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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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安國傳》。
一切經說,亦多與當時盛行之古說有異同。
并造《孔子家語》及《孔叢子》兩書,托于孔氏子孫以為證。
此案據清儒考校,謂由王肅與鄭玄争勝而起,見丁晏《尚書馀論》。
今亦未敢遽定,然要必治肅之學者所為。
自此以後,今文之學衰息,而古文之中,鄭、王之争起焉。
南北朝、隋、唐義疏之學,皆不過為東漢諸儒作主奴而已。
宋儒出,乃以己意求之于經,其說多與漢人異,經學遂分漢、宋二派。
以義理論,本無所軒轾;宋學或且較勝,然以治古史而治經,求真實其首務。
以求真論,漢人去古近,所說自較宋人為優,故取材當以漢人為主。
同是漢人,則今文家之說,傳之自古,雖有訛誤,易于推尋,非如以意立說者之無所質正,故又當以今文為主也。
此特謂事實如此,非謂意存偏重,更非主于墨守也。
不可誤會。
六經之名,見于《禮記·經解》,曰《詩》《書》《禮》《樂》《易》《春秋》。
漢人所傳,則為五經,以樂本無經也。
後世舉漢人所謂傳記者,皆列之于經,于是有九經,《春秋》并列三傳,加《周官》《禮記》。
十三經于九經外,再加《孝經》《論語》《孟子》《爾雅》。
之目。
此殊非漢人之意。
然因治古史而取材,則一切古書,皆無分别,更不必辨其孰當稱經,孰不當稱經矣。
詩分風、雅、頌三體:風者,民間歌謠,讀之可見民情風俗,故古有采詩及陳詩之舉。
《公羊》宣公十五年《何注》:“五谷畢入,民皆居宅,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
鄉移于邑,邑移于國,國以聞于天子。
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
”《禮記·王制》:天子巡守,“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
雅則關涉政治;《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大雅言王公大人,德逮黎庶;小雅譏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
”頌者,美盛德之形容,意在自誇其功烈,讀之,亦可見古代之史實焉。
風本無作誼可言,三家間有言之者,其說必傳之自古,然亦不能指為作者之意。
歌謠多互相襲,或并無作者可指。
雅、頌當有本事,今今文說阙佚已甚,古文依據《小序》,詩詩皆能得其作義,已不可信;又無不與政治有關,如此,則風雅何别乎?6故《詩序》必不足據。
然後人以意推測,則更為非是。
何則?詩本文辭,與質言其事者有異,雖在并世,作者之意,猶或不可窺,況于百世之下乎?故以詩為史材,用之須極矜慎也。
《尚書》:今文家所傳,凡二十八篇《堯典》一,合今本《舜典》,而無篇首二十八字。
《臯陶谟》二,合今本《益稷》。
《禹貢》三。
《甘誓》四。
《湯誓》五。
《盤庚》六。
《高宗肜日》七。
《西伯戡黎》八。
《微子》九。
《牧誓》十。
《洪範》十一。
《金縢》十二。
《大诰》十三。
《康诰》十四。
《酒诰》十五。
《梓材》十六。
《召诰》十七。
《洛诰》十八。
《多士》十九。
《無逸》二十。
《君奭》二十一。
《多方》二十二。
《立政》二十三。
《顧命》二十四,合今本《康王之诰》。
《費誓》二十五。
《呂刑》二十六。
《文侯之命》二十七。
《秦誓》二十八。
古文家稱孔壁得書百篇,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得多十六篇。
古文家以無師說,亦不傳授。
是為《逸十六篇》,其目見于《書疏》。
曰《舜典》。
曰《汨作》。
曰《九共》。
曰《大禹谟》。
曰《益稷》。
曰《五子之歌》。
曰《胤征》。
曰《湯诰》。
