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宗教學術
關燈
小
中
大
學,其原固亦出于史官也。
《學記》又曰:“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當其為屍,則弗臣也;當其為師,則弗臣也。
”乞言養老之禮,執醬而饋,執爵而酳,所以隆重如此者,正以其所謂師者,其初乃教中尊宿耳。
《王制》曰:“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
”凱旋而釋奠于學者,以所謂學者本非學也。
此為辟雍明堂合一之誠證。
又曰:“有虞氏養國老于上庠,養庶老于下庠。
夏後氏養國老于東序,養庶老于西序。
殷人養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
周人養國老于東膠,養庶老于虞庠。
”鄭《注》以養國老者為大學,養庶老者為小學。
小學中不得有乞言養老之禮,其說恐非。
375 《曲禮》曰:“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疏》引熊氏雲:“宦謂學仕官之事。
376此猶明世國子生之曆事,進士之觀政,皆居其官而學之,特曆事觀政者,皆在學成之後,古所謂宦者則不然耳。
李斯曰“若有欲學,以吏為師”,即宦之謂也。
古人實用之知識,皆由此得,故有重宦而輕學者。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
子曰:賊夫人之子。
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論語·先進》。
“子皮欲使尹何為邑,子産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使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
”《左氏》襄公三十年。
皆此等見解也。
諸子之學,出于王官者以此。
孟子曰:“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
”《滕文公上》。
《學記》曰:“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
”學者大學,塾者貴族之小學;校、庠、序皆平民之學也。
《書傳》曰:“大夫七十而緻仕,老于鄉裡。
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
耰耝已藏,祈樂已入,歲事畢,餘子皆入學。
”《公羊解诂》曰:“一裡八十戶,八家共一巷。
中裡為校室,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
十月事訖,父老教于校室。
八歲者學小學,十五者學大學。
”宣公十五年。
孟子所謂:“校者,教也。
”又曰:“序者,射也;庠者,養也。
”蓋行鄉射及鄉飲酒禮之地。
子曰:“君子無所争,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争也君子。
”《禮記·射義》,又見《論語·季氏》。
又曰:“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主人親速賓及介,而衆賓自從之;至于門外,拜賓及介,而衆賓自入;貴賤之義别矣。
三揖至于階,三讓以賓升,拜至獻酬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至于衆賓,升受,坐祭,立飲,不酢而降;隆殺之義辨矣。
工人,升歌三終,主人獻之;笙入三終,主人獻之;間歌三終,合樂三終,工告樂備,遂出;一人揚觯,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
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衆賓,少長以齒,終于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
降,說屦升坐,修爵無數,飲酒之節,朝不廢朝,莫不廢夕。
賓出,主人拜送,節文終遂焉,知其能安燕而不亂也。
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國矣;彼國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禮記·鄉飲酒義》。
蓋所謂庠序者,乃行禮觀化之地,不徒非讀書之處,并非設教之所也。
