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學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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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者為構精舍居焉。

    乃與行人高攀龍等開講其中,及攀龍起為總憲,疏發禦史崔呈秀之贓,呈秀遂父事魏忠賢,日嗾忠賢曰東林欲殺我父子,既而楊漣、左光鬥交章劾珰,珰益信呈秀言不虛也,遂首毀京師書院,而天下之書院随之矣)。

    馬貴輿曰:“州縣之學,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鄉黨之學(指書院),賢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規後随,皆務興起。

    ”蓋官立學校,士多以利祿而來,私家所設之書院則不然,故其效較著。

    然至講學之風盛,而依附者,鹹為名譽之所歸,則來者不複皆潛修之士,重以黨禍之激蕩,遂至胥天下而有毀學之禍矣。

    書院所講學術,率随時尚為轉移,自宋迄明,多講理學。

    清代考證學盛,書院亦随之。

    如诂經精舍、學海堂(阮元所立)、南菁書院(黃體芳立)、廣雅書院(張之洞立)等是也。

    《清會典》“直省會城立書院,府州縣立義學、社學,選擇生徒肄業其中,聘薦紳宿儒學問淹貫者為之師,束脩膏火之費,官為供備,以宏樂育”。

    然以地方公款所立之書院,各府州縣幾多有之,其陋者則亦課八股文為應舉之備而己。

    新教育興,乃皆改為學校。

    清學制與明大同,其由府州縣學入國學者,亦有歲貢、恩貢,又有優貢、拔貢。

    優貢提督學政(清提督學政于京堂翰詹科道部曹中差,盛京以奉天府尹,台灣瓊州以巡道兼)于歲科試訖,就教官所報,優生中擇優送部考試(官增生準作貢生附學,及武生準作監生)。

    拔貢每十二年由國子監疏請行之(例以酉年)。

    合歲科兩試之優者(府學二,縣學一),欽命大臣會同督撫(盛京奉天府尹)複試,送吏部再應廷試,廷試一二等者,引見候旨錄用,三等入監,舉人惟副榜入監,謂之副貢,俗總稱為五貢。

    除拔貢一二等外,皆當入監肄業。

    然實無入監者。

    又有功貢,則諸生從軍有功者為之,事不恒有。

    監生有優監、蔭監、例監;蔭監又分恩蔭、難蔭,恩蔭京官四品、外官三品以上,武官内外皆二品以上,公侯伯視一品,子視三品,男視四品;難蔭無限制。

    蔭生入監三年,難蔭六月即得铨選,然實亦不入監也。

    恩蔭铨選視其父之品級,難蔭亦然,而其選途嘗較優于恩蔭。

     京師大學堂 1898年,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前身)成立。

    它不僅是當時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關,也是後來中國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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