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鴉片戰争和鹹豐戊午、庚申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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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槍射擊崇厚,不中,把器物毀壞。

    崇厚初時避去,後因豐大業要走,又自己出來留他,勸他不必冒險。

    豐大業不聽,走出,路遇天津知縣劉傑,又拔槍射擊,把劉傑的仆人打傷。

    人民見之,大怒,将豐大業打死。

    又鳴鑼聚衆,把教堂焚毀,教民教士,死者數十人。

    其時江蘇等省,亦有教案。

    外使遂認津案為外人全體的安全問題,共同提出抗議,形勢嚴重。

    清朝命署理直隸總督曾國藩赴天津查辦。

    法國代理公使羅淑亞(ComtedeRochechouart)要求将劉傑和天津知府張光藻、提督陳國瑞議抵。

    法國調兵船到津。

    中國亦命督辦陝西軍務李鴻章帶兵馳赴京畿。

    起劉銘傳統帶銘軍,并命沿海沿江督撫戒備。

    添派丁日昌赴津會辦。

    未到時,先令兵部尚書毛昶熙赴津(旋崇厚使法,即以昶熙署三口通商大臣)。

    未幾,兩江總督馬新贻遇刺,曾國藩回兩江本任,仍命将津案奏結後起行。

    當國藩到津時,士大夫間議論蜂起。

    有勸其劾崇厚以伸民氣的。

    有要鼓勵天津人民,驅除洋人的。

    有要聯英俄以攻法的。

    國藩力持鎮定,奏稱“自道光庚子以來(道光二十年,1840年)辦理洋務,失在朝和夕戰,無一定之至計,遂使外患漸深,不可收拾”。

    此時如其開戰,“今年即能幸勝,明年彼必複來;天津即可支持,沿海勢難盡備”。

    乃将張光藻、劉傑,按刁民滋事,地方文武,不能彈壓鎮撫例革職,發往黑龍江效力。

    滋事的人民,正法的15人,定軍流之罪的4人,徒刑的17人,共出賠償撫恤之費46萬兩,派崇厚赴法道歉,作為了結(曾國藩辦理此案,在當時很為輿論所不滿。

    然其氣概自有足多的。

    當其疏劾天津府縣時,都中士大夫,多诒書相責。

    國藩惟自引咎而已。

    其緻總署書,自言“外慚清議,内疚神明”。

    其實當時的情勢,何能因此與法國開釁?他寫給朋友的信,說“甯可得罪于清議,不敢诒憂于君父”,這正是他忍辱負重之處。

    他雖看似軟弱,然崇厚要徇外人的要求,将府縣議抵,他卻堅持不可,說“外國論強弱不論是非。

    如其立意決裂,雖百請百從,仍難保其無事”。

    亦可見其審慎之自有限度。

    當他到天津去時,寫信給兩個兒子,說“外國性情兇悍,津民習氣浮嚣,俱難和協,将來構怨興兵,恐緻激成大變。

    餘此行反複籌思,殊無良策。

    餘自鹹豐三年募勇以來,即自誓效命疆場,今老年病軀,危難之際,斷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負其初心。

