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民族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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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晉、齊、衛,而雲“鄋瞞由是遂亡”,則亦當時一氏族。
《國語·魯語》:“吳伐越,堕會稽,得節專車。
使問仲尼。
仲尼曰:昔禹緻群神于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節專車。
客曰:防風何守?仲尼曰:汪罔國之君也。
守封禺之山。
漆姓。
在虞、夏、商為汪罔氏。
于周為長翟氏。
今謂之大人。
客又曰:人長之極幾何?仲尼曰:僬僥氏三尺,短之至也。
長者不過十之,數之極也。
”《史記·孔子世家》。
《說苑》《家語·辨物篇》略同。
《史記》《說苑》皆作釐姓。
《說苑》雲:“在虞、夏為防風氏,商為汪芒氏。
”《說文》曰:“在夏為防風氏,殷為汪芒氏。
”黃丕烈《校刊明道本國語劄記》曰:“漆當為涞之訛。
釐涞聲相近,于古為同字也。
”然則人長三丈,乃出仲尼推論,身橫九畝等說,則王充所謂語增者耳。
實無足怪也。
僬僥氏,林惠祥謂即黑種之尼革利羅(Negrillo),《梁書》所載黝、歙短人是其族。
見所著《中國民族史》第十八章。
案此種人唐代猶有之。
《唐書·卓行傳》:陽城為道州刺史。
“州産侏儒,歲貢諸朝,城哀其生離,無所進。
帝使求之。
城奏曰:州民盡短。
若以貢,不知何者可供。
自是罷。
州人感之。
”自居易《新樂府》曾詠其事。
《道州民》。
必非虛誣。
體質特異之民,前世本非無有,以中國之大,而偶有一二錯居,實極尋常事也。
第二節 先秦疆域 漢族之發展,及漢族以外諸民族之情形,既已知其大略,則先秦之世之疆域,有可得而進言者。
疆域有山川道裡可稽,本最易曉,然古書多辭不審谛,傳述又有訛誤,加以虛拟之辭,附會之說,非理而董之,固無以見其真際也。
言古代地理,有數字可稽者,莫如服之裡數及封建國數。
然其不可信亦最甚。
五服之說,見于《禹貢》,曰:“五百裡甸服,百裡賦納總,二百裡納铚,三百裡納稭服,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五百裡侯服,百裡采,二百裡男邦,三百裡諸侯。
五百裡綏服,三百裡揆文教,二百裡奮武衛。
五百裡要服,三百裡夷,二百裡蔡。
五百裡荒服,三百裡蠻,二百裡流。
”《周官·職方》,則有九服之說,曰:“方千裡曰王畿,其外方五百裡曰侯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甸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男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采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衛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蠻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夷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鎮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藩服。
”說《禹貢》者:今《尚書》歐陽、夏侯說,謂中國方五千裡,《王制正義》引《五經異義》。
史遷同。
《詩·商頌正義》,按《史記·夏本紀》:今天子之國以外五百裡甸服,甸服外五百裡侯服,侯服外五百裡綏服,綏服外五百裡要服,要服外五百裡荒服。
《古尚書》說:五服旁五千裡,相距萬裡。
《王制正義》引《五經異義》。
