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農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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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曾孫來止,以其婦子,馌彼南畝。

    田畯至喜,攘其左右,嘗其旨否。

    ”《箋》雲:“曾孫,謂成王也,攘渎為饷。

    馌、饷,饋也。

    田畯,司啬,今之啬夫也。

     喜讀為。

    酒食也。

    成王來止,謂出觀農事也。

    親與後世子行,使知稼穑之艱難也。

    農人之在南畝者,設饋以勸之,司啬至,則又加之以酒食,饷其左右從行者。

    成王親為嘗其饋之美否,示親之也。

    ”此說後人多疑之,其實此何足疑?古君民相去,本不甚遠,讀《金史》之《昭肅皇後傳》,則可知矣。

    昭肅後,唐括氏,景祖後,《傳》曰:“景祖行部辄與偕,政事獄訟,皆與決焉。

    景祖殁後,世祖兄弟凡用兵,皆禀于後而後行,勝負皆有懲勸。

    農月,親課耕耘刈獲。

    遠則乘馬,近則策杖。

    勤于事者勉之,晏出早歸者訓厲之。

    ”晏子述巡守之禮曰:“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

    ”又引《夏諺》“吾王不遊,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以明之。

    《孟子·梁惠王下》。

    知古所謂巡守者,實乃勸農之事,即方伯行邑亦如此,故有召伯聽訟于甘棠下之說也。

    見《史記·燕世家》。

    夫如是,安有暴君污吏,敢剝削其民者哉?古者一夫百畝,又有爰田之法,所耕之地實甚廣,然《王制》言:“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

    ”《孟子》同見《萬章下》。

    其所得,無以逾于今江南之農夫,而今江南之農夫,所耕者不逮古三之一也,此蓋地狹人稠,迫之使耕作益精,而智巧亦日出。

    今日農夫之所知,蓋有古士大夫之所不逮者矣。

    然人所以駕馭自然之術日精,而人與人之相剝削,則亦愈烈矣。

    噫! 第二節 工業 工業何由演進乎?曰:始于分業而緻其精;繼以合諸部族之長技而彙于一;終則決破工官之束縛,使智巧之士,人人有以自奮焉;此工業演進之途也。

     《考工記》曰:“粵無镈,燕無函,秦無廬,胡無弓車。

    粵之無镈也,非無镈也,夫人而能為镈也。

    燕之無函也,非無函也,夫人而能為函也。

    秦之無廬也,非無廬也,夫人而能為廬也。

    胡之無弓車也,非無弓車也,夫人而能為弓車也。

    ”《注》曰:“言其丈夫人人皆能作是器,不須國工。

    ”然則非人人所能作之器,必設官以司其事矣。

    此蓋大同之世之遺規。

    今東印度農業共産社會,攻木,抟埴,鹹有專職。

    不事稼穑,祿以代耕。

    吾國古代,蓋亦如是。

    王公建國,襲其成法,遂為工官矣。

    人之才性,各有所宜,而藝以專而益精,習熟焉則巧思自出,不惟舊有之器,制作益工,新器且自茲日出矣。

    故一部族之中,以若幹人專司制造,實工業演進之第一步也。

     然古代部族,率皆甚小,一部族中,智巧之士有限;抑且限于所處之境,物材不能盡備,利用厚生之事,自亦不能無缺也。

    而各部族之交通,适有以彌其憾。

    《考工記》曰:“知者創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謂之工。

    百工之事,皆聖人之所作也。

    ”古無信史,公衆逐漸發明之事,率歸美于一人。

    《淮南·本經》曰:“周鼎著倕。

    ”注雲:“周鑄垂象于鼎。

    ”此殆即《考工記》所謂聖人,如學校之有先聖也。

    207《易·系辭傳》曰:“備物緻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

    ”亦此意。

    其實以一人而有所發明者,甚希,一部族有所專長者則不乏,此亦其所處之境,或其獨有之物産使然也。

    《記》又言:“有虞氏上陶,夏後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輿。

    ”《注》雲:“官各有所尊,王者相變。

    ”此說殊非。

    虞、夏、殷、周皆異部族,各有所長,故亦各有所貴耳。

    利用厚生之技,傳佈最易。

    野蠻人遇文明人,尤渴慕如恐不及。

    蒙古人之人西域,即其明證。

    《考工記》諸官,或以人稱,或以氏稱。

    《注》曰:“其曰某人者,以其事名官也。

    其曰某氏者,官有世功,若族有世業,以氏名官者也。

    ”以氏名官之中,必多異族才智之士,如烏春之于女真者矣。

    208《金史·烏春傳》:“烏春,阿跋斯水溫都部人。

    以鍛鐵為業。

    因歲歉,策杖負儋,與其族屬來歸。

    景祖與之處。

    以本業自給。

    ”按此所謂以本業自給者,必非烏春一人,正猶突厥本為柔然鐵工也。

     封建之世,有國有家者,既能廣徕異部族智巧之士;而又能則古昔,設專官以處之,“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禮記·王制》。