    恐邂逅及難,而爾等諸事無所禀承,茲略示一二,以備不虞”雲雲。

    這實在是一張遺囑。

    其辦理津案時,亦奏稱“臣自帶兵以來,早矢效命疆場之志,今事雖急,病雖深,此心毫無顧畏。

    斷不肯因外國要挾,盡變常度”。

    其緻崇厚書,則言“禍則同當,謗則同分”。

    均可見其浩然之氣,名譽生死,都置度外,而惟行其心之所安。

    辦事者必有此等精神,才可以擔當大事。

    畏首畏尾,視私人的利害,重于國家的安危。

    其究也,必緻事敗壞而身名亦随之決裂。

    古人有言:“一心可以事百君,二心不可以事一君。

    ”吾人的辦事,亦正是如此。

    事君也是要辦事的,并不是事奉一個人)。

    這一年,恰值普法開戰,法兵大敗,所以此案得以如此了結,否則還有更嚴重的可能性的。

     教案的起源,固由于天主教被禁止後,秘密傳播者若幹年,有以引起教外人的猜測(見第三章第二節),然其間實有一更深遠的原因,優于其後。

    剖心挖眼等謠言,我小時候尚聽到過,然其時謠言雖盛,實亦無人深信。

    上層社會的士大夫,到底不是毫無憑證的言語所能使其深信不疑的。

    下層社會中人,則素無組織,可以為一哄之市,而不能堅決有所作為。

    倘使當其聚哄之時,有人從旁勸谕,官吏再略加禁遏,風潮也就平息了。

    從前的教案,所以每由極細微的事情,甚或是全無根據的謠言,擴大而成為聚衆滋事的案件,實由于發動之時,隻有從旁鼓動的人,絕無勸谕禁止的人(亦有少數明白的人,知其事之無益有損。

    然在此等情形之下,無從開口,即開口亦無效力)。

    其所由然,則因對于洋人,對于西教,先存一憎惡之念,此等心理之養成,由于(一)世界未交通時,每一民族,都有以本族為中心,而厭惡卑視外人的心理。

    (二)又宗教本有排外性質,中國人雖說信教不甚,排斥異教亦不甚,究亦不能全免。

    (三)合此兩因,加以敗北的恥辱,西人東來後,如楊光先輩的疑忌,至此不啻以事實為之證明。

    于是群懷怨恨之心,剖心挖眼等謠言,就易于流行了。

    (四)而自教禁解除之後,教中人的舉動,亦有以激之。

    西人來傳教的,隻知道物質上的施惠,向中國的愚民,加以勸導,而不知道民族心理上此等深奧的原因。

    及其激成教案之後,則又一味靠強力壓迫,以為如此,必可以使中國人畏懼,而不再滋鬧[如津案,後來威妥瑪(ThomasFrancisWade)對李鴻章述當時英使之言,說倘将天津地方,全行焚毀,即可保後來無事。

    直至庚子拳亂,和約中要規定鬧教地方,停止考試,還是此等見解],而不知事實适得其反。

    佛教的輸入,其初或亦系施諸愚民,然不久即行于士大夫之間(信奉佛教,見于正史最早的,是後漢光武帝的兒子楚王英,稍後的則是後漢末年的笮融,事見《後漢書·光武十三王傳》及《陶謙傳》,其迷信的色彩都很深)。

    基督教之初輸入,亦頗有此情勢,士大夫是社會的表率,一切舉動,實行雖多由于平民,而其發縱指示,則恒出于士大夫。

    倘使鹹同以後,傳教之士,仍能守明代的遺規,注意于士大夫方面,則其成功必可較多,沖突必可較少。

    無如此時西人來傳教的,已不能如前此的教士久居中國,有一番預備工夫,通華語的已少,通華文的更少,亦不能深悉中國的風俗。

    雖亦有譯書及設立學校等工作,然其學校所教的,實無甚深意。

    所譯的書,亦不足引起華人的興味。

    西教在士大夫之間,遂絕無地位,平民信教的,則多數是社會上落伍之徒。

    須知沿襲閉關時代的舊習,見了外國人,即起一種莫名其妙的憎惡之念,固非開通人士之所為,然人總是中材居多數,中材總是為一時風氣所囿的,超出乎風氣之上,而不為其所囿,固然難能可貴,夠不上風氣,而不為其所囿,則是不足貴,而且是可鄙賤的。

    此二者毫厘之差,千裡之謬,斷不容混為一談。

    即如同治初年的教案,長沙湘潭的教民,當國蹙師熸之日,不懷愧憤之念,反有欣喜之情,此等人,如何夠得上做國家民族的一分子?在當時,如何不要激起一般人的反感?所以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其遭遇反對,其太注意于下層社會,以緻招緻了一班民族性較為缺乏的人,亦不能不屍其咎[《中庸》說“不誠無物”,而倚勢淩人,尤足以引起人家的反感。

