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春秋戰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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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桓公為盛。
葵丘之會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
初命曰:誅不孝。
無易樹子。
無以妾為妻。
再命曰:尊賢育才,以彰有德。
三命曰:敬老、慈幼。
無忘賓旅。
四命曰:士無世官。
官事無攝。
取士必得。
無專殺大夫。
五命曰:無曲防。
無遏籴。
無有封而不告。
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
今之諸侯,皆犯此五禁。
”《告子下》。
蓋齊桓之長諸侯,猶頗能遵舊典,守信義,非後來霸者所及也。
《荀子·仲尼》,謂桓公詐襲邾、莒,并國三十五,事無考。
春秋時,中原諸國所夷狄視之,而能與上國争衡者莫如楚。
《春秋》桓公二年,蔡侯鄭伯會于鄧。
《左氏》雲:“始懼楚也。
”時為周桓王之十年(前710),人春秋後之十三年也。
其後三十三年而齊稱霸。
齊稱霸之明年,楚伐鄭。
惠王十一年(前666)、入春秋後五十七年。
十九年(前658)、入春秋後六十五年。
二十年(前657)入春秋後六十六年。
又屢伐鄭。
是秋,齊會諸侯于陽谷。
今山東陽谷縣。
明年,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
遂伐楚,次于陉。
楚子使屈完如師。
師退,次于召陵。
陉、召陵,皆在今河南郾城縣。
屈完及諸侯盟。
案後來晉與楚争,文公、厲公雖再敗其師,然卒不能合諸侯而履其境,緻其盟,而桓公獨能之,此孟子所以稱五霸桓公為盛欤?既伐鄭,陳轅濤塗謂桓公曰:君能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
桓公曰:諾。
于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于沛澤之中,顧而執濤塗。
《公羊》僖公四年。
是役蓋略東夷而敗。
其所以欲略東夷,則以東夷為楚之與,未必盡由濤塗之教也。
明年,齊會諸侯于首止。
今河南睢縣。
鄭伯逃歸,《左氏》雲:“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汝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
鄭伯喜于王命,而懼其不朝于齊也,故逃歸不盟。
”是時,周未必有慊于齊,蓋仍脅于楚也。
是年,楚人滅弦。
今河南潢川縣。
《左氏》曰:“于是江、黃、道、今河南确山縣。
柏今河南西平縣。
方睦于齊,皆弦姻也。
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蓋亦齊、楚之争。
惠王二十三年(前654),入春秋後六十九年。
齊以諸侯伐鄭。
楚子圍許以救鄭。
諸侯救許,乃還。
明年齊複伐鄭。
又合諸侯于甯母今山東魚台縣。
以謀之。
鄭伯乃使請盟于齊。
二十五年(前652),入春秋後七十一年。
諸侯盟于洮。
今山東濮縣。
鄭伯乞盟。
襄王元年(前651),入春秋後七十二年。
盟于葵丘。
今河南考城縣。
是為齊霸之極盛。
《公羊》雲:“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左氏》雲:“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
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
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
晉侯乃還。
”然未幾,獻公卒,國亂,桓公仍以諸侯之師伐之,見下。
則其威棱,亦未遽替也。
襄王四年(前649),入春秋後七十五年。
楚人滅黃。
齊不能救。
五年(前648),入春秋後七十六年。
齊會諸侯于鹹。
今河北濮陽縣。
《左氏》雲:“淮夷病杞故。
”六年(前647),入春秋後七十七年。
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
七年(前646),入春秋後七十八年。
楚人伐徐。
《左氏》雲:“徐即諸夏故也。
”齊會諸侯救徐。
齊師、曹師伐厲。
今湖北随縣。
《左氏》雲“以救徐也”,楚敗徐于婁林。
今安徽泗縣。
《左氏》雲:“徐恃救也。
”八年(前645),入春秋後七十九年。
齊會諸侯于淮。
今安徽盱眙縣。
《左氏》雲:“謀鄫,且東略也。
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九年(前644),入春秋後八十年。
齊人、徐人伐英氏。
當即臯陶後封于英、六之英,見第七章第四節。
《左氏》雲:“以報婁林之役也。
”齊是時,蓋仍專于東略。
《詩·魯頌》盛誇僖公經略淮夷之功,蓋亦齊所命也。
是年,桓公卒。
諸子争立。
國亂,而齊霸遽訖矣。
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此從《史記》。
《左氏》作王姬、徐嬴、蔡姬。
皆無子。
桓公好内,多内寵,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無詭。
《左氏》作無虧。
少衛姬生惠公元。
鄭姬生孝公昭。
葛嬴生昭公潘。
密姬生懿公商人。
宋華子生公子雍。
桓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以為大子。
雍巫有寵于衛共姬,因宦者豎刁以厚獻于桓公,亦有寵。
桓公許之立無詭。
周惠王七年(前670),入春秋後七十八年。
管仲、隰朋皆卒。
易牙、開方、豎刁專權。
桓公卒;易牙入,與豎刁因内寵殺群吏,而立無詭。
大子昭奔宋。
明年三月宋襄公率諸侯兵送大子昭伐齊,齊人恐殺無詭。
齊人将立大子昭。
四公子之徒攻大子。
大子走宋。
宋遂與齊人四公子戰,敗其師。
而立大子昭,是為齊孝公。
齊桓既殁,晉文未興,北方無複一等國;楚雖盛,中原諸國尚未甘服;宋襄乃乘機圖霸。
宋襄之起,似始與齊争,後與楚争。
于向,今山東莒縣。
而齊師再伐魯。
衛人伐齊。
魯如楚乞師,伐齊,取谷。
今山東東阿縣。
置桓公子雍焉。
桓公七子皆奔楚。
楚以為大夫。
楚又伐宋。
明年,遂圍之。
于是齊、宋皆與晉合,而城濮之戰起矣。
100齊桓公及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其事羌無證據;即誠有之,亦非正法;蓋乘亂伐齊之口實耳。
是時諸侯,似有黨宋,亦有黨齊者。
故宋之伐齊,曹、衛、邾婁與偕,魯與狄皆救之,而邢人狄人伐衛。
明年,宋人執滕子嬰齊。
宋人、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鄫子會盟于邾,邾人執鄫子用之。
滕與鄫,蓋皆不服宋者。
宋人圍曹,蓋以其叛故。
魯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距宋者始與楚合。
又明年,齊人、狄人盟于邢。
其明年,周襄王十三年(前639),入春秋後八十四年也。
狄侵衛,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今安徽太和縣。
《左氏》雲:“以求諸侯于楚。
”蓋齊為舊盟主,而楚則是時與宋争者。
使是盟而成,則宋可以霸。
而楚伏兵車,執宋公以伐宋。
宋公謂公子目夷:歸守國。
楚人知雖殺宋公,猶不得宋國于是會于薄,此即漢之薄縣,見第八章第二節。
釋宋公。
是冬,魯伐邾。
明年,再伐邾。
蓋所以伐宋之與。
宋、衛、滕、許伐鄭。
楚伐許以救鄭。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水名,在今河南柘城縣。
宋師敗績。
公傷股。
明年,竟以是卒。
鹿上之盟,《公羊》謂公子目夷請以兵車往,宋公不可。
泓之戰,《公羊》與《左》《榖》皆謂襄公不肯乘楚師未畢濟、未畢陳而擊之,是以緻敗。
蓋是時欲圖霸者,猶必假仁義以服諸侯,宋襄亦有為為之,而惜乎其力之不足也。
襄公卒之歲,齊侯伐宋,圍缗。
今山東金鄉縣。
襄王十七年(前635),入春秋後八十八年。
衛滅邢。
時魯、衛忽複合,盟于洮。
今山東泗水縣。
十八年(前634),入春秋後八十九年。
複盟周惠王五年(前672),入春秋後五十一年。
晉伐骊戎,得骊姬、骊姬弟,俱愛幸之。
十二年(前665),入春秋後五十八年。
骊姬生奚齊,獻公有意廢大子。
使大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今山西隰縣。
公子夷吾居屈。
今山西吉縣。
大子申生,其母,齊桓公女也,曰齊姜。
早死。
申生同母女弟,為秦穆夫人。
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
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
此據《史記·晉世家》。
《左氏》雲:“晉獻公取于賈,無子。
烝于夷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
又取二女于戎。
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
”《注》雲:“夷姜,武公妾。
”二十一年(前656),入春秋後六十七年。
骊姬謂大子曰:君夢見齊姜,大子速祭曲沃,歸釐于君。
大子上其祭胙。
骊姬使人置毒藥胙中。
大子聞之,奔新城。
《集解》:“韋昭曰:曲沃也。
新為大子城。
”自殺。
骊姬因谮二公子。
重耳走蒲,夷吾走屈。
二十二年(前655),入春秋後六十八年。
獻公使兵伐蒲。
重耳奔翟。
伐屈。
屈城守,不可下。
二十三年(前654),入春秋後六十九年。
發賈華等伐屈。
屈潰。
夷吾将奔翟。
冀芮曰:不可。
重耳已在矣。
今往晉必移兵伐翟。
翟畏晉,禍且及。
不如走梁。
梁近于秦。
秦強,吾君百歲後,可以求入焉。
遂奔梁。
周襄王元年(前651),入春秋後七十二年。
晉獻公病,屬夷齊于荀息。
獻公卒。
裡克、邳鄭以三公子之徒作亂。
殺夷齊于喪次。
荀息立悼子骊姬弟所生。
《公羊》《左氏》作卓子。
《秦本紀》亦作卓子。
徐廣曰:一作倬。
而葬獻公。
裡克弑悼子于朝。
荀息死之。
使迎重耳于翟。
重耳謝。
還報,迎夷吾于梁。
夷吾欲往。
呂省、《左氏》作瑕呂饴甥。
杜《注》曰:“姓瑕呂,名饴甥,字子金。
”郤芮曰:“内猶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難信。
計非之秦,輔強國之威以人,恐危。
”乃使郤芮厚賂秦。
約曰:“即得入,請以晉河西之地與秦。
”及遺裡克書曰:“誠得立,請遂封子于汾陽之邑。
”秦穆公乃發兵送夷吾。
齊桓公聞晉亂,亦率諸侯如晉。
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是為惠公。
明年,使邳鄭謝秦。
亦不與裡克汾陽邑,而奪之權。
惠公以重耳在外,畏裡克為變,賜裡克死。
邳鄭聞裡克誅,乃說秦穆公曰:“呂省、郤稱、冀芮實為不從。
若重賂與謀,出晉君,入重耳,事必就。
”《秦本紀》曰:“願君以利急召呂、郤。
呂、郤至,則更入重耳。
”秦穆公許之。
使人與歸報晉,厚賂三子。
《秦本紀》曰:使人與邳鄭歸召呂、郤。
三子曰:“币重言甘,必邳鄭賣我于秦。
”遂殺邳鄭及裡克、邳鄭之黨七輿大夫。
邳鄭子豹奔秦。
言伐晉。
缪公弗聽,而陰用豹。
五年(前647),入春秋後七十六年。
晉饑,乞籴于秦。
邳豹說缪公弗與,因其饑而伐之。
缪公用百裡傒、公孫支言,卒與之粟。