《文王世子》曰:“行一物而三善皆得者,惟世子而已,其齒于學之謂也。
故世子齒于學,國人觀之曰:将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父在則禮然,然而衆知父子之道矣。
其二日:将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君在則禮然,然而衆著于君臣之義也。
其三日:将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長長也,然而衆知長幼之節矣。
”則大學亦未嘗不以行禮觀化為重也。
故曰:“強不犯弱,衆不暴寡,此由大學來者也。
”《祭義》。
世豈有空言而可以立教者哉? 惟然,故古之言教化者,必在衣食饒足之後。
孟子曰:“明君制民之産,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
今也,制民之産,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兇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梁惠王上》。
故曰:“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王制》。
以上所言,皆封建之世之規模也。
東周以後,封建之制漸壞,學校稍以頹廢,士大夫亦多不說學。
《左氏》昭公十八年:“葬曹平公,往者見周原伯魯焉。
與之語,不說學。
”案此所謂不說學者,乃謂不說學校中之所謂學,非謂凡事皆不肯問學也。
蓋與子路、子皮同見。
官失其守,疇人子弟散之四方,本其所得,各自立說,于是王官之學,一變而為私家之學矣。
而平民之有餘暇能從事于學問者亦稍多,于是有聚徒設教之人,有負笈從師之事,而學問乃自貴族而移于平民。
第五節 先秦諸子 中國學術,凡三大變:邃古之世,一切學術思想之根原,業已旁薄郁積。
至東周之世,九流并起,而臻于極盛,此其第一期也。
秦、漢儒、道、法三家之學,及魏晉時之玄學,合儒道兩家。
并不過衍其緒餘。
渡江而後,佛學稍起,至隋、唐而極盛,此為一大變。
宋、明之理學,則融合佛學與我之所固有者也。
明中葉後,西學東來,至近四十年而風靡全國,此為其又一變。
将來歸宿如何,今尚未可豫知。
學問之事,每随所處之境而異。
各民族所處之境不同,故其所肆力、所成就者亦不同。
采人之所長,以補我之所阙,此一民族之文化,所以日臻美備;而亦全世界之文化,所以漸趨統一也。
語曰:“甘受和,白受采。
”惟文化本高者,為能傳受他人之文化,先秦學術,我之所固有也,固不容不究心矣。
先秦學術之原,古有二說:一為《漢書·藝文志》,謂其皆王官之一守,一為《淮南子·要略》,謂其起于救時之弊,二說孰是?曰:皆是也。
古代學術,為貴族所專有。
然貴族亦非積有根柢,不能有所成就,王官專理一業,守之以世,歲月既久經驗自宏,其能有所成就,亦固其所。
然非遭直世變,鄉學者不得如此其多,即其所成就,亦不得如此其大也。
故《漢志》與《淮南》,可謂一言其因,一言其緣也。
凡人之思想,大抵不能無後于時者也。
何則?世事隻有日新,決無複演,而人之所知,囿于既往,所以逆億将來,策畫将來者,大抵本往事以立說。
無論其所據若何,必不能與方來之事全合也。
惟亦不至全不合,因演進乃徐徐蛻變,非一日而大異于其故。
有時固似突變,然其暗中之變遷,亦必已甚久也。
先秦諸子,雖因救時之弊而起,然其說亦必有所本。
一為探求其本,而其說之由來,與其得失,概可見焉。
其所據最陳舊者,實惟農家。
農家之書,真系講樹藝之術者,為《呂覽》之《任地》《辨土》《審時》諸篇,然此非其所重。
先秦諸子皆欲以其道移易天下,非以百畝為己憂者也。
《漢志》論農家之學雲:“鄙者為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
”可見《孟子》所載之許行,實為農家巨子。
《滕文公上》。
許行之言有二:一君臣并耕,一則物價但論多少,不論精粗也。
此蓋皇古之俗,固不能謂古無其事,亦不能謂其必不可複,然複之必有其方,許行之所以緻之者,其道果何如乎?許行未嘗有言。
如其有之,則陳相當述之,孟子當駁之,不應徒就宗旨辯難。
此則不能不令人疑其徒為高論者也。
所托之古,次于農家者為道家。
古書率以黃、老并稱。
今《老子》書皆三四言韻語;間有散句,系後人加入。
書中有雌雄牝牡字,而無男女字;又全書之義,女權率優于男權;足征其時之古。
此書決非東周時之老聃所為,蓋自古相傳,至老聃乃著之竹帛者也。
今《列子》書《天瑞篇》,有《黃帝書》兩條,其一文同《老子》。
又有《黃帝之言》一條,《力命篇》有《黃帝書》一條。
