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夏殷西周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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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俘解》又曰:“武王狩禽。
虎二十有二,貓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牦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羆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麋朱有曾《集訓校釋》改麇。
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
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
馘磿或作磨或作魔。
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
俘人三億萬有二百三十。
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
”其言似誕,然即《史記》所謂“行狩”,亦即《孟子》所謂“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也。
《滕文公下篇》。
《孟子》又言纣之罪曰:“壤宮室以為污池,民無所安息,棄田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
園囿污池,沛澤多而禽獸至。
”今按《漢書·地理志》,以朝歌為纣所都。
又曰:纣所作沙丘台,在钜鹿東北七十裡。
漢钜鹿,今河北平鄉縣。
則纣之苑囿綿地甚廣。
當時沙丘附近,蓋皆荒穢之區,故多禽獸沛澤也。
然而周之先,雖雲世後稷,公劉、古公,仍世以農業興;“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書·無逸》。
而其不脫野人好獵之習,亦可見矣。
不特此也。
《史記》殷、周本紀皆言纣衣寶玉赴火死,纣何所衣以死,則何足記?然而斤斤記之者?《周書·世俘》又曰:“商王纣取天智玉琰身厚以自焚,凡厥有庶,告焚玉四千。
五日,武王乃俾千人求之。
四千庶則銷。
天智玉五在火中不銷。
凡天智玉,武王則寶與同。
凡武王俘商舊玉,億有百萬。
”《史記》曰:“命南宮括、史佚展九鼎、保玉。
”《克殷解》曰:“命南宮百達、史佚遷九鼎三巫。
”孔《注》“三巫,地名”。
此即《左氏》桓公二年,臧哀伯所謂“武王克商,遷九鼎于洛邑,義士猶或非之”者。
周之所求可見,而親戮敵國帝後之屍,則又暴秦之所不為,81更無論齊桓、晉文也。
周之為德,亦可見矣。
夏曾佑《古代史》曰:“中國言暴君,必數桀纣,猶之言聖君,必數堯、舜、湯、武也。
今案各書引桀、纣事多同,可知其必多附會。
蓋既亡之後,興者必極言前王之惡,而後己之伐暴為有名,天下之戴己為甚當,不如此不得也。
今比而觀之:桀寵妹嬉,元注:《晉語》。
纣寵妲己,元注:《晉語》。
一也。
桀為酒池,可以運舟,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
元注:劉向《新序》。
纣以酒為池,縣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
元注:《史記·殷本紀》。
二也。
桀為瓊台瑤室,以臨雲雨。
元注:劉向《列女傳》。
纣造傾宮瑤台,七年乃成,其大三裡,其高千仞。
元注《大平禦覽》八十四引《帝王世紀》。
三也。
桀殺關龍逢,元注:《大平禦覽》八十二引《尚書·帝命驗》。
纣殺比幹,元注:《史記·殷本紀》。
四也。
桀囚湯于夏台,元注:《史記·殷本紀》。
湯行賂,桀釋之。
元注:大公《金匮》。
纣囚文王于羑裡,西伯之徒,獻美女、奇物、善馬,纣乃赦西伯,元注:《史記·殷本紀》。
五也。
桀曰:時日曷喪。
元注:“《孟子》。
時日,言生之時日,即命也。
與纣稱有命在天同意。
前人以天上之日不喪解之,又訛為桀失日,恐非。
”案時日與命異。
失日見《韓非子》,亦與此無關。
夏說恐非。
纣曰:我生不有命在天。
元注:《尚書》。
六也。
故一為内寵,二為沉湎,三為土木,四為拒谏,五為賄賂,六為信命,而桀、纣之符合若此,天下有為善而相師者矣,未有為惡而相師者也,故知必有附會也。
”案謂言桀、纣之惡者多附會,是也。
然謂附會之由,由于興者極言前王之惡,則誤以後世事度古人。
古本無信史,古人又不知求實,凡事皆以意言之,正如希臘荷馬之《史詩》,宋、元以來之平話耳。
或侈陳而過其實,或億說而失其真,皆意中事。
然附會之辭,雖或失實,亦必有由,不能全無根據也。
就桀、纣言之,則纣之世近,而事之傳者較詳,桀之世遠,而事之傳者較略,故以纣之惡附諸桀者必多,以桀之惡附諸纣者必少。
《史記·周本紀》載《大誓》之辭曰:“今殷王纣,乃用其婦人之言,自絕于天。
毀壞其三正。
離逖其王父母弟。
乃斷棄其先祖之樂。
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
”又載《牧誓》之辭曰:“古人有言:牝雞無晨。
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今殷王纣,維婦人之言是用。
自棄其先祖肆祀不答。
昏棄其家國,遺其王父母弟不用。
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
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軌于商國。
”二誓所言實同。
數其罪:則用婦言一,棄祠祀二,作淫樂三,疏親族四也。
《左氏》昭公七年,陳無宇謂武王數纣之罪曰“纣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薮”,此與《牧誓》所謂“遺其王父母弟”者,祇是一事,所謂棄親用羁也。
《酒诰》曰:“在今後嗣王酣身。
”《無逸》曰:“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哉。
”《詩·大雅·蕩》曰:“文王曰咨,咨女殷商。
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式,既愆爾止,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晝作夜。
”觀《酒诰》所言,沫邦沉湎之習,蓋久而未改,則纣之迷亂,決非虛語也。
《荀子·成相》曰:“飛廉知政任惡來。
卑其志意,大其園囿高其台。
”此即《孟子》所謂“棄田以為園囿”者。
傾宮瓊台,固非其時所能有,台與園囿,則非其所不能為矣。
褚先生《補龜策列傳》曰:“纣有谀臣,名為左強。
誇而目巧,教為象廊。
将至于天。
又有玉床。
犀玉之器,象箸而羹。
”又曰:“桀為瓦室,纣為象廊。
”《魯頌》言元龜象齒,則魯之南有象,誇張之辭,非盡無據。
《補龜策列傳》又言:“桀有谀臣,名曰趙梁。
教為無道,勸以貪狼。
系湯夏台,殺關龍逢。
左右恐死,偷谀于旁。
國危于累卵,皆曰無傷。
稱樂萬歲,或曰未央。
蔽其耳目,與之詐狂。
湯卒伐桀,身死國亡。
