:“五年中一委宰相,汝勿厝意。
五年以後,勿複委人。
若自作無成,無所多恨。
”臨崩,執帝手曰:“若憶翁,當好作。
”如此再而崩。
大斂始畢,乃悉呼武帝諸伎,備奏衆樂。
素好狗馬。
即位未逾旬,便毀武帝所起招婉殿,以材賜閹人徐龍駒,于其處為馬埒。
馳騎墜馬,面額并傷,稱疾不出者數日。
多聚名鷹、快犬,以粱肉奉之。
及武帝梓宮下渚,帝于端門内奉辭,辒辌車未出端門,便稱疾遷内。
裁入,即于内奏胡伎,鞞铎之聲,震響内外。
自山陵之後,便于内乘内人車問訊,往皇後所生母宋氏間。
因微服遊走市裡。
又多往文帝崇安陵隧中,與群小共作諸鄙亵,擲塗、賭跳、放鷹、走狗,雜狡狯。
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
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個不得,今日得用汝未?”武帝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稱計,即位未期歲,所用已過半,皆賜與諸不逞群小。
諸寶器以相擊剖破碎之,以為笑樂。
及至廢黜,府庫悉空。
其在内,常裸袒,着紅紫錦繡新衣、錦帽、紅縠裈、雜采袒服。
好鬥雞,密買雞至數千價。
武帝禦物甘草杖,宮人寸斷用之。
徐龍駒為後宮舍人,日夜在六宮房内。
帝與文帝幸姬霍氏淫通,改姓徐氏。
龍駒勸長留宮内,聲雲度霍氏為尼,以餘人代之。
皇後亦淫亂,齋通夜洞開,外内淆雜,無複分别。
史之所言如此,雖極誣诋之能事,然其性情真摯,容儀溫雅,固仍有隐然可見者。
其誣罔,亦稍深思之即可知,不待一一辯正也。
《南史·江夏王鋒傳》曰:工書,為當時蕃王所推。
南郡王昭業亦稱工,謂武帝曰:“臣書固應勝江夏王?”武帝答:“阇梨第一,法身第二。
”法身昭業小名,阇梨鋒小名也。
此足與郁林善隸書之說相證明。
工書之說不誣,知其哀樂過人,接對賓客,款曲周至等語,皆不虛矣。
武帝之欲立孫,非偶然也。
《安陸王子敬傳》雲:初子敬為武帝所留心。
帝不豫,有意立子敬為大子代大孫。
子敬與大孫俱入,參畢同出,武帝目送子敬,良久曰:“阿五鈍。
”由此代換之意乃息。
其說恐不足據。
天王,胡三省曰:“謂天家諸王,”見《通鑒》齊明帝建武元年(494)《注》。
文帝,即文惠大子,郁林立追尊,廟号世宗。
乃亦多作淫辭以誣之;不惟誣其身,抑且及其後;《南史·郁林王何妃傳》雲:妃禀性淫亂。
南郡王所與無賴人遊,妃擇其美者,皆與交歡。
南郡王侍書人馬澄,年少色美,甚為妃所悅,常與鬥腕較力,南郡王以為歡笑。
又有女巫子楊珉之,亦有美貌,妃尤愛悅之,與同寝處如伉俪。
及大孫即帝位,珉之為帝所幸,常居中侍。
明帝為輔,與王晏、徐孝嗣、王廣之并面請,不聽。
又令蕭谌、坦之固請。
皇後與帝同席坐,流涕覆面,謂坦之曰:“楊郎好,年少無罪過,何可枉殺?”坦之耳語于帝曰:“此事别有一意,不可令人聞。
”帝謂皇後為阿奴,曰:“阿奴暫去。
”坦之乃曰:“外間并雲:楊珉之與皇後有異情,彰聞遐迩。
”帝不得已,乃為敕。
坦之馳報明帝,即令建康行刑,而果有敕原之,而珉之已死。
此等記載,豈近情理乎?正足見其脅君專殺耳。
天下尚安有直道?使即以其言為實,天下又安有信史邪? 第三節 明帝誅翦高武子孫 海陵既立,明帝遂大殺宗室,而其禍始于鄱陽王锵。
锵高帝第七子也。
隆昌元年(494),遷侍中、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
锵雍容得物情,為郁林所依信。
郁林心疑明帝,諸王問訊,獨留锵,謂曰:“聞鸾于法身何如?”锵曰:“臣鸾于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幹,惟鸾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
”郁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鸾,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複小聽。
”及郁林廢,锵竟不知。
延興元年(494),海陵年号,即郁林之隆昌元年也。
進位司徒,侍中如故。
明帝鎮東府,權威稍異。
锵每往,明帝屣履至車迎锵,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锵以此推信之。
而宮、台内皆屬意于锵,勸令入宮發兵輔政。