《列子》雖僞物,亦多有古書為據,謂《老子》為黃帝時書,蓋不誣矣。
《老子》書之宗旨,一在守柔,一在無為。
主守柔者,古人率剛勇好鬥。
377其敗也,非以其弱而以其強。
上古如蚩尤,中古如纣,下古如齊頃公、楚靈王、晉厲公、吳夫差、宋王偃、齊湣王皆然。
故以是為戒。
其立論之根據,則為禍福倚伏。
蓋觀四時、晝夜,而以天道為循環。
此固淺演之民可有之知識也。
無為猶言無化。
化者?棄其故俗,慕效他人。
蓋物質文明,傳播最易,野蠻人與文明人遇,恒慕效如恐不及焉。
然役物之方既變,則人與人之關系,亦随之而變。
而是時之效法文明,不過任其遷流所至,非有策畫,改變社會之組織,以與之相應也,則物質文明日增,而社會組織随之而壞矣。
民間之慕效文明,隐而難見,君上之倡率,則顯而易明,故古人恒以是為戒,如由餘對秦穆公之言是也。
見第九章第四節。
此等見解,誠不能謂為無理,然不能改變社會之組織,以與新文明相應,而徒欲阻遏文明,雲胡可得?況習俗之變,由于在上者之倡率,不過就表面觀之則然。
人之趨利,如水就下。
慕效文明,其利顯而易見,社會組織變壞,其患隐而難知,亦且未必及己,人又孰肯念亂?“化而欲作”,雖“鎮之以無名之樸”,又何益邪? 道家中别一派為莊、列。
莊、列之說,蓋鑒于世事之變化無方,其禍福殊不可知,故有齊物論之說。
論同倫,類也。
物論可齊,複何所欣羨?何所畏避?故主張委心任運。
其書雖亟稱老聃,然其宗旨,實與老聃大異也。
所根據之道,稍後于老子者為墨。
墨之道原于禹。
讀孫星衍《墨子後序》,即可見之。
《漢志》雲:“墨家者流,蓋出于清廟之守。
茅屋采椽,是以貴儉。
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
養三老五更者?所謂老人之老。
選士大射,是以尚賢。
選士所以助祭,見第十四章第三節。
宗祀嚴父,是以右鬼。
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
此命蓋陰陽五行家所言之命,謂萬物變化,悉由二氣乘除,五行生勝者也。
與墨子《天志》《明鬼》之論。
謂有天與鬼以主其賞罰者不同,順四時而行,即明堂月令之法,其法謂行令有誤,則天降之罰,與《天志》之言正合。
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
”此數語若知古明堂清廟合一,自極易明。
《呂覽·當染》言:“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魯,墨子學焉。
”史固辨于明堂行政之典者也。
墨家之根本義曰兼愛,此即所謂夏尚忠。
兼愛則不容剝民以自奉,是以貴儉,而節用、節葬、非樂之說出焉。
兼愛則不容奪人所有,且使其民肝腦塗地,于是有非攻之論。
何以戢攻者之心,則守禦之術尚矣。
非攻之說,《呂覽》力駁之,而主義兵,見《蕩兵篇》。
其說誠辨。
然究極言之,攻與守固不能判兵之義不義而自大體言之,攻兵究以不義者為多,墨子固取救時之弊,非作究極之論也。
貴儉之論,荀子力駁之。
見《富國篇》。
其實墨子所行者,乃古兇荒劄喪之變禮,本不謂平世亦當如是。
荀子之難,彌不中理矣。
然墨子之論,皆責難于王公大人,此非習于驕侈者所能從;欲以《天志》《明鬼》之說歆動之,則此說又久為時人所不信矣;見上節。
此其道之所以卒不能行也。
《淮南·要略》謂墨子學于孔子而不說,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今觀《墨子》書,《修身》《親士》《當染》,純為儒家言,他篇又多引《詩》《書》之文,則《淮南》之說是也。
儒與墨,蓋當時失職之貴族。
性好文者則為儒,性好武者則為俠,自成氣類,孔、墨就而施教焉,非孔、墨身所結合之徒黨也。
儒之義為柔,若曾子之兢兢自守,言必信,行必果者,蓋其本來面目。
孔子之道,則不盡于是。
孔子之道,具于六《經》。
六《經》者,《詩》《書》《禮》《樂》《易》《春秋》。
《詩》《書》《禮》《樂》本大學之舊科,《易》《春秋》則孔門之大道也。
“《易》本隐以至顯,《春秋》推見至隐。
”蓋一以明道,一就行事示人之措施,何如斯謂之合于道,二書實相表裡也。
邃古社會,蕩平無黨類,孔子謂之大同。
封建之世,雖已有君民等級之不同,然大同之世,社會之成規,尚多沿襲未廢,是為孔子所謂小康。
春秋以後,則入于亂世矣。
《春秋》三世之義,據亂而作,進于升平,更進于大平,蓋欲逆挽世運,複于大同。
今儒家所傳多小康之義,稱頌封建初期之治法,後人拘泥之,或且緻弊,然此乃傳其道者不克負荷,不能歸咎于孔子也。
儒家治民,最重教化,此為其出于司徒之官之本色。
其處己之道,最高者為中庸。
待人之道,最高者為絜矩。
中庸者,随時随地,審處而求其至當。