聽其谀臣,身獨受殃。
《春秋》著之,至今不忘。
”雲《春秋》著之,則趙梁、左強之名決非億造。
《史記解》曰:“好貨财珍怪,則邪人進。
邪人進,則賢良日蔽而遠。
賞罰無位,随财以行。
夏後氏以亡。
”又曰:“嚴兵而不仁者其臣懾。
其臣懾而不敢忠。
不敢忠則民不親其吏。
刑始于親,遠者寒心。
殷商以亡。
”《史記》乃取遂事為要戒,必無故毀前人之理。
則謂桀、纣拒谏好賄,亦非虛語也。
要之古代傳述之辭,多不審谛,亦無絕無根據者。
要在細心讀之,不可一筆抹殺,尤不可妄以後世之情形度古事也。
《史記解》又曰:“昔者有洛氏,宮室無常,池囿廣大,工功日進,以後更前。
民不得休,農失其時。
饑馑無日。
成商伐之,有洛以亡。
”此有洛氏亦即桀,與夏後氏分言者,意主列舉遂事,以為要戒,故随其惡而列舉之。
變夏後氏為有洛氏者,行文避複,亦古人文例也。
《史記》文王受命七年而崩,九年,武王東觀兵,十一年伐纣,十二年克之。
《周書》則文王受命九年,猶在鎬召大子發。
劉歆因以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
再期在大祥而伐纣,還歸二年,乃遂伐纣,克殷,自文王受命至此十二年。
82緻誤之由實由周人自諱文王死時,武王秘喪伐纣,而事為衆所習知,諱之卒不能盡之故,已見第四章。
文王受命惟中身,似當解為年五十歲。
《補龜策列傳》言:纣“殺周大子曆,囚文王昌”,則季曆實未即位,其見殺尚在大王時,更無論文王也。
纣囚文王七年,文王受命後亦七年而崩,則其受命之歲,适當在位年數之中,故曰受命惟中身。
《周書·酆保》“惟二十三祀,九州之侯,鹹格于周”,似為文王即位之歲。
《小開》作于三十五祀,意在謀開後嗣。
下繼以《文儆》《文傳》,則文王将殁時事。
若其事在作《小開》之明年,則自二十三祀至三十六祀,固适得十四年也。
《史記》言王瑞自大王興。
《大匡》言三州之侯鹹率。
《程典》合六州之侯。
《酆保》則九州鹹格。
古言九州,猶雲天下。
三州鹹率,謂三分天下有其一,合六州有其二,九州格則天下服矣。
然猶王季見殺,文王被囚,武王且傳有王門之辱。
《呂覽·首時》:“王季曆困而死。
文王苦之。
有不忘羑裡之醜。
時未可也。
武王事之,夙夜不懈。
亦不忘王門之辱。
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
”《韓非·喻老》:“文王見詈于王門,顔色不變,而武王禽纣于牧野。
”《難四》:“武身受詈。
”《戰國·趙策》:“昔者文王拘于牖裡,而武王羁于玉門。
”則纣在當日,兵力猶強。
楚莊稱纣之百克,非無由也。
《左氏》宣公十二年。
又十五年,伯宗曰:“夫恃才與衆,亡之道也。
殷纣由之,故滅。
”九侯,舊說在邺,似因其近纣都而附會。
宋翔鳳謂即《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國焉”之九國,亦即《詩》“我征自西,至于艽野”之艽野。
見《過庭錄·艽野即鬼方條》。
其說頗長,九鬼同聲,《書傳》之二年伐邘,《禮記·文王世子疏》引作伐鬼方,九侯之在西方,隐約可見。
《易》言高宗伐鬼方,《既濟》。
則武丁似嘗用兵于西。
武乙去亳徙河北,而暴雷震死于河、渭之間,不知其果震死欤?抑亦如周昭王之南征,名隕于江,實覆于敵也。
然武乙蹤迹,曾至河西,則可見矣。
鄂似即《左氏》隐公六年,“翼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随,納諸鄂”之鄂。
其地當在河、汾下流。
然則見脯、見殺、見囚者,固皆西方之諸侯也。
《秦本紀》言:蜚廉為纣石北方,為壇霍大山而報,遂葬于霍大山,則纣時聲教又嘗遠暨河東。
《禮記·樂記》言武之樂曰:“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複綴以崇。
”洛西之地,《正義》以丹、坊等州當之,其地距殷大遠,恐非纣所能有,洛雒二字,相淆已久。
河、洛固有夏之居,成湯作官邑焉,盤庚又徙居之;竊疑周之初圖,實在于此,迨為纣所迫而獻洛西,乃改途而戡耆,出上黨以臨河内,所謂始而北出也。
纣雖曰不有天命乎,然于是時,亦當稍嚴河内之防,武王乃複出其不意,濟孟津而臨牧野,所謂再成而滅商也。
滅商之後,亟營洛邑,自此聲威浸及于南,則所謂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者。
其後周、召分陝,而周南之地,實在南陽、南郡之間,《水經·江水注》引韓嬰叙《詩》。
則周之重南,固過于其重北。
以東北之地,自沙丘以往,多為禽獸沛澤之區,而河洛則自夏以來之都邑也。
椒舉謂“商纣為黎之搜,東夷叛之”。
《左氏》昭公四年。
叔向謂“纣克東夷而隕其身”。
昭公十一年。
所謂東夷,蓋即沙丘以往之地。
纣之為此,蓋徒以肆其苑囿田獵之樂,不圖力竭于東而敝于西,周人遂乘其後也。
淫樂而重之以武,固罔不喪其邦欤? 第七節 殷周興亡下 武王之克殷,奄尚未滅,然《史記》述周封諸侯,已有封周公于魯之文。
又帝堯之後,與召公奭封地相同,《正義》雖曲為之說,究屬牽強。
《左氏》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辭于晉曰:“自武王克商以來,肅慎、燕、亳,吾北土也。
”肅慎所在不可知,然必近于燕。
此燕為南燕,在今河南延津縣。
亳蓋殷人舊都,觀春秋時宋之社猶稱亳社可知。
哀公四年,《公羊》作蒲社,案《劄記·郊特牲》亦作亳社。
則亦隞、相、邢、朝歌等處耳。
此時周之兵力,實未逾殷之舊境。
《史記》述周初封國,蓋雜後來之事言之,非當時實錄也。
《周書·大匡》曰:“惟十有三祀,王在管。
管叔自作殷之監。
東隅之侯,鹹受賜于王。
”《文政》曰:“惟十有三祀,王在管。
管、蔡開宗循。
”蓋管為東方重鎮,周初兵力所極。
纣地既未能有,仍以封其子武庚;淮夷、徐戎等,又為力所未及;則武王時,周之王業,所成者亦僅矣。
故殷、周之興亡,實至武庚敗亡而後定。
《國語》言商代列王,并武庚數之,非偶然也。
《史記·周本紀》曰:“武王病,天下未集。
群公懼穆蔔。
周公乃祓齊自為質,欲代武王。
武王有瘳,後而崩。
大子誦代立,是為成王。
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
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
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
以微子開代殷後,國于宋。
今河南商邱縣。
頗收殷餘民,以封武王少弟封,為衛康叔。
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成王在豐,使召公複營洛邑,如武王之意。
周公複蔔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
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裡均。
興正禮樂。
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
”《魯周公世家》曰:“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
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
武王有疾,不豫。
群臣懼。
大公、召公乃缪蔔。
