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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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族遇,民族性之顯晦,遼、金之間,殆為一大界。

    2自遼以前,異族無不視漢族為高貴而思攀附之、效法之者。

    自金以後,則無是事矣。

    此其故,蓋由遼以前諸族,始多附塞,或且入居塞内,女真、蒙古、滿洲,則皆距塞較遠也。

    此可見我民族同化異族之力,不待五胡擾亂,而潛移默運,業已有年矣。

    又不獨此也。

    羅馬受蠻族之侵陵,歐洲遂倒演而入于封建之世,而中國自五胡亂後,其為大一統依然也。

    此又何故哉?此實由羅馬之為國,本不如中國之統一,故一旦覆亡,一文官、武将,若地方豪右,教中尊宿,蠻族酋豪,皆能成為一區域之大長,其權力曆久而不敝,既無能一統之者,則其彼此之間,遂互相隸屬,層累相及,而封建之局成矣。

    中國當晉、南北朝時,亦是處有豪族、遊俠;兵亂之區,又有堡塢之主;亦未嘗不專制一方,然地勢平衍,風俗大同,中樞之力較強,民情亦習于統一,故雖有可成封建政體之端倪,卒無竟成封建政體之事實。

    此就政治言之也。

    以宗教言:則羅馬之于基督,關系殊疏,而兩漢之于孔子,關系極密。

    政教分張,事起近世,實由世事日新,而宗教笃舊,不能與時俱進之故。

    以理言,政治之設施,固應與教化相合。

    羅馬之為治,實未能符合此義。

    人生雖不免屈于力,其意固恒欲附于德,故羅馬解體以後,歐人乃欲奉教主為君王;其教主亦欲以此自居。

    然實不勝其任也,而政教之分争,遂為歐洲擾攘之大原焉。

    我國自漢武以後,儒教殆已成國教,然儒之所以為教者,實在人倫日用之間兼示為政者以軌則,而非恃迷信以锢人心,故與異教之相争不烈。

    國家既已一統,前此各地方之宗教、僅足維系一地方之人心者,既無以厭人之求,而急須一通行全國之大宗教,雜沓之神、祇、鬼、魅,遂稍合并、變化,而成所謂道教者;而佛教亦于此時傳入。

    丁斯時也,所以慰悅人之魂神者,孔教則讓諸道、佛;而施于有政,以及人倫日用之際道、佛亦不與儒争。

    道佛二家之間,道家本無教義,時時竊取佛說以自附益;甚至并其儀式而竊之;一似無以自立。

    然舊來所信奉之神、祇、鬼、魅,必非一日所能刬除,佛教入中國後,雖亦竭力與之調和,或且網羅之以為己助,然佛為異國之教,于中國舊所信奉,固不能一網打盡,亦必不能囊括無遺,而道教于此,遂獲有立足之地焉。

    我國本無專奉一神之習,用克三教并立,彼此相安,即有他小宗教,與三教異同者,苟非顯與政府為敵;或其所唱道者,實與當時社會所共仞之道德、法律,藉以維持秩序者不相容,亦未有痛加迫蹙者。

    3獲慰悅魂神,指道行為之益,而不釀争奪相殺之禍,要不能不謂我國之文化,高于歐洲也。

     以上所說,雖已深切著明,讀者終将疑我民族之所長,偏于文事,而于武德不能無阙,請更有說以明之。

    韓陵之戰,齊高祖謂高昂曰:“高都督純将漢兒,恐不濟事,今當割鮮卑兵千餘人,共相參雜,于意雲何?”似乎鮮卑之戰鬥,非漢人所能逮矣。

    然衛操、姬澹說魏桓、穆二帝招納晉人,晉人附者稍衆。

    及六修難作,新舊猜嫌,疊相誅戮,衛雄、姬澹,謀欲南歸,乃言于衆曰:“聞諸舊人忌新人悍戰,欲盡殺之,吾等不早為計,恐無種矣。

    ”晉人及烏丸驚懼,皆曰:“死生随二将軍。

    ”于是雄、澹與劉琨任子遵,率烏丸、晉人數萬衆而叛。

    是晉人之悍戰,又過于鮮卑也。

    4齊高祖之雄武,讀史者應無異辭,然其先固亦漢人,特久居北邊,遂習鮮卑之俗耳。

    雲、代間鮮卑,号稱悍戰者,其中之漢人,必不少也。

    大抵當時五胡與漢族之雜處,其情形,當略如後世之漢與回。

    傳奕言:“羌、胡異類,寓居中夏,禍福相恤;中原之人,心力不齊;故夷狄少而強,華人衆而弱。

    ”正與後世回強漢弱之情形,後先一轍也。

    5然則五胡之亂華,亦不過如清代鹹、同間西南、西北之回亂耳,惡得謂華夷之強弱迥異,且由于天之降材爾殊哉? 晉、南北朝史事,端緒最繁,而其間荦荦大端,為後人所亟欲知者,或仍不免于缺略。

    又文學取其诙詭可喜,史學則貴求真,二者之宗旨,絕不相同,而當史學未昌之時,恒不免以文為累。

    晉、南北朝之史,帶此性質猶多。

    試觀有言于先者,必有驗于後;而敵國材智,所見多同,又恒能彼此相料可知。

    其時史家,好法《左氏》,實則與後世平話,同一臼科耳。

    其不足信據,固無俟深求也。

    至于行文,喜求藻飾,遂使言事,皆失其真,則知幾《史通》,固已深譏之矣。

    茲編之作,鈎稽芟落,雖竭吾才,去僞顯真,猶恐十不逮一,糾缪繩愆,是所望于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