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江甯和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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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朱谕嗣後攻剿夷匪折件,由五百裡奏報,如大獲勝仗,即由六百裡奏報。
大安之役,乃由五百裡奏聞。
自是驿遞相望,督臣怡良頗惎之,又慮英人報複。
時俘獲監禁台灣者百六十餘人,鎮道謂解省既不可,久羁亦非計,奏明倘夷船大幫猝至,惟有先行正法,以除内患。
報可。
閩督怡良聞之懼,亟令泉州守函止之。
鎮道不聽,除英酋颠林等九人及漢奸黃某、張某奉旨禁锢外,餘悉殺之。
時英人尚據鼓浪嶼,聞之大怒,遍張僞示,謂中華之辱莫甚于此(見姚瑩緻劉韻珂書)。
及和議成,訂明被禁英人及因英事被禁之華人,一律釋放。
于是颠林等九人及散夷二十五人均送廈門省釋,而英人謂兩次俘獲均遭風難,夷脅江浙閩粵四省大吏入奏,诏怡良渡海查辦。
甫至,兵民即諸行營為鎮道訴冤,全台士民,陸續奔訴者甚衆。
怡良慮激變,受其詞而迫鎮道自認冒功,奉旨革職,逮入都交刑部審訊,旋以業徑革職,免其治罪結案焉。
此事措置蓋迫于勢不得不然,論者以此咎怡良,未為平允。
然謂鎮道冒功則實誣。
當時兵勇确曾協力戰鬥,革鎮道之職,已足以全和局,乃并因此議叙之官紳概行撤銷,則亦稍過矣。
達洪阿、姚瑩多殺英俘,自今日觀之,誠不免于野蠻,然今昔思想不同,不能執此以議昔人。
瑩緻劉韻珂書謂鎮道天朝大臣,不能與夷對質,辱國。
諸文武即不以為功,豈可更使獲咎,失忠義之心,惟有鎮道引咎而已。
頗有大臣之風概也。
中英簽署《南京條約》1842年8月29日,中方代表耆英、伊裡布和兩江總督牛鑒與英方代表璞鼎查在英艦“臯華麗”号上簽訂了《南京條約》,這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英人用兵實緣種種積釁,鴉片之利或其所歆,然必挾兵力以求仇,則究為義所不許。
故當時雖許以通商,仍可要以禁煙,而諸臣不明外情,置諸不論不議之列,煙禁遂暗中解除。
鹹豐五、六年間(1855、1856年),各省競行抽厘以充軍饷。
八年,乃以洋藥為名,收百斤三十兩之稅,除官員、兵丁、太監外,人民概許買用焉。
奉朱谕嗣後攻剿夷匪折件,由五百裡奏報,如大獲勝仗,即由六百裡奏報。
大安之役,乃由五百裡奏聞。
自是驿遞相望,督臣怡良頗惎之,又慮英人報複。
時俘獲監禁台灣者百六十餘人,鎮道謂解省既不可,久羁亦非計,奏明倘夷船大幫猝至,惟有先行正法,以除内患。
報可。
閩督怡良聞之懼,亟令泉州守函止之。
鎮道不聽,除英酋颠林等九人及漢奸黃某、張某奉旨禁锢外,餘悉殺之。
時英人尚據鼓浪嶼,聞之大怒,遍張僞示,謂中華之辱莫甚于此(見姚瑩緻劉韻珂書)。
及和議成,訂明被禁英人及因英事被禁之華人,一律釋放。
于是颠林等九人及散夷二十五人均送廈門省釋,而英人謂兩次俘獲均遭風難,夷脅江浙閩粵四省大吏入奏,诏怡良渡海查辦。
甫至,兵民即諸行營為鎮道訴冤,全台士民,陸續奔訴者甚衆。
怡良慮激變,受其詞而迫鎮道自認冒功,奉旨革職,逮入都交刑部審訊,旋以業徑革職,免其治罪結案焉。
此事措置蓋迫于勢不得不然,論者以此咎怡良,未為平允。
然謂鎮道冒功則實誣。
當時兵勇确曾協力戰鬥,革鎮道之職,已足以全和局,乃并因此議叙之官紳概行撤銷,則亦稍過矣。
達洪阿、姚瑩多殺英俘,自今日觀之,誠不免于野蠻,然今昔思想不同,不能執此以議昔人。
瑩緻劉韻珂書謂鎮道天朝大臣,不能與夷對質,辱國。
諸文武即不以為功,豈可更使獲咎,失忠義之心,惟有鎮道引咎而已。
頗有大臣之風概也。
中英簽署《南京條約》1842年8月29日,中方代表耆英、伊裡布和兩江總督牛鑒與英方代表璞鼎查在英艦“臯華麗”号上簽訂了《南京條約》,這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英人用兵實緣種種積釁,鴉片之利或其所歆,然必挾兵力以求仇,則究為義所不許。
故當時雖許以通商,仍可要以禁煙,而諸臣不明外情,置諸不論不議之列,煙禁遂暗中解除。
鹹豐五、六年間(1855、1856年),各省競行抽厘以充軍饷。
八年,乃以洋藥為名,收百斤三十兩之稅,除官員、兵丁、太監外,人民概許買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