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兩晉南北朝之文化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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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達到60篇之多。

    還有命令和成案,也和法律有同一的效力。

    條文多而編纂雜亂,官吏就可以上下其手,以緻司法界的情形黑暗得不堪。

    屢有人提議編纂,始終沒有成功。

    直到魏朝,才注意到這件事,編成了一部《魏律》。

    未及頒行,而晉武帝代魏,又把他修訂一過,于公元268年頒行。

    這就是很有名的《晉律》。

    從此以後,曆代的法律,實在都是把他做藍本的。

    這是中國司法界上,很可紀念的一件事。

     晉人之清談 漢時儒學發達,思想頗傾向複古,就漸有泥古之弊。

    不論什麼事,總以為古代的辦法是好的,應該仿效的。

    如此,便不免激起反動。

    所以到魏晉時,有思想的人,就喜歡探求事物的原理,追溯宇宙的根源,形成一種玄學。

    此等講玄學的人,大都輕視實際的事務,終日揮麈清談,或者互相辯論。

    其學術思想,非不高尚,然而有職務的人,都是如此,那就糟了。

    所以後來的人,有罵他們“清談誤國”的。

     南北之風尚 當時南北的風尚,亦微有不同。

    北朝是沒有清談之習的。

    講經學:南朝人把玄學摻雜進去,北朝人卻還謹守漢儒舊說。

    做文章:南朝從齊梁以後,專講辭藻,北朝卻比較清真些。

    所以也可說:北朝的風氣,較南朝略為樸實。

    當五胡亂華之時,漢人反而同化于異族的,自然也在所不免。

    然而這隻是極少數。

    處于高壓力之下,因而變成媚外的,也自有其人,譬如北齊的顔之推,曾著一部書,名為《家訓》,中間有一條說:“我曾經看見一個齊朝的士大夫,他對我說:我有個兒子,年紀17歲了。

    已經學會鮮卑話,會彈琵琶,有這本領,叫他去伺候闊人,沒一個不喜歡他的。

    ”如此媚外,真正令人氣短了。

    然而這也是少數。

    以大體論,當時的五胡,還是尊重漢人的文化;而漢人也還能保守其舊俗的。

    隻要看自晉代以來,崇尚門閥的風氣,南北一緻,便可明白。

     東晉之門閥 什麼叫做門閥呢?門閥,就是論各人門第的好壞,以區别流品。

    這種風氣,論其遠源,還是從封建時代的等級沿襲而來的。

    在西周以前,自然很為嚴重。

    春秋戰國以後,封建制度破壞,等級制度,也就漸漸的動搖了。

    諸侯失其國,卿大夫失其家。

    在法律上,其地位已與平民一律,然而在社會上,總還是不能平等的。

    于是乎有“士庶”之别。

    兩漢時代,帝皇将相,都是平民出身,用人也不拘門第,所以貴族在政治上不占勢力。

    曹魏時,尚書陳群,立九品中正之法。

    在各州置大中正,各郡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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