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周公于是乃自以為質。
令史策告大王、王季、文王,欲代武王發。
藏其策金縢匮中。
誡守者勿敢言。
明日,武王有瘳。
其後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強葆之中。
周公恐天下聞武王崩而畔。
周公乃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
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國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
周公乃告大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攝行政者,恐天下畔周,無以告我先王大王、王季、文王。
三王之憂勞天下久矣,于今而後成;武王早終,成王少;将以成周,我所以為之若此。
于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魯。
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
周公乃奉成王命,興師東伐。
遂誅管叔,殺武庚,放蔡叔,收殷餘民,以封康叔于衛。
封微子于宋,以奉殷祀。
甯淮夷東土。
二年而畢定。
諸侯鹹服宗周。
東土以集。
周公歸報成王。
乃為詩诒王,命之曰《鸱鸮》。
王亦未敢訓周公。
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豐。
使大保召公先之雒相土。
其三月,周公往營成周雒邑,蔔居焉。
曰:吉,遂國之。
成王長,能聽政。
于是周公乃還政于成王。
成王臨朝。
周公之代成王治,南面倍依,以朝諸侯。
《書·大诰》:“王若曰。
”《疏》雲:“鄭玄雲:王周公也。
周公居攝,命大事則權稱王。
”案《周書·度邑》:武王謂周公曰:“乃今我兄弟相後。
”則武王曾欲傳位于周公。
此其所以為管、蔡所疑也。
及七年後,還政成王。
北面就臣位,匑匑如畏然。
初,成王少時病,乃自揃其蚤,沉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
亦藏其策于府。
成王病有瘳。
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
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
周公在豐,病,将沒,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離成王。
周公既卒。
成王亦讓,葬周公于畢,從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周公卒後,秋,未獲,暴風雷雨。
禾盡偃,大木盡拔。
周國大恐。
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滕書。
王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
二公及王,乃問史百執事。
史百執事曰:信有。
昔周公命我勿敢言。
成王執書以泣曰:自今後其無缪蔔乎?昔周公勤勞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
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
我國家禮亦宜之。
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二公命國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
于是成王乃命魯得郊,祭文王,魯有天子禮樂,以褒周公之德也。
”史公此文,所用者亦系《書》說。
《周書·作雒解》曰:“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祿父,俾守商祀。
建管叔于東。
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監殷臣。
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殚于岐周。
周公立,相天子。
三叔及殷、東、徐、奄及熊、盈以略。
略,或作畔。
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撫諸侯,元年(前1042),夏,六月,葬武王于畢。
二年(前1041),又作師旅,臨衛政殷。
殷大震潰。
降辟三叔。
王子祿父北奔。
管叔經而卒。
乃囚蔡叔于郭淩。
《左氏》定公四年,祝佗曰:“王于是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
”《詩·豳風·破斧疏》雲:“《據書傳》,祿父、管叔皆見殺。
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止言徒之多少,不言放之何處。
”疏家蓋未考《周書》。
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
俘殷獻民,遷于九、畢。
案此九,疑即九侯之國。
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
周公敬念于後曰:予畏同室克追《初學記》引作周室不延。
俾中天下。
及将緻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以為天下之大湊。
”其說亦與《史記》合。
《禮記·明堂位》曰:“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六年(前1038),朝諸侯于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七年(前1037),緻政于成王。
成王以周公為有勳勞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裡,革車千乘;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
”說亦與《史記》合。
書家、禮家,無異說也。
《疏》曰:周公制禮攝政,孔、鄭不同。
孔以武王崩,成王年十三。
至明年攝政,管叔等流言,故《金縢》雲: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國,曰:公将不利于孺子。
時成王年十四,即位,攝政之元年。
周公東征管、蔡。
後二年,克之。
故《金縢》雲: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
除往年,時成王年十六,攝政之三年也。
故《詩序》雲:周公東征,三年而歸。
攝政七年,營洛邑,封康叔而緻政,時成王年二十,故孔注《洛诰》,以時成王年二十是也。
鄭則以為武王崩,成王年十歲。
《周書》以武王十二月崩至成王年十二,十二月,喪畢,成王将即位,稱己小,求攝,周公将代之,管、蔡等流言,周公懼之,辟居東都。
故《金縢》雲:武王既喪,管叔等流言,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不辟,無以告我先王。
