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入近世期以前中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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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異族入據之世,但此等人的組織,根本是為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的。

    其組織雖亦有相當的精嚴,乃所謂盜亦有道。

    盜雖有道,其道究隻可以為盜,真要靠他舉行革命事業是不夠的。

     冬景貨郎圖軸 圖為貨郎兜售貨物的場景。

    舊時社會視為最高階級的,是讀書做官的人。

    從事商業的人多希望改而為士,因其地位榮譽較高。

     一般的風氣,家族主義頗為發達。

    人類在較早的時代,其團結大概是依據血統的。

    當這時代,治理之權,和相生相養之道,都由血緣團體來擔負,是為氏族時代。

    後來交通漸廣,交易日繁,一團體的自給自足,不如廣大的分工合作來得有利,于是氏族破壞,家族代興。

    中國的家族,大體以“一夫上父母下妻子”為範圍,較諸西洋的小家庭,多出上父母一代,間有超過于此的,如兄弟幾房同居等,其為數實不多,此等組織,觀念論者多以為其原因在倫理上,說中國人的團結,勝于歐美人。

    其實不然,其原因仍在經濟上。

    (一)因有些财産,不能分析,如兄弟數人,有一所大屋子,因而不能分居。

    (二)而其最重要的原因,則小家庭中,人口太少,在經濟上不足自立。

    譬如一夫一妻,有一個害了病,一個要看護他,其餘事情就都沒人做了。

    若在較大的家庭中,則多少可借些旁人的力,須知在平民的家庭中,老年的父母,亦不是坐食的,多少幫着照顧孩子,做些輕易的事情。

    (三)慕累世同居等美名以為倫理上的美談,因而不肯分析的,容或有之,怕究居少數,但亦未必能持久。

    凡人總有一件盡力經營的事情,對于它總是十分愛護的。

    中國人從前對于國家的關系,本不甚密切,社會雖互相聯結,然自分配變為交易,明明互相倚賴之事,必以互相剝削之道行之,于是除财産共同的團體以内的人,大率處于半敵對的地位。

    個人所恃以為保障的,隻有家族,普通人的精力,自然聚集于此了。

    因此,家族自私之情,亦特别發達。

    (一)為要保持血統的純潔,則排斥螟蛉子,重視婦女的貞操。

    (二)為要維持家族,使之不絕,則人人以無後為大戚。

    因而獎勵早婚,獎勵多丁,緻經濟上的負擔加重,教養都不能達到相當的程度。

    (三)公益事情,有一部分亦以家族為範圍,如族内的義田、義學等是。

    (四)因此而有害于更大的公益。

    如官吏的貪污,社會上經手公共事業的人的不清白,均系剝削廣大的社會,以利其家族。

    (五)一部分人,被家族主義所吞噬,失其獨立,而人格不能發展。

    尤其是婦女,如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因而不施以教育,反加以抑壓锢蔽之類。

    總而言之,家族制度和資本制度,是現代社會的兩根支柱,把這兩根支柱拉倒了,而代以他種支柱,社會的情形就大變了。

     鄉土觀念亦是習慣所重的。

    (一)因交通不便,各地方的風俗,不能齊一,尤其言語不能盡通。

    (二)而家族主義,亦本來重視鄉土的。

    因為家族的根據,總在一定的地方,而習俗重視墳墓,尤屬難于遷移之故。

    因此離開本鄉,辄有凄涼之念,雖在外數十年,立有事業,仍抱着“樹高千丈,葉落歸根”的思想,總想要歸老故鄉,而屍棺在千裡之外,亦要運歸埋葬。

    此于遠适異域,建立功業,從事拓殖,頗有些阻礙。

    羁旅之人,遇見同鄉,亦覺得特别親近,隻看各地會館的林立,便可知道,此于國族的大團結,亦頗有妨礙。

    後來旅外的華僑,雖在異國,仍因鄉貫分幫,即其一證。

     中國人是現實主義的,不甚迷信宗教。

    其故:因自漢以後,儒教盛行,儒教的宗旨,系将已往的時代,分為三階段。

    (一)在部族公産之世,社會内部,絕無矛盾,對外亦無争鬥,謂之大同。

    (二)及封建時代,此等美妙的文化,業經過去了,然大同時代的規制,仍有存留。

    社會内部的矛盾,還不甚深刻,是為小康。

    大同小康之名,見于《禮記·禮運》。

    (三)其第三個時期,沒有提及,我們隻得借《春秋》中的名詞,稱之為亂世了。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分為三世:(一)據亂而作,(二)進于升平,(三)再進于太平,明是要把世運逆挽至小康,再挽之大同的。

    太平大同的意義,後世已無人能解,小康之義,儒書傳者較詳,後人都奉為治化的極則(其實儒家的高義,并不止此)。

    其說法,還是注重于社會組織的。

    想把事務件件處置得妥帖,使人養生送死無憾。

    儒教盛行,大家所希望的,都在現世,都可以人力緻之。

    所以别種宗教,所希望的未來世界,或别一世界,靠他力緻之的,在中國不能甚占勢力。

    雖然如此,人對現世的觖望,總是不能無有的,于是有道佛二教,以彌補其空隙。

    (一)儒教的善惡報應,是限于現世的,延長之則及于子孫,這往往沒有應驗,不能使求報的人滿足。

    佛教乃延長其時間而說輪回,另辟一空間而說淨土,使人不緻失望。

    (二)高深的哲學,在中國是不甚發達的,佛教則極為發達,可以滿足一部分人的求知欲。

    (三)其随時随地,各有一神以臨之,或則系屬善性,而可以使人祈求;或則系屬惡性,而可以使人畏怖。

    則自古以來,此等迷信的對象本甚多,即後來亦有因事而發生的,都并入于道教之中,前者如各地方的土地山川之神;後者如後世貨币用弘,則發生财神;天痘傳染,則發生痘神等是。

    中國宗教發達至此,已完全具足,所以再有新宗教輸入,便不易盛行。

     童子禮佛圖軸 圖為四童子在效仿成人拜祭神佛,反映出當時民間宗教信仰對兒童的影響。

    由此可見佛教在中國的傳播已相當深入了。

     以上所說,系就通常情形立論。

    若在社會秩序特别不安定之時,亦有借宗教以資煽惑的,則其宗教,迷信的色彩,必較濃厚,而其性質,亦不如平時的宗教的平和,曆代喪亂時所謂邪教者都是。

     以上是中國政治和社會的輪廓。

    總而言之: (一)當時中國的政治,是消極性的,在閉關時代,可以苟安,以應付近世列國并立的局面則不足。

     (二)當時中國的人民和政府的關系該說是對立的,社會的規則都靠相沿的習慣維持。

    但到真有外族侵入時,人民就能奮起而與國家一緻了。

     (三)中國社會的風俗習慣,都是中國社會的生活情形所規定的,入近世期以後,生活情形變,風俗習慣亦不得不變。

    但中國疆域廣大,各地方的生活,所受新的影響不一緻,所以其變的遲速,亦不能一緻,而積習既深,變起來自然也有相當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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