絜矩者,就所接之人,我所願于彼者,即彼之所願于我,而當以是先施之。
其說簡而賠,為人人所能明,所易守,無怪其能範圍人心數千年之久也。
孔門龍象,厥惟孟荀。
孟子言性善,辨義利,闡知言養氣之功,申民貴君輕之義,又重制民之産,有功于儒學極大。
荀子晚出,持論少近刻覈,然其隆禮、明分之論,亦極精辟也。
儒家有通三統之論,已見第十四章第一節。
而陰陽家有五德終始之說,其意亦猶是也。
陰陽家以鄒衍為大師,《史記·孟旬列傳》載其說甚怪迂,然其意,亦欲本所已知,推所未知而已。
《漢書·嚴安傳》載安上書引鄒子之言曰:“政教文質者,所以雲救也。
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之。
”則五德終始之說,猶儒家之通三統,謂有五種治法,當以時更易耳。
《史記》曰:“奭也文具難施。
”而《漢志》有《鄒奭子》十二篇,則已拟有實行之法。
果難施與否,今不可知,要非如漢人之言五德者,徒以改正朔、易服色為盡其能事也。
《大史公自序》述其父談之論,謂陰陽家言,“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此乃陰陽家之流失,而非其道遂盡于是也。
以上諸家,辜較言之,可雲農家之所願望者,為神農以前之世。
道家之所稱誦者,為黃帝時之說。
墨家所欲行者為夏道。
儒家與陰陽家,則欲合西周以前之法,斟酌而損益之。
切于東周事勢者,實惟法家。
秦人之兼并六國,原因雖不一端,法家之功,要不可沒也。
東周時之要務有二:一為富國強兵,一為裁抑貴族。
前者為法家言,後者為術家言,說見《韓非子·定法篇》。
申不害言術,公孫鞅為法,韓非蓋欲兼綜二派者。
法家宗旨,在“法目然”,故戒釋法而任情。
揆其意,固不主于寬縱,亦不容失之嚴酷。
然專欲富國強兵,終不免以人為殉。
《韓非子·備内篇》雲:“王良愛馬,為其可以馳驅,勾踐愛人,乃欲用以戰鬥。
”情見乎辭矣。
在列國相争,急求一統之時,可以暫用,治平一統之時而猶用之,則戀蘧廬而不舍矣。
秦之速亡,亦不得謂非過用法家言之咎。
後此之法學,則名為法,實乃術家言耳。
名家之學出于墨。
已見上節。
《漢志》推論,謂其出于禮官,蓋禮主差别,差别必有其由,深求差别之由,是為名家之學,督責之術,必求名實之相符,故名法二家,關系殊密也。
顧名家之學,如臧三耳等,轉若與恒情相違者?則恒情但見其淺,深求之,其說固不得不如是;抑同異本亦相待,深求其異,或将反見為同,此惠施所以有“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之論。
見《莊子·天下篇》。
又疑此亦由其學原出墨家,故仍不離忠愛之旨也。
名家之學,深奧難明,欲知其詳者,拙撰《先秦學術概論》下篇第六章似可參看。
世界書局本。
縱橫家者流,《漢志》雲出于行人之官,其學亦自古有之,而大盛于戰國之世。
古之使者,“受命不受辭”,故行人之辭令特重,至戰國時,列國之間縱橫捭阖益甚,而其術亦愈工也。
縱橫家之書,存者惟一《戰國策》。
參看第二章。
其書述策士行事,多類平話,殊不足信。
其精義,存于《韓非子》之《說難篇》。
扼要言之,則曰:視所說者為何如人,然後以吾說當之而已。
雜家者流,《漢志》曰:“出于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
”蓋專門之學,往往蔽于其所不知。
西漢以前,學多專門,實宜有以袪其弊,故雜家但綜合諸家,即可自成一學也。
雜家蓋後世通學之原,所謂議官,則啧室之類也。
見第十四章第二節。
以上所述,時為九流,見《劉子·九流篇》,《後漢書·張衡傳注》同。
益以小說,則成十家。
《漢志》曰:“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宮,街談巷議,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
”疑《周官》誦訓、訓方氏之所采者正此類。
九流之學,皆出士大夫,惟此為人民所造。
《漢志》所載,書已盡亡。
《禦覽》卷八百六十六引《風俗通》,謂宋城門失火,汲池中水以沃之,魚悉露見,但就取之。
說出百家,猶可略見其面目也。
諸子十家,為先秦學術之中堅。
兵書數術、方技三略,其為專門之學,亦與諸子同。
數術、方技見上節,兵書略見第二章。
《漢志》所以别為略者,蓋以校書者之異其人,非意有所軒轾也。
獨列六藝于儒家,則為漢世古文家之私言。
今文家之所傳者,為儒家之學,雖涉曆代制度,乃以其為儒家之說而傳之,非講曆史也。
古文家本無師說,自以其意求之古書,則伏羲、神農、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皆與孔子等耳。