既喪,謂喪服除,辟謂辟居東都。
時成王年十三。
明年,成王盡執拘周公屬黨。
故《金縢》雲: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罪人,謂周公屬黨也。
時成王年十四。
至明年,秋,大熟,有雷風之異。
故鄭注《金縢》雲:秋,大熟,謂二年之後明年秋。
迎周公而反,反則居攝之元年。
時成王年十五。
《書傳》所謂一年救亂。
明年,誅武庚、管、蔡等,《書傳》所謂二年克殷。
明年,自奄而還,《書傳》所謂三年踐奄。
四年封康叔,《書傳》所謂四年建侯衛,時成王年十八也。
故《康诰》雲孟侯。
《書傳》雲:天子大子十八稱孟侯。
明年,營洛邑,故《書傳》雲:五年(前1039)營成周。
六年(前1038),制禮作樂。
七年(前1037),緻政于成王。
年二十一。
明年,乃即政,時年二十二也。
《時·豳譜疏》引鄭《金縢注》雲:“文王十五生武王,九十七而終,終時,武王八十三矣,于文王受命為七年。
後六年伐纣,後二年有疾。
疾瘳後二年崩。
崩時年九十三矣。
周公以武王崩後三年出。
五年秋反而居攝。
四年作康诰。
五年作《召诰》。
七年作《洛诰》。
伐纣至此十六年也。
作《康诰》時成王年十八。
《洛诰》時年二十一也。
即政時年二十二也。
然則成王以文王終明年生也。
”又引王肅《金縢注》雲:“文王十五而生武王,九十七而終,時受命九年,武王八十三矣。
十三年伐纣。
明年有疾,時年八十八矣。
九十三而崩,以冬十二月。
其明年稱元年。
周公攝政,遭流言,作《大诰》而東征。
二年克殷,殺管、蔡,三年而歸,制禮作樂,出入四年。
至六年而成。
七年營洛邑,作《康诰》《召诰》《洛诰》,緻政成王。
然則文王崩之年,成王已三歲,武王八十而後有成王,武王崩時,成王已十三。
周公攝政七年,緻政,成王年二十。
”二家說雖不同,然《大戴劄記·文王世子》“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小戴禮記·文王世子》“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則其所同據也。
834此說殊不足信。
若将《無逸》之厥享國五十年,解作年五十歲,則文王崩時,武王當三十左右,周公當更小也。
《史記》言武王崩,成王少在襁褓之中,說本《書傳》,見《詩·斯幹疏》,《賈子·修政語下》,謂成王年二十歲即位,亦以弱冠當親政言之耳,非能确知其年也。
二說皆不與《書傳》合,而鄭說乖異尤甚。
《書傳》雲一年救亂者,即《周書》所謂“内弭父兄,外撫諸侯”也。
其雲二年克殷者,即《周書》所謂“二年又作師旅,臨衛政殷”也。
踐奄,建侯衛,營成周,《周書》不言其年,然其叙次與《書傳》悉合。
制禮作樂,緻政成王,具于《明堂解》。
亦與《禮記》之《明堂位》合。
蓋周公制禮攝政之事,古無異言如此。
安得其前忽多出三年?且謂成王居喪時能自為政欤?不應即位而反求攝。
謂諒陰不言,不待攝,周公自然知政欤?何孔子于子張之間,不曰殷、周皆然,乃曰古之人皆然也?當武王既崩。
成王初立,主少國疑之際,管、蔡、武庚,不以此時叛,顧待諸喪畢之後;而周公塊然,辟居東都,管、蔡、武庚,亦不以此時進攻,顧待其再奠鎬京,養成氣力;有是理乎?王肅以居東之東,為洛邑,見《疏》。
《史記·衛世家》雲: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
成王既疑周公,執其屬黨,安能聽其複入?謂此乃史家飾辭,周公實挾兵力而入,又何能略無後顧之憂,而明年即出兵以誅武庚、管、蔡也?鄭之所言,無一與情理合者,而其解“武王既喪”,“我之不解”,“罪人斯得”,文義之牽強,更不俟論也。
《左氏》昭公七年:“公将适楚,夢襄公祖,梓慎曰:&lsquo襄公之适楚也,夢周公祖而行。
&rsquo子服惠伯曰:&lsquo先君未嘗适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适楚矣,而祖以道君。
&rsquo”則周公适楚,确有其事,然俞正燮引此,謂奔楚即居東,《癸巳類稿·周公奔楚義》。
則非。
《史記·蒙恬列傳》:恬曰:“昔周成王初立,未離襁褓,周公旦負王以朝,卒定天下。
及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沉于河,曰:王未有識,是旦執事。
有罪殃,旦受其不祥。
乃書而藏之記府,可謂信矣。
及王能治國,有賊臣,言周公旦欲為亂久矣,王若不備,必有大事。
王乃大怒。
周公旦走而奔于楚。
成王觀于記府,得周公旦沈書,乃流涕曰: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殺言之者,而反周公旦。
”與《魯世家》合。
此事與周公欲代武王,相似大甚,恐即一事之傳訛。
《書傳》以雷風之變,在周公死後,《白虎通·喪服篇》同。
蓋鄭所謂辟居東都,實為奔楚之誤。
成王執拘周公屬黨,當在此時。
其後不知何緣得反。
後人求其故而不得,乃即以金縢之事說之,而又訛武王為成王。
于是一事而分為兩。
其實雷風之變,自在周公死後,成王因此改葬周公,賜魯以天子禮樂,初未因此迎周公而反。
今《尚書·金縢》,不記周公奔楚及死事,鄭遂以其奔楚時事,誤系之居攝之前也。
845從今文說則路路皆通,從鄭說則路路皆窒。
亦足見口說之真,而說經者不當執貴傳記之偏見矣。
《越絕書·吳内傳》雲:“管叔、蔡叔,不知周公而讒之成王。
周公乃辭位,出巡狩于邊。
一年,天暴風雨,日夜不休。
五谷不出。
樹木盡偃。
成王大恐。
乃發金縢之匮,察周公之冊。
知周公乃有盛德。
王乃夜迎周公,流涕而行。
周公反國,天應之福。
五谷皆生,樹木皆起。
天下皆實。
”此說與鄭同。
蓋當時自有此傳訛之說也。
《周書》言武王殁後,叛者為殷、東、徐、奄及熊、盈。
殷即武庚,東蓋管叔及中旄父所宇,已見上節。
徐、奄,《世本》雲:皆嬴姓國。
《左氏》昭公元年疏。
孟子言周公“驅飛廉于海隅而戮之”,《滕文公下》。
當即此時事。
《史記·秦本紀》,謂飛廉葬于霍大山,則其族諱飾之辭也。
或飛廉雖見戮而未死,後複歸于西方。
熊即祝融,說見第七章第一節。
熊、盈,蓋當日東方之族助殷者。
殷、東、徐、奄為大國,《多方》所謂四國,或即指此。
其餘十有七國,則小國也。
奄,《說文》作,雲:在魯。
《左氏》定公四年,祝佗謂周公分魯公以殷民六族,因商奄之民,而封于少皞之虛,《注》雲:“商奄,國名也。
”《疏》雲:“杜《土地名》:奄、商奄共為一國。
《詩》稱四國流言,《毛傳》以四國為管、蔡、商、奄,則商、奄各自為國。
”案《墨子·耕柱》雲:“古者周公旦非關叔,辭三公,東處于商蓋。
”《韓非子·說林上》雲:“周公旦既勝殷,将攻商蓋,辛公甲曰:大難攻,小易服,不如服衆小以劫大。
乃攻九夷,而商蓋服矣。
”孫诒讓《墨子閑诂》引段玉裁雲:《爾雅》:弇,蓋也。
故商奄亦呼商蓋。
又引王念孫曰:蓋字古與盍通,盍奄草書相似,故奄訛作盍,又訛作蓋,二說皆通。
商奄自以說為二國為是。
商蓋即《周書》所謂東。
《左氏》但言因商奄之民,其地則曰少皞之墟,則以奄在魯似非是。
然在魯非必即魯之都。
杜預謂“奄阙不知所在”,鄭玄雲“奄蓋淮夷之地”,《書·将蒲姑序疏》《史記·周本紀集解》引鄭玄曰奄國在淮夷之北。
要當距魯不遠也。
《書·費誓》雲:“徂茲淮夷、徐戎并興。
”《史記·魯世家》雲:“伯禽即泣之後,有管蔡等反也。
淮夷、徐戎,亦并興反。
”淮夷、徐戎,亦自是兩國。
賈逵、杜預謂徐即淮夷,恐亦非是。
見《昭公元年注疏》。
《疏》又引服虔雲:“一曰魯公所伐徐戎也。