    工業似當猛晉,而不能然者,則以工官之制,亦有其阻遏工業,使之停滞不進者在也。

    人之才性,各有不同,子孫初不必盡肖其父祖,而古工官守之以世,必有束縛馳驟,非所樂而強為之者矣,一也。

    工官之長,時曰工師,所以督責其下者甚嚴。

    《月令》:季春,“命工師,令百工,審五庫之量,金、鐵、皮、革、筋、角、齒、羽、箭幹、脂膠、丹漆毋或不良,百工鹹理。

    監工日号,毋悖于時。

    毋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

    ”季秋,“霜始降,則百工休。

    ”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案度程,毋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必功緻為上。

    物勒工名,以考其成。

    功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

    ”《荀子·王制序官》:“論百工,審時事,辨功善,尚完利,便備用,使雕琢文采,不敢造于家,工師之事也。

    ”下乃不得不苟求無過。

    凡事率由舊章,則無由改善矣二也。

    封建之世,每尚保守,尤重等級,故《月令》再言“毋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荀子》亦言:“雕琢文采,不敢造于家。

    ”《管子》曰:“菽粟不足,末生不禁,民必有饑餓之色,而工以雕文刻镂相稚也,謂之逆。

    布帛不足,衣服無度,民必有凍寒之色,而女以美衣錦繡綦組相稚也,謂之逆。

    ”《重令》。

    此即漢景帝“雕文刻镂傷農事,錦繡纂組害女紅”诏語所本,原不失為正道,然新奇之品,究以利用厚生,抑或徒供淫樂,實視其時之社會組織而定,不能禁貴富者之淫侈,而徒欲禁止新器,勢必淫侈仍不能絕,而利用厚生之事,反有為所遏絕者矣,三也。

    《墨子·魯問》:“公榆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月不下。

    公輸子自以為至巧。

    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雅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斫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為工利于人謂之巧,不利于人謂之拙。

    ”其說是矣。

    然能飛之械,安見不可為公衆之利乎?《禮記·檀弓》:“季康子之母死。

    公輸若方小。

    斂,般請以機封。

    将從之。

    公肩假曰:不可,夫魯有初,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

    般,爾以人之母嘗巧,則豈不得以?其毋以嘗巧者乎?則病者乎?噫,弗果從。

    ”此則純為守舊之見而已矣。

    夫如是,故工官之制,本可使工業益緻其精,而轉或為求精之累也。

     凡制度,皆一成而不易變者也,而社會則日新無已。

    閱一時焉,社會遂與制度不相中。

    削足适履,勢不可行,制度遂至名存實亡矣。

    工官之制,亦不能免于是。

    工官之設,初蓋以供民用。

    然其後在上者威權日增,終必至專于奉君,而忽于利民。

    孟子之诘白圭也,曰:“萬室之國,一人陶,則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

    ”《告子下》。

    明古之工官,皆度民用而造器。

    然所造之數果能周于民用乎?生齒日繁;又或生活程度日高,始自為而用之者,繼亦将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則相需之數必驟增,然工官之所造,未必能與之俱增也,則民間百業,緣之而起矣。

    工官取應故事民間所造之器,則自為牟利,相競之餘,優绌立見,則一日盛而一式微矣,況乎新創之器,又為工官所本無者邪?《管子》言四民不可使雜處;《呂覽》言民生而隸之三官;皆見第十一章第四節。

    《榖梁》亦曰:“古者立國家,百官具,農工皆有職以事上。

    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成公元年。

    《論語》言“百工居肆”。

    《子張》。

    《國語》言“工商食官”。

    《晉語》。

    《中庸》曰:“日省月試,饩禀稱事,來百工也。

    ”則古之工人,皆屬于官。

    然《管子·問篇》曰:“問人工之巧,出足以利軍伍,處可以修城郭,補守備者幾何人?”則名不籍于官,饩不禀于上,非國家之所能知矣。

    《治國篇》曰:“今為未作技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農夫終歲之作,不足以自食也。

    ”209《史記·貨殖列傳》曰:“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

    ”皆足見民間工業之盛。

    此固能使智巧日出,民用益周,然菽粟不足,不得事雕文刻镂,布帛不足,不得事錦繡纂組之義,亦并告朔之饩羊而不存矣噫! 第三節 商業 商業之始,其起子部族與部族之間乎?《老子》曰:“郅治之極,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至老死不相往來。

    ”據《史記·貨殖列傳》。

    《管子》曰:“市不成肆,家用足也。

    ”210《權修》。

    《鹽鐵論》曰:“古者千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

    故農民不離畎畝而足乎田器,工人不斬伐而足乎陶冶,不耕而足乎粟米。

    ”《水旱》。

    蓋古代部族,凡物皆自為而用之,故無待于外也。

    然智巧日開,交通稍便,分業即漸行于各部族之間。

    《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貨即化,謂變此物為他物也。

    《孟子》曰:“子不通工易事,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

    ”《滕文公下》。

    又曰:“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

    ”《滕文公上》。

    人無不恃分工協力以生者,自皇古以來即如此,商業之興,特擴而大之而已矣。

     《易·系辭傳》言神農氏“日中為市,緻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天下”蓋侈言之。

    《呂覽·勿躬》曰:“祝融作市。

    ”祝融即神農也。

    《書·酒诰》言:農功既畢,“肇牽車牛遠服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