    《中西紀事·猾夏之漸》篇說:嘉慶中葉,緝拿白蓮教徒,兩江總督百齡,緝得教頭方榮升等,令從其教者,但跨十字架,吃豬肉,便可免死。

    荥升及一女尼朱二姑娘竟不肯。

    這決不是什麼純粹的基督教,然其中亦必含有基督教的分子無疑。

    此時的教徒,其信教是真誠的,果有此等真誠,則其教雖為法令所禁,仍能見諒于社會。

    曆代有許多被禁之教,仍能延續若幹年的,這必是其中重要的一個因素。

    到基督教得以公然傳播之後,教士隻知道以多收教徒為功,而不計來者的動機如何。

    且如不祀祖先等,在我們的見解,原未必遂以為非。

    然在當日,能接受此等條件的人,則非極高而有獨見之士,即系落伍而夠不上吸收水平線以上的中國文化的人。

    極高而有獨見之士,社會上能有多少?何況即有此等人士,其行為還往往履蹈中庸,而不能與其理想相副呢!當時奉教的人,其多文化上落伍的人,更無疑義了。

    當時入教的人,(一)以訟案希冀教士為之說項。

    (二)及欲倚勢淩人者實多。

    如鄉間酬神演戲及修廟等事,教徒都不肯參與。

    論者指為民教不和的一原因。

    其實所以招緻教外人反對的,并不因其謹守教規,而由于其傲慢,甚至強橫而又帶有刁狡的态度,這也是我所親見親聞的事。

    古語說:驕谄隻是一事。

    此言确有至理,因為惟不自重其人格,才會蔑視他人的人格,所以此等惡劣的教徒,見了西教士,其态度格外馴謹。

    教士不知,就誤信為好人了。

    這也是西教士對于中國社會,似了解而實不了解之處。

    天主耶稣兩教,天主教教規較嚴,和中國人民隔絕亦較甚,而教案亦以對天主教為較烈,即其明證]。

    至于教士遇有詞訟及其他案件,動辄袒護教民,幹涉地方官的行政,那更是令人民身受其禍,而覺其為切膚之痛的了。

    自光緒庚子以前,教案的時起,中國士大夫的頑固,平民的愚昧而易盲動,官吏辦事的糊塗敷衍,是萬不能不負責任的,此層我亦無異議。

    但在今日,知此義者已多,無待論列。

    至于教案的背後,更有一種深遠的原因,則知者較少,所以略抒其說如下。

    我們試看,當日曾國藩赴津時,孝欽皇後面谕他,說百姓焚毀教堂時,得有人心人眼,呈交崇厚,而崇厚将其銷毀,命曾國藩密查(《中西紀事·猾夏之漸》篇雲:道光二十五年,部議準海口設立天主堂,華人入教者聽之,惟不許奸誘婦女,及诳騙病人眼睛,違者仍治罪。