”則其說正亦同賈、杜。
《史記·魯世家》:“頃公十九年(前254),楚伐我,取徐州。
”《集解》引徐廣曰:“徐州在魯東,今薛縣。
”今山東滕縣。
《索隐》雲:
《世俘解》又曰:“武王狩禽。
虎二十有二,貓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牦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羆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麋朱有曾《集訓校釋》改麇。
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
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
馘磿或作磨或作魔。
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
俘人三億萬有二百三十。
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
”其言似誕,然即《史記》所謂“行狩”,亦即《孟子》所謂“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也。
《滕文公下篇》。
《孟子》又言纣之罪曰:“壤宮室以為污池,民無所安息,棄田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
園囿污池,沛澤多而禽獸至。
”今按《漢書·地理志》,以朝歌為纣所都。
又曰:纣所作沙丘台,在钜鹿東北七十裡。
漢钜鹿,今河北平鄉縣。
則纣之苑囿綿地甚廣。
當時沙丘附近,蓋皆荒穢之區,故多禽獸沛澤也。
然而周之先,雖雲世後稷,公劉、古公,仍世以農業興;“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書·無逸》。
而其不脫野人好獵之習,亦可見矣。
不特此也。
《史記》殷、周本紀皆言纣衣寶玉赴火死,纣何所衣以死,則何足記?然而斤斤記之者?《周書·世俘》又曰:“商王纣取天智玉琰身厚以自焚,凡厥有庶,告焚玉四千。
五日,武王乃俾千人求之。
四千庶則銷。
天智玉五在火中不銷。
凡天智玉,武王則寶與同。
凡武王俘商舊玉,億有百萬。
”《史記》曰:“命南宮括、史佚展九鼎、保玉。
”《克殷解》曰:“命南宮百達、史佚遷九鼎三巫。
”孔《注》“三巫,地名”。
此即《左氏》桓公二年,臧哀伯所謂“武王克商,遷九鼎于洛邑,義士猶或非之”者。
周之所求可見,而親戮敵國帝後之屍,則又暴秦之所不為,81更無論齊桓、晉文也。
周之為德,亦可見矣。
夏曾佑《古代史》曰:“中國言暴君,必數桀纣,猶之言聖君,必數堯、舜、湯、武也。
今案各書引桀、纣事多同,可知其必多附會。
蓋既亡之後,興者必極言前王之惡,而後己之伐暴為有名,天下之戴己為甚當,不如此不得也。
今比而觀之:桀寵妹嬉,元注:《晉語》。
纣寵妲己,元注:《晉語》。
一也。
桀為酒池,可以運舟,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
元注:劉向《新序》。
纣以酒為池,縣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
元注:《史記·殷本紀》。
二也。
桀為瓊台瑤室,以臨雲雨。
元注:劉向《列女傳》。
纣造傾宮瑤台,七年乃成,其大三裡,其高千仞。
元注《大平禦覽》八十四引《帝王世紀》。
三也。
桀殺關龍逢,元注:《大平禦覽》八十二引《尚書·帝命驗》。
纣殺比幹,元注:《史記·殷本紀》。
四也。
桀囚湯于夏台,元注:《史記·殷本紀》。
湯行賂,桀釋之。
元注:大公《金匮》。
纣囚文王于羑裡,西伯之徒,獻美女、奇物、善馬,纣乃赦西伯,元注:《史記·殷本紀》。
五也。
桀曰:時日曷喪。
元注:“《孟子》。
時日,言生之時日,即命也。
與纣稱有命在天同意。
前人以天上之日不喪解之,又訛為桀失日,恐非。
”案時日與命異。
失日見《韓非子》,亦與此無關。
夏說恐非。
纣曰:我生不有命在天。
元注:《尚書》。
六也。
故一為内寵,二為沉湎,三為土木,四為拒谏,五為賄賂,六為信命,而桀、纣之符合若此,天下有為善而相師者矣,未有為惡而相師者也,故知必有附會也。
”案謂言桀、纣之惡者多附會,是也。
然謂附會之由,由于興者極言前王之惡,則誤以後世事度古人。
古本無信史,古人又不知求實,凡事皆以意言之,正如希臘荷馬之《史詩》,宋、元以來之平話耳。
或侈陳而過其實,或億說而失其真,皆意中事。
然附會之辭,雖或失實,亦必有由,不能全無根據也。
就桀、纣言之,則纣之世近,而事之傳者較詳,桀之世遠,而事之傳者較略,故以纣之惡附諸桀者必多,以桀之惡附諸纣者必少。
《史記·周本紀》載《大誓》之辭曰:“今殷王纣,乃用其婦人之言,自絕于天。
毀壞其三正。
離逖其王父母弟。
乃斷棄其先祖之樂。
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
”又載《牧誓》之辭曰:“古人有言:牝雞無晨。
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今殷王纣,維婦人之言是用。
自棄其先祖肆祀不答。
昏棄其家國,遺其王父母弟不用。
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
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軌于商國。
”二誓所言實同。
數其罪:則用婦言一,棄祠祀二,作淫樂三,疏親族四也。
《左氏》昭公七年,陳無宇謂武王數纣之罪曰“纣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薮”,此與《牧誓》所謂“遺其王父母弟”者,祇是一事,所謂棄親用羁也。
《酒诰》曰:“在今後嗣王酣身。
”《無逸》曰:“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哉。
”《詩·大雅·蕩》曰:“文王曰咨,咨女殷商。
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式,既愆爾止,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晝作夜。
”觀《酒诰》所言,沫邦沉湎之習,蓋久而未改,則纣之迷亂,決非虛語也。
《荀子·成相》曰:“飛廉知政任惡來。
卑其志意,大其園囿高其台。
”此即《孟子》所謂“棄田以為園囿”者。
傾宮瓊台,固非其時所能有,台與園囿,則非其所不能為矣。
褚先生《補龜策列傳》曰:“纣有谀臣,名為左強。
誇而目巧,教為象廊。
将至于天。
又有玉床。
犀玉之器,象箸而羹。
”又曰:“桀為瓦室,纣為象廊。
”《魯頌》言元龜象齒,則魯之南有象,誇張之辭,非盡無據。
《補龜策列傳》又言:“桀有谀臣,名曰趙梁。
教為無道,勸以貪狼。
系湯夏台,殺關龍逢。
左右恐死,偷谀于旁。
國危于累卵,皆曰無傷。
稱樂萬歲,或曰未央。
蔽其耳目,與之詐狂。
湯卒伐桀,身死國亡。
聽其谀臣,身獨受殃。
《春秋》著之,至今不忘。
”雲《春秋》著之,則趙梁、左強之名決非億造。
《史記解》曰:“好貨财珍怪,則邪人進。
邪人進,則賢良日蔽而遠。
賞罰無位,随财以行。
夏後氏以亡。
”又曰:“嚴兵而不仁者其臣懾。
其臣懾而不敢忠。
不敢忠則民不親其吏。