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绛。
明年,秦饑,請籴于晉。
惠公用虢射謀,不與。
而發兵,且伐秦。
又明年,秦缪公伐晉。
《秦本紀》:“使邳豹将,自往擊之。
”合戰韓原。
今陝西韓城縣。
虜晉君以歸。
将以祠上帝。
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為請。
晉君姊,為穆公夫人,衰绖跣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
”缪公乃歸晉侯。
晉侯至國,謀曰:“重耳在外,諸侯多利内之。
”欲使人殺重耳于翟。
重耳聞之,如齊。
九年(前643),入春秋後八十年。
使大子圉質于秦。
《秦本紀》曰:“夷吾獻其河西地。
使大子圉為質于秦。
秦妻子圉以宗女。
是時秦地東至河。
”十一年(前641),入春秋後八十二年。
秦滅梁。
《秦本紀》曰:“秦滅梁、芮。
”事在明年。
十四年,入春秋後八十五年。
晉惠公内有數子。
大子圉曰:“吾母家在梁,梁,今秦滅之。
我外輕于秦,而内無援。
君即不起,大夫輕更立他公子。
”遂亡歸。
明年,惠公卒,大子圉立,是為懷公。
子圉之亡,秦怨之,乃求公子重耳欲納之。
乃令國中:“諸從重耳亡者與期。
期盡不到者,盡滅其家。
”秦缪公乃發兵内重耳,使人告栾、郤之黨為内應。
重耳,自少好士。
年十七,有賢士五人,曰趙衰、狐偃、即咎犯,文公舅。
賈佗、先轸、魏武子。
奔翟時,年四十三歲,從此五士。
其餘不名者數十人。
惠公欲殺重耳。
重耳聞之,乃謀趙衰等曰:始吾奔翟,非以為可用興,以近易通,故且休足。
休足久矣,固願徙之大國。
夫齊桓公好善,志在霸王,收恤諸侯。
今聞管仲、隰朋死,此亦欲得賢佐。
盍往乎?于是遂行。
過衛,衛文公不禮。
去。
過五鹿,今河北濮陽縣。
饑,從野人乞食。
野人盛土器中進之。
《左氏》雲:“野人與之塊。
”重耳怒。
趙衰曰:土者,有土也。
君其拜受之。
至齊,齊桓公厚禮,以宗女妻之。
有馬二十乘。
重耳安之。
二歲,桓公卒。
豎刁等為亂。
孝公之立,諸侯兵數至齊。
留齊凡五歲。
重耳愛齊女,無去心。
趙衰、咎犯謀行。
齊女勸重耳趣行。
重耳曰:“人生安樂,孰知其他?必死于此。
”不能去。
齊女乃與趙衰等謀,醉重耳,載以行。
行遠而覺,引戈欲殺咎犯。
過曹,曹共公不禮。
大夫釐負羁谏,不從。
負羁乃私遺重耳食,置璧其下。
去,過宋。
宋襄公新困于楚,傷于泓,聞重耳賢,乃以國禮禮于重耳。
宋司馬公孫固善于咎犯,曰:“宋小國,新困,不足以求人。
更之大國。
”乃去,過鄭。
鄭文公弗禮,鄭叔瞻谏。
鄭君曰:“諸侯亡公子過此者衆,安可盡禮?”叔瞻曰:“君不禮,不如殺之,且後為國患。
”鄭君不聽。
重耳去之楚。
楚成王以适諸侯禮待之。
居楚數月,秦召之,成王厚送重耳。
重耳至秦,缪公以宗女五人妻重耳,故子圉妻與往。
重耳不欲受,司空季子《集解》:“服度曰:胥臣臼季也。
”曰:其國且伐,況其故妻乎?且受以結秦親而求人。
遂受。
子圉立,晉國大夫栾、郤等聞重耳在秦皆陰求勸重耳、趙衰等返國,為内應甚衆。
秦穆公乃發兵與重耳歸晉。
晉聞秦兵來,亦發兵拒之。
然皆陰知公子重耳入也。
惟惠公故貴臣呂、郤之屬不欲立重耳。
十六年(前636),入春秋後八十七年。
秦送重耳至河。
咎犯與秦、晉大夫盟。
重耳入于晉師。
入曲沃。
是為文公。
出亡凡十九歲,時年六十二矣。
群臣皆往,懷公奔高梁。
在今山西洪洞縣之南。
使人殺懷公。
呂省、郤芮謀燒公宮,殺文公。
文公乃為微行,會秦缪公于王城。
今陝西朝邑縣。
呂、郤等燒公宮,不得文公,欲奔秦。
缪公誘殺之河上。
文公歸,迎夫人于秦。
秦所與文公妻者,卒為夫人。
秦送三千人為衛,以備晉亂。
文公修政,施惠百姓。
賞從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未盡行賞。
周襄王以弟帶難,出居鄭地,來告急。
初,叔帶以襄王十四年(前638)複歸于周。
入春秋後八十五年,此據《十二諸侯年表》。
《左氏》同。
《周本紀》在十二年(前640)。
先二年,鄭入滑。
今河南偃師縣南。
滑聽命。
已而反與衛。
鄭伐滑。
王使伯犕如鄭請滑。
此據《鄭世家》。
《周本紀》作遊孫伯服,《左氏》作伯服、遊孫伯。
鄭文公怨惠王亡在栎,文公父厲公入之,惠王不賜厲公爵祿;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不聽襄王請,而囚伯犕。
十五年(前637),入春秋後八十六年。
王降翟師以伐鄭。
王德翟人,以其女為後。
十六年(前636),入春秋後八十七年。
王绌翟後。
翟人來誅。
惠後以黨開翟人。
翟人遂入。
王出奔鄭。
鄭文公居王于氾。
今河南襄城縣。
子帶立為王。
取襄王所绌翟後與居溫。
十七年(前635),襄王告急于晉。
秦軍河上,将入王。
趙衰曰:“求霸莫如入王,尊周,周、晉同姓。
晉不先入王,後秦入之,無以令于天下。
方今尊王,晉之資也。
”此據《晉世家》。
《十二諸侯年表》:咎犯曰:“求霸莫如内王。
”《左氏》亦以為咎犯之謀。
晉乃發兵至陽樊,今河南濟源縣。
圍溫,入襄王于周。
殺王弟帶。
襄王賜晉河内、陽樊之地。
《左氏》曰:“與之陽樊、溫、原、田,晉于是始啟南陽。
”杜《注》曰:“在晉山南河北,故曰南陽。
”原亦在今濟源縣。
茅,在今河南修武縣。
十九年(前633),入春秋後九十年。
楚成王及諸侯圍宋,宋如晉告急。
先轸曰:報施定霸,于今在矣。
狐偃曰:楚新得曹,而初昏于衛。
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宋免矣。
于是晉作三軍。
二十年(前632),入春秋後九十一年。
晉文公欲伐曹,假道于衛。
衛人弗許。
還自河南渡,侵曹。
伐衛,取五鹿。
晉侯、齊侯盟于斂盂。
今河北濮阻縣南。
衛侯請盟,晉人不許。
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晉。
楚救衛,不勝。
晉侯入曹。
令軍毋人釐負羁宗家以報德。
楚圍宋,宋複告急晉。
文公欲救則攻楚,為楚嘗有德,不欲伐也;欲釋宋,宋又嘗有德于晉;患之。
先轸曰:“執曹伯,分曹、衛地以與宋,楚急曹、衛,其勢宜釋宋。
”《左氏》:“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
告楚不許。
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
楚愛曹、衛,必不許也。
喜賂怒頑,能無戰乎?”文公從之。
楚成王乃引兵歸,将軍子玉固請戰。
楚王怒,少與之兵。
子玉使宛春告晉:“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
”咎犯曰:“子玉無禮矣,君取一,臣取二,勿許。
”先轸曰:“定人之謂禮。
楚一言而定三國,子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
不許,是棄宋也。
不如私許曹、衛以誘之,執宛春以怒楚。
既戰而後圖之。
”晉侯乃囚宛春于衛。
且私許複曹、衛。
曹、衛告絕于楚。
得臣即子玉。
怒,擊晉師。
宋公、齊将、秦将與晉侯次城濮。
今河南陳留縣。
與楚兵合戰。
楚兵敗。
得臣收餘兵去。
晉師還。
至衡雍,今河南原武縣。
作王宮于踐土。
今河南荥澤縣。
初,鄭助楚,楚敗,懼,使人請盟晉侯。
晉侯與鄭伯盟。
天子使王子虎命晉侯為伯晉人複入衛侯。
《衛世家》:“晉欲假道于衛救宋,成公不許。
晉更從南河度,救宋。
征師于衛。
衛大夫欲許。
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
成公出奔。
晉文公伐衛,分其地予宋,讨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
衛成公遂出奔陳。
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
晉使人鸩衛成公。
成公私于周主鸩者,令薄,得不死。
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
衛君瑕出奔。
”晉侯會諸侯于溫,欲率之朝周。
力未能,恐其有畔者。
乃使人言周襄王,狩于河陽。
遂率諸侯朝于踐土。
諸侯圍許。
曹伯臣或說晉侯曰:“齊桓公合諸侯而國異姓,今君為位而滅同姓。
曹叔振铎之後,晉唐叔之後,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
”晉侯說,複曹伯。
二十二年(前630),入春秋後九十三年。
晉文公、秦缪公共圍鄭。
以其無禮于文公亡過時,及城濮時鄭助楚也。
欲得叔詹為僇。
鄭文公恐,不敢謂叔詹言。
詹聞,自殺,鄭人以詹屍與晉。
晉文公曰:“必欲一見鄭君,辱之而去。
”鄭人患之。
乃間令使謂秦缪公曰:“亡鄭厚晉,于晉得矣,而秦未為利,君何不解鄭,得為東道交?”秦伯說,罷兵。
二十四年(前628),入春秋後九十五年。
晉文公卒,子襄公歡立。
晉文之伯,與齊桓大異。
齊桓之存邢、衛,救燕,伐楚,雖曰霸者假之,究猶有一匡天下之志也。
晉之破楚,全以陰謀緻勝,而其待曹、衛諸邦尤酷,“谲而不正”之評,非虛語矣。
然其時之事勢,亦有迫之不得不然者。
當時列國之間,純以捭阖取利,而國内亦多不甯。
試觀秦缪公及晉諸臣之所為可知。
無怪惠公非倚秦援不敢入,既入而又背之,且殺裡克,又欲殺文公也。
文公之獲成,惠公之卒敗,蓋亦由一先人而異黨孔多,一後人而反側者多已夷滅;又一倚秦援,一與秦構怨之故;非必其才之果有高下也。
文公之霸業,始于勤王,成于破楚,其勤王,蓋欲以抑秦;破楚則成于徼幸,何以言之?曰:韓原之敗,河東入秦,《左氏》曰:“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韓非·難二》謂惠公時,秦侵去绛十七裡。
晉之勢蓋甚岌岌。
晉文之去狄,不過欲求仕于齊。
雖齊内争亂,諸侯之兵數至,猶溺于晏安而不去,其非有雄圖可知。
謂其以六十之年,崎岖返國,而遽欲取威定霸,無是理也。
其與秦争納王,蓋特欲少抑其東出之勢。
至其侵曹,伐衛,救宋,圍鄭,則全以亡過時恩怨之私。
當時風氣,視此等事蓋甚重。
觀齊桓之滅譚,亦以是故可知。
見《左氏》莊公十年,《史記·齊世家》同。
既救宋,勢不得不敵楚。
适直楚成暮氣不振,又與子玉不和,遂成城濮之功。
此乃事勢相激使然,固非其始願所及。
然文公及諸臣之才,固有可取,而晉之國勢,亦有使之成功者。
《左氏》記惠公之見獲于秦也,使郤乞告瑕呂饴甥,且召之。
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蔔貳圉也。
衆皆哭。
晉于是乎作爰田。
呂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
将若君何?衆曰:何為而可?對曰:征繕以輔孺子。
諸侯聞之,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庶有豸乎?衆說。
晉于是乎作州兵。
”《左氏》僖公十五年。
文公始入而作三軍。
城濮戰後,又作三行。
《左氏》曰:“晉侯始入而教其民。
二年,欲用之。
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生。
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務利民,民懷生矣。
将用之。
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
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
見《左氏》十八年。
民易資者,不求豐焉。
明征其辭。
公曰:可矣。
子犯曰:民未知禮,未安其居。
于是乎大搜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
民聽不惑,而後用之。
出谷戍,釋宋圍,一戰而霸,文之教也。
”僖公二十七年。