此以治學論,固無所不可,然古代學術之源流,則不如是也。
《學記》又曰:“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當其為屍,則弗臣也;當其為師,則弗臣也。
”乞言養老之禮,執醬而饋,執爵而酳,所以隆重如此者,正以其所謂師者,其初乃教中尊宿耳。
《王制》曰:“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
”凱旋而釋奠于學者,以所謂學者本非學也。
此為辟雍明堂合一之誠證。
又曰:“有虞氏養國老于上庠,養庶老于下庠。
夏後氏養國老于東序,養庶老于西序。
殷人養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
周人養國老于東膠,養庶老于虞庠。
”鄭《注》以養國老者為大學,養庶老者為小學。
小學中不得有乞言養老之禮,其說恐非。
375 《曲禮》曰:“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疏》引熊氏雲:“宦謂學仕官之事。
376此猶明世國子生之曆事,進士之觀政,皆居其官而學之,特曆事觀政者,皆在學成之後,古所謂宦者則不然耳。
李斯曰“若有欲學,以吏為師”,即宦之謂也。
古人實用之知識,皆由此得,故有重宦而輕學者。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
子曰:賊夫人之子。
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論語·先進》。
“子皮欲使尹何為邑,子産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使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
”《左氏》襄公三十年。
皆此等見解也。
諸子之學,出于王官者以此。
孟子曰:“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
”《滕文公上》。
《學記》曰:“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
”學者大學,塾者貴族之小學;校、庠、序皆平民之學也。
《書傳》曰:“大夫七十而緻仕,老于鄉裡。
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
耰耝已藏,祈樂已入,歲事畢,餘子皆入學。
”《公羊解诂》曰:“一裡八十戶,八家共一巷。
中裡為校室,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
十月事訖,父老教于校室。
八歲者學小學,十五者學大學。
”宣公十五年。
孟子所謂:“校者,教也。
”又曰:“序者,射也;庠者,養也。
”蓋行鄉射及鄉飲酒禮之地。
子曰:“君子無所争,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争也君子。
”《禮記·射義》,又見《論語·季氏》。
又曰:“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主人親速賓及介,而衆賓自從之;至于門外,拜賓及介,而衆賓自入;貴賤之義别矣。
三揖至于階,三讓以賓升,拜至獻酬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至于衆賓,升受,坐祭,立飲,不酢而降;隆殺之義辨矣。
工人,升歌三終,主人獻之;笙入三終,主人獻之;間歌三終,合樂三終,工告樂備,遂出;一人揚觯,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
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衆賓,少長以齒,終于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
降,說屦升坐,修爵無數,飲酒之節,朝不廢朝,莫不廢夕。
賓出,主人拜送,節文終遂焉,知其能安燕而不亂也。
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國矣;彼國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禮記·鄉飲酒義》。
蓋所謂庠序者,乃行禮觀化之地,不徒非讀書之處,并非設教之所也。
《文王世子》曰:“行一物而三善皆得者,惟世子而已,其齒于學之謂也。