賈逵、馬融謂甸服之外,每百裡為差,所納總、稭、粟、米者,是甸服之外,特為此數。
其侯服之外,每言三百二百裡者,還就其服之内别為名,非是服外更有其地。
《詩·商頌正義》。
是為三千裡。
相距方六千裡。
《禹貢正義》。
許慎按:以今漢地考之,自黑水至東海,衡山之陽至于朔方,經略萬裡,從《古尚書》說。
《王制正義》引《五經異義》。
鄭玄則雲:堯制五服,服各五百裡。
要服之内四千裡曰九州,其外荒服曰四海。
禹所弼五服之殘數,每言五百裡一服者,是堯舊服。
每服之外,更言三百裡、二百裡者,是禹所弼之殘數。
亦每服者合五百裡,故有萬裡之界焉。
去王城五百裡曰甸服。
其弼當男服,去王城二千裡。
又其外五百裡為綏服,去王城二千五百裡。
其弼當衛服,去王城三千裡。
其外五百裡為要服,與周要服當作蠻服。
相當,去王城三千五百裡。
四面相距為七千裡,是九州之内也。
要服之弼,當其夷服,去王城四千裡。
又其外五百裡曰荒服,當鎮服。
其弼當蕃服,去王城五千裡。
四面相距,為方萬裡也。
《詩·商頌正義》引鄭《臯陶谟》“弼成五服,至于五千”《注》。
封建國數:《王制》雲:“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裡。
州建百裡之國三十,七十裡之國六十,五十裡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
名山大澤不以封。
其餘以為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天子之縣内,方百裡之國九,七十裡之國二十有一,五十裡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
名山大澤不以朌。
其餘以祿士,以為閑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
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周官·職方》雲:“凡邦國千裡,封公以方五百裡則四公,方四百裡則六侯,方三百裡則七伯,《注》:“方千裡者,為方百裡者百,以方三百裡之積,以九約之,得十一有奇。
雲七伯者,字之誤也。
”方二百裡則二十五子,方百裡則百男以周知天下。
”《異義》:《公羊》說:殷三千諸侯,周千八百諸侯。
《古春秋左氏》說: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唐、虞之地萬裡,容百裡地萬國,其侯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
餘為天子閑田。
許慎按:《易》曰:萬國鹹甯。
《尚書》曰:協和萬邦,從《左氏》說。
鄭駁雲:諸侯多少,異世不同。
萬國者,謂唐、虞之制也。
武王伐纣,三分有二,八百諸侯,則殷末千二百也。
至周公制禮之後,準《王制》千七百七十三國,而言周千八百者,舉其全數。
《王制正義》引。
其注《王制》雲:“《春秋傳》雲: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言執玉帛,則是惟謂中國耳。
中國而言萬國,則是諸侯之地,有方百裡,有方七十裡,有方五十裡者,禹承堯、舜而然矣。
要服之内,地方七千裡,乃能容之。
夏末既衰,夷狄内侵,諸侯相并,土地減,國數少。
殷湯承之,更制中國方三千裡之界,亦分為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國焉。
周公複唐、虞之舊域,分其五服為九,其要服之内,亦方七千裡,而因諸侯之數,廣其土,增其爵耳。
”鄭氏之意,專欲以古今相牽合。
其注《易·系辭傳》陽一君而二民,陰二君而一民雲:“一君二民,謂黃帝、堯舜,謂地方萬裡,為方千裡者百,中國民居七千裡,七七四十九,方千裡者四十九,夷狄之民,居千裡者五十一,是中國夷狄,二民共事一君。
二君一民,謂三代之末,以地方五千裡,一君有五千裡之土,五五二十五,更足以一君二十五,始滿千裡之方五十,乃當堯、舜一民之地,故雲二君一民。
