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古史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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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未經制造者而已。
曰曷朱良期(Acheulean),則兼有石刀。
芝良期及曷朱良期,皆僅能以石擊石,去其碎片,用其中心而已。
其時代,約距今七萬年至四十五萬年。
曰墨斯梯靈期(Mousterian),始能用石片,故其鋒較銳。
初有骨器,而為數甚少。
其時代,約距今二萬五千年至七萬年。
後期亦三:曰阿裡諾新期(Aurignacian),骨器稍多。
始知雕塑,其藝頗為後人所稱道。
曰蘇魯脫靈期(Solutrean),石器兩面有鋒。
骨器益多,制亦益善。
曰馬特蘭甯期(Magdalenian),此期之用石器,非複以石擊石,而有似鑽之物,介于其間,故其大小可以自如。
此三期,約距今二萬五千年至五萬年。
六期之後,别有所謂阿奇林期者(Azilian),骨器既衰,石器亦小,考古者名之曰小石器(microlith)。
考古者億32想其時,或為用土器之萌芽焉。
然陶器之迹無存,故稱之曰尾舊石器時期(Epipalaeolithic)。
新舊石器之别,非僅以其精粗,亦視其有無弓矢等物以為斷,而陶器之有無,尤為考古家所重。
有陶器,則視為新石器之始;無陶器,則視為舊石器之終。
舊石器時代,大抵恃搜集為生。
新石器時代,始知漁獵,多能用火。
其末期,且有進于農牧,知用銅者。
然紫銅之器,不堅而易壞,故仍列石器期中,至能合銅錫為青銅,乃别為銅器時代也。
銅器時代,人以農牧為生。
有氏族,新石器時代行圖騰制。
宗教亦有統系,前此行雜亂之拜物教。
人群之規制稍備矣。
文字之興,實在新石器時代之後。
故石器時代,适為先史時代,銅器鐵器時代,适為有史時代也。
以上所論,皆據歐洲考古學家之說,吾國發掘之業,方在權輿,自不能不借助他山,以資推論。
然人群進化,異地同符,铢铢而較之,一若不勝其異。
苟略其細而觀其大,自有一緻百慮,同歸殊塗者。
觀其會通,與曲說附會,相似而實不同,固不可以不辨也。
吾國發掘所獲遺迹,當列舊石器時代者有五:曰周口店,略視墨斯靈梯期。
曰河套,民國十二年(1923),德日進(PèreTeilharddeChardin)、桑志華(PèreE.Licent)所發掘。
一為無定河。
一為甯夏南之水洞溝。
案此外甘肅東境,山西、陝西北境,亦有零星舊石器。
曰周口店之上洞,皆在舊石器後期。
河套遺迹較古,蓋在後期之始。
上洞骨器制作頗精,飾物技藝亦優,當在後期之終,于黑龍江呼倫之達賴湖為近。
亦德日進、桑志華所掘。
達賴湖及廣西桂林武鳴遺迹民國二十四年(1935),楊锺健、裴文中與德日進同掘。
皆在尾舊石器時期。
然武鳴有一石器步日耶(H.Breuil)以為系屬重制,則其前,尚當有更古之舊石器時期也。
新石器時代,甘、青及河南遺迹,安特生分為六期:曰齊家期,約在西元前三千五百年至三千二百年。
曰仰韶期,自三千二百年至二千九百年。
曰馬廠期,自二千九百年至二千六百年。
為新石器及石銅過渡時期。
曰新店期,自二千六百年至二千三百年。
曰寺窪期,自二千三百年至一千年。