故世子齒于學,國人觀之曰:将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父在則禮然,然而衆知父子之道矣。
其二日:将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君在則禮然,然而衆著于君臣之義也。
其三日:将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長長也,然而衆知長幼之節矣。
”則大學亦未嘗不以行禮觀化為重也。
故曰:“強不犯弱,衆不暴寡,此由大學來者也。
”《祭義》。
世豈有空言而可以立教者哉? 惟然,故古之言教化者,必在衣食饒足之後。
孟子曰:“明君制民之産,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
今也,制民之産,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兇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梁惠王上》。
故曰:“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王制》。
以上所言,皆封建之世之規模也。
東周以後,封建之制漸壞,學校稍以頹廢,士大夫亦多不說學。
《左氏》昭公十八年:“葬曹平公,往者見周原伯魯焉。
與之語,不說學。
”案此所謂不說學者,乃謂不說學校中之所謂學,非謂凡事皆不肯問學也。
蓋與子路、子皮同見。
官失其守,疇人子弟散之四方,本其所得,各自立說,于是王官之學,一變而為私家之學矣。
而平民之有餘暇能從事于學問者亦稍多,于是有聚徒設教之人,有負笈從師之事,而學問乃自貴族而移于平民。
第五節 先秦諸子 中國學術,凡三大變:邃古之世,一切學術思想之根原,業已旁薄郁積。
至東周之世,九流并起,而臻于極盛,此其第一期也。
秦、漢儒、道、法三家之學,及魏晉時之玄學,合儒道兩家。
并不過衍其緒餘。
渡江而後,佛學稍起,至隋、唐而極盛,此為一大變。
宋、明之理學,則融合佛學與我之所固有者也。
明中葉後,西學東來,至近四十年而風靡全國,此為其又一變。
将來歸宿如何,今尚未可豫知。
學問之事,每随所處之境而異。
各民族所處之境不同,故其所肆力、所成就者亦不同。
采人之所長,以補我之所阙,此一民族之文化,所以日臻美備;而亦全世界之文化,所以漸趨統一也。
語曰:“甘受和,白受采。
”惟文化本高者,為能傳受他人之文化,先秦學術,我之所固有也,固不容不究心矣。
先秦學術之原,古有二說:一為《漢書·藝文志》,謂其皆王官之一守,一為《淮南子·要略》,謂其起于救時之弊,二說孰是?曰:皆是也。
古代學術,為貴族所專有。
然貴族亦非積有根柢,不能有所成就,王官專理一業,守之以世,歲月既久經驗自宏,其能有所成就,亦固其所。
然非遭直世變,鄉學者不得如此其多,即其所成就,亦不得如此其大也。
故《漢志》與《淮南》,可謂一言其因,一言其緣也。
凡人之思想,大抵不能無後于時者也。
何則?世事隻有日新,決無複演,而人之所知,囿于既往,所以逆億将來,策畫将來者,大抵本往事以立說。
無論其所據若何,必不能與方來之事全合也。
惟亦不至全不合,因演進乃徐徐蛻變,非一日而大異于其故。
有時固似突變,然其暗中之變遷,亦必已甚久也。
先秦諸子,雖因救時之弊而起,然其說亦必有所本。
一為探求其本,而其說之由來,與其得失,概可見焉。
其所據最陳舊者,實惟農家。
農家之書,真系講樹藝之術者,為《呂覽》之《任地》《辨土》《審時》諸篇,然此非其所重。
先秦諸子皆欲以其道移易天下,非以百畝為己憂者也。
《漢志》論農家之學雲:“鄙者為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
”可見《孟子》所載之許行,實為農家巨子。
《滕文公上》。
許行之言有二:一君臣并耕,一則物價但論多少,不論精粗也。
此蓋皇古之俗,固不能謂古無其事,亦不能謂其必不可複,然複之必有其方,許行之所以緻之者,其道果何如乎?許行未嘗有言。
如其有之,則陳相當述之,孟子當駁之,不應徒就宗旨辯難。
此則不能不令人疑其徒為高論者也。
所托之古,次于農家者為道家。
古書率以黃、老并稱。
今《老子》書皆三四言韻語;間有散句,系後人加入。
書中有雌雄牝牡字,而無男女字;又全書之義,女權率優于男權;足征其時之古。
此書決非東周時之老聃所為,蓋自古相傳,至老聃乃著之竹帛者也。
今《列子》書《天瑞篇》,有《黃帝書》兩條,其一文同《老子》。
又有《黃帝之言》一條,《力命篇》有《黃帝書》一條。
《列子》雖僞物,亦多有古書為據,謂《老子》為黃帝時書,蓋不誣矣。
《老子》書之宗旨,一在守柔,一在無為。
主守柔者,古人率剛勇好鬥。