蓋晉甲兵素多,而文公又有以用之,故因緣事勢,遂成霸業于數年之間也。
不然,列國相争,機會之傥來者何限?而何以有等國終不能乘,且随之輾轉播蕩,而終至于覆亡哉? 第四節 五霸事迹下 晉文公之卒也,鄭人有賣鄭于秦,此據《秦本紀》。
《鄭世家》雲:鄭司城缯賀,以鄭情賣之秦。
《左氏》謂秦聽鄭之說,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
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
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
似乎不近情理。
曰:“我主其城門,鄭可襲也。
”缪公問蹇叔、百裡傒。
對曰:“徑數國千裡而襲人,希有得利者。
且人賣鄭,庸知我國人不有以我情告鄭者乎?不可。
”缪公曰:“子不知也。
吾已決矣。
”遂發兵,使百裡傒子孟明視,蹇叔子西乞術及白乙丙将。
周襄王二十五年(前627),入春秋後九十六年。
兵至滑,鄭販賣賈人弦高持十二牛将賣之周。
見秦兵。
恐死虜,因獻其牛,曰:“聞大國将誅鄭。
鄭君謹修守禦備,使臣以牛十二勞軍士。
”秦三将軍相謂曰:“将襲鄭,鄭今已覺之,往無及已。
”滅滑。
滑,晉之邊邑也。
時晉文公喪尚未葬。
先轸曰:“秦伯不用蹇叔,反其衆心,此可擊。
”栾枝曰:“未報先君施,擊之,不可。
”先轸曰:“秦侮吾孤,伐吾同姓,何德之報?”此據《晉世家》。
《秦本紀》:大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喪破我滑。
遂墨衰絰。
發兵,遮秦兵于殽。
《正義》:“《括地志》雲:三殽山,在洛州永甯縣西北二十裡,即古之殽道也。
”永甯,今河南永甯縣。
擊之。
大破秦軍。
無一人得脫者。
虜秦三将以歸。
文公夫人。
秦女也,為請。
晉君許之。
歸秦三将。
三将至,缪公素服郊迎,複三人官秩如故,厚待之,二十七年(前625),入春秋後九十八年。
使孟明視等将兵伐晉。
戰于彭衙,今陝西白水縣。
秦不利,引兵歸。
此據《十二諸侯年表》。
《秦本紀》在其前一年,蓋漏書年代。
又《晉世家》雲:“秦使孟明視伐晉,報殽之敗,取晉汪以歸。
”101《索隐》雲:“按《左傳》:文二年(前625),秦孟明視伐晉,報殽之役,無取晉汪之事。
又其年冬,晉先且居等伐秦,取汪、彭衙而還。
則汪是秦邑,止可晉伐秦取之,豈得秦伐晉而取汪也?或者晉先取之;秦今伐晉而收汪,是汪從晉來,故雲取晉汪而歸也。
汪不知所在。
”案《十二諸侯年表》:秦穆公三十五年(前625),伐晉,報殽,敗我于汪。
《鄭世家》:鄭發兵從晉伐秦,敗秦兵于汪。
則《史記》亦與《左氏》合。
疑《晉世家》之取晉汪,乃晉取汪之倒,而其間又有奪文也。
戎王使由餘于秦。
由餘其先晉人也,亡入戎,能晉言。
秦缪公示以宮室積聚。
由餘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
”缪公怪之。
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
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餘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
及其後世,日以驕淫。
阻法度之威,以責督于下。
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于上。
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滅宗,皆以此類也。
夫戎狄不然。
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
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
”于是穆公令内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
戎王受而說之。
秦乃歸由餘。
由餘數谏,不聽。
缪公又數使人間要由餘。
由餘遂去降秦。
缪公以客禮禮之。
問伐戎之形。
二十九年(前623),入春秋後百年。
穆公複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晉。
渡河,焚船。
大敗晉人。
取王官及鄗。
《集解》:“徐廣曰:《左傳》作郊。
”《正義》:“《括地志》雲: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縣西北九十裡。
又雲:南郊故城,在縣北十七裡。
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故城。
《左傳》雲:文公三年(前624),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
《括地志》雲蒲州猗氏縣南二裡,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
”案澄城,今為縣,屬陝西。
猗氏,今為縣,屬山西。
以報殽之役。
晉人皆城守不敢出。
于是穆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屍,為發喪,哭之三日。
乃誓于軍曰:“嗟士卒聽無嘩。
餘誓告汝。
古之人謀黃發番番,則無所過。
”以申思不用蹇叔、百裡傒之謀,故作此誓,令後世以記餘過。
明年,秦用由餘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裡,遂霸西戎。
天子使召公過賀缪公以金鼓。
三十二年(前620),入春秋後百有三年。
缪公卒。
秦之開化,遠後東方。
戰國時,論者猶謂秦雜戎狄之俗,況在春秋之世?越國鄙遠,古代固非絕無,俞正燮《癸巳類稿》,有《越國鄙遠義》,謂越國鄙遠,為古恒有之事。
然必往來便易,中無強國阻隔者。
秦之不能有鄭,形勢顯然,缪公豈不之知?其潛師侵襲,蓋徒利其虜獲,102觀其得晉惠公欲以祠上帝,與三良飲酒樂,則為死共此哀之約,《秦本紀》:“缪公卒,葬雍,從死者百七十七人。
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虎,亦在從死之中,秦人哀之,為作《黃鳥》之詩。
”《正義》:“應劭雲:秦穆公與群臣飲酒,酣。
公曰:生共此樂,死共此哀。
于是奄息、仲行、虎許諾。
及公薨皆從死。
《黃鳥》詩所為作也。
”蓋三家詩說。
其雜戎狄之俗可知,慕效中國之不暇,安知禮樂法度之弊?由餘之對,其為後人依托,不待言也。
缪公之成霸業,一由能廣用異國之材,一由其能悔過,不尚血氣之勇。
其大功,則不在于勝晉,而實在于伐戎,以伐晉不過報怨,伐戎實有辟土之益也。
然非殽戰喪敗,或亦不克緻此,禍福倚伏,事之利害,誠有難言者矣。
周襄王三十年(前623),入春秋後百有一年。
晉趙成子、衰。
栾貞子、枝。
咎季子、犯。
霍伯先且居。
皆卒,趙盾代趙衰執政。
明年,襄公卒。
大子夷臯少。
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
趙盾曰:“立襄公弟雍。
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于秦,《秦本紀》曰:“秦出也。
”秦故好也。
”賈季曰:“不如其弟樂。
”趙盾使士會如秦逆雍,賈季亦使召樂于陳。
《左氏》雲:“趙孟使殺諸郫。
”趙盾廢賈季。
賈季奔狄。
是歲,秦穆公亦卒。
明年四月,秦康公曰:“昔文公之入也無衛,故有呂、郤之患。
”乃多與公子雍衛。
大子母缪嬴,日夜抱大子以号泣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而外求君,将安置此?”出朝,則抱以適趙盾所。
頓首曰:“先君奉此子而屬之子,曰:此子材,吾受其賜;不材,吾怨子;今君卒,言猶在耳,而棄之若何?”趙盾與諸大夫皆患缪嬴,且畏誅,乃背所迎而立大子,是為靈公。
發兵以距秦送公子雍者,趙盾為将,往擊秦。
敗之令狐。
今山西猗氏縣。
先蔑、随會亡奔秦。
晉是時内外粗安,安用廢適立庶?且穆嬴秦女,公子樂母辰嬴,亦稱懷嬴。
即始歸子圉,繼歸文公者,亦秦女也。
欲結秦援,安用立公子雍?盾之以私廢立,亦可見矣。
晉自是與秦連兵。
周襄王三十三年(前620),入春秋後百有二年,秦伐晉取武城,以報令狐之役。
頃王二年(前617),入春秋後百有六年,晉伐秦,取少梁。
秦亦取晉之郩。
四年(前615),入春秋後百有八年,春,康公伐晉,取羁馬。
晉侯怒,使趙盾、趙穿、郤缺擊秦。
大戰河曲。
明年,晉六卿患随會在秦,常為晉亂。
乃佯令魏壽餘,反晉降秦。
秦使随會之魏,因執會以歸。
以上皆據《晉世家》。
武城,《正義》引《括地志》雲:在華州鄭縣東北。
鄭,今陝西華縣:少梁,杜《注》雲:馮翊夏陽縣。
夏陽,在今陝西韓城縣南。
郩,《集解》引徐廣曰:“《年表》雲,北征也。
”《索隐》曰:“徐雲《年表》曰征,然按《左傳》,文十年,晉人伐秦,取少梁,夏,秦伯伐晉,取北征,北征即《年表》之征,今雲郩者,字誤也。
征音懲,亦馮翊之縣名。
”案如《索隐》言,則《年表》及《集解》引徐廣皆當僅雲征,然今皆作北征,恐後人據《左氏》改之。
《年表索隐》“征音澄”,雲:“蓋今之澄城也。
”案澄城,今為縣,屬陝西。
羁馬,《秦本紀集解》引服虔雲:“晉邑也。
”蓋未能知其所在。
靈公長,又與趙盾不協。
周匡王六年(前607),入春秋後百十六年。
公飲趙盾酒,伏甲将攻盾。
盾得脫,出奔。
未出竟,盾昆弟将軍趙穿弑靈公,迎盾。
盾複位。
使穿迎襄公弟黑臀于周而立之,是為成公。
晉内相乖離,遂不克與楚争矣。
楚自城濮敗後,襄王二十五年(前627),入春秋後九十六年。
始出兵。
侵陳、蔡。
陳、蔡成。
遂伐鄭。
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
與晉師夾泜而軍。
泜今滍水。
已而各罷歸。
二十六年(前626),入春秋後九十七年。
楚成王欲廢大子商臣而立其弟職。
商臣弑王代立,是為穆王。
二十八年(前624),入春秋後九十九年。
晉伐沈,沈潰。
楚人圍江。
晉伐楚以救江。
明年,江卒為楚所滅。
三十年(前622),入春秋後百有一年。
又滅六、蓼。
頃王元年(前618),入春秋後百有五年。
範山言于楚子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
”楚子師于狼淵今河南許昌縣。
以伐鄭。
晉人救之,不及。
又侵陳。
陳及楚平。
二年(前617),入春秋後百有六年。
陳侯、鄭伯會楚子于息。
遂及蔡侯,次于厥貉。
地名,杜《注》阙。
将以伐宋。
宋逆楚子,勞且聽命。
五年(前614),入春秋後百有九年。
楚穆王卒,子莊王旅立。
《公羊》《左氏》作旅。
《榖梁》《史記》作侶。
六年(前613),入春秋後百十一年。
晉會陳、鄭、許于新城。
今河南商邱縣西南。
蔡人不與。
匡王元年(前612),入春秋後百十一年。
晉師人蔡。
二年(前611),入春秋後百十二年。
楚大饑。
戎伐其西南,又伐其東南。
庸人率群蠻以叛楚。
麇人率百濮聚于選,将伐楚。
于是申息之北門不啟。
楚人謀徙于阪高。
杜《注》:楚險地。
賈曰:“不可。
我能往,寇亦能往。
不如伐庸。
夫麇與百濮,謂我饑不能師,故伐我也。
若我出師,必懼而歸。
百濮離居,将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乃出師。
旬有五日,百濮乃罷。
楚子乘驿會師,分為二隊,以伐庸。
秦人、巴人從楚師,遂滅庸。
以上為莊王即位後三年中事,蓋因内憂,未遑外務,故史有莊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之說也。
見《史記·楚世家》。
案古書言此事者甚多。
五年(前608),入春秋後百十五年。
陳受盟于晉。
楚、鄭侵陳。
遂侵宋。
晉趙盾救陳。
又會諸侯伐鄭。
六年(前607),入春秋後百十六年。