曰沙井期,自二千年至一千七百年,則入銅器時期矣。
銅器時期,南方似較北方為早。
良渚錢山漾,皆有粗制石器。
錢山漾尤多。
而古蕩有孔石斧,似用鐵器旋轉而入。
又多石英器,其質甚堅,非金屬不能穿鑿,則已在石銅兼用之期。
可見南方文化,曆時甚長。
惜乎發掘不多,時代尚難推斷。
然北方之知用銅,系由南方傳授,則似無可疑者。
殷人起子東南,已如上章所述。
殷墟銅器,據地質調查所所化驗,含錫逾百分之五;中央研究院所化驗,含錫逾百分之十;其為青銅器無疑。
日本道野松鶴,分析其若幹種,以其中不含錫,指為純銅器時期(copperage)。
梅原末治則雲:其中雖不含錫,而含鉛、鐵、砒素頗多,兵器則仍含錫。
然則他器之不含錫,蓋由中原錫少而然。
抑銅錫器之始,必用為兵,久之乃以為他器。
殷墟之兵,文理悉類鼎彜,蓋非以資實用,則其進于銅器時代久矣。
見所著《中國青銅器時代考》。
胡厚宣譯,商務印書館本。
予案《越絕書》載風胡子之言,謂軒轅、神農、赫胥之時,以石為兵。
黃帝之時,以玉為兵。
禹穴之時,以銅為兵。
當此之時作鐵兵。
又載薛燭之言,稱赤堇之山,破而出錫;若耶之溪,涸而出銅。
見《外傳·寶劍篇》。
則石銅二器之遞嬗,昔人早已知之。
33南方所用者,确系鉻合銅錫,亦無疑義。
《史記·李斯列傳》,斯上書谏逐客,雲“江南金錫不為用”,亦可見南方制器,兼用銅錫。
古書皆言蚩尤制兵,雖不審谛,要非絕無根據。
然則南方之知用銅,尚在黃帝之先。
夏以後,其技乃稍傳于北,故有鑄鼎象物之說。
《左氏》宣公三年。
黃帝與禹,年代皆略有可考,則南方之知用銅,其年代亦可微窺也。
今安陽之小屯村,十七年(1928)後,中央研究院陸續發掘。
地質凡分三層:下層為石器,中層為石銅過渡之期,上層為銅器。
曆城之城子崖,地質亦分二層:下層為新石器,上層為銅器。
小屯殷墟,城子崖為譚國故址,則銅器之傳布于河域,年代又略可推矣。
曰曷朱良期(Acheulean),則兼有石刀。
芝良期及曷朱良期,皆僅能以石擊石,去其碎片,用其中心而已。
其時代,約距今七萬年至四十五萬年。
曰墨斯梯靈期(Mousterian),始能用石片,故其鋒較銳。
初有骨器,而為數甚少。
其時代,約距今二萬五千年至七萬年。
後期亦三:曰阿裡諾新期(Aurignacian),骨器稍多。
始知雕塑,其藝頗為後人所稱道。
曰蘇魯脫靈期(Solutrean),石器兩面有鋒。
骨器益多,制亦益善。
曰馬特蘭甯期(Magdalenian),此期之用石器,非複以石擊石,而有似鑽之物,介于其間,故其大小可以自如。
此三期,約距今二萬五千年至五萬年。
六期之後,别有所謂阿奇林期者(Azilian),骨器既衰,石器亦小,考古者名之曰小石器(microlith)。
考古者億32想其時,或為用土器之萌芽焉。
然陶器之迹無存,故稱之曰尾舊石器時期(Epipalaeolithic)。
新舊石器之别,非僅以其精粗,亦視其有無弓矢等物以為斷,而陶器之有無,尤為考古家所重。
有陶器,則視為新石器之始;無陶器,則視為舊石器之終。
舊石器時代,大抵恃搜集為生。
新石器時代,始知漁獵,多能用火。
其末期,且有進于農牧,知用銅者。
然紫銅之器,不堅而易壞,故仍列石器期中,至能合銅錫為青銅,乃别為銅器時代也。
銅器時代,人以農牧為生。
有氏族,新石器時代行圖騰制。
宗教亦有統系,前此行雜亂之拜物教。
人群之規制稍備矣。
文字之興,實在新石器時代之後。
