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鴉片戰争和鹹豐戊午、庚申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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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統見其兵多,不敢拒絕。
鹹豐五年(1855),穆拉維約夫和黑龍江委員台恒會見,借口為防英法起見,黑龍江口和内地,必須聯絡,請劃江為界。
台恒示以俄國外交部來文,說該文明認黑龍江左岸為中國之地,何得翻議?穆拉維約夫語塞。
乃要求航行黑龍江,而境界置諸緩議。
時朝命吉、黑兩将軍及庫倫辦事大臣照會俄人,說此次劃界,隻以未設界牌地方為限。
然實際上黑龍江北之地,逐漸為俄所占,清朝仍不過命吉、黑兩将軍據理折辯,并由理藩院行文俄國,請其查辦而已。
五口通商以後,俄人亦援例要求,而清朝不許其在海口通商。
鹹豐七年(1857),俄使普提雅廷(Putiatine)到天津,請求劃界。
朝命折回黑龍江辦理(《上谕》:“中俄接壤,惟烏特河一處,未曾分界,從前委員會議,因該國持論未能公允,是以日久無成。
今該使既系該國大臣,正可秉公查清界限”雲雲。
中國此次交涉,是全然依據條約辦理的,但其時實力太薄,條約已無從維持了)。
時俄已以界務任穆拉維約夫。
普提雅廷遂南行,與英法美使臣會合。
明年,英法兵陷大沽,穆拉維約夫乘機照會黑龍江将軍奕山,約其在瑷珲會晤。
于是奕山為全權大臣,和穆拉維約夫定約于瑷珲,割黑龍江北屬俄,而以烏蘇裡江以東,為兩國共管之地,黑龍江、松花江、烏蘇裡江,隻準中俄兩國行船(此約漢文雲:“黑龍江、松花江左岸,由額爾古納河至松花江海口,作為俄羅斯國所屬之地。
”此松花江三字,明系注語,即指黑龍江而言,中國人因謂下文“黑龍江、松花江、烏蘇裡江,此後隻準中國、俄國行船”的松花江,亦系指松花江口以下的黑龍江。
說依據條約,俄人實無在松花江中行船的權利。
然據錢恂《中俄界約斠注》,則謂滿蒙文、俄文和英法文各本,均無上兩松花江字,而下文确有之)。
黑龍江左岸,由精奇裡河以南至霍爾莫勒津屯,原住的滿洲人等,照舊準其居住,仍着滿洲國大臣管理(此即所謂江東六十四屯。
鹹豐十年《北京條約》,亦申明黑龍江左岸,中國人住的地方,及中國人所占漁獵的地方,俄國均不得占據。
仍準中國照常漁獵,重立界牌,以後永無更改。
并不得侵占附近各地。
嗣以華俄居民,墾田交錯,互起争端。
曾于光緒六年即1880年,八年即1882年兩次會立封堆,确立界址。
清朝複以平原界堆,容易遷移,于光緒十三年,即1887年,派李金镛去和俄國交涉,重劃界址,掘濠為界,縱200餘裡,橫七八十裡不等。
光緒二十六年,即1900年,義和團事起,俄人驅逐各屯居民,聚在大屋中,多被燒死。
幸免的百餘人,都凫水逃歸江右。
二十八年,即1902年,俄國所立《東三省撤兵條約》,雖有“允将東三省各地交還中國治理,一如未占據之先”之語,然其地迄未交還。
此注略據葛綏成《中國近代邊疆沿革考》,中華書局本)。