377其敗也,非以其弱而以其強。
上古如蚩尤,中古如纣,下古如齊頃公、楚靈王、晉厲公、吳夫差、宋王偃、齊湣王皆然。
故以是為戒。
其立論之根據,則為禍福倚伏。
蓋觀四時、晝夜,而以天道為循環。
此固淺演之民可有之知識也。
無為猶言無化。
化者?棄其故俗,慕效他人。
蓋物質文明,傳播最易,野蠻人與文明人遇,恒慕效如恐不及焉。
然役物之方既變,則人與人之關系,亦随之而變。
而是時之效法文明,不過任其遷流所至,非有策畫,改變社會之組織,以與之相應也,則物質文明日增,而社會組織随之而壞矣。
民間之慕效文明,隐而難見,君上之倡率,則顯而易明,故古人恒以是為戒,如由餘對秦穆公之言是也。
見第九章第四節。
此等見解,誠不能謂為無理,然不能改變社會之組織,以與新文明相應,而徒欲阻遏文明,雲胡可得?況習俗之變,由于在上者之倡率,不過就表面觀之則然。
人之趨利,如水就下。
慕效文明,其利顯而易見,社會組織變壞,其患隐而難知,亦且未必及己,人又孰肯念亂?“化而欲作”,雖“鎮之以無名之樸”,又何益邪? 道家中别一派為莊、列。
莊、列之說,蓋鑒于世事之變化無方,其禍福殊不可知,故有齊物論之說。
論同倫,類也。
物論可齊,複何所欣羨?何所畏避?故主張委心任運。
其書雖亟稱老聃,然其宗旨,實與老聃大異也。
所根據之道,稍後于老子者為墨。
墨之道原于禹。
讀孫星衍《墨子後序》,即可見之。
《漢志》雲:“墨家者流,蓋出于清廟之守。
茅屋采椽,是以貴儉。
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
養三老五更者?所謂老人之老。
選士大射,是以尚賢。
選士所以助祭,見第十四章第三節。
宗祀嚴父,是以右鬼。
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
此命蓋陰陽五行家所言之命,謂萬物變化,悉由二氣乘除,五行生勝者也。
與墨子《天志》《明鬼》之論。
謂有天與鬼以主其賞罰者不同,順四時而行,即明堂月令之法,其法謂行令有誤,則天降之罰,與《天志》之言正合。
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
”此數語若知古明堂清廟合一,自極易明。
《呂覽·當染》言:“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魯,墨子學焉。
”史固辨于明堂行政之典者也。
墨家之根本義曰兼愛,此即所謂夏尚忠。
兼愛則不容剝民以自奉,是以貴儉,而節用、節葬、非樂之說出焉。
兼愛則不容奪人所有,且使其民肝腦塗地,于是有非攻之論。
何以戢攻者之心,則守禦之術尚矣。
非攻之說,《呂覽》力駁之,而主義兵,見《蕩兵篇》。
其說誠辨。
然究極言之,攻與守固不能判兵之義不義而自大體言之,攻兵究以不義者為多,墨子固取救時之弊,非作究極之論也。
貴儉之論,荀子力駁之。
見《富國篇》。
其實墨子所行者,乃古兇荒劄喪之變禮,本不謂平世亦當如是。
荀子之難,彌不中理矣。
然墨子之論,皆責難于王公大人,此非習于驕侈者所能從;欲以《天志》《明鬼》之說歆動之,則此說又久為時人所不信矣;見上節。
此其道之所以卒不能行也。
《淮南·要略》謂墨子學于孔子而不說,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今觀《墨子》書,《修身》《親士》《當染》,純為儒家言,他篇又多引《詩》《書》之文,則《淮南》之說是也。
儒與墨,蓋當時失職之貴族。
性好文者則為儒,性好武者則為俠,自成氣類,孔、墨就而施教焉,非孔、墨身所結合之徒黨也。
儒之義為柔,若曾子之兢兢自守,言必信,行必果者,蓋其本來面目。
孔子之道,則不盡于是。
孔子之道,具于六《經》。
六《經》者,《詩》《書》《禮》《樂》《易》《春秋》。
《詩》《書》《禮》《樂》本大學之舊科,《易》《春秋》則孔門之大道也。
“《易》本隐以至顯,《春秋》推見至隐。
”蓋一以明道,一就行事示人之措施,何如斯謂之合于道,二書實相表裡也。
邃古社會,蕩平無黨類,孔子謂之大同。
封建之世,雖已有君民等級之不同,然大同之世,社會之成規,尚多沿襲未廢,是為孔子所謂小康。
春秋以後,則入于亂世矣。
《春秋》三世之義,據亂而作,進于升平,更進于大平,蓋欲逆挽世運,複于大同。
今儒家所傳多小康之義,稱頌封建初期之治法,後人拘泥之,或且緻弊,然此乃傳其道者不克負荷,不能歸咎于孔子也。
儒家治民,最重教化,此為其出于司徒之官之本色。
其處己之道,最高者為中庸。
待人之道,最高者為絜矩。
中庸者,随時随地,審處而求其至當。
絜矩者,就所接之人,我所願于彼者,即彼之所願于我,而當以是先施之。
其說簡而賠,為人人所能明,所易守,無怪其能範圍人心數千年之久也。
孔門龍象,厥惟孟荀。