鄭公子歸生受命于楚伐宋。
戰于大棘,今河南甯陵縣。
宋師敗績。
獲宋華元。
趙盾及宋、衛侵鄭。
楚鬥椒救之。
趙盾還。
是歲,晉靈公見弑。
定王元年(前606),入春秋後百十七年。
楚子伐陸渾之戎。
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
晉侯伐鄭。
鄭及晉平。
楚人侵鄭。
二年(前605)、入春秋後百十八年。
三年(前604)入春秋後百十九年。
又伐之。
是歲,三年(前604)。
陳及楚平。
晉荀林父救鄭伐陳。
四年(前603),入春秋後百二十年。
晉趙盾侵陳。
楚人伐鄭。
取成而去。
五年(前602),入春秋後百二十一年。
鄭及晉平。
六年(前601),入春秋後百二十二年。
陳及晉平。
楚師伐陳,亦取成焉。
七年(前600),入春秋後百二十三年。
晉荀林父伐陳。
是歲,晉成公卒,子景公據立。
楚子伐鄭。
晉郤缺救鄭。
八年(前599),入春秋後百二十四年。
鄭及楚平。
晉人伐鄭,亦取成而還。
楚子伐鄭。
晉士會救鄭,逐楚師于颍北。
諸侯之師戍鄭。
是歲,陳征舒殺其君。
明年,楚莊王帥諸侯伐陳,誅征舒。
因縣陳而有之。
申叔時谏。
乃複陳。
是歲,鄭與楚盟辰陵,杜《注》:“颍川長平縣東南有辰陵。
”今河南淮陽縣。
《史記》雲“鄭與晉盟鄢陵”,今河南鄢陵縣。
又徼事于晉。
十年(前597),入春秋後百二十六年。
春,楚子圍鄭。
三月,克之。
鄭伯肉袒牽羊以逆。
莊王退三十裡,與之平。
六月,晉師救鄭。
其來也,持兩端,故遲。
語見《史記·鄭世家》。
至河,楚兵已去。
中軍将荀林父欲還。
佐先縠不可。
師遂濟。
莊王還擊晉。
鄭反助楚。
大敗晉軍河上。
此據《史記》。
春秋作戰于邲,地在今河南鄭縣。
是歲,楚子滅蕭。
明年,伐宋,以其救蕭也。
十二年(前595),入春秋後百二十八年。
晉侯伐鄭。
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
亦使公子馮聘于晉,不假道于鄭。
申舟曰:“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
”王曰:“殺汝,我伐之。
”見犀而行。
犀,申舟子。
及宋,宋人殺之。
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履及于窒皇,寝門阙。
劍及于寝門之外,車及于蒲胥之市。
秋,九月,楚子圍宋。
宋人使告急于晉。
晉侯欲救之。
伯宗曰:不可。
乃使解揚绐為救宋。
明年五月,宋及楚平。
是時楚勢可謂極盛。
十六年(前591),入春秋後百三十二年。
莊王卒,子共王審立。
幼,而形勢複一變。
共王臨殁時,自言生十年而喪先君,見《左氏》襄公十三年。
春秋五霸,齊桓而外,當以楚莊之兵力為最強,其為人亦最正。
惟兵力強,故不藉詭道以取勝也。
邲之戰,《左氏》載士會之言,謂其“荊屍而舉,商、農、工、賈,不敗其業”。
又曰:“其君之舉也,内姓選于親,外姓選于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
老有加惠,旅有施舍。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貴有常尊,賤有等威。
”栾書曰:“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讨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在軍,無日不讨軍實而申儆之,于勝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無後。
訓之以若敖、蚡冒,荜路藍縷,以啟山林。
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匮。
”可見其政事軍備之整饬。
是戰也,據《左氏》,似始以和誤晉,終乃乘其不備而襲之,此乃臨敵決勝,不得不然,其不肯避強陵弱,則《公羊》《史記》二說符會,決非虛語。
《公羊》謂其既勝之後,還師而佚晉寇。
《左氏》又載其不肯收晉屍為京觀。
伐宋之役,宋人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可謂危急已極。
然華元以情告,亦遽釋之。
見《公羊》《左氏》宣公十二、十三年。
皆可謂堂堂之陳,正正之旗,視晉文之谲,秦穆之暴,不可同年而語矣。
第五節 齊頃靈莊晉厲悼楚共靈之争 春秋大國,本稱晉、楚、齊、秦,五霸尤以桓公為盛,然桓公一死,霸業遽荒,則齊之内亂為之也。
齊孝公以周襄王十九年(前633)卒。
入春秋後九十年。
弟潘,因衛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是為昭公。
頃王六年(前613)卒。
入春秋後百年,此據《十二諸侯年表》,與《春秋》合。
《世家》早一歲。
子舍立。
舍之母無寵,國人莫畏。
昭公弟商人,以桓公死争立不得,陰交賢士。
附愛百姓,百姓說。
與衆即墓上弑舍自立,是為懿公。
匡王四年(前609),入春秋後百十四年。
為其下所弑。
懿公之立,驕,民不附。
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于衛立之,是為惠公。
桓公十有餘子,要其後立者五人,皆以争。
時正宋襄圖霸,至楚莊初立時也。
定王元年(前607),入春秋後百十七年。
為楚莊王觀兵周郊之歲,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頗有意于振作,然晉勢已成,頃公又有勇無謀,遂緻轉遭挫折矣。
定王十五年(前592),入春秋後百三十一年,此從《表》及《晉世家》,與《左氏》合。
《齊世家》先一年。
晉使郤克于齊。
齊使夫人帷中而觀之。
郤克上,夫人笑之。
此從《齊世家》。
《晉世家》雲:“齊頃公母從樓上觀而笑之。
所以然者,鄰克偻而魯使蹇,衛使眇,故齊亦令如之以導客。
”與《公》《榖》略同。
齊頃公有意挑釁,庸或不顧一切。
當時最重使命,尤重人之儀表,晉、魯、衛豈有使偻者、蹇者、眇者出使之理?103古代貴族,有惡疾不得繼嗣,郤克果偻,魯使果蹇,衛使果眇,又豈得為卿大夫乎?且當時亦未必有樓也。
此皆所謂東野人之言也。
度當日郤克偶失儀,而為婦人所笑,則有之爾。
《左氏》亦但雲郤子登,婦人笑于房。
杜《注》反據《公》《榖》,謂其跛而登階,實非也。
郤克曰:“不是報,不複涉河。
”《晉世家》:“歸至河上,曰:不報齊者,河伯視之。
”歸,請伐齊。
晉侯弗許。
齊使至晉,郤克執四人河内,殺之。
明年,晉伐齊。
齊以公子強質晉。
晉兵去。
十八年(前589),入春秋後百三十四年。
齊伐魯、衛。
魯、衛大夫如晉請師,皆因郤克。
晉使郤克以車八百乘為中軍,以救魯、衛,伐齊。
與頃公戰于鞌,《集解》:服虔曰:“齊地名。
”齊師敗走。
晉軍追齊,至馬陵。
《集解》:“徐廣曰:一作陉。
骃案賈逵曰:馬陉,齊地。
”案《晉世家》作“追北至齊”,蓋近齊都。
齊侯請以寶器謝。
不聽。
必得笑克者蕭桐叔子,《晉世家》作蕭桐侄子。
令齊東畝。
對曰:“叔子,齊君母,亦猶晉君母,子安置之?且子以義伐,而以暴為後,其可乎?”于是乃許。
令反魯、衛之侵地。
明年,齊頃公朝晉,欲尊王晉景公,景公不敢受。
乃歸,歸而頃公弛苑囿薄賦斂,振孤問疾,虛積聚以救民,民亦大說。
厚禮諸侯。
競頃公卒,百姓附,諸侯不犯。
頃公卒在周簡王四年(前582),入春秋後百四十一年。
觀頃公欲尊王晉景,可知鞌戰受創之深。
雖以恤民獲安,然終不能複與晉競矣。
鞌之戰,在楚共王及魯成公二年(前589)。
《左氏》雲:“宣公使求好于楚。
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
公即位,受盟于晉,會晉伐齊。
衛人不行使于楚,而亦受盟于晉,從于伐齊。
故楚令尹子重公子嬰齊。
為陽橋之役以救齊。
”蓋莊王在時,威棱遠憺,魯、衛皆有折而入之之勢。
齊頃公之晉,未必不與之聲勢相倚;而莊王之死,适丁其時,此實晉、楚強弱一轉捩也。
陽橋之役,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衆而後可。
”乃大戶,已責,逮鳏,救乏,赦罪,悉師。
王卒盡行。
侵衛。
遂侵魯。
及陽橋。
魯請盟。
與秦、宋、陳、衛、鄭、齊、曹、邾、薛、鄫人盟于蜀。
是行也,晉辟楚,畏其衆也。
然魯、衛既睦,齊師新挫,吳亦漸強,楚不能無後顧之憂,而晉遂有複振之勢。
鞌戰之明年,晉與魯、衛、曹、宋伐鄭,以讨邲之役。
時許恃楚而不事鄭。
定王十九(前588)、入春秋後百三十五年。
二十年(前587),入春秋後百三十六年。
鄭再伐之。
二十一年(前586),入春秋後百三十七年。
鄭悼公使弟喻與許訟于楚。
此據《鄭世家》,《楚世家》雲“鄭悼公來訟”,與《左氏》同。
不直。
楚囚鄭與晉平。
私于楚子反。
公子側。
子反言之,乃歸。
簡王元年(前585),入春秋後百三十八年。
悼公卒,立,是為成公。
是歲,楚伐鄭。
明年,又伐鄭,皆不克。
四年(前582),入春秋後百四十一年。
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
”使人于鄭。
鄭與之盟此據《鄭世家》,《左氏》雲:“楚人以重賂求鄭。
”成公如晉。
晉人執之。
又使栾書伐鄭。
五年(前581),入春秋後百四十二年。
鄭立成公庶兄。
晉乃歸成公。
是歲,晉景公卒,子州蒲立。
《史記》作壽曼。
是為厲公。
《左氏》雲邲之役,荀首為下軍大夫。
其子罃,為楚所囚。
首以其族反之。
射楚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屍;射公子谷臣,囚之;以二者還。
定王十九年(前588),入春秋後百三十五年。
晉歸谷臣及襄老之屍,以求螢于楚。
楚人許之。
簡王二年(前584),入春秋後百三十九年。
楚伐鄭。
鄭囚楚鄖公鐘儀,獻之晉。
四年(前582),入春秋後百四十一年。
晉使鐘儀歸求成。
楚公子辰報使。
五年(前581),入春秋後百四十二年。
晉籴筏如楚報使。
六年(前580),入春秋後百四十二年。
宋華元善于楚令尹子重又善于晉栾武子。
書。
聞楚許籴茂成,如晉,遂如楚。
七年(前579),入春秋後百四十四年。
克合晉、楚之成。
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盟于宋西門之外。
晉郤至如楚。
楚公子罷如晉莅盟。
此事《史記·晉楚世家》《十二諸侯年表》皆不載。
惟《宋世家》雲“共公元年(前588),華元善楚将子重,又善晉将栾書,兩盟晉、楚”,其事似相符會。
然宋共公元年(前588),為周定王十九年(前588),入春秋後百三十五年。
前後相差九年。
崔适謂《左氏》涉弭兵之盟而誤,見所著《春秋複始》。
其說蓋是。
《宋世家》之文,乃謂宋既與晉盟,又與楚盟,非謂其合晉、楚之成也。
十年(前576),入春秋後百四十七年。
楚伐鄭,不克。
宋魚石出奔楚。
公子目夷之曾孫。
十一年(前575),入春秋後百四十八年。
楚以汝陰之田求成于鄭。
鄭叛晉,與楚盟。
栾書曰:“不可以當吾世而失諸侯。
”乃發兵,厲公自将。
楚兵來救。
與戰,射共王中目,楚兵敗于鄢陵。
見第三節。
然鄭仍不服。
初,厲公多外嬖。
自鄢陵歸,欲盡去群大夫,而立諸姬兄弟。
寵姬兄曰胥童,嘗與郤至有怨。
栾書又怨郤至不用其計,而遂敗楚。
《集解》:“《左傳》曰:栾書欲待楚師退而擊之,卻至雲:楚有六間,不可失也。
”乃使人間謝楚。
楚來詐厲公曰:鄢陵之戰,實至召楚,欲作亂,内子周立之。
會與國不具,是以事不成。
厲公告栾書。
栾書曰:其殆有矣。
願公試使人之周微考之。
果使郤至于周。
栾書又使公子周見卻至。
厲公驗之,信然。
遂怨郤至,欲殺之。
十三年(前573),入春秋後百五十年。
公令胥童以兵八百人襲攻,殺三郤。
《集解》:“賈逵曰:三郤,郤锜、卻犨、郤至也。
”胥童因劫栾書、中行偃于朝,曰:“不殺二子,患必及公。
”公弗聽。
公使胥童為卿。
公遊匠骊氏。
栾書、中行偃囚之。
殺胥童。
使迎公子周于周。
十四年(前572),入春秋後百五十一年。
弑厲公。
