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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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柳無忌 無忌先生: 示悉。

    近來多病,最近又須出門一次,匆匆讀大作一過,略有鄙見,即寫在大稿上,乞恕之。

     我多年不弄中國文學史了,此次胡亂寫出一點意見,定多不妥,隻因尊意不可卻,故略供參考而已。

    中國的短篇小說(唐之傳奇,宋以後的話本)實值得特别一提。

    李田意兄收集此類材料甚多,可以看看他的《三言》《二拍》等等,此乃是《今古奇觀》的來源。

     長篇小說之中,《三國志》似不足與《水浒》并提。

    中國小說可分兩大類:一是storiesoflongevolution,如《水浒》《西遊》等;一是創作的小說,如《儒林外史》《紅樓夢》等。

     匆匆敬祝 雙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七,十一,三夜 複蘇雪林 雪林女士: 謝謝你五月五日的信,和寄贈的《棘心》、《天馬集》、《昆侖之謎》、《玉溪詩謎》四部書。

     承問及小兒思杜的消息,至感。

    我猜想這個去年八月自殺的消息是一種有惡意的謠言,故意在“五四”的前夕放出。

    我在今年一月間尚得友人間接傳出思杜被送東北的消息,故我不信此謠言,當日即用長途電話告知内人,叫他不要輕信此消息。

     毛神父似未曾有機會把《棘心》交給我。

     我今天匆匆翻看這書。

    在九十、九四頁上看見你追念“五四”的“理性女神”的文字。

    我同情你的看法,但我(覺得)“五四”本身含有不少的反理智成分,所以“不少五四時代過來人”終不免走上反理智的路上去,終不免被人牽着鼻子走。

     你的《天馬集》等,我還沒有時間細讀。

    (我一定要讀你這本書),隻想起了一件事,在美京的顧季高先生(名翊群)在今年三月尾來紐約看我,帶了一部書稿來要我看。

    那書稿是讨論李義山的“詩謎”的,他引用了你的“李義山戀愛事迹考”和馮浩等人的議論。

    我那時因為行色匆匆,又因為我平日不喜歡義山的詩。

    所以不曾細看顧君的書稿。

    他是一位有地位的經濟學者,出于一個舊學有淵源的家庭,晚年(約有六十歲了)對義山的詩發生興趣,居然寫成一部書。

    我對他說,我們作曆史考證的人,不可不知道考證的方法有個限度,這個限度就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有三分證據,不可說四分話。

    ”我指出他書稿裡所舉義山的詩謎,往往一首詩可以有三四種不同的說法(包括雪林的說法),而沒有一種說法是有兩三分證據的。

    我那天書桌上正攤着一本《朱子語類》,我翻出一條指給顧君看。

    朱子大意是說,往往“前聖”說的話,雖有“後聖”,他未必能全懂;何況千年後的我們?朱子此言是很平允的,很有經驗的,很可以使我們發深省的。

    &hellip&hellip 适 之 四七,五,十二 答某先生 〇〇先生: 我從來沒有好好的學寫字,十幾歲時,我曾臨寫顔魯公,也曾臨寫褚河南,也曾臨寫蘇東坡。

    無論臨寫誰,我總學不像,當時中國公學有一位會寫字做詩的安徽同學湯保民先生(昭)曾說:“适之樣樣事都聰明,就是寫字真笨!” 我十九歲出國留學,更沒有學寫字的工夫了。

    民國六年回國教書,到現在四十多年了。

    這四十多年裡,我寫了三四百萬字的稿子,或是講義,或是文稿,我隻有一條自律的規則,就是:不寫一個潦草的字,不要叫排字工人排錯。

     但在過去四五十年裡,我沒有費一天工夫去學寫字。

    所以我自己知道我不會寫字,更不配給别人寫字。

     承先生的好意,要我寫字。

    我寫這封信,請先生原諒,請先生恕我不寫了。

    原紙奉還,敬祝先生健康。

     胡适敬上 十二月十三日 複潘悫 君實先生: 謝謝你送我《鐘表淺說》一本,我讀了很感興趣,還增加了不少知識。

     你在鐘表小史裡提到《紅樓夢》裡提及鐘表的地方,我可以給你加一條“脂硯齋評本”的小考據。

    五十二回(你已提到了此一回)寫晴雯補裘完時,“隻聽自鳴鐘已敲了四下”。

    脂硯齋本有小注雲: 據四下乃寅正初刻。

    寅此樣“寫”法,避諱也。

     曹雪芹是曹寅的孫子,所以說“避諱”。

    (此條是依據徐星署藏的八十回本。

    ) 聽說你的病已大有進步,今天看見你的題字,我很高興。

    我此時不敢來看你,怕勞動你。

    匆匆草短信道謝,并祝多多保重。

     胡适敬上 四七,十二,二十日 複徐文珊 文珊先生: 謝謝你十二月十七日的信,更謝謝你寄贈的校點的《原抄本日知錄》! 這個本子的底本,誠如黃季剛先生說的,當是“自原本移寫”的抄本。

