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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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因教|麻哈未拿之略傳|皆因教之教義及其未亡于印度之原因
麻哈未拿四面雕塑
紀元前六世紀,婆羅門之勢大盛;階級制度,益為鞏固,而深思之士,漸表不滿,且婆羅門之釋《吠陀》,意見不一,宗派繁多。
于此思想不安之時,其别創宗教,而與婆羅門教相抗者,則為皆因教與佛教。
佛教創于印度,而終不容于印人;皆因教雖未傳于外國,今有百餘萬之信徒于印度。
數十年前,西方學者認皆因教之領袖麻哈未拿Mahavira為佛陀之弟子,近日學者能讀太密樓文學之皆因教之經典漸多,知其另為獨立之宗教矣。
其教類似佛教,否認《吠陀》神典之威權,又以苦行免除靈魂再生之痛苦為主。
其徒自信其教,為印度最古之宗教,嘗引《吠陀》中之詩文為證,據其傳說,先于麻哈未拿之前,共有二十三哲。
其第二十三哲,曰巴斯番拿Parsvanatha,早于麻哈未拿之前二百五十年,生為貴族之子,後棄其家,苦行求道,弟子漸多,成一教社。
其徒共有四戒:一殺生,二诳語,三偷盜,四财産。
麻哈未拿初入其社,後自苦行得道,皆因教之始祖,今雖不能指定其為何人,而其教義之宣傳,教社之組織,固發揚光大于麻哈未拿也。
研究皆因教者,故當略知其傳。
麻哈未拿的誕生 麻哈未拿印語大人、英雄、勝者之義,其徒謂其教主戰勝再生,而以此名稱之也。
原名外賽門亞Vardhamana,其祖國之政體,與共和國相近,王權甚小,政權操于參院,麻哈未拿之父,屬于貴族;母為王族之女,于其分娩之時,據皆因教之傳說,夜十二夢,占者謂其将成偉人。
其子約生于紀元前五四〇年,既生,父母愛之,及長,娶妻,生有一女,其婿亦貴族也。
麻哈未拿之父母,深信宗教,而恒河流域,地雖肥美,物産豐富,然其收入之豐歉,視其雨量而定。
時季風弱,則成荒年,氣候又熱,害蟲種多,疾病如之,加以部落式之小邦,互相戰鬥,殺人以逞。
于此旱災、害蟲、疾病、戰争之中,而印人之人生哲學,乃視生存為痛苦,而認苦行為解脫之門。
二人皆禁食而死。
麻哈未拿乃得自專,既而商于其兄,棄家求道,其兄初不之許,而弟請之者三,後乃因其終不可留而許之。
麻哈未拿初入巴斯番拿所設之教社。
其入社也,年已三十,禁食二日半,不飲滴水,又複表示其願受困難,不知肉體上之痛苦,
于此思想不安之時,其别創宗教,而與婆羅門教相抗者,則為皆因教與佛教。
佛教創于印度,而終不容于印人;皆因教雖未傳于外國,今有百餘萬之信徒于印度。
數十年前,西方學者認皆因教之領袖麻哈未拿Mahavira為佛陀之弟子,近日學者能讀太密樓文學之皆因教之經典漸多,知其另為獨立之宗教矣。
其教類似佛教,否認《吠陀》神典之威權,又以苦行免除靈魂再生之痛苦為主。
其徒自信其教,為印度最古之宗教,嘗引《吠陀》中之詩文為證,據其傳說,先于麻哈未拿之前,共有二十三哲。
其第二十三哲,曰巴斯番拿Parsvanatha,早于麻哈未拿之前二百五十年,生為貴族之子,後棄其家,苦行求道,弟子漸多,成一教社。
其徒共有四戒:一殺生,二诳語,三偷盜,四财産。
麻哈未拿初入其社,後自苦行得道,皆因教之始祖,今雖不能指定其為何人,而其教義之宣傳,教社之組織,固發揚光大于麻哈未拿也。
研究皆因教者,故當略知其傳。
麻哈未拿的誕生 麻哈未拿印語大人、英雄、勝者之義,其徒謂其教主戰勝再生,而以此名稱之也。
原名外賽門亞Vardhamana,其祖國之政體,與共和國相近,王權甚小,政權操于參院,麻哈未拿之父,屬于貴族;母為王族之女,于其分娩之時,據皆因教之傳說,夜十二夢,占者謂其将成偉人。
其子約生于紀元前五四〇年,既生,父母愛之,及長,娶妻,生有一女,其婿亦貴族也。
麻哈未拿之父母,深信宗教,而恒河流域,地雖肥美,物産豐富,然其收入之豐歉,視其雨量而定。
時季風弱,則成荒年,氣候又熱,害蟲種多,疾病如之,加以部落式之小邦,互相戰鬥,殺人以逞。
于此旱災、害蟲、疾病、戰争之中,而印人之人生哲學,乃視生存為痛苦,而認苦行為解脫之門。
二人皆禁食而死。
麻哈未拿乃得自專,既而商于其兄,棄家求道,其兄初不之許,而弟請之者三,後乃因其終不可留而許之。
麻哈未拿初入巴斯番拿所設之教社。
其入社也,年已三十,禁食二日半,不飲滴水,又複表示其願受困難,不知肉體上之痛苦,