    可見此說一時甚流行,孝欽皇後,亦系為此等見解所惑。

    曾國藩奏稱:“仁慈堂查出男女,訊無被擄情事。

    至挖眼剖心,則全系謠傳,毫無實據。

    焚毀教堂之日,衆目昭彰,若有人心人眼等物,豈崇厚一人所能消滅?”又稱,“津民所以生憤者,則亦有故。

    教堂終年扃閉,莫能窺測,其可疑者一。

    中國人民至仁慈堂治病,恒久留不出,其可疑者二。

    仁慈堂死人,有洗屍封眼之事,其可疑者三。

    仁慈堂所醫病人,雖親屬在内,不得相見,其可疑者四。

    堂中掩埋死人,有一棺而兩三屍者,其可疑者五。

    ”可見與大衆隔絕之事,易啟疑窦了。

    張之洞著《勸學篇》,已在光緒戊戌之歲,尚對挖眼剖心等謠言,加以辯駁。

    可見其時尚有流傳。

    然此時距庚子不過數年。

    庚子以後,教案就幾乎絕迹了。

    倘使大衆真以此等說為真實,哪有如此容易之理?可見謠言雖有,不過是一種鼓動的資料,真以為确實而因此堅決行動的,并無其人)。

    當同治元年,江西鬧教時,巡撫沈葆桢,自願挺身任之,且稱此為國家二百年養士之報。

    其時中國預備修訂條約,命中外大臣籌議。

    崇厚複奏,有天主教無異釋道之語,醇親王奕深惡其言,奏稱“沒齒鄙之”。

    奕固然頑固,也是身當政局之沖的人,并不是什麼住居鄉僻,不通世事的鄉愚。

    孝欽後、沈葆桢更不必論了,而其見解如此。

    這就可見當日中西的隔閡,别有一民族上深遠的原因,而知識的锢蔽隻是其淺焉者。

    而知識亦正由此等心理為之障礙,以至于锢蔽。

    天下風起雲湧之事,斷沒有在短時間之内,能夠煙消火滅的。

    然自光緒庚子以後,教案竟不大聽見了,真個給外國人的兵威懲創了,懼怕了嗎?夫豈其然。

    中國人的知識,到此忽然開通了嗎?哪有這麼容易的事!不過經此次變亂之後,知道盲動的無益,民族心理,轉向别一條路上去發揮罷了。

    這也可見得從前的教案,并不專是宗教問題,而别有一次民族的精神,潛伏在内了[同治元年江楚黜教時,郭嵩焘緻書曾國藩,謂唱之者為無識的儒生,附和之者,則愚民乘勢抄掠為利。

    這誠然是不可否認的事。

    後來教案連綿不絕,乘勢抄掠,怕總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

    然有三點,亦須辨明的,(一)乘機抄掠的,隻是少數奸民,與多數人民無涉。

    (二)奸民有時是事後加入的。

    初發動時,群衆的動機,實系純潔。

    (三)其始終純潔,并無抄掠行為的,亦未嘗無有。

    吾幼居武進,武進城内之有教堂,似在光緒二十四年,即戊戌變法之年,1898年以後。

    自此以前,已有一次,教民想到城裡來建築教堂,給一個姓穆,或者是姓莫的聚衆阻止。

    武進城中,此兩姓俱有,而武進人讀此兩字音相同。

    吾于此事,僅得諸傳聞,故不能知為何字。

    這個人本亦是武斷鄉曲,不為鄉裡所齒的。

    然此次之事,卻動機純沽,行為亦極有秩序。

    他是在法律上得到一個據點,即尋到了一點教中人的錯處,然後發動的。

    所以教徒竟無如之何,而在城内建造教堂之事,為之遲延者若幹年。

    此人因此頗為鄉裡所稱許,他亦竟因輿論的稱許,而從此改邪歸正了。

    此次之事,即始終無抄掠等舉動,武進先輩,多能道之]。

     做彌撒大典的教徒 教士的橫行霸道、教民的助纣為虐,以及對教會的誤解等原因,導緻了普通民衆對教會的仇視。

    像照片中洋人與教徒們在教堂中做彌撒大典這樣的活動也是不被當時的民衆理解的。

     因教案的時起,總署議定管理教士章程,凡八條,(一)停止收養孤兒,或嚴行限制。

    (二)教堂祈禱,不得男女混雜。

    (三)教士不得幹預官吏行政,侵犯中國有司之權。

    (四)教民滋事,曲直須憑地方官做主,不得有所包庇。

    (五)教士護照須載明經行地方,不得任意遨遊。

    (六)奉教的須查明身家來曆。

    (七)教士與有司往來,應有一定禮節,不得妄自尊大。

    (八)從前教堂基址,已成民居的,不得任意索取。

    将其照會駐京公使,英美贊成其原則,而不盡同意其細則,事不果行。

     火燒望海樓 天津人對洋人修建望海樓教堂十分憎惡,還發生過火燒望海樓的事件。

    有人還将該事件用木版年畫刻印出來廣為宣傳。

     殺害天津市民 天津教案事件最終以殺害16名天津市民,以及一系列對法國賠款道歉的行為而結束。

    出于對“大局”考慮的清政府并沒有得到人民的理解,民衆的排外情緒更加高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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