    季剛先生的校記,我已讀了,其中“素夷狄行乎夷狄”一條,“胡服”一條,固是極可寶貴的補亡原料,就是避明帝諱諸條,也可以使我們明了當日遺民志士的心理。

     你校點這部大書,功力浩大而精細,真可以對得住張溥泉先生和崔震華女士表彰亭林原稿真面目的苦心了,佩服佩服! 敬此道謝,并祝 新年百福。

     胡适敬上 四七,十二,二十二 複楊雲萍 雲萍先生: 前日在山上暢談,甚慰。

     謝謝你的信和大作五篇。

     《鄭成功焚儒服考》一篇,我最感興趣。

    你考定這個傳說隻有鄭亦鄒的一個來源,證據很充足考定梨洲遺著中《鄭成功傳》不是梨洲的著作,又考證謝國桢的錯誤,都很好。

    你指出鄭成功在遁入海之前已統過兵,并非“未嘗一日與兵枋”,是很有力的反證;其餘四篇,也都拜讀了。

    多謝多謝。

     胡适敬上 四八,一,八 緻李霖燦 霖燦先生: 今夜偶看《大陸雜志》十七卷第十二期,看見你說明梅清《奇松圖冊》的短文,我覺得他題詩的末句“異常見風流”五字的平仄不調,我翻看封面原照片,乃是“畢韋見風流”,你認錯了兩個字。

    畢是畢宏,韋是韋偃,都是唐朝畫松的畫家。

    杜甫詩:“天下幾人畫古松?畢宏已老韋偃少&hellip&hellip”即是此兩人,你看是嗎? 胡 适 四八,一,十二夜 緻唐富言等 先生: 中國刊物常有請名人題詞的習慣。

    我個人向來不贊成這種題詞,所以我很少很少答應各處題詞的請求。

    現在我很誠懇的報告先生,我已決定謝絕一切的題詞的請求了,千萬請原諒。

     (二月五日) 複吳祖坪、王紹桢 祖坪、紹桢先生: 承示“因有關母校輔仁大學在台複校事宜”,兩位先生要求和我談談。

    關于這件事,我有兩點要報告你們和輔大校友: (一)我是民國十八年被推為校董的,三十年來,除校董會成立會之外,學校沒有召開過一次會。

    天下沒有這樣三十年沒有開過一次會而還可以自居校董的校董。

     (二)我覺得台灣現在大學已太多了,所以不贊成再添設大學,我是北大的校長,但我從不主張北大複校。

    我是中國公學的校友,但我也從不主張中公複校。

     這兩點都應該讓諸位知道的。

    諸位要和我談的事,恐怕我沒有什麼好意見可以貢獻給諸位,千萬請原諒。

     胡 适 四八,一,廿一 複某君 某某先生: 前天面談,我說了不少不中聽的話,請你恕罪。

     先生的《旅台吟草》一本現在托許先生奉還,先生的詩,我已匆匆看過。

    先生作的全是舊詩,先生一定知道我是很不贊成這種詩的,所以不配題什麼話,千萬請原諒。

     胡 适 四八,一,廿七 複韓石泉 石泉先生: 去年承贈大作《六十回憶錄》我當時匆匆不曾讀,到今年才得細讀。

    這部《回憶錄》,是台灣光複後僅見的一本自傳,其中不但有先生一生立身行己的紀錄,還有六十年來的重要史料。

    先生提倡自傳的風氣,我十分佩服。

    我很盼望将來有許多台灣朋友,如蔡培火先生,如黃朝琴先生等,都有繼續仿效先生的《回憶錄》,有更多更詳細的自傳文字出來,使我們更明白當年“日治時代”的愛國運動、自治運動的真實情形,或使我們更明白當年“東港事件”“二二八事件”等等的真實情形。