《公羊》鹹公十六年《解诂》雲:“晉厲公見餓殺。
”《疏》引《春秋說》雲:“厲公猥殺四大夫,臣下人人恐見及,正月幽之,二月而死。
”周至绛,立之,是為悼公。
其大父捷,晉襄
葵丘之會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
初命曰:誅不孝。
無易樹子。
無以妾為妻。
再命曰:尊賢育才,以彰有德。
三命曰:敬老、慈幼。
無忘賓旅。
四命曰:士無世官。
官事無攝。
取士必得。
無專殺大夫。
五命曰:無曲防。
無遏籴。
無有封而不告。
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
今之諸侯,皆犯此五禁。
”《告子下》。
蓋齊桓之長諸侯,猶頗能遵舊典,守信義,非後來霸者所及也。
《荀子·仲尼》,謂桓公詐襲邾、莒,并國三十五,事無考。
春秋時,中原諸國所夷狄視之,而能與上國争衡者莫如楚。
《春秋》桓公二年,蔡侯鄭伯會于鄧。
《左氏》雲:“始懼楚也。
”時為周桓王之十年(前710),人春秋後之十三年也。
其後三十三年而齊稱霸。
齊稱霸之明年,楚伐鄭。
惠王十一年(前666)、入春秋後五十七年。
十九年(前658)、入春秋後六十五年。
二十年(前657)入春秋後六十六年。
又屢伐鄭。
是秋,齊會諸侯于陽谷。
今山東陽谷縣。
明年,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
遂伐楚,次于陉。
楚子使屈完如師。
師退,次于召陵。
陉、召陵,皆在今河南郾城縣。
屈完及諸侯盟。
案後來晉與楚争,文公、厲公雖再敗其師,然卒不能合諸侯而履其境,緻其盟,而桓公獨能之,此孟子所以稱五霸桓公為盛欤?既伐鄭,陳轅濤塗謂桓公曰:君能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
桓公曰:諾。
于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于沛澤之中,顧而執濤塗。
《公羊》僖公四年。
是役蓋略東夷而敗。
其所以欲略東夷,則以東夷為楚之與,未必盡由濤塗之教也。
明年,齊會諸侯于首止。
今河南睢縣。
鄭伯逃歸,《左氏》雲:“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汝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
鄭伯喜于王命,而懼其不朝于齊也,故逃歸不盟。
”是時,周未必有慊于齊,蓋仍脅于楚也。
是年,楚人滅弦。
今河南潢川縣。
《左氏》曰:“于是江、黃、道、今河南确山縣。
柏今河南西平縣。
方睦于齊,皆弦姻也。
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蓋亦齊、楚之争。
惠王二十三年(前654),入春秋後六十九年。
齊以諸侯伐鄭。
楚子圍許以救鄭。
諸侯救許,乃還。
明年齊複伐鄭。
又合諸侯于甯母今山東魚台縣。
以謀之。
鄭伯乃使請盟于齊。
二十五年(前652),入春秋後七十一年。
諸侯盟于洮。
今山東濮縣。
鄭伯乞盟。
襄王元年(前651),入春秋後七十二年。
盟于葵丘。
今河南考城縣。
是為齊霸之極盛。
《公羊》雲:“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左氏》雲:“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
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
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
晉侯乃還。
”然未幾,獻公卒,國亂,桓公仍以諸侯之師伐之,見下。
則其威棱,亦未遽替也。
襄王四年(前649),入春秋後七十五年。
楚人滅黃。
齊不能救。
五年(前648),入春秋後七十六年。
齊會諸侯于鹹。
今河北濮陽縣。
《左氏》雲:“淮夷病杞故。
”六年(前647),入春秋後七十七年。
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
七年(前646),入春秋後七十八年。
楚人伐徐。
《左氏》雲:“徐即諸夏故也。
”齊會諸侯救徐。
齊師、曹師伐厲。
今湖北随縣。
《左氏》雲“以救徐也”,楚敗徐于婁林。
今安徽泗縣。
《左氏》雲:“徐恃救也。
”八年(前645),入春秋後七十九年。
齊會諸侯于淮。
今安徽盱眙縣。
《左氏》雲:“謀鄫,且東略也。
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九年(前644),入春秋後八十年。
齊人、徐人伐英氏。
當即臯陶後封于英、六之英,見第七章第四節。
《左氏》雲:“以報婁林之役也。
”齊是時,蓋仍專于東略。
《詩·魯頌》盛誇僖公經略淮夷之功,蓋亦齊所命也。
是年,桓公卒。
諸子争立。
國亂,而齊霸遽訖矣。
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此從《史記》。
《左氏》作王姬、徐嬴、蔡姬。
皆無子。
桓公好内,多内寵,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無詭。
《左氏》作無虧。
少衛姬生惠公元。
鄭姬生孝公昭。
葛嬴生昭公潘。
密姬生懿公商人。
宋華子生公子雍。
桓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以為大子。
雍巫有寵于衛共姬,因宦者豎刁以厚獻于桓公,亦有寵。
桓公許之立無詭。
周惠王七年(前670),入春秋後七十八年。
管仲、隰朋皆卒。
易牙、開方、豎刁專權。
桓公卒;易牙入,與豎刁因内寵殺群吏,而立無詭。
大子昭奔宋。
明年三月宋襄公率諸侯兵送大子昭伐齊,齊人恐殺無詭。
齊人将立大子昭。
四公子之徒攻大子。
大子走宋。
宋遂與齊人四公子戰,敗其師。
而立大子昭,是為齊孝公。
齊桓既殁,晉文未興,北方無複一等國;楚雖盛,中原諸國尚未甘服;宋襄乃乘機圖霸。
宋襄之起,似始與齊争,後與楚争。
于向,今山東莒縣。
而齊師再伐魯。
衛人伐齊。
魯如楚乞師,伐齊,取谷。
今山東東阿縣。
置桓公子雍焉。
桓公七子皆奔楚。
楚以為大夫。
楚又伐宋。
明年,遂圍之。
于是齊、宋皆與晉合,而城濮之戰起矣。
100齊桓公及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其事羌無證據;即誠有之,亦非正法;蓋乘亂伐齊之口實耳。
是時諸侯,似有黨宋,亦有黨齊者。
故宋之伐齊,曹、衛、邾婁與偕,魯與狄皆救之,而邢人狄人伐衛。
明年,宋人執滕子嬰齊。
宋人、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鄫子會盟于邾,邾人執鄫子用之。
滕與鄫,蓋皆不服宋者。
宋人圍曹,蓋以其叛故。
魯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距宋者始與楚合。
又明年,齊人、狄人盟于邢。
其明年,周襄王十三年(前639),入春秋後八十四年也。
狄侵衛,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今安徽太和縣。
《左氏》雲:“以求諸侯于楚。
”蓋齊為舊盟主,而楚則是時與宋争者。
使是盟而成,則宋可以霸。
而楚伏兵車,執宋公以伐宋。
宋公謂公子目夷:歸守國。
楚人知雖殺宋公,猶不得宋國于是會于薄,此即漢之薄縣,見第八章第二節。
釋宋公。
是冬,魯伐邾。
明年,再伐邾。
蓋所以伐宋之與。
宋、衛、滕、許伐鄭。
楚伐許以救鄭。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水名,在今河南柘城縣。
宋師敗績。
公傷股。
明年,竟以是卒。
鹿上之盟,《公羊》謂公子目夷請以兵車往,宋公不可。
泓之戰,《公羊》與《左》《榖》皆謂襄公不肯乘楚師未畢濟、未畢陳而擊之,是以緻敗。
蓋是時欲圖霸者,猶必假仁義以服諸侯,宋襄亦有為為之,而惜乎其力之不足也。
襄公卒之歲,齊侯伐宋,圍缗。
今山東金鄉縣。
襄王十七年(前635),入春秋後八十八年。
衛滅邢。
時魯、衛忽複合,盟于洮。
今山東泗水縣。
十八年(前634),入春秋後八十九年。
複盟周惠王五年(前672),入春秋後五十一年。
晉伐骊戎,得骊姬、骊姬弟,俱愛幸之。
十二年(前665),入春秋後五十八年。
骊姬生奚齊,獻公有意廢大子。
使大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今山西隰縣。
公子夷吾居屈。
今山西吉縣。
大子申生,其母,齊桓公女也,曰齊姜。
早死。
申生同母女弟,為秦穆夫人。
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
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
此據《史記·晉世家》。
《左氏》雲:“晉獻公取于賈,無子。
烝于夷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
又取二女于戎。
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
”《注》雲:“夷姜,武公妾。
”二十一年(前656),入春秋後六十七年。
骊姬謂大子曰:君夢見齊姜,大子速祭曲沃,歸釐于君。
大子上其祭胙。
骊姬使人置毒藥胙中。
大子聞之,奔新城。
《集解》:“韋昭曰:曲沃也。
新為大子城。
”自殺。
骊姬因谮二公子。
重耳走蒲,夷吾走屈。
二十二年(前655),入春秋後六十八年。
獻公使兵伐蒲。
重耳奔翟。
伐屈。
屈城守,不可下。
二十三年(前654),入春秋後六十九年。
發賈華等伐屈。
屈潰。
夷吾将奔翟。
冀芮曰:不可。
重耳已在矣。
今往晉必移兵伐翟。
翟畏晉,禍且及。
不如走梁。
梁近于秦。
秦強,吾君百歲後,可以求入焉。
遂奔梁。
周襄王元年(前651),入春秋後七十二年。
晉獻公病,屬夷齊于荀息。
獻公卒。
裡克、邳鄭以三公子之徒作亂。
殺夷齊于喪次。
荀息立悼子骊姬弟所生。
《公羊》《左氏》作卓子。
《秦本紀》亦作卓子。
徐廣曰:一作倬。
而葬獻公。
裡克弑悼子于朝。
荀息死之。
使迎重耳于翟。
重耳謝。
還報,迎夷吾于梁。
夷吾欲往。
呂省、《左氏》作瑕呂饴甥。
杜《注》曰:“姓瑕呂,名饴甥,字子金。
”郤芮曰:“内猶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難信。
計非之秦,輔強國之威以人,恐危。
”乃使郤芮厚賂秦。
約曰:“即得入,請以晉河西之地與秦。
”及遺裡克書曰:“誠得立,請遂封子于汾陽之邑。
”秦穆公乃發兵送夷吾。
齊桓公聞晉亂,亦率諸侯如晉。
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是為惠公。
明年,使邳鄭謝秦。
亦不與裡克汾陽邑,而奪之權。
惠公以重耳在外,畏裡克為變,賜裡克死。
邳鄭聞裡克誅,乃說秦穆公曰:“呂省、郤稱、冀芮實為不從。
若重賂與謀,出晉君,入重耳,事必就。
”《秦本紀》曰:“願君以利急召呂、郤。
呂、郤至,則更入重耳。
”秦穆公許之。
使人與歸報晉,厚賂三子。
《秦本紀》曰:使人與邳鄭歸召呂、郤。
三子曰:“币重言甘,必邳鄭賣我于秦。
”遂殺邳鄭及裡克、邳鄭之黨七輿大夫。
邳鄭子豹奔秦。
言伐晉。
缪公弗聽,而陰用豹。
五年(前647),入春秋後七十六年。
晉饑,乞籴于秦。
邳豹說缪公弗與,因其饑而伐之。
缪公用百裡傒、公孫支言,卒與之粟。
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绛。
明年,秦饑,請籴于晉。
惠公用虢射謀,不與。
而發兵,且伐秦。
又明年,秦缪公伐晉。
《秦本紀》:“使邳豹将,自往擊之。
”合戰韓原。
今陝西韓城縣。
虜晉君以歸。
将以祠上帝。