此約既定,侍講殷兆镛參奏奕山,以黑龍江外五千裡之地,借稱閑曠,不候谕旨,拱手讓人,寸磔不足蔽辜。
就條約觀之,誠如殷氏所論。
然據稻葉君山《清朝全史》,則奕山當日,未嘗不竭力争執,而俄人以開戰相脅。
當時的形勢,是萬不能和俄人開戰的,邊備廢弛,兵力衰頹,由來已久,斷不能令身當交涉之沖的一個人,獨屍其咎。
普提雅廷南行後,旋與英、法、美三使俱至天津。
仍請添設通商口岸。
清朝稱,恰克圖和伊犁、塔城,已有三口,若再在五口通商,則共有八口。
他國要求,無以折服。
命譚廷襄在五口之中,選擇兩口,至多三口,旋亦許其一律。
及桂良到津,遂與俄國定約。
其中重要條款:(一)以後行文,由俄國外交部徑達軍機處或特派的大學士,彼此平行。
俄使與大學士、督撫亦平行。
遇有要事,得自恰克圖或就近海口進京。
(二)開上海、甯波、福州、廈門、廣州、台灣、瓊州七處通商,人數不加限制,俄人居京城學習滿漢文的,亦不拘年份(按乾隆十六年,即1751年,庫倫大臣奏稱:俄羅斯學生,已屆10年,請派人前來更換雲雲,則前此以10年為期)。
(四)許在海口及内地傳天主教。
(五)派員查勘邊界。
(六)京城、恰克圖公文,由台站行走。
以半月為限,信函亦得附帶。
運送應用物件,三個月一次,台站費用,中俄各任其半。
(七)又有最惠條款。
鹹豐十年,伊格那提也夫又在北京續訂條約:(一)盡割烏蘇裡江以東。
(二)交界各處,準兩國人民,随便交易,都不納稅。
(三)西疆未定之界,應順山嶺大河,中國常駐卡倫(錢恂《中俄界約斠注》雲:“按《新疆識略》,邊徼卡倫,向分三等:曆年不移,而設有定地者,是謂常設卡倫。
駐卡官兵,有時在此處安設,有時移向彼處,或春秋兩季遞移,或春冬兩季遞移,或春夏秋三季遞移者,是謂移設之卡倫。
有其地雖有卡倫,而有時過時則撤者,是謂添設之卡倫。
卡倫之設,本隻遊牧人私行出入,初無關于界址。
故常設之卡倫,至近者距城或不過數十裡。
鹹豐十年之約,指明以常駐卡倫為界。
同治初元,将軍明誼與彼官勘界。
彼堅執常駐二字。
明将軍再四辯論,總署亦與争持,謂中國卡倫,向無常駐不常駐之分,必當以最外卡倫為界。
無如邊徼規制,彼中習見習聞,竟不克挽回。
而烏裡雅蘇台以西之界遂蹙。
”按此約立後,烏裡雅蘇台、科布多所屬大阿勒台山迤北,塔爾巴哈台所屬塔爾巴哈台山、阿拉套山迤北,及伊犁所屬卡倫,均有向内移徙的,見第四條。
又塔爾巴哈台所屬民莊五處,則限10年内徙,見第十條),雍正六年所立沙賓達巴哈界牌,西至齋桑淖爾。
自此西南,順天山的特穆爾圖淖爾南至浩罕邊界為界。
(四)興凱湖至圖們江,訂于鹹豐十一年三月會立界牌。
沙賓達巴哈至浩罕,則不限日期。
(五)恰克圖照舊到京。
所經庫倫、張家口,零星貨物,亦準行銷。
(六)庫倫設立領事。
(七)俄商來的,每處不過200人,須有本國邊界官路引。
(八)中國商人,亦可往俄國内地通商,并得在俄京或他處設立領事。
(九)開喀什噶爾,設立領事。
除不許賒欠之例,領事和地方官平行。
(十)犯罪争訟,各歸本國治罪。
(十一)邊事向惟庫倫大臣和恰克圖固畢爾那托爾、伊犁将軍和西悉畢爾總督行文辦理。
今增阿穆爾、東海濱兩省固畢爾那托爾和吉林、黑龍江将軍行文,均平行。
恰克圖事,由駐恰克圖部員和恰克圖邊界廓米薩爾行文。
