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古史年代
關燈
小
中
大
曆史之有年代,猶地理之有經緯線也。
必有經緯線,然後知其地在何處,必有年月日,然後知其事在何時。
舉一事而不知其時,即全不能知其事之關系矣。
然曆史年代,有難言者。
今設地球之有人類,為五十萬年,而列國史實,早者不越五千年,有确實年代者,又不及其半,是則事之有時可記者,不及二百分之一也。
況于開化晚者,所記年代,尚不及此;又況蒙昧民族,有迄今不知紀年之法者邪? 吾國史籍,紀年始于共和,在民國紀元前二千七百五十二年。
早于西人通用之紀元八百四十一年,不可謂不早。
紀年雖可逆計,究以順計為便。
國史确實年代,既早于西元近千年,苟無公用更善之法,自以率舊為是。
以孔子生年紀元,後于共和二百九十年。
若以黃帝紀元,則其年代絕不确實矣。
乃近人震于歐、美一時之盛強,欲棄其所固有者而從之,稱彼所用者為世界公曆。
夫東西文化,各占世界之半,彼之所記者,亦一隅之事耳,何公之有?近數百年來,西洋文化,固較東洋為發皇,然此乃一時之事,安知數十百年後,我之文化,不更優于彼?況于中西曆法不同,舍舊謀新,舊籍月日,無一不須換算,其煩重為何如?又況舊史有祇記年月而不記日者,并有祇記年而不記月日者,又将何從換算邪? 《韓非·說難》雲:“《記》曰:周宣王以來,亡國數十,其臣弑君而取國者衆矣。
”宣王元年(前827),後于共和紀元十有四年。
《史記·三代世表》曰:“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日月蓋其詳哉。
至于序《尚書》,則略,無年月;或頗有,然多阙,不可具。
故疑則傳疑,蓋其慎也。
”《春秋》托始魯隐公元年(前722),實周平王四十九年,後于共和元年(前8430)百十有九年。
足征古史紀年,起于西周末造,史公之作,自有所本也。
古史年代,見于《尚書》者:堯在位七十載而咨四嶽,四嶽舉舜,後二十八載而殂落。
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
《堯典》今本《舜典》。
殷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
高宗五十有九年。
祖甲今文以為大甲。
三十有三年。
其後嗣王,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
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
《無逸》。
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洛诰》。
穆王享國百年。
《呂刑》。
蓋所謂“或頗有”者也。
案古人言數,多不審谛。
《大戴禮記·五帝德》:“宰我問于孔子曰:昔者予聞諸榮伊曰:黃帝三百年,請問黃帝者,人邪?抑非人邪?何以至于三百年乎?孔子曰: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
”榮伊之言,固已荒誕,孔子之言,雖稍近理,亦豈得實?又《小戴禮記·文王世子》雲:“文王謂武王曰:女何夢矣?武王曰:夢帝與我九齡。
文王曰:女以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文王曰:非也。
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
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
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果如其言,文王死時,武王年已八十七;周公為武王同母弟,極小亦當七十;而猶能誅纣,伐奄,有是理乎?蓋古人好舉成數。
此在今人,亦有此習。
特今人所舉成數,至十而止,古人則并及于百耳。
明乎此,則知《尚書》所舉堯、舜之年,皆适得百歲,亦舉成數之習則然,非事實也。
《詩·生民疏》引《中候握河紀》雲:“堯即政七十年受河圖。
”《注》雲:“或雲七十二年。
”案堯立七十年得舜,辟位凡二十八年,則堯年九十八。
若言七十實七十二,則适百歲矣。
《史記·五帝本紀》雲:“舜年二十以孝聞。
年三十,堯舉之。
年五十,攝行天子事。
年五十八,堯崩。
年六十一,代堯踐帝位。
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蒼梧之野。
”此即《堯典》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之說。
古者三十而有室,四十曰強仕,過三十即可言四十,故舜以三十登庸。
相堯亦曆一世,中苞居喪二年,則踐位必六十一。
自其翼年起計,至百歲,在位适三十九年也。
舜相堯曆一世,則堯之舉舜,不得不在年七十時矣。
然則《尚書》之言堯舜,蓋先億定其年為百歲,然後以其事分隸之耳。
《文王世子》之言,亦以文王為本百歲。
蓋凡運祚非短促者,皆以百歲言之也。
昔人言君主年歲,于其在位之年,及其年壽,似亦不甚分别。
《周書·度邑》載武王之言曰:“惟天不享于殷,自發未生,于今六十年。
”此言似自文王時起計,以文王受命稱王也。
然則享國五十,乃以年壽言之。
文王之生武王,假在既冠之後,則文王死時,武王年三十餘,周公當不滿三十。
《無逸》曆舉殷、周賢王,享國長久者,以歆動成王,而不及厥考,明武王年壽不長。
《中庸》言武王未受命,蓋以其克殷後未久而殂,非謂其受命在耄耋時也。
高宗享國,《漢石經殘碑》作百年,《史記·魯世家》作五十五年。
蓋當以《石經》為是。
《呂刑》言穆王享國百年,而《史記·周本紀》謂“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又雲:穆王立五十五年崩;事同一律。
今之《尚書》,必後人所億改也。