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為請。
晉君姊,為穆公夫人,衰绖跣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
”缪公乃歸晉侯。
晉侯至國,謀曰:“重耳在外,諸侯多利内之。
”欲使人殺重耳于翟。
重耳聞之,如齊。
九年(前643),入春秋後八十年。
使大子圉質于秦。
《秦本紀》曰:“夷吾獻其河西地。
使大子圉為質于秦。
秦妻子圉以宗女。
是時秦地東至河。
”十一年(前641),入春秋後八十二年。
秦滅梁。
《秦本紀》曰:“秦滅梁、芮。
”事在明年。
十四年,入春秋後八十五年。
晉惠公内有數子。
大子圉曰:“吾母家在梁,梁,今秦滅之。
我外輕于秦,而内無援。
君即不起,大夫輕更立他公子。
”遂亡歸。
明年,惠公卒,大子圉立,是為懷公。
子圉之亡,秦怨之,乃求公子重耳欲納之。
乃令國中:“諸從重耳亡者與期。
期盡不到者,盡滅其家。
”秦缪公乃發兵内重耳,使人告栾、郤之黨為内應。
重耳,自少好士。
年十七,有賢士五人,曰趙衰、狐偃、即咎犯,文公舅。
賈佗、先轸、魏武子。
奔翟時,年四十三歲,從此五士。
其餘不名者數十人。
惠公欲殺重耳。
重耳聞之,乃謀趙衰等曰:始吾奔翟,非以為可用興,以近易通,故且休足。
休足久矣,固願徙之大國。
夫齊桓公好善,志在霸王,收恤諸侯。
今聞管仲、隰朋死,此亦欲得賢佐。
盍往乎?于是遂行。
過衛,衛文公不禮。
去。
過五鹿,今河北濮陽縣。
饑,從野人乞食。
野人盛土器中進之。
《左氏》雲:“野人與之塊。
”重耳怒。
趙衰曰:土者,有土也。
君其拜受之。
至齊,齊桓公厚禮,以宗女妻之。
有馬二十乘。
重耳安之。
二歲,桓公卒。
豎刁等為亂。
孝公之立,諸侯兵數至齊。
留齊凡五歲。
重耳愛齊女,無去心。
趙衰、咎犯謀行。
齊女勸重耳趣行。
重耳曰:“人生安樂,孰知其他?必死于此。
”不能去。
齊女乃與趙衰等謀,醉重耳,載以行。
行遠而覺,引戈欲殺咎犯。
過曹,曹共公不禮。
大夫釐負羁谏,不從。
負羁乃私遺重耳食,置璧其下。
去,過宋。
宋襄公新困于楚,傷于泓,聞重耳賢,乃以國禮禮于重耳。
宋司馬公孫固善于咎犯,曰:“宋小國,新困,不足以求人。
更之大國。
”乃去,過鄭。
鄭文公弗禮,鄭叔瞻谏。
鄭君曰:“諸侯亡公子過此者衆,安可盡禮?”叔瞻曰:“君不禮,不如殺之,且後為國患。
”鄭君不聽。
重耳去之楚。
楚成王以适諸侯禮待之。
居楚數月,秦召之,成王厚送重耳。
重耳至秦,缪公以宗女五人妻重耳,故子圉妻與往。
重耳不欲受,司空季子《集解》:“服度曰:胥臣臼季也。
”曰:其國且伐,況其故妻乎?且受以結秦親而求人。
遂受。
子圉立,晉國大夫栾、郤等聞重耳在秦皆陰求勸重耳、趙衰等返國,為内應甚衆。
秦穆公乃發兵與重耳歸晉。
晉聞秦兵來,亦發兵拒之。
然皆陰知公子重耳入也。
惟惠公故貴臣呂、郤之屬不欲立重耳。
十六年(前636),入春秋後八十七年。
秦送重耳至河。
咎犯與秦、晉大夫盟。
重耳入于晉師。
入曲沃。
是為文公。
出亡凡十九歲,時年六十二矣。
群臣皆往,懷公奔高梁。
在今山西洪洞縣之南。
使人殺懷公。
呂省、郤芮謀燒公宮,殺文公。
文公乃為微行,會秦缪公于王城。
今陝西朝邑縣。
呂、郤等燒公宮,不得文公,欲奔秦。
缪公誘殺之河上。
文公歸,迎夫人于秦。
秦所與文公妻者,卒為夫人。
秦送三千人為衛,以備晉亂。
文公修政,施惠百姓。
賞從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未盡行賞。
周襄王以弟帶難,出居鄭地,來告急。
初,叔帶以襄王十四年(前638)複歸于周。
入春秋後八十五年,此據《十二諸侯年表》。
《左氏》同。
《周本紀》在十二年(前640)。
先二年,鄭入滑。
今河南偃師縣南。
滑聽命。
已而反與衛。
鄭伐滑。
王使伯犕如鄭請滑。
此據《鄭世家》。
《周本紀》作遊孫伯服,《左氏》作伯服、遊孫伯。
鄭文公怨惠王亡在栎,文公父厲公入之,惠王不賜厲公爵祿;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不聽襄王請,而囚伯犕。
十五年(前637),入春秋後八十六年。
王降翟師以伐鄭。
王德翟人,以其女為後。
十六年(前636),入春秋後八十七年。
王绌翟後。
翟人來誅。
惠後以黨開翟人。
翟人遂入。
王出奔鄭。
鄭文公居王于氾。
今河南襄城縣。
子帶立為王。
取襄王所绌翟後與居溫。
十七年(前635),襄王告急于晉。
秦軍河上,将入王。
趙衰曰:“求霸莫如入王,尊周,周、晉同姓。
晉不先入王,後秦入之,無以令于天下。
方今尊王,晉之資也。
”此據《晉世家》。
《十二諸侯年表》:咎犯曰:“求霸莫如内王。
”《左氏》亦以為咎犯之謀。
晉乃發兵至陽樊,今河南濟源縣。
圍溫,入襄王于周。
殺王弟帶。
襄王賜晉河内、陽樊之地。
《左氏》曰:“與之陽樊、溫、原、田,晉于是始啟南陽。
”杜《注》曰:“在晉山南河北,故曰南陽。
”原亦在今濟源縣。
茅,在今河南修武縣。
十九年(前633),入春秋後九十年。
楚成王及諸侯圍宋,宋如晉告急。
先轸曰:報施定霸,于今在矣。
狐偃曰:楚新得曹,而初昏于衛。
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宋免矣。
于是晉作三軍。
二十年(前632),入春秋後九十一年。
晉文公欲伐曹,假道于衛。
衛人弗許。
還自河南渡,侵曹。
伐衛,取五鹿。
晉侯、齊侯盟于斂盂。
今河北濮阻縣南。
衛侯請盟,晉人不許。
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晉。
楚救衛,不勝。
晉侯入曹。
令軍毋人釐負羁宗家以報德。
楚圍宋,宋複告急晉。
文公欲救則攻楚,為楚嘗有德,不欲伐也;欲釋宋,宋又嘗有德于晉;患之。
先轸曰:“執曹伯,分曹、衛地以與宋,楚急曹、衛,其勢宜釋宋。
”《左氏》:“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
告楚不許。
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
楚愛曹、衛,必不許也。
喜賂怒頑,能無戰乎?”文公從之。
楚成王乃引兵歸,将軍子玉固請戰。
楚王怒,少與之兵。
子玉使宛春告晉:“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
”咎犯曰:“子玉無禮矣,君取一,臣取二,勿許。
”先轸曰:“定人之謂禮。
楚一言而定三國,子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
不許,是棄宋也。
不如私許曹、衛以誘之,執宛春以怒楚。
既戰而後圖之。
”晉侯乃囚宛春于衛。
且私許複曹、衛。
曹、衛告絕于楚。
得臣即子玉。
怒,擊晉師。
宋公、齊将、秦将與晉侯次城濮。
今河南陳留縣。
與楚兵合戰。
楚兵敗。
得臣收餘兵去。
晉師還。
至衡雍,今河南原武縣。
作王宮于踐土。
今河南荥澤縣。
初,鄭助楚,楚敗,懼,使人請盟晉侯。
晉侯與鄭伯盟。
天子使王子虎命晉侯為伯晉人複入衛侯。
《衛世家》:“晉欲假道于衛救宋,成公不許。
晉更從南河度,救宋。
征師于衛。
衛大夫欲許。
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
成公出奔。
晉文公伐衛,分其地予宋,讨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
衛成公遂出奔陳。
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
晉使人鸩衛成公。
成公私于周主鸩者,令薄,得不死。
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
衛君瑕出奔。
”晉侯會諸侯于溫,欲率之朝周。
力未能,恐其有畔者。
乃使人言周襄王,狩于河陽。
遂率諸侯朝于踐土。
諸侯圍許。
曹伯臣或說晉侯曰:“齊桓公合諸侯而國異姓,今君為位而滅同姓。
曹叔振铎之後,晉唐叔之後,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
”晉侯說,複曹伯。
二十二年(前630),入春秋後九十三年。
晉文公、秦缪公共圍鄭。
以其無禮于文公亡過時,及城濮時鄭助楚也。
欲得叔詹為僇。
鄭文公恐,不敢謂叔詹言。
詹聞,自殺,鄭人以詹屍與晉。
晉文公曰:“必欲一見鄭君,辱之而去。
”鄭人患之。
乃間令使謂秦缪公曰:“亡鄭厚晉,于晉得矣,而秦未為利,君何不解鄭,得為東道交?”秦伯說,罷兵。
二十四年(前628),入春秋後九十五年。
晉文公卒,子襄公歡立。
晉文之伯,與齊桓大異。
齊桓之存邢、衛,救燕,伐楚,雖曰霸者假之,究猶有一匡天下之志也。
晉之破楚,全以陰謀緻勝,而其待曹、衛諸邦尤酷,“谲而不正”之評,非虛語矣。
然其時之事勢,亦有迫之不得不然者。
當時列國之間,純以捭阖取利,而國内亦多不甯。
試觀秦缪公及晉諸臣之所為可知。
無怪惠公非倚秦援不敢入,既入而又背之,且殺裡克,又欲殺文公也。
文公之獲成,惠公之卒敗,蓋亦由一先人而異黨孔多,一後人而反側者多已夷滅;又一倚秦援,一與秦構怨之故;非必其才之果有高下也。
文公之霸業,始于勤王,成于破楚,其勤王,蓋欲以抑秦;破楚則成于徼幸,何以言之?曰:韓原之敗,河東入秦,《左氏》曰:“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韓非·難二》謂惠公時,秦侵去绛十七裡。
晉之勢蓋甚岌岌。
晉文之去狄,不過欲求仕于齊。
雖齊内争亂,諸侯之兵數至,猶溺于晏安而不去,其非有雄圖可知。
謂其以六十之年,崎岖返國,而遽欲取威定霸,無是理也。
其與秦争納王,蓋特欲少抑其東出之勢。
至其侵曹,伐衛,救宋,圍鄭,則全以亡過時恩怨之私。
當時風氣,視此等事蓋甚重。
觀齊桓之滅譚,亦以是故可知。
見《左氏》莊公十年,《史記·齊世家》同。
既救宋,勢不得不敵楚。
适直楚成暮氣不振,又與子玉不和,遂成城濮之功。
此乃事勢相激使然,固非其始願所及。
然文公及諸臣之才,固有可取,而晉之國勢,亦有使之成功者。
《左氏》記惠公之見獲于秦也,使郤乞告瑕呂饴甥,且召之。
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蔔貳圉也。
衆皆哭。
晉于是乎作爰田。
呂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
将若君何?衆曰:何為而可?對曰:征繕以輔孺子。
諸侯聞之,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庶有豸乎?衆說。
晉于是乎作州兵。
”《左氏》僖公十五年。
文公始入而作三軍。
城濮戰後,又作三行。
《左氏》曰:“晉侯始入而教其民。
二年,欲用之。
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生。
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務利民,民懷生矣。
将用之。
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
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
見《左氏》十八年。
民易資者,不求豐焉。
明征其辭。
公曰:可矣。
子犯曰:民未知禮,未安其居。
于是乎大搜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
民聽不惑,而後用之。
出谷戍,釋宋圍,一戰而霸,文之教也。
”僖公二十七年。
蓋晉甲兵素多,而文公又有以用之,故因緣事勢,遂成霸業于數年之間也。
不然,列國相争,機會之傥來者何限?而何以有等國終不能乘,且随之輾轉播蕩,而終至于覆亡哉? 第四節 五霸事迹下 晉文公之卒也,鄭人有賣鄭于秦,此據《秦本紀》。
《鄭世家》雲:鄭司城缯賀,以鄭情賣之秦。