要事由東悉畢爾總督行文軍機處或理藩院。
(十二)恰克圖到北京書信,每月一次,限20日。
物件二月一次,限40日。
商人願自行雇人送書信物件的,準先報明該處長官,允行後照辦。
此兩約失地數百萬平方裡,自《尼布楚條約》訂立至此,共曆170年。
天津俄租界 1858年,當英、法與清政府在天津談判時,俄國公使以“調停人”的角色,強迫清政府首先與之簽訂中俄《天津條約》,取得了各種特權。
圖為天津當年為俄租界的俄羅斯路。
鹹豐十年條約定後,東北疆界,中國依約,于其明年,派倉場侍郎成琦;德宗光緒十二年(1886)又派右副都禦史吳大澂、珲春副都統依克唐阿,和俄人勘定界址,都立有界約。
其西疆之界,則穆宗同治三年(1864),由伊犁将軍明誼和俄訂立界約,劃定沙賓達巴哈至浩罕界上的蔥嶺的疆界。
其後科布多、烏裡雅蘇台屬境于同治八年(1869),塔爾巴哈台屬境于九年(1870),由榮春、奎昌與俄人勘定,亦都立有勘界記,惟伊犁屬境,未及勘定,而為俄人所據,遂啟回事定後的重大交涉。
鹹豐十年條約中,由恰克圖照舊到京一語,意自不謂京城得行銷貨物。
而俄人曲解條文,要求在北京通商。
恰克圖、庫倫、張家口、通州等處,又借口陸路費重,定稅不能照海口一律,又要在蒙古各地随意通商。
張家口設立行棧領事。
經過關隘,概免稽查。
總署力與辯論,卒于同治元年(1862)定《陸路通商章程》二十一款。
(一)兩國邊界百裡内貿易,均不納稅。
(二)中國設官的蒙古地方,及該官所屬各盟,亦不納稅。
不設官處,須有該國邊界官執照,乃可前往。
(三)赴天津的,須有俄邊界官并恰克圖部員蓋印執照,限6個月在天津繳銷。
仍隻準由張家口、東壩、通州徑行抵津。
(四)張家口不設行棧,而準留貨物十分之二銷售。
稅皆三分減一。
留張之貨,不銷的準其運赴天津,不納稅,如在津由水路至南北各口的,所減三分之一稅,仍須補足。
由津及他口運入内地的,亦照納子稅,在他口販土貨運津回國的,除在他口按例納稅外,在津納一複進口稅,在天津、通州販土貨回國的,完一子稅。
販别國貨的,如已完過正稅、子稅,則不重征。
如未完過子稅的,亦應照補。
亦均限6個月銷照。
此章訂明試行三年。
四年(1865),俄人提議改訂。
五年,許其天津免納複進口半稅,餘展至二年後再商。
至八年(1869)乃改訂二十二款。
(一)俄欲删原約中張家口不得設立行棧一語,中國不可。
許将貨物酌留十分之二,改為酌留若幹。
而更添不得設立領事一語。
酌留張家口的貨,仍交正稅,不銷的運赴天津、通州時,還以三分之一。
(二)原約俄商赴蒙古貿易的,有“小本營生”四字,許其删除。
原約但雲“無執照者罰辦”,此改為“行抵中國一邊卡時呈驗”,其繞越偷漏的罰則,亦均減輕。
(三)在津販賣複進口土貨,由陸路回國的,如在原口已完清全稅,一年之内不再重征。
并将暫存天津的複進口半稅,給還存票(嗣後天津複進口稅,中國與各國一行拟改,俄亦一律改定)。
其餘悉同原約。
此約以五年為期。
中國當日,對于商務的盈虧,不甚注意。
稅入尤所不計,所怕的是俄人遍曆各地,窺我虛實。
直到後來伊犁交涉時,所斤斤顧慮的,還在這一點。
然其時情見勢绌更甚,并此時所訂定的,亦不能維持了。