制局監謝粲說锵及随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号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宣城公政當投井求活,豈有一步動哉?海陵即位,明帝封宣城公。
東城人政共縛送耳。
”子隆欲定計,锵以上台兵力,既悉度東府,且慮難捷,意甚猶豫。
馬隊主劉巨,武帝時舊人,詣锵請間,叩頭勸锵立事。
锵命駕将入,複還回内,與母陸大妃别,日暮不成行。
典簽知謀告之。
數日,明帝遣二千人圍锵宅害锵,謝粲等皆見殺。
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斫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财皆見封籍焉。
遂殺子隆及安陸王子敬。
子隆,武帝第八子,子敬,武帝第五子也。
武帝諸子中,子隆最以才貌見憚,故與锵同夜見殺。
時年二十一。
子敬年二十三。
第三子廬陵王子卿,代锵為司徒,尋複見殺。
時年二十七。
于是晉安王子懋起兵。
子懋,武帝第七子也。
武帝末刺雍州。
隆昌元年(494),移刺江州。
聞鄱陽、随郡二王見殺,欲起兵赴難。
與參軍周英、防陸超之議,傳檄荊、郢,入讨君側。
防董僧慧攘袂曰:“此州雖小,孝武亦嘗用之。
今以勤王之師,橫長江,指北阙,以請郁林之過,誰能對之?”于是部分兵将。
母阮在都,遣書密欲迎上。
阮報同産弟于瑤之為計。
瑤之馳告明帝。
于是纂嚴。
遣中護軍王玄邈、平西将軍王廣之南北讨。
使軍主裴叔業與瑤之先襲尋陽。
聲雲為郢府司馬。
子懋知之,遣三百人守盆城。
叔業溯流直上,襲盆城。
子懋聞叔業得盆城,乃據州自衛。
子懋部曲多雍土人,皆踴躍願奮,叔業畏之,遣于瑤之說子懋曰:“今還都必無過憂,政當作散官,不失富貴也。
”子懋既不出兵攻叔業,衆情稍沮。
中兵參軍于琳之,瑤之兄也,說子懋重賂叔業。
子懋使琳之往。
琳之因說叔業,請取子懋。
叔業遣軍主徐玄慶将四百人随琳之入城。
琳之從二百人仗自入齋。
子懋笑謂之曰:“不意渭陽,翻成枭獍。
”琳之以袖障面,使人害之。
時年二十三。
高帝第十五子南平王銳,時為湘州刺史。
叔業仍進湘州。
銳防周伯玉大言于衆曰:“此非天子意。
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簽叱左右斬之。
銳見害。
伯玉下獄誅。
郢州刺史晉熙王銶,高帝第十八子。
時年十六。
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铿,高帝第十六子。
時年十八。
皆見殺。
時九月也。
十月,複殺桂陽王铄,高帝第八子。
衡陽王鈞,高帝第十一子,出繼衡陽元王道度。
道度,高帝長兄也。
鈞時年二十二。
江夏王鋒,高帝第二子。
鋒有武力。
明帝殺諸王,鋒與書诘責,左右不為通。
明帝深憚之。
不敢于第收鋒,使兼祠官于大廟,夜遣兵廟中收之。
鋒出登車。
兵人欲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
遂逼害之。
時年二十。
建安王子貞,武帝第九子。
時年十九。
巴陵王子倫。
武帝第十三子。
時年十六。
是月,以皇大後令,稱帝早嬰尪疾,降封為海陵王,而鸾即位,是為高宗明皇帝。
改元建武。
十一月,稱王有疾,數遣禦師觇視,乃殒之。
時年十五。
明年,建武二年(495)。
六月,誅西陽王子明,武帝第十子。
年十七。
南海王子罕,武帝第十一子。
年十七。
邵陵王子貞。
武帝第十四子。
年十五。
永泰元年(498),正月,複殺河東王铉,高帝第十九子。
明帝誅高帝諸子,铉初以才弱年幼得全。
及年稍長,建武四年(497),誅王晏,以謀立铉為名,铉免官,以王還第。
禁不得與外人交通。
永泰元年(498),明帝暴疾甚,乃見害。
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臨賀王子嶽,武帝第十六子。
明帝誅武帝諸子,惟子嶽及弟六人在後,時呼為七王。
朔望入朝,上還後宮,辄歎息曰:“我及司徒諸兒子皆不長,高、武子孫日長大。
”永泰元年(498),上疾甚,絕而複蘇,于是誅子嶽等。
延興、建武中,凡三誅諸王,每一行事,明帝辄先燒香,嗚咽涕泣,衆以此辄知其夜當殺戮也。
子嶽死時年十四。
司徒,胡三省曰:指帝弟安陸昭王緬。
西陽王子文,武帝第十七子。
年十四。
衡陽王子峻,武帝第十八子。
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武帝第十九子。
年十四。
永陽王子珉,武帝第二十子,明帝以繼衡陽元王為孫。
年十四。
湘東王子建,武帝第二十一子。