實無此二君一民,假之以地為優劣也。
”《王制正義》。
亦此意也。
按服制及封建之制,皆古人虛拟之辭。
古本無方五千裡若方萬裡之封,春秋、戰國之世乃有之,學者欲設立制度,以治此廣大之地,而郡縣之制,非其意想所及,乃各就封建之制,以意更張,有所假設。
其發抒其說也,不曰己意如是,而以傅諸古人,則當時之人,立言大率如是。
一時代自有一時代語言之法。
如其法以求之,原亦不足為怪,以為實有其事則傎矣。
《禹貢》時代較早,其時封域,蓋尚較狹,故設為五千裡之封。
《周官》時代較晚,封域愈廣,故其經略遂至萬裡也。
許慎以《易》與《尚書》之文,而信古有萬國;以漢代經略所及,而謂五服相距萬裡;已為非是。
鄭玄更設為黃帝、堯、舜暨三代之末盛衰廣狹之說,一似古書所述,皆為實事者,則疑誤後人矣。
九州之說,有山川以為疆界,似乎較易征實,然其為虛拟亦同。
《禹貢》九州,除冀州不言疆界外。
濟、河惟兖州。
海、岱惟青州。
海、岱及淮惟徐州。
淮、海惟揚州。
荊及衡陽惟荊州。
荊、河惟豫州。
華陽、黑水惟梁州。
黑水、西河惟雍州。
約苞黃河、長江兩流域。
《爾雅·釋地》雲:兩河間曰冀州。
河南曰豫州。
河西曰雍州。
漢南曰荊州。
江南曰揚州。
濟、河間曰兖州。
濟東曰徐州。
燕曰幽州。
齊曰營州。
營州即青州無疑。
校《禹貢》,少梁州而多幽州。
《呂覽·有始覽》曰:河、漢之間為豫州,周也。
兩河間曰冀州,晉也。
河、濟間曰兖州,衛也。
東方為青州,齊也。
泗上為徐州,魯也。
東南為揚州,越也。
南方為荊州,楚也。
西方為雍州,秦也。
北方為幽州,燕也。
說與《爾雅》同。
《周官·職方》雲:東南曰揚州。
正南曰荊州。
河南曰豫州。
正東曰青州。
河東曰兖州。
正西曰雍州。
東北曰幽州。
河内曰冀州。
正北曰并州。
較《禹貢》更多并州而少徐州。
竊疑幽州之增,在北燕盛強以後;并州之增,以趙拓境之廣;《周官》無徐州者,魯已并于楚也;《禹貢》而外,三說皆無梁州,則知《禹貢》之梁州,必不苞今四川境。
何則?《禹貢》無幽、并,知其時燕尚未強,大原以北尚未啟其時代實早于《爾雅》《呂覽》《周官》。
《爾雅》《呂覽》《周官》尚未及巴、蜀,況《禹貢》乎?觀此,彌知為雍、梁二州之界之黑水之不可以鑿求,而予謂作《禹貢》者,初亦不審黑水之所在之确也。
《淮南·地形》雲:“河
《國語·魯語》:“吳伐越,堕會稽,得節專車。
使問仲尼。
仲尼曰:昔禹緻群神于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節專車。
客曰:防風何守?仲尼曰:汪罔國之君也。
守封禺之山。
漆姓。
在虞、夏、商為汪罔氏。
于周為長翟氏。
今謂之大人。
客又曰:人長之極幾何?仲尼曰:僬僥氏三尺,短之至也。
長者不過十之,數之極也。
”《史記·孔子世家》。
《說苑》《家語·辨物篇》略同。
《史記》《說苑》皆作釐姓。
《說苑》雲:“在虞、夏為防風氏,商為汪芒氏。
”《說文》曰:“在夏為防風氏,殷為汪芒氏。
”黃丕烈《校刊明道本國語劄記》曰:“漆當為涞之訛。
釐涞聲相近,于古為同字也。
”然則人長三丈,乃出仲尼推論,身橫九畝等說,則王充所謂語增者耳。
實無足怪也。
僬僥氏,林惠祥謂即黑種之尼革利羅(Negrillo),《梁書》所載黝、歙短人是其族。
見所著《中國民族史》第十八章。
案此種人唐代猶有之。
《唐書·卓行傳》:陽城為道州刺史。
“州産侏儒,歲貢諸朝,城哀其生離,無所進。
帝使求之。
城奏曰:州民盡短。
若以貢,不知何者可供。
自是罷。
州人感之。
”自居易《新樂府》曾詠其事。
《道州民》。
必非虛誣。
體質特異之民,前世本非無有,以中國之大,而偶有一二錯居,實極尋常事也。
第二節 先秦疆域 漢族之發展,及漢族以外諸民族之情形,既已知其大略,則先秦之世之疆域,有可得而進言者。
疆域有山川道裡可稽,本最易曉,然古書多辭不審谛,傳述又有訛誤,加以虛拟之辭,附會之說,非理而董之,固無以見其真際也。
言古代地理,有數字可稽者,莫如服之裡數及封建國數。
然其不可信亦最甚。
五服之說,見于《禹貢》,曰:“五百裡甸服,百裡賦納總,二百裡納铚,三百裡納稭服,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五百裡侯服,百裡采,二百裡男邦,三百裡諸侯。