刑始于親,遠者寒心。
殷商以亡。
”《史記》乃取遂事為要戒,必無故毀前人之理。
則謂桀、纣拒谏好賄,亦非虛語也。
要之古代傳述之辭,多不審谛,亦無絕無根據者。
要在細心讀之,不可一筆抹殺,尤不可妄以後世之情形度古事也。
《史記解》又曰:“昔者有洛氏,宮室無常,池囿廣大,工功日進,以後更前。
民不得休,農失其時。
饑馑無日。
成商伐之,有洛以亡。
”此有洛氏亦即桀,與夏後氏分言者,意主列舉遂事,以為要戒,故随其惡而列舉之。
變夏後氏為有洛氏者,行文避複,亦古人文例也。
《史記》文王受命七年而崩,九年,武王東觀兵,十一年伐纣,十二年克之。
《周書》則文王受命九年,猶在鎬召大子發。
劉歆因以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
再期在大祥而伐纣,還歸二年,乃遂伐纣,克殷,自文王受命至此十二年。
82緻誤之由實由周人自諱文王死時,武王秘喪伐纣,而事為衆所習知,諱之卒不能盡之故,已見第四章。
文王受命惟中身,似當解為年五十歲。
《補龜策列傳》言:纣“殺周大子曆,囚文王昌”,則季曆實未即位,其見殺尚在大王時,更無論文王也。
纣囚文王七年,文王受命後亦七年而崩,則其受命之歲,适當在位年數之中,故曰受命惟中身。
《周書·酆保》“惟二十三祀,九州之侯,鹹格于周”,似為文王即位之歲。
《小開》作于三十五祀,意在謀開後嗣。
下繼以《文儆》《文傳》,則文王将殁時事。
若其事在作《小開》之明年,則自二十三祀至三十六祀,固适得十四年也。
《史記》言王瑞自大王興。
《大匡》言三州之侯鹹率。
《程典》合六州之侯。
《酆保》則九州鹹格。
古言九州,猶雲天下。
三州鹹率,謂三分天下有其一,合六州有其二,九州格則天下服矣。
然猶王季見殺,文王被囚,武王且傳有王門之辱。
《呂覽·首時》:“王季曆困而死。
文王苦之。
有不忘羑裡之醜。
時未可也。
武王事之,夙夜不懈。
亦不忘王門之辱。
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
”《韓非·喻老》:“文王見詈于王門,顔色不變,而武王禽纣于牧野。
”《難四》:“武身受詈。
”《戰國·趙策》:“昔者文王拘于牖裡,而武王羁于玉門。
”則纣在當日,兵力猶強。
楚莊稱纣之百克,非無由也。
《左氏》宣公十二年。
又十五年,伯宗曰:“夫恃才與衆,亡之道也。
殷纣由之,故滅。
”九侯,舊說在邺,似因其近纣都而附會。
宋翔鳳謂即《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國焉”之九國,亦即《詩》“我征自西,至于艽野”之艽野。
見《過庭錄·艽野即鬼方條》。
其說頗長,九鬼同聲,《書傳》之二年伐邘,《禮記·文王世子疏》引作伐鬼方,九侯之在西方,隐約可見。
《易》言高宗伐鬼方,《既濟》。
則武丁似嘗用兵于西。
武乙去亳徙河北,而暴雷震死于河、渭之間,不知其果震死欤?抑亦如周昭王之南征,名隕于江,實覆于敵也。
然武乙蹤迹,曾至河西,則可見矣。
鄂似即《左氏》隐公六年,“翼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随,納諸鄂”之鄂。
其地當在河、汾下流。
然則見脯、見殺、見囚者,固皆西方之諸侯也。
《秦本紀》言:蜚廉為纣石北方,為壇霍大山而報,遂葬于霍大山,則纣時聲教又嘗遠暨河東。
《禮記·樂記》言武之樂曰:“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複綴以崇。
”洛西之地,《正義》以丹、坊等州當之,其地距殷大遠,恐非纣所能有,洛雒二字,相淆已久。
河、洛固有夏之居,成湯作官邑焉,盤庚又徙居之;竊疑周之初圖,實在于此,迨為纣所迫而獻洛西,乃改途而戡耆,出上黨以臨河内,所謂始而北出也。
纣雖曰不有天命乎,然于是時,亦當稍嚴河内之防,武王乃複出其不意,濟孟津而臨牧野,所謂再成而滅商也。
滅商之後,亟營洛邑,自此聲威浸及于南,則所謂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者。
其後周、召分陝,而周南之地,實在南陽、南郡之間,《水經·江水注》引韓嬰叙《詩》。
則周之重南,固過于其重北。
以東北之地,自沙丘以往,多為禽獸沛澤之區,而河洛則自夏以來之都邑也。
椒舉謂“商纣為黎之搜,東夷叛之”。
《左氏》昭公四年。
叔向謂“纣克東夷而隕其身”。
昭公十一年。
所謂東夷,蓋即沙丘以往之地。
纣之為此,蓋徒以肆其苑囿田獵之樂,不圖力竭于東而敝于西,周人遂乘其後也。
淫樂而重之以武,固罔不喪其邦欤? 第七節 殷周興亡下 武王之克殷,奄尚未滅,然《史記》述周封諸侯,已有封周公于魯之文。
又帝堯之後,與召公奭封地相同,《正義》雖曲為之說,究屬牽強。
《左氏》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辭于晉曰:“自武王克商以來,肅慎、燕、亳,吾北土也。
”肅慎所在不可知,然必近于燕。
此燕為南燕,在今河南延津縣。
亳蓋殷人舊都,觀春秋時宋之社猶稱亳社可知。
哀公四年,《公羊》作蒲社,案《劄記·郊特牲》亦作亳社。
則亦隞、相、邢、朝歌等處耳。
此時周之兵力,實未逾殷之舊境。
《史記》述周初封國,蓋雜後來之事言之,非當時實錄也。
《周書·大匡》曰:“惟十有三祀,王在管。
管叔自作殷之監。
東隅之侯,鹹受賜于王。
”《文政》曰:“惟十有三祀,王在管。
管、蔡開宗循。
”蓋管為東方重鎮,周初兵力所極。
纣地既未能有,仍以封其子武庚;淮夷、徐戎等,又為力所未及;則武王時,周之王業,所成者亦僅矣。
故殷、周之興亡,實至武庚敗亡而後定。
《國語》言商代列王,并武庚數之,非偶然也。
《史記·周本紀》曰:“武王病,天下未集。
群公懼穆蔔。
周公乃祓齊自為質,欲代武王。
武王有瘳,後而崩。
大子誦代立,是為成王。
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
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
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
以微子開代殷後,國于宋。
今河南商邱縣。
頗收殷餘民,以封武王少弟封,為衛康叔。
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成王在豐,使召公複營洛邑,如武王之意。
周公複蔔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
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裡均。
興正禮樂。
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
”《魯周公世家》曰:“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
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
武王有疾,不豫。
群臣懼。
大公、召公乃缪蔔。
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周公于是乃自以為質。
令史策告大王、王季、文王,欲代武王發。
藏其策金縢匮中。
誡守者勿敢言。
明日,武王有瘳。
其後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強葆之中。