第五節 教禁的解除 鹹豐八年、十年兩條約,把傳教事項,明文規定,這也是中外交通以來的一件大事,自此至光緒庚子(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教案常為中國的大患,前後共曆40年。
今略述教禁解除的經過和教案中最嚴重的同治九年(1870)天津一案如下。
自雍正元年(1723),将各省天主堂一律改為公廨以後,教士在中國已無複開堂傳教的權利。
道光二十四年(1844)中美條約,許美人在五口設立禮拜堂。
然這隻是許其自行禮拜,并非許其傳布。
是時法人屢向耆英請開教禁。
二十五年(1845)耆英為之奏陳。
部議準其在海口設立天主堂,華人入教者聽之。
法人仍不滿足,耆英奏請許其要求,以資籠絡。
二十六年(1846),上谕,令“設立供奉處所,會同禮拜,供十字架圖像,誦經講說,毋庸查禁。
康熙年間,各省舊建之天主堂,除改為廟宇民居,毋庸查辦外,其原舊房屋,準其給還該處奉教之人”。
自此教禁遂算解除。
然尚無外國教士得入内地傳教的明文。
而法國神甫馬賴(AugusteChapdelaine)遽往廣西西林傳教。
鹹豐六年(1856)為知縣張鳴鳳所殺,成為法國用兵的一因,已見第二節。
八年條約,既許各國傳教。
法約補遺條款中,又規定張鳴鳳革職,革職後須照會法使。
并須将革職事由,載明京報。
是為中國因教案處分官吏之始。
十年法約,又規定賠還前天主堂、學堂、墳茔、田土、房廓等件,交法使轉交該處奉教之人。
并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
自此外國傳教士往内地傳教才有條約上的根據,并且得置産業(教會在内地置産,同治四年,即1865年),總署與法使議定章程。
光緒二十一年,即1895年,續有厘定,其中主要的條件,為内地的教産屬于教會,私人不得購置。
以後歐洲來華的教士,遂都由法國保護。
往内地的執照,亦由法公使發給,有教案亦由法公使獨當交涉之沖。
直至光緒十七年(1891)德人謀破壞法國保護教士之權,才照會總署,說德國在華教士,由德國自行保護。
旋因教案啟釁,占據膠州灣。
中國人說外人的傳教,帶有侵略性質,也無怪其然了。
中華民族排外運動的高漲 西方列強的侵略行徑,傳教士在中國的胡作非為,激起了中國各階層人民的極大憤怒。
全國各地不斷爆發反洋教反瓜分的鬥争,最後會合成義和團反帝愛國運動。
教禁甫開,而教案即起。
其事在同治元年。
是時法國人分遣教士,遊行各省,将至湖南,長沙、湘潭一帶的教民,相與誇耀,以為揚眉吐氣,複見天日。
因此激動湖南士紳的公憤,撰成公檄,流傳入贛。
贛省的士紳,又從而傳布之。
遂至釀成兩省的教案。
其事詳見《中西紀事》的《江楚黜教》篇中。
他省亦時有教案,連綿不絕,至同治九年的天津教案,其嚴重達于極點。
此案因當時天津有迷拐小孩之事而引起,先是法國教士,在天津的三岔河,建立教堂,謂之仁慈堂。
其中的女教士,出錢收養貧兒。
及是,拐匪武蘭珍被捕,供稱教民王三将迷藥給他。
而是時仁慈堂孩童,适患疫病,死得頗多。
民間遂謠言教堂迷拐孩童,剖心挖眼,并義冢上屍骸暴露的,亦指為教堂所棄。
崇厚時為三口通商大臣,和天津道周家勳等會同法國領事豐大業(M.Foutanier)帶武蘭珍到堂調查。