    我相信,這種自傳式資料的出現必定可以增加我們整個民族的了解與親愛,不但是給将來史家添一批史料而已。

     承寄示令郎良誠世兄照的相片,多謝多謝。

    并乞轉謝令郎。

     《回憶錄》一二一頁提到“朱子家訓”所引乃是明末清初的朱柏廬“治家格言”,他是蘇州昆山人,名用純,字緻一,自号柏廬。

    他的“治家格言”往往被人誤傳為“朱子家訓”,其實朱子并沒有留下這種家訓。

     匆匆敬謝先生贈書的好意,并祝平安。

     胡 适 四八,二,十七 複桂裕 公綽先生: 承贈大作《訪美雜記》,多謝多謝。

     你這本遊記,寫美國的司法制度各方面特别詳細,我看了得益不少。

    第五章列舉“法官的待遇”,更足以供我國人反省。

    我盼望此書在台灣能有許多人買讀。

     書中記與令師吳德生先生“雪夜長譚”,其論法律一段(頁六七&mdash&mdash七八)很有趣味。

    你用“行路規則”作例證,我也常用這例證。

    我在紐約有一晚雇Taxi回家,車走中央公園,時已半夜寂無行人,也無車輛,而司機每遇紅燈必停車,我私歎,此真道學家所謂“慎獨”的工夫。

    必須人人養成了這種守法的習慣,才有法治可說。

     匆匆敬請大安 胡适敬上 四八,二,廿八 緻吳相湘 相湘兄: 袁克定的跋語,去年就寫了,許久沒有寫好。

    今夜塗改一遍把草稿寄給你,請你看看。

    如可用,就請你留下罷。

     王雲五先生記得芾煌的事頗多,他也知道芾煌遊說袁家父子的事。

    我請他多作一點回想,便中你可以找他談談。

    (我已對他說你發現袁克定的信了。

    他很願意見你。

    ) 你評論羅爾綱的話最中肯,我常對他說,不苟且的習慣,是時常需要自覺的監督的。

    稍一松懈,就會出漏洞了。

     我因此回想,古人說“離群索居”之害,不是沒有道理的。

    我當年早看出爾綱的天資不太高,需要朋友督責,所以我總想管住他一點,其實我太忙,沒有功夫監督他,試看他的《太平天國史綱》裡就已經收了我責怪他的“明人好名,清人務利”的議論了。

     我因此又想起,陳獨秀若不脫離北大,若不因偶然的事永離北京,他後來的思想可能不會走上共産黨的路上去,而中國思想與政治的演變也可能完全大不相同。

     魯迅也是如此。

    他若不離開北京,可能不會演變到後來那樣子,我看他一九三五年給胡風的信,很感覺他晚年很痛苦,但已無法子解放自己了。

     胡 适 四八,三,四夜 半副刊單行本送上一冊,乞指正。

     緻陳誠、王雲五 辭修、雲五兩位先生賜鑒: 本年二月尾,警備總司令部将本市啟明書局董事沈志明及其妻應文婵(書局經理)傳去,當即拘押,并當面交他們“警備總司令部起訴書”,主文為“右被告因叛亂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

     沈志明、應文婵二人已拘押十二日之久,尚未釋放,亦不許其家屬探問;他們的律師曾向該部呈請調閱案卷,至今亦未得覆。

     雲五先生和我皆曾看見起訴書副本,其中所舉“犯罪事實”有二項:一為三十九年二月香港出版之斯諾《長征二萬五千裡》(又名《中國之紅星?》)譯本,印有香港啟明書局發行字樣,應由台灣啟明書局沈志明負責。

    二為四十七年一月台灣啟明書局出版之馮沅君《中國文學史》,其中之第二十講(最末三頁)内容“渲染自由主義文學,歌頌共産文學”。

     鄙意以為民國三十九年香港出版的斯諾(Snow)書譯本,事在近十年之前,豈可歸罪于遠在台北的啟明書局經理人夫婦?至于馮沅君(馮友蘭之妹,陸侃如之妻)之書乃是二十年前在安徽大學的講義,全書很平凡,隻在最末三頁提到“無産階級的文學”,此不過是二十年前的文人學當時的“時髦風氣”,何必在今日認為“叛亂”罪的證據?沈志明夫婦為貪圖省錢,即将原書影印,未及看出此最末三頁的謬論,事後于去年一月十日即發現此三頁之不當,即停止門市部發售,并全部收回本市代售之書,并通知外埠寄回,他們至多不過有一時疏忽失察之咎,若即加以“叛亂”的罪名,似乎太嚴重了罷? 頃查雲五先生主持之“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總報告”,其六十九案即是“切實保障人權案”,其中“辦法第二項即關于司法機關與軍法機關審判權之劃分”,其三項“人身自由之保障”,即特别注重憲法第八條之規定,“于二十四小時内将逮捕人移送法院”等等。