周公恐天下聞武王崩而畔。
周公乃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
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國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
周公乃告大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攝行政者,恐天下畔周,無以告我先王大王、王季、文王。
三王之憂勞天下久矣,于今而後成;武王早終,成王少;将以成周,我所以為之若此。
于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魯。
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
周公乃奉成王命,興師東伐。
遂誅管叔,殺武庚,放蔡叔,收殷餘民,以封康叔于衛。
封微子于宋,以奉殷祀。
甯淮夷東土。
二年而畢定。
諸侯鹹服宗周。
東土以集。
周公歸報成王。
乃為詩诒王,命之曰《鸱鸮》。
王亦未敢訓周公。
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豐。
使大保召公先之雒相土。
其三月,周公往營成周雒邑,蔔居焉。
曰:吉,遂國之。
成王長,能聽政。
于是周公乃還政于成王。
成王臨朝。
周公之代成王治,南面倍依,以朝諸侯。
《書·大诰》:“王若曰。
”《疏》雲:“鄭玄雲:王周公也。
周公居攝,命大事則權稱王。
”案《周書·度邑》:武王謂周公曰:“乃今我兄弟相後。
”則武王曾欲傳位于周公。
此其所以為管、蔡所疑也。
及七年後,還政成王。
北面就臣位,匑匑如畏然。
初,成王少時病,乃自揃其蚤,沉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
亦藏其策于府。
成王病有瘳。
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
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
周公在豐,病,将沒,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離成王。
周公既卒。
成王亦讓,葬周公于畢,從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周公卒後,秋,未獲,暴風雷雨。
禾盡偃,大木盡拔。
周國大恐。
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滕書。
王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
二公及王,乃問史百執事。
史百執事曰:信有。
昔周公命我勿敢言。
成王執書以泣曰:自今後其無缪蔔乎?昔周公勤勞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
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
我國家禮亦宜之。
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二公命國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
于是成王乃命魯得郊,祭文王,魯有天子禮樂,以褒周公之德也。
”史公此文,所用者亦系《書》說。
《周書·作雒解》曰:“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祿父,俾守商祀。
建管叔于東。
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監殷臣。
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殚于岐周。
周公立,相天子。
三叔及殷、東、徐、奄及熊、盈以略。
略,或作畔。
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撫諸侯,元年(前1042),夏,六月,葬武王于畢。
二年(前1041),又作師旅,臨衛政殷。
殷大震潰。
降辟三叔。
王子祿父北奔。
管叔經而卒。
乃囚蔡叔于郭淩。
《左氏》定公四年,祝佗曰:“王于是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
”《詩·豳風·破斧疏》雲:“《據書傳》,祿父、管叔皆見殺。
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止言徒之多少,不言放之何處。
”疏家蓋未考《周書》。
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
俘殷獻民,遷于九、畢。
案此九,疑即九侯之國。
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
周公敬念于後曰:予畏同室克追《初學記》引作周室不延。
俾中天下。
及将緻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以為天下之大湊。
”其說亦與《史記》合。
《禮記·明堂位》曰:“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六年(前1038),朝諸侯于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七年(前1037),緻政于成王。
成王以周公為有勳勞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裡,革車千乘;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
”說亦與《史記》合。
書家、禮家,無異說也。
《疏》曰:周公制禮攝政,孔、鄭不同。
孔以武王崩,成王年十三。
至明年攝政,管叔等流言,故《金縢》雲: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國,曰:公将不利于孺子。
時成王年十四,即位,攝政之元年。
周公東征管、蔡。
後二年,克之。
故《金縢》雲: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
除往年,時成王年十六,攝政之三年也。
故《詩序》雲:周公東征,三年而歸。
攝政七年,營洛邑,封康叔而緻政,時成王年二十,故孔注《洛诰》,以時成王年二十是也。
鄭則以為武王崩,成王年十歲。
《周書》以武王十二月崩至成王年十二,十二月,喪畢,成王将即位,稱己小,求攝,周公将代之,管、蔡等流言,周公懼之,辟居東都。
故《金縢》雲:武王既喪,管叔等流言,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不辟,無以告我先王。
既喪,謂喪服除,辟謂辟居東都。
時成王年十三。
明年,成王盡執拘周公屬黨。
故《金縢》雲: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罪人,謂周公屬黨也。