蘭珍語多支離,和原供不符,事已明白。
崇厚允即出示辟謠。
而其回署時,人民觀看的,和教堂中人言語龃龉,互把磚石相擊,人民遂集衆圍困教堂,勢将滋事。
豐大業跑到崇厚署中,咆哮憤詈。
崇厚撫慰他,不聽
鹹豐五年(1855),穆拉維約夫和黑龍江委員台恒會見,借口為防英法起見,黑龍江口和内地,必須聯絡,請劃江為界。
台恒示以俄國外交部來文,說該文明認黑龍江左岸為中國之地,何得翻議?穆拉維約夫語塞。
乃要求航行黑龍江,而境界置諸緩議。
時朝命吉、黑兩将軍及庫倫辦事大臣照會俄人,說此次劃界,隻以未設界牌地方為限。
然實際上黑龍江北之地,逐漸為俄所占,清朝仍不過命吉、黑兩将軍據理折辯,并由理藩院行文俄國,請其查辦而已。
五口通商以後,俄人亦援例要求,而清朝不許其在海口通商。
鹹豐七年(1857),俄使普提雅廷(Putiatine)到天津,請求劃界。
朝命折回黑龍江辦理(《上谕》:“中俄接壤,惟烏特河一處,未曾分界,從前委員會議,因該國持論未能公允,是以日久無成。
今該使既系該國大臣,正可秉公查清界限”雲雲。
中國此次交涉,是全然依據條約辦理的,但其時實力太薄,條約已無從維持了)。
時俄已以界務任穆拉維約夫。
普提雅廷遂南行,與英法美使臣會合。
明年,英法兵陷大沽,穆拉維約夫乘機照會黑龍江将軍奕山,約其在瑷珲會晤。
于是奕山為全權大臣,和穆拉維約夫定約于瑷珲,割黑龍江北屬俄,而以烏蘇裡江以東,為兩國共管之地,黑龍江、松花江、烏蘇裡江,隻準中俄兩國行船(此約漢文雲:“黑龍江、松花江左岸,由額爾古納河至松花江海口,作為俄羅斯國所屬之地。
”此松花江三字,明系注語,即指黑龍江而言,中國人因謂下文“黑龍江、松花江、烏蘇裡江,此後隻準中國、俄國行船”的松花江,亦系指松花江口以下的黑龍江。
說依據條約,俄人實無在松花江中行船的權利。
然據錢恂《中俄界約斠注》,則謂滿蒙文、俄文和英法文各本,均無上兩松花江字,而下文确有之)。
黑龍江左岸,由精奇裡河以南至霍爾莫勒津屯,原住的滿洲人等,照舊準其居住,仍着滿洲國大臣管理(此即所謂江東六十四屯。
鹹豐十年《北京條約》,亦申明黑龍江左岸,中國人住的地方,及中國人所占漁獵的地方,俄國均不得占據。
仍準中國照常漁獵,重立界牌,以後永無更改。
并不得侵占附近各地。
嗣以華俄居民,墾田交錯,互起争端。
曾于光緒六年即1880年,八年即1882年兩次會立封堆,确立界址。
清朝複以平原界堆,容易遷移,于光緒十三年,即1887年,派李金镛去和俄國交涉,重劃界址,掘濠為界,縱200餘裡,橫七八十裡不等。
光緒二十六年,即1900年,義和團事起,俄人驅逐各屯居民,聚在大屋中,多被燒死。
幸免的百餘人,都凫水逃歸江右。
二十八年,即1902年,俄國所立《東三省撤兵條約》,雖有“允将東三省各地交還中國治理,一如未占據之先”之語,然其地迄未交還。
此注略據葛綏成《中國近代邊疆沿革考》,中華書局本)。
此約既定,侍講殷兆镛參奏奕山,以黑龍江外五千裡之地,借稱閑曠,不候谕旨,拱手讓人,寸磔不足蔽辜。
就條約觀之,誠如殷氏所論。
然據稻葉君山《清朝全史》,則奕山當日,未嘗不竭力争執,而俄人以開戰相脅。
當時的形勢,是萬不能和俄人開戰的,邊備廢弛,兵力衰頹,由來已久,斷不能令身當交涉之沖的一個人,獨屍其咎。