五百裡綏服,三百裡揆文教,二百裡奮武衛。
五百裡要服,三百裡夷,二百裡蔡。
五百裡荒服,三百裡蠻,二百裡流。
”《周官·職方》,則有九服之說,曰:“方千裡曰王畿,其外方五百裡曰侯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甸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男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采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衛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蠻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夷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鎮服。
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藩服。
”說《禹貢》者:今《尚書》歐陽、夏侯說,謂中國方五千裡,《王制正義》引《五經異義》。
史遷同。
《詩·商頌正義》,按《史記·夏本紀》:今天子之國以外五百裡甸服,甸服外五百裡侯服,侯服外五百裡綏服,綏服外五百裡要服,要服外五百裡荒服。
《古尚書》說:五服旁五千裡,相距萬裡。
《王制正義》引《五經異義》。
賈逵、馬融謂甸服之外,每百裡為差,所納總、稭、粟、米者,是甸服之外,特為此數。
其侯服之外,每言三百二百裡者,還就其服之内别為名,非是服外更有其地。
《詩·商頌正義》。
是為三千裡。
相距方六千裡。
《禹貢正義》。
許慎按:以今漢地考之,自黑水至東海,衡山之陽至于朔方,經略萬裡,從《古尚書》說。
《王制正義》引《五經異義》。
鄭玄則雲:堯制五服,服各五百裡。
要服之内四千裡曰九州,其外荒服曰四海。
禹所弼五服之殘數,每言五百裡一服者,是堯舊服。
每服之外,更言三百裡、二百裡者,是禹所弼之殘數。
亦每服者合五百裡,故有萬裡之界焉。
去王城五百裡曰甸服。
其弼當男服,去王城二千裡。
又其外五百裡為綏服,去王城二千五百裡。
其弼當衛服,去王城三千裡。
其外五百裡為要服,與周要服當作蠻服。
相當,去王城三千五百裡。
四面相距為七千裡,是九州之内也。
要服之弼,當其夷服,去王城四千裡。
又其外五百裡曰荒服,當鎮服。
其弼當蕃服,去王城五千裡。
四面相距,為方萬裡也。
《詩·商頌正義》引鄭《臯陶谟》“弼成五服,至于五千”《注》。
封建國數:《王制》雲:“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裡。
州建百裡之國三十,七十裡之國六十,五十裡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
名山大澤不以封。
其餘以為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天子之縣内,方百裡之國九,七十裡之國二十有一,五十裡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
名山大澤不以朌。
其餘以祿士,以為閑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
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周官·職方》雲:“凡邦國千裡,封公以方五百裡則四公,方四百裡則六侯,方三百裡則七伯,《注》:“方千裡者,為方百裡者百,以方三百裡之積,以九約之,得十一有奇。
雲七伯者,字之誤也。
”方二百裡則二十五子,方百裡則百男以周知天下。
”《異義》:《公羊》說:殷三千諸侯,周千八百諸侯。