時成王年十四。
至明年,秋,大熟,有雷風之異。
故鄭注《金縢》雲:秋,大熟,謂二年之後明年秋。
迎周公而反,反則居攝之元年。
時成王年十五。
《書傳》所謂一年救亂。
明年,誅武庚、管、蔡等,《書傳》所謂二年克殷。
明年,自奄而還,《書傳》所謂三年踐奄。
四年封康叔,《書傳》所謂四年建侯衛,時成王年十八也。
故《康诰》雲孟侯。
《書傳》雲:天子大子十八稱孟侯。
明年,營洛邑,故《書傳》雲:五年(前1039)營成周。
六年(前1038),制禮作樂。
七年(前1037),緻政于成王。
年二十一。
明年,乃即政,時年二十二也。
《時·豳譜疏》引鄭《金縢注》雲:“文王十五生武王,九十七而終,終時,武王八十三矣,于文王受命為七年。
後六年伐纣,後二年有疾。
疾瘳後二年崩。
崩時年九十三矣。
周公以武王崩後三年出。
五年秋反而居攝。
四年作康诰。
五年作《召诰》。
七年作《洛诰》。
伐纣至此十六年也。
作《康诰》時成王年十八。
《洛诰》時年二十一也。
即政時年二十二也。
然則成王以文王終明年生也。
”又引王肅《金縢注》雲:“文王十五而生武王,九十七而終,時受命九年,武王八十三矣。
十三年伐纣。
明年有疾,時年八十八矣。
九十三而崩,以冬十二月。
其明年稱元年。
周公攝政,遭流言,作《大诰》而東征。
二年克殷,殺管、蔡,三年而歸,制禮作樂,出入四年。
至六年而成。
七年營洛邑,作《康诰》《召诰》《洛诰》,緻政成王。
然則文王崩之年,成王已三歲,武王八十而後有成王,武王崩時,成王已十三。
周公攝政七年,緻政,成王年二十。
”二家說雖不同,然《大戴劄記·文王世子》“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小戴禮記·文王世子》“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則其所同據也。
834此說殊不足信。
若将《無逸》之厥享國五十年,解作年五十歲,則文王崩時,武王當三十左右,周公當更小也。
《史記》言武王崩,成王少在襁褓之中,說本《書傳》,見《詩·斯幹疏》,《賈子·修政語下》,謂成王年二十歲即位,亦以弱冠當親政言之耳,非能确知其年也。
二說皆不與《書傳》合,而鄭說乖異尤甚。
《書傳》雲一年救亂者,即《周書》所謂“内弭父兄,外撫諸侯”也。
其雲二年克殷者,即《周書》所謂“二年又作師旅,臨衛政殷”也。
踐奄,建侯衛,營成周,《周書》不言其年,然其叙次與《書傳》悉合。
制禮作樂,緻政成王,具于《明堂解》。
亦與《禮記》之《明堂位》合。
蓋周公制禮攝政之事,古無異言如此。
安得其前忽多出三年?且謂成王居喪時能自為政欤?不應即位而反求攝。
謂諒陰不言,不待攝,周公自然知政欤?何孔子于子張之間,不曰殷、周皆然,乃曰古之人皆然也?當武王既崩。
成王初立,主少國疑之際,管、蔡、武庚,不以此時叛,顧待諸喪畢之後;而周公塊然,辟居東都,管、蔡、武庚,亦不以此時進攻,顧待其再奠鎬京,養成氣力;有是理乎?王肅以居東之東,為洛邑,見《疏》。
《史記·衛世家》雲: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
成王既疑周公,執其屬黨,安能聽其複入?謂此乃史家飾辭,周公實挾兵力而入,又何能略無後顧之憂,而明年即出兵以誅武庚、管、蔡也?鄭之所言,無一與情理合者,而其解“武王既喪”,“我之不解”,“罪人斯得”,文義之牽強,更不俟論也。
《左氏》昭公七年:“公将适楚,夢襄公祖,梓慎曰:&lsquo襄公之适楚也,夢周公祖而行。
&rsquo子服惠伯曰:&lsquo先君未嘗适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适楚矣,而祖以道君。
&rsquo”則周公适楚,确有其事,然俞正燮引此,謂奔楚即居東,《癸巳類稿·周公奔楚義》。
則非。
《史記·蒙恬列傳》:恬曰:“昔周成王初立,未離襁褓,周公旦負王以朝,卒定天下。
及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沉于河,曰:王未有識,是旦執事。
有罪殃,旦受其不祥。
乃書而藏之記府,可謂信矣。
及王能治國,有賊臣,言周公旦欲為亂久矣,王若不備,必有大事。
王乃大怒。
周公旦走而奔于楚。
成王觀于記府,得周公旦沈書,乃流涕曰: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殺言之者,而反周公旦。
”與《魯世家》合。
此事與周公欲代武王,相似大甚,恐即一事之傳訛。
《書傳》以雷風之變,在周公死後,《白虎通·喪服篇》同。
蓋鄭所謂辟居東都,實為奔楚之誤。
成王執拘周公屬黨,當在此時。
其後不知何緣得反。
後人求其故而不得,乃即以金縢之事說之,而又訛武王為成王。
于是一事而分為兩。
其實雷風之變,自在周公死後,成王因此改葬周公,賜魯以天子禮樂,初未因此迎周公而反。
今《尚書·金縢》,不記周公奔楚及死事,鄭遂以其奔楚時事,誤系之居攝之前也。
845從今文說則路路皆通,從鄭說則路路皆窒。
亦足見口說之真,而說經者不當執貴傳記之偏見矣。
《越絕書·吳内傳》雲:“管叔、蔡叔,不知周公而讒之成王。
周公乃辭位,出巡狩于邊。
一年,天暴風雨,日夜不休。
五谷不出。
樹木盡偃。
成王大恐。
乃發金縢之匮,察周公之冊。
知周公乃有盛德。
王乃夜迎周公,流涕而行。
周公反國,天應之福。
五谷皆生,樹木皆起。
天下皆實。
”此說與鄭同。
蓋當時自有此傳訛之說也。
《周書》言武王殁後,叛者為殷、東、徐、奄及熊、盈。
殷即武庚,東蓋管叔及中旄父所宇,已見上節。
徐、奄,《世本》雲:皆嬴姓國。
《左氏》昭公元年疏。
孟子言周公“驅飛廉于海隅而戮之”,《滕文公下》。
當即此時事。
《史記·秦本紀》,謂飛廉葬于霍大山,則其族諱飾之辭也。
或飛廉雖見戮而未死,後複歸于西方。
熊即祝融,說見第七章第一節。
熊、盈,蓋當日東方之族助殷者。
殷、東、徐、奄為大國,《多方》所謂四國,或即指此。
其餘十有七國,則小國也。
奄,《說文》作,雲:在魯。
《左氏》定公四年,祝佗謂周公分魯公以殷民六族,因商奄之民,而封于少皞之虛,《注》雲:“商奄,國名也。
”《疏》雲:“杜《土地名》:奄、商奄共為一國。
《詩》稱四國流言,《毛傳》以四國為管、蔡、商、奄,則商、奄各自為國。
”案《墨子·耕柱》雲:“古者周公旦非關叔,辭三公,東處于商蓋。
”《韓非子·說林上》雲:“周公旦既勝殷,将攻商蓋,辛公甲曰:大難攻,小易服,不如服衆小以劫大。
乃攻九夷,而商蓋服矣。
”孫诒讓《墨子閑诂》引段玉裁雲:《爾雅》:弇,蓋也。
故商奄亦呼商蓋。
又引王念孫曰:蓋字古與盍通,盍奄草書相似,故奄訛作盍,又訛作蓋,二說皆通。
商奄自以說為二國為是。
商蓋即《周書》所謂東。
《左氏》但言因商奄之民,其地則曰少皞之墟,則以奄在魯似非是。
然在魯非必即魯之都。
杜預謂“奄阙不知所在”,鄭玄雲“奄蓋淮夷之地”,《書·将蒲姑序疏》《史記·周本紀集解》引鄭玄曰奄國在淮夷之北。
要當距魯不遠也。
《書·費誓》雲:“徂茲淮夷、徐戎并興。
”《史記·魯世家》雲:“伯禽即泣之後,有管蔡等反也。
淮夷、徐戎,亦并興反。
”淮夷、徐戎,亦自是兩國。
賈逵、杜預謂徐即淮夷,恐亦非是。
見《昭公元年注疏》。
《疏》又引服虔雲:“一曰魯公所伐徐戎也。
”則其說正亦同賈、杜。
《史記·魯世家》:“頃公十九年(前254),楚伐我,取徐州。
”《集解》引徐廣曰:“徐州在魯東,今薛縣。
”今山東滕縣。
《索隐》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