普提雅廷南行後,旋與英、法、美三使俱至天津。
仍請添設通商口岸。
清朝稱,恰克圖和伊犁、塔城,已有三口,若再在五口通商,則共有八口。
他國要求,無以折服。
命譚廷襄在五口之中,選擇兩口,至多三口,旋亦許其一律。
及桂良到津,遂與俄國定約。
其中重要條款:(一)以後行文,由俄國外交部徑達軍機處或特派的大學士,彼此平行。
俄使與大學士、督撫亦平行。
遇有要事,得自恰克圖或就近海口進京。
(二)開上海、甯波、福州、廈門、廣州、台灣、瓊州七處通商,人數不加限制,俄人居京城學習滿漢文的,亦不拘年份(按乾隆十六年,即1751年,庫倫大臣奏稱:俄羅斯學生,已屆10年,請派人前來更換雲雲,則前此以10年為期)。
(四)許在海口及内地傳天主教。
(五)派員查勘邊界。
(六)京城、恰克圖公文,由台站行走。
以半月為限,信函亦得附帶。
運送應用物件,三個月一次,台站費用,中俄各任其半。
(七)又有最惠條款。
鹹豐十年,伊格那提也夫又在北京續訂條約:(一)盡割烏蘇裡江以東。
(二)交界各處,準兩國人民,随便交易,都不納稅。
(三)西疆未定之界,應順山嶺大河,中國常駐卡倫(錢恂《中俄界約斠注》雲:“按《新疆識略》,邊徼卡倫,向分三等:曆年不移,而設有定地者,是謂常設卡倫。
駐卡官兵,有時在此處安設,有時移向彼處,或春秋兩季遞移,或春冬兩季遞移,或春夏秋三季遞移者,是謂移設之卡倫。
有其地雖有卡倫,而有時過時則撤者,是謂添設之卡倫。
卡倫之設,本隻遊牧人私行出入,初無關于界址。
故常設之卡倫,至近者距城或不過數十裡。
鹹豐十年之約,指明以常駐卡倫為界。
同治初元,将軍明誼與彼官勘界。
彼堅執常駐二字。
明将軍再四辯論,總署亦與争持,謂中國卡倫,向無常駐不常駐之分,必當以最外卡倫為界。
無如邊徼規制,彼中習見習聞,竟不克挽回。
而烏裡雅蘇台以西之界遂蹙。
”按此約立後,烏裡雅蘇台、科布多所屬大阿勒台山迤北,塔爾巴哈台所屬塔爾巴哈台山、阿拉套山迤北,及伊犁所屬卡倫,均有向内移徙的,見第四條。
又塔爾巴哈台所屬民莊五處,則限10年内徙,見第十條),雍正六年所立沙賓達巴哈界牌,西至齋桑淖爾。
自此西南,順天山的特穆爾圖淖爾南至浩罕邊界為界。
(四)興凱湖至圖們江,訂于鹹豐十一年三月會立界牌。
沙賓達巴哈至浩罕,則不限日期。
(五)恰克圖照舊到京。
所經庫倫、張家口,零星貨物,亦準行銷。
(六)庫倫設立領事。
(七)俄商來的,每處不過200人,須有本國邊界官路引。
(八)中國商人,亦可往俄國内地通商,并得在俄京或他處設立領事。
(九)開喀什噶爾,設立領事。
除不許賒欠之例,領事和地方官平行。
(十)犯罪争訟,各歸本國治罪。
(十一)邊事向惟庫倫大臣和恰克圖固畢爾那托爾、伊犁将軍和西悉畢爾總督行文辦理。
今增阿穆爾、東海濱兩省固畢爾那托爾和吉林、黑龍江将軍行文,均平行。
恰克圖事,由駐恰克圖部員和恰克圖邊界廓米薩爾行文。
要事由東悉畢爾總督行文軍機處或理藩院。
(十二)恰克圖到北京書信,每月一次,限20日。
物件二月一次,限40日。
商人願自行雇人送書信物件的,準先報明該處長官,允行後照辦。
此兩約失地數百萬平方裡,自《尼布楚條約》訂立至此,共曆170年。
