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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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雕刻之石築成,世界著名美術之一也。

    妃死之明年,王用兵壓迫天主教徒;說者謂妃先主其事,而實葡人自取其咎也。

    先是,葡人來至孟加拉而經商于其地,後據劉格那Hugli海港,神父随之而至。

    葡人專橫,劫奪印人之幼童,而遠鬻之為奴,嘗得妃之侍者二人,索之不得,故惡葡人,而又疾其傳教也。

    夏介汗知之,密命孟加拉之總督,預備驅殺葡人,一六三二年,出兵十五萬人,圍攻劉格那,三月陷之。

    守兵僅約千人,居民多天主教徒,葡人強其改奉宗教者也,遂備受虐待矣。

    王之宗教政策,異于父祖;同年,诏毀印度教徒新建之大寺,全國所毀者,雖無确數,而波羅爾斯一城,已有七十六矣。

     境内平安,夏介汗乃欲擴張領土,一六三〇年,親征德幹,會歲饑馑,又聞妃死,悲痛欲絕,命将主持軍事而自歸都。

    其軍所到之地,焚劫屠殺,慘無人理,良田遂成荒蕪之地。

    既而阿麻乃格複叛,其相據要塞固守,王軍攻之,久不能下,乃出重财賂之,遂降;于是阿麻乃格随之亡矣,時一六三二年也。

    三年之後,王遣使谕南方諸國内附,其重要之要求,則入貢于蒙古兒帝國,而不助其敵國也。

    小國懼其兵威,許之;強國巴介泊Bijapur王謂其嚴苛,弗許。

    使者回報,夏介汗大怒,遣兵伐之,其訓令則有“盡爾等之力,屠殺其人”。

    兵分三路前攻,專從事于劫焚、淫殺;會天大雨,軍不得進。

    巴介泊王知其不能戰勝,遣使請和,許之。

    其議訂之條約,然輕于向之要求。

    一六三六年五月,夏介汗批準。

    七月,诏其子奧蘭介泊Aurangzeb為德幹總督,王子年方十八。

    其地之叛亂,尚未大定,行政困難。

    其長兄大來·錫古DaraShikoh侍王,乘間短之,遂失其父之愛信。

    一六四四年,奧蘭介泊聞其妹重傷于火,歸都視之,未幾,迫而辭職;蓋父王怒之,而王子亦自知其生命危險也,明年,委以難職,父子兄弟之間,猜忌已成。

     夏介汗在戰場上指揮軍隊作戰 初,波斯于一六二二年,進據堪得哈;其地為印度波斯二國貿易必經之所,而又軍事重鎮也。

    澗漢格力欲恢複,而因其子作亂,不能出師。

    一六三八年,夏介汗利誘守将而複其城,遂欲因之征服俄格斯河流域;遣兵前攻,數戰勝矣,而統兵之王子,急于歸都,不肯前進,乃失時機,複遣奧蘭介泊西征,不勝,诏其為木裡坦之總督。

    一六四八年,波斯攻堪得哈甚急,奧蘭介泊帥重兵往援,而已城陷。

    于是圍攻其城,而波人防守極嚴,攻者多死,乃退。

    夏介汗猶主報複,竭其三年軍事預備之力,一六五二年,诏奧蘭介泊将軍前攻,又不勝歸,蓋炮火力弱,而守者殊死戰也。

    明年,其兄大來·錫古欲立奇功,親率兵往,力攻五月,而不能下,遂歸。

    自是而後,蒙古兒帝國始罷西征之役。

    此數戰也,夏介汗竭其國内之精兵财力,圍攻一城,而竟不能下之,共耗二萬萬餘元,勞民傷财,莫此為甚! 奧蘭介泊三敗于西北而歸,父王及兄惡之,不得久居于朝,遣往德幹,诏為其地總督。

    總督之行政,難于向時,蓋自王子去職,官于其地者,虐取于民,農民流離,而地荒蕪也。

    于是收入大減,府庫空匮;王子出其私财,以助軍用,數求助于父王。

    父王多弗之許,偶爾與之,則必核減其數;王子無奈,轉求理财之道。

    其方法則任用賢才,丈量田地,定其稅額,以獎農業。

    其土硗瘠者,免其田稅。

    民之納稅也,許其輸谷于官;于是農民歸鄉,耕者漸多,境内粗安。

    王子遂欲肆其兵力而兼并鄰國矣。

    會密爾·救那MirJumla來歸;救那初本波斯之商人,後仕于歌抗那國Golkonda,數立軍功,複練軍隊,雇用歐人,購買利炮,既而叛而獨立,歸降蒙古兒帝國。

    一六五六年,奧蘭介泊将兵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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