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武帝第二十三子。
年七歲。
巴陵王昭秀,文惠大子第三子。
年十六。
桂陽王昭粲,文惠大子第四子。
年八歲。
于是高、武之子孫盡矣。
高帝十九男:武帝外,豫章文獻王嶷、臨川獻王映、長沙威王晃、安成恭王暠、始興簡王鑒,皆沒于永明世。
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皇子皆早亡。
其至郁林世者,惟武陵昭王晔殁于隆昌元年(494),系善終。
餘皆為明帝所殺。
武帝二十三男:文惠大子、竟陵王子良、魚複侯子響,事已見前。
第六、第十二、第十五、第廿二皇子早亡。
餘亦皆為明帝所殺。
文惠大子四子,郁林、海陵外,即昭秀、昭粲也。
王鳴盛曰:通計高帝之子孫及曾孫三世,為明帝所殺者凡二十九人,而其子之見于史者,獨有铉之二子,其實所殺必不止此數,當以其幼稚而略之也。
《南史·齊武帝諸子傳》曰:高帝、武帝,為諸王置典簽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
112每至觐接,辄留心顧問。
刺史行事之美惡,系于典簽之口。
莫不折節推奉,恒慮弗及。
于是威行州部,權重蕃君。
武陵王晔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簽趙渥之曰:“今出郡易刺史。
”及見武帝,相誣,晔遂免還。
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此系南琅邪,治白下,見《齊書·本傳》。
白下,見第九章第三節。
欲暫遊東堂,典簽姜秀不許而止。
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秀後辄取子罕屐傘、飲器等,供其兒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系尚方,然而擅命不改。
邵陵王子貞嘗求熊白,廚人答典簽不在,不敢與。
西陽王子明,欲送書參侍讀鮑僎病,典簽吳修之不許,曰:“應谘行事,”乃止。
言行舉動,不得自專。
征求衣食,必須谘訪。
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行事劉寅等,武帝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
”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自應反,豈惟巴東?”武帝問其故。
答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
天王,釋見上節。
取一挺藕、一杯漿,皆谘簽帥,不在則竟日忍渴。
諸州惟聞有簽帥,不聞有刺史。
”竟陵王子良嘗問衆曰:“士大夫何意詣簽帥?”參軍範雲答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簽帥便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
及明帝誅異己者,諸王見害,悉典簽所殺,竟無一人相抗。
又《恩幸傳》曰:故事,府州部内論事,皆簽前直叙所論之事,後雲謹簽,日月下又雲某官某簽,故府州置典簽以典之。
本五品吏,宋初改為士職。
宋氏晚運,多以幼少皇子為方鎮,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典簽之權稍重。
大明、泰始,長王臨蕃,素族出鎮,莫不皆内出教命,刺史不得專其任也。
宗悫為豫州,吳喜公為典簽。
悫刑政所施,喜公每多違執。
悫大怒曰:“宗悫年将六十,為國竭命,政得一州如鬥大,不能複與典簽共臨。
”喜公稽颡流血,乃止。
自此以後,權寄彌隆。
典簽遞互還都,一歲數反,時主辄與間言,訪以方事。
刺史行事之美惡,系于典簽之口。
莫不折節推奉,恒慮不及。
于是威行州郡,權重蕃君。
劉道濟、柯孟孫等奸慝發露,雖即顯戮,而權任之重不異。
明帝輔政深知之,始制諸州急事,宜密有所論,不得遣典簽還都,而典簽之任輕矣。
案《蕭谌傳》言:谌回附明帝,勸行廢立,密召諸王典簽約語之,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谌親要日久,衆皆憚而從之。
然則明帝之翦戮諸王,内外皆得典簽之力,故能深知其弊,而思所以漸戢之也。
衆建親戚,不過欲藉作屏藩,至于以幼小莅之,則其權不得不更有所寄;即長大而昏愚者,亦何獨不然;于是本意失而更滋他禍矣。