天津俄租界 1858年,當英、法與清政府在天津談判時,俄國公使以“調停人”的角色,強迫清政府首先與之簽訂中俄《天津條約》,取得了各種特權。
圖為天津當年為俄租界的俄羅斯路。
鹹豐十年條約定後,東北疆界,中國依約,于其明年,派倉場侍郎成琦;德宗光緒十二年(1886)又派右副都禦史吳大澂、珲春副都統依克唐阿,和俄人勘定界址,都立有界約。
其西疆之界,則穆宗同治三年(1864),由伊犁将軍明誼和俄訂立界約,劃定沙賓達巴哈至浩罕界上的蔥嶺的疆界。
其後科布多、烏裡雅蘇台屬境于同治八年(1869),塔爾巴哈台屬境于九年(1870),由榮春、奎昌與俄人勘定,亦都立有勘界記,惟伊犁屬境,未及勘定,而為俄人所據,遂啟回事定後的重大交涉。
鹹豐十年條約中,由恰克圖照舊到京一語,意自不謂京城得行銷貨物。
而俄人曲解條文,要求在北京通商。
恰克圖、庫倫、張家口、通州等處,又借口陸路費重,定稅不能照海口一律,又要在蒙古各地随意通商。
張家口設立行棧領事。
經過關隘,概免稽查。
總署力與辯論,卒于同治元年(1862)定《陸路通商章程》二十一款。
(一)兩國邊界百裡内貿易,均不納稅。
(二)中國設官的蒙古地方,及該官所屬各盟,亦不納稅。
不設官處,須有該國邊界官執照,乃可前往。
(三)赴天津的,須有俄邊界官并恰克圖部員蓋印執照,限6個月在天津繳銷。
仍隻準由張家口、東壩、通州徑行抵津。
(四)張家口不設行棧,而準留貨物十分之二銷售。
稅皆三分減一。
留張之貨,不銷的準其運赴天津,不納稅,如在津由水路至南北各口的,所減三分之一稅,仍須補足。
由津及他口運入内地的,亦照納子稅,在他口販土貨運津回國的,除在他口按例納稅外,在津納一複進口稅,在天津、通州販土貨回國的,完一子稅。
販别國貨的,如已完過正稅、子稅,則不重征。
如未完過子稅的,亦應照補。
亦均限6個月銷照。
此章訂明試行三年。
四年(1865),俄人提議改訂。
五年,許其天津免納複進口半稅,餘展至二年後再商。
至八年(1869)乃改訂二十二款。
(一)俄欲删原約中張家口不得設立行棧一語,中國不可。
許将貨物酌留十分之二,改為酌留若幹。
而更添不得設立領事一語。
酌留張家口的貨,仍交正稅,不銷的運赴天津、通州時,還以三分之一。
(二)原約俄商赴蒙古貿易的,有“小本營生”四字,許其删除。
原約但雲“無執照者罰辦”,此改為“行抵中國一邊卡時呈驗”,其繞越偷漏的罰則,亦均減輕。
(三)在津販賣複進口土貨,由陸路回國的,如在原口已完清全稅,一年之内不再重征。
并将暫存天津的複進口半稅,給還存票(嗣後天津複進口稅,中國與各國一行拟改,俄亦一律改定)。
其餘悉同原約。
此約以五年為期。
中國當日,對于商務的盈虧,不甚注意。
稅入尤所不計,所怕的是俄人遍曆各地,窺我虛實。
直到後來伊犁交涉時,所斤斤顧慮的,還在這一點。
然其時情見勢绌更甚,并此時所訂定的,亦不能維持了。
第五節 教禁的解除 鹹豐八年、十年兩條約,把傳教事項,明文規定,這也是中外交通以來的一件大事,自此至光緒庚子(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教案常為中國的大患,前後共曆40年。
今略述教禁解除的經過和教案中最嚴重的同治九年(1870)天津一案如下。