曰《鹹有一德》。
曰《典寶》。
曰《伊訓》。
曰《肆命》。
曰《原命》。
曰《武成》。
曰《旅獒》。
曰《冏命》。
今亦已亡。
今所行者,乃東晉時梅赜所獻之僞古文本也。
真書二十八篇,亦附之以傳矣。
書之較古者,如《堯典》《禹貢》等,決為後人所作,然亦可見其時之人所謂堯、舜、禹者如何,究有用也。
而類乎當時史官,或雖出追述,而年代相去不遠者,更無論矣。
今之《儀禮》本稱《禮經》。
後儒尊信古文,以《周官》為經禮,此書為曲禮,乃生儀禮之名。
其實《周官》之所陳,與此書之所述,絕非同物也。
此書凡十七篇。
為冠、昏、《士冠禮》《士昏禮》。
喪、祭、《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有司徹》《喪服》。
朝、聘《聘禮》《公食大夫禮》《觐禮》。
射、鄉《士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儀》。
之禮,可考古代親族關系,宗教思想,内政外交情形;并可見宮室、車馬、衣服、飲食之制,實治史者所必資。
《易》為蔔筮之書,與宗教、哲學,皆有關系。
二者在古代,本混而不分也。
哲學可分兩派:偏重社會現象者,為古人所謂理,偏重自然現象者,為古人所謂數。
《易》為古代宗教、哲學之府,自可兼苞此二者。
7後之治《易》者,自亦因其性之所近,而别為兩派矣。
途轍所趨,亦因風會。
大抵今文主于理,今文《易》說,今皆不傳。
然《漢志》易家有《淮南道訓》二篇。
注曰:“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師說。
”蓋即今《淮南子》之《原道訓》。
然則《淮南書》中,凡類乎《原道訓》之言,皆今文《易》說也。
不甯惟是,諸古書中,有類乎《原道訓》之言,亦皆今文《易》說也。
蓋《易》說本古哲學家之公言,非孔門之私言也。
知此,則今文《易》說,亡而不亡矣。
8古文主于數。
魏、晉人主于理,宋人主于數。
言數者多主《上下經》,言理者多主《系辭傳》,今本所謂《系辭》者,王肅本作《系辭傳》,見《經典釋文》。
案《史記·自序》引今《系辭》之文,謂之《易大傳》,則王肅本是也。
足征今文之學,為孔門嫡傳也。
然古文及宋人之說,雖非孔門《易》說,要為古代哲學之遺。
宋人《大極圖》及《先後天圖》之學,原出道家,更無可疑。
觀胡渭《易圖明辨》可知。
然道家之學,亦有所受之,非杜撰也。
以治史取材言,正無所輕重矣。
《春秋》本紀事之書,治史取材,實為最要。
然亦有當留意者。
蓋孔子之修《春秋》,本以明義,故于元文已有删定,非複魯史之舊也。
不修《春秋》,與孔子所修《春秋》異辭,見《公羊》莊公七年。
案《春秋》所記會盟征伐之國,隐、桓之世少,定、哀之世多,非必二百四十年之中,諸侯之交往,果後盛于前也。
僖公八年(前652)葵丘之盟,《公羊》曰“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而經所記國,曾不逮九。
9蓋據亂之世,所治國少,太平之世,所治國多,魯史元文,有為孔子所删者矣。
又《春秋》有時月日例。
設其事而不月者,則二月中事,一似即在正月。
觀此兩端,即知徑據經文,不可以為信史也。
《春秋》本文,極為簡略。
欲知其詳,宜看三傳。
《榖梁》幾無記事;《公羊》間有之,僅取說明《經》意而止;皆不如《左氏》之詳。
然《左氏》記事,亦有須參看《公羊》,乃能得其真者。
10如邲之戰,據《公羊》,楚莊王幾于堂堂之陳,正正之旗。
據《左氏》,則始以和诳晉,終乃乘夜襲之,實不免于谲詐。
《公羊》所言,蓋取明與楚之意,非其實矣。
然《左氏》雲:“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楚人惎之脫扃。
少進,馬旋,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
顧曰: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