《左氏》謂秦聽鄭之說,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
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
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
似乎不近情理。
曰:“我主其城門,鄭可襲也。
”缪公問蹇叔、百裡傒。
對曰:“徑數國千裡而襲人,希有得利者。
且人賣鄭,庸知我國人不有以我情告鄭者乎?不可。
”缪公曰:“子不知也。
吾已決矣。
”遂發兵,使百裡傒子孟明視,蹇叔子西乞術及白乙丙将。
周襄王二十五年(前627),入春秋後九十六年。
兵至滑,鄭販賣賈人弦高持十二牛将賣之周。
見秦兵。
恐死虜,因獻其牛,曰:“聞大國将誅鄭。
鄭君謹修守禦備,使臣以牛十二勞軍士。
”秦三将軍相謂曰:“将襲鄭,鄭今已覺之,往無及已。
”滅滑。
滑,晉之邊邑也。
時晉文公喪尚未葬。
先轸曰:“秦伯不用蹇叔,反其衆心,此可擊。
”栾枝曰:“未報先君施,擊之,不可。
”先轸曰:“秦侮吾孤,伐吾同姓,何德之報?”此據《晉世家》。
《秦本紀》:大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喪破我滑。
遂墨衰絰。
發兵,遮秦兵于殽。
《正義》:“《括地志》雲:三殽山,在洛州永甯縣西北二十裡,即古之殽道也。
”永甯,今河南永甯縣。
擊之。
大破秦軍。
無一人得脫者。
虜秦三将以歸。
文公夫人。
秦女也,為請。
晉君許之。
歸秦三将。
三将至,缪公素服郊迎,複三人官秩如故,厚待之,二十七年(前625),入春秋後九十八年。
使孟明視等将兵伐晉。
戰于彭衙,今陝西白水縣。
秦不利,引兵歸。
此據《十二諸侯年表》。
《秦本紀》在其前一年,蓋漏書年代。
又《晉世家》雲:“秦使孟明視伐晉,報殽之敗,取晉汪以歸。
”101《索隐》雲:“按《左傳》:文二年(前625),秦孟明視伐晉,報殽之役,無取晉汪之事。
又其年冬,晉先且居等伐秦,取汪、彭衙而還。
則汪是秦邑,止可晉伐秦取之,豈得秦伐晉而取汪也?或者晉先取之;秦今伐晉而收汪,是汪從晉來,故雲取晉汪而歸也。
汪不知所在。
”案《十二諸侯年表》:秦穆公三十五年(前625),伐晉,報殽,敗我于汪。
《鄭世家》:鄭發兵從晉伐秦,敗秦兵于汪。
則《史記》亦與《左氏》合。
疑《晉世家》之取晉汪,乃晉取汪之倒,而其間又有奪文也。
戎王使由餘于秦。
由餘其先晉人也,亡入戎,能晉言。
秦缪公示以宮室積聚。
由餘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
”缪公怪之。
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
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餘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
及其後世,日以驕淫。
阻法度之威,以責督于下。
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于上。
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滅宗,皆以此類也。
夫戎狄不然。
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
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
”于是穆公令内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
戎王受而說之。
秦乃歸由餘。
由餘數谏,不聽。
缪公又數使人間要由餘。
由餘遂去降秦。
缪公以客禮禮之。
問伐戎之形。
二十九年(前623),入春秋後百年。
穆公複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晉。
渡河,焚船。
大敗晉人。
取王官及鄗。
《集解》:“徐廣曰:《左傳》作郊。
”《正義》:“《括地志》雲: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縣西北九十裡。
又雲:南郊故城,在縣北十七裡。
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故城。
《左傳》雲:文公三年(前624),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
《括地志》雲蒲州猗氏縣南二裡,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
”案澄城,今為縣,屬陝西。
猗氏,今為縣,屬山西。
以報殽之役。
晉人皆城守不敢出。
于是穆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屍,為發喪,哭之三日。
乃誓于軍曰:“嗟士卒聽無嘩。
餘誓告汝。
古之人謀黃發番番,則無所過。
”以申思不用蹇叔、百裡傒之謀,故作此誓,令後世以記餘過。
明年,秦用由餘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裡,遂霸西戎。
天子使召公過賀缪公以金鼓。
三十二年(前620),入春秋後百有三年。
缪公卒。
秦之開化,遠後東方。
戰國時,論者猶謂秦雜戎狄之俗,況在春秋之世?越國鄙遠,古代固非絕無,俞正燮《癸巳類稿》,有《越國鄙遠義》,謂越國鄙遠,為古恒有之事。
然必往來便易,中無強國阻隔者。
秦之不能有鄭,形勢顯然,缪公豈不之知?其潛師侵襲,蓋徒利其虜獲,102觀其得晉惠公欲以祠上帝,與三良飲酒樂,則為死共此哀之約,《秦本紀》:“缪公卒,葬雍,從死者百七十七人。
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虎,亦在從死之中,秦人哀之,為作《黃鳥》之詩。
”《正義》:“應劭雲:秦穆公與群臣飲酒,酣。
公曰:生共此樂,死共此哀。
于是奄息、仲行、虎許諾。
及公薨皆從死。
《黃鳥》詩所為作也。
”蓋三家詩說。
其雜戎狄之俗可知,慕效中國之不暇,安知禮樂法度之弊?由餘之對,其為後人依托,不待言也。
缪公之成霸業,一由能廣用異國之材,一由其能悔過,不尚血氣之勇。
其大功,則不在于勝晉,而實在于伐戎,以伐晉不過報怨,伐戎實有辟土之益也。
然非殽戰喪敗,或亦不克緻此,禍福倚伏,事之利害,誠有難言者矣。
周襄王三十年(前623),入春秋後百有一年。
晉趙成子、衰。
栾貞子、枝。
咎季子、犯。
霍伯先且居。
皆卒,趙盾代趙衰執政。
明年,襄公卒。
大子夷臯少。
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
趙盾曰:“立襄公弟雍。
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于秦,《秦本紀》曰:“秦出也。
”秦故好也。
”賈季曰:“不如其弟樂。
”趙盾使士會如秦逆雍,賈季亦使召樂于陳。
《左氏》雲:“趙孟使殺諸郫。
”趙盾廢賈季。
賈季奔狄。
是歲,秦穆公亦卒。
明年四月,秦康公曰:“昔文公之入也無衛,故有呂、郤之患。
”乃多與公子雍衛。
大子母缪嬴,日夜抱大子以号泣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而外求君,将安置此?”出朝,則抱以適趙盾所。
頓首曰:“先君奉此子而屬之子,曰:此子材,吾受其賜;不材,吾怨子;今君卒,言猶在耳,而棄之若何?”趙盾與諸大夫皆患缪嬴,且畏誅,乃背所迎而立大子,是為靈公。
發兵以距秦送公子雍者,趙盾為将,往擊秦。
敗之令狐。
今山西猗氏縣。
先蔑、随會亡奔秦。
晉是時内外粗安,安用廢適立庶?且穆嬴秦女,公子樂母辰嬴,亦稱懷嬴。
即始歸子圉,繼歸文公者,亦秦女也。
欲結秦援,安用立公子雍?盾之以私廢立,亦可見矣。
晉自是與秦連兵。
周襄王三十三年(前620),入春秋後百有二年,秦伐晉取武城,以報令狐之役。
頃王二年(前617),入春秋後百有六年,晉伐秦,取少梁。
秦亦取晉之郩。
四年(前615),入春秋後百有八年,春,康公伐晉,取羁馬。
晉侯怒,使趙盾、趙穿、郤缺擊秦。
大戰河曲。
明年,晉六卿患随會在秦,常為晉亂。
乃佯令魏壽餘,反晉降秦。
秦使随會之魏,因執會以歸。
以上皆據《晉世家》。
武城,《正義》引《括地志》雲:在華州鄭縣東北。
鄭,今陝西華縣:少梁,杜《注》雲:馮翊夏陽縣。
夏陽,在今陝西韓城縣南。
郩,《集解》引徐廣曰:“《年表》雲,北征也。
”《索隐》曰:“徐雲《年表》曰征,然按《左傳》,文十年,晉人伐秦,取少梁,夏,秦伯伐晉,取北征,北征即《年表》之征,今雲郩者,字誤也。
征音懲,亦馮翊之縣名。
”案如《索隐》言,則《年表》及《集解》引徐廣皆當僅雲征,然今皆作北征,恐後人據《左氏》改之。
《年表索隐》“征音澄”,雲:“蓋今之澄城也。
”案澄城,今為縣,屬陝西。
羁馬,《秦本紀集解》引服虔雲:“晉邑也。
”蓋未能知其所在。
靈公長,又與趙盾不協。
周匡王六年(前607),入春秋後百十六年。
公飲趙盾酒,伏甲将攻盾。
盾得脫,出奔。
未出竟,盾昆弟将軍趙穿弑靈公,迎盾。
盾複位。
使穿迎襄公弟黑臀于周而立之,是為成公。
晉内相乖離,遂不克與楚争矣。
楚自城濮敗後,襄王二十五年(前627),入春秋後九十六年。
始出兵。
侵陳、蔡。
陳、蔡成。
遂伐鄭。
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
與晉師夾泜而軍。
泜今滍水。
已而各罷歸。
二十六年(前626),入春秋後九十七年。
楚成王欲廢大子商臣而立其弟職。
商臣弑王代立,是為穆王。
二十八年(前624),入春秋後九十九年。
晉伐沈,沈潰。
楚人圍江。
晉伐楚以救江。
明年,江卒為楚所滅。
三十年(前622),入春秋後百有一年。
又滅六、蓼。
頃王元年(前618),入春秋後百有五年。
範山言于楚子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
”楚子師于狼淵今河南許昌縣。
以伐鄭。
晉人救之,不及。
又侵陳。
陳及楚平。
二年(前617),入春秋後百有六年。
陳侯、鄭伯會楚子于息。
遂及蔡侯,次于厥貉。
地名,杜《注》阙。
将以伐宋。
宋逆楚子,勞且聽命。
五年(前614),入春秋後百有九年。
楚穆王卒,子莊王旅立。
《公羊》《左氏》作旅。
《榖梁》《史記》作侶。
六年(前613),入春秋後百十一年。
晉會陳、鄭、許于新城。
今河南商邱縣西南。
蔡人不與。
匡王元年(前612),入春秋後百十一年。
晉師人蔡。
二年(前611),入春秋後百十二年。
楚大饑。
戎伐其西南,又伐其東南。
庸人率群蠻以叛楚。
麇人率百濮聚于選,将伐楚。
于是申息之北門不啟。
楚人謀徙于阪高。
杜《注》:楚險地。
賈曰:“不可。
我能往,寇亦能往。
不如伐庸。
夫麇與百濮,謂我饑不能師,故伐我也。
若我出師,必懼而歸。
百濮離居,将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乃出師。
旬有五日,百濮乃罷。
楚子乘驿會師,分為二隊,以伐庸。
秦人、巴人從楚師,遂滅庸。
以上為莊王即位後三年中事,蓋因内憂,未遑外務,故史有莊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之說也。
見《史記·楚世家》。
案古書言此事者甚多。
五年(前608),入春秋後百十五年。
陳受盟于晉。
楚、鄭侵陳。
遂侵宋。
晉趙盾救陳。
又會諸侯伐鄭。
六年(前607),入春秋後百十六年。
鄭公子歸生受命于楚伐宋。
戰于大棘,今河南甯陵縣。
宋師敗績。
獲宋華元。
趙盾及宋、衛侵鄭。
楚鬥椒救之。
趙盾還。
是歲,晉靈公見弑。
定王元年(前606),入春秋後百十七年。
楚子伐陸渾之戎。
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