故石器時代,适為先史時代,銅器鐵器時代,适為有史時代也。
以上所論,皆據歐洲考古學家之說,吾國發掘之業,方在權輿,自不能不借助他山,以資推論。
然人群進化,異地同符,铢铢而較之,一若不勝其異。
苟略其細而觀其大,自有一緻百慮,同歸殊塗者。
觀其會通,與曲說附會,相似而實不同,固不可以不辨也。
吾國發掘所獲遺迹,當列舊石器時代者有五:曰周口店,略視墨斯靈梯期。
曰河套,民國十二年(1923),德日進(PèreTeilharddeChardin)、桑志華(PèreE.Licent)所發掘。
一為無定河。
一為甯夏南之水洞溝。
案此外甘肅東境,山西、陝西北境,亦有零星舊石器。
曰周口店之上洞,皆在舊石器後期。
河套遺迹較古,蓋在後期之始。
上洞骨器制作頗精,飾物技藝亦優,當在後期之終,于黑龍江呼倫之達賴湖為近。
亦德日進、桑志華所掘。
達賴湖及廣西桂林武鳴遺迹民國二十四年(1935),楊锺健、裴文中與德日進同掘。
皆在尾舊石器時期。
然武鳴有一石器步日耶(H.Breuil)以為系屬重制,則其前,尚當有更古之舊石器時期也。
新石器時代,甘、青及河南遺迹,安特生分為六期:曰齊家期,約在西元前三千五百年至三千二百年。
曰仰韶期,自三千二百年至二千九百年。
曰馬廠期,自二千九百年至二千六百年。
為新石器及石銅過渡時期。
曰新店期,自二千六百年至二千三百年。
曰寺窪期,自二千三百年至一千年。
曰沙井期,自二千年至一千七百年,則入銅器時期矣。
銅器時期,南方似較北方為早。
良渚錢山漾,皆有粗制石器。
錢山漾尤多。
而古蕩有孔石斧,似用鐵器旋轉而入。
又多石英器,其質甚堅,非金屬不能穿鑿,則已在石銅兼用之期。
可見南方文化,曆時甚長。
惜乎發掘不多,時代尚難推斷。
然北方之知用銅,系由南方傳授,則似無可疑者。
殷人起子東南,已如上章所述。
殷墟銅器,據地質調查所所化驗,含錫逾百分之五;中央研究院所化驗,含錫逾百分之十;其為青銅器無疑。
日本道野松鶴,分析其若幹種,以其中不含錫,指為純銅器時期(copperage)。
梅原末治則雲:其中雖不含錫,而含鉛、鐵、砒素頗多,兵器則仍含錫。
然則他器之不含錫,蓋由中原錫少而然。
抑銅錫器之始,必用為兵,久之乃以為他器。
殷墟之兵,文理悉類鼎彜,蓋非以資實用,則其進于銅器時代久矣。
見所著《中國青銅器時代考》。
胡厚宣譯,商務印書館本。
予案《越絕書》載風胡子之言,謂軒轅、神農、赫胥之時,以石為兵。
黃帝之時,以玉為兵。
禹穴之時,以銅為兵。
當此之時作鐵兵。
又載薛燭之言,稱赤堇之山,破而出錫;若耶之溪,涸而出銅。
見《外傳·寶劍篇》。
則石銅二器之遞嬗,昔人早已知之。
33南方所用者,确系鉻合銅錫,亦無疑義。
《史記·李斯列傳》,斯上書谏逐客,雲“江南金錫不為用”,亦可見南方制器,兼用銅錫。
古書皆言蚩尤制兵,雖不審谛,要非絕無根據。
然則南方之知用銅,尚在黃帝之先。
夏以後,其技乃稍傳于北,故有鑄鼎象物之說。
《左氏》宣公三年。
黃帝與禹,年代皆略有可考,則南方之知用銅,其年代亦可微窺也。
今安陽之小屯村,十七年(1928)後,中央研究院陸續發掘。
地質凡分三層:下層為石器,中層為石銅過渡之期,上層為銅器。
曆城之城子崖,地質亦分二層:下層為新石器,上層為銅器。
小屯殷墟,城子崖為譚國故址,則銅器之傳布于河域,年代又略可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