私天下之制,亦何一而可哉?吳喜公即吳喜,其人饒權略,亦有武幹,而已不能制一衰遲之宗悫,果有桀骜欲擅土者,典簽又豈足以制之?而不見童之子響,畏耎之子懋乎? 高、武子孫雖盡,而蕭谌及王晏,亦旋見誅夷,并及其子弟親族。
谌以建武二年六月誅。
兄誕,為司州刺史,以梁武帝為别駕,使誅之。
弟诔,與谌同豫廢立,時方領軍解司州圍,于其還日誅之。
晏之誅以四年正月。
《晏傳》雲:高宗雖以事際須晏,而心相疑斥。
初即位,始安王遙光便勸誅晏,帝曰:“晏于我有勳,且未有罪。
”遙光曰:“晏尚不能為武帝,安能為陛下?”帝默然變色。
時帝常遣心腹左右陳世範等出塗巷,采聽異言。
伧人鮮于文粱,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
世範等又啟上雲:“晏謀因四年南郊,與世祖故舊主帥于道中竊發。
”未郊一日,敕停行。
元會畢,乃召晏于華林省誅之。
子德元、德和俱被誅。
晏弟诩,為廣州刺史,上遣南中郎将司馬蕭季敞襲殺之。
大祖從子景先,與世祖款昵,常相随逐。
建武世為中領軍。
其子毅,性奢豪,好弓馬,為高宗所疑。
晏敗,并陷誅之。
華林省,胡三省曰:省在華林園,故名。
惟徐孝嗣愛好文學,不以權勢自居,故得見容于建武之世焉。
晏誅,以孝嗣為尚書令。
王敬則以隆昌元年(494),出為會稽大守。
帝既多殺害,敬則自以高、武舊臣,心懷憂恐。
帝雖外厚其禮,亦内相嶷備。
聞其衰老,且以居内地,故得少安。
三年中,蕭坦之将齋仗五百人行武進陵,武進,見第五章第二節。
敬則諸子在都,憂怖無計。
上知之,遣敬則世子仲雄入東安慰之。
永泰元年(498),帝疾,屢經危殆。
以張瓌為平東将軍吳郡大守,吳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置兵密防敬則。
内外傳言:“當有異處分。
”敬則聞之,竊曰:“東今有誰?隻是欲平我耳。
”諸子怖懼。
第五子幼隆,遣正員将軍徐嶽,密以情告徐州行事謝朓,朓敬則女夫。
為計若同者,當往報敬則。
朓執嶽馳啟之。
敬則乃起兵。
率實甲萬人過江。
張瓌遣将吏三千人迎拒于松江,聞敬則軍鼓聲,一時散走。
瓌棄郡逃民間。
朝廷遣左興盛、劉山陽等三千餘人築壘于曲阿長岡。
曲阿,見第四章第三節。
沈文季為持節都督,屯湖頭湖謂玄武湖。
備京口路。
敬則以舊将舉事,百姓儋篙荷锸随逐之,十餘萬衆。
遇興盛、山陽二寨,盡力攻之。
官軍不敵,欲退,而圍不開,各死戰。
馬軍主胡松領馬軍突其後。
白丁無器仗,皆驚散。
敬則軍大敗。
興盛軍容袁文曠斬之。
《梁書·丘仲孚傳》:為曲阿令,王敬則反,乘朝廷不備,反問始至,而前鋒已屆曲阿。
仲孚謂吏民曰:“賊乘勝雖銳,而烏合易離。
今若收船艦,鑿長岡埭寫演水以阻其路,得留數日,台軍必至,則
坦之曰:“天下甯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昔元徽獨在路上走,三年(496),人不敢近,政坐枉殺孫超、杜幼文等,故敗耳。
官有何事,一旦便欲廢立?朝貴不容造此論,政當是諸尼師母言耳。
豈可以尼姥言為信?官若無事除此三人,誰敢自保?安陸諸王在外,甯肯複還?道剛之徒,何能抗此?”坦之之言,既以無廢立之虞,寬譬郁林,又以有外患怵之,此郁林所以不敢有所舉動也。
然帝又曰:“蘭陵可好聽察,作事莫在人後,”其信坦之亦至矣。
鸾既與谌、坦之定謀,曹道剛疑外間有異,密有處分,谌未能發。
始興内史蕭季敞,始興,見第三章第九節。
南陽大守蕭穎胄,南陽,見第三章第四節。
并應還都。
谌欲待二蕭至,藉其威力以舉事。
鸾慮事變,以告坦之。
坦之馳謂谌曰:“廢天子古來大事。
比聞曹道剛、朱隆之等轉已猜疑,衛尉明日若不發,事無所複及。
”谌皇遽。
明日,谌領兵先入,殺曹道剛、朱隆之。
時道剛直省,谌先入,若欲論事,兵随後奄進,以刀刺之,洞胸死。
因進宮内廢帝。
直後徐僧亮甚怒,大言于衆曰:“吾等荷恩,今日應死報。
”又見殺。
王晏、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系進。
後宮齋内仗身,素隸服谌,莫有動者。
此據《齊書·谌傳》。
《郁林紀》:谌初入殿,宿衛将士,皆操弓楯欲拒戰。
谌謂之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
”宿衛信之。
及見帝出,各欲自奮。
帝竟無一言。
案帝時已以帛纏頸矣,又安能有言邪?遂弑帝而立其弟新安王昭文,是為海陵恭王。
時隆昌元年七月二十二日也。
郁林之敗,與宋之前後廢帝相似而又不同。
宋前後廢帝皆多所誅戮,郁林則未戮一人。
