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清代之政治制度與末年憲政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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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遭拒絕。

     民族革命思想之膨脹 漢人的民族思想,從明朝滅亡以後,本來是綿延不絕的。

    不過沒有什麼事情去觸動他,則伏而不見罷了。

    戊戌政變後,因清朝的種種失政,而其思想複漸盛。

    孫中山先生,是早就在海外提倡民族主義的。

    庚子以後,海内亦漸有懷抱民族思想的人,起而與之相應。

    如章炳麟著《訄書》,鄒容著《革命軍》,因而被捕下獄,就是其最顯著的。

    此時風氣開通,留學海外的人多了,和自由的新空氣接觸,民族主義,更其勃發而不可遏。

    一時海内外出版之物,鼓吹民族主義的尤多。

    1905年,同盟會在海外成立,而民族主義,更成為有統系的運動。

     【小結】 (一)清朝的官制,大略如何? (二)清朝的選舉制度,大略如何? (三)清朝的兵制,大略如何? (四)清朝的法律,大略如何? (五)清朝的賦稅,大略如何?何謂“丁随糧行”?免除丁稅,究竟是仁政否? (六)清代處理屬地之法如何? (七)維新運動和立憲運動,有何異點? (八)清朝對于立憲的态度如何? (九)清末民族革命思想情形如何? *** 【注釋】 [1]《天津條約》第五款,規定:“特簡内閣大學土尚書中一員,與英國欽差大臣,文移會晤,商辦各事。

    ” [2]前清末年,内官共改并成十一部:就是外務、吏、民政、度支、禮、學、陸軍、農工商、郵傳、理藩、法。

    因新政而特設的機關,如财政處、學務處等,都行并入。

    舊有衙署,亦有裁汰或并入的。

    設立責任内閣時,又裁軍機處,吏、禮兩部,而增設海軍部、軍谘府。

    外官仍以督撫為長官,下設布政、提法、提學三司,勸業、巡警兩道。

     [3]所異者:明朝首場試四書、五經文,次場試詩、賦、诏、诰、表、判等,三場試策。

    清朝則将四書五經文,于首二場分試,首場試詩一首,而将明朝次場所試取消。

    但無論明清兩代,事實上都隻注重四書文,其餘不過敷衍。

    所以應試之士,大都隻會做八股,固陋異常。

     [4]丁稅并不按人丁征收,隻是就有田的人家,硬派他算有幾個丁,就是硬派他承認幾名丁稅,謂之“丁随糧行”。

     [5]顧炎武的話,見《日知錄》。

    這是由于君主專制政體,不求政治的良好,但求控馭的便利,中國政治機關的所以不能辦事,政治的所以廢弛,都坐此弊。

     [6]說本康有為《官制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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