自雍正元年(1723),将各省天主堂一律改為公廨以後,教士在中國已無複開堂傳教的權利。
道光二十四年(1844)中美條約,許美人在五口設立禮拜堂。
然這隻是許其自行禮拜,并非許其傳布。
是時法人屢向耆英請開教禁。
二十五年(1845)耆英為之奏陳。
部議準其在海口設立天主堂,華人入教者聽之。
法人仍不滿足,耆英奏請許其要求,以資籠絡。
二十六年(1846),上谕,令“設立供奉處所,會同禮拜,供十字架圖像,誦經講說,毋庸查禁。
康熙年間,各省舊建之天主堂,除改為廟宇民居,毋庸查辦外,其原舊房屋,準其給還該處奉教之人”。
自此教禁遂算解除。
然尚無外國教士得入内地傳教的明文。
而法國神甫馬賴(AugusteChapdelaine)遽往廣西西林傳教。
鹹豐六年(1856)為知縣張鳴鳳所殺,成為法國用兵的一因,已見第二節。
八年條約,既許各國傳教。
法約補遺條款中,又規定張鳴鳳革職,革職後須照會法使。
并須将革職事由,載明京報。
是為中國因教案處分官吏之始。
十年法約,又規定賠還前天主堂、學堂、墳茔、田土、房廓等件,交法使轉交該處奉教之人。
并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
自此外國傳教士往内地傳教才有條約上的根據,并且得置産業(教會在内地置産,同治四年,即1865年),總署與法使議定章程。
光緒二十一年,即1895年,續有厘定,其中主要的條件,為内地的教産屬于教會,私人不得購置。
以後歐洲來華的教士,遂都由法國保護。
往内地的執照,亦由法公使發給,有教案亦由法公使獨當交涉之沖。
直至光緒十七年(1891)德人謀破壞法國保護教士之權,才照會總署,說德國在華教士,由德國自行保護。
旋因教案啟釁,占據膠州灣。
中國人說外人的傳教,帶有侵略性質,也無怪其然了。
中華民族排外運動的高漲 西方列強的侵略行徑,傳教士在中國的胡作非為,激起了中國各階層人民的極大憤怒。
全國各地不斷爆發反洋教反瓜分的鬥争,最後會合成義和團反帝愛國運動。
教禁甫開,而教案即起。
其事在同治元年。
是時法國人分遣教士,遊行各省,将至湖南,長沙、湘潭一帶的教民,相與誇耀,以為揚眉吐氣,複見天日。
因此激動湖南士紳的公憤,撰成公檄,流傳入贛。
贛省的士紳,又從而傳布之。
遂至釀成兩省的教案。
其事詳見《中西紀事》的《江楚黜教》篇中。
他省亦時有教案,連綿不絕,至同治九年的天津教案,其嚴重達于極點。
此案因當時天津有迷拐小孩之事而引起,先是法國教士,在天津的三岔河,建立教堂,謂之仁慈堂。
其中的女教士,出錢收養貧兒。
及是,拐匪武蘭珍被捕,供稱教民王三将迷藥給他。
而是時仁慈堂孩童,适患疫病,死得頗多。
民間遂謠言教堂迷拐孩童,剖心挖眼,并義冢上屍骸暴露的,亦指為教堂所棄。
崇厚時為三口通商大臣,和天津道周家勳等會同法國領事豐大業(M.Foutanier)帶武蘭珍到堂調查。
蘭珍語多支離,和原供不符,事已明白。
崇厚允即出示辟謠。
而其回署時,人民觀看的,和教堂中人言語龃龉,互把磚石相擊,人民遂集衆圍困教堂,勢将滋事。
豐大業跑到崇厚署中,咆哮憤詈。
崇厚撫慰他,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