往史誣蔑之辭雖多,然細觀之,猶可見其有性情,善容止其文德實遠在宋二廢帝之上。
《南史·本紀》曰:帝少美容止,好隸書。
武帝特所鐘愛。
敕皇孫手書,不得妄出以貴之。
進退音吐,甚有令譽。
生而為竟陵文宣王所攝養,常在袁妃間。
竟陵王移住西州,帝亦随住焉。
性甚辯慧,哀樂過人。
接對賓客,皆款曲周至。
矯情飾詐,陰懷鄙慝。
與左右無賴群小二十許人共衣食,同卧起。
妃何氏,擇其中美貌者,皆與交歡。
密就富市人求錢,無敢不與。
及竟陵王移西邸,帝獨住西州,每夜,辄開後堂,與諸不逞小人至諸營署中淫宴。
凡諸小人,并逆加爵位。
皆疏官名号于黃紙,使各囊盛以帶之。
許南面之日,即便施行。
又别作籥鈎,兼善效人書,每私出還,辄扃籥封題如故,故人無知者。
師史仁祖,侍書胡天翼聞之,相與謀曰:“若言之二宮,則其事未易。
若于營署為異人所毆打,及犬、物所傷,豈直罪止一身?亦當盡室及禍。
年各已七十,餘生甯足吝邪?”數日中,二人相系自殺,二宮不知也。
文惠大子每禁其起居,節其用度。
帝謂豫章王妃庾氏曰:“阿婆,佛法言有福生帝王家,今見作天王,便是大罪。
左右主帥,動見拘執,不如市邊屠酤富兒百倍。
”文惠大子自疾及薨,帝侍疾及居喪,哀容号毀,旁人見者,莫不嗚咽。
裁還私室,即歡笑酣飲,備食甘滋。
葬畢,立為皇大孫。
問訊大妃,截壁為,于大妃房内往何氏間,每入辄彌時不出。
武帝往東宮,帝迎拜号恸,絕而複蘇,武帝自下輿抱持之。
寵愛日隆。
又在西州令女巫楊氏禱祀,速求天位。
及文帝薨,謂由楊氏之力,倍加敬信,呼楊婆。
宋氏以來,人間有《楊婆兒哥》,蓋此征也。
武帝有疾,又令楊氏日夜禱祈,令宮車早晏駕。
時何妃在西州,武帝未崩數日,疾稍危,與何氏書,紙中央作一大喜字,而作三十六小喜字繞之。
侍武帝疾,憂容慘戚,言發淚下。
武帝每言及存亡,帝辄哽咽不自勝。
武帝以此,謂為必能負荷大業。
謂曰:“五年中一委宰相,汝勿厝意。
五年以後,勿複委人。
若自作無成,無所多恨。
”臨崩,執帝手曰:“若憶翁,當好作。
”如此再而崩。
大斂始畢,乃悉呼武帝諸伎,備奏衆樂。
素好狗馬。
即位未逾旬,便毀武帝所起招婉殿,以材賜閹人徐龍駒,于其處為馬埒。
馳騎墜馬,面額并傷,稱疾不出者數日。
多聚名鷹、快犬,以粱肉奉之。
及武帝梓宮下渚,帝于端門内奉辭,辒辌車未出端門,便稱疾遷内。
裁入,即于内奏胡伎,鞞铎之聲,震響内外。
自山陵之後,便于内乘内人車問訊,往皇後所生母宋氏間。
因微服遊走市裡。
又多往文帝崇安陵隧中,與群小共作諸鄙亵,擲塗、賭跳、放鷹、走狗,雜狡狯。
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
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個不得,今日得用汝未?”武帝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稱計,即位未期歲,所用已過半,皆賜與諸不逞群小。
諸寶器以相擊剖破碎之,以為笑樂。
及至廢黜,府庫悉空。
其在内,常裸袒,着紅紫錦繡新衣、錦帽、紅縠裈、雜采袒服。
好鬥雞,密買雞至數千價。
武帝禦物甘草杖,宮人寸斷用之。
徐龍駒為後宮舍人,日夜在六宮房内。
帝與文帝幸姬霍氏淫通,改姓徐氏。
龍駒勸長留宮内,聲雲度霍氏為尼,以餘人代之。
皇後亦淫亂,齋通夜洞開,外内淆雜,無複分别。
史之所言如此,雖極誣诋之能事,然其性情真摯,容儀溫雅,固仍有隐然可見者。
其誣罔,亦稍深思之即可知,不待一一辯正也。
《南史·江夏王鋒傳》曰:工書,為當時蕃王所推。
南郡王昭業亦稱工,謂武帝曰:“臣書固應勝江夏王?”武帝答:“阇梨第一,法身第二。
”法身昭業小名,阇梨鋒小名也。
此足與郁林善隸書之說相證明。
工書之說不誣,知其哀樂過人,接對賓客,款曲周至等語,皆不虛矣。
武帝之欲立孫,非偶然也。
《安陸王子敬傳》雲:初子敬為武帝所留心。
帝不豫,有意立子敬為大子代大孫。
子敬與大孫俱入,參畢同出,武帝目送子敬,良久曰:“阿五鈍。
”由此代換之意乃息。
其說恐不足據。
天王,胡三省曰:“謂天家諸王,”見《通鑒》齊明帝建武元年(494)《注》。
文帝,即文惠大子,郁林立追尊,廟号世宗。
乃亦多作淫辭以誣之;不惟誣其身,抑且及其後;《南史·郁林王何妃傳》雲:妃禀性淫亂。
南郡王所與無賴人遊,妃擇其美者,皆與交歡。
南郡王侍書人馬澄,年少色美,甚為妃所悅,常與鬥腕較力,南郡王以為歡笑。
又有女巫子楊珉之,亦有美貌,妃尤愛悅之,與同寝處如伉俪。
及大孫即帝位,珉之為帝所幸,常居中侍。
明帝為輔,與王晏、徐孝嗣、王廣之并面請,不聽。
又令蕭谌、坦之固請。
