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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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更無論矣。

    與司馬氏相結合者,率多驕淫狙詐之徒;司馬氏之子弟,亦日習于是,而其材又日下;而時勢之艱危,人心之險诐如故;于是以晉初之百端待理;滅吳之後,又直可以有為之時;乃以趣過目前之晉武帝承之,急切之事如徙戎者,且不能舉,皇論其他?而楊、賈、八王之禍,且代異己之誅而起矣。

    晉室之傾頹,固非一朝一夕之故,蓋自初平以來,積漸所緻,勢固不易中止也。

    夫國之所恃為桢幹者,固非一二臣衛,而為士大夫之群,今所謂中等階級也。

    士大夫而多有猷、有為、有守,舊政府雖覆,樹立一新政府,固亦非難。

    當時之士大夫,果何如哉?中國在是時,民族與國家之見地,蓋尚未晶瑩。

    東漢名士,看似前仆後繼,盡忠王室,實多動于好名之私,挾一忠君之念耳。

    此等忠君之念,沿自列國并立之時,不能為一統之益,而時或轉為其累。

    參看《秦漢史》第十四章第四節。

    又既沿封建之習,則諸侯之國,與卿大夫之家,其重輕本來相去無幾,由是王室與私門,其重輕之相去,亦不甚遠;益以自私自利之恒情,而保國衛民之念,遂不如其保家全身之切焉。

    劉、石肆虐,北方之名門巨族,相率遷地以圖自全,鮮能出身犯難者,由此也。

    攜家避地,固始漢末,然是時為内亂,而晉初為外患,衡以内亂不與,外患不辟之義,則晉之士大夫,有愧焉爾矣。

    夫既徒為保家全身之計,則苟得沃土,自必如大月氏之西徙,志安樂而無複報胡之心。

    東晉之名流,率圖苟安而怠恢複;如蔡谟之沮庾亮,王羲之之毒殷浩。

    其挾有奸雄之才,而又為事勢所激者,遂不恤為裂冠毀冕之行;如王敦、桓溫之稱兵。

    以此。

    夫當時北方之士大夫,雖雲不足與有為,然南方剽悍之氣,固未嘗減。

    觀周處可見。

    參看《秦漢史》第十一章第八節。

    使晉室東渡之後,得如周瑜、魯肅、呂蒙、陸遜者而用之,北方之恢複,曾何足計?其時南方之人,蓋亦有圖自立者,如陳敏等是。

    而事不易成;北方之名門巨族,挾一王室之名以來,自非其所能抗;而南方之政權,遂盡入北來諸族之手,其何能淑,載胥及溺焉。

    直至北府兵起,江、淮剽悍之氣始有所藉以自見,然積弱之勢既成,狙詐之習未改,日莫途遠,雖絕世英雄如宋武帝,亦不能竟恢複之緒矣。

    宋、齊、梁、陳四代,皆起自寒微,所信任者,非複名門巨族。

    然所用寒人,資望大淺,雖能綱紀庶務,而不能樹立遠猷。

    又以防如晉世之内外相猜,大州重任,必以宗室處之而世族之驕淫,既成恒軌,人心之傾險,又難驟更,而骨肉之相屠,遂繼君臣之相忌而起矣。

    佞幸當朝,權奸梗命,其局勢較東晉更劣,其淵源,則仍來自東晉者也。

    一時代之風氣,恒随一二人之心力為轉移。

    當神州陸沉之餘,甯無痛憤而思奮起者?然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實亦緣其所處之境。

    先漢之世,學士大夫,人人有志于緻用。

    自經新莽之喪敗,遂旁皇而失其所守。

    既失之瑣碎又偏于泥古,實不能有當于人心。

    其思力較沉摯者,乃思舍迹而求道。

    其于五經,遂束閣《詩》、《書》、《禮》、《春秋》而專重《易》;其于諸子,則弁髦名、法、儒、墨、縱橫而專言道。

    其識解自較漢人為高,然其所規畫,或失之遷闊而不能行;甚或視世事大渺小;謂有為之法,終如夢幻泡景而不足為。

    其力薄才弱者,則徒為自娛或自全之計,遂至新亭燕集,徒為楚囚之對泣焉。

    此以外攘言之也。

    以言乎内治:則自東漢以來,不複知更化者必先淑其群,而稍以淑己為淑群之道。

    承之以釋、老,而此等見解,愈益牢固而不可拔。

    而其所謂淑己之道,又過高而非凡民之所知。

    聽其言則美矣,責其實,殆如彼教所謂兔角、龜毛,悉成戲論。

    此晉、南北朝之士大夫,所以終莫能振起也。

    至于平民,其胼手胝足,以自效于國家、民族,以視平世,其艱苦固不翅倍蓰;即能陳力于戰事者,亦自不乏。

    然民兵之制既廢;三五取丁等法,實為以不教民戰;而廣占良田,規锢山澤,蔭匿戶口者,又務虐用其人。

    北方遺黎,或抟結立塢壁,以抗淫威,亦因所抟結者太小,終難自立。

    其異族之竊據者,則專用其本族若他異族之人為兵,漢民既手無斧柯,則雖屢直變亂而終無以自奮。

    此平民所以不獲有所藉手,以自效于國家、民族也。

    凡此,皆晉、南北朝三百年中,我國民不克以兵力攘斥異族之由也。

     然則此時代中,我國民之所建樹者何如?豈遂束手一無所為乎?曰:其大成就有四焉,而皆與民族之動蕩移徙有關,故民族之移徙,實此時代中最大之事也。

    四者惟何?一曰士庶等級之平夷。

    二曰地方畛域之破除。

    三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