周公誕保,文、武受命,年數巧合,
必有經緯線,然後知其地在何處,必有年月日,然後知其事在何時。
舉一事而不知其時,即全不能知其事之關系矣。
然曆史年代,有難言者。
今設地球之有人類,為五十萬年,而列國史實,早者不越五千年,有确實年代者,又不及其半,是則事之有時可記者,不及二百分之一也。
況于開化晚者,所記年代,尚不及此;又況蒙昧民族,有迄今不知紀年之法者邪? 吾國史籍,紀年始于共和,在民國紀元前二千七百五十二年。
早于西人通用之紀元八百四十一年,不可謂不早。
紀年雖可逆計,究以順計為便。
國史确實年代,既早于西元近千年,苟無公用更善之法,自以率舊為是。
以孔子生年紀元,後于共和二百九十年。
若以黃帝紀元,則其年代絕不确實矣。
乃近人震于歐、美一時之盛強,欲棄其所固有者而從之,稱彼所用者為世界公曆。
夫東西文化,各占世界之半,彼之所記者,亦一隅之事耳,何公之有?近數百年來,西洋文化,固較東洋為發皇,然此乃一時之事,安知數十百年後,我之文化,不更優于彼?況于中西曆法不同,舍舊謀新,舊籍月日,無一不須換算,其煩重為何如?又況舊史有祇記年月而不記日者,并有祇記年而不記月日者,又将何從換算邪? 《韓非·說難》雲:“《記》曰:周宣王以來,亡國數十,其臣弑君而取國者衆矣。
”宣王元年(前827),後于共和紀元十有四年。
《史記·三代世表》曰:“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日月蓋其詳哉。
至于序《尚書》,則略,無年月;或頗有,然多阙,不可具。
故疑則傳疑,蓋其慎也。
”《春秋》托始魯隐公元年(前722),實周平王四十九年,後于共和元年(前8430)百十有九年。
足征古史紀年,起于西周末造,史公之作,自有所本也。
古史年代,見于《尚書》者:堯在位七十載而咨四嶽,四嶽舉舜,後二十八載而殂落。
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
《堯典》今本《舜典》。
殷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
高宗五十有九年。
祖甲今文以為大甲。
三十有三年。
其後嗣王,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
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
《無逸》。
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洛诰》。
穆王享國百年。
《呂刑》。
蓋所謂“或頗有”者也。
案古人言數,多不審谛。
《大戴禮記·五帝德》:“宰我問于孔子曰:昔者予聞諸榮伊曰:黃帝三百年,請問黃帝者,人邪?抑非人邪?何以至于三百年乎?孔子曰: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
”榮伊之言,固已荒誕,孔子之言,雖稍近理,亦豈得實?又《小戴禮記·文王世子》雲:“文王謂武王曰:女何夢矣?武王曰:夢帝與我九齡。
文王曰:女以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文王曰:非也。
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
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
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果如其言,文王死時,武王年已八十七;周公為武王同母弟,極小亦當七十;而猶能誅纣,伐奄,有是理乎?蓋古人好舉成數。
此在今人,亦有此習。
特今人所舉成數,至十而止,古人則并及于百耳。
明乎此,則知《尚書》所舉堯、舜之年,皆适得百歲,亦舉成數之習則然,非事實也。
《詩·生民疏》引《中候握河紀》雲:“堯即政七十年受河圖。
”《注》雲:“或雲七十二年。
”案堯立七十年得舜,辟位凡二十八年,則堯年九十八。
若言七十實七十二,則适百歲矣。
《史記·五帝本紀》雲:“舜年二十以孝聞。
年三十,堯舉之。
年五十,攝行天子事。
年五十八,堯崩。
年六十一,代堯踐帝位。
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蒼梧之野。
”此即《堯典》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之說。
古者三十而有室,四十曰強仕,過三十即可言四十,故舜以三十登庸。
相堯亦曆一世,中苞居喪二年,則踐位必六十一。
自其翼年起計,至百歲,在位适三十九年也。
舜相堯曆一世,則堯之舉舜,不得不在年七十時矣。
然則《尚書》之言堯舜,蓋先億定其年為百歲,然後以其事分隸之耳。
《文王世子》之言,亦以文王為本百歲。
蓋凡運祚非短促者,皆以百歲言之也。
昔人言君主年歲,于其在位之年,及其年壽,似亦不甚分别。
《周書·度邑》載武王之言曰:“惟天不享于殷,自發未生,于今六十年。
”此言似自文王時起計,以文王受命稱王也。
然則享國五十,乃以年壽言之。
文王之生武王,假在既冠之後,則文王死時,武王年三十餘,周公當不滿三十。
《無逸》曆舉殷、周賢王,享國長久者,以歆動成王,而不及厥考,明武王年壽不長。
《中庸》言武王未受命,蓋以其克殷後未久而殂,非謂其受命在耄耋時也。
高宗享國,《漢石經殘碑》作百年,《史記·魯世家》作五十五年。
蓋當以《石經》為是。
《呂刑》言穆王享國百年,而《史記·周本紀》謂“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又雲:穆王立五十五年崩;事同一律。
今之《尚書》,必後人所億改也。
周公誕保,文、武受命,年數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