”當交戰之際,而教敵人以遁逃,以緻反為所笑,殊不近情。
故有訓惎為毒,以惎之,又惎之斷句者。
然如此,則顧曰之語,不可解矣
一切經說,亦多與當時盛行之古說有異同。
并造《孔子家語》及《孔叢子》兩書,托于孔氏子孫以為證。
此案據清儒考校,謂由王肅與鄭玄争勝而起,見丁晏《尚書馀論》。
今亦未敢遽定,然要必治肅之學者所為。
自此以後,今文之學衰息,而古文之中,鄭、王之争起焉。
南北朝、隋、唐義疏之學,皆不過為東漢諸儒作主奴而已。
宋儒出,乃以己意求之于經,其說多與漢人異,經學遂分漢、宋二派。
以義理論,本無所軒轾;宋學或且較勝,然以治古史而治經,求真實其首務。
以求真論,漢人去古近,所說自較宋人為優,故取材當以漢人為主。
同是漢人,則今文家之說,傳之自古,雖有訛誤,易于推尋,非如以意立說者之無所質正,故又當以今文為主也。
此特謂事實如此,非謂意存偏重,更非主于墨守也。
不可誤會。
六經之名,見于《禮記·經解》,曰《詩》《書》《禮》《樂》《易》《春秋》。
漢人所傳,則為五經,以樂本無經也。
後世舉漢人所謂傳記者,皆列之于經,于是有九經,《春秋》并列三傳,加《周官》《禮記》。
十三經于九經外,再加《孝經》《論語》《孟子》《爾雅》。
之目。
此殊非漢人之意。
然因治古史而取材,則一切古書,皆無分别,更不必辨其孰當稱經,孰不當稱經矣。
詩分風、雅、頌三體:風者,民間歌謠,讀之可見民情風俗,故古有采詩及陳詩之舉。
《公羊》宣公十五年《何注》:“五谷畢入,民皆居宅,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
鄉移于邑,邑移于國,國以聞于天子。
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
”《禮記·王制》:天子巡守,“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
雅則關涉政治;《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大雅言王公大人,德逮黎庶;小雅譏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
”頌者,美盛德之形容,意在自誇其功烈,讀之,亦可見古代之史實焉。
風本無作誼可言,三家間有言之者,其說必傳之自古,然亦不能指為作者之意。
歌謠多互相襲,或并無作者可指。
雅、頌當有本事,今今文說阙佚已甚,古文依據《小序》,詩詩皆能得其作義,已不可信;又無不與政治有關,如此,則風雅何别乎?6故《詩序》必不足據。
然後人以意推測,則更為非是。
何則?詩本文辭,與質言其事者有異,雖在并世,作者之意,猶或不可窺,況于百世之下乎?故以詩為史材,用之須極矜慎也。
《尚書》:今文家所傳,凡二十八篇《堯典》一,合今本《舜典》,而無篇首二十八字。
《臯陶谟》二,合今本《益稷》。
《禹貢》三。
《甘誓》四。
《湯誓》五。
《盤庚》六。
《高宗肜日》七。
《西伯戡黎》八。
《微子》九。
《牧誓》十。
《洪範》十一。
《金縢》十二。
《大诰》十三。
《康诰》十四。
《酒诰》十五。
《梓材》十六。
《召诰》十七。
《洛诰》十八。
《多士》十九。
《無逸》二十。
《君奭》二十一。
《多方》二十二。
《立政》二十三。
《顧命》二十四,合今本《康王之诰》。
《費誓》二十五。
《呂刑》二十六。
《文侯之命》二十七。
《秦誓》二十八。
古文家稱孔壁得書百篇,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得多十六篇。
古文家以無師說,亦不傳授。
是為《逸十六篇》,其目見于《書疏》。
曰《舜典》。
曰《汨作》。
曰《九共》。
曰《大禹谟》。
曰《益稷》。
曰《五子之歌》。
曰《胤征》。
曰《湯诰》。
曰《鹹有一德》。
曰《典寶》。
曰《伊訓》。
曰《肆命》。
曰《原命》。
曰《武成》。
曰《旅獒》。
曰《冏命》。
今亦已亡。
今所行者,乃東晉時梅赜所獻之僞古文本也。
真書二十八篇,亦附之以傳矣。