皇後與帝同席坐,流涕覆面,謂坦之曰:“楊郎好,年少無罪過,何可枉殺?”坦之耳語于帝曰:“此事别有一意,不可令人聞。
”帝謂皇後為阿奴,曰:“阿奴暫去。
”坦之乃曰:“外間并雲:楊珉之與皇後有異情,彰聞遐迩。
”帝不得已,乃為敕。
坦之馳報明帝,即令建康行刑,而果有敕原之,而珉之已死。
此等記載,豈近情理乎?正足見其脅君專殺耳。
天下尚安有直道?使即以其言為實,天下又安有信史邪? 第三節 明帝誅翦高武子孫 海陵既立,明帝遂大殺宗室,而其禍始于鄱陽王锵。
锵高帝第七子也。
隆昌元年(494),遷侍中、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
锵雍容得物情,為郁林所依信。
郁林心疑明帝,諸王問訊,獨留锵,謂曰:“聞鸾于法身何如?”锵曰:“臣鸾于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幹,惟鸾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
”郁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鸾,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複小聽。
”及郁林廢,锵竟不知。
延興元年(494),海陵年号,即郁林之隆昌元年也。
進位司徒,侍中如故。
明帝鎮東府,權威稍異。
锵每往,明帝屣履至車迎锵,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锵以此推信之。
而宮、台内皆屬意于锵,勸令入宮發兵輔政。
制局監謝粲說锵及随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号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宣城公政當投井求活,豈有一步動哉?海陵即位,明帝封宣城公。
東城人政共縛送耳。
”子隆欲定計,锵以上台兵力,既悉度東府,且慮難捷,意甚猶豫。
馬隊主劉巨,武帝時舊人,詣锵請間,叩頭勸锵立事。
锵命駕将入,複還回内,與母陸大妃别,日暮不成行。
典簽知謀告之。
數日,明帝遣二千人圍锵宅害锵,謝粲等皆見殺。
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斫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财皆見封籍焉。
遂殺子隆及安陸王子敬。
子隆,武帝第八子,子敬,武帝第五子也。
武帝諸子中,子隆最以才貌見憚,故與锵同夜見殺。
時年二十一。
子敬年二十三。
第三子廬陵王子卿,代锵為司徒,尋複見殺。
時年二十七。
于是晉安王子懋起兵。
子懋,武帝第七子也。
武帝末刺雍州。
隆昌元年(494),移刺江州。
聞鄱陽、随郡二王見殺,欲起兵赴難。
與參軍周英、防陸超之議,傳檄荊、郢,入讨君側。
防董僧慧攘袂曰:“此州雖小,孝武亦嘗用之。
今以勤王之師,橫長江,指北阙,以請郁林之過,誰能對之?”于是部分兵将。
母阮在都,遣書密欲迎上。
阮報同産弟于瑤之為計。
瑤之馳告明帝。
于是纂嚴。
遣中護軍王玄邈、平西将軍王廣之南北讨。
使軍主裴叔業與瑤之先襲尋陽。
聲雲為郢府司馬。
子懋知之,遣三百人守盆城。
叔業溯流直上,襲盆城。
子懋聞叔業得盆城,乃據州自衛。
子懋部曲多雍土人,皆踴躍願奮,叔業畏之,遣于瑤之說子懋曰:“今還都必無過憂,政當作散官,不失富貴也。
”子懋既不出兵攻叔業,衆情稍沮。
中兵參軍于琳之,瑤之兄也,說子懋重賂叔業。
子懋使琳之往。
琳之因說叔業,請取子懋。
叔業遣軍主徐玄慶将四百人随琳之入城。
琳之從二百人仗自入齋。
子懋笑謂之曰:“不意渭陽,翻成枭獍。
”琳之以袖障面,使人害之。
時年二十三。
高帝第十五子南平王銳,時為湘州刺史。
叔業仍進湘州。
銳防周伯玉大言于衆曰:“此非天子意。
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簽叱左右斬之。
銳見害。
伯玉下獄誅。
郢州刺史晉熙王銶,高帝第十八子。
時年十六。
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铿,高帝第十六子。
時年十八。
皆見殺。
時九月也。
十月,複殺桂陽王铄,高帝第八子。
衡陽王鈞,高帝第十一子,出繼衡陽元王道度。
道度,高帝長兄也。
鈞時年二十二。
江夏王鋒,高帝第二子。
鋒有武力。
明帝殺諸王,鋒與書诘責,左右不為通。
明帝深憚之。