孟子言性善,辨義利,闡知言養氣之功,申民貴君輕之義,又重制民之産,有功于儒學極大。
荀子晚出,持論少近刻覈,然其隆禮、明分之論,亦極精辟也。
儒家有通三統之論,已見第十四章第一節。
而陰陽家有五德終始之說,其意亦猶是也。
陰陽家以鄒衍為大師,《史記·孟旬列傳》載其說甚怪迂,然其意,亦欲本所已知,推所未知而已。
《漢書·嚴安傳》載安上書引鄒子之言曰:“政教文質者,所以雲救也。
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之。
”則五德終始之說,猶儒家之通三統,謂有五種治法,當以時更易耳。
《史記》曰:“奭也文具難施。
”而《漢志》有《鄒奭子》十二篇,則已拟有實行之法。
果難施與否,今不可知,要非如漢人之言五德者,徒以改正朔、易服色為盡其能事也。
《大史公自序》述其父談之論,謂陰陽家言,“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此乃陰陽家之流失,而非其道遂盡于是也。
以上諸家,辜較言之,可雲農家之所願望者,為神農以前之世。
道家之所稱誦者,為黃帝時之說。
墨家所欲行者為夏道。
儒家與陰陽家,則欲合西周以前之法,斟酌而損益之。
切于東周事勢者,實惟法家。
秦人之兼并六國,原因雖不一端,法家之功,要不可沒也。
東周時之要務有二:一為富國強兵,一為裁抑貴族。
前者為法家言,後者為術家言,說見《韓非子·定法篇》。
申不害言術,公孫鞅為法,韓非蓋欲兼綜二派者。
法家宗旨,在“法目然”,故戒釋法而任情。
揆其意,固不主于寬縱,亦不容失之嚴酷。
然專欲富國強兵,終不免以人為殉。
《韓非子·備内篇》雲:“王良愛馬,為其可以馳驅,勾踐愛人,乃欲用以戰鬥。
”情見乎辭矣。
在列國相争,急求一統之時,可以暫用,治平一統之時而猶用之,則戀蘧廬而不舍矣。
秦之速亡,亦不得謂非過用法家言之咎。
後此之法學,則名為法,實乃術家言耳。
名家之學出于墨。
已見上節。
《漢志》推論,謂其出于禮官,蓋禮主差别,差别必有其由,深求差别之由,是為名家之學,督責之術,必求名實之相符,故名法二家,關系殊密也。
顧名家之學,如臧三耳等,轉若與恒情相違者?則恒情但見其淺,深求之,其說固不得不如是;抑同異本亦相待,深求其異,或将反見為同,此惠施所以有“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之論。
見《莊子·天下篇》。
又疑此亦由其學原出墨家,故仍不離忠愛之旨也。
名家之學,深奧難明,欲知其詳者,拙撰《先秦學術概論》下篇第六章似可參看。
世界書局本。
縱橫家者流,《漢志》雲出于行人之官,其學亦自古有之,而大盛于戰國之世。
古之使者,“受命不受辭”,故行人之辭令特重,至戰國時,列國之間縱橫捭阖益甚,而其術亦愈工也。
縱橫家之書,存者惟一《戰國策》。
參看第二章。
其書述策士行事,多類平話,殊不足信。
其精義,存于《韓非子》之《說難篇》。
扼要言之,則曰:視所說者為何如人,然後以吾說當之而已。
雜家者流,《漢志》曰:“出于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
”蓋專門之學,往往蔽于其所不知。
西漢以前,學多專門,實宜有以袪其弊,故雜家但綜合諸家,即可自成一學也。
雜家蓋後世通學之原,所謂議官,則啧室之類也。
見第十四章第二節。
以上所述,時為九流,見《劉子·九流篇》,《後漢書·張衡傳注》同。
益以小說,則成十家。
《漢志》曰:“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宮,街談巷議,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
”疑《周官》誦訓、訓方氏之所采者正此類。
九流之學,皆出士大夫,惟此為人民所造。
《漢志》所載,書已盡亡。
《禦覽》卷八百六十六引《風俗通》,謂宋城門失火,汲池中水以沃之,魚悉露見,但就取之。
說出百家,猶可略見其面目也。
諸子十家,為先秦學術之中堅。
兵書數術、方技三略,其為專門之學,亦與諸子同。
數術、方技見上節,兵書略見第二章。
《漢志》所以别為略者,蓋以校書者之異其人,非意有所軒轾也。
獨列六藝于儒家,則為漢世古文家之私言。
今文家之所傳者,為儒家之學,雖涉曆代制度,乃以其為儒家之說而傳之,非講曆史也。
古文家本無師說,自以其意求之古書,則伏羲、神農、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皆與孔子等耳。
此以治學論,固無所不可,然古代學術之源流,則不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