書之較古者,如《堯典》《禹貢》等,決為後人所作,然亦可見其時之人所謂堯、舜、禹者如何,究有用也。
而類乎當時史官,或雖出追述,而年代相去不遠者,更無論矣。
今之《儀禮》本稱《禮經》。
後儒尊信古文,以《周官》為經禮,此書為曲禮,乃生儀禮之名。
其實《周官》之所陳,與此書之所述,絕非同物也。
此書凡十七篇。
為冠、昏、《士冠禮》《士昏禮》。
喪、祭、《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有司徹》《喪服》。
朝、聘《聘禮》《公食大夫禮》《觐禮》。
射、鄉《士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儀》。
之禮,可考古代親族關系,宗教思想,内政外交情形;并可見宮室、車馬、衣服、飲食之制,實治史者所必資。
《易》為蔔筮之書,與宗教、哲學,皆有關系。
二者在古代,本混而不分也。
哲學可分兩派:偏重社會現象者,為古人所謂理,偏重自然現象者,為古人所謂數。
《易》為古代宗教、哲學之府,自可兼苞此二者。
7後之治《易》者,自亦因其性之所近,而别為兩派矣。
途轍所趨,亦因風會。
大抵今文主于理,今文《易》說,今皆不傳。
然《漢志》易家有《淮南道訓》二篇。
注曰:“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師說。
”蓋即今《淮南子》之《原道訓》。
然則《淮南書》中,凡類乎《原道訓》之言,皆今文《易》說也。
不甯惟是,諸古書中,有類乎《原道訓》之言,亦皆今文《易》說也。
蓋《易》說本古哲學家之公言,非孔門之私言也。
知此,則今文《易》說,亡而不亡矣。
8古文主于數。
魏、晉人主于理,宋人主于數。
言數者多主《上下經》,言理者多主《系辭傳》,今本所謂《系辭》者,王肅本作《系辭傳》,見《經典釋文》。
案《史記·自序》引今《系辭》之文,謂之《易大傳》,則王肅本是也。
足征今文之學,為孔門嫡傳也。
然古文及宋人之說,雖非孔門《易》說,要為古代哲學之遺。
宋人《大極圖》及《先後天圖》之學,原出道家,更無可疑。
觀胡渭《易圖明辨》可知。
然道家之學,亦有所受之,非杜撰也。
以治史取材言,正無所輕重矣。
《春秋》本紀事之書,治史取材,實為最要。
然亦有當留意者。
蓋孔子之修《春秋》,本以明義,故于元文已有删定,非複魯史之舊也。
不修《春秋》,與孔子所修《春秋》異辭,見《公羊》莊公七年。
案《春秋》所記會盟征伐之國,隐、桓之世少,定、哀之世多,非必二百四十年之中,諸侯之交往,果後盛于前也。
僖公八年(前652)葵丘之盟,《公羊》曰“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而經所記國,曾不逮九。
9蓋據亂之世,所治國少,太平之世,所治國多,魯史元文,有為孔子所删者矣。
又《春秋》有時月日例。
設其事而不月者,則二月中事,一似即在正月。
觀此兩端,即知徑據經文,不可以為信史也。
《春秋》本文,極為簡略。
欲知其詳,宜看三傳。
《榖梁》幾無記事;《公羊》間有之,僅取說明《經》意而止;皆不如《左氏》之詳。
然《左氏》記事,亦有須參看《公羊》,乃能得其真者。
10如邲之戰,據《公羊》,楚莊王幾于堂堂之陳,正正之旗。
據《左氏》,則始以和诳晉,終乃乘夜襲之,實不免于谲詐。
《公羊》所言,蓋取明與楚之意,非其實矣。
然《左氏》雲:“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楚人惎之脫扃。
少進,馬旋,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
顧曰: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
”當交戰之際,而教敵人以遁逃,以緻反為所笑,殊不近情。
故有訓惎為毒,以惎之,又惎之斷句者。
然如此,則顧曰之語,不可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