不敢于第收鋒,使兼祠官于大廟,夜遣兵廟中收之。
鋒出登車。
兵人欲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
遂逼害之。
時年二十。
建安王子貞,武帝第九子。
時年十九。
巴陵王子倫。
武帝第十三子。
時年十六。
是月,以皇大後令,稱帝早嬰尪疾,降封為海陵王,而鸾即位,是為高宗明皇帝。
改元建武。
十一月,稱王有疾,數遣禦師觇視,乃殒之。
時年十五。
明年,建武二年(495)。
六月,誅西陽王子明,武帝第十子。
年十七。
南海王子罕,武帝第十一子。
年十七。
邵陵王子貞。
武帝第十四子。
年十五。
永泰元年(498),正月,複殺河東王铉,高帝第十九子。
明帝誅高帝諸子,铉初以才弱年幼得全。
及年稍長,建武四年(497),誅王晏,以謀立铉為名,铉免官,以王還第。
禁不得與外人交通。
永泰元年(498),明帝暴疾甚,乃見害。
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臨賀王子嶽,武帝第十六子。
明帝誅武帝諸子,惟子嶽及弟六人在後,時呼為七王。
朔望入朝,上還後宮,辄歎息曰:“我及司徒諸兒子皆不長,高、武子孫日長大。
”永泰元年(498),上疾甚,絕而複蘇,于是誅子嶽等。
延興、建武中,凡三誅諸王,每一行事,明帝辄先燒香,嗚咽涕泣,衆以此辄知其夜當殺戮也。
子嶽死時年十四。
司徒,胡三省曰:指帝弟安陸昭王緬。
西陽王子文,武帝第十七子。
年十四。
衡陽王子峻,武帝第十八子。
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武帝第十九子。
年十四。
永陽王子珉,武帝第二十子,明帝以繼衡陽元王為孫。
年十四。
湘東王子建,武帝第二十一子。
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武帝第二十三子。
年七歲。
巴陵王昭秀,文惠大子第三子。
年十六。
桂陽王昭粲,文惠大子第四子。
年八歲。
于是高、武之子孫盡矣。
高帝十九男:武帝外,豫章文獻王嶷、臨川獻王映、長沙威王晃、安成恭王暠、始興簡王鑒,皆沒于永明世。
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皇子皆早亡。
其至郁林世者,惟武陵昭王晔殁于隆昌元年(494),系善終。
餘皆為明帝所殺。
武帝二十三男:文惠大子、竟陵王子良、魚複侯子響,事已見前。
第六、第十二、第十五、第廿二皇子早亡。
餘亦皆為明帝所殺。
文惠大子四子,郁林、海陵外,即昭秀、昭粲也。
王鳴盛曰:通計高帝之子孫及曾孫三世,為明帝所殺者凡二十九人,而其子之見于史者,獨有铉之二子,其實所殺必不止此數,當以其幼稚而略之也。
《南史·齊武帝諸子傳》曰:高帝、武帝,為諸王置典簽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
112每至觐接,辄留心顧問。
刺史行事之美惡,系于典簽之口。
莫不折節推奉,恒慮弗及。
于是威行州部,權重蕃君。
武陵王晔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簽趙渥之曰:“今出郡易刺史。
”及見武帝,相誣,晔遂免還。
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此系南琅邪,治白下,見《齊書·本傳》。
白下,見第九章第三節。
欲暫遊東堂,典簽姜秀不許而止。
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秀後辄取子罕屐傘、飲器等,供其兒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系尚方,然而擅命不改。
邵陵王子貞嘗求熊白,廚人答典簽不在,不敢與。
西陽王子明,欲送書參侍讀鮑僎病,典簽吳修之不許,曰:“應谘行事,”乃止。
言行舉動,不得自專。
征求衣食,必須谘訪。
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行事劉寅等,武帝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
”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自應反,豈惟巴東?”武帝問其故。
答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
天王,釋見上節。