     書籍的事,鄙意似不應由軍法機關擴大到“叛亂”的大罪名。

    沈志明夫婦有家在台北,有店業在台北,怕他們逃到那兒去?何以拘禁至十餘日之久,不許家屬探問,不交保釋放候訊? 我認識沈志明夫婦多年,深知他們決不是犯“叛亂”罪的人。

    我也是追随兩公制定憲法第八條的一個人。

    所以我把這件事在百忙之中寫成簡單報告,提供兩公的注意,千萬請兩公恕我愛管閑事的罪過。

     匆匆敬祝 大安 胡适敬上 四八,三,十一日下午 起訴書中有“渲染自由主義文學”一語,試問“渲染自由主義文學”何以構成“叛亂”罪名?此系根據那一條法令?我舉此一例,可見書籍之事,文藝之事,都不應由軍法機關管理。

     胡 适。

     緻程滄波 滄波先生: 謝謝你十一月廿一日的信。

     《李斯傳》“吾方燕私”,《韓詩外傳》孟母責子“汝往燕私之處,入戶不有聲”,确有點合乎Privacy的字典意義,尤其是孟母說的“燕私之處”一語。

     但《牛津字典》引Emerson"Toguardindependenceandprivacyoftheirhomes"一例,則“燕私”“燕息”,似仍不能達其意。

    (此語中的homes一字也就不易翻譯。

    )“要保障他們的家的獨立與燕私”,似不成話。

     老兄試譯此句,有何妙法?“Nomoreprivacyinthehomes”,又如何譯法? 老兄要到漢人文字裡去尋例,可見privacy這個concept久已不存在了。

    此字的難譯,正是因為我們的生活習慣裡就沒有這個觀念。

     “幽獨”似近一點,但也不是平常人生活習慣裡的一個平常觀念。

     說了半天,還沒有解答原來的問題,請老兄再想想如何? 敬祝 大安 弟适敬上 四七,十一,廿二夜 滄波先生: 這封信是去年十一月廿二夜寫的。

    我本想留一兩天,看看有沒有新意思。

    不料一擱就是三個半月,千萬請恕罪。

     我現在想,你引的《李斯傳》與《韓詩外傳》孟母語兩例确是切當。

    但在西方人的生活裡,如《牛津字典》所舉,這個字似側重“beingwithdrawnfromthesocietyofothers”“avoidanceofpublicity”,即“不受侵擾”,“不受别人打擾”的意思特别着重。

    故“Toguardtheindependenceandprivacyoftheirhomes”似可以譯作“保障他們家庭獨立與不受侵擾”。

     我前函說的“我們的生活習慣裡就沒有這個概念”,我現在覺得也不對。

    中國人常說的“清閑”“清福”,其中“清”字似含有“冷清清的”“沒有人打擾”的意思。

    古語“燕私”的“私”字,也側重“單獨”“沒有外人打擾”。

    《論語》“退而省其私”,孔注“察其退還與二三子說釋道義”《正義》“言回既退還而省察其在私室與二三子&hellip&hellip”。

    朱注“私謂燕居獨處,非進見請問之時”。

    此即“私語”“私情”之私,同是“沒有人打擾”。

    而“子之燕居”,朱注“燕居謂閑暇無事之時”。

    故“燕私”之“私”字,與“清閑”的“清”字,都側重“單獨”;而古語之“燕”與近世語之“閑”,則是閑暇休息之意。

    “夜半無人私語時”,單用“私”字,又加“無人”,才是privacy了。

     總說起來,西文的privacy若單指其seclusion之義,可譯為“獨居”“獨處”,即“退而省其私”之私。

    若側重其消極意義“beingwithdrawnfromthesocietyofothers”,則似須用“無人打擾”,“不受侵擾”一類字樣,如說“thereisnoprivacyinthehomes”,似須譯作“私人的家庭已沒有不受外人侵擾的清福了”?這類羅嗦的翻譯,老兄一定要大笑了。

    拉雜寫出,請老兄指教。

     弟胡适 四八,三,十三夜 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