《古春秋左氏》說: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唐、虞之地萬裡,容百裡地萬國,其侯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
餘為天子閑田。
許慎按:《易》曰:萬國鹹甯。
《尚書》曰:協和萬邦,從《左氏》說。
鄭駁雲:諸侯多少,異世不同。
萬國者,謂唐、虞之制也。
武王伐纣,三分有二,八百諸侯,則殷末千二百也。
至周公制禮之後,準《王制》千七百七十三國,而言周千八百者,舉其全數。
《王制正義》引。
其注《王制》雲:“《春秋傳》雲: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言執玉帛,則是惟謂中國耳。
中國而言萬國,則是諸侯之地,有方百裡,有方七十裡,有方五十裡者,禹承堯、舜而然矣。
要服之内,地方七千裡,乃能容之。
夏末既衰,夷狄内侵,諸侯相并,土地減,國數少。
殷湯承之,更制中國方三千裡之界,亦分為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國焉。
周公複唐、虞之舊域,分其五服為九,其要服之内,亦方七千裡,而因諸侯之數,廣其土,增其爵耳。
”鄭氏之意,專欲以古今相牽合。
其注《易·系辭傳》陽一君而二民,陰二君而一民雲:“一君二民,謂黃帝、堯舜,謂地方萬裡,為方千裡者百,中國民居七千裡,七七四十九,方千裡者四十九,夷狄之民,居千裡者五十一,是中國夷狄,二民共事一君。
二君一民,謂三代之末,以地方五千裡,一君有五千裡之土,五五二十五,更足以一君二十五,始滿千裡之方五十,乃當堯、舜一民之地,故雲二君一民。
實無此二君一民,假之以地為優劣也。
”《王制正義》。
亦此意也。
按服制及封建之制,皆古人虛拟之辭。
古本無方五千裡若方萬裡之封,春秋、戰國之世乃有之,學者欲設立制度,以治此廣大之地,而郡縣之制,非其意想所及,乃各就封建之制,以意更張,有所假設。
其發抒其說也,不曰己意如是,而以傅諸古人,則當時之人,立言大率如是。
一時代自有一時代語言之法。
如其法以求之,原亦不足為怪,以為實有其事則傎矣。
《禹貢》時代較早,其時封域,蓋尚較狹,故設為五千裡之封。
《周官》時代較晚,封域愈廣,故其經略遂至萬裡也。
許慎以《易》與《尚書》之文,而信古有萬國;以漢代經略所及,而謂五服相距萬裡;已為非是。
鄭玄更設為黃帝、堯、舜暨三代之末盛衰廣狹之說,一似古書所述,皆為實事者,則疑誤後人矣。
九州之說,有山川以為疆界,似乎較易征實,然其為虛拟亦同。
《禹貢》九州,除冀州不言疆界外。
濟、河惟兖州。
海、岱惟青州。
海、岱及淮惟徐州。
淮、海惟揚州。
荊及衡陽惟荊州。
荊、河惟豫州。
華陽、黑水惟梁州。
黑水、西河惟雍州。
約苞黃河、長江兩流域。
《爾雅·釋地》雲:兩河間曰冀州。
河南曰豫州。
河西曰雍州。
漢南曰荊州。
江南曰揚州。
濟、河間曰兖州。
濟東曰徐州。
燕曰幽州。
齊曰營州。
營州即青州無疑。
校《禹貢》,少梁州而多幽州。
《呂覽·有始覽》曰:河、漢之間為豫州,周也。
兩河間曰冀州,晉也。
河、濟間曰兖州,衛也。
東方為青州,齊也。
泗上為徐州,魯也。
東南為揚州,越也。
南方為荊州,楚也。
西方為雍州,秦也。
北方為幽州,燕也。
說與《爾雅》同。
《周官·職方》雲:東南曰揚州。
正南曰荊州。
河南曰豫州。
正東曰青州。
河東曰兖州。
正西曰雍州。
東北曰幽州。
河内曰冀州。
正北曰并州。
較《禹貢》更多并州而少徐州。
竊疑幽州之增,在北燕盛強以後;并州之增,以趙拓境之廣;《周官》無徐州者,魯已并于楚也;《禹貢》而外,三說皆無梁州,則知《禹貢》之梁州,必不苞今四川境。
何則?《禹貢》無幽、并,知其時燕尚未強,大原以北尚未啟其時代實早于《爾雅》《呂覽》《周官》。
《爾雅》《呂覽》《周官》尚未及巴、蜀,況《禹貢》乎?觀此,彌知為雍、梁二州之界之黑水之不可以鑿求,而予謂作《禹貢》者,初亦不審黑水之所在之确也。
《淮南·地形》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