取一挺藕、一杯漿,皆谘簽帥,不在則竟日忍渴。
諸州惟聞有簽帥,不聞有刺史。
”竟陵王子良嘗問衆曰:“士大夫何意詣簽帥?”參軍範雲答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簽帥便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
及明帝誅異己者,諸王見害,悉典簽所殺,竟無一人相抗。
又《恩幸傳》曰:故事,府州部内論事,皆簽前直叙所論之事,後雲謹簽,日月下又雲某官某簽,故府州置典簽以典之。
本五品吏,宋初改為士職。
宋氏晚運,多以幼少皇子為方鎮,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典簽之權稍重。
大明、泰始,長王臨蕃,素族出鎮,莫不皆内出教命,刺史不得專其任也。
宗悫為豫州,吳喜公為典簽。
悫刑政所施,喜公每多違執。
悫大怒曰:“宗悫年将六十,為國竭命,政得一州如鬥大,不能複與典簽共臨。
”喜公稽颡流血,乃止。
自此以後,權寄彌隆。
典簽遞互還都,一歲數反,時主辄與間言,訪以方事。
刺史行事之美惡,系于典簽之口。
莫不折節推奉,恒慮不及。
于是威行州郡,權重蕃君。
劉道濟、柯孟孫等奸慝發露,雖即顯戮,而權任之重不異。
明帝輔政深知之,始制諸州急事,宜密有所論,不得遣典簽還都,而典簽之任輕矣。
案《蕭谌傳》言:谌回附明帝,勸行廢立,密召諸王典簽約語之,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谌親要日久,衆皆憚而從之。
然則明帝之翦戮諸王,内外皆得典簽之力,故能深知其弊,而思所以漸戢之也。
衆建親戚,不過欲藉作屏藩,至于以幼小莅之,則其權不得不更有所寄;即長大而昏愚者,亦何獨不然;于是本意失而更滋他禍矣。
私天下之制,亦何一而可哉?吳喜公即吳喜,其人饒權略,亦有武幹,而已不能制一衰遲之宗悫,果有桀骜欲擅土者,典簽又豈足以制之?而不見童之子響,畏耎之子懋乎? 高、武子孫雖盡,而蕭谌及王晏,亦旋見誅夷,并及其子弟親族。
谌以建武二年六月誅。
兄誕,為司州刺史,以梁武帝為别駕,使誅之。
弟诔,與谌同豫廢立,時方領軍解司州圍,于其還日誅之。
晏之誅以四年正月。
《晏傳》雲:高宗雖以事際須晏,而心相疑斥。
初即位,始安王遙光便勸誅晏,帝曰:“晏于我有勳,且未有罪。
”遙光曰:“晏尚不能為武帝,安能為陛下?”帝默然變色。
時帝常遣心腹左右陳世範等出塗巷,采聽異言。
伧人鮮于文粱,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
世範等又啟上雲:“晏謀因四年南郊,與世祖故舊主帥于道中竊發。
”未郊一日,敕停行。
元會畢,乃召晏于華林省誅之。
子德元、德和俱被誅。
晏弟诩,為廣州刺史,上遣南中郎将司馬蕭季敞襲殺之。
大祖從子景先,與世祖款昵,常相随逐。
建武世為中領軍。
其子毅,性奢豪,好弓馬,為高宗所疑。
晏敗,并陷誅之。
華林省,胡三省曰:省在華林園,故名。
惟徐孝嗣愛好文學,不以權勢自居,故得見容于建武之世焉。
晏誅,以孝嗣為尚書令。
王敬則以隆昌元年(494),出為會稽大守。
帝既多殺害,敬則自以高、武舊臣,心懷憂恐。
帝雖外厚其禮,亦内相嶷備。
聞其衰老,且以居内地,故得少安。
三年中,蕭坦之将齋仗五百人行武進陵,武進,見第五章第二節。
敬則諸子在都,憂怖無計。
上知之,遣敬則世子仲雄入東安慰之。
永泰元年(498),帝疾,屢經危殆。
以張瓌為平東将軍吳郡大守,吳郡,見第三章第九節。
置兵密防敬則。
内外傳言:“當有異處分。
”敬則聞之,竊曰:“東今有誰?隻是欲平我耳。
”諸子怖懼。
第五子幼隆,遣正員将軍徐嶽,密以情告徐州行事謝朓,朓敬則女夫。
為計若同者,當往報敬則。
朓執嶽馳啟之。
敬則乃起兵。
率實甲萬人過江。
張瓌遣将吏三千人迎拒于松江,聞敬則軍鼓聲,一時散走。
瓌棄郡逃民間。
朝廷遣左興盛、劉山陽等三千餘人築壘于曲阿長岡。
曲阿,見第四章第三節。
沈文季為持節都督,屯湖頭湖謂玄武湖。
備京口路。
敬則以舊将舉事,百姓儋篙荷锸随逐之,十餘萬衆。
遇興盛、山陽二寨,盡力攻之。
官軍不敵,欲退,而圍不開,各死戰。
馬軍主胡松領馬軍突其後。
白丁無器仗,皆驚散。
敬則軍大敗。
興盛軍容袁文曠斬之。
《梁書·丘仲孚傳》:為曲阿令,王敬則反,乘朝廷不備,反問始至,而前鋒已屆曲阿。
仲孚謂吏民曰:“賊乘勝雖銳,而烏合易離。
今若收船艦,鑿長岡埭寫演水以阻其路,得留數日,台軍必至,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