晉侯伐鄭。
鄭及晉平。
楚人侵鄭。
二年(前605)、入春秋後百十八年。
三年(前604)入春秋後百十九年。
又伐之。
是歲,三年(前604)。
陳及楚平。
晉荀林父救鄭伐陳。
四年(前603),入春秋後百二十年。
晉趙盾侵陳。
楚人伐鄭。
取成而去。
五年(前602),入春秋後百二十一年。
鄭及晉平。
六年(前601),入春秋後百二十二年。
陳及晉平。
楚師伐陳,亦取成焉。
七年(前600),入春秋後百二十三年。
晉荀林父伐陳。
是歲,晉成公卒,子景公據立。
楚子伐鄭。
晉郤缺救鄭。
八年(前599),入春秋後百二十四年。
鄭及楚平。
晉人伐鄭,亦取成而還。
楚子伐鄭。
晉士會救鄭,逐楚師于颍北。
諸侯之師戍鄭。
是歲,陳征舒殺其君。
明年,楚莊王帥諸侯伐陳,誅征舒。
因縣陳而有之。
申叔時谏。
乃複陳。
是歲,鄭與楚盟辰陵,杜《注》:“颍川長平縣東南有辰陵。
”今河南淮陽縣。
《史記》雲“鄭與晉盟鄢陵”,今河南鄢陵縣。
又徼事于晉。
十年(前597),入春秋後百二十六年。
春,楚子圍鄭。
三月,克之。
鄭伯肉袒牽羊以逆。
莊王退三十裡,與之平。
六月,晉師救鄭。
其來也,持兩端,故遲。
語見《史記·鄭世家》。
至河,楚兵已去。
中軍将荀林父欲還。
佐先縠不可。
師遂濟。
莊王還擊晉。
鄭反助楚。
大敗晉軍河上。
此據《史記》。
春秋作戰于邲,地在今河南鄭縣。
是歲,楚子滅蕭。
明年,伐宋,以其救蕭也。
十二年(前595),入春秋後百二十八年。
晉侯伐鄭。
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
亦使公子馮聘于晉,不假道于鄭。
申舟曰:“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
”王曰:“殺汝,我伐之。
”見犀而行。
犀,申舟子。
及宋,宋人殺之。
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履及于窒皇,寝門阙。
劍及于寝門之外,車及于蒲胥之市。
秋,九月,楚子圍宋。
宋人使告急于晉。
晉侯欲救之。
伯宗曰:不可。
乃使解揚绐為救宋。
明年五月,宋及楚平。
是時楚勢可謂極盛。
十六年(前591),入春秋後百三十二年。
莊王卒,子共王審立。
幼,而形勢複一變。
共王臨殁時,自言生十年而喪先君,見《左氏》襄公十三年。
春秋五霸,齊桓而外,當以楚莊之兵力為最強,其為人亦最正。
惟兵力強,故不藉詭道以取勝也。
邲之戰,《左氏》載士會之言,謂其“荊屍而舉,商、農、工、賈,不敗其業”。
又曰:“其君之舉也,内姓選于親,外姓選于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
老有加惠,旅有施舍。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貴有常尊,賤有等威。
”栾書曰:“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讨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在軍,無日不讨軍實而申儆之,于勝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無後。
訓之以若敖、蚡冒,荜路藍縷,以啟山林。
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匮。
”可見其政事軍備之整饬。
是戰也,據《左氏》,似始以和誤晉,終乃乘其不備而襲之,此乃臨敵決勝,不得不然,其不肯避強陵弱,則《公羊》《史記》二說符會,決非虛語。
《公羊》謂其既勝之後,還師而佚晉寇。
《左氏》又載其不肯收晉屍為京觀。
伐宋之役,宋人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可謂危急已極。
然華元以情告,亦遽釋之。
見《公羊》《左氏》宣公十二、十三年。
皆可謂堂堂之陳,正正之旗,視晉文之谲,秦穆之暴,不可同年而語矣。
第五節 齊頃靈莊晉厲悼楚共靈之争 春秋大國,本稱晉、楚、齊、秦,五霸尤以桓公為盛,然桓公一死,霸業遽荒,則齊之内亂為之也。
齊孝公以周襄王十九年(前633)卒。
入春秋後九十年。
弟潘,因衛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是為昭公。
頃王六年(前613)卒。
入春秋後百年,此據《十二諸侯年表》,與《春秋》合。
《世家》早一歲。
子舍立。
舍之母無寵,國人莫畏。
昭公弟商人,以桓公死争立不得,陰交賢士。
附愛百姓,百姓說。
與衆即墓上弑舍自立,是為懿公。
匡王四年(前609),入春秋後百十四年。
為其下所弑。
懿公之立,驕,民不附。
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于衛立之,是為惠公。
桓公十有餘子,要其後立者五人,皆以争。
時正宋襄圖霸,至楚莊初立時也。
定王元年(前607),入春秋後百十七年。
為楚莊王觀兵周郊之歲,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頗有意于振作,然晉勢已成,頃公又有勇無謀,遂緻轉遭挫折矣。
定王十五年(前592),入春秋後百三十一年,此從《表》及《晉世家》,與《左氏》合。
《齊世家》先一年。
晉使郤克于齊。
齊使夫人帷中而觀之。
郤克上,夫人笑之。
此從《齊世家》。
《晉世家》雲:“齊頃公母從樓上觀而笑之。
所以然者,鄰克偻而魯使蹇,衛使眇,故齊亦令如之以導客。
”與《公》《榖》略同。
齊頃公有意挑釁,庸或不顧一切。
當時最重使命,尤重人之儀表,晉、魯、衛豈有使偻者、蹇者、眇者出使之理?103古代貴族,有惡疾不得繼嗣,郤克果偻,魯使果蹇,衛使果眇,又豈得為卿大夫乎?且當時亦未必有樓也。
此皆所謂東野人之言也。
度當日郤克偶失儀,而為婦人所笑,則有之爾。
《左氏》亦但雲郤子登,婦人笑于房。
杜《注》反據《公》《榖》,謂其跛而登階,實非也。
郤克曰:“不是報,不複涉河。
”《晉世家》:“歸至河上,曰:不報齊者,河伯視之。
”歸,請伐齊。
晉侯弗許。
齊使至晉,郤克執四人河内,殺之。
明年,晉伐齊。
齊以公子強質晉。
晉兵去。
十八年(前589),入春秋後百三十四年。
齊伐魯、衛。
魯、衛大夫如晉請師,皆因郤克。
晉使郤克以車八百乘為中軍,以救魯、衛,伐齊。
與頃公戰于鞌,《集解》:服虔曰:“齊地名。
”齊師敗走。
晉軍追齊,至馬陵。
《集解》:“徐廣曰:一作陉。
骃案賈逵曰:馬陉,齊地。
”案《晉世家》作“追北至齊”,蓋近齊都。
齊侯請以寶器謝。
不聽。
必得笑克者蕭桐叔子,《晉世家》作蕭桐侄子。
令齊東畝。
對曰:“叔子,齊君母,亦猶晉君母,子安置之?且子以義伐,而以暴為後,其可乎?”于是乃許。
令反魯、衛之侵地。
明年,齊頃公朝晉,欲尊王晉景公,景公不敢受。
乃歸,歸而頃公弛苑囿薄賦斂,振孤問疾,虛積聚以救民,民亦大說。
厚禮諸侯。
競頃公卒,百姓附,諸侯不犯。
頃公卒在周簡王四年(前582),入春秋後百四十一年。
觀頃公欲尊王晉景,可知鞌戰受創之深。
雖以恤民獲安,然終不能複與晉競矣。
鞌之戰,在楚共王及魯成公二年(前589)。
《左氏》雲:“宣公使求好于楚。
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
公即位,受盟于晉,會晉伐齊。
衛人不行使于楚,而亦受盟于晉,從于伐齊。
故楚令尹子重公子嬰齊。
為陽橋之役以救齊。
”蓋莊王在時,威棱遠憺,魯、衛皆有折而入之之勢。
齊頃公之晉,未必不與之聲勢相倚;而莊王之死,适丁其時,此實晉、楚強弱一轉捩也。
陽橋之役,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衆而後可。
”乃大戶,已責,逮鳏,救乏,赦罪,悉師。
王卒盡行。
侵衛。
遂侵魯。
及陽橋。
魯請盟。
與秦、宋、陳、衛、鄭、齊、曹、邾、薛、鄫人盟于蜀。
是行也,晉辟楚,畏其衆也。
然魯、衛既睦,齊師新挫,吳亦漸強,楚不能無後顧之憂,而晉遂有複振之勢。
鞌戰之明年,晉與魯、衛、曹、宋伐鄭,以讨邲之役。
時許恃楚而不事鄭。
定王十九(前588)、入春秋後百三十五年。
二十年(前587),入春秋後百三十六年。
鄭再伐之。
二十一年(前586),入春秋後百三十七年。
鄭悼公使弟喻與許訟于楚。
此據《鄭世家》,《楚世家》雲“鄭悼公來訟”,與《左氏》同。
不直。
楚囚鄭與晉平。
私于楚子反。
公子側。
子反言之,乃歸。
簡王元年(前585),入春秋後百三十八年。
悼公卒,立,是為成公。
是歲,楚伐鄭。
明年,又伐鄭,皆不克。
四年(前582),入春秋後百四十一年。
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
”使人于鄭。
鄭與之盟此據《鄭世家》,《左氏》雲:“楚人以重賂求鄭。
”成公如晉。
晉人執之。
又使栾書伐鄭。
五年(前581),入春秋後百四十二年。
鄭立成公庶兄。
晉乃歸成公。
是歲,晉景公卒,子州蒲立。
《史記》作壽曼。
是為厲公。
《左氏》雲邲之役,荀首為下軍大夫。
其子罃,為楚所囚。
首以其族反之。
射楚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屍;射公子谷臣,囚之;以二者還。
定王十九年(前588),入春秋後百三十五年。
晉歸谷臣及襄老之屍,以求螢于楚。
楚人許之。
簡王二年(前584),入春秋後百三十九年。
楚伐鄭。
鄭囚楚鄖公鐘儀,獻之晉。
四年(前582),入春秋後百四十一年。
晉使鐘儀歸求成。
楚公子辰報使。
五年(前581),入春秋後百四十二年。
晉籴筏如楚報使。
六年(前580),入春秋後百四十二年。
宋華元善于楚令尹子重又善于晉栾武子。
書。
聞楚許籴茂成,如晉,遂如楚。
七年(前579),入春秋後百四十四年。
克合晉、楚之成。
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盟于宋西門之外。
晉郤至如楚。
楚公子罷如晉莅盟。
此事《史記·晉楚世家》《十二諸侯年表》皆不載。
惟《宋世家》雲“共公元年(前588),華元善楚将子重,又善晉将栾書,兩盟晉、楚”,其事似相符會。
然宋共公元年(前588),為周定王十九年(前588),入春秋後百三十五年。
前後相差九年。
崔适謂《左氏》涉弭兵之盟而誤,見所著《春秋複始》。
其說蓋是。
《宋世家》之文,乃謂宋既與晉盟,又與楚盟,非謂其合晉、楚之成也。
十年(前576),入春秋後百四十七年。
楚伐鄭,不克。
宋魚石出奔楚。
公子目夷之曾孫。
十一年(前575),入春秋後百四十八年。
楚以汝陰之田求成于鄭。
鄭叛晉,與楚盟。
栾書曰:“不可以當吾世而失諸侯。
”乃發兵,厲公自将。
楚兵來救。
與戰,射共王中目,楚兵敗于鄢陵。
見第三節。
然鄭仍不服。
初,厲公多外嬖。
自鄢陵歸,欲盡去群大夫,而立諸姬兄弟。
寵姬兄曰胥童,嘗與郤至有怨。
栾書又怨郤至不用其計,而遂敗楚。
《集解》:“《左傳》曰:栾書欲待楚師退而擊之,卻至雲:楚有六間,不可失也。
”乃使人間謝楚。
楚來詐厲公曰:鄢陵之戰,實至召楚,欲作亂,内子周立之。
會與國不具,是以事不成。
厲公告栾書。
栾書曰:其殆有矣。
願公試使人之周微考之。
果使郤至于周。
栾書又使公子周見卻至。
厲公驗之,信然。
遂怨郤至,欲殺之。
十三年(前573),入春秋後百五十年。
公令胥童以兵八百人襲攻,殺三郤。
《集解》:“賈逵曰:三郤,郤锜、卻犨、郤至也。
”胥童因劫栾書、中行偃于朝,曰:“不殺二子,患必及公。
”公弗聽。
公使胥童為卿。
公遊匠骊氏。
栾書、中行偃囚之。
殺胥童。
使迎公子周于周。
十四年(前572),入春秋後百五十一年。
弑厲公。
《公羊》鹹公十六年《解诂》雲:“晉厲公見餓殺。
”《疏》引《春秋說》雲:“厲公猥殺四大夫,臣下人人恐見及,正月幽之,二月而死。
”周至绛,立之